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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行政執法基礎知識

2023-03-06

第一篇:林業行政執法基礎知識

林業行政處罰基礎知識

一、林業行政處罰的概念與特點

林業行政處罰是指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

委托的組織,對違反林業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實施的一種行政制 裁。

(一)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是特定的。具體包括:一是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二是法律

法規授權的組織;三是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托的組織。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 得作為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

(二)林業行政處罰的對象是特定的。所謂特定的對象是指違犯了林業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構成犯

罪并依法應予處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包括在我國境內違反我國林業行政管理秩序的外國

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及其他組織。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人除外。

(三)林業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懲戒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是實施林業行政處

罰的主體針對特定人或事作出的或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的、直接影響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的外部行

為。所謂懲戒制裁性,體現在對相對人的權益予以限制(如警告等)、剝奪(如吊銷許可證、沒收財物等) 或科以新的義務(如罰款等)。這一特征使林業行政處罰既區別于行政處分、刑事制裁和民事制裁,又

區別于受益性的行政獎勵行為和賦權性的行政許可行為。

(四)林業行政處罰是一種要式行政法律行為。即實施林業行政處罰必須具備法律要求的特定形

式并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方能成立有效。如對違反林業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對人作出處罰決定,必須制

作統一格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罰款和沒收財物必須使用法定部門制發的罰沒收據等。否則,該處 罰行為依法不成立和無效。

二、林業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

林業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是指對林業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準則。根據《行

政處罰法》和《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林業行政處罰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處罰法定原則。處罰法定原則是依法行政在林業行政處罰中的具體體現和要求,處罰法定原

則包括: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及其職權必須是法定的;林業行政處罰的種類必須由法律和行政法規 設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設定的無效;林業行政處罰的依據是法定的,法定依據的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

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林業行政處罰的程序是法定的,違反法定程序的林業行政處罰無效。

(二)公開公正原則。公正原則是指實施林業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決定林業行政處罰必須

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公開原則是指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及人員

身份公開,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法定依據公開,舉行的聽證會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和個人隱私的除外) (三)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要求實施林業行政處罰時,必須堅持處

罰與教育并行,教育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自覺守法.,不得不教而罰、一罰了之,更不能把處罰這一手段 當成目的,為處罰而處罰。

(四)處罰救濟原則。該原則又稱相對人救濟權利保障原則,是指相對人因程序上的法定權利受到

損害,或受到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處罰麗致使其實體上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有權請求國家予以補救。

相對人獲得法牽救濟的權利包括: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要求聽證權、申請行政復議權、提起行政訴訟 楔和獲得行政賠償權。

三、林業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形式

根據林業行政執法主體處以林業行政相對人的懲戒性義務為標準。林業行政處罰主要有以下種 類:

·1. (一)財產罰。財產罰是指林業行政執法主體對違法者的財產權予以剝奪或科以財產給予義務的

處罰類型。財產罰的具體形式主要有:罰款、沒收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務)。

l、罰款。罰款是林業行政執法主體強制違法者承擔金錢給付義務的處罰形式。它是行政處罰中適

用范圍較為廣泛的一種處罰形式。罰款的特點在于使違法者對其違法行為付出一定代價,在影響其人

身自由及其合法活動的前提下,又能起到懲戒作用。罰款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設

定,但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設定的罰款限額,依法應分別受到國務院和省級人大常委會規定的限 制。

o 罰款與刑罰中的罰金在法律依據、作出制裁的機關、法律性質、適用對象和目的等方面均有不同。

2、沒收財物。沒收財物是指林業行政執法主體對違法所得、非法財物(違禁品、贓款、贓物、非法使 ,用的工具等)強制收歸國有的處罰方法。

設牧財物與刑罰中的沒收財產在法律依據、法律性質、適用對象和適用范圍等方面均有不同。

(二)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林業行政執法主體限制和剝奪違法者某種行為能力或資格的行政

處罰。行為罰的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

1、責令停產停業:是指林業行政執法主體依法強制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的處罰 形式。

2、暫扣、吊銷許.-j-證。許可證是林業行政主體應行政相對人的申請,依法賦予行政相對人從事某種

活動的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的法定權利的憑證。如: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狩獵 證、馴養繁殖證等。

暫扣許可證和吊銷許可證的嚴厲程度不同。前者是中止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資格,待其改正之

后或經過一定期限后再發還許可證。后者是取消相對人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定資格或權力。

四、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條件

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條件,是指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實施林業行政處罰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

它是衡量林業行政處罰是否合法的重要標準之一。根據《行政處罰法》和《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

有關規定,實施林業行政處罰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l、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資格合法

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必須是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及縣級以

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托的組織。這里的“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這里的“依法委

托”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委托。被委托的組織必須是符合《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組織。

受委托的組織在實施林業行政處罰時,必須持有委托機關的書面委托書,并以委托機關的名義在委

托的范圍內實施處罰行為。受委托的組織依法不得再委托其他組織或個人實施處罰行為。

2、被處罰對象的具體違法事實已查證屬實 這一條件有以下兩層含義:

(1)違法行為人明確。違法行為人是指實施了違反林業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違法行為人必須是特定的,即明白準確。

(2)認定違法行為人違法活動的證據充分確實,主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是對證據量的方面的要

求,必須達到對違法行為人實施違法活動的具體時間、地點、方式方法、工具j后果等主要事實都有相應 的證據逐一證明;證據確實,是對證據質的方面的要求,必須達到據以認定違法活動的單個證據真實可

靠,全案證據之間相互印證、協調一致,得出的結論是惟一的和排餓的,而且對這些結論任何人都提不出

有事實根據的、有道理和有實質意義的合理懷疑。 ’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給予林業行政處罰

這一條件是處罰法定原則的具體要求。對違法行為人實施處罰,必須有具體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法定依據。法無明文具體規定的不得處罰,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根據《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

定,對下列情形依法不予處罰:未滿14周歲的人實施違法行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其

行為時實施違法行為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在2年內未被發現的 ’。 (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屬于查處的機關或組織管轄 ‘

林業行政處罰的管轄是指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在查處林業行政處罰案件上的分工和權限。它

是衡量處罰主體是否依職權處罰或越權處罰的標準。根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規定,林業行政

處罰的管轄種類分為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共同管轄、指定管轄等。 7 (1)級別管轄。是根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級別確定的管轄,是劃分上下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之

間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權限。根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國務院林業行政

主管部門管轄全國重大、復雜的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自治州、設區的市(含地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本轄區內重大、復雜的林業行

政處罰案件;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本轄區內的林業行政處罰案件。 (2)地域管轄。是劃分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之間受理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的分工。根據《林業行

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九條的規定,林業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違法行

為地是指違法行為人實施違法活動的地點,包括違法行為實施地和違法行為結果地。根據《林業行政

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違法行為人實施違法活動涉及多處地點,并且該多處地點又不在同一

行政區域的,則由主要違法行為地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 (3)共同管轄。是對阿個以上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同一林業行政處罰案件都有管轄權時所作

的分工。根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幾個同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都有管轄權的林業

行政處罰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轄。 (4)指定管轄。是指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由爭議雙方的共同上一級林業行政

主管部門指定的管轄?!读謽I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二條對此作了規定。

此外,《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條對管轄權的轉移也作了相應規定。

五、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程序

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程序,是保障和制約處罰主體合法有效地行使林業行政處罰權的法定步驟和

方式。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違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梢?,處罰程序是否

正當合法,是法律評價行政處罰這一類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有效的法定標準之一。林業行政處罰的

程序分為簡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中又有聽證程序作為其特殊部分。 l、簡易程序 .

又稱當場處罰程序。它是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對事實清楚,情節簡單,后果較輕的違法行為當

場進行處罰的程序。法律設置該程序的意義,在于提高行政效率,節約執法成本,有利于當事人從繁瑣 程序中擺脫出來。

(1)簡易程序適用的條件。一是違法事實確鑿;二是具有法定依據;三是處罰程度較輕。即該程序

僅限于警告和罰款這兩種處罰形式,并且罰款幅度限定在對公民處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 1000元以下。

(2)簡易程序的具體步驟。表明執法身份,即執法人員應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或委托書;說明處罰

理由和依據,即告知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并指明處罰的法定依據;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法定權利,如陳

述權、申辯權等;制作當場處罰決定書并當場送達當事人;對當事人決定給以20元以下罰款和不當場收

繳事后難以執行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對符合《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林

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也可以當場收繳罰款,并于法定期限內繳t,-ffa定的銀行;當場處罰決定書 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2、一般程序

又稱普通程序。它是指除了符合適用簡易程序案件之外的、內容完整、要求嚴格、適用廣泛的基本

程序。一般程序適用于三類案件:處罰較重的案件,如對個人處以警告和50元罰款以上的行政處罰案

件,以及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警告和1000元罰款以上的行政處罰案件;情節復雜需經過調查才能弄 清主要違法事實的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對于執法人員給予當場處罰的事實認定有分歧而無法作出行 3. 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

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調查、決定、送達和執行五個步驟。其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責令停產停

業、吊銷許可證、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 證。

(1)立案。立案是指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來自各種渠道的案件信息材料經過審查,認為需要給予

林業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予以受理的行為。根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四條

的規定,立案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有違法行為發生;違法行為是應受處罰的行為;屬于本機關管轄;屬于

—般程序適用范圍。立案人應當填寫《林業行政處罰立案登記表》,并在7日內報行政負責人審批。

(2)調查。調查是指案件調查人員依法全面、客觀、公正地收集、調取各種證據,查明案件真實情況

的活動。案件承辦人員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時,必須出示執法證件,并不得少于2人。調查處理林業

行政處罰案件的辦案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自行申請回避;當事人認為辦案人員與本案 有jf{l害關系或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有權申請辦案人員回避。辦案人員的回避,由行政負

責人批準;行政負責人的回避,由集體討論決定,在回避申請被批準之前,不得停止對案件的調查工作。

證據是用以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材料,它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又稱客觀性)和關聯性三

個嘉鰣爻特征。案件調查人員收集、調取各種證據,應當遵循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標準。證據

的合法性是指證據的主體(擁有、占有或提供證據的自然人和組織)、取得證據的程序、方式以及證據的

形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論據的真實性,是指證據具有能夠反映案件事實真相的屬性;證據的關聯性

財是指證據須與案件的待證事實具有法律上的聯系。根據《行政訴訟法》《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

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于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行政證據規定》)的有關規定,各類

證據的收集、調取(包括復議程序中向復議機關和行政訴訟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依法應當符合下

列要求:①書證。即以其所載文字、符號、圖案等表達出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書面材料。調取

的書證首先應當是原件(原本、正本、副本),調取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調取與原件核對元誤的復印件、 照片、節錄本;調取由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原件的復制件、影印件或者抄錄件的,應當注有出處,經該部

f1核對無誤后加蓋印章;調取報表、圖紙、會計賬冊、專業技術資料、科技文獻等書誕的,應當附有說明材

+科;調取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詢問、陳述、談話類筆錄,應當有行政執法人員、被詢問人、陳述

人、談話人的簽名或蓋章。但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章對書證的制作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②

轡盼i芷。即以一切實物形態為存在和表現形式的證據。調取物證的,首先應當調取原物;調取原物確有困

難的,才可以調取與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或證明該物證的照片、錄像等其他證據;當原物系數量較多

的種類物的,可以調取其中的一部分。③視聽資料。即以錄音磁帶、錄像帶、電影膠片、電子計算機軟件

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音響、活動影像和圖形。調取視昕資料,首先,應當是原始載體,調取原始載體確有

羼攤的,可以調取復制件;其次,必須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和證明對象等;三是聲音資料應當

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④證人證言。即知道案件有關情況的人對其耳聞目睹的案件情況所作的

日頭或書面陳述。調取的書面證人證言,一是應當寫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二是有證人的簽名;三是須注有出證日期;四是須附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證人身份的文件。⑤鑒

定結論。即接受委托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定后所作的書面結

論。調取的鑒定結論,應當載明委托人和委托鑒定的事項,向鑒定部門提交的相關材料、鑒定的依據和

使用的科技手段、鑒定部門和鑒定人鑒定資格的說明,并應有鑒定人的簽名和鑒定部門的蓋章;通過分

析獲得的鑒定結論,應當說明分析過程。⑥現場筆錄。即行政機關在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做出具體行政

行為的過程中,對有關的現場、物品進行調查所作的客觀記錄。制作的現場筆錄,應當載明時間、地點和

事件等內容,并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或不能簽名的,應當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

現場的,可由其他人簽名。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現場筆錄的制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上述關于制

作、調取證據的法律規則要求,對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的其他當事人同樣適用。

(3)決定。決定是指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查清違法行為人的主要違法事實后,依法作出處罰決定

的行為。決定對違法行為人實施林業行政處罰,必須符合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四個條件,并制作《林業 4.《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法定事項。林業行政

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組織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應當在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加蓋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的印章;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應當在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加蓋本組織的印章。

林業行政處罰的辦案期限自立案之日起,應當在1個月內辦理完畢;需要延長辦案期限的,經行政

負責人批準可延長2個月;特殊情況下在3個月內仍不能結案還需要延長的,須報上級林業行政主管部

門批準。為了保證和監督林業行政處罰的合法有效性,對情節復雜或重大違法行為需要給予較重處罰

均,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負責人應當召集集體討論決定。對被處罰人提出的申訴和檢舉行為,耕濁!行政

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審查,發現確有錯誤的,應當主動改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發現本部門作出的

林業行政處罰確有錯誤的,有權提請集體討論,以決定是否重新處理。 。 (4)送達。送達是指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將其制作的林業行政處罰決

定書送交被處罰人的行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記載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依法處罰違法行為

人處罰內容的一種書面行政法律文書。處罰單位要使其處罰的內容發生預期的處罰作用,必須依照法

定方黌;將處罰決定書送達被處罰人,使被處罰人及時了解處罰決定書的內容,做好履行法定義務或行使

法定權利的準備工作。因此,送達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和林

.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委托的組織的一項法定義務,對執法實踐起著重要作用。送達主要有以下幾種方

式:①直接送達,又稱交付送達,是指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派專人將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送交給被處罰

人。被處罰人是公民的,本人簽收是直接送達。被處罰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

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取文件的人簽收。⑦轉交送達,是指被處罰人不在

時,作齜處’蹦失定的單位將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交被處罰人所在單位或抒其成年家屬代收后轉交給被

觸罰人的方式,該種方式是直接送達的補充。③留置送達,是指被處罰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林業行政

處罰決定書時,送達人依法將處罰決定書留在受送達人住處或單位的送達方式?!读謽I行政處罰程序

規定》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被處罰人或者代收人拒絕接收或者簽名、蓋章的,送達人可以邀請其鄰

居或脊其單位有關人員到場,說明情況,把《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留在其住處或者其單位,并在送達回

證上記明拒絕事由、送達的日期,由送達人簽名,即視為送達。”這種送達方式與直接送達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碾托送達是指被處罰人不在本地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可以委托被處罰人所在地的林、屹

行政主管部門代為送達。⑤郵寄送達是指被處罰人不在本地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將處罰決定書掛

號郵寄給被處罰人的方式。郵寄送達處罰決定書的,以掛號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以..E 五種送達方式中,除郵寄送達以掛號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外,其余四種送達方式均以送達

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的日期為送達日期。送達回證是證明受送達人收到處罰決定書的憑證。除了郵寄

送達外,采用其余四種送達方式送達處罰決定書時,應當附有送達回證。 送達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是一種能夠產生法律后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后果表現為:一是服從處罰

的被處罰人自動履行義務;二是被處罰人不服處罰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如果被處

罰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實施林業行政處罰的主體可以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

(5)執行。又稱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或具有法定執行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條件和

程序采取的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或實現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為。強制執行的主體是人民法院或享

有強制執行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情況下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權利,只有特殊

情況下才依法享有。強制執行,依據執行人是否直接取代被執行人應為的行為為標準,分為間接強制執

行和直接強制執行。①間接強制執行。其主要執行方法是代執行和執行罰。代執行是指義務人逾期不

履行義務時,林業行政執法主體或授權的單位代為履行,由法定義務人負擔代為履行的一切費用。如

《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被責令限期除治森林病蟲害者不除治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或其授權的單位可以代為除治,由被責令限期除治者承擔全部防治費用。執行罰是指林業行政主管部

門對拒不履行生效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義務人可處一定數額的金錢給付義務,以促使其履行義務的行政

強制方法。根據《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義務人,每日按罰款

數額的3%加處罰款,以促使其履行義務。②直接強制執行是指林業行政執法主體對拒不履行法定義

務的相對人的人身或財產自行采取強制手段,迫使其履行義務或實現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方法,如根

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聽證程序

1、聽證程序是指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屬于聽證范圍的行政處罰案件在作出行政處罰前,依法聽取聽

證參加人的陳述、申辯和質證的程序。它是林業行政處罰一般程序中適用特定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的一

種特殊程序,是從屬于一般程序而非獨立的一個程序。根據《行政處罰法》《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及

《林業行政處罰聽證規則》的規定,聽證程序及其規則的主要內容包括: (1)聽證程序所適用的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違法行為人擬作出責令停產停

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林業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是指國家林業局擬作出10 萬元以上(含10萬元)罰款以及各省級人大常委會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較大數額罰款起點以上的罰 款。

(2)聽證程序應遵守的原則。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知情權、陳述權、申辯權和質證權;公開、公

正、效率;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聽證的費用。

(3)聽證的申請和受理應符合的規定。對屬于聽證范圍的林業行政處罰條件,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在擬作出林業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制作林業行政處罰聽證權利告知書,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要求舉

行。_證的,應當在收到權利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提出口頭或書面申請,逾期則視為放棄要求聽證的權

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當事人聽證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依法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對不受理的應 告知當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4)聽證主持人、聽證參加人享有的權利、義務。聽證主持人是指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其法制

正作機構或執法機構中負責聽證的非案件調查人員。其職權包括:決定聽證時間、地點的權利;按程序

主持聽證的權利;要求聽證參加人提供或補充證據的權利;就案件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詢問的權

利;對違反聽證程序的行為給予警告、批評的權利;依法決定聽證的延期、中止或者終結的權利;對案件

的處理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負責人提出書面建議的權利等。聽證主持人應當承擔的主要義務包

楣}:公正地履行主持聽證會的職責,不得妨礙聽證參加人行使陳述權、申辯權、質證權;不得徇私枉法、包

庇、縱容違法行為;根據聽證認定的證據,依法獨立、客觀、公正地作出判斷并寫出書面建議。聽證參加 ,入,是指林業行政處罰案件的案件調查人員、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其中的當事人是

撼要求舉行聽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當事人依法享有的主要權利包括:知情權、質證權、申辯

權、最后陳述權、委托代理人代理行使聽證權等。當事人應當承擔的義務包括:按時參加聽證;如實回答

昕汪主持人的詢問;遵守聽證紀律。案件調查人員的主要義務是必須參加聽證。

(5)聽證準備應遵守的規則。自決定受理聽證申請之日起3日內,確定聽證主持人或首席聽證主

持人;案件調查人員應按聽證主持人的要求在3日內將案卷移送給聽證主持人。聽證主持人應當自接

到寨陣調查人員移送的案卷之日起5日內確定聽證的時間、地點,并應當在舉行聽證7日前,將舉行聽

證的時間、地點通知聽證參加人;聽證應當在受理聽證申請之日起20日內舉行。

(6)聽證進行的程序。①由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開始,宣布聽證主持人、書記員、翻譯人員名單。

②告知聽證參加人在聽證中的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聽證主持人的回避由林業行政主

管部門行政負責人決定,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的回避由聽證主持人或首席聽證主持人決定。③案 件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規章,以及擬作出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

(薊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就案件事實進行申辯,并提交證據材料。⑤第三人或其代理人進行陳述。⑥詢問

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案件調查人員、證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并對有關證據材料進行質證。⑦當事人或其

代理人和案件調查人員就本案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論。⑧當事人最后陳述。⑨聽證主持人宣布聽

證結束。聽證應當制作林業行政處罰聽證筆錄,由聽證主持人和書記員簽字。聽證筆錄在聽證結束后,

應當交由聽證參加人審核元誤或者補正后,由聽證參加人當場簽字或蓋章。聽證結束后,聽證主持人應

當根據聽證確定的事實和證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原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及其事實、理由和依

據據進行復核,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負責人提出對聽證案件處理的聽證報告。聽證報告中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聽證的案由;聽證主持人和聽證參加人的基本情況;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認定的案件事實、依據;給予處罰的依據;處理意見和建議。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聽證報告確定的事實、證據和給予處罰的依據,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第二篇:林業行政執法依據

林業行政執法依據 行政執法主體:

(一)法定行政機關 執法職責:

1、主管本地區的林業工作。

2、負責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更新,實行管理和監督。

3、負責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

4、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林木種子工作。

5、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6、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

7、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木材運輸的管理工作。

8、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林木采伐利用活動的監督管理。

9、負責城縣規劃區以外和森林公園的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

10、負責全縣森林火災的預防和組織撲救工作。

11、負責執行植物檢疫任務。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三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七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條

5、《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第五條

6、《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六條

7、《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四條

8、《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辦法》第四條

9、《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五條

10、《森林防火條例》第四條、第五條

11、《植物檢疫條例》第三條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 執法職責:

1、縣級以上地方林業主管部門所屬的植物檢疫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植物檢疫任務。

2、縣級以上地方林業主管部門所屬的植物檢疫機構,負責執行植物檢疫任務。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第三條

2、《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第二條 行政執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施行時間:19961001)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19850101)

3、《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19880303)

4、《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20001201)

5、《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20020101)

6、《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20000129)

7、《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19920301)

8、《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19970101)

9、《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19890218)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19941201)

11、《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19880315)

12、《退耕還林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20030120)

13、《植物檢疫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19920513)

14、《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國務院、施行時間:19891218)

15、《四川省綠化條例》(省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20020303)

16、《四川省綠化條例》(省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20020303)

17、《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19980101)

18、《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省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19970819)

19、《四川省自然保護區條例》(省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20000101) 20、《四川省天然林保護條例》(省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19991129)

21、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省人大常委會、施行時間:19960618)

25、《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林業部、施行時間:19940630)

26、《森林采更新管理辦法》(林業部、施行時間:19870910)

27、《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施行時間:20010104)?

28、《四川省森林病蟲害防治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施行時間:19960801)

29、《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施行時間:19960801) 30、《四川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省人民政府、施行時間:19970326) 行政行為(行政許可 行政處罰 其他具體行政行為):

(一)行政許可(共9項)

1、對四川省林木采伐(集)證的許可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

2、對《四川省木材運輸證》的許可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從林區運出木材,必須持有林業主管部門發給的運輸證件。” (2)《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五條“運輸木材,必須持有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發給的木材運輸證件。”

3、對林權證的許可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條“國家所有的和集體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個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發放證書,確認所有權或使用權。”

4、對植物檢疫證書的許可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二十二條“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規定林木種苗的檢疫對象,劃定疫區和保護區,對林木種苗進行檢疫。” (2)《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第二十七條“植物檢疫證書,由省植物檢疫機構按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格式統一印制。”

5、對占用征用林地審核的許可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八條“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6、對四川省林木種子經營證的許可、對四川省林木種子生產證的許可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二十條:“主要農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種子生產實行許可制度。”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二十六條:“種子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7、對《四川省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七條二款“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應當持有許可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應當持有許可證。”

(3)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第三十條“經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實行經營許可證制度。”

8、對特許獵捕證的許可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或其他特殊情況的,必須向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向省、自治區、直轄縣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申請特許獵捕證。”

9、對林木和宜林荒山的流轉 依據:

《四川省林木和宜林荒山荒地轉讓管理辦法》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林木和宜林荒山荒地有償轉讓,均適用本辦法。”

(二)行政處罰(共69項)

1、違反規定,盜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樹不足20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10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3倍至5倍的罰款。?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20株以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10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5倍至10倍的罰款。”

(3)《成都縣林業行政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

一、二款“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分別情況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盜伐林木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樹不足20株的,責令補種盜伐株數10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3至5倍的罰款;

(二)盜伐林木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20株以上的,責令補種盜伐株數10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林木價值5至10倍的罰款;”

2、違反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 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樹不足50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2倍至3倍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積計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株以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3倍至5倍的罰款。?超過木材生產計劃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兩款規定處罰。?” (3)《成都縣林業行政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

三、四款“

(三)濫伐林木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樹不足50株的,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2至3倍的罰款;

(四)濫伐林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株以上的,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并處濫伐林木價值3至5倍的罰款;”

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買賣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件、批準出口文件、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買賣的證件、文件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買賣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證件、批準出口文件、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由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違法買賣的證件、文件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買賣證件、文件的價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非法收購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三條“在林區非法收購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收購的盜伐、濫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收購林木的價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違反規定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它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毀林采種或者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1倍至3倍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1倍至5倍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組織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6、違反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7、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非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無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運輸的木材,對貨主可以并處非法運輸木材價款30%以下的罰款。?” (2)《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運輸木材無效木材運輸證、無木材運輸證或者運輸起止地點與木材運輸證記載不符的,沒收所運輸的全部木材和無效證件,可以并處相當于木材價款10%至30%的罰款。”

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承運無證運輸木材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非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四款“ 承運無木材運輸證的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運費,并處運費1倍至3倍的罰款。??” (2)《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對承運無木材運輸證木材的單位和個體運輸戶,可以處以木材價款30%以下的罰款。”

9、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運輸的木材數量超出木材運輸證所準運的數量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非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運輸的木材數量超出木材運輸證所準運的運輸數量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超出部分的木材;??” (2)《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運輸木材的樹種、材種、規格與木材運輸證記載不符或者超過規定數量的,沒收收其不符部分的木材。” (3)《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沒收超過木材運輸證規定數量部分的木材時,可以沒收實物,也可以沒收超運部分的變價款。”

10、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運輸的木材樹種、材種、規格與木材運輸證規定不符又無正當理由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非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 運輸的木材樹種、材種、規格與木材運輸證規定不符又無正當理由的,沒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2)《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運輸木材的樹種、材種、規格與木材運輸證記載不符或者超過規定數量的,沒收收其不符部分的木材。” (3)《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沒收超過木材運輸證規定數量部分的木材時,可以沒收實物,也可以沒收超運部分的變價款。”

1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恢復原狀、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罰款。?臨時占用林地,逾期不歸還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1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非法經營的木材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沒收非法經營的木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

1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毀林采種或者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毀林采種或者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1倍至3倍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1倍至5倍的罰款;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組織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1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擅自開墾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二款“違反森林法和本條例規定,擅自開墾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對森林、林木未造成毀壞或者被開墾的林地上沒有森林、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可以處非法開墾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

1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擅自移動或者毀壞林業服務標志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限期恢復原狀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擅自移動或者毀壞林業服務標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逾期不恢復原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代為恢復,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16、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將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改變為其他林種的行為 處罰種類: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將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改變為其他林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收回經營者所獲取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并處所獲取森林生態效益補償3倍以下的罰款。?”

17、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吊銷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并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未取得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未按照種子生產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種子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違法行為人的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種子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未按照種子生產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種子的;”

19、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未取得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按照種子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經營種子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吊銷許可證、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違法行為人的種子生產許可證或者種子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未取得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偽造、變造、買賣、租借種子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按照種子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經營種子的。”?

? ? 20、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為境外制種的種子在國內銷售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為境外制種的種子在國內銷售的;”

2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從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進行引種試驗的收獲物在國內作商品種子銷售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從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進行引種試驗的收獲物在國內作商品種子銷售的;?”

22、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未經批準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國家重點保護的天然種質資源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一條第三款“??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未經批準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國家重點保護的天然種質資源的。”

23、?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第六十二條規定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改正,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經營的種子應當包裝而沒有包裝的;

(二)經營的種子沒有標簽或者標簽內容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三)偽造、涂改標簽或者試驗、檢驗數據的;?

(四)未按規定制作、保存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的;?

(五)種子經營者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未按規定備案的。”

2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規定,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示經審定通過的種子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經營、推廣應當審定而未經審定通過的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種子的經營、推廣,沒收種子和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2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規定,搶采掠青、損壞母樹或者在劣質林內和劣質母樹上采種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沒收所采種子、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搶采掠青、損壞母樹或者在劣質林內和劣質母樹上采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采種行為,沒收所采種子,并處以所采林木種子價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6、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收購林木種子的規定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所收購的種子、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收購林木種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所收購的種子,并處以收購林木種子價款二倍以下的罰款。?”

27、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規定,在種子生產基地進行病蟲害接種試驗的行為

?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試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種子生產基地進行病蟲害接種試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試驗,處以五萬元以下罰款。?”

2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采集證或者未按照采集證的規定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罰款、吊銷采集證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未取得采集證或者未按照采集證的規定采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罰款;有采集證的,并可以吊銷采集證。”

29、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的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所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野生植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罰款。”

30、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的規定,偽造、倒賣、轉讓采集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有關批準文件、標簽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六條?“偽造、倒賣、轉讓采集證、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或者有關批準文件、標簽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收繳,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3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的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采集、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或者未經批準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野外考察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所采集、收購得野生植物、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外國人在中國境內采集、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或者未經批準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進行野外考察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所采集、收購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資料,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32、違反規定,森林防火期內在野外吸煙、隨意用火但未造成損失的行為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依據: (1)《森林防火條例》第32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并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2)《成都縣林業行政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但未造成損失的,處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罰款。”

33、違反《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擅自進入林區的行為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依據:

《森林防火條例》第32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并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34、違反《森林防火條例》規定使用機動車輛和機械設備的行為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依據:

《森林防火條例》第32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并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35、違反《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有森林火災隱患,經通知不加消除的行為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依據:

《森林防火條例》第32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并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36、違反《森林防火條例》規定,不服從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或者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的行為

處罰種類:警告、罰款 依據:

《森林防火條例》第32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并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37、違反《森林防火條例》規定,過失引起森林火災尚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罰款 依據:

《森林防火條例》第32條“?有下列第一項至四項行為之一的,處十元至五十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項行為的,處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項行為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可以并處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罰款:”

38、違反規定,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關于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并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39、違反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有獵獲物的,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八倍以下的罰款;

(二)沒有獵獲物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40、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取得狩獵證或者未按照狩獵證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狩獵證或者未按狩獵證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并可以沒收獵捕工具,吊銷狩獵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取得狩獵證或者未按照狩獵證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有獵獲物的,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沒有獵獲物的,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41、?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國家或者地方 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處以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相當于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三倍以下的標準執行。?在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破壞非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主要生息繁衍場所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破壞行為,限期恢復原狀,并處以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二倍以下的罰款。”

42、?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情節嚴重、構成投機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相當于實物價值十倍以下的罰款。” (3)《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第四十條“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出售、收購、運輸、攜帶非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追繳二至五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可以并處相當于實物價值五倍以下的罰款。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加工、利用、轉讓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或者郵寄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產品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實物,并處相當于實物價值三倍以下的罰款。”

43、??偽造、倒賣、轉讓狩獵證或者馴養繁殖許可證的行為 處罰種類: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七條“?偽造、倒賣、轉讓特許獵捕證、狩獵證、馴養繁殖許可證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證件,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偽造、倒賣特許獵捕證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偽造、倒賣、轉讓狩獵證或者馴養繁殖許可證,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五千元以下的標準執行。偽造、倒賣、轉讓特許獵捕證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按照五萬元以下的標準執行。”

44、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或者超越馴養繁殖許可證規定范圍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野生動物、吊銷馴養繁殖許可證、罰款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或者超越馴養繁殖許可證規定范圍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三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沒收野生動物、吊銷馴養繁殖許可證。” (2)《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或者超越馴養繁殖許可證規定范圍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的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沒收野生動物、吊銷馴養繁殖許可證。”

4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的規定,??外國人未經批準在中國境內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考察、拍攝的資料以及所獲標本、罰款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四十條?“?外國人未經批準在中國境內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考察、拍攝的資料以及所獲標本,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46、違反規定,非法捕殺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罰款 依據: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非法捕殺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并處以相當于獵獲物價值八倍以下罰款,沒有獵獲物的處八千元以下的罰款。”

47、違反規定,外國人未經批準在四川境內對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考察、拍攝的資料以及所獲標本、罰款 依據: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外國人未經批準在四川境內對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標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考察、拍攝的資料以及所獲標本,可并處四萬元以下罰款。

48、違反規定,獵捕、買賣國家和省保護的益鳥,或者在人口聚居區捕捉獵殺鳥類、采集鳥卵、搗毀鳥巢的行為 處罰種類: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 依據: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獵捕、買賣國家和省保護的益鳥,或者在人口聚居區捕捉獵殺鳥類、采集鳥卵、搗毀鳥巢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獵獲物及其獵捕工具,可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沒收獵捕工具,可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49、違反規定,偽造、倒賣、轉讓經營許可證的行為 處罰種類:吊銷證件,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偽造、倒賣、轉讓經營許可證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吊銷證件,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50、違反規定,超越準運證規定的種類、數量、期限運輸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違反本實施辦法的規定,超越準運證規定的種類、數量、期限運輸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無證運輸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的行為處罰。”

51、違反植物檢疫法規的規定,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植物檢疫證書或者在報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偽造、涂改、買賣、轉讓植物檢疫單證、印章、標志、封識的、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調運、隔離試種或者生產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開拆植物、植物產品包裝,調換植物、植物產品,或者擅自改變植物、植物產品的規定用途的、違反本條例規定,引起疫情擴散的等五種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1)《植物檢疫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植物檢疫機構應當責令糾正,可以處以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植物檢疫證書或者在報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二)偽造、涂改、買賣、轉讓植物檢疫單證、印章、標志、封識的;(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調運、隔離試種或者生產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四)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開拆植物、植物產品包裝,調換植物、植物產品,或者擅自改變植物、植物產品的規定用途的;(五)違反本條例規定,引起疫情擴散的。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項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植物檢疫機構可以沒收非法所得。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調運的植物和植物產品,植物檢疫機構有權予以封存、沒收、銷毀或者責令改變用途。銷毀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2)《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第三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植物檢疫機構依照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進行處罰;處以罰款的按以下標準執行:

(一)未依照本條例辦理植物檢疫證書或者在報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可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偽造、涂改、買賣、轉讓植物檢疫單證、印章、標志、封識的,植物檢疫機構應當予以沒收、銷毀,并可處5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調運、隔離試種或者生產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可處1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開拆植物、植物產品包裝,調換植物、植物產品,或者擅自改變植物、植物產品的規定用途的,可處5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罰款;

(五)引起疫情擴散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條例規定調運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植物檢疫機構有權予以封存、沒收、銷毀或者責令改變用途。銷毀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52、違反植物檢疫法規的規定,不按要求處理被污染的包裝材料、運載工具、場地、倉庫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糾正 依據:

《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第三十六條“不按要求處理被污染的包裝材料、運載工具、場地、倉庫的,由植物檢疫機構責令糾正,可并處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53、違反植物檢疫法規的規定,試驗、生產、推廣帶有植物檢疫對象的種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經批準在非疫區進行檢疫對象活體試驗研究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依據:

《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試驗、生產、推廣帶有植物檢疫對象的種子、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或者未經批準在非疫區進行檢疫對象活體試驗研究的,由植物檢疫機構責令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54、違反植物檢疫法規規定,不在指定地點種植或者不按要求隔離試種,或者隔離試種期間擅自分散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糾正、罰款 依據:

《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在指定地點種植或者不按要求隔離試種,或者隔離試種期間擅自分散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對當事人處以1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糾正。”

55、違反植物檢疫法規規定,逾期不交納植物檢疫費的行為 處罰種類:加收滯納金 依據:

《四川省植物檢疫條例》第三十九條“逾期不交納植物檢疫費的,每日按收費總額的3‰加收滯納金。”

56、違反森林病蟲害防治法規規定,?用帶有危險性病蟲害的林木種苗進行育苗或者造林的行為、發生森林病蟲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的行為、隱瞞或者虛報森林病蟲害情況,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的行為等三種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限期除治、賠償損失、罰款 依據: (1)《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二條“?在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除治、賠償損失,可以并處1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一)?用帶有危險性病蟲害的林木種苗進行育苗或者造林的;

(二)?發生森林病蟲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的;

(三)?隱瞞或者虛報森林病蟲害情況,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的。” (2)《四川省森林病蟲害防治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除治、賠償損失,可以并處人民幣100元至2000元的罰款:

(一)用帶有危險性病蟲害的林木種苗造林的;

(二)發生森林病蟲害不除治或者不按除治通知書的要求除治以及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的;

(三)隱瞞或者虛報森林病蟲害情況,造成森林病蟲害蔓延成災的。”

57、違反植物檢疫法規調運林木種苗或者木材的行為 處罰種類:罰款 依據:

《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違反植物檢疫法規調運林木種苗或者木材的,除依照植物檢疫法規處罰外,并可處50元至2000元的罰款。

58、違反規定,無證經營、加工木竹材和收購無證木竹材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非法所得、罰款 ??依據: ?(1)《四川省綠化條例》?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無證經營、加工木竹材和收購無證木竹材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非法經營加工的木竹材和違法所得,可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 (2)《成都縣林業行政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無《四川省木竹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經營木竹材的,沒收非法經營的木竹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下的罰款。收購無證木竹材的,沒收非法收購的木竹材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至3倍的罰款。無銷售證明銷售自有木竹材的,扣留其木竹材,責令限期補辦證明,超過限期未能補辦證明的,沒收其銷售的木竹材。”

59、違反《四川省綠化條例》的規定,擅自占用林地、草地、和園林綠地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限期退出、恢復原狀、罰款 ??依據:

?《四川省綠化條例》??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未經同意占用林地、草地和園林綠地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退出、恢復原狀,并依法予以處罰。” 60、違反規定,擅自和非法購買移栽古樹名木和天然原生珍貴樹木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恢復原狀、沒收樹木或變賣所得、罰款 依據: (1)《四川省綠化條例》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擅自移栽古樹名木和天然原生珍貴樹木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限期恢復原狀;非法購買古樹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貴樹木移栽的,沒收樹木或其變賣所得,可并處購買價1至3倍的罰款;擅自移栽致使古樹名木或天然原生珍貴樹木死亡的,處評估價3至5倍的罰款。” (2)《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砍伐、擅自移植古樹名木的由古樹名木行政管理部門責今賠償,處賠償費二倍至五倍罰款;造成死亡的,處賠償費五倍至十倍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違反《四川省綠化條例》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移栽胸高直徑10厘米以上活立木的,并未按有關規定辦理采集證、植物檢疫證和木材運輸證,實行憑證運輸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樹木或變賣所得、罰款 依據:

???《四川省綠化條例》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擅自移栽活立木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移栽的樹木;對已栽種的,處活立木價值1至3倍的罰款;擅自運輸移栽的活立木的,依照《四川省木材運輸管理條例》有關無證運輸的規定予以處罰。”

62、違反《四川省綠化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取土、采石、開挖、堆積毀壞植被的行為

?處罰種類:限期退出、恢復原狀、罰款 依據:

《四川省綠化條例》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取土、采石、開挖、堆積毀壞植被的,由有關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活動,限期退出、恢復原狀,依法賠償損失,并處毀壞植被價值1至5倍的罰款;經批準毀壞植被但不及時恢復、也不交納植被恢復費的,由有關部門責令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可每日加收2‰的滯納金。 6

3、違反《四川省綠化條例》的規定,不按規定交納育林費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限期交納、罰款 依據:

???《四川省綠化條例》第五十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不按規定交納育林費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交納;逾期拒不交納的,可每日加收2‰的滯納金。”? 6

4、違反規定,盜伐楠竹或雜竹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竹子或變賣所得、罰款 依據:

《成都縣林業行政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五款“

(五)盜伐楠竹或者雜竹,責令補種盜伐面積10倍的相應種類竹子,沒收盜伐的竹子或者變賣所得,并處盜伐竹子價值3至10倍的罰款;濫伐楠竹或者雜竹,責令補種濫伐面積5倍的相應種類竹子,并處濫伐竹子價值2至5倍的罰款;”

65、違反規定,造成林木毀壞或造成林地破壞的行為 處罰種類:罰款 依據?:

《成都縣林業行政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六款“

(六)造成林木毀壞的,責令補種毀壞株數1至3倍的樹木,并處毀壞林木價值1至5倍的罰款;造成林地破壞的,可處非法開墾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罰款;”

66、違反規定?,運輸木材未持有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木材運輸證》的行為 處罰種類:沒收、罰款 依據:

《成都縣林業行政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由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木材檢查站扣留所運輸的木材及運載工具,分別情況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無證運輸木材或者運輸起止地點與木材運輸證記載不符的,沒收所運的全部木材,可以并處木材價值30%以下的罰款;

(二)使用偽造、涂改、作廢等無效木材運輸證運輸木材的,沒收所運的全部木材和無效證件,并處木材價值10%至50%的罰款;

(三)運輸木材的樹種、材種、規格、數量與木材運輸證記載不符的,沒收其不符部分與超過記載數量的木材;

(四)以偽裝、藏匿等方式逃避木材檢查站檢查的,沒收非法運輸的全部木材,并處以木材價值30%至50%的罰款;

(五)運輸木材拒不接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木材檢查站依法檢查而強行運輸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強行通過造成其他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

(六)承運人違犯本條

(一)、

(四)、

(五)項的,沒收其木材運費,并處運費1至3倍或所運輸木材價款30%以下的罰款;

(七)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木材檢查站,依法扣留木材及運載工具的,應當在3日內將運載工具發還給當事人,并對所扣留的木材作出處理決定;確因情況特殊,3日內難以作出處理決定的,經上一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至1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67、違反《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規定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罰款 依據:

《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由古樹名木行政管理部門責今改正;造成古樹名木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每株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對管護責任單位每株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對直接責任人每株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管護責任單位每株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對直接責任人每株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管護責任單位每株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四款規定的,由古樹名木行政管理部門責今其限期追還,恢復原狀,賠償損失。逾期不退還或未恢復原狀的,可處每天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罰款。” 6

8、違反《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一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改正、罰款 依據:

《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之一的,由古樹名木行政管理部門責今改正、賠償(賠償費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核定),并處以罰款:

(一)對古樹名木損害較輕的,每株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二)損害古樹名木枝干或者根系的,處賠償費一倍至二倍罰款;

(三)造成古樹名木死亡的,處賠償費三倍至五倍罰款;

(四)損壞古樹名木附屬設施的,處重置費用一倍至二倍罰款。” 6

9、違反《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行為 處罰種類:責令停止侵害、恢復原狀、罰款 依據:

《成都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侵害古樹名木的,由古樹名木行政管理部門責今停止侵害,恢復原狀,并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三)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共8項)

1、征收育林基金費用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八條第四款“征收育林費,專門用造林育林。” (2)《四川省綠化條例》?第三十九條??“生產、銷售木材、竹材、木竹制品和林副、林化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提取或者交納育林費。?木竹制品的原材料已提取或者交納育林費的,在其銷售環節中不得再提取或者交納育林費。” (3)川林計(1998)70號文件

2、征收林權證工本費 依據:

國家財政部、國家計委《關于批準收取林權證工本費和林權勘測費的復函》(財綜[2001]43號,計價格[2001]1998號)

3、征收植物檢疫費 依據: (1)《植物檢疫條例》?第二十一條?植物檢疫機構執行檢疫任務可以收取檢疫費,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2)[1992]價費字196號

4、征收森林植被恢復費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八條“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2)財綜[2002]73號、川財綜[2003]26號

5、征收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經營利用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應當繳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 (2)財綜字[1996]94號

6、征收四川省林木種子經營證的許可證工本費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五十八條?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依照本法實施有關證照的核發工作中,除收取所發證照的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

? (2)成價費[2003]29號

7、征收四川省林木種子生產證的許可證工本費 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五十八條?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在依照本法實施有關證照的核發工作中,除收取所發證照的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

? (2)成價費[2003]29號

第三篇:林業行政執法試題1

2010年林業行政執法考試專業法律知識

試題

(一)

一、填空題

1.《森林法》的制定,是為了保護、培育和 合理利用 森林資源,加

快國

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2.森林法》將森林分為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和特種用途

林,

其中經濟林是指以生產果品, 食用油料 、飲料、 調料 ,工業原料和藥材等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3.《森林法》規定,國家保護承包造林的集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任

何單

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體和個人依法享有的 林木所有權 和其他合法權益。

4.《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 珍貴 、 瀕危 的

陸生、

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5.《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野生動物資源的管 理,制定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的 規劃 和措施。 6. 《種子法》規定,國家扶持種質資源保護工作和選育、生產、更新、

廣 使用良種,鼓勵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經營相結合,獎勵在種質資源保護工作和良種選育、推廣等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7. 《種子法》規定,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立專項

金 ,用于扶持良種選育和推廣。

8. 《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 單位 和 個人 所有的林木,由所有者

向所

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登記申請,由該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林木所有權。

9. 《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自然保護區內

自然

環境 和 自然資源 的義務,并有權對破壞、侵占自然保護區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控告。

10.《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野生

動物

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采取 生物技術 措施和工程技術措施,維護和改善野生動物生存環境,保護和發展野生動物資源。

11.制定《野生植物保護條例》是為了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資源,保護 生物多樣性 ,維護 生態平衡 。 12.《植物檢疫條例》規定,試驗、推廣的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得帶有 植物檢疫 對象。

13.《沿海國家特殊保護林帶管理規定》規定,沿海地區縣級以上地方

人民

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特殊保護林帶建立 檔案 和設立 保護 標志。

14.《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辦法》規定,案件調查終結,在報行政負責人

審查

決定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將全部案件材料送 法制工作機構 提出初步意見。

15.《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林業有害生物測報試驗室、檢疫檢驗試驗室、林木種苗及

木材除害

設施、物資儲備倉庫、通訊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做好 藥劑 、 器械 等有關物資的儲備。

二、選擇題

1.《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在野生動物______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政府給予獎勵。( ABC )

A. 資源保護 B. 科學研究 C.馴養繁殖 D.開發利用 2. 《種子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科教興農方針和種植業、林業 發展的需要制定種子發展規劃,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______等方面采取措施保證規劃的實施。( ABC )

A. 財政 B. 信貸 C.稅收 D.發展

3.《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 性質不變。( B )

A. 使用權 B. 所有權 C.承包權 D.經營權

4. 《森林法實施條例》規定,_______林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 BC )

A. 國家重點防護林 B. 地方重點防護林

C.地方特種用途林 D.用材林

5.《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規定,違法行為在_______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林業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B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三、判斷題

1.《森林法》規定,用材林是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

括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 對 )

2.《防沙治沙法》規定,從事公益性治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要求進行治

理,并可以將所 種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護或者交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管護。 ( 對 )

3. 《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 管本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管理工作。( 錯 )

4.《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

穩定。

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隨之改變,承包地可以買賣。( 錯 )

5.《種子法》規定,主要農作物品種和主要林木品種在推廣應用前應

當通過

國家級或者省級審定,申請者可以直接申請省級審定或者國家級審定。( 對 )

6.《林木和林地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林權發生變更的,林權權利人應當到初始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對 )

7.《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從事主要林木商品種

子生產

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取得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按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的規定生產。( 對 )

8.《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處置辦法》規定,屬于從國(境)外新傳入的林業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發生的林業檢疫

性有害生物,

應當經過國家林業局林業有害生物檢驗鑒定中心鑒定。( 對 ) 9. 《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或者其行政主管部

門可

以接受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和投資,用于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錯 )

10.《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對在本行政區

域內

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活動,應當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批準獵捕的機關報告監督檢查結果。( 錯 )

11. 《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規定,一個植物新品種只能授予一項品

權。( 對 )

12. 《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規定,發現嚴重森林病蟲害的單位和個

人,

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林業主管部門報告。( 對 )

13. 《林業工作站管理辦法》規定,凡有林業生產和經營管理任務的

地方,

應當在鄉鎮設立林業站;林業生產和經營管理任務相對較輕的地方,可以在兩個以上的鄉鎮設立林業站。( 對 )

14.《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審批管理辦法》規定,松

材線

蟲病疫木加工板材定點加工企業審批專家評審論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期限內。( 對 )

四、簡答題

1. 《種子法》規定的種子的概念是什么?

答:《種子法》規定的種子是指農作物和林木的種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實和根、莖、苗、芽、葉等。

2. 《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有哪些情形需要獵捕國家重 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申請特許獵捕證?

答:《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申請特許獵捕證:

(一)為進行野生動物科學考察、資源調查,必須獵捕的;

(二)為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必須從野外獲取種源的;

(三)為承擔省級以上科學研究項目或者國家醫藥生產任務,必須從 野外獲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四)為宣傳、普及野生動物知識或者教學、展覽的需要,必須從野 外獲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五)因國事活動的需要,必須從野外獲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六)為調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和結構,經科學論證必

須獵捕的;

(七)因其他特殊情況,必須捕捉、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第四篇:林業基礎知識——林業術語

一、森林生

森林資源:森林資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微生物。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無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輔助生產林地。有林地:包括喬木林地和竹林地。

1、喬木林地:喬木是指具有明顯直立的主干,通常高在3米以上,又可按高度不同分為大喬木、中喬木和小喬木。由郁閉度0.2以上(含0.2)的喬木樹種(含喬木經濟樹種)組成的片林或林帶,連續面積大于1畝的林地稱為喬木林地。

2、竹林地:由胸徑2厘米(含2厘米)以上的竹類植物構成,郁閉度0.2以上的林地。

疏林地:由喬木樹種組成,郁閉度0.10~0.19的林地及人工造林3年、飛播造林5年后,保存株數達到合理株數的41%~79%的林地;或低于有林地劃分的株數標準,但達到該標準株數40%以上的天然起源的林地。

灌木林地:灌木是指不具主干,由地面分出多數枝條,或雖具主干而其高度不超過3米。由灌木樹種(含經濟灌木樹種)或因生境惡劣矮化成灌木型的喬木樹種以及胸徑小于2厘米的小雜竹叢組成的稱灌木林地。灌木林地又分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地和其他灌木林地;國家特規灌木林地是指喬木生長線以上的灌木林地、林種為經濟林的灌木林地和巖石裸露40%以上、石漠化或紅色荒漠化嚴重、專為防護作用的灌木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是指國家特別規定以外的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包括人工造林(3年內)未成林地和封育(5年內)未成林地。 苗圃地: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

無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跡地、火燒跡地和其他無立木林地。

宜林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為林地的土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他宜林地。

輔助生產林地: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與配套設施用地。

林木:生長在林內達到林冠層的喬木樹種。林木的樹干比孤立木通直、高大,能產生圓滿度較好的原木,它是構成森林產量的主體,是經營和利用森林的主要對象。

森林分類:森林分為以下5類:

(1)防護林:以防護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叢,包括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防風固沙林,農田、牧場防護林,護岸林,護路林;

(2)用材林: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產竹材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經濟林:以生產果品,食用油料、飲料、調料,工業原料和藥材等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以生產燃料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種用途林:以國防、環境保護、科學試驗等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自然保護區的森林。

森林起源:亦稱林分起源或林分成因。指森林形成的方式,也就是森林的繁殖方式。具體分為兩種情況:①林分最初形成時的起源。因起源于天然繁殖或人工種植,有天然林與人工林之分。②林木的形成,由于繁殖方法的不同,可將森林起源分為實生林和無性繁殖林兩類。

人工林:由人工播種、栽植或扦插而形成的森林。

天然林:由天然下種或萌芽而形成的森林。

原始森林:從來未經人工采伐和培育的天然森林。

次生林:是指原始森林或人工林經過人為的或自然的因素破壞之后,未經人為的合理經營,而借助自然的力量恢復起來的一類森林。

植被:各種各樣的植物成群生長,種類聚集,群落交織,就像綠色的繡花被一樣把大地緊緊包裹起來,這一層生氣蓬勃、千變萬化的植物覆蓋層,就叫做植被。

植物群落:植被并不是雜亂無章的拼湊,而是在一定地段的自然環境條件下,由一定的植物種類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個有規律的組合。每一個這樣的組合單位,就叫做一個植物群落。

生物多樣性:生物多樣性是指多種不同的動植物群落類型、數量及它們之間的關系。森林是陸地上生物最多樣、最豐富的生態系統,是動植物和微生物的自然綜合體,所以保護森林就是直接和間接保護生物多樣性。

生態環境:生態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水資源、土地資源、生物資源以及氣候資源數量與質量狀況的總稱。生態環境亦可簡稱環境。

生態環境建設:生態環境建設是指運用生態系統原理,根據不同層次、不同水平、不同規模的生態建設任務,模擬設計最優化的人工生態系統,按模型進行生產,以取得預期的最佳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

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是指從國土整治的全局和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出發,以維持和再造良性生態環境以及維護生物多樣性和具代表性的自然景觀為目的,在一個地域或跨越一個地區范圍內,建設有重大意義的防護林體系、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等項目,并管護好現有的森林資源。

林分:內部特征大體一致,而與臨近地段又有明顯區別的一片林子。一個林區的森林,可以根據樹種組成、森林起源、林相、林齡、疏密度、地位級及其他因子的不同,劃分成不同的林分。

立木:包含兩層意思:①形成森林主要部分的樹木的總和;②林地上未伐倒的生活著的樹木。

樹種組成:指森林中的林木是由哪些樹種所組成的。 優勢樹種:在一個林分內,數量最多的(一般指蓄積量所占的比例最大)的樹種。

先鋒樹種:能在荒山瘠薄地等立地條件差的地方最先自然生長成林的樹種。如馬尾松、油松、楓香、沙棘等。

純林:由同一樹種組成的林分叫做純林。

混交林: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樹種組成的林分叫做混交林。

林相:有兩種含義:①森林的外形,指林冠的層次,有單層林和復層林之分。②森林的林木品質和健康狀況。林木價值高,生長旺盛稱為林相優良,反之稱為不良。

郁閉度:森林中喬木樹冠彼此相接而遮蔽地面的程度。用十分法表示,以完全覆蓋地面的程度為1,分為十個等級,依次為1.0 0.9 0.8„„0.1。

林齡:指林分與林木的年齡結構,可分為同齡林和異齡林。林分內所有林木年齡完全相同,這種林分稱為同齡林。如林分內林木之間的年齡相差不超過一個齡級的稱為相對同齡林。林木年齡相差一個齡級以上的森林,叫做異齡林。

齡級:為簡化森林年齡統計而劃定的林分年齡級。一般慢生樹種以20年為一個齡級,比較速生的樹種和中生樹種以10年為一個齡級,速生樹種5年為一個齡級。

齡組:對林木生長發育時期的年齡分組。有幼齡林、中齡林、近熟林、成熟林、過熟林之分。

幼齡林:指林分完全郁閉前的時期。

中齡林:林冠郁閉后至林分成熟前的時期。

成熟林:林木在生物學及工藝方面都已進入成熟,直徑生長已非常緩慢或基本停止。

過熟林:自然稀疏已基本結束,林木生長停止,開始心腐,病蟲害侵染,部分立木由于生理衰退而枯立腐朽,林分經濟價值和有益效能開始不斷下降。

蓄積量:是指一定面積森林(包括幼齡林、中齡林、近熟林、成熟林、過熟林和枯立木林分)中,生長著的林木總材積(用立方米表示)。主要是指樹干的材積。

出材量與出材率:出材量是指實際采伐林分中生產的原條、原木、小規格材和薪材的數量。不包括枝椏、樹皮、伐根等。出材率是指出材量與采伐蓄積量的比率。它是反映森林資源利用的重要指標,出材率高,表明林木資源利用好;反之,說明利用差。

總生長量:指樹木自生長開始至調查時整個時間內的生長總量。

森林覆蓋率:是指全國或一個地區森林面積占土地面積的百分比。它等于:(有林地面積+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面積)÷土地總面積×100%得出的數稱森林覆蓋率。

林木綠化率:林木綠化率是指(有林地面積+灌木林地面積+四旁樹占地面積)÷土地總面積×100%。

二、造林綠化

人工造林:用人工進行植苗、播種等方法營造森林的工作。

四旁綠化:指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樹。

立地條件:是指造林地作用于森林植物的地形地勢和氣候、土壤等環境因子的綜合。

適地適樹:就是要使造林樹種的生物學特性和造林地條件相適應,以充分發揮其生產潛力,使一定的營林地段在當前技術經濟條件下達到較好的生產水平。

全面整地:全面翻耕整理造林地,徹底清除雜草、灌木。

撩壕整地:又叫抽槽或溝帶整地。是沿等高線從下而上開挖溝槽,把心土堆在下坡,筑成土梗的一種整地方式。

帶狀整地:在所整地帶之間保留一定寬度的生草帶,以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的整地方式。

塊狀整地:在種植點小塊開墾,塊與塊的距離依造林的株行距而定。

植苗造林:栽植苗木使它生長成林的造林方法。是目前林業生產上最常用的造林方法。

初植密度:也叫栽植密度。是指人工造林和跡地更新時單位面積上最初栽植的株數。

直播造林:是將種子直接播于造林地上,使其發芽生長成林的一種造林方法。

封山育林(封育):指對具有天然下種或萌蘗能力的疏林、無立木林地、宜林地、灌叢實施封禁,保護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長,并輔以人工促進手段,促使恢復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對低質、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進行封禁,并輔以人工促進經營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質量的一項技術措施。

丘陵:沒有明顯的脈絡,起伏較小,相對高度一般不超過200米。

山地:地勢相對高起,表面起伏很大的地區。

低山:海拔絕對高度500~1000米,相對高度200~500米的山地。 中山:海拔絕對高度1000~2000米,相對高度500~1000米的山地。 高山:海拔絕對高度2000米以上,相對高度1000米以上的山地。

黃壤:在熱帶和亞熱帶濕潤氣候、常綠闊葉林作用下發育而成的土壤。土壤中富含鐵的氧化物,故呈黃色或鮮黃色。土質粘重,酸性大,含有效磷少。

紅壤:在暖濕氣候和常綠闊葉林作用下發育而成的土壤。土中鐵鋁豐富呈紅色,土層中常有紅、棕、黃、白交織的網紋。一般酸性強,有效磷少,剖面深厚。 紫色土:在紫色砂頁巖上發育起來的土壤。這種土壤的母質很容易風化,含礦質養分較多,土層疏松,但易遭水土流失,土層淺薄。

石灰性土壤:含有碳酸鈣或碳酸氫鈣等石灰性物質的土壤。呈中性到堿性反應,含礦物質養分豐富,但對磷酸的固定作用較強。主要分布在半干旱和干旱地區。石灰性強的土壤在剖面中下部常形成石灰結核,石灰磬層等石灰集聚層。

石漠化:指在熱帶、亞熱帶濕潤半濕潤氣候條件和巖溶極其發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為活動干擾,使地表植被受破壞,造成土壤嚴重侵蝕,基巖大面積裸露,石礫堆積的土地退化現象。它是巖溶地區土地退化的極端形式。

石漠化土地:指基巖裸露度或石礫含量≥30%,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土地。①植被綜合蓋度<50%的有林地、灌木林地;②植被綜合蓋度<70%的牧草地;③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無立木林地、宜林地、未利用地;④非梯土化旱地。 造林質量管理“八率”:指造林面積核實率、造林質量合格率、良種使用率、作業設計率、幼林撫育率、林木管護率、檢查驗收率、資料建檔率。目前要求造林質量管理“八率”均為100%。

①面積核實率=(∑調查小班的核實面積/∑調查小班的上報面積)×100% ②造林質量合格率=(∑調查合格小班面積/∑調查小班上報面積)×100% ③良種使用率=(∑調查造林使用良種的小班面積/∑調查造林小班面積)×100%

④作業設計率=(∑調查有作業設計的小班面積/∑調查小班面積)×100% ⑤幼林撫育率=(∑調查撫育合格小班面積/∑調查小班面積)×100%

⑥林木管護率=(∑調查有管護措施的小班面積/∑調查小班面積)×100% ⑦檢查驗收率=(∑調查檢查驗收的小班面積/∑調查小班面積)×100% ⑧資料建檔率=(∑調查建檔的小班面積/∑調查小班面積)×100%

母樹和母樹林:供采種的樹叫做母樹。很多母樹生長在一起就叫做母樹林。 優良母樹:指具有優良遺傳品質的林木個體。

優質種源:生長旺盛,干直、枝小和冠形緊湊、無病蟲害的優勢木,其比例占75%以上的母樹林稱為優質種源。 林木種子園:是用有性法或無性法繁殖人工精選的個體或綜合育種法培育的新品種的植株而建立起來的林木良種繁育場。

采穗圃:對于容易扦插繁殖的樹種,用被選優樹的種條(插穗)建立的采穗圃,作為往后常年采穗造林之用,它相當于種子園,只不過種條代替了種子。

三、保護管理 主伐:在成熟林中以取得木材收獲為主要目的的采伐。

撫育采伐:根據森林生長和發育的規律,在不同齡期,伐除部分林木,為保留的林木創造良好的生長環境,更好地發揮其有益的效能。 更新采伐:在森林的有益效能開始減退時所進行的一種采伐,這種采伐以不降低森林有益效能為前提,以保護防護效能和特種作用持續穩定的發揮。 皆伐:整個林分一次伐除,通過人工植樹或天然下種(自臨近林分或伐倒的樹木)達到更新目的。 擇伐:把林分中部分適合和應該采伐的林木進行采伐的方式,主要用于復層異齡林。

漸伐:把成熟林分的林木在一個齡級期內分兩次或數次伐除。 疏伐:在林木向高生長最旺盛的時期所進行的撫育方式。伐去過密的樹木中品質較差的植株而保留較好的植株,以使林木形成良好的干形,并促進生長。 生長伐:在林木生長最旺盛時期一直到主伐前一個齡級的階段內所進行的撫育方式。目的是使林木得到更多營養空間以促進林木生長,提高木材產量和質量。 衛生伐:為除去森林中不健康的植株而進行的撫育方式。

森林資源連續清查(簡稱一類清查):即國家森林資源調查。在國家林業局組織下實施,復查間距期為5年。其目的是通過查清全國或省、自治區的森林資源數量、質量及其消長變化情況,為制定全國林業方針、政策,制定全國和各省區及大林區的各種林業計劃、規劃和預測資源發展趨勢提供科學依據。這類調查以省、市、區或大林區為單位進行。 二類森林資源清查:亦稱森林經理調查。此類調查是根據國家林業局的統一部署,由省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地州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林業生產單位內進行。復查間距為10年。其目的是為林業基層單位掌握森林資源現狀及動態,分析檢查經營活動效果,編制或修訂森林經營方案及有關規劃提供依據。這類調查的森林資源數量和質量要落實到小班,其準確度優于一類調查。

三類調查:即作業設計調查。是林業基層生產單位為滿足伐區設計、造林設計和撫育采伐設計而進行的調查。 森林抽樣調查:對一定范圍內的森林,應用數理統計學原理抽出部分樣地進行調查,根據樣地調查結果推算該范圍內全部森林的數量和質量的方法。 森林區劃:為了便于森林調查和開展營林活動,按一定經營規模將林區劃分成不同森林經營管理單位的工作。

林班:一種永久性的林地區劃,為便于經營管理,把林地劃分為許多林班。因經營集約度的高低不同,林班的平均面積不一,由幾十公頃到幾百公頃不等。其界線或用人工伐開,或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形線而形成。用號碼或地名命名。

小班:是指在森林調查規劃設計時將森林按不同的權屬、土地類別、起源、森林類別、林種、優勢樹種組、齡組、郁閉度等級、立地類型、經濟林產期(經營集約度等級)和林業工程類別等劃成不同的小區,每個小區稱為小班。小班是森林區劃的最小單位。

小班調查:在小班范圍內進行的測樹因子、土壤植被、地形地勢等調查項目。 標準地:用代表選樣或隨機、機械選樣選取一定面積的林地作為調查樣本,稱為標準地。

林業有害生物: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種苗正常生長并造成經濟損失的病、蟲、雜草等有害生物(由于“森林病蟲害”不能包括可對林業造成危害的雜草、軟體動物、脊柱動物和其他植物,近年來改稱為“林業有害生物”)。

林業外來有害生物:是指原產于國(境)外,傳入我國后已經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種苗正常生長并造成經濟損失的病、蟲、雜草等有害生物。

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我國境內局部地區發生,危險性大,能隨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傳播,經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發布禁止傳播的有害生物。

補充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局部地區或國內其他地區局部發生,危險性大,能隨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傳播,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發布禁止在本轄區內傳播的有害生物。

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是指依法必須經過檢疫才允許調運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也包括根據疫情應實施檢疫檢驗和除害處理的包裝材料、運輸工具、土壤等。

產地檢疫:是指國內調運、郵寄或出口的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在原產地進行的檢疫調查、除害處理并得出檢疫結果過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旨在防止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出的措施。

調運檢疫:是指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在調出原產地之前、運輸途中及到達新的種植或使用地點之后,根據國家或地方政府頒布的森檢法規,由法定的專門機構,對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檢疫檢驗和除害處理措施。根據森林植物及其產品調運的方向,可將調運檢疫分為調出檢疫和調入檢疫兩部分。

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是指那些為害嚴重、防治困難、能夠給林業生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有害生物。全國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名單由國家林業局發布。本省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名單由省林業廳發布。

疫區:是指根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發生情況,依照森林植物檢疫(簡稱“森檢”)法規,按照法定程序劃定,并且采取相應檢疫措施的地區。疫區的劃定,由省林業廳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家林業局備案。

野生保護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我國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有4大類:①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兩級,即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②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即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前稱三級保護野生動物)。③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④我國參加的有關國際公約和國際協定中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

野生保護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長并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野生保護植物分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又分為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即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以前稱三級保護野生植物)。

自然保護區:是指對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系統、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有特殊意義的自然遺跡等保護對象所在的陸地、陸地水體或者海域,依法劃出一定面積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自然保護區分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含省、縣級自然保護區)。新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面積要求在15萬畝以上、省級自然保護區在10萬畝以上、縣級自然保護區在3萬畝以上。

自然保護小區:是指對有典型性的森林生態系統、自然生態環境、珍稀動物繁殖棲息地、珍稀植物生長繁衍地規劃面積在2000公頃以內,予以特殊保護和管理的區域。

森林防火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的五條標準:一是各級組織機構落實,特別是市、縣、鄉三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機構健全穩定,人員高效精干。二是責任到人,各級地方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長是本地區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都要劃分森林防火責任區,簽訂責任狀,并經常深入責任區督促檢查,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三是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當地林業發展總體規劃。四是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地方財政算。五是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領導及時深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森林火險

天氣等級危險程度燃燒程度蔓延程度沒有危險不燃燒不蔓延 二

低度危險 難燃燒 難蔓延

中度危險 能燃燒 能蔓延

四 高度危險 易燃燒 易蔓延

五 極度危險 極易燃燒 極易蔓延

森林滅火原則:

①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

②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③統籌兼顧,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則。

④要積極撲救,不要消極防守的原則。

⑤集中優勢兵力作戰的原則。

⑥捕捉有利戰機的原則。

⑦講究經濟效益的原則。

森林火災分類:

①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②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

③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

④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

http://www.xfsljk.net/zsyz/ArticleShow.asp?ArticleID=2506(林業專業術語;造林綠化術語)

http://www.xfsljk.net/zsyz/ArticleShow.asp?ArticleID=2505(林業專業術語;森林生態術語)

http://www.xfsljk.net/zsyz/ArticleShow.asp?ArticleID=2523(林業專業術語;保護管理術語) 林分

森林的內部結構特征,即樹種組成、林層或林相、疏密度、林齡、起源、地位級和出材量等主要調查因子相同并與四周有明顯區別的有林地,通常也泛指任一具體的長有林木的地段。不同的林分,常要求采取不同的森林經營措施。

喬木 是多年生木本植物,具有高大而明顯的主干,并多次分枝,組成龐大的樹冠,一般可以明顯地分為樹冠和樹干兩部分,如楊樹和落葉松等。 灌木

多年生木本植物,高在3米以下,通常無明顯主干,分枝從近地面處開始,故無樹冠和樹干之分,如紫穗槐和姚金娘等。 林木

是森林中所有喬木的總稱,是構成森林的主體。它決定森林的外貌和基本特征,決定森林的經濟價值和生態價值,是森林經營管理中的主要工作對象。根據經濟價值和經營意義分為主林木和次林木,主林木是指由主要樹種所構成的林木,次林木是指由次要樹種所構成的林木。林木也泛指林內生長的喬木。 下木

林內灌木及當地條件下生長達不到喬木層的喬木種類的總稱,是構成森林的植物成分之一。下木能抑制雜草,為幼苗幼樹遮陰,減少地表徑流和蒸發,提高土壤肥力和增強森林的防護效能。 植被

指林地上的地衣、苔蘚、草本植物、半灌木、小灌木和喬木的總稱。是構成森林的植物成分之一,能影響地表土壤、小氣候條件、林木的更新和幼苗幼樹的生長發育。

林型

也叫森林類型,由樹種組成和立地條件決定,是森林的自然分類單位。 純林

也叫單純林,是指由單一樹種構成的或雖混有其它樹種但其它樹種的數量和材積所占比例不到一成的林分,如落葉松純林和楊樹純林等。 混交林 由兩種以上的樹種構成的林分。 針葉樹和針葉林

針葉樹是裸子植物的樹木,其葉多呈針狀或鱗片狀,種子一般裸露在果鱗上,子葉多數,多為常綠高大喬木,樹干圓滿通直,樹冠常為圓錐形,如落葉松、雪松和云杉等。針葉林是指以松柏類為主的針葉樹所構成的森林。

闊葉樹和闊葉林 闊葉樹是屬于雙子葉植物的樹木,其葉片一般較寬,有多種形狀,種子包被于果實中,具2枚子葉,落葉或常綠喬木。闊葉林是由闊葉樹種組成的森林,如樺木林、楊樹林和桉樹林等。 針闊葉混交林

由針葉樹和闊葉樹混和組成的森林,是溫帶濕潤地區的優勢植被,紅松闊葉混交林是典型的針闊混交林類型之一。 天然林

在沒有人為參與的情況下形成的森林。 人工林

指在適合栽植林木的各類土地上用人工植苗、插條或直播等方法形成的森林。 天然次生林

原始林或人工林,經人為的或自然的因素破壞之后,未經人為的合理經營,借助自然力量恢復起來的天然林。 土壤和森林土壤

土壤是指陸地上部能夠生長植物的疏松的表層,由礦物質顆粒、有機質、活的生物體以及生物活動產物、空氣和水分共同組成。森林土壤是林地土壤的總稱。由于形成條件和形成過程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森林土壤,如在寒溫帶濕潤山地針葉林下形成了棕色針葉林土壤,溫帶濕潤地區針闊葉混交林下形成了暗棕色森林土壤,在溫暖帶濕潤地區以櫟林為主的森林下則形成了棕壤土。 樹冠和冠幅

樹冠是指樹木干部以上的全部枝、葉的的總體。冠幅是指樹冠的最大直徑。 林齡和齡級

林齡是林分中林木的平均年齡,分為幼齡林、中齡林、近熟林、成樹林和過熟林。幼齡林是森林生長發育的幼年階段,通常指Ⅰ齡級或Ⅱ齡級的林分;中齡林也叫壯齡林,指林齡為Ⅲ齡級至不超過Ⅳ齡級的林分;近熟林指生長速度下降,接近成熟利用的森林,通常指IV齡級的林分;成熟林指林木已達到完全成熟,可以采伐利用的林分,通常指林齡為V、VI齡級的林分;過熟林指超過VI齡級以上的林分。齡級指對林木按照林齡間隔一定的年限進行的分級,一般天然林每20年為一個齡級;人工林每10年為一個齡級。 蓄積量 單位面積林地上所有活立木材積的總和,以立方米為單位。 郁閉度

指森林中喬木樹冠遮蔽地面的程度,是反映林分密度的指標。它是林地樹冠垂直投影面積與林地面積之比,以十分數表示,完全覆蓋地面為1。簡單地說就是林冠覆蓋面積與地表面積的比例。 枝條盤數 指樹冠部分輪枝的層數。 胸徑和地徑

一般胸徑指樹木離地面1.3米處樹干的直徑;地徑指樹木離地面20厘米左右處樹干的直徑。

坡度

坡面與地平面所形成的角度。按照角度大小,坡面可分為平坡:00—50;緩坡:60—150;斜坡:160—250;陡坡:260—350;急坡:360—400;險坡:410以上。

坡向

山坡所面向的方向。向南的叫南坡,也叫陽坡,向北的叫北坡,也叫陰坡。 坡位

山坡的部位。一般分為山頂,山坡上部、中部和下部

第五篇: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總結

2012年,我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在高縣林業局正確領導和高縣森林公安局指導下,強化林業法制建設,規范林業行政執法程序,嚴格公正執法,服務林業發展。嚴格按照《中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中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大力宣傳林業法律法規,提高全民法制觀念和保護森林資源意識,加強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積極做好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資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一、取得的成效

2012年,我所查獲盜伐國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2.5立方米,收損失費1080元;依法協調解決林權糾紛2起;協助來復林區派出所破獲森林火災案件2起;在來復林區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業主在黃水口國有林內非法開采石英砂礦石行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林區治安防控體系,維護了林區安全穩定,有效地保護了我所管護國有林3.531萬畝森林資源的安全,促進了森林資源保護和林業發展。

二、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我所把保護森林資源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所長為組長,分管副所長為副組長,林政執法人員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積極組織執法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及林業政策,不斷提高執法隊伍素質,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大對林業行政執法的力度等工作。

三、主要措施

1、積極開展活動,大力加強林業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林業法律知識的宣傳力度,特別是"濕地日"、"愛鳥周"、"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森林防火宣傳月"及保護森林資源專項整治活動中,利用廣播、設點宣傳、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大張旗鼓地向全社會宣傳有關林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依法治林的重要意義,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創造了良好的氛圍。

2、注重學習培訓,不斷提高林業行政執法水平。為進一步提高我所全體林業執法人員的工作效率和業務能力,把學習培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除常規抓好法律法規知識學習、上崗培訓外,我所多次請高縣森林公安局對我所執法人員進行行政執法培訓,進一步規范文書制作。

3、認真辦理案件,進一步提高行政處罰案件質量。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嚴格遵守《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辦法》的各項規定,明確執法主體,落實執法責任,依法實施處罰,尤其注重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對于不依法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時故意或過失造成執法過錯的,要追究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確保了辦案質量的進一步提高。

4、認真組織實施,進一步確保森林資源的安全。為了確保森林資源的安全,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我所根據縣林業局組織發動的"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動"、"打擊違法占用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等專項行動和集中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等一系列嚴打整治行動,對亂砍濫伐嚴重的區域實施重點打擊,有效地打擊了毀林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同時以案釋法,教育了一大批群眾參與愛林護林,共同維護林區治安穩定。

四、行政執法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1、執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處罰、輕防范的思想,認為執法就是處罰,成績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發案數,如何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法律,自覺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樹立執法是為人民服務,執法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執法理念有待進一步加強。

2、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高

執法人員都是從事林業技術推廣工作,對林業法律、法規系統學習時間較少,缺乏行政執法所必備的法律知識及相關的執法技能,在具體執法過程中存在著執法不嚴、執法不懂法甚至是執法違法的現象。許多執法人員不會制作執法文書。原因有幾個方面:一是發放執法證件前的崗位培訓、考試流于形式;二是有些執法人員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學習和自身修養,忘記了"執法為民"的宗旨,把執法權當作謀取單位和個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時林業行政執法的學習培訓不夠,對執行的法律、

法規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另外還有不能做到持證上崗,拿著過期執法證件進行執法的問題。

3、林業行政執法手段單一。裝備落后由于沒有林業行政執法專項經費保障,物質裝備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質手段,導致執法檢查、調查取證和實施處罰困難,嚴重束縛了行政執法人員的手腳,影響了執法水平和質量的提高。如在查處亂捕濫獵野生動物案件時,偷獵者有船只等工具裝備我們執法人員因工具裝備落后或不齊全而束縛手腳,不能接近現場取證,無可奈何。

4、對《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還不夠深入,缺乏應具的法律權威。自《森林法》公布以來,雖然多次大張旗鼓地開展宣傳,但往往限于帖標語、發資料、辦專欄、出動宣傳車等形式,而深入基層講法、以案釋法的較少,結果是聲勢大收效小。據調查,目前,全縣干部中有13%、群眾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別是一些不識字的農民,對《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隨便砍別人的樹,認為只要樹是自己栽的,想怎樣處理就怎樣處理,因而違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認為集體的林木屬集體管理,砍幾棵樹自己有處理權,砍集體的樹給社員解決困難沒什么不對。有的社員認為山林是分給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樹,砍樹辦不辦手續、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別人管不著。另外,在《森林法》的宣傳中,存在講大道理、喊口號的情況多,對有關的具體規定和具體的配套法規講得少的問題,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請、苗木種子檢疫、木材憑證運輸等一些具體規定,有很多群眾不知道,待違法后處理時,受罰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訴訟。

5、有法難依,執法不嚴現象仍然存在。林業案件有法難依、執法不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對涉及人情關系的案子,特別是涉及領導干部違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擾,以至林業行政執法相當困難,阻力較大,很難做到嚴格秉公執法。如有的領導干部明知是違法采伐或運輸的木材,卻礙于情面和關系,打招呼,暗示執法人員開綠燈放行或輕描淡寫作一般林政案件處理了事。由此而來,促使一些已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時依法移送司法部門立案處理,其結果是該追究沒得到追究,該處罰的沒得到處罰,由此而來,損害了林業行政執法的威信,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二是個別執法人員存在工作方法簡單,在開展執法工作時,對案件處理不作深究細查,圖省事而輕處罰,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對群眾的亂砍濫伐問題,感到法不治眾,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頭教育處理,因而,助長了一些人的毀林歪風;三是執法程序不嚴,調查取證簡單化。在辦案調查取證中,個別執法人員存在"以嘴代卷"現象,忽視證據材料的充分有力與相互印證,收集的材料不齊不力,不充分的問題。四是執法力量不足,對盜伐濫伐林木、無證運輸木材、非法收購林木行為難以做到有效監控和取證,使很多案件無力查處。五是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與協調,造成執法困難。如涉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城市建設、路政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等,需要對樹木進行砍伐時,有些部門忽視林業部門的存在,只根據自己部門的規定和建設的需要擅自砍伐樹木,或先砍后補手續,將違法變成合法。

五、整改措施

1、徹底轉變執法理念。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利用各種形式如舉辦培訓班、電視講座、報告會等,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執法理念的教育,要徹底改變"重處罰,輕防范、輕服務"的執法理念,牢同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意識。開展一次"為誰執法,執法為誰"的大討論活動,由比誰的罰款多,到比誰的服務好,讓"文明執法,執法為民"的思想理念成為每位林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座右銘。加強服務意識,增強群眾的理解與支持,樹立良好的林業行政執法隊伍的形象。

2、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改善執法人員的物質裝備要建立一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執法隊伍必須從人才的選拔標準、人才的培養等方面著手,引入競爭機制,提高執法隊伍素質。應根據年齡結構、文化層次、業務素質、政治修養等狀況及其變化,適時地進行優化組合,實行崗位職務責任制。要盡可能地加大投入力度,改變目前執法物質裝備落后的現象,以便于優質高效地完成林業行政執法任務……

3、規范執法程序及文書制作。在林業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行政處罰法》及《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認真執行,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規范執法文書的制作,避免因執法程序違法而引起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敗訴等問題。把工作中的一些細節都納入規范管理的范疇。

4、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認識一是加大媒體宣傳力度。運用多種形式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要讓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和廣大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都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既有利于林業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監督執法行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二是結合查處的案件,公開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懾作用。

5、有個別林政執法人員對《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存在著畏懼心理,擔心弄不好會當被告,因而在執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膽執法,這是由于對《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許可法》缺乏正確的認識。要樹立敢于打破"人情關"的勇氣,對來自各方面的干擾,應向相關部門領導作好匯報和解釋,求得他們的支持,當地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反映,不能知難而退,放縱違法。同時,在林業行政執法中要做到事實清楚,于法有據,程序合法,手續(文書)完備,處罰適當,這樣我們就能在工作中始終處于有利地位,有效地維護林業法制的權威和嚴肅性。

6、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

初次違法的,可以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最低限度處理,情節顯著輕微的只教育,不處罰,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建立違法人員卡當案,對多次違法,屢教不改的行政相對人,則從重處罰。處罰的原則、處罰的標準都對行政相對人公開,做到讓違法人員心

服口服,從根本上解決處罰的隨意性,杜絕辦人情案的現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業行政執法管理制度、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行政執法公開制度、重大案件審批、查處、備案制度、執法過錯和錯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責任到人。依靠制度,強化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要改變目前林業行政執法等同于林業行政處罰的現象。嚴格做到主體合法、依據合法、行為合法、程序合法。加強執法監督,確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強內部監督,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明確執法機構負責人及執法人員的責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監督機制,向外界公布執法依據、執法程序、投訴電話,接受管理相對人的監督,接受司法機關和社會輿論監督。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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