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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10精神和行為障礙

2023-06-28

第一篇:icd10精神和行為障礙

ICD-10精神和行為障礙診斷標準

抑郁發作

以下描述了三種不同形式的抑郁發作[輕度(F32.0)、中度(F32.l)、重度(F32 2)和(F32.3)]。各種形式的典型發作中,病人通常有心境低落、興趣和愉快感喪失,導致勞累感增加和活動減少的精力降低。也很常見的癥狀還有稍作事情即覺明顯的倦怠。其他常見癥狀是:

(a)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b)自我評價和自信降低;

(C)自罪觀念和無價值感(即使在輕度發作中也有);

(d)認為前途暗淡悲觀;

(e)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

(f)睡眠障礙;

(g)食欲下降。

低落的心境幾乎每天一樣,且一般不隨環境而改變,但在一天內可顯示出特征性的晝夜差異。與躁狂一樣,臨床表現可有明顯的個體差異;青少年病人中,非典型的表現尤為常見。某些病例中,焦慮、痛苦和運動性激越有時比抑郁更為突出。此外,心境分改變也可能被易激惹、過度飲酒、戲劇性行為、原有恐怖或強迫癥狀惡化等附加特征或疑病性先占觀念所掩蓋。對于三種不同嚴重程度抑郁的診斷均要求至少持續兩周,但如果癥狀格外嚴重或起病急驟,時間標準適當縮短也是有道理的。

以上某些癥狀可以提出來構成被廣泛認為具有特殊臨床意義的特征性表現。這些“軀體”癥狀(見本節引言,112頁)最典型的例子是:對通常能享受樂趣的活動喪失興趣和愉快感;對通常令人愉快的環境缺乏情感反應;早上較平時早醒2小時或更多;早晨抑郁加重;客觀證據表明肯定有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為他人提及或報告);食欲明顯下降;體重降低(通常定義為過去1個月里失去體重的5%或更多);性欲明顯降低。一般只有肯定存在4條上述癥狀時,才被視為有軀體綜合征。下面還要詳細描述的輕度(F32.0)、中度(F32.1)、和重度(F32.2和 F32.3)抑郁發作幾個類別都僅用于單次(首次)抑郁發作,若再具有抑郁發作,則應歸于復發性抑郁障礙(F33.-)的亞型中。

標出不同的嚴重程度旨在包括不同類型精神科實踐中所遇到的各種臨床狀態。輕度抑郁發作患者多見于初級保健機構和普通醫療機構,而精神科住院部主要處理重度抑郁患者。與心境〔情感〕障礙伴隨的自殺行為最常見的是服用處方藥自行導致中毒,對此應采用ICD-10第X X章(X60-X84)的補充編碼加以記錄。這些編碼不涉及自殺未遂與“準自殺”的區別,因為以上兩種情況都屬于自傷這一總類。

輕度、中度、重度抑郁之間的區分有賴于復雜的臨床判斷,包括癥狀的數量、類型、以及嚴重度。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動的表現通常是幫助了解嚴重程度的有用指標;但是,個人的、社會的、文化的影響使癥狀的嚴重程度與社會功能之間并不呈現平行關系,這種影響很常見也很有力,因而將社會功能表現納入嚴重程度的基本標準并非明智之舉。

存在癡呆(F00-F03)或精神發育遲滯(F70-F79)并不排斥可治性抑郁發作的診斷。但由于交流的困難,診斷較平時在更大程度上依賴于客觀可觀察到的軀體癥狀,如:精神運動性遲滯,食欲及體重下降、睡眠障礙。

包含:抑郁性反應的單次發作;重癥抑郁(不伴精神病性癥狀);心因性抑郁或反應性抑郁(F32.0,F32.1,或F32.2)

抑郁發作

(3)心境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32)抑郁發作

抑郁發作以心境低落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甚至發生木僵。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某些病例的焦慮與運動性激越很顯著。

【癥狀標準】以心境低落為主,并至少有下列4項:

(1)興趣喪失、無愉快感;

(2)精力減退或疲乏感;

(3)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

(4)自我評價過低、自責,或有內疚感;

(5)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下降;

(6)反復出現想死的念頭或有自殺、自傷行為;

(7)睡眠障礙,如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多;

(8)食欲降低或體重明顯減輕;

(9)性欲減退。

【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受損,給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病程標準】

(1)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2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癥狀,但不符合分裂癥的診斷。若同時符合分裂癥的癥狀標準,在分裂癥狀緩解后,滿足抑郁發作標準至少2周。

【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抑郁。

【說明】本抑郁發作標準僅適用于單次發作的診斷。

第二篇:ICD-10

國際疾病分類第十次修訂本(ICD-10)關于抑郁癥的分類與診斷標準

* 抑郁發作

1 抑郁發作

以下描述了三種不同形式的抑郁發作[輕度(F32.0)、中度(F32.l)、重度(F32.2)和(F32.3)]。各種形式的典型發作中,病人通常有心境低落、興趣和愉快感喪失,導致勞累感增加和活動減少的精力降低。也很常見的癥狀還有稍作事情即覺明顯的倦怠。其他常見癥狀是:

(a) 集中注意和注意的能力降低;

(b) 自我評價和自信降低;

(C) 自罪觀念和無價值感(即使在輕度發作中也有);

(d) 認為前途暗淡悲觀;

(e) 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

(f) 睡眠障礙;

(g) 食欲下降。

低落的心境幾乎每天一樣,且一般不隨環境而改變,但在一天內可顯示出特征性的晝夜差異。與躁狂一樣,臨床表現可有明顯的個體差異;青少年病人中,非典型的表現尤為常見。某些病例中,焦慮、痛苦和運動性激越有時比抑郁更為突出。此外,心境分改變也可能被易激惹、過度飲酒、戲劇性行為、原有恐怖或強迫癥狀惡化等附加特征或疑病性先占觀念所掩蓋。對于三種不同嚴重程度抑郁的診斷均要求至少持續兩周,但如果癥狀格外嚴重或起病急驟,時間標準適當縮短也是有道理的。

以上某些癥狀可以提出來構成被廣泛認為具有特殊臨床意義的特征性表現。這些“軀體”癥狀(見本節引言,112頁)最典型的例子是:對通常能享受樂趣的活動喪失興趣和愉快感;對通常令人愉快的環境缺乏情感反應;早上較平時早醒2小時或更多;早晨抑郁加重;客觀證據表明肯定有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為他人提及或報告);食欲明顯下降;體重降低(通常定義為過去1個月里失去體重的5%或更多);性欲明顯降低。一般只有肯定存在4條上述癥狀時,才被視為有軀體綜合征。下面還要詳細描述的輕度(F32.0)、中度(F32.1)、和重度(F32.2和 F32.3)抑郁發作幾個類別都僅用于單次(首次)抑郁發作,若再具有抑郁發作,則應歸于復發性抑郁障礙(F33.-)的亞型中。

標出不同的嚴重程度旨在包括不同類型精神科實踐中所遇到的各種臨床狀態。輕度抑郁發作患者多見于初級保健機構和普通醫療機構,而精神科住院部主要處理重度抑郁患者。

與心境〔情感〕障礙伴隨的自殺行為最常見的是服用處方藥自行導致中毒,對此應采用ICD-10第X X章(X60-X84)的補充編碼加以記錄。這些編碼不涉及自殺未遂與“準自殺”的區別,因為以上兩種情況都屬于自傷這一總類。

輕度、中度、重度抑郁之間的區分有賴于復雜的臨床判斷,包括癥狀的數量、類型、以及嚴重度。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動的表現通常是幫助了解嚴重程度的有用指標;但是,個人的、社會的、文化的影響使癥狀的嚴重程度與社會功能之間并不呈現平行關系,這種影響很常見也很有力,因而將社會功能表現納入嚴重程度的基本標準并非明智之舉。

存在癡呆(F00-F03)或精神發育遲滯(F70-F79)并不排斥可治性抑郁發作的診斷。但由于交流的困難,診斷較平時在更大程度上依賴于客觀可觀察到的軀體癥狀,如:精神運動性遲滯,食欲及體重下降、睡眠障礙。

包含:抑郁性反應的單次發作;重癥抑郁(不伴精神病性癥狀);心因性抑郁或反應性抑郁(F32.0,F32.1,或F32.2)

2 F32.0 輕度抑郁發作

診斷要點

心境低落、興趣與愉快感喪失、易疲勞這幾條通常視為最典型的抑郁癥狀。要作出確定的診斷,應至少存在上述癥狀中的兩條,再加上至少兩條97頁所描述的癥狀。所有癥狀都不應達到重度。整個發作持

續至少2周。

輕度抑郁發作的患者通常為癥狀困擾,繼續進行日常的工作和社交活動有一定困難,但病人的社會功能大概不會不起作用。

第五位數碼用以標明軀體癥狀的有無:

F32.00 不伴軀體癥狀

符合輕度抑郁發作的標準,極少或不存在軀體癥狀。

F32.01 伴軀體癥狀

符合輕度抑郁發作的標準,并伴四條或更多軀體癥狀(只存在兩條或三條軀體癥狀,但極為嚴重,采用本類也是合理的)。

3 F32.1 中度抑郁發作

診斷要點

應至少存在輕度抑郁發作中給出三條典型抑郁癥狀中的兩條,再加上至少三條(最好四條)其它癥狀。其中某幾條癥狀較為顯著;但如果存在的癥狀特別廣泛,這一點也不是必需的。整個發作至少持續2周。通常,中度抑郁患者繼續進行工作,社交或家務活動有相當困難。

第五位數碼用以標明軀體癥狀的有無:

F32.10不伴軀體癥狀

符合中度抑郁發作的標準,不存在或極少存在軀體癥狀。

F32.11伴軀體癥狀

符合中度抑郁發作的標準,存在四條或更多軀體癥狀(若僅有兩條或三條軀體癥狀,但極為嚴重,歸于本類也是合理的)。

4 F32.2 重度抑郁發作,不伴精神病性癥狀

重度的抑郁發作患者常表現出明顯的痛苦或激越。如遲滯為突出特征時,上述表現可不明顯。自尊喪失、無用感、自罪感可以很突出。在極嚴重的病例,自殺是顯而易見的危險。這里假定重度抑郁發作中幾乎總是存在軀體癥狀。

診斷要點

輕度和中度抑郁發作(F32.0,F32.1)中提出的所有三條典型癥狀都應存在,并加上至少四條其它癥狀,其中某些癥狀應達到嚴重的程度。但是,如激越和遲滯這類主要癥狀十分明顯時,病人可能不愿或不能描述許多其它癥狀。在這種情況下,從總體上評定為重度發作也是適宜的。抑郁發作一般應持續兩周,但在癥狀極為嚴重或起病非常急驟時,依據不足兩周的病程作出這一診斷也是合理的。

重度抑郁的患者,除了在極有限的范圍內,幾乎不可能繼續進行社交、工作或家務活動。

本類別僅用于不伴精神病性癥狀的單次重度抑郁發作;再有發作時,應采用復發性抑郁障礙(F33.一)的亞類。

包含:單次發作的激越性抑郁

不伴精神病性癥狀的憂郁或生命性抑郁

5 F32.3 重度抑郁發作,伴精神病性癥狀

診斷要點

符合F32.2中給出的重度抑郁發作的標準,并且存在妄想、幻覺或抑郁性木僵。妄想一般涉及自罪、貧窮或災難迫在眉睫的觀念,病人自認對災難降臨負有責任。聽幻覺常為低毀或指責性的聲音;嗅幻覺多為污物腐肉的氣味。嚴重的精神運動遲滯可發展為可木僵。若有必要,妄想或幻覺可進一步標明為與心境協調或與心境不協調(見F30.2)。

鑒別診斷:抑郁性木僵必須與緊張型精神分裂癥(F20.2)、分離性木僵(F44.2),以及器質性木僵表現相鑒別。本類僅用于單次發作的伴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抑郁;再有發作,應采用復發性抑郁(F33.-)

的亞類。

包含:伴精神病性癥狀的單次重癥抑郁發作;精神病性抑郁;心因性抑郁性精神病;反應性抑郁性精神病。

6 F32.8 其它抑郁發作

當總的診斷印象表明發作有抑郁性質,但并不符合F32.0—F32.3中給出的抑郁發作的描述時,歸于本類。這類例子有:輕重時有變化的抑郁癥狀(特別是其軀體表現)與緊張、煩惱、痛苦等非診斷癥狀;軀體抑郁癥狀與非器質性原因所致的持續性疼痛或疲勞的混合形式(有時在綜合醫院可見)。

包含:非典型性抑郁

單次發作的“隱匿性”抑郁NOS

7 F32.9 抑郁發作,未特定

包含:抑郁NOS

抑郁性障礙NOS

* 復發性抑郁障礙

1 復發性抑郁障礙

本障礙的特點是反復出現抑郁發作〔輕度(F32.0)、中度(F32.1)、重度(F32.2和F32.3)〕中所標明的抑郁發作歷史,不存在符合躁狂(F30.1和F30.2功標準的心境高漲和活動過度的獨立發作。然而,如果緊接在抑郁之后出現短暫的符合輕躁狂標準(F30.0)的輕度心境高漲和活動增加(有時顯然是由抗抑郁劑治療所誘發),仍應使用本類別。抑郁發作的起病年齡、嚴重程度、持續時間、發作頻率等均無固定規律。一般而言,初次發作晚于雙相障礙,平均起病年齡為40∽49歲。每次發作同樣持續3一12個月(中數約六個月),但復發頻率低些。發作間期一般緩解完全,但少數病人可發展為持續性抑郁,主要見于老年(這種情況仍用本類別)。不同嚴重程度的一次發作一般都是由應激性生活事件誘發。在很多文化背景下,無論抑郁發作的次數還是持續性抑郁的發生,女性均為男性的兩倍。

就復發性抑郁障礙的患者而言,無論已發生過多少次抑郁,出現躁狂發作的危險始終不能完全排除。一旦出現了躁狂發作,診斷就應改為雙相情感障礙。

復發性抑郁發作還可細分如下:首先標明目前發作的類型,然后(如果有充分資料可供參考)標明多次發作中占優勢的類型。

包含:復發性抑郁性反應的發作,心因性抑郁;反應性抑郁,季節性情感障礙(F33.0或F33.l)復發性內源性抑郁的發作,重癥抑郁,躁狂抑郁性精神病(抑郁型),心因性或反應性抑郁性精神病,精神病性抑郁,致命性抑郁(F33.2或F33.3)

不含:復發性短暫抑郁發作

2 F33.0 復發性抑郁障礙,目前為輕度發作

診斷要點

確診需要:

(a)應符合復發性抑郁障礙(F33.一)的標準,目前發作應符合輕度抑郁發作(F32.0)的標準;及

(b) 應至少兩次發作,每次持續時間至少兩周,兩次發作之間應有幾個月無明顯心境紊亂。否則,診斷應為其它復發性心境〔情感〕障礙(F38.1)。

第五位數碼用以標明目前發作中是否存在軀體性癥狀:

F33.00不伴軀體癥狀 (見 F32.00)

F33.01伴軀體癥狀 (見F32.01)

若需要,可標明既往發作中占優勢的類型(輕度或中度,重度,不確定)。

3 F33.1 復發性抑郁障礙,目前為中度發作

診斷要點

確診需要:

(a)應符合復發性抑郁障礙(F33.一)的標準,目前發作應符合中度抑郁發作(F32.1)的標準;及

(b) 應至少兩次發作,每次持續時間至少兩周,兩次發作之間應有幾個月無明顯心境紊亂。否則,診斷應為其它復發性心境[情感]障礙(F38.1)。

第五位數碼用以標明目前發作中是否存在軀體性癥狀:

F33.10不伴軀體癥狀 (見F32.10)

F33.11伴軀體癥狀 (見F32.11)

若需要,可標明既往發作中占優勢的類型(輕度或中度,重度,不確定)。

4 F33.2 復發性抑郁障礙,目前為不伴精神病性定狀的重度發作

診斷要點

確診需要:

(a) 應符合復發性抑郁障礙(F32.一)的標準,目前發作應符合不伴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抑郁發作(F32.2)的標準;及

(b) 應至少兩次發作,每次持續時間至少兩周,兩次發作之間應有幾個月無明顯心境紊亂。否則,診斷應為其它復發性心境(情感)障礙(F38.1)。

若需要,可標明既往發作中占優勢的類型(輕度或中度,重度,不確定)。

5 F33.3 復發性抑郁障礙,目前為伴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發作

診斷要點

確診需要:

(a)應符合復發性抑郁障礙(F33.一)的標準,目前發作應符合伴精神病性癥狀的重度抑郁發作(F32.3)的標準;及

(b) 應至少兩次發作,每次持續時間至少兩周,兩次發作之間應有幾個月無明顯心境紊亂。否則,診斷應為其它復發性心境〔情感〕障礙(F38.1)。

若需要,妄想或幻覺可標明為心境協調的或心境不協調的(見F30.2)。

若需要,可標明既往發作中占優勢的類型(輕度或中度,重度,不確定)。

6 F33.4 復發性抑郁障礙,目前為緩解狀態

診斷要點

確診需要:

(a)既往應符合復發性抑郁障礙(F33.-)的標準,目前不應符合任何嚴重程度抑郁發作或F30-F39中任何其它障礙的標準;及

(b) 應至少兩次發作,每次持續時間至少兩周,兩次發作之間應有幾個月無明顯心境紊亂。否則,診斷應為其它復發性心境[情感]障礙(F38.1)。

如果病人為減少復發危險在繼續接受治療仍可采用本類別。

7 F33.8 其它復發性抑郁障礙

8 F33.9 復發性抑郁障礙,未特定

包含:單相抑郁NOS

第三篇:ICD-10準備工作進展緩慢

中國數字醫療網HC3i中國首家專注于數字醫療及醫療信息化的專業網站 美國EHR未能實現有效的人口管理 美國《內科醫學年鑒》(《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6月刊上刊登的一篇研究報告指出:雖然越來越多的醫生被報道使用基本的電子健康檔案系統(EHR),但一份全國范圍內的調查卻顯示,只有一小部分的醫生能達到EHR有意義使用(meaningful use)的標準,而大部分醫生并未借助EHR實現有效的人口管理。

該研究主要關注EHR有意義使用第一階段的15項核心要求中的11項。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被調查的1820名初級保健醫生與專業醫生中,報道稱其中40%的人在使用EHR,41.6%的被調研醫生表示能在業余時間隨時與其他醫生進行電子數據交換,40.8%的被調研醫生則表示不能做出高質量的醫療報表,36.2%的被調研醫生表示不能為患者提供就診小結。

此項研究報告是由美國馬氏政策研究公司(Mathematica)研究員Catherine M.

DesRoches與其同事共同完成的,他們在報告中寫道:“研究結果成為EHR應用狀況堪憂的又一有力證據,人們曾經非常期待EHR能給醫療領域帶來很多奇跡,比如實現有效的人口管理,現在很多人恐怕要非常失望了。”值得一提的是,這項研究得到了國家健康信息技術協調辦公室的醫學博士FarzadMostashari和前國家健康信息技術協調辦公室的醫學博士David Blumenthal的支持。

此項研究發現,患者管理與病情報告的電腦化系統的使用并不常見。“使用EHR并達到有意義使用標準的醫生反應,較之那些缺乏綜合系統的醫生,人口管理任務對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顯得更為簡單。然而,仍有大部分醫生反應這些任務非常困難。”

該研究還發現,大約50%的被調研醫生表示,在生成患者的實驗室結果清單、過期保健的患者名單、護理質量報告以及轉診跟蹤等方面存在困難。

Catherine M. DesRoches和同事在研究報告中總結道:“如果只把EHR當做紙質病歷的簡單替代品,那么不會直接產生人們所期待的HER能夠改進醫療質量、提高效率以及降低成本方面的收益。另一方面,當醫護人員能充分使用EHR的全面功能時,他們才有可能提高醫療質量和工作效率,并成功發展以患者為中心的醫療服務。”

在研究報告的最后,研究人員建議未來對EHR的可用性和最佳實施途徑多做研究。

原文標題:Survey: EHR adoption does not ensure better population management原文作者:Laura Pedulli

第四篇:常見婦產科疾病診斷與ICD-10編碼

作者:黃杰雄 陳雅

黃杰雄陳雅:湛江市婦幼保健院廣東湛江524038

THE DIAGNOSIS OF COMMON GYNECOLOGY AND OBSTETRICS DISEASES AND ITS ICD-10 CODING

HUANG Jiexiong, CHEN Ya

【摘要】探討如何正確選擇常見的婦產科疾病診斷的國際疾病分類(ICD-10)編碼,提高編碼準確率。本文以婦產科疾病診斷為例,闡述某些婦產科疾病診斷名稱相同、病因相同(或不同)、發病部位、發病時期、臨床癥狀不同,編碼有別。編碼員要加強學習,掌握ICD-10編碼原則,不斷豐富自己的婦產科臨床醫學知識,臨床醫師要配合,規范書寫婦產科診斷,才能保證ICD-10編碼的正確,以確保醫院衛生統計報表數據準確性,更好地為醫、教、研服務。

【關鍵詞】 婦產科疾病診斷ICD-10編碼

目前我國采用國際疾病分類(ICD-10)編碼。ICD-10是以病因為主多軸心分類法。ICD-10在ICD-9的基礎擴展了應用范圍,實用性增強。內容增加,疾病分類更詳細,這就意味著分類更復雜,也就需要許多相關的專業知識的支持。例如:婦產科疾病診斷名稱相同、病因相同(或不同)、發病時期、臨床表現和某些情況不同,而編碼差異大。在此,與同行們共同探討如何正確選擇常見婦產科疾病診斷的ICD-10編碼,提高編碼準確率,以確保醫院衛生統計報表數據準確性,更好地為醫療、教學、科研服務。

1某些產科疾病診斷名稱相同、病因相同(或不同)、發病時期不同、臨床表現等情況不同,編碼有別

1.1疾病診斷名稱相同、病因相同、發病時期不同編碼有別

1.1.1妊娠劇吐①輕度妊娠劇吐:嘔吐開始于妊娠22周末之前,為妊娠早期最常見的一種情況,在清晨可有惡心及流涎或輕度嘔吐,編碼為O210。②妊娠劇吐伴有代謝障礙:妊娠劇吐開始于懷孕22周末之前,伴有代謝障礙,編碼為O211。③妊娠晚期劇吐: 劇吐開始于懷孕22整周以后,編碼O212。④并發于妊娠的其他嘔吐:編碼O218。⑤妊娠劇吐:未特指者編碼O219。

1.1.2胎膜早破

①在24小時之內產程開始,編碼為O420。②胎膜早破:在24小時以后產程開始,編碼為O421。③胎膜早破:由于安胎等治療而使產程延遲,編碼為O422。④胎膜早破:未特指的,編碼為O429。

1.1.3子癇 即存在高血壓、蛋白尿和或病理性水腫時伴有抽搐。根據子癇發病時期不同,編碼不同。①妊娠子癇:指妊娠期間發生的子癇, 編碼為O150。②臨產子癇:是指抽搐發生在臨產啟動后或在分娩過程中,編碼為O151。

③產褥期子癇:指抽搐發生在胎盤娩出后,編碼為O152。

④抽搐發生時間段未特指的子癇:編碼為O159。

我們編碼時,要注意子癇發生情況及時期,同時亦要求臨床醫師正確地書寫診斷。

1.2某些產科疾病診斷名稱相同、病因不同而編碼有別

產科栓塞是指分娩過程中,羊水、空氣、脂肪等進入母血循環引起肺栓塞、多臟器功能障礙(DIC)等嚴重并發癥的一種綜合征,包括妊娠、分娩、產褥期合并肺栓塞。產科空氣栓塞:編碼為O880。產科羊水栓塞:編碼為O881。產科血凝塊栓塞:編碼為O882。產科膿血性和膿毒性栓塞:編碼為O883。產科脂肪栓塞:編碼為O888。

由此可見,當遇上診斷為產科栓塞的病例時,應認真閱讀病歷中描述栓子情況才選擇正確編碼。

1.3流產

ICD-10分類中,不同的流產編碼各異

1.3.1先兆流產臨床表現:少量出血、腹痛輕微、子宮頸無變化,經過休息或治療,癥狀消失,妊娠繼續。編碼為O200。

1.3.2自然流產自然流產分為早期流產(<12周)與晚期流產,包括完全性、不完全性流產和難免性流產。根據自然流產的并發癥不同,編碼于:O031~O039。

1.3.3稽留流產(過期流產)是指胚胎死亡或死胎仍稽留于子宮腔內未排出者。編碼O021。

1.3.4習慣性流產自然流產連續發生3次以上者,稱為習慣性流產。根據不同情況,有幾個編碼。要按病案中現病史描述的情況選擇編碼。①習慣性流產者伴有近期流產: 是指習慣性流產者伴有近期妊娠再次發生的自然流產。編碼為O039。②習慣性流產者的妊娠醫療:系指孕婦已有連續3次自然流產史,而本次妊娠未出現流產先兆,孕婦本次入院是做某些妊娠醫療,編碼為O262。③具有習慣性流產史的妊娠監督,編碼為Z351。

1.3.5人工流產ICD-10根據人工流產的并發癥不同,編碼不同:醫療性流產、計劃生育性人工流產:分類于O04類目;人工流產伴有的各種合并癥,分別分類于O041~O049。編碼員應詳細閱讀病歷,了解人工流產是否有并發癥,從而選擇正確的編碼。

2某些婦科疾病診斷名稱相同、病因相同、發病部位不同、臨床表現不同或描述情況不同,編碼有差異

2.1子宮內膜異位癥

指有活力的子宮內膜組織在正常子宮腔被覆粘膜以外的部位生長所致的疾病?,F認為內膜異位癥是一種全身性、非腫瘤性質的免疫性疾病。好發于生育期婦女,主要病變部

(接上頁)

位為卵巢、子宮直腸陷凹、宮骶韌帶等,是引起盆腔疼痛和不孕的最常見的原因之一。根據發病部位不同,ICD-10編碼亦不同。子宮子宮內膜異位癥:編碼為N800。卵巢子宮內膜異位癥:編碼為N801。輸卵管子宮內膜異位癥:編碼為N802。盆腔腹膜子宮內膜異位癥:編碼為N803。直腸陰道隔和陰道的子宮內膜異位癥:編碼為N804。皮膚瘢痕子宮內膜異位癥:編碼為N806。膀胱子宮內膜異位癥:編碼為N808。子宮內膜異位癥:未特指的編碼為N809。因此,臨床醫師在填寫診斷時,不能籠統地書寫子宮內膜異位癥,要把具體發病部位寫上,才能準確編碼。

2.2卵巢囊腫

根據病理、組織形態、臨床表現不同而編碼不同。卵巢囊腫是瘤樣病變,不是腫瘤,ICD-10將其分類于卵巢、輸卵管的非炎性疾患類目或相應類目。

2.2.1卵巢濾泡囊腫由于成熟卵泡不破裂或閉鎖卵泡持續增長,使卵泡腔液體潴留而形成濾泡囊腫。編碼N83.0。

2.2.2卵巢黃體囊腫成年女性排卵后,黃體血腫立即封閉,如囊性黃體持續發展或黃體血腫含血量較多,都可致黃體囊腫。妊娠期和非妊娠期均可發生。黃體囊腫、卵巢黃體血腫、黃體破裂出血診斷都分類于N83.1編碼。

2.2.3卵巢潴留囊腫系腺體分泌物潴留形成的囊腫。包括卵巢單純性囊腫、卵巢粘液性囊腫都分類于N832編碼。

2.2.4發育性卵巢囊腫屬卵巢的先天性疾病編碼Q501。

2.2.5卵巢輸卵管囊腫卵巢、輸卵管同時有囊腫存在,編碼為N838。

2.2.6多囊卵巢綜合征是卵巢中卵泡膜細胞增生和黃體生長激素,促使雄激素分泌過多而形成多囊卵巢病。編碼是E282。

2.2.7妊娠伴卵巢囊腫編碼為O348。

臨床醫師書寫卵巢囊腫或并發癥診斷時,要注意把病理、組織形態、臨床表現情況具體描述,才能使編碼準確。

3婦產科診斷書寫要規范,才能保證ICD-10編碼質量

在編碼中,某些病例如果編碼到.9亞目時,是未特指的情況,都說明診斷書寫不規范或病案資料不完整。例如上述提到的疾病名稱:妊娠劇吐、子癇、子宮內膜異位癥、胎膜早破、流產等,在診斷書寫時只有根據疾病發生的原因、部位、及臨床表現書寫診斷,才能獲得正確編碼。否則查出的編碼都是.9未特指的,過多編碼到未特指的.9,不利于疾病分類統計的準確性。由此可見,疾病診斷書寫不規范,或醫學術語使用不確切,都會造成編碼不準確或編碼錯誤。

ICD-10是國際疾病分類的標準,不是診斷疾病命名的標準。因此,要選擇正確的ICD-10編碼,編碼員必須要掌握ICD-10編碼原則,嚴格按照編碼操作方法,熟悉婦產科臨床醫學知識,認真閱讀病歷、病史、手術記錄、病理診斷和其它相關的檢查、檢驗報告單等病案資料,認真按疾病診斷及病案資料查找編碼,如果在ICD-10第3卷查不到編碼時,必須轉換主導詞,認真核對ICD-10第1卷。同時需要婦產科臨床醫

師的配合與支持,病案書寫要認真、完整、準確,診斷名稱書寫要規范,才能保證婦產科疾病診斷編碼的質量,這也是確保選擇正確編碼的基礎。

參考文獻

[1]ICD-10. 第一卷、第三卷[M].1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96.

[2]林潔中. 臨床醫學與ICD-10[M].1版.??冢耗虾3霭婀?,2003.

[3]顧美皎.臨床婦產科學[M].1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1.

第五篇:加強和改進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的調研報告

關于加強和改進精神殘疾人服務

管理的調研報告

縣殘聯調研組

根據縣綜治辦的統一部署安排,縣殘聯開展“加強和改進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的調研報告”專題調研活動,成立了調研組,根據縣殘聯工作實際,先后深入精神殘疾人家庭走訪慰問,詳細了解有關情況,召開鄉村調研座談會,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2010年殘疾人普查數據,全縣共有殘疾人3.26萬人,其中精神殘疾人2018人(不含多重殘疾中的精神殘疾人)。根據二代殘疾證統計系統,截止2016年7月15日,我縣共有辦證殘疾人11723人,其中精神類別殘疾1506人(不含多重殘疾中的精神殘疾人),占辦證殘疾人總數的12.8%。持證精神殘疾人中農村戶籍為1378人,城鎮戶籍為128人,重度精神殘疾人1423人。由于觀念陳舊、信息閉塞、精神殘疾辦證需要專業醫院鑒定等因素,農村貧困地區還有許多未辦證精神殘疾人。

隨著國家、省、市、縣各項惠殘助殘政策措施的落實,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高度關切,我縣殘聯在做好精神殘疾人士社會保障工作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政策,從2009年開始,對低保中的殘疾人實施生活補貼。2016年,我縣共救助655名精神殘疾人(不含多重殘疾中的精神殘疾人),每人補貼 800元或500元,補貼資金約50萬元。

二、貧困精神殘疾人藥費補貼政策,從2010年開始,對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療藥物的持證困難精神殘疾人給予藥費補貼。2016年,我縣共對930名精神殘疾人給予藥費補貼,每人補貼 1000元,藥費補貼資金約93萬元.

三、彩票公益金貧困精神病患者住院醫療救助,從2012年開始,對住院治療精神病患者住院費用自付超過4000元的給予補貼。2015年,我縣共對14名住院治療精神病患者每人補貼 4000元,共計5.6萬元。

應該說,從縣殘聯救助的角度來說,我縣符合條件的精神殘疾人得到基本救助,社會保障水平有所提升,大部分精神殘疾人士家庭壓力有所緩解。

二、面臨的主要問題

調研中發現,在我縣一些貧困地區,精神殘疾人基本靠家庭養活,生活條件仍然十分艱苦,生存生計十分困難,醫療康復壓力非常巨大,與正常家庭相比,差距越來越大。尤其是重度精神殘疾患者的肇事肇禍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社會反映強烈。綜合各方面情況,我縣貧困地區精神殘疾人士面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方面:

1、精神殘疾戶貧困現象嚴重。據初步統計,精神殘疾人占全縣低保對象總人數(約2.22萬人)比例約為3.0%(比例較低)。調研發現,一名精神殘疾人一年在安慶六院或池州三院住院所有花銷最低5萬元,有合并癥的重度患者則要8—10萬元。醫保、新農合住院門檻費高(最低1400元),平均報銷比例低?;净虿糠謫适趧幽芰Φ木駳埣踩?,其家庭不僅要承擔治療費用,還要專人或輪流看護,因此不能外出打工就業或正常的就業,家庭基本沒有可靠的固定收入,家庭生活水平劇降,家屬精神壓力巨大,希望渺茫。更令人擔憂的是,由于長期照顧精神殘疾親屬,家庭其他成員心理健康受損也逐漸形成精神障礙,有的導致一戶多殘,甚至一家全殘,基本失去生活信心和生存能力,整個家庭極度貧困。

2、專業醫療機構缺乏,專業技術力量薄弱。目前,我市精神??漆t院僅池州三院1所,東至縣內所有醫院沒有一家有精神科室或心理科室。我縣精神殘疾人就醫(以2014年數據,約有800人次在醫保、新農合報銷),60%以上選擇安慶市六院或池州三院醫治,大大加重病人負擔,全市沒有一家專業的精神康復機構,遠不能滿足群眾需要。在專業技術力量上,我縣綜合醫院在精神殘疾人治療方面基本處于“三無”狀態,無專業醫療科室,無專業醫療人員,無專項經費。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極少接受專門培訓,在指導病人用藥、做好康復隨訪工作方面效果不佳,導致精神殘疾患者頻繁復發,癥狀更加嚴重。

3、前期預防、隨訪康復服務等方面工作亟待加強。前期預防方面,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生活節奏明顯加快,心理應激因素日益增多,心理壓力沒有及時排解導致精神疾病日益增多。由于取消強制性婚檢,加上貧困地區傳統觀念的影響,精神殘疾家族遺傳現象相當嚴重。隨訪康復服務方面,由于我縣沒有專業技術人員及專業康復機構,隨訪服務徒有虛名,病人臨床病情控制后,即被視為痊愈,后期長時間不間斷的康復及用藥治療無人過問。

三、關于加強和改進我縣精神殘疾人士社會保障工作的幾點建議

1、健全政府牽頭部門聯動保障機制,建議由政府牽頭、綜治部門協調,組建縣精神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晰財政、民政、人社、衛生、殘聯、扶貧、公安等各部門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定期會商制度,完善精神殘疾篩查、登記、監測、預警、救治、救助、服務和管理機制,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齊抓共管、政策信息資源共享、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家庭盡力盡責的精神衛生綜合服務體系。建議:①將重度精神殘疾人絕大多數納入低保保障體系,減輕患者及家庭負擔;②降低精神殘疾人住院門檻費,提高住院報銷比例;③縣級建立貧困精神殘疾人社會保障專項基金,在各種保障政策執行完畢,經濟負擔仍然較重的重性精神殘疾人,進行兜底保障,達到“救治一人、保障一家、穩定一方”的效果。

2、大力加強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和精神康復機構建設??h級綜合醫院必須創造條件開設精神科或心理咨詢門診,要積極支持縣級設立市三院分院或積極支持鼓勵外地和本地的社會資本在我縣創辦民營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落實社會辦醫療機構各項優惠政策,將符合條件的民營精神衛生專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保障其進行專業治療或輔助治療,以方便我縣精神殘疾人就近治療、康復,早日回歸家庭、社會。

3、加大重性精神殘疾人管控,嚴防肇事肇禍行為發生。一是健全三級管控網絡。充分發揮綜治委作用,建立健全縣、鄉鎮、村(社區)三級救助管理網絡,完善應急處臵機制和預防預警措施,開展重性精神殘疾人肇事肇禍行為危險性評估,建立監護人、村委會、派出所民警密切聯系機制,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開展情況通報,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救治管控、早回歸家庭社會。二是落實日常管控責任?;颊咚卩l鎮、村衛生機構要根據健康檔案,定期指導督促監護人或患者本人按時服藥,提高患者服藥依從性,穩定病情。對精神殘疾人家庭監護人發放“家庭關愛卡”,寫上村(社區)醫生、治保主任、民政(殘聯)干事、包片民警、定點醫院等相關聯系電話,一旦需要采取預警措施,實行“五方聯動”,構建就診就醫“綠色通道”。三是嚴格考核。將救治、救助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單位考評內容。

4、積極營造全社會理解、關愛精神殘疾人士的良好氛圍 。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廣泛宣傳“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問題及早求助,關心不歧視”等精神衛生核心知識和心理健康公益服務,引導公眾正確認識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大力弘揚長期照顧貧困精神殘疾人的先進典型,發揮志愿者隊伍作用,形成全社會關注關愛精神殘疾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監護人主動承擔監管職責的良好氛圍。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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