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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辦案流程范文

2024-02-01

紀委辦案流程范文第1篇

一、當前鄉鎮紀委辦案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㈠鄉鎮紀委基礎力量單薄

在人力方面,我縣14個鄉(鎮),有8個

鄉(鎮)是配備專職紀委書記的,6個鄉(鎮)由同級黨委副書記兼任。紀委書記在分管工作方面,與黨政班子其他成員一樣,主要精力放在做好鄉(鎮)中心工作上,擔任鄉鎮黨委副書記的,這個問題尤為突出。同時,各個鄉(鎮)紀委委員職數為3至5人(全縣14個鄉鎮除云和鎮配備5名委員外,其余均為3人),每個鄉鎮配備1名專職紀檢干部。鄉鎮紀委委員、專職紀檢干部絕大多數是站所負責人,工作任務繁雜,在遇到紀檢工作與其他工作相沖突時,他們不可能抽出很多的精力去搞紀檢工作,同時又要按其它分管領導的要求去下鄉駐村或做一些應急性事務。長此以往,紀委書記和紀檢干事或紀委委員都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紀檢工作上,基礎力量薄弱成為鄉鎮紀委工作現狀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直接導致鄉鎮紀委工作缺乏主動性,完全處于應付狀態。

㈡鄉鎮紀委辦案缺少主動性、積極性

鄉鎮紀委是由鄉鎮一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與黨委、政府完全融為一體,人和事都與鄉鎮黨委、政府分不開。由于缺乏獨立性,紀檢工作的開展,與鄉鎮中心工作的開展都離不開村干部的協助,紀檢干部一方面要查處違規違紀的鎮、村干部,另一方面又害怕得罪他們,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務。加上鄉鎮紀委所處的工作圈子小,人事基本不流動,遺留人際關系多,致使紀檢干部患得患失,不能主動開展工作。

上級紀委對鄉鎮紀委工作考核與干部提拔任免、評先樹優不直接掛鉤,也是鄉鎮紀委工作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紀檢工作干得好與不好,鄉鎮黨委基本不作參考,在干部任免獎懲中還是依據中心工作、應急性工作的完成情況。這些問題和現象,致使紀檢干部失去信心,不安心本職工作,工作缺少主動性、積極性。

㈢鄉鎮紀委干部業務能力不高

絕大部分紀委書記要分管信訪、綜治等工作,接待應酬較多,很少鉆研紀檢業務,導致工作無主次、辦案無章法、管理無制度、檢查無資料。同時其它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相對較少、從事業務工作的時間、精力也不多;因此,鄉鎮紀委干部普遍存在業務知識不足,辦案能力較低等問題,鄉鎮紀委干部的業務素質急待加強。

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幾種情況所致:一是機構改革后,編制體制和工作機制發生了變化,有些關系還不夠順,運行機制不夠完善。二是鄉鎮黨政領導包括紀委書記的思想觀念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形勢發展,適應不了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三是有的鄉鎮紀委書記、紀檢干部平時學習不夠,業務素質不強。

二、結合自身實際采取的措施與對策

解決上述問題,必須找到妥善的思路和措施。我縣從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入手,以干部隊伍管理為根本,強化對鄉鎮紀委辦案工作的領導與指導。

㈠規范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解決加強領導方面的問題

鄉鎮紀委辦案工作的提升,科學合理的領導機制是核心,規范有效的工作機制是關鍵??h紀委著手建立了四項制度:一是建立縣紀委主要領導掛鉤聯系制度??h紀委分管副書記與常委掛鉤聯系鄉鎮紀委查案工作,加強案情的上通下聯,完成全年案件查辦工作任務;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時,掛鉤聯系領導定期到掛鉤點,了解、掌握掛鉤單位工作的具體情況,抓好檢查和督促落實,幫助鄉鎮紀檢干部協調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業務上遇到的疑問;二是建立縣紀委定期聽取鄉鎮紀委工作匯報制度。每個季度召開基層紀檢監察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基層紀檢工作動態,對基層紀檢工作加強領導與組織;三是建立案件分級辦理制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把鎮、村一般干部違規違紀案件的查辦,交由鄉鎮紀委辦理,每個季度根據線索來源,由縣紀委落實案件至有關鄉鎮,充分發揮基層紀委在維護農村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四是嚴格查案責任追究制度。對基層有案不報、有案不查、查而不實等行為,嚴肅責任追究,將追究辦法與年終紀檢考核掛鉤,單獨列出案件辦理內容加以考核。

㈡強化鄉鎮紀檢干部隊伍建設,解決業務開展方面的問題

縣紀委根據上級紀委的部署,結合自身特點,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重點抓鄉鎮紀委干部的使用。針對目前有的鄉鎮紀委力量比較薄弱的問題,重點抓好對鄉鎮紀委書記的培養、管理和使用,由縣級黨委和組織部門共同把關,對鄉鎮紀委書記的提名、任免、交流征求縣紀委的意見,把德才兼備,年富力強適合從事紀檢工作的同志充實進來,提拔任用辦案出色的同志,同時今年發出《關于加強鄉鎮紀檢組織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鄉鎮紀委書記應把主要精力用于紀檢監察工作。配強鄉鎮紀委書記,配備好專職紀檢干部,及時

選拔政治素質過硬,思想作風正派,業務能力強并且有法律、財經、計算機等專業特長的年輕同志充實到基層辦案一線。通過鄉鎮紀檢組織規范化建設,目前,全縣已配備22名鄉鎮專職紀檢干部,其中18人有大專以上學歷;二是抓好村級紀檢組織建設。鄉鎮辦案的主陣地還是在村一級,我縣進一步完善村級紀檢員體系,在全縣170個行政村、6個社區調整、配齊紀檢員;三是抓好紀檢干部業務培訓。制定鄉、村紀檢干部、紀檢員三年培訓規劃,通過上派下掛、集中培訓等形式,提升干部隊伍素質。今年,已推薦20名鄉鎮專職紀檢干部參加上級紀委培訓。同時縣紀委把基層辦案能力的提升放在培訓之首,通過基層紀檢干部參與縣紀委信訪、案查等工作,重大案件聯查聯審等方式進行鍛煉,提高干部工作技能,增強鄉鎮紀委的辦案意識和辦案主動性。在辦理基層案件時,縣紀委派員進行指導,或者直接蹲點辦案,加強對鄉鎮辦案的指導。

㈢創新鄉鎮紀檢工作內容,解決辦案工作體系性的問題

鄉鎮紀檢工作內容陳舊單一,難成體系,也是造成辦案工作被動的原因??h紀委以“三個延伸”創新工作思路,力求鄉鎮查案工作有體系、有特點。一是案件協作機制向鄉鎮延伸。為提高鄉鎮辦案的能力和水平,縣紀委實行鄉鎮紀檢監察案件聯查聯審制度。由縣紀委建立鄉鎮紀檢監察案件聯查聯審工作領導小組,縣紀委副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負責人任副組長。全縣14個鄉鎮劃分為3個工作片區,即云和片,石塘片,崇頭片,每個片區設片長一名。片長由各片中心鄉鎮的紀委書記擔任,具體負責片區內案件查辦審理的牽頭協調和組織工作。聯查的范圍主要涉及案情復雜的重大疑難案件、發案鄉鎮或縣紀委認為有必要的案件以及縣紀委直接交辦的案件。明確要求聯查聯審工作執行落實情況納入全縣基層紀檢監察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二是案后交流互動向鄉鎮延伸。對于鄉鎮案件的辦理,及時召開查辦案件經驗交流會,通過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相互借鑒,不斷提高鄉鎮紀委的辦案水平。同時要求鄉鎮紀委每查處一起重大典型案件,都要認真分析發案原因,由黨委統一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使典型問題普遍化。三是案后跟蹤教育向鄉鎮延伸。針對農村干部重復違紀問題,各鄉鎮建立了受處理黨員干部結對幫扶制度,通過開展訪家庭、搞培訓等形式,大大降低了農村干部的重復違紀率。

㈣強化監督檢查和管理落實,解決監督管理方面的問題

抓管理的方向明確了,關鍵就是如何抓落實。一是抓平時考查考核。平時考查主要由縣紀委掛鉤聯系常委和工作室負責,著重考查日常工作和專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分值占全年考核分數的50%。二是抓專項檢查考核。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如紀檢重點工作專項督查,紀委委員年中向縣紀委述職等,專項檢查工作量化分值,列入對其全年考核。三是抓年終檢查考核。結合廉政談話、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檔案等制度,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專項考核。先由各鄉鎮紀委按照目標管理評分標準進行自評,再由鄉鎮黨委審核把關,然后由縣紀委組成考核小組進行全面檢查。此項分值占全年考核分數的50%,考核結果作為年終干部考核評議的主要依據,體現考核結果的嚴肅性。四是抓檢查結果落實。

該通報的要通報,獎懲結合,樹立公平正義形象,鼓勵鄉鎮紀委工作人員安守本份,盡職盡責,做好紀檢工作,為當地反腐倡廉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三、幾點思考

以上是我縣工作的一些做法,有一定的成效,但離上級紀委對我們的要求差距還是很大,如何提升鄉鎮紀委辦案能力,還需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努力。

㈠要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鄉鎮紀委的辦案,自身黨委政府以及上級紀委的支持是關鍵。今年是村兩委換屆選舉年,各鄉鎮紀委在縣紀委的指導下,查處了云和鎮睦田村**、**鄉木樨花村賴建華和**鄉木樨花村賴建榮等人的賄選案,并在處理方式與結果上與同級黨委政府充分溝通,較好地維護了村級換屆選舉工作的穩定,得到了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因此鄉鎮紀委開展工作要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來部署紀檢監察工作,立案前要主動請示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爭取領導重視;查案時主動同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通氣,依靠領導決策攻克難關;結案時主動向黨委政府領導匯報,確保案件定性處理恰當,力爭把查辦案件工作納入鄉鎮黨委建設總體規劃。

㈡要直接查辦侵犯農村村民利益的案件。有為,有威。查辦侵犯農村村民利益的案件是樹立鄉鎮紀委權威,調動辦案積極性的關鍵。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問題和農村干部經濟違紀違法問題日益成為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難點問題,農村群眾對這類問題十分關注。近兩年我縣查處的云壇鄉沈岸村村委主任雷陳土、云壇鄉霞曉橋村委書記魏國友、原村委主任楊克標、付主任楊克龍、石塘鎮規溪村支部書記王建偉、云和鎮紅光村委副書記魏毅等農村黨員干部貪污受賄、敲詐勒索等典型案件,在農村社會中引起強烈反響,干部群眾十分擁護。因此鄉鎮紀委要推開案查工作,必須高度重視這類案件線索的搜集,積極主動與縣紀委溝通,嚴厲查處這類案件,營造農村基層辦案工作的新氛圍。

㈢要把案查工作放在黨風廉政建設的體系中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最終目的是維護農村的穩定發展,這就需要在農村各個領域全面鋪開廉政建設體系。查案工作只能作為一個抓手,不能涵蓋全部。因此要充分結合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執法監督等多項內容進行整體推進。要把強有力的宣傳工作作為先頭軍,利用廉政文化進農村這個載體,積極營造良好的廉潔氛圍,取得廣大農村群眾尤其是各級領導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要積極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規范領導權力的運行,把廉政建設與政府的管理職能結合,切實增強領導干部的廉潔意識;要延伸廉政談話,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農村黨員干部進行警示談話,對群眾意見大的農村黨員干部進行誡免談話,對受紀律處分的農村黨員干部進行跟蹤談話,切實維護案查工作的成效。

㈣要把制度創新作為鄉鎮案查工作的有力抓手,緊抓不放。制度建設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居于基礎和保障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制度建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

紀委辦案流程范文第2篇

【關 閉】

查辦案件是紀委的重要職責。近年來,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一些鎮(街)、村(居)黨員干部的違法違紀問題比較突出,做案手段也越來越隱蔽,為紀檢監察部門的查處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因此,發現、分析、解決好鎮(街)紀(工)委查辦案件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切實提高基層紀委查辦案件的質量水平,不斷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對全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經濟社會發展等具有重大的意義。下面本文就當前鎮(街)紀(工)委查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作個粗淺的探討。

一、鎮(街)紀(工)委查辦案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2006年,全區各鎮(街)紀(工)委按照各級紀委全會的統一部署要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等重大戰略思想,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查辦案件的重要職能作用,嚴肅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共自辦案件22件,挽回經濟損失186.9431萬元,其中受黨紀處分18人,受政紀處分4人,有力地推進了我區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但各鎮(街)紀(工)委在實際查案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有:

1、思想重視不夠。一是個別鎮(街)黨政領導主觀上不愿意查處自己管轄范圍內的違紀違法案件,怕給自己臉上抹黑,影響政績;二是部分鎮(街)紀(工)委書記忙于應付分管工作,對查辦案件抓得不緊,荒誤了“自留地的耕種”。

2、案件質量不高。普遍存在大、要案較少,對轉發或自收的信訪件所反映的問題組織初查時只停留在面上,不會發現、不愿發現、不善發現實質性問題,所查案件基本上是一些違反財經制度、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普通違紀案件,有影響面、典型性的案件不多。信訪件的成案率也不高。

3、后勤保障不力。各鎮(街)紀(工)委在查案時的人員調配、辦案場所、辦案經費、交通工具等都由同級黨委政府統籌安排,缺乏主動性、靈活性、機動性,給查案工作帶來難度。

4、查案力量不強。各鎮(街)紀(工)委只由一名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和從其他職能部門抽調2—3名紀檢專干組成,體制、機制和力量的配置與當前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不相適應。

二、鎮(街)紀(工)委查辦案件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主觀認識上存在“三大誤區”。一是一些鎮(街)形成以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工作機制,重經濟發展,輕黨

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個別鎮(街)黨政主要領導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干部,就等于給其臉上抹黑,影響自己任內的政績,對鎮(街)紀委工作特別是查案工作重視、支持不夠,有的甚至錯誤地把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同阻礙經濟發展劃上等號。二是一些鎮(街)紀檢監察干部兼職的較多,忽視了查案工作與促進經濟發展等其他工作的辯證統一關系,片面認為紀檢監察工作干好干壞一個樣,只有抓好經濟等其它工作才能更好地體現自己的政績;有的鎮(街)紀檢監察干部黨性原則不強,怕得罪人,怕丟選票,導致鎮(街)紀委工作“失之以軟,失之以寬”。三是社會對紀檢監察工作認同程度不一,對腐敗的懲處普通存在概念上贊成,內容上同情。

2、查案過程中存在“三不”:一是不能發現問題。部分鎮(街)紀(工)委書記、副書記、委員等是從外部門調任不久,平時忙于應付分管范圍內日常性、事務性工作,缺乏專業的查辦案件知識,面對一些鎮(街)、村(居)黨員干部越來越隱蔽、錯綜復雜的違紀違法問題時束無策,不懂得如何著手調查,不能從中發現有價值的、實質性的問題;二是不愿發現問題。主要是“三怕”,即:一怕情面上過不去。在同一鎮(街)工作、上下級關系,低頭不見抬頭見。受處理后輕則給一個黨紀處分,影響“政治生命”;重則開除黨籍,丟掉工作,甚至負刑事責任。從情理上過不去。二怕遭到打擊報復?,F在一些鎮(街)、村(居)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比較嚴重,社會關系也比較復雜。有的勾結“黑道上”的人,有的身居要職,給查辦案件增加了難度。三怕查處案件得罪人。查辦案件的紀委干部怕人家說他是“整人”的,有的怕說以前有過矛盾,現在利用職權來“治人”,于是寧作“老好人”,不做“黑包公”!或者是采取“抹稀泥”的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不善于發現問題。在調查取證過程中缺乏查辦大、要案的經驗、技巧與敏感性,或就事論事或坐失良機,對群眾反映問題的調查只停留在面上,不善于發現一些深層次、實質性問題,造成信訪件成案率不高,導致大要案案源流失。

3、外部條件不完備。一是辦案經費缺乏。各鎮(街)紀(工)委辦公經費等都由當地同級黨委、政府財政統一支出,因大部分鎮(街)財政較為緊張,所沒收的違紀款項上交給區級財政回撥鎮(街)后,被同級黨政部門統籌使用,造成辦案經費缺乏,給查案工作帶來難度;二是辦案車輛不保。當前各鎮(街)黨委、政府一般只配備1—2部車輛,而且都由黨政主官辦公使用,基層紀委基本上沒有獨立車輛,而查案工作又是一項涉及面廣、時效性強的綜合性工作,需要進行大量的調查取證工作,沒有交通工具,根本無法開展;三是辦案場所不適。各鎮(街)紀(工)委大多與當地黨委政府合署辦公,沒有專設的辦案點,談話時保密性、安全性不夠。

4、力量配置不適應。鎮(街)紀(工)委一般由3—7人組成,紀委書記1人(兼任黨委副書記)、紀委副書記1人,其他委員通常是鎮(街)民政所、財政所、經管站等非紀檢部門的人員擔任,基本上是有名無實,實際開展紀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導致查案工作難以開展。

5、體制機制不暢通。體制上,鎮(街)紀(工)委工作體制套用縣(區)級以上紀委的工作體制,缺乏基層特點,針對性不強;機制上,由于級別低,鎮(街)紀(工)委與其它執紀執法部門溝通和信息交流不暢,紀檢工作處于“自我循環”,監督乏力,難以發揮作用;制度上,建設不規范,存在工作無主次、辦案無章法、管理無制度等現象;監督上,由于許多站所都實行了條管,編制、工資、福利、考核均不在鎮(街),造成“看

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現象,鎮(街)紀(工)委難以監督到位。

三、解決鎮(街)紀(工)委辦案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鎮(街)紀(工)委作為最基層一級紀檢監察機構,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面對生活工作在基層一線的黨員干部,承擔著保持政治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保護群眾利益的重要職能,是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最積極、最重要、最現實的力量,因此,在查辦案件過程中必須堅持做到:

1、認真落實,思想到位。

鎮(街)紀(工)委要加強與同級黨委政府的溝通協調,贏得重視與支持,使同級黨政領導清楚理解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事關農村政權穩定、社會安定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成敗,在安排紀(工)委書記中心工作時,要做到專職專用,確保紀(工)委書記有大部分時間、精力做好本職工作。同時,鎮(街)紀(工)委書記要進一步深入認識查辦案件的重要性與緊迫性,不斷增強查案意識,不斷加大查案力度,在鎮(街)領導干部中形成“查辦案件是本職,有案不查是失職,查不了案不稱職”的共識和“不辦案就是放縱腐敗”的新理念,變“不想查”為“積極主動地去查”。

2、措施落實,責任到位。

首先要在保持鎮(街)紀(工)委書記隊伍穩定的前提下,對紀委專干進行崗位培訓,采用集中學習與平時自學結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強對案件檢查業務知識的培訓學習,有計劃地、有目的地來提高鎮(街)紀檢干部查辦案件的綜合素質;其次要確保鎮(街)黨委、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明確鎮(街)黨政一把手是鎮(街)辦案工作第一責任人,紀(工)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每年由區紀委對鎮(街)紀(工)委辦案工作列入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一項重要內容來進行嚴格考核工作,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其次要積極參與。區紀委、鎮(街)紀(工)委在查辦大要案時,按照縱向聯動,橫向互動的模式,邀請鎮(街)紀(工)委書記、專干參與辦案全過程,以“實戰”來不斷增強鎮(街)紀(工)委查辦大要案件能力,促進案件質量的提高。

3、后勤落實,人員到位。

主要是要理順領導體制,解決“誰來管”的問題。積極探索鎮(街)紀(工)委雙重領導的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鎮(街)紀(工)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權和工資福利一并收歸縣(區)管,根據工作需要和按屬地管理原則,鎮(街)黨委對鄉鎮紀委履行同級領導權,使鄉鎮紀委既受上級紀委的領導,又受同級黨委的領導。鎮(街)黨委政府在紀(工)委辦公經費、辦案經費、辦案車輛上應給予充分保證,有條件的可設立專門談話室,配備專門辦案車輛。同時保證配備好專職鎮(街)紀(工)委書記、副書記的同時,要按照5-7人的規定配備好鎮(街)紀(工)委委員并配備一名專職紀檢干部來負責紀(工)委的日常工作,有條件的鎮(街)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增加力量,以確保查案工作的順利推進。

4、協調落實,督查到位。

首先各鎮(街)紀(工)委要充分利用大多數鎮(街)紀(工)委委員一般是各鎮(街)主要部門負責人擔

任的這個優勢平臺,建立有效日常工作例會制度,經常組織紀委委員學習和通報情況,研究工作,形成合力,不斷提高信訪件的成案率。其次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案件督辦制度和鎮(街)重大案件線索備案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協調跟蹤辦案并貫徹落實好《信訪件辦理責任追究制度》和《關于信訪察錯糾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不斷提高查辦信訪件質量水平。

5、制度落實,管理到位。

一是要理順領導體制。積極探索鎮(街)紀(工)委雙重領導的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鎮(街)紀(工)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權和工資福利一并收歸縣(區)管,根據工作需要和按屬地管理原則,鎮(街)黨(工)委對鎮(街)紀(工)委履行同級領導權,使鎮(街)紀(工)委既受上級紀委的領導,又受同級黨委的領導。二是要規范工作內容。要制定出臺鎮(街)紀(工)委規范化建設工作意見,從組織領導、職責權利、工作對象、工作范圍、工作要求、自身建設等方面指導鎮(街)紀(工)委做好規范化工作,使鎮(街)紀(工)委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一套系統、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學習培訓、廉政教育、信訪調查、查辦案件、監督管理、工作紀律等工作制度,使鎮(街)紀(工)委按章辦事。四是要強化監督檢查。對鎮(街)紀(工)委及紀檢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級紀委為主,以增強鎮(街)紀(工)委干部主抓紀檢工作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同時可以減輕鎮(街)紀(工)委干部的心理壓力,使其放手大膽地開展紀檢工作。要將考核的結果與政治經濟生活待遇掛鉤,以調動鎮(街)紀檢干部的積極性。

紀委辦案流程范文第3篇

今年以來,在區紀委監察局的堅強領導下,XX鎮紀委認真貫徹落實全區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區紀委監察局的部署和要求,扎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嚴查違紀案件,有力地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

一是嚴查違紀違法黨員,細致做好案件辦理。今年以來,XX鎮紀委共接收信訪舉報3件(次),其中1次為重復舉報。轉辦區紀委交辦案件2次。共辦理案件3件,兩件已辦結,1件正在處理中,正在處理的案件系重復舉報,存“誣告”嫌疑,目前已基本判定。處分黨員1名。處理的3個案件中,1件為黨員違紀,2件為村兩委與村民間的矛盾糾紛。

二是拓展案件線索來源,深化紀律檢查工作。去年鎮黨代會以來,XX鎮紀委不斷拓展紀檢案件線索來源,不斷將紀律檢查工作推向深化。在做好區紀委交辦案件的基礎上,探索利用進村入企大走訪、鎮黨委公開信箱等形式采集案件線索來源。特別是今年上半年,以進村入企為契機,主動去各行政村、企業巡查、摸排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堅持以查代訓,強化督導,從源頭上加強基層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加強預防腐敗、推進源頭治理。

三是強化紀檢隊伍建設,夯實辦案基礎力量。去年鎮黨代會以來,利用鎮黨代會、鎮中層干部調整以及科室、人員調整的機會,不斷強化紀檢隊伍建設,不斷夯實辦案基礎力量。目前,XX鎮共有紀檢干部四名,分別為紀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委員和紀檢干事。日常辦案工作由紀委書記領導,紀委副書記和紀檢干事具體落實。通過加強人員配備,切實改變了以往辦案時由紀委書記單打獨斗的情況,增強了辦案工作的效率。

四是從速從嚴調查處理,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無論是區紀委轉辦案件還是本鎮紀委接收的案件,都做到了及時調查處理,及

紀委辦案流程范文第4篇

1、投訴

①投訴人以來訪方式投訴的,首問監察員應要求投訴人填寫《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登記表》,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相應證據材料。

投訴人2人以上的,應分別填寫。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由投訴人口頭投訴,監察員進行筆錄,并由投訴人簽字。

對確系同一單位、同一事由引起的人數較多(5人以上)的集體投訴,監察員應建議投訴人推薦代表投訴。投訴人未推薦代表的,應分別填寫《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登記表》。

②投訴人以來電方式投訴的,首問監察員在聽取投訴事由后,認為屬勞動爭議事項的,直接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或者訴訟程序辦理,并做好相應記錄;認為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和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超過2年期限的投訴,直接告知投訴人,并做好相應記錄;認為需投訴人前來登記投訴的,直接告知投訴人受理機構、地點和聯系方式等信息;投訴人堅持投訴的,首問監察員填寫《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登記表》,提出處理意見,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批。

③投訴人以信函方式投訴的,投訴信函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視為投訴人已提交投訴書;不符合規定的,應要求投訴人補充投訴材料。

④投訴人以網絡方式投訴的,案卷檔案管理員應當收集、登記投訴事項、投訴人聯系方式等材料,登記編號后報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

2、舉報

①匿名投訴、未提供真實姓名的投訴以及未提供真實有效通訊方法導致無法通知投訴人補正材料的投訴,視為舉報。

②對屬于本機關管轄范圍的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舉報,首問監察員應及時填寫《勞動保障監察舉報登記表》,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批,決定是否立案查處。

③對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舉報,應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機關反映或作出解釋。

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為舉報人保密。匿名舉報或無法通知舉報人的舉報不予受理。

3、補充證據

首問監察員在審查舉報、投訴案件相關證據時,如發現證據不足的,發出《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補充材料告知書》,告知舉報、投訴人補充材料。

4、案卷登記

將《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登記表》及有關證據材料交由案卷檔案管理員登記后,報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

5、指辦意見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根據不同情況簽署下列意見:

①指定主辦監察員和協辦監察員進行初步調查;

②移送其他部門辦理。

③提請上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查處。

④指定或者委托下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查處。

⑤不予受理。

6、回避

被指定的主辦監察員和協辦監察員認為需要回避的,按規定回避,并由負責人重新指定監察員。

7、立案

經初步調查,需要立案查處的,在5個工作日內按以下規定辦理:

①制作《勞動保障監察立案審批表》。

②報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批準立案。

8、案件移送

①經過調查、檢查發現所查處的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范圍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②查辦的涉嫌勞動保障犯罪案件,應當按《關于涉嫌勞動保障犯罪案件移送的規定》辦理相關移送手續。

9、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投訴由承辦監察員制作《勞動保障監察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投訴人,并將有關文書材料交由案卷檔案管理員存檔。

投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投訴內容、要求應當或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已經其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查處的;

②投訴人所提供、反映的內容或要求及其基本情況不明確的;

③投訴人沒有提供有關線索且被投訴單位的違法事實不清的;

④投訴人不提供被投訴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違法事實等基本情況的;

⑤投訴內容經核查,與事實不符的;

⑥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發生在2年前的;

⑦不屬于《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調整范圍或投訴事項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范圍的。

(二)調查取證

1、書面調查取證

①由承辦監察員制作《勞動保障監察詢問通知書》。

②送達當事人。

③按規定調取證據材料。

2、實地調查取證

①兩人以上同行,出示證件,告知被調查人監察事由。

②被調查人提出回避請求的,按規定回避。

③制作詢問筆錄或現場檢查記錄。

④調取相關證據材料。

3、異地調查取證

報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批準,承辦監察員可直接赴異地調查取證,也可以向涉案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發出協查函,請求協助調查取證。

4、委托審計

①承辦監察員書面提出委托審計報告。

②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核后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審批。

③制作委托審計文書。

④送達受托人并負責接收相關的審計報告。

5、證據保全

①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提出證據登記保存申請,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

②監察員將證據登記保存通知書及證據登記清單交付當事人,由當事人簽收。當事人拒不簽名或者蓋章的,由勞動保障監察員注明情況;

③采取證據登記保存措施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7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期限屆滿后應當解除證據登記保存措施。

6、中止調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需要中止調查的,由承辦監察員書面報告中止理由,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批,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投訴人。

7、延長時限

需要延長辦案時限的,由承辦監察員書面報告延長理由,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核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

8、撤銷立案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立案后經調查,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立案。

①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

②違法情節輕微的,且已改正的;

③被調查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沒有財產進行分配,又沒有相關義務承受人的;

④不屬于立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

⑤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的;

⑥根據《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五條應當由勞動爭議處理或訴訟程序辦理的;

⑦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超過2年的;

⑧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撤銷立案的情形。

撤銷立案由承辦監察員制作《勞動保障監察案件撤銷立案審批表》,報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批。

(三)行政強制及處理、處罰

1、責令限期改正

①制作《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

②7日內送達。

③督促改正,并記錄在案。

④當場作出限期改正指令的,由承辦監察員按照《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31條、32條的規定辦理,并將改正情況記錄在案。

2、一般案件處理、處罰

①制作《勞動保障監察案件處理(處罰)審批表》。

②報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核。

③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組織集體審議,提出處理、處罰意見。

④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審批。

⑤制作《勞動保障行政處理(處罰)事先告知書》。

⑥送達當事人,告知作出處理、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行政、司法救濟渠道。

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制作《陳述申辯記錄》,交由當事人簽字。

⑧送達處理、處罰決定書。

⑨監督執行處理、處罰決定,并記錄在案。

⑩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履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由承辦監察員按照《關于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31條、32條的規定辦理,并將履行情況記錄在案。

3、重大案件處罰

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上,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的重大案件處罰,按下列程序辦理:

①制作《勞動保障監察案件處理(處罰)審批表》。

②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核后組織集體審議,提出處罰意見。

③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④送達處理、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作出處理、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及行政、司法救濟渠道。

⑤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制作《陳述申辯記錄》,交由當事人簽字。

⑥當事人申請聽證,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組織聽證。

⑦送達處理、處罰決定書。

⑧監督執行處理、處罰決定,并記錄在案。

⑨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履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負責人集體討論重大案件處罰應當如實給予以記錄,《案件集體討論記錄》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①集體討論的時間、地點;

②主持人、參加人員、記錄人員的姓名;

③案由;

④案件調查人員案情匯報;

⑤參加討論人員的主要觀點和意見;

⑥結論意見。

4、文書送達

勞動保障監察文書送達當事人時,應由簽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蓋章。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應當注明拒絕理由。

5、行政復議或訴訟

用人單位或個人對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處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照《行政復議條例》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復議,或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延期或分期履行

①由當事人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書面提出延期或分期履行請求。

②經承辦監察員審核后報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批。

7、執行

①勞動保障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15天內予以履行。

②對不自動履行決定的單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定期檢查履行情況,告誡被罰單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以處罰;如發現用人單位有抽逃資金、轉移財產的行為,應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

③行政處罰(處理)決定生效后,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制作《申請強制執行書》,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在決定起訴期限(行政復議期為二個月,行政訴訟期為三個月)屆滿之日起180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四)結案歸檔

1、案件辦結后,由承辦監察員填寫《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結案審批表》,報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審批。

2、按規定整理案卷材料。

3、經案卷檔案管理員檢查后,辦理移交手續。

紀委辦案流程范文第5篇

流程一:進行實地勘察,了解企業現實狀況,對如何補償能夠讓企業發展壯大制定基本方案。

流程二:對企業具體的補償方式,補償數額,補償依據以及土地置換,政策爭取制作專業法律意見書。

流程三:對企業進行拆遷風險評估,包括企業生產經營合法性評估,被強制拆遷可能性評估,補償方式選擇性評估等。

流程四:對拆遷項目的合法性進行調查,就拆遷或征收是否符合我國法律政策的規定進行調查。

流程五:代表企業與拆遷方或者出租方等利益第三方進行磋商,談判。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流程六:代表企業與拆遷方或者利益第三方進行投訴,舉報,復議,訴訟等進行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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