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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房安全操作規程范文

2023-09-23

噴房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1篇

2、使用吊車前必須詳細檢查吊車的吊桿、各部銷子、螺栓、鋼絲繩接頭有無松動、脫落現象。如發現缺陷,應修好后再進行工作。吊車應備用適用的滅火器。如遇漏電、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立即停車處理。

3、按照吊車的技術文件進行操作、檢查保養,對自動控制及電器部分,需遵守技術文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國家有關鋼絲繩報廢標準,經常檢查鋼絲繩的質量情況。

4、吊車發動后要空載試運轉,在吊裝時,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司機與指揮密切配合按指揮信號操作,當信號不明或不清時,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不得肓目開車或起吊。

5、輪胎式吊車,作業前支腿應全部伸出,并在支撐板下墊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懸掛式的吊車,伸出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6、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若需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臂桿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中發現支腿下沉,吊車傾斜等不正?,F象時,應立即放下重物,調整后方能作業。

7、吊車如需吊工件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吊車的允許起重量,工件應處于吊車的正前方,離地不得超500毫米,對于較長物件要防止擺動,緩慢行駛。

8、吊車在起重額定負荷或接近額定負荷時,應將重物吊離地面200~500毫米后停止提升,檢查吊車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提升。

9、吊裝工作場所應有足夠的空間,要注意周圍及上空有無障礙物。吊車在架空輸電線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適當加大 。吊桿、鋼繩及吊件與帶電線路的距離最小應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間工作時,應有足夠的照明。

10、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一般不應進行起吊作業。特別不應使易燃物靠近排氣管。吊車加油時,嚴禁吸煙和接近明火。

11、吊車吊裝應站在平坦堅實并與溝槽、基坑保持適當距離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軟或不平時,應夯實整平,并且用道木墊實,應在支腿底板下鋪以墊木將機身頂起,并保持水平。

12、吊車司機酒后不得操作,在操作時不得與他人說話,談笑,精神必須集中,以免出意外事故。

13、吊車司機要關注并檢查起吊物是否綁扎繩扣是否牢固,所有索具和夾具都必須具有足夠的強度,發現有損壞情況時,不可勉強使用。

14、司機必須清楚被吊裝物的重量,不準斜拉斜吊,不允許吊重行車的吊車,吊重物時不準挪車位置。

15、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吊重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吊裝動作。一般情況吊重時,不得進行伸臂及縮臂,若必須時,應符合起重圖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6、起吊物件應設置溜繩,起吊速度要均勻,操作要平穩,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剎車。作反操作時,必須待吊車停穩后再換向運轉,禁止突然變換方向。

17、起吊時,不許橫拖物件或傾斜吊裝,嚴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況不明的物件或凝結在地面、凍在冰上的物件。

18、吊車吊著重物回轉時,應慢速進行,速度不應超過規定值。禁止在斜坡處吊重物回轉。

19、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準把吊車作為運送人員使用。起吊時不準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起吊時汽車駕駛室內不許有人,禁止將重物吊越汽車駕駛室。

20、空負荷運行時,吊鉤與地面間距不得少于2米,帶負荷運行時,重物必須高于運行路線上最高障礙物0.5米上。

21、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鋼絲繩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齊,當吊鉤放在最低位置時,卷筒上至少應保留4圈鋼絲繩。起吊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

22、吊車在坡道上行走時,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時需要換向,必須在吊車停住以后進行。

23、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一指揮,動作配合協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吊重的80%。

24、如果吊車在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吊裝,并采取措施將吊物放下,停止運轉后再請維修工進行維修,嚴禁在運轉中進行保養和修理工作。

25、停止工作時,必須剎住制動器。工作完畢,吊鉤和吊桿應放在規定的妥當位置。所有控制手柄應放在零位,切斷電源并關門上鎖。

26、起吊時操作桿不要扳的過緊,以免出現緊急情況,操作桿扳不回來,造成吊車反張事故。

27、起吊時,先推吊車的吊鉤后抬離器踏板,落鉤時先把換向器手柄放在落鉤位置,才能踏下自動踏板。

28、吊車在吊裝重物回轉時,動作要緩慢防止吊裝物擺動,使吊車歪斜,并且在起吊時吊車臂下不得站人。

29、在吊裝重物時,不準爬桿操作,如果必須爬桿時應將吊裝物放下才能爬桿,然后再進行吊裝,以免發生吊裝事故。

30、嚴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不吊;超負荷不吊;工件緊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線隱暗 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沒有措施不吊;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易燃易 爆危險品不吊。

31、大雨、大雪、大霧天氣或氣溫低于-20℃(含-20℃)及瞬間最大風速超過10米/秒時,應停止吊裝作業。大風時,汽車吊應停放在避風處;履帶吊應將上機放在與履帶縱向方向,機械背面向風,且把起重臂降至地面或者將吊鉤落到地面封到物體上,鎖緊回轉制動。

32、汽車吊工作完畢后,收支腿、回轉吊桿不得同時進行。應先回轉吊桿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

33、若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立即向交警部門報告,并向承租單位及公司安全部門報告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基本情況。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34、發生吊裝事故,當事人應保護好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措施搶救傷者及設備,并立即向承租單位及公司工程部和安環部報告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基本情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噴房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2篇

為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操作規程:

1、在安全上各級領導,尤其是班組長和班組安全員都應切實負起責任,認真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對違反勞動保護規定和違章作業現象堅決制止,否則對事故要負一定責任。

2、各崗位工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含機修間、各操作室),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保護品,工作時不允許穿奇裝異服,不允許穿短袖裝,女職工嚴禁留長發,工作時必須戴好工作帽。

3、嚴禁現場吸煙,進入廠區嚴禁攜帶火種。

4、嚴禁閑雜人員在軋機區域停留。

5、嚴禁任何人私自在管道上接口。

6、嚴禁用水沖洗設備。

7、嚴禁私自接、拆電氣設備。

8、嚴禁單人和非工作人員進入變壓器室。

9、嚴禁穿越欄桿或站在輥道上,機器設備上。

10、高空作業(2.5米以上)必須戴安全帶,嚴禁從高空中向地面扔工具和雜物。

11、嚴禁站在或手扶設備指揮該設備或其它設備開機。

12、嚴禁起重機械超負荷使用,嚴禁斜拉斜吊和超速運行。

13、壓力容器嚴禁電氣焊作業。

14、嚴禁向電纜溝、下水道中扔煙頭、煙盒、塑料袋、油污及廢棄物等,一經發現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15、電纜溝蓋板上嚴禁擺放油品、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16、任何工種凡接觸轉動部位時,嚴禁戴手套操作。

17、各種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安全標志要認真愛護,不得任意拆卸、損壞或挪作它用。

18、對于與安全操作規程有出入的指揮,任何人有權拒絕執行。

19、過跨平車兩側必須在1米以外堆放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應保持整齊,不得妨礙交通。在平車上放置重物時要保證物品重心平衡,以免發生傾翻,造成設備損壞或人員傷害。1.20 各崗位工作人員要清楚和遵守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1、機械設備和拆換設備及備品備件、工具必須擺放整齊,要留有一定的通道,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

22、現場設備檢修前必須請示生產廠長,檢修后必須通知生產廠長并保持現場清潔。

23、使用特殊工具(如砂輪機、電氣焊等)必須遵照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

24、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材料上,嚴禁站在水中使用。嚴禁拽拉電線移動工具。使用潛水泵時,嚴禁帶電移動。

25、進入車間必須按工種要求佩戴齊全勞動保護用品;禁止帶小孩和非本車間人員進入車間。

26、進入車間后要走安全通道,越過設備要走安全橋,隨時注意空中和地面情況,主動避讓運行的天車和平車。

2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獲得全國統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否則不準獨立上崗作業。

28、新工人進廠、職工換崗、轉崗等必須通過三級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9、工作中嚴禁打鬧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串崗、脫崗、睡崗及酒后上崗。

30、主控室、高壓配電室、液壓站、煤氣區域等場所,嚴禁非崗位人員擅自出入。

31、按要求配備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天然氣報警系統,煤氣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器材,嚴禁隨意拆除,挪作他用。

32、各設備所配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警示標志牌嚴禁隨意拆除或轉移位置。

33、無證人員嚴禁操作天車和駕駛機動車輛,車輛行駛中,嚴禁上下車。

34、操作正常運轉的設備和大錘時,嚴禁戴手套,與運轉的設備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卷入造成人身傷害。 禁帶電移動設備。

36、作業現場的原材料、備品備件、工器具等嚴格按“雙定”要求存放,存放要整齊牢穩、安全,作業現場應保持清潔、衛生。

37、指揮天車必須用起重機吊運指揮信號,且專人進行指揮,指揮時嚴禁戴手套。吊掛物件必須牢靠、安全,嚴格執行“十不吊”的各項規定。

38、吊索具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磨損超標和裂紋后方可投入使用。

39、兩人以上共同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工作中要加強聯系,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監督,做到“三不傷害”。從事煤氣、帶電、高空作業時,必須兩個人以上工作,必須辦理工作票、設專人監護,且工作前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0、員工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通過交叉路口和橫穿道路、鐵路時,要觀察來往車輛,不得與車輛搶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二、煉鋼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電爐安全操作規程

1.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通用安全規程、電爐工藝操作規程。 1. 2 作業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1.3 電爐限位裝置、聯鎖功能齊全、有效。

1.4 水管道、各類氣體管道、液壓、潤滑管道、電氣電纜及各類設備防護到位。

1.5 設備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蓋板、護罩是否破損。 1.6 確保電氣設備不破皮漏電,手電鉆、平車電纜、噴粉罐安裝漏電保護,拖地電纜不破皮漏電。

1.7 電爐裝料時要有專人指揮天車,電爐周圍的人員撤至安全位置,嚴禁在起吊物下邊。

1.8 加二次以上廢鋼時,爐內廢鋼不得全部熔化,防止鋼水噴濺。 1.9 壓料時,指揮加料人員需認真觀察爐內廢鋼形狀,指揮信號明確,防止料罐脫鉤。

1.10 兌鐵水時,指揮天車人員信號必須明確,鐵水包盡量放低,傾倒時先慢后快,防止鐵水大量噴濺。

1.11 送電前應檢查爐體周圍是否有人,發出送電信號,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1.12 電爐在冶煉過程中嚴禁從高壓水冷電纜下通行。 1.13 電爐在送電10分鐘內不準在爐門口操作,防止廢鋼中爆炸物傷人。

1.14 吹氧前要先檢查確認氧氣閥門、軟管、接頭是否漏氣、發現漏氣應及時檢修更換。

1.15 吹氧時應先開氧氣,再向鋼水插入吹氧管,若氧氣壓力小于0.3Mpa不準使用。

1.16 手持氧管不準手持接頭部位,防止氧氣漏氧回火傷人。 1.17 吹氧時,槍口不準接觸爐料,避免回火打弧燒壞氧槍,當有大塊廢鋼堵塞爐門時,不準用氧槍吹氧。

1.18 吹氧時應避開爐門,盡量站在爐門右側,防止爐內沸騰噴濺傷人。

1.19 吹氧時吹氧工要精力集中,注意爐內情況,遇有緊急情況應及時關閉氧氣閥門。 1.20 氧槍如有漏水應停止使用,避免水和鋼渣接觸產生爆炸。 1.21 在冶煉過程中,應密切關注爐內火焰變化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冶煉,待隱患排除后方可繼續生產。 1.22 測溫、取樣時,容易發生墜落和爐內沸騰噴爆的危險,操作前要嚴格觀察爐內變化和周圍環境,確認緊急撤離的路線。測溫、取樣時,身體應偏離爐門正前方,確認腳踏位置。

1.23 電爐出鋼時,應先確認爐下是否有人,鋼包車是否到位,若情況不明嚴禁出鋼。

1.24 出鋼過程中需向鋼包內加各種材料時,腳要站穩,投擲時要注意觀察鋼水變化,防止出現爐內大沸騰。

1.25 加填料堵出鋼口時,由于偏心蓋不平整,溫度較高、煙塵較大,視線不良,應嚴格確認,以防止摔倒墜落和燙傷事故發生。

1.26 起吊重物時,要檢查吊鏈、鋼絲繩套,確認牢固方可使用。 1.27 拆除舊爐蓋時,要確認爐蓋是否有掉鋼渣的可能,嚴禁站在爐蓋上方,防止掉渣砸傷。

1.28 更換爐上電極時,要先檢查吊鏈是否牢固,電極絲頭是否破損,不能保證安全的不準使用。

1.29 上爐時,應先確認電爐是否停電、爐上欄桿是否缺失、不牢固,行走在爐上應格外注意,掛電極時腳要站穩,指揮信號要明確。 1.30 拆裝電極時,要注意電極擺動狀況,防止電極碰撞折斷傷人或砸壞設備。

1.31 電爐冶煉過程中,發現漏水應立即通知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位置,通知主控工緊急停電提升電極,且嚴禁動爐體。 1.32 出鋼車事故溝內及出渣區域嚴禁存有積水,有積水必須先清理,干燥后才能生產。

1.33 嚴格檢查并確認叉車制動靈活、可靠,扒爐門時控制好車速及方向,防止墜落及撞損爐體。

2 精煉爐安全操作規程

2.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職工通用安全操作規程。

2.2 出鋼開動鋼包車注意觀察是否爐蓋電極已經到位,確認后方可開動車。

2.3 吊電極時要先檢查吊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能保證安全的不能使用。

2.4 吊電極進入爐上時,操作人員注意力要集中,防止電極搖擺碰撞人員或設備。

2.5 開氬氣時要始終關注鋼水包情況,壓力不要過大防止鋼水噴濺傷人。

2.6 測溫前要檢查測溫槍是否校正熱電偶是否干燥,防止因潮濕發生爆炸傷人。

2.7 測溫取樣時操作人員精力要集中,腳下要站穩,要與爐門保持距離。 2.8 向鋼水包內投擲合金時,不準面對爐門,投擲要準確,防止摔傷或鋼水噴濺。

2.9 冶煉過程中如遇突然停電或突然停水時,應及時利用液壓儲能壓力,抬起爐蓋,提起電極,開出鋼包車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2.10 在冶煉過程中,如遇爐蓋大漏,應及時停止冶煉,抬升爐蓋,關閉進回水閥門,待鋼包內積水蒸發后,再做處理。

3 叉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3.1 叉車必須經檢驗合格(駕駛機構,剎車,音響信號必須良好可靠,技術狀況要符合安全要求),方準使用。

3.2 駕駛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或有一定開車技能,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

3.3 叉車不準超載,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在轉彎掉頭人多的地方,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彎掉頭時必須正確使用轉向燈。

3.4 用叉車裝載貨物必須保持平穩,栓牢或綁捆好,高度不得超出距地面2米,更不準將貨物拖在地面上行駛。

3.5 叉車在運輸途中不準載人。隨車的裝載人員應坐穩,不得將腿伸出車盤外部,待車停穩后方能上下車。

4 鏟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4.1 鏟車必須經檢驗合格(駕駛機構,剎車,音響信號必須良好可靠,技術狀況要符合安全要求),方準駕駛。 4.2 駕駛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或有一定開車技能,經考試合格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

4.3 鏟車不得超載,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在轉彎掉頭人多的地方,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彎或掉頭時必須正確使用轉向燈。

4.4 在工作前應仔細檢查行駛系統,起重系統和油壓系統,確認無誤后方準作業。

4.5 鏟車在行駛中,車鏟距地面不得低于30厘米,也不得高于50厘米。禁止任何人站在貨物上隨車行駛。

4.6 鏟車在車間內部,出門或倒車時,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4.7 鏟車鏟物時不得超載。禁止用鏟車產埋在地下的物件或用鏟齒移動貨物。鏟物時應先將貨物墊起,然后起鏟。物件應放置平穩,不得偏高偏重,其高度不得妨礙司機的視線。起鏟后必須將吊桿向后傾斜10-15度,根據路面情況和貨物性質,采用適當高度行駛,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急剎車。 4.8 提升貨物只須在鏟車靜止后進行。禁止在提升物件的下面站立或通過。

4.9 當鏟車失去平衡,后輪離地時,應將貨物放下,同時將鏟斗或車鏟放下。司機離車時應把鏟斗和車鏟放下,并將發動機熄火。

5 鏟渣工安全操作規程

5.1 操作前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戴口罩)。 5.2 出車前必須點檢車輛的各個系統是否正常,嚴禁帶病出車。 5.3 鏟渣前必須確認鏟斗內及落渣區無積水方可進行作業。 5.4 倒車時確認渣道內無障礙物后方可倒車,以防碰壞設備和人。

5.5 鏟車裝料時要輕放穩落,不準砸車。

5.6 鏟車運行區域嚴禁他人進入,以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5.7 會使用滅火器,并經常檢查和保養。

三、連鑄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拉鋼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 拉鋼平臺要每班清掃,各類物品要定置擺放,道路暢通,平臺

上嚴禁有積水、油污。必須認真檢查所使用的工具、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1.2 結晶器密封所用的石棉布、鐵屑等,必須干燥無油污,以免澆鑄時發生爆炸。

1.3 澆鑄前要檢查擺槽是否好用,俢砌擺槽用的耐火材料必須烘烤干燥。

1.4 開澆前各種設備要處于良好狀態,冷卻水循環正常,結晶器不準滲水和漏水,否則應及時更換。結晶器與振動臺進出水管連接要密封完好。

1.5 中包烘烤時,遵循先點火(明火),后開煤氣,再啟動風機的原則,小火烘烤時必須將鼓風機閥門關閉,中間包烘烤結束后,按照先關煤氣后關風的程序進行操作,嚴禁使用帶有油脂的手套開關閥門。中包烘烤遵守《中包烘烤操作規程》。嚴禁在煤氣區域休息、取暖、停留

1.6 拉鋼前,拉鋼工應準備好撈渣棒、撬棍等生產工具,保證撈渣棍彎曲度靈活好用。

1.7 檢查中間包車行駛是否正常,中間包行走區域不得有障礙物堆放。

1.8 拉鋼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防護面罩、長筒靴、手套。 1.9 吊放結晶器及護罩時,手不要放在掛吊處,以防擠手,如有粘鋼吊起困難,應處理好再吊,切不可強吊。

1.10 上引錠桿時,引錠頭應充分進入結晶器下口,不得留有縫隙,

以防二冷水進入結晶器下口,不得留有縫隙,以防二冷水進入結晶器。加入的冷料必須干燥,嚴禁潮濕。穿引錠時不準用手摸引錠頭及結晶器下口,操作者應避開引錠桿走行方向,以免引錠桿傷人。 1.11 開動中間包車時,必須確認周圍人員是否離開,確認離開后,方能啟動,并且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12 開澆前,要檢驗水口液壓機構是否靈活,無缺陷。 1.13 開澆后,發現一流不正常,此流停澆,摘掉水口,排除故障后重新引錠。

1.14 拉鋼過程中,拉鋼工要精力集中,站牢、站穩,撈渣時嚴禁將撈渣棒穿越鋼流。

1.15 澆注過程中,如鋼水液面出現不明情況的沸騰,結晶器漏水或有刺眼光線產生,應立即停澆,摘掉水口,停止該流澆注。

1.16 澆注過程中,中間包包底、包壁、水口機件發紅或水口磚有裂痕應立即停澆,關閉水口,迅速將中間包車開離澆注位至事故包上方。

1.17 拉鋼過程中發現一流拉漏,此流立即停澆,摘掉水口,處理后重新引錠。

1.18 一旦發現事故需擺槽時,若濺起鋼水澆鋼工要反應迅速,及時躲開,當鋼水濺到手套或高溫鞋里時,應及時摘掉手套,脫掉鞋子,根據傷情及時就醫。

1.19 吊中間包時,要先檢查吊具是否完好,確認后再使用。吊包時,要平穩地使吊鉤掛住中間包耳軸,嚴防吊鉤撞壞機件或傷人。

1.20 熱換中間包時,放入結晶器的連接件必須干燥,插連接件時不得將手插入結晶器內,以免鋼水濺起傷人。 1.21 更換水口前,水口必須烘烤干燥。

1.22 換水口過程中,要觀察好周圍環境,注意避免鋼花飛濺傷人。

1.23 嚴禁任何人開動澆注中的中間包車。

1.24 一旦發現中間包穿鋼后,立即通知大包工關閉大包水口,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立即把懸掛操作箱推至后方,平臺紅鋼用碳化稻殼覆蓋,以免燒壞上方電器設備。

2 大包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1 大包平臺和分管的設備要每班清掃,工器具、原材料要定置擺放,嚴禁在安全通道擺放物品,平臺兩側梯子保持清潔暢通,澆鋼前認真檢查各種工器具是否完好,否則禁止使用。

2.2 大包平臺防護欄要經常檢查,防止在澆鋼操作時有防護欄開焊斷裂傷人。

2.3 事故包、溢流槽應完好無損,不準有雜物。必須保持干燥,嚴禁潮濕。

2.4 吊運大包時必須專人指揮,當大包起升至回轉臺附近時,天車由大包工指揮,做到手勢明確、信號清晰。

2.5 如發現鋼包包底、包壁有發紅之處,嚴禁吊往回轉臺,應立即吊至事故包上方,降低鋼包高度,視情況進行合理處理。 2.6 大包吊上回轉臺后,回轉臺周圍嚴禁站人。

2.7 轉動大包回轉臺前應發出信號,確認旋轉方向無人員及障礙物。放置到位后,微調大包位置,使大包水口對準中間包沖擊區。

2.8 大包開澆前,周圍嚴禁站人,大包開澆時,鋼流應由小到大,嚴禁開澆過猛,鋼水飛濺傷人。

2.9 在正常澆注過程中大包工應適時開關大包水口,避免長時間不活動,機件漲死,水口無法開關。

2.10在正常澆注過程中,中間包液面控制要穩,不要忽高忽低,以免渣線損壞,嚴重侵蝕。

2.11 吊下的熱包蓋必須放置到車間指定位置,防止損壞設備或燙傷人員。

2.12 吊運事故包、溢流槽及各種物料時,必須掛牢,指揮手勢準確。

3 切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1 操作前認真檢查各鏈條鋼絲繩及夾具等是否符合要求,嚴禁帶病作業。

3.2 操作時堅持先確認后操作的原則,以確保無誤。

3.3 火焰切割不能工作時,要用長把槍人工切割,切割用具應符合安全規定。

3.4 檢查燃氣裝置時要求兩人以上,禁止帶火種。 3.5 切割狀態下進行火切調整時,要注意其他流的動作避免返回擠缸現象。

3.6 火切氣源壓力要按規定專人調整,不得隨意進行調節。 3.7 處理拉矯機脫坯時要注意引錠桿翹起傷人。 3.8 更換割嘴時必須關閉氣源閥門。

3.9 用撬杠調整鋼坯時必須確定所占位置安全可靠。

3.10 移鋼機區吊裝鋼坯時要和操作室人員聯系好,并與移鋼機保持安全距離。

3.11 處理旋流井氧化鐵皮時,指揮天車信號必須明確。 3.12 進旋流井下面工作時要注意確保照明完好,并要求上下配合作業。

3.13 吊裝熱坯時吸盤下嚴禁站人必須專人指揮天車。 3.14 使用大錘嚴禁戴手套。

3.15 處理上翹鋼坯時,應站在割縫兩側安全位置。

3.16 使用天車應與天車工密切配合,專人指揮,手勢明確并按指定路線行走。

3.17 拉鋼過程中嚴禁非操作人員從剪前輥道通過。

3.18 拉鋼過程中嚴禁非操作人員從移鋼機及推鋼機上方通過。

4 主控室安全操作規程

4.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職工通用安全規程》。

4.2 工作前認真檢查各操作部件是否完好、儀表開關、按鈕等非本崗位人員不準亂動。一切報警設備、指示燈、信號裝置等應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不得帶病作業。

4.3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各控制設備、信號裝置的作用,如實記錄各類數據,發現異常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 4.4 每次開澆前,根據所拉鋼種,檢查配水表、拉速等參數。通知

各操作室、液壓站、泵房做好生產準備。通知水泵房開水,認真檢查結晶器進、回水情況,并確認水壓正常,鋼包、中間包處于澆注位,確認無誤后把鑄機狀態轉到“澆注狀態”。 4.5 開澆后,發現未送結晶器冷卻水時,立即通知拉鋼工停止澆注,切不可再送冷卻水,以免發生結晶器爆炸事故。 4.6 澆注時不準離開工作崗位,澆鑄過程中密切監視有關畫面,檢查有無異常情況。及時傳達信息,并認真做好記錄。 4.7 拉鋼時必須密切注意結晶器水和二冷水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匯報并處理。

4.8 電氣、儀表出現故障時應通知電氣、儀表人員處理,嚴禁帶病作業。

4.9 主控室應每班清掃,各種設備每班應用軟布擦拭,保持干凈,做到安全文明生產,嚴禁用濕布擦拭電氣設備。

4.10 非主控室人員未經允許嚴禁入內,室內嚴禁吸煙,操作臺上嚴禁坐人及擺放物品。嚴禁在主控室微機上玩游戲,未經車間領導同意嚴禁使用外來軟件或更改程序。 5 出坯操作室安全操作規程

5.1 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職工通用安全規程》。

5.2 操作前認真檢查設備是否正常,必須確認輥道上無人,再開動輥道、推鋼機、移坯車,進行檢查。 5.3 檢查操作臺各信號及控制按鈕是否正常。 5.4 檢查冷床、輥道上是否有雜物,有則及時清理 5.5 檢查移坯車是否完好,動作是否正常。

5.6 推鋼過程中,冷床兩邊或推鋼機軌道兩側不準站人。 5.7 操作時嚴禁和其他人談話,嚴禁外崗位人員進入操作室。 5.8 輥道或推鋼機出現故障,確認停止運轉后才能檢修,檢修設備或加油時,檢修人員在出坯操作臺控制開關上掛上安全警示牌后,出坯工嚴禁操作。

5.9 處理輥道堆鋼或試車時,室內外要聯系好,室內人員看室外人員的手勢操作設備,必須設專人確認聯系、指揮,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氫氧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1 氫氧站的安全生產,首要一條就是嚴禁煙火,包括明火、暗火。

6.2 電解槽在運行中應控制好液位,嚴防液位過高或過低。 6.3 電解液的濃度必須嚴格控制。氫氧化鉀和氫氧化鈉不能混合使用,不然會在小室的陰極上形成結晶堿,造成槽電流波動,槽電壓上升,威脅安全生產。

6.4 當需要接觸運行中的電解槽、電器設備,或測量極間電壓時,都必須穿上絕緣鞋。嚴禁用雙手觸及五塊以上極板。 6.5 電解槽及供電系統最忌諱停開頻繁,因為這樣極易損壞設備,熱脹冷縮造成槽體滲漏,又易發生事故。長期停運也易發生銹蝕,特別是電氣系統。建議長期穩定低負荷經濟運行。 6.6 運行中的電解槽不準進行任何檢修,必須停槽至電壓消失后(一般10min左右)再進行。

6.7 有爆炸危險的房間及氫氣儲罐周圍,嚴禁一切煙火和產生火苗、火焰的工作,禁止使用電爐、火爐、噴燈、電鉆、電瓶車等,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禁火區。

6.8 氫氧站操作人員應穿棉質工作服和防靜電鞋。

6.9 氫、氧生產系統在檢修前,必須用氮氣(壓力≤0.05MPa,純度≥98%)進行吹洗,不能有死角。吹洗過程嚴禁用鐵器敲打。 6.10 接觸過氫氣的吸附劑、保溫層,它們都大量地吸附氫氣,動火前也必須認真吹洗,避免發生燃爆事故。

6.11 設備、管路在吹洗合格后,應把所有人孔、手孔、閥門、盲板都打開,并打開室內門窗,加強空氣流通。系統內部和動火區域內的含氫量必須≤0.4%。

6.12 氫氣系統因泄漏而發生氫氣著火時,可用浸了水的織物覆蓋,使其既隔絕空氣滅火,又降低溫度使火不再復燃。如果氫氣壓力高,火勢大,首先不要緊張,因氫氣燃燒正說明是純的。應盡可能繼續外供氫氣,絕對不能把燃燒火災事故,演變為爆炸事故。具體處理方法要視情況而言,大致是: ①如果火災危及電氣設備、線路,那首先切斷電源。 ②如果把起火的部位隔離是安全的話,那盡可能地關閉閥門,切斷正在燃燒的氫氣供應。

③如果是氫氣設備起火,那絕對不能關閉進氣閥,因為那樣做會使設備內產生負壓,倒吸進空氣。要知道爆炸危險比大火嚴重得多。

④如果氫氣起火部位不能隔離,那應當適當關小進氣閥,使得既降低壓力又保持正壓,可以用水來冷卻降溫。在氫氣流切斷之前不能滅火,允許氫氣在控制下燃燒,把握住斷氣與滅火時機。

⑤氫氣系統可以通入氮氣吹洗,漸漸減少氫氣流入,直至火焰被熄滅。

6.13 在配制電解液或進行其它帶堿工作時,應穿著工作服、膠皮靴、膠手套和防護眼鏡。如發生堿燒傷,應先用2-3%的硼酸溶液中和,再用水沖洗,或直接用大量的水沖洗。電解室里應備有足夠數量的2-3%濃度的硼酸。

6.14 電解槽及氧氣系統都必須嚴格除油。氧氣系統操作人員和檢修人員的工具、手、工作服、臉、頭發等,也必須嚴格除油。壓力在3.0MPa以上的氧氣,遇到油脂即會自燃甚至爆炸,壓力愈大,爆炸愈烈。

6.15 容器、儀表、壓縮機、管道、閥門及過濾器等氧氣系統各元件定期檢查其油脂殘留量及銹蝕情況,如不合格必須及時處理。

6.16 氧氣系統中的手動切斷閥必須開啟自如,不準對進行沖擊或急速地操作。對不常用的切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其有效性。 6.17 檢修前必須將系統中的氣體排空,并用無油干燥空氣或氮氧進行置換,使系統中的氧含量符合規定要求。排空的氧氣應導放至安全區。

6.18 氫氧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7 鋼包熱修工

7.1 澆鋼包后回澆余斗必須干燥,倒渣時要指揮天車使鋼包不得過高,以防濺渣傷人。

7.2 隨時檢查包襯狀況,對大、中、小修后的鋼包必須干燥后方能使用。

7.3 使用氧管燒眼時,膠管與燒管必須接牢,手不能握在接頭處,燒氧管長度不能小于1.5米,開氧時注意協調配合,意外情況及時關氧。

7.4 換閥板時,應注意周圍人員有關設備,防止碰傷事故。 7.5 熱修包時要待天車放穩鋼包后方可操作,當需摘鉤時,必須將傾翻體放穩,操作人員要離開傾翻體可能倒下的位置,如傾翻體不能很穩的掛入鉤內,要用鋼釬固定傾翻體防止其倒下傷人。

7.6 掛鋼包大環前,必須檢查包沿,包帶是否有殘渣、殘鋼,待確認后再操作,防止鋼渣落下傷人。 7.7 燒眼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

7.8 活動平臺必須爐爐檢查,發現拆面焊口必須馬上處理,修好后方可能使用。

7.9 打錘時,打錘人與釬子人不能站在同一側。

7.10 爬鋼包時插拔液壓管時,腳必須站穩后,再操作,嚴防掉下。 7.11 燒水落石出口與燒透氣磚頂部殘鋼必須交錯操作,防止燙人。 7.12 用氧管自包口燒水口殘鋼或撞上水口時要提醒操作平臺人員注意,雙方確認后再操作。

7.13 開過跨車,必須兩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車道無行人后方可開車,防止意外發生。

8 大包烘烤工

8.1 再點火前,必須與煤防員聯系,得到同意方可操作。 8.2 點火前認真檢查所用的煤氣系統,確認設備正常、煤氣合格、無泄漏,方可操作。

8.3 點火前先開鼓風機,煤氣點燃后逐步嗇鼓風量和煤氣量,停煤氣前關燒咀,后停煤氣。

8.4 必須執行先點火后,再開煤氣的原則,如點不著火要先關燒咀閥門,后查原因。

8.5 燒包過程中認真觀察煤氣壓力的燃燒情況,發現熄火后立即處理,若有異?,F象及時與專業人員聯系。

8.6 嚴格執行煤氣設備動火管理的規定,執行先點火后開煤氣的原則。

8.7 不能用金屬物及硬物敲擊煤氣設備。

8.8 烘包平臺嚴禁火種及易燃物,無關人員不能亂動烘烤設備,不能進入烤包區域。

9 結晶器維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9.1 工作前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9.2 操作前必須對所用的工具器具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帶病作業。

9.3 吊掛結晶器要專人指揮,手勢明確,掛牢捆好,落放平穩。 9.4 使用內六角扳手時,不得用力過猛,以防打滑傷人。 9.5 使用大錘嚴禁戴手套,大錘前面禁止站人。

9.6 打壓時管路連接要牢固,打壓機接線要符合要求,卸壓時動作要緩慢。

9.7 使用氣割電焊要遠離火源,確保安全。 9.8 搬運氣瓶嚴禁拋,滾。

9.9 氣割時發生回火應先關乙炔,再關氧氣。

9.10 使用電焊時一次線不得超過3米,二次線及外殼必須接地,整個線路必須絕緣良好。

9.11 更換銫棒時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如銫棒不用時應用特制容器密封好。

四、動力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天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1 經培訓考試合格且持操作證方能上崗。

1.2 應具有對天車機械、電器方面的常識,掌握操作維護技能,了解工作范圍的工藝流程,熟悉指揮手勢及訊號,會使用滅火器。

1.3 非有關人員不能上車,培訓人員應指定專人帶領,學員在獨立操作前,操作天車必須有老師監護。 1.4 起重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 a)歪,拉,斜,拽不吊;

b)超負荷,重量不明或不符合要求不吊; c)工件堅固不牢不平衡而可能滑落不吊; d)多人指揮,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e)吊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f)吊物上站人或有浮動物不吊; g)埋在地下的構件不吊; h)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

i)易燃易爆和壓力容器等爆炸物不吊; j)六級以上強風無防護和鋼水罐過滿不吊;

1.5 上、下梯子時要抓緊扶手,穩步上下,攜帶物品要注意,不得墜落,不得觸及電器,雨霧天氣防止滑倒致傷。 1.6 在天車走臺上行走時,不準在軌道上行走,不準手扶小車軌道;不準從一臺天車跨越到另一臺天車上,要注意運行天車時不發生事故。

1.7 只能在指定的梯子或平臺上下車,上車前要先按門鈴與操作者聯系,待車停穩后方可上車。上下車要注意運行天車的滑線。

1.8 上車后要與上一班天車工對口交接,接班后應認真對天車的安全構件,機械構件,電器聯鎖,防護裝置等進行檢查,對各機構進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找維修工處理。

1.9 在確認總電源已停電的情況下,對電器機械各部位按照班檢項目逐項檢查,對重點部位及上班交下班的總問題重點檢查,同時清除車上雜物,不準向下亂拋。

1.10 送電前,鳴鈴警示,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啟動后要逐個機構空負荷試車,在確認各機構正常運行后,要對各限位開關、制動器進行試驗,最少要試驗三次。

1.11 對檢查及試車中發現的問題要抓緊處理,難以處理的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安排處理,不準設備帶病冒險作業。

1.12 經檢查試車正常,交接者共同簽字。交班者下車后方可投入工作。

1.13 天車正式投入工作前,天車工應鳴鈴通知指揮人員,天車方可以工作,工作中要服從地面指揮人員指揮。 1.14 嚴禁吊物從人或重要設備上越過。

1.15 嚴禁用天車大小車牽引一切車輛或拖拉重物。

1.16 開始第一次吊重物及每次吊液態金屬時,都必須做二次下降制動性能試驗,確認制動性能可靠,方可起吊。

1.17 在吊運重物時,應使所吊起重物底部高過障礙物0.5米以上。

1.18 禁止用天車吊重物縱向、橫向碰擊其他物體或設備。 1.19 吊重物時,禁止調整制動器,只有一個制動器的起升機構嚴禁吊運液態金屬。 1.20 不準用限位開關停車。

1.21 天車工及檢修人員均不準私自拆除和短接限位開關、過流繼電器、門鈴開關、控制器、定位彈簧、緩沖器、制動器等安全裝置。如發現損壞或失靈應修復后方可工作,不準帶病冒險作業。

1.22 運行中檢查天車,不準攀登小車,配電盤正面不準站人。 1.23 運行中穩起穩落,平穩運行,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在高速運行中用打反車進行制動。 1.24 運行中發現天車有異常聲音、氣味等情況,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工作。

1.25 吊車制動器突然失靈時,可控制下降速度直至重物落下,否則應反復起落,開動時要逐檔推進,空位時允許瞬間停留。下降時要直接將手柄推到底,拉回空位時要迅速,開動大小車選擇安全點落下,采取措施期間應鳴長鈴示警。 1.26 電器突然失靈時,應在吊物不下滑、大小車不撞擊的情況下緊急停電。

2 水泵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1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絕緣鞋。 2.2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2.3 開機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4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2.5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2.6 開啟與停機都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2.7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期空轉。

2.8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2.9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2.10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高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2.11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2.12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2.13 上下樓梯時精力要集中,以防滑倒摔傷。

3 過濾器閥門間安全操作規程

3.1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員工必須盤發. 3.2 送電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水泵中是否沖滿水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即使處理. 3.3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勞保鞋. 3.4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3.5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3.6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3.7 開啟與停機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3.8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時間空轉. 3.9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3.10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3.11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超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3.12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3.13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3.14 上下樓梯時要精力集中 ,以防滑倒摔傷. 3.15 與本車間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4 化學除油間安全操作規程

4.1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員工必須盤發. 4.2 送電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水泵中是否沖滿水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即使處理. 4.3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勞保鞋. 4.4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4.5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4.6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4.7 開啟與停機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4.8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時間空轉. 4.9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4.10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4.11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超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4.12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4.13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4.14 上下樓梯時要精力集中 ,以防滑倒摔傷. 4.15 與本車間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5 凈水站安全操作規程

5.1 員工進入車間必須穿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員工必須盤發. 5.2 送電前必須對水泵法蘭,安全護罩,潤滑油量,水泵中是否沖滿水等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即使處理. 5.3 送電操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穿好勞保鞋. 5.4 送電合閘時不準面對閘刀操作.以防燒傷. 5.5 開關閥門,一定要站好后再開啟,防止滑倒摔傷. 5.6 送電合閘嚴禁面對閘刀操作,要戴絕緣手套.且要有人監護. 5.7 開啟與停機必須接到配水通知,確認后方可操作. 5.8 開機后,應仔細檢查電流,電壓,水壓等是否正常,若不上水應立即停車,嚴禁長時間空轉. 5.9 若發生突然停電,應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盡快恢復. 5.10 設備運轉中,嚴禁清掃,加油,維修和跨越. 5.11 水泵運行中,軸承與油溫及電機機身溫度均不得超過70度,否則應立即采取措施處理. 5.12 若交換用泵供水,應先開備用泵,再停運行泵. 5.13 操作中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運行,且要經常觀察水位情況. 5.14 上下樓梯時要精力集中 ,以防滑倒摔傷. 5.15 與本車間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6 除塵工段安全操作規程

6.1 進入現場前,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勞保鞋、工作服,工作服整齊無飄蕩部分。

6.2 上下梯子,走道行走必須扶好欄桿,以防滑倒或摔下。 6.3 輸灰機應蓋嚴蓋板,運轉時不得跨越,不得將手伸入機殼內。 6.4 嚴禁用棉紗擦拭運行中的風機和軸承箱端面的積灰和油污。 6.5 對運轉設備進行點檢時,不得戴手套觸及設備。

6.6 在操作室內啟動室外設備,首先觀察設備附近有無人在檢修,確定無人后,打鈴提示,然后方可開機。

6.7 打掃平臺衛生,不得將水沖到電器設備上及輸灰機殼內,雨雪天要及時將電機及輸灰機殼做好防雨防雪。

6.8 電器設備或電纜溝內電纜著火,應立即切斷電源,嚴禁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使用專用滅火器滅火。

6.9 操作室、風機站、配電盤后嚴禁私放東西或逗留休息。 6.10 處理噴吹系統堵料時,必須戴好防塵口罩和防塵眼鏡。 6.11 風機運轉時,操作臺必須有專人負責,集中精力監視,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6.12 定時巡檢時,上下扶梯思想集中,檢查設備時嚴禁用手接觸摸傳動部件及手伸入設備內部。 6.13 檢修設備時,現場人員與操作室人員需加強聯系。清理除塵布袋室時,需2人以上方可操作。

6.14 在除塵器頂部安裝布袋吊帽,不得背依走道欄桿,室內掛布袋時,要確認室內走道欄桿是否牢固可靠,提緊濾袋時要平穩站立。

6.15 檢修或更換閥門時,必須確保管道內無壓力。 6.16 定期對安全閥檢查確認工作狀況良好。

五、電氣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1 電氣通用安全操作規程

1.1變電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電業安全操作規程,無證人員不得操作變電站設備,有證人員按相應等級操作及操作順序操作。

1.2 從事配電室工作人員,應熟悉所管范圍內電氣設備性能,

一、二次接線圖,并能熟練地掌握運行操作與事故的緊急處理。 1.3 值班時間內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并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1.4 工作人員提前10分鐘到崗,交班人員應辦理交接手續簽字后方可離去。

1.5 值班人員主要做的工作:

1.5.1 監護儀表,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正確果斷地判斷或排除故障和事故。

1.5.2 根據負荷大小、設備狀況、檢修試驗等任務,調整運行方式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組織措施,配合完成作業任務。

1.5.3 嚴肅認真、正確無誤地記錄日志,按時抄報所規定的表單和報表。

1.5.4 做好缺陷的檢查記錄和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

1.5.5 保管好配電室的消防器材及常用工具搞好衛生,保持整潔。

1.6 在電氣設備上進行倒閘操作時,應遵守“倒閘操作票”制度及有關安全規定,并嚴格按程序操作(倒閘操作票的填寫及實施附后)。

1.7 在變電設備上停電檢修時,應使用工作票(工作票形式附后)。

1.8 所有操作必須兩人以上(含兩人)時進行,嚴禁單人操作。 1.9 操作人員應每班對變配電室內的主要電器設備巡視,并做好運行日志(主要巡視項目附后)。

1.10 操作人員應按時記錄電氣設備的運行參數。 1.11 各種操作按照相關規程執行。 2 變壓器安全操作規程

2.1 運行電力變壓器必須符合《變壓器運行規程》中規定的各項技術要求。

2.2 新裝或檢修后的變壓器投入運行前應作下列檢查: 2.2.1 核對銘牌,查看銘牌電壓等級與線路電壓等級是否相符。

2.2.2 變壓器絕緣是否合格,檢查時用1000或2500伏搖表,測定時間不少于1分鐘,表針穩定為止。絕緣電阻每千伏不低于1兆歐,測定順序為高壓對地,低壓對地,高低壓閘。

2.2.3 油箱有無漏油和滲油現象,油面是否在油標所指示的范圍內,油表是否暢通,呼吸孔是否通氣,呼吸器內硅膠呈藍色。

2.2.4 分接頭開關位置是否正確,接觸是否良好。 2.2.5 瓷套管應清潔,無松動。

2.3 電力變壓器應定期進行外部檢查。經常有人值班的變電所內的變壓器每天至少檢查一次,每周應有一次夜間檢查。 2.4 無人值班的變壓器,其容量在3200千伏安以上者每10天至少檢查一次,并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進行檢查。容量大于320千伏安,但小于3200千伏安者,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并應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和停用后進行檢查。 2.5 大修后或所裝變壓器開始運行的48小時內,每班要進行兩次檢查。

2.6 變壓器在異常情況下運行時(如油溫高、聲音不正常、漏油等)應加強監視,增加檢查次數。 2.7 運行變壓器應巡視和檢查如下項目:

2.7.1 聲音是否正常,正常運行有均勻的“嗡嗡”聲。 2.7.2 上層油溫不宜超過85℃。

2.7.3 有無滲、漏油現象,油色及油位指示是否正常。 2.7.4 套管是否清潔,有無破損、裂紋、放電痕跡及其它現象。 2.7.5 防爆管膜無破裂,無漏油。

2.7.6 瓦斯繼電器窗內油面是否正常,有無瓦斯氣體。 2.8 變壓器的允許動作方式

2.8.1 運行中上層油溫不宜經常超過85℃,最高不得超過95℃。

2.8.2 加在電壓分接頭上的電壓不得超過額定值的5%。 2.8.3 變壓器可以在正常過負荷和事故過負荷情況下運行,正常過負荷可以經常使用,其允許值根據變壓器的負荷曲線、冷卻介質的溫度以及過負荷前變壓器所帶的負荷,由單位主管技術人員確定。在事故情況下,許可過負荷30%運行兩小時,但上層油溫不得超過85℃。

2.9 變壓器可以并列運行,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2.9.1 線圈接線組別相同。 2.9.2 電壓比相等,誤差不超過0.5%。 2.9.3 短路電壓相等,誤差不超出10%。 2.9.4 變壓器容量比不大于3:1。 2.9.5 相序相同。

2.10 器第一次并聯前必須作好相序校驗。

2.11 帶有載調壓裝置的變壓器不允許帶電倒分接頭。320千伏安以上的變壓器在分接頭倒換前后,應測量直流電阻,檢查回路的完整性和三相電阻的均一性。 2.12 變壓器投入或退出運行須遵守以下程序:

2.12.1 高低壓側都有油開關和隔離開關的變壓器投入運行時,應先投入變壓器兩側的所有隔離開關,然后投入高壓側的油開關,向變壓器充電,再投入低壓側油開關向低壓母線充電,停電時順序相反。

2.12.2 低壓側無油開關的變壓器投入運行時,先投入高壓油開關一側的隔離開關,然后投入高壓側的油開關,向變壓器充電,再投入低壓側的刀閘、空氣開關等向低壓母線供電。停電時順序相反。

2.13 變壓器運行中發現下列異?,F象后,立即報告領導,并準備投入備用變壓器: 2.13.1 上層油溫超過85℃。

2.13.2 外殼漏油,油面變化,油位下降。 2.13.3 套管發生裂紋,有放電現象。 2.14 壓器有下列情況時,應立即聯系停電處理: 2.14.1 變壓器內部響聲很大,有放電聲。 2.14.2 變壓器的溫度劇烈上升。 2.14.3 漏油嚴重,油面下降很快。 2.15 器發生下列嚴重事故,應立即停電處理。

2.15.1 變壓器防爆管噴油、噴火,變壓器本身起火。 2.15.2 變壓器套管爆裂。

2.15.3 變壓器本體鐵殼破裂,大量向外噴油。

2.16 器著火時,應首先打開放油門,將油放入油池,同時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滅火器進行滅火。變壓器及周圍電源全部切斷后用泡沫滅火機滅火,禁止用水滅火。

2.17 現輕瓦斯信號時應對變壓器檢查。如由于油位降低,油枕無油時應加油。如瓦斯繼電器內有氣體時,應觀察氣體顏色及時上報,并作相應處理。

2.18行變壓器和備用變壓器內的油,應按規定進行耐壓試驗和簡化試驗。

2.19 壓器必須保持良好,準備隨時投入運行。

六、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1 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1 電工必須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病癥。 1.2 必須熟知安全用電知識,會正確使用各項工具及電工儀表,學會觸電急救方法和電氣防火、滅火知識及滅火器使用方法,上班必須穿絕緣鞋。

1.3 學徒工和新調入人員必須在老師指導和監護下工作,學徒實習期滿后,須經考試合格,取證后方能獨立工作。 1.4 屬本單位內的高低壓線路,有計劃地停送電時須調度允許,聯系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

1.5 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要求配電室、電磁站停電,需要由專人與值班電工聯系,經調度同意后方可進行。

1.6 停送電時要上在刀閘側面操作。停電時先控制電源刀閘,后停主刀閘,送電順序相反。嚴禁負荷拉合高壓刀閘和大負荷低壓刀閘。

1.7 全部停電時,應先停低壓后停高壓。停低壓時應先停油斷路器,后停隔離開關或刀閘。送電時應按相反的順序。 1.8 電氣設備和線路停電檢修應切斷對應的供電開關,有明顯的斷開點,并用驗是器驗證,確實無電后,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看看牌,并在可能送電的線路上掛接短路接地線。

1.9 設備和地線之間,不是經過開關和保險。臨時接地線,必須用鋼紋線和多股銅線,其截面積不得小于25mm2,非電器人員一律不準拆掛短路線。

1.10 裝接地線時,應先裝了接地端,后接導電端,拆接地線的順序相反,裝拆接地線必須戴絕緣手套。

1.11 檢修完畢后,經過詳細檢查確認無問題,再拆短路接地線和標志牌,搖測線路絕緣情況,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送電。 1.12 非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變理施工前所設置的安全設施。 1.13 檢修設備時,檢修人員向操作人員索取操作牌,檢修完畢后交還操作牌。操作人員必須接到交還的操作牌后,方可進行工作。

1.14 如在低壓設備或線路上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停電時,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在有經驗的電工監督下,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帶電工作。

1.15 各電源總閘發生自動跳閘,確無明顯事故變象,可立即進行一次強送電,如強送未成,要認真查明原因,妥善后方可關電。

1.16 車間以外發生突然停電時,在沒有弄清情況前,不得觸動設備和線路,可將所帶是源切除后,將所帶負荷倒在其它電源上,倒閘時要防止有返回電流。

1.17 不準借發生事故停電機會進行任何其他修理工作。 1.18 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傳遞物件要用工具袋,嚴禁上下拋擲。

1.19 上下天車時必須先與司機聯系了,車停穩后,方可上下車,不準在小車軌道梁上行走,不準在小車兩端站立。 1.20 各種平車壞在爐下,不準進入爐下檢修設備,應通知有關人員將平畫頂出后,方可修理。

1.21 維修設備時,不準私自解除各種安全連鎖裝置。 1.22 鑄機拉鋼過程中,維護人員不準進入鑄機生產線內工作。 1.23 在工作中不得小于兩人,并由一人負責臨護。

1.24 導線跨越鐵路、馬路時,其跨距不得超過35米,導線最低點距離不得小于7米。

1.25 使用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和金屬容器內使用行燈,電奪不得大于12v。

1.26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穿戴好絕緣鞋和絕緣手套,安裝可靠接地裝置。

1.27 在高壓配電室工作,應穿戴好高壓絕緣皮鞋和皮手套。

2 電焊工(氣割工)安全操作規程

2.1 通用技術操作規程

2.1.1 電焊、氣焊工均為特殊工種,身體檢查合格,經培訓和考試合格,頒發特殊性工種操作證后,方能獨立操作。 2.1.2 焊接場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應備有消防器材,保證足夠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風。

2.1.3 操作場地十米內,不應儲存油類,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氣體產生的器皿管線)。臨時工地若有此類物品,而又必須再次操作時,應通知消防部門和安技部門到現場檢查,采取臨時性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操作。 2.1.4 工作前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操作時(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帶好防護眼鏡或面罩,仰面焊接扣緊衣領,扎緊袖口。

2.1.5 對受壓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作進行焊接時,必須事先進行檢查,容器必須接地,并經過沖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焊接用電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2.1.6 在焊接(切割)密閉空心工件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外面必須設人監護。并有良好通風設施,照明電壓應采用12伏,禁止在已噴涂過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2.1.7 點焊接接地(接零)線及電焊工作回線都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禁止將建筑物金屬構架、管道、腳手架、設備等作為電源回路,把線、底線、嚴禁與鋼絲繩接觸。工作線回路應絕緣良好,機殼接地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2.1.8 有易燃、易爆物的車間、場所或煤氣管道附近焊接時,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的同意并與煤氣站聯系好,工作適應采取嚴密的措施,防止火星飛濺引起火災。

2.1.9 高空作業應系好安全帶,采取防護措施,不準將工作回線纏在身上,地面應有人監護。

2.1.10 嚴禁使用氧氣吹掃物件、衣服等或用作試壓和氣動工具的氣源。 2.1.11 工作完畢,應檢查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才能離開。 2.1.12 助手必須懂得電焊、氣焊的安全知識,操作者必須注意助手的安全。

2.1.13 禁止使用電磁吸盤、鋼絲繩、鏈條等吊運各類氣瓶。 2.2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2.1 應掌握一般電氣知識,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規程。還應熟悉滅火技術,觸電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2.2 工作前穿戴好勞保用品,檢查電焊機電源、出線及各接點是否良好,一次線一般不大于五米。線路橫越車行道應架空或加保護蓋。電焊機二次線路及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焊條的夾鉗絕緣必須良好,多臺電焊機嚴禁共用一個電源開關。

2.2.3 下雨天不準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2.2.4 移動式電焊機從電力網上接線或檢線以及接地等工作應由電工進行。

2.2.5 推刀閘開關時,應戴好手套,身體要向側面偏斜,要一次推到位,然后開啟電焊機。停機時應先關電焊機才能拉斷刀閘開關。

2.2.6 移動電焊機或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須先停機斷電,焊接中突然停電,應立即關好電焊機,切斷電源。 2.2.7 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時,因安設遮攔擋住弧光。 2.2.8 換焊條時應戴好手套,身體不要靠在鐵板或其他導電物體上,敲渣子時應帶好防護眼鏡。

2.2.9 焊接有色金屬器件時,應加強通風排毒,必須時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

2.2.10 修理煤氣管道或在泄露煤氣的地方進行焊接時,要事先通知煤氣防護站及消防、安技部門,經檢測合格得到允許后,方可工作。并應按燃氣管網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2.2.11 工作完畢應關閉電焊機,在斷開電源后再收

一、二次線。 2.2.12 在氧氣管道上進行焊接時,地線應接在焊接件附近,嚴禁電流通過氧氣管道,焊接前應檢查線路絕緣情況,電焊鉗嚴禁接觸氧氣管道。

2.2.13 不準焊接密封受壓容器,焊裝過易燃易爆品的容器時,要先徹底清洗通風后再焊。

2.2.14 進入容器內焊接,要先通風并由專人監護。

2.2.15 不準在油類和易燃易爆品及壓力容器附近焊接,工作時應穿絕緣鞋。

2.2.16 在易燃區域焊接時應用桶或蓋板接火花,但在焊接地點不準有易燃易爆品并且現場必須有滅火器。

2.2.17 高空作業時要扎好安全帶,并嚴格執行高空作業的有關規定,易燃易爆品要清理干凈,焊條頭不能亂扔。 2.3 氣焊(氣割)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3.1 嚴格遵守乙班焊工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乙炔瓶、橡膠軟管、氧氣瓶的安全使用規程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規程。 2.3.2 工作前穿戴好勞保用品,必須檢查所有設備,乙炔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象。乙炔瓶、氧氣瓶及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 脂的泥垢。

2.3.3 檢查設備、附件及管路漏氣只準用肥皂水試驗,試驗時周圍不準有明火,不準吸煙,嚴禁用火試驗有無漏氣。 2.3.4 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的距離應在10米以上,如條件限制,也不準低于5米,并應采取隔離措施。乙炔瓶與氧氣瓶嚴禁臥放使用,二者距離不得小于5米。

2.3.5 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氣閥門。 2.3.6 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和管道要用40℃的溫水溶化,回火防止器減壓閥及管道可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或用23-30%氯化鈉熱水溶液保溫。 2.3.7 焊接場地應設有相應的消防器材,露天作業應防止陽光直射在氧氣瓶或乙炔器上。高處切割作業要采取防火、防燙、防切除物墜落的措施。嚴禁手持連接膠管的焊炬爬梯登高,且不得將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2.3.8 工作完畢或離開工作場地,要擰上氣瓶的安全帽。收拾現場把氣瓶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點。

2.3.9 壓力容器及壓力表、安全閥應按規定定期送交有關部門檢驗和試驗、校驗、調整壓力器件及安全附件。 2.3.10 點火前應迅速開啟焊(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咀出口,不準對準臉部試風,點火時,應先開乙炔氣點火,后開氧氣調節火焰,焊(割)炬不準對人,燃著的焊(割)炬不準放在地面上或工件上。關火時應先關乙炔,后關氧氣。

3 液壓工安全操作規程

3.1 嚴格執行掛牌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液壓站 3.2 進入液壓站嚴禁帶火種,室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品 3.3 液壓站內需要動火時,須報請有關領導同意方可實施 3.4 電機、電磁閥動作時有火花產生應立即找電工處理 3.5 拆卸各種液壓設備必須先停電卸壓,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以防高壓傷人

3.6 定期檢查蓄能器內氮氣壓力及密封情況,檢修蓄能器是應先放氣,確保安全狀態下操作,充氣時注意防止泄露傷人 3.7 液壓室停送電時應有專人負責聯系,檢修時應嚴格執行掛牌制度,掛牌要在醒目位置

3.8 拆卸各種元件時,人要站在側面以防元件彈出傷人,工作中對各元件不能猛敲猛打

3.9 發現各元件或密封損壞漏油時,不能用手去堵;打開放氣閥時,正面不得站人

3.10 檢修各種閥臺時嚴禁踩踏各種閥門管件,以防意外 3.11 檢修設備時,要相互配合好,做好安全確認,防止事故發生 3.12 會使用滅火器,并經常進行檢查,確保其有效

4 放射性同位素安全操作規程

4.1 放射源在工作時,工作人員與放射源應保持規定的距離,避免不必要的接近放射源,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操作放射源。 4.2 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放射源工作區域。

4.3 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嚴格移動放射源及照射方位,對擅自移動放射源造成放射事故的,依法從嚴懲處。

4.4 放射源及設備發生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報告,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未經許可操作人員不準亂動放射源及設備。 4.5 操作人員必須接受業務和防護技術知識培訓,必須持證上崗。 4.6 操作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否則禁止工作。

4.7 放射性操作的場地范圍,每天必須清掃衛生,保持設備整潔,減少粉塵污染。

噴房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3篇

1、設備操作者應做到“三好、四會、四定”。

2、堅決杜絕21種習慣違章和不安全行為。

3、電液錘操作規程。

4、電液錘安全操作規程。

5、油壓機安全操作規程。

6、鍛造操作機操作規程。

7、燃煤加熱爐操作規程。

8、龍門吊車安全操作規程。

9、D51—1300碾環機操作規程。

10、箱式電阻爐操作規程。

11、箱式電爐安全操作規程。

12、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3、火電焊工安全操作規程。

14、吊鉤橋式起重機安全管理制度。

15、鋸床安全操作規程。

16、空氣錘安全操作規程。

17、板式運料車操作規程。

二、金工車間:

1、鉆床安全操作規程。

2、臺式鉆床操作規程。

3、車工安全操作規程。

4、車工崗位責任制。

5、刨工工藝操作規程。

6、銑床操作規程。

7、銑床操作規程。

8、纏繞機安全操作規程。

9、剪板機操作規程。

噴房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4篇

在生產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都稱為動火作業。

2、動火作業注意事項

2.1、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進入設備內、高處等進行動火作業,還應執行設備內與高處作業的規定。

2.2、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 2.

3、高空進行動火作業,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動火前要用石棉板隔開,存有可燃氣體的地溝處要灌滿水,將可燃氣體置換出。

2.4、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天氣,禁止露天動火作業。因生產需要確需動火作業時,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

2.5、動火作業應有專人監火,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

2.6、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2.7、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間距應不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的水平距離均不應小于10m ,并不準在烈日下爆曬。氧氣瓶口及減壓閥、閥門處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嚴禁橫躺臥放; 使用氣瓶時,嚴禁碰撞、敲擊、劇烈滾動,且氣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氣瓶傾倒。

2.8、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機、氣瓶(減壓閥、膠管、割炬等)、砂輪、修整工具、電纜線、切割機等器具,確保其在完好狀態下,電線無破損、漏電、卡壓、亂拽等不安全因素;電焊機的地線應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亂搭亂接,以防接觸不良、發熱、打火引發火災或漏電致人傷亡,不準一個接線處同時接多部電焊機。

2.9、動火作業完畢,應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3、《動火許可證》的管理

3.1、《動火許可證》的辦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3.2、《動火許可證》由申請動火單位到相關動火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許可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后根據動火等級,按本規程規定的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安全措施一欄由安全員簽字。

3.3、一份《動火許可證》只準在一個動火點使用,動火前,由動火人在《動火許可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一份《動火許可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許可證》上簽字,如果由同一伙人分別在多處進行逐項作業,可辦理一份動火證,規定數量不超過三處,每處必須由安全員進行措施落實。 3.

4、《動火許可證》不準轉讓、涂改,不準異地使用和擴大使用范圍,更不準代簽,一律使用碳素筆填寫,并做好備檔。。 3.5、《動火許可證》一式二份,動火人持一份,另一份由所辦單位存檔。

3.6、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許可證》。 3.

7、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要認真填寫,不能敷衍了事,對安全措施沒有涉及到的,應在補充安全措施一欄填寫。

4、工作責任要求 4.1、動火負責人

動火負責人必須履行自己的職責。應對動火作業負全面責任,因此在動火作業前應詳細了解作業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周圍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實,向作業人員交待作業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對審批手續不完備的《動火許可證》有制止動火作業的權力。在動火作業中,生產系統如有緊急情況或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動火作業。作業完成后,組織檢查現場,確認無遺留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4.2、動火執行人

獨立承擔動火作業的動火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并在《動火許可證》上簽字。若帶徒作業時,動火人必須在場監護。動火人接到《動火許可證》后,應核對證上各項內容是否落實,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若發現不具備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安質部報告。 4.3、動火監控人 動火監控人為現場安全員,應由動火點所在單位指定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消防知識的人員擔任。動火監控人所在位置應便于觀察動火和火花濺落,必要時可增設動火監控人,嚴禁監控人躲在本身不安全的地方或看不到動火處進行監護。

動火過程監控人負責動火現場的監護與檢查,隨時撲滅動火區域的火花。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采取措施。動火監控人必須堅守崗位,不準脫崗。在動火期間,不準兼作其他工作或玩手機、打盹等違規現象,在動火作業完成后,要會同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清除殘火,確認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現場。 4.4、動火作業的審查批準人

噴房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5篇

二、熟悉和了解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掌握車輛的常規維護、修理技能,確保車輛轉向、制動、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齊備有效。

三、嚴格執行“三檢”制和例保制度,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不符合技術安全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四、飲酒后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車輛出車。

五、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出車前攜帶齊全各類證件,認真按照作業計劃要求規定的線路、時間、正點運行。

六、行車前做好乘客攜帶行包等物品的安全檢查,嚴防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以及各類違禁物品攜帶上車,同時應向乘客作出安全告知。

七、車輛起步前關好車門,并仔細觀察車輛周邊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起步,車未停穩嚴禁開門上下乘客。

八、出車前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位潤滑油(脂)、燃料、冷卻液、

制動液及液壓油、輪胎氣壓并進行補給,認真檢查燈光、制動、雨刷、轉向、喇叭、儀表指示等安全設施是否符合安全出行條件,各傳動連接部位是否牢固、緊密、可靠。

九、在道路行駛時,嚴格按照車道劃分和標線規定,按規定的道路或標線按規定的時速行駛,車輛變更車道時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車輛正常行駛。

十、車輛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掉頭、轉彎、下坡時,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低于50m時,應注意控制好時速,觀察好道路情況,謹慎操作。

十一、在道路行駛狀態下,遇有不具備超車條件的情況下,嚴格禁止超車,不論何種情況下,都應當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車距。

十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沒有中心線的道路與對向來車會車時,應盡量互相讓行,不要搶行,夜間相會時應當在距對方車輛150米外改用近光燈。

十三、嚴禁在禁止掉頭或者設有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轉彎、陡坡、隧道等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掉頭。

十四、車輛在倒車時,應當注意觀察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倒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橋梁、急轉彎、陡坡或者隧道倒車。

十五、車輛在通過交叉路口時,如有信號燈控制,應按照信號燈指示通過,如無信號燈,應讓優先通行的一方通行,讓右方道路車輛先行,相對行駛的車輛右轉彎的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十六、遇有交通堵塞時,應當依次停車排隊等候,不得進入應急車道超越排隊等候的車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停車等候。

十七、車輛載客不得超過行車證規定的核載人數。

十八、行車中應按照規定佩帶安全帶,嚴禁在車門沒有關好時行車,嚴禁在行車中撥打接聽電話、收發短信、觀看電視等妨礙影響安全行車的行為發生,嚴禁在下陡坡時熄火或空擋滑行。

十九、車輛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面,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行人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面以及人行橫道、施工路面,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道路口、急轉彎、寬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上述地點50m以內的路面,不得停車。

3、公交車站、急救戰、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面,不得停車。

4、路邊停車應緊靠道路右側,車輛駕駛員不得離車,上下人員后立即駛離。

5、車輛緊急停車時,應開啟雙閃警示燈,并在車輛后方來車方向一定距離內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夜間還應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十、車輛遇惡劣氣候或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降低車速至40-60公里/小時,同時應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車距。

二十一、車輛在夜間行駛時,應同時開啟遠光燈、近光燈、示廓燈、邊燈等,車速應按規定保持在日間行駛速度的80%,與前車保持

噴房安全操作規程范文第6篇

四川米易縣小三峽水電站

機組設備試運行

操作規程

水電五局小三峽機電安裝項目部

二OO六年十二月

審定:趙書春

審查:李 俊

校核:范長江

編寫:王甲榮 尹志強 牟學芬 何祖紅

水電五局小三峽機電安裝項目部

二OO六年十二月

一 機組充水試驗操作 ......................................................... 4 二 機組空載試運行操作 ................................................... 16 三 發電機短路升流試驗操作 ........................................... 24 四 發電機升壓試驗操作 ................................................... 26 五 發電機帶主變與110KV高壓配電裝置試驗操作 ...... 28 六 機組并網及負荷試驗操作 ........................................... 32

小三峽電站機組試運行操作規程

一 機組充水試驗操作 1充水前的檢查

目的:確認機組是否具備充水條件。 1.1 流道的檢查

1.1.1 壩前進水口1#機組攔污柵已施工完畢驗收合格,攔污柵周圍已清理干凈驗收合格。

1.1.2 進水口1#機組用工作閘門、啟閉裝置已安裝完工,門槽已清理干凈并驗收合格。工作閘門在無水情況下調試合格,啟閉時間符合設計要求并處于關閉狀態。

1.1.3 1#機組進水流道、蝸殼、尾水管等過水通流系統均已安裝完工,清理干凈并檢驗合格。灌漿孔已封堵,測壓頭已裝好,測壓管閥門、測量表計、壓力開關均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所有過水流道進入孔的蓋板均已嚴密封閉,封水蓋板已安裝完工,且所有螺栓均已緊固。

1.1.4 蝸殼、轉輪室及尾水管已清掃干凈,固定轉輪的楔子板、臨時支座、轉輪檢測平臺均已拆除。

1.1.5 蝸殼排水閥及尾水排水閥啟閉情況良好并處于關閉位置。全廠滲漏檢修排水系統已安裝完工,調試完畢,其手動、自動均能可靠運行。

1.1.6 尾水閘門槽極其周圍已清理干凈,尾水閘門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啟閉情況良好,尾水閘門處于關閉狀態。 1.1.7 上、下游水位測量裝置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 1.1.8 非本期試運行的2#、3#機工作閘門及尾水閘門處于關閉狀態,并已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誤動。 1.2 水輪機部分檢查

1.2.1 水輪機轉輪及所有部件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記錄完整,轉輪葉片與轉輪室之間的間隙已檢查合格,已無遺留物。 1.2.2 導水機構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并處于關閉狀態,接力器鎖定投入。導葉最大開度和關閉后的嚴密性及壓緊行程已檢驗符合設計要求,輪葉全關。

1.2.3 真空破壞閥已安裝完工,經嚴密性試驗及設計壓力下的動作試驗合格。

1.2.4 主軸工作密封與空氣圍帶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密封自流排水管道暢通。密封水壓力開關和空氣圍帶壓力開關已調整至設計值。

充水前投入檢修密封:關130

1、130

2、1305閥,開130

7、1309閥,空氣圍帶充氣。

1.2.5 頂蓋排水泵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手動、自動工作均正常,投入運行,并切至“自動”,12

28、1232閥全開。 1.2.6 受油器已安裝完畢,符合規范規定要求。

1.2.7 水導軸承潤滑冷卻系統已檢查合格,油位、溫度傳感器及冷卻水水壓已調試合格,各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 1.2.8 水輪機各測壓表計、示流器、均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整定值已調整至設計參考值。振動和擺度傳感器均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

1.3 調速系統的檢查

1.3.1 調速系統及其設備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油壓裝置壓力、油位正常,透平油化驗合格。各部表計、壓力開關、安全閥、自動化元件均已整定符合設計要求,管道檢查和壓力試驗完畢。 1.3.2 壓力油罐安全閥按規范要求已調整合格,且動作可靠。油壓裝置油泵在工作壓力下運行正常,無異常振動和發熱?;赜拖溆臀焕^電器動作正常,高壓補氣裝置手、自動操作動作均正確。漏油裝置調試合格,手動、自動工作均正常。

1.3.3 調速系統各油壓管路、閥門、接頭及部件等經充油檢查,額定壓力下無滲漏現象。

1.3.4 調速器機電柜已安裝完工并調試合格,各電磁閥、電氣/液壓轉換裝置工作正常。

1.3.5 手動操作進行調速系統的聯動調試,檢查調速器、接力器、及導水機構操作的靈活性、可靠性和全行程內動作的平穩性。檢查導葉開度、接力器行程和調速器柜的導葉開度指示器三者的一致性,并錄制導葉和接力器行程的關系曲線,應符合設計要求。 1.3.6 手動操作檢查漿葉動作的平穩性,漿葉開度和調速器柜的漿葉開度指示器的一致性,調整好導葉和槳葉的協聯關系。 1.3.7 事故配壓閥、兩段關閉和機械過速保護裝置均已安裝完畢調試合格,動作試驗正確,特性參數已按制造商的設計數據整定完畢。緊急關閉時導葉全開到全關所需的時間符合設計要求。 1.3.8 鎖定裝置調試合格,信號指示正確并處于投入位置。 1.3.9 調速器靜態調試已完成,手動模擬開、停機試驗合格,由計算機監控系統進行自動操作模擬開、停機試驗和電氣、機械事故停機試驗,各部位動作準確可靠,關機時間調整完畢,符合設計要求。

1.3.10 機組測速裝置已安裝完畢并調試合格,動作接點已按要求整定完畢。 1.4 發電機的檢查

1.4.1 發電機整體已全部安裝完工,試驗檢驗合格,記錄完整,發電機內部已進行徹底清掃,定、轉子及氣隙內無任何雜物。 1.4.2 推力軸承及軸承油位、溫度傳感器、冷卻水壓已調試,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

1.4.3 推力軸承高壓油頂起裝置已安裝完畢,檢驗合格,閥門及管路均無滲油現象。

1.4.4 機組用空氣冷卻器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水路風路暢通,閥門、管路無滲漏,冷卻水壓力已調整至設計值。風罩內其它所有閥門、管路、接頭、變送器、電磁閥等均已檢查合格,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1.4.5 發電機機械制動系統的手動、自動操作已檢驗調試合格,動作正確,制動系統壓力符合設計要求。 充水前制動系統置“手動”復歸位置:關1

319、1

327、1

321、1

329、1304閥,開1

315、1

317、13

33、1331閥。

1.4.6 測量發電機工作狀態的各種表計,振動、擺度傳感器,測溫系統均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 1.4.7 發電機轉子集電環、碳刷、碳架已安裝完畢,檢驗合格。 1.4.8 發電機風罩內所有電纜、導線、輔助接線端子板均已檢查正確無誤,牢固可靠。

1.4.9 發電機內滅火管路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 1.5 勵磁系統檢驗

1.5.1 勵磁變已安裝完工試驗合格,高、低壓端連線與電纜已檢驗合格。

1.5.2 勵磁系統屏柜已安裝完工檢查合格,主回路連接可靠,絕緣良好,功率柜風冷卻系統安裝完工,檢驗合格。陽極開關斷開。 1.5.3 滅磁開關接觸良好,試驗合格,動作靈活可靠。滅磁開關斷開。

1.5.4 勵磁調節器開環特性符合設計要求,通道切換可靠。 1.5.5 勵磁操作、保護及信號回路接線正確,動作可靠,表計校驗合格。

1.6 油、風、水系統的檢查

1.6.1 全廠透平、絕緣油系統已能滿足1#機單元及其他零星用油設備的供油、用油和排油的需要。油質經化驗合格,且與2#、3#機可靠隔離。 1.6.2 機組推力軸承及各導軸承潤油有溫度、壓力、油位檢測裝置已安裝調試合格,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

1.6.3 油壓裝置回油箱、漏油箱及所有管路、閥門、接頭、單向閥、油壓裝置油泵、漏油泵及所屬自動化元件、各液位信號器及壓力變送器等已安裝完工,試驗合格且已投入運行。油壓裝置油泵、漏油泵已投入運行,并置“自動”。

1.6.4 全廠技術供水系統包括蝸殼取水口、濾水器、供水泵、供水環管等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記錄完整。供水泵手、自動狀態均可正常工作,各管路、閥門、濾水器、接頭等已試壓合格、清洗干凈,無滲漏現象。并做好與2#、3#機的隔離保護措施。 1.6.5 廠內滲漏檢修排水系統已安裝完畢,并經全面檢查合格。排水泵、排水閥手動、自動工作正常,已投入運行,并置“自動”。水位傳感器已調試,其輸出信號和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滲漏排水系統和檢修排水系統處于正常投運狀態。各排水系統的排水量應滿足機組正常運行和檢修的需要。

1.6.6 全廠兩臺高壓空壓機、兩臺低壓空壓機均已調試合格,貯氣罐及管路無漏氣,管路暢通。各測壓表計、溫度計、安全閥及減壓閥工作正常,整定值符合設計要求。高低壓氣系統已經投運,處于正常狀態。

1.6.7 1#機組單元所用的高、低壓空氣管路已分別通入壓縮空氣進行漏氣檢查合格,能隨時可供1#機組使用,并且與2#、3#機可靠隔離。 1.6.8 各管路、附屬設備已按規定刷漆,閥門已掛牌編號。 1.6.9 1#機組段和副廠房、主變等部位的消防供水系統安裝調試完畢,并與其他部位有效隔離。 1.7 電氣一次設備的檢查

1.7.1 發電機主引出線、中性點引出線處的電流互感器已安裝完工試驗合格。

1.7.2 發電機斷路器、隔離開關、高壓開關柜、避雷器已全部安裝完工,試驗合格,具備帶電試驗條件。發電機斷路器DL

1、隔離開關G

11、G9

11、G912處于斷開位置。

1.7.3 發電機電壓母線及其設備已全部安裝完工檢驗試驗合格,具備帶電條件。

1.7.4 1#主變壓器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分接開關置于系統要求的位置,絕緣油化驗合格,油冷卻系統調試合格,事故排油系統以及保護措施符合設計要求,具備帶電試驗條件。

1.7.5 110KV系統已安裝完工,所有試驗合格,具備投運條件。110KV出線已安裝完工,已具備投運條件。

1.7.6 廠房、開關站接地網已完成,全廠總接地網接地電阻值已測試,符合設計要求。

1.7.7 廠用電10KV系統包括1#、3#廠變等電氣設備已安裝完工,調試合格。備用電源已經形成且為3#廠用變送電,作為機組試驗時期的電源。機組試驗完畢投入運行后,由1#廠變為全廠提供電源,3#廠變的外來電源作為備用電源。 1.7.8 廠用400V系統電氣設備已安裝完畢,調試合格。1#機組調試及試運行期間400V系統Ⅰ段、Ⅱ段母線并列運行,由1#、3#廠變互為備用提供電源。

1.7.9 做好與未投運2#廠變的安全隔離措施,將2#廠變低壓側斷路器402ZKK斷開并懸掛“禁止合閘”標識牌。 1.7.10 備自投裝置已檢驗合格,工作正常。

1.7.11 廠房相關照明已安裝,主要工作場所、交通道和樓梯間照明、疏散指示燈已檢驗合格。 1.8 電氣二次系統及回路的檢查

1.8.1 機組電氣控制和保護設備及盤柜均已安裝完工,通電調試工作完成,機組現地LCU監控系統和回路、機組輔助控制系統及回路均已安裝完工,并調試合格。所有電纜接線正確、可靠。 1.8.2 1#機組LCU、公用LCU、進水口工作閘門控制系統已安裝完畢,與被控設備聯調完成,各控制流程滿足設計要求。全廠集中監控設備、UPS等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

1.8.3 計算機監控上位機系統已建立,整個網絡通訊已形成?,F地1#機組LCU、公用LCU監控系統與上位機已能正常實現通訊。 1.8.4 各LCU的輸入回路逐一檢查輸入信號的正確性和輸入數據的準確性已全面完成且正確。

1.8.5 各LCU開出點逐一動作至現場設備,檢查動作的正確性已完成,結果正確。

1.8.6 LCU與各被控設備、廠用電及油壓裝置、高低壓氣系統、滲漏檢修排水泵、斷路器、隔離開關的模擬傳動試驗已完成,動作正確可靠。

1.8.7 LCU與勵磁、調速系統間的控制流程的模擬傳動試驗已完成。

1.8.8 機組電氣控制和所屬設備相關的保護系統和安全自動裝置設備已安裝完工檢驗合格,電氣操作回路已檢查并作模擬試驗,已驗證動作正確性,電氣保護裝置已按定值單進行整定,具備投運條件。

1.8.9 下列電氣操作回路已檢查并模擬試驗,其動作正確、可靠、準確:

1) 進水口工作閘門自動操作回路。

2) 機組自動操作與水力機械保護回路。 3) 機組調速器系統操作回路; 4) 發電機勵磁系統操作回路; 5) 發電機斷路器操作回路; 6) 直流系統及信號回路; 7) 全廠公用設備操作回路;

8) 1#機組、主變及110KV線路的同期操作回路; 9) 廠用400V系統備用電源自動投入回路;

10) 110KV斷路器、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的操作回路和安全閉鎖回路;

11) 火災報警信號及操作回路。 1.8.10 以下電氣二次的電流回路和電壓回路完成通電檢查,繼電保護回路已進行模擬試驗,動作正確、靈敏、可靠。

1) 1#發電機繼電保護與故障錄波回路。 2) 主變壓器繼電保護與故障錄波回路。 3) 110KV線路繼電保護與故障錄波回路。

4) 10KV系統繼電保護回路,400V系統繼電保護回路。 5) 儀表測量回路。

1.8.11 廠內通訊、系統通訊及對外通訊等設施已安裝調試完畢,檢驗合格,回路暢通,準確可靠能夠滿足電網調度、廠內生產調度的需要。

1.9 消防系統的檢查

1.9.1 與啟動試驗機組有關的主副廠房等部位的消防設施已安裝完工,符合消防設計與規程要求,并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 1.9.2發電機內滅火管路、滅火噴嘴、感溫感煙探測器已安裝完畢,檢驗合格。

1.9.3 全廠消防供水水源可靠,管道暢通,水量、水壓滿足設計要求。

2機組充水試驗

目的:檢查機組過水通流部件的滲漏情況,并根據現場情況確定各密封部位壓力開關的實際整定值。 2.1 充水條件

2.1.1 確認壩前水位已蓄水至最低發電水位。 2.1.2 確認進水口閘門、尾水閘門處于關閉狀態。

2.1.3 指定專人確認蝸殼進入門、尾水進入門已關閉牢靠,蝸殼取水閥、蝸殼排水閥、尾水排水閥處于關閉狀態。 2.1.4 確認尾水已充水。

2.1.5 指定專人確認調速器、導水機構處于關閉狀態,接力器鎖定已投入。

2.1.6 指定專人確認空氣圍帶、處于投入狀態。

2.1.7 確認廠內滲漏排水現處于自動控制位置:020

5、020

1、020

7、0

213、020

9、0215閥全關,020

8、0204閥全開。 2.1.8 確認廠內檢修排水現處于自動控制位置:02

25、02

29、02

31、0

217、02

21、0223閥全關,0

216、0212閥全開。 2.2 尾水流道充水試驗

2.2.1 打開有關排氣閥,限度開啟尾水檢修門(開度100㎜)向尾水流道充水,在充水過程隨時檢查水輪機頂蓋、導水機構、主軸密封、測壓系統管路、尾水管進人門等處的漏水情況,記錄測壓表記讀數。

2.2.2 如在充水過程中一旦發現滲水異?,F象,應立即停止充水并及時進行處理。

2.2.3 待充水與尾水平壓后,提起尾水閘門,并鎖定在門槽口上。 2.3 進水流道充水試驗

2.3.1 限度開啟工作閘門(開度100㎜)向進水流道及蝸殼充水,監視蝸殼壓力上升情況。在充水過程中隨時檢查水輪機頂蓋、導水機構、主軸密封、測壓系統管路、蝸殼進人門等處的漏水情況,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充水,并及時進行處理。

2.3.2 在充水過程中需指派專人觀察各測壓儀表及儀表接頭有無漏水情況,并監視水力測量系統各壓力表計的讀數。 2.3.3 充水過程中,檢查流道排氣是否暢通。

2.3.4 充水過程中,觀察廠內滲漏水情況及滲漏排水水泵排水能力和運轉可靠性。

2.3.5 進水口工作門充水平壓后記錄充水時間,并將工作門提至全開位置。

2.4 充水后的檢查和試驗

2.4.1 進行工作閘門靜水啟閉試驗,調整閘門啟閉時間符合設計要求。進行遠方閘門啟閉操作試驗,閘門啟閉應可靠,位置指示準確。

2.4.2 觀察廠內滲漏水情況,及滲漏排水泵排水能力和運轉的可靠性。

2.4.3 打開技術供水閥門啟動技術供水設備向機組技術供水系統充水,并調整水壓至工作壓力,檢查濾水器、各部位管路、閥門、接頭工作情況,有無滲漏。

二 機組空載試運行操作

1 起動前的檢查及操作

1.1 主機周圍場地已清掃干凈,吊物孔蓋板已蓋好,通道暢通,照明充足,無關人員退出1#機工作現場,通訊系統布置就緒,各部位運行人員已進入崗位。振動、擺度測量裝置調試完畢,檢驗合格,已投入運行。

1.2 確認充水試驗中出現的問題已處理合格。

1.3 起動機組冷卻水泵,調節各冷卻用水流量和水壓至設計值。 1.4 廠房滲漏排水系統、高低壓氣系統已投入自動運行。 1.5 記錄上下游水位、各部位原始溫度、水壓等已記錄。 1.6 油壓裝置處于自動運行狀態。 1.7 漏油裝置處于自動運行狀態。

1.8 機組啟動前用高壓油泵頂起轉子一次:檢查并操作:13

33、1

319、1

327、1

312、1

321、1

329、130

4、1130閥全關,1

314、1131全開,檢查頂轉子情況。油壓解除后檢查發電機制動器,確認已全部復歸。

1.9 水輪機主軸密封水投入:關12

51、12

47、12

59、12

55、1261閥,開126

3、1253閥,并控制1253閥開度,調整主軸密封水水壓至規定值。

檢修密封排氣:關130

1、130

5、1307閥,開1302閥。檢查圍帶排氣情況。 1.10 調速器處于以下狀態:

1)油壓裝置主供油閥1111閥門開啟,調速器油壓指示正常。 2)調速器濾油器位于工作位置。 3)調速器處于手動工作位置。 4)調速器控制導葉、輪葉于全關位置。 1.11 與機組有關的設備:

1)斷開發電機出口斷路器DL1,斷開G

11、G9

11、G912隔離開關。

2)拔出發電機轉子集電環碳刷,斷開勵磁陽極開關,斷開滅磁開關。

3)投入水力機械保護和測溫裝置。 4)拆除所有試驗用的短接線和接地線。

5)從發電機出口母線A、B、C三相引線,接標準頻率表監視發電機轉速。

6)機組現LCU已處于工作狀態,并具有安全監測、記錄、打印報警機組各部位主要運行參數的功能。 2 機組首次手動啟動試驗

2.1 機組軸承油位正常,符合設計要求。 2.2 拔除鎖定。

2.3 制動閘處于復歸位置。

2.4 水輪發電機組的第一次啟動采用手動開機。將調速器切換到手動位置,手動緩慢打開導葉開度,當機組開始轉動時再將導葉關回閉,記錄導葉啟動開度,在轉速上升和下降過程中由各部觀察人員檢查和確認機組轉動與靜止部件之間無摩擦或碰撞情況。

2.5 確定各部位無異常后,再次采用手動開機,機組轉速升至額定轉速的50%時暫停升速,觀察各部運行情況。檢查無異后繼續增大導葉開度,使轉速升至額定值。轉速穩定后,測量機組轉動部分的擺度和固定部分的振動。記錄當時水頭下機組空載的開度。

2.6 在機組升速過程中,檢查電氣轉速信號裝置相應接點的正確性。

2.7 根據機組空轉的振動情況,確定發電機轉子是否需做動平衡試驗。

2.8 在機組升速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視并記錄推力瓦的各導軸瓦的溫度,不應有劇烈突變現象。機組達到額定轉速后,在1小時內,每隔10min測量一次各部軸承的溫度,1小時后,每隔30分鐘記錄一次。觀察并記錄各軸承的油位、油溫的變化,應符合設計要求,待溫度穩定后,記錄穩定的溫度值,此值不應超過設計規定值。

2.9 機組啟動過程中,密切監視各部位的運轉情況,如發現金屬碰撞或摩擦、推力瓦溫度突然升高、推力油槽或其他油槽甩油、機組擺度過大等不正?,F象,則立即停機檢查。

2.10 監視水輪機主軸密封及各部位水溫、水壓,記錄水輪機頂蓋排水泵運行情況和排水工作周期。

2.11 記錄全部水力測量系統計表讀數,記錄機組的振動、擺度值應符合廠家設計規定值。

2.12 測量發電機一次殘壓及相序,相序應正確。 3 機組空載運行下調速系統的調整試驗

3.1 檢查調速器測頻信號,其波形正確,幅值符合要求。 3.2 檢查調速器機械部分的工作應正常。 3.3 頻率給定的調整范圍應符合要求。

3.4 手、自動切換試驗,接力器應無明顯擺動,機組轉速擺動值應不大于規程規范要求。

3.5 進行調速器的空載試驗及擾動試驗,

1)找出空載運行調節參數,在該組參數下機組轉速相對擺動值不超過+0.25%。

2)擾動量為±8%額定轉速,轉速最大超調量小于擾動量的30%、3)超調次數不超過2次、調節時間均符合規程規定。 3.6 記錄油壓裝置油泵的運轉時間及工作周期。

3.7 調速器自動運行時記錄接力器活塞擺動值及擺動周期。 4 手動停機及停機后的檢查

4.1 機組穩定運行至各部瓦溫穩定后,可手動停機。

4.2 手動關閉導葉開度,當機組轉速降至30%ne時,手動投入機械制動至機組停止轉動,解除制動裝置使機組制動器復歸,此時注意監視機組不應有蠕動。同時記錄機組投入制動到到轉速小于5%ne需要的時間。

4.3 停機過程中同時檢測轉速信號裝置95%ne、30%ne、5%ne各接點的動作情況應正確。

4.4 停機后投入導葉接力器鎖定和檢修密封,關閉主軸密封水,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關閉工作閘門。 4.5 停機后的檢查和調整:

(1)檢查各部位螺栓、銷釘、鎖片及鍵是否松動或脫落。 (2)檢查轉動部位的焊縫是否有開裂現象。

(3)檢查發電機上下擋風板、風葉是否有松動或斷裂。 (4)檢查制動閘的摩擦情況及動作的靈活性。 (5)在相應水頭下,整定調速器空載開度。 (6)調整油槽油位繼電器的位置接點。 5 機組過速試驗及檢查

5.1 將測速裝置115%ne和140%ne的接點從水機保護回路中斷開,用臨時方法監視并檢驗其動作情況。將機械換向閥等機械過速保護裝置切除。

5.2 投入導葉與漿葉的自動協聯裝置。

5.3 以手動方式開機,待機組達到額定轉速運轉正常后,將導葉開度繼續加大,使機組轉速上升到額定轉速的115%ne,觀察測速裝置的動作情況。

5.4 如果機組運行無異常,繼續將機組轉速升至設計規定的過速保護整定。同時監視電氣與機械過速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 5.5 過速試驗過程中應密切監視并記錄各部位擺渡和振動值,記錄各部位軸承的溫升情況,并注意是否有異常響聲。 5.6 過速試驗停機后進行如下檢查:

(1)全面檢查發電機轉動部分,如轉子磁軛鍵、磁極健、阻尼環磁極引線、磁軛壓緊螺桿等有無松動或移位。 (2)檢查發電機定子基礎及上機架千斤頂狀態。 (3)檢查各部位螺栓、銷釘、鎖片是否松動或脫落。 (4)檢查轉動部位的焊縫是否有開裂現象。

(5)檢查發電機上下擋風板、導風葉是否有松動或斷裂。 (6)檢查制動閘的摩擦情況及動作的靈活性。 6 機組無勵磁自動開停機試驗 6.1 自動開停機前檢查與操作

(1)調速器切至“自動”,油壓裝置和漏壓泵切至“自動”; (2)制動閘系統切自動運行:關1

319、1

321、1

312、1

314、11

31、1130閥,開13

33、1

327、1329閥。

(3)空氣圍帶投自動:關130

2、1307閥,130

1、1305閥。 (4)主軸密封水投自動:關1253閥,開12

51、1247閥。 (5)確認所有水力機械保護回路已投入,且自動開機條件已具備。

(6)首次自動啟動前應確認接力器鎖定及制動器實際位置與自動回路信號是相符的。

6.2 檢查具備自動開機的條件后,按試驗確定的空載運行參數,分別在現地LCU及中控室上位機部位操作自動開機。機組由“靜止”—“空轉”,檢查計算機監控程序各部位的執行情況,直到機組升至額定轉速。

6.3 自動開機,做好以下各項試驗記錄:

(1)檢查機組自動開機順序是否正確,檢查技術供水等輔助設備的自動投入情況。

(2)檢查調速器的動作情況。

(3)記錄自發出開機脈沖至機組開始轉動的時間。 (4)記錄自發出開機脈沖至機組達到額定轉速的時間。 (5)檢查測速裝置的工作是否正常。 6.4 機組自動停機試驗

檢查機組完全具備自動停機條件后,機組在額定轉速空轉狀態,分別現地LCU及遠方上位機方式操作自動停機,機組由“空轉”—“停止”

6.5自動停機做好以下各項的檢查記錄:

(1)檢查自動停機順序是否正確,各自動化元件的動作是否正確可靠。

(2)記錄自發出停機脈沖至機組轉速降至制動所需的時間。 (3)檢查制動器自動投入與復位是否正確,記錄制動后機組停機的時間。

(4)檢查測速裝置,調速器及自動化元件的動作是否正確。 7 事故停機與緊急事故停機試驗 7.1 自動開機,模擬發電機保護事故、勵磁事故、水機事故,作用于事故停機,檢查事故停機回路與LCU事故停機流程的正確性與可靠性,檢查事故配壓的動作情況應正確。

7.2 手動操作緊急停機按鈕,作用與緊急停機,檢查LCU緊急事故停機流程的正確性與可靠性,檢查緊急事故電磁閥的動作情況正確。

三 發電機短路升流試驗操作

1 發電機升流試驗前做好以下準備:

(1)在發電機出口斷路器內側設置可靠的三相短路接線。 (2)用廠用10KV并接于勵磁變高壓側提供主勵磁裝置電源。 (3)投入水機保護。

(4)切除發電機事故引出聯動水機保護的(軟、硬)壓板。 (5)從發電機出口母線A、B、C三相引線至調速器一機頻信號以維持機組的穩定。

(6)勵磁調節器切換至“手動”(電流反饋控制)。

(7)測量定子繞組絕緣電阻、吸收比,如不滿足GB8564-2003標準的要求則進行短路干燥。

2 手動開機至額定轉速,檢查各部位運行正常。手動合滅磁開關,手動啟動,并操作勵磁裝置,使定子電流升至25%額定值。檢查發電機各電流回路的正確性和對稱性。

3 檢查發電機差動保護回路的極性和相位,檢查發電機后備保護電流回路的極性和相位,各表計的電流回路是否正確。 4 在發電機額定電流下,測量機組振動與擺度,檢查碳刷與集電環工作情況。

5 在發電機額定電流下跳開滅磁開關,檢驗滅磁情況是否正常。 6 每隔10%額定定子電流,記錄定子電流與轉子電流,做出發電機上升段和下降段的短路特性曲線。 7 發電機短路干燥

7.1 機組短路干燥時短路電流的大小,按每小時升溫不超過5~8℃的上升速率控制,繞組的最高溫度不超過80℃,每8h測量一次繞組的絕緣和吸收比。

7.2 停止干燥降溫時以每小時10℃的速率進行,當溫度降至40℃時可以停機,并拆除短路線。

四 發電機升壓試驗操作

1 投入發電機保護裝置,水機械保護及自動控制裝置;投入發電機振動、擺度測量裝置;斷開1#發電機出口斷路器DL1,斷開G11隔離開關,合G9

11、G912隔離開關。解除10KV勵磁臨時用電源電纜(包括廠變側),恢復勵磁變高壓側接線。解出“從發電機出口母線A、B、C三相引線至調速器”的導線。機組勵磁采用自并勵手動遞升加壓。

2 自動開機至額定轉速,機組各部運行正常后,手動啟勵,并升至25%額定電壓值,進行以下項目的檢查:

1) 發電機及引出母線、發電機斷路器、各分支回路帶電是否正常;

2) 振動、擺度是否正常;

3) 電壓回路二次測相序、相位和電壓值是否正確。 3 以上檢查無問題后,繼續升壓至50%額定電壓,檢查無問題后跳開滅磁開關,檢查滅弧情況。

4 繼續升壓至發電機額定電壓值,檢查一次帶電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檢查電壓回路二次側相序、相位和電壓值是否正確;測量機組振動與擺度值,測量軸電壓。

5 額定電壓下跳滅磁開關,檢查滅弧情況。

6 進行零起升壓,每隔10%額定電壓記錄一次定子電壓、轉子電流與機組頻率,錄制發電機空載特性上升曲線。 7 續續升壓,當發電機空載勵磁電流升到額定值時,測量定子最高電壓,注意此時定子電壓不應超過1.3倍額定電壓,并在該電壓下持續5分鐘。

8 手動操作由額定電壓開始降壓,每隔10%額定電壓記錄一次定子電壓,轉子電流和機組頻率,錄制發電機空載特性的下降曲線。

9 發電機空載下勵磁裝置的調整試驗

9.1 額定轉速下,檢查勵磁調節器手動單元的調節范圍檢查; 9.2 勵磁調節器自動起勵試驗;

9.3 自動電壓調整范圍檢查應符合設計要求;

9.4 在發電機額定轉速下,分別檢查勵磁調節器投入、手/自動切換、通道切換、帶勵磁裝置自動開停機等情況下的穩定性。發電機在95%—100%額定轉速范圍內,投入勵磁系統,使發電機端電壓從零上升到額定值時,電壓超調量不大于額定值的10%,振蕩次數小于2次,調節時間小于5秒。 9.5 進行勵磁裝置10%階躍試驗。

9.6 空載電壓下進行逆變滅磁試驗和跳滅磁開關滅磁力試驗。 9.7 測定發電機電壓頻率曲線。

9.8 進行低勵、過勵、PT斷線、過電壓等保護調整及模擬動作試驗。

9.9 勵磁裝置本體的試驗由制造單位完成并提供試驗報告。

五 發電機帶主變與110KV高壓配電裝置試驗操作

1 發電機對主變及110KV高壓配電裝置短路升流試驗 1.1 投入發電機繼電保護、水力機械保護裝置,主變瓦斯保護,中性點接地開關主變冷卻器系統及其控制信號回路。

1.2 在110KV出線隔離開關內側側設置三相短路點,升流前斷開發電機及主變高壓側斷路器所有的跳閘回路; 1.3 用廠用10KV并接于勵磁變高壓側提供主勵磁裝置電源。1.4 斷開2#主變高壓側隔離開關G1021及斷路器DL102,并采取防止誤合的安全措施。

1.5 斷開線路隔離開關G1

516、接地開關G1120,斷開母線PT接地隔離開關G1

110、G1180,斷開1#主變高壓側接地開關G10130。

1.6 合1#主變高壓側斷路器DL10

1、隔離開關G10

11、中性點接地隔離開關G1019。

1.7 合1#機出口斷路器DL

1、隔離開關G11,合1#機出口母線隔離開關G9

12、G911,合10KV母線I段隔離開關G918,斷開41T 高壓側斷路器DL90

1、隔離開關G9011。

1.8 開機后遞升加流,檢查各電流回路是否正確,檢查主變、線路保護的電流極性和相位是否正確。

1.9 繼續升流至發電機50%、75%、100%的額定電流觀察主變與高壓配電裝置的工作情況。 1.10 升流結束電流降回零后模擬主變保護動作,檢查跳閘回路是否正確。拆除主變高壓側及高壓配電裝置的各短路點的短路線。

2 發電機對主變及110KV高壓配電裝置的遞升加壓試驗 2.1 投入發電機主變繼電保護、110KV線路保護等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控制回路。 2.2 發電機對主變的遞升加壓

(1)斷開1#主變高壓側斷路器DL10

1、隔離開關G1011,確認2#主變高壓側高壓隔離開關G1021和斷路器DL102處于斷開位置。機組勵磁采用自并勵手動遞升加壓。

(2)手動遞升加壓,分別升至發電機額定電壓的25%,50%,75%,100%。

(3)1#機出口與10KV母線間的定相檢查。 2.3 發電機對開關站投運設備的遞升加壓

(1)合上1#主變高壓側斷路器DL101與隔離開關G1011,檢查確認2#主變高壓側隔離開關G10

21、線路隔離開關G1516處于斷開位置。

(2)分別在25%,50%,75%,100%的額定電壓下檢查開關站一次設備的工作情況。

(3)檢查110KV母線電壓回路的正確性。

(4)檢查10KV母線PT與110KV母線PT間定相正確,檢查主變高壓側斷路器同期回路的正確性。 2.4 手動零起升壓后,分別在50%、100%額定電壓下檢查主變和110KV系統一次投運設備的工作情況。

2.5 檢查110KV母線二次電壓回路的電壓、相序和相位應正確。 3 電力系統對110KV母線充電

3.1 充電前:檢查并斷開主變高壓側斷路器DL10

1、DL10

2、隔離開關G10

11、G1021,檢查并斷開線路接地開關G15160、母線接地開關G1120,檢查并斷開母線接地開關G1

110、PT接地開關G1180,檢查并合PT隔離開關G118。合線路隔離開關G1516,對110KV母線充電。

3.2 用系統電壓檢查母線PT電壓、相序、相位應正確。 3.3 系統電源送至110KV母線后,在110KV線路PT與110KV母線PT間定相正確。檢查線路DL同期回路應正確。 3.4 檢查系統相序于電站高壓母線相序相同。 4 系統對主變沖擊合閘試驗

4.1 對1#主變進行沖擊試驗前,檢查并斷開1#發電機出口斷路器DL

1、隔離開關G11,檢查并斷開廠變41T高壓側斷路器DL90

1、隔離開關G9011。檢查并斷開1#主變高壓側斷路器DL10

1、接地開關G10130,合1#主變高壓側隔離開關G10

11、中性點接地刀閘G1019.

4.2 投入主變繼電保護和冷卻系統、110KV線路保護、自動裝置控制回路。

4.3 合1#主變高壓側斷路器DL101,對主變進行沖擊5次,每次時間間隔10min,檢查主變有無異常,并檢查主變差動保護及瓦斯保護的工作情況。

4.4 用系統電壓檢查10KV母線PT電壓、相序和同期回路應正確。

4.5 再次檢查6KV母線PT與110KV母線PT間的相序應正確。

六 機組并網及負荷試驗操作

1 機組并網試驗

1.1 對每個同期點先做假同期并網試驗。

1.2 在正式并網試驗前,斷開發電機出口隔離開關G11,模擬手動和自動準同期裝置進行機組并網試驗并由廠家調整自動準同期裝置參數,確定自動準同期裝置工作的準確性。 1.3 正式進行機組的手動與自動準同期并網試驗。 1.4 進行其它同期點的手動與自動準同期并網試驗。 2 機組帶負荷試驗

2.1 并網后手動方式逐漸增加負荷,檢查機組各部位運行情況,觀察并記錄機組在各種負荷下的振動值。記錄不同負荷時導葉開度、輪葉開度、有功功率、勵磁電流、機組定子電壓、功率因數、軸承溫度等,然后手動降至空載。最后進行自動增減負荷試驗。應快速越過機組振動區。

2.2 在帶負荷情況下,觀察1#發電機機組、主變、110KV系統一次設備的工作情況。

2.3 進行帶負荷下調速器系統試驗。檢查調速器系統得協聯關系是否正確。

2.4 進行帶負荷下勵磁裝置試驗。

2.5 分別在調速器、勵磁裝置以及計算機監控上進行發電機有功、無功功率從零到額定值的調節實驗,調節應平穩無跳動。 3機組甩負荷試驗

3.1 機組甩負荷試驗應在額定有功負荷的25%、50%、75%和100%下分別進行,根據要求記錄有關數據。

3.2 在額定功率因數下,突甩負荷時及甩負荷后勵磁系統的工作運行情況及穩定性。

3.3 檢查調速器在甩負荷時及甩后的動態調節性能,校核導葉接力器緊急關閉時間、蝸殼水壓上升率、機組轉速上升率等,均應符合設計規定。

3.4 機組甩負荷后,進行全面檢查。

3.5 機組帶額定負荷下調速器低油壓關閉導水葉試驗。 3.6 事故配壓閥動作關閉導葉試驗。

3.7 根據設計要求和電廠具體情況進行動水關閉工作閘門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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