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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范文

2023-11-16

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范文第1篇

臺風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為及時、有效、迅速地應對臺風,避免或減輕因臺風及其產生的災害對電力生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設備損壞事故,特制定《福建惠安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臺風應急預案》。

1.2 抗御臺風應急是以減輕臺風或強熱帶風暴等自然災害對電力生產和職工生活造成的損失為根本目的,在臺風或強熱帶風暴即將來臨和發生后的短時期內,應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防災和搶險救災工作,防止次生災害的發生或擴大,迅速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減輕臺風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所以,抗臺風應急是減災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3 本預案結合福建惠安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小岞風電場地理位置及生產特點,從指導思想、行動原則、臺風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職責、通訊、搶險救災隊伍、工具、物資準備及臨臺應急措施、災后應急行動預案等方面有針對性地分別做了安排。其目的是在臺風災害發生時迅速做好應急準備,啟動搶險救災預案及生產運行應急行動方案,盡最大可能減少臺風對風電場的破壞,有效地控制臺風產生災害的發

- 12.1 防汛抗臺指揮部成員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2.2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 任: 辦公室副主任:

防汛抗臺指揮部指揮分工及職責 總指揮:

負責全公司防汛抗臺的全面領導和指揮工作,下達和簽署調動指令。

副總指揮:

負責全公司防汛抗臺的組織動員和群眾思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做好防臺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副總指揮:

具體負責臨臺前直至臺風過后的生產指揮工作,負責審定生產及搶修方案,并組織搶修隊伍緊急執行搶修任務。負責通訊設備的應急工作,保證通訊暢通。 2.3 防汛抗臺指揮部的職責

3.4.1 接受惠安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及地方政府防汛指揮部的領導,請求應急援助;

3.4.2 決定發布、啟動、解除臺風抗臺的命令;

- 3全公司建、構筑物的災害情況進行檢查,安排修復。 3.5.4 發展與計劃部: 負責臨臺前及臺風過后的物資準備工作(包括救生排險所需物資、生產急需所需物資)。 3.5.5 總經理工作部: 負責統籌安排好車輛調度工作,嚴格控制車輛外出,保證臨臺前及臺風期間的車輛滿足工作需要;負責臺風期間所需后勤保障物資提前準備工作(包括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

3.5.6 思想政治工作部:負責防汛抗臺的動員和員工思想工作,做好防臺知識的宣傳和報道工作。

3.5.7 財務部:負責臺風應急所需資金的籌措、落實,保證資金專用;負責與保險公司報案聯系工作。 2.5 指揮部應急辦公的地點

臺風警報發生后,指揮部設在小岞風電場中控室。 2.6 應急通訊

應急救援總指揮: 應急救援副總指揮: 日常管理辦公室:

中控室電話(應急值班室): 急救中心:120(縣醫院) 4 危急事件的應急響應 4.1 預警控制

- 5需要等,判斷是否進入預警狀態,并將有關情況報告防汛抗臺指揮部領導。

4.1.2.2 防汛抗臺指揮部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決定(必要時召集會議研究),是否進入預警狀態以及相應的級別,同時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

4.1.2.

3防汛抗臺指揮部在研究決定進入預警狀態之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和預警控制措施。

4.1.3 預警響應

4.1.3.1 黃色(Ⅲ級)響應

4.1.3.1.1 公司防汛抗臺指揮部辦公室:開始值班,及時與氣象部門取得聯系,關注臺風動向,并隨時向防汛抗臺指揮部及惠安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通報臺風信息。并利用網絡及群發信息及時轉發到公司各個部門及小岞風電場。 4.1.3.1.2 當臺風預計可能在24小時后達橙色(Ⅱ級)響應時,安全生產部、工程建設部、思想政治工作部、風電場等部門人員必須到達風電場現場。 4.1.3.3 橙色(Ⅱ級)響應

4.1.3.2.1 公司防汛抗臺指揮部辦公室:密切注視臺風動向,隨時向各部門通報臺風路徑情況,保持與公司領導和地方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發出各項指令,召集各部門的安全第一責任人,部署抗御臺風工作。

- 74.1.3.2.9 安全生產部按要求組織檢查生產要害設施和次生災害源,并采取臨臺應急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對于發現的問題,責任單位無條件立即整改;同時加入到搶險救災中。

4.1.3.2.10 工程建設部入搶險及配合恢復臺風損壞的生命線工程使之保障機組發電或盡快恢復生產

4.1.3.2.11 總經理工作部做車輛調度,保證車輛滿足防臺需要,同時職工食堂適當儲備糧食、準備干糧、熟食、水以及必備生活用品等。

4.1.3.2.12 思想政治工作部加強臺風知識和防汛抗臺防災宣傳,防止驚慌失措,安定人心,堅持生產和工作。 4.1.3.2.13 發展與計劃部根據防臺指揮部的要求調撥各類防災、救災物資、設備,并要求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位置。 4.1.3.2.1

4當臺風預計可能在12小時后達紅色(Ⅰ級)響應時,總經理工作部相關人員、防汛抗臺指揮部領導必須提前到達風電場現場。

4.1.3.2.15 根據臺風警報的風力等級大小和對災害損失估計,以及對全場建筑物的抗臺風能力的估計,由指揮部決定可以對處于臺風威協下的職工提出撤離危險建筑物,采取避災措施的勸告,在緊急情況下,組織職工疏散到安全建筑物內。

- 9防汛抗臺指揮部、公司保持聯系,匯報災情,取得支援。 5.2 如因臺風造成全場停電,立即組織進行全場恢復操作送電的程序,積極地采取一切可能措施,盡快恢復場用電及生活照明電源。

5.3 風機受臺風影響時停機的,應馬上按風機運行規程要求恢復發電。

5.4 各部門應按照其職責,臺風后盡快組織檢查,安排修復,恢復正常生產。

5.5 工程建設部對整個風場建筑物、風機場地等災害情況進行檢查,安排修復。

5.6 臺風過后,由安全生產部協調,小岞風電場應拍照取證,清點損失的物資,財務部負責辦理保險報案索賠事宜。 6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根據生產和生活恢復情況,由總指揮宣布抗御臺風應急處理情況的終止,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復為正常狀態。

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范文第2篇

廈府辦〔2011〕6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各有關單位:

《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已作修訂并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2009年3月23日印發的《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廈府辦〔2009〕75號)同時廢止。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廈門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洪澇和臺風(含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超強臺風)是對我市威脅最大的自然災害。為確保我市防洪、防臺風安全,提高應急反應和處理能力,保障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運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穩定持續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福建省防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福建省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廈門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訂。

1.3 汛期確定

根據廈門市暴雨洪水及臺風的特點,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為汛期,其中

7、

8、9月為主汛期。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屬地管理的原則。

1.4.2 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5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臺風、暴雨、洪水和臺風引起的風暴潮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預防和處置。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指揮全市防洪防臺風工作。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屬常設機構,掛靠在市水利局。

市指揮部設立綜合材料組、新聞宣傳組、督查協調組、專家技術組、搶險組、救災組、后勤保障組等七個非常設應急辦事機構。當啟動防洪防臺風應急響應后,辦事機構相應開始運轉。

組織機構如下:

第一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防汛抗旱的副市長擔任。

第二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設管理的副市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水利局局長、73111部隊副參謀長、廈門警備區參謀長、武警廈門支隊支隊長、市建設管理局局長、市海洋漁業局局長、市市政園林局局長、廈門海事局局長、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秘書長: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發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產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與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監局、市旅游局、廈門港口管理局、鼓浪嶼管委會、民航廈門安監局、市氣象局、廈門通信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廈門海警三支隊、廈門電業局、南昌鐵路局廈門車站、國家海洋局廈門海洋預報臺(簡稱海洋預報臺,下同)、廈門水文水資源勘測分局(簡稱水文分局,下同)、廈門廣電集團。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領導為指揮部成員。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相關重要開發片區指揮部為成員單位。

各區成立相應的指揮機構,由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指揮長,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負責小型及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各成員單位、各水工程管理單位成立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本部門、單位的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形成條塊結合、分級負責、部門管理的防汛抗災指揮體系。每年汛前,各級政府要及時調整、充實、明確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并以正式文件下發。

2.2 組織機構職責(詳見附件)

2.2.1 市指揮部職責

2.2.2 市防汛辦職責

2.2.3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2.2.4 市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職責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市氣象臺、水文分局、海洋預報臺、洪水預警報中心應加強臺風暴雨、河流洪水、風暴潮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將信息及時報送市指揮部,并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發布。

3.1.2 市國土房產局應加強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將信息及時報送市指揮部,并向社會公眾發布。

3.1.3 當出現或可能出現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業務主管部門應立即將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所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提早預警,通知相關鎮(街)和部門做好相關準備,并報告市指揮部。

3.2 預防行動

3.2.1 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做好汛前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洪澇隱患,修復水毀工程,備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所轄水庫、堤防、水閘工程的包庫、包堤、包閘領導及技術負責人,落實搶險隊伍及搶險預案。落實各級氣象災害聯絡員、信息員,檢查電臺、衛星電話等應急通訊設施。

3.2.2 汛前,各區指導各鎮(街)、村(居)做好救災避險點設施的檢查工作,配備必要的安全和生活物資,聯系好協議應急供貨廠商。

3.2.3 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汛情、工情、災情。

3.3 預案準備

各成員單位、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制定本部門、本區的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各類水庫應編制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小(Ⅰ)型以上水庫(包括筼筜湖)應制定水庫防汛搶險應急預案,并加強宣傳,開展預案演練。

4 信息發布

4.1 啟動應急響應后,各區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站、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等傳播渠道,及時、準確、全面通報汛情、災情和防災抗災動態。各新聞媒體和設施業主單位等要全力給予支持和配合。

4.2 可能出現航線停航、跨海大橋交通管制、BRT停運、停課、景區關閉、地面公共交通減班或停運等情況,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提前作出判斷預測報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提前提醒廣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4.3 應急響應期間,電視臺、廣播電臺至少安排一個頻道宣傳報道災害信息和防災抗災動態;臺風災害Ⅰ級響應期間,實施整點連線直播。

5 臺風災害應急響應

按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響應工作分為Ⅲ、Ⅱ、Ⅰ三級。根據市氣象臺發布的臺風預測預報,適時調整響應行動,提高或降低響應級別,并發出相應通知。

5.1 Ⅲ級應急響應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消息,預計臺風未來可能影響我市。

5.1.1 市防汛辦及時將臺風消息轉發給各區、各成員單位,并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總指揮。

5.1.2 市指揮部召開防汛、氣象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認真分析臺風可能對我市造成的影響程度,適時發出“關于啟動防御××年××號臺風Ⅲ級應急響應的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5.1.3 市指揮部副總指揮坐鎮指揮。水利、氣象、防汛、海洋預報臺、交通、建設、市政園林、海洋漁業、國土、海事、港口、旅游、鼓浪嶼管委會等部門和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級防汛責任人做好隨時動員和組織防御工作的準備。

5.1.4 根據市氣象臺發布的沿海臺風警報,市指揮部召開市政府辦公廳、防汛、氣象、水利、海事、港口、海洋漁業、旅游、鼓浪嶼管委會、海洋預報臺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根據會商情況和相關部門提出的工作建議,重點研究部署海上、臨海防御工作,并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總指揮。

5.1.5 根據臺風發展趨勢,市指揮部適時下達以下指令:

5.1.5.1 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通知漁船回港或就近避風、漁船(高崎避風塢除外)和漁排上人員撤離上岸。

5.1.5.2 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通知危險品船舶、無動力船舶進入錨地避風。

各區和海洋漁業、海事等部門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進港避風船只數量和轉移上岸人數。

5.1.6 各成員單位和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防臺風準備工作檢查,重點檢查在建工程、洪澇隱患點、危房、地質災害點、集中安置場所、高空建筑設施、臨時工棚、電力設施、校舍等,每日20時前將當日防臺風各項準備工作情況上報市指揮部。

5.1.7 必要時,市指揮部召開防臺風工作會議,市分管領導對防臺風各項準備工作進行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5.2 Ⅱ級應急響應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或登陸我市。

5.2.1 市指揮部發出“關于啟動防御××年××號臺風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必要時,市政府辦公廳、宣傳、水利、氣象、海洋漁業、公安局交警支隊、駐廈部隊等部門派人進駐市指揮部。

5.2.2 市指揮部總指揮坐鎮指揮,各成員單位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全市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5.2.3 市指揮部召開市政府辦公廳、防汛、水利、氣象、交通、建設、市政園林、海洋漁業、海事、教育、公安、國土、旅游、港口、鼓浪嶼管委會、海洋預報臺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根據會商情況和相關部門提出的工作建議,重點研究部署臨海、陸地防御工作,并報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

5.2.4 市指揮部召開防臺風緊急會議,市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臺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市委、市政府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5.2.5 各成員單位和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檢查搶險物資、器材的完好性,并組織人員深入基層,檢查督促落實本行業、本系統防臺風工作。各區督促指導轄區內所有單位(包括機關、事業、企業、開發片區指揮部、各類學校)做好防臺風工作。

5.2.6 根據臺風發展趨勢,市指揮部適時下達以下指令:

5.2.6.1 當風力(平均風力,下同)達到7級時,廈金航線、大嶝至小嶝航線、廈漳客運、海上旅游觀光、廈鼓輪渡等航線停航。

5.2.6.2 當風力達到8級時,關閉所有貨運、客運碼頭、沿海旅游景點,在建工地停工。

5.2.6.3 當風力達到9級時,關閉海滄大橋、所有旅游景點,BRT停運,地面公共交通減班或停運,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停課。

5.2.6.4 臨海餐飲酒店停止營業,關閉海濱浴場。

5.2.7 在10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市海洋漁業局組織高崎避風塢150馬力以下小型漁船、無動力船舶和不具備防抗相應臺風能力的船舶上人員撤離上岸。

各區和相關成員單位要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落實情況和進港避風船只數量、轉移上岸人數。

5.2.8 按照市指揮部部署統一要求,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及時下達人員轉移通知,并將轉移情況滾動上報市指揮部。各責任單位、市建設管理局、市國土房產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落實。

5.2.9 市氣象臺每隔3小時作出臺風預測預報,海洋預報臺每隔3小時作出風暴潮的預測預報、通報實測潮位,水文分局及時作出洪水預測預報,并向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防汛辦通報。

5.2.10 根據市氣象臺預報及實際降雨量,市指揮部組織專家技術組研究制訂水庫洪水調度意見。必要時,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中型水庫,督促指導水庫防洪調度工作。

5.2.11 出現險、災情時,市指揮部組織專家技術組提出抗洪搶險技術方案,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專家、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工作。

5.2.12 按照市指揮部統一要求,電視臺、廣播電臺及時滾動播報臺風警報、指揮部通知(通告)、防臺知識等;深入一線播報各級各部門防臺抗臺工作情況。平面媒體加大對臺風信息和防臺風工作的報道。

5.2.13 必要時,報請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相關領導深入各區、各有關單位、各有關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指導各區、各部門落實好各項防御措施。

5.2.14 必要時,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出防臺風緊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全市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防臺抗臺救災工作中。

5.3 Ⅰ級應急響應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影響或登陸我市。

5.3.1 市指揮部發出“關于啟動防御××年××號臺風Ⅰ級應急響應的通知”,提出進一步防御部署要求。市政府辦公廳、宣傳、水利、氣象、海洋漁業、交警支隊、駐廈部隊等部門派人進駐市指揮部。

5.3.2 市指揮部總指揮坐鎮指揮部,各區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和各級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全市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

5.3.3 市指揮部召開市政府辦公廳、防汛、水利、氣象、交通、建設、市政園林、海洋漁業、國土、海事、港口、旅游、海洋預報臺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進一步研究部署防御工作,并報告市主要領導。

5.3.4 市指揮部召開全市防臺風緊急會議,市主要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臺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5.3.5 根據臺風發展趨勢,市指揮部適時下達以下指令:

5.3.5.1 當風力達到10級時,關閉廈門、集美、杏林、五緣、演武、同安灣、丙州、中州、大嶝等大橋和疏港路高架橋。

5.3.5.2 部分地區電力管制。

5.3.6 在12級風到來之前6小時,市海洋漁業局組織高崎避風塢150馬力以上漁船上所有人員撤離上岸。

各區和相關成員單位認真抓好落實,滾動上報落實情況和轉移上岸人數。

5.3.7 市氣象臺每隔1小時作出臺風預測預報,海洋預報臺每隔1小時作出風暴潮的預測預報、通報實測潮位,水文分局及時作出洪水預測預報,并向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防汛辦通報。

5.3.8 根據市氣象臺預報及實際降雨量,市指揮部再次組織專家技術組研究制訂水庫、河道洪水調度意見,并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中型水庫,指導督促水庫防洪調度工作。

5.3.9 出現險、災情時,市指揮部組織專家技術組提出抗洪搶險技術方案,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專家、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工作。

5.3.10 電視臺、廣播電臺及時滾動播報臺風緊急警報、市指揮部通知(通告)、防臺知識等。臺風影響或登陸前12小時,電視臺、廣播電臺固定一個頻道,整點連線報道臺風信息和防臺抗臺工作動態。平面媒體加強對臺風信息和防臺抗臺工作報道。

5.3.11 報請市委、市政府安排市領導分赴掛鉤區、部門和單位、重點部位指導督促防臺風工作。

5.3.12 必要時,市領導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防臺抗臺救災工作中。

5.3.13 情況嚴重時,報請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采取取消室外大型活動和除防臺風應急單位外實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5.4 應急結束

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含沿海臺風警報、臺風緊急警報)解除報告,或者預報臺風未來不會影響我市。

5.4.1 市指揮部發出“關于結束防御××年××號臺風應急響應的通知”,宣布解除臺風警報和結束緊急防汛期。

5.4.2 市指揮部發出解除交通管制、景點關閉和恢復海上作業等指令,研究部署下一步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根據受災情況,組織各有關部門向國家有關部委和省政府、省有關部門等上級匯報災情,爭取國家、省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

5.4.3 各相關成員單位和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市指揮部部署統一要求,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交通秩序。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市指揮部。同時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市防汛辦。

5.4.4 市指揮部組織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全市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及時收集匯總各區各部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將全市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省防汛辦。

5.4.5 市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加大搶險救災宣傳力度,做好搶險救災宣傳工作。

6 暴雨洪水災害應急響應

當市氣象臺發布局部地區短時暴雨警報時,不啟動全市性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響應。但相關區和水利、市政園林、國土、建設等相關成員單位應及時啟動本區和部門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響應,加強對重要部位和重點區域的巡查和值守。

當市氣象臺發布全市性暴雨警報時,啟動全市性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響應。按暴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工作分為Ⅱ級和Ⅰ級。

6.1 Ⅱ級應急響應

市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6.1.1 召開防汛、水利、氣象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認真分析暴雨可能造成的災害程度,立即市指揮部發出“關于啟動防御暴雨洪水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必要時,召開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會議,提出防御重點和具體工作要求。

6.1.2 市指揮部副總指揮坐鎮指揮,水利、氣象、防汛、建設、市政園林、國土、公安、交通、水文分局等單位和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每日20時前將當日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況上報市指揮部。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全市各類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1.3 市氣象臺及時滾動發布暴雨警報,海洋預報臺及時預測預報潮位、通報實測潮位,水文分局及時監測預報洪水,并及時向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防汛辦通報。

6.1.4 根據降雨發展趨勢,按照市指揮部部署統一要求,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及時下達人員轉移通知,并將轉移情況滾動上報市指揮部。各責任單位、市建設管理局、市國土房產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落實。

6.1.5 根據市氣象臺預報及實際降雨量,市指揮部組織專家技術組研究制定水庫洪水調度意見。必要時,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中型水庫,指導督促水庫防洪調度工作。

6.2 Ⅰ級應急響應

市氣象臺發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報(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實測日降雨量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6.2.1 市指揮部發出“關于啟動防御暴雨洪水Ⅰ級應急響應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

6.2.2 市指揮部總指揮坐鎮指揮,各成員單位進入應急值守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級防汛責任人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報告。全市各類搶險隊伍集結待命。

6.2.3 市指揮部召開市政府辦公廳、防汛、水利、氣象、市政園林、國土、建設、公安、交通、農業與林業、水文分局等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暴雨洪水的發展趨勢,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6.2.4 市指揮部召開防御暴雨洪水緊急會議,市領導作重要講話,對防御暴雨洪水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情況嚴重時,提請市委、市政府聽取匯報并作出決策和部署。

6.2.5 必要時,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緊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全市人民立即行動起來,投入到抗災搶險救災工作中。

6.2.6 市氣象臺加密做好暴雨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滾動發布暴雨警報,海洋預報臺及時預測預報潮位、通報實測潮位,水文分局及時作出洪水監測預報,并及時向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防汛辦通報。

6.2.7 根據降雨發展趨勢,按照市指揮部部署統一要求,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簡易搭蓋、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危險地帶群眾安全轉移工作,及時下達人員轉移通知,并將轉移情況滾動上報市指揮部。各責任單位、市建設管理局、市國土房產局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落實。

6.2.8 根據市氣象臺預報及實際降雨量,市指揮部組織專家技術組研究制定水庫、河道洪水調度意見。必要時,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中型水庫,指導督促水庫防洪調度工作。

6.2.9 出現險、災情時,市指揮部組織專家技術組提出抗洪搶險技術方案,協調相關成員單位、專家、搶險隊伍參與搶險救災有關工作。

6.2.10 電視臺、廣播電臺加大宣傳力度,及時滾動播報暴雨警報、指揮部通知等;深入一線播報各級各部門防災抗災工作情況。平面媒體加大對暴雨信息和防暴雨洪水工作的報道。

6.3 應急結束

市氣象臺預報強降雨過程基本結束。

6.3.1 受災程度較輕

市指揮部發出“關于結束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響應的通知”,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恢復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和水毀修復等工作要求。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迅速部署落實,及時將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況報告市指揮部,并統計災情上報市防汛辦。

6.3.2 受災程度嚴重

6.3.2.1 市指揮部發出“關于結束防御暴雨洪水應急響應的通知”,宣布結束緊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恢復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和水毀修復等工作要求。

6.3.2.2 市指揮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必要時,發出“關于做好防洪救災和恢復災后生產的(緊急)通知”。根據受災情況,組織各有關部門向國家有關部委和省政府、省有關部門等上級匯報災情,爭取國家、省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

6.3.2.3 各相關成員單位和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市指揮部部署統一要求,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交通秩序。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市指揮部。同時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市防汛辦。

6.3.2.4 市指揮部組織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全市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及時收集匯總各區各部門抗災救災工作情況,將全市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上報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統計災情,滾動上報省防汛辦。

6.3.2.5 市委宣傳部組織新聞媒體加大搶險救災宣傳力度,做好搶險救災宣傳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與信息保障

7.1.1 任何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7.1.2 市指揮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7.1.3 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配備衛星電話,在通信干線中斷或現有網絡盲區,利用其配備的衛星電話保障應急救援現場與市指揮部及有關部門的聯系。

7.1.4 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和廣播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農村信息服務平臺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7.1.5 市洪水預警報中心做好市防汛指揮系統的保障工作,確保洪水預警報、視頻會議、遠程視頻監視、衛星云圖接收等系統通信暢通和正常運行。

7.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7.2.1 應急隊伍保障

駐廈部隊、武警和市公安消防支隊組成搶險突擊力量,負責承擔市指揮部下達的搶險救災任務。

7.2.2 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排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7.2.3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負責優先保障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運輸;優先保障疏導轉移人員。

7.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7.2.5 物資保障

市、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及相關部門應建立健全防汛物資器材儲備管理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對各類物資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7.2.6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防汛經費,用于遭受臺風、洪澇災害的地方和單位進行防汛搶險、水毀工程修復等。

8 宣傳、培訓和演練

8.1 宣傳教育

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各媒體的宣傳報道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防臺風、防汛、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臺風、防汛抗災意識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8.2 培訓

8.2.1 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市指揮部負責鎮(街)以上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專業搶險隊伍負責人的培訓;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村(居)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的培訓。

8.2.2 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8.2.3 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

8.3 演練

8.3.1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8.3.2 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練。

8.3.3 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練,一般2~3年舉行一次,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

9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工作突出、作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工作中玩忽職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根據情節輕重,依據相關規定,給予書面檢查、誡勉教育、通報批評、效能告誡、黨政紀處分等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0 附則

本預案于2011年3月第3次修訂。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市防汛辦負責解釋。

附件

2.2 組織機構職責

2.2.1 市指揮部職責

2.2.1.1 統一指揮全市防洪、防臺風、防潮工作,宣布全市進入、結束緊急防汛期,啟動、調整、結束全市防洪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2.2.1.2 在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2.2.1.3 組織召開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的防洪、防臺風工作會議,分析預測汛情、臺風發展趨勢,安排部署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應急措施。

2.2.1.4 負責中型及以上的水利、防洪工程調度,下達抗洪搶險救災、中型水庫泄洪等調度命令,組織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部門實施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并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2.1.5 動員全社會參與防洪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重建。

2.2.2 市防汛辦職責

2.2.2.1 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災情,及時對外發布災情統計報告。

2.2.2.2 提出防洪防臺風意見,為市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及時下達市指揮部的調度命令,完成市指揮部下達的各項任務;督促檢查各項防洪、防臺風、防潮、救災措施的落實。

2.2.2.3 負責市級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組織儲備、調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2.2.2.4 負責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水利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洪防臺風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設管理;做好水資源的調度工作,提出防洪、抗災、搶險方案(應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73111部隊、廈門警備區: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所屬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當地政府轉移、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武警廈門支隊:負責組建防汛專業搶險隊伍;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當地政府轉移、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市建設管理局:組織、指導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洪防臺風工作;做好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物業管理區域的防洪防臺風工作。防臺風期間,負責提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停工的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監督實施。及時統計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等人員轉移情況報市指揮部。

市海洋漁業局:負責海洋漁業防臺風的日常工作,做好避風港的規劃、建設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海洋漁業防臺風預案,并組織實施。防臺風期間,監督、指導各區做好海上漁船回港和漁船、漁排人員上岸避風工作;負責提出漁船回港(或就近)避風和漁船、漁排上人員撤離上岸的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高崎避風塢漁船上人員撤離、安置及人員安置場所的管理、后勤保障服務;及時統計進港避風漁船數量、轉移上岸人數和漁業災情情況報市指揮部。臺風警報解除后,負責引導高崎避風塢漁船有序出港。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市政、園林設施和所管轄的水利工程的防洪防臺風工作??篂钠陂g,及時組織做好城市排水、排澇、行道樹木的支護加固等工作,做好供水、供氣管的搶修。災后,及時組織恢復供水、供氣,城市樹木、綠地的整復工作。

廈門海事局:負責組織、指揮廈門港水域海上船舶(漁船除外,下同)、設施的防洪防臺風工作,及時向船舶發布臺風信息,負責組織、指揮海上搜尋救助。防臺風期間,負責提出關停和恢復海上航線的建議,負責提出無動力船舶、不具備防抗相應臺風能力的船舶上人員撤離的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監督實施;指揮、協調廈門港船舶有序通航,統籌安排船舶進入防臺風錨地或避風水域避風。

市委宣傳部:正確把握全市防洪防臺風宣傳的輿論導向,及時組織、指導、協調各新聞單位做好防汛防臺風新聞宣傳工作和根據需要做好有關防災抗災救災宣傳報道資料的收集。

市發改委:會同市水利局做好市級財政性投資的防洪防臺風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指導、監督中、小學校,幼兒園和在廈各大中專院校等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監督、指導區教育主管部門做好學校危、漏校舍的維修和加固;負責組織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動的防洪防臺風安全工作,組織在校學生進行防洪防臺風知識的教育宣傳工作;防臺風期間,負責提出停課的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

市經發局:負責組織、指導各類工礦企業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協調、指導電力部門做好電力調度工作,確保防汛防臺風用電的供給。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抗災救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疏導交通,保證防汛車輛優先通行;根據汛情需要,按照市指揮部指令,負責實施交通管制;依法打擊盜竊防汛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洪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汛防臺風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和海上漁排、漁船人員。

市監察局:監督檢查相關單位落實防洪防臺風責任制情況,查處瀆職、玩忽職守的人和事。

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全市救災避險點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區開展查災、報災和救災工作,及時將掌握的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上報市指揮部;組織開展救災款物的捐贈、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組織指導各區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

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級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會同市指揮部向上級爭取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并及時下撥和監督使用。

市國土房產局: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御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地質災害防治預案;負責協調、指導危房防洪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及時督促各區組織轉移危房住戶;及時將地質災害災情報市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指導做好全市公路(橋隧)、地面公共交通的防汛防臺風工作,做好公路(橋隧)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時搶修公路(橋隧)水毀工程,保障交通干線暢通;組織運力,做好轉移危險地帶群眾和防洪防臺風物資的運輸工作。防臺風期間,負責提出地面公共交通減班、停運的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監督實施。根據汛情需要,按照市指揮部指令,負責協調BRT停運及關閉廈門、海滄、集美、杏林、五緣、演武、同安灣、丙州、中州、大嶝等大橋和疏港路等高架橋;及時將長途客車停運班次情況報市指揮部。

市農業與林業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農牧業、林業的防洪防臺風和災后生產恢復工作,及時收集災情信息并上報市指揮部;做好農業與林業災后恢復工作和災區動、植物疫病防治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組織、指導商貿和外資企業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組織搶險救災所需日用生活必需品的供給。

市衛生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做好災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做好戶外廣告牌的整治工作,在臺風、暴雨到來之前,及時組織、監督戶外廣告牌業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項防范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安全度汛工作。監督、指導相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機場、道路、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安全度汛工作的檢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災害引起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市旅游局:負責組織、指揮全市相關旅游企事業單位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及時組織、監督各旅行社、星級飯店、A級旅游景區(點)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確保游客人身安全。防臺風期間,負責提出景點關閉的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監督實施。

廈門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廈門港各碼頭、客運站和港口工程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組織、協調做好在建港口工程、在港船舶疏散避風和港區機械設備、貨物、集裝箱等安全度汛、防臺風工作。防臺風期間,負責制訂在港船舶離泊計劃,提出在港船舶停止作業的建議,報市指揮部同意后監督實施;負責配合廈門海事局做好海上旅游、廈金航線關停和恢復工作。

鼓浪嶼管委會:負責組織、指導所轄單位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特別是在防臺風期間,及時組織、指導輪渡公司做好船只避風和乘客安全防范工作;負責提出廈鼓航線停航的建議報廈門海事局。

民航廈門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廈門機場及各航空公司和中航油廈門分公司做好防洪防臺風工作;負責協調運力,保障防汛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及時將飛機航班延誤或取消情況報市指揮部。

市氣象局:負責組織氣象臺開展天氣氣候預測預報工作,及時向社會公眾和有關防汛責任人、氣象災害信息聯絡員、義務信息員發布氣象預報和臺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警報,并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訂正;及時對降雨、臺風及未來趨勢作出分析和預報,并提供給市指揮部和有關成員單位;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眾滾動播報。

廈門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特別是要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門的通訊暢通,確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洪防臺風信息和調度指令傳遞的通訊暢通;根據汛情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備;協調各通信運營商做好防洪防臺風公益短信的發布。

市公安消防支隊: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應急隊伍參加搶險救災行動,協助地方政府轉移、解救危險地帶的群眾。

廈門海警三支隊:負責組建海上搶險隊伍;根據市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實施海上搶險救災;防臺風期間,協助當地政府轉移海上漁排、漁船人員。

廈門電業局:負責做好防洪防臺風用電保障工作,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門的工作用電;根據汛情需要,及時調度解決應急電源,及時調度解決排洪、搶險的電力需要;及時搶修受損的電力設施,恢復正常供電。

南昌鐵路局廈門車站:負責所轄鐵路工程及設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保障鐵路暢通;負責協調運力,保障防汛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及時將火車停運或晚點情況報市指揮部。

海洋預報臺:負責風暴潮的監測和預測預報工作;及時對海洋災害形勢作出分析和預測;及時向市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風暴潮等災害性滾動預報和信息。

水文分局:負責水文觀測和洪水預測預報工作;及時對洪水形勢作出分析和預測;及時向市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實時水情、雨情信息;做好水情、雨情資料整編分析、洪水調查及分析工作。

廈門廣電集團:負責組織所屬廣播、電視各頻率各頻道做好防洪防臺風宣傳工作,特別是當接到市氣象、防汛部門提供的臺風或暴雨等汛情、防洪防臺風的(緊急)通知時,及時向公眾發布或滾動播報;及時準確宣傳報道經市指揮部審定的汛情、災情和各區防洪防臺風動態,做好防洪防臺風宣傳報道的聲像資料的匯編和保存工作,并報市指揮部;負責應急視頻會商到鎮(街)、視聽到村(居)系統的鏈路管理和維護。

各成員單位應配備防汛責任人(A、B角),兩位責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時外出,第一責任人(A角)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 市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職責

綜合材料組:由市防汛辦牽頭,市政府辦公廳、市水利局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市防汛辦主任擔任。負責各種會議通知、防御暴雨、臺風、風暴潮等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通告、領導講話稿、傳達領導指示或批示、汛情快報、防御情況匯報等文件的起草;及時搜集市領導、各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信息,并及時整理上報、發布;及時收集各區和有關部門的災情,并統計匯總上報、發布。

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政府辦公廳、市水利局、市防汛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市委宣傳部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汛情、災情等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地做好抗洪防臺風搶險的新聞報道。

督查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公廳牽頭,市監察局、水利局、防汛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市政府辦公廳分管領導擔任。負責督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指揮部工作部署落實情況。

專家技術組:由市水利局牽頭,市國土房產局、氣象局、海洋預報臺、水文分局、市防汛辦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市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制定水庫、河道洪水調度意見,提出抗洪、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技術方案。

搶險組:由市防汛辦牽頭,市水利局、國土房產局、市政園林局、建設管理局、海事局、消防支隊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市防汛辦領導擔任。負責協調駐廈部隊、武警部隊承擔市指揮部下達的搶險和轉移群眾任務。

救災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政府辦公廳,市水利局、衛生局、市政園林局、財政局、廈門電業局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市民政局領導擔任。負責災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電、氣及生活必需品供應需要。

后勤保障組:由市水利局牽頭,市政府辦公廳等部門配合,主要負責人由市水利局分管領導擔任。負責市指揮部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保障應急視頻會商系統、通訊、供電暢通,協調調度全市防汛搶險物資器材,保障市指揮部工作人員的食宿等。

啟動防臺風Ⅲ級應急響應或防暴雨Ⅱ級應急響應后,綜合材料組、后勤保障組牽頭單位各派一人進駐市指揮部;啟動防臺風Ⅱ級應急響應或防暴雨Ⅰ級應急響應后,各組牽頭單位各派一人進駐指揮部。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范文第3篇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暴雨等帶來的各種災害,進一步完善環??茖Ω鞣N自然災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臺風、暴雨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風、抗雷暴雨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臺風和暴雨對公司財產造成的損失。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福建八方港口發展有限公司生產操作部環??茖ε_風、暴雨等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3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風、暴雨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暴雨工作在部門負責人統一領導下,實行科室主管人員負責制,統一指揮,班組長負責,實行全科室員工參與方針。

(3)快速反應,積極應對。發生臺風、暴雨及次生災害時,應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重點:

(1) 臺風、暴雨來臨前,負責通知科室人員做好防臺風、暴雨工作,檢查科室所屬區域內生產設施和流動機械的加固情況。

(2) 組織流動機械設備的安全轉移,疏散和轉移作業人員。 (3)預防煤炭自燃,及時對發生自燃的煤炭進行處理。 (4)預防堆場煤炭發生滑料,及時對滑料進行處理。

(5)負責所屬區域內防臺風、暴雨工作;確保排水、排洪暢通;做好公共基礎設施、宣傳欄、廣告牌、高空掛物、行道樹、庭院燈等的防臺風、暴雨工作;

(6)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和預警,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7) 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堆場情況,與上級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情況; (8)負責防臺風、暴雨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指導,提出抗災、補救措施

(9)臺風、暴雨結束后,負責召集科室人員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二、 預案實施

(一)收到氣象臺發布消息,預計有可能受臺風影響:

1、科室負責人下達防臺風通知,班組長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臺風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2、提前對生產區域內轉運站門窗進行關閉、加固。

3、對可能發生滑料的煤堆進行半坡開路、壓實。

4、對極易發生自燃的煤堆安排裝載機進行壓實,盡可能減少臺風對其影響。

5、對有特殊要求的貨物進行氈蓋。

6、對流動機械進行安全大檢查,確保臺風期間設備安全運轉。

(二)當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

1、科長負責通知現場有關人員,要求全體人員密切配合,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2、組織科室成員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采取相關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對極易發生自燃和滑料的煤堆加強巡邏,盡可能減少臺風對其影響。

4、加強對易發生揚塵的路段、煤堆進行噴水除塵,不定時開啟全場循環噴淋。

5、提前對生產區域內沉砂池進行清理,確保排水、排洪暢通。

(三)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公司進入三級防臺時:

1、做好防臺風搶險應急工作,安排人員值班。

2、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

3、組織人員對流動機械進行加固。

4、消防車、灑水車均需加滿水確保應急所需。

5、加強堆場巡邏,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處理并上報。

(四)當臺風在12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公司進入二級防臺時:

1、做好防臺風搶險應急工作,安排人員值班,科室全體成員取消休息,在司待命。

2、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

3、加強對現場的巡邏,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處理并上報。

4、對極易發生自燃和滑料的煤堆進行應急處理,并加強巡邏。

(五)當臺風在6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氣象臺發布緊急警報,公司進入一級防臺時:

1、安排科室值班人員有序撤離出生產區域。

2、安排流動機械撤離出生產區域,有序地擺放在機修車間內,并進行加固。

3、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4、提前安排好臺風過后的準備工作。

(六)當臺風登陸后,公司解除臺風警報時:

1、立即安排科室成員投入災后恢復工作。

2、對發生自燃的煤堆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堆場無自燃現象。

3、對發生滑料煤堆及時進行清理。

4、及時檢查受損情況,并向部門上報,對于公司安全設施應及時予以加固。

5、總結防臺風工作。

三、 應急保障措施

1、臺風來前首先會刮起強風。強風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設施,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在臺風來臨前,千萬不要在木工棚、臨時建筑、電線桿、樹木、宣傳牌等容易造成傷亡的地點逗留。

2、強風會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傷砸死事故。因此,在臺風來臨之前檢查吊掛物品,要固定燈架、貨架、空調室外機、雨篷等,以確保安全。

3、如遇玻璃松動或有裂縫,請在玻璃上貼上膠條,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4、臺風來臨時,要迅速切斷各類電器的電源防止雷擊,關緊門窗,以免被強風吹開,同時遠離擋風的門窗,以免被暴風吹來的碎片擊中。臺風來時還要檢查并縛緊容易被風吹倒的物件,如窗戶等。不要在玻璃門、玻璃窗附近逗留。

5、盡量減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內。若不得已確實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墻,應注意躲避隨風吹來的樹枝等雜物和可能倒塌的樹木,墻磚,電線等。

6、發現他人遇險,應及時報警,并在確保個人安全的情況下應盡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四、 獎懲

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范文第4篇

一、 工作方針與原則

(1) 施工現場防臺風應急預案,必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

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2) 范圍。本規定所稱防臺風應急預案是指突然發生,一旦發生臺風災害時,值班人員要立即向甲方及當地主管部門匯報,防臺風領導小組的各個職能要立刻到場,檢查受災情況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工地臨時建筑物的防臺風處理情況。

二、

組織領導

(1) 本項目部設立防臺風應急工作小組,項目經理全面負責,對施 工現場監理人員的防臺風應急工作實施統一領導、統一布置、統一指揮。制定“三防”預案,落實各相關人員職責,制定有效的應急控制措施。

(2) 應急預案啟動前,項目部現場應做好應急處理準備,應急預案啟動后,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現場整理情況:

1、檢查腳手架具體到每個扣件、以及腳手架上不存放任何材料。

2、對現場容易被鳳吹起的材料進行堆放和固定。

3、對施工現場的維護進行加固,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4、臺風來臨任何相關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四、

應急處理措施:

施工現場出現臺風災害時,項目部必須立即采取以下應急處理措施: (1) 立即清點現場監理人員,搶救受害員工,必要時及時疏散人員; (2) 立即將災情上報甲方、當地主管部門及公司本部; (3) 對受傷者立即送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4) 督促施工單位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實施搶險救災,并防控可能發生的二次災害;

(5) 對災害引發的傳染性疾病及時上報衛生部門,實施封閉管理,就地隔離,杜絕人員出入,待衛生部門提出分類處置方案后,按衛生部門意見實施;

(6) 對傳染病發病人員或疑似病例,必須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盡快送當

地傳染病醫院治療。對非傳染性疾病發病人員,應實施快速報治; (7) 對食物中毒等病例,應立即送醫院就治,應向衛生部門送檢食物留樣

品,對未發病的就餐人員要進行監控和摸底,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的救治;

(8) 在臺風、暴雨來臨之前必須將臺風氣象信息和政府的防臺風要求通知到全體管理人員及工人,并在臺風、暴雨來臨之前開展有針對性的防風檢查,并將這一工作制度化; (9) 重點加強對基坑(高邊坡)、大型機械設備、腳手架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可能出現安全問題的施工現場要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撤離人員并報告上級部門;

(10) 遇暴雨、6級以上強風等災害性天氣,禁止高處作業、露天作業和機械設備作業,確保施工人員、設備、設施的安全。

五、

報告檢查制度

(1) 進駐施工現場后,項目經理要檢查和督促災害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和器材的落實。

(3) 發生汛災、洪災或臺風災害時,項目經理要及時向公司本部報告災情與進展、施工人員狀況和已/擬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 (4) 發生“汛災、洪災或臺風災害”后,項目經理必須經常檢查和督促監理人員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必要時及時疏散,確保人員安全。

國電南京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華電福新無為風電檢修樓項目部

2016年7月9日

華電福新無為風電檢修樓項目

施 工 現 場 防 臺 風 應 急 救 援 預 案

國電南京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范文第5篇

一、防災

1、學校辦公室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部署校園臺風、暴雨、寒冷、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御,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校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德育處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臺風、暴雨、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總務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地下排水管道、供電線路、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德育處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二、防災應急方案

1、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

第 1 頁 共 3 頁 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3)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4)做好防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組織防災害的演習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防范意識。

2、通訊聯絡組及職責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信息、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通過學校通訊網絡成員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2)通訊小組隨時與教育系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保持聯系,在接到臺風、暴雨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3)及時匯報學校受災、救災及有關情況。

3、安全防護救護組及職責 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在發生災害時,組織各方人員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要檢查保

第 2 頁 共 3 頁 管好各類電器。

(2)組織各班班主任負責關好課室門窗,各處室、年級組關好辦公室門窗。信息中心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和多媒體室電源開關。

(3)突發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時,組織學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員受傷,積極組織搶救。

4、善后處理組及職責 組長: 成員:

(1)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在上級領導下,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2)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3)災后要科學安排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范文第6篇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有針對性地對各類臺風、暴雨預先制訂防御方案、對策、措施,使臺風、暴雨到來時,學校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能依據本預案實施指揮決策和防風、防雨調度,搶險救災,增強了防臺風、防暴雨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使之達到更合理、更科學的指揮,從而減少因臺風、暴雨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預案的啟動:

收到深圳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暴雨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三、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劉建琪 校長 電話 18681561763 副組長:黃惠芬 副校長 電話 13501553348 劉素敏 副校長 電話 15013718916 郭遠帆 副書記 電話 13602599162 成

員:顧建忠、萬海鵬、李金霞、洪偉虹、彭婷、朱貝貝、高雪 下設安全工作應急工作小組:

長:黃惠芬 副校長 電話 1501553348 副組長:萬海鵬 安全主任 電話 13808808126 成 員:郭奕祺、石繼志、黎海明、各班班主任及科室負責

四、報告程序: 當相關人員接到氣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臺風、暴雨的信息時,要在 第一時間報告校長(校長不在時報告副校長),由校長召開安全應急工作 領導小組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五、組織實施:

(1)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在啟動應急預案后,要親臨第一線做好相關 工作的督實工作。

(2)各班主任首先要按照學校要求,安頓學生情緒,并在學校的統一安排下有組織地疏散到安全地帶,避免傷亡事故的發生,沒有到校的學生要想辦法通知其留在安全的地方。

(3)做好師生疏散工作,學校決定停課后,相關人員要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接學生回家或到安全的地方。

(4)如確實因特殊原因滯留學校的,相關人員要做好安頓工作,學校要確保留校學生的安全。

(5)關注臺風、暴雨的進展情況,所有人員保持通訊的24小時暢通,做到災情的及時上報、下傳,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對各類人員進行調配,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6)在災情發生時,學校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處理緊急情況。 (7)災情過后,要及時進行總結,并向上級匯報。

六、注意事項:

(1)處理災情時,把師生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考慮。 (2)不得組織學生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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