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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案件評查范文

2023-10-03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范文第1篇

一、領導重視,強化認識 接到市院評查通知后,我院黨組就省院評查會議精神進行了專門研究,成立了案件評查活動領導小組。由主管副檢察長***任組長、公訴科科長***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為使評查活動落到實處,我們還成立了案件評查辦公室,由控申科長***任主任,并抽調公訴科、偵監科等部門的業務 骨干任成員。同時,主管副檢察長***還通過專門會議,提要求,定措施,把所有參與其中干警的思想統一到上級的會議的精神上來,把“案件評查活動”作為我院今年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以此促進全院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摸清底數,分解任務 根據案件評查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對XX年已辦結的16起案件開展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明確了擬評查案件的底數,細化了評查任務。

三、三個結合,確保效果 一是將案件評查與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相結合。評查中,我院嚴格按照評查范圍進行重點評查,每件案件評查結束后,由評查小組寫出書面意見,對評查的案件在事實認定、證據采用、法律適用、辦案作風、社會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確的評查意見。二是將案件評查與執法質量考評相結合。評查活動按照“邊查邊改”要求,遵循全案檢查,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與執法質量考評工作相結合,確保把案件評查過程轉化為促進質量提高的過程,轉化為加強執法管理制度建設的過程。三是將案件評查與制度管理創新相結合。以評查活動為契機,對執法質量考評制度進行完善提高,建立案件評查長效機制,對評查出來的問題進行梳理、通報,限期整改,評查結果與院目標管理掛鉤,嚴格實行獎懲制度。 我們將評查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各業務部門和辦案人員開展自查,第二階段由案件評查組對案件進行全面評查。整個評查工作堅持嚴格依法、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有錯必糾的原則,主要以案件卷宗及相關法律文書為依據,逐案逐卷審查。通過評查小組詳細閱卷、翻閱資料、查閱相關法律規定、評查組集體討論等程序,對案件的證據、事實、法律適用程序和法律文書等進行全面的審查評判。

四、以評促改,確保實效

為確保案件評查工作落到實處,突出其時效性,我院建立了三項制度:一是全面通報制度。將不規范案件質量評查情況納入檢察委員會討論事項范圍,目的是引導干警時刻落實規范、執行規范,促進規范執法。二是督查制度。使規范辦案成為干警執法辦案的共同追求。三是延伸制度。使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職業道德進一步得到樹立和鞏固。通過三項制度,我們將案件評查與檢察干警職業道德教育、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引導干警從具體的不規范細節中查找思想上存在的問題,促進規范辦案、文明辦案、廉潔辦案意識的養成,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五、案件評查中發現的問題 經評查,我們認為這16件案件的證據、事實、法律適用、程序、訴訟法律文書等方面均未發現執法過錯或瑕疵,經得起實體法、程序法相應要求及標準的考驗。但也暴露出不少問題,諸如卷皮和卷宗中《受理案件登記表》填寫不規范,卷宗不整潔,內有涂抹、修改且無注釋說明的問題,引法沒有具體到款、項,法律文書制作不嚴謹等。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范文第2篇

尊敬的各位領導:

下午好!首先我謹代表xxxxxxxx對各位領導的到來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誠摯的問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為了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按照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統一安排布署,結合xxxxxxx勞動保障監察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際,我xx集中時間于xxxxxxx日,根據勞動監察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進行了認真的自查自評。

一、基本情況

根據文件要求,我局針對xxxxxxxxx辦理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自查自評。共辦理勞動保障監察案件xx件,辦結xx件,結案率達xxx。其中工資支付類案件xx件;社會保險類案件xx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類案件xx件;其他類型案件xx件。工資支付類案件占總案件數的xx為勞動者追回拖欠工資等xxxxx元,維護了xxx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二、主要做法

在此次案件質量評查活動中,我xxxx嚴格按照xxx勞社函xxxx號文件《xxxxxxxx評查內容和標準》進行自查自評。在整個案件自查自評工作中,我們主要自查了基礎標準部分:舉報 - 1 -

投訴案件的主體是否合法,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程序是否合法;文書標準部分:是否有明確的被投訴單位,法律文書填寫是否標準,調查筆錄制作是否真實有效,取得證據是否與案件有關,適用法律條例是否準確,案件歸檔是否標準等。從案件受理到結案,依照評查內容和標準對所有案件進行逐案評查,我局嚴格遵照標準進行自評,在案件處理上能夠做到執法主體具備法定資格,依法行使職權,被監察主體認定準確,事實認定清楚,證據充分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填寫法律文書標準,調查筆錄制作規范,案卷歸檔標準,符合案卷評查標準。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一是注重主動監察,并結合專項檢查,自查等活動,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及時糾正、責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舉報投訴案件后及時派監察員深入用人單位了解情況,堅持以人為本,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正確適用法律規定,以協商調解為主,巧用辦法,使雙方當事人心平氣和的解決問題,使當事人心服口服,達到雙滿意,不落后遺癥,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使矛盾不發生或少發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盡量不激化矛盾,極大的穩定了本地的良好環境,推進了經濟的有序發展。四是特別在法律宣傳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單位進行教育活動,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善于學法,熟悉法律知識,正確運用法律,一旦發生糾紛,一經

調查了解,指出問題所在,對照法律條文,能夠便民高效的處理案件。在受理舉報投訴案件和信訪案件及人大、政協議案、上級交辦的案件中,受理及時,答復、回復及時,辦理及時,不拖不推,適用法律準確,工作效率高。五是在處理突發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辦,集體協商原則,及時、高效、便民、果斷的處理案件。辦結的xxxx件案件,自查自評全部達到xxxxxx以上等次。

三、存在問題

在這次的案件質量評查自查工作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相關證據、材料收集有待進一步完善,表現為勞動者在進行舉報、投訴時,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齊全,只能提供書面舉報、投訴材料,舉報、投訴人身份證明,很難提供勞動合同、工資欠條等相關證據材料,而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制作職工工資表、沒有給職工寫過工資拖欠欠條等,這就為認定拖欠勞動者工資數額造成了一定的困難,所以在相關證據、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強。并且因財力有限,辦案無成本,我們一直在交通和調查取證設備等硬件設施上,還存在一定困難,執法監察手段上難以奏效,影響著工作效率。

四、整改措施

針對這次案件質量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我xxx將認真梳理、分析,主動查找原因,對照評查標準,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切

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將不斷總結經驗,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提高工作效能。對涉及嚴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要在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質,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中去;進一步規范法律文書使用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辦案水平,公平、公正、公開、公信執法,做到及時受理,及時辦結;積極參加上級舉辦的勞動保障監察業務培訓,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能力。為xxxx的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以上匯報,如有不妥之處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xxxxxxxxxxxxxxxxxxxxx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范文第3篇

審判管理辦公室依據《案件評查辦法》,積極組織開展案件評查通報活動,對案件逐個進行分析、研究,仔細剖析了案件辦理過程中的法律適用、程序合法性等,對部分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爭議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并提出了相關的建議。

案件質量評查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優秀、不合格四個等級,評查結果每月通報一次,并督促整改。根據評查情況,適時組織開展優秀裁判文書評比,典型案例講評活動。

通過案件評查,糾正了辦案中的瑕疵,提高了辦案人員的案件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同時將案件評查的過程轉化為有效預防涉檢信訪新案發生的過程,推進了司法規范化建設。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范文第4篇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積極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評查機制亦日趨完善,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評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這些不同程度錯誤或瑕疵的存在,影響了對案件的正確定性,影響了對案件的公正處理,從而影響了案件的質量和其應達到的社會效果。筆者以此文淺析在案件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應采取的相應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更加完善這項制度,促進案件評查工作更上一層樓。

一、案件質量評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主要由資深法官、審監庭審判員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評查組,針對不同類型案件開展質量評查工作。評查組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采取常態評查與重點評查、專項評查與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案件流程管理、審執程序、實體處理、社會效果、法律文書質量、檔案裝訂等方面開展評查驗收工作。評查結束后,評查人員分別對每一個參評案件評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問題。評查組將發現的問題匯總并報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形成情況通報,再反饋給各審判業務部門及主辦法官。

二、案件質量評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對評查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對案件質量評查普遍存在兩個方面的誤解:一是將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簡單地定位為糾錯,認為評查就是糾錯,通過糾錯達到確保質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質量評查功能定位不準確。目前基層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為評查對象,即實行事后監督,雖然對有重大影響或領導過問的案件提前介入監督,但也是極個別案件,對事前和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質量評查不夠重視。案件質量管理應是預防勝于糾正。

2、案件評查制度欠缺依據,設置部門不統一,影響評查工作的開展。法院對所審結且已生效的案件進行事后評查,其目的是提高辦案質量,增強辦案人員的工作責任感。但現行法律框架內及法院組織內部設置上沒有設置案件評查內容和機構,法律上僅規定通過上訴程序或再審程序對案件質量進行監督,而通過案件質量評查方式確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錯則無法律上的依據。另外由于認識不同,各地基層法院雖然都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部門,但具體做法不一,有的認為它應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級機構,下設于審委會,這樣才能加強評查力度;有的認為應下設于某個部門如審監庭、研究室、監察室等作為二級機構,這樣更符合基層法院實際情況。

3、案件質量評查的規程和標準不統一,實踐中很難操作。根據基層人民法院自身的特點,雖然制訂了一系列的《評查細則和標準》,采取了自查自糾、全面評查、重點評查、交叉評查等各種形式對案件進行評查,并將評查結果予以通報,要求業務庭及承辦人針對存在的問題限期予以說明、檢討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質量評查中,法院沒有形成統一的質量評查標準,評查結果并不能全面反映辦案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案件質量水平,還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評查,產生不同的結果。

4、評查激勵和保證機制不健全,未能充分發揮評查應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標管理實行積分制,根據每個案件疑難繁簡程度和結案方式等進行評分。雖然對案件存在的差錯程度進行了量化、細化,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承辦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觀地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但是改為現行的百分制,缺乏獎懲機制。另外,評查人員不愿“評”與被評查人員不愿“受評”的心態仍然存在。案件評查工作本來是對事不對人,但由于評查法官與承辦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評查對象不理解,認為跟自己過不去、“挑刺”。而年底的考核以及競聘上崗等采取的是民主評議測評,評查法官因顧慮將來對自己評議時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難情緒,在評查過程中束手束腳,應付了事,不能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能動性,影響了評查工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5、評查人員不固定以及評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制約了評查工作的開展。多數基層法院已經成立了專門的案件質量評查組,但是,由于評查人員不固定,而且個別臨時抽調的評查人員評查工作經驗以及全面處理各類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無法及時發現。

6、缺乏必要的監督和檢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個別法院對存在問題的整改不重視,往往只是把評查結果通報各業務庭或主辦法官,并未對是否認真剖析問題、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時整改等進行監督,致使評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反復出現。

三、完善案件質量評查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要全面疏理匯總、分析總結,制定相應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各基層法院要牢固樹立爭辦“精品案”的意識,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質檢”。首先,評查人員要履行好職責,嚴格按照各項標準開展評查工作,杜絕不負責任與應付了事的工作態度。其次,作為被評查的案件主辦法官則要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克服不服氣、抵觸等思想情緒,自覺接受評查。

2、建立評查標準系統,制定明確、規范、細致的涵蓋案件質量評查各個環節的具體量化標準,使評查工作有章可循。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層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質量評查實效,除了執行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外,進一步明確評查范圍、規范評查程序,由評查到問責,環環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評查問責工作方法。在評查標準上,進一步向細化延伸——通過看、聽、議、評、報、講等多種形式,把握好評查的每一個細節,正確處理好以“查”促“評”的關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為一體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層層把關,讓評查貫穿案件質量運作的全過程。改變過分注重規范文書的做法,從實體到程序,從事實證據到法律適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對案件的立、審、執、查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評查。對先予執行、財產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等對案件質量有重大影響的執法活動實行重點監管和異體監管,進行全程跟蹤、專項審查。堅持常抓不懈,通過“普查、抽查、專項案件評查、集中案件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評查長效機制,定期分析通報全院各部門案件質量運行情況,全面提升案件質量水平。

4、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確保評查工作常規性開展。首先明確評查主體的地位,不能凌駕于審委會之上,評查工作必須向審委會負責和服務,這樣才能保證審委會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的職能得以實現。其次主張建立獨立的質量評查部門。從整合法院審判資源出發,由審監庭作為負責評查工作的日常機構,進一步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選派一些政治素質高、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資深法官參與案件質量評查并保持相對穩定,以確保審判監督管理更具有權威性。各基層法院審管辦要全面負責好案件質量評查、管理、協調工作,并指導評查組開展評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5、加強培訓,熟練掌握評查標準。不但評查人員要熟悉掌握評查標準,所有被評查案件主辦法官也應知曉。通過舉辦培訓班等方式,要求基層法院審判人員全面學習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同時將評查標準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各業務庭,引起全體審判人員高度重視,杜絕差錯發生。

6、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切實抓好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堅決改變以往將案件評查結果通報反饋后不注意監督檢查的工作態度,要進一步加大審判監督管理力度。一是業務庭或者辦案法官要在通報評查情況后限期撰寫關于剖析存在問題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評查組、審管辦(或審監庭)備案;二是審管辦組織審監庭、監察室等職能部門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若再次出現類似的瑕疵、質量問題時應依照《法律文書差錯責任追究規定》等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對屢有問題,工作明顯不負責任,且經多次幫助、指導、培訓仍不改正的人員,將其調離審判崗位。

7、建立和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將評查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盡快制定出《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嚴格按照制定的《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加大對案件評查結果的運用,通過嚴格案件質量獎懲制度,不斷完善審判管理各項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質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質量通報制度,使案件評查結果公開透明,強化評查的警示作用。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寫入部門和法官執法檔案,納入績效考核范圍,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過錯追究,真正發揮案件質量評查對審判質量的促進作用。提高評查人員待遇,考慮對評查法官由院黨組單獨考核評定,而不與其他法官共同評比、考核,從而消除評查法官在民主評議時的影響和顧慮。

四、評查結果的運用

首先,通過案件評查,進一步增強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責任心,改進了工作作風,干警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其次,促進了法院審判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進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業務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通過辦理高質量案件,提高當事人服判率,上訴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權威和公信力。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范文第5篇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按照上級法院的要求積極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評查機制亦日趨完善,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評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這些不同程度錯誤或瑕疵的存在,影響了對案件的正確定性,影響了對案件的公正處理,從而影響了案件的質量和其應達到的社會效果。筆者以此文淺析在案件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以及應采取的相應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更加完善這項制度,促進案件評查工作更上一層樓。

一、案件質量評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來,各地基層法院主要由資深法官、審監庭審判員和紀檢監察人員組成評查組,針對不同類型案件開展質量評查工作。評查組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采取常態評查與重點評查、專項評查與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案件流程管理、審執程序、實體處理、社會效果、法律文書質量、檔案裝訂等方面開展評查驗收工作。評查結束后,評查人員分別對每一個參評案件評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問題。評查組將發現的問題匯總并報院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形成情況通報,再反饋給各審判業務部門及主辦法官。

二、案件質量評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對評查工作重視不夠,認識不到位。對案件質量評查普遍存在兩個方面的誤解:一是將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簡單地定位為糾錯,認為評查就是糾錯,通過糾錯達到確保質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質量評查功能定位不準確。目前基層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為評查對象,即實行事后監督,雖然對有重大影響或領導過問的案件提前介入監督,但也是極個別案件,對事前和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質量評查不夠重視。案件質量管理應是預防勝于糾正。

2、案件評查制度欠缺依據,設置部門不統一,影響評查工作的開展。法院對所審結且已生效的案件進行事后評查,其目的是提高辦案質量,增強辦案人員的工作責任感。但現行法律框架內及法院組織內部設置上沒有設置案件評查內容和機構,法律上僅規定通過上訴程序或再審程序對案件質量進行監督,而通過案件質量評查方式確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錯則無法律上的依據。另外由于認識不同,各地基層法院雖然都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部門,但具體做法不一,有的認為它應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級機構,下設于審委會,這樣才能加強評查力度;有的認為應下設于某個部門如審監庭、研究室、監察室等作為二級機構,這樣更符合基層法院實際情況。

3、案件質量評查的規程和標準不統一,實踐中很難操作。根據基層人民法院自身的特點,雖然制訂了一系列的《評查細則和標準》,采取了自查自糾、全面評查、重點評查、交叉評查等各種形式對案件進行評查,并將評查結果予以通報,要求業務庭及承辦人針對存在的問題限期予以說明、檢討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質量評查中,法院沒有形成統一的質量評查標準,評查結果并不能全面反映辦案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案件質量水平,還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評查,產生不同的結果。

4、評查激勵和保證機制不健全,未能充分發揮評查應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標管理實行積分制,根據每個案件疑難繁簡程度和結案方式等進行評分。雖然對案件存在的差錯程度進行了量化、細化,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承辦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觀地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但是改為現行的百分制,缺乏獎懲機制。另外,評查人員不愿“評”與被評查人員不愿“受評”的心態仍然存在。案件評查工作本來是對事不對人,但由于評查法官與承辦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評查對象不理解,認為跟自己過不去、“挑刺”。而年底的考核以及競聘上崗等采取的是民主評議測評,評查法官因顧慮將來對自己評議時可能產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難情緒,在評查過程中束手束腳,應付了事,不能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和能動性,影響了評查工作發揮應有的作用。

5、評查人員不固定以及評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制約了評查工作的開展。多數基層法院已經成立了專門的案件質量評查組,但是,由于評查人員不固定,而且個別臨時抽調的評查人員評查工作經驗以及全面處理各類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質量存在的問題無法及時發現。

6、缺乏必要的監督和檢查,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個別法院對存在問題的整改不重視,往往只是把評查結果通報各業務庭或主辦法官,并未對是否認真剖析問題、是否自我查找原因以及是否及時整改等進行監督,致使評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反復出現。

三、完善案件質量評查的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要全面疏理匯總、分析總結,制定相應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1、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各基層法院要牢固樹立爭辦“精品案”的意識,確保所辦案件經得起“質檢”。首先,評查人員要履行好職責,嚴格按照各項標準開展評查工作,杜絕不負責任與應付了事的工作態度。其次,作為被評查的案件主辦法官則要提高認識,端正態度,克服不服氣、抵觸等思想情緒,自覺接受評查。

2、建立評查標準系統,制定明確、規范、細致的涵蓋案件質量評查各個環節的具體量化標準,使評查工作有章可循。進一步提高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水平,多角度、多層次、多方位提升案件質量評查實效,除了執行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外,進一步明確評查范圍、規范評查程序,由評查到問責,環環相扣,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評查問責工作方法。在評查標準上,進一步向細化延伸——通過看、聽、議、評、報、講等多種形式,把握好評查的每一個細節,正確處理好以“查”促“評”的關系。

3、建立集事前、事中、事后為一體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層層把關,讓評查貫穿案件質量運作的全過程。改變過分注重規范文書的做法,從實體到程序,從事實證據到法律適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對案件的立、審、執、查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評查。對先予執行、財產保全、刑事案件被告人變更強制措施等對案件質量有重大影響的執法活動實行重點監管和異體監管,進行全程跟蹤、專項審查。堅持常抓不懈,通過“普查、抽查、專項案件評查、集中案件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形成案件評查長效機制,定期分析通報全院各部門案件質量運行情況,全面提升案件質量水平。

4、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確保評查工作常規性開展。首先明確評查主體的地位,不能凌駕于審委會之上,評查工作必須向審委會負責和服務,這樣才能保證審委會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的職能得以實現。其次主張建立獨立的質量評查部門。從整合法院審判資源出發,由審監庭作為負責評查工作的日常機構,進一步調整和充實評查力量,選派一些政治素質高、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資深法官參與案件質量評查并保持相對穩定,以確保審判監督管理更具有權威性。各基層法院審管辦要全面負責好案件質量評查、管理、協調工作,并指導評查組開展評查工作以及履行案件質量監督管理職能。

5、加強培訓,熟練掌握評查標準。不但評查人員要熟悉掌握評查標準,所有被評查案件主辦法官也應知曉。通過舉辦培訓班等方式,要求基層法院審判人員全面學習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同時將評查標準以文件形式下發至各業務庭,引起全體審判人員高度重視,杜絕差錯發生。

6、加強審判監督管理,切實抓好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堅決改變以往將案件評查結果通報反饋后不注意監督檢查的工作態度,要進一步加大審判監督管理力度。一是業務庭或者辦案法官要在通報評查情況后限期撰寫關于剖析存在問題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的材料交案件評查組、審管辦(或審監庭)備案;二是審管辦組織審監庭、監察室等職能部門對落實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若再次出現類似的瑕疵、質量問題時應依照《法律文書差錯責任追究規定》等制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四是對屢有問題,工作明顯不負責任,且經多次幫助、指導、培訓仍不改正的人員,將其調離審判崗位。

7、建立和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將評查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盡快制定出《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嚴格按照制定的《審判績效考評辦法》加大對案件評查結果的運用,通過嚴格案件質量獎懲制度,不斷完善審判管理各項措施,用制度管理案件,抓管理促案件質量的提高。建立案件質量通報制度,使案件評查結果公開透明,強化評查的警示作用。將案件質量評查結果寫入部門和法官執法檔案,納入績效考核范圍,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過錯追究,真正發揮案件質量評查對審判質量的促進作用。提高評查人員待遇,考慮對評查法官由院黨組單獨考核評定,而不與其他法官共同評比、考核,從而消除評查法官在民主評議時的影響和顧慮。

四、評查結果的運用

首先,通過案件評查,進一步增強了法院干警的工作責任心,改進了工作作風,干警精神面貌煥然一新。其次,促進了法院審判質量管理制度的落實,進一步提高了法官的業務能力。再次,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通過辦理高質量案件,提高當事人服判率,上訴率降低,提高了法院的權威和公信力。

行政執法案件評查范文第6篇

婁煩縣人民法院案件評查活動工作方案

根據市中院要求,為積極落實省高院(2011)第156號明傳精神。我院黨組決定,就我院在審判過程中在“三大訴訟法”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開展一次案件評查活動。

一、指導思想

對案件質量的評查是加強監督、規范審判和執行工作,提高執法水平和司法能力,提升司法裁判公正度的有效手段。特別是對程序法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的評查,更是以程序公正保證和促進實體公正的有效手段。通過評查提升法官的司法水平和法院在社會上的公信力。

二、領導機構

為加強協調,督促檢查,我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案件

評查活動的領導組。

組長:王 晉 婁煩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成員:曹性生 婁煩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李彥君 婁煩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龍曉堂 婁煩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段惠芬 紀檢監察室副主任 雷俊平 政治處副主任 段月峰 辦公室副主任 韓晉東 審監庭庭長

此項活動由李彥君副院長總協調。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察室。

三、評查范圍

對我院2010年1月1日到2011年10月1日前審、執行全部案件進行評查?;顒訒r間:從本年度11月1日開始到本年度12月2日結束,完成全部案件評查任務。

四、方法步驟

為確保此項活動的有效開展,我院評查活動以各業務庭為小組各庭長為負責人進行自查;每一位分管副院長分管的業務庭為一組進行互查;評查活動領導組對評查活動進行不定期抽查。

五、具體要求

1、評查標準

根據省、市中院的質效考評標準的要求,對程序、實體證據、法律適用、文書質量等方面進行評查。評查內容共15項。

實體方面存在的問題: (1)使裁判結果不公正 (2)訴訟主題不適格

(3)法律關系與法律責任的認定不符合法律規定 (4)裁判結果與訴訟要求不相對應 (5)漏判和超出訴訟要求 程序方面存在的問題:

(1)是否以庭務會、院長辦公會討論結果直接裁判的 (2)沒有按照案件管轄的規定受理案件(不符合起訴條件而立案的(超權限立案)

(3)審理前沒有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的 (4)應該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5)超審限未經審批的

(6)執行措施不合法,執行手續不完備。 裁判文書方面存在的問題:

(1)敘述事實不清楚,說理不充分。 (2)不按規定權限核稿、簽發。

(3)送達回證沒有送達、填寫不完整。 (4)文書中出現錯別字、病句、漏句。

2、評查案件采取一案一表方式進行,并將評查結果以每一業務庭為單位匯總后報監察室。

3、各評查小組要做到件件有評定結果,并將評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以書面形式報送監察室。

4、評查領導組,在評查期間進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各被抽查小組要作出詳細評查報告。

5、12月2日評查活動結束后,各庭室進行總結,并將評查總結以書面形式報監察室、審監庭、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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