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煤礦安全例會主持詞范文

2023-09-25

煤礦安全例會主持詞范文第1篇

?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總體要求 ?露天礦山開采技術要求 ?地下礦山開采技術要求 ?尾礦庫安全知識

非煤礦山基本情況

?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非煤礦山4472家,按開采方式分,地下礦山266家,露天礦山3780家,其他礦山426家;按礦種分,金礦82家,鐵礦103家,石膏礦38家,粘土礦63家,建筑石料用灰巖1833家,花崗巖礦890家,磚瓦粘土礦924家,其他礦山539家;按規模分,大、中小、型礦山分別為105家、297家、4070家,大、中、小型礦山分別占非煤礦山總數的2.36%、6.65%和90.99%。全省尾礦庫及選廠253家,按庫容分,三等庫10座、四等庫37座、五等庫206座。

非煤礦山的主要特點

?一是數量較多,在全國排第5位;

?二是規模小,小型礦山占非煤礦山總數的90.99%;

?三是基礎較差,特別是小型礦山因安全投入不足、技術力量薄弱等因素,安全基礎比較薄弱;

?四是人員素質較低,非煤礦山從業人員中農民工占有一半以上的比例,農民工流動性大、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識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是濟南、煙臺、濰坊、萊蕪等地區礦山文地質條件復雜,泰安地區石膏礦山富含硫化氫氣體,開采難度較大;

?六是隨著國家經濟發展對能源需求的增加,企業加大了勘探開發的力度,使安全生產的風險進一步加大。

存在的主要問題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比較薄弱。全省占總數90.99%的小型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較差,安全裝備普及率低,本質安全化程度較低。企業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普遍不足,技術力量嚴重不足,員工整體素質較差,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現象還比較普遍??h鄉兩級安全監管部門工作經費不足、辦公條件較差,監管隊伍建設緩慢、滯后,監管能力尚不適應工作需要。

?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機制建設滯后。安全生產投入機制不健全,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尚未建立安全專項資金,不能確保對安全生產的投入,企業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隱患治理費用的使用存在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政府對項目審批的程序、企業的應急演練等事故防控機制不完善。安全生產問責、考核、獎懲等制度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

?非煤礦山安全法制建設工作不適應形勢要求。首先是立法工作滯后,《礦山安全法》自1992年頒布以來,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變化巨大,該法已嚴重不適應實際工作需要,非煤礦山安全技術標準缺失、修訂不及時、標準體系不完善。 ?不能充分發揮科技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各級政府對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科研投入少,一些亟待解決的重大基礎理論和關鍵性技術研究, 未能納入相關科技計劃。安全工程技術實驗與研發基地和重點安全檢測檢驗基地建設滯后,非煤礦山安全科技成果和推廣平臺沒有形成。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不夠,技術支撐機構和專家隊伍建設不能滿足支撐的需要,技術保障能力較差。

面臨的形勢與挑戰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立了安全發展理念,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逐步健全,為政府監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當前,全社會高度關注安全生產,形成了良好的輿論氛圍,促使企業重視安全生產管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有色金屬等采礦業集中度不斷提高,有利于安全生產管理經驗的積累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這些有利因素為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但是,非煤礦山領域安全生產也面臨著嚴峻形勢與挑戰。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人為本的思想已經深入人心,時代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總量是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

? “十二五”期間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時期,非煤礦產資源需求快速增長,同時受國際礦業壟斷企業對我國短缺的金屬礦產品進口價格控制的影響,我國將加大非煤礦產資源的開發與利用,非煤礦山產業增長勢頭強勁,加大了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壓力。

?當前非煤礦山因規模小、投入不足致使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差、安全管理薄弱、企業人員安全素質低、安全生產機制建設落后、法制和標準建設不能適應形勢要求等許多問題在短時期內尚不能得到根本轉變,將繼續制約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

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總體要求 ?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機構、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三同時”、“四新”;安全投入;設備、設施;應急預案及救援;作業時間;安全評價;其他。 安全管理制度

?國務院安委辦[2010]17號文件: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非煤礦山企業要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為核心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此基礎上,要健全完善安全目標管理、礦領導下井帶班、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培訓、生產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勞動管理、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職業危害預防、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獎懲、安全生產檔案管理等制度,以及各類安全技術規程。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 ?安全生產責任制,所有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 ?安全考評獎懲制度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制度: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危險物品、場所管理制度; ?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地下礦山出入井登記和檢查制度: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安全機構、人員

?設臵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獨立部門; ?滿足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 ?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要求: ?文化素質:不低于中等專業學歷;

?安全素質: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 ?身體素質:能適應現場工作。

?國務院安委辦[2010]17號文件規定:地下礦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于3人,露天礦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場不少于1人,每班必須確保有專(兼)職安全員在崗。

安全教育培訓

?礦山職工: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應上崗作業;每年至少接受20h的在職安全教育 ;

?礦長:依法培訓合格,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新職工:地下礦的不少于72h,考試合格后由老工人帶4個月,考核合格后才能獨立工作;露天礦的不少于40h,考試合格后才能獨立工作;

?“四新”人員:應對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 ?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3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

三同時和四新 ?“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

?安監部門實施“三同時”職責:省政府213號令和[2009]81號文件,主要包括安全設立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 “四新”: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應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投入

?財政部和國家總局財企[2006]478號 規定,第六條 礦山企業安全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石油,每噸原油17元;

(二)天然氣,每千立方米原氣5元;

(三)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4元,井下礦山每噸8元;

(四)核工業礦山,每噸22元;

(五)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立方米)1元,井下礦山每噸(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場,即年采剝總量50萬噸以下,且最大開采高度不超過50米,產品用于建筑、鋪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場,每噸0.5元。

設備設施

?安全標志:要害崗位、重要設備和設施及危險區域設臵相應的、符合GB14161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 。

?安全警示標志應明顯,便于為作業人員及社會公眾所識別。如果是燈光標志,需要其明亮顯眼;如果是文字圖形標志,則要求其明確易懂。GB14161-1993《礦山安全標志》對標志的中文名稱、對應的國家標準代碼、圖形符號、顏色等作出了相應規定。

重大危險源 ?壓力管道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壓力管道: ?(1)長輸管道

?① 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且設計壓力大于1.6 MPa的管道; ?② 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輸送距離大于等于200 km且管道公稱直徑≥300 mm的管道。

?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礦井: ?(1)瓦斯礦井;

?(2)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 ?(3)有自燃發火危險的礦井; ?(4)有沖擊地壓危險的礦井。 ?尾礦庫

?全庫容≥100萬m3或者壩高≥30 m的尾礦庫。

應急預案及救援

?應急預案: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應急預案,并根據實際情況對預案及時進行修改。

?應急預案的內容包括:危險源的基本情況;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構成及職責;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制度;應急程序;應急救援方案;應急救援工作圖表;應急救援裝備七個方面。

?預案演練:礦山企業應使每個職工熟悉應急預案,并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山救災演習;

?應急救援: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生產規模較小不必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的,應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并與鄰近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簽訂救援協議。 ?救護隊實行資質、分級管理。

作業時間

?連續24h內,任何作業人員均不應在井下滯留或被強制滯留8h以上(包括上、下井時間),除非:

?因事故或突發事件導致滯留時間延長;

?作業人員為負責人、水泵工、信號工或緊急維修人員。

?一方面,作業時間太長,往往會導致作業人員疲勞作業,易引發人身傷亡事故;另一方面,由于井下作業環境陰暗、潮濕,存在炮煙、粉塵、噪聲等有毒有害因素,即使通風系統完好,也難以保證空氣質量百分之百符合要求,不適合作業人員長時間在井下停留。

安全評價

?安全評價:預評價、現狀評價、驗收評價。 ?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 新、改、擴建工程;

?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后; ? 出現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情況后;

? 停產6 個月以上恢復生產的地下礦山。

其他

上一篇:關工委職責及任務范文下一篇:青年如何建功新時代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