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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范文

2023-10-01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范文第1篇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對不合格品進行有效控制,防止其非預期使用或交付,確保最終產品達到規定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資、施工過程、施工工序和最終產品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職責 3.1工程部

⑴負責檢查工程項目部不合格品控制情況; ⑵組織嚴重不合格品處置工作。 3.2材料管理中心

負責構成工程主體的不合格物資的處置。 3.3工程項目部

⑴負責不合格品的標識、隔離。 ⑵負責不合格物資的判定和處置工作。 ⑶負責不合格品的判定和處置工作。

4、術語和定義

引用公司《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5、工作程序 5.1不合格品的分類 不合格品分為:不合格采購產品、中間產品、工序、最終產品,工程交付后或開始使用,在保修期內發現的不合格部位。 5.1.1不合格采購產品

⑴材料品種、規格、尺寸、公差、質量證明文件等項不符合標準或采購合同規定。 ⑵受潮、受損、變質及過期的產品。 ⑶采購產品的技術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 5.1.2不合格中間產品、工序

⑴輕微不合格品:指施工過程中不合格工序,經作業班組及時 修整后,通過驗收達到質量評定標準要求的產品。

⑵一般不合格品:指工程質量未達到質量評定合格標準,但不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經過修整返工處置后,可達到質量評定合格標準要求,不影響使用功能的產品。

⑶嚴重不合格品:涉及主體結構安全、造成永久性缺陷、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品。 5.1.3不合格最終產品:不符合驗收標準,經甲方監理及監督部門驗定為不合格的單位工程。 5.1.4工程交付后或開始使用或發現的不合格部位。 5.2不合格品的標識、隔離

5.2.1不合格物資標識、隔離、記錄

工程項目部/分公司材料人員對已進廠的物資,發現不合格時,應用紅色“不合格”標牌進行標識,必須與合格品隔離碼放。 5.2.2不合格品的標識

⑴工程項目部/分公司質檢人員對發生的輕微不合格品的標識,填寫《工序質量評定記錄》。 ⑵在質量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合格品時,應在不合格品周圍做出明顯的標志,如:在其兩側標上樁號等,通知工程項目部/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和工號負責人。并填寫《不合格評審處置記錄》中不合格事實一欄。 5.3不合格品的評審

5.3.1輕微不合格品:由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相關人員進行糾正,質檢員進行復查,填寫《工序質量評定記錄》。

5.3.2一般不合格品:由工程項目部/分公司自行評審,確定處置方案,制定糾正措施,并填寫《不合格評審處置記錄》,報公司工程部,工程部進行核實。

5.3.3嚴重不合格品:由工程項目部/分公司技術負責人制定處置方案,填寫《不合格評審處置記錄》,報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進行評審,處置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工程項目部/分公司實施。 5.4不合格品的處置和驗證 5.4.1不合格品的處置方式 ⑴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的要求。

⑵經有關授權人批準,合同規定時經顧客批準,讓步使用、放行或接受不合格品。 ⑶改變使用方式和用途(如降級使用或報廢) 5.4.2不合格物資的處置

⑴進入現場的物資,經驗證或復檢不合格時,現場材料管理人員應立即對不合格物資進行標識、隔離碼放,以防誤用。

⑵材料管理中心采購的構成工程主體的物資出現不合格時,現場材料員應立即通知材料管理中心采購員,材料管理中心針對不合格物資進行處置。 ⑶工程項目部/分公司自行采購的物資出現不合格時,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的采購員負責和供方聯系,采取退貨或更換。

5.4.3輕微不合格或一般不合格品,均應返工,使其滿足規定的要求。 5.4.4讓步接受

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但能滿足預期的使用功能,工程項目部與顧客、監理、設計單位、質量監督部門協商,在共同認可的情況下,可按讓步接受處理。 5.4.5經過返工的產品,必須重新進行檢驗和試驗。

5.4.6工程交付后,在保修期內,工程質量發現不合格時,工程部及時與顧客協商解決并進行組織維修,保證滿足顧客的要求。

5.4.7對不合格品處置中形成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序》有關規定予以保持。

6、相關文件

6.1《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6.2《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6.3《北京市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標準》

7、質量記錄

7.1不合格品評審處置記錄;

(十七)-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針對生產過程和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體系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事故、事件、不符合,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防止不合格、不符合的再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運行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不符合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8.5.2條款;GB/T24001-1996 4.5.2條款;GB/T28001-2001 4.5.2條款;

3、職責 3.1工程部

檢查工程質量、施工環境的不合格、不符合,并跟蹤驗證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3.2發展部

檢查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體系不合格項,并跟蹤驗證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3.3材料管理中心

檢查物資采購、運輸、貯存工作及供方的服務質量和環境因素的不合格項,并跟蹤驗證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3.4安保部

檢查公司安全工作中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跟蹤驗證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3.4行政部

檢查公司辦公區、施工現場生活區環境不符合,檢查防疫/職業 健康 管理工作的不符合,跟蹤驗證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 3.5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相關部室

針對本單位/部門出現的不合格、不符合制定糾正措施并實施。 3.6管理者代表

負責監督協調各單位/部門糾正措施的實施。

4、術語和定義

引用公司《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5、工作程序 5.1識別不合格

5.1.1對于存在的不合格、不符合應采取糾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再發生,糾正措施應與所遇到的問題的影響程度相適應。 5.1.2采取糾正措施的時機

⑴產品實現過程中出現質量不合格品并重復發生;

⑵走訪或與甲方、工程監理座談,結果對工程質量不滿意,并有具體事例比較嚴重時; ⑶收到工程監理反饋的質量不合格的記錄; ⑷顧客的投訴或顧客對同類問題連續提出抱怨;

⑸出現重大環境污染或環境事故;相關方對環境表現投訴時; ⑹出現安全、職業健康事故、事件、不符合時; ⑺供方的產品或服務出現嚴重不合格;

⑻內審和外審發現的不符合項;管理評審中發現的不符合項;

⑼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運行管理工作中,出現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時; ⑽其它。

5.1.3公司相關部門、工程項目部/分公司應對以上不合格項進 行監控。 5.1.4當出現5.1.2中⑴、⑵、⑶、⑷、⑸、⑺、⑼項時,公司工程部填寫《糾正措施實施記錄表》中“不合格事實”一欄,確認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填寫“原因分析欄”,同時制定糾正措施,經工程部審批后實施,工程部負責跟蹤驗證。

5.1.5當出現5.1.2中第⑸、⑼項時,公司控制重要環境因素的部門填寫《糾正措施實施記錄表》中“不合格事實”一欄,確認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填寫“原因分析欄”,同時制定糾正措施,經公司控制重要環境因素的部門審批后實施,并負責跟蹤驗證。

5.1.6當出現5.1.2中第⑺、⑼項時,材料管理中心填寫《糾正措施實施記錄表》中“不合格事實”一欄,同時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并實施。

5.1.7當出現5.1.2中第⑹、⑼項時,公司安保部、行政部填寫《糾正措施實施記錄表》中“不合格事實”一欄,確認責任單位。由責任單位填寫“原因分析欄”,同時制定糾正措施,經安保部、行政部審批后實施,安保部、行政部負責跟蹤驗證。

5.1.8當出現5.1.2中第⑻項時,由審核組填寫不符合報告,執行《內部審核程序》。 5.1.9工程項目部/分公司在生產過程、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過程中,檢查發現有5.1.2中各項情況時,應填寫《糾正措施實施記錄表》,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并實施,應對實施結果進行驗證。同時,報公司相關主管部門備案。 5.2原因分析

5.2.1不合格品(項)、事故、事件的責任部門針對不合格事 實,組織人員對產生不合格品(項)、事故、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

⑴未執行公司《管理手冊》《程序文件》、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標準; ⑵現有的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規定的不恰當或無規定; 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不全面或不正確; ⑷工序控制不當; ⑸施工、環境、安全設備不能滿足要求; ⑹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能力; ⑺缺少人員培訓; ⑻生產作業環境不良;

⑼質量、環境、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⑽責任分工不明確; ⑾責任心不強; ⑿其他原因。

5.2.2不合格原因的分析要具體到可采取相應的糾正措施的程度,填入《糾正措施實施記錄表》中“不合格原因分析”一欄。

5.3研究為防止不合格再發生應采取的措施,確定并實施。

經過不合格原因分析和評價后,責任部門盡快根據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糾正措施的內容應包括:實施部門(人員)、工作內容、完成日期、單位/部門負責人簽字。

工程項目部/分公司制定的糾正措施,由工程項目部/分公司主管質量、環境、安全工作的經理審批,針對內審外審中產生的不符合制定的糾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審批。 5.4糾正措施的驗證

糾正措施實施后必須跟蹤驗證,落實糾正措施是否真正執行,

并記錄糾正措施實施后所達到的效果,責任部門應提供達到效果的證據。對于執行糾正措施效果不明確的,驗證部門應要求責任部門進一步的分析和改進。

5.5由糾正措施實施引起的體系文件的任何更改,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5.6重要糾正措施的實施效果,應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6、相關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7、記錄

7.1糾正措施實施記錄

(十八)-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消除潛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施工過程及質量、環境、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預防措施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8.5.3條款;GB/T24001—1996 4.5.2條款;GB/T28001—2001 4.5.2條款。

3、職責 3.1工程部

負責工程質量、施工環境因素預防措施的審核并監督實施。 3.2發展部

負責公司管理體系預防措施實施的跟蹤驗證。 3.4安保部

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預防措施的審批并跟蹤驗證。 3.5行政部

負責公司辦公區、施工現場生活區環境預防措施和職業健康預防措施的審批并跟蹤驗證。 3.6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相關部室

針對本單位/部門出現的潛在的不合格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并實施。

4、術語和定義

引用公司《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5、工作程序

5.1識別潛在的不合格

5.1.1公司應識別潛在的不合格,采取預防措施,以消除潛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的發生。所采取的預防措施應與潛在問題的影響程度相適應。 5.1.2潛在不合格、不符合的信息來源: ⑴質量、環境、安全管理監督部門; ⑵社會相關部門;

⑶顧客的需求、期望、意見和滿意度; ⑷審核報告、管理評審的輸出; ⑸數據分析的輸出; ⑹過程和產品測量的結果;

⑺關于產品質量、環境、安全管理的建議;

工程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各相關部室應及時了解體系運行過程的有效性,了解過程、產品質量、環境、安全等趨勢及顧客和相關方的要求和期望,在日常對體系運行的檢查和監督過程中,及時收集以上各方面反饋的信息。 5.1.3確定潛在不合格、不符合原因

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相關部室,應對發現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潛在不合格、不符合進行原因分析。 5.1.4工程項目部/分公司每季度召開一次技術、質量、環境、安全工作會,分析施工中的質量變化情況,安全工作情況及施工對環境因素的影響,發現潛在不合格并分析原因。 5.2預防措施的制定和評審

5.2.1預防措施的制定,以利于體系的持續改進和提高顧客和相關方滿意度為目的。

5.2.2工程項目部/分公司/公司相關部室針對潛在不合格、不符合的原因,在權衡風險、利益和成本的基礎上,制定適當的預防措施。

5.2.3有關工程質量、施工現場環境因素控制的預防措施,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5.2.4有關安全的預防措施,報公司安保部審批后實施。

5.2.5有關辦公區域、現場生活環境控制、職業健康的預防措施,報公司行政部審批后實施。 5.2.6與體系運行有關的預防措施,報公司發展部,管理者代表審批后實施。

5.2.7當潛在的不合格原因是由于管理體系的有關文件不完善所致時,應對修改相關文件的必要性進行評審,執行《文件控制程序》。 5.3預防措施的實施

5.3.1負責審核、審批預防措施的公司相關部門,應在“預防措施實施記錄表”上簽名確認。 5.3.2制定預防措施的單位/部門具體實施,負責審核、審批預防措施的公司相關部門監督實施,記錄實施效果。

5.3.3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相關部室,應記錄本部門/單位各次措施發出的時間、責任部門、完成時間及驗證效果。逾期未能完成者,報告管理者代表,組織責任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再次限期完成。

5.3.4管理者代表在預防措施實施的過程中,負責配備必要的資源并監督實施過程。 5.4重要的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應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

6、相關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文件控制程序》

7、記錄

7.1預防措施實施記錄表

(十九)-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1、目的

最大限度的識別公司在活動、產品、服務中能夠控制或可望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評價并及時更新重要環境因素,實現對環境的污染預防和有效控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活動、產品、全過程中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和更新。 本程序包括GB/T24001—1996 4.3.1條款。

3、職責 3.1發展部

負責組織編制本程序 3.2工程部

⑴組織公司各部門/單位對環境因素進行初步識別; ⑵組織對環境因素進行綜合評價,確定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3.3工程項目部/分公司/相關部室 負責本部門環境因素的初步識別與評價。 3.4管理者代表 審批重要環境因素。

4、術語和定義

引用公司《管理手冊》中的有關術語和定義。

5、工作程序 5.1環境因素的識別

5.1.1對公司的生產、活動和服務過程中已經或可能對環境造

成影響的因素進行充分的識別確認,在進行環境因素識別時,應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以及過去、現在和未來三種時態。 三種狀態:

a.正常狀態:指正?;顒拥?。

b.異常狀態:指關閉、啟動、檢修或可合理預見的,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c.緊急狀態:不可預見何時發生對環境造成較大影的。 三種時態:

a.過去:以往遺留的環境問題。

b.現在:現場的、現有的污染及環境問題。

c.將來:原材料的來源與生產過程,考慮到產品實現以后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以及將來潛在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還有計劃中的活動可能帶來的環境問題。

5.1.2環境因素的識別以污染預防的思想為指導,通過分析施工過程對公司涉及到的全部環境因素進行分析,找出有關大氣、水體的排放、土地污染、噪音污染、廢棄物、原材料和自然資源的使用、對社區環境的影響等環境因素及其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5.2環境因素的識別方法

5.2.1每年一季度或工程開工前,工程部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參加,進行環境因素識別工作。 5.2.2工程部將《環境因素調查表》發至相關部門/單位,各單位/部門根據本部門工作范圍、生產過程、活動和生產現場的具體情況,填寫《環境因素調查表》。 5.2.3進行環境因素調查時,應注意到物資供方、工程分包 方、勞務供方等相關方。

5.2.4工程部根據公司活動、產品、服務的具體變化和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變化修改補充公司環境因素調查表。

5.2.5工程部組織對匯總的環境因素進行綜合評價,判定重要環境因素。 5.3重要環境因素的評價

5.3.1對有關大氣、水體、土地污染、噪音、固體廢棄物等環境因素采用以下評價方法: A、影響范圍:

⑴全球范圍5分;⑵周圍社區4分;⑶場界內3分; ⑷員工10人內2分;⑸操作者本人1分。 B、影響程度:

⑴環境影響嚴重5分;⑵環境影響較重3分;⑶環境影響一般1分。 C、發生頻次:

⑴經常發生5分;⑵不經常發生3分;⑶偶爾發生1分。 D、持續時間:

⑴持續不間斷5分;⑵有明顯的間歇3分;⑶影響時間短1分。 E、相關方抱怨:

⑴抱怨很多5分;⑵抱怨較多3分;⑶很少有抱怨1分。 F、可改進程度

⑴加強管理見效5分;⑵改進工藝見效3分;⑶較難節約1分。 5.3.2對資源能源類環境因素采用以下評價方法: A、消耗利用頻率

⑴每天發生5分;⑵每周發生4分;⑶每月發生3分;⑷每季發生2分;⑸半年以上發生1分。 B、消耗規模

⑴很多5分;⑵較多4分;⑶一般3分;⑷較少2分; C、管控狀況

⑴無管理措施,浪費嚴重5分;⑵有效管理,符合自定指標3分;⑶較難改進1分。 5.4確定重要環境因素

5.4.1采用5.3.1評分法,當A、B、C、D、E、F任何一項為5分或總分∑=A+B+C+D+E+F≥15分時,確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5.4.2采用資源能源類環境因素評價方法,當A、B、C總分∑=A+B+C≥10分時,確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5.4.3公司的環境因素若出現影響全球范圍、社區強烈關注、客戶的合理抱怨、對公司整體形象有影響、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

和行業規定等任一方面時,都要將其確定為重要環境因素。

5.4.4工程部根據評價結果,填寫公司“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報管理者代表批準,發至有關部門。

5.5環境因素的更新

5.5.1一般情況下,每年初由工程部組織,對環境因素重新識別和評價。 5.5.2當發生下述情況時,應及時對環境因素進行評價和更新: ⑴與公司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發生變化時; ⑵公司活動、產品、服務發生較大變化時; ⑶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時; ⑷發生重大環境事故后; ⑸環境因素識別有遺漏時; ⑹管理評審要求時; ⑺發生其他變化時。

5.5.3環境因素的重新識別與評價按上述相關步驟進行。

6、相關文件

6.1《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7、記錄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范文第2篇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確保廣大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員。

3、 職責

3.1、 經理是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

3.2、 生產供應部負責落實和執行本管理規定,有關部門予以配合:

a) 設備、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b) 協助綜合辦進行安全操作證的培訓和考核。

c) 協助綜合辦制定或修訂本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

d) 負責勞動用品的采購,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并按國家和公司勞

動保護用品的有關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e) 指導和教育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

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保護

用品。

f) 消防器材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配置,并處于良好位置。

3.3綜合辦負責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查,對違規行為向其所屬部門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a)按照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規程,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執行。

b)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并就其不合格要進行處罰,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跟蹤驗證。

c)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或重大安全隱患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向主管報告。

d)做好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

4、 工作程序

4.1、培訓

4.1.1新進公司員工在培訓規程中,應包括安全操作規程。

4.1.2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國家統一頒

布的操作證上崗。

4.2安全生產

4.2.1生產設備要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

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調試。

4.2.2各種設備和儀器運行,操作者應遵守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

荷運行,遇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并向負責人報告,公司嚴格按煤安標準要求組織生產。

4.2.3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

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2.4生產場所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

4.2.5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

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4.2.6對放置易燃、易爆及化學物質的危險區域,應該有“嚴禁煙火”隔

離標志,并配備消防設施。

4.2.7生產場所必須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消防器材,保持適宜的溫、

濕度和職業衛生安全。

4.2.8各級領導及員工應在防火、防盜、防水、易燃、電擊等意外傷害幾

個方面加強注意。

4.2.9各部門設安全員,辦公室應在日常工作中,經常巡查各部門,注意

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監督各部門安全生產執行情況。

4.2.10對倉庫、資料室等部門要配備消防器材。

4.2.11易燃物品按規定單獨存放。

4.2.12倉庫保管員要按倉庫管理制度及貯存物品說明書要求存放物品。

4.2.13辦公室保衛人員負責整個公司安全。

4.2.14全體職工均有責任注意個人工作區域內的不安全因素,下班要關好

水、電、煤氣開關及關閉門窗,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

4.2.15駕駛員不得酒后駕車,行車遵守交通法規,按規定定期檢查。

4.2.16一旦發現安全事故,辦公室要及時處理,并組織調查,做到不找出

原因、不落實責任、整改措施不落實絕不放過。

4.2.17公司將對安全隱患消除者和事故責任人進行合理獎懲。

4.3勞動保護

4.3.1員工上崗應穿戴工作制服,佩帶工作證,不允許赤膊、赤腳、酗酒;

4.3.2非生產員工或非當班生產員工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腳、酗酒進入

生產現場;

4.3.3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努力改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定期

給職工發放勞保護品,并保證職工合理作息時間。

4.3.4對設備調試、檢驗人員,公司應配備防靜電、絕緣等有效器材。

4.3.5對打高壓人員,公司對操作人員配備絕緣手套和絕緣鞋。

4.3.6對灌封操作人員,公司配備口罩、手套等防護工具。

4.3.7對工作所需加班的人員,可安排調休和適當補助。

4.3.8對孕期女工按國家規定給予照顧。

4.4重大安全事故處理

4.4.1對從事有可能發生職業病的工作崗位員工,綜合辦每年安排一次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

治病決定;

4.4.2禁止年齡不滿18周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工作,禁止兒童進入生產廠區;

4.4.3由于與本公司有關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事故;

4.4.4發生安全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為: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

4.4.5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輕傷,總損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大事故:重傷,總損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重大事故:重傷或致殘,總損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特大事故:人員死亡或損失金額達10000元以上;

4.4.6發生事故的部門或個人必須接受事故的處理

a)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必要時,應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繪制事故現場圖;

b)立即向經理報告;

c)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發生事故的部門主管和當事人必須密切配合開展事故調查;

d)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e)以通報或其它形式教育職工;

4.4.7各級單位主管或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職責,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事故

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a)不執行有關規定、條例、操作規程或自行其事的;

b)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和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人身和設備、財產的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d)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e)延誤裝、修安全設施或不裝、修安全設施的;

f)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g)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h)不服從指揮勸告;進行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范文第3篇

1.1總則

為了適應工業及民用自動控制系列產品質量管理的新形勢,滿足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編制了該質量手冊。

本質量手冊闡明了工廠的質量方針和目標,描述了工廠質量管理體系,適用于進行內部質量管理,向顧客和第三方提供證實,是確保工廠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法規性文件。

1.2發放

a)質量手冊發放至各位領導、生產單位、職能部門和從事質量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 b)按照合同法規制定的向外部提供的質量手冊,加蓋印章進行識別,注明分發號進行登記。

1.3更改

a)質量手冊需要更改時,質量管理人員填寫更改單,報廠長批準后,再進行相關內容的更改。

b)更改可以采用局部劃改換字、換頁和換版等方式。局部劃改時在更改處做更改標記,并做更改記錄;更改文字較多時,可以采用換頁方式,并做更改記錄;發生重大變化換版時,要在手冊封面注明版次。

2.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2.1質量方針

一次成功,追求卓越品質

持續改進,超越顧客期望

以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為基礎,堅持“一次成功,追求卓越品質;持續改進,超越顧客期望”的指導思想,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滿足要求。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實施,滿足顧客需求,超越顧客期望,達到公司的整體業績和社會效益不斷提高的目的。

2.2質量目標

產品合格率100%,顧客滿意度100%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范文第4篇

第一條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區建設局關于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

第三條按照黨政分工的原則,本單位各類文件(黨支部和行政)統一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條公文的簽收

1.單位所有文件(除領導訂啟的外)均由收發員(文書)登記簽收、拆封(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的機要文件除外)。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文書)需注意檢查封口,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

2.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并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第五條公文的編號保管

1.收發員(文書)拆封和簽收后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閱單",作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發員(文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復印或借用。

第六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簽后,由收發員(文書)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或急作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后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2.一般禮儀性質的函、電、單據等,可由辦公室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各單位聯系后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文件運轉,收發員(文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系到兩個以上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后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收發員(文書),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后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系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4.文件閱完后,應交收發員(文書),切忌橫傳。

5.辦公室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并征得辦公室同意后,予以復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周轉。

6.按照閱文范圍,離、退休干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或由辦公室通知到單位閱文。

(三)發文的管理

第八條發文的規定

1.單位上報下發正式文件的權力分別集中黨支部和行政辦公室,各群眾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發送正式文件。

2.各群眾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匯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發文申請,并將文件底稿分別交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審核。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同意發文,方可按黨、政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政×字發文。群眾團體文件由黨支部批轉。

3.對單位影響較大,涉及多個以上領導分管范圍的文件,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后批準簽發。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領導批準簽發。

第九條發文的范圍:

1.凡是以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范圍。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下發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單位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文件;

(3)公布單位體制機構變動或干部任免事項;

(4)公布單位重大生產、技術、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發布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3.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于:

(1)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系有關重大生產、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管理、黨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產、技術、管理、黨群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各科室書面或口頭自行通知執行,一般不用發文。

5.各科室如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四)發文程序與要求

第十條發文程序規定:

1.各科室需要發文,應事先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范文第5篇

(1) 組長(1人):羅敏

(2) 副組長(2人):何雨群、廖紅 (3) 成員:周智玲、王芳、易麗芳、劉海燕

2、 工作職責:

(1) 在醫院質量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及護理部主任領導下,負責全院護理質量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 以加強護理質量建設為目標,建立健全護理質量管理體系,完善質量管理制度,研究質量管理措施,并參與論證護理部年度工作計劃。

(3) 依據國家衛生部“護理管理與護理質量持續改進”的標準和要求,制定、完善護理工作制度、崗位職責和工作標準,以及護理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

(4) 按國家衛生部和各省市醫院管理評價標準要求,制定并落實護理質量考核標準、考核辦法和持續改進方案。

(5) 每月按護理質量考核標準,對全院護理質量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評價,并將檢查結果、護理質量分析及改進意見,匯編成《護理質量通訊》上報醫院質量管理委員會及護理部。 (6) 負責檢查各級各類護士的資質,制定各護理單元人力配置的原則與標準,以及制定在緊急狀態下對護理人力資源調配的方案,以確保滿足實施等級護理的質量于患者安全的需要。 (7) 負責制定各重點護理環節的應急預案與處理程序,定期分析與鑒定護理差錯、事故,提出防范措施,減少或消除護理差錯事故的發生。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范文第6篇

1. TZ—JL—001 文件/發放回收記錄表 2. TZ—JL—002 文件更改記錄表 3. TZ—JL—003 受控文件清單 4. TZ—JL—004 外來文件登記審批表 5. TZ—JL—005 供方調查記錄 6. TZ—JL—006 供方評定記錄表 7. TZ—JL—007 合格供方名錄 8. TZ—JL—008 物品驗收單 9. TZ—JL—009 物品領用單 10. TZ—JL—010 物品報廢申請表 11. TZ—JL—011 委托檢測合同書 12. TZ—JL—012 合同登記匯總表 13. TZ—JL—013 合同評審表 14. TZ—JL—014 申訴/投訴處理記錄 15. TZ—JL—015 申訴/投訴登記表 16. TZ—JL—016 改進措施及實施情況表 17. TZ—JL—017 糾正和預防措施驗證記錄 18. TZ—JL—018 預防措施報告 19. TZ—JL—019 文件借閱登記表 20. TZ—JL—020 文件銷毀記錄 21. TZ—JL—021 內部審核檢查表 22. TZ—JL—022 內部審核年度計劃 23. TZ—JL—023 不符合(有缺陷)項報告 24. TZ—JL—024 管理體系內審報告

25. TZ—JL—025 不符合(有缺陷)項整改及驗證報告 26. TZ—JL—026 會議簽到表表 27. TZ—JL—027 會議記錄表

28. TZ—JL—028 管理評審實施計劃 29. TZ—JL—029 管理評審報告 30. TZ—JL—030 年度培訓計劃表 31. TZ—JL—031 崗位考核記錄 32. TZ—JL—032 培訓/驗證記錄表

33. TZ—JL—033 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資格證(另附) 34. TZ—JL—034 人員培訓情況登記表 35. TZ—JL—035 任命書

36. TZ—JL—036 實驗室環境檢測記錄 37. TZ—JL—037 設施與環境檢查及處理記錄 38. TZ—JL—038 檢查樣品流轉單 39. TZ—JL—039 樣品狀態標示 40. TZ—JL—040 樣品登記表

41. TZ—JL—041 檢測原始記錄(另附) 42. TZ—JL—042 非標方法、檢測細則確認表 43. TZ—JL—043 原認可/認證項目能力變更確認表 44. TZ—JL—044 新開展的檢測標準確認表 45. TZ—JL—045 測量不確定度評定報告 46. TZ—JL—046 購置設備審批表 47. TZ—JL—047 設備驗收記錄單

48. TZ—JL—048 設備使用/報廢/恢復使用審批表 49. TZ—JL—049 設備使用登記表

50. TZ—JL—050 設備維護計劃及實施情況記錄表 51. TZ—JL—051 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表 52. TZ—JL—052 儀器設備檢定與校準記錄 53. TZ—JL—053 抽樣記錄 54. TZ—JL—054 質量控制計劃 55. TZ—JL—055 質量控制實施記錄表 56. TZ—JL—056 監控技術方法有效性評審表

57.TZ—JL—057 檢測報告(另附) 58.TZ—JL—058 更改檢測報告審批表 59.TZ—JL—059 檢測事故與差錯登記表 60.TZ—JL—060 來客登記表 61.TZ—JL—061 授權簽字人一覽表 62.TZ—JL—062 63.TZ—JL—063 64.TZ—JL—064 65.TZ—JL—065 66.TZ—JL—066 67.TZ—JL—067 68.TZ—JL—068 69.TZ—JL—069 70.TZ—JL—070 71.TZ—JL—071 72.TZ—JL—072 73.TZ—JL—073 74.TZ—JL—074 75.TZ—JL—075 76.TZ—JL—076 77.TZ—JL—077 78.TZ—JL—078 79.TZ—JL—079 80.TZ—JL—080 81.TZ—JL—081 82.TZ—JL—082 83.TZ—JL—083

授權書 培訓記錄表

實驗室人員上崗審批表 特殊類型檢驗人員授權書 培訓申請表 年度培訓計劃表 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 檢測報告增補登記表 允許偏離審批表

允許偏離委托檢驗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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