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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事故案例教育范文

2024-01-20

開展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1篇

(教案)

代長春

一、教學目的

通過對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類事故的預防措施,進一步探討抓好煤礦安全生產各環節的方法,提高現場隱患的辨識能力,確保煤礦的生產安全。

煤礦常見事故的預防,提高事故預警能力。

二、教學重點

煤礦常見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預防措施。 事故匯報程序

三、教學難點

本次授課對象為新入礦從業人員,對現場工藝、礦井部分名稱等了解不太清楚,講解存在部分難度。

學員工種不同、工作性質不同,難以把每個工種出現的事故從不同內容、不同角度進行重點講解(時間受限)。

四、教學方法

結合我礦及附近礦井發生的各類事故進行剖析,利用VCD、幻燈片進行影像講解。

五、教學用具

板書、幻燈片、VCD教學光盤。

六、課時分配

第一課時 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識。 第二課時 頂板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三課時 瓦斯(煤塵)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四課時 機電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五課時 運輸事故類案例分析

2 第六課時 放炮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七課時 水害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八課時 火災事故類案例分析 第九課時 其它事故類案例分析

七、教學內容

第一部分 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識

1、根據我國有關事故調查的法規,我國事故調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報;===>(2)事故調查組的成立;===>(3)事故現場處理;

===>(4)事故有關物證收集;===>(5)事故事實材料收集; ===>(6)事故人證材料收集記錄;===>(7)事故現場攝影及拍照; ===>(8)事故圖表的繪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調查報告編寫;===>(11)事故調查結案歸檔;

2、《安全生產法》第73條的規定事故調查處理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就是執法辦案。它不僅要揭示事故發生的內在原因,找出事故發生的機理,研究事故發生的規律,制定預防重復發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的認定,依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而且據此為政府加強安全生產、防范重、特大事故、實施宏觀調控政策和對策提供科學的依據,這一切都源于事故調查的結論。差之毫厘,謬之千里。

3 事故的結論正確與否,對后續工作的影響非常重大。因此,事故調查處理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肅認真地對待,不得有絲毫的疏漏。

(2)“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這四條原則互相聯系,相輔相成,成為一個預防事故再次發生的防范系統。

(3)公正、公開的原則。公正,就是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既不準包庇事故責任人,也不得借機對事故責任人打擊報復。更不得冤枉無辜;公開,就是對事故調查處理的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它的作用主要有3點:一是能引起全社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二是能使較大范圍的干部群眾吸取事故的教訓;三是挽回事故的影響。

(4)分級管轄的原則。事故的調查處理是依照事故的分類級別來進行的。根據目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故調查和處理分別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進行。

3、能量意外釋放理論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人類在利用能量的時候必須采取措施控制能量。如果由于某種原因失去了對能量的控制,就會發生能量違背人的意愿的意外釋放,使進行中的活動中止而發生事故。如果事故中意外釋放的能量作用人體,并且能量的作用超過人體的承受能力,則將造成人員傷害;如果意外釋放的能量作用

4 于設備、建筑物、物體等,并且能量的作用超過它們的抵抗能力,則將造成設備、建筑物、物體的損壞。

4、在什么情況下,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自我責任)

(1)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2)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①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造成事故的; ②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的;

③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或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臵和設備,造成事故的。

5、在什么情況下有關領導應負領導責任?

領導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關領導應負領導責任:

①由于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傷亡事故的;

②未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職工未經考試合格上崗操作造成傷亡事故的;

③機械設備超過檢修期限或超負荷運行,或因設備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

④作業環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傷亡事故的;

5 ⑤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塵毒治理和安全設施不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造成傷亡事故的。

6、應急培訓和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是什么? (1)應急培訓包括4方面基本內容

①報警。②疏散。③火災應急培訓。④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 具體培訓中通常將應急者分為5種水平進行培訓,每一種水平都有相應的培訓要求:

a初級意識水平應急者;b初級操作水平應急者;c危險物質專業水平應急者;d危險物質專家水平應急者;e事故指揮者水平應急者。

(2)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和自選科目訓練4類。

①基礎訓練?;A訓練是應急隊伍的基本訓練內容之一,是確保完成各種應急救援任務的前提基礎?;A訓練主要是指隊列訓練、體能訓練、防護裝備和通訊設備的使用訓練等內容。訓練的目的是使應急人員具備良好的戰斗意志和作風,熟練掌握個人防護裝備的穿戴,通訊設備的使用等。

②專業訓練。專業技術關系到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是順利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的關鍵,也是訓練的重要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常識、堵源技術、搶運和清理消毒,以及現場急救等技術。通過訓練使救援隊伍具備一定的專業救援技術,有效地發揮救援作用。

③戰術訓練。戰術訓練是救援隊伍綜合訓練的重要內容和各項專業技術的綜合運用,是提高救援隊伍實踐能力的必要措施。戰術訓練可分為班 6 (組)戰術訓練和分隊戰術訓練。通過訓練,使各級指揮員和救援人員具備良好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實際應變能力。

④自選課目訓練。自選課目訓練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選擇開展如防化、氣象、偵檢技術、綜合演練等項目的訓練,進一步提高救援隊伍的求援水平。

7、我國對事故調查和處理的分工有哪些規定?

(1)輕傷、重傷事故,由企業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組織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及工會成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對一次重傷3人以上(含3人)的重傷事故,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視情況進行調查。

(2)一般死亡事故,由企業主管部門會同企業所在地區的市(或者相當于地區的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h(區)等以下企業發生死亡事故,地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可視情況,委托縣(市)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參加事故調查。

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委托下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參加調查時,原則上是委派下一級。

(3)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業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綜合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工會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可授權市(地) 7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調查,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復結案。

(4)特別重大事故,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參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行業有關主管部門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國務院認為應由國務院調查的特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國務院特大事故調查組。

(5)按照規定參加調查組的單位,因故不能參加事故調查時,已組成的調查組可繼續進行調查工作。

(6)對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可邀請有關部門的專家參加。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重大傷亡事故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8、什么是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直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及善后處理支出的費用和毀壞財產的價值。

間接經濟損失:指因事故導致產值減少,資源破壞和受事故影響而造成其他損失的價值。

9、什么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在國標《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1986)中規定,屬于下列情況者為直接原因:

(1)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2)人的不安全行為。 在國標《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則》(GB/6442-1986)中規定,屬于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8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10、選擇事故預防對策應滿足的基本要求?

采取事故預防對策時,應能夠:

(1)預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2)排除工作場所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3)處臵危險和危害物并減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內。 (4)預防生產裝臵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5)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提供自救條件的要求。

11、事故分類

(1)參照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86將危險因素分為20類。

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其它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

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窒息。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主要講事故類型,共分8類,一是頂板事故,二是瓦斯事故,三是機電事故,四是運輸事故,五是放炮事故,六是水害事故,七是火災事故,八是其它事故。

第二部分 頂板事故類案例

按采煤工作面(局部、大面積冒頂;壓垮型、漏垮型、推垮型三類)、掘進工作面和巷道分類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頂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煤過程中,因為頂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員傷亡、設備損害、生產中止等事故。在實行綜采之前,頂板事故在煤礦事故中占有很高的比例,高達75%。隨著液壓支架的使用及對頂板事故的研究和預防技術的深入,頂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是煤礦的主要災害之一。因此說頂板事故預防仍顯重要。

〈一〉巷道頂板事故多發生在掘進工作面(迎頭)和巷道交岔口 〈二〉采煤工作面頂板事故多發生在:采煤工作面的局部冒頂是指作面兩端的局部冒頂、放頂線附近的局部冒頂、靠煤壁的局部冒頂 案例一:巷道交岔口頂板(冒頂)事故案例

2000年8月15日興隆莊煤礦死亡事故(順槽交岔口)

一、事故發生時間:2000年8月15日13時25分

二、事故地點:4324下順槽交岔口

三、事故發生單位:興隆莊煤礦綜掘隊

四、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000年8月15日上午10時20分,興隆莊煤礦綜掘隊正常召開班前會,安排現場工作,出勤的所有人員全部進行了“六不準”簽字。班長趙慶華等5人負責4324下順槽調度車皮等工作;其余人員在4324下順槽第一部皮帶路搞衛生。13時25分,4324下順槽交岔口處頂板突然冒落,將趙慶華等5人埋住。在場的通防隊通風工路忠新發現后,立即跑到八采附房前打電話向通防隊值班領導作了匯報。通防隊值班人員又迅速匯報給調度室。

調度室接到電話后馬上通知礦長金太等其他領導。13時30分,礦長金太、黨委書記周壽成、安監處長謝家海帶領部分職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礦領導作了具體分工,并向團公司調度室作了匯報。到達現場經認真勘察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在頂板冒落區以外大約5m處采用打木垛、打支柱等措施加強支護,防止頂板冒落范圍進一步擴大,確保了搶險人員的安全。在整個搶險過程中,礦長金太同志在井下全面統一指揮,將搶險隊伍分成三個組,由黨委書記周壽成、副礦長李徊平、安監處長謝家海分別帶領搶險人員在三岔門處從三個不同方向,集中向冒頂區扒碴搶險。由于冒落的頂煤較多,且搶險是在大面積的空頂區內進行,給搶險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在組織搶險的同時,礦井的后勤、支援、服務等工作有序開展,副礦長來存良、王惠忠在調度室專門負責救援人員的組織、設備材料的調撥以及后勤的供應保障等工作的統一協調。副總以上領導分頭負責材料設備的運輸、安裝以及救護醫療人員的組織工作。14時25分集團總經理莫立崎、黨委書記孟憲昌、副經理王信、總工程師黃福昌等領導帶領安監、生產、調度處室負責人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并根據現場實際積極采取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有效措施。隨后,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劉玉彬、副總經理楊德玉、魏恒泰親自到興隆莊礦調度室坐陣指揮。21時,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公茂泉等領導趕到現場,組織搶險。

11 為了使搶險工作能夠安全順利進行,我礦立即組織了搶險隊伍。停止了綜采一隊等較近工作面的生產,將人員投入到搶險工作中;通知剛上井的早班人員立即下井參加搶險;并調集所存在礦的中層干部和地面單位及機關科室所有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分班輪流搶險。

在全體搶救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于15日17時45分和19時20分,分別將張圣軒、李偉兩同志從冒頂區救出,送醫院搶救:于15日22時、16日零時6分、5時15分,將焦念云、趙慶華、王俊森三同志從冒頂區內救出,因傷過重死亡。

早7時,我礦立即召開了中層干部會,成立了事故分析小組、調查分析小組、安全生產小組、思想政治工作小組、事故善后處理小組,并積極配合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進行事故調查。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 〈1〉事故現場概況: 4324下順槽門口交岔點,位于該礦因采區下部,是4324工作面的運輸順槽,與四采下部運煤巷斜交,煤層總體為一向SE傾斜的單斜構造,沿運煤巷方向傾角8~120,沿順槽方向傾角80,煤厚8.27m,裂隙發育易冒落。該交岔點為一皮帶機頭峒室,設計長15.2m,寬6.4m,高3.0m;使用錨網聯合支護。頂錨采用φ2Omm長2.45m的無縱筋左旋螺紋鋼樹脂錨桿,每孔裝CK2370樹脂錨固劑一卷:鋼帶采用一條長6.2m的M型鋼帶,錨桿間距762m,排距80Omm,每幫采用4條φ2Omm,長1.8m無縱筋左旋螺紋鋼錨軒支護,頂部及兩幫均鋪設金屬網;另外,在巷道中間位臵布臵一路長6.5m的錨索,步距 12 3m。要求頂部錨桿錨固力不小于80kn,預緊力不小于15ON,錨索漲拉力不小于1Ot。

該巷于1999年12月開始施工,當施工至交岔點以里16m時,即機頭銅室施工完畢后,發現巷道頂、底板移近量增加,頂板淺部離層增大,7天內最大達73mm為此,采取了在原有支護的基礎上,按排距1.6,又加密兩路長8.Om的錨索。

因生產接續需要,該巷道于2000年5月份暫停施工后,借助先進的窺鏡對該處巷道頂煤離層情況進行了觀測,發現其離層高度在2.7-2.9m范圍內比較發育,隨后對離層頂煤進行了打注漿錨桿,固化頂板,其注漿錨桿長度2.7m,按排距1.6阻,每排布臵4棵,共計壓注水泥8.2t,對破碎頂煤起到了一定的固化作用。

進入8月份后,為滿足皮帶機頭安裝的需求,又對該處機頭峒室采用長5m的18#槽鋼配合8.Om長錨索進行加強支護,錨索排距為2.Om,每排打三棵,正中一棵垂直頂板布臵,兩肩錨索分別向兩側偏斜300布臵,并在施工的3至11日對該處加固段進行了變形量觀測。

事故發生后,對冒頂區進行了詳細的現場觀測,冒頂區三岔門處沿4324下順槽方向冒落長度為14.9m,四采區下部運煤巷方向為7.7m,其中在三岔門中間位臵上方頂板頂煤全部冒落,約有3.2m2:直接頂周邊媒體呈近似自然拱狀態冒落:頂板為泥巖,厚度為0.3m,巷道最大冒高為7m。

經現場勘察分析,實際煤層厚度達10.3m,較原預測煤厚8.27m明顯加大。該處煤層傾角變大,由正常的6。增大為140,同時發現露出的直接頂明顯含水。除冒頂區周邊,共有14條錨桿在巷道冒落后露出部分桿體,且大

13 部分托桿盤及緊固螺絲完好,原施工的錨索12條懸在周邊煤體冒落形成的近似自然拱上,鎖具均已脫落,其余錨桿及錨索均隨煤體落下。

本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97644.8元。 〈2〉事故原因分析

1、對現場條件認識不清,技術管理不到位,巷道支護的措施針對性不強,是造成本次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該處掘進時就早已發現該處頂底板移近量增大,頂板淺部離層增大,雖然采取了加密加長錨索,對離層頂板注漿固化等措施,但是仍不適應煤層增厚,煤層傾角變大,頂板有淋水造成煤層軟化強度降低的實際需要。

2、現場施工信息反饋不及時,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該處巷道掘進時已發現異常,雖采取了多項加強支護的措施,但是采取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沒有確切依據;長錨索是否打到固定的頂板巖石中,錨索密度是否足夠,沒有質量監督返回的手段和依據;采取的多項支護措施不力。

3、對4324下順槽機頭峒室沒有當做重點安全部位,安全監督檢查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該處煤層條件發生變化,同時巷道規格大,又是交岔點,但安全檢查沒有當成重點對待。事故發生前,對該處也沒有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

六、防范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有關生產技術管理各項規定,以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對巷道的設計施工,進行綜合分析各種地質情況,應用地應力測試依據,選

14 擇合理的支護參數,確保其安全有效。堅持不懈地抓好隱患排查工作,對重大隱患地點堅持集體會診,共同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嚴格進行監督實施。

2、以整風的精神轉變工作作風,嚴格落實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深、嚴、細、實、緊的工作作風,重心下移,靠前指揮,及時解決安全問題。突出加強領導責任、職能管理責任、專業技術責任和安全監督責任的落實,充分體現重獎重罰,以強硬的措施抓好安全生產,努力實現依法、從嚴治礦。

3、加強對錨網支護的質量管理,并進一步強化檢查驗收制度,加強錨索的監測,對特殊地點要采取相應的特殊支護方式,要全面掌握地質資料,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在大斷面峒室及交岔點附近布臵溜煤眼和其它峒室,必須對原有支護巷道采取切實有效的加強支護的措施,以確保安全生產。

4、迅速將本次事故情況傳達到每一名職工,組織全礦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三大規程,接受事故教訓,提高職工對頂板來壓的判斷能力,特別要加強對錨網支護工藝的探索和研究,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5、突出抓好工程質量、工作質量,窮實安全基礎。按照“四定”、“三不”的原則,抓好不安全隱患的整改,特別要強化頂板管理,防患未然,確保安全。

6、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深入開展“8.15”事故后,我們怎么辦大討論活動,查思想、查紀律、查作風、查制度、查隱患、查管理、反松懈、反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的“六查兩反一確保”活動,并以此為契機,廣泛

15 深入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職工舉一反三,接受教訓。特別是礦領導和區隊、班組、各業務科室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堅持“裝備、管理、培訓”并重的原則,加大安全培訓工作力度,積極采用脫產培訓與業余培訓相結合、專業培訓與綜合培訓相結合、理論培訓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切實把安全作為天字號大事來抓,認真吸取“8.15”事故的慘痛教訓,迅速行動起來,痛定思痛,臥心嘗膽,亡羊補牢,堅定信念,逆境奮起,堅定不移地推動礦井安全生產穩步發展。

案例

二、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案例

濟寧二號井2001.5.08冒頂事故

2001年5月8日17時40分,兗礦集團公司濟寧二號煤礦掘進一隊43下01軌道順槽迎頭外1.7米處發生重大冒頂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

一、事故簡介:2001年5月份該隊在4301軌順施工,為沿空掘巷,凈煤柱4米,煤厚2~5米。掘高3.0米,寬4.3米,錨網梁聯合支護。頂采用¢20×2200mm錨桿,間排距800×800mm,¢10焊制的鋼筋梯,頂幫使用金屬網?!?5.24×6米錨索,間排2.1米,距迎頭不大于3米。5月份地質資料提供,頂板泥巖厚度1.5~4m。

5月8日17時43分出現迎頭外1.7m~7.4m處的冒頂事故,埋住5人,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F場觀察冒落長度5.7米,冒高3米,寬5米,冒落體積85m3,迎頭空錨索7.6米。

16 冒區錨桿全部墜落,冒落矸石為泥巖,發現該區內有0.9~1米的斷層一條且有少許淋水。

二、原因分析:掘進一隊不按照作業規程、補充措施進行施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辦公會布臵的工作貫徹不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業務保安不落實,安全監督檢查不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質量差,也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主要教訓是:

1.違章作業,空錨索7.6米(3排6根)。 2.發現有少許淋水,未按規定支設工字鋼棚。 3.工人違章作業,干部違章指揮。

四、思考:

1、錨索錨固頂板穩定巖石1米以上《支護規范》?

2、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斷層、淋水),現場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如何采取措施?(應知應會、信息反饋)

案例三:采煤工作面大面積冒頂事故案例

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

2001年4月5日6時40分,山東裕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溜尾向上5米—13米,共8米),死亡1人。

17 原因分析:單體支柱迎山角度不夠,工程質量差;工作面初采沒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混亂,重生產輕安全,在工作面叢柱沒有配齊的情況下即投入生產;各級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安全第一思想樹立不牢。

案例四:掘進工作面(迎頭)頂板事故案例

泗河煤礦“5.13”頂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時30分,微山湖礦業集團公司泗河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過現場勘查和對有關人員的詢問,查明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開幫炮后,死者王浩圖違章作業,在排頂幫松動的噴體時,沒有使用長把工具,沒有堅持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臵不當,被身后側上方折斷冒落的噴體砸傷死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

1、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工區沒有按照《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進行施工。

2)提前貫通后,未制定安全技術、采取臨時支護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繼續施工。

3)貫通處隱患多,未安排專人跟班負責,在放炮后未排險的情況下,多人穿越危險區。

4)工區班前班后會交接記錄不詳細,區隊管理混亂。

2、礦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對貫通后存在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2)技術人員匱乏,掘進二工區沒有配備技術人員。

3)礦對職工安全培訓不到位,職工專業技能差,安全意識不強,自?;ケR庾R差。

3、技術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編制不細,可操作性差。由于測量不準確,導致提前貫通。

2)貫通后沒有及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貫徹學習制度,部分參加施工的工人沒有學習簽字。

4、礦安全檢查部門檢查不到位,對掘二工區沒有措施繼續施工沒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四:綜放工作面端頭頂板事故案例

2005年5月4日4:10分濟三煤礦1303綜放工作面綜采二隊胡正華事故

A、事故經過:

1303綜放工作面位于一采區中部,西臨13下02采空區,東臨13下04采空區,南至開切眼,北至設計停采線。地面標高+34.4~±40.0m,平均+36.6m,井下標高-402m~-476m,平均-436m,工作面推進長度長面

19 847.9m,短面715.6m,面長分別是190.4m、135.6m,煤厚平均5.12m,傾角平均3°~5°。

膠順超前支護采用3.8m花邊鋼梁垂直巷道支棚,棚距0.6~0.8m,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60m。膠順端頭特殊支護方式為跨前后部機頭間使用花邊抬棚,抬棚一梁三柱均勻支設,將跨轉載機的花邊梁托起,托住花邊梁長度不小于200mm,前后部機頭之間柱距0.8~1.0m,后部機頭后側單體不少于2棵。經過中國礦大教授對1303工作面沖擊地壓評估,正常順槽內沖擊指數為0.5,屬中等沖擊危險,縮面處小煤柱段沖擊指數為0.6。

為確保1303工作面安全快速推進,礦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1、調整管理水平較高、職工素質較好的綜采二隊在1303工作面回采,在轉面前進行了全員的規程培訓考試,及格率100%。

2、根據礦壓顯現規律,及時改變了兩巷支護方式,由1.0m雙楔鉸接一字梁改為5.0m花邊一字梁。

3、堅持用電磁輻射儀和鉆屑法,每天由專門人員對1303工作面進行監測。

4、礦專門安排了工作組跟班,現場指導,每個小班安排兩個安監員現場跟班。

5、堅持每天下午3:00,由分管采煤的副礦長衛建清同志主持召開采煤專業平衡會,重點平衡、協調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005年5月4日夜班班前會副隊長宋培田主持,有針對性地強調了井下安全,班長佘令軍分工,由胡正華負責機頭維護工作。由于副井治理,工人23:20現場交接班,接班后由各組長進行了安全檢查,驗收員對支護

20 情況進行了檢測,共抽檢十棵單體,合格率100%。正常割煤至4:10時割煤一刀60節,當煤機進機頭返機至15#架時,前部運輸機司機李偉在前部運輸機5#架處發現有一根錨桿,隨即通知煤機司機南風祥停止采煤機運轉并閉鎖前部運輸機。此時聽到一聲較大的煤炮聲,抬棚一字梁游動,砸在1#架處觀察頂板的端頭維護工胡正華的頭部,端頭司機李偉看到倒后,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通知調度室,4:40分升井后立即送往三院。礦副總工程師李學武、技術科副科長岳之順、調度室主任崔慶林、安監處采掘科長于延嶺、設計室主任劉保月立即到現場調查取證。5:00到三院進行緊急救治,隨后礦長李位民、黨委書記吳剛到達三院。7:30左右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孟憲昌、煤業公司副總工程師王振平、調度室主任陳得俊到三院,同時安監局處長王學軍、生產部副部長孫洪江到1303面查看現場。

B、事故原因分析:

1、1303面為濟三煤礦第一個孤島工作面,現已推進165m,距1303工作面泄水巷為30m,從145m開始壓力顯現明顯增大,煤炮頻繁,頂板最大移近量1.2m,兩幫最大變形量1.0m左右 ,當煤機割完溜頭回割到15#架時,空頂面積較大,造成端頭應力集中,瞬間壓力顯現,隨著頂板的震動,使煤壁前的第四棵單體壓斷,同時造成跨前機頭抬棚向1#架游動,使抬棚南端一字梁位移崩彈,是砸傷胡正華的直接原因。

2、技術裝備不高,現有的支護技術手段對孤島采煤工作面兩端頭頂板管理未能實現完全有效控制,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21

3、為了加快1303工作面的推進速度,確保河堤的治理,礦決定從5月2日中班由綜采二隊進入1303面進行回采,工人對作業場所的環境不熟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一字梁端頭安全余量小,受動壓影響端頭滑出,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C、防范措施:

1、煤機割兩端頭到達20#架支架或拉移排頭支架時,必須停電閉鎖,由班組長及現場跟班人員仔細觀察端頭支護情況,確認無誤后,由班長安排所有膠順超前支護段內的人員撤至3#架以上方可開機。

2、端頭及超前支護單體必須支設規范,杜絕受側壓。所有在用單體必須保證可靠完好,嚴禁使用缺爪、短爪和自卸的單體。

3、1#架側跨前后部機頭抬棚必須使用合適的花邊工字鋼,保證一梁三柱,剛性接觸面必須增加木墊板防滑,并且一字梁到花邊工字鋼抬棚邊緣不能低于100mm。

4、積極進行科研攻關,研究適應孤島工作面回采期間的端頭和超前支護方式。

22 第三部分 瓦斯(煤塵)事故類案例

事故類有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煤巖與瓦斯突出、中毒窒息。 案例一:煤倉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

2001年11月18日9時50分,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死亡4人、重傷1人。

原因分析:煤倉內長期滯留煤炭造成煤炭自燃,釋放出以甲烷為主的多種可燃(爆)氣體,并達到爆炸濃度,煤炭自燃火源引起爆炸,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在煤倉使用過程中,礦通防管理存在漏洞(明知礦井煤炭自然發火期較短,對倉內長期積煤易自燃而未采取措施),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初步設計修改時,設計部門沒有對其中一長期不用的放煤口防積煤自燃的措施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濟三煤礦“2.8”煤塵爆炸事故

2004年2月8日21時57分,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三號煤礦43下04綜放工作面發生一起煤塵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傷16人,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9.4萬元。

直接原因:跟班副隊(區)長公衍臣違章指揮,放炮員張興國違章放炮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煤塵爆炸指數41.15%,具有爆炸危險性。

2、據調查,16時左右在43下04工作面40#架附近放下一塊矸石

23 (2×1.5×0.5米左右),矸石放下后用溜子拉到3號架附近。16時20分左右,班長海利向副隊長公衍臣提議放糊炮(裸露爆破)將石頭崩碎,被當班安檢員劉慶風制止。約21時50分左右,公衍臣再次督促放炮員張興國將石頭處理掉。張興國在石頭上部中央位臵放了三塊炸藥,用炮泥糊上,準備好后撤至七十號架附近,擰動放炮器放炮,隨即工案例一:巷道交岔口頂板(冒頂)事故案例

2000年8月15日興隆莊煤礦死亡事故(順槽交岔口)

一、事故發生時間:2000年8月15日13時25分

二、事故地點:4324下順槽交岔口

三、事故發生單位:興隆莊煤礦綜掘隊

四、事故經過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2000年8月15日上午10時20分,興隆莊煤礦綜掘隊正常召開班前會,安排現場工作,出勤的所有人員全部進行了“六不準”簽字。班長趙慶華等5人負責4324下順槽調度車皮等工作;其余人員在4324下順槽第一部皮帶路搞衛生。13時25分,4324下順槽交岔口處頂板突然冒落,將趙慶華等5人埋住。在場的通防隊通風工路忠新發現后,立即跑到八采附房前打電話向通防隊值班領導作了匯報。通防隊值班人員又迅速匯報給調度室。

調度室接到電話后馬上通知礦長金太等其他領導。13時30分,礦長金太、黨委書記周壽成、安監處長謝家海帶領部分職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礦領導作了具體分工,并向團公司調度室作了匯報。到達現場經認真勘察事故現場,根據現場實際,在頂板冒落區以外大約5m處采用打木垛、打支柱等措施加強支護,防止頂板冒落范圍進一步擴大,確保了搶險人員的安全。在整個搶險過程中,礦長金太同志在井下全面統一指揮,將搶險隊伍 24 分成三個組,由黨委書記周壽成、副礦長李徊平、安監處長謝家海分別帶領搶險人員在三岔門處從三個不同方向,集中向冒頂區扒碴搶險。由于冒落的頂煤較多,且搶險是在大面積的空頂區內進行,給搶險工作帶來了極大的難度。在組織搶險的同時,礦井的后勤、支援、服務等工作有序開展,副礦長來存良、王惠忠在調度室專門負責救援人員的組織、設備材料的調撥以及后勤的供應保障等工作的統一協調。副總以上領導分頭負責材料設備的運輸、安裝以及救護醫療人員的組織工作。14時25分集團總經理莫立崎、黨委書記孟憲昌、副經理王信、總工程師黃福昌等領導帶領安監、生產、調度處室負責人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并根據現場實際積極采取確保搶險人員安全的有效措施。隨后,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劉玉彬、副總經理楊德玉、魏恒泰親自到興隆莊礦調度室坐陣指揮。21時,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公茂泉等領導趕到現場,組織搶險。

為了使搶險工作能夠安全順利進行,我礦立即組織了搶險隊伍。停止了綜采一隊等較近工作面的生產,將人員投入到搶險工作中;通知剛上井的早班人員立即下井參加搶險;并調集所存在礦的中層干部和地面單位及機關科室所有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分班輪流搶險。

在全體搶救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于15日17時45分和19時20分,分別將張圣軒、李偉兩同志從冒頂區救出,送醫院搶救:于15日22時、16日零時6分、5時15分,將焦念云、趙慶華、王俊森三同志從冒頂區內救出,因傷過重死亡。

早7時,我礦立即召開了中層干部會,成立了事故分析小組、調查分析小組、安全生產小組、思想政治工作小組、事故善后處理小組,并積極配合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進行事故調查。

五、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質:

25 〈1〉事故現場概況: 4324下順槽門口交岔點,位于該礦因采區下部,是4324工作面的運輸順槽,與四采下部運煤巷斜交,煤層總體為一向SE傾斜的單斜構造,沿運煤巷方向傾角8~120,沿順槽方向傾角80,煤厚8.27m,裂隙發育易冒落。該交岔點為一皮帶機頭峒室,設計長15.2m,寬6.4m,高3.0m;使用錨網聯合支護。頂錨采用φ2Omm長2.45m的無縱筋左旋螺紋鋼樹脂錨桿,每孔裝CK2370樹脂錨固劑一卷:鋼帶采用一條長6.2m的M型鋼帶,錨桿間距762m,排距80Omm,每幫采用4條φ2Omm,長1.8m無縱筋左旋螺紋鋼錨軒支護,頂部及兩幫均鋪設金屬網;另外,在巷道中間位臵布臵一路長6.5m的錨索,步距3m。要求頂部錨桿錨固力不小于80kn,預緊力不小于15ON,錨索漲拉力不小于1Ot。

該巷于1999年12月開始施工,當施工至交岔點以里16m時,即機頭銅室施工完畢后,發現巷道頂、底板移近量增加,頂板淺部離層增大,7天內最大達73mm為此,采取了在原有支護的基礎上,按排距1.6,又加密兩路長8.Om的錨索。

因生產接續需要,該巷道于2000年5月份暫停施工后,借助先進的窺鏡對該處巷道頂煤離層情況進行了觀測,發現其離層高度在2.7-2.9m范圍內比較發育,隨后對離層頂煤進行了打注漿錨桿,固化頂板,其注漿錨桿長度2.7m,按排距1.6阻,每排布臵4棵,共計壓注水泥8.2t,對破碎頂煤起到了一定的固化作用。

進入8月份后,為滿足皮帶機頭安裝的需求,又對該處機頭峒室采用長5m的18#槽鋼配合8.Om長錨索進行加強支護,錨索排距為2.Om,每排打三棵,

26 正中一棵垂直頂板布臵,兩肩錨索分別向兩側偏斜300布臵,并在施工的3至11日對該處加固段進行了變形量觀測。

事故發生后,對冒頂區進行了詳細的現場觀測,冒頂區三岔門處沿4324下順槽方向冒落長度為14.9m,四采區下部運煤巷方向為7.7m,其中在三岔門中間位臵上方頂板頂煤全部冒落,約有3.2m2:直接頂周邊媒體呈近似自然拱狀態冒落:頂板為泥巖,厚度為0.3m,巷道最大冒高為7m。

經現場勘察分析,實際煤層厚度達10.3m,較原預測煤厚8.27m明顯加大。該處煤層傾角變大,由正常的6。增大為140,同時發現露出的直接頂明顯含水。除冒頂區周邊,共有14條錨桿在巷道冒落后露出部分桿體,且大部分托桿盤及緊固螺絲完好,原施工的錨索12條懸在周邊煤體冒落形成的近似自然拱上,鎖具均已脫落,其余錨桿及錨索均隨煤體落下。

本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97644.8元。 〈2〉事故原因分析

1、對現場條件認識不清,技術管理不到位,巷道支護的措施針對性不強,是造成本次冒頂事故的直接原因。

在該處掘進時就早已發現該處頂底板移近量增大,頂板淺部離層增大,雖然采取了加密加長錨索,對離層頂板注漿固化等措施,但是仍不適應煤層增厚,煤層傾角變大,頂板有淋水造成煤層軟化強度降低的實際需要。

2、現場施工信息反饋不及時,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該處巷道掘進時已發現異常,雖采取了多項加強支護的措施,但是采取的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沒有確切依據;長錨索是否打到固定的頂板巖石中,

27 錨索密度是否足夠,沒有質量監督返回的手段和依據;采取的多項支護措施不力。

3、對4324下順槽機頭峒室沒有當做重點安全部位,安全監督檢查不力,也是造成事故的一個原因。

該處煤層條件發生變化,同時巷道規格大,又是交岔點,但安全檢查沒有當成重點對待。事故發生前,對該處也沒有進行認真的安全檢查。

六、防范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有關生產技術管理各項規定,以科學嚴謹的工作態度,對巷道的設計施工,進行綜合分析各種地質情況,應用地應力測試依據,選擇合理的支護參數,確保其安全有效。堅持不懈地抓好隱患排查工作,對重大隱患地點堅持集體會診,共同制定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嚴格進行監督實施。

2、以整風的精神轉變工作作風,嚴格落實各級領導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和深、嚴、細、實、緊的工作作風,重心下移,靠前指揮,及時解決安全問題。突出加強領導責任、職能管理責任、專業技術責任和安全監督責任的落實,充分體現重獎重罰,以強硬的措施抓好安全生產,努力實現依法、從嚴治礦。

3、加強對錨網支護的質量管理,并進一步強化檢查驗收制度,加強錨索的監測,對特殊地點要采取相應的特殊支護方式,要全面掌握地質資料,根據不同的地質條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在大斷面峒室及交岔點附近布臵溜煤眼和其它峒室,必須對原有支護巷道采取切實有效的加強支護的措施,以確保安全生產。

28

4、迅速將本次事故情況傳達到每一名職工,組織全礦干部職工認真學習三大規程,接受事故教訓,提高職工對頂板來壓的判斷能力,特別要加強對錨網支護工藝的探索和研究,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5、突出抓好工程質量、工作質量,窮實安全基礎。按照“四定”、“三不”的原則,抓好不安全隱患的整改,特別要強化頂板管理,防患未然,確保安全。

6、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深入開展“8.15”事故后,我們怎么辦大討論活動,查思想、查紀律、查作風、查制度、查隱患、查管理、反松懈、反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的“六查兩反一確保”活動,并以此為契機,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職工舉一反三,接受教訓。特別是礦領導和區隊、班組、各業務科室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堅持“裝備、管理、培訓”并重的原則,加大安全培訓工作力度,積極采用脫產培訓與業余培訓相結合、專業培訓與綜合培訓相結合、理論培訓與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切實把安全作為天字號大事來抓,認真吸取“8.15”事故的慘痛教訓,迅速行動起來,痛定思痛,臥心嘗膽,亡羊補牢,堅定信念,逆境奮起,堅定不移地推動礦井安全生產穩步發展。

案例

二、掘進工作面冒頂事故案例

濟寧二號井2001.5.08冒頂事故

2001年5月8日17時40分,兗礦集團公司濟寧二號煤礦掘進一隊43下01軌道順槽迎頭外1.7米處發生重大冒頂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

29

一、事故簡介:2001年5月份該隊在4301軌順施工,為沿空掘巷,凈煤柱4米,煤厚2~5米。掘高3.0米,寬4.3米,錨網梁聯合支護。頂采用¢20×2200mm錨桿,間排距800×800mm,¢10焊制的鋼筋梯,頂幫使用金屬網?!?5.24×6米錨索,間排2.1米,距迎頭不大于3米。5月份地質資料提供,頂板泥巖厚度1.5~4m。

5月8日17時43分出現迎頭外1.7m~7.4m處的冒頂事故,埋住5人,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F場觀察冒落長度5.7米,冒高3米,寬5米,冒落體積85m3,迎頭空錨索7.6米。

冒區錨桿全部墜落,冒落矸石為泥巖,發現該區內有0.9~1米的斷層一條且有少許淋水。

二、原因分析:掘進一隊不按照作業規程、補充措施進行施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辦公會布臵的工作貫徹不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業務保安不落實,安全監督檢查不力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安全教育不到位、質量差,也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主要教訓是:

1.違章作業,空錨索7.6米(3排6根)。 2.發現有少許淋水,未按規定支設工字鋼棚。 3.工人違章作業,干部違章指揮。

四、思考:

1、錨索錨固頂板穩定巖石1米以上《支護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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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斷層、淋水),現場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如何采取措施?(應知應會、信息反饋)

案例三:采煤工作面大面積冒頂事故案例

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

2001年4月5日6時40分,山東裕隆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單家村煤礦73144采煤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溜尾向上5米—13米,共8米),死亡1人。

原因分析:單體支柱迎山角度不夠,工程質量差;工作面初采沒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混亂,重生產輕安全,在工作面叢柱沒有配齊的情況下即投入生產;各級管理人員思想麻痹,安全第一思想樹立不牢。

案例四:掘進工作面(迎頭)頂板事故案例

泗河煤礦“5.13”頂板事故

2003年5月13日4時30分,微山湖礦業集團公司泗河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通過現場勘查和對有關人員的詢問,查明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完開幫炮后,死者王浩圖違章作業,在排頂幫松動的噴體時,沒有使用長把工具,沒有堅持一人監護、一人操作的制度,由于站立的位臵不當,被身后側上方折斷冒落的噴體砸傷死亡。

事故的間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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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工區沒有按照《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進行施工。

2)提前貫通后,未制定安全技術、采取臨時支護等可靠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繼續施工。

3)貫通處隱患多,未安排專人跟班負責,在放炮后未排險的情況下,多人穿越危險區。

4)工區班前班后會交接記錄不詳細,區隊管理混亂。

2、礦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對貫通后存在的安全隱患認識不足,沒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2)技術人員匱乏,掘進二工區沒有配備技術人員。

3)礦對職工安全培訓不到位,職工專業技能差,安全意識不強,自?;ケR庾R差。

3、技術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1601集中皮帶下山穿過軌道大巷時加強支護通知》編制不細,可操作性差。由于測量不準確,導致提前貫通。

2)貫通后沒有及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沒有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貫徹學習制度,部分參加施工的工人沒有學習簽字。

4、礦安全檢查部門檢查不到位,對掘二工區沒有措施繼續施工沒有采取停止施工的措施,也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2 案例四:綜放工作面端頭頂板事故案例

2005年5月4日4:10分濟三煤礦1303綜放工作面綜采二隊胡正華事故

A、事故經過:

1303綜放工作面位于一采區中部,西臨13下02采空區,東臨13下04采空區,南至開切眼,北至設計停采線。地面標高+34.4~±40.0m,平均+36.6m,井下標高-402m~-476m,平均-436m,工作面推進長度長面847.9m,短面715.6m,面長分別是190.4m、135.6m,煤厚平均5.12m,傾角平均3°~5°。

膠順超前支護采用3.8m花邊鋼梁垂直巷道支棚,棚距0.6~0.8m,超前支護長度不小于60m。膠順端頭特殊支護方式為跨前后部機頭間使用花邊抬棚,抬棚一梁三柱均勻支設,將跨轉載機的花邊梁托起,托住花邊梁長度不小于200mm,前后部機頭之間柱距0.8~1.0m,后部機頭后側單體不少于2棵。經過中國礦大教授對1303工作面沖擊地壓評估,正常順槽內沖擊指數為0.5,屬中等沖擊危險,縮面處小煤柱段沖擊指數為0.6。

為確保1303工作面安全快速推進,礦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技術措施:

1、調整管理水平較高、職工素質較好的綜采二隊在1303工作面回采,在轉面前進行了全員的規程培訓考試,及格率100%。

2、根據礦壓顯現規律,及時改變了兩巷支護方式,由1.0m雙楔鉸接一字梁改為5.0m花邊一字梁。

3、堅持用電磁輻射儀和鉆屑法,每天由專門人員對1303工作面進行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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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礦專門安排了工作組跟班,現場指導,每個小班安排兩個安監員現場跟班。

5、堅持每天下午3:00,由分管采煤的副礦長衛建清同志主持召開采煤專業平衡會,重點平衡、協調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005年5月4日夜班班前會副隊長宋培田主持,有針對性地強調了井下安全,班長佘令軍分工,由胡正華負責機頭維護工作。由于副井治理,工人23:20現場交接班,接班后由各組長進行了安全檢查,驗收員對支護情況進行了檢測,共抽檢十棵單體,合格率100%。正常割煤至4:10時割煤一刀60節,當煤機進機頭返機至15#架時,前部運輸機司機李偉在前部運輸機5#架處發現有一根錨桿,隨即通知煤機司機南風祥停止采煤機運轉并閉鎖前部運輸機。此時聽到一聲較大的煤炮聲,抬棚一字梁游動,砸在1#架處觀察頂板的端頭維護工胡正華的頭部,端頭司機李偉看到倒后,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并通知調度室,4:40分升井后立即送往三院。礦副總工程師李學武、技術科副科長岳之順、調度室主任崔慶林、安監處采掘科長于延嶺、設計室主任劉保月立即到現場調查取證。5:00到三院進行緊急救治,隨后礦長李位民、黨委書記吳剛到達三院。7:30左右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孟憲昌、煤業公司副總工程師王振平、調度室主任陳得俊到三院,同時安監局處長王學軍、生產部副部長孫洪江到1303面查看現場。

B、事故原因分析:

1、1303面為濟三煤礦第一個孤島工作面,現已推進165m,距1303工作面泄水巷為30m,從145m開始壓力顯現明顯增大,煤炮頻繁,頂板最大移近量1.2m,兩幫最大變形量1.0m左右 ,當煤機割完溜頭回割到15#架

34 時,空頂面積較大,造成端頭應力集中,瞬間壓力顯現,隨著頂板的震動,使煤壁前的第四棵單體壓斷,同時造成跨前機頭抬棚向1#架游動,使抬棚南端一字梁位移崩彈,是砸傷胡正華的直接原因。

2、技術裝備不高,現有的支護技術手段對孤島采煤工作面兩端頭頂板管理未能實現完全有效控制,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3、為了加快1303工作面的推進速度,確保河堤的治理,礦決定從5月2日中班由綜采二隊進入1303面進行回采,工人對作業場所的環境不熟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4、一字梁端頭安全余量小,受動壓影響端頭滑出,是造成事故的又一原因。

C、防范措施:

1、煤機割兩端頭到達20#架支架或拉移排頭支架時,必須停電閉鎖,由班組長及現場跟班人員仔細觀察端頭支護情況,確認無誤后,由班長安排所有膠順超前支護段內的人員撤至3#架以上方可開機。

2、端頭及超前支護單體必須支設規范,杜絕受側壓。所有在用單體必須保證可靠完好,嚴禁使用缺爪、短爪和自卸的單體。

3、1#架側跨前后部機頭抬棚必須使用合適的花邊工字鋼,保證一梁三柱,剛性接觸面必須增加木墊板防滑,并且一字梁到花邊工字鋼抬棚邊緣不能低于100mm。

4、積極進行科研攻關,研究適應孤島工作面回采期間的端頭和超前支護方式。

35

第三部分 瓦斯(煤塵)事故類案例

事故類有瓦斯爆炸、煤塵爆炸、煤巖與瓦斯突出、中毒窒息。 案例一:煤倉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

2001年11月18日9時50分,山東省七五生建煤礦-624水平煤倉瓦斯爆炸,死亡4人、重傷1人。

原因分析:煤倉內長期滯留煤炭造成煤炭自燃,釋放出以甲烷為主的多種可燃(爆)氣體,并達到爆炸濃度,煤炭自燃火源引起爆炸,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在煤倉使用過程中,礦通防管理存在漏洞(明知礦井煤炭自然發火期較短,對倉內長期積煤易自燃而未采取措施),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初步設計修改時,設計部門沒有對其中一長期不用的放煤口防積煤自燃的措施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案例二: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濟三煤礦“2.8”煤塵爆炸事故

36 2004年2月8日21時57分,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寧三號煤礦43下04綜放工作面發生一起煤塵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傷16人,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9.4萬元。

直接原因:跟班副隊(區)長公衍臣違章指揮,放炮員張興國違章放炮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煤塵爆炸指數41.15%,具有爆炸危險性。

2、據調查,16時左右在43下04工作面40#架附近放下一塊矸石(2×1.5×0.5米左右),矸石放下后用溜子拉到3號架附近。16時20分左右,班長海利向副隊長公衍臣提議放糊炮(裸露爆破)將石頭崩碎,被當班安檢員劉慶風制止。約21時50分左右,公衍臣再次督促放炮員張興國將石頭處理掉。張興國在石頭上部中央位臵放了三塊炸藥,用炮泥糊上,準備好后撤至七十號架附近,擰動放炮器放炮,隨即工作面發生爆炸。

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布的《煤礦安全規程》第328條規定“嚴禁裸露爆破”。

4、事故現場勘察發現的表象符合煤塵爆炸特征。

5、兗礦集團濟寧三號煤礦43下04綜放工作面“2.8”爆炸事故專家技術報告。

間接原因:

1、綜合防塵措施不完善,礦排查出的隱患不能得到監控和整改落實是事故主要原因。

通過查閱濟三煤礦“每周專業隱患排查”資料發現,濟三煤礦自2004年1月7日—2月11日(共六個周)“濟三煤礦上周通防專業隱患落實情況表”中每周都提出了如下隱患“43下04工作面煤塵大,用好煤機內外噴

37 霧、架間噴霧和放煤噴霧,加強工作面煤塵沖刷。”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說明了隱患沒有得到整改落實,沒有做到時間、人員、項目、監督四落實,工序控制、過程控制存在嚴重問題等。

《濟三煤礦43下04綜放面作業規程》第32頁中規定:“工作面進行煤層超前注水”,礦實際沒有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對工作面煤層進行超前注水。

兗礦集團有限公司制定的《煤礦安全規程執行辦法》第25條規定:采煤工作面有特殊情況報公司批準后可不采取煤層注水措施。但該礦在沒有上報集團公司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決定43下04綜放工作面不進行煤層注水。

2、礦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又一主要原因。 “濟三煤礦上周通防專業隱患落實情況表”連續六周提出了43下04綜放工作面的綜合防塵工作存在問題,沒有引起礦管理人員的重視,隱患沒有得到整改;區隊干部違章指揮,職工違章作業,充分反映了濟三煤礦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生產輕安全教育培訓、干部職工安全意識差的現象。工作面違章放糊炮,現場的區隊干部及工人意識不到不安全行為所帶來的事故隱患,也沒人制止這種嚴重違章行為;此外,放炮時工作人員也未按照《43下04綜放工作面過斷層響震動炮安全措施》的規定撤出工作面,放炮安全距離不夠,這些都反映出濟三煤礦安全管理不到位、職工互保聯保意識差、在職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漏洞,從而導致了本次煤塵爆炸事故的發生。

3、安監人員配備不足、安全檢查人員缺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38 濟三煤礦現有3個采煤面、15-19個掘進迎頭,現有安監人員數量不足(61人),不能做到跟班檢查,違反了《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

(三)款的規定。

當班安監員劉慶鳳曾于事故發生當班的16時20分左右、16時40分左右兩次阻止了班長海利、放炮員張興國等人的違章指揮、違章放炮的行為。但在21時40分左右,安監員為了按規定到井底車場維持秩序,離開了工作面。安監人員配備不足、安全檢查缺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4、《43下04綜放面作業規程》中沒有規定采煤工作面出現大塊矸石時如何處理,是事故發生的一個原因

案例三: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七臺河東風煤礦“2005.11·27”特大煤塵爆炸事故 傷亡人數:171人(井下169人,地面2 人)

礦井概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于1956年建井,1972年建礦,年核定生產能力50萬噸,實際生產能力50萬噸/年。該礦為高瓦斯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為每分鐘22.28立方米。通風方式為中央分列式,共5條井筒,4個風井,礦井總入風量6442立方米/分。

該礦是高瓦斯礦井,各煤層煤塵爆炸指數高達32.3%~35.2%、具有強爆炸性。

事故經過:11月27日21時40分,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井下爆炸事故,事故發生時共有244人在井下作業。據東風煤礦值班領導總工程師姜恒本介紹,當晚21時許,他聽到一聲巨響,隨即便與井下通訊中斷。派人查看發現,皮帶機房已被摧毀,井頸塌陷。同時,主扇已停

39 止運轉,防爆門及反風設施嚴重破壞。經過緊急搶修,22時40分,地面供電系統恢復供電,由于主扇受爆炸沖擊,風門及防爆門受損,經過修復,28日3時25分礦井主扇正式啟動。

事故原因:

一是關于采掘部署。該礦事故發生前的實際生產安排反映出重產量、搶進度、輕安全的問題,年產能力僅50萬噸的礦井,布臵了3個采區、6個采煤工作面和16個掘進工作面。采掘失調、接替緊張,下山采區沒有形成正規生產系統,為了多出煤,在一個采區內布臵多個采掘工作面同時作業,事故發生后,大量人員被困,傷亡慘重。

二是關于“一通三防”。該礦是高瓦斯礦井,各煤層煤塵爆炸指數高達32.3%~35.2%、具有強爆炸性。面對這樣災害嚴重的礦井,忽視了“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隱患。經過初步分析,這起事故可能是煤塵爆炸,而且傷亡人數多,有些采區的礦工全部遇難,說明防塵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井下煤塵濃度超標,隔爆設施不符合要求,沒有起到隔爆作用。

三是關于勞動管理。礦井勞動組織管理極其混亂,職工考勤制度不規范、執行不嚴格,提前升井現象十分普遍;下井登記、檢身和礦燈發放管理混亂,甚至有的職工不經過檢身就下井。井下一個班作業人員高達近三百人,造成事故的擴大。

四是放炮管理混亂。違犯了放炮管理制度 五是礦井綜合防塵管理不到位

案例四:掘進工作面局部煤塵爆炸事故案例

微山湖礦業集團歡城煤礦一號井32405運輸巷掘進迎頭生局部煤塵爆

40 炸事故

2005年6月20日19時40分,微山湖礦業集團歡城煤礦一號井32405運輸巷掘進迎頭,發生局部煤塵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7人輕傷。

1、溫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駐魯工程處歡城一號井項目部現場違章指揮、違章放炮引起局部煤塵爆炸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3上煤層煤塵爆炸指數為38.45%,具有爆炸性。

(2)綜合防塵措施不齊全。32405運輸巷迎頭煤電鉆鉆桿,一根長2米,為實心;一根長1.1米,為空心,煤電鉆無連接水裝臵,干打眼。聯絡巷內刮板運輸機轉載點、耙矸機出矸口無噴霧裝臵。放掏心眼、掏槽眼前后均未沖塵。

(3)《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起爆順序為:先掏槽眼,后起爆周邊眼,利用毫秒延期電雷管的性能,一次性聯連線放炮。”《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二十一條規定“在掘進工作面應全斷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斷面一次起爆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而事故發生時,迎頭共打了17個眼,全部裝了藥,先放掏心眼1個(作業規程中未設計該眼),又放掏槽眼4個。掏心眼裝了5塊藥,掏槽眼裝了4塊藥。放掏槽眼時發生了事故。發生局部煤塵爆炸事故是因為放完掏心眼后,放掏槽眼時掏槽眼最小抵抗線不足造成炸藥爆燃,引爆原、次生煤塵。

2、現場放炮管理混亂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有7個已裝藥的炮眼,雷管腳線均未扭結。

41 (2)《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規定:“放炮母線必須使用導電性能好的絕緣雙線”而現場采用的是普通電話線。

(3)裝藥量與炮眼//和《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爆破說明圖中規定的不符。作業規程中未設計掏心眼。掏槽眼裝了4塊藥,而作業規程中規定為2塊藥。

(4)《32405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中規定警戒距放炮地點直巷不少于100m,拐彎巷不少于70m。而現場警戒線距放炮地點直巷80m,拐彎巷35m。

(5)在同一工作面兩種炸藥混用。

第四部分 機電事故類案例:

按觸電、設施(設備)傷人分析

案例一:觸電(井下電鉗維修)事故案例

北宿煤礦“8.8”觸電事故

2001年8月8日3時20分,兗礦集團北宿煤礦開采工區7702上中巷一井下電鉗工違章帶電處理溜子開關時觸電死亡。

一、事故時間:2001年8月8日夜班3時20分

二、事故地點:7702上中巷

三、事故經過

2001年8月8日夜班,開采工區值班人員21:00召開班前會,學習了礦有關文件,并結合文件精神強調了勞動紀律,下達了嚴禁坐皮帶和加強 42 火藥雷管管理的規定,結合工作面上的具體情況,強調了安全生產的重要性。3時20分,值班人員接井下電話,匯報維修工顏培會在7702上中巷處理溜子開關時觸電,情況嚴重,正在搶救。4時30分搶救人員將顏培會抬出,中途與前來搶救的醫生相遇,醫生又進行了就地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1、死者本人違章帶電作業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顏培會身為維修電工,違反電器維修規定,無視停送電制度,帶電作業,導致觸電身亡。

2、礦井機電管理制度落實不嚴格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薄弱,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特殊崗位工種用人不嚴格,礦井安全監督檢查不夠,未給職工創造出一個自覺遵章守紀的氛圍。

3、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區隊對重要崗位工種缺乏約束機制,特殊崗位人員任用制度混亂,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力,職工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較差,自主保安意識淡薄。

4、有關業務科室對業務指導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五、預防措施

1、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吸取教訓,緊急行動,查找不足,整頓作風,堅決遏止各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按照分門別類、分布實施的原則,立即對瓦檢工、維修工、電鉗工、絞車司機、放炮員等特殊工種和專業人員重新登記造冊,進行集中培訓,全面整頓,嚴格考核,確保培訓質量,對考核不合格者,堅決不允許上崗。

43

3、按照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山東省礦井安全整頓40條要求,認真排查頂班、機電、運輸、一通三防、火工放炮、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不斷規范機電秩序,對照崗位責任制的規定和存在的問題,逐條落實整改,確保實現安全生產。

4、加強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各級安監部門和專群安監員,加強礦井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并嚴格按照規定,加強對薄弱環節、薄弱時間、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

案例二:供電系統(地面電氣試驗)觸電事故案例

鮑店煤礦“7.7”機電事故(張立勇觸電死亡事故)

一、事故時間:2003年7月7日9時40分

二、事故地點:鮑店煤礦機電設備庫

三、事故經過

2003年7月7日7時30分,機電科副科長杜開崗主持全科班前會,要求各專業組分別安排本組工作,并強調了有關安全事項??瓢嗲皶Y束后,電氣試驗組組長劉西國安排對設備庫內5臺待下井的BGP〃9L〃6G高防饋電開關進行電氣試驗,并簡單布臵了工作任務。在準備試驗儀器時,發現缺少一個交流接觸器,劉西國便聯系去材料房領取。

本組工人趙曉東、毛義仁、劉夫軍、張立勇、王廣強(見習生)5人按照組長劉西國安排,先后將試驗用儀器運到設備庫后,分別進行試驗前的

44 接線工作。設備庫內有一配電盤,用配電盤上的備用空氣開關DZ10T-100/300控制BQD20-80N開關,試驗電源從BQD20-80N開關上接線。配電盤總開關停電后,趙曉東和劉夫軍先從BQD20-80N開關接好去調壓器的380V電源線,兩人又從調壓器的輸出端接出110V負荷線,張立勇從調壓器的電源側輸入端子引出380V的電源線,接在升流器上。由劉夫軍和見習生王廣強調整調壓器輸出電壓到110V后,停電。由趙曉東將110V 電源接到高防開關互感器二次側的保險座上,作為試驗的操作電源,然后送電,趙曉東作開關面板自檢試驗,毛義仁記錄。先后做了漏電、過流、短路、分段手動分合旋鈕等自檢試驗。9時15分左右,上述自檢試驗完成后,趙曉東喊停電,劉夫軍也跟隨喊了一聲停電,王廣強便去停墻壁上的空氣開關。

9時40分,劉希國拿著交流接觸器走到設備庫房門口,發現張立勇被電擊倒,立即拉下空氣開關電源,劉希國帶領趙曉東、毛義仁立即進行現場搶救,實施人工呼吸;同時,劉夫軍向機電科匯報,機電科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經礦醫院、集團公司醫院的努力搶救,于11時17分搶救無效死亡。

四、原因分析

(一)張立勇本人自主保安意識差,沒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礦“關于加強停送電管理的規定”進行驗電,在沒有確認是否停電的情況下,用雙手同時拿起兩個線頭,導致觸電,屬違章操作。

(二)經現場調查和分析,由于見習生王廣強是2003年4月底才分配到電氣試驗組見習,本人沒有獨立操作能力,在聽到“停電”的喊聲后,

45 即去操作空氣開關,在操作過程中,沒有將墻壁上的空氣開關真正分離(現場所有人員都沒有聽到空氣開關斷開的聲音),電源并未真正切斷,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組長劉西國違反“電氣試驗工操作規程”第五條“試驗前工作負責人應對全體人員詳細布臵試驗內容和安全注意事項,試驗人員要有明確分工,堅守崗位,各行其責”的規定,對試驗工作沒有進行布臵和分工,也沒有安排安全注意事項,本人根本沒有去工作現場檢查和安排布臵,屬于嚴重的失職,對事故應負有重要的現場管理責任。

(四)現場管理混亂。

1.現場各種試驗儀器、設備擺放混亂,各種電纜明接頭裸露較多。 2.現場缺乏有效的監護,職工自保、互保意識淡薄,在見習生王廣強進行停電操作時,沒有人進行監督和監護。

3.現場設備未安設漏電保護。

(五)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操作規程在現場落實不力。

(六)機電科放松了現場的安全管理,技術管理不到位,沒有按照本礦供電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電氣試驗無針對性的措施。

五、預防措施

一.深入開展一次反事故、反“三違”斗爭和安全整頓活動,首先從班子成員思想上、管理上認真查找問題和差距,召開民主生活會,反假揭丑。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立即整改和完善,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踏踏實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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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全科范圍內開展“五整頓”活動。整頓班組長的工作作風;整頓勞動紀律;整頓現場管理;整頓作業行為。

三.重新組織全體職工認真貫徹學習各專業工種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嚴格按操作規程中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加強職工應知應會的教育,提高職工技術素質和按章作業的自覺性;

四.制定和完善地面工種的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并及時貫徹落實到每個職工。

五.從嚴管理,嚴格各項管理制度,對“三違”人員決不姑息遷就,同時做好對不放心人、不放心崗的排查、管理工作,發動干部職工,舉一反三,認真查找思想上、工作上、現場上存在的各種不安全隱患、不規范操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規范作業行為,將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六.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和深度,提高干部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永遠第一的思想觀念,把安全教育做到職工心上,切實做到入腦入心,避免類似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再次發生。

案例三:設施(設備)傷人事故案例(綜掘)

古城煤礦“2.27”機電事故

2004年2月27日13時55分,臨沂礦務局古城煤礦發生一起機電事故,綜掘機在清掃底板積煤時將錨桿鉆機風水管纏繞連人一同卷入截割頭下,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

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47 綜掘機司機路紀昌違章作業,在未確定迎頭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的情況下就開動綜掘機,將在左幫沒及時離開的職工史桂來、鞏玉果拉倒,史桂來連同錨桿鉆機一起被卷入截割頭下,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綜掘機司機路紀昌在喊了聲“開機了,快出來”,未確定迎頭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的情況下就開動綜掘機處理煤幫及底,綜掘機截割頭右移時,卷住錨桿鉆機風水管將在迎頭左幫從事收尾工作的史桂來拉倒,連同錨桿鉆機一起卷入截割頭下,致使史桂來死亡。

路紀昌違反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頒發的《煤礦安全規程》第七十一條第四款“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的規定。也違反了《2106皮帶順槽作業規程》第57頁第七項第四款關于“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出警報。只有在鏟煤板前方和截割壁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的規定。

事故間接原因:

1、區隊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跟班區長辛全玉、班長孫學營知道路紀昌沒有經過礦綜掘機司機培訓,對其開綜掘機掘進行為沒有制止。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的規定。

2、礦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干部職工按章作業的意識差、職工自保、互保意識差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副班長路紀昌無特殊工種安全資格證也未經礦進行的綜掘機司機培訓,但跟班的副區長、班組長和安檢員都沒有制止,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干部職工按章作業的意識差。綜掘機司機路紀昌,未確定迎頭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的情況下就開動綜掘機;掘進工史桂來、鞏玉國在掘進機司

48 機喊話迎頭撤人及掘進機開動的情況下,史桂來、鞏玉國沒有及時撤出,也沒有制止綜掘機司機的違章行為,職工自保、互保意識差。

案例四:設施(設備)傷人事故案例(普掘耙裝機傷人事故)

濟三煤礦“3.14”機電事故

2004年3月14日20時40分,中煤第三十一工程處濟寧三號煤礦項目部在五采區泄水巷施工時發生一起耙裝機傷人事故,死亡1人。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帶班班長違章指揮,耙裝機司機違章作業,在耙矸過程中,耙斗連接螺栓脫扣造成耙斗翻轉將在耙斗運行范圍內指揮耙矸的劉希群砸傷致死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1、帶班班長劉希群(已死亡)在耙裝機沒有照明的情況下,違章安排操作人員盧可強開耙裝機作業;而且在耙裝機正常作業的過程中,在耙斗運行范圍內用礦燈照明,指揮耙矸作業。

2、耙裝機司機在耙斗運行范圍內有人的情況下,違章開耙裝機作業。 事故間接原因

1、區隊安全管理、現場安全管理差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1)耙裝機耙斗連接不規范,在運行過程中連接螺栓擼絲造成扒斗翻轉。

2)耙裝機照明在耙裝機后部,距耙裝機較遠但沒有余線,不能實現迎頭耙矸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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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十一處對濟三礦項目部管理不到位、職工安全意識差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1)三十一處沒有很好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不到位。三十一處安全管理制度中規定每月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檢查一次,但對濟三礦施工的項目部在事故前的2個月沒有處領導組織來礦檢查安全工作。

2)通過調查發現,這種作業方式多次采用,而職工意識不到危害性,安全意識差。

3)項目部和施工區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職工遵章作業,安全自?;ケR庾R差,職工在現場作業時班長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時,身邊的工人也沒有互保意識進行制止。

3、濟三礦對外包隊伍監督管理不到位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2.8”煤塵事故發生后,礦加強了安全管理,在雙方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中明確了濟三礦的安全管理責任,但事故調查組調查中發現濟三礦存在以下問題:(1)對現場存在的隱患檢查不嚴不細,在每班評價表中有耙裝機照明一項的評估內容,但對現場存在的不能夠實現耙矸照明沒引起重視。(2)對耙斗聯接方式礦沒有及時發現,安全檢查員發現后也沒有盯住整改。

案例五:觸電事故案例

鮑店煤礦35kV變電所電抗器殘余電壓觸電事故

一、事故時間:1986年4月6日11時10分

二、事故地點:35kV變電所1#電抗器開關室

開展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2篇

利用職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邀請過去發生過事故的有關人員到班前會、周三安全學習會上現身說法,用自己親身經歷講述了不注意安全給社會、企業、家庭和個人造成的損害,對自己思想上存在的麻痹大意、習慣性違章問題進行了深刻的自檢和批評,使大家受到心靈的震撼。還以兄弟單位、本礦近年來發生的安全事故案例為教材,采取參觀安全案例警示以及觀看安全宣傳牌板等形式,組織職工一起深入剖析事故根源所在。

對事故經過原因及教訓作了較為深刻的剖析,并提出了防范措施與特別警示,讓職工對照檢查,自我反省,時刻警示職工注意安全,牢記“前事不忘,后事之師”,不再去重蹈覆轍,確保在各自崗位上做好自主保安。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開展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3篇

一、活動目的

通過進行煤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從根源上解決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思想和個人認識問題,用煤礦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以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有效防范事故,提升我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我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邁向新臺階。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室、各隊組主要負責人

三、時間安排

1、2012年6月30日至 7月30日在全礦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煤礦典型故事案例警示教育活動;2012年7月2日舉行動員大會。

2、在煤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動期間由組長牽頭,

不定期開展反“三違”活動大檢查,對是否取得實效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及時與集團公司溝通交流活動經驗。

四、組織形式

1、由組長負責召開動員大會,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實施方案。

2、由組長牽頭組織廣干部職工集中學習《柳林縣煤礦事故案例匯編》、《呂梁市煤礦十年重特大事故案例匯編》(2001—2010年);同時集中觀看山西省煤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警鐘長鳴》和山西省煤礦特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3、各部室、區隊主要負責人要及時傳達會議精神,同時組織集中學習、討論,并相互交流學習體會。

4、在學習之后組織全體參與人員參加煤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動情況進行調查考試,確?;顒尤〉脤嵭?。

五、活動內容

1、開展事故案例大回顧活動。

集中回顧學習《柳林縣煤礦事故案例匯編》、《呂梁市煤礦十年重特大事故案例匯編》(2001—2010年),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深入吸取重大事故案例血的教訓,對預防措施提出合理建議,用身邊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身邊人,使安全意識入心入腦,使廣大職工真正意識到事故的危害。

2、加大宣傳力度,組織開展案例警示教育圖片展覽

(1)在工業廣場、職工宿舍、澡堂等人員流量較大的地方,設立事故警示教育展區,組織廣大職工觀看。

(2)運用我礦現有的音響設備,每天播放安全知識和相關的規定;同時對“三違”人員進行通報,以此為警,杜絕“三違”行為的發生。

(3)通過對發生在職工身邊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警示廣大職工真正認識到“三違”現象的嚴重危害,在工作中杜絕違章作業,避免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3、組織觀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集體組織觀看山西省煤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警鐘長鳴》教育光碟,召開座談會,查找身邊的事故隱患等活動進行多形式的警示教育,切實增強廠。大員工安全意識,努力預防事故發生。

4、組織職工進行反違章、查隱患活動

所有員工都要結合實際和自身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舉一反三,查找問題,真正做到“我的安全我負責,他人安全我有責”。要教育廣大職工關愛生命,關注安全,讓職工深刻體會到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從而自覺抵制違章作業,積極查找存在的各類事故隱患,有效預防潛在的隱患可能引發的各類事故發生。

5、開展“人人都是通風員”的活動

在令礦開展“人人都是通風員”的活動,做到“三超前”:

思想超前、責任超前、工作超前。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部室、區隊要高度重視此次煤礦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動,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2、精心組織、廣泛發動。在全礦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形成人人關注安全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各種工作會議宣傳發動我礦開展案例警示教育,要組織人員深入各科、隊廣泛宣傳,推動我礦開展案例警示教育活動。

3、根據活動安排,對我礦所有人員都要進行認真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警鐘長鳴》,具體安排時間及要求另附表。

4、加強考核、確保成效。各部室、區隊必須嚴格按照我礦活動方案要求,采取各種形式開展活動,認真組織,周密安排,不走過場,確保各種成效。

西坡煤業有限公司

2012年6月30日

附表:警示教育片展播時間安排表

考核辦法:

1、凡參加觀看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無故不到者每次罰款100元,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50元,連續3次不管看警示教育片的扣除半月工資。

2、每次觀看必須有各單位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帶隊參加并點名。

開展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4篇

某儲運公司倉儲區占地面積為300m×300m,共有8個庫房,原用于存放一般貨物。3年前,該儲運公司未經任何技術改造和審批,擅自將1號、 4號和6號庫房改存危險化學品。2008年3月14日12時18分,倉儲區4號庫房內首先發生爆炸,12min后,6號庫房也發生了爆炸,爆炸引發了火災,火勢越來越大,之后相繼發生了幾次小規模爆炸。消防隊到達現場后,發現消火栓不出水,消防蓄水池沒有水,隨后在1km外找到取水點,并立即展開滅火搶險救援行動。事故發生前,1號庫房存放雙氧水5t;4號庫房存放硫化鈉10t、過硫酸銨40t、高錳酸鉀1t、硝酸銨130t、洗衣粉50t;6號庫房存放硫黃15t、甲苯4t、甲酸乙酯10t。事故導致15人死亡、36人重傷、近萬人疏散,燒損、炸毀建筑物39000m2和大量化學物品等,直接經濟損失 1.2億元。

1.依據《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規定,下列物質中,屬于氧化劑的是( )。

A. 硫化鈉

B. 高錳酸鉀

C. 甲酸乙酯

D. 硫黃

E. 甲苯

2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l8218--2009)的規定,關于該倉儲區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結果,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1號庫房構成重大危險源

B. 4號庫房構成重大危險源 C. 6號庫房構成重大危險源

D. 倉儲區構成重大危險源 E. 倉儲區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3本案中,第一次爆炸最可能的直接原因是( )。

A. 氧化劑與還原劑混存發生反應

B. 庫房之間安全距離不夠 C. 硝酸銨存儲量達130t D. 高錳酸鉀存儲量達10t E. 庫房管理混亂

4甲苯揮發蒸氣爆炸的基本要素包括( )。

A. 甲苯蒸氣與空氣混合濃度達到爆炸極限B. 環境相對濕度超過50%

C. 開放空間

D. 點火源

E. 受限空間

5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下列物質中,目前在我國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 )。

A. 高錳酸鉀 B. 硝酸銨

C. 甲苯

D. 洗衣粉

E. 甲酸乙酯

6該倉儲區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 )。

A. 安裝可燃氣體監測報警裝置B. 倉庫內使用防爆電器

C. 安全巡檢措施 D. 防爆、隔爆、泄爆措施E. 違章處理措施

7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下列應計入該起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包括( )。

A. 火災爆炸中毀損的財產

B. 消防搶險費用 C. 傷員救治費用

D. 周邊河流因事故污染治理費用 E. 庫房員工因工傷歇工工資

第二大題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和多選題)8根據以上場景,回答8-15問題(共16分,每小題2分,1~3題為單選題,4~8題為多選題):

某商廈2003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商廈共6層,其中地下2層、地上4層,耐火等級為二級,占地面積3200m2,建筑面積7900m2,高 20.4m。商廈地下2層是家具商場和貨物倉庫。家具商場主要經營紅木家具、沙發、席夢思床墊、辦公桌椅等。地下1層主要經營副食品、百貨等。地上1層主要經營小五金、小家電、文體用品、服裝、日用品等;2層主要經營服裝;3層僅有一些貨架攤位;4層東側和南側為辦公區,北側有一間會議室,西側為某歌舞廳 KTV包間,中部為某歌舞廳大廳?;馂漠斖砀栉鑿d內有400余人。

2012年12月25日20時許,員工王某在地下1層中部進行焊接操作時,電焊火花順著鋼板上的孔洞掉落到地下2層中部,引起樓梯上的沙發塑料泡沫等物品起火。王某等人發現起火后,用室內消火栓通過孔洞向1層澆水撲救,但火勢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越來越大,他就同其他職工一起逃離現場。

21時35分公安消防支隊接到報警后,相繼調集31輛消防車、200多名消防人員趕赴火場,隨后又請調公安、武警等單位協同作戰。由于這次火災起火部位在該商廈的最底層,東北和西北兩個樓梯間上下貫通,著火后形成煙囪效應,在風壓的作用下,大量有毒煙霧很快擴散到整個大樓?;馂陌l生后,該商廈有關人員盲目采取了全樓斷電措施,樓內又未設置消防急照明燈,

致使全樓漆黑一片,給撲救火災和人員營救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公安消防部隊在火災撲救中,共營救遇險人員106人。22時50分將火控制,26日0時37分將火徹底撲滅。這起火災事故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75.3萬元。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該起事故屬于( )。

A. 特別重大事故 B. 重大事故

C. 較大事故 D. 一般事故

E. 輕微事故

9該起事故應由( )負責組織調查。

A. 公安部門 B.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 C. 縣級人民政府

D. 省級人民政府

E. 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

10商廈員工王某在進行焊接操作時,按規定應辦理( )。

A. 高處作業證

B. 危險作業許可證 C. 臨時用電作業證

D. 動火安全作業證 E. 受限空間作業證

11利用建筑物內已有的設施進行逃生的正確做法是( )。

A. 利用消防電梯進行疏散逃生

B. 利用室內的防煙樓梯、普通樓梯、封閉樓梯進行逃生

C. 利用建筑物的陽臺、通廊、避難層和室內設置的緩降器、救生袋、安全繩等進行逃生

D. 利用普通電梯或觀光電梯避難逃生 E. 利用墻邊落水管進行逃生

12火災逃生時的正確做法是( )。

A. 進入高層建筑后應注意通道、警鈴、滅火器位置,一旦火災發生,要立即按警鈴或打電話

B. 低樓層發生火災后,上層的人應往下跑,以便及時得到救援

C. 起火后,如果發現通道被阻,則應關好房門,打開窗戶,設法逃生

D. 當被大火困在房內無法脫身時,要用濕毛巾捂住鼻子,阻擋煙氣侵襲,耐心等待救援,并想方設法報警呼救

E. 不能乘普通電梯逃生。高樓起火后容易斷電,這時候乘普通電梯就有“卡殼”的可能,使逃生失敗

13下列對疏散指示標志設置要求,描述正確的有( )。

A. 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在其外面加設玻璃或其他不燃燒透明材料制成的保護罩

B. 疏散通道出口處的疏散指示標志應設在門框邊緣或門的上部

C. 疏散通道中,疏散指示標志(包括燈光式)宜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的上邊緣距地面應不大于2.00m

D. 如天花板的高度較小,疏散指示標志也可在疏散門的兩側墻上設置,標志的中心點距地面高度應在1.30~1.50m之間

E. 懸掛在室內大廳或走道處的疏散指示標志的下邊緣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00m

14針對該起事故,在火災初期階段,可以減少人員傷亡的措施有( )。

A. 有組織的疏散人員 B. 先通知不利于疏散區域的人員

C. 為人們指明各種疏散通道

D. 首先通知出口附近的人員先疏散出去

E. 打開所有門窗

15針對該起事故,調查組的人員應包括( )人員。

A. 勞動保障部門 B. 人民檢察院 C. 社區人民政府

D. 有關專家 E.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大題為主觀題

16D煤礦采用井工開采方式,設計生產能力450萬t/年,服務年限35年,基建施工年限5年,2009年1月1日開始建設。該煤礦基建工程分別由兩家施工企業承擔,井下有5個基建工作面。礦井開采的煤層上部巖層中有2個含水層,開采煤層周邊有采空區和廢棄井巷,并已探明采空區充水。

2010年4月25日13時,當班工人在井下第3基建工作面作業時,發現巷道局部有“冒汗”、滲水等透水現象,班長甲立即向調度室報告,但當班調度員接報后未采取任何處置措施。15時10分,第3基建工作面發生重大透水事故。事發時,井下有作業人員185人,緊急升井101人。經3d奮力救援,59人獲救。事故導致21人死亡,4人失蹤。

事故發生后,D煤礦深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D煤礦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編制了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內容包括:應急處置基本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處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逃生路線、標識和圖樣以及相關文件附在預案之后。專項應急預案經企業內部評審后印發,并報當地人民政府備案。之后,D煤礦組織開展了透水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演練。

1.說明D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應補充的內容。

2.指出D煤礦專項應急預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說明調度員乙在接到甲報告后應采取的應對措施。

4.針對透水事故的一級救援演練,編制全面演練方案。

第五大題為主觀題

18E招標項目為20km管道鋪設施工項目。項目作業內容主要有:挖溝、布管和焊接;主要作業程序是:挖溝、地面管道焊接、吊管入溝、溝內對管焊接、填埋。施工期為6月1日至8月31日,屬于雨季。施工地點位于江淮丘陵地帶,施工現場地表最大坡度達22o管溝開挖尺寸為:深2.6m、上部寬 2.5m、底部寬2.1m。管道規格為:直徑1016mm、壁厚17.5mm,長12.3m,重量為5.3t。

F公司計劃參與該項目的投標。該公司主要設備有:挖掘機10臺,焊接工程車20臺,40t吊管機20臺;該公司有員工140人,其中:挖掘機駕駛員15人、焊接工程車駕駛員25人、吊管機駕駛員25人、焊工60人、管理和技術人員15人。該公司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曾經完成過300km類似管道工程的施工,沒有發生傷亡事故,有良好的安全、質量業績。

在制作項目投標書時,需要分析該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并進行風險評估,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制訂安全防范措施,計算安全生產投入。

1.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1986),分析該項目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類型及起因物。

2.指出F公司主要工程設備中的特種設備,并說明該類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內容。

3.指出該項目施工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4.說明該項目安全生產投入應包括哪幾方面費用。

參考答案:B

參考答案:D

參考答案:A

參考答案:A,D

參考答案:A,B,C,E

參考答案:A,B,D

參考答案:A,B,C,E

參考答案:A

參考答案:E

參考答案:D

參考答案:A,B,C,E

考答案:A,C,D,E

參考答案:A,B,D,E

參考答案:A,B,C,D 參考答案:B,D,E

解析1.D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應補充的內容: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預防措施、應急策劃、現場恢復、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等內容。

2.D煤礦專項應急預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D煤礦的專項應急預案沒有制訂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措施;

(2)D煤礦的專項預案應在綜合預案的基礎上,充分考慮透水事故的特點,對應急的形勢、組織機構、應急活動等進行更具體的闡述;

(3)專項應急預案不能經企業內部評審后印發,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應急預案經評審后,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4)專項應急預案報當地人民政府備案不妥,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調度員乙在接到甲報告后應采取的應對措施:下達立即停止生產,撤離作業人員的調度指令,讓職工在第一時間得知信息。然后再根據規定向值班礦領導和礦長以及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4.針對透水事故的一級救援演練,編制全面演練方案:

(1)報警。工作面發生發生透水后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調度員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2)應急響應。礦領導接到報警后,根據透水情況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成立救援指揮部。

(3)應急處置。救援指揮部指揮下井人員撤離透水工作面升井,同時通過偵測人員掌握透水情況,制訂救援方案,調集救援人員和救援設備實施救援。

(4)應急恢復。

(5)應急結束。 第五題答案

解析1.該項目施工工程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類型及起因物如下:

(1)坍塌:起因物是挖溝作業。

(2)起重傷害:起因物是吊管機。

(3)車輛傷害:起因物是挖掘機和工程車。

(4)高處墜落:起因物是大地。

2.F公司主要工程設備中的特種設備是吊管機。該類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吊管機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吊管機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吊管機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吊管機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吊管機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6)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3.該項目施工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有:

(1)為防止管溝塌方,應嚴格按要求坡度放邊坡,雨期施工應有邊坡加固措施、排水措施。

(2)為防止起重傷害,應按要求對吊管機定期檢驗,吊管機司機必須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3)為防止高處墜落,施工時管溝邊上應有護欄,施工人員應戴安全帽。

4.該項目安全生產投入應包括的費用:

(1)安全活動、安全培訓教育費用。

(2)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費用。

(3)安全設施費用。

(4)保證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費用。

(5)安全檢查、安全評價和職業衛生評價所需費用。

(6)保證安全生產科技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推廣費用。

(7)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費用。

(8)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和職業病預防健康體檢費用。

(9)消防器材設施購置、維護費用。

(10)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維護更換費用。

(11)治安保衛費用。

(12)應急救援物資費用。

開展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5篇

根據學校和黨委的要求,藝術系已經組織了全體教師在專門時間開展了警示教育活動,由系主任宣讀了文件內容,老師們也都積極地進行了討論。

我們要把案例匯編作為干部廉政教育提醒的生動教材,組認真學習,引以為戒。 我們認識到,身邊的違紀違規案例均是由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引人注意但又不容忽視的微小問題發展而成。這些問題存在三個特點:一是隱蔽性高,往往顯得微不足道;二是發生面廣,在不同單位、不同領域以多種形式存在;三是發生在干部身邊,易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這些問題一旦產生,不及時加以制止,即發展為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后果是很嚴重的。

例如,作為基層教師,每個人都有機會參加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這個過程中就有可能出現違規行為。因此,我們要查找梳理本部門工作中存在的此類問題和漏洞,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健全完善相關制度,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這種工作作風的轉變,看似簡單,但是對改善黨風、改善政風、改善民風其作用何其深遠。

開展事故案例教育范文第6篇

2011年8月28日,肉某在自己的東風牌中型貨運車上裝貨由烏市牧場向庫爾勒行駛至國道G218線和庫高速公路K519公里260公里路段時因爆胎失控撞損該高速公路附屬設施——安裝在路邊的W形防撞護欄。事故后庫爾勒公路管理局委托和靜縣公路管理局到現場勘查按價格標準計算,防撞護欄板長44米(44米X400

元)=17600元,W形防撞護欄立柱10根(10根X350元)=3500元,W形防撞護欄連接螺絲100個(100個X20元)=2000元,W形防撞護欄橫梁墊片100個(100個X5元)=500元,W形防撞護欄間隔板18個(18個X200元)=3600元。造成經濟損失總計為27200元。庫爾勒公路管理局要求肉某賠償經濟損失27200元,并作出書面賠償經濟損失告知書,但肉某未賠償,后該局依法向肉某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查明肉某的東風牌中型貨運車在大地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保險期間為2011年4月29日至2012年4月28日,保險金額為122000元,該車掛靠金航線公司經營。

法院認為,被告肉某不顧交通安全超速駕車行駛在原告方管轄范圍的國道G218線和庫高速公路K519公里260米路段時,車輛失控撞壞高速公路的防撞護欄,造成附屬設施經濟損失價值27200.00

元的交通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被告肉某的車輛在大地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因此大地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財產賠償限額范圍內賠償原告損失2000元。原告剩余經濟損失25200元,應當由被告肉某賠償。因被告肉某駕駛的車輛掛靠在金航線公司經營,金航線公司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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