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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導向審計應用論文范文

2023-10-07

風險導向審計應用論文范文第1篇

所謂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指內審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自始至終都以企業風險分析評估為導向,根據量化的分析水平排定審計項目優先次序,依據風險確定審計范圍與重點,對企業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治理結構進行評價,進而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協助企業管理風險,實現企業價值增值的獨立、客觀的鑒證和咨詢活動。

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產生的背景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產生是企業積極應對經營風險的需要

由于科學技術的快速創新和經濟環境不斷變化,現代企業所面臨的商業環境和市場競爭不確定性越來越大,一方面變化周期縮短,商業環境和市場競爭的變化速度超過了以往任何時代;另一方面商業環境和市場競爭變化越來越徹底,企業明天的生存與發展環境可能與今天的幾乎不同了,現代企業處于高風險的經營環境之中。在這樣的環境中,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關鍵,更多地取決于對未來變化的適應和把握。企業必須在戰略目標、重大投資決策、日常經營活動、財務活動和績效評估等各個方面高度關注風險因素。因此,企業要求職能部門在進行各自活動的時候高度重視風險,并將其納入到企業的整體風險管理范圍當中,組織各個管理或治理層次、各個職能部門為實現企業的基本目標而進行全面的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成為高風險環境下企業活動的中心任務。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一個職能部門,必然應當成為企業風險管理的有效組成部分,從組織目標的角度來評估與改善風險,為專業的風險管理部門或專職的風險管理人員提供咨詢與鑒證服務,從而推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

(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產生是克服傳統審計方法不足的需要

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大部分運用著賬項基礎審計模式和制度基礎審計模式。在賬項基礎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將精力主要放在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及其有關憑證的審查上,著重去驗算其會計金額,以證實賬簿和報表數字的正確性。這種審計方式只適用于小規模企業的財務審計,要運用其對規模較大的企業進行內部審計,則存在著審計效率低下、審計結果不準確、審計范圍狹窄等缺陷。在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下,內部審計人員通常把精力集中在對內部控制的審查上,通過制定計劃進行控制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由此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內部控制做出評價,并向管理層提出加強內部控制的措施。然而這一審計模式對企業風險的關注不夠,無法滿足高風險環境下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需要。

(三)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產生是內審人員拓展職業空間的需要

我國內部審計仍以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為主,審計目標和范圍不能根據經營中的主要風險和問題確定,這樣就無法有效地為組織增加價值,因此,內部審計本身在企業內部逐漸被忽視。與此同時,外部審計已將風險評估、會計咨詢、投資咨詢及管理咨詢等業務納入了工作范圍,并且不斷地擴展服務領域,向企業提供內部審計服務。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和開支,也不斷地削減內部審計機構或部門,或將內部審計的業務部分或全部地對外承包給外部審計公司,這使得內部審計的發展變得更加艱難,生存危機問題已成為內部審計職業界面臨的最大風險。要想使內部審計職業界擺脫面臨的危機,就必須改變內部審計的職能與作用,將其宗旨變為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營效率,而要使內部審計組織實現新的職能與作用,就必須改變目前落后的審計模式,進行風險導向審計。

三、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風險導向外部審計的區別

(一)兩者的內涵不同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以內部審計的主體組織的內部控制為基礎、同時考慮公司治理在內的、以組織整體風險作為審計重點的一種審計。這里的風險突出的是審計對象的含義。風險導向外部審計是指審計主體在進行審計程序時,首先評估企業的風險,然后依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來確定審計的重點,從而決定審計資源的分配,進而確定余額測試和交易測試的內容。這里的風險導向實質是一種審計策略,風險實際是實施審計的主體———會計事務所的風險。

(二)兩者的目標不同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目標在于通過對風險評估來提出風險管理的對策,有效降低所在組織的風險,從而增加企業的價值,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風險導向外部審計的目標則在于通過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來服務于審計主體,以維護審計主體自身的利益,實現審計主體的利益最大化。

(三)風險范圍不同

作為審計的內容,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中的風險是針對組織所有目標、所有管理層次的各種性質的全部風險,包括戰略風險、報告風險、遵循風險和經營風險。而作為審計的策略,風險導向外部審計中的風險只是與企業報告的編制流程相關的、影響企業報表公允性的內部控制失效風險,即報告風險中的財務報告風險。

四、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對內部審計認識不清,內部審計的職能模糊

內部審計起步比較晚,并且先天發展不足,相當一段長的時間內是依靠政府審計機關推動的。一直以來,一些企業雖然建立了單獨的內部審計機構,但工作業績并不理想。內部審計部門工作得不到管理者的信任和支持,而領導層對審計部門提供的各種服務認識也不足,對內部審計工作不支持不重視,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職責還是停留在財務收支的差錯防弊上和會計報表的事后審計上。

(二)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不強

目前我國企業普遍采用內部審計部門與其它業務部門平行的機構設置,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受企業總會計師或財務主管分管,并向其負責報告工作。在這種組織形式下,由于內部審計部門沒有隸屬于企業最高管理層,其機構的權威性受到了影響,使得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開展缺乏權利保證。另外,我國很多企業不設置獨立的內審機構,經常將內部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設置在一起,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審計監督的職權范圍比較窄,其開展的審計業務量不大,內部審計部門無法對企業整體經營活動進行全過程、多層次地監督。

(三)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高,難以實行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模式是比較先進的現代審計模式,審計人員需要運用各種方法進行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等活動,這就需要內部審計人員不但要精通財務、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知識,而且要掌握定量分析方法和計算機審計技術,同時還要了解本企業所在行業的生產經營方面的知識。然而目前我國的內部審計人員多數是財會人員,或是其他部門人員兼職,學歷層次較低,知識結構單一。這樣的內審人員對財務收支審計尚能適應,但若讓他們進行風險基礎審計,開展風險管理則力不從心。

五、推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對策

(一)轉變內部審計觀念

隨著我國現代公司制企業的迅速興起,內部審計不再僅是強化控制、提高控制效率和效果,應該轉向規避風險、轉移風險和控制風險,企業內部審計也應當盡快更新觀念,轉換角色,加強與企業各部門的配合和溝通,通過風險管理的有效化,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效率和效果。

(二)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從內部控制的設計、運行、評價、改進等環節加以完善,明確企業內部各個部門的職責,使決策者、管理者和監督者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從而保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同時,建立內部控制檢查考核和評價機制,促使企業內部控制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收到實效。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推動風險導向審計的運用。

(三)構建風險管理框架

企業要建立包括公司治理領域和內部控制環節風險在內的風險管理框架,同時出臺適合本企業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辦法,使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夠有章可循。內部審計部門應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審計程序和方法,開展風險導向審計技術方法研究,推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企業的深入發展。

(四)改進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結構

現有內部審計人員專業結構不合理,基本上都是財會專業,在經營管理方面有所欠缺,人員結構很不合理,無法適應現代內部審計發展要求。應結合企業生產技術的特點,增加具備經濟學和企業管理學知識的專家以及其他專業人員,逐步改善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結構,使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結構趨向合理,使內部審計人員盡快達到風險導向審計對從業人員綜合素質的要求。

(五)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

加快信息庫的建設,在平時注意收集相關信息,充分了解所處行業的市場供求與競爭狀況、生產經營的季節性與周期性、行業的關鍵指標與統計數據等,在企業內部建立起與生產經營數據系統、會計系統、法律法規系統、市場信息系統等相聯系的審計信息系統,使審計人員能夠及時獲取各方面的信息,為確定所審報表中項目數據的合理性提供依據,促進風險導向審計的實施。

企業優良業績的取得不是靠激進的冒險,而是靠對風險的精明規劃和科學控制。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為現代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風險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所進行的風險管理的監督和改善,具有其他監督手段無法替代的作用。在充滿變數的時代,內部審計只有結合工作實際不斷創新,才能當好管理當局的參謀和助手,助力管理當局迎接挑戰,化解風險!

摘要: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為一種重要的審計理念和方法,可以彌補傳統內部審計的不足。雖然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風險導向外部審計都高度重視對審計客體的風險評估,但是“風險導向”的內涵、目標和范圍在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中是完全不一樣的。推動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對策,主要要求企業轉變內部審計觀念,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構建風險管理框架,改進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結構,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等。

風險導向審計應用論文范文第2篇

一、審計方法的發展及風險導向審計的特征

(一) 審計方法的發展概述

18世紀末以來, 隨著審計環境的變化, 審計方法的演進經歷了三個主要階段。

1. 賬項基礎審計。

18世紀末至20世紀40年代的審計方法是以會計賬項真實性為核心的賬項基礎審計, 這一階段審計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發現和防止錯誤與舞弊, 審計人員將大部分精力投向會計憑證和賬簿的詳細檢查, 圍繞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的編制過程采用賬表導向的審計方法, 通過對賬表上的數字進行詳細核實來判斷是否存在舞弊行為或技術性的錯誤。

2. 制度基礎審計。

從20世紀50年代起, 以控制測試為基礎的抽樣審計即制度基礎審計在西方國家得到了廣泛運用, 該方法重點放在對于制度中各個控制環節的審查上, 目的在于發現控制制度的薄弱之處, 找出問題發生的根源, 然后針對這些環節擴大檢查范圍。

3. 風險導向審計。

風險導向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理念和模式, 將風險評估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要求注冊會計師將客戶置于一個行業、法律、企業管理、內部控制、資金、技術等環境中, 研究這些環境對審計風險的影響, 內部控制系統也是其中的一個方面, 通過對這些方面的了解及對審計風險的評估, 將審計資源分配到最容易導致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的領域。

(二) 風險導向審計的特點

1. 審計重心轉向風險評估。

風險導向審計引入了“重大錯報風險”概念, 并規定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是首要和必要的審計程序, 審計重心發生了改變, 把以審計測試為重心轉移到了以風險評估為重心。

2. 全面、動態地考慮風險因素。

在進行風險評估時要將被審計單位置于一個大的經濟環境中, 運用立體觀察的理論來判斷影響因素, 使風險因素得以全面、動態地考慮。

3. 注重分析程序的運用。

風險評估的核心是分析性程序的運用, 分析性程序是風險導向審計風險評估中最重要的程序。風險導向審計從風險評估到最終審計結論的確定均可使用分析性程序。

4. 擴大了審計證據的內涵, 注重外部證據。

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 注冊會計師形成審計結論所依據的證據包括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獲取的證據, 審計證據包括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依據的會計記錄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二、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 審計人員知識體系不完善

運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要求注冊會計師必須主動控制重大錯報風險, 不僅對會計事項進行個別風險分析, 還要對各種環境和戰略因素進行綜合風險分析。這就要求注冊會計師不僅熟悉審計和公司財務、會計專業的相關知識, 而且要掌握戰略管理、營銷分析、業績評價、金融分析等一切與公司運作相關的現代管理學、金融學、營銷學知識和信息系統技術。但是, 有豐富的執業經驗, 職業判斷能力強, 具備完整的行業知識體系, 能熟練應用信息系統的CPA業界精英, 在我國只占很少部分。這種復合型高素質人才的缺乏, 已經成為我國按新準則要求執業, 采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的最大障礙。

(二) 風險評估與了解內控、控制測試脫節

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中, 風險評估、了解內控、控制測試三者是息息相關的, 對內控的了解和評價影響評估的風險水平, 同時預期內控是否有效也決定了是否實施控制測試。而在審計實務中, 這三者存在脫節現象, 對被審計單位進行風險評估一般由經驗豐富的項目經理來整體把握, 而了解內控和控制測試則僅僅為了滿足編制工作底稿的需要由助理人員完成, 因此, 對內控的了解和控制測試只是機械地“走程序———收集證據”了事, 與風險評估結果沒有聯系。

(三) 審計工作底稿記錄不完整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要求對實施的審計程序有詳細的記錄, 但現有的了解及控制測試的記錄流于形式。其次, 在審計實務中, 審計工作底稿中對注冊會計師職業判斷的記錄沒有或較少, 一些注冊會計師重視資料的收集和證據的獲取, 輕視對資料和證據的分析、歸納和判斷。另外,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下要求的記錄范圍更加廣泛, 如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環境、經營管理狀況以及管理當局的誠信等內容, 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對注冊會計師的職業素質提出了挑戰。

(四) 審計成本提高

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 可能導致財務報表審計成本的提高, 主要原因是:首先, 在計劃和控制測試階段, 由于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范圍擴大、測試范圍的拓展等, 需要運用更多的專業知識和更復雜審計方法;同時從審計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到審計風險的量化都需要花費注冊會計師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其次,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把審計風險的概念貫穿于審計程序的各個具體步驟中, 注冊會計師一旦發現問題, 就要對存在問題的領域進行重新評估, 必然會加大審計成本。最后,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注重對被審計單位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從而對人力資本提出更高的要求, 需要更多有豐富工作經驗的注冊會計師, 這就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增加人力資本和物力資本的投入。

三、我國風險導向審計應用的對策

(一) 加強審計人員培訓

首先, 中注協以及各地方注協對執業注冊會計師進行的定期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對中國審計隊伍質量的提高起到關鍵的作用, 針對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應用, 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培訓力度:把對各個行業的生產經營特點、經濟技術指標、各行業代表性企業的經營戰略、經營環境相關的背景知識介紹作為培訓的主要課程之一;應在培訓中開設管理咨詢類、營銷類、金融類課程, 注重在風險評估與分析性復核中要用到的其他分析方法的運用;開設專門的管理信息系統應用課程并作為考核的重點, 使注冊會計師掌握現代信息技術的運用。

同時, 會計師事務所也應從自身出發, 結合客戶的具體情況, 將從事審計工作的人員分為相對固定的行業項目組, 進行有針對性的學習;考慮聘用法律、金融學、管理學、計算機等非會計審計專業的優秀畢業生進入相關的審計項目組, 可在審計過程中需要其他專業知識時直接提供支持;在審計業務淡季, 組織不同專業背景的員工進行專業交流, 提高員工整體的綜合素質;有條件的事務所還可以聘請統計學、管理學等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 在所內對審計人員進行知識普及和分析方法培訓。

(二) 采用混合審計模式、強制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

在現階段我國企業的管理與內控水平尚未十分完善的情況下, 事務所在審計時可根據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來設計整體審計流程, 而不是盲目的為了滿足風險導向審計模式而做些“表面文章”, 可以考慮運用混合審計模式:對于中小型企業, 尤其是小型企業, 由于通常其管理機構簡單、內部控制薄弱、會計制度不健全、業務量不多、財會人員業務素質欠佳, 所以應當采用詳細審計或賬項基礎審計;對于跨國公司、上市公司、企業集團等大中型企業, 由于通常其管理規范、經濟業務繁雜、內部控制比較完善、會計制度遵循公認會計準則, 則采用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但是, 如果這些大中型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差, 則應該在制度基礎審計的基礎上, 加強分析性測試并擴大審計抽樣的范圍。同時, 通過把風險導向審計中主動控制風險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到其他審計模式中, 可以使其他審計模式中忽略審計風險的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彌補, 并在實踐中逐步探索有效實現風險導向模式的道路。另外, 國家應強制要求企業在優化公司治理框架下,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 不斷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 推動風險導向審計的運用。

(三) 強化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工作記錄提出了更加嚴格和明確的要求, 包括從識別、評估到應對重大錯報風險的全過程。從審計成本方面來考慮, 逐項記錄風險因素和對策的確會占用審計時間, 增加審計成本。但應看到, 這樣的記錄將會大大降低下一次的審計成本。更為重要的是, 強制性風險因素的書面記錄有助于提高注冊會計師對風險的敏感性, 使其更加明確揭示重大舞弊的審計責任, 而且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更為有效的質量復核控制。當發生審計訴訟時, 這種記錄可以作為注冊會計師認真履行審計責任的證明。

(四) 完善審計程序、提供增值服務, 合理提高審計收費

會計師事務所一方面應高度重視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制定完善的審計總體策略和合理的具體審計計劃, 減少不必要的審計程序。另一方面, 注意提供增值服務, 例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可以為被審計單位提供改善企業的人員結構、完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等建議。

摘要:風險導向審計作為一種現代審計方法, 已在發達國家的審計實踐中得到日益普通的應用。我國應用風險導向審計應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采用混合審計模式, 強制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強化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完善審計程序, 提供增值服務, 合理提高審計收費。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特征,問題,應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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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林.風險導向審計模式運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會計之友.2008 (7) .

風險導向審計應用論文范文第3篇

風險導向審計指的是在審計過程當中, 審計工作人員自始至終將企業的經營風險分析評估作為導向, 按照量化的分析水平排定審計項目的優先次序, 并依照風險來確定審計的重點和范圍, 對一個企業的治理程序、內部控制以及風險管理等實施評價, 從而提出有價值可參考的建議與意見, 幫助企業來管理企業風險, 最終促成企業價值增值的獨立的咨詢與鑒證活動。

風險導向審計這一手段的應用可以說是審計手段的一次質的飛躍, 具有重要的應用價值:一是提升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減少了過多的人為因素的影響;二是極大地提升了審計工作的時效;三是能夠更好的防控審計風險;四是審計報告更加容易被人們理解與接受。

二、風險導向審計的主要特征

一是前移了審計的, 由以往的以審計測試為重心轉向為以風險評估作為重心。因為以往的審計方法存在不足, 導致對風險評估的不到位, 導致不可全面有效的發現風險審計的死角。審計重心的前移強化了對風險評估程序的重視, 能夠更加符合風險導向審計理念的內在要求。

二是風險評估中心從以往的控制風險轉到以綜合風險為中心。以往控制風險的高低大致和工作人員的舞弊以及重大錯報有緊密關系, 而且重大錯報主要和管理層的舞弊有重大關系, 審計人員的工作更多是關注在發現管理層的舞弊, 導致工作不全面。風險評估轉向以綜合風險為中心后, 更加有利于全面、有效的控制風險。

三是風險評估從以往的直接評估轉向如今的間接評估。以往的風險評估主要是直接評估重大錯報有可能發生的概率, 而現今的風險評估則以經營風險評估作為切入點, 全面綜合考慮如下情況:一是是否持續的經營。二是經營風險影響著審計風險的哪些方面。三是在經營風險當中到底能夠有效發現財務報表潛在的重大錯報的范圍有多大。四是從經營風險作為切入點對經營狀況進行分析是否更易于把審計拓展為咨詢。

四是風險評估從以往的零散轉為現今的結構化。風險評估的結構化的優點在于全面地考量了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 進而能夠為獲得科學、準確的綜合風險評估提供了保障。

五是風險評估轉向以分析性復核作為中心。以往的風險導向審計對信息的再加工重視不足, 現今轉向以分析性復核作為中心后, 更加適合報表分析工作的需要, 以至于使分析性復核成為最為重要的程序。與此同時, 隨著分析性復核功能的不斷擴大、手段的多元化后也更加適用于對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的分析。

六是審計工作人員的素質轉向以專業技能為中心。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從以往的一般審計工作人員轉向要求必須是經過專業知識培訓并且符合上崗要求的審計人員, 而且要求專業技術水平更高、更專業。

三、風險導向審計在企業審計中的具體運用

風險導向審計更加注重對審計戰略的選擇, 不僅關注是否降低審計風險, 還關注是否節約審計的成本。也就是說, 在抉擇審計戰略的時侯, 更加注重在審計的效率與效果間尋找最佳平衡點。風險導向審計的程序主要包含了3個步驟:第一步是制定審計計劃;第二步是實施審計程序, 第三步是編制審計報告。其主要流程如下圖所示:

(一) 制定審計計劃

風險導向審計首先在企業審計計劃的規劃時就開始了關注企業各方面的風險因素, 并在這個過程中將風險因素與企業的審計戰略相融合, 讓企業審計抉擇的對象目標對企業高風險領域更具針對性。所以, 應當優先考慮企業審計范圍是否與企業的風險管理目標相符合, 能否為企業提供具有更高價值的服務。

1. 了解企業及其所處的環境。

作好企業新審計的首要工作就是先了解企業及其所處的環境。為能及時識別與評估出企業財務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 進而設計與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審計工作人員需及時了解被審計的企業及其所處的環境, 以便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此時, 審計工作人員應當經過察看重要工作場所、查看企業董事會記錄、備忘錄等內部資料、和管理當局進行討論、和企業員工進行談話等渠道來及時、全面的了解企業及其環境。

2. 識別與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審計工作人員通過第一步了解企業及其所處的環境來獲得大量的有效數據信息, 結合企業財務與非財務指標的分析, 識別與評估企業財務報表層次及各種列報、賬戶余額、交易等的重大錯報風險, 進而初步得出審計需要重點關注的范圍與領域。也就是說, 在識別與評估企業重大錯報風險的時侯, 審計工作人員應依照以下審計程序執行:一是在了解被審計企業及其所處的環境中來識別風險, 且需考慮各種列報、賬戶余額、交易等;二是把識別的風險跟認定層次可能發生錯報的領域相聯系;三是充分考量識別的風險是否重大, 是否會造成企業財務報表產生重大錯報。

3. 制定審計計劃。

審計工作人員需針對企業重大錯報風險的估計水平, 綜合考量企業財務報表層次與認定層次2個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然后初步計算出重大錯報風險概率, 再按照重大錯報風險x檢查風險=審計風險的審計風險公式得出檢查風險的概率, 接著依此去判斷實質性測試的性質范圍, 最后合理的安排審計時間, 恰當的分配審計資源, 把企業審計風險減少至可接受的范圍。

(二) 審計實施環節

在審計實施環節, 風險導向審計應當抉擇恰當的審計方式方法。風險導向審計采取的路線一般是目標一一風險一一控制, 在這個路線過程中密切關注各種風險因素是否得到了恰當的管理。與此同時,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 經過走訪調查、試驗檢測、舞弊評估等技術方法去減少企業風險。

一是控制測試??刂茰y試的目的在于判斷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進而為在以后的審計中可以信任它, 以便提升審計的效率。當審計工作人員進行風險評估的時侯期望內部控制有效, 或是單靠實質性測試未可為某一項認定提供十足的證據時就實施控制測試。

二是實施實質性測試。必須對審計人員、賬戶余額、各種重大交易等實施實質性測試, 以便保證管理當局在企業財務報表上的各項認定是公允的, 也就是對企業財務報表所反映的經濟情況以及各項指標進行一次全面的審核。

三是風險再評估以及修改完善審計計劃。審計工作人員在審計過程當中如果發現了計劃可能與實際不符并且可能得到了重要程度, 此時則需調整審計計劃, 再次對企業風險進行評估, 以便保證審計質量。

(三) 編制審計報告

風險導向審計有助于企業發現問題并及時糾正不足。在對企業進行風險導向審計之后, 審計工作人員根據風險評估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和意見, 然后出具簡潔明了的審計報告。當風險越大時, 還需進行后續審計, 然后再提出更加詳細、具體、可行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最終對審計報告進行編制和完善。

四、結語

風險導向審計作為當前的一種新的審計理念與方法, 將它的審計技術方法運用到企業審計當中, 不僅能夠克服以往遇到的許多問題與困難, 還能夠極大地提升審計工作的時效、降低企業風險, 為企業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為此, 人們應當積極主動的學習與深入探索風險導向審計的理論和方法, 并聯系企業工作實際, 在應用中不斷推廣開來。

摘要:風險導向審計將企業的經營風險分析評估作為導向, 按照量化的分析水平排定審計項目的優先次序, 并依照風險來確定審計的重點和范圍, 對一個企業的治理程序、內部控制以及風險管理等實施評價, 從而提出有價值可參考的建議與意見, 幫助企業來管理企業風險。文章分析了風險導向審計的主要特征, 并結合企業工作實際, 闡述了風險導向審計在企業審計中的具體運用, 包括在制定審計計劃、實施審計程序、編制審計報告等3個主要流程中的應用, 希望對提升審計工作的時效、降低企業風險, 為企業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企業審計,應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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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導向審計應用論文范文第4篇

本世紀初, 安然審計失敗嚴重損害了資本市場的信譽, 動搖了投資人的信心, 堪稱會計史上的“9.11”事件, 安然審計失敗說明傳統審計招數失靈, 制度基礎審計已不能滿足現代審計的需要, 風險導向審計應運而生, 下列主要因素的影響使風險導向審計的產生成為必然。

1. 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經濟壓力日益增大。

隨著經濟的發展, 民間審計領域同樣面臨市場競爭加劇的問題, 從而促使會計師事務所的邊際收益不斷下降, 降低審計成本成為事務所提高審計效益的主要手段。風險導向審計的概念也是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生存和發展提出來的。從長期趨勢來看,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在合理安排審計資源的情況下, 能更有效地控制和提高審計效果及審計效率, 以降低審計成本來緩解會計師事務所面臨的經濟壓力。

2. 審計風險的內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眾多管理舞弊和審計失敗案件的發生, 使得注冊會計師面臨的訴訟越來越多。公司經營失敗后, 投資者為了減少損失, 把公司的經營失敗風險也歸咎于注冊會計師的失職, 目的就是希望得到最大程度的補償。這樣, 注冊會計師或成為公司管理層的替罪羊, 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深口袋”責任。這種變化, 使得審計人員不得不重新思考審計風險的內涵。為了使審計迎合社會公眾的期望, 必然要擴大審計風險的內涵。

3.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缺陷。

無論是制度導向審計還是控制風險導向審計, 都是在內部控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只對企業管理控制方面的審計風險進行了有限的控制, 但缺乏對企業經營管理的宏觀環境和戰略風險的分析和評價, 無法從源頭上把握和控制審計風險的大小和范圍。這就使得注冊會計師無法有效降低審計風險, 審計期望的差距不斷擴大。審計期望差距是指社會公眾期望注冊會計師應毫無遺漏的發現被審單位的嚴重舞弊行為, 但注冊會計師無法保證察覺所有舞弊行為?,F實的情況是由于公司財務舞弊導致的審計失敗案例不斷發生, 審計期望差距的擴大, 必然引起公眾的不滿和訴訟。

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內涵和特點

風險導向審計是對傳統的賬項基礎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等基本方法在一定范圍內的保留, 并在此基礎上繼承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審計模式。它以企業的經營風險為導向, 以系統觀和戰略觀為指導思想, 是審計人員在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 判斷、分析被審單位的風險所在及其風險程度, 通過審計風險模型, 對風險進行量化, 把審計資源集中于高風險的審計領域, 針對不同風險因素狀況、程度采取相應的審計策略, 加強對高風險點的實質性測試, 將審計的剩余風險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達到節約審計成本、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的目的, 同時通過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協助企業管理風險, 實現企業價值增值。

現代風險審計的模型可以描述為: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 表現為被審單位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各種風險總和。這種模式按照“戰略風險透視一經營環節問題分析一會計報表剩余風險分析一具體審計目標的分解一實質性測試的時間、范圍和性質的確定”思路, 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錯報風險與企業經營風險分析緊密結合起來, 提供一種既能保證審計效果又能提高審計效率的思路。要求審計人員從更廣闊的視角發現與報告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的重大錯報行為, 從而減少審計失敗的風險。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與傳統審計相比, 有著如下特點: (1) 重心轉移, 從以審計測試為中心到以風險評估為中心轉移。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以審計測試為中心, 將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放在審計測試上, 忽視了風險評估, 沒有將審計的重點放在高審計風險領域, 造成了審計過量或審計不足?,F代風險導向審計注重風險評估, 將審計的重點放在了高審計風險的領域, 做到了有的放矢, 真正體現了以風險為導向的思想。 (2) 風險評估方式改變?,F代風險導向審計的風險評估由直接評估變為間接評估, 不再直接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 而是從經營風險評估入手。 (3) “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F代風險導向審計提倡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條線同時作戰, 相互印證, 提高效率, 這也叫并行作業, 非常有效, 可以形成對客戶的前后夾攻。 (4) 審計證據重點向外部證據轉移。由于審計重心向風險評估轉移, 風險評估是將客戶置于廣闊經濟網絡中相互聯系的一個復雜網絡, 注冊會計師必須充分了解客戶整體經營環境, 并由此出發評估客戶的經營風險及審計風險, 注冊會計師因此必須從外部取得大量的外部證據來確定風險評估的恰當性。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1.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成本與效益問題。

相對于傳統的基礎制度審計而言, 企業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可能導致企業各方面審計成本的提高。主要原因是:首先, 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后, 必須從行業、環境、企業目標、性質、戰略、內部控制等方面了解被審計單位, 并對重大錯報風險做出評估, 這個過程必然會加大審計成本。其次, 在審計計劃階段和執行控制測試階段, 注冊會計師關注的范圍擴大、程度加深, 需要運用更多的專業知識和更復雜審計方法, 必然導致工作時間和審計成本的增加。最后, 審計風險準則的變化, 還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專業培訓, 使他們熟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各個流程以及在審計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增加了人力資本和物力資本的投入。

2. 審計人員素質和審計技術有待提高。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在審計理念、審計方法、職業判斷、執業責任等方面有很大的調整、變化和加強, 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素質和執業能力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它不僅需要對產生會計信息的內部控制系統等做出評價, 還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對企業所處的宏觀經濟環境、行業環境、發展戰略、組織形式、治理結構、管理層誠信度等所有影響被審計單位的因素都要有比較清楚的了解, 否則開展風險導向審計就成為空談。

3. 信息系統的建設問題。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重要特征是審計重心前移, 注冊會計師在接受審計業務時, 首先必須充分了解客戶的整體經營環境, 實行風險評估, 然后針對風險不同的客戶以及客戶不同的風險領域, 設計個性化的審計程序。因此, 必須建立強大的審計信息系統, 以便注冊會計師在進行風險評估時了解企業的經營戰略、經營狀況和風險管理等。而目前我國注冊會計師對行業風險、企業戰略及經營風險缺乏了解, 相關信息儲存明顯不足, 信息系統建設達不到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要求, 大部分注冊會計師缺少這方面的知識和技能準備, 導致風險評估不夠準確, 這些都會嚴重地影響審計結果, 審計容易出現失敗。

4. 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問題。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產生的直接原因是法律訴訟風險的增加?,F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要求審計師運用組織判斷來分析被審計客戶風險, 審計師可以在其認為可接受的風險水平下實施部分常規的實質性測試程序, 而這種職業判斷是否正確, 風險分析是否合理卻很難評估, 工作效果無法量化。而在我國各級政府監管部門, 注冊會計師協會的監管和同業復核中, 對審計質量衡量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是否執行 (下轉第174頁) (上接第172頁) 了所要求的全部程序。我國目前出臺了《注冊會計師法》、《審計法》、《會計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 對規范注冊會計師的執業環境、加強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起到了一定作用。

四、對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實施中的建議

1. 完善審計程序、提供增值服務、合理提高審計收費。

對于企業而言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針對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而增加的審計成本, 對會計師事務所而言, 一方面, 應高度重視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制定完善的審計總體策略和合理的具體審計計劃, 以減少不必要的審計程序, 力求在確保審計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審計成本。另一方面, 注意提供增值服務, 例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的過程中可以為被審計單位提供改善企業的人員結構、完善企業的財務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等建議, 甚至為企業建立風險管理制度獻言建策, 當客戶意識到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也存在增值服務, 并為企業帶來增值服務時, 就可以在審計成本、審計收費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進而可以合理的提高審計收費。

2. 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綜合素質、重構注冊會計師的知識體系。

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審計從業人員的專業判斷能力。恪守應有的職業謹慎是審計人員防范審計失敗的關鍵, 也是其執行審計業務的立身之本, 尤其對提高他們的職業質量、有效地揭示重大舞弊至關重要。另一方面應該努力拓展審計從業人員的知識體系。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對注冊會計師進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知識體系的培訓, 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資源, 及時調整培訓工作思路, 改善注冊會計師的知識結構, 使其不僅僅精通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 還具備被審計單位行業狀況、法律與監管環境、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經營目標和戰略及其相關經營風險和內部控制等方面的知識結構, 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3. 建立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信息系統的資源共享機制。

會計師事務所本身應建立龐大的數據庫, 收集、存儲、更新注冊會計師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所需要掌握的會計和審計準則內容以及客戶所在行業、企業戰略的相關信息、各種審計案例等資料, 并按類別、行業等分類, 以便使會計師事務所更方便地實施風險評估程序, 同時要引導注冊會計師充分利用社會網絡資源, 保證其風險評估所需各種信息資源的及時、充分和可靠。政府部門、銀行、證券公司、行業協會等單位及企業信息應及時上網, 實現資源共享, 以推動社會建立企業信用體系。

4. 健全法律法規制度。

為了有效推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 就要健全法律法規制度, 加大對注冊會計師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與處罰力度, 以強化注冊會計師的法律風險意識。因此需要從以下方面加強法律法規建設:第一, 在《注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刑法》等法律文件中明確界定普通過失、重大過失和欺詐行為的界限, 增強審計法律的可操作性。第二, 改變以行政責任為主, 以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為輔的法律現狀, 落實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民事賠償責任。第三, 健全訴訟機制, 簡化訴訟程序, 嚴格業務檢查制度, 加大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社會監督力度。

摘要:文章以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產生的背景為邏輯起點, 探討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內涵, 通過對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在審計實務中應用的分析, 歸納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存在的缺陷, 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

關鍵詞:風險導向審計,應用,建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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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導向審計應用論文范文第5篇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是以戰略觀和系統觀為指導思想, 以被審計單位經營風險為導向的新的審計方法。而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則是在制度基礎審計方法上發展起來的, 是將審計風險模型運用于制度基礎審計之中, 并以此指導審計工作和進行審計風險控制的一種舊的審計方法?,F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 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方法, 除了繼承吸收傳統的詳細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的優勢外, 在適應經濟業務復雜化和合理規避審計人員風險的要求下, 體現出:重點在于對風險的評價和防范;重心前移至計劃階段;內外環境相結合, 以實際審計結果作為調整重點;合理預期的使用, 有效地識別各種重大錯報風險等特點。

二、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必要性

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 已有的責任機制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政府審計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政府審計風險也為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所重視。

(一)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適應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要求新的審計方法

進入新世紀以來, 整個世界處于一種急劇變化的過程中, 全球性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隨著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 政府與其所面臨的多樣的、急劇變化的社會經濟環境之間的聯系日益增強。世界各國的聯系更為緊密。全球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和社會經濟組織之間相互依賴性的增強, 使得政府所處的環境更為復雜和多變, 這種情況下的風險控制和防范就顯得更為重要。所以引入以風險控制和方法為主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 傳統審計方法的局限性要求進行改變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通過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定量評估, 來確定審計的時間、范圍和內容。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實質上是制度基礎審計方法的發展, 它還不是一種新的審計基本方法。它在理論與實務兩方面都存在固有的缺陷。

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己經在理論和實務中體現了它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推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勢在必行。但將其應用在政府審計之前, 必須明確政府審計與社會審計有明顯的差異。只有準確地了解其差異, 才能更好地發揮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作用。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應用于政府審計所面臨的問題

政府審計引入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也不是一帆風順的, 在現實中面臨著許多實際問題。

(一) 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和道德規范的缺失

首先, 運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在審計之前對被審單位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的調查了解, 確定期望審計風險。而期望審計風險的大小取決于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 依賴于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結構。其次, 被審單位內外環境千差萬別, 而大部分審計人員熟悉的只是審計、會計的業務, 而對其他專業方面了解很少。還有, 由于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范圍被擴展, 會計師需要關注的是整個內部控制。審計范圍決定了專業能力范圍的要求, 這就要求會計師充分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如果審計人員在風險判斷上出現方向性錯誤, 會導致其搜集不到充分有力的證據證明審計結論, 就極有可能導致審計無效率或審計失敗。在這種情況下, 很難合理科學地衡量審計風險水平。

另外, 對法律風險的預期影響審計人員道德風險。一般來說, 當審計人員認為法律風險較高而可能引起較大審計風險損失時, 可能會執行盡可能詳細的程序來保證審計質量。而當其對法律風險的預期較小而不會引起明顯損失時, 則可能會減少審計程序。目前我國審計人員承擔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 因此, 全面實施風險導向型審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而會降低審計質量。

(二) 地方審計機關獨立性不足

開展風險導向審計, 需要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存在的一些不可量化的風險做出主觀判斷, 因而對獨立性有更高的要求。在地方上, 審計機關被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視同為一般行政機關, 其經費來源主要是年初預算安排和罰沒收入返還兩個部分, 在一些財政緊張的地方, 基層審計機關有時連正常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都得不到保證, 沒有充足的經費保證, 政府審計機關不能正常開展工作, 有時審計機關為了保證占總預算經費絕大部分的預算管理資金, 勢必與被審單位形成某種變相的利益紐帶關系, 會在一定程度上遷就被審單位, 避重就輕, 甚至互相串通, 從而嚴重違背審計獨立性原則。另外, 審計人員方面, 受體制和觀念的影響, 地方行政首長對審計人員有巨大的影響力, 依法審計在許多地方沒有落到實處。

四、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對策

從我國政府審計機關風險管理的現狀出發, 要在政府審計中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應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 進一步強化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 國際資本的流動帶動了審計的跨國界發展。我國審計準則從一開始就是借鑒國際慣例, 并在國際審計準則的基礎上制定的, 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風險導向審計不是制度基礎審計之外的一種方法, 而是制度基礎審計的發展, 是以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為立足點制定審計戰略, 制定與政府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的審計計劃, 使審計工作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有效地進行風險評估, 可以簡化風險導向審計工作。

風險評估的過程主要是風險辨識、風險分析和風險評價。政府應根據各種風險的分類, 進一步細化, 得出可能存在的風險之后, 運用特定的風險評估方法, 根據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 決定控制程度和策略。在全面風險管理過程中進行風險評估, 風險可以分為5類, 即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

風險意識是風險導向審計得以有效使用的重要前提, 只有意識的提升, 才能加快工作的效率和提高工作的穩健性。

(二) 打造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

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是能否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決定性條件, 人才隊伍的專業水平也決定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所能發揮的作用, 因而是重中之重, 必須通過內部培養、外部吸收的辦法, 打造一支符合風險導向審計要求的專業審計隊伍。審計機關能否擁有一批具有相應能力的審計人員, 對能否有效開展風險導向審計起決定作用。審計機關應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 特別是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同時激勵審計人員自主提升, 從社會上吸收各類專業人才。

(三) 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 實現風險導向審計的網絡化信息系統的資源共享

要推動社會建立完整信用體系, 在政府、銀行、協會及審計機構等單位之間連網, 實現資源共享。審計機構本身也應建立龐大的數據庫, 按類別、行業收集, 存儲、更新審計人員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所需要掌握的會計和審計準則內容以及審計對象所在行業、企業戰略, 成功、失敗審計案件介紹等信息, 以不斷拓展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 降低審計風險, 提高審計質量。同時為政府審計完善管理的信息依據。

(四) 完善審計制度以保障審計獨立性

要保持審計機關的獨立性, 就要求政府審計機關在經濟上斷絕與被審單位的聯系, 就必須解決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問題。對此, 政府必須要制定出具體的措施和辦法, 把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落到實處。首先要對審計機關的經費進行垂直管理, 這樣不僅切斷了同被審單位的經濟聯系, 而且切斷了與同級政府的經濟聯系, 審計獨立性明顯增強;其次是提高審計機關經費的優先級, 使之得到地方財政的優先保障, 經濟落后地區地方財政實在不能完成的, 由上級財政直接撥付;還有是對審計機關審計經費情況定期進行行政性抽查和專項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 明確政府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

針對政府審計人員責任輕, 法律規范弱化的現狀, 最好的辦法是, 對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進行明確, 讓審計人員清晰地認識到什么可為, 什么不可為, 同時做到有所擔當。理性的人都是趨利避害的, 在明確合理的權責范圍下, 審計人員自然會主動地履行審計職能, 規避審計風險。權力方面, 宏觀上, 應當加強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與規范化。明確界定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責范圍, 在審計法中對經濟責任審計要有明確規定, 對政府審計的目標和內容要進行規范, 同時明確規定必須進行政府審計的單位和項目, 通過法律適當地加強審計權力。責任方面, 政府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如果出具虛假的審計信息, 給國家、社會及個人帶來利益損害, 就應該對此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對此可以在法律和行政制度上加以明確。只有在明確的權責范圍下, 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人員個人而言才具備其應有的意義, 能夠得到審計人員主動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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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導向審計應用論文范文第6篇

一、經濟責任審計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的運行

隨著審計社會影響的增大, 社會公眾更加關心國家資金的使用和政府工作的成效, 因而對審計的期望值越來越高, 審計期望差也隨之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財務收支、重大經濟決策、內部控制執行、個人經濟責任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查和評價, 能夠定量分析領導干部的工作業績和成效, 正確評價其是否履行了相應的經濟責任, 能夠對領導干部的各方面素質進行綜合地評價, 它是解除領導干部受托責任的重要機制, 也是組織部門考核、任免、選用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依據。以往的領導干部考核方法主要是以定性為主, 采用聽取匯報、單位工作業績匯報總結、民主測評、領導推薦等形式, 這些方法往往是憑借主觀上的評價, 而缺乏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較為準確地定量考核辦法;經濟責任審計, 可以對被審計人的工作業績、經濟責任進行審查達到量化考核, 為部門使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 所以經濟責任審計關系到審計對象的政治生命。在這種情況下, 審計風險的評估尤為重要, 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 通過風險評估找出審計的重點領域、重點專案, 可以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 從而減少審計風險的發生。

二、經濟責任審計應用于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型的思路

(一)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應用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一種全新的審計技術, 稱為“經營風險導向審計法” (business risk-oriented audit approach) , 或“戰略系統風險基礎審計法” (strategic-systems risk—based audit approach) ?,F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以審計對象的經營風險為導向, 借助于“戰略分析—經營環節分析—剩余風險分析”的基本思路, 將審計對象會計報表重大錯報的剩余風險與單位經營風險之間的關系緊密聯系起來, 它要求審計人員從經營風險產生的源頭發現會計報表中的重大問題。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進行財務收支審計, 而且要綜合審計領導所在單位經濟指標、重大經濟決策和重大項目的效益性以全面評價其經濟責任情況。將這種風險控制模式應用于經濟責任審計, 則要求審計人員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 對審計對象會計報表重大錯報的剩余風險進行專業判斷, 其最大功效在于可以大大提高審計人員發現審計對象會計報表中重大錯報的能力。

(二) 風險警示系數的引入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與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最大的區別就是引入了風險警示系數。風險警示系數 (risk warning coeficient, 簡稱為RWC) , 指對審計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綜合控制參數, 即一旦發現某審計人員存在過失或合謀行為, 審計機關監管系統中應該存在一種警醒機制, 及時對審計人員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定性、報告和懲處, 否則審計人員就有可能背離現有審計準則或道德標準的約束。風險警示系數以審計人員被處罰的概率來計量, 由于不同審計單位的審計環境不同, 審計風險警示系數也就不同。筆者認為, 在經濟責任審計中RWC的影響因素主要有:一是審計對象的職務W1, 一般來說審計對象的職位越高, 審計對象就越可能通過強大的“關系網”對RWC產生影響;二是審計制度W2, 審計制度不完善, RWC就會偏低;三是審計人員的素質W3, 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業務素質和道德素質、業務素質高。風險警示系數可以用數學模型定義如下:RWC (風險警示系數) =f (W1, W2, W3) , 其中1≥RWC≥0。當RWC=0時, 表示審計出現問題時, 有關法律對其不制裁;當RWC=1時, 表示只要審計人員出現過失或合謀行為, 就一定會受到法律的相應制裁。一般來說, RWC的取值介于0到1之間, 而對于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模型來說, RWC取值越高, 其控制效果越好。

(三)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型的構建

按照國際審計準則的最新研究思路, 可以將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合并為一個要素, 統稱為會計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根據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 (征求意見稿) , 民間審計風險的計量模型擬修訂為:期望審計總風險=會計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引入風險警示系數后的審計風險計量模型可重新表述如下:期望審計總風險 (EAR) =重大錯報風險 (ROSM) ×檢查風險 (DR) ×風險警示系數 (RWC) ;可接受檢查風險水平 (ADR) =期望審計風險 (EAR) /風險警示系數 (RWC) ×重大錯報風險 (ROSM) 。審計人員在制定審計戰略時, 應事先合理評估審計對象的整體風險水平, 并在此基礎上合理估計會計報表重大錯報的剩余風險水平, 然后根據審計風險計量模型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 最后再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和范圍。這里也存在著一種特殊情況, 如果RWC為0, 即當審計人員過失或合謀行為被查處的概率為零時, 審計人員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將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定為最高, 這時, 審計人員即使根本不執行審計程序, 在發生了審計失誤或欺詐行為后, 也不需承擔法律責任。事實上, 這是一種監管極端失敗現象, 反之, 當RWC為1, 表示只要審計人員出現問題, 其被查處的概率就為100%。因此為了更好地控制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應盡可能把RWC定為接近1的高水平。由此可見,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型的應用程序主要有: (1) 根據現行經濟責任審計監管現狀合理估計風險警示系數的水平, RWC至少大于95%為最優, 它主要由審計小組負責人評估; (2) 合理確定期望審計風險水平, EAR應控制在5%—10%的水平, 主要由審計小組負責人合理評估; (3) 通過“戰略分析—經營環節問題分析—剩余風險評估”, 結合風險控制情況, 初步評估會計報表重大錯報的剩余風險水平, 它主要由審計小組負責人進行控制; (4) 評估可接受的各個交易類別或賬戶余額的檢查風險水平, 并據此確定項目審計方案。它主要由審計小組負責人進行評估; (5) 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和范圍。

(四)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控制的效果

與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型相比, 由于引入了風險警示系數, 風險控制效果明顯增強, 具體分析如下: (1) RWC為0時, 當經濟責任審計監督體系缺乏對審計人員違法違規行為有效監管時, 經濟責任審計陷入無序狀態; (2) 現代風險審計模型下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控制效果明顯高于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型下的控制效果; (3) 當RWC依此由1遞減為0時, 風險控制逐漸減弱, 最后變為毫無風險; (4) 在5%的風險水平下, 當RWC依次由0遞增為1時, 審計人員的風險控制意識逐漸增強, 最后變為高度警惕。例如, 在5%的風險水平下, 當RWC為1時, 審計人員將會嚴格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執行業務, 并努力保持95%的可信賴程度執行較為充分有效的測試程序。

三、經濟責任審計引入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現實意義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既包括合規性、合法性審查, 又包括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評價, 成為集傳統財務合規性審計與績效審計為一體的綜合性審計活動, 這種審計活動必然存在一定的風險。經濟責任審計是從經濟活動入手, 通過審計來正確檢查評價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濟職責、遵紀守法等情況, 其結果為干部部門調整、任免領導干部提供依據, 并借以促進干部管理制度的完善。也正是因為經濟責任審計“審事議人”的特殊性以及其與干部管理、調整、任免和考核的相關性, 直接關系到干部個人形象乃至政治生命, 關系到對干部的選拔使用, 并具有政治性強、審計內容廣、關注層面多、工作要求高等特點。因此, 經濟責任審計產生風險的可容忍程度也低, 經濟責任審計的性質和目的決定了其比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等具有更大的風險性。

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主體是各級審計機關及其審計人員, 審計客體是經濟責任主體。筆者認為, 經濟責任審計范圍不能僅局限于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的評價, 也不能將范圍擴展到所有領域, 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的確定要考慮審計機關的審計力量和審計能力, 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廣泛性、審計時間的緊迫性使審計工作必須貫徹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原則, 不能面面俱到?,F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 通過對重大錯報風險的定量分析和風險警示系數的引入, 較傳統風險導向審計而言, 對總風險水平的控制效果大大加強, 因此在經濟責任審計中使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不僅可以有效地揭露和阻止由于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浪費等問題, 而且可以保證提供資訊的真實性, 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提高管理的品質和運作效率, 同時也可降低審計風險。

參考文獻

[1]宋夏云:《警示系數與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型》, 《審計與經濟研究》2005年第2期。

[2]馬賢明、鄭朝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探討》, 《審計與經濟研究》2005年第1期。

[3]陳志強:《從審計風險模型的改進論風險導向審計的戰略調整》, 《審計研究》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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