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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停車場收費的通知

2023-02-04

第一篇:關于停車場收費的通知

關于停車場收費的通知

各學院、各部門及校內商戶車主:

我校將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啟動停車收費工作?,F就校內車輛收費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校內車輛收費標準

1、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憑停車證免收停車費(限每人一臺),沒有停車證的車輛,按停車場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2、校內獨立經營單位(包括校內食堂、施工單位、商戶等)車輛請于2014年9月1日前到保衛處繳費辦理停車月卡,停車場月卡按200元/月進行收費,逾期未辦理的車輛按停車場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3、外來臨時停放車輛一律按照學校停車場收費標準按時收費。

4、校內未提交辦理貴州師范學院教職工停車證或新購車輛的車主,請在8月20日前需攜帶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前往保衛處進行資格登記審核(相關表格學校內網及保衛處網站均可下載)。

5、自2014年9月1日零時起正式開始計時收費。

6、請各位車主相互轉告并及時繳費或辦理停車證,逾期未辦理的車輛進出校園正常收費。

二、繳費時間

2014年7月15日---2014年9月1日

三、收費地點

保衛處

特此通知!

貴州師范學院 2014年7月2日

第二篇:關于進一步規范停車場收費管理的通知

大價發〔2013〕34號 各區、市、縣物價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各先導區價格主管部門、財政局:

為加強停車場收費管理,進一步規范停車收費行為,維護停車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大連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第123號令)及相關政策規定,現就核定停車場收費標準、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定停車場收費標準的條件、所需材料和程序

(一)核定停車場收費標準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行業部門批準設置停車場的合法手續;

2.開放式停車場應按規定標明收費范圍,收費區域界線清晰、持久耐用、便于識別; 3.計時收費停車場應安裝使用專用計時器具。

(二)核定停車場收費標準需要提供的材料 1.核定停車場收費標準書面申請;

2.停車場行業主管部門備案手續原件和復印件; 3.經營地點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4.稅務登記原件和復印件; 5.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停車場平面示意圖(同時提供電子板示意圖);

(2)涉及住宅的室內停車場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政府土地批件、規劃部門詳規圖,利用人防工程的提供人防委托合同及人防工程使用證復印件。

(三)核定停車場收費標準的程序

1.經營者提交核定收費標準所需要的材料; 2.受理并初審,對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經營者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現場查驗,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項目,應提出整改意見; 4.按照定價程序核定收費標準,辦理《收費許可證》。其中,利用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設置的停車場,審批后應將結果及時通報財政部門。

二、停車場收費公示

經營性停車場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經營者須按規定在停車場顯著位置設置公示牌(板)或電子顯示設備,公示收費單位、收費依據、收費類別、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免費時間、監督投訴電話等內容。

公示牌(板)的設置要堅固耐用、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樣式美觀,符合城市基礎設施和市容市貌管理要求。公示內容調整變化或公示牌破損、字跡不清、內容不完整時要及時調整和修復。

三、停車場收費管理

(一)停車場經營者須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并按照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收費范圍收取機動車停放服務費,嚴禁自行確定收費標準、超標準超范圍收費。計時收費停車場應保障計時器具完好、具備使用功能,未使用計時器具的,車輛停放者可以拒付車輛停放服務費。

(二)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規定條件、程序核定停車場收費標準。加強與相關部門的配合,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建立和完善投訴快速處理機制,及時處理停車場價格投訴,切實維護廣大車主的合法權益。

(三)利用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場和利用公共場地設置的臨時停車場,停車收入要全額上繳財政部門,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用于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 違反該條款的行為,依法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本通知自2013年 7月5日起執行。此前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原大連市物價局《關于核定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標準規范辦理收費許可證的通知》(大價發[2012]22號)同時廢止。

第三篇:關于明確住宅小區機動車停車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甬價費[2008]15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管理,根據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計價格[2000]933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日常維護管理的住宅小區的地下人防工程,依照規定允許作為停車泊位的,應向小區內的全體業主、住用人開放。

二、地下人防工程作為停車泊位的,其收費標準為:

(一)包月停車收費:汽車每輛每月300元,允許上浮20%,下浮不限。

(二)計時(臨時)停車收費:汽車每輛每小時2元,停放不足2小時的,按2小時收費;停放2小時以上的,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連續時間24小時)收費最高每輛不超過18元。

業主、住用人的同一輛汽車在同一住宅小區地下人防工程停車一個月內其計時(臨時)停車收費累計不得超過包月收費標準。

三、為緩解住宅小區停車難矛盾,產權或控股權屬建設單位所有的室內集中停車位(庫),未出售前向業主、住用人開放的,其停車收費標準按上述規定執行。

四、設置機械停車泊位的,其收費標準向價格主管部門另行報批。

五、物業公司利用地下人防工程收取的停車費應單獨列帳,除40%用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外,其他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于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人防管理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用于人防工程維護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物業服務公司終止服務合同時,應將余額全部移交給下一期物業服務公司,不得截留、隱瞞、移作他用,做到交接手續清楚完備。

六、本通知適用于海曙、江東、江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域內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收費;各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七、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其他有關事項仍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甬價房[2001]123號)規定執行。

寧波市物價局

寧波市建設委員會

寧波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關于印發高速公路區域聯網不停車收費示范工程暫行技術要求的通知-2008

關于印發高速公路區域聯網不停車收費示范工程暫行技術要求的通知(9月4日

附件更新)

交通運輸部文件交公路發【2008】275號2008年09月04日

北京、河北、江蘇、浙江、安徽、江西省交通廳(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為進一步指導、規范高速公路區域聯網不停車收費示范工程建設,根據《收費公路聯網收費技術要求》,部組織制定了《高速公路區域聯網不停車收費示范工程暫行技術要求》,現印發給你們(請在部政府網站下載),請遵照執行。

本標準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請你們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8號,郵政編碼:100088),以便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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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抄送: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委),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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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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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2008年8月25日印

第五篇:停車場正式收費通知

關于啟動地下公共停車場收費系統的通知 相關業主:

南部商務區地下公共停車場經過一年多時間的試運行,設施設備管理力量、運行機制等方面已基本籌備到位。經研究,決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啟動商務區地下公共停車場收費系統,實行記時收費。具體規定如下:

一、停車場收費標準。按(鄞價【2011】114號文件)核定的收費標準實施收費停車。即:停放1小時(含)不收費;5小時以內(含免費1小時),每輛每次3元;10小時(含)以內(含免費1小時),每輛每次5元;連續停車時間超過10小時以上24小時內收費10元。收取停車費用后請車主主動向車輛收費員索取發票。

二、商務區內的各樓宇業主、正式從業人員可以向樓宇物業登記要求購買公共停車場包月卡或包年卡(一般半年起包,最長不超過一年),由樓宇物業統一向管委會綜合物業科提出申請,經核準后向綠城物業辦理包月、包年手續,一次性繳納包月、包年費。包月收費標準暫定為每個月每輛車130元人民幣。

三、除部分樓宇已購置車位外,包月、包年卡的使用,不設固定車位和固定區域,以滿足停車需求為原則。

四、已購置地下停車場車位的單位和個人,須繳付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每車位每月50元人民幣,一年統一繳一次。

五、停車場的管理和停車須按寧波南部商務區停車場管理規則和停車須知執行(公示在各出入口)。

六、車主在辦理完包月、包年卡后不得擅自轉讓和轉借。月卡、年卡的丟失和損壞由車主自行負責賠償,補辦卡費為每張每次30元人民幣。

七、車主在進出、停放地下停車場的過程中應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車。

八、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均應維護好各類標識、標志,不得損壞或故意破壞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發生碰撞損壞須按價賠償。

九、相鄰的各樓宇自建停車場須無條件開啟與公共停車場的互通通道,不得隨意關閉或封堵,確保人員進出暢通,如因封閉引起的相關安全責任均應由各樓宇相關責任單位承擔。

十、本通知下發后,各樓宇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應及時告知樓宇內所有車主,并在各樓宇的公共場所進行公示。

十一、商務區地下公共停車場正式收費后,商務區管委會將會同交警、城管部門繼續加大對地面道路和人行道、鋪裝路面的違章停車執法查處力度,保證面上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規范停車秩序。希望各樓宇物業做好自身管理工作和執法查處配合工作。

寧波南部商務區管委會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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