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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員工管理辦法

2023-04-09

第一篇:商業銀行員工管理辦法

銀行員工管理

銀行員工行為準則

第一章 基本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全行各級工作人員的從業行為,防范和化解道德風險,不斷提高我行管理各類風險的能力和水平,根據《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適用于全行員工。所有員工均應嚴格遵守本行為準則,履行合規職責。

第三條 全行員工應熱愛本職工作,以高標準職業道德規范行事,品行正直,廉潔自律,恪守誠實信用,勤勉盡職。工作中不徇私情,不弄虛作假,不營私舞弊,不行賄受賄。

第四條 全行員工均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范及本行的相關內部規章制度,堅持依法合規辦事,自覺抵制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客戶利益和本行利益。

第五條 全行員工在業務活動中,應當樹立主動合規意識,不得向客戶明示或暗示誘導客戶規避金融、外匯監管規定。

第六條 全行員工應當在監管部門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開展業務,嚴禁辦理超出本行制度規定的業務,經批準或經授權的除外;嚴禁逆程序操作各類事務,包括業務及非業務類工作。

第七條 全行員工應當嚴格遵守本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范,確??蛻艚灰椎陌踩?。非經過授權或適當批準,不為其他崗位人員代為履行職責或將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為履 1

行,不得違反內部交易流程及崗位職責管理規定辦理各類業務。

第八條 全行員工在進行展業經營時,不得對本行產品進行弄虛作假、故意夸大、引入誤解或有歧義的宣傳,不得貶低同業內其他單位的產品或服務。

第九條 全行員工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存客戶資料、交易信息檔案。在工作期間及離職后,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行關于客戶信息保密的有關規定,透露任何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嚴禁無故查詢客戶信息,嚴禁擅自向任何人、任何機構泄露客戶信息及我行的商業機密和內部制度。

第十條 全行員工應當嚴格自律,自覺踐行“八榮八恥”。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工作人員嚴禁經商辦企業等有關規定。嚴禁參與黃、賭、毒等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 全行員工均應當愛護所在單位的財產。遵守工作場所安全保障制度,合理、有效運用公共財產。嚴禁損害、浪費、侵占單位財產。

第十二條 全行員工均有權利和義務對本單位內違反外部法律規章、內部規章制度等行為予以提示、制止,對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的風險隱患、制度缺陷等進行上報,對其他員工的異常行為進行反饋。應當在第一時間內向所在單位、本行相關主管部門及本行高管報告。嚴禁對風險隱患、異常行為、違規違法行為不作為。

第二章 管理人員行為準則

第十三條 本準則所指管理人員是指本行內設部門相關負 2

責人。

第十四條 管理人員均應在各級授權范圍內從事相關工作,恪盡職守。不得未經審批或授權擅自開展業務,或違反規定進行轉授權、再轉授權。不得采取化整為零等變通方式逃避授權權限控制。

第十五條 管理人員不得直接或指使、授意他人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內部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等的行為。不得濫用職權,對正確履職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十六條 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上級單位或外部監管的各類檢查與監督。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撓、勸阻檢查人員進行職權范圍內的正常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 管理人員應當在職責范圍內,對上一級單位、監管機構或本行指定的外部合作機構等要求提供的各類報表、財務數據、客戶信息資料、相關管理信息等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嚴禁提供各類虛假信息、材料或故意隱瞞等行為發生。

第十八條 管理人員在執行本行關于內部管理規定時,要嚴格按照風險防范的相關要求開展內部監督與自查。不得編制虛假監督記錄、報告等,不得隱瞞重大違規行為、違規風險隱患等。

第十九條 管理人員應嚴格執行監管部門及本行關于防范銀行業案件風險中強制輪崗休假、崗位設置等管理規定。嚴禁違反崗位制約原則混崗兼職。嚴禁重要崗位人員在崗時間超過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財務核算的有關規定,嚴禁進行賬外吸存、賬外放貸、賬外拆入、拆出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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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管理人員應及時傳達貫徹上級相關重要規章制度、會議精神、工作部署及要求,并負責組織實施到位。

第二十二條 管理人員應積極倡導克已奉公、顧全大局,廉潔公正、規范操作的管理行為,杜絕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

第二十三條 管理人員應正確處理業務發展與風險防范的關系,在權限范圍內采取積極措施有效防范各級各類風險。嚴禁為完成考核指標弄虛作假等行為。

第二十四條 管理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培訓,督促員工加強自我約束,實現自我管理,并率先垂范,將誠信意識貫穿于各項業務的各環節,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共同培育合規文化。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應當加強學習,具備與所在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資格和能力,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指導支行工作的能力。

第三章 客戶經理行為準則

第二十六條 本準則所指客戶經理,主要包括從事授信業務、存款營銷業務、抵債資產管理及其相關工作的員工等。

第二十七條 客戶經理應嚴格執行本行關于授信業務相關管理規定,嚴格履行貸前調查、貸后管理盡職義務,如實進行客戶評價和擔保評價。嚴禁提供虛假信息或故意隱瞞不利于貸款審批的情況,誤導各級審批決策。

第二十八條 客戶經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利率、匯率等政 4

策,不得違規或變相提高利率為客戶辦理存款業務。不得欺上瞞下、內外串通,利用內部人的便利條件,違規為客戶辦理存款或貸款業務。不得向客戶承諾法律法規、政策許可之外的利益。

第二十九條 客戶經理應當嚴格遵照《反洗錢法》等有關規定從業。嚴禁協助客戶參與洗錢、非法集資、逃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為上述行為出謀劃策、提供信息和便利。

第三十條 客戶經理應嚴格執行監管部門及本行關于銀行業案件專項治理相關要求,不得為客戶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印鑒等重要物品、憑證或資料,不得私自代客戶傳遞對賬單、回單、存款證明等重要憑據,不得私自保管抵質押品、借款合同等相關重要物品。

第三十一條 客戶經理應自覺執行有關賬戶和現金管理的規定,不得違規為不符合開戶條件的客戶開立賬戶,或以放松現金管理、提供融資便利為條件開辦業務。不得對授信客戶將貸款挪用于證券、期貨投資等不當用途不作為,不得對客戶虛假驗資等違規行為不作為,或協助、縱容上述違規行為,或為上述行為提供便利。

第三十二條 客戶經理應當在工作中始終貫徹“了解你的客戶”和“了解你的客戶的業務”的工作原則。

第三十三條 客戶經理對在日常工作發現的重大風險應主動報告。不得掩蓋重大工作差錯、責任事故等,不得明知客戶存在違法違規可疑行為的情況而不作為。

第四章 柜面人員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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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本準則所稱柜面人員,主要包括儲蓄業務經辦人員、會計業務經辦人員、出納人員、柜面業務授權員等。

第三十五條 柜面人員應熟悉本行的操作系統、管理規定及不同級別柜員的操作權限,嚴格按相關操作流程規范操作。嚴禁未經授權辦理業務或通過其他方式跳過授權辦理業務。嚴禁隨意調整或變更業務操作流程辦理業務。對在業務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制度隱患、操作隱患等,務必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主管領導。

第三十六條 柜面人員應嚴格執行監管部門及本行對授權業務的風險防范要求,妥善保管好柜員卡及密碼,定期更換密碼,并對密碼的風險控制有效性負責。嚴禁將柜員卡交于他人使用,嚴禁使用他人柜員卡,嚴禁各級授權人員對授權執行情況不過問、不了解。

第三十七條 柜面人員應嚴格遵守賬戶管理、印鑒管理等有關規定。嚴禁出借本人賬戶為客戶辦理資金劃轉、套現等業務。嚴禁代客戶保管現金、折、單、印章等重要憑證及物品。嚴禁以虛假證明資料開立各類賬戶或變更賬戶重要信息、更換預留印鑒。

第三十八條 柜面人員應加強對本行新出臺的相關規章制度、操作流程等的學習,及時掌握相關業務政策和風險防范要點。嚴禁違規辦理掛失業務、換折等操作風險較高的特殊業務。

第三十九條 柜面人員應當熟知銀行承擔的依法協助執行的義務,在嚴格保守客戶隱私的同時,了解有權對客戶信息進行查詢、對客戶資產進行凍結和扣劃的國家機關,按法定程序積極協助執行。不得協助客戶隱匿、轉移資產。

第四十條 柜面人員應當勤勉謹慎,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對 6

于各復核崗位、事后監督崗位、授權崗位等相關業務不得流于形式,不得對未經核實的業務簽章確認。

第四十一條 柜面人員應當誠實守信,嚴格按照業務發生事實記載業務,保管匯總業務記錄。嚴禁出具虛假對賬單、存款證明、存單等。嚴禁虛構業務,虛假作廢、虛假遺失重要空白憑證、有價單證等。嚴禁“虛存實取”、“虛存虛取”辦理業務。

第四十二條 柜面人員應嚴格遵守保護商業秘密與客戶隱私的相關規定。嚴禁未經批準復制客戶資料信息或外借客戶賬戶資料。嚴禁偽造、變造或惡意涂改客戶資料信息。

第四十三條 柜面人員應當嚴格自律、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嚴禁挪用庫款、侵吞公款、擅自處理長短款。嚴禁明知客戶存在違規違法可疑行為,仍為其辦理業務。

第四十四條 柜面人員應當嚴格按照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及本行相關要求文明規范服務,正確對待和妥善處理客戶投訴。嚴禁謾罵、毆打客戶。

第五章 員工職業形象

第四十五條 言談舉止,端莊文雅

——語句清晰,語言明確,語氣謙和,稱謂得體。所有員工尤其是“窗口”員工,必須堅持文明用語,杜絕服務禁語。禁止使用任何易傷害客戶感情,損害本行形象,有礙服務質量,影響服務效果的語言。

——接打電話要吐字清楚。中途被急事打斷,要向對方說明,并表示歉意。如同時有其他電話打進,要分輕重緩急。

——工作中提倡使用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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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姿文雅、端正。

——站姿挺拔,應正視客戶,不左顧右盼。 ——行姿穩重,抬頭平視,兩臂自然擺動。 第四十六條 儀容儀表,整潔得體

儀容儀表展示員工的個人風采,也關系本行的對外形象。員工應時刻注意儀表儀容,共同創造,維護本行的良好形象。

員工在工作時間應穿著行服,并保持服裝整潔得體、衣扣整齊;工作期間,嚴禁穿拖鞋;發型大方、雅觀,頭發應整潔,經常洗理;男員工不得留長發,女員工不得有怪異發型;不得將頭發漂染成自然色以外的顏色。男員工應保持面部清凈;女員工可適度化妝,但不得濃妝艷抹。不得留長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能佩戴過多或過于耀眼的飾物,不得戴有色眼鏡從事工作。

第六章 辦公環境

第四十七條 維護環境,整齊清潔

員工應通過自己的勞動和維護他人的勞動,為自己和他人創造并保持一個安全衛生的辦公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

辦公室及桌面應保持清潔,整齊有序,不擺放與辦公無關的任何物品及資料。

維護環境安全及衛生標準。若發現任何可能導致危險的潛在隱患,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專心工作,保持安靜

保持安靜的工作環境,既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他人集中精力處理公務,提高辦公效率。工作時間應盡量不在辦公室接待與 8

工作無關的客人。辦公或營業場所接打電話,應以對方聽清為限,盡可能避免影響別人。不在辦公室從事容易產生噪音的任何活動。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準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五十條 本準則由本行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篇: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前 言

銀行業行規行紀的特點

行規行紀是國家金融政策、法令為根據,結合銀行業的自身具體任務而制定的,要求銀行業職工在各項業務活動必須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

銀行業行規行紀分類

1. 業務操作程序的規章制度:信用證、保函、票據、存款、兌換、結算、儲蓄、出納等。 2. 管理類型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文明禮儀守則;考勤辦法;違規處理辦法等。

銀行業規矩的“三性”

第一:強制性。銀行行員必須遵守行規行紀,不得違反;若有違章違紀的行為,視其情節、性質和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黨紀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二:廣泛性。銀行的每個崗位,每項業務都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各項規章制度貫穿在業務活動的始終。

第三:實用性。銀行行規行紀內容具體,要求明確,一目了然,便于執行;是指導銀行行員進行工作的行為規范,又是評價其工作好壞的標準。

遵守行規行紀的“四十八字訣”

防范金融犯罪,保護資金安全; 防止重大差錯,維護銀行信譽; 規范業務標準,提高服務水平; 抵制錯誤指令,實施自我保護。

執行行規行紀的基本要求

1. 強調自覺性:外在的“強制力”轉化為內在“約束力”。 2. 注重實踐性:認識付諸于行動。

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目 錄

第一章 主要制度依據 ..................................................................................................................................... 1 第二章 違規行為的界定 ................................................................................................................................. 2 第三章 違規行為適用范圍 ............................................................................................................................. 3 第四章 違規行為處理原則 ............................................................................................................................. 4 第五章 處理方式及規則 ................................................................................................................................. 5 第六章 基本規定 ............................................................................................................................................. 6 第七章 如何在日常業務操作中增強合規意識 ............................................................................................. 9 第八章 違規行為及處理 ............................................................................................................................... 11 第九章 處理程序 ........................................................................................................................................... 13 第十章 附則說明 ........................................................................................................................................... 14

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第一章 主要制度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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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第二章 違規行為的界定

是指本行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金融規章,以及本行各項基本制度、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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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第三章 違規行為適用范圍

1. 已與本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經查實在本行期間有違規行為的,按有關規定提出處理建議,移送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2. 試用期或實習期員工、退休和內退人員,在本行工作期間有違規行為的,根據本辦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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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違規行為處理原則

處理原則

1. 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2. 實事求是 3. 公平公正 4. 依法 5. 責罰適當

6. 本行資金不受損失或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原則 7. 經濟處罰與紀律處分相結合原則。

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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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第五章 處理方式及規則

方式及規則

1. 經濟處罰 2. 紀律處分 3. 其他處理

注:可以并處,可以從輕或從重,解除勞動合同不得重新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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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基本規定

違規行為處理種類

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 經濟處罰:扣發績效工資、獎金、罰款、賠償經濟損失。 其他處理:包括停職、解除勞動合同。

對違規責任人可以作出其他處理。其他處理可以單獨作出,也可以與經濟處罰和紀律處分合并作出。

紀律處分的期間

1. 警告處分期為半年;

2. 記過、記大過、降級的處分期為一年; 3. 撤職和留用察看的處分期為兩年。

受到紀律處分的員工,在處分期內,不得晉升崗位職務,取消評先資格。受到記大過(含)以下紀律處分的,在處分期內可以參加崗位職務競聘,但被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不得參加高級管理人員崗位職務競聘。

受到紀律處分的員工,在處分期內,發生新的違規行為,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受到經濟處罰的處理標準

受到警告處分的,扣發3個月績效工資;受到記過、記大過處分的,扣發6個月績效工資;受到降級、撤職處分的,扣發12個月績效工資;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處分期間停發工資,每月發放生活費800元,國家如有規定,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紀律處分期滿及紀律處分解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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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處分期滿后,經受處分人提出申請,由單位決定是否解除處分。受處分人在紀律處分期間工作表現特別突出或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提前解除處分。提前解除的,處分期不得少于原處分期的一半。

紀律處分解除后,崗位職務晉升、評先獎勵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受到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處分的,解除處分不視為對原崗位職務的恢復。解除留用察看處分后,應當按照單位有關規定重新核定工資標準。

其他處理辦法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在本規定的具體違規行為處罰檔次基礎上,從重或加重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1. 內外勾結實施違規行為的。

2. 因違規行為造成事故、案件、經濟糾紛、經營風險或經濟損失、信譽損害的。 3. 多次違規的。

4. 在共同違規行為中負主要責任的。 5. 干擾、妨礙、阻撓、抗拒調查和處理的。

6. 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仿造、變造、隱匿、篡改、毀滅證據的。 7. 發生違規行為后,未采取積極措施控制風險或挽回影響的。 8. 對檢舉人、證人、鑒定人、調查處理人打擊報復的。 9. 指使、教唆、強迫他人實施違規行為的。 10. 違規后逃匿的。

11. 其他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曠工。員工未經批準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為曠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本辦法有關條款具體對違規行為處罰檔次基礎上,從輕或減輕處理。

1. 違規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 過失違規,未造成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的。 3. 主動檢舉揭發違規行為,經調查屬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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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動賠償因違規行為給本行造成經濟損失的。

5. 違規后認識錯誤態度較好,能主動檢查糾正錯誤或坦白交待問題的。 6. 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有效控制風險,避免或減輕損害后果的。

7.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發生的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按當時的規定不認為是違規行為的。 8. 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的。

其他

拒絕接受處理或處分決定,擾亂經營管理秩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干擾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按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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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如何在日常業務操作中增強合規意識

違規行為處罰辦法界定的業務范圍非常廣泛,涵蓋了目前所有已經開辦的業務以及將來要開辦的業務,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前瞻性。

處罰辦法實際上是企業內控制度體系的一部分,體現出了違規懲戒的企業文化要求,但是其最終的目的是為了促進合規經營。

在座的各位即將奔赴不同的崗位,在雪白的紙張上去描繪自己的人生,如何能在今后的工作崗位上保持合規經營,而不觸及違規底線,是我們必須面對的課題。

強化自身思想道德修養,抵制不良社會風氣侵蝕

1. 以規章制度為依據,有所為有所不為。

不以師傅為制度,認真掌握制度標準。 不以習慣為制度,修正不良行為習慣。 不以信任為制度,保持恰當人際關系。 2. 堅守自我道德底線,樹立高尚道德情操。

踏實做人,不卑不亢。 健康陽光,抵制誘惑。 冷眼相看,理性分析。

加強知識學習和更新,持續提高自身素質

1. 保持對知識的尊重和敬畏,是做一個有素質、有品質人的基本要求。 2. 學習是個持續不斷的過程,只有學習才能開闊眼界,才能不固步自封。 3. 學習什么、怎么學習是個必須要明確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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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習的東西應該是和實際工作緊密結合的,是自己有興趣的,要放棄功利性的目的。 (2) 怎么學習其實就是一個堅持的問題,堅持每天有固定的時間學習,在學習過程中方法并不成問題。

4. 形成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獨立的思考,一個人可以不成功,但是不可以不成長(思想的境界決定了一個人的自由度,決定了一個人的胸懷)。

營業人員信貸人員請認真學習“十要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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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違規行為及處理

違反信貸業務規章制度行為

1. 發放虛假抵(質)押貸款的。 2. 賬外發放貸款的。

3. 抽逃抵質押物、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或其他保證金的。 4. 內外勾結、弄虛作假騙取銀行貸款的。

5. 幫助客戶隱匿、轉移資產,幫助客戶通過假破產、改制等方式逃廢銀行債務的。 6. 違規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 7. 其他嚴重違規行為。

違反會計結算和現金出納規章制度的行為

1. 未按規定核對賬務、查處不符賬項,造成賬賬、賬款、賬表、賬實、賬證不符并由此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2. 現金賬款當日結賬時發現賬款不符,不及時查明原因,隱瞞不報的。

3. 在處理長款、短款時,有以長補短、錯款不報、擅自處理錯款或其他違規行為的。

違反安全保衛規章制度的行為

1. 在柜臺外攜款箱候車的。

2. 未經批準擅自購置槍支或通過非正常渠道購置槍支的。 3. 不按規定程序接受安全檢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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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來人員出入營業室不按規定登記的。

5. 營業終了檢查不認真,出現門窗不關或不加鎖的。 6. 營業期間擅離職守,形成一人臨柜或無人臨柜的。 7. 允許外部人員或無關人員進入營業柜臺內的。 8. 各種防衛器械放置不當,未反鎖營業室保險門的。

9. 臨柜人員辦理業務中接受他人饋贈的香煙、食品、飲料、藥物等物品的。10. 發現險情不報警、不報告、不采取措施的。

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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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第九章 處理程序

有權處理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權按照員工管理權限,對違規責任人員,依法合規作出紀律處分決定,或提出處理意見。對違規責任人員進行紀律處分,應當按規定履行報批、備案手續。

業務主管部門在提出紀律處分建議時,應同時提交對違規責任人違規事實的調查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據材料。有權處理部門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有權處理部門認為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應退回移送部門調查,或自行調查核實后再行處理。

對違規人員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后,應當書面送達被處理人,并同時告知復審的期限和部門。

因違規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的員工,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處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申請復審;復審部門應該在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復審決定,該復審為終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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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工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章 附則說明

對于辦法未規定的違規行為,可以比照本辦法同類或相似條款進行處理。

本辦法實施前已經處理完畢的違規行為,或已經作出處理決定但復審、復核程序尚未終結的,不適用本辦法的規定。

本辦法暫為試行辦法,在實施中如有不妥之處,由總行風險部責成相關部門討論修改,修改意見需經總行行長辦公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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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銀行員工廉潔自律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廉政建設,教育引導員工廉潔自律、奉公守紀,規范員工對外交往和經營活動中收受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等的管理,維護本行的名譽和利益,防止個人謀取私利,參照國家《關于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的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結合本行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行所有員工(包括干部和普通員工)。 第三條

管理原則

(一)上交登記原則

1.員工在公務交往和經營活動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對方(與本行有合作關系或交易關系的單位或個人)各種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以下簡稱禮品、禮金)。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或無法退還的,應當登記并按規定上交。

2.總行員工上交的禮品、禮金全部上交;支行員工收受的禮品、禮金,統一上交到支行,禮品由支行負責管理,禮金(含各種代幣券、卡)等必須上交總行管理。

員工一次性收到的土特產價值未超過500元的,由所在部門或支行負責人確定處理,可不用上交。

(二)雙線管理原則

1.總行員工上交的禮品、禮金,由人力資源部和稽核部共同管理; 2.支行員工上交的禮品(除禮金外),由支行綜合員和風險經理負責管理,總行稽核部定期檢查。 第四條

管理職責

(一)總行稽核部

1.負責受理總行員工收到的禮品、禮金和支行員工收到的禮金的上交,對未標明價值的禮品、禮金等進行價值認定,并造冊登記;

2.負責將員工上交禮品、禮金登記后,按照本行財務管理規定移交總行人力資源部保管和處理;

3.負責對員工收受禮品、禮金行為的檢查和監督;

4.定期組織召開廉潔自律管理工作會議,并通報接受禮品、禮金,查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情況;

5.負責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未按規定上繳人員按照本行的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責任認定和處罰。

(二)人力資源部職責

1.負責接受稽核部移交的員工禮品、禮金,并按照本行財務管理規定做好入賬和保管;

2.定期與稽核部對保管的禮品、禮金進行清點,防止變質、變壞和損失;

3.負責對上繳的禮品、禮金的使用提出方案,報行長審批后用于本行經營活動;

4. 禮品、禮金的使用應同時報稽核部銷賬,人力資源部的賬實須與稽核部的登記賬冊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須查明原因,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支行風險經理職責

1.負責接受支行員工上交禮品、禮金,并對未標明價值的禮品、禮金等進行價值認定、造冊登記; 2.負責將接受的禮品、禮金登記后,按照本辦法規定移交支行綜合員保管和處理;

3.負責對員工收受禮品、禮金行為的檢查和監督,及時向總行稽核部報告;

4.定期組織召開支行廉潔自律管理工作會議,并通報接受禮品、禮金等情況。

(四)支行綜合員職責

1.負責接受風險經理移交的員工禮品、禮金,并按照本辦法規定做好入賬登記和保管;

2.定期與風險經理對保管的禮品進行清點,防止變質、變壞和損失;

3.負責對上繳的禮品的使用提出方案,報支行行長審批后用于本行經營活動;對上交的禮金報支行行長審核后,上交總行;

4. 禮品、禮金的使用應同時報風險經理銷賬,綜合員的賬實須與風險經理的登記賬冊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須查明原因,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5.接受總行稽核部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章

登記和上交

第五條

員工收受的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等,按如下規定進行登記和上交:

(一)收受的禮金以及各種代幣券、卡,如購物卡、飛機票、加油卡、股票、旅游資格等,不論數額多少,一律按本辦法規定登記并上交。

(二)收受的土特產按照本辦法規定由各支行風險經理收齊后上交支行綜合員。

第六條

受禮人在收到禮品、禮金和有價證券等后,應填制《禮品禮金上交收據》(附件1),主動上交登記;因故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者,應在登記上交時說明理由。

第七條

受禮人在一個月內不登記、不上交或不如實登記上交的,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教育批評,情節嚴重且損害本行利益的作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八條 總行稽核部和人力資源部應確定專人兼職負責禮品、禮金的登記(附件2)、收繳、保管、處理和信息統計等工作。

第三章

保管和處理

第九條

嚴格管理上交的禮品、禮金,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賬物相符,并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所有上交的禮品、禮金,一律由人力資源部(或支行綜合員)專人管理和保管。

(二)上交的各類禮品,可兌現的,應上交總行稽核部轉交總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兌現,作營業外收入入賬;無法兌現的由人力資源部用于行內經營活動。

(三)上交的禮品如需留在本行使用的,經行長(或支行行長)批準后,作為本單位的經營活動和資產管理使用。

(四)在使用禮品、禮金時,人力資源部(或支行綜合員)應將其中一份使用支出憑證,交稽核部(或支行風險經理)銷賬。

第十條 對于主動上交禮品、禮金的員工,總行將定期通報表揚或獎勵。

第四章 檢查與通報

第十一條

稽核部定期對總行和支行員工收受禮品、禮金行為進行檢查,定期與總行人力資源部和支行綜合員核對收受情況。

第十二條

總行定期召開有關管理工作會議,通報全行收到禮品、禮金及處理等情況。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總行制定,授權總行稽核部解釋和修改。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 《禮品禮金上交收據》 附件2 《禮金禮品上交登記表》

第四篇:銀行員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食堂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保證員工正常就餐及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員負責食堂物質采購,要計劃采購,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嚴禁采購烹調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并負責收集群眾意見工作,以促進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

三、廚房操作間內的設施與用具擺放整齊有序,地面無污水、無雜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凈,垃圾要及時處理;食堂要清潔、衛生,確保食堂衛生符合規定的標準要求。食堂內不得隨地吐痰,食物不得亂堆亂放。

四、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做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間穿戴工作服,堅持洗手后操作。

五、堅持按時開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種要經常變化,進行食物品種調節,講求營養均衡,每周日制定下周食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變質、浪費或者份量不夠。

六、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須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員工,須至少提前2小時告知食堂工作人員

七、每30日進行盤點,定期公布帳目,接受員工的監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員就餐費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主動自覺按規定標準繳費。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九、食堂人員負責責任區域(負一層)衛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進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進餐。 十

一、嚴格按食堂就餐時間進餐,其食堂開放時間如下: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十二、員工就餐時要自覺排隊,并且要有良好的姿態,不得在食堂內大聲喧嘩,不得揮動筷、匙、叉防礙鄰桌。

十三、果核骨制,余飯剩菜,不可隨手棄置。用餐完畢須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類。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廚房之一切物品。

綜合管理部

2011年5月21日

第五篇:農商銀行員工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辦法

某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員工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某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深化改革的需要,建立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專業技術職務(以下簡稱“職稱”)管理機制,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有關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職稱管理對象是本行在崗職工。 第三條 職稱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二)按需聘任,注重實績的原則;

(三)鼓勵職工通過社會考試取得職稱的原則;

(四)自愿申報,統一確認或推薦的原則。

第四條 職稱管理實行確認和聘任分離制度。省聯社統一組織確認,本行進行聘任和聘后管理。

第五條 省聯社審查確認初、中級職稱,推薦職工參加高級職稱評審。本行高級職稱由省聯社推薦委托中國人民銀行等機構代為評審。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六條 根據本行經營管理工作的需要,設立經濟、會計、

審計三個職稱系列。因工作或業務發展需要,可增設新的系列。

第七條 職稱類別為:初級、中級、高級三類。其中初級含員級和助理級。

第三章 資格取得

第八條 高級職稱資格通過評審取得。

第九條 初、中級職稱通過參加社會考試或正常晉檔取得。

(一)參加社會考試,獲得國家人事部頒發的初、中職稱資格證書。

1.參加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工作,見習期滿(或工作滿一年)的,可報考員級職稱。

2.報考助理級職稱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大學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稱;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稱;初中及以下學歷,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稱。

3.報考中級經濟師職稱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博士學位;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大學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

四年以上。

4.報考中級會計師職稱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大學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五年,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以上工作年限均從取得學歷后開始按滿年計算。

(二)申報正常晉檔。

凡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正規大、中專院校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見習期滿后,可取得相應的職稱資格,具體規定是:

1.中專畢業,見習期滿后,可取得員級任職資格;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后,再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可取得助理級職稱資格;

3.大學畢業,見習期滿后,可取得助理級職稱資格; 4.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見習期滿后,可取得助理級職稱資格;

5.碩士學位獲得者,從事專業工作滿三年,可取得中級職稱資格;

6.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取得中級職稱資格。

第十條 由外系統調入,96年以前在外系統經評審取得專業對口的職稱資格的職工,在本行工作滿兩年,可申請重新確認。

第四章 確認條件

第十一條 申報職稱確認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熟悉國家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和陜西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相關規章制度,能正確理解和執行金融政策。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無違法違紀行為。 第十二條 取得員級職稱資格,且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申請確認員級職稱。

第十三條 取得助理職稱資格,且上一年度專業技術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尚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職工,以年度考核代替),可申請確認助理職稱。

第十四條 取得中級職稱資格,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確認中級職稱:

(一)外語能力須取得英語C級合格證書。在縣及縣以下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不含市轄區)職工可免考外語。

(二)計算機能力要求取得win98操作系統和其他12個模塊中2個的合格證書。

(三)上一年度專業技術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尚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職工,以年度考核代替。

(四)最少要有一份個人成果材料。 第十五條 外語和計算機免試規定。

(一)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上或學歷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

職工確認中級職稱的。

(二)全日制大學以上學歷的職工申報確認中級職稱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年度內不得申報:

(一)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二)受黨內或行政處分,尚未撤銷處分決定的。

(三)在申報過程中被確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第五章 申報確認程序及要求

第十七條 申報程序。

具備資格者,由本人填寫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提供要求的相關材料,向本行提出申請。本行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單位推薦意見,上報辦事處。各辦事處審核上報材料,并匯總上報省聯社。

第十八條 單位申報材料。

(一)《關于申請確認XXX等X名同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報告》一份。

(二)《市(聯社)申請確認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工花名冊》一份。

第十九條 個人申報材料。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見附件1)一份;

(二)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外語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個人成果材料復印件一份;

(七)上一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申請確認初級職稱的,報

(一)、

(二)、

(三)、

(七)項材料;申請正常晉檔的,報

(一)、

(三)、

(七)項材料;申請確認中級職稱的,以上七項材料必須齊全。

第二十條 申報材料要求。

(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必須用16K紙正反面打印,并簽注“工作部門推薦意見”和“評委會評審推薦或單位推薦意見”,加蓋公章。

(二)評審表中業務自傳是申請確認人對自己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成績的基本評價和介紹,是了解其基本情況的依據,要求至少達到1500字,而且內容反映清楚。

(三)申報確認中級職稱的個人成果材料可以是發表的專業技術文章,也可以是在所在單位或以上機構主辦的刊物上發表的文章,或本人為單位起草的各項規章制度、文件或工作總結等。

(四)個人報送材料,除《評審表》外,一律用A4紙打印或復制,按照順序裝訂成冊。

(五)報送材料必須真實、規范、齊全,按人分裝,每人一個檔案袋,將申請人的單位、姓名、職稱類別、材料清單統一打印粘貼在檔案袋封面上。

第二十一條 申報時間

職稱確認工作每年安排一次,確認材料報送時間固定為每年6月15-30日(節假日順延),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聘任與聘后管理

第二十二條 對已確認職稱資格的職工,應根據工作需要和職稱崗位職數,進行聘任,兌現工資等待遇。本行職稱結構比例指導標準:高級職稱控制在在崗職工總數的5%以內,中級職稱控制在20%以內。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不得聘任:

(一)不能按規定履行崗位職責的;

(二)受到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三)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無悔改表現的;

(四)專業技術考核或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的;

(五)有嚴重失誤、失職行為的。

第二十四條 職稱聘后管理建立年度履職考核制度??己税从嘘P規定執行,考核結果放入本人檔案,作為職稱晉升依據、續聘和聘后管理的檔案資料。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某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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