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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開票流程

2023-05-26

第一篇:銀行承兌匯票開票流程

銀行承兌匯票開票及擔保流程

簡介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目前我國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億元電子的最大限額為10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按票面金額向承兌申請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紙質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子匯票的最長期限可達1年。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

條件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應當具備的條件1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2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購銷合同及其增值稅發票4有足夠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結算記錄和結算信譽。

5與銀行信貸關系良好無貸款逾期記錄。

6能提供相應的擔?;虬匆蟠嫒胍欢ū壤谋WC金。

辦理開票需提供的材料1公司基本材料2商業匯票承兌業務申請書3交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4若出票人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企業等應提供加蓋公章的公司章程以及有權機構同意申請承兌的決議或授權文件。

5對連續申請承兌的批發企業還應提供上一次商品、勞務交易確已履行的證明如增值稅發票、貨運憑證等。

6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操作步驟簽訂交易合同交易雙方經過協商簽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作為銷貸方如果對方的商業信用不佳或者對對方的信用狀況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銀行承兌匯票較為穩妥。因為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由銀行信用作為保證因而能保證及時地收回貨款。

簽發匯票付款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的規定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卡片由承兌銀行支付票款時作付出傳票第二聯由收款人開戶行向承兌銀行收取票款時作聯行往來賬付出傳票第三聯為存根聯由簽發單位編制有關憑證。

備注:付款單位出納員在填制銀行承兌匯票時應當逐項填寫銀行承兌匯票中簽發日期收款人和承兌申請人即付款單位的單位全稱、賬號、開戶銀行匯票金額大、小寫匯票到期日等內容并在銀行承兌匯票的第一聯、第二聯、第三聯的“匯票簽發人蓋章”處加蓋預留銀行印簽及負責人和經辦人印章。

匯票承兌付款單位出納員在填制完銀行承兌匯票后應將匯票的有關內容與交易合同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填制“銀行承兌協議”及銀行承兌匯票清單并在“承兌申請人”處蓋單位公章。銀行承兌協議一般為一式三聯銀行信貸部門一聯銀行會計部門一聯付款單位一聯其內容主要是匯票的基本內容匯票經銀行承兌后承兌申請人應遵守的基本條款等。待銀行審核完畢之后在銀行承兌協議上加蓋銀行公章或合同章在銀行承兌匯票上加蓋匯票專用章并至少加蓋一個經辦人私章。

支付手續費按照“銀行承兌協議”的規定付款單位辦理承兌手續進向承兌銀行支付手續費由開戶銀行從付款單位存款戶中扣收。按照現行規定銀行承兌手續費按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金額的萬分之五計收每筆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收。

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支付給銀行的其他費用匯票票面金額30的保證金扣除定存利息一次性付清的利息利息匯票票面金額年利率/360匯票到期天數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須交票面金額20的風險金給銀行可按照定存利率取得利息此外收取擔保費和評審費。

票據行為出票一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它組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由銀行承兌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織二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三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三確定的金額四付款人名稱五收款人名稱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簽章。

欠缺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銀行承兌匯票應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存款人簽發。

第二篇:銀行承兌匯票操作流程

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在承兌信用社開立存款帳戶,可以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辦理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真實、合法的商品和勞務交易為基礎,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承兌匯票作為結算工具和方式。禁止辦理無商品交易和勞務交易的銀行承兌匯票。

申請條件

1、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持有經年審有效地營業執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2、在信用社開立結算賬戶(原則上要求開立基本結算賬戶),并有兩年以上的結算業務往來。

3、承兌申請人與匯票收款人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

4、與信用社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5、資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資金來源和能力。

6、必須在我社存有不低于匯票票面金額50%的保證金,并實行專戶管理。同時,就敞口風險金額(即匯票金額剔除保證金后的余額)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擔保。

1、 辦理要求

(1)最低保證金繳存不低于50%;

(2)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最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3)單筆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全額保證金除外); (4)出票人的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5)按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5‰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承兌手續費; (5)銀行承兌匯票由縣級聯社依照短期貸款單筆、單戶余額權限統一審批。超過權限的,向辦事處或省聯社報備;

(6)銀行承兌匯票納入企業統一授信進行管理。

2、 申請所需資料

(1)填寫《銀行承兌業務申請書》;

(2)經會計(審計)事務所年審過的近三和當期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供其成立期限相當的財務會計報表;

(3)承兌申請所依據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貨運憑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復印件及年檢證明; (5)《國、地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年檢證明;

(6)公司章程、經董事會或股東會審議并出具申請開立承兌匯票的正式文件;

(7)法人代表、負責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7)核對后的法人代表、負責人或代理人的簽字樣本; (8)經年檢的貸款卡及查詢碼;

(9)在人民銀行IE查詢系統查詢借款人負債、對外擔保等情況資料; (10)擬設置抵(質)押物權屬證明復印件; (11)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12)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同意辦理匯票抵押的決議; (13)承兌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3、調查階段

了解客戶信息,掌握其經營變化情況,重點調查出票人經營行業風險、產品的市場風險、管理狀況、財務狀況、資金回籠情況,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支付到期匯票金額以及對擔保人擔保能力的變化和抵(質)押物狀況的價值變化的分析。

(1)調查承兌申請事項是否建立在真實合法的商品、勞務交易基礎上。 ①出票人和擔保人的身份與資格是否真實有效; ②出票人和擔保人提供資料是否真實合法;

③出票人申請承兌是否正屬于貨款支付或勞務支付,是否符合規定用途,是否存在以銀行承兌匯票套取資金;

④購銷合同標的物是否屬于國家、政策禁止生產經營的范圍,或是國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經許可的限制流通物,或是國家法律、政策所不允許的行為;

⑤購銷合同內容是否超過出票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⑥通過對出票人的實地調查,對其生產經營、材料儲備的查驗,是否屬于出票人生產經營需要; (2)審查出票人對到期承兌匯票的償債能力

①調查出票人到期支付匯票資金來源是否可靠,充分考慮商品是否適銷對路及貨款回籠周期是否與銀行承兌匯票期限對稱;

②對工業企業要調查其近期生產經營是否正常,銷售貨款是否順暢; ③對物資貿易和批發企業要調查所購貨物是否落實銷售下游,先貨后款方式清算的貨物在運輸中是否出現毀損;

④對施工企業要調查所承包工程的投資是否落實,工程材料是否按時到位等。

4、審查階段

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備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核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向出票人開具《申請材料收妥單》,對不符合信貸規定的,應對客戶進行解釋婉言拒絕其申請。審查內容如下:

(1)承兌申請人的條件

(2)申請資料的完整性、合規性和合法性 (3)商品交易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

(4)評價承兌申請人支付能力和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及擔保的有效性;

5、承兌

(1)承兌人根據出票人的信用等級通知出票人按比例入保證金,但不得少于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的50%;

(2)簽訂《銀行承兌協議》和擔保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按規定辦理抵(質)押登記;

(3)向會計部門(或營業網點)送交《銀行承兌協議》和審批單(復印件)一份;

(4)會計部門憑《銀行承兌協議》和審批單(復印件)一份;將空白銀行承兌匯票交出票人填寫,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票面金額5‰的承兌手續費。

6、承兌管理

(1)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7天,查詢出票人在承兌人開立的帳戶存款情況,如帳戶存款不足以支付匯票金額的,應書面通知出票人和擔保,督促其將票款足額存入其帳戶; (2)保證金必須實行逐戶逐筆專戶管理不得提前支取保證金; (3)逐筆建立檔案登記,落實專人管理。

第三篇:銀行承兌匯票掛失流程

1、先聯系出票銀行辦理;

2、去法院公示催告的程序:

行承兌匯票丟失后,請先到出票銀行掛失,然后到法院做一個公示催告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程序如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 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適用本章規定。

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七條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應當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

催告期滿,法院會做一個除權判決,你憑這個判決,在匯票到期日向出票銀行要錢。

票據在線(http://)聲明:網站所載文章、數據等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第四篇:銀行承兌匯票掛失處理流程

在發現銀行承兌匯票遺失后,立即向承兌人開票行進行電話掛失及書面掛失 → 向承兌人開票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 匯票到期后辦理托收憑證。

1、向開票行書面掛失

所需材料:

(1)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銀行提供,一式兩份)

(2)提供最后持票人或最后背書人營業執照、組織部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法人授權書

(4)經辦人身份證

2、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準備材料:

(1)公示催告申請書(法院標準版本)。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申請人為個人,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申請人為企業: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法院無標準版本)及身份證復印件。

(3)持票證明文件:出票人出具的票據支付證明,上家公司出具的票據轉讓證明。

(4)法院授權委托書。(法院標準版本)

以上資料準備好后,去開票行當地法院辦理

(5)支付受理費用和公告費,到指定柜臺開具發票。

(6)法院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并要求填寫《除權判決書》(日期空白不填),加蓋公章即可。公告期結束后,法院會將《除權判決書》郵寄給申請人。

(7)將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書復印一份給到開票行,通知開票行此票已掛失。

(8)在收到《除權判決書》后,將《除權判決書》復印件和公司賬戶信息郵寄或親自送到開票行,開票行將票面金額轉入公司賬戶。

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五條 按照規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規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適用本章規定。

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

第一百九十六條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應當同時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內發出公告,催促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七條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應當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

公示催告期間,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無效。催告期滿,法院會做一個除權判決,你憑這個判決,在匯票到期日向出票銀行要錢。

第五篇: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操作流程

一、貼現業務受理

1、持票人向開戶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銀行市場營銷崗位客戶經理根據持票人提出的業務類型結合自身的貼現業務政策決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業務申請。

2、銀行客戶經理依據持票人的業務類型、期限、票面情況結合本行制定的相關業務利率向客戶作出業務報價。

3、持票人接受業務報價后,銀行正式受理業務,通知持票人準備各項辦理業務所需的資料。其中包括:

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首次辦理業務時提供);

經辦人授權申辦委托書(加蓋貼現企業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經辦人身份證、工作證(無工作證提供介紹信)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貸款卡原件及復印件;

加蓋貼現企業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預留印鑒卡;

填寫完整、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貼現申請書;

加蓋與預留印鑒一致的財務專用章的貼現憑證;

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正反面復印件;

票據最后一手背書的票據復印件,填寫《銀行承兌匯票查詢申請書》,由客戶經理持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和填寫完整的《銀行承兌匯票查詢申請書》交清算崗位辦理查詢。

4、清算崗位根據承兌行確定的查詢方式,屬本行的在系統內網上查詢,屬他行的填寫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查詢書,通過交換向承兌行查詢票據的真實性。如承兌行為民生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浦東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的,市場營銷崗位客戶經理則需另行填寫特殊業務劃撥申請書,向承兌行所屬系統在本地的分支機構支付每筆30元的查詢費用委托查詢。

5、收到會計結算部門提供的承兌人查復書后,市場營銷崗位換人進行電話復查,核對匯票的票面要素,復查無誤后通知貼現企業,持貼現所需的資料和已背書完整的承兌匯票前來辦理業務。

6、首次辦理業務的貼現企業,需持開戶資料(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至銀行會計部門辦理開戶(臨時帳戶)手續。

7、客戶經理進行票面初審,檢查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否完整;審核完畢后客戶經理填寫票據收執,陪同客戶將銀行承兌匯票移交給票據審核崗位;票據審核崗位在核對票據原件和票據收執后,在票據收執上加蓋收訖章,交由客戶保管。

8、客戶經理對客戶提供的票據交易文件進行初審,客戶經理填妥《商業匯票貼現申請審批書》并簽字,負責電話查復的客戶經理在電話查復一欄中簽字。營銷主管進行復審并在審批書中簽字確認。如有特殊情況,則需客戶經理在特殊事項說明一欄中注明,并由營銷主管簽字確認。營銷主管復審完畢后,客戶經理交各項跟單資料至風險審核崗位,并辦理交接手續。

二、資金申報

客戶經理測算業務資金需求,提前向資金營運部門申報預約資金。

三、票據審查

票據審核崗位對貼現票據進行票面審查。審查完畢后,及時通知客戶經理票據瑕疵情況和退票情況,由客戶經理負責與客戶進行溝通,商量對瑕疵票據是否出具說明。票據審查崗位在審批書中簽字。

四、票據交易文件審查

風險審核崗位對票據交易文件和資料進行審查,并對企業貸款卡進行查詢。查詢完畢后,及時通知客戶經理票據跟單資料瑕疵情況和退票情況,由客戶經理負責與客戶進行溝通,商量對跟單資料瑕疵的處理方法。風險審核崗位在審批書中簽字。

五、數據錄入、貼現憑證制作

客戶經理在票據業務系統中錄入貼現業務數據,并打印制作貼現憑證。

六、復核利息,計算實際劃款金額

票據審核崗位剔除因票面因素和跟單資料因素無法辦理貼現業務的票據后,對剩余的票據根據交易文件審核后均合格的票據的貼現憑證、經有權人簽字確認的申請審批表等進行利息復核,并計算本次業務的實際劃款金額。票據審核崗位在審批書中簽字。

七、簽批

客戶經理將已填寫完整的申請審批表交授權簽批人或最高簽批人簽批。

八、合同蓋章

客戶經理填寫用印單,將已填寫完整的貼現協議書同已簽批的申請審批表交風險審核崗位蓋章。

九、支付流程

客戶經理將依據填寫完整并經過最終簽批的申請審批表和貼現協議書一并提交資金調撥崗位,資金調撥崗位根據交易合同上的戶名、開戶行、帳號及申請審批表上的實際劃款金額填寫資金調撥通知書。

票據審核崗位向客戶收回已加蓋轉訖章的票據收執,清算崗位根據資金調撥通知書填制會計憑證,并向客戶劃付資金。

十、業務辦理完畢后,客戶經理將已加蓋轉訖章的貼現憑證第四聯和一份已填寫完整的交易合同交給客戶。

十一、信貸臺帳登記

業務辦理完畢后,由風險審核崗位負責信貸臺帳的登記和到期收妥資金后銷賬的工作。

如何辦理貼現業務

貼現是指票據貼現機構以完全背書的形式購買企業持票人能證明其合法取得、具備真實交易背景、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行為。

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時,一般情況下,銀行及金融機構會審查下列文件,貼現申請人應予提供。

一、資格類文件

1、貼現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首次辦理業務時提供)。

2、經辦人授權申辦委托書。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介紹信或工作證。

4、貸款卡(原件或復印件)及其密碼。

二、銀行承兌匯票及其跟單資料

1、銀行承兌匯票正反面復印件。

2、交易合同原件及其復印件。

3、相關的稅務發票原件及其復印件。

4、企業應提供上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即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如通過貸款卡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中能查詢到該企業上的財務報表,視同該報表已符合規定,即貼現申請人只需提供即期的相關報表。

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文件,由貼現機構制作統一格式

1、貼現申請書。

2、貼現憑證。

四、貼現金融機構內部流傳文件,由貼現機構制作統一格式

1、票據收執。

2、查詢查復書。

3、貼現審批表。

4、貼現協議書

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業務

一、資金放款要求:

1、資金總量:10000萬元;

2、資金投放范圍:銀行可為該項目提供承兌匯票;

3、使用期限:6個月;(需長期的,可以每6個月重復以下過程)

4、貼息:一次性貼息;

二、操作流程:

1、借款企業提交企業資料和貸款申請,資金方審查借款企業資格。

2、審查合格后,資金方發出本操作流程銀企確認書,由出票行和借款企業對操作流程銀企確認書進行確認,并回附同意確認書。銀企確認書需要出票行公章、行長簽字和企業公章、企業法人簽字,并附出票行行長工作證復印件。

3、借款企業自帶貼息對帳單(三天有效期)到資金方所在地簽訂正式協議,然后雙方一起回到開票行所在地辦理過款事宜。

4、資金方在開票行開設臨時帳戶,借款企業將貼息款劃入資金方臨時帳戶,資金方收到貼息款后,即通過電子匯兌方式將資金匯入臨時帳戶。

5、在資金方顯帳后,出票行開出銀行承兌匯票,經資金方查詢核實無誤后;借款企業將背書后的承兌匯票交于資金方,資金方同時開出轉帳支票將資金劃入借款企業保證金帳戶(事先開設),雙方必須在當天下午4點前同臺交割清所有費用。

6、在整個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及銀行費用等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企業承擔。

三、附注

1、如果借款方工作不到位或顯帳后未能及時開出銀行承兌匯票視為違約,資金方有權撤走臨時帳戶資金,貼息款不再退回歸資金方所有。

2、出票行為四大銀行。

四、資金方所取資料清單

1、借款企業營業執照、貸款申請,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2、項目簡介、立項批文、工地使用證。

3、接款行確認函。

4、貼息水單(貼息對帳單)

票據無效簽章

票據無效簽章是票據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上不符合票據法以及下述四項規定的,該簽章不具有票據法上的效力。

一、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和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未加蓋規定的專用章而加蓋該銀行的公章,簽章人應當承擔票據責任。

二、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據上未加蓋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而加蓋該出票人公章的,簽章人承擔票據責任。

三、票據違反規定加蓋銀行部門印章代替專用章,付款人或者代理人對此票據付款的,應當承擔責任。

四、票據的背書人、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以及《票據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人民法院對票據上其他簽章效力的認定。

票據融資

票據融資是指急需資金者,由于不熟悉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運作規律、信貸政策或途徑,引進或聘請金融界熟悉上述市場或機構的專家,為其策劃事業中急需的資金的獲取方法:專家根據現時的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商業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目前運作的一般規律、行情、條件、成交價格、政策、規定以及地域、行業、特點,為其涉及特殊

的信用工具、信用辦法,選擇信用途徑,達到獲取資金的目的。評定票據融資的標準只有一個:用最短的時間、最低的融資成本獲取資金。運用這部分資金,在最短的時間內創造最大的效益,并將這些效益回報給融資的資金提供者,使融資者獲得一個“誠信”評價,使資金提供者得到了可靠、安全、有效益的回報。

一、票據融資準備

1、了解客戶的經濟構成、客戶的產品、客戶所處的地理位置、區域、客戶所處行業的特點、國內同行的競爭、國際同行的水平、客戶項目的意義(指經濟、技術、市場等方面)。

2、詳細地閱讀企業提供的有關資料、如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出具的報告、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企(事)業領導層關于融資項目的決議等。

3、詳細了解與企業、項目有關的審批資料。

二、融資合約簽訂

票據融資策劃業務對于商業銀行來說屬于中間業務,接受融資策劃的任務應該與委托方簽署合同。

在明確責任、義務、采用技術、選擇融資方式、報酬、中止、解除等條款后,方能考慮簽訂融資合同。

三、票據融資工作開展 融資策劃工作是幫助委托者制定在延緩付出代價的條件下,使企業獲取或借助資源的新方案。這是一個包括資源發現、識別、開發、利用、處理等環節的操作系統。

識別是指對符合票據融資條件的資源可利用的比較,包括時間、成本、操作簡易靈活性。

開發是指對符合融資條件的融資方式的組合,涉及出一套完善的方案。

利用是指融資策劃者對委托人現有的融資條件、賬戶、身份、資格、信用等級、授信額度、社會影響、廣告、品牌、技術專利的綜合利用。

處理是指根據策劃的方案,按照原定的程序實施的操作。

票據融資策劃者一項重要的工作是要準確幫助委托者測算在日后的投資回報并策劃現金流量。

公示催告程序詐騙手法

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進行詐騙的通常手法如下:(1)犯罪人先以合法方式與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建立交易關系,并以接受對方簽發的匯票為支付方式,以期合法地取得匯票。通常匯票的金額較大,到期日較長,起碼超過四五個月。犯罪人一般會按約履行與出票人之間的合同,以免出票人因犯罪人違約提出止付而暴露犯罪意圖。(2)犯罪人取得匯票后,立刻再與其他人進行交易,并以背書轉讓該匯票為支付方式。犯罪人選擇的交易相對人(即票據的被背書人),通常與匯票的付款銀行不在一個省份,并且與出票人或付款銀行沒有業務聯系。(3)等到交易相對人(即票據的被背書人)履行合同后,犯罪人立刻到付款地的法院申請公示催告,聲稱其匯票遺失、被盜或被搶,要求法院作出除權判決。由于犯罪人是票據關系的當事人,了解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并且還能夠得到出票人和付款銀行的證實。由于法院并不能了解其匯票已經背書轉讓的事實,因而必須受理其申請,予以立案。(4)法院通過公告通知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根據民事訴訟法,公示催告的期間不少于60日。但是,由于真正的持票人在其他省份,得知法院公告的可能性非常小,因而不能在公示催告期間申報權利。待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后,法院便作出除權判決,犯罪人便持法院判決向付款銀行要求付款。(5)真正的票據權利人(即持票人)在票據到期后向銀行請求付款時,才發現其票據被公示催告過,并且票款已經被冒領。但是,持票人如果聲稱自己是真正的權利人去追究銀行的責任,銀行是根據法院判決付款,不應承擔責任;如果去找法院,法院是嚴格按照民事訴訟程序辦案,也不應承擔責任;如果去找犯罪人,犯罪人早已逃之夭夭。

那么,問題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除了犯罪人蓄意詐騙外,現行公示催告程序也有兩個嚴重的漏洞。其一,由于票據轉讓是單方法律行為,真正的持票人自己不主張權利,其他的票據關系人,如出票人、付款人、背書人等,并不知道票據的最終持有人是誰。作為法院,只能通過公告的方式通知持票人申報權利。但是,由于匯票到期日較長,可以長達九個月,而民訴法規定公示催告期間是從立案時起不少于60日,法院的一般做法是90日,其結果是,公示催告程序往往在匯票到期日前結束,也就是在持票人得知其匯票被公示催告時,票款已經被領走。由于犯罪人將匯票轉讓給外省市的被背書人,并且該人再將匯票轉讓給付款地的其他人的概率極小,所以在此情形下,持票人幾乎沒有可能通過公告知道手中的匯票正在被公示催告,往往是在請求付款時才知道匯票被公示催告。其二,在公示催告程序終結時,法院所作的除權判決,應當只是宣告票據無效,即票據權利還是那個權利,只是與原先的物質載體即被公示催告的票據本身相分離,申請人可以持法院判決行使票據權利。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233條規定:“判決生效后,公示催告申請人有權依據判決向付款人請求付款。”這就產生三個問題:(1)由于現行公示催告的期間可能短于匯票到期日,除權判決也完全可能在匯票到期日之前生效,而根據該“意見”,申請人有權在判決生效后請求付款,實際上就是申請人可以在匯票到期日之間依判決請求付款。(2)匯票到期日的長短,是票據權利的重要內容之一。不考慮匯票的具體到期日,規定只要除權判決生效即可請求付款,實際上等于確認該判決可以變更票據權利的內容,這違背除權判決的性質。(3)在匯票到期日之間請求付款,意味著出票人蒙受了到期日與支付日之間的利息損失,而申請人得到了這一期間的利息利益。持票人即使無詐騙目的,但其喪失票據后,居然可以憑借公示催告程序謀取額外的利息上利益,顯然與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不符。 因此,現行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這兩個漏洞必須彌補。在不修改民事訴訟法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兩個的彌補措施,既不違反現行法的規定,又足以使犯罪人的詐騙活動不能得逞。其一,民事訴訟法規定公示催告的期間不得少于60日,但沒有規定其上限。在實務中,受理公示催告申請的法院可以作如下掌握:公示催告的期間下限不少于60日,但是必須超過票據到期日之后一定期限。由于真正的票據權利人無論是否看到公告,在票據到期時總要提示付款,這樣就可以發現其票據被公示催告,就可以到法院申報權利。因此時公示催告期間尚未屆滿,犯罪人的詐騙意圖就不可能得逞。其二,即使法院在票據到期日之前作出除權判決,也必須在判決中明確規定:申請人必須在票據到期日之后,才可以持該判決請求付款。把除權判決生效日與付款請求日相區別,一來符合除權判決不變更原票據權利的性質,二來保證利害關系人能夠在票據到期日之前票款尚未被領走之時申報權利,從而徹底消除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詐騙的可能。

短期票據買賣的三種交易方式

一、買斷

投資人購買票據后,一直持到期,提出清償并領取全部利息。

二、附買回約定

如果投資人資金的可用期限比票據到期日短時,為避免臨時出售遭受損失,可以在購買票據時和票據金融機構訂立契約,約定于某一特定日,由票據公司按約定價格買回。

三、賣出回購

投資人已持有票據,因中途需要資金,怕賣掉后無法買回原有票據,可以先將票據賣給金融機構,同時約定由票據公司在某一特定日期,以約定價格,將票據賣回給投資人。短期票據的發行期都不超過一年,目前在貨幣市場中流通的短期票據大多在10天到100天之間。由于票據價格與利率水平呈反向變動趨勢,所以期間越長,風險越大。

總括而言,短期票據作為投資工具最適合擁有短期內可以動用的閑置資金的人。

最低投資額:票據的最低面額為人民幣100元,但實際交易數額一般較大,數萬甚至上百萬。

優點:風險低,資金具有高度流動性,可以隨時變現;投資人可依資金閑置時間的長短及利率水平,選擇符合自己需要的短期票據;短期票據中的公債, 銀行承兌匯票等可作為保證金及抵押之用。

缺點:實際所需要的資金數額較大。

商業承兌匯票融資你會使用嗎?

利用商業承兌匯票進行融資活動,主要是指債權企業用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貼現而取

得款項。這種利用商業承兌匯票進行融資的方法,對于票據的債權企業和債務企業都可使用,至于它們各自的具體操作,分述如下:

債權企業融資

為了解決臨時的資金周轉困難,獲得足夠的流動資金,票據債權企業可以將持有的應收票據向銀行申請貼現,從而從銀行取得一筆款項。這種活動的實質相當于用應收票據這種權屬憑證作為質押物向銀行取得一筆質押借款,而且這種借款的一個好處就是其利率要比正常的短期借款略低。另外,對于銀行限定了貸款額度的企業,利用應收票據貼現這種途徑不失為一個變相獲得借款的好渠道,其實質相當于企業從銀行獲得更多貸款額度。

債務企業融資

在具有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的企業之間,特別是在關聯企業之間,目前比較流行的一種做法就是互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讓債權企業用商業承兌匯票先向銀行貼現,然后再將從銀行取得的貼現款轉劃給原票據債務企業,從而達到原票據債務企業從銀行融資的目的。這種融資是通過原票據債權企業而間接進行的。

值得一提的是,因此時開具商業承兌匯票的目的主要是向銀行融資,故這種票據金額可能是真實的交易,也可能不是真實的交易。對于票據到期后,可能是由原票據債務企業向銀行償還款項,也可能是由原票據債權企業向銀行償還,然后再向原票據債務企業收取款項。但不管最終是由誰向銀行償還款項,原票據債務企業均已經達到了通過原票據債權企業向銀行融資的目的。而且,如果有必要的話,原票據債權企業可以讓原票據債務企業就原票據金額重新再開具一張商業承兌匯票,從而循環上面的融資過程(當然,也可以以其他金額或新發生的交易金額來開具新的商業承兌匯票)。

詐騙票據的其他手段

(1)犯罪分子選擇臨近下班、周末或節假日進行詐騙。

節假日前銀行往往是辦理業務的高峰期,需要處理的業務繁多,員工的精力分散,審驗票據也容易疏忽,詐騙行為容易蒙混過關;

(2)業務繁忙時人聲嘈雜,眼、耳、手、腦都處于高度緊張的狀態,審驗票據時容易出現疏忽;

(3)犯罪分子在實施票據詐騙前,往往選擇人員熟悉、環境熟悉的機構為目標,而金融從業人員認為是熟人,往往在思想上放松警惕,在審驗時出現疏忽,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 信用證業務

進口商的代理銀行為進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證在一定的條件下承付出口商開給進口商的票據,即將所開票據當作是開給本行的票據。 信用證的種類

1. 銀行信用證

匯票的接受人是銀行,開證行或受其委托的保兌銀行承兌開給自己的匯票。 2. 不可撤銷信用證與可撤銷信用證

不可撤銷信用證,開證行一旦開立了信用證并將之通知了受益人,在其有效期間,如若沒有開證委托人、受益人或已依據此信用證貼現匯票的銀行的同意,不可單方面地撤銷此信用證,也不可變更其條件。 3. 保兌信用證與不保兌信用證

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對賣方開出的匯票保證兌付,這種信用證稱為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Credit),而無此保證者則稱為不保兌信用證(Unconfirmed Credit)。

4. 一般信用證和特定信用證

信用證的開證行特別指定某一銀行貼現根據此信用證開出的匯票,這種信用證稱為特定信用證(SpecialorRestricted Credit ),而不限定貼現銀行者稱為普通信用證(General or Open Credit)。

信托業務

信托(Trust),可以從兩方面考察,從委托人來說,信托是為自己或為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的財產委托別人管理或處理的一種行為;從受托人來說,信托是受委托人的委托,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為管理、營運或處理信托人托管財產的一種過程。廣義的信托還包括代理業務,如受托代辦有價證券的簽證、發行、收回、掉換、轉讓、還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

信托與代理的主要區別在于財產權是否轉移,如果財產權從委托人轉移到受托人,則是信托關系,而代理則不涉及財產權轉移。

信托關系(Fiduciary Relationship)是一種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在內的多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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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行為、財產轉移 本金

委托人---------- > 受托人-----> 受益人

有關管理指示 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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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托方式劃分:投資信托、融資信托、公益信托、職工福利信托。

(1) 證券投資信托

證券投資信托是以投資有價證券,獲取投資收益為目的信托。它是由信托部門將個人或企業、團體的投資資金集中起來,代替投資者進行投資,最后將投資收益和本金償還給受益人。

(2) 動產或不動產信托

動產或不動產信托是由大型設備或財產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資金為目的信托。

(3)公益信托業務

公益信托是一種由個人或團體捐贈或募集的基金,以用于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信托。

租賃業務

1. 融資性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租賃。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從供貨處選好所需設備,并談妥交易條件,然后找出租人(金融機構或其附屬的專業子公司),要求后者按談妥的條件向供貨商購買設備,并簽訂租賃合同,取得設備使用權,并按期交納租金。這時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資金,等于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貸,因此又叫融資性租賃或資本性租賃。

2. 操作性租賃(Operating Lease)又叫服務性租賃,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種特殊服務的租賃。這種特殊服務主要是指設備的短期使用或利用服務,如出租人買下庫房、車船、電子計算機等,然后出租給承租人。操作性租賃通常適用于一些需要專門技術進行保養、技術更新、使用頻度不高的設備。 3. 出售與返租式租賃(Sale and Lease back)是財產所有人將其財產出售以后又租回使用的一種租賃方式。這種租賃的后半段與一般租賃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前半段的出售過程,財產所有者又變成了財產使用者。

4. 轉租賃(Sublease ),是將設備或財產進行兩次重復租賃的方式。國際租賃中通常采用這種租賃方式。

代理業務

代理融通(Factoring )又叫代收帳款或收買應收帳款,是由商業銀行或專業代理融通公司代顧客收取應收款項,并向顧客提供資金融通的一種業務方式。

代理融通業務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一是商業銀行或經營代理融通業務的公司,二是出售應收帳款、取得資金融通的工商企業,三是取得商業信用及賒欠工商企業貸款的顧客。三者的關系是,工商企業對顧客賒銷貨物或勞務,然后把應收的賒銷帳款轉讓給銀行或代理融通公司,由后者向企業提供資金并到期向顧客收帳。

銀行卡業務 1 信用卡

信用卡是消費信貸的一種工具和形式,具有“先消費”、方便消費者的特點。

信用卡的種類很多,除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外,還有商業和其他服務業發行的零信用卡、旅游娛樂卡等。 2 支票卡

支票卡又叫保證卡,供客戶開發支票時證明其身份的發卡??ㄆd明客戶的帳戶、簽名和有效期限。 3 自動出納機卡和記帳卡

自動出納機卡是一種印有磁帶、專供在自動出納機上使用的塑料卡??ㄉ铣龢嗣靼l行銀行、卡片號碼外,磁帶上還記錄有客戶的存款戶帳號、密碼和余額。 4 靈光卡和激光卡

靈光卡又叫記帳卡、方便卡,是一種帶微型集成電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動、數據處理和儲存的功能,卡片可以記錄客戶每筆收支和存款余額。

咨詢業務

在現代社會,信息已成為社會發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商業銀行通過資金運動的記錄,以及與資金運動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可以為企業提供豐富實用的經濟信息。其主要內容有:企業財務資料資信評價;商品市場供需結構變化趨勢介紹;金融市場動態分析。

四、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

國際結算業務

國際間進行貿易和非貿易往來而發生的債權債務,要用貨幣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條件下結清,這樣就產生了國際結算業務。

國際結算方式是從簡單的現金結算方式,發展到比較完善的銀行信用證方式,貨幣的收付形成資金流動,而資金的流動又須通過各種結算工具的傳送來實現。

一 匯款結算業務

匯款是付款人把應付款項交給自己的往來銀行,請求銀行代替自己通過郵寄的方法,把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銀行接到付款人的請求后,收下款項,然后以某種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請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額的款項。最后,兩個銀行通過事先的辦法,結清兩者之間的債權債務。

匯款結算方式一般涉及四個當事人,即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和匯入行。

國際匯款結算業務基本上分為三大類,即電匯、信匯和票匯。 二 托收結算業務

托收是債權人為向國外債務人收取款項而向其開發匯票,委托銀行代收的一種結算方式。

一筆托收結算業務通常有四個當事人,即委托人、托收銀行、代收銀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業銀行辦理的國際托收結算業務為兩大類,一類為光票托收,另一類為跟單托收。 三 信用證結算業務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指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后,進口商主動請示進口地銀行向出口商開立信用證,對自己的付款責任作出保證。當出口商按照信用證的條款履行了自己的責任后,進口商將貨款通過銀行交付給出口商。

一筆信用證結算業務所涉及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即開證申請人、受益人和開證銀行。

四 擔保業務

在國際結算過程中,銀行還經常以本身的信譽為進出口商提供擔保,以促進結算過程的順利進行。目前為進出口結算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兩種形式,即銀行保證書和備用信用證。 ⒈銀行保證書,是銀行應委托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出的擔保被保證人履行職責的一種文件。

⒉備用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保證書性質的憑證。它是開證行對受益人開出的擔保文件。保證開證申請人履行自己的職責,否則銀行負責清償所欠受益的款項。

國際信貸與投資

國際信貸與投資是商業銀行國際業務中的資產業務。國際信貸與投資與國內資產業務有所不同。這種業務的對象絕大部分是國外借款者。 一 進出口融資

商業銀行國際信貸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為國際貿易提供資金融通。這種資金融通的對象,包括本國和外國的進出口商人。

商業銀行為進出口貿易提供資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進口押匯,是指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后,進口方請求進口地的某個銀行(一般為自己的往來銀行),向出口方開立保證付款文件,大多為信用證。然后,開證行將此文件寄送給出口商,出口商見證后,將貨物發運給進口商。銀行為進口商開立信用保證文件的這一過程。

出口押匯,出口商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向進口商發出貨物后,取得了各種單據,同時,根據有關條款,向進口商開發匯票。

另外,提供資金融通的方式還有打包放款,票據承兌,出口貸款等。

二 國際放款

國際放款由于超越了國界,在放款的對象、放款的風險、放款的方式等方面,都與國內放款具有不同之處。

商業銀行國際放款的類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劃分。

⑴根據放款對象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個人放款、企業放款、銀行間放款以及對外國政府和中央銀行的放款。

⑵根據放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短期放款、中期放款和長期放款,這種期限的劃分與國內放款形式大致相同。

⑶根據放款銀行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單一銀行放款和多銀行放款。單一銀行放款是指放款資金僅由一個銀行提供。一般來說,單一銀行放款一般數額較小,期限較短。多銀行放款是指一筆放款由幾家銀行共同提供,這種放款主要有兩種類型:第一,參與制放款。第二,辛迪加放款。

三 國際投資

根據證券投資對象的不同。商業銀行國際投資可以分為外國債券投資和歐洲債券投資兩種。

⑴外國債券投資。外國債券(Foreign Bond)是指由外國債務人在投資人所在國發行的,以投資國貨幣標價的借款憑證。外國債券的發行人包括外國公司、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外國債券的購買人為債權國的工商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個人等,其中,商業銀行是重要的投資者。

⑵歐洲債券投資。歐洲債券(Europe-Bond )是指債務人在歐洲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銷售國以外的貨幣標價的借款憑證。

歐洲債券是目前國際債券的最主要形式。

歐洲債券有很多形式:

①普通債券(Straight Band)。 這是歐洲債券的基本形式,其特點是:債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確的到期日,由于所支付的利息不隨金融市場上利率的變化而升降,因此,當市場利率波動劇烈時,就會影響其發行量。

②復合貨幣債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債務人發行債券時,以幾種貨幣表示債券的面值。投資人購買債券時,以其中的一種貨幣付款。

③浮動利率債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動利率債券是指債券的票面利率隨金融市場利率水平的變化而調整的債券。

④可轉換為股票的債券(Convertible Euro-Bond)。 這種債券的特點是:債務人在發行債券時事行授權,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愿望,將此種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的股票,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中,外匯交易業務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外匯頭寸、即期外匯買賣、遠期外匯買賣、期權交易、套匯與套利、以及投機等。

五、商業銀行聯行往來業務

聯行往來的基本概念

社會資金往來運動最終要體現在銀行間的劃撥上,當資金結算業務發生時,必然要通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銀行機構往來才能完成,如果往來雙方同屬一個銀行系統,即同屬一個總行的各個

分支機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則稱其為聯行往來:

⒈全國聯行往來。全國聯行往來適用于總行與所屬各級分支之間以及不同省、自治區、直轄市各機構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全國聯行往業帳務由總行負責監督管理。

⒉分行轄內往來。分行轄內往來適用于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與所轄各分支機構之間以及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內各銀行機構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分行轄內聯行在往來帳務由分行負責監督管理。

⒊支行轄內往來。支行轄內往來適用于縣(市)支行與所屬各機構之間以及同一縣(市)支行內各機構之間的資金帳務往來。其所涉及的帳務由縣(市)支行管理監督。

聯行往來賬務核算 一 發報行核算

發報行是聯行往來帳務的發生行,是保證聯行帳務正確進行的基礎,對整個聯行工作質量,起著重要作用。包括:報單的編制;報單的審查與寄發;聯行往帳報告表的編制。

二 收報行核算

收報行是聯行往帳的受理者,它對發報行寄來的聯行報單及所附憑證,必須進行認真審核和再復核,并應準確、迅速辦理轉帳和對帳,以保證全國聯行往來核算工作的正確進行。

三 總行電子計算中心

總行電子計算中心是對全國聯行往來帳務進行逐筆集中監督的部門,它根據聯行往帳報告表監督聯行往帳;按收報行行號編制對帳表,寄收報行對帳,監督聯行來帳,以保證全國聯行往帳與來帳雙方一致。

信用證操作流程實務指南

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使用跟單信用證支付。

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開證行請求另一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賣方收到信用證,并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后,即裝運貨物。

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開證行審核單據無誤后,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

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后交單,然后買方憑單取貨。

信用證的開立

1.開證的申請

進出口雙方同意用跟單信用證支付后,進口商便有責任開證。第一件事是填寫開證申請表,這張表為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建立了法律關系,因此,開證申請表是開證的最重要的文件。

2.開證的要求

信用證申請的要求在統一慣例中有明確規定,進口商必須確切地將其告之銀行。信用證開立的指示必須完整和明確。申請人必須時刻記住跟單信用證交易是一種單據交易,而不是貨物交易。銀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請人不能希望銀行工作人員能充分了解每一筆交易中的技術術語。即使他將銷售合同中的所有條款都寫入信用證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騙,他也無法得到完全保護。這就需要銀行與申請人共同努力,運用常識來避免開列對各方均顯累贅的信用證。銀行也應該勸阻在開立信用證時其內容套用過去已開立的信用證(套證)。

3.開證的安全性

銀行接到開證申請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須立即按該指示開立信用證。另一方面,銀行也有權要求申請人交出一定數額的資金或以其財產的其他形式作為銀行執行其指示的保證。

按現行規定,中國地方、部門及企業所擁有的外匯通常必須存入中國的銀行。如果某些單位需要跟單信用證進口貨物或技術,中國的銀行將凍結其帳戶中相當于信用證金額的資金作為開證保證金。

如果申請人在開證行沒有帳號,開證行在開立信用證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請人在其銀行存入一筆相當于全部信用證金額的資金。這種擔??梢酝ㄟ^抵押或典押實現(例如股票),但銀行也有可能通過用于交易的貨物作為擔保提供融資。開證行首先要對該筆貨物的適銷性進行調查,如果貨物易銷,銀行憑信用證給客戶提供的融資額度比滯銷商品要高得多。

4.申請人與開證行的義務和責任

申請人對開證行承擔三項主要義務:

(1)申請人必須償付開證行為取得單據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貸款。在他付款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仍屬于銀行。

(2)如果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一致而申請人拒絕“贖單”,則其作為擔保的存款或帳戶上已被凍結的資金將歸銀行所有。

(3)申請人有向開證行提供開證所需的全部費用的責任。

開證行對申請人所承擔的責任:

首先,開證行一旦收到開證的詳盡指示,有責任盡快開證。其次,開證行一旦接受開證申請,就必須嚴格按照申請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證的通知

1.通知行的責任

在大多數情況下,信用證不是由開證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過其在受益人國家或地區的代理行,即通知行進行轉遞的。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優點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責任是應合理謹慎地審核它所通知信用證的表面真實性。

2.信用證的傳遞方式

信用證可以通過空郵、電報或電傳進行傳遞。設在布魯塞爾的SWIFT運用出租的線路在許多個國家的銀行間傳遞信息。大多數銀行,包括中國的銀行加入了這一組織。

3.有效信用證的指示當開證行用任何有效的電訊傳遞方式指示通知行,通知信用證或信用證的修改,該電訊將被認為是有效信用證文件或有效修改書,并且不需要再發出郵寄證實書。

受益人的審證

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證以后,應立即作如下的檢查:

買賣雙方公司的名號和地址寫法是不是和發票上打印的公司名號和地址寫法完全一樣?

信用證提到的付款保證是否符合受益人的要求?

信用證的款項對嗎?信用證的金額總數應與合同相吻合并包括該合同的全部應付費用。

付款的條件是否符合要求?除非對某些特定的國家或某些特定的進口商,出口商通常要求即期付款。在遠期信用證條件下,匯票的期限應與合同中所規定的一致。有一種信用證要求開立遠期匯票,但卻可即期支付,這種信用證被稱為“假遠期信用證”,其對受益人所起的作用與即期信用證是一樣的。

信用證提到的貿易條款是否符合受益人原先提出的要求?

是否趕得上在有效期和貨運單據限期內把各項單據送交銀行?

能提供所需的貨運單據嗎?

有關保險的規定是否與銷售合同條款一致?

需保險的風險。受益人對此應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聯系,以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人的要求。超過銷售合同中規定投保范圍的任何費用應由申請人負擔。

投保金額。絕大多數信用證要求按CIF發票金額的110%投保。

貨物說明(包括免費附送的物品)、數量和其他各項寫對了嗎?如果按上述各條目檢查的時候發現有任何遺漏或差錯,那么應該就下列各點立即作出決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能不能更改計劃或單據內容來相應配合?

是不是應該要求買方修改信用證,修改費用應該由哪一方支付?

若有疑問,可向本單位的聯系銀行或通知行咨詢。但有一點請記?。褐挥猩暾埲撕褪芤嫒思坝嘘P銀行共同同意,才有權決定修改。 來源:考試大-單證員考試 信用證的履行

1.單據的提交在跟單信用證業務中,單據的提交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這是對信用證最終結算的關鍵。受益人向銀行提交單據后是否能得到貨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已開立信用證和單據是否備齊。

2.交單時間的限制

提交單據的期限由以下三種因素決定:

(1)信用證的失效日期;

(2)裝運日期后所特定的交單日期;

(3)銀行在其營業時間外,無接受提交單據的義務。

信用中有關裝運的任何日期或期限中的“止”、“至”、“直至”、“自從”和類似詞語,都可理解為包括所述日期。“以后”一詞理解為不包括所述日期。

“上半月”、“下半月”理解為該月一日至十五日和十六日至該月的最后一日,首尾兩天均包括在內。“月初”、“月中”或“月末”理解為該月一日至十日、十一日至二十日、二十一日至該月最后一日,首尾兩天均包括在內。

3.交單地點的限制

所有信用證必須規定一個付款、承兌的交單地點,或在議付信用證的情況下須規定一個交單議付的地點,但自由議付信用證除外。像提交單據的期限一樣,信用證的到期地點也會影響受益人的處境。有時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開證行將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定在其本國或他自己的營業柜臺,而不是受益人國家這對受益人的處境極為不利,因為他必須保證于信用證的有效期內在開證銀行營業柜臺前提交單據。

銀行審核單據

受益人向銀行提交單據后,銀行有義務認真審核單據,以確保單據表面上顯示出符合信用證要求和各單據之間的一致性。

1.審單準則銀行必須合理謹慎地審核信用證的所有單據,以確定其表面上是否與信用證條款相符規定的單據在表面上與信用證條款的相符性應由在這些條文中反映的國際標準銀行慣例來確定。單據表面上互不相符,應視為表面上與作用證條款不相符。

上述“其表面”一詞的含意是,銀行不需親自詢問單據是否是假的,已裝運的貨物是否是假的,已裝運的貨物是否真正裝運,以及單據簽發后是否失效。除非銀行知道所進行的是欺詐行為,否則這些實際發生的情況與銀行無關。因而,如受益人制造表面上與信用證規定相符的假單據,也能得到貨款。但是如受益人已經以適當的方式裝運了所規定的貨物,在制作單據時未能一到信用證所規定的一些條件,銀行將拒絕接受單據,而受人決不能得到貨款。銀行不審核信用證中未規定的單據,如果銀行收到此類單據,將退還提交人或予以轉交并對此不負責任。

2.單據有效性的免責

銀行對任何單據的形式、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或法律效力,或單據中載明、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條件概不負責。銀行對單據所代表貨物的描述、數量、重量、品質、狀況、包裝、交貨、金額或存在與否,以及對貨物發貨人、承運人、貨運代理人、收貨人,或貨物保險人及其他任何人的誠信、行為及/或疏忽、清償能力、行為能力或資信狀況概不負責。

3.審核單據的期限

銀行需要多長時間審核賣方提交的單據,并通知賣方單據是否完備?統一慣例第13條b款對此明確規定:開證行、保兌行(如已保兌)或代表他們的被指定銀行各自應有一個合理的時間,即不超過收到單據后的七個銀行營業日,審核單據,決定是否接受或拒收單拒,并通知從其處收到單據的當事人。

4.不符單據與通知如開證行授權另一家銀行憑表面上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付款、承擔延期付款責任、承兌匯票或議付,則開證行和保兌行(如已保兌)有義務:(1)接受單據;(2)對已付款、承擔延期付款責任、承兌匯票或議付的被指定銀行進行償付。

收到單據后,開證行及/或保兌行(如已保兌)或代表他們的被指定銀行必須以單據為唯一依據,審核其表面上是否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如果單據表面上與信用證不符,上述銀行可拒收單據。

如果開證行確定單據表面上與信用證條款不符,它可以完全根據自己的決定與申請人聯系,請其撤除不符點。

如果開證行及/或保兌行(如已保兌)或代表他們的被指定銀行決定拒收單據,則其必須在不遲于自收到單據次日起第七個銀行營業日結束前,不延誤地以電訊,或其他快捷方式發出通知。該通知應發至從其處收到單據的銀行,如直接從受益人處收到單據,則將通知發至受益人。通知必須說明拒收單據的所有不符點,還必須說明銀行是否留存單據聽候處理,或已將單據退還交單人。開證行或保兌行有權向寄單行索還已經給予的任何償付款項和利息。

如開證行或保兌行未能按這些規定辦理,或未能留存單據等待處理,未將單據退還交單人,開證行或保兌行則無權宣稱單據不符合信用證條款。如寄單行向開證行或保兌行提出應注意的單據中的任何不符點,它已以保留方式或根據賠償書付款,承擔延期付款責任承兌匯票或議付時,開證行或保兌行并不因之而解除其任何義務。

信用證的結算

當銀行審單完畢后,信用證即進入結算階段。統一慣例第10條指出:“所有信用證都必須清楚地表明該證是否適用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兌或議付。”

1.即期付款

受益人將單據送交付款行。

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后付款給受益人。(3)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

2.延期付款

受益人把單據送交承擔延期付款的銀行。

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后,依據信用證所能確定的到期日付款。

該銀行如不是開證行的話,以事先議定的方式將單據寄交開證行索賠。

3.承兌匯票

受益人把單據和向銀行出具的遠期匯票送交辦理該信用證的銀行(承兌行)。

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條件相符后,承兌匯票并退還給受益人。

4.議付

受益人按信用證規定,將單據連同向信用證規定的付款人開出的即期或延期匯票送交議付銀行。

議付銀行審核單據與信用證規定相符后,可買入單據和匯票。

該議付銀行如非開證行,則以事先議定的形式將單據和匯票交開證行索賠。

信托理財業務

【功能介紹】

信托理財業務是指本行以信托產品為基礎資產,運用專業的投資理財手段和風險管理方法,針對特定客戶群設計并發行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信托理財產品,為客戶提供綜合理財服務。

本行按照理財合同約定,以客戶委托資金投資信托產品,可以采取兩種方式:一是從信托公司直接購買信托產品,作為信托委托人與信托公司簽訂《信托合同》;二是從信托受益人處受讓信托受益權,與信托受益權出讓方簽訂《信托受益權轉讓合同》。

【業務特色】

本行于2006年3月率先在業內推出信托理財創新業務,擁有豐富的業務經驗、龐大的理財客戶資源、覆蓋全國的銷售服務網絡、便捷的客戶資產管理系統、順暢的行內業務流程、良好的理財產品品牌及較完善的理財產品線,有助于銀信雙方充分發揮各自的業務優勢,為投資者提供更加多樣化的理財產品。

【業務流程】

1、銀信雙方商洽信托理財合作相關事項,包括信托產品設計、后續管理、相關費用、理財產品發行安排等;

2、銀信雙方按各自規定程序進行業務報批;

3、銀行發行信托理財產品,與投資者簽訂《理財計劃產品協議書》,投資者向銀行繳納委托理財資金;

4、理財產品募集期結束,銀行按照理財協議約定于理財產品成立日運用所募集理財資金購買信托產品,與信托公司簽訂《信托合同》及《信托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并將理財資金劃付給信托公司;

5、信托產品到期,信托公司向銀行撥付信托資金本息;

6、理財產品到期,銀行向投資者兌付理財資金本息。

融資租賃培訓(銀行培訓)3

〖業務流程〗

銀行具備辦理融資租賃業務資格模式下的業務流程:

① 承租人應就租賃引進的設備向銀行(出租人)提出申請,商洽銀行提供融資租賃的意向。

② 銀行首先評估:承租人履約風險,即確信承租人能夠按期支付租金,銀行按照一般授信業務標準審查承租人;在銀行表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與供應商洽商供貨事宜,并與銀行洽商供貨合同及融資租賃合同。

銀行其次評估:對供貨商進行評估,考察供貨商能否按期供貨以及貨物質量風險。 ③ 銀行對承租人及擔保進行授信審批,并審查《設備供貨合同》、《租賃合同》等條款。

④ 審批通過后,銀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與供應商簽訂《設備供貨合同》。

⑤ 承租人按時支付租金,銀行收回貸款本息資金。

有專業租賃公司參與模式下的業務流程與以上基本一致,可以參考操作。 〖所需資料〗

1、經國家有權部門批準的以租賃方式引進機器設備的文件。

2、融資結構、租賃結構的有關描述文件(一般大型供貨商都有成文的融資租賃操作規定等文件,銀行需要根據本行的規定進行審查)。

3、授信所需的常規資料。 〖政策解讀〗

1、

關于調整金融租賃公司業務范圍的通知(銀監發[2005]60號)

2、《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

3、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內資融資租賃試點監管工作的通知。 以上規定為國內租賃公司開展業務的基本政策規定,銀行從業人員應當認真研讀,掌握政策精髓。 〖營銷建議〗

1、融資租賃的設備主要為大型電氣設備、機械加工設備、醫療設備、通信設備、環保設備、航空飛行器、教學科研設備等??蛻艚浝頎I銷目標可以定位在各大航空公司、航空器材進出口公司、各大發電公司等客戶。

2、目前,國內僅是幾大國有商業銀行具備開辦融資租賃的業務資格,直接作為融資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人操作融資租賃業務。而中小銀行通常不能直接辦理此項業務。中小銀行在拓展這個業務的時候,可以與專業的金融租賃公司、信托公司或財務公司(財務公司的經營范圍中通常包括融資租賃)合作,銀行作為融資方,貨物所有權由金融租賃公司或信托公司或財務公司控制,以租賃的設備作為融資銀行的反擔保,

3、融資租賃應當重點考察承租人的履約能力,這是防范風險的關鍵,因為,銀行的貸款融資最終是由承租人歸還的。

4、可以在國家民航總局、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總公司、各大發電公司、各大電站設備供應商的網站找尋業務信息。

另外,應當選擇實力雄厚、經營規范、專業性較強的大型金融租賃公司為突破口,主動尋找租賃公司要求合作,對方提供項目,銀行提供融資。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查詢合格的金融租賃公司信息 〖風險控制〗

銀行操作租賃公司融資的風險控制要點

1、選擇合格的供貨商 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如承租人足夠強大,符合銀行的授信標準,履約能力較強,供貨商可以弱小并不承擔回購擔責任。如在電信設備租賃交易中,四大電信運營商作為承租人。 如供貨商足夠強大,符合銀行的授信標準,信譽較好,并承擔回購擔保責任,承租人可以實力弱小。如在工程機械租賃交易中,大型工程機械廠商作為供貨商。

2、對承租人的選擇

選好項目及較好的項目公司(承租人)是關鍵。除電信類公司外,可考慮為航空公司、三甲醫院、中石油、中石化、電力行業、機械制造行業、大型印刷機構、金融機構、國家行政機關等。

承租人必須是因為希望表外融資、加速折舊、保存現金流等原因,辦理融資租賃,而絕不可以是因為在銀行辦理不了貸款,才選擇租賃。

代理行業務及建代流程

產品簡介

代理行關系由招商銀行總行統一建立??傂型瑯I銀行部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代理行區域分布狀況,決定主動邀建或應邀建立代理行關系。 特點與優勢

1、建代手續簡便,代理行多。

2、建立國內代理行關系,主要根據我行業務發展需要以及對方銀行的經營情況確定。 建代流程

1、主動邀建代理行關系指總行同業銀行部根據業務情況或者根據各行(部)的具體業務需要,主動向其他銀行發函、發電要求建立代理行關系。

2、應邀建立代理行關系指其他銀行來電、來函要求建立代理行關系。

3、分行收到其他銀行邀建代理行關系的函電及控制文件,應告知對方我行建立代理行關系的規定并向總行提出建議報告。

4、由總行根據建議報告決定是否與其建立代理行關系。

5、建立代理行交換的控制文件包括:印鑒簽字樣本、密押、費率表等文件。

6、總行同業銀行部同意建立代理行關系,通知總行會計部對外發出邀建函或增建函,完成建立代理行手續,招商銀行與代理行交換控制文件后,總行同業銀行部通知相關分行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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