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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范文

2023-07-01

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范文第1篇

本人,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我于年月份到參加工作。本人于年月份購買了小區住房一套(號樓戶)?,F在正在償還商業貸款期間,因參加工作時間短,收入低,經濟壓力大,缺乏資金,特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請給予批準辦理,謝謝!

申請人:

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范文第2篇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并錄入掃描資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 需要提交的資料: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銀行儲蓄卡復印件、相應證明材料(詳見下文)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對。銷戶提取的,如已領取對賬簿的職工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無需再提供《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及委托公證書原件。職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單位集體代辦。

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包括: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

①購買一手樓的(申請日期不超過自支付最后一筆房款之日起兩年),提供經市(或區)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監證登記的購房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發票。 ②購買二手樓的(自取得契稅完稅證之日起兩年內申請),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 ③購買征地補償增大住房面積的(自取得購買增大面積發票之日起兩年內),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

④購買拍賣房的,手續同“②非按揭購買二手樓”。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稅完稅證)。

3.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建造房屋費用的發票或收據。

4.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或加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翻建或加建房屋費用的發票或收據。

5.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或具備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房屋費用發票或收據。

6.租房提取的申請提取時需滿足以下條件:①在租賃合同期內已到房管租賃部門辦理了備案手續,提取申請應在租賃合同備案之日起半年內,且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最長間隔不能超過一年,至租賃期滿。②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區域內。③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審批人員可在租賃合同期內不定期上門抽查核實職工的租房行為是否真實,不真實的取消因租該套房屋產生的提取資格。

申請提取時每次均需提供下列資料:①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復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②房租發票復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③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對);④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⑤房管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承租人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原件一份。

7.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提供離/退休證或省直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證明。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或傷殘級別為一到二級的傷殘證、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銷戶提取的不再辦理開戶手續。

9.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戶口遷出或已遷入當地證明或遷入地戶口本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以出境定居條件銷戶提取后不能再辦理開戶手續(出境定居含港澳臺地區),重新取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可再辦理開戶手續。

11.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12.失業(或下崗)的,需提供《就業失業手冊》或《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或個人社保繳費清單(清單中的繳交單位需為“自由職業者”),男性要求45(含45歲)以上,女性要求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

1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職工的死亡證明或已注銷的戶口證明、遺產繼承公證書或生效的遺產糾紛法律文書復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

核查,須明確涉及住房公積金分配)、繼承人身份證。

★中心提取集中審批功能于2013年9月26日上線,該功能上線后中心所有提取業務均由銀行網點受理,職工(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單位名下的職工)符合購買、自建、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租房、錯繳退款提取時,持現行提取政策規定的資料原件(2013年9月26日前未在我中心系統辦理過提取手續的,還需提供資料復印件一份)到銀行前臺辦理資料錄入掃描并上報中心后臺審批,中心審批通過即可將資金轉賬至職工本人指定儲蓄賬戶。銷戶提取的(包括集中封存部和單位名下的職工)按政策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銀行網點審核并辦理提取銷戶手續,無需上報中心后臺審批。

職工購買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房屋(本地房產)辦理提取的,提取資料原件需經銀行網點前臺掃描錄入系統,成功辦理提取的,之后以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時(提取信息不發生變更),只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網點前臺辦理即可;職工也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辦理提取申報,審批通過的直接轉賬,無需到網點前臺確認。資料發生變更的(如購房地址或轉賬賬號等發生變更),需提供變更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銀行網點前臺辦理變更手續。

職工購買廣州市行政區域外房屋(異地房產)辦理提取按原提取政策執行,即每次提取均需提交資料原件,之前從未辦理過提取手續的還需提供所需資料復印件一份;資料發生變更的(如購房地址或轉賬賬號等發生變更),需提供變更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銀行網點前臺辦理變更手續。

★2013年8月1日前職工已以購房條件辦理了提取手續的,個人可提取額度按原操作方法計算;2013年8月1日后首次以購房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可提取額度核定按《關于調整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以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為提取條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自2013年9月26日起,職工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時間間隔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實行管理,即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上次提取轉賬時間與下次提取轉賬時間間隔必須為180天(含180天)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為提取條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職工用多套住房辦理提取的,自2013年9月26日起,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辦理提取,待該套房產可提取額度提滿后再以另一套住房辦理提取手續; 2013年9月26日起,職工以新增房屋(之前從未辦理過提取手續的房產)辦理提取手續時,須注銷之前已提取過的房產的提取資格后才能辦理。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以購房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房屋產權人配偶(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上沒有名字)首次提取時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要求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及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同前往經辦網點辦理;房屋產權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

★“集中封存部”中的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除《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不需要單位蓋章外,其它按現行提取規定提供所需的證明資料。個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誤的,還需提供曾是原

單位職工的證明,證明材料為以下任意一項: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標示單位名稱及職工本人姓名的證明、街道或者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辦理定期自動轉賬的條件:廣州市內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購房。

2013年9月26日前已辦理定期轉賬提取的職工,若提取信息不發生變更的,無需提供提取資料原件到銀行網點進行資料錄入掃描,仍按原約定周期為職工辦理自動轉賬;之后該套房屋的資料如發生信息變更的,則需提供所有資料原件和變更資料的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資料錄入掃描,并重新簽訂《住房公積金定期轉賬提取協議書》,經中心后臺審批通過后,按原約定周期為職工辦理自動轉賬;日后該套房屋提取信息再次發生變更的,僅需提供變更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變更手續及重新簽訂《住房公積金定期轉賬提取協議書》。

2013年9月26日后首次新辦定期自動轉賬提取的,該套房屋下的產權人可各自持房產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任一銀行網點申請辦理定期轉賬手續,無需所有產權人同時到場確認。

★提取業務、定期自動轉賬辦理場所: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任一經辦網點(網點地址詳見中心網站)。

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范文第3篇

(1)職工購建自住住房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貸款、離退休、調離、戶籍遷移、終止勞動、支付房租、及困難職工用于支付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情況時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2)辦理購建房提取手續后兩年(24個月)內,不得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對于按時正常還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或商業性住房貸款未還清前,允許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公積金賬戶中的繳存余額用于償還貸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其貸款上一(12個月)的還款本息總額。

(4)職工申請自住住房購房貸款并正常按時還款滿一年(12個月)且無逾期還款不良記錄的貸款戶,允許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提取公積金帳戶中的余額用于提前部份或全部償還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優先償還其中公積金貸款),但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合計可提取的存儲余額應達到貸款總額的25%或達到5萬元以上(均按整千元計),其中借款人屬夫妻單方或單身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可提取的存儲余額應達到2萬5千元以上,并且合計提取金額不得大于提取時個人住房貸款的余額。 (5)每個職工在一個(12個月)內只能申領一次,兩次提取時間的間隔應當滿12個月。

2. 提取辦理程序:

(1)職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說明提取的理由;

(2)填寫《桐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后簽字并加蓋公章(或財務章);

(3)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后,開具提取憑證,到銀行開取個人存單(或直接用于結清貸款);

(4)單位根據提取記賬憑單記賬。

3. 申報資料:

除提供《桐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外,尚需按以下情況分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需同時提供委托人與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及委托書。

(1)職工購買商品房(或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合同簽訂一年內):

a. 規范化的購房合同或安置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c. 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職工購買房改房(審批表一年內):

a. 房改房購房審批表(協議)(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職工購買二手房(契稅發票一年內):

a. 所購住房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契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c. 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償還公積金貸款:

a. 借款合同(在本管理中心貸款不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銀行出具的提取前12個月還款清單(在本管理中心貸款不需提供)。

c. 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償還組合貸款或商業貸款:

a. 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銀行出具的提取前12個月還款清單;

c. 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d. 屬于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的,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證明。

(6)職工離休或退休:

離休證、退休證、社保局出具的離(退)休審批(核定)表或退休(職)人員養老金額預發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職工完全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并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a. 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傷殘標準(1-6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或退職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重新就業滿五年;

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或終止勞動關系時出具的文件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9)非嘉興市及所屬縣(市、區)城鎮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或外來務工人員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再在本市就業的:

a. 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職工出國、出境定居:

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國、出境定居證件或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1)職工在嘉興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調動:

a. 調動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調入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全稱、開戶行、銀行帳號及職工新公積金帳號。

(12)戶籍遷出本省,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a. 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遷出本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3)戶籍在本省范圍內遷移,但已遷出本市行政區域,并且在戶籍遷入所在地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a. 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遷入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未開戶繳存證明。 (14)軍隊調動或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 調令或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5)職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取死亡職工住房公積金:

a. 提供死亡證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屬于繼承的,需提供繼承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c. 屬于遺囑或遺贈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或遺贈繼承文書; d.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e. 合法繼承人不止一人時, 還應提供其他繼承人的委托證明。

(16)職工建造自住住房:

a. 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村鎮建房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7)大修自住住房

a. 房屋產權證或者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工程預(決)算書或者材料清單;

c. 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鑒定書(C-D級)。 d. 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8)租賃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a. 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租賃私有住房的,應出具稅務部門開具的租金發票;租賃單位住房或直管公房的,提供相應單位提供的收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c. 本人出具的居住所在城鎮沒有自有產權住房以及用于自住的聲明。

(19)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屬特困家庭,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a. 《最低生活保障證》、《特困職工優惠證》或者《特困殘疾人優惠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0)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a. 失業證或者再就業優惠證(需注明失業時間)或者勞動就業管理部門出具的失業滿兩年的證明;檔案未移交給就業管理部門的農村居民及其他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需提供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b. 所在街道、鎮政府核實確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120%的證明(需注明所有家庭成員的收入);

c. 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1)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用于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

a. 提取申請人與患者之間配偶或直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b. 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c. 所在街道、鎮政府或單位核實確認的所有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d. 內自負醫療費用憑證及支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物業服務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這里所稱的重大疾病指的是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病、大病。

(22)職工購買、建造及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尚不足,需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時:

a.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范文第4篇

一、申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二、辦理流程

部分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并錄入掃描材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銷戶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審核材料并辦理提取(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如需聯系其他相關部門核實提取材料真實性的,審批時間需適當延長。提取申請人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至受理網點所在行政區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復核通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相關材料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職工需要辦理提取業務的,建議先登錄中心網站個人辦事大廳或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提取預約(職工如沒有網上登陸密碼,應先到中心辦事處、管理部或歸集銀行網點進行密碼設置),已進行提取預約的可在歸集銀行網點優先辦理。

三、辦理材料

(一)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下表的相應證明材料:

部分提?。?銷戶提?。?/p>

(二)職工提供的本人銀行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可以是廣州市內的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其中任意一家。

(三)職工申請銷戶提取的,個人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如已領取對賬簿的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四)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公證書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職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單位集體代辦。

四、事項說明

(一)職工提取材料發生變更的,需提供變更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銀行網點前臺辦理變更手續;其中銀行轉賬賬號發生變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與變更帳號復印件重新辦理。

(二)職工以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為提取條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職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轉賬時間與下次提取轉賬時間間隔必須滿6個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為提取條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三)職工有多套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辦理提取申請,待該套房產可提取額度提滿或注銷提取資格后,再以另一套住房辦理提取手續。

(四)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產權人的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產證、購房合同等房屋產權證明上沒有名字),首次提取時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要求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及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同前往經辦網點辦理;房屋產權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

(五)“集中封存部”中的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除《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不需要單位蓋章外,其它按現行提取規定提供所需的證明材料。個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誤的,還需提供曾是原單位職工的證明,證明材料為以下任意一項: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標示單位名稱及職工本人姓名的證明、街道或者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六)辦理定期自動轉賬的條件:廣州市內購房且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購房。

首次申辦定期自動轉賬提取的,該套房屋下的產權人可各自持房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任一銀行網點申請辦理定期轉賬手續,無需所有產權人同時到場確認;之后該套房屋的材料如發生信息變更的,則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和變更材料的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材料錄入掃描,并重新簽訂《住房公積金定期轉賬提取協議書》,經中心后臺審批通過后,按原約定周期為職工辦理自動轉賬。

(七)本服務指南內容本次更新時間為2016年5月,之后有內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為準。服務指南未涉及的業務和特殊情況,請按照前臺人員的業務指引辦理。

五、其他

(一)網點對外辦理業務時間:

中心各辦事處: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經辦網點:具體以各網點對外公布營業時間為準。

(二)提取業務辦理地點: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經辦網點(網點地址詳見中心網站)。

(三)聯系電話:123

45、12329(移動用戶撥打:12345)。

(四)中心網址:

公積金提取申請書范文第5篇

一、申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八)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余額的。

二、辦理流程

部分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并錄入掃描材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銷戶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審核材料并辦理提取(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如需聯系其他相關部門核實提取材料真實性的,審批時間需適當延長。提取申請人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至受理網點所在行政區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復核,復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復核通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相關材料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職工需要辦理提取業務的,建議先登錄中心網站個人辦事大廳或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提取預約(職工如沒有網上登陸密碼,應先到中心辦事處、管理部或歸集銀行網點進行密碼設置),已進行提取預約的可在歸集銀行網點優先辦理。

三、辦理材料

(一)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應提供下表的相應證明材料:

部分提?。?銷戶提?。?/p>

(二)職工提供的本人銀行活期存折或儲蓄卡,可以是廣州市內的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農商銀行、平安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其中任意一家。

(三)職工申請銷戶提取的,個人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如已領取對賬簿的還需提供對賬簿原件。

(四)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另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明細表》及單位出具的《住房公積金集體提取委托書》;由他人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公證書原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職工死亡提取的不能由單位集體代辦。

四、事項說明

(一)職工提取材料發生變更的,需提供變更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銀行網點前臺辦理變更手續;其中銀行轉賬賬號發生變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與變更帳號復印件重新辦理。

(二)職工以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為提取條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職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轉賬時間與下次提取轉賬時間間隔必須滿6個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為提取條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三)職工有多套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辦理提取申請,待該套房產可提取額度提滿或注銷提取資格后,再以另一套住房辦理提取手續。

(四)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產權人的配偶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房屋產權人的配偶(房產證、購房合同等房屋產權證明上沒有名字),首次提取時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還要求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及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同前往經辦網點辦理;房屋產權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

(五)“集中封存部”中的職工符合提取條件的,除《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不需要單位蓋章外,其它按現行提取規定提供所需的證明材料。個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誤的,還需提供曾是原單位職工的證明,證明材料為以下任意一項:勞動手冊、勞動合同、勞動部門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部門出具標示單位名稱及職工本人姓名的證明、街道或者居委會出具的證明。

(六)辦理定期自動轉賬的條件:廣州市內購房且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購房。

首次申辦定期自動轉賬提取的,該套房屋下的產權人可各自持房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任一銀行網點申請辦理定期轉賬手續,無需所有產權人同時到場確認;之后該套房屋的材料如發生信息變更的,則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和變更材料的復印件到銀行網點辦理材料錄入掃描,并重新簽訂《住房公積金定期轉賬提取協議書》,經中心后臺審批通過后,按原約定周期為職工辦理自動轉賬。

(七)本服務指南內容本次更新時間為2016年5月,之后有內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為準。服務指南未涉及的業務和特殊情況,請按照前臺人員的業務指引辦理。

五、其他

(一)網點對外辦理業務時間:

中心各辦事處: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中心各管理部: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經辦網點:具體以各網點對外公布營業時間為準。

(二)提取業務辦理地點: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業銀行、農商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經辦網點(網點地址詳見中心網站)。

(三)聯系電話:123

45、12329(移動用戶撥打:12345)。

(四)中心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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