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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綜合開發論文范文

2023-03-07

農業綜合開發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農業綜合開發是國家保護、支持、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十多年來,農業綜合開發產生了巨大的效益,為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兩個根本轉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發揮了重大作用。農業綜合開發已經具備了政府推動農業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和條件,但從現實來看,農業綜合開發還難以完全承擔起這一重任。

關鍵詞:農業綜合開發;問題;根源

文獻標識碼:B

農業綜合開發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現階段農業綜合開發政策的目的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綜合效益,提高農民增收。資金的最終使用效益是項目審計的重點。首先要了解所審計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將項目專賬與原始大賬進行比對,仔細檢查原始憑證,跟蹤項目資金流向。文章主要對農業綜合開發存在的問題展開探討。

關鍵詞: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流向;農業綜合效益

農業綜合開發是指中央政府為保護、支持農業發展,改善農業生產基本條件,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綜合效益,設立專項資金對農業資源進行綜合開發利用的活動。是我國財政支農的重要形式。農業綜合開發的任務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證國家糧食安全;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綜合效益,促進農民增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包括土地治理項目和產業化經營項目。

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特點

(一)涉及面廣泛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內容龐雜。第一大類的土地治理項目,既包括穩產高產基本農田建設、高標準農田示范工程、糧棉油等大宗優勢農產品基地建設、良種繁育、土地復墾等中低產田改造項目,也包括草場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態林建設等生態綜合治理項目,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第二大類的產業化經營項目又包括經濟林及設施農業種植、畜牧水產養殖等種植養殖基地項目,農產品加工項目,儲藏保鮮、產地批發市場等流通設施項目等眾多內容。這對審計人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需要充分掌握農業、環境、水利等多方面專業知識,以便對項目的合理性和效益性發表準確而富有建設性的審計意見。

(二)現階段績效是重中之重

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從開發到啟動,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以增加農產品產量為主要目前的重點區域開發階段、以增產增收為主要目標的全面開發階段以及已支持和促進農業結構調整為主要目標的轉型階段?,F階段農業綜合開發政策的目的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綜合效益,提高農民增收。因此,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審計不能單單停留在資金是否到位、工程是否建成等中間環節,而應該更多的關注資金的最終使用效益,如項目的設置是否合理、土地整理是否確實提高了土地質量、產業化經營項目是否發揮了應有的示范帶動效應等,某些項目效益情況在建成后需要審計人員予以長期關注和跟蹤才能做出客觀評價,給決策機構提供準確的信息和依據。

二、主要實施的審計程序

(一)了解所審計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所謂農業“綜合”開發,既指開發方式的綜合,也包含資金來源的綜合、各部門協調行動的綜合以及指標效益的綜合。因為,審計人員不僅應查閱項目檔案,了解項目基本情況,還應組織召開由縣農發部門、項目所在鄉鎮干部參加的座談會,聽取管理人員介紹項目建設的概況、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組織召開受益農戶、村委會干部、項目建設相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聽取他們對項目建設的不同看法和反映。通過召開座談會,傾聽干部和群眾的呼聲,關注不同人員對同一問題的不同反映,獲取有價值意見,找到項目建設的薄弱環節,找準審計重點。

(二)應進行實地調查

前文提到,現階段農業綜合開發的特點之一是關注最終的績效。因此,審計人員不應僅只通過層層上報的統計數據來做出評價,還應通過實地勘察項目現場與調查詢問相結合來進行。對照上級下達的項目計劃(或項目驗收報告)實地進行清點,看項目的具體建設情況以及已建成項目設施發揮作用的情況,看是否存在已建項目被毀損、廢棄或無法正常發揮效用的現象,如倉庫、道路是否實際已建成,寬度是否符合要求標準;產業化項目工廠是否正常運轉,是否達到了設計生產能力,產品銷路如何,是否帶動農民增收。把項目實施的效果與項目實施方案加以對照,求證項目的科學性、合理性和真實性。

(三)將項目專賬與原始大賬進行比對,仔細檢查原始憑證

根據農業綜合開發財務管理辦法的要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資金應實行專人管理、專賬核算、??顚S?,同時實行財政無償資金縣級報賬制。在審計實踐中,項目實施單位往往無法做到專賬核算,通常僅根據原始憑證的復印件來做出一份項目的備查賬。因此,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對項目實施單位的原始賬目進行比對審核,尤其是必須檢查原始憑證,包括發票是否真實。應查詢企業所在地的工商登記信息,如果發票開具人已注銷、吊銷還在開票,則需警惕經營活動的真實性。一旦發票被認定是假的,結合業務的真偽,需進一步跟蹤資金流向,看是否存在套取資金、貪污行賄等問題;發票的內容是否與購銷合同、驗收報告、實物一致;發票開具人是否與購銷合同的供貨方、資金匯入方、驗收報告中的供貨方一致;如果發票中的內容與購銷合同不一致,資金匯入方與發票開具人不一致,或者發票開具人取得支票后直接背書,經營活動的真實性值得懷疑。

(四)跟蹤項目資金流向

這主要從財政部門管理的專戶入手,根據縣級報賬的財務情況,沿著資金的流向軌跡,通過項目建設合同、資金撥付申請書,分別對項目所涉及的資金撥付部門、項目的組織實施單位、工程的建設單位的財務情況進行延伸審計或調查。重點審查項目的前期工作費和科技培訓費等是否被開發主管部門挪作事業費使用;審查資金撥付部門是否及時足額撥付項目資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虛報冒領騙取項目資金的問題,同時,也能發現下級財政虛假配套項目資金的問題;審查建設單位項目支出的真實性,是否存在利用虛假工程結報而套取國家財政資金用于其他政府形象工程的問題。

三、審計中的幾點體會

(一)項目建設、驗收、檢查等環節流于形式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自80年代末實施以來,相關配套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相對比較完善。無論是項目的立項、建設、驗收、檢查,還是財政資金的撥付、使用等均有一系列的體系和監管。

然而在實際審計中發現,體系雖然完備,但執行過程中往往流于形式。盡管項目庫、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項目實施方案等各類文件資料齊全,但存在項目實施方案、項目驗收報告、項目建設實際三者不一致情況;項目主管單位在項目驗收時存在走過場,未能嚴格按相關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的現象。

(二)項目建設不規范,項目建設質量和進度無法得到保證

在實際審計工作中發現,盡管項目實施方案中,項目實施單位均提及工程應公開招投標、應進行工程監理等,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單位往往以工程量較小或者企業管理不完備等理由,不進行公開招投標,工程項目缺乏監理,對項目建設質量無法進行監督;更有甚者,部分項目實施單位虛報工程資金,以舊充新,以補償發票稅金的方式來獲得超出實付工程款的發票。

總之,農業綜合開發作為我國財政支農的重要形式,各相關部門應盡職盡責,確保發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真正帶動農民增收,加快實現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升級。

(作者單位:山東省寧陽縣人社局)

農業綜合開發論文范文第3篇

一、農業綜合開發“十一五”時期發展回顧

1、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來,我縣已連續五年得到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立項扶持。土地治理項目累計完成中低產田改造4.07萬畝(其中勐勐鎮2.16萬畝,勐庫鎮0.95萬畝,沙河鄉0.96萬畝),完成計劃的100%。工程完成情況為:襯砌渠道23條長73.61公里,完成計劃長72.5公里的102%;修建機耕路8條長20.2公里,完成計劃的103%;建設甘蔗良種繁育基地0.13萬畝;甘蔗良種示范推廣0.95萬畝(品種為新臺糖20、

22、25和粵糖93/159等),完成計劃的100%;優質稻良種繁育基地0.06萬畝,優質稻示范推廣0.92萬畝(品種為滇屯502-7),完成計劃的100%。先后有3個鄉鎮(勐勐、沙河和勐庫)13個村、3萬多農民群眾從農業綜合開發中受益。產業化經營項目,先后扶持完成

2006年一般產業化經營項目一個,用于雙江勐庫茶葉有限責任公司有機茶園建設,種植2000畝,完成計劃的100%。具體項目完成情況為:修建茶園灌溉渠道2.5公里,修建蓄水池12個(設計容量30立方米/個);開挖定植溝2000畝;購種苗320萬株;種植隔離帶樹5萬株;完成茶葉種植及管理培訓1萬人次。完成2009年產業化經營貸款貼息項目一個,用于臨滄雙江南華糖業公司甘蔗收購貸款貼息。

“十一五”期間,我縣共完成總投資368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975萬元,省級財政資金858萬元,市級財政資金98萬元,群眾自籌資金717萬元(其中群眾投工折資559萬元)。其中:土地治理項目共實際完成總投資3307萬元,超計劃完成投資2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782萬元,省級財政資金804萬元,市級財政資金92萬元,群眾自籌資金629萬元(其中群眾投工折資461萬元);產業化經營項目共完成總投資343萬元,其中:上級批復財政資金253萬元(百分之百到位),企業自籌資金90萬元。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改善了全縣農業生產條件,優化了農業產業結構,大幅度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現了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有機結合。項目區農業基礎設施得到較大改善,年節約水資源181萬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積3.89萬畝,新增節水灌溉面積1.5萬畝,共節約用水量181萬立方米,擴大良種種植面積1.31萬畝。通過項目的建設,項目區新增優

質糧食340萬公斤(計劃新增優質糧食305萬公斤),新增糖料5055萬公斤(計劃新增糖料4763萬公斤)。新增種植業總產值2714萬元,完成計劃種植業總產值2536萬元的107%。項目區農民純收入總額比開發前增加516萬元,其中:勐勐鎮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增加196萬元,勐庫鎮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增加168萬元,沙河鄉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增加152萬元,完成計劃農民人均純收入總額246萬元的104.9%。農業綜合開發實施之處,田成方,路相連,渠相通,產業優化,種植高效,初步呈現出現代農業的新格局。

2、存在的問題

“十一五”期間,雖然我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隨著時代的發展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由于國家立項要求連片治理,一些邊遠村、死角村和自然條件較差的村難以立項開發。二是農業比較效益低下,而農發工程是民辦公助工程,項目建設中的籌資投勞落實難度較大。三是農業開發只注重了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的外延開發,而在內涵開發即如何進一步提高農業的綜合效益方面探索不夠。四是農發項目和新農村建設結合得還不夠緊密,生產條件改善了,生活條件沒有相應得到改善。這些問題將在 “十二五”規劃中努力加以克服。

二、“十二五”期間農業綜合開發的指導思想、規劃原則、主要目標

1、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促進農民增收,加大開發力度,突出開發重點,創新開發機制,提升開發水平,努力提高項目區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業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為我縣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做出重要貢獻。

2、規劃原則

(1)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布實施的原則 (2)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產業帶動原則 (3)堅持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及可持續發展原則 (4)堅持依靠科技進步原則 (5)堅持和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6)堅持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同步增長的原則

3、主要目標

以土地治理項目和扶持農業專業合作社為主要任務,緊緊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和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為推進我縣新農村建設和早日實現全面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動力和支持。規劃期內全縣完成中低產田改造3.55萬畝,扶持農業專業合作社2個。

三、“十二五”時期農業綜合開發區域布局和主要任務

今后五年,是我國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

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時期,更是我縣農業綜合開發獲得全面發展的關鍵時期,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結合我縣農業綜合開發的實際情況,詳細制訂出今后五年我縣農業綜合開發的區域布局和主要任務:

1、中低產田改造3.55萬畝。其中:勐勐鎮0.89萬畝,沙河鄉0.74萬畝,勐庫鎮1.92萬畝。通過實施襯砌渠道,機耕路拓寬硬化等工程措施,使項目區三個鄉鎮的3.55萬畝中低產田徹底得到改造,新增和改善農田灌溉面積3.55萬畝,建成旱能灌、澇能排的高穏產農田。

2、扶持兩個農業專業合作社。計劃改造建設1160畝水果和種植1200畝脫毒馬鈴薯,選擇輻射面寬,帶動性強,經濟效益好的勐勐鎮鐵廠水果專業合作社和沙河鄉忙孝馬鈴薯專業合作社進行立項扶持,推動農業專業合作化進程。

3、科技培訓項目區農民15000人次。通過對農民進行農科技術培訓,逐步提高農業科技含量和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努力把項目區建成廣大農民的科技培訓基地、新技術新批種的推廣示范基地和科技成果的展示基地。

4、爭取國家農業綜合開發中央、省、市財政資金3980萬元,項目區群眾自籌355萬元,為我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提供強大的財力保障。

通過上述六項措施,項目區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會進一步加快,農民收入會明顯增加。

四、“十二五”農業綜合開發分年度規劃任務

雙江自治縣“十二五”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共實施中低產田改造項目3.55萬畝,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2個。五年計劃總投資4355萬元,其中:申請財政資金3980萬元,群眾投工6.475萬個,折資259萬元,群眾自籌資金96萬元(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在總投資中:用于中低產田改造投資4145萬元(其中:財政資金3886萬元,群眾投工折資259萬元);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投資190萬元(其中:財政資金94萬元,群眾自籌資金96萬元)。分年度項目及投資如下:

2011年中低產田改造0.59萬畝(其中:勐勐鎮0.26萬畝,勐庫鎮0.33萬畝)。扶持勐勐鎮鐵廠水果專業合作社一個。計劃爭取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692萬元,項目區群眾自籌91萬元。

2012年中低產田改造0.66萬畝(其中:勐勐鎮0.3萬畝,勐庫鎮0.36萬畝)。扶持沙河鄉忙孝馬鈴薯專業合作社一個。計劃爭取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768萬元,項目區群眾自籌96萬元。

2013年中低產田改造0.71萬畝(其中:沙河鄉0.33萬畝,勐庫鎮0.38萬畝)。計劃爭取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780萬元,項目區群眾自籌52萬元。

2014年中低產田改造0.77萬畝(其中:沙河鄉0.36萬畝,勐庫鎮0.41萬畝)。計劃爭取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

金840萬元,項目區群眾自籌56萬元。

2015年中低產田改造0.82萬畝(其中:沙河鄉0.38萬畝,勐庫鎮0.44萬畝)。計劃爭取國家、省、市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900萬元,項目區群眾自籌60萬元。

五、 “十二五”時期農業綜合開發效益分析

1、經濟效益

通過五年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預計我縣可新增灌溉面積0.35萬畝,改善灌溉面積3.2萬畝,新增節水灌溉面積3.55萬畝,年平均節水178萬m3,擴大良種種植面積0.5萬畝,科技推廣1.2萬畝(其中:優質稻示范推廣0.5萬畝,甘蔗良種示范推廣0.7萬畝)。新增糧食生產能力為192萬公斤,新增糖料2934萬公斤,新增蔬菜750萬公斤,新增種植業總產值2206萬元,項目區農民新增純收入總額882萬元。

2、社會效益

該項目完成后,農田灌溉面積增加,抗旱保水能力增強,農業基礎設施得到加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得到提高,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農民科技水平顯著提高,科學種田意識加強,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有更大的發揮,對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構建和諧社會將起到十分重要作用。

3、生態效益

通過農業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土壤有機質普遍上升,土壤結構趨于合理,逐漸步入高產穩產良性循環。

六、“十二五”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要切實加強對農發工作領導,在分管副縣長的直接領導下,由財政局牽頭組織農、林、水等各部門,具體負責項目的規劃、勘測、設計、評估、論證及立項招投標和申報爭取工作,力爭我縣每年國家立項財政資金不低于600萬元。在項目批復后,要及時抓好項目的實施工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農發項目建設健康有序進行。

2、嚴格施工管理

在項目實施中嚴格執行五項機制,不斷創新發展理念和工作思路,強化農發項目和資金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了工程建設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一是嚴格執行項目招投標機制,對襯砌渠道、機耕路等硬件工程的建設,邀請紀工委、監察、審計、農、林、水等各部門共同參與,按照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定進行公開招標或邀標,同時將市場誠信體系作為考核投標單位的一項重要內容,優先與市場誠信度高,信譽好的投標單位簽訂合同,以實現節約資金、提高項目區群眾開發積極性以及工程建設的質量的目的。二是嚴格落實項目和資金公示機制,把項目的建設地點、規劃方案、農民籌資投勞辦法,主要內容、主要工程及數量,項目名稱、各項工程完成情況、各項投資完成情況及預期效益的情況等進行公示。每個階段都制作公示版面,給農民群眾詳細宣講相關政策,使農民群眾既清楚地了解到本項目區農業開發的所有內

容及資金計劃使用情況,又明確了自己在項目實施中應承擔的投工量,增強了他們的支持開發、參與開發、監督開發的積極性,確保把農發工程建成透明工程、陽光工程,建成農民群眾的滿意工程和放心工程。三是認真執行工程監理機制中,建立駐點監理公司、農發辦、項目區鄉鎮政府、項目村及施工隊上下連動的“五級”監理網絡,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進行工程監理,嚴格實行“三控兩管一協調”,使整個農發工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都形成了施工單位保證、監理部門控制、建設單位監督的一條龍管理模式,工程建設實現了高標準、高質量。四是切實推行縣級報賬機制,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農業綜合開發報賬實施辦法》及云南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實施方案》,重點對承包工程,未承包工程,以及自營工程等各項財政資金進行報賬。自籌資金作為項目中標前提條件,要求提前交入開發辦專帳,同時加大對資金使用的督查力度,把內部自查,財政督查,審計審查三管齊下的辦法,貫穿到資金管理和項目管理全過程,有力地促進資金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五是在執行工程管護機制中,除了落實常規的管護制度外,在夏收和夏季高溫多雨的重點階段,針對林路管護出現的問題,及時采取增加經費,發放除草劑,及時檢查修整,加大宣傳和巡查力度,加大獎懲力度等相應的措施,進一步增強管護人員責任心,調動管護積極性,從而使管護效果更加明顯,工程效益得以更好發揮。

3、搞好施工組織

為了確保各項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由項目建設單位按照縣農發辦的進度安排,在鄉村兩級的積極配合下,具體負責項目工程建設的施工組織,對于群眾性投工投勞工程如機耕路排水溝、襯砌渠道的土方開挖或回填等,建設單位要做好群眾發動工作,同時作好產業化項目的自籌資金的籌集、繳納、使用以及土地治理項目中投工投勞的登記統計工作。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單項工程,如襯砌渠道和機耕路等,農發辦要做好工程的招標或邀標,建設單位認真簽訂施工合同。在項目公示方面,要做好立項申報公示,建設施工公示和項目竣工公示等工作,保證項目工程各項任務按期完成。工程監理由監理公司進行全程旁站式監理。

4、確保技術措施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一是建立嚴格的項目管理責任制。全面實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及項目公示制,努力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二是建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和檢查審計制度。認真落實項目資金縣級報帳制和財務公開制,嚴格實行項目資金??顚S?、專戶管理、專帳核算制度,加大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于違規違紀使用項目資金的,要嚴肅查處,絕不姑息。三是建立技術保障體系。依托農、林、水等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其技術優勢、人才優勢和裝備優勢,確保項目建設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益。

雙江自治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農業綜合開發論文范文第4篇

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 )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施工合同

發包方:團風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團風縣2014農業綜合開發土地綜合治理項目第 標段

2、工程地點:

3、項目計劃批準文號:

4、設計單位:

5、工程內容:農田水利、田間道路等。

6、承包范圍:本標段施工范圍(具體詳見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第二條 工期。經雙方商定,本工程開工竣工日期如下: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0內保證開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總日歷工期: 120 日歷天。 第三條 工程內容及工程量

本標段主要項目工程及數量見工程量表(詳見附表)

第四條 工程質量等級:合格。工程符合《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驗收標準》、規劃設計方案和設計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五條 雙方責任:甲方負責該工程項目的資金投入,工程規劃設計方案、施工圖紙、施工檢查和工程竣工驗收。乙方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和圖紙、工程量清單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質量符合《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驗收標準》和工程規劃設計要求。

第六條 合同價款:本標段工程項目實行固定價格總承包方式,總承包工程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

本工程實行總價承包(指按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紙完成全部工作內容,并驗收合格,發包方按施工合同所應支付的工程承包款),在建設過程中出現增減變化的工程量,按現場甲、乙雙方的簽證及監理工程師和設計院設計變更認可的文書,依據本招標文件中的相關規定,經農發辦辦公會審核下達工程量清單和工程價款。溝、渠、路、塘以及土地平整嚴格按規劃圖施工,不得有“無中生有”工程。

第七條 竣工結算辦法。

1、按照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的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規定和招標文件所列條款執行。

2、竣工結算以本標段的工程量清單(具體結算以監理工程師核準和業主認可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和分部分項工程投標報價為依據。

3、工程增減竣工驗收按變更通知單和乙方投標時的綜合單價進行決算。

4、合同內的增減工程量決算按招標時投標人的綜合單價計價和本合同中的第十九條第二項技術規定執行。

5、合同外的增加工程決算按乙方投標時同類工程的綜合單價結算,缺項部分工程的綜合單價,按甲方標底結合投標時下浮比率進行結算。

6、所有工程量套價完畢后,一律按照招標文件和合同的約定的8%下浮比例進行結算,其中涵管、U型渠、預制板、預制壓頂采購價不執行下浮比例,安裝費按上述比例下浮。

7、在本標段工程實施期內,所有的人工、機械、材料價格及費用不予調整。 第八條 付款方式。本標段工程開工后預付工程30%,國家和省農發辦驗收合格后付到總工程價款的90%,余下10%作為質保金在驗收合格之日后壹年內無任何質量事故予以付清。如有質量問題需要維修時,費用由乙方承擔,質保金的付款時間順延。

第九條 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履約保證金由中標人在簽合同前交納。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返還乙方該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條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相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條件;

2、洽談、變更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3、工程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4、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和圖紙;

5、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資料、技術要求;

6、國家和省、市關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規定。

第十一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

2、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有約束力。

3、適用標準、規范:按國家和省市現行標準和施工驗收規范執行。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雙方協商同意的有關協議簽證資料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在竣工結算、甲乙工程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二條 甲方代表。

1、甲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十三條 總監理工程師。

1、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2、總監理工程師職責范圍:全權負責甲方委托該項目工程施工階段的投資、進度、質量、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全權監理。

第十四條 甲方工作。甲方應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將施工現場的水準點或田面基準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2、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質量監督部門(或監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3、對施工中的有關情況負責記錄、簽證。

4、對乙方項目經理、“五大員”等是否持證上崗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組織召開監理例會。

第十五條 乙方代表(建造師或項目經理)。

1、乙方駐施工現場全權代表姓名: ;

2、乙方代表不得易人,特殊情況易人(不可抗力),須經甲方批準后方可上崗,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和承諾。

第十六條 乙方工作。乙方履行以下義務和責任,如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甲方給予賠償。

1、由乙方負責辦理的施工手續和外勞、暫住、工商、稅務登記及相關費用、稅收由乙方承擔,若乙方不能按時交納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按國家標準全額代收代繳。

2、向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按旬、月提供工程進度及施工計劃報表。在施工期間,應綜合考慮項目區及周邊的自然條件和人居環境、習俗等因素,充分預見各種可能的發生,并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因此而發生的經濟賠償、人身傷害及其它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加強安全宣傳與安全措施,施工中和施工以外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4、保證施工現場整潔,符合文明施工等有關規定,工程交工前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的要求,并承擔因違反規定造成的有關方面的罰款。

5、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承擔在國家和省正式驗收合格前不論什么原因發生損壞工程的修復和費用,接受甲方對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護措施的要求。

6、參加甲方組織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等會議。

7、按甲方要求提供各類人員上崗證的原件,交甲方備查。

8、負責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計劃生育、安全施工與文明教育,切實加強場地材料、設備安全檢查和保管,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防盜等工作。

9、施工企業不得拖欠工人工資,否則,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代為支付。農民工工資支付完畢后,才退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10、乙方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必須保證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崗不得少于4小時,并書面承諾,交納保證金,如未達到要求,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證金。

11、按要求參加甲方委托的監理單位組織召開的監理例會。 第十七條 材料供應

1、清單內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負責,但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預制壓頂砼按照縣政府采購部門定點的政府采購企業采購,不得自行采購劣質產品。樹木和水泵水管及機電設備、閘門及啟閉機設備由縣政府采購部門統一招標采購。

2、乙方應按照甲方設計規范的要求購買優質材料,在材料到貨24 小時后通知甲方技術管理人員和監理現場人員驗收簽證。對按規定應抽樣檢測的材料應經甲方代表、監理人員現場見證取樣并送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對于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須按要求的時間搬出施工現場,重新購置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成品,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費用和工期責任。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和責任

1、項目工程施工要求:

1)嚴格按圖紙(圖紙確需變更的,按批準變更程序和變更說明及“補充說明”)施工。

2)未經批準乙方不得變更設計。

3)乙方必須全面完成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的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內容,對未經批準而擅自取消的工作內容甲方有權按對應工程造價的三倍進行扣款。

4)乙方施工必須按程序施工,先報監理審驗、下達施工許可,方可進行下步施工;否則,因不當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不予計量、不予驗收、不予結算。

2、項目工程質量必須達國家規定的合格標準工程,力爭達到優良工程等級。

3、乙方必須成立項目施工專班。項目總負責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必須現場全面負責組織施工。

4、確定的項目施工單位不得向他人轉包,也不得將本工程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包。

5、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工序、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監理人員有權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監理人員復工令后方可復工,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檢驗程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技術規范、標準,采取正確的施工方案和工藝流程進行合同段全部工程項目的施工。為確保工程質量得到控制并達到合格標準工程,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下列質量檢查、驗收程序:

(1)在規定的項目開工前,報送“開工申請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工;

(2)每道工序完成后,向甲方代表和監理人員報送“工序交驗單”,并附上按規范進行的全部自檢資料(自檢必須合格才允許報驗);

(3)甲方代表和監理人員對報驗工序進行檢查驗收,填寫“質量驗收單”,本道工序未經檢驗合格,下道工序不得進行;

(4)工程達到規定的階段填報“中間交工證書”(附上所有被包括工序的質檢資料),作為乙方工程計量、支付依據。

7、隱蔽驗收。需要覆蓋隱蔽的工程項目,乙方都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監理人員進行現場檢驗,并在隱蔽工程檢驗單上簽認后再予以覆蓋隱蔽。對未經檢驗簽認而擅自覆蓋者,乙方必須清除覆蓋,經檢驗合格重新覆蓋。甲方代表和監理人員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要求后,應在24小時內進行檢查驗收,不得無故拖延。

8、工程質量達不到上述標準時,乙方必須迅速返工,采取補救措施建設,達到合格標準,否則不予計量支付工程款。

9、安全生產要求:本工程安全要求按照《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達到合格標準,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安全達不到上述標準時,若屬施工方的責任,則施工方須支付給建設方計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一違約金。

10、中標單位承擔本工程的環保、環衛、檢測、建筑材料和砼結構檢測、施工意外傷害保險等費用。

11、乙方負責處理周邊各項關系且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對處理周邊關系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十九條 施工技術規定

一、一般規定

1、甲方招標時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文件

2、乙方提交的施工圖紙和文件

(1)如專用合同條款中有約定,乙方應在開工前7天內提交為施工所需要的圖紙和文件,經業主批準后執行。

(2)乙方應在簽訂合同后7天內,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并報監理單位審核批準,主要內容有:工程施工總進度橫道圖、工程施工總布置圖及說明、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與措施、施工質量保證體系、施工質量目標與質量控制措施、測量成果及用于本合同機械設備、勞動力計劃及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3)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提交三套竣工資料和竣工圖紙并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3、圖紙和文件的審核和審批

按合同規定須經甲方批準的圖紙和文件,必須通過監理機構后再由監理部上報甲方審核簽章后方能施工(乙方自行設計圖紙、擅自施工,一律無效)。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先斬后奏,否則,不予計量支付工程款。

4、施工協調會議與報表

(1)乙方項目經理應及時參加監理機構和駐現場代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和專題會議,接受檢查乙方的合同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工程質量情況,協調解決工程施工中發生的有關問題。

(2)乙方應在每周或每月按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每月在25日前報送),其主要內容有:上周(或月)前施工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程量統計;本周(或月)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統計及工程形象進度;影響施工進度計劃的因素和采取的改進措施;工程質量情況(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5、現場臨時設施

(1)乙方應在規定的范圍內負責全部臨時工程設施的建造、管理和維修。 (2)場內施工道路

乙方負責修建、維護和管理場內施工進出道路。 (3)施工用電

本工程施工用電由乙方自行解決。 (4)供水、排水

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施工期內提供充分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質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排水工程自行解決。

(5)照明 乙方應自行解決施工工區和生活區的全部照明系統,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

(6)通信

乙方應與當地電信部門協商,解決工地的電信服務設施,項目經理要有與甲方和監理機構聯系的電話。乙方項目經理和主要施工人員電話必須保證暢通。

(7)臨時生活設施

乙方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負責管理和維護全部臨時生活設施。

6、現場施工測量 (1)測量基準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測量所需的基本控制點、基線和水準點的基本數據。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測量基本數據后,應校測其基本控制點和基線的測量精度,并復核其資料和數據的準確性。如有異議應在得到數據后3天內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乙方共同進行核實,核實后數據由甲方重新以書面形式提供給乙方。

(2)施工測量

乙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負責設計施工所需要的全部施工放線工作。

乙方應將測量成果資料報甲方審核,必要時甲方可直接監督復核測量。經雙方核簽的測量成果應編寫入竣工資料。

乙方應負責保護好測量基本控制點,使之容易進入和通視。乙方應對測量控制點的后缺失和損壞負全部責任。

7、質量管理

(1)乙方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個施工環節和工程質量進行檢查,乙方的質檢人員應及時向甲方的駐場代表和監理機構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資料。

(2)所有取樣(含材料、試塊、土料)應有監理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見證取樣。

(3)試樣的試驗應在監理機構批準的試驗室進行,試驗結果按規定的時間報送監理機構。

(4)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的現場試驗設備和儀器進行檢查、核驗,如需要應免費提供給監理機構使用。

(5)單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標準后,報請甲方的駐場代表和監理機構檢查復驗。

(6)經監理人員檢查認為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按監理人員要求進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費用由乙方自負。 (7)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整理全部質量檢查資料,報監理機構,作為整個竣工驗收資料的一部分。

(8)未經批準,乙方擅自更變圖紙或超出實物工程量,發包方一律不予計量。由此,引起工期延誤和費用由乙方自負。

(9)本標段工程實行的是總承包方式,無論工程量額差異、運距遠近、施工條件、生產環境等甲方未加以考慮的相關因素(除不可預見的天災外)一切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8、治安保衛和施工安全

(1)乙方應教育施工人員遵紀守法,維護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管轄區內的治安保衛工作。

(2)乙方應對勞動保護、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負責,同時應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也應在工程范圍內設置必要的標志和信號。乙方負責承擔施工期間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并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費用或拖延工期。

(3)乙方應負責轄區內的消防、防汛和抗災以及材料防盜保管工作,配備一定數量的常規消防器材,定期進行防火檢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資和器材,做好洪水和氣象災害的防護工作。乙方應對工程及其管轄區內的人員和所進場材料自行保管,如出現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9、環境保護

(1)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等)污染土地、河流。在施工時要控制噪聲,防止擾民。若因違反環境保護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被要求賠償,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2)乙方應保持施工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衛生設施,定期清理施工廢棄物和垃圾。并將其運到指定的地點進行掩埋或焚燒處理。

(3)在全部工程完工后,除已經得監理機構的同意外,乙方必須拆除一切必須拆除的臨時施工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后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甲方決定保留的設施,應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處理辦法。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古建筑物及遺址、國家保護的動植物以及地下建筑物和軍、民用設施應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并妥善解決,并承擔為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和一切后果。

10、計量要求

(1)本合同工程項目的單項工程量,嚴格按圖紙施工并滿足設計功能與要求,對地質和高程的變化,乙方在現場踏勘時應充分考慮,并計入綜合單價,在結算中不予調整。 (2)所有工程項目的計量方法均應符合技術條款有關章節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計量,并保證計量設備和儀器符合國家度量衡標準的精度要求。

11、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

除本技術條款另有規定外,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設備、施工工藝流程和工程質量的檢驗和驗收應符合本技術條款中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布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規定的技術要求。

當本技術條款的內容與所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規定有矛盾時,應以本技術條款的規定為準。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人為保證質量和施工進度要求,有權指示乙方或批準乙方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進行施工。

二、技術規定 (一)土地平整工程

1、本施工技術根據農田水利工程行業技術標準和土地開發整理標準編制技術條款TD/T1011-1013-2000。

2、土地平整的平整度應控制在允許偏差范圍內,土地平整首先進行表層土轉移,確保耕作層回填,平整后的水田耕作層厚度不得小于30cm,水田田面高差不超過±3cm,旱地耕作層厚度不得小于20cm,旱地坡比不得超過1:500。

3、田埂、坎及格田劃分形狀應達到設計要求。

4、平整后的田塊應相對集中連片,成方成塊,便于機械耕作。

5、平整范圍內的一切雜物由施工方負責運出施工場地,費用由承包方承擔,不再另行計費。

6、單元工程完工后,土地平整以設計田塊編號為單元工程,乙方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標準后,報請甲方的駐場代表和監理單位檢查復驗。

7、經監理人員檢查為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按照監理人員的要求進行整改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施工費用由乙方自負。

8、全部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整理全部施工資料,分類匯編裝訂成冊后報監理機構和甲方,準備竣工驗收。

9、實物工程量經監理人員和甲方的駐現場代表共同簽字以后在甲方指定工程量中作為支付的依據。

(二)水工建筑物工程

1、本施工技術根據 GB5202-2002《建筑物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2002《磚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JTJ041-2000《砼橋涵施工技術規范》5D223-1999《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

2、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建筑物幾何尺寸、軸線、高程放線必須精確,偏差控制在允許范圍內。

3、進場的砂、石、水泥、預制件、鋼筋等材料必須經過監理人員現場見證取樣送檢,并經有資質的檢測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外購預制構件必須有生產資質的企業出廠合格證方可安裝使用。

4、質量要求:水工建筑物工程嚴格按照圖紙施工,不準擅自變更設計。嚴格按設計標準和施工規范組織施工,每道工序必須報請監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隱蔽或進入下道工序。土方工程、砼工程、模板工程、鋼筋工程、安裝工程嚴格按施工規范施工,并按規定留置試塊、材料送檢。各建筑物工程的幾何尺寸偏差控制在規范允許的范圍內。

5、對不合格的建筑物,乙方必須無條件拆除、加固或補強,對拆除重建的重新進行驗收。經設計驗算可加固補強的按設計提出的方案加固補強,返工費用由承包方自負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排灌溝渠工程

1、本實施技術要求根據SD233-1999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和農田水利工程技術標準編制。

2、主要工程內容

(1)疏挖溝、渠工程:疏挖溝槽及邊坡土方,排除施工期內的明水、暗水、清理溝渠施工范圍內的障礙、整理邊坡、整理疏挖、開挖堆放的棄土。

(2)硬化溝、渠工程: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清理淤泥、夯實邊坡基礎,排除明水、暗水、清理施工障礙。

3、規格與質量要求

(1)嚴格按照圖紙施工,施工前認真搞好測量放線工作。溝渠線型必須順直,“三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偟囊笫菧锨槙?、渠成路就,邊坡穩定,坡面美觀。

(2)硬化(襯砌)溝渠構件的幾何尺寸必須符合設計圖紙要求,構件質量必須達到設計強度標準。構件拼裝必須規范?;A澆筑、砌筑質量達到設計標準,外觀質量要求精細美觀、邊坡穩定。

(3)硬化灌渠:線型順直,接頭止水嚴密,分水口、過路涵(板)符合設計要求。

4、單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標準后,報請監理和甲方的駐場代表復驗。對不合格溝渠工程乙方無條件返工,必須達到設計標準,否則,不予計量。

5、工程計量:縱橫斷面嚴格按圖紙施工并滿足設計功能與要求,對地質和高程的變化,乙方在現場踏勘時應充分考慮,并計入綜合單價,在結算中不予調整。

(四)田間道路工程

1、本施工技術要求根據TD/T1011-1013-2000《土地開發整理標準》和 JTJ033-95《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GBJ-97-87《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編制。

2、主要工程內容

(1)水泥路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挖填土方、灰土層、路基碾壓整平、砼路面施工及砼路面兩邊路肩培土夯實。

(2)泥結石路面施工用壓路機壓實、整平、清理邊坡余土。

(3)砂礫石道路工程,土路基必須碾壓密實、路面要求平整,臨田面邊坡余土要妥善整理好。臨田邊坡線要求整齊、順直。

3、規格與質量要求

(1)水泥路工程:路基寬度、平整度、密實度、路面寬度、厚度、砼強度號必須達到設計標準,幾何尺寸誤差控制在允許偏差范圍內,線型順直美觀。

(2)道路工程(田間路、生產路、修復路):麻骨土路基要求碾壓、平整,磨耗層石屑面層寬度、厚度、密實度、均勻度達到設計標準,幾何尺寸偏差控制在允許范圍內。田間路、生產路、修復路表面平整光潔。溝渠余土要求清理整成直線,線型順直美觀。樹蔸及建筑垃圾轉運出施工場地,其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3)嚴格按照圖紙施工,擅自變更工程量一律不予計量。

(4)進場材料經監理人員現場見證取樣送檢。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合格的檢驗報告后方可使用。砼施工按規定留置試塊并送檢。

(5)每道工序應報請現場監理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磨耗層石屑必須是直徑10mm以上的瓜米石子平鋪、滿鋪、龜背型。 (7)單元工程完工后,乙方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標準后,提請監理檢查復驗,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駐場代表和現場監理人員驗收后方可隱蔽。

4、工程計量:縱橫斷面嚴格按圖紙施工并滿足設計功能與要求,對地質和高程的變化,乙方在現場踏勘時應充分考慮,并計入綜合單價,在結算中不予調整。

(五)橋、閘等砼工程

1、引用標準和規程規范

(1)《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92; (2)《砼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92; (3)《預應力砼用鋼絞線》GB5224—85; (4)《預應力砼用鋼絲》GB5223—85; (5)《預應力砼用熱處理鋼筋》GB4463—84; (6)《低熱微膨脹水泥》GB2938—97; (7)《熱軋鋼筋》GBl499—84;

(8)《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l75—92; (9)《預制砼構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21—90; (10)《粉煤灰砼應用技術規范》GBJl46—90; (11)《液壓滑動模板施工技術規范》GBJll3—87, (12)《砼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l07—87; (13)《砼拌和用水標準》JGJ63—89; (14)《鋼筋焊接及驗收規范》JGJl8—96: (15)《水工預應力錨固施工規范》SL46—94; (16)《水工砼施工規范》SDJ207—82;

(17)《水工砼外加劑技術規程》DL/T 5100-1999; (18)《水工砼試驗規程》SDl05—82;

(19)《水工砼硅粉品質標準暫行規定》(水規總院、水電總公司1992年3月);

(20)《水工砼摻粉煤灰技術規范》DL/T5056—96。

2、 模板

(1)模板和支架材料應優先選用鋼材、鋼筋砼或砼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現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 (3)木材的質量應達到Ⅲ等以上的材質標準。腐朽、嚴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嚴禁使用。

(4)鋼模面板厚應不小于3mm,鋼板面應盡可能光滑,不允許有凹坑、皺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屬支撐件(如拉桿、錨筋及其它錨固件等)材料應符合本章第6.3節的有關規定。

3、 鋼筋和錨筋

(1)鋼筋砼結構用的鋼筋應符合熱軋鋼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鋼筋均應附有產品質量證明書及出廠檢驗單,承包人在使用前,應分批進行以下鋼筋機械性能試驗: 1)鋼筋分批試驗,以同一爐(批)號、同一截面尺寸的鋼筋為一批,取樣的重量不大于60kg;

2)根據廠家提供的鋼筋質量證明書,檢查每批鋼筋的外表質量,并測量每批鋼筋的代表直徑;

3)在每批鋼筋中,選取經表面檢查和尺寸測量合格的兩根鋼筋中各取一個拉力試件(含屈服點,抗拉強度和延伸率試驗)和一個冷彎試驗,如一組試驗項目的一個試件不符合監理人規定數值時,則另取兩倍數量的試件,對不合格的項目作第二次試驗,如有一個試件不合格,則該批鋼筋為不合格產品。

(3)水工結構非預應力砼中,不得使用冷拉鋼筋。

4、質量檢查記錄和報表

在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及時向監理人提供砼工程的詳細施工記錄和報表,其內容應包括:

1)每一構件或塊體逐月的砼澆筑數量、累計澆筑數量; 2)各種原材料的品種和質量檢驗成果; 3)不同部位的砼等級和配合比;

4)月澆筑計劃中各構件和塊體實施澆筑起迄時間; 5)砼的冷卻、保溫、養護和表面保護的作業記錄; 6)澆筑時的氣溫、砼出機口和澆筑點的澆筑溫度; 7)模板作業記錄和各部件拆模日期;

8)鋼筋作業記錄和各構件及塊體實際鋼筋用量; 9)砼試件的試驗成果;

lO)砼質量檢驗記錄和質量事故處理記錄等。

5、完工驗收資料

承包人應為監理人進行各項砼工程的完工驗收提交以下完工資料: 1)各種砼工程建筑物竣工圖; 2)砼工程建筑物成型復測成果;

3)各砼工程建筑物的隱蔽工程及其部位的質量檢查驗收報告; 4)各砼工程建筑物永久觀測設施的竣工圖和施工觀測資料; 5)各砼工程建筑物的缺陷修補和質量事故處理報告; 6)監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完工資料。

6、 計量和支付

1)砼以立方米(m3)為單位,按施工圖紙或監理人簽認的建筑物輪廓線或構件邊線內實際澆筑的砼進行工程量計量,按《工程量清單》所列項目的每立方米單價支付。圖紙所示或監理人指示邊線以外超挖部分的回填砼及其它砼,以及按規定進行質量檢查和驗收的費用,均包括在每立方米砼單價中,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2)止水、止漿、伸縮縫所用的各種材料的供應和制作安裝,應按《工程量清單》所列各種材料的計量單位由乙方和監理方計量,發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3)砼表面的修整費用不予單列,應包括在砼每立方米單價中。 第二十條 工程驗收交付

1、項目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國家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驗收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對該項目組織竣工驗收。

2、項目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部分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

3、項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及完整的竣工材料(包括乙方竣工工程的工程量、工程價款結算書,竣工工程分布圖,監理相關簽證以及監理驗收報告)。甲方收到乙方和監理方驗收報告后,應在15天內組織設計和監理單位以及鎮村有關人員進行初步驗收,并按驗收標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進行整改,并承擔因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整改損失。

4、乙方(承包人)整改達標后,向監理方提出申請復驗,甲方根據監理復驗報告,組織中介審計機構通知乙方進行審計驗收決算。

5、項目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開出使用通知書后,乙方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條 保修

1、項目工程經國家驗收后,其質量保修期為壹年。

2、如有質量問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重修或重建,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加強已建和在建工程的保護,對在國家驗收前發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的損毀,乙方應無條件進行修復。否則甲方有權指定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超過乙方最后提出的竣工驗收期限驗收,承認乙方的竣工日期。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單項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除負責無償重建、返工或修繕外,處以重建、返工、修繕部分價款10%罰款,罰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

2、甲方在施工監管中若發現設計錯誤,如因乙方未能積極配合甲方整改,造成損失擴大的,乙方無權就擴大的損失部分要求賠償。

3、乙方要確保工程質量,如發生工程質量問題,除責令乙方無償返工、重建、修繕外,處以返工、重建、修繕部分總額10%的罰款,罰款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期間發生人員傷亡和一切事故,乙方要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5、工程如延期竣工,乙方應按每延誤一天處以罰金500元付給甲方逾期竣工違約金。

6、乙方不得轉包工程。如發生工程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轉包工程造價賠償甲方損失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乙方由于資金和技術上困難停止施工和終止合同的,除賠償停止施工標段合同價款外,還支付甲方停止標段工程價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獎勵措施

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竣工驗收合格的,甲方按每提前一天獎勵乙方500元。 第二十四條 工程變更

(一)設計變更

1、設計圖紙與說明、會審紀要等有關資料是工程施工的有效依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

2、因設計與實際有差異需要修改的,提出方應在該項目施工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對方。經批準修改后的設計方案,是乙方新的施工依據,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合同。

3、對甲方提出的工程變更(包括各項目區增加或減少工程),乙方應無條件執行,并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方式結算。

4、塘堰工程及塘涵管按設計圖紙、工程設計參數及工程量清單進行施工,不得變更。

(二)現場簽證

1、所有現場簽證必須經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甲方現場代表初審后報業主指揮部審核并經領導批準蓋章認可后生效,原件一式三份,作為工程量變更增減和工程竣工結算依據。

2、因施工需要所進行砌體基礎面的清理和施工排水,均包括在砌筑體工程項目單價中,不單獨計量、不予簽證。

3、維修漿砌石渠中的“漿砌石修補”項按設計工程量進行總量控制,按實際需要施工,據實結算。

4、各標段的涵管、下田埠及蓋板涵等田間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是按設計工程量進行總量控制,按實際需要施工,據實結算。

5、各標段的水泥制品涵管、U型槽及預制壓頂砼由乙方按照縣政府采購定點的政府采購企業采購,按照實際需要施工,據實結算。水泵水管及機電設備、閘門及啟閉機設備、植樹等按設計工程量進行總量控制,由政府采購部門統一集中采購,分標段施工。設備安裝運行到位,樹木保栽?;?。

(三)工程調整條件

發生承包范圍以外的設計變更、并增加了工程量的,甲方有權調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備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現場聯系人員: 開戶銀行: 電 話:

賬 號: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賬 號:

農業綜合開發論文范文第5篇

頁碼 節 章

則..............................................................................................................3 第一章總

第二章經營宗旨和范圍................................................................................................4 第三章股份..................................................................................................................4 第一節股份發行....................................................................................................4 第二節股份增減和回購.........................................................................................5 第三節股份轉讓....................................................................................................5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大會................................................................................................6 第一節股東...........................................................................................................6 第二節股東大會....................................................................................................8 10 股東大會提案................................................................................................ 第三節

11 第四節股東大會決議........................................................................................... 13 第五章董事會............................................................................................................ 13 第一節董事......................................................................................................... 16 第二節董事會..................................................................................................... 18 董事會秘書..................................................................................................... 第三節

19 總經理................................................................................................................... 第六章

21 第七章監事會............................................................................................................ 21 第一節監事......................................................................................................... 21 第二節監事會..................................................................................................... 22 第三節監事會決議.............................................................................................. 22?2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22 第一節財務會計制度........................................................................................... 23 第二節內部審計.................................................................................................. 24 第三節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 24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25 第一節通知......................................................................................................... 25 第二節公告......................................................................................................... 25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26 合并或分立..................................................................................................... 第一節

26 第二節解散和清算.............................................................................................. 28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29?3 則......................................................................................................... 第十二章附

則 總 第一章

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

章程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二條

下簡稱公司

號文批準由新疆阿克蘇農墾農工 公司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兵函[1998]17 商聯合總公司獨家發起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取得法人

營業執照

公司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 第三條

萬股全部為公司向境內投資人發行的以 首次向社會公眾發行人民幣普通股9,000 人民幣認購的內資股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的中文名稱新疆塔里木農業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條

Ltd. Co. Development Agriculture Talimu 公司的英文名稱Xinjiang 公司的法定住址中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拉爾 第五條

郵政編碼843300

萬元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9,400 第六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條

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條

公司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 第九條

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 第十條

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公

司章程起訴公司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

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

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財務?4 第十一條

負責人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二章

公司的經營宗旨以農業綜合開發建設國家級商品棉基地為中心 第十二條

堅持穩糧增棉發展畜牧抓好造林提高效益的農業工作方針強化科技興

農意識和農業產業化意識規?;a集約化經營運用生產經營和資本經營兩

種手段追求股東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最大化

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的經營范圍是 第十三條

農業種植牧漁養殖農產品畜產品的生產加工及銷售種子及種

衣劑的生產及銷售農業機械制造及修理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的銷售

汽車運輸

股份 第三章

股份發行 第一節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條

公司發行的所有股份均為普通股 第十五條

公司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股同權同 第十六條

股同利

公司發行的股票以人民幣標明面值 第十七條

公司的內資股在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八條

萬股成立時向發起人發 公司經批準發行的普通股總數為29,400 第十九條

萬股占公司可發行普通股總數的69.39% 行20,400

萬股其中發起人持有20,400 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29,400 第二十條

萬股 萬股其它內資股股東持有9,000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附屬企業不得以贈與墊資?5 第二十一條

擔保補償或貸款等形式對購買或者擬購買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資助 股份增減和回購 第二節

公司根據經營和發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股東 第二十二條

大會分別作出決議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資本

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 1 向現有股東配售股份 2 向現有股東派送紅股 3 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它方式 5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可以減少注冊資本公司減少注冊 第二十三條

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經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通過并報國家有 第二十四條

關主管機構批準后可以購回本公司的股票

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 1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2

除上述情況外公司不得進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活動

公司購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進行 第二十五條

向全體股東按照相同比例發出購回要約 1 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購回 2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證券主管部門批準的其它情形 3

公司購回本公司股票后自完成回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該部分 第二十六條

股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股份轉讓 第三節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二十七條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第二十八條

發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以內不得轉 第二十九條

讓?6

董事監事經理以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其任職期間內定期向公司

申報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職期間以及離職后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的股東將其所持有的 第三十條

公司股票在買入之日起六個月以內賣出或者在賣出之日起六個月以內又買入的

由此獲得的利潤歸公司所有

前款規定適用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法人股股東的董事

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四章

股東 第一節

公司股東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第三十一條

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種類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持有同一種類股份的股東

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種義務

股東名冊是證明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證據 第三十二條

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機構提供的憑證建立股東名冊 第三十三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權 第三十四條

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決定某一日為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結束時的在冊股東為公

司股東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第三十五條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一

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會議 二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三

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 五

股份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包括?7 六

繳付成本費用后得到公司章程 1 繳付合理費用后有權查閱和復印 2 本人持股資料 1 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2 中期報告和報告 3 公司股本總額股本結構 4

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 七

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八

股東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公 第三十六條

司提供證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種類以及持股數量的書面文件公司經核實股東身份

后按照股東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 第三十七條

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第三十八條

遵守公司章程 一

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二

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三

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四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 第三十九條

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

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 第四十條

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本章程所稱控股股東是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股東 第四十一條

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選出半數以上的董事 一

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 二

決權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表決權的行使

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股份 三

此人單獨或者與他人一致行動時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實上控制公司 四

本條所稱一致行動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人以協議的方式不論口頭

或者書面達成一致通過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對公司的投票權以達到或者鞏固控

制公司的目的的行為?8 股東大會 第二節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第四十二條

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一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二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

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

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準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

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二

審議代表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 十三

的提案

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

股東大會分為股東年會和臨時股東大會股東年會每年召開一 第四十三條

次并應于上一個會計完結之后的六個月內舉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召開臨 第四十四條

時股東大會

董事人數不足公司法規定的法定最低人數或者少于章程規定人 一

數的三分之二時

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時 二

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權 三

以上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四

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五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前述第三項持股股數按股東提出書面要求日計算

臨時股東大會只對通知中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第四十五條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法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故 第四十六條

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它董事主持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均

不能出席會議董事長也未指定人選的由董事會指定一名董事主持會議董事會

未指定會議主持人的由出席會議的股東共同推舉一名股東主持會議如果因任何

理由股東無法主持會議應當由出席會議的持有最多表決權股份的股東或股東?9 代理人主持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應當在會議召開三十日以前通知登 第四十七條

記公司股東

公司會議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第四十八條

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一

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二

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并可以委托代理 三

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有權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四

投票代理委托書的送達時間和地點 五

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六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 第四十九條 決

股東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簽署或者由其以書面形式委托的

代理人簽署委托人為法人的應當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和持股憑證受 第五十條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代理委托書和持股憑證

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

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

股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托書和持股憑證

股東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下列 第五十一條

內容

代理人的姓名 一

是否具有表決權 二

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 三

對可能納人股東大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如果有表決權應 四

行使何種表決權的具體指示

委托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委托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六

委托書應當注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已的意思?10 表決

投票代理委托書至少應當在有關會議召開前二十四小時備置于 第五十二條

公司住所或者召集會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托書由委托人授權他人簽署

的授權簽署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文件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

授權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書均需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會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

地方

委托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

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會議

出席會議人員的簽名冊由公司負責制作簽名冊載明參加會議 第五十三條

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碼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數額被代理人姓名或單位名稱等事項

監事會或者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要求召集臨時股 第五十四條

東大會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簽署一份或者數份同樣格式內容的書面要求提請董事會召集臨時股 一

東大會并闡明會議議題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后應當盡快發出召集臨時

股東大會的通知

如果董事會在收到前述書面要求后三十日內沒有發出召集會議的通 二

告提出召集會議的監事會或者股東在報經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地方證券主管機關同

意后可以在董事會收到該要求后三個月內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召集的程序應

當盡可能與董事會召集股東會議的程序相同

監事會或者股東因董事會未應前述要求舉行會議而自行召集并舉行會議的

由公司給予監事會或者股東必要協助并承擔會議費用

股東大會召開的會議通知發出后除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 第五十五條

事件等原因董事會不得變更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因不可抗力確需變更股東大會 召開時間的不應因此而變更股權登記日

董事會人數不足五人或者少于章程規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或 第五十六條

者公司未彌補虧損額達到股本總額的三分之一董事會未在規定期限內召集臨時股

東大會的監事會或者股東可以按照本章第五十四條規定的程序自行召集臨時股東

大會

股東大會提案?11 第三節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發行在外有表決權 第五十七條

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有權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股東大會提案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第五十八條

內容與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不相抵觸并且屬于公司經營范圍和 一

股東大會職責范圍

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 二

以書面形式提交或送達董事會 三

公司董事會應當以公司和股東的最大利益為行為準則按照本 第五十九條

節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對股東大會提案進行審查

董事會決定不將股東大會提案列入會議議程的應當在該次股東 第六十條

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并將提案內容和董事會的說明在股東大會結束后與股東大

會決議一并公告

提出提案的股東對董事會不將其提案列入股東大會會議議程的 第六十一條

決定持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程序要求召集臨時股東大會

股東大會決議 第四節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 第六十二條

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股東大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 第六十三條

股東大會作出普通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

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

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 第六十四條

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一

董事會擬定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二

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任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三

公司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

公司報告 五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應當以特別決議通過以外的?12 六

其他事項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第六十五條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一

發行公司債券 二

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

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

回購本公司股票 五

公司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 六

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 非經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批準公司不得與董事總經理和其 第六十六條

它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人訂立將公司全部或者重要業務的管理交予該人負責的合

董事監事候選人名單以提案的方式提請股東大會決議 第六十七條

公司首屆董事會董事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名單提案由發起人提出下屆董事

會董事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名單提案由上屆董事會監事會分別提出共同或個別

持有公司股份數額達到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也可以提出下屆董事會

董事監事會監事候選人名單并向董事會提供候選人簡歷和基本情況

董事會應當向股東提供候選董事監事的簡歷和基本情況

股東大會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 第六十八條

每一審議事項的表決投票應當至少有兩名股東代表和一名監 第六十九條

事參加清點并由清點人代表當場公布表決結果

會議主持人根據表決結果決定股東大會的決議是否通過并應當 第七十條

在會上宣布表決結果決議的表決結果載入會議記錄

會議主持人如果對提交表決的決議結果有任何懷疑可以對所 第七十一條

投票數進行點算如果會議主持人未進行點票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者股東代理人對

會議主持人宣布結果持有異議的有權在宣布表決結果后立即要求點票會議主持

人應當即時點票

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當參與投票 第七十二條

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應

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回避時公司在征

得有權部門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表決并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13 詳細說明

任何股東個人在發生或知悉關聯關系時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向股東大會主

持人或董事會作出報告報告中應當載明關聯關系的事實性質和程度及表明其

將就該事件回避參加討論和表決向股東大會主持人或董事會所作報告應直接遞交

給股東大會主持人或董事長或由董事會秘書轉交

除涉及公司商業秘密不能在股東大會上公開外董事會和監事 第七十三條

會應當對股東的質詢和建議作出答復或說明

股東大會應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記載以下內容 第七十四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占公司總股份的比例 一

召開會議的日期地點 二

會議主持人姓名會議議程 三

各發言人對每個審議事項的發言要點 四

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 五

股東的質詢意見建議及董事會監事會的答復或說明等內容 六

股東大會認為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載入會議記錄的其他內容 七

股東大會記錄由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員簽名并作為公司檔 第七十五條

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

公司股東大會記錄的保管期限為永久

對股東大會到會人數參會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額授權委托書 第七十六條

每一表決事項的表決結果會議記錄會議程序的合法性等事項可以進行公證

董事會 第五章

董事 第一節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董事無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七十七條

條規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 條第58 公司法第57 第七十八條

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14 第七十九條

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 第八十條

護公司利益當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相沖突時應當以公司和股東

的最大利益為行為準則并保證

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一

除經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同本公司 二

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三

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 四

的活動

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五

不得挪用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 六

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機 七

未經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八

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九

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十

未經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同意不得泄漏其在任職期間所獲 十一

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機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機

關披露該信息

法律有規定 1. 公眾利益有要求 2.

該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3.

董事應當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以保證 第八十一條

公司的商業行為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 一

的要求商業活動不得超越營業執照規定的業務范圍

公正對待所有股東 二

認真閱讀上市公司的各項商務財務報告及時了解公司業務經營 三

管理狀況親自行使被合法賦予的公司管理處置權不得受他人操縱

非經法律行政法規允許或者得到股東大會在知情的情況下的批 四

準不得將其處置權轉授他人行使

接受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五

未經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 第八十二條

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董事以其個人名義行事時在第三方會合理地

認為該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的情況下該董事應當事先聲明其立場和?15 身份

董事個人或者其所任職的其他企業直接或者間接與公司已有的 第八十三條

或者計劃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關聯關系時聘任合同除外不論有關事項在

一般情況下是否需要董事會批準同意均應當盡快向董事會披露其關聯關系的性 質和程度

除非有關聯關系的董事按照本條前款的要求向董事會作了披露并且董事會

在不將其計入法定人數該董事亦未參加表決的會議上批準了該事項公司有權

撤銷該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對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況下除外

任何董事個人在發生或知悉關聯關系時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向股東大會主

持人或董事會作出報告報告中應當載明關聯關系的事實性質和程度及表明

其將就該事件回避參加討論和表決向股東大會主持人或董事會所作報告應直接

遞交給股東大會主持人或董事長或由董事會秘書轉交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慮訂立有關合同交易安排前以 第八十四條

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聲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內容公司日后達成的合同交易

安排與其有利益關系則在通知闡明的范圍內有關董事視為做了本章前條所規

定的披露

董事連續二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 第八十五條

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大會予以撤換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 第八十六條

交書面辭職報告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 第八十七條

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 第八十八條

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內并不

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

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

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 第八十九條

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九十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16 第九十一條

級管理人員

董事會 第二節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 第九十二條

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二人 第九十三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第九十四條

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一

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二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

制訂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六

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七

在股東大會授權范圍內決定公司的風險投資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 八

事項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

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 項

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訂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項 十三

向股東大會提請聘請或更換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四

聽取公司總經理的工作匯報并檢查總經理的工作 十五

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六

公司董事會應當就注冊會計師對公司財務報告出具的有保留意 第九十五條

見的審計報告向股東大會作出說明

董事會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以確保董事會的工作效率和科學 第九十六條

決策

董事會應當確定其運用公司資產所作出的風險投資權限建立 第九十七條

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進行評審

并報股東大會批準?17

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公司董事擔任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 第九十八條

產生和罷免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第九十九條

主持股東大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一

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二

簽署公司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 三

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 四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

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 六

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置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報告

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七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一名副董事長代行其職 第一百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 第一百零一條

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 第一百零二條

會議

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一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二聯名提議時

監事會提議時 三

總經理提議時 四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在會議召開三日以前以書面電 第一百零三條

話或電傳的方式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一百零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

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

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副董事長或者二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的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董事會的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百零四條

會議日期和地點 一

會議期限 二 事由及議題 三

發出通知的日期?18 四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每一董 第一百零五條

事享有一票表決權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傳 第一百零六條

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 第一百零七條

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

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

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其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董事會決議表決方式為記名投票表決 第一百零八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作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 第一百零九條

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

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董事會會議記錄的保管

期限為永久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百一十條

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一

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二

會議議程 三

董事發言要點 四

每項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贊成反對或棄權 五

的票數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決議承擔責任 第一百一十一條

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

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

免除責任

董事會秘書 第三節

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百一十二條

對董事會負責?19

董事會秘書應具有必備的專業知識和經驗由董事會委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章程第七十八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適用于董事會秘書

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是 第一百一十四條

準備和遞交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出具的報告和文 一

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并負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文件記錄的 二

保管

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合法真 三

實和完整

保證有權得到公司有關記錄和文件的人及時得到有關文件和記錄 四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所規定的其他 五

職責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 第一百一十五條

書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得兼任公司董

事會秘書

董事會秘書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董事 第一百一十六條

兼任董事會秘書的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時則該兼任董

事及公司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

總經理 第六章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 第一百一十七條

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條規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 條58 公司法第57 第一百一十八條

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連聘可以連任 第一百一十九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第一百二十條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20 一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三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五

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六

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七

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八

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 第一百二十一條

決權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 第一百二十二條

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

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擬定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 第一百二十三條

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公司職工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

取工會和職代會的意見

總經理應制訂總經理工作細則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一百二十四條

總經理工作細則包括下列內容 第一百二十五條

總經理辦公會議召開的條件程序和參加的人員 一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各自具體的職責及其分工 二

公司資金資產運用簽訂重大合同的權限以及向董事會監事會 三

的報告制度

董事會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四

公司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六條

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 第一百二十七條

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規定

公司設副總經理五名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21 第一百二十八條

監事會 第七章 監事 第一節

監事由股東代表和公司職工代表擔任公司職工代表擔任 第一百二十九條

的監事不得少于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

條規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 條58 公司法第57 第一百三十條

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

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股東擔任的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更 第一百三十一條

換職工擔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或更換監事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連續兩次不能親自出席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 第一百三十二條

職責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應當予以撤換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章程第五章有關董事 第一百三十三條

辭職的規定適用監事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誠 第一百三十四條

信和勤勉的義務

監事會 第二節

名監事組成設監事會主席一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由7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名負責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權時由其指定一名監

事代行其職權

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罷免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第一百三十六條

檢查公司的財務 一

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 二

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22 三

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四

列席董事會會議 五

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六

監事會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 第一百三十七條

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會議通知應當在會議召開 第一百三十八條

十日以前書面送達全體監事

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舉行會議的日期地點和 第一百三十九條

會議期限事由及議題發出通知的日期

監事會決議 第三節

監事會采用記名投票方式表決每一名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一百四十條

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監事的過半數通過

監事會會議應有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 第一百四十一條

會議記錄上簽名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

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由董事會秘書保存保管期限為永久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一節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 第一百四十二條

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在每一會計前六個月結束后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 第一百四十三條

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結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內編制公司財務報告

公司財務報告以及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 第一百四十四條

告包括下列內容?23 資產負債表 1 利潤表 2 利潤分配表 3

財務狀況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 4 會計報表附注 5

項以外的會計報 公司不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上款除3 表及附注

中期財務報告和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五條

進行編制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另立會計賬冊公司的資產 第一百四十六條

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公司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第一百四十七條

彌補以前的虧損 1 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2

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3 提取任意公積金 4 支付股東股利 5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公司不得在

彌補公司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 第一百四十八條

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

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公司董事會須 第一百四十九條

在股東大會召開后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第一百五十條

內部審計 第二節

公司實行內部審計制度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對公司財務 第一百五十一條

收支和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24

公司內部審計制度和審計人員的職責應當經董事會批準 第一百五十二條

后實施審計負責人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 第三節

公司聘用取得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 第一百五十三條

進行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及其他相關的咨詢服務等業務聘期一年可以

續聘

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大會決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

經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享有下列權利 第一百五十五條

查閱公司財務報表記錄和憑證并有權要求公司的董事經理或者 一

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有關的資料和說明

要求公司提供為會計師事務所履行職務所必需的其子公司的資料和說 二 明

列席股東大會獲得股東大會的通知或者與股東大會有關的其他信息 三

在股東大會上就涉及其作為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宜發言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職位出現空缺董事會在股東大會召開 第一百五十六條

前可以委任會計師事務所填補該空缺

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由股東大會決定董事會委任填補空 第一百五十七條

缺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由董事會確定報股東大會批準

公司解聘或者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大會作出決定并 第一百五十八條

在有關的報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時說明更換原因并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天事先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提前30 第一百五十九條

通知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權向股東大會陳述意見會計事務所認為公

司對其解聘或者不再續聘理由不當的可以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注

冊會計師協會提出申訴會計師事務所提出辭聘的應當向股東大會說明公司有

無不當情事

通知和公告?25 第九章

通知 第一節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發出 第一百六十條

以專人送出 一

以郵件方式送出 二

以公告方式進行 三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形式 四

公司發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進行的一經公告視為所 第一百六十一條

有相關人員收到通知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以公告送達方式進行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的會議通知以專人送出或郵件送達的方 第一百六十三條

式進行

公司召開監事會的會議通知以專人送出或郵件送達的方 第一百六十四條

式進行

公司通知以專人送出的由被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 第一百六十五條

蓋章被送達人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郵件送出的自交付郵局之日

起第五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為

送達日期

因意外遺漏未向某有權得到通知的人送出會議通知或者該 第一百六十六條

等人沒有收到會議通知會議及會議作出的決議并不因此無效

公告 第二節

公司指定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為刊登公司公告 第一百六十七條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報刊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26 第十章

合并或分立 第一節

公司可以依法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第一百六十八條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第一百六十九條

董事會擬訂合并或者分立方案 一 股東大會依照章程的規定作出決議 二

各方當事人簽訂合并或者分立合同 三

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四

處理債權債務等各項合并或者分立事宜 五

辦理解散登記或者變更登記 六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 第一百七十條

財產清單公司自股東大會作出合并或者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

于三十日內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公告三次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 第一百七十一條

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

不能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不能進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時公司董事會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 第一百七十二條

護反對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的資產債權債務的處理通過 第一百七十三條

簽訂合同加以明確規定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

承繼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按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依法向公司登 第一百七十四條

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依

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解散和清算?27 第二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第一百七十五條

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一

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二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告破產 三

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四

公司因有本節前條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 第一百七十六條

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的方式選定

公司因有本節前條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

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有本節前條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有本節前條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

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 第一百七十七條

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第一百七十八條

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一

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

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三

清繳所欠稅款 四

清理債權債務 五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 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七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 第一百七十九條

內在至少一種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報刊上公告三次

債權人應當在章程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 第一百八十條

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

行登記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 第一百八十一條

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28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第一百八十二條

支付清算費用 一

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

交納所欠稅款 三

清償公司債務 四

按股東持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五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 第一百八十三條

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

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 第一百八十四條

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

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 第一百八十五條

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

償責任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修改章程 第一百八十六條

公司法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修改后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 一

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相抵觸

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 二

股東大會決定修改章程 三

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章程修改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的 第一百八十七條

須報原審批的主管機關批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的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董事會依照股東大會修改章程的決議和有關主管機關的審?29 第一百八十八條

批意見修改公司章程

章程修改事項屬于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規定予 第一百八十九條

以公告

則 附 第十二章

董事會可以依照章程的規定制訂章程細則章程細則不得與 第一百九十條

章程的規定相抵觸

本章程以中文書寫其他任何語種或不同版本的章程與本 第一百九十一條

章程有歧義時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準登記后的中

文版章程為準 本章程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外不含本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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