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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綜合整治意見范文

2023-10-09

土地綜合整治意見范文第1篇

浙江省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 規劃設計方案編制暫行規定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 二○一○年五月

第一章 范圍............................................................................................... 3 第二章 引用標準 ...................................................................................... 3 第三章 基本規定 ...................................................................................... 3

一、編制的主體 .................................................................................. 3

二、項目區設置要求 .......................................................................... 4

三、編制單位和人員要求 .................................................................. 4

四、編制的基礎數據要求 .................................................................. 4

五、編制的計量單位要求 .................................................................. 4

六、規劃設計方案編制的基本原則 .................................................. 4 第四章 準備工作 ...................................................................................... 5

一、組織與技術準備 .......................................................................... 5

二、資料收集與核實 .......................................................................... 5 第五章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及要求 .............................................. 6

一、規劃設計方案文本編制及要求 .................................................. 6

二、規劃設計方案說明書編制及要求 .............................................. 7

三、規劃設計方案圖件編制及要求 ................................................ 10 第六章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的主要成果 ............................................ 11

一、規劃設計方案文本 .................................................................... 11

二、規劃設計方案說明書 ................................................................ 11

三、規劃設計方案圖件 .................................................................... 11

四、規劃設計方案附件 .................................................................... 11 第七章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論證和成果管理 .................................... 12

一、規劃設計方案論證 .................................................................... 12

二、成果管理 .................................................................................... 13

第一章 范圍

一、本“規定”規范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要求、內容、編制程序、成果的論證和管理。

二、本“規定”適用于全省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的編制等。

三、本“規定”所稱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整治。

第二章

引用標準

一、《土地開發整理標準》(TD/T1011~1013-2000)。

二、《灌溉與排水工程設計規范》(GB/50288-99)。

三、《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

四、《浙江省土地開發整理工程建設標準》(試行)(浙土資辦〔2008〕175號)。

五、《浙江省實施<村鎮規劃標準>的有關技術規定》(浙建鄉〔1994〕224號)。

六、《浙江省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導則(試行)》;(浙土資辦〔2009〕96號)。

七、國家和省其他有關技術標準。

第三章

基本規定

一、編制的主體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主體為鄉級人民政府。

二、項目區設置要求

項目區可涵蓋單個或多個行政村,同時應盡量保持鄉界、村界完整性,以便于基礎數據獲取。

三、編制單位和人員要求

承擔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的單位和人員,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四、編制的基礎數據要求

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圖為基礎的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數據為基礎資料。

五、編制的計量單位要求

統一使用法定的計量單位,公頃、萬元等數據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數,立方米、平方米、米等數據保留到整數位。

六、規劃設計方案編制的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原則。在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的指導下,結合建設、交通、水利、林業等部門的規劃編制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在確保耕地數量、基本農田、標準農田總量不減少,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邊界不改變、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突破,以及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不改變的前提下,田、水、路、林、村綜合考慮,統籌整治生產、生活、居住、建設、生態用地。

2、因地制宜原則。保持傳統村莊建設風格,尊重農耕習慣,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設施,切實解決農民生產生活中亟待解決的具體問題,結合當地的產業發展規劃與布局,將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工作做實做細,以更好地指導實施。

3、以民為本原則。尊重農民意愿,自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主體作用,讓農民充分知情和全程參與,實行陽光操作,做到整治前農民樂意,整治后農民滿意。

4、有序推進原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實施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在規劃設計方案實施期限內,可根據需要做出分期實施的安排。

第四章 準備工作

一、組織與技術準備

1、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由縣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工作方案,解決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中的重大問題。

2、在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審查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籌措編制經費等工作。

二、資料收集與核實

1、收集資料

(1)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 (2)村(鎮)建設規劃。

(3)其他部門涉及土地利用的專項規劃資料。 (4)村(鎮)土地利用現狀資料。 (5)土地評價資料。 (6)項目區自然生態環境、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等資料。 (7)項目區所在地產業規劃布局和土地流轉現狀材料。 (8)村民發展意愿。

2、核實資料

對收集的資料,應進行系統整理和分析,可靠性較差的應進行復查核實。當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需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調查。

第五章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及要求

一、規劃設計方案文本編制及要求

1、總則

明確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目的、范圍、期限和基礎數據、指導思想、原則、依據和任務。

2、規劃設計方案目標

明確項目區土地整治目標,如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推進基本農田建設,加快村鎮改造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等目標。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目標具體量化指標一般有下列構成: (1)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數量,新增耕地面積、基本農田標準化率;

(2)新建、改建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工程量; (3)新建、改建主干路、支路以上道路數量; (4)新建、改建主干道、主干渠綠化數量; (5)舊村改造及新村建設數量; (6)農戶集中居住率。

3、土地利用結構調整

明確項目區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變化情況。

4、土地綜合整治工程

明確項目區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整治的各類工程建設內容。

5、村莊建設與相關設施設計布局

明確農村住宅建設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具體設計布局。

6、土地權屬調整

明確項目區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土地權屬調整方案。

7、資金測算與籌措

明確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式。

8、項目區實施計劃安排

明確項目區各類工程建設內容的分期實施計劃安排。

9、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實施措施

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社會的、技術的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等。

10、附則

明確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成果組成、實施日期和解釋。

二、規劃設計方案說明書編制及要求

1、前言

說明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的緣由及主要過程等。

2、現狀基本情況

(1)項目區范圍及土地利用現狀結構 說明項目區的地理位置、行政區劃、四至關系,土地資源數量和質量、土地利用現狀結構和布局。

(2)自然條件及資源狀況

說明項目區的氣候條件、地形地貌、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及地質條件。

(3)人口、戶數狀況

說明項目區所涉及的行政村(自然村)、人口和戶數等情況。 (4)經濟產業發展狀況

說明項目區產業發展現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發展的利弊條件。 (5)權屬狀況

說明項目區有關建設用地、農用地權屬現狀情況。 (6)田、水、路、林基本狀況

田:說明項目區農用地整理、生產路、田間道、灌排渠建設情況,分析整理潛力情況。

水:說明項目區內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情況。 路:說明項目區內現狀通村公路、村內公路及總長度。其中土路、己硬化路、原有石板、碎石路寬度及總長度,道路通暢情況等。

林:說明項目區內綠化情況,主干道、主干渠林帶建設狀況。 (7)村莊建設狀況

項目區內村莊情況:說明村內各自然村的分布情況,包括宅基地規模以及新農村建設規劃中的自然村撤、擴、并計劃;說明村內房屋總幢數、人均占地面積、人均建筑面積、容積率以及建筑新舊情況;分析村莊的用地結構、各類用地布局、復墾潛力狀況。

景觀和形態:說明現狀村莊空間景觀狀況,對建筑物的功能、用途、面積、建設年代、建筑質量、建筑風格及特色進行匯總與評價。

公共配套設施:說明現狀衛生所、文化站、小學等公共配套設施分布情況、數量及規模。

環境保護:說明村莊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類型,對環境狀況進行分析評價。

(8)村民發展意愿

通過對村民現場走訪、發放調查表等形式,收集行政村的基本情況和村民意愿,對各種意見和建議進行歸納匯總。

3、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的主要過程

說明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的工作步驟、技術方法。

4、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面臨形勢 說明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編制的有利條件和限制因素。

5、土地綜合整治各類工程情況說明 (1)說明土地平整工程量和基本要求。

(2)說明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的長度、用材和布局。

(3)說明主干路、支路以上道路布局、等級標準、長度、路面材料等內容。

6、村莊建設與相關設施情況說明

(1)說明撤、擴、并自然村的數量、宅基地面積,明確新村建設的位置、規模、總用地面積、人均用地面積。

(2)說明公共配套設施:電力工程、電信及有線電視工程、管線綜合、消防、衛生所、文化站、小學等公共配套設施分布情況、數量及規模。

(3)說明村莊整體風格與景觀環境、村鎮環境和諧統一,與村鎮的歷史文脈聯系,符合當地的自然氣候條件以及保持農村風貌和當地特色等情況。

7、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的投資與效益分析 說明具體的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投資估算:

(1)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程的工程量和投資金額統計。 (2)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項目工程量和投資金額統計。 (3)其他需統計的投資金額。

說明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對社會經濟發展、土地利用、社會公眾的影響。

8、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若干問題的說明 關于計量單位、圖件的說明。

三、規劃設計方案圖件編制及要求

1、項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 要求比例尺1:2000--1:10000。

2、項目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要求比例尺1:2000--1:10000。

3、項目區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圖 要求比例尺1:2000--1:10000,圖上應標明土地開發區、土地整理區、土地復墾區、建新區。

4、項目區土地綜合整治工程規劃圖

要求比例尺1:1000--1:2000。主要內容包括:

(1)田塊整理工程。田塊整理范圍及填土、挖土、駁坎及與之配套的路、灌溉、排水等內容。

(2)水利設施工程。村內各類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駁岸及村鎮上下水等內容。

(3)道路工程。各類支路以上道路的布局、等級標準等內容。 (4)綠化工程。各類林帶建設及村內綠化的布局等內容。

5、項目區建新地塊現狀圖

要求比例尺采用1:500--1:2000。需標明各類地形要素、建新區范圍線、拐點座標和區塊面積等內容。

6、項目區建新地塊建設規劃圖

要求比例尺采用1:500--1:2000,需標明各類建筑數量分布、層數、公共設施和基礎設施位置及數量等內容。

第六章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的主要成果

一、規劃設計方案文本

二、規劃設計方案說明書

三、規劃設計方案圖件

四、規劃設計方案附件

1、規劃設計方案的基礎資料匯編。

2、規劃設計方案的相關文件。

3、規劃設計方案的論證意見、公示意見和聽證材料。

4、規劃設計方案說明書、圖件的電子稿。

5、其他資料和圖件。

第七章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論證和成果管理

一、規劃設計方案論證

為保證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成果質量,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成果進行論證。

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論證應以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專項規劃為依據,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村莊調整和拆舊建新應符合省規定的用地標準。

2、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提出的土地綜合整治任務符合實際,目標切實可行。

3、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較好地做到了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4、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5、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有效地整合了其他相關部門的意見。

6、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采用的基礎資料翔實可靠。

7、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說明書內容符合要求,各類圖件內容全面、圖面整潔清晰。

二、成果管理

1、公告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經批準后15天內,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項目區域內以書面形式對項目區規劃設計方案公告,也可以利用新聞媒體、報紙和各級政府網站予以公告。

2、建檔

土地綜合整治意見范文第2篇

章丘市國土資源局

(2012年10月24日)

一、項目基本情況及進度

章丘市黃河鄉等三鄉鎮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涉及到我市黃河鎮、高官寨鎮、水寨鎮三個鎮的26個行政村及1個權屬單位。該項目農用地整治部分總面積3666.07公頃,新增耕地201.63公頃,預算總投資1.46億元。目前已支出工程施工費6705.87萬元。建設用地整治部分擬將項目區內的21個行政村合并為6個社區,可產生周轉指標2793畝。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土地綜合整治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意見》(魯政發[2010]73號),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的安排,我市于2010年10月完成了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2010年11月5日濟南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專家對可研報告進行了評審,2010年11月12日,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專家對項目資料進行了審查。我們根據省市審查意見,對資料進行了修改完善。2011年1月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與山東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魯國土資字[2011]167號文件批準該項目立項; 2011年2月我們會同有關技術單位完成了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2011年4月山東省人民政府下發魯政土字[2011]909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的農村建設用地整治部分;2011年7月山東省財政廳與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聯合下發魯財綜[2011]71號文件批復了該項目的農用地整治部分。

1 2011年5月14日,章丘市政府召開了項目開工動員會。截至目前農用地整理部分現已招標33 個標段,其中:黃河 19個標段,支出工程施工費4095.82萬元;高官寨14個標段, 支出工程施工費2531.83萬元;水寨鎮1個標段,支出工程施工費78.22萬元。

農用地整理部分已完成的工程內容為:土地整平77畝,淤地760畝,路沿石1156米;打井511眼,排水溝9677米,提水站1座,新建涵管251座,橋66座,水簸萁2個,涵洞9座,配電室37座,梯形渠道5510米,閘20座,砌筑渠道基礎4919米;安裝潛水泵583臺,變壓器37臺,管理機17臺,射頻卡控制器592套,移動排水設備3套,固定排水泵4套,高壓線5710米,地埋電纜100944米,低壓管道331194米;新修砼路66652.2米,已完成整個項目規劃總工程量的65%. 建設用地整治部分需整治舊村21個,涉及的黃河鎮、高官寨鎮兩個鎮都成立了拆遷安置指揮部,高官寨鎮已完成了進村入戶調研和拆遷群眾簽字工作,黃河鎮已完成進村入戶調研,群眾簽字過半,現已制定初步建設實施方案,確保年底前開工建設。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做法

1、堅持市場化運作,嚴格落實五項制度。

一是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制,確保國土局對項目的管理。二是嚴格落實公告制,項目實施前,在項目區公示的基礎上,充分征求群眾意見;項目實施中,刊登招標公告,吸引有資質和施工能力的隊伍參加競標,優化施工隊伍,確保工程質量。三是嚴格項目招投標制,所有標段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借助政府公共資源交

2 易平臺,營造良好的競爭環境,公開、公平、公正選擇施工隊伍。四是嚴格項目合同制,明確施工責任,加強合同規范管理。五是嚴格監理制,通過招投標,確定山東泰山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為本項目的監理單位。

2、堅持高標準建設。

一是堅持高起點規劃,完善配套設施,在完成方田化的基礎上,項目區全部要求達到“溝、渠、路、林、橋、涵、閘、井、泵、管、電、卡”等配套,對主要道路全部硬化和加厚處理,混凝土路面均在18厘米以上。二是提高保護標準,實現了“三下地一封閉”。即輸水管道下地保護了管道,節約了田間溝渠占地;電力線纜下地保護了電力設施,防止了觸電事故發生;水泵下地、機井全封閉,確保了井泵安全,做到了“見水不見泵、用電不見線、澆地不見管、農民澆地刷卡”。三是堅持加強防盜設施建設。對所有電線,采取電纜下埋、加固防盜等措施;對變壓器,專門設計建設了雙層配電室。完善的防盜系統和責任到人的防范機制,確保了項目區內的資產設備運轉正常,又給項目區所在鄉鎮的日常管護減輕了負擔。

3、堅持嚴格監管。

施工中除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外,我們還實行主管部門、鎮、村、戶四位一體監督模式,即部門專業人員巡回抽查監督,鎮技術人員現場監督,村干部、村民代表跟班監督。為確保建設高質量工程,聘請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對監理單位進行監督,真正做到了立體化、全方位監督。

三、項目建設采取的主要保障措施

1、成立項目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

市里成立由國土、建管、房管、信訪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項目指揮部)設在國土局,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黃河鎮和高官寨鎮分別成立項目區建設工程指揮部,負責落實各項具體工作,重點負責做好群眾工作。

2、尊重群眾意愿,全面發動動員。

對搬遷村群眾進行廣泛動員,激發群眾參與積極性。通過召開村民會議等各種方式,廣泛進行政策宣傳講解;安排鎮、村干部進村入戶,面對面向群眾宣講和解讀有關政策,營造良好氛圍。我們在充分征求搬遷群眾對社區建筑風貌、平面布局、道路交通、戶型格局等規劃設計方案的意見、建議基礎上,不斷進行優化完善。初步確定黃河鎮、高官寨鎮兩鎮實行統一安置方案、統一安置標準,并且將在實施村進行安置方案的公示。

3、進一步完善建設制度。

社區建設公開招標確定施工單位,成立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監事會,由拆遷村群眾選舉產生監事會成員,對工程招標施工放線、公共設施項目建設、工程質量等開展監督并形成書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建設工程款支付必須經項目議事會、監事會成員簽字認可后,方可支付,保證項目資金使用的公開透明。

五、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項目實施受農時、氣候的影響較大,今年汛期持續時間長,黃河鎮、高官寨鎮地勢低洼易澇,項目區積水影響工程施工的情況時有發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施工進度。

2、項目區涉及的工程內容多,前期規劃設計中施工設計部分比較粗糙,細節部分需要基層技術人員逐步完善,這樣就很難避免交叉施工對工程進度的影響。

3、項目畝均投資過低,前期規劃中存在許多低于目前濟南市級項目的工程設計,在實際操作中不受群眾歡迎(例如:1.為控制預算成本,項目區規劃設計中沒有井房,群眾反映射頻機防破壞問題和耕作時使用不如以前醒目方便;2.為控制預算成本,項目區規劃了111條計117.4公里泥結碎石路,前期施工的17段泥結碎石路經過

7、8月份幾次強降雨,已經出現了沖刷槽溝、露石松散等問題,群眾意見較大,目前已按程序申請項目部分工程設計調整)。

4、目前項目區內舊村拆除、復墾工作尚未開展,復墾區域內的田間道路、農水設施等工程建設尚無法進行勘測、施工,不但影響了復墾區域內的工程進度,而且因為道路接茬、管電分布的原因影響了周邊一部分區域的工程開展。

5、該項目農用地整治部分要求2012年底完工,但投資計劃于2011年的7月下達,用18個月的時間,其中還包括雨季、冬季等不利于工程施工的時間,完成1.46億(其中1.12億的工程費用,包含工程施工費、設備購置費和不可預見費)的落實投資難度很大。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農用地整治部分:下一步工作中,我們認真落實規劃設計,進行大標段招標,合理安排標段,盡量避免交叉施工。同時加快招標進度,加大施工管理力度,爭取于2012年底前高質量

5 完成農用地整治的建設任務。

2、建設用地整治部分:建設用地整治部分在2014年底前完成,時間緊、任務重。目前項目實施的條件已經具備,我們將盡快細化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完善規章制度,加快社區建設及舊村拆除進度,爭取在項目工期內完成建設任務。

土地綜合整治意見范文第3篇

國家級土地整治實效藍皮書于2014年由國土資源部試行頒布, 有效地反應了我國全國性土地整治現狀。該書綜合總結了2000年以來農用地整治和創新全貌, 首先, 分析了全社會關注的要點;其次, 真實判斷了2015年以后土地整治新形式;再次, 強調了土地整治范圍不再局限于農用地, 將擴展至城市建設用地, 實現全域綜合整治;此外, 表明了土地整治的動態將更加重視區域性、多功能性。

2 研究意義

土地綜合整治為耕地保護和土地流轉創造了有利條件。通過對田、水、路、林的綜合治理, 可以建設高標準的基本農田, 能夠有效提高耕地質量, 增強了土地的綜合生產能力, 實現對耕地的保護;通過對村莊的統一規劃和建設, 使其連片有序并加強公共設施建設, 既改善了農民的生活條件, 實現了農村社區的統一管理、統一服務, 又節約了大量土地, 為土地的大規模流轉創造了有力條件。

土地整治模式研究的主要內容是:一方面可以通過建設高標準的基本農田, 能夠有效提高耕地質量, 增強了土地的綜合生產能力, 實現對耕地的保護;另一方面, 可以實現農村社區的統一管理、統一服務, 又節約了大量土地, 為土地的大規模流轉創造了有力條件。

3 國內外研究現狀

3.1 國內研究現狀

至2015年, 農業土地綜合整治模式顯然已經無法適應中央提出的有關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的新形勢, 土地綜合整治模式逐漸成為改變武陵山區農民貧困現狀的扶貧新趨勢。相比之下, 土地綜合整治注重從“交、農、水、房、?!钡热轿?、多角度全面治理, 力圖從“輸血型”扶貧轉變為“造血型”扶貧, 這就必然要求更多的農用地轉變土地用途。

3.2 國外研究現狀

在國外, 土地綜合整治一方面通過對農、林的綜合治理, 可以建設高標準的基本農田, 能夠有效提高耕地質量, 增強了土地的綜合生產能力, 實現對耕地的保護;通過對村莊的統一規劃和建設, 使其連片有序并加強公共設施建設, 既改善了農民的生活條件, 實現了農村社區的統一管理、統一服務, 又節約了大量土地, 為土地的大規模流轉創造了有力條件。

土地綜合整治必須與工業項目結合在一起實施。例如, 德克薩斯州2014年擬新建的一座220千伏變電站和改造一批變電站。通過該項目的土地綜合整治的實施可以盡快完成全州電網建設和舊網改造步伐, 合理開發小水電, 加快全州電網建設, 使全州電網配置完善合理, 電力供應充足, 供電質量提高, 實現同網同價, 促進農村消費。同時, 土地綜合整治過程還能積極推進發展其他替代能源, 如煤氣、天然氣、沼氣、全釩液流電池等。逐步改變并調優能源利用結構。

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研究應該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積極作用, 從理論上探究其與城鄉統籌發展的關系, 從歷史角度對其進行定位, 并進行理論升華。在對農村土地整治內涵剖析的基礎上, 從經濟、社會、政治3個方面分析綜合整治的內涵。土地綜合整治的新動態將圍繞互聯網+扶貧的實際需求發展特色電商物流, 以縣城和工業園區為中心的一級商貿、物流中心, 建立以玉皇廟鄉、萬冢鄉、新店鄉、雙廟鄉為中心的二級商貿、物流中心, 各鄉鎮為三級商貿、配送中心, 形成一級、二級、三級商貿、物流中心緊密銜接的商貿物流服務空間網絡, 建立有民族特色的、現代化的商貿物流網絡體系。

結束語

土地綜合整治作為一個在經濟、社會、政治等多領域頻繁使用的術語具有廣泛的研究價值與意義。從國際上普遍公認的土地綜合整治分類上來說, 本文將土地綜合整治類別概括為絕對與相對兩種。發展人力資本形成、建立經濟結構和經濟轉型被認為是土地綜合整治模式的“中間道路型”模式。通過對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治理, 一方面可以達成耕地占補平衡的目標, 也可以將節省下來的土地用于其他產業的發展;另一方面通過第二和第三產業的勞動力結構調整、城鎮化投資、交通設施建設來加速土地流轉步伐。

參考文獻

[1]張鵬.創新土地綜合整治融資方式推進幸福美麗新村建設——以成都市雙流縣為例[J].管理觀察, 2016, 04:146-148.

土地綜合整治意見范文第4篇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省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管理,確保項目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條例》、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以上財政投資、省人民政府或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立項的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包括土地整理、開發和復墾項目。

第三條

農村土地整治要統籌規劃,聚合資金,集中連片開展“田、水、路、林、村”綜合治理,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推動城鄉統籌協調發展。

第四條

省國土資源廳負責項目計劃制定、項目立項審查、項目設計與預算審查、項目實施監督檢查、項目設計重大變更批復、項目驗收備案和質量檢查、項目報備信息審核確認等工作。

市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項目安排、組織項目選址踏勘、項目立項初審、項目匯總申報、項目設計和預算初審、項目實施監管、項目設計一般變更批復、項目驗收等工作。

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項目選址、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申報、項目設計和預算編制、項目實施組織、項目初驗、項目區土地權屬管理和土地利用現狀變更登記發證、項目信息報備等工作。

各級土地整治機構在同級國土資源部門領導下,承擔項目管理中的相關事務性、技術性工作。

直接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及其土地整治機構承擔實施的項目,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及其土地整治機構負責的工作相應由市級承擔。

第五條

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按省委、省政府的規定,切實擔負起項目立項、實施的主體責任,組織國土資源、財政、農業、水利等相關部門抓好項目管理,確保項目質量。

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切實抓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和矛盾調處等工作。

第六條

承擔項目測繪、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與預算編制、工程監理、審計、招標代理的中介機構和工程施工單位,必須進行備案。省土地綜合整治局負責備案管理和誠信考核工作。

第七條

對中介機構和工程施工單位的選定,按規定應公開招標的,必須采取招標方式確定。對項目主要設備和預制件實行集中采購的,應按政府采購規定執行,達到招標數額標準的,應按規定招標。 第二章 項目申報立項

第八條

省國土資源廳根據土地整治規劃和土地整治專項資金收入預算,制定項目計劃,發布項目申報指南。

第九條

項目立項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糧食產能;

(三)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集約節約用地;

(四)堅持農民自愿,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五)利用先進科學技術,達到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六)聚合相關部門涉農資金或社會資金共同參與土地整治。

第十條

項目申報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一般條件

1、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村鎮建設規劃、產業發展規劃、農田水利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等;

2、項目區應相對集中連片;

3、項目區土地權屬關系清楚,沒有土地權屬糾紛;

4、項目涉及地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5、縣市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實施能力較強。

(二)具體條件

1、土地整理項目

①整鄉整村推進;

②自然條件與農業生產條件等基礎條件較好;

③具備一定新增耕地潛力,應保證項目實施后耕地面積不減少;

④有相關配套工程和資金,與相關部門工程建設計劃充分銜接。

2、土地開發項目

①新增耕地率原則上要達到建設規模的百分之六十;

②項目區坡度、開發前地類、土質等條件符合要求。

3、土地復墾項目

①項目區為因歷史原因土地復墾義務人滅失的生產建設活動損毀的土地,以及自然災害損毀的土地;

②項目原則上從歷史遺留和自然災害損毀土地調查評價數據庫中選取。

第十一條

土地整理項目應優先安排在基本農田保護區、糧食主產區、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示范縣、基本口糧田等重點區域。

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和土地整治規劃劃定的禁止開墾區域內開墾耕地。

因地制宜開展土地復墾,優先安排復墾方向為耕地的損毀土地復墾。

第十二條

項目申報按以下程序:

(一)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根據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制定項目安排計劃。

(二)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初步擬定申報項目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

(三)市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所轄縣級國土資源部門進行項目選址踏勘,初步確定項目區后,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報省國土資源廳。

(四)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實地核實后,確定申報項目區。

(五)縣級土地整治機構按規定選取具有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省政府已立項的重大工程項目除外,下同)。

(六)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提請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財政、農業、交通、水利、林業、環保等相關部門及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充分論證。對通過論證的項目,由縣級人民政府出具項目立項申請。

(七)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將項目申報相關資料報送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對相關縣市區項目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后,以市州為單位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省土地綜合整治局統一受理項目申報資料。

第十三條

項目申報需提交以下資料:

(一)縣級人民政府立項申請;

(二)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匯總情況說明;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摘要書;

(四)項目區位置圖、項目區所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用紅線標注項目實施范圍)、萬分之一國際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用紅線標注項目實施范圍)、基本農田保護圖(用紅線標注項目實施范圍,土地開發項目和不涉及基本農田的復墾項目除外);

(五)可研報告附件資料。

第十四條

項目申報資料受理后,省土地綜合整治局按規定從專家庫中抽取專家,依據有關技術規范和要求對項目可行性和投資估算進行技術審查,并將審查結論報省國土資源廳。

第十五條

省國土資源廳組織項目立項審查,通過審查的項目,批準立項。 第三章 項目設計和預算編制與審查

第十六條

項目立項后,縣級土地整治機構應依據立項批復和相關技術標準,按規定選取具有資質的測繪單位和設計單位,分別進行項目區現狀測繪,編制項目設計和預算。

第十七條

項目設計方案應廣泛征求項目涉及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和村民的意見。項目設計編制完成后,應當將設計方案在項目區公示。

第十八條

項目設計確定后,設計單位應當依據預算定額標準和有關規定編制項目預算。

第十九條

項目設計和預算應滿足編制施工招投標文件、設備材料采購和指導施工的需要。

具有較強專業特點的橋梁、渡槽、塘壩等單體工程,應由具有專業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

第二十條

市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對項目設計和預算進行初審后,匯總上報省國土資源廳。省土地綜合整治局負責項目設計文本、預算文本、相關圖件和附件資料的統一受理。

第二十一條

項目設計和預算資料上報后,由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對設計成果進行實地核查。在實地核查中,發現項目測繪或設計成果資料不真實、不準確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項目安排或核減建設規模。同時,對存在問題但予以保留的項目責令改正,進一步完善相關資料。

第二十二條

省國土資源廳委托省土地綜合整治局組織相關專家對項目設計和預算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由省國土資源廳向省財政廳申請下達項目資金預算。

第二十三條

省國土資源廳依據省財政廳下達的項目資金預算,下達項目建設任務書。

第四章 項目實施

第二十四條

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提請同級人民政府成立項目實施組織領導機構,建立相關制度,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工作措施,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第二十五條

縣級土地整治機構依據項目設計和預算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并在項目所在地公告。

第二十六條

項目工程施工實行監理制,由縣級土地整治機構按規定選取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制定工程監理方案,并報市級土地整治機構審定。

第二十七條

項目施工分批次統一時間集中進行招投標,省土地綜合整治局根據項目預算和建設任務下達時間,規定每批次項目集中招標時間。

第二十八條

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招投標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具體確定項目施工招標方式??h級土地整治機構應按規定選取項目施工招標代理機構,由招標代理機構具體承擔施工單位的招投標工作。項目標段劃分應符合相關規定,施工招標文件確定的發標工程量必須與經批準的項目設計完全一致。

第二十九條

工程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確定后,縣級土地整治機構應分別與相關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第三十條

項目開工前設計單位應當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做好項目實施中有關設計的咨詢、指導等技術服務工作。

第三十一條

項目施工單位應按規定確定項目經理和相關技術人員,按照項目設計和有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施工,并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對出現質量問題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負責返工或返修,對因違反項目設計、施工合同延誤農時等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項目設計、有關技術標準、合同約定和工程量清單進行工程監理,對工程投資、質量和進度進行控制,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三條

項目建設任務及預算一經下達原則上不得變更,確需變更的,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報批,經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涉及建設范圍、建設規模、投資規模、新增耕地面積調整的,由省國土資源廳審批。其他變更由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批。

有權批準機關應進行實地核實,同意變更的由原項目設計單位編制設計變更和預算調整方案。因設計變更增加的投資預算,由項目所在縣市區自行解決。

第三十四條

項目原則上應在項目建設任務書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項目驗收,因特殊原因確需延期的,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逐級向省國土資源廳報批。

自預算下達之日起2年內未開工的項目,停止項目實施,按規定追回項目資金,另行安排。

第三十五條

省土地綜合整治局、市級土地整治機構應加強項目實施管理,監督招投標工作,督促項目實施進度,稽查工程質量、資金使用等情況,及時解決項目實施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縣級土地整治機構應加強項目現場管理,控制工程投資、質量和進度,及時處理項目實施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章 土地權屬管理

第三十六條

項目立項前,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組織做好項目區土地權屬現狀調查。

組織村、組對權屬界線現狀進行指界確認,對擬拆遷的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權屬、界址、面積、用途、坐落等逐一進行登記。

組織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充分征求村組、村民意見,確認權屬現狀,并在權屬現狀(勘界)圖、地籍資料上簽字蓋章。擬實施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需調整的,應組織雙方村、組簽訂同意調整權屬初步意見。涉及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調整的,應與土地使用權人逐一簽訂土地使用權調整初步意見。

第三十七條

項目設計階段,凡涉及土地權屬調整的,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組織編制詳細的土地權屬調整方案。

項目工程布局設計完成后,必須對新的權屬界線予以定位,制作既有權屬界線現狀又有新權屬界線的權屬調整圖。

第三十八條

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必須在項目所在地鄉鎮、村組公示、公告,無異議后上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批準后,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土地權利人簽訂土地權屬調整協議。

第三十九條

項目實施前,施工單位應按經批準的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對新的權屬界線實施定位,埋設拐點界樁,嚴格按定位的權屬實施工程。

第四十條

施工前或施工中發現新的權屬界線確因設計原因無法實施,需要重新調整權屬界線的,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再次征得雙方村組、村民同意,與村組簽訂變更協議。編寫變更權屬界線報告和制作新圖件報有權批準機關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四十一條

項目工程完工后,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組織對新的權屬界線和已拆建筑物土地進行驗收,在新的權屬界線圖件上加蓋權屬確認章,制作權屬、地類變更調查記錄表,并協助和指導村組按簽訂的權屬調整方案搞好土地歸并、土地分配等工作。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后,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根據新的權屬界線及時更新土地利用數據庫并進行土地變更登記工作,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滅失的,按規定注銷土地使用權。 第六章 項目驗收

第四十三條

縣級土地整治機構負責組織項目工程驗收;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項目初驗;市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項目驗收;省國土資源廳組織項目驗收備案和實地抽查,其中土地開發項目由省國土資源廳進行新增耕地面積確認。

第四十四條

工程施工結束后,縣級土地整治機構組織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業、水利、交通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村民代表,根據項目設計進行工程驗收。

第四十五條

驗收合格的,出具工程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的,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工程驗收合格后,縣級土地整治機構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工程結算審計,辦理工程結算,編制財務決算報告,按規定開展財務決算審計,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向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申請項目初驗。

第四十六條

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及時組織項目初驗,對工程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責成其土地整治機構限期整改。同時,完成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土地權屬調整、耕地質量等級評定(開發項目)等工作。初驗合格且完成相關工作后,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出具項目初驗報告。

第四十七條

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完成項目初驗后,應及時申請市級國土資源部門進行項目驗收。申請項目驗收應提交項目驗收申請、項目竣工報告、竣工實測圖、工程驗收報告、項目初驗報告、工程結算審計報告、財務決算報告、財務決算審計報告、土地權屬調整報告、工程監理總結、設計變更方案和批復、耕地質量等級評定報告(開發項目)等相關資料。

級國土資源部門還應按要求準備好項目立項、設計和預算、招標、實施、監理、土地權屬調整、土地變更調查記錄、會計賬簿和原始憑據等相關資料,以備驗收查詢。

第四十八條

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按規定設立驗收組,組織項目驗收,驗收組下設工程小組和財務小組。工程小組負責核查設計實施及建設規模、新增耕地面積情況,各單項工程的工程量完成情況,工程建設質量情況,施工管理及制度建設情況,檔案管理情況,工程后續管理及效益情況等,并提交技術評定意見;財務小組負責核查項目預算執行情況,會計賬簿、原始憑據、資金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設情況,財務檔案管理情況等,并提交技術評定意見。

第四十九條

驗收組在審查工程小組和財務小組提交的技術評定意見、項目地籍管理資料和其他相關資料的基礎上,出具項目驗收意見。對項目驗收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重新組織驗收。

第五十條

項目驗收通過后,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及時將項目驗收意見及相關資料報省土地綜合整治局備案。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省土地綜合整治局對備案的項目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對不符合要求而予以驗收通過的,責令整改和重新組織驗收,并不予備案。 第七章 項目信息報備

第五十一條

項目必須通過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實行網絡全面全程信息報備。

第五十二條

項目各階段信息由項目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填報,由省國土資源廳對各階段備案信息進行審核確認。

負責信息報備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確保備案信息及時、準確、真實。

第五十三條

項目預算下達10個工作日內,完成計劃與預算下達階段信息報備;項目開工后10個工作日內,開始實施階段信息報備,對中央支持的重大工程項目實行季度報備,并于每個季度首月完成相關信息報備;項目驗收批復文件下達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階段信息報備。

第五十四條

監測監管系統中報備的各類信息應嚴格執行有關保密規定,確保信息安全。 第八章 監督檢查

第五十五條

省國土資源廳和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聯合紀檢、監察、檢察等部門,建立項目組織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項目管理中失職、瀆職,甚至伙同施工單位、中介機構弄虛作假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六條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及其土地整治機構應當建立項目實施定期檢查制度,對項目實施進度、工程質量、中介機構從業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要建立信息公布和反饋平臺,及時按規定公布相關信息,受理相關建議意見。

第五十七條

省國土資源廳和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應分別將農村土地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八條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及其土地整治機構應建立對項目測繪、設計、招投標代理、監理、施工、審計等機構的誠信考核制度,切實加強從業管理。

第五十九條

項目建設有關單位應主動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條

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和管理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一條

各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應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市、縣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管理辦法。

第六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土地綜合整治意見范文第5篇

一、推進土地綜合整治的必要性

1.開展土地綜合整治是搶抓發展機遇的客觀要求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政策早在2010年就由國務院提出并大力推行。2011年7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列入當年工作重點,并提出在“十二五”期間通過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力爭再建成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后來國家又出臺了《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0-2015》??梢灶A見,今后幾年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將成為各級政府的工作重點。

2.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是拓展開發區建設用 地空間、解決耕地占補難平衡的現實選擇

隨著新一輪土地規劃編制的完成和國家土地調控政策的進一步完善,開發區將面臨計劃指標和后備資源的雙重制約。從目前看,每年分給開發區的土地指標為300-500畝,實際上每年開發區需要指標在800畝以上。這些指標要分解給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及民生工程等,且占補平衡還要從異地買入,每畝資金達35000元。這樣看來,上級分的用地指標不僅不能滿足發展用地需求,而且受補充耕地的制約無法充分使用,只能異地購買高價占補耕地指標。與其這樣,不如通過內部挖潛,大力發展土地綜合整治,實現農村居民點向建制鎮、中心村集中、產業向園區集中。充分挖潛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通過對舊宅基地、廢棄工廠、學校、礦山等進行綜合整治, 獲取用地指標和補充耕地。將部分富余的建設用地指標調劑到項目建設,破解項目用地指標短缺的難題。

二、推進土地綜合整治的途徑

1.增減掛鉤置換添指標

以開發區興城街道南石東西村改造為例:原村莊占建設用地1200余畝,人口不足4000人的村,人均占建設用地110平方米。2008年實施舊村改造,按照“居住上山坡,騰地上項目”的規劃,利用山坡未利用地及部分林地。按人均55平方米建設標準居民小區,占地不足400畝就可安置完畢。原村莊占地可全部置換出來,用于高新技術產業項目,使用農民不僅獲得了土地增值效益,又加快了城市和集鎮人口的集聚,有利于城市基礎設施的統籌投入。目前, 開發區還有村莊33個,如果每年以南石東西村的模式進行增減掛鉤置換,每年可置換300-500畝建設用地指標,可大大緩解項目占地指標的壓力。

2.廢舊建設用地增耕地

開發區范圍內有大小關閉煤礦10多家,加上廢棄的學校、村鎮辦企業總占地800多畝。這些建設用地通過土地綜合整治,統一規劃復墾,可復墾耕地600余畝,加上對山坡的未利用地開發造地,又可以新增耕地400多畝,以彌補我區靠異地補充耕地的困窘,提高土地利用率。

但在具體整治工作中,要做到四個結合。

一是土地綜合整治要與產業規劃相結合。由于開發區的高新技術產業擔負著新城建設和發展的雙重職責。為此,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以確保綜合整治的前瞻性和實效性。

二是土地綜合整治要與新農村建設結合。要根據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優化農民居住布局,適當調整撤并村莊,形成農村人口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要完善農村路網、供水、通訊、廣播、電視及生活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健全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社會養老商業網點等公共服務設施,實現生態村、文明村建設目標。

三是土地綜合整治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結合。按照先減后增,把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通過有償轉讓,調劑到產業聚集區和城鎮建設使用。

四是土地綜合整治與集體土地流轉結合。通過整治,積極引導農民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優化農村產業布局,推廣應用現代農業科技,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確保農民增收。

三、創新體制,推進土地綜合整治

土地綜合整治是一項工業反哺農業,造福群眾的惠農工程、民心工程、系統工程,必須堅持政府主導、科學規劃、上下協調、群眾參與。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一要政府責任到位。根據區里主管、街辦實施、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開展工作。區里要制定相關文件政策,明確街辦部門的職責分工,要對項目進行全方位的監督、監管。國土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來,抓好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監管、資料呈報等工作。街辦政府要發揮主體作用,具體負責綜合整治的實施。其他職能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做好相應工作,要改變過去街辦靠邊站、環境難協調、權力難上收、項目難實施的狀況。

二要部署到位。項目規劃論證立項后,政府要公開透明操作,要讓群眾廣泛參與,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要廣泛宣傳動員,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

三要監管到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層層把關,特別是把好資金投入關、質量標準關,要監管有力、措施過硬,保證項目保質保量地完成。

土地綜合整治意見范文第6篇

我國的城鎮化進程在不斷的推行中, 城市建設所需要的土地也在不斷的增加。而我國嚴格執行耕地保護制度, 18億的耕地紅線范圍內不可以進行與耕地無關的事項。為了拉動農村經濟, 提高我國農民生活水平, 提高農村土地整治效率迫在眉睫。以蘇仙區為例, 2001年來實施項目50多個, 新增耕地面積萬余畝, 為當地和郴州市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用地保障, 實現了土地綜合整治的最大效益。

2 綜合整治中的問題

2.1 前期工作滯后

在農村土地整治這個項目中, 前期的工作占了很重要的一個地位, 因此前期的工作能夠為整個項目的提出、論證和評價以及最后的決策提供有效的根據。前期工作的順利進行直接決定到整個項目能否很好的完成, 對整個項目的效益性、合理性以及經濟可靠性都有著很大的影響。當前的農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第一, 項目的工作不能夠正常的進行, 沒有發揮相應的功能, 總是邊整治邊規劃。第二, 整體格局是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特別容易忽略的, 所以很多時候在某個項目的針對性研究上花了太多時間而沒有做到統籌兼顧。

2.2 農村宅基地置換困難

很多村民都是不愿意搬離自己住居了很久的房宅, 大部分都是持反對態度的, 這樣就在拆遷, 整治土地方面增加了一個問題。然后居民在進行宅基地的土地面積測量時, 總是眾說紛紜, 態度不一, 大部分家庭都是有自己的配套設施, 但是在土地整治工作中有相應的規定, 只有經過批準才能計算到土地面積之內。

3 加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策略

3.1 要充分發揮綜合效應

土地綜合整治的內容要與傳統的土地整理項目區分開來, 它并不局限于土地平整、表土回填、渠道和田間道路等工程, 而要將所有的工程都包含進來, 諸如農村居民點改造等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的工程也應在列。結合土地整理復墾和涉農項目, 綜合整治。

3.2 要加快村莊綜合整治規劃

在征求過農民的意見后, 規劃一個土地綜合整治計劃和村莊建設計劃, 為農民提供科學正確的建房方法, 跟上土地綜合整理的整體進度。

3.3 要整合資源, 解決資金和管理等問題

由于土地綜合整治涉及領域廣, 包含了整合的涉農資金和涉農項目, 這就需要成立領導小組和專項資金指揮部, 由相關負責人領導專人專責, 嚴格規范獎罰制度, 做到認真負責, 不漏掉任何一個小細節, 將綜合整治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由國土資源部門帶頭, 各鄉鎮或村子代表的工作班子, 落實總體統籌協調、過程質量監督、控制、施工安全保障、施工方案優化等工作, 確保工程的效率與質量。

3.4 要強化后期管護責任

為延長土地整治帶來福利的有效期限, 要貫徹“以用促養、用養結合、誰受益誰養護”方針, 找準受益人和責任主體, 制定專人對工程的設施進行維護, 或者籌集后期管護專項資金, 對管護有功的人進行獎勵, 對破壞設施的人進行懲罰, 以此形成一個愛護設施的意識, 最大化的減少對設施的損傷。

結束語

與傳統的土地管理辦法相比, 農村綜合整治工作模式的使用更加合理, 更加科學有效地解決農村土地問題, 大大提高了對農村耕地的開發、管理和利用效率, 找出土地管理中的問題, 進而進行綜合的整治。土地綜合整治工作在很好的解決農村土地問題的同時, 還能夠加快新農村的建設, 而農村的經濟來源就是靠農民手中地, 因此只有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 才能加快國家經濟發展, 促進新農村的建設。

摘要:眾所周知, 我國的人口基數是全球第一的, 但是人均能夠分配到的土地面積卻是少得可憐, 因此, 如何用這么少的土地養活這么多的人是我國面臨的迫切問題。本文探討了中國土地的整治現狀, 針對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探討, 并給出了相應的策略。

關鍵詞: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問題,對策

參考文獻

[1] 鄧楚雄, 黃曦紅.湖南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土地權屬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湖南農業科學, 2015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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