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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技術壁壘理論思考論文范文

2023-09-22

貿易技術壁壘理論思考論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歷年統計數據表明,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一直保持高速增長,但自從我國加入WTO以后,遭遇來至出口國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機電產品出口的增長卻呈下滑勢頭。為了深入研究廣東機電產品出口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現狀及原因,為廣東外貿經濟發展獻計獻策,特提出“廣東機電產品出口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現狀研究”這一論題。本文充分利用廣東省統計年鑒1995-2012年有關機電產品出口的數據,對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現狀進行分析,找出了廣東機電產品出口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最后對本文進行了總結,并針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廣東機電產品出口的影響研究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關鍵詞 機電產品出口 技術性貿易壁壘 現狀研究

一、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現狀

2011年,廣東省出口機電產品金額達到3597.1億美元,同比增長14.0%。 2012年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3894.6億美元,同比增長8.3%。與入關以前相比,可以看到在機電產品出口雖一直攀升,但增幅大幅度減緩。入關后,進口國也在不斷變換手法進行貿易保護,廣東機電產品出口受到的限制越來越多,如兼容性、節能性、安全性、環保性、噪聲污染等方面的技術限制。據統計,目前廣東機電產品出口的技術壁壘主要是美國、歐盟、日本的技術法規和產品安全認證。

廣州海關通報的數據表明,僅2007年上半年廣東機電產品退運貨值為2730.3萬美元,增長51%,占廣東退運總規模的75.6%。所占比重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2個百分點。其中,電器及電子產品類退運貨值增長65.2%;機械及設備類退運貨值增長54.9%。主要涉及船舶、空氣調節器、程控電話交換機、電池等產品。廣東省出口商品遭遇退運風險最高的國家或地區依次為香港、美國、歐盟和薩爾瓦多。其中,來自香港的退運商品價值1982.2萬美元,增長50.5%,主要退運商品是船舶、空調、紡織品、電池和膠合板等;自美國退運314.6萬美元,增長22.8%,主要退運商品是燈具、冷凍機和制冷設備及零件、揚聲器、醫療儀器及器械、家具及其零件等;自歐盟退運303.7萬美元,下降26.6%,主要退運商品有DVD播放機、燈具、電視機、閥門、“冷凍機和制冷設備及零件”和農產品等;而2006年同期無退運記錄的薩爾瓦多有293.7萬美元商品退運,主要是數字式程控電話或電報交換機。自上述4個市場的退運總值合計占當年出口商品退運總值的80.2%。根據2011年的抽樣統計調查,技術性貿易壁壘給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影響最大的國家和地區是歐盟、美國和日本。

2008年,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額達到2835.6億美元,占全省外貿出口比重的70.2%,是廣東第一大類的出口產品。而2008年廣東省出口歐盟的機電產品總額中就有98.45%屬于歐盟兩個指令的管轄范圍,約合682.55億美元。有96.71%屬于美國“UL” 范圍,約8811.71億美元。另據廣州海關統計顯示,2009年1月廣東省共對歐盟出口指令范圍內產品約1.6億美元,同比增長44.4%,比2004年出口增速下降54.5%。這表明WEEE指令已初步影響廣東省有關產品的出口,同時,指令產品出口呈現向其他市場轉移的趨勢。2009年1月廣東省對美國出口指令產品0.8億美元,同比增長66.3%,占廣東省指令產品出口總額的19.6%;對日本出口指令產品0.5億美元,同比增長1.9倍,占廣東省指令產品出口總額的12%。

二、廣東機電產品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

(一)機電產品出口市場過于集中。

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方向主要集中于歐盟、美國、日本等國,據統計,廣東省出口商品近75%銷往這些地區,而這些國家和地區恰恰是技術標準最嚴格的國家和地區。機電產品出口的地理方向決定了廣東機電產品出口將不得不直面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威脅。目前,美、日、歐盟仍然是廣東省最大的三個貿易伙伴。據統計,包括經香港的轉口貿易在內,廣東省每年有超過7成的商品銷往美、日、歐盟三個國家或地區,而這三大經濟實體也正是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積極倡導者和絕大多數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發源地,具有長期而豐富的經驗,且制定了大量嚴格的技術標準與法規。機電產品出口對主要的出口市場過于依賴,這是廣東機電產品頻遭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之一。

(二)機電生產企業整體技術水平較落后,自主研發創新仍然不足。

廣東機電生產企業整體技術水平較落后,企業出口過多地依賴于成本優勢,出口產品技術含量低,體現在出口商品結構上,附加值低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和資本密集型出口產品占主導地位,而附加值高的技術密集型產品出口比重仍較低,多數機電企業熱衷于在中低端產品的生產。隨著全球機電行業技術水平和機電產品質量水平的不斷提高,廣東機電產品出口面臨尷尬的局面。據估計,廣東機電產品質量實際水平落后于發達國家地區10一15年。

雖然廣東技術創新能力有很大的提高,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較少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在國際上不具備競爭力,大多數出口的機電產品或是技術含量低或是不掌握核心技術,產品生產的關鍵技術或零部件依賴進口,有些機電企業生產從事的只是一些勞動密集性的機電加工組裝工作,核心產品出口很少無法掌握核心技術,就限制了產品更新換代的速度,也就無法滿足機電產品進口國技術標準的要求。廣東機電產品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研發投入不重視,研發投入不足。世界500強的高新技術機電產品生產企業,每年產生的高新技術工藝占全球的40%,其研發經費占產品銷售收人的比重在5%一10%之間,最高達13%,而廣東機電產品生產企業僅為0.2%左右,廣東全行業一年的研發投入尚不抵卡特彼勒一家企業研發投入的10%。

機電產品出口結構方面近年來雖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然缺乏有后勁的支柱性產品,涉及產業供應鏈的價值環節相對低下,附加值低的產品仍占主導地位。隨著全球機電產品出口技術性門檻的提高,勢必對廣東機電出口造成擠壓。從廣東機電產品出口企業構成看,外商投資企業所占比重超過7成以上,而其中大部分是外商獨資企業。2008年廣東機電產品出口額超億美元的11家企業中10家為外商投資企業,當中外商獨資企業占7家?!叭胧馈币詠?,廣東外商獨資企業機電產品出口占廣東機電產品出口的比重,從2002年的42.4%上升到2012年的出口占66.7%。

總之,廣東機電生產企業整體技術水平較落后,自主研發創新不足是造成廣東機電產品頻遭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欠缺。

廣東多數機電企業對TBT不熟悉,普遍對技術標準不夠重視,對國際技術標準和法規缺乏了解。尤其是中小企業甚至對歐盟、美國等區域性標準一無所知,在產品質量管理上仍然采用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而這些標準大多低于國際通用標準,加之技術性貿易壁壘本身的不透明性, 又缺乏有效的信息的傳送渠道,意識不到危機的嚴重性,普遍持消極等待或觀望態度,對國外技術標準變化不能及時了解,導致其難以及時作出適應性的調整,以致無法達到要求而遭遇出口限制。

(四)環保意識的淡薄和粗放式的經營管理。

環保意識的淡薄,粗放式經營管理是廣東機電產品出口頻遭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又一重要原因。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和環保熱潮不斷升溫,消費者對產品內在和外在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綠色產品已成為市場消費主潮流,也是當今世界機電產品發展的方向。為迎合了消費者的綠色消費心理,歐盟、美國和日本相繼制定法令,推行綠色環保產品。多年來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使得廣東多數機電生產企業過多的注重產能、銷量,而對產品性能尤其是環保方面如排放、電磁污染、可回收等性能關注較少,對綠色技術性貿易壁壘及其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認識不足,對綠色機電產品的研發、生產重視不夠,很少有企業獲得綠色標志認證。據計算,廣東機電企業單位GDP的能耗是日本的6.6倍,單位GDP的水耗是韓國的5.2倍,單位GDP的二氧化硫排放強度是歐盟國家的33倍,單位GDP的廢水排放量比發達國家高4倍,萬元GDP的廢水排放量(40.2噸)甚至比國內的山東?。?9.8噸)還要高。廣東機電企業要沖破綠色技術性貿易壁壘,只能順應潮流,解決污染排放、有害材料的替代和廢舊設備的回收等問題。在環保思想的指導下開展針對性的研發和生產及包裝,關注國際環保技術的發展,通過適當地引進或合作開發適用于廣東機電產品的環保技術,充分提高環保意識,進而從善待環境的技術和產品中獲利。

三、建議

(一)提高機電產品技術水平,走自主品牌出口和自主創新之路。

技術和創新是企業競爭力的核心,是企業應對技術壁壘的根本途徑。應注意引導機電企業對技術更新改造項目和產品研發的投入,通過提高產品質量及科技含量,努力發展自有知識產權的產品。

(二)建立貿易壁壘的預警和應對體系。

建立和完善的TBT預警機制。廣東機電產品出口屢遭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信息不TBT對稱,對國際市場了解不夠。因此建立和完善以政府為主導,企業、行業協會為主體的多層次預警機制,充分利用國際貿易壁壘調查伙伴的環保信息、檢測方法、技術標準等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向企業提供信息,使其早作準備,以避免遭受損失。應逐步建立和完善國外有關環保、衛生等標準、指令信息庫,并及時向相關行業發布最新信息,以幫助企業規避壁壘。

(三)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

鑒于我國機電產品出口市場比較集中,容易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機電產品出口企業應該在開拓新的出口市場方面下功夫,實施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企業應在鞏固和深層次開拓現有發達國家市場的基礎上,大力開拓新興市場,努力拓展暫時還不成熟的市場,繞開部分技術性貿易壁壘嚴格的國家。

(作者單位:廣州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1]國家統計局. 中國統計年鑒2011.中國統計出版社,2011.

[2]廣東省統計局. 廣東統計年鑒2011.中國統計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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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2年廣東機電產品進出口特點探討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30217/142031713.html

[5]2012年廣東省機電產品出口總額增長5.9%http://www.askci.com/news/201205/02/173524_09.shtml

貿易技術壁壘理論思考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1998 年以來,紡織品服裝出口市場零售價格呈持續走低的態勢,對我國紡織品設限的國家不約而同地提出種種技術性限制措施,給其國內紡織服裝產業帶來了很大的壓力。本文分析了我國紡織服裝出口頻繁遭遇貿易壁壘的原因和現狀,包括對國內相當產業的影響及應采取的應對措施。

【關鍵詞】紡織品 貿易壁壘 產業影響 對策措施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998年以來,紡織品服裝市場零售價格呈持續走低的態勢,總體上看服裝零售價格下降幅度大于紡織品,城市市場下降幅度大于農村市場,近兩年紡織品價格下降幅度略有減小,但服裝零售價格下降幅度卻有所增大。眾所周知中國有很豐富的人力資源,廉價的勞動力必然帶來廉價的商品。在勞動密集型行業——紡織品行業中,廉價勞動力是一個很重要的競爭力參考量,所以產品的廉價是中國紡織品的一大特點,也是我國的紡織品占據極大的市場份額的原因之一。

對我國紡織品設限的國家政府不約而同地提出中國紡織品對其國內的紡織品行業造成了巨大的沖擊,給其國內民族產業帶來了很大的壓力。迫于這個原因,其政府不得不對中國的紡織品設限。為何他國對我紡織品頻頻采取限制性措施?原因就是我國的紡織品觸犯了其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那么,何為技術性貿易壁壘?其成因又是什么?首先要弄清楚技術性貿易的概念和成因。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一國以維護國家基本安全、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保證產品質量、防止欺詐行為等合法目的為由,而采取的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等種種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性限制措施。

一、我國紡織品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三種情況

個人認為,國外對我國紡織品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大體可分以下三類情況:第一類,國外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要求是合理的,我國企業具有達到該要求的生產技術;第二類,國外要求合理,但我國大多數企業目前還不具備這樣的生產水平;第三類,國外實施的措施不合理,有歧視性,或違反了TBT協定的相關規定。

上述三類技術性貿易措施都可能對我相關出口產品造成損失,造成負面影響,但不能僅憑出現損失或造成負面影響便將這些措施全部稱之為技術性貿易壁壘。

我認為,對于由第一類技術性貿易措施造成的負面影響,相關生產企業和出口企業應負全責。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產品質量和安全提出新的合理要求代表著社會的進步,對相關產品提出更高的合理要求是必然的。俗話講“入鄉隨俗”,企業應積極獲取這方面的信息,調整生產工藝,生產出符合進口國要求的產品。企業因這類技術性貿易措施造成損失,實屬可惜,這些措施不應被視為技術性貿易壁壘。

對于由第二類技術性貿易措施造成負面影響的,又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國外要求超前,沒有考慮大多數國家的情況;另外一種是我國企業的生產水平確實落后于大多數國家。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無論如何都應首先向這種先進的要求看齊,然后從企業自身尋找差距,尋找對策。

第三類技術性貿易措施就與上述兩類有質的區別。由于這類措施的內容、實施方法等違反了WTO的相關規定(如果是WTO成員的話)、或不符合國際慣例、或未遵守雙邊協定,從而造成對我國出口企業或出口產品的歧視性待遇,導致企業合法利益受損,可以將其稱為技術性貿易壁壘,所以企業,特別是政府主管部門對此需要十分關注。

實踐中,使我國出口企業受損的大多數技術性貿易措施是屬于上述前兩類。這也可以從科技部的一項調查中加以佐證。2003年科技部中國科技促進發展研究中心與中國企業聯合會共同對天津、山東、江蘇三省市260家出口企業的調查顯示,我國81%的出口企業曾經遇到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從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對企業出口造成的影響來看,認為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不合理的企業占被調查企業總數的18.7%,而34.7%和25.9%的企業是由于不了解國外技術標準和未達到國外產品標準而造成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是由于不了解國外技術標準和未達到國外產品標準而產生影響的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稱為技術性貿易壁壘是不妥當的。

二、我國紡織品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

1、我國紡織品出口與產業的相對弱質性。盡管這些年來,我國的紡織品出口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由于我國總體的科技發展水平相對落后,許多出口產品的技術含量低、質量不高。相對于國外同類產品的生產技術、產品質量與標準的不斷提高,我國出口產品的弱質性就會明顯地表現出來。據有關方面的資料顯示,我國的工業標準約有70%仍低于國際或國外先進標準。因此,一些發達國家制定的技術標準即非復雜、苛刻,也足以將我們的許多出口產品拒之門外。

2、出口企業缺乏認證意識。我國許多出口企業在這方面的法規意識、標準意識和認證意識還比較淡薄,更缺乏國外有關技術性貿易壁壘方面的信息,致使許多出口產品包括其生產條件、工藝和方法達不到國際或國外的技術標準。即使一些產品有質量,但由于缺乏認證,仍然不能進入一些國家同類產品的主流市場。

3、我國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宏觀管理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其中包括我國的技術法規、標準和認證體系還不夠健全。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情況還缺乏研究,缺乏權威性的技術貿易壁壘信息與咨詢機構,缺乏對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預警、爭端處理的有效機制與手段。

三、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

近年來,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我國紡織品出口貿易的影響已引起了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所暴露出來的問題比較嚴重。它不僅影響到我國外貿的最終產品,也影響到生產過程、管理、環保等各個方面。每年所涉及到的出口貿易金額達數百億美元之多。有人認為,這主要是因為這些年來我國出口貿易迅速發展,一些發達國家加大了對本國市場和產業保護的力度所致。

在紡織品服裝出口方面,由于歐美、日本等國和地區嚴格的環保法規和日益發展的環保運動,TBT尤其是綠色壁壘正逐步成為紡織品貿易中的一個重要壁壘。這些規定不僅對紡織品中有害化學品的使用嚴格限制,而且對紡織品生命周期中的各個階段,包括纖維生產、棉花種植和處理、產品的加工及制造、消費者使用等都有明確的環保要求和規定:如規定了有機氯載體、甲醛殘留量、防腐劑、可溶性重金屬殘留物、織物酸堿度、染色牢度和特殊氣味等;禁止使用破壞臭氧層的物質;要求抑制或消滅一些有害病菌;生產過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不能超標等。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此類產品不符合“綠色”要求的覆蓋面大約在15%左右,影響出口近80億美元。

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的一份資料表明,中國每年有多達74億美元的出口商品受到了綠色壁壘的負面影響。有關專家認為,綠色壁壘對我國外貿出口的影響程度已經并將超過反傾銷案件的影響,已成為入世以來我們不容回避的課題。

四、紡織品企業應對貿易堡壘的對策措施

1、借助于國際組織??梢越柚趪H貿易組織如WTO,通過信息咨詢、磋商和爭端解決等手段解決沖突:

(1)信息咨詢。WTO規定,每一成員國應保證設立咨詢點,能夠回答其他成員或其他成員中的利害關系方提出的所有合理咨詢,并提供有關中央和地方政府及非政府機構所采用或擬議的任何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等資料。

(2)磋商和爭端解決。協議明確規定:要設立技術性貿易壁壘委員會。由每一成員的代表組成,每年應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為成員提供機會,就本協議的運用及有關事項進行磋商。

協議還規定,任何事項的磋商和爭端解決應在爭端解決機構的主持下進行,并應遵循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的規則。

2、企業要練好內功。首先,企業要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可以有以下三個途徑:

(1)開發核心技術,提高產品附加值。在市場經濟活動中,中國紡織業應進一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以提高競爭能力的優化升級。著力做好開發、生產、銷售、管理工作,提高產品檔次,建立起從原材料到產品的一系列整體的開發體系。要加強與國內外知名企業在資金尤其是技術方面的合作,學習和借鑒其在產品研發設計、質量管理及品牌推廣等方面的經驗,形成自有知識產權技術品牌,提升產品的附加值,從而適應國際化競爭的需要。

(2)創新品牌,調整產品結構,提高產品開發和設計能力,加快實施“品牌戰略”。中國紡織服務應建立起產品設計、打樣、制版、測試、生產、物流和銷售于一體的出口產業鏈,積極與國際采購商、國際知名廠商合作,積累技術與資金、吸取經驗,并盡快創建自有品牌體系。

(3)堅定實施“走出去”戰略。首先重點是開辟多元化市場和分享優惠貿易政策??赏ㄟ^整合國內市場,在采購、生產、運輸上獲取巨大成本優勢進軍國際市場;可利用股權關系建起國內企業與著名企業的紐帶,實現企業的國際化;實力較雄厚的企業,可以采用收購和兼并的方式在國外適宜地點投資辦廠,這樣既可以拓寬銷售渠道,又能與當地相關企業形成利益同盟,減少貿易磨擦等。

其次,應自覺遵守法制,誠信經營。國際貿易講究的是效率和信譽,誰違背了國際貿易規則,誰將受到規則的制裁。當今社會責任標準和生態環保標準將成為阻礙我國紡織服務出口的主要壁壘之一。為此,中國紡織業在國際貿易中,一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勞動法規,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工人權益;二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三要建立嚴格的質控機制,增強“綠色”環保意識,在紡織服裝產品的原料采用、生產制作、設計包裝和產品使用后的處理等方面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規來動作,主動推行生態環保認證,堅持國際認可的標準,與國際化接軌;四要建立誠信的服務機制。處處做到講效率,講規則,講信譽,方能贏天下。

再次,應積極開展紡織行業外交,提高中國紡織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通過加強與國際同業競爭者、合作者、相關產業、客戶和消費者、社會團體、經濟與政治組織及個人的溝通、交流與互信,消除和避免因誤解而造成的沖突與隔閡,提升國際形象,樹立強國地位,打造中國紡織國家品牌,提升我國紡織產業的整體美譽,構造有序的產業體系,保證中國紡織業在經濟全球貿易一體化時代能夠穩定、健康和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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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技術壁壘理論思考論文范文第3篇

摘要:技術性貿易壁壘(TBT)是世界各國調整貿易利益的重要手段,隨著關稅壁壘作用日益減弱,技術性貿易壁壘作為更隱蔽、更強大的壁壘,在當代國際經濟貿易發展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本文通過分析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和我國農產品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提出對策建議。

關鍵詞:技術性貿易壁壘;農產品;對策建議

一、TBT概述

技術性貿易壁壘(簡稱TBT)由技術法規、標準、合格評定程序三部分組成,是指一國政府或非政府機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類與動植物安全和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以及保證食品安全與產品質量等為由采取的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性限制措施或法規,在主觀或客觀上成為外國商品自由進入的障礙。WTO關于的TBT文件有兩個,分別是《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實施衛生與動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開始執行。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

目前,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經成為發達國家實行農業保護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經直接使我國的農產品出口遭受巨大損失,其擴散效應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計。與其他貿易限制措施不同,技術性貿易壁壘最大的特點就是具有隱蔽性,一旦出現,影響巨大,而且損失難以避免。那么我國農產品出口為什么容易遭遇國外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我們可以從國內各個方面進行分析。

1、中國農產品自身標準的落后性

中國農產品領域目前的質量標準和檢驗檢疫標準與國際標準和進口國標準還有差距,不具備參與國際競爭的內在優勢。而且中國標準體系混亂,有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專業標準及企業標準,數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業產品出口不暢。

2、中國農產品市場秩序沒有理順,農業管理體制落后

中國農產品流通市場的內部壁壘嚴重,全國統一的大市場沒有形成局部領域的農產品市場秩序相當混亂,假冒偽劣產品對出口市場造成一定負面影響,此外,中國農產品生產管理和市場監管的力度不夠,存在著政出多門,多頭管理,職能交叉等問題,對產品質量監管力度不夠,流于形式。中國目前尚沒有一部完備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對農產品出口貿易的雙重影響

1、負面影響

(1)使我國農產品的出口量急劇下降。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影響,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農產品出口占對外貿易的比重不斷下降,受影響的農產品企業日益增加,造成的損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國農產品出口出現負增長,出口額為88,5億美元,同比下降0.77%,農產品出口總額占全國出口總額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國農產品的市場準入的難度。發達國家憑借其在科技和經濟方面的優勢,通過立法或其他手段對進口產品制定苛刻的技術法規或標準來限制農產品的進口,我國的農產品一時難以達到其要求而無法獲得市場準入。并且這種情況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明顯加劇。

2、正面影響

(1)提高國內農產品檢測技術。TBT在給我國農產品帶來負面效應的同時,也給我國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響。過去長期以來,我國在農業生產上較多追求農產品數量增加,對農產品質量問題重視不夠,農業標準體系、農產品評價體系與國際標準不接軌,農業監測體系建設滯后,使得農產品質量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同時,由于國內檢測技術及監督力量薄弱,許多質量問題未顯露出來。這就促使我國農產品出口行業對現有農產品生產體系、管理體系進行反思。

(2)加大對農產品標準化、質量安全等的建設、管理和監督。我國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農產品標準化等的建設。例如廣東省河源市建立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重視農業龍頭企業的培育和發展;廣東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督網絡的同時,還注意做好養殖基地建設,抓好加工環節質量監控,防止產品在加工過程中發生二次污染。

四、我國農產品出口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

1、進一步強化國家標準化建設和管理,這是突破技術壁壘的基礎和硬工夫

長期以來,我國農產品生產標準陳舊、水平低,甚至無標準生產,與國外發達國家的標準相比,我國的差距是明顯的。而只有實現了農業的標準化,才能實現農業的國際化、現代化。突破國外技術壁壘最好的辦法是提高本國農產品的質量標準,制定技術法規和標準應以國際標準為依據,結合中國實際,制訂新的衛生安全標準。

2、大力推進環保農業,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業

突破“綠色壁壘”的根本途徑是盡快提高我國糧食的安全生產和檢測技術水平,加快無公害、綠色、有機糧食的發展。加強無污染、無公害生產資料的開發和推廣,提高生物農藥產品的穩定性,降低成本,淘汰對人體危害大的高毒、高殘留農藥,研究開發有機肥料、礦質肥料等。在確保糧食的質量、創造名牌產品的基礎上,實施行之有效的綠色營銷戰略。以品牌產品和龍頭企業引導產業鏈的延伸和優化,培育支柱產業,擴張市場,從而提高品牌的營運能力。

貿易技術壁壘理論思考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 在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過程中,服務外包成為其經濟新的增長點,而技術性貿易壁壘成為限制服務外包發展的主要障礙,為其在國際國內層面造成諸如增加國際市場準入難度、危害交易安全、降低競爭力等一系列損害。為此,必須有的放矢地建立濱海新區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聯合應對的法律平臺。

【關鍵詞】 天津濱海新區 服務外包 國際服務貿易 技術性貿易壁壘

天津濱海新區的開發開放,在環渤海區域及我國的發展戰略布局中占據重要地位。當下,“全球性的服務外包,已成世界大潮”①,而技術性貿易壁壘作為服務領域貿易壁壘的一種新形式,正逐漸地對天津濱海新區的離岸服務外包產生越來越重要的影響。如何應對服務外包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己成為天津濱海新區對外發展中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1. 天津濱海新區服務外包中遭遇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天津濱海新區在開發開放過程中,其離岸服務外包業務遭遇到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限制。

1.1服務外包是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新的增長點

服務外包被稱為第二次經濟全球化,通常是指跨國公司將原來在內部從事的非核心服務活動,發包轉移給外部專業服務提供者去執行,以降低成本和提升競爭力的一種業務安排。②

2006年, 我國商務部啟動了發展服務外包產業的“千百十工程”, 將濱海新區所屬的天津市認定為“中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天津濱海新區抓住國際服務外包迅猛發展的歷史機遇,積極承接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已有包括渣打、摩托羅拉在內的服務外包企業近70家。服務外包已成為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新的增長點,成為推動新區服務出口的重要引擎。

1.2天津濱海新區服務外包中遭遇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天津濱海新區以承接國外的離岸外包為主要業務,限制濱海新區服務外包的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十分廣泛,例如,在建筑、教育服務中對外國專業服務人員的資格認證、教育學歷證書等設置不合理要求,在通信、運輸服務中對運輸工具及相關設備設置較高的技術標準,在旅游服務中設置嚴苛的環保要求等。以WTO為依據,可將涉及服務外包的技術性貿易壁壘統分為:

1.2.1服務技術法規標準壁壘

服務技術法規標準壁壘,多以包含或引用有關標準或技術規范的文件為載體,涉及公共安全、環境保護、衛生與健康、服務規則、計量、知識產權等方面,具有強制性。由于各國服務業發展水平、技術實力和風俗文化均存在較大差異,致使各國服務技術法規標準的覆蓋范圍因國而異,制定手段和制定水平也有所不同。服務技術法規和標準的差異,成為技術性貿易壁壘在服務外包領域最主要的表現形式。

1.2.2合格評定程序壁壘

合格評定程序是指以服務技術法規和標準為依據,對進出口服務進行檢驗、認證,以確定其是否符合要求的程序。由于合格評定程序以技術法規和標準為依據,若標準和法規有差異,則合格評定程序必定有所不同;即使標準及法規相同,各國的合格評定程序在表現形式和運行體制上也有差異,如泰國合格評定程序分三種類型,而歐盟則表現為八種基本模塊和八種變形模塊的組合 ,合格評定程序壁壘當然不可避免。③

1.2.3信息技術壁壘

信息技術壁壘是指與貿易有關的信息表述不銜接、不接軌、不符合進口國的要求所造成的貿易壁壘。④各國由于市場準入程度、信息技術水平等差異,極易在服務外包領域形成信息壁壘,如:合格認定程序等信息不透明、技術標準更改等信息傳遞不及時、信息傳遞受阻等。

2. 技術性貿易壁壘給天津濱海新區服務外包造成的損害

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存在阻礙了天津濱海新區服務外包的發展,給新區的服務外包造成了不同層面的損害。

2.1國際層面

2.1.1增加了新區服務外包項目在國際市場的準入難度

服務領域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涉及面廣、形式多樣,會增加濱海新區服務外包項目進入國際市場的難度。大量服務外包項目會由于未達到國外相應的技術標準或技術法規,而無法進入甚至被迫退出目標市場。尤其是在商務、建筑工程、教育、金融、健康等服務項目中,普遍對服務人員的資格設置壁壘,要求必須具有服務對象國家的執業執照,不承認我國的學歷和資格認證,而有些人員資格的獲取,需要多年時間,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劇了濱海新區服務外包項目進入國外市場的難度。

2.1.2危害濱海新區服務外包交易安全

世界各服務貿易國由于服務產業和技術水平發展不平衡,對服務質量的要求也不一致,特別是發達國家,技術性貿易壁壘名目繁多、變化頻繁,且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出口企業對其技術法規和標準理解不一且往往應付不及,不得不被動地陷入發達國家以保護公共健康安全為名的貿易制裁中。因此,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存在,因頻繁引發與別國的貿易爭端,而危害濱海新區服務外包的交易安全。

2.2國內層面

2.2.1降低了濱海新區服務外包的競爭力

首先,濱海新區的服務外包企業為達到國外日漸苛刻的市場準入門檻,不得不逐步增加承接離岸服務外包項目的交易費用,其中主要是高昂的取得和維持國外服務質量檢驗和認證的費用,以及創新技術、更新設備和培訓服務提供者所需的適應性費用。交易費用的增加,勢必使新區服務外包的成本升高、競爭力下降。其次,一國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濱海新區服務外包項目的限制,往往產生連鎖效應,極易導致多個服務貿易伙伴國對濱海新區服務質量的不信任,造成信用危機,損及濱海新區服務外包的競爭力。

2.2.2增加了濱海新區內部的市場壓力

濱海新區所承接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多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現因國外設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受阻而向國內非正?;亓?,這既構成了對國內服務外包業的競爭壓力,也因勞動力的激增而加重新區內的就業壓力。加之,我國服務貿易準入門檻較低,國外高標準服務外包企業、項目、人員的大量涌入,更使濱海新區內部的市場壓力雪上加霜。

3. 天津濱海新區應對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法律對策

如前所述,天津濱海新區在服務外包過程中遭遇到技術性貿易壁壘,并產生了極大的損害。為此,應以新制度經濟學為理論依據,構建天津濱海新區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聯合應對的法律平臺。

3.1完善應對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法律體系

第一,加快服務貿易專項立法。具體步驟是:首先,根據GATS的相關規定和ISO、IEC制定的國際標準完善現有法律制度;其次,針對新區服務外包只能以《對外貿易法》(24-28條)共五條籠統規定為法律依據的現狀,制定具體細致的專門的服務貿易基本法;再次,著手制定服務外包熱門行業的專項單行立法,對基本法的不同方面進行更明確的規定;最后,為適應不同門類服務外包執法、司法領域的多種需要,在不與基本法和單行法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較為具體和靈活的配套措施實施細則。

第二,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并爭取與主要發包國達成國際或區域互認,以減少服務外包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

3.2建立支持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法律體系的標準化信息機制

時至今日,技術性貿易壁壘涵蓋范圍涉及安全、環保、信息技術、社會、職業安全、反恐等諸方面,可謂復雜多變。為此,必須建立服務領域技術性貿易壁壘的“聯動預警體系”,以做到“以不變應萬變”。聯動預警體系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信息收集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快速反映機制和咨詢服務機制四部分,這四個部分環環相扣,產生聯動效應,達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具體而言:

第一,技術性貿易壁壘信息收集機制。該機制通過WTO出版物、官方公報、貿易措施談判等信息窗口,發揮駐外商貿研究及科技參贊處等機構優勢,利用國內外同行業協會的交流,專門負責及時收集、整理、跟蹤國內外最直接的技術性貿易壁壘信息,建立技術性貿易壁壘數據庫,為風險預警提供信息支持。

第二,技術性貿易壁壘風險預警機制。該機制包括情報快報和進出口預警兩個子功能,通過分析從信息機制獲取的國外貿易措施信息,主要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及我國的技術性貿易壁壘發揮監控防范作用。

第三,技術性貿易壁壘快速反應機制。該機制負責針對預警機制發布的警報,聯合相關企業、行業協會、政府部門和有關法學專家進行群體決策,及時向服務企業提供法律應對措施。

第四,技術性貿易壁壘咨詢服務機制。通過該機制可以查詢國內外技術法規和標準,進行網上答疑和項目指導,針對服務外包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具體情形對癥下藥。

3.3建立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法律體系的性能評價機制

服務業技術性貿易壁壘法律體系建立的同時,需要設置一套相匹配的客觀的性能評價機制,運用新制度經濟學成本與績效的工具,制定一系列的經濟、社會和環境等技術指標,運用這些指標對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法律體系的立法、執法和司法過程進行測評,掌握不同環節的質量狀況,以有的放矢地完善服務外包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法律體系。

注釋:

①金鵬,《試論濱海新區服務》,載于《當代經濟》2008年第2期(下):第96頁.

②同上.

③王星,《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中國服務貿易的影響研究》,北京郵電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3月:第19頁.

④孫娟,《論國際服務貿易中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山東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0年5月:第8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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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王星,《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中國服務貿易的影響研究》,北京郵電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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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張慧,《論國際服務貿易壁壘及我國服務業的對策》,載于《科技情報開發與經濟》2007年第17卷第21期.

貿易技術壁壘理論思考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中亞五國與我國一直保有良好的貿易關系,這為我國農產品出口該五國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從中亞五國與我國農產品出口貿易現狀出發,研究兩者農產品貿易的特點,分析我國農產品出口到中亞五國遇到技術貿易壁壘的原因,提出打破壁壘,擴大農產品出口的策略。

關鍵詞:農產品;貿易壁壘;策略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32.017

1 中亞五國與中國的農產品出口貿易現狀

中國與中亞五國農產品雙邊貿易額增長迅速。從2001至2015年15年間,中國與中亞五國的農產品進出口額從0.9952億美元增長到了15億美元。

中國與中亞五國的農產品的貿易具有的特點如下。

1.1 中國在中亞五國中的農產品的市場份額高于中亞五國在中國的市場份額

總體而言,中國在中亞五國的農產品的占有率高于中亞五國的農產品在中國市場的占有率,從2001至2015年15年間,中國在中亞五國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從3.57%提升至7.1%,中亞五國在中國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由0.55%提升至0.77%。但是值得關注的是,十五年間的大部分的年份中,大部分時候是中國對中亞五國的農產品呈現出貿易逆差,逆差年份最大的是2010年,逆差額高達4.9105億美元。由此可見,在農產品的貿易上,中亞五國較中國的農產品有優勢,中國農產品搶占中亞五國市場尚有較大的空間。

1.2 呈現出不同的規模和貿易層次

中亞五國中,按照不同國家的實際情況,與中國的農產品貿易呈現出不同的特點??傮w來說,目前烏茲別克斯坦已成為中亞五國中我國農產品的主要進口國,哈薩克斯坦成為我國農產品的主要出口國??傮w上,基本形成了中國農產品主要出口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的依次排列的市場分布格局,這三國的市場份額占中亞五國市場總量的95%以上。

1.3 產品種類較為集中

從中國與中亞五國的農產品的種類來看,種類較為集中。中國自中亞五國進口的主要是紡織原料,自2005年以來其進口量基本保持在占總進口量90%左右;而中亞五國自中國進口的農產品依據占比主要為果蔬類、肉類和咖啡類,這三類產品的總占比約為總額的90%。

2 農產品出口遭遇主要技術壁壘的原因

2.1 信息不對稱

由于中亞五國中僅有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為WTO成員,而其他三國均不是WTO成員,這就導致了包括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在內的市場準入的要求對外的透明度不夠。一些更新的信息未得到及時的發布和傳遞,致使意圖進入這些國家的企業未能及時獲知消息。此外,由于中亞五國的官方語音為俄語或本國語言,對于企業而言也構成了不小的障礙。

2.2 壁壘呈現“多、繁、細、嚴”的特點

統計顯示,我國有90%的農業及食品出口企業受到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影響,早期主要是飽受以歐、美、日等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影響為主,隨著時間的推移,發展中國家也紛紛效仿,重視對進口農產品的市場準入的管制,特別是對農殘等檢測指標的限制呈現趨嚴的趨勢,此外,還制定了一系列嚴格又繁瑣的衛生檢疫制度,防止外國農產品進入本國,增加了開拓這些市場的難度。另一方面,通過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動物福利條款、社會責任標準等新型的農業貿易壁壘,對農產品的出口形成新的壁壘。據悉,中亞國家要求的進口單證種類繁多,程序復雜,增加了交易成本,如就進口而言,哈薩克斯坦需要單證14份,吉爾吉斯斯坦要求13份,烏茲比克斯坦需要11份,塔吉克斯坦需要11份,過多的檢驗檢疫單證要求增加了進出口企業的檢驗費用,延誤了企業跨境交易的時間,給企業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2.3 貿易行為不規范,貿易政策不穩定

在與中亞國家的農業合作中,履約率較低,貿易糾紛頻發的現象屢見不鮮,這與雙方開展農業貿易的結算方式單一、結算機構制約因素較多等相關,同時監管機制以及仲裁機制不健全也是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一些中亞國家政治經濟局勢不穩定、對外政策缺乏穩定性以及連貫性、法律法規不健全,開展國際合作的相關文件缺乏約束,導致中國與中亞國家開展農產品貿易和農業合作的風險增加。就農產品貿易方面,由于中國與中亞國家的貿易通關機制不完善,導致了“灰色清關”等一系列問題,對雙邊農產品貿易的深入開展造成了不利影響。

3 應對策略研究

3.1 抓住機遇,開展農業合作互補

我國與中亞五國在農產品上有較強的互補性,地理位置具有一定優勢。之前由于受到儲運條件及運輸等原因,很多農產品無法出口到海外,直接影響了農產品出口效益的提升,隨著渝新歐鐵路的運行開通,使得農產品出口中亞五國更具有便利性,使得運輸價格也更具有競爭優勢。特別是我國應與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加強農業方面的合作,這是基于此兩國國內經濟欠發達、市場也比較小,但是水資源較為豐富,因此除了基本的農業貿易之外,還可以在大規模機械化集約化種植、良種引進與選育及栽培、節水灌溉等方面加強農業合作。

3.2 提升產品質量,鑄就名牌產品

我國的農產品出口中,大部分還是初級產品,而加工產品的技術含量較低,一般貿易出口占了農產品出口的大部分比例,出口農產品中缺乏名牌。如重慶的柑橘在數量上和質量上都具有較大的優勢,但是由于各種因素致使柑橘的品種和質量未進行進一步的改進,采摘后的果實又未經處理、包裝,這就導致了原本具有優勢的農產品資源未轉化為品牌優勢。因此,相關部門應著力發揮比較優勢,大力發展具有市場競爭力的農產品,比如罐頭、名貴藥材、生豬、水果(柑橘)、優質蔬菜等,對其進行深加工,提高產品附加值,以市場為導向促進出口農產品布局的區域化,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延伸產業鏈。此外,還應有意識地提升企業的品牌意識,著力打造拿得出手的農產品“名片”。

3.3 政府組織開展應對工作,提升應對風險能力

我國從事農產品進出口加工的企業大多數規模比較小,處于分散經營的狀況,這直接導致了企業競爭力薄弱,開拓新興市場的能力不強,在遭遇國外制定的技術壁壘時抗風險能力較差,另一方面,由于中亞五國中有四國都不是WTO成員,因此,在市場準入等信息的透明度方面做得不夠,這導致企業了解產品的市場壁壘和準入的信息渠道不暢通,綜上,目前亟需政府出面,對內構建一套應對機制和系統,保障信息渠道暢通,為企業“走出去”提供助力,包括加強對國外技術壁壘、綠色壁壘是收集研究,對風險進行預警和研判,以保障出口農產品達到出口國設定的標準。

另一方面,政府應加強對企業的國際貿易規則的培訓,提高企業對技術貿易措施的認知,同時要促進企業形成運用國際貿易規則保護自己利益的意識,使其逐步具備在國際貿易中占據有利優勢的能力。對外,應積極促進建立完善我國與中亞五國的相關機構間的定期會晤與協商機制,對檢驗檢疫等敏感問題進行協商,對出口農產品的檢驗檢疫項目、方面和標準進行協調,在保障產品質量的基礎上,簡化程序、提高效率,促進雙方農產品貿易的便利化。

3.4 開拓中亞五國市場,分散出口風險

就農產品的出口而言,一方面,要穩定傳統出口市場,繼續保持農產品出口的數量和價格的穩定,增加產品的多樣性和提升產品的競爭力。另一方面,應積極開拓包括中亞五國在內的新市場,保障農產品出口市場呈現多層次、多元化的格局。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去這些地區去建立生產基地,為開拓和擴展這些市場做鋪墊。政府在其中可以給與指導、組織相關企業參加展會、洽談會等方式對企業“走出去”予以幫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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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露.技術貿易壁壘消解機制研究——以家電行業為例[J].家電科技,2016,(8).

[3]楊旭.技術貿易壁壘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影響及對策發展研究[J].發展研究,2016,(7).

貿易技術壁壘理論思考論文范文第6篇

一、歐債危機背景下的歐盟技術貿易壁壘新動向

自從2009年歐洲債務危機爆發以來,歐盟各國金融動蕩,對外經濟貿易日漸衰退。在此經濟背景下,歐盟新制定或修訂了諸多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其中最具影響力的新技術貿易壁壘措施有:

(一) ErP指令(2009/125/EC)正式頒布,產品范圍擴展到所有用能產品

2009年10月,歐盟頒布了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指令2009/125/EC(簡稱ErP指令)。ErP指令將EuP指令(耗能產品生態設計指令2005/32/EC,簡稱EuP指令)的產品范圍由耗能產品擴展到了所有使用中會影響能源消耗的能源相關產品。

自2008年12月開始,歐盟陸續推出了針對具體耗能產品、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要求的實施措施。截至2011年12月,歐盟已正式公布了家用和辦公用電子電氣設備待機和關機、簡單型機頂盒、非定向家用燈、熒光燈、高強度氣體放電燈(HID)及其鎮流器、外部電源、電動機、循環器、電視機、家用制冷器具、家用洗衣機、家用洗碗機、非住宅用通風機共十二項實施措施。

(二) 新能源標識框架指令2010/30/EU出臺,產品范圍從家用產品擴展到商用、工業設備等能源相關產品

2010年6月,歐盟出臺了新能源標識框架指令2010/30/EU。主要調整包括:“新能源標識在原等級上增加了A+、A++、A+++三個更高等級,但能效等級的數目限制在7個。產品的廣告和技術宣傳資料上要顯示能效等級。產品范圍也從家用產品擴展到商用和工業設備以及門窗等能源相關產品。①”

2010年11月,歐盟公布了第一批新能源標識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EU) No 1059/2010(家用洗碗機)、(EU) No 1060/2010(電冰箱)、(EU) No 1061/2010(家用洗衣機)和(EU) No 1062/2010(電視機)。②”

2011年正式公布了空調的能源標識(EU) No 626/2011,并且通報了家用滾筒干衣機的實施條例草案。

(三)歐盟新WEEE指令(2012/19/EU)發布,細化了產品范圍和實施時間

WEEE指令為《電器及電子設備廢料指令》,該指令規定了電器、電子設備的處理、回收與循環使用要求,根據規定,2006年8月13日以后所有投放到歐盟市場的產品必須符合WEEE指令的要求。2008年12月,歐盟發布了第一版WEEE指令修訂草案,2009年9月,歐盟發布了第二版修訂草案。

2012年7月,歐盟發布了新版WEEE指令(2012/19/EU)。新WEEE指令對產品適用范圍作了更加細致的規定,而且對于不同產品范圍的實施時間也作了細致的規定。同時,在回收目標方面,也做了詳細的規定,不同類別的產品回收率也不同,回收目標較原WEEE指令有了明顯的提高。

(四)歐盟RoHS改寫指令2011/65/EU發布,產品范圍擴展至所有電子電氣產品

ROHS指令為《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該指令限制使用以下六類有害物質:鉛、鎘、汞、六價鉻、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聯苯。RoHS針對所有生產過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種有害物質的電氣電子產品。ROHS指令從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2008年12月,歐盟發布了第一版ROHS指令修訂草案,2009年9月,發布了第二版修訂草案。

2011年7月,歐盟發布了RoHS指令(2002/95/EC)的改寫指令2011/65/EU《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限制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物質使用的指令》。新RoHS指令2011/65/EU主要擴大了產品范圍至所有電子電氣產品,將醫療器械、監視和控制儀器以及其他電子電氣產品納入指令范圍;建立了明確的有害物質核查機制,保證其與REACH法規等其他化學品相關法規協調一致;與(EC)No 765/200和768/2008/EC相協調,明確制造商、授權代表、進口商、經銷商的責任;增加了加貼CE標志以及EC合格聲明的要求。

(五)歐盟再次修訂REACH法規, REACH法規更加完善

2007年,歐盟發布了REACH法規。它是歐盟化學品監管的綜合性基本法律規則,幾乎涵蓋了從原料到成品各行各業的所有產品。

2009年,歐盟對REACH法規進行了修訂和增補。主要修訂內容包括:“附件II安全數據表的編寫指南;調整附件VII至附件X規定的標準檢測體制的通用規則及附件XVII制造、投放和使用的受限的物質、配制品及物品。2009年6月和12月分兩批共30種物質納入高關注度物質(SVHC)。③”

2011年,歐盟進一步對REACH法規進行了修訂,主要包括 (EU) No 143/2011、(EU) No 207/2011、(EU) No 252/2011、(EU) No 253/2011、(EU) No 366/2011等。

(六)歐盟發布富馬酸二甲酯(DMF)禁令

2009年3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富馬酸二甲酯(DMF)禁令(第2009/251/EC號)。禁令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歐盟各成員國禁止將富馬酸二甲酯(簡稱DMF)含量超過0.1 ppm的消費品投放市場或在市場上銷售;已投放或銷售的含有DMF的產品應從市場上和消費者處回收并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上述產品可能產生的危害;歐盟成員國應立即向歐委會通報其所采取的措施。④”鑒于DMF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以及歐盟還沒有其他永久性的法規對DMF加以管制,因此對其禁令有效期再延長至2012年3月15日。

二、歐債危機背景下的歐盟技術貿易壁壘新特點

(一)歐盟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已經成為最主要的貿易保護手段

自2009年歐債危機爆發后,WTO各成員國公布的技術貿易壁壘通報數量的統計結果顯示,2009年為1969項、2010年為1899項、2011年為1772項。歐盟成員國所發布的技術貿易壁壘通報數量分別為2009年141項、2010年162項、2011年136項。⑤由此可見,在當前歐債風暴強烈沖擊實體經濟的背景下,歐盟出于保護本國市場的目的,進一步積極修訂、制定了多項技術貿易壁壘法律法規,不斷提高進口產品的技術標準和大力強化進口產品管理要求。因此,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已經成為最主要的貿易保護手段之一。

(二)歐盟技術貿易壁壘措施的“準入門檻”越來越高,系統性越來越強

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已經發展到不僅產品技術水平要求越來越高,而且是針對大類產品采取體系化、系統化的綜合措施。例如2009年歐盟發布的ErP指令,它將EuP指令的產品范圍由耗能產品擴展到了所有使用中會影響能源消耗的能源相關產品,并且從2008年12月開始,陸續推出了針對具體耗能產品、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要求的實施措施。再如2007年歐盟發布的REACH法規,它是歐盟化學品監管的綜合性基本法律規則,幾乎涵蓋了從原料到成品各行各業的所有產品,并且經過近幾年的不斷修訂和完善,REACH法規已經涵蓋了每一種化學物質及用途,涉及到了每一種化學物質的進口廠家和生產廠家及這些化學物質下游使用者。

(三)歐盟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十分重視健康問題

從歐盟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修訂的內容來看,保護人類健康與安全的內容占了較大部分。例如歐盟(EU) No 252/2011修訂REACH附件I,即“關于評估物質和準備化學品安全報告的一般規定”,重點修訂的內容包括化學安全評估的步驟、人類健康危害評估的目標、人類健康危害評估考慮的因素等13個方面。歐盟DMF禁令(2009/251/EC)規定禁止將富馬酸二甲酯(簡稱DMF)含量超過0.1 ppm的商品投入市場銷售,因為DMF被廣泛用于竹木制品、皮革制品、紡織品、鞋類商品等的殺菌及相關產品的防霉處理,如果DMF使用超量,將可能引起使用者皮膚過敏、灼傷性疼痛或皮疹,甚至有時會導致使用者呼吸困難。

(四) 歐盟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尤其注重節能環保產業

近年來,在低碳經濟發展和節能環保產業興起的背景下,歐盟越來越注重制定進口產品的節能環保標準,加大力度建設節能環保市場準入技術制度。例如2009年至2011年,歐盟對綠色雙指令“WEEE/RoHS”進行的多次修訂,旨在提升法規的可執行性。 新“WEEE/RoHS” 指令對有關電子電氣設備的生產和回收提出更高的要求,加重了電子電氣設備生產商的負擔,進一步提高了電子電氣設備的進口門檻。并且,歐盟自2008年12月開始陸續頒布了針對具體耗能產品、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要求的實施措施,截至2011年12月,歐盟已公布了十二項相關實施措施。

三、歐盟技術貿易壁壘新動向對中國出口貿易的負面影響分析

(一)歐盟新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對我國出口貿易量抑制作用明顯

自從2009年歐債危機爆發以來,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已經發展到不僅產品技術水平要求越來越高,而且是針對大類產品采取體系化、系統化的綜合措施。例如ErP指令將EuP指令的產品范圍由耗能產品擴展到了所有使用中會影響能源消耗的能源相關產品;新REACH法規已經涵蓋了每一種化學物質及用途,涉及到了每一種化學物質的進口廠家和生產廠家及這些化學物質下游使用者;新“WEEE/RoHS” 指令對有關電子電氣設備的生產和回收提出更高的要求,進一步提高了電子電氣設備的進口門檻。這些新技術壁壘措施幾乎影響到了我國對歐出口的所有商品,近幾年我國對歐出口數量大幅減少,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對我國產品出口抑制作用十分明顯。

(二)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市場準入限制效應顯著

歐盟是我國的第一貿易伙伴,也是近幾年制定和修訂技術貿易壁壘措施最多的國家。尤其是歐盟新EuP指令、WEEE/RoHS指令、REACH法規、DMF禁令等的實施,進一步強化電子電氣、化工產品、農副產品、電器產品等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和管理,不斷提高了市場“準入門檻”,已經使其越來越成為保護本國市場的主要手段。在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的影響下,我國電子產品、電氣設備、化工產品、農副產品、電器產品等行業的對歐出口均受到了顯著的市場準入限制。

(三) 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措施大大增加了我國企業出口成本

自從2009年歐債危機爆發以來,歐盟修訂、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新技術貿易壁壘措施,這些新措施進一步提高了歐盟的市場標準和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我國出口企業為了能達到歐盟技術貿易措施所規定的新標準和新要求,合法地打入歐洲市場,就必須盡快更新現有的技術相對落后的生產設備,不斷提高出口產品技術水平,努力提高出口產品的節能環保水平,甚至要重新進行產品技術標準認證。這一系列的改進措施將大幅地增加企業出口成本,進一步削弱企業出口競爭力。

四、歐債危機背景下,中國應對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的主要策略

(一)加強技術貿易壁壘應對體系建設,密切跟蹤歐盟新技術貿易壁壘的新動向,進一步完善技術壁壘預警機制和反應機制

首先,各級政府應不斷加強技術貿易壁壘信息平臺的建設。各級政府應加大專項投入,建立和完善專門的技術貿易壁壘信息平臺,組建專業的技術貿易壁壘信息收集和咨詢機構,密切跟蹤國外新技術貿易壁壘的新動向,并且加強對重點技術壁壘信息的分析,為本地出口企業提供及時的技術壁壘信息咨詢服務,充分發揮技術貿易壁壘信息平臺的預警作用和指導功能。

其次,各級政府應鼓勵和帶動行業協會積極參與技術壁壘的應對工作。行業協會應積極跟蹤國外技術貿易壁壘的新情況,定期發表年度技術壁壘研究報告,有針對性地將技術壁壘新動向和研究結果傳遞給相關企業,幫助出口企業提出具體應對策略。

最后,出口企業應當密切關注歐盟新技術壁壘措施,構建企業快速反應機制。出口企業應當密切關注歐盟技術貿易壁壘的新動向,實時掌握與企業出口產品密切相關技術壁壘的新措施和新要求,合理評估對產品出口的影響狀況,并針對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應對措施。

(二)加強制定經貿發展戰略規劃,努力完善配套措施,積極應對歐盟新技術壁壘

首先,各級政府應加強宏觀經貿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各級政府在制定經貿發展戰略規劃時,要突出對社會經貿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及產品、影響行業出口競爭力的關鍵技術、影響行業可持續性發展的產業集群和產業帶三個方面的重點規劃。

其次,各級地方政府應努力完善經貿發展戰略規劃的配套措施。各地政府部門應建立完善有效地聯動協作應對機制,各地區的商務部門、通關部門、商檢部門要信息共享,強化服務,協同為本地企業應對新技術壁壘提供足夠的支持。

最后,各級政府應在遵守 WTO 規則的前提下,進一步構建和不斷完善我國技術壁壘應對體系,尤其是對我國的幼稚、戰略新興等產業進行適度地保護。

(三)加強新國家標準體系的建設,積極推動企業實施國際標準化戰略,進一步加強標準化建設和認證工作

首先,近年來歐盟、美國、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新制定或修訂了諸多技術貿易壁壘措施,使得我國當前的國家標準與國外發達國家標準相比存在較大的差距。政府各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國外主要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發展動態,加快修訂現有的國家標準和完善國家新興產業標準,使新國家標準體系盡可能地與國際標準接軌。

其次,各級地方政府部門應積極推動企業實施國際標準化戰略。各有關部門應進一步加強推動本地企業的標準化建設和認證工作,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大認證投入,加強國際標準化認證。

最后,出口企業應該積極開展出口產品國際標準認證工作。出口企業應重視國際標準化認證,積極推進本企業標準化建設,把商品生產和出口中的每個環節都納入標準化管控工作,切實完善產品質量監測體系。

(四) 努力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大力實施以質取勝出口戰略,進一步加快產品技術創新

首先,各級地方政府應努力推動企業進一步加快產業結構升級。各級地方政府應制定促進本地產業升級的相關配套政策,加大對技術密集型產業的扶植力度,尤其是應重點加大對電子信息業、紡織服裝業、機電生產業、裝備制造業等優勢行業的支持。

其次,各級地方政府和生產企業應進一步大力實施以質取勝的出口戰略,不斷加大高技術含量產品、高附加值產品的出口比重,努力提高出口的總體結構水平。

最后,出口企業應重視高新技術人才的引進,加大引進人才的力度和科研資金的投入,努力推動生產工藝的技術升級,進一步加快產品的技術創新,不斷增強產品出口的核心競爭力。

(五)充分利用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整合各種優勢資源,努力跨越技術壁壘

首先,各地政府及企業應對國外的各種新技術性貿易壁壘進行及時地跟蹤和系統地分析。各地政府、企業應該熟悉WTO規則和“TBT協定”,充分利用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對違反“TBT協定”,損害我國企業對外貿易利益的新技術壁壘措施規定和做法積極應對,堅決抵制,切實維護好我國企業正常的貿易業務和合法的經濟利益。

其次,各級政府部門應該整合本地區各種優勢資源,以協助企業努力跨越技術性貿易壁壘。各級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本地區的大學資源,建立校企合作平臺,引導大學和企業之間的合作,促進高??蒲谐晒M快轉化為企業的生產力,使高校能滿足市場的需求,驅動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更快地進行技術升級。

注釋:

①技術壁壘資源網http://www.tbtmap.cn《2010/30/EU指令下的能源標識》

②技術壁壘資源網http://www.tbtmap.cn《2010/30/EU指令下的能源標識》

③技術壁壘資源網http://www.tbtmap.cn 《深圳市技術性貿易措施年度報告(2009)》

④技術壁壘資源網http://www.tbtmap.cn《富馬酸二甲酯禁令》.

⑤技術壁壘資源網http://www.tbtmap.cn 《2011年TBT統計分析》.

參考文獻:

[1]薛鋒,錢菊根 :歐盟貿易技術壁壘聯合應對體系研究[J],中國科技信息,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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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盧 林:論金融危機下技術壁壘對我國外貿經濟的影響[J].現代商業,2010(9) .

[4]丁寶根:金融危機背景下的貿易保護主義及中國應對策略[J],北方經濟,2009(8).

[5]張燕生:在金融危機下認識和應對貿易保護主義[J].中國金融,200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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