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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資質要求范文

2023-09-21

建筑業資質要求范文第1篇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乙級資質

年檢綜合考核辦法

(試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管理,提高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質量,促進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規范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的市場行為,在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中引入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建設部第74號令《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資質年檢的內容

(一)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條件現狀;

(二)受檢期工程造價咨詢工作業績和合同執行情況;

(三)咨詢單位和造價工程師遵守職業道德情況;

(四)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管理的有關規定的情況;

(五)企業內部制度建設、技術檔案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執行情況;

(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質量;

(七)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社會信譽;

(八)檢查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業務情況,與委托方是否簽定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合同履行情況及咨詢合同副本是否在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九)對有投訴和舉報的咨詢單位及事件進行重點檢查。

第三條 資質年檢申報材料的要求

(一)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年檢自查報告;

(二)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年檢申報表(一式二份);

(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咨詢企業交納營業稅的發票或經審計的上一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營業收入的財務報告;

(五)注冊資金證明;

(六)出資人、股東出資額、股權登記表(如有變化需附股東會議決議及公證書);

(七)辦公場所租賃合同或產權、使用權證明;

(八)內部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

(九)專職人員從業資格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十)專職人員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委托代理合同、聘用單位聘用合同、交納“兩金”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

(十一)造價工程師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十二)兼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主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十三)年檢期內承攬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合同匯總表及委托單位對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的評價意見;

(十四)在本單位執業的造價工程師個人工作業績匯總表;

上述資料在上報市、州造價站時,均應提供原件,原件與復印件核對無誤后,由市、地、州造價站在復印件上加蓋“原件已核”專用章,經審核人簽字后退還原件。

第四條 資質年檢審查要求

(一)專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單位名稱是否規范;

(二)兼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機構和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其主營業務資質不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一律要脫鉤改制,轉為獨立的社會中介機構,按專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規范管理;

(三)核實專職人員的人事關系證明和人事代理合同的真實性,做到造價工程師和工程造價咨詢機構人員和機構相對應,在社會中介機構的專職人員其人事檔案關系必須在有人事管理權的人才交流中心。其他兼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機構,其專職人員人事關系需由本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文件;

(四)專職人員中退休聘用人員的技術職稱證書、從業資格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作為本單位資質標準考核的人數,不能超過專職人員總數的20%。出資人、股東除外,但出資額不能低于其他出資人的平均出資額;

(五)兼職人員的技術職稱證書、從業資格證書、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均不作為本單位資質標準的考核基數;

(六)兼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機構,其營業收入應扣除主營業務收入;

(七)兼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機構,其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確定以獨立簽訂的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為有效咨詢合同;

(八)辦公場所和技術裝備的情況,需對照申報材料進行核實。

第五條 資質年檢資料報送要求

(一)年檢資料需裝訂成冊,封面要注明單位名稱、資質證書編號、單位類型、所屬地區,上報資料統一采用A4紙規格。

(二)裝訂順序:首頁為目錄,其他資料的裝訂順序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順序裝訂。

(三)報送資料一式兩份,市、州造價站一份,省造價管理總站一份。

(四)年檢期間應交回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正、副本。年檢合格后退還。

第六條 資質年檢綜合考核標準

(一)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基本情況

55分

1、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法人具有造價工程師證書,分值5分;

2、專職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具有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專職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職稱人員不少于3人,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專業人員不少于4人;注冊資金50萬元,不達標準的,扣45分;

3、辦公場所條件,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租賃合同或產權、使用權手續齊全,辦公面積至少100m2。分值5分。不達標準的扣5分;

(二)工程造價咨詢工作業績

20分(以下按12人計算)

1、年人均營業收入10萬元以上,分值20分;

2、年人均營業收入1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分值15分;

3、年人均營業收入5萬元以下,3萬元以上,分值10分;

4、年人均營業收入3萬元以下,1萬元以上,分值5分;

5、年人均營業收入1萬元以下,分值0分。

(三)職業道德、社會資信、服務質量 10分

能遵紀守法,無轉讓、出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及違規記錄的,分值10分。

(四)企業內部制度建設

15分

1、內部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分值5分,每缺少一個制度扣減5分;每缺少一份造價咨詢合同扣1分;每缺少一份工程造價咨詢業績評價意見扣1分;

2、從業人員的管理,分值10分。在中介機構任職的專職人員人事檔案關系不在人才交流中心,無人事代理合同的每人扣2分;未按規定交納“兩金”的每人扣2分;在其它兼營工程造價咨詢的單位任職的專職人員不是本單位正式在職人員的,每人扣5分,以12人計算得分;造價工程師未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每人扣5分。

第七條 考核原則

(一)資質年檢綜合考核工作,由各市、州造價站負責;

(二)四川省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考核結果進行復審;

(三)年檢材料不符合要求,扣5分;

(四)主營工程造價咨詢的單位其名稱不規范的扣5分;

(五)每項分值得分為負分時,在總分中到扣;

(六)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負責人有權對資質年檢結論提出申述意見,有異議者可要求復評;

第八條 年檢綜合考核結論及問題的處理

(一)年檢綜合考核結論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得分80分以上,為年檢合格;

2、得分80分以下,60分以上,為基本合格;

3、得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年檢過程中發現有以下情況的,也視為不合格:

1、無工作業績的;

2、兼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單位,其主營資質未通過有關部門年檢的。

(三)對未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半年,收回資質證書,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開展業務;問題嚴重、整改無效的,由四川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提請原資質審批部門予以降級、注銷資質證書并將資質證書交回原資質審批部門。

(四)兼營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的單位,其主營資質達不到相應乙級資質的,一律要脫鉤改制為專營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整改期限半年,逾期整改不達標的,給予降級處理;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執行,在實施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映給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乙級暫定的考核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附件2: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等級標準

根據建設部令第74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及建辦標〔2000〕50號《關于貫徹<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與政府部門實行脫鉤改制的通知>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價協〔2000〕032號《關于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脫鉤改制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川建委價發〔2000〕0231號<關于轉發建設部令第74號《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的通知>,中介協〔2002〕028號《關于下發<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年檢綜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F將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等級與標準歸納如下:

第一條 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等級分為甲級、乙級、乙級暫定。

第二條 甲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標準:

一、通用標準

(一)專職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二)具有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人,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人員不少于8人。專職造價從業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建設銀行省級分行以及勘察設計院專職人員的人事檔案暫不要求)。專職人員中退休聘用人員作為本單位資質標準規定的人數,不能超過專職人員總數的20%,出資人、股東除外,但出資額不能低于其他出資人的平均出資額;

(三)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

(四)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技術經濟檔案管理制度和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個大型或者8個中型以上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咨詢工作;

(六)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二、按照造價咨詢單位所屬類型,除滿足通用標準外,還需滿足以下要求

(一)專營造價咨詢單位

1、合伙制單位

①企業名稱應為:屬地名+商號+反映工程造價業務性質的字詞+事務所

②合伙人均應具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2、有限責任制

①企業名稱應為:屬地名+商號+反映工程造價業務性質的字詞+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應具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股東必須具備相關專業執業資格(“相關專業執業資格”是指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或房地產估價師),其中具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人數不得低于股東總人數的70%,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總額的70%。

(二)兼營造價咨詢單位

1、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評估事務所。

①合伙人或股東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②內部必須設有造價咨詢業務部。

2、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工程咨詢類機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招標代理、工程咨詢公司等),內部必須設有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部門。

3、建設銀行省級分行工程造價咨詢資質應與省級銀行名稱一致,并將工程造價咨詢業務列入其營業范圍,應設有工程造價咨詢業務部門,工程造價咨詢從業人員均應為專職人員。

第三條 乙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標準:

一、通用標準

(一)專職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二)具有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專職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3人,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6人,

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的專業人員不少于4人,專職造價從業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省建行、勘察設計院專職人員的人事檔案暫不要求)。專職人員中退休聘用人員作為本單位資質標準規定的人數,不能超過專職人員總數的20%,出資人、股東除外,但出資額不能低于其他出資人的平均出資額;

(三)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

(四)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技術經濟檔案管理制度和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個以上中小型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咨詢工作;

(六)有較好的社會信譽。

二、按照造價咨詢單位所屬類型,除滿足通用標準外,還需滿足以下要求

同甲級,此處略。

注:以上文中所涉及造價工程師均為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

第四條 乙級暫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標準:

一、 通用標準

(一)專職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四川省造價師注冊證書;

(二)具有專業技術職稱,從事工程造價專業工作的專職人員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專業技術及以上職稱并取得四川省造價師注冊證書的專業人員不少于4人;

(三)注冊資金不少于15萬元;

(四)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技術經濟檔案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

二、按照造價咨詢單位所屬類型,除滿足通用標準外,還需滿足專營造價咨詢單位的要求

建筑業資質要求范文第2篇

一)資質一級企業

1、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上;

2、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企業經理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80%以上的部門經理、管理員取得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3、管理兩種類型以上的物業;

4、管理各類物業的建筑面積分別占下列相應計算基數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計算基數是:

(1)多層住宅200萬平方米;

(2)高層住宅100萬平方米;

(3)獨立式住宅(別墅)15萬平方米;

(4)辦公樓宇、工業區及其他物業50萬平方米。

5、20%以上的管理項目獲得建設部授予的“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20%以上的管理項目獲得省級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

6、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7、建立了維修基金管理與使用制度。

(二)資質二級企業

1、注冊資本300萬元以上;

2、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企業經理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60%以上的部門經理、管理員取得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3、管理兩種類型以上的物業;

4、管理各類物業的建筑面積分別占計算基數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計算基數是:

(1)多層住宅80萬平方米;

(2)高層住宅40萬平方米;

(3)獨立式住宅(別墅)6萬平方米;

(4)辦公樓宇、工業區及其他物業20萬平方米。

5、10%以上的管理項目獲得建設部授予的“全國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10%以上的管理項目獲得省級城市物業管理優秀住宅小區(大廈、工業區)稱號;

6、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7、建立了維修基金管理與使用制度。

(三)資質三級企業

1、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

2、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8人,經理取得建設部頒發的物業管理企業經理崗位證書,50%以上的部門經理、管理員取得從業人員崗位證書;

3、有委托的物業管理項目;

4、具有比較健全的企業管理制度和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建筑業資質要求范文第3篇

(1) 《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和相應的電子文檔;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驗資報告或交、存入資金報告單; (3) 企業章程,改制企業還需要提供改制資料;

(4) 近年財務決算年報表和統計年報表(新設立企業建立財務制度);

(5) 企業法人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企業技術、財務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保險證明、勞動合同;

(6) 企業擁有的建造師(或項目經理)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資格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憑證;

(7) 企業擁有的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憑證;

(8) 資質標準明確要求企業必須具有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憑證;

(9) 資質標準明確要求企業具有設備、廠房的,企業需出具購置合同、發票、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應證明;

1.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2.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三級資質標準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三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層及以下、單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6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建筑業資質要求范文第4篇

(一)哪些資質辦理需要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實施辦理的 資質相關辦理可到昆明創業之家詳細了解

1、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

2、國務院國有資質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三級資質;

3.水利、交通、信息產業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

4.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二級資質;

5.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6.鋼結構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二)建筑企業資質辦理哪些資質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

1、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2、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不含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

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和鋼結構、橋梁、隧道、核工業、海洋石油、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民航、鐵路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4、專業承包序列不分等級資質(不含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序列和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級資質)

(三)哪些資質辦理由企業工商住所所在地市區的州(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辦理

1、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2、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

3、勞務分包序列資質

注:其中涉及水利、交通方面的資質需經相關廳局初審。

二、建筑企業資質申報流程

1、企業按要求辦理《營業執照》并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名稱預審,備案及領取用戶認證卡;

2、企業下載申請表格,按要求準備材料;

3、企業根據《營業執照》注冊地址,按屬地管理原則,到各屬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報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材料,同時報送需核查的相

關資料原件。

4、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資料進行審批,審批合格,予以公示,公示合格合法資質證書。

建筑業資質要求范文第5篇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6項中的4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6)單項建安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貪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3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20人。 企業具有的二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2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2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25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80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承包工程范圍: 二級企業:可承擔單項建安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 工. (1)28層及以下、單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構筑物; (3)建筑面積12萬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申請材料;

2、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

3、申報企業將初審意見和全部材料上報省級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窗口,同時將人員數據上報窗口(詳見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4、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5、施工總承包特級、壹級和專業承包壹級資質(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經省級住房

和城鄉建設廳初審,其中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建筑業企業資質,經有關部門評審,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施工總承包貳、叁級和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不含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壹級資質)以及專業承包貳、叁級資質,經有關部門初審后,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做出行政許可決定。

建筑業資質要求范文第6篇

1、企業近5年承擔過下列5項中的3項以上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6層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構筑物或建筑物;

(3)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單項建安合同額5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建筑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企業具有的三級資質以上項目經理不少于10人。

3、企業注冊資本金6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7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2400萬元以上。

5、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禁止任何部門采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其他資信、許可等建筑市場準入限制。

第十九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實行年檢制度。

施工總承包特級和一級企業、專業承包一級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年檢;其中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聯合年檢。第二十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并交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在收到企業年檢資料后40日內對企業資質年檢做出結論,并記錄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的年檢記錄欄內。

第二十一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的內容是檢查企業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是否存在質量、安全、市場行為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

建筑業企業年檢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種。

第二十二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符合資質等級標準,且在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合格。

第二十三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但不低于資質標準的80%,其他各項均達到標準要求,且過去一年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建筑業企業的資質年檢結論為不合格:

(一)資質條件中凈資產、人員和經營規模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項未達到資質等級標準的;

(二)有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之一的。

已經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降低資質等級處罰的行為,年檢中不再重復追究。

第二十五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年檢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基本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重新核定其資質等級。

第二十六條 建筑業企業連續三年年檢合格,方可申請晉升上一個資質等級。

第二十七條 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由企業在資質年檢結束后兩個月內提出申請,分批集中辦理;企業違反有關規定需要降低資質等級的,以及其他變更事項,應當隨時辦理。

第二十八條 降級的建筑業企業,經過一年以上的整改,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查確認,達到規定的資質標準,且在此期間內未發生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所列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規定重新申請原資質等級。

第二十九條 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參加資質年檢的建筑業企業,其資質證書自行失效,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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