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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權責利范文

2023-09-27

崗位權責利范文第1篇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制定礦級領導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組織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負責審批本單位安全生產規劃,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 5.負責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并定期組織召開。

三、組織制定、督促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組織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考核制度,并督促分管領導落實。

四、保證安全生產必需的資金投入

7.負責審批本單位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費用足額提取和使用,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負責組織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經理層落實。 9.定期召開本單位安全工作會議。

10.組織開展或督促礦級領導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分管領導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負責審批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2.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3.負責組織事故搶險救援。

八、組織保障

14.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1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九、依法辦礦,依法管礦

16.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 17.負責本單位及依法生產和建設。

18.督促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督促主要負責人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安全生產職責落實與考核

19.督促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20.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督促礦級領導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業績考核部門匯報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21.落實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督促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2.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十

一、其他 23.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24.監督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2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礦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制定和審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2.組織制定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審查安全生產規劃 3.組織審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安全生產計劃。

4.負責按照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5.組織審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職工全員培訓、新工人崗前培訓等,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復)訓。

四、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7.負責落實礦井瓦斯、水、火、粉塵等重大災害防治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負責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組織實施。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 9.組織審定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組織并參加1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業專項檢查。

10.按規定審批瓦斯日報表、井下燒焊措施等。

11.負責落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做到監控系統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嚴禁違規作業。

1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每月帶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為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辦理工傷保險。

14.負責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聽取安全工作匯報,研究解決生產安全問題。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15.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設備完好,嚴禁非阻燃、非防爆設備違規入井。

16.每月組織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

六、組織審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7.組織審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開展礦井綜合或專項應急救援演練。

18.組織指揮事故搶險救援。發生事故和重大災害時,負責啟動事故應急響應。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9.負責向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煤礦本單位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0.組織涉險事故、非人身事故調查。

八、依法辦礦,依法管礦

21.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保證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2.依法依規組織生產,杜絕超層越界開采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行為;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采防隔水煤柱。

九、組織保障

23.確定符合條件的礦井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依法設置礦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十、安全生產職責落實與考核

24.落實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25.落實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處理意見。 28.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八、其他

26.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27.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29.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 3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總工程師是礦井安全生產技術第一責任人,負責各專業技術責任。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組織建立礦安全技術管理體系。

2.組織制定副總工程師、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查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4.負責編制安全生產規劃、生產建設計劃;負責審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5.組織制定礦井專業人員培訓計劃,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接受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6.組織編制礦井生產接替計劃,合理安排生產布局,杜絕不合理集中生產。

7.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組織制定礦井重大隱患治理方案。 8.組織開展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煤層瓦斯參數測定、煤層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組織開展礦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和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9.組織編制并實施礦井采區設計,組織審批作業規程,并監督實施。 10.審批礦井通風系統圖、通風網絡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月報表、測風報表、安全監控報表,審核瓦斯日報表和地質、水文地質相關圖件及基礎臺帳等。 12.組織編制礦井地質報告、礦井地質類型和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報告;組織編制并實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礦一策、一面一策”和礦井回收井筒保護煤柱開采設計。

13.審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各類防治水工程效果驗證報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設計、礦井防水煤(巖)柱設計、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設計、“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等。 14.每月組織召開1次專業專題會議。

15.組織上傳監管監察部門要求上報的有關生產安全信息。

16.參與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頂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17.督促副總工程師及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18.制止和查處超通風能力生產、瓦斯超限作業等行為。

19.制止和查處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執行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參與查處采掘工作面通風系統、防排水系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20.審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瓦斯爆炸、火災、突水事故等應急救援演練,組織反風演習;參與礦井綜合應急救援演練。 21.組織審批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入井試驗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實施。

22.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3.按職責權限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安全礦長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礦長領導下,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組織或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3.組織制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全員培訓工作,負責安全培訓、考核工作;參與制定安全文化建設、宣傳教育計劃。

4.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等。

三、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月度安全生產計劃。

6.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和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7.參加礦安全生產會議,通報安全大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情況,督促相關部門或單位按照“五定”原則消除事故隱患。 8.負責上報重大事故隱患并提出整改意見。

四、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演練 9.組織開展礦井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故隱患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負責組織安全動態檢查;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督促及時上傳監管監察部門要求上報的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等有關生產安全信息。

11.負責監督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2.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13.監督檢查瓦斯、水害、火災、粉塵、頂板、機電運輸等重大災害預防和治理。

14.總結分析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并監督落實。

六、履行職責,制止違章

15.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瓦斯綜合治理規定、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考核評比辦法和地測防治水管理辦法等。

16.負責實施安全目標考核;監督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負責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制止和報告無證或證照過期等組織生產行為。

18.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防治及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工作。 19.制止并報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現象;查處瓦斯超限作業;查處受水害威脅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執行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查處通風系統、防排水系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20.參與瓦斯濃度超限事故追查,并監督落實防范措施。

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21.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督促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處理和防范措施落實。

22.組織對涉險事故、非人身事故調查處理。 23.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并及時反饋。 24.受理、查處安全生產舉報事項。

八、其他

25.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6.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機電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機電礦長在礦長領導下,負責機電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2.負責編制機電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3.組織制定機電運輸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計劃,參與機電運輸崗位人員安全培訓。

4.監督檢查機電運輸崗位人員接受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用具使用情況。

5.負責礦井提升、運輸系統和礦井供電系統的安全可靠。

6.負責礦井提升、運輸設備和主要通風機、壓風機、主排水泵等設備的安全運行。

7.負責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供電和掘進工作面雙風機自動切換安裝工作。

8.組織制定礦井提升、運輸、供電系統技術改造方案;組織制定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9.負責建立礦井應急排水系統。

10.組織制定機電運輸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開展礦井停產檢修工作。

11.負責落實機電運輸設備、材料的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機電設備、設施日常檢修、檢查維護工作,及時消除電氣設備失爆等事故隱患。 12.負責淘汰不符合標準、規定和規程要求的機電設備、材料,杜絕非防爆、非阻燃、無煤安標志(MA)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入井。 13.組織制定極端天氣條件下礦井供電安全保障措施。 14.組織制定機電運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15.組織開展主副井提升、電氣防爆、供用電安全、斜巷運輸等專項檢查。

16.查處并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7.負責開展礦井聯合排水試驗。

18.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 19.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匯報機電運輸事故隱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0.參與制定礦井安全生產計劃。

21.參與應急救援演練;組織開礦井無計劃停電應急救援演練。 22.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實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24.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生產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生產礦長在礦長領導下,負責采掘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2.負責按照確定的采煤方法、采掘工藝、巷道支護方式、生產接替組織生產,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指導制定掘進工作面開門、貫通、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

3.負責組織采煤工作面投產驗收;負責組織采煤工作面安裝、初次放頂、掘進工作面開門、貫通和過地質構造帶期間的干部跟班、帶班工作。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4.指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協調采掘作業與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機電安裝等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采掘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采掘工作面頂板、煤壁、安全出口及兩巷安全管理,檢查采掘工作面支護、設備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等完好情況。 6.組織開展采掘系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安全大檢查、質量標準化檢查;參與檢查采掘系統的通風、瓦斯防治、機電運輸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調度工作,督促調度所建立完善各類調度臺帳,記錄干部下井、帶班信息;負責生產調度系統通訊暢通。

8.負責職責范圍內作業場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生產、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組織生產行為。

9.負責落實采掘系統隱患整改措施,督促生產單位按照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施工,落實采掘作業場所綜合防塵措施。

10.參與審查安全生產規劃、生產建設計劃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11.參與制定安全培訓計劃,指導采掘系統安全培訓工作;檢查采掘系統安全培訓、考核工作情況。

12.參與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3.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實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15.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16.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是礦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負責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文化建設等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與礦長共同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組織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參與審定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黨委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規章制度

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生產建設計劃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組織制定、督促實施安全宣傳教育計劃

4.組織制定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文化建設計劃;參與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等監督檢查。

四、參與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參與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加礦井應急救援演練。

6.參與事故搶險救援,負責安全保衛、信息發布、善后處理等工作。

五、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跟班情況。 8.參加礦長安全辦公會議,對重大生產安全問題提出意見。 9.組織黨政工團等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活動。

六、組織保障

10.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案。 11.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選拔任用進行考察培養。

七、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和考核

12.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年終考核的內容,并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13.負責落實對政工干部履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的監督檢查。

14.組織制定并監督落實安全生產問責制度,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黨員干部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15.按干部管理權限落實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八、其他

崗位權責利范文第2篇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制定礦級領導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組織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負責審批本單位安全生產規劃,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 5.負責建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并定期組織召開。

三、組織制定、督促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組織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考核制度,并督促分管領導落實。

四、保證安全生產必需的資金投入

7.負責審批本單位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費用足額提取和使用,并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負責組織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經理層落實。 9.定期召開本單位安全工作會議。

10.組織開展或督促礦級領導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分管領導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負責審批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2.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3.負責組織事故搶險救援。

八、組織保障

14.確定符合條件的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15.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九、依法辦礦,依法管礦

16.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 17.負責本單位及依法生產和建設。

18.督促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督促主要負責人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安全生產職責落實與考核

19.督促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20.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督促礦級領導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業績考核部門匯報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21.落實對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督促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2.督促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十

一、其他 23.督促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24.監督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2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礦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制定和審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

2.組織制定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審查安全生產規劃 3.組織審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安全生產計劃。

4.負責按照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5.組織審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職工全員培訓、新工人崗前培訓等,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復)訓。

四、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制定并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7.負責落實礦井瓦斯、水、火、粉塵等重大災害防治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負責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組織實施。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 9.組織審定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組織并參加1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業專項檢查。

10.按規定審批瓦斯日報表、井下燒焊措施等。

11.負責落實瓦斯綜合治理工作,做到監控系統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嚴禁違規作業。

1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每月帶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為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辦理工傷保險。

14.負責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聽取安全工作匯報,研究解決生產安全問題。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接受工會、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

15.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設備完好,嚴禁非阻燃、非防爆設備違規入井。

16.每月組織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

六、組織審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7.組織審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開展礦井綜合或專項應急救援演練。

18.組織指揮事故搶險救援。發生事故和重大災害時,負責啟動事故應急響應。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9.負責向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煤礦本單位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0.組織涉險事故、非人身事故調查。

八、依法辦礦,依法管礦

21.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保證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2.依法依規組織生產,杜絕超層越界開采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行為;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采防隔水煤柱。

九、組織保障

23.確定符合條件的礦井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依法設置礦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本單位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并配備安全技術人員。

十、安全生產職責落實與考核

24.落實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25.落實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處理意見。 28.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八、其他

26.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工作. 27.組織實施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 29.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礦長職權。 30.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總工程師是礦井安全生產技術第一責任人,負責各專業技術責任。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組織建立礦安全技術管理體系。

2.組織制定副總工程師、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3.負責組織制定和審查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4.負責編制安全生產規劃、生產建設計劃;負責審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5.組織制定礦井專業人員培訓計劃,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接受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6.組織編制礦井生產接替計劃,合理安排生產布局,杜絕不合理集中生產。

7.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組織制定礦井重大隱患治理方案。 8.組織開展礦井通風阻力測定、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煤層瓦斯參數測定、煤層自燃傾向性和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組織開展礦井隱蔽致災地質因素普查和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9.組織編制并實施礦井采區設計,組織審批作業規程,并監督實施。 10.審批礦井通風系統圖、通風網絡圖、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月報表、測風報表、安全監控報表,審核瓦斯日報表和地質、水文地質相關圖件及基礎臺帳等。 12.組織編制礦井地質報告、礦井地質類型和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報告;組織編制并實施瓦斯防治和防治水“一礦一策、一面一策”和礦井回收井筒保護煤柱開采設計。

13.審批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各類防治水工程效果驗證報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設計、礦井防水煤(巖)柱設計、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設計、“一通三防”安全技術措施等。 14.每月組織召開1次專業專題會議。

15.組織上傳監管監察部門要求上報的有關生產安全信息。

16.參與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監督檢查頂板管理、“一通三防”、火工品管理和防治水等工作。

17.督促副總工程師及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18.制止和查處超通風能力生產、瓦斯超限作業等行為。

19.制止和查處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執行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參與查處采掘工作面通風系統、防排水系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20.審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瓦斯爆炸、火災、突水事故等應急救援演練,組織反風演習;參與礦井綜合應急救援演練。 21.組織審批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入井試驗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負責實施。

22.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3.按職責權限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安全礦長負責全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礦長領導下,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組織或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3.組織制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全員培訓工作,負責安全培訓、考核工作;參與制定安全文化建設、宣傳教育計劃。

4.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等。

三、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月度安全生產計劃。

6.負責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和安全現狀評價工作。

7.參加礦安全生產會議,通報安全大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情況,督促相關部門或單位按照“五定”原則消除事故隱患。 8.負責上報重大事故隱患并提出整改意見。

四、組織或參與應急救援演練 9.組織開展礦井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故隱患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負責組織安全動態檢查;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督促及時上傳監管監察部門要求上報的采掘工程平面圖、通風系統圖、安全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等有關生產安全信息。

11.負責監督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2.監督檢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13.監督檢查瓦斯、水害、火災、粉塵、頂板、機電運輸等重大災害預防和治理。

14.總結分析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并監督落實。

六、履行職責,制止違章

15.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瓦斯綜合治理規定、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考核評比辦法和地測防治水管理辦法等。

16.負責實施安全目標考核;監督落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

17.督促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負責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制止和報告無證或證照過期等組織生產行為。

18.監督檢查職業病危害防治及依法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工作。 19.制止并報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現象;查處瓦斯超限作業;查處受水害威脅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執行不到位組織生產行為;查處通風系統、防排水系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 20.參與瓦斯濃度超限事故追查,并監督落實防范措施。

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21.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督促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處理和防范措施落實。

22.組織對涉險事故、非人身事故調查處理。 23.負責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并及時反饋。 24.受理、查處安全生產舉報事項。

八、其他

25.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6.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機電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機電礦長在礦長領導下,負責機電運輸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2.負責編制機電運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3.組織制定機電運輸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計劃,參與機電運輸崗位人員安全培訓。

4.監督檢查機電運輸崗位人員接受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用具使用情況。

5.負責礦井提升、運輸系統和礦井供電系統的安全可靠。

6.負責礦井提升、運輸設備和主要通風機、壓風機、主排水泵等設備的安全運行。

7.負責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供電和掘進工作面雙風機自動切換安裝工作。

8.組織制定礦井提升、運輸、供電系統技術改造方案;組織制定大型設備安裝、拆除安全技術措施。 9.負責建立礦井應急排水系統。

10.組織制定機電運輸設備大修和更新計劃;開展礦井停產檢修工作。

11.負責落實機電運輸設備、材料的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機電設備、設施日常檢修、檢查維護工作,及時消除電氣設備失爆等事故隱患。 12.負責淘汰不符合標準、規定和規程要求的機電設備、材料,杜絕非防爆、非阻燃、無煤安標志(MA)的設備、器材、儀器儀表入井。 13.組織制定極端天氣條件下礦井供電安全保障措施。 14.組織制定機電運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15.組織開展主副井提升、電氣防爆、供用電安全、斜巷運輸等專項檢查。

16.查處并及時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7.負責開展礦井聯合排水試驗。

18.參與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 19.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匯報機電運輸事故隱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0.參與制定礦井安全生產計劃。

21.參與應急救援演練;組織開礦井無計劃停電應急救援演練。 22.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實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24.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生產礦長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生產礦長在礦長領導下,負責采掘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組織制定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程,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2.負責按照確定的采煤方法、采掘工藝、巷道支護方式、生產接替組織生產,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指導制定掘進工作面開門、貫通、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

3.負責組織采煤工作面投產驗收;負責組織采煤工作面安裝、初次放頂、掘進工作面開門、貫通和過地質構造帶期間的干部跟班、帶班工作。檢查崗位人員按章操作情況。

4.指導制定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過地質構造帶等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協調采掘作業與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機電安裝等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采掘安全管理工作。檢查采掘工作面頂板、煤壁、安全出口及兩巷安全管理,檢查采掘工作面支護、設備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等完好情況。 6.組織開展采掘系統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參與安全大檢查、質量標準化檢查;參與檢查采掘系統的通風、瓦斯防治、機電運輸等安全管理工作。 7.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調度工作,督促調度所建立完善各類調度臺帳,記錄干部下井、帶班信息;負責生產調度系統通訊暢通。

8.負責職責范圍內作業場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超能力生產、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組織生產行為。

9.負責落實采掘系統隱患整改措施,督促生產單位按照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施工,落實采掘作業場所綜合防塵措施。

10.參與審查安全生產規劃、生產建設計劃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長期規劃。

11.參與制定安全培訓計劃,指導采掘系統安全培訓工作;檢查采掘系統安全培訓、考核工作情況。

12.參與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3.參與事故搶險救援,配合事故調查;按職責權限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4.落實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15.嚴格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16.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黨委書記安全生產權責清單

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是礦安全生產委員會副主任,負責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文化建設等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與礦長共同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組織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參與審定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黨委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規章制度

3.參與制定安全生產規劃、生產建設計劃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組織制定、督促實施安全宣傳教育計劃

4.組織制定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文化建設計劃;參與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等監督檢查。

四、參與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參與制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參加礦井應急救援演練。

6.參與事故搶險救援,負責安全保衛、信息發布、善后處理等工作。

五、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7.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落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跟班情況。 8.參加礦長安全辦公會議,對重大生產安全問題提出意見。 9.組織黨政工團等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活動。

六、組織保障

10.參與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方案。 11.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選拔任用進行考察培養。

七、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和考核

12.負責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年終考核的內容,并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13.負責落實對政工干部履行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的監督檢查。

14.組織制定并監督落實安全生產問責制度,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黨員干部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15.按干部管理權限落實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八、其他

崗位權責利范文第3篇

安 全 風 險 分 級 管 控 工 作 責 任 體 系

云南灣田集團阿令德煤業有限公司二號井

二0一七年七月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

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公司要求并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進行超前辨識、分析評估、分級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各業務科室是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

(一)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副礦長、防突副礦長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及區隊隊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立在安監科,安監科科長兼職辦公室主任并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領導組職責

1、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安全副礦長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3、各副礦長及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專業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區隊負責人負責本作業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

6、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三)辦公室職責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設立在安監科,由安監科負責檢查、督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指導、督促各科室、區(隊)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辨識程序、評估方法

(一)綜合辨識程序

1、辨識評估 每年由礦長親自組織,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系統技術人員,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公司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月度辨識評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并于當日下午各分管副礦長組織本系統骨干精英,召開本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結合本系統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進行一次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

3、周辨識評估 區隊負責人每周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人員根據辨識情況編寫作業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4、日辨識評估 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上崗干部、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及跟班干部,由上崗干部組織人員處理并匯報單位值班室。值班人員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本單位處理不了的報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

(二)專項辨識程序

1、全國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礦發生涉險事故、出現重大非傷亡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經理、總工程師和業務科室、區隊,從吸取事故教訓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角度,開展一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識別之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重點對地質條件和隱蔽致災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隱蔽致災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分管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隱蔽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3、啟封火區、排放瓦斯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新應用前的風險辨識,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

(三)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1、安全風險等級標準

由礦長牽頭組織,在“煤礦安全風險預控”辨識標準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以及集團公司煤礦專業委員會確定的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

2、安全風險評估

(1)礦、各專業系統每次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礦長、各分管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礦制定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要完善本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一檔案”。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2)礦、各專業系統每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定級結束后,要組織編寫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四、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礦、區隊、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礦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重大、較大安全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重大、較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由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季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4、由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各專業系統針對本系統存在的每一項安全風險,從制度、管理、措施、裝備、應急、責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實管控措施,組織對月度安全風險重點管控區域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落實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不斷完善改進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礦長牽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6、礦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則,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7、各業務科室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五、安全風險公告警示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公司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崗位權責利范文第4篇

1、 根據公司長遠的市場戰略規劃,提出相應店級或整體的營銷發展目標 計劃和年度銷售業績目標計劃,并制定細化的每季度、單月度的營銷

2、 負責執行并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年度銷售指標及諸如入客量、成交量、拍攝量、

二、三次消費量、口碑介紹量及各店銷售額完成率、各部門 業績數量完成率、業績計劃完成率、銷售成本控制和現金收入及死單、

3、 積極開拓市場渠道,完成品牌主銷售大戰略及公司整體業績提升,每年

4、 負責建立當地業績市場和完善客戶服務體系,遴選、培訓、指導、評價、

5、 負責產品推動的費用預算、策劃、委托設計、制作和發布、并評估

6、 負責市場調研與市場預測工作、及時掌握市場行情動態并作出相應調整。

7、 負責各類銷售系統、銷售資料的持續使用、督導、核查、整理、收集、

8、 負責公司客戶資料的建立、保存和分類管理以及公司行銷方案的貫徹

9、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專案任務或臨時業務。

10、上層督導、并協助下層,中心督導并協助各店,各部門,核實各政策及 各項營銷系統制度的執行力度。 實施。 分類、存檔的管理工作,及編制銷售統計報表和成長分析報告。 對重大市場變動和政策變動情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實際效果,并及時作出調整及完善工作。 調整、淘汰、獎勵和懲罰銷售員隊伍。 必須提升35%以上的成長額。 呆賬統計等考核指標。 整體計劃。

崗位權責利范文第5篇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群等工作;指導醫療保障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基金監管股

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范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法規和規劃財務股

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組織起草政策草案和標準;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備案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四)

待遇保障股

擬訂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全縣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堿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制定全縣城鎮職工重特大疾病、門診重癥慢性病管理辦法和支付標準并組織實施;落實縣直企業離休人員的醫保待遇,制定全縣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門診重癥慢性病管理辦法和支付標準并組織實施;落實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制度,減輕參保人員門診醫療負擔;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工作;建立健全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關系接續制度;推進醫療救助工作;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五)醫藥服務管理股

根據國家局和省、市局要求擬定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股

崗位權責利范文第6篇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市級政府部門和單位權責清單公布

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加快政府職能轉變,規范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強化權力行使的監管制約,市人民政府決定市級政府部門和單位權責清單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10月底前,市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在各自門戶網站公布市人民政府審定的本部門(單位)權責清單。權責清單主要內容包括職責、職權名稱、職權編碼、職權類型、法定依據、實施機構、管理權限、運行流程、責任事項、監督方式和職權運行流程圖。同時,在天津政務網、天津機構編制網公布市級政府部門和單位權責清單。

二、市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嚴格按照權責清單行使職權、承擔責任,切實維護權責清單的嚴肅性、規范性和權威性。建立有效的權責運行監督機制,健全問責機制,加強對權責清單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市級政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情況、機構和職能調整等情況,按規定程序對權責清單進行調整更新。

2015年10月28日

來源: http:///fg/detail2010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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