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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范文

2023-10-06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范文第1篇

一、上海,北京、浙江、安徽、武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情況

(一)上海市。

1999年初,以上海市計委為主,會同上海市信息辦、上海市信息中心等部門成立了一個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研究小組。1999年7月,經人民銀行總行批準、上海市政府核準,在市計委、市信息辦、市信息中心和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的支持、參與下,上海市成立了一家資信有限公司,開展個人信用聯合征信業務。

該資信有限公司采取漸進方式推進業務的開展。最初以消費信貸為起點,為銀行開展個人消費信貸提供同業征信和內部服務。到2001年 5月,與移動通信,聯通,水、電、煤氣等公用事業單位,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先后確定了合作關系,從同業征信走向聯合征信。同年6月,開展面向公眾的資信服務,向個人開通報告查詢服務,從行業服務走向社會服務。2001年11月,上海市企業聯合征信系統建設啟動。該系統于2002年3月28日正式建成開通,標志著國內第一個較為全面的包括個人征信和企業征信的區域內社會征信體系框架在上海已基本成型。目前,該資信有限公司正在探索介入租賃業(如個人租賃汽車)、百貨業和拍賣等行業,并嘗試電子商務和個人提供自己的信用基礎資料供社會查詢等新業務。

(二)北京市。

北京市計委于2000年8月底開始研究建立北京市信用體系。北京市政府指定北京的信用體系建設由政府研究室為主,計委、法制辦等參加研究,并先后指定市工商局、市經貿委牽頭組織,從實施企業征信起步。

目前北京市企業征信體系建設主要由三部分組成:(1)2002年7月成立的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其中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占60%,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占 25%,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占10%,北京中關村科技擔保有限公司占5%。目前該公司正嘗試開展企業征信工作。(2)2001年12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開始進行企業信用制度試點,成立了企業信用信息服務中心,主要功能是整合政府各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資源,向社會公布信用信息,向指定信用服務中介機構提供信用信息。(3)北京市工商局2002年建立了“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開展重合同守信用、著名商標等企業良好信息發布和查詢;同時建立披露負面信息的“警示信息系統”。此外,北京還活躍著一些自發成立的民營的信用服務中介機構。

從總體上看,北京市各類信用中介機構較多,業務活動踴躍,但缺乏政府部門統一協調指導,在深度和廣度上都不如上海。

(三)浙江省。

浙江省的信用體系建設起點較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第十一次黨代會明確提出“必須把建設‘信用浙江’作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改善發展環境的重點來抓”,將“信用浙江”擺在建設“信用浙江、綠色浙江、數字浙江”的首位。

2002年初成立了“浙江省建設‘信用浙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省長任組長,兩位副省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計委。同時構筑政府、企業、個人三大信用主體,其中政府信用是表率,企業信用是重點,個人信用是基礎,工作切入點和突破口是企業信用建設。2002年2月,省政府專題會議提出建設“浙江省企業信用發布查詢系統”,作為“信用浙江”的先導性、基礎性工程。企業信用發布查詢中心在省經濟信息中心內掛牌設立。查詢中心實行理事會制,計委一位副主任任理事長,各提供信息的部門負責人任理事,由計委、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等作為第一期理事部門;后又增加了省高級法院、勞動社保廳、物價局、環保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杭州海關、寧波海關為第二期理事單位;11個省轄市政府以特別理事身份加入理事會。目前,浙江省11個市中10個市已建立信用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均由常務副市長擔任,涉及信用建設的各部門領導為成員,辦公室大多數設在計委,個別也設在政府辦公室或工商局。

由浙江省企業信用發布查詢中心建設的“企業信用發布查詢系統”,其地域查詢已經由11個市擴展到全省每個縣(市、區);到2002年底,已擁有企業數據43.9萬家,系統數據量1800萬條,企業信息查詢次數17.1萬次。省國稅局組織力量完成了國稅子系統的設計開發和數據審檢、錄入工作。該子系統包含稅務登記、重點企業納稅情況、欠稅情況和稅務違章等37萬條數據。2002年8月份在“信用浙江”網上公示28家惡劣涉稅案件,社會反響很大。2002年1~10月累計查補稅款、罰款及滯納金9.52億元。

(四)安徽省。

安徽省計委財金處自2002年初以來圍繞全省信用建設認真開展調研,努力搜集信用建設的政策動向和相關信息,先后向省政府提交過多篇加強信用建設的建議報告。2002年8月16日經省政府常務會討論,同意計委提出的加強全省信用建設的政策建議,批準建立“安徽省社會信用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由常務副省長任召集人,辦事機構設在計委,并明確企業和個人征信工作由計委牽頭。同時省計委按照省政府要求代擬了《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省信用建設的若干意見》,也已經省政府討論同意即將統一下發。

主要內容及具體工作安排:(1)成立由省政府領導牽頭,計委、人民銀行、經貿、外經貿、財政、公檢法司、勞動、工商、稅務、海關、質監、建設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省信用建設領導小組。(2)進一步加強調研,借鑒上海、浙江、廣東的經驗,充實完善建設信用安徽的工作方案和聯合征信機構的組建方案。(3)積極推進信用法制建設,擬定《安徽省聯合征信管理條例》,研究制定《安徽省企業信用管理條例》、《安徽省個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評級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政策、規章。2003年上半年提出初步文件,年內完成。(4)召開省信用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匯報建設“信用安徽”工作方案、聯合征信機構組建方案及信用建設試點工作。(5)召開建設“信用安徽”全省動員會,對建設“信用安徽”工作全面部署和發動,提交《安徽省聯合征信管理條例》進行討論。(6)組織信用知識培訓,邀請有關專家進行專題講座。(7)全面實施建設“信用安徽”的各項具體工作,啟動信用試點工作,在有條件的市開展信用建設試點,建立聯合征信機構。(8)逐步建立全省聯合征信體系,建成信用信息數據庫、數據交換中心和全省統一的社會征信網絡平臺。

(五)武漢市。

1998年以來,武漢市計委與政府其他部門、金融機構及信用管理公司就武漢地區社會信用問題以及社會征信體系的建立作了多方調研和前期準備工作。1998年2月,湖北省首家專業信用管理機構在武漢成立,掛靠市計委接受指導。該公司從信用風險管理角度,開發信用產品,為消費者提供信用消費和個人金融服務,為金融機構提供資信調查、信用評估、信用擔保、商賬管理等信用管理服務。經過5年的發展,目前已經為5萬余名消費者提供了各式各樣的信用消費服務,累計形成的信用消費商品交易規模已逾3億元。截552002年年底,通過“武漢信用”管理的累計3億元應收賬款中,逾期額僅為24萬元,逾期率僅為0.8‰。該公司與武漢地區7家金融機構合作開發了大額耐用消費品、汽車、住房、信用卡四大類個人零售業務品種,大大縮短了消費信貸辦理周期,提高了消費信貸服務質量和風險控制水平,架起了融資和消費、消費者和金融機構之間的橋梁。該公司創造了由信用管理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開發個人業務產品,發展消費信貸的有效模式。

在實踐基礎上,2001年6月,武漢市政府研究室、市計委、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管部等有關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廣泛的調研,并重點對上海市社會征信體系建設的情況進行了研究,召開了專家咨詢會,為武漢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創造技術條件和理論基礎。經市計委協調,市公安局、房地局、工商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稅局、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以書面形式確認,愿意提供信息,參與武漢地區的社會征信體系建設。目前準備以武漢信用風險管理公司累積的5萬多人的信用數據庫為基礎,擴建武漢市個人征信的平臺。

二、當前國家有關部門信用體系建設的進展情況

近年來,社會各界日益認識到信用缺失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黨和國家領導人也高度強調社會信用建設的重要性,國家各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推動此項工作。

人民銀行在全國334個地級市建立全國企業信貸信用登記系統和相應的數據中心,1997年下半年開始全國聯網,至2002年底歸入400萬個借款人的資信信息,金融機構查詢用戶6萬個,月平均查詢30多萬次,現已覆蓋了所有借款人及境內所有金融機構。從數據內容上看,該系統只收錄了企業的金融信用信息,與社會信用信息相距較遠。至于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方面,人民銀行仍在做論證工作。

2001年4月原國家經貿委、國家工商總局等十部委聯合下發《關于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嘗試建立企業信用記錄與公布制度。隨后,經貿委在上海、北京、甘肅和江蘇鎮江啟動了以企業征信為主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北京、江蘇等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則以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為基礎數據,對企業“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行為以及失信行為給予公示,但系統本身不對企業信用進行評價。

建設部2002年9月26日宣布全面開通房地產信用檔案系統。該檔案是覆蓋房地產行業所有企業、中介和執(從)業人員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凡是從事房地產經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中介服務機構及執(從)業人員,不論所在地域、資質等級、登記注冊類型、規模大小,都屬于該檔案監督的對象。凡是可以判斷信用狀況的信息資料,包括基本情況、業績及良好行為記錄、不良行為記錄、公眾投訴及處理情況等,都是信用檔案記錄的內容。這是一個融企業征信和個人征信為一體的行業征信系統。

農業部正在組織指導全國鄉鎮企業信用建設工作,制定了《全國誠信守法鄉鎮企業認定辦法》,推動實施鄉鎮企業“誠信工程”,要求“大中型鄉鎮企業在3年內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3+1’科學信用管理模式(即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客戶資信管理制度、內部授信制度和應收賬款管理制度),一般鄉鎮企業在5-8年內基本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東部發達地區的鄉鎮企業尤其是外向型鄉鎮企業要在5年內率先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企業信用管理體制”。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正在建設納稅人信譽等級信息系統,國家工商總局正在建設工商登記數據庫和工商年檢數據庫,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整理建立判決文書基礎數據庫,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公安部、國家技術監督檢驗檢疫局、海關總署、原外經貿部等部門在執法或行政管理過程中都形成并保留了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的信息,均已不同程度實現計算機網絡化運作。

三、當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規建設進程遲緩,目前的草案尚不成熟。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運營全過程都需要法律、法規支撐。到目前為止,只有上海、深圳出臺過關于個人征信方面的地方法規,國家層面尚沒有統一的有關社會征信體系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這使得構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法律基礎薄弱。大量可以開放的信息封閉在行業主管部門手中,部門之間因缺乏法規約束而難以協調。

當前制約聯合征信開展的瓶頸問題是缺乏強制公開信息、有限制披露信息和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法規,而不是限制中介機構(特別是一些市場自發成立的從事信息增值服務的機構)發展的問題。根據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如美國的《公平信用報告法》、《平等信用機會法》和歐盟的《數據保護綱領》等是所在國家信用立法的核心。而目前人民銀行起草、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征信管理條例》(簡稱《條例》),主要是對征信機構的市場準入和業務范圍進行嚴格界定,體現了征信市場監管者立場,而對于信用信息占有者只有提供、披露義務的原則性規定,缺乏強制力?!稐l例》也缺乏信用信息開放范圍、采集方式、信息處理和傳播限制的界定,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此外,一些現行相關法規也亟待修改和補充完善。

(二)關于全國征信體系模式的選擇問題。

首先,在全國征信體系構建方面,一種觀點認為,征信體系建設應當自上而下開展,除上海之外不再搞其他試點,主要依托銀行信貸登記系統,建立全國數據中心;但地方同志和許多專家認為,全國統一建設起步慢、立法時間長、數據更新效率低、協調管理有難度,應當在條件好的中心城市擴大試點,然后橫向聯合、互聯互通、上下結合。其次,在基礎數據采集方面,一種觀點認為企業與個人信用數據庫并立,由一個機構管理運營;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與個人征信差別很大,應仿效發達國家分立模式。再次,在征信體系的基礎數據庫平臺建設方面,一種觀點認為應由政府出資作為信息基礎設施來建設;另一種觀點認為完全可以市場化商業運作。上述觀點都還有待組織專家科學論證。

近年來各地政府積極推動征信體系建設,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先行開展了本地區征信試點或法規起草、征信機構籌建等實質性工作,對宣傳引導企業和公民誠信觀念、整治市場秩序、樹立本地區誠信形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實踐表明并未出現財政資金流失、重復建設和重大違法違規的不良后果。由于一些特定原因,目前許多地方政府的聯合征信建設組織指導工作陷于停滯,近一年來一直處于觀望狀態,地方積極性受到抑制。地方同志認為擴大試點本身并無風險,數據接口從技術上講也沒有障礙,應當保護地方積極性,適當擴大試點,繼續摸索經驗。

(三)關于征信機構的組建模式問題。

根據國際經驗,建立社會征信體系應當遵循市場公平、公正和個人自愿的原則。上海試點表明,由政府指導推動聯合征信、第三方中介按市場規律運行的模式比較成功。社會中介機構有能力開展聯合征信。例如上海建成的企業聯合征信數據庫系統,是目前上海地區規模最大、信息采集跨度最全面的綜合性企業征信系統?,F階段的征信合作單位,包括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技監局、上海市統計局、上海市國資辦、上海海關、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等,系統覆蓋了上海全市所有擁有經營記錄的企業,200)2年開通時入庫單位數量達48萬余家,超過人民銀行上海分行“企業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的3萬戶庫存量。

四、關于加快我國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的政策建議

當前我國正處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受發展階段所限,市場發育狀況和社會信用環境都不理想,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單純依靠市場力量來推動征信體系的建設,政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發展的重要部門,在建立誠信體制的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應在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的基礎上統一管理,在發展初期通過制定政策協調有關部門開放數據,組織建立基礎數據庫和檢索平臺,爭取在較短的時期內以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起有效的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

在2003年3月舉辦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發展”高級研討班上,與會代表通過圍繞信用管理法制基礎、信用體系管理模式和運營模式、信用體系發展規劃等問題深入交流和研討,提出了以下具體設想和政策建議:

(一)盡快明確信用管理總體協調部門。

從國際經驗來看,建立、發展和規范國家信用體系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必要的法律保障和科學的行業標準,需要數據基礎設施及配套建設,需要有獨立、公正、客觀的第三方征信機構,還需要有完善的教育、科研和推廣體系,這些都急需國務院確定有綜合協調能力的部委牽頭,各相關部門參加,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加緊進行統一規劃、管理和協調,以避免條塊分割、地區保護等體制性因素帶來的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等問題。當前,包括企業和個人征信制度建設在內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監管,應由政府推動,明確一個部門依法或授權協調好政府各部門之間、政府與民間機構之間的關系。在信用體系發展的初始階段,政府的作用在于推動和規范,后期的作用在于監督與服務;待條件成熟、法律環境具備后,可以考慮由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

(二)加快法規建設步伐。

建設征信體系應該有法可依。由于我國征信業發展歷史不長,地區間、城鄉間發展不平衡,許多相關的現行政策法規尚需要修改,因此制定專門法的時機還不成熟。建議將人民銀行代國務院起草的《征信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盡快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爭取早日以行政法規的形式頒布。該法規應規范的重點:(1)強制有關行政機關和社會部門以商業化或義務的形式向信用中介機構開放;(2)規范信用資料的公開、合法、正當的收集與使用;(3)加強信用行業管理,監督中介機構,制裁各種違規行為。

(三)正確選擇征信體系發展模式。

根據國際經驗,建立社會征信體系應該遵循市場公平、公正和自愿的原則。建議在信用信息征集環節建立基礎數據庫,可考慮由社會公益性機構壟斷運營;在信用信息評估等信用增值服務領域,目前可鼓勵成立完全市場化的中介服務機構,實現有限度競爭,避免形成新的行業壟斷。

當前建立完全由國家一級包辦、上下一體的征信體系極不現實,特別是在個人征信領域難度更大。例如,美國目前的三大公司在信用建設初期都是地方性征信公司,直至現在,進行消費者信用評級的公司也只能建立區域性的個人信用數據庫。當前我國許多公共管理職能都在基層,大量公共信息都存在于基層政府,特別是數量大、更新快的個人信用信息,所以不依靠地方政府不行,不發揮地方積極性不行。

針對我國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城鄉差異大、發展不平衡的特點,建議宜對法人和個人均實施信用記錄屬地管理,按省、市、自治區分立數據庫,再行連接,實現資源整合與信息共享??偟乃悸窇斒前凑?ldquo;先中心城市、后邊遠農村,先發達地區、后落后地區,先地方、后全國”的步驟實施,加快建立起統一的社會征信體系。中央部門應當在推動立法方面多做工作,打破信息封鎖,促進區域性、行業性的征信系統全國化、網絡化,資源共享;近期應著手統一規劃,并考慮在基礎好的省市擴大試點。鼓勵地方打破封閉,形成區域聯合,按法律規范和市場需求逐漸統一技術標準和工作規范,最終達到全國征信體系統一。

地方同志普遍認為,對于地方政府根據實際需要啟動的本地信用體系建設,中央各有關部門應該給予肯定,并應該適當地給予政策、資源和技術方面支持。但是,一個地方是否有條件提前全面地建立區域性的社會信用體系,還取決于它們自身的情況,基本條件是市場的實際需要。地方信用體系是國家信用體系的一部分,它在取得建設經驗、減少中央財政負擔、加快大體系建設速度等許多方面都會對國家體系建設作出貢獻。同時,地方信用體系建設應該注意與國家系統建設的銜接,避免不必要的失誤和浪費。

(四)切實鼓勵中介機構發展。

信用調查公司、信用征集公司、信用評級公司、信用擔保公司、信用咨詢公司等信用服務中介機構是信用市場的主體。由于我國信用制度建設起步較晚,信用中介機構的發展也相應處于初始階段,存在著信用中介機構運作不夠規范、信用評估缺乏統一標準、信用中介機構的運作空間有限、定位不準確等問題。中介機構能否健康發展是我國能否盡快培育起信用市場的關鍵。當前條件決定我們既不能重復發達國家長期市場競爭的歷程,也不能單純依靠財政資金或國有資本建立像鄧百氏、全聯那樣超大規模的信用服務企業。建議一方面采取政府引導、社會多元化投資、市場化運作的方式積極培育中介機構,以設置市場準入條件來控制發展速度;另一方面以國民待遇引進國外資本、人才和先進的經營理念,促進競爭,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五)加快引導和培育市場對信用產品的需求。

市場需求是信用制度持續生存的基礎。目前我國除了對發行企業債券有評級要求外,使用信用產品的領域很小。應參照國外做法,以政府立法、行業組織立行規來引導全社會對信用產品的需求,同時加大對企業和公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信用制度的普及教育,使信用產品的運用成為社會經濟活動中必不可少的環節。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范文第2篇

我國網絡輿論的現狀與監督

——關于網絡輿論的監督辦法探討

王 芳

別 地質與交通工程系

土木工程

土木11升本

0927101037

指導教師

日 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2010年暑期社會實踐報告

社會實踐調查報告題目:

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社會實踐主要內容: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當前,惡意拖欠和逃廢銀行債務、逃騙偷稅、商業欺詐、制假售假、非法集資等現象屢禁不止,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打擊失信行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社會實踐調查報告評語:

社會實踐調查報告成績:

評定教師簽字:

[1] 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2010年暑期社會實踐報告

我國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摘 要: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法制為基礎,信用制度為核心,以健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政府推動、培育市場,完善法規、嚴格監管,有序開放、維護安全”的原則,建立全國范圍信貸征信機構與社會征信機構并存、服務各具特色的征信機構體系,最終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關鍵詞:誠信 監督 管理 規范

誠信是一個人的立命之本,是人人必備的優良品格,一個人講誠信,就代表了他是一個講文明,講信用的人,這樣的人處處受歡迎,時時受尊重。不講誠信的人,人們會避免和他打交道,甚至忽視他的存在。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講誠信,企業更應該講誠信才能發展,社會更應該有誠信才有和諧。

一種風氣一旦養成,其自身便具有了強大的生命力,它能夠迅速膨脹,彌漫到它能到達的每一個角落,并將在它形成之后踏入其中的每一個人裹挾,后來者除了隨波逐流,找不到任何應對之策。這種風氣可以給順從者以實際的利益,如那些支持者所說的“有利于人際交往、開展業務”;而不順從者則會因頭銜太小被人看作“人微言輕”,工作無法展開甚至處處受阻。最終的結果是,所有想在其中生存的人都要向這種風氣屈服。

但隨波逐流的壞處也是顯而易見的。正如一個考場中,當作弊者只有幾個人時,這幾個人會因為作弊而得高分,但當考場中所有人都作弊時,每個人都會在考試中得高分,這時分數也就變得毫無意義。而且最要緊的是,只有數人作弊,被發現的幾率較小,而所有人都作弊,作弊也就像“禿頭上的虱子”,是明顯擺著的事了。這時,誰都無法再從中獲益,而只能集體被打入誠信的“黑名單”。

但是,雖然很多人也會想到最終的結局是誰都無法獲益,作為個體,卻不會為整體的利益過多著想。而且,由于最終的損失不會由其一個人來承擔,這也減少了其心理上的負罪感。但“頭銜通脹”所帶來的不良后果,卻是身處其中的人們誰都無法逃脫、必須承受的。

到處都是“經理”,“經理”便不值錢了;到處都是“老總”,“老總”便不值錢了。“頭銜通脹”發展到現在這種狀況,絕非一日之功,其弊端已經逐漸凸顯。每個身在其中的人,既從中獲益,也因而受損,既快樂又痛苦,既想跳出又樂在其中,在這樣的糾結中,社會的誠信環境不可避免地大大惡化了。

是該反省的時候了。浮夸與虛飾的社會不可能進步,普遍不誠信的結果是誰都不可能從中獲益。方鴻漸的“克萊登大學博士”頭銜是這種浮夸的遠祖,某些公眾人物如唐駿的學歷造假是其近親,有方舟子等人堅持不懈地打假,說明我們仍有進步的希望,而為數不少的為唐駿辯護者以及唐駿本人“只認錯不道歉”的態度也說明,這一過程仍然任重而道遠。

如今社會誠信的缺失,給社會帶來了災難,更帶來了麻煩。諸如:“毒牛肉”、“牛肉膏”、“染色饅頭”、“硫磺姜”、“瘦肉精”,這些食品安全問題已經威脅到了社會的安全,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湖北省委宣傳部在第一時間開展“誠信大家談”活動,可見講誠信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當下講誠信更是不可少的。

社會誠信體系由以下四個方面組成:(1)社會誠信制度,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體系、行政規章和行業自律規則等。(2)信用管理和服務系統,是由各社會主體單位,包括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的信用管理系統;以及社會專業機構承擔的資信調查、聯合征信、

[2] 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2010年暑期社會實踐報告

信用評級、信用擔保、信用管理咨詢和商賬催收等社會專業服務系統所構成。(3)社會信用活動,主要包括消費者信用活動、企業信用活動、銀行信用活動和政府信用活動等。 (4)監督與懲戒機制,主要包括信用監管制度和失信懲戒制度,運用行政、經濟、道德等多種手段,依法對信用活動行為進行監管和失信懲戒,將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從市場經濟的主流中剔除出去,同時激勵守信企業單位和個人。

反觀當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舊滯后,誠信缺失問題依舊突出,重拾誠信,每個人都不是旁觀者。結合膠州當前誠信體系建設實際,如何繼續推動征信工作縱向深入開展?一言蔽之,應當構建一種政府,企業,民眾三方合力聯動的局面,樹立自上而下,從政府到個人的誠信理念和工作方式,讓每家機構,每個個人經營好自己“誠信的店面”,打造幸福和美新膠州的誠信氛圍。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政府部門要“立”

在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政府既是信用體系的科學規劃和制定者,也是確保信用體系正常運轉的踐行者和監管者,其垂范作用至關重要。政府部門如果不能在打造誠信社會中發揮榜樣作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無疑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政府在喪失誠信的同時也會失去民心。因此政府部門一定要嚴肅對待,以身作則,不能在誠信體系建設問題上缺位,不作為。

1.加強表率作用。要樹立政府部門誠信旗幟,積極拓寬誠信考核晉級辦法,將征信內容考核納入其中,從服務態度,執法理念,監管措施等方面加強誠信理念,各項措施要公開公平,讓權力運行于陽光之下,做到以德服人、以信立威。要自覺接收公眾監督,保證權利運作規范化,陽光化。統籌協調各部門機構,杜絕部門間利益保護所導致的信息征集難,公開范圍窄的現象。

2.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金膠州,政務網及印發宣傳材料等方式營造誠信建設的良好氛圍,要定期組織市內各行業機構代表開展誠信工作總結大會,積極聆聽各方意見,不斷完善我市征信工作,打造適合我市發展特色的征信體系。要適當安排專項資金,可通過“誠信標兵”、“守信單位“等榮譽及獎勵辦法的實施引導全市范圍共同開展誠信活動,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3.構筑信息平臺。將市內各機構納入征信考核體系,以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應用為重點,在市內幾家代表性金融機構及企業采取試點,通過征信體系的具體要求,制定切合實際的量化考核辦法進行考核。政府可適當擴大預算,安排部分資金,通過購買設立服務終端查詢機,誠信信息服務窗口等途徑建立信息數據庫等信息公開平臺,征信范圍涵蓋要廣,上級監管部門要不定時進行敦促抽查,完善相關信用登記及數據信息的更新,并對公眾及需求者提供便捷查詢,切實讓信息平臺真正成為社會信用的“反映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家企業要“做”

企業部門作為市場活動的主體,是信用體系建設的主力軍。對企業而言,誠信不僅是企業外部形象,而且決定著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加強企業誠信體系建設,不僅意味著企業自身軟實力提升,更關乎全市信用體系建設成功與否。近期,我市出臺了《膠州市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文件,并在青島轄區率先啟動了“膠州市中小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的開展,這幾項重要舉措為我市中小企業信用建設指明方向和行動目標,各家企業應當依照工作方案具體要求,立足自身實際情況,認真推進本單位征信工作的開展。

1.立足實際,加強學習。市內各家機構企業,要在本單位內開展行之有效的誠信學習和培訓,不斷學習上級部門出版出臺的關于征信工作開展的書籍文件,通過召開座談會,交流

[3] 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2010年暑期社會實踐報告

會,撰寫總結等多種活動形式,將誠信理念作為本單位的經營準則,形成濃厚的外部氛圍,提高全體員工的誠信意識。

2.提升認識,加強配備。要增強誠信體系建設及信息數據采集處理,要在人力物力上加強支持,成立誠信工作小組,由分管部門組成工作組成員,主要領導負總責。對于工作分工要明確,任務布置要細化,確保征信工作各項任務都有人負責實施。各單位也需要結合自身情況適當擴大預算額度,撥出部分資金,積極爭取申領政府的專項表彰資金,讓信用體系建設有可靠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

3.多方交流,吸納創新。各家企業在通過政府部門組織的誠信體系建設交流會上可以廣泛聽取其他行業,其他部門在開展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當中的優秀經驗,結合自家工作實際,采取吸納創新,探索適合自己特色的誠信經營道路。在單位內要廣泛開展自上而下的總結交流會,從一把手到一般職員都可以發表個人對于誠信工作開展的工作認識,統籌各方意見發揮自身優勢,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誠信體系。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社會群眾要“融”

群眾是社會主體,重拾誠信,每個人都責無旁貸。作為社會群眾,不能認為誠信工作的開展與己無關,應當樹立一種“主人翁”意識,發揮自身積極性和主動性,充分融入社會誠信體系工作的開展建設當中??梢詫⒄\信要求融入到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當中,規范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向單位上層或政府部門提供合理化建議對策、參與社區開展的誠信活動、撰文寫稿等多種途徑來發揮自身能動性,為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積極出謀獻策。通過全市民眾的集思廣益,推動我市信用體系建設愈加完善。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范文第3篇

一、我國信用體系現狀分析及其存在的問題

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比較困難的原因

(1)信用法律法規缺失。信用如果沒有法律作為保障就很難有效實現,法律法規的確立和健全(金融有關立法非金融有關立法失信懲罰機制)是社會信用制度及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的保障。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社會征信體系方面的法律框架和系列法規,對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和管理的權利與義務沒有作出法律規定,這使得整個征信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和業務監管部門責任不明確,領導不統一,協調不一致,建設不到位。

(2)信用管理部門分散。目前,全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沒有制訂一套全國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缺乏對各領域,各地區信用信息整合的統一指導、統一規劃和統一標準,沒有形成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對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信息整合的合力,存在著多頭建設的問題。

(3)信用標準規范模糊。由于我國經濟發展嚴重不平衡,對各地的信用評級的統一化本身就帶有不公平性,怎樣把握才能恰到好處,這更增加了統一標準的難度。

(4)信息發布共享障礙。政府信用信息封閉,企業信用體系的建立客觀上要求微觀經濟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我國征信行業沒有建立行業協會組織,行業內普遍缺乏自律機制,各個行業各行其是,行業自律程度松緊不一,中介業務標準程度不一。此外,從業人員業務素質普遍不高等等原因都導致了信息共享的障礙。

(5)失信懲戒機制薄弱。支撐社會信用體系正常運作的經濟政策法規得不到嚴格的執行,失信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信用體系缺乏會導致各個方面出現問題

(1)從企業來說,信用缺失損害了企業的長遠利益。企業與企業間誠信水平低甚至誠信失常,會使交易過程中契約的有效性時刻面臨挑戰,讓快捷現代化的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

受到限制,阻礙貿易的擴大,企業發展的路子越來越窄。企業的信譽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守誠信規范,損害的只能是企業自身的競爭力。

(2)從金融環境來說,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風險。

(3)從社會來說,信用缺失使道德失范,影響社會穩定,對社會道德體系形成強大沖擊,還會加劇社會分配不公,影響市場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4)信用缺失使經濟秩序混亂。在信用機制不健全及相關法律缺位的環境下,必然會有一些人不遵守市場規則,不講信用,并因此獲得更多的利益。此種現象一旦成風,則會導致企業的惡性競爭,產生一系列負面影響,從而使社會信用整體水平下降,造成一種很難治愈的社會創傷。社會的經濟秩序必然會陷入混亂之中,經濟活動主體也就無疑要步入畸形發展的道路。

(5)信用缺失導致相應制度的扭曲。信用缺失往往影響到整個社會相關制度的正常運作(銀行的借貸制度商業的交往習慣法律制度的構建政府行政管理的運作乃至人們的日常生活都會受到影響),整個社會制度是基于信用而構建的,一旦信用被打破,則原有的平衡必然陷入混亂,相應的制度就會出現扭曲,我們反思今天的制度構建往往最后會追根溯源至誠信這一最基本的話題。

二、著力建設我國的信用體系,促進社會快速發展

從根本上解決失信問題的關鍵是建立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證的社會信用的三維制度模式

(1)將道德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心。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市場主體的行為準則首先應是講信用,無論是法人主體或公民個人,都應樹立守信的公眾形象,樹立以講信用為榮,不講信用為恥的社會意識。

(2)以產權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就沒有真正的能力講信用;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也就沒有動力講信譽、守信用;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也沒有內在的壓力守信用;市場主體對其財產權沒有信心,就必然產生不講信用的短期行為;市場機制不完善使市場主體沒有外在的約束,講信譽、守信用就缺乏感召力。因此,要徹底解決我國的信用問題,最根本的措施只能是進行產權改革,使我國的微觀經濟主體成為真

正擁有獨立財產的所有者或產權主體。

(3)以法律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保證。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以比較完備的行政管理規定的形式頒布,盡早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健全奠定制度框架;抓緊研究,出臺與社會信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法。 此外應注意政府在構建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巨大作用

(1)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制度與規則要靠政府。建立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制度與規則的核心形式是相關的立法和執法。法律法規起草的主體,是政府授權的有關政府機構和部門,通過大量的立法調研起草法律草案,并依據相關的規定進入立法程序。

(2)政府在促進并實施征信數據的開放,實現信息資源的社會共享做出努力。在我國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過程中,政府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加快實施對相關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開放。

(3)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在信用信息開放的同時,政府還需考慮旨在為社會提供相關信息的電子政務建設,信息集中的政府部門(如工商局、質檢局)應整合內部信息資源,實現公開開放的數據的上網,推動電子政務。

(4)加強對信用管理行業的監管,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政府是很重要一個角色。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范文第4篇

【發布文號】閩政辦〔2008〕6號 【發布日期】2008-01-07 【生效日期】2008-01-0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文件來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閩政辦〔2008〕6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若干意見》(國辦發〔2007〕17號)精神,加快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領導

社會信用體系是現代市場經濟的一項基本制度。建立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于打擊失信行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經濟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2004年以來,陸續出臺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閩政〔2004〕10號)、《福建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省級單位任務分解表》(閩政辦〔2005〕3號)等一系列文件,對促進我省信用體系建設起到積極的作用。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國發〔2007〕17號文件確定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和工作措施,結合閩政〔2004〕10號和閩政辦〔2005〕3號提出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領導,加強部門之間的配合,做好基礎工作,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責任,把這項工作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納入政府工作的目標責任制,按照整規工作行政督查和責任追究制的要求,進行督查和責任追究,確保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深入開展。尚未成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的設區市和省級單位,要抓緊成立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制定并落實工作方案。省信用辦和省監察廳要抓好督促檢查。

二、加快推進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信用體系建設

(一)進一步健全企業信用體系,提升企業信用服務水平。健全全省統一的企業征信體系和征信機構,整合企業(包括企業法人、中介機構、其他經營性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下同)信用信息數據,實現聯合征信。支持省政府特許經營的省企業征信機構及時對全省各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上公開的企業信息進行征集,保證數據實時更新。建立企業信用數據標準體系,逐步建立完善的企業信用數據庫和數據交換平臺。制定企業信用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省企業征信機構采集的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必須依法披露,并在監管部門之間資源共享。加快建立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和辦法,逐步開展企業信用評估(評級)。此項工作由省經貿委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完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服務體系,廣泛利用征信機構的征信調查、信息征集、資信評級、催收欠款、咨詢培訓和研究報告等服務,幫助中小企業建立信用檔案,改善財務結構,實現信用增級,滿足銀行貸款條件。做好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工作,幫助中小企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公信力,改善自身貸款條件,擴大融資規模。積極推廣和使用企業信用產品,制定便利中小企業的貸款審批和分類管理流程,建立適應我省中小企業特點的貸款經營管理模式,加大中小企業的融資授信范圍和監管力度。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推行我省擔保機構的信用等級分類管理,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孵化服務。此項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牽頭,省經貿委等有關部門配合。

加強行業協會信用建設,各行業協會、商會要牽頭制定行業的信用建設規劃和行規行約,形成行業自律機制。完善行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會員的誠實守信行為進行表彰,對會員的違約失信行為進行行業評議和失信懲戒。幫助會員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為會員提供信用信息服務,使信用建設工作納入制度化軌道。此項工作由省各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二)進一步規范中介服務行為,提升中介服務機構的社會信用度。擴大中介機構信用建設的覆蓋面,當前要繼續推進經濟鑒證類和律師業中介機構信用建設,同時要將勞動服務、婚姻、知識產權服務、技術服務等行業也列入中介機構信用建設的范圍。要抓好中介機構信用的基礎建設工作,健全中介機構和執業人員的信用檔案。制定中介機構信用評級工作的實施辦法,完善相關的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機制,開展信用檢查工作,規范中介機構經營管理、營銷活動和宣傳推介行為,促進中介機構依法合規提供服務。此項工作由省相關主管部門牽頭負責。

(三)加快個人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和實施我省個人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積極推進個人信用征信系統建設。進一步加強協同配合,推進部門之間信用信息共享,逐步整合各相關部門擁有的個人信用信息數據,提高個人信用體系建設水平,擴大個人信用體系的覆蓋面,實現依法征信,形成個人信用征信、評估、披露、獎懲體系。此項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三、加快推進信用監管體系建設

(一)推進信貸征信體系建設。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支持金融業信貸征信體系的建設,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資源,加強信用建設和管理。信貸征信機構要依法采集企業和個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務。要以信貸征信體系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健全證券業、保險業及外匯管理的信用系統,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資源,加強金融部門之間的協調與合作,逐步健全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促進金融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此項工作由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二)推進稅收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依托“金稅”系統建設,完善與提升納稅人各類信息數據的采集、加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納稅人稅收信用電子檔案。進一步完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納稅信用等級評定、評價、管理和使用機制。積極運用省國稅局、地稅局集中的稅收征管信息化數據資源優勢和第三方信息共享資源,加強稅收信用產品的加工與處理,規范開展納稅信用評定,并通過分級、分類、屬地管理方式,實施對A級信用等級的激勵優惠,對B級信用等級的輔導宣傳,對C級、D級重點監控和動態管理措施,促進納稅人增強稅收信用意識。依法開展欠稅公告,加大對偷逃騙抗稅違法行為的查處和曝光,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積極推進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提升稅收管理水平。此項工作由省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三)完善工商合同守信管理體系。實行合同履約備案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約信用記錄,依法打擊合同欺詐行為。積極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建立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的考核標準,依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引入科學、規范、可操作性的考評機制,對企業的信用情況做出客觀的評價,建立有效的企業信用監管體系,促進企業增強合同守信意識。此項工作由省工商局負責。

(四)完善產品質量信用管理體系。依托“金質”等管理系統,推動企業產品質量記錄電子化,推進企業產品電子監管網建設,定期發布產品質量信息。制定質量信用分類辦法,構建質量信用信息網絡,收集信用記錄,評定質量信用類型,實施分類監管,建立質量信用監督管理和失信懲戒機制。此項工作由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福建、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

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加快構建和完善我省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使我省食品安全水平邁上新臺階。此項工作由省食安辦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五)開展價格信用管理工作。開展價格誠信承諾單位信用管理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公示價格誠信承諾標準,接受社會監督。開展價格信用建設單位輔導工作,對于價格信用基礎條件較好、綜合實力較強但在價格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存在某些薄弱環節的單位,通過培訓輔導加以完善。開展價格信用等級認證工作,對申請企業的價格信用能力進行確認。此項工作由省物價局負責。

(六) 完善商務領域信用管理體系。加快“福建省商務領域信用信息系統”的建設,推動我省商務領域信用記錄電子化,定期發布信用信息,建立市場綜合監管體系和機制,并應用信用約束手段,實行商務領域信用分類管理。此項工作由省經貿委、省外經貿廳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七)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等級分類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法定職能,制定具有本行業特點的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辦法,健全對本行業管理對象信用分類監管的指標體系、分類標準、信用信息征集辦法,信用信息記錄和披露辦法,以及獎懲的制度與措施。此項工作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八)積極推進信息資源共享,依法實現聯合監管。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依托省企業征信機構和個人征信機構,依法逐步將工商、稅務、質監、物價等部門各自擁有的本省信用管理數據庫通過“數字福建”政務網進行相連,使政府各職能部門采集的監管對象信用信息能夠互聯共享,實現信用信息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綜合利用。此項工作由省經貿委和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九)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健全由政府監管部門、各類授信機構、用人單位和公共事業單位等共同參與的市場聯防機制,制定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政策法規,提高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水平。通過推行行政性、監管性、市場性、社會性、司法性等五類失信制裁聯防機制,對失信主體依法進行負面信用記錄公示、警告提示、限制信貸、限制消費、限制市場準入、降低信用等級、行政司法處罰等懲戒。同時,要相應健全和完善守信激勵機制。對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和個人,有關部門在工商年檢、納稅服務、政府采購等方面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金融、商業和社會服務機構給予簡化手續、優惠待遇,引導企業和個人信用行為逐步走向規范,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氛圍。此項由省工商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四、積極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工作

(一)切實推進信用法規建設。省各牽頭責任部門應加快起草、推動出臺有關企業和個人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查詢披露管理、信用評級管理、培育信用市場需求、信用服務機構管理、信用服務從業人員管理、信用信息網絡管理、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等方面的規章和相關制度,并逐步上升為地方法規,使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大力培育信用市場需求。結合我省出臺的《福建省加快培育信用市場需求工作意見》,明確培育信用需求的政策措施。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帶頭使用信用評級、評估報告等信用產品,充分利用信用產品和相關服務開展管理工作。引導各類主體應用信用產品和服務,擴大信用經濟規模,降低交易風險。

(三)推動和規范信用服務行業的發展。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擴大信用產品及服務種類,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信用服務行業要規范運作、適度競爭、限制壟斷、優化服務,切實提高自律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盡快出臺我省信用服務行業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建立相關準入、管理、獎懲、退出機制。對不遵守行業規則、自身不講信用的信用服務機構,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損失的,要清退出信用服務行業,并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加大誠信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各級宣傳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傳媒,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輿論宣傳、職業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和信用管理基礎知識普及活動。積極組織好“公民道德宣傳日”、“百城萬店無假貨”、“質量月”和“誠信興商宣傳月”等活動,把“誠信興商”活動作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引導各類主體重視自身信用程度的社會評價,努力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級,在全社會營造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八年一月七日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范文第5篇

建立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的基本目的,在于建設誠信社會,確立誠信觀念和誠信道德,推動經濟發展。它所針對的,正是我國社會誠信觀念和誠信道德的嚴峻形勢。據統計,我國銀行系統由于失信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每年達5855億元。就以作為一項善舉的助學貸款為例,僅廣東省就有64所

高校的2.3萬名困難大學生從中受益,貸款額達3億多元。但很多貸款畢業生還貸違約,違約率超過了20%,致使一些銀行不得不停止這項貸款業務,不僅嚴重破壞了自己的信用記錄,還把“苦果”留給了正在大學校園求學的貧困師弟師妹。這樣的現象正是我國誠信建設嚴峻局面的一個縮影。

事實上,我國歷來是一個講究誠信的國家,儒家學說的“仁義禮智信”歷來被奉為道德經典,“信”德自在其中。按照《說文解字》的解釋,信者,誠也,人言無不信者為誠。以“信”為本,講究誠信,反對失信,是我國社會尊崇的信條。但是,近代以來,“信”德乃至于儒家道德受到三次大的摧殘和沖擊:第一次是“五四”運動,在砸爛“孔家店”的口號下,誠信道德的破壞作為革命的副產品,不可避免地成為現實;第二次是“文革”,在極端的“革命”口號之下,孔孟之道再次受到“清算”,“信”德不可能離開“仁、義、禮、智”的命運而單獨存在下來。第三次是改革開放當中,人的信仰出現危機,過于追逐經濟利益,一切“向錢看”,誠信觀念和誠信道德同樣在危機當中,以至于造成現今的狀況。

現代社會是誠信社會,市場經濟是誠信經濟。沒有誠信的社會,不能成為現代社會;沒有誠信的經濟,同樣不能成為健康發展的市場經濟。因此,針對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誠信狀況的實際需要,必須盡快建立完善的社會征信體系,而作為先導和探索,必須加快銀行系統征信體系的建設,進而推動全社會的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的全面建設,推動誠信社會的全面建設。據世界銀行金融部高級經濟學家瑪格麗特?米勒女士介紹,拉美發展中國家的銀行在征信體系提供的個人信用報告的幫助下,違約率在大銀行減少41%,小銀行減少78%。社會征信體系的建立,對于建設誠信社會、維護金融秩序、避免金融風險,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二、我國征信體系建設的基本狀況

近年來,我國對征信體系建設有了初步發展。據與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任興洲女士提供的信息看,從1989年開始至今,我國的社會征信體系建設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是征信業的起步,由于對外貿易企業對于信用調查的需求,國內出現了部分信用調查機構和企業咨詢策劃機構,中國的征信業開始起步。第二階段是民營征信業的初步發展和外資進入,從1995年開始,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商品買方市場的初步形成,銀行信用和商業信用規模都不斷擴大,對企業信用調查的市場需求不斷增加,國內出現了新的民營征信企業,外資征信和資信評級企業不斷進入中國市場,推動了我國征信業務的發展。第三階段是政府推動征信業發展,2000年至今,在加入wto的經濟發展背景下,市場更加開放,居民信貸消費增加,社會的信用規模進一步擴大,而失信行為的不斷增加,也促使政府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和征信機構的建立,黨的十六大報告第一次提出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戰略任務,中央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建立起來并發揮作用,個人征信試點也開始進行,并在上海取得了很好的經驗。

至目前為止,中國已經建立了四類不同的征信機構:一是政府部門所屬、專門提供企業資信調查活動的機構;二是中資民營的企業征信公司,主要從事企業信用調查和咨詢、風險管理等業務;三是已經進入中國的外國征信機構,提供企業征信服務;四是正在試點的個人征信機構,例如上海建立的個人征信機構,已經有了100多萬上海市民在個人征信機構中擁有了自己的信用記錄。

應當看到的是,盡管我國征信體系的建設已經有了上述的發展,市場化運作模式也初步形成,企業征信市場的集中度在逐步提高,個人征信試點初見成效,中央銀行信貸咨詢系統建立并取得成效,但是就全國征信體系的狀況而言,這仍然是初步的發展,距離建設誠信社會的整體需求,確實具有相當大的距離。

三、全面建立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的基本思路

為了中國社會誠信建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必須全面建立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歸納起來,其基本思路是:

第一,必須全面加快建立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的建設速度。就目前我國征信業的發展而言,面對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遠遠不能適應商業銀行和社會各界對征信服務業提出的迫切需求,加快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建設已經成為社會的共識。因此,在現有基礎上,必須全面加快征信體系的建設,以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第二,征信機構建設應當公共模式和民營模式并舉,引進外資征

信機構,形成市場化良性競爭。在美國,發揮主導作用的征信機構是民營征信機構,主要的征信業務集中在三大民營征信機構。在歐洲,以國營的或者公共征信機構為主導。中國建設社會征信機構,應當公共模式和民營模式并舉,同時,歡迎外資征信機構進入市場,形成征信業的良性競爭,通過市場引導征信業的健康發展。

第三,以建立統一的銀行征信機

構為先導,帶動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征信機構發展?,F在,中央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已經建立并運行,錄入420多萬借款企業的信用信息,查詢用戶達到6萬多個,在防范金融風險方面已經發揮了重要作用。會議認為,應當在此基礎上,中央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還應當建立個人的信用信息登記,進一步帶動全國的企業和個人的征信機構的建設和發展,將中央銀行征信體系建設和上海市個人征信試點經驗推向全國,逐步形成少數擁有全國基礎信用信息資源的大型的綜合性征信機構和眾多提供信用信息評估等信用增值服務的各具特色的地域性、專業性征信機構,建立覆蓋全國的企業和個人征信體系。

第四,堅持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的方針,全面開展征信業務,充分發揮征信體系作用。征信機構由于涉及到企業和私人的信用信息披露,必須堅持特許經營,經過必要的審批。征信機構不僅要開展一般的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使用服務,還要進行信用評級、評估等信用增值業務,并且要開展專業性的、地域性的征信業務服務,形成信用信息資源整合,實現信息共享,各具特色,充分利用各項資源,發揮規模效益,適應不同征信需要,為推動誠信社會建設充分發揮作用。

四、建設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必須加強法制

建設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必然涉及到被征集信用信息的主體的權利保護問題,同時,征信機構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如果不加強法制,也會出現嚴重的問題。因此,建立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必須依法進行。

建設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主要是兩個方面。

第一方面,如何在采集、加工和使用企業、個人信用信息的時候,保護好信息主體的權利。建設完善的社會征信體系,是以征集、加工整理和使用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為基礎,這就必然涉及到民事主體民事權利的保護問題,即圍繞個人信用報告的采集、制作與使用,必然地要對個人的信用信息進行披露,形成與個人和企業的隱私權和商業秘密的保護矛盾和沖突。對這種權利沖突的協調原則是:第一,堅持對企業和個人權利的保護原則,特別是對個人的隱私權、信用權必須予以保護,不能因為征信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使個人和企業的權利受到侵害。第二,個人和企業應當適當讓渡自己的部分權利內容,即對于自己的信用信息對征信機構予以披露,對這些信息以及已經公開的信用信息,準許征信機構采集、整理和使用。第三,對于征信機構采集的信用信息以及制作的征信產品,個人和企業享有知情權,征信機構應當保障信息的準確,對信息主體必須定期報告,每年應當免費為其出具個人和企業的信用報告,使信息主體知道自己被征集和使用的信用信息的真實情況。第四,征信機構對掌握的信用信息必須正確使用,保障信息管理及信息管理系統運行的安全;信息主體對信用信息享有變更權,當信息主體發現自己的信用信息不準確,有權請求變更,征信機構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更正。第五,發生侵權糾紛,可以選擇通過訴訟程序解決??傊?,加強社會征信體系建設應當依照法律進行,求得信息公開與民事權利保護的協調,確保社會征信系統的全面建設和良性運行,使我國建立起完善的社會征信體系,對社會各界提供信用信息咨詢參考,防止失信行為為害社會(中國好范文 )。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范文第6篇

一、我國信用體系現狀分析及其存在的問題

建立完善的信用體系比較困難的原因

(1)信用法律法規缺失。信用如果沒有法律作為保障就很難有效實現,法律法規的確立和健全(金融有關立法非金融有關立法失信懲罰機制)是社會信用制度及管理體系建立和實施的保障。目前,我國尚未建立社會征信體系方面的法律框架和系列法規,對信用信息征集、使用和管理的權利與義務沒有作出法律規定,這使得整個征信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和業務監管部門責任不明確,領導不統一,協調不一致,建設不到位。

(2)信用管理部門分散。目前,全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沒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沒有制訂一套全國性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缺乏對各領域,各地區信用信息整合的統一指導、統一規劃和統一標準,沒有形成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對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信息整合的合力,存在著多頭建設的問題。

(3)信用標準規范模糊。由于我國經濟發展嚴重不平衡,對各地的信用評級的統一化本身就帶有不公平性,怎樣把握才能恰到好處,這更增加了統一標準的難度。

(4)信息發布共享障礙。政府信用信息封閉,企業信用體系的建立客觀上要求微觀經濟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我國征信行業沒有建立行業協會組織,行業內普遍缺乏自律機制,各個行業各行其是,行業自律程度松緊不一,中介業務標準程度不一。此外,從業人員業務素質普遍不高等等原因都導致了信息共享的障礙。

(5)失信懲戒機制薄弱。支撐社會信用體系正常運作的經濟政策法規得不到嚴格的執行,失信者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信用體系缺乏會導致各個方面出現問題

(1)從企業來說,信用缺失損害了企業的長遠利益。企業與企業間誠信水平低甚至誠信失常,會使交易過程中契約的有效性時刻面臨挑戰,讓快捷現代化的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

受到限制,阻礙貿易的擴大,企業發展的路子越來越窄。企業的信譽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不守誠信規范,損害的只能是企業自身的競爭力。

(2)從金融環境來說,信用缺失加大了金融風險。

(3)從社會來說,信用缺失使道德失范,影響社會穩定,對社會道德體系形成強大沖擊,還會加劇社會分配不公,影響市場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4)信用缺失使經濟秩序混亂。在信用機制不健全及相關法律缺位的環境下,必然會有一些人不遵守市場規則,不講信用,并因此獲得更多的利益。此種現象一旦成風,則會導致企業的惡性競爭,產生一系列負面影響,從而使社會信用整體水平下降,造成一種很難治愈的社會創傷。社會的經濟秩序必然會陷入混亂之中,經濟活動主體也就無疑要步入畸形發展的道路。

(5)信用缺失導致相應制度的扭曲。信用缺失往往影響到整個社會相關制度的正常運作(銀行的借貸制度商業的交往習慣法律制度的構建政府行政管理的運作乃至人們的日常生活都會受到影響),整個社會制度是基于信用而構建的,一旦信用被打破,則原有的平衡必然陷入混亂,相應的制度就會出現扭曲,我們反思今天的制度構建往往最后會追根溯源至誠信這一最基本的話題。

二、著力建設我國的信用體系,促進社會快速發展

從根本上解決失信問題的關鍵是建立以道德為支撐,產權為基礎,法律為保證的社會信用的三維制度模式

(1)將道德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心。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市場主體的行為準則首先應是講信用,無論是法人主體或公民個人,都應樹立守信的公眾形象,樹立以講信用為榮,不講信用為恥的社會意識。

(2)以產權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基礎。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就沒有真正的能力講信用;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也就沒有動力講信譽、守信用;市場主體沒有獨立的財產,也沒有內在的壓力守信用;市場主體對其財產權沒有信心,就必然產生不講信用的短期行為;市場機制不完善使市場主體沒有外在的約束,講信譽、守信用就缺乏感召力。因此,要徹底解決我國的信用問題,最根本的措施只能是進行產權改革,使我國的微觀經濟主體成為真

正擁有獨立財產的所有者或產權主體。

(3)以法律作為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保證。充分借鑒發達國家在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以比較完備的行政管理規定的形式頒布,盡早為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健全奠定制度框架;抓緊研究,出臺與社會信用直接相關的基本法。 此外應注意政府在構建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巨大作用

(1)制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律制度與規則要靠政府。建立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制度與規則的核心形式是相關的立法和執法。法律法規起草的主體,是政府授權的有關政府機構和部門,通過大量的立法調研起草法律草案,并依據相關的規定進入立法程序。

(2)政府在促進并實施征信數據的開放,實現信息資源的社會共享做出努力。在我國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過程中,政府的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加快實施對相關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開放。

(3)加強電子政務建設是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在信用信息開放的同時,政府還需考慮旨在為社會提供相關信息的電子政務建設,信息集中的政府部門(如工商局、質檢局)應整合內部信息資源,實現公開開放的數據的上網,推動電子政務。

(4)加強對信用管理行業的監管,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政府是很重要一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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