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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江夏區3303工廠

2023-06-18

第一篇:武漢江夏區3303工廠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

2016部門決算

2017年8月31日

目錄

第一部分、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2016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2016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2016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2016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部門決算情

況說明

第一部分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1、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掌握全區敵情和治安情況,提出工作對策,研究部署全區公安工作。

2、預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經濟犯罪、毒品犯罪活動,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和審理,協助有關部門偵破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案件。

3、依法實施社會治安管理和網絡安全管理,做好特種行業、危險物品、復雜場所、重點地區的治安秩序和防范控制,組織開展轄區治安巡邏工作。

4、負責戶政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管理,指導基層治保會建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依法對常住人口、暫住人口、重點人口進行管理。

5、依法監督并指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和治保組織建設。

6、開展公安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指導和監督區公安機關刑事、行政執法活動,負責公安行政復議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

7、負責轄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管理轄區車輛及駕駛人,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8、依法組織實施轄區內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工作、協助做好火災搶險工作。

9、維護當地社會政治穩定作為第一要務,把基礎調查和社會調查作為基本職能,把情報信息作為主要任務,把重點人控制作為重點工作。

10、負責區公安民警隊伍的建設,加強管理和教育訓練。

11、依法設置和管理看守所、拘留所的工作。

12、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來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做好有關領導集體活動、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3、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構成單位來看,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部門決算由單位本級組成。根據區委、區政府機構改革“三定”方案,區公安分局內設機構包括:警務指揮室、政治處、警務保障室、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治安管理大隊、人口管理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刑事偵查大隊(武漢市江夏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交通巡邏民警大隊、法制大隊、消防大隊(現役)、江夏區看守所、江夏區拘留所、南湖檢查站、內保大隊、視頻偵察大隊、網偵大隊、紙坊街紙坊派出所、廟山派出所、紙坊街大橋派出所、金口街派出所、烏龍泉街派出所、鄭店街派出所、五里界派出所、山坡街派出所、法泗街派出所、安山街派出所、湖泗鎮派出所、舒安街派出所、機場派出所、藏龍島派出所、金港派出所,以上內設機構全部納入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區編辦核定本部門行政編制449人。

三、部門人員構成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總編制人數449人,全部為行政編制。在職實有人數458人,全部為行政編制。

離退休人員121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20人。

第二部分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收入總22077.46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余593.19萬元),支出總計22077.46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余411.48萬元),與去年相比,收、支增加4,783.57 萬元,增長28%,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二、2016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本年收入合計21484.2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撥款)20499.97萬元,占本年收入95%,其他收入984.31萬元,占本年收入5%.

三、2016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本年支出合計 21665.9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8.19萬元,占本年支出65%,項目支出7647.8萬元,占本年支出35%.

四、2016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0499.96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6067.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4432.69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0499.96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去年相比,收、支增加6,232.6萬元,增長4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支出執行率提高,財政內結算及時、人員及公用基本運行成本上漲,收支同步擴大。

五、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6067.28萬元(包括年初部門預算、基本建設資金、上級下達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年初結轉和結余資金等支出),本年支出合計16067.2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3260.62萬元,項目支出2806.66萬元。項目支出主要用于:

①協警辦公及裝備經費1360.45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區政府批示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核定編制299人,社會保險繳費逐年上漲,按人均4.55萬元標準安排人員經費和公用開支。主要成效是彌補新城區警力不足,協助社會治安管理。

②因公傷殘民警醫療費3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勞社部函[2002]19號文件規定,落實公安分局二等乙級以上傷殘人民警察醫療補助保障方面的支出。

③刑偵特費3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財行【2015】19號文件規定,使用特殊手段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所消耗的經費。

④人民警察著裝區級配套經費10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按照武公指【2015】32號文件要求,民警服裝財政預算人均標準3000元/年。其中市級財政負擔人年均650元部分,差額部分由區級財政保障。較2016年預算增加46萬元。

⑤道路交通管理466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主要是由于新的道路交通法實施后,取消行政性收費形成的經費缺口問題的補助,根據近幾年的實際經費發生情況,年需司法鑒定費、暫扣車輛停放保管費、車管辦牌辦證業務工本費。較2016年預算增加150萬元。

⑥看守所在押人員給養費137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武財行【2012】117號文件規定,按在押犯人0.36萬/人年,我區年均押量325人。增加監所專項維修監所水電費預算。主要成效是監所穩定運行,犯人伙食及設施保障。

⑦犯罪嫌疑人收治醫療費30萬元,屬于調增經常性項目。用于區公安分局在收治各類犯罪嫌疑人過程中,犯罪嫌疑人突發病患救治經費。

⑧基層隊所509.21萬元,屬于調增經常性項目。主要成效是隊所大型修善,保證公安形象規范統一。

⑨紙坊社區治安巡防大隊公用經費6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 ⑩禁毒管理29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主要成效是加強社區禁毒工作,加強對吸毒人員的發現管控和幫教工作。落實對在冊吸毒人員定期尿檢、康復治療與緊急救助、工作站建設和禁毒宣傳、考核表彰等工作。

⑾居民身份證管理15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2]97號)精神,從2012年1月1日起,免征戶口簿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戶口簿收取的工本費)和戶口遷移證、準遷證工本費(不含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戶口遷移證、準遷證收取的工本費),根據近三年實際支出情況安排。

⑿危害社會精神病人強制醫療費及扶養經費40萬元,屬于經常性項目,用于患病嫌疑人收治費用和肇事精神病。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結構情況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合計16067.2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47萬元,占本年支出0.29%;公共安全支出(類) 13288.43萬元,占本年支出82.7%;教育支出(類)55萬元,占本年支出0.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664.14萬元,占本年支出10.3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支出(類)552.6萬元,占本年支出3.44%;交通運輸支出(類)10萬元,占本年支出0.06%;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類)450.11萬元,占本年支出2.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為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預算為40萬元,支出決算為4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預算為10,593.77萬元,支出決算為10,593.7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4.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預算為219.6萬元,219.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5.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治安管理(項)。預算為607.06萬元,607.0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6.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刑事偵查(項)。預算為110萬元,支出決算為11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7.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禁毒管理(項)。預算為29萬元,支出決算為29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8.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項)。預算為466萬元,支出決算為466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9.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居民身份證管理(項)。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1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0.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拘押收教場所管理(項)。預算為137萬元,支出決算為13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1. 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預算為1111萬元,支出決算為111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2. 教育支出(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預算為55萬元,支出決算為5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預算為65萬元,支出決算為6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預算為975.37萬元,支出決算為975.3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就業補助(款)公益性崗位補貼(項)。預算為563.94萬元,支出決算為563.9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預算為39.08萬元,支出決算為39.0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預算為20.75萬元,支出決算為20.7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8.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預算為237.28萬元,支出決算為237.28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19.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預算為315.32萬元,支出決算為315.3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0.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和運輸安全(項)。預算為10萬元,支出決算為1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預算為355.69萬元,支出決算為355.69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22.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預算為94.42萬元,支出決算為94.4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

六、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6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3260.6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488.1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資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1772.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專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其他資本性支出。

七、201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的單位包括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本級。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6“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25.66萬元,占預算數的100%,減少57.39萬元,減少7%.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決算數相比持平。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725.66萬元,占預算數的100%,減少57.39萬元,減少7%. (1)公務用車購置費105.24萬元,占預算數的100%,與上決算數相比,減少133.31萬元,減少56%。本購置(更新)公務用車11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245輛。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20.42萬元,占預算數的100%與上決算數相比,增加75.92元,增加14%。其中:燃料費398.45萬元;維修費156.11萬元;過橋過路費1.75萬元;保險費54.19萬元;其他維護1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與上決算數相比與上決算數相比持平。

八、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決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866萬元,本年支出1866萬元。具體支出情況為:

1.城鄉社區支出(類)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支出決算為2480.69萬元,主要用于全區一期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維護、全區交通信號燈的運行和維護。

2. 城鄉社區支出(類)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支出決算為1952萬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業務用房搬遷、二期、三期視頻監控系統建設維護、智能交通一期建設經費、看守所拘留所安防系統改造工程。

九、2016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我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

十、2016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6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665.99萬元,較上年增加4965.29萬元,增長3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未滯留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2016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67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9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43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漢市公安局江夏區分局共有車輛245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245輛。

(四)關于2016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我部門(單位)本暫時未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對部門決算公開中有關科目、重要指標及專業名詞進行科學合理的解釋說明,名詞解釋可對名詞本身的含義進行說明,也可對資金用款單位、資金去向進行說明。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預算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某雜志社的刊物發行收入,某協會收取的會費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或以前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為保證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管理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一般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十三、“三公”經費支出:指政府部門人員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招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游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自行添加:20402 公安 反映公安事務及管理支出。 01

行政運行

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03

機關服務

反映為行政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04

治安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屬巡警隊、特警隊、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05

國內安全保衛

反映開展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支出。

06

刑事偵查

反映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支出。

07

經濟犯罪偵查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經濟犯罪活動支出。

08

出入境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國人遣返,出入境證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09

行動技術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各項行動技術工作的支出。

防范和處理邪教犯罪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處置“法輪功”、處置冒用宗教名義的邪教組織、處置有害氣功等方面的支出。

禁毒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道路交通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各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網絡偵控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各類網絡安全偵查的支出。

反恐怖

反映開展各類反恐怖工作的支出。

居民身份證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開展居民身份證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

網絡運行及維護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各類專網、局域網的租費、運行費、維護費、軟件開發費等方面的支出。

拘押收教場所管理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所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警犬繁育及訓養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警犬繁育及訓練的支出。

信息化建設

反映各級公安機關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99

其他公安支出

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具體解釋參見《2016年政府支出分類科目》。

第二篇: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

聯合社

2017年度部門決算

2018年8月29日

目錄

第一部分、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人員構成

第二部分、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九、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能

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成立于1951年,成立時屬于集體所有制企業。根據中共武漢市江夏區委、江夏區人民政府夏發[1999]37號文件精神,撤銷武漢市江夏區商業局, 由區供銷社聯社、原商業局資產和下屬企業資產組建武漢市江夏商貿(集團)公司,保留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08年根據武漢市人事局發布的武人公[2008]61號文件精神同意將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范圍。由于種種原因,供銷社機關一直未納入財政預算,幾年來區供銷社多方協調,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將區供銷社機關從2015年7月分開始納入財政預算。

供銷社的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加強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研究制訂全區供銷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區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按照政府授權,負責對農業生產資料、棉花生產加工、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農副產品經營等特殊行業進行組織、協調、管理及相關社會服務。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構成單位來看,江夏區供銷社部門決算僅為區社供銷機關收支的決算。

三、部門人員構成

江夏區供銷社總編制人數21人,其中:事業編制16人(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15人,依照管理1人)。在職實有人數23人,其中:事業16人(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15人),財政供養1人,自籌人員6人。

離退休人員35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5人。

第二部分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收入項目欄次

一、財政撥款收入 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六、其他收入行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決算數1970.260.000.000.000.000.00202.95支出項目欄次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二、外交支出

三、國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學技術支出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九、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十、節能環保支出十

一、城鄉社區支出十

二、農林水支出十

三、交通運輸支出十

四、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十

五、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十

六、金融支出十

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十

八、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十

九、住房保障支出二

十、糧油物資儲備支出二十

一、其他支出二十

二、債務還本支出二十

三、債務付息支出1,173.21本年支出合計0.00 結余分配0.00 年末結轉和結余1,173.21總計行次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決算數20.000.000.000.000.000.000.00387.6947.080.000.000.000.000.40704.000.000.000.0034.040.000.000.000.001,173.210.000.001,173.21公開01表金額單位:萬元本年收入合計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 年初結轉和結余總計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的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

收入決算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碼科目名稱欄次合計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 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事業單位離退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撫恤 死亡撫恤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計劃生育事務 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行政單位醫療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 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商業流通事務 行政運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積金 提租補貼本年收入合計11,173.21387.6971.0971.09294.7770.22166.8032.0512.827.944.9420.3920.391.441.4447.084.754.7542.3342.330.400.400.40704.00704.00353.05148.00202.9534.0434.0424.809.24財政撥款收入2970.26387.6971.0971.09294.7770.22166.8032.0512.827.944.9420.3920.391.441.4447.084.754.7542.3342.330.400.400.40501.05501.05353.05148.000.0034.0434.0424.809.24上級補助收入3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事業收入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經營收入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其他收入7202.9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202.95202.950.000.00202.950.000.000.000.00公開02表金額單位:萬元20820801208019920805208050120805022080505208050620805072080599208082080801208992089901210210072100799210112101101215215082150899216216022160201216020221602992212210222102012210202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取得的各項收入情況。

支出決算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碼科目名稱欄次合計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 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事業單位離退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撫恤 死亡撫恤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計劃生育事務 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行政單位醫療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 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商業流通事務 行政運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積金 提租補貼本年支出合計11,173.21387.6971.0971.09294.7770.22166.8032.0512.827.944.9420.3920.391.441.4447.084.754.7542.3342.330.400.400.40704.00704.00353.05148.00202.9534.0434.0424.809.24基本支出21,025.21387.6971.0971.09294.7770.22166.8032.0512.827.944.9420.3920.391.441.4447.084.754.7542.3342.330.400.400.40556.00556.00353.050.00202.9534.0434.0424.809.24項目支出314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48.00148.000.00148.000.000.000.000.000.00上繳上級支出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經營支出5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6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公開03表金額單位:萬元20820801208019920805208050120805022080505208050620805072080599208082080801208992089901210210072100799210112101101215215082150899216216022160201216020221602992212210222102012210202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各項支出情況。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收 入項 目欄 次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行次決算數項目(按功能分類)行次支 出小計20.000.000.000.000.000.000.00387.6947.080.000.000.000.000.40501.050.000.000.0034.040.000.000.000.00970.260.00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0.000.000.000.000.000.000.00387.6947.080.000.000.000.000.40501.050.000.000.0034.040.000.000.000.00970.260.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4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公開04表金額單位:萬元13123233343453563673783893910401141124213431444154516461747184819492050215122522353本年收入合計2454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2556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657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27582859總計29970.26總計60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的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1欄 次970.26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00

二、外交支出

三、國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學技術支出

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九、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十、節能環保支出十

一、城鄉社區支出十

二、農林水支出十

三、交通運輸支出十

四、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十

五、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十

六、金融支出十

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十

八、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十

九、住房保障支出二

十、糧油物資儲備支出二十

一、其他支出二十

二、債務還本支出二十

三、債務付息支出970.26本年支出合計0.00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0.00970.26970.260.00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碼科目名稱欄次合計20820801208019920805208050120805022080505208050620805072080599208082080801208992089901210210072100799210112101101215215082150899216216022160201216020222122102221020122102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 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事業單位離退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撫恤 死亡撫恤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計劃生育事務 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行政單位醫療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 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商業服務業等支出商業流通事務 行政運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積金 提租補貼本年支出合計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公開05表金額單位:萬元1970.26387.6971.0971.09294.7770.22166.8032.0512.827.944.9420.3920.391.441.4447.084.754.7542.3342.330.400.400.40501.05501.05353.05148.0034.0434.0424.809.242822.26387.6971.0971.09294.7770.22166.8032.0512.827.944.9420.3920.391.441.4447.084.754.7542.3342.330.400.400.40353.05353.05353.050.0034.0434.0424.809.243148.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148.00148.000.00148.000.000.000.000.00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公開06表金額單位:萬元人員經費科目編碼30130101301023010330104301063010730108301093019930330301303023030330304303053030630307303083030930310303113031230313303143031530399科目名稱工資福利支出 基本工資 津貼補貼 獎金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伙食補助費 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職業年金繳費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離休費 退休費 退職(役)費 撫恤金 生活補助 救濟費 醫療費 助學金 獎勵金 生產補貼 住房公積金 提租補貼 購房補貼 采暖補貼 物業服務補貼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金額413.3489.89219.377.4943.770.000.0039.9912.820.00372.230.00241.960.0020.390.000.000.000.000.000.0024.809.240.000.000.0075.84科目編碼302302013020230203302043020530206302073020830209302113021230213302143021530216302173021830224302253022630227302283022930231302393024030299科目名稱商品和服務支出 辦公費 印刷費 咨詢費 手續費 水費 電費 郵電費 取暖費 物業管理費 差旅費 因公出國(境)費用 維修(護)費 租賃費 會議費 培訓費 公務接待費 專用材料費 被裝購置費 專用燃料費 勞務費 委托業務費 工會經費 福利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其他交通費用 稅金及附加費用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人員經費合計785.57注:1.本表依據《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財決08-1表)進行公開。 2.本表以“萬元”為金額單位(保留兩位小數)。公用經費科目金額編碼36.693107.20310010.00310020.00310030.00310050.76310066.33310071.74310080.00310098.31310100.02310110.00310124.03310130.00310191.32310203.43310990.373040.00304010.00304020.00304030.00304990.003071.61307010.00307070.003991.56399060.000.00公用經費合計科目名稱其他資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購建 辦公設備購置 專用設備購置 基礎設施建設 大型修繕 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 物資儲備 土地補償 安置補助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拆遷補償 公務用車購置 其他交通工具購置 產權參股 其他資本性支出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企業政策性補貼 事業單位補貼 財政貼息 其他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債務利息支出 國內債務付息 國外債務付息其他支出 贈與金額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36.69

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公開07表金額單位:萬元預算數決算數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因公出國因公出國合計合計公務用車購公務用車運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公務用車運公務接待費(境)費(境)費小計小計置費行費置費行費1234567891011120.000.000.000.000.000.000.370.000.000.000.000.37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決算情況。其中,預算數為“三公”經費年初預算數,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預算數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預算數。決算數包括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安排的實際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部門:武漢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項目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編碼科目名稱欄次合計年初結轉和結余本年收入小計3本年支出基本支出4項目支出5年末結轉和結余公開08表金額單位:萬元126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及結轉和結余情況。 我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及結余。

我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

第三部分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部門

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收入總計 1173.21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支出總計1173.21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去年相比,收、支減少254.47萬元,減少 17.8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突發水災,減少防汛抗洪支出。

二、2017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173.2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撥款) 970.26萬元,占本年收入82.7%,其他收入202.95萬元,占本年收入17.3%。

三、2017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173.2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21萬元,占本年支出87.39%,項目支出148萬元,占本年支出12.61%。

四、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970.26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70.26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970.26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與去年相比,收、支增加41.6萬元,增長 4.48%。主要原因是:我單位“五

獎”比上年度多獲一項獎勵,故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支出都有所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度預算為623.43萬元(包括年初部門預算),本年支出合計970.26萬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55.63 %。其中:基本支出822.26萬元,項目支出148萬元。項目支出主要用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經費120萬元,主要成效對全區再生資源行業發展進行了明確職能規定文件,對全區再生資源行業發展進行指導、督促、協調和服務,加大了對無證站點的查處整治力度;對紙坊、大橋、廟山、藏龍島區域的所有回收站點進行了“四害”防制,確保了回收站點的文明回收經營;供銷社專項 業務費20萬元,主要成效重點在革命老區對現有農資網點進行提檔升級,使三級配送網點更趨完善,配送能力理進一步加強,更有好的為農民服務;退役士官經費8萬元,安置一名退役士官支持國家國防建設,保護一方穩定。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結構情況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合計970.26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970.26萬元,占本年支出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具體情況

1. 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社會保障管理

事務支出(項)年度預算為212.53萬元,支出決算為387.69萬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82.42%,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度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退休人員及我單位“五獎”比上年度多獲一項獎勵。

2. 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項)年度預算為42.33萬元,支出決算為47.08萬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11.22%,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度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總人數增加3人。

3. 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項)年度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4萬元,完成年度預算的0%。

4. 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商業服務支出(項)年度預算為340.3萬元,支出決算為501.05萬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47.24%,增加的原因是我單位“五獎”比上年度多獲一項獎勵。

5.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住房保障支出(項)年度預算為28.47萬元,支出決算為34.04萬元,完成年度預算的119.56%,支出決算數大于年度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單位總人數增加3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2017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70.2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85.5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

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退休費、撫恤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36.6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專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范圍

我部門(單位)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的單位包括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本級。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37萬元,占預算數的102.78%。與上年度決算數持平。

1.公務接待費0.37萬元,占預算數的102.78%。與上年度決算數持平,增加0萬元,增減0%。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我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及結余。

九、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我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7年度武漢市江夏區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含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53.05萬元,較上年增加81.24萬元,增長29.88%。主要原因是我單位“五獎”比上年度多獲一項獎勵。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2017年度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9.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19.4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漢市江夏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共有車輛0輛。

(四)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我部門(單位)本年度暫時未開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對部門決算公開中有關科目、重要指標及專業名詞進行科學合理的解釋說明,名詞解釋可對名詞本身的含義進行說明,也可對資金用款單位、資金去向進行說明。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當年預算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項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某雜志社的刊物發行收入,某協會收取的會費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指為保證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物業管理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一般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十三、“三公”經費支出:指政府部門人員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招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游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四、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是指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

出。

十五、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項)是指反映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項)是指反映用于資源勘探、制造業、建筑業、工業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商業服務支出(項)是指反映商業服務業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商業服務業(類)商業流通事務(款)住房保障支出(項)是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三篇:武漢市江夏區紙坊第二小學章程

教師和學生

附則

武漢市江夏區紙坊第二小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加強學校內部規范化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小學管理規程》及其它有關教育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全稱)武漢市江夏區紙坊第二小學

(簡稱)紙坊二小

學校地址: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復江道中興街40號

第三條

學校性質:武漢市江夏區教育局紙坊街屬公辦小學 第四條

辦學理念:讓每個學生健康成長 第五條

辦學宗旨:以人為本,以人的發展為本

第六條

辦學目標:努力將紙坊第二小學辦成高質量、有特色的教育改革實驗校和農村素質教育的示范校,使學生成為素質全面、和諧發展、學有特長、勇于創造、適應未來的優秀人才。

第七條

說普通話,用規范字

第八條 校風:健康

和諧

快樂

進取

教風:敬業

善教

奉獻

愛生

學風:樂學

勤思

求實

礪志

校訓:誠實

友愛

勤奮

求真

第九條 校標

教師和學生

附則

說明:雕塑的右邊是抽象的大鵬,寓意著學生在知識的大自然中拼搏,展翅高飛,右邊三根圓管寓意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上部圓環與球象征科學,星星寓意學生在科學的天空綻放光芒,飄帶寓意教師引領學生共同奔向未來。

第二章 主要任務

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條 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充分發揮學科課和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實施素質教育,為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整體素質奠定基礎。

第十一條

學校組織全體教師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運用教育理論指導教育教學活動,積極推廣教學科研成果及成功經驗。

第十二條 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武漢市中小學德育“六有”基礎建設創新方案》等德育方面的政策法規,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德育工作領導小組,深入實施以“尋根教育”、“孝敬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等為核心的有效德育工程。加強德育隊伍建設,優化育人環境,發揮全體教職工的育人作用。

第十三條 注重班主任同任課教師、學生家長的密切聯系,了解掌握學生思想品德行為及學業等情況。學期末根據學生行為表現寫出評語。評語以第二人稱用談話方式撰寫,體現個性,有激勵作用。

第十四條 堅持面向全體學生,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注重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培養正教師和學生

附則

確的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第十五條 堅持學校干部聽課制度。學校干部要深入教學第一線,指導教師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第十六條 每學期學校根據上級工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校歷。不得隨意停課,若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或調課的,一天以上報請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 學校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學生每日在校時間不超過6小時。任何教師不得安排學生集體補課或有償家教。

第十八條 學生的課后作業設計合理,實現“減負增效”。課外作業分量適中,突出訓練重點。

一、二年級原則上不得留書面課外作業,

三、四年級學生的課外家庭作業不超過30分鐘,

五、六年級不超過45分鐘。

第十九條 學校使用國家教育部門審批的新課標規定的教育教材,不擅自購買各種學習輔導資料。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條 學期末考試科目由區教育局決定。學校建立健全德、智、體全面評估教育質量的標準,不以考試成績排列班級學生的名次和作為衡量教學質量,評定教師教學工作的唯一標準,不斷加強教師工作過程管理,制定科學評價體系。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有關體育工作的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認真抓好體育課、課間操、眼保操、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學校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以上的體育活動時間,開好田徑運動會和小型體育競賽活動。

第二十二條 學校抓好藝術教育工作,上好音樂、美術課,其他學科從本學科特點出發,發揮藝術教育功能,利用課外、校外興趣小組,結合學生日常生活實際,對學生進行藝術教育,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

第二十三條 指導學生課外、校外活動,與學生家庭、校外活動基地等校外活動機構聯系,開展有益活動。嚴格遵照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安排好課余生活。 教師和學生

附則

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四條

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制定學期安全工作計劃。定期對學生進行各種安全教育。校長全面負責安全工作,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級領導是第二責任人,政教主任、總務主任是第三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形成管理網絡,做到人人有責。

第二十五條 學校安全無小事,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制定和健全危情預警機制,發現安全問題及時處理,重大安全問題及時上報。

第二十六條 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師生安全。班級外出要經校長批準,學校組織外出報請區教育局批準,凡有學生外出活動要有學校領導帶隊。

第二十七條 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確定開學第一周為安全教育周,第一月為安全教育月,放假前的一課為法制教育課。

第二十八條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學校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學校設有專職人員負責學校健康教育,建立學生健康卡片,定期為學生體檢。

第二十九條 學校的環境、校舍、圖書、設備等都要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活動安排要符合學生生理、心理特點。

第三十條 不斷改善學校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定期舉辦衛生常識討論,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

學籍管理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服務區內年滿6周歲的兒童免試入學,實行秋季開學。

第三十二條 教學采取單式班級授課制,每班設一名班主任,負責班級管理工作,并與家長密切合作,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

第三十三條 學生修業年限6年,修業年限已滿,發給小學畢業證書。學生因病無法繼續學習,憑有效證明(區級及以上醫院),報上級部門批教師和學生

附則

準后,準其休學。休學越過三個月者,復學時根據學生實際,編入相應年級。

第三十四條 學年末依據上級規定進行學科評價,對學科考試不合格者,準許其補考,并從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學生各科成績均實行等級評價。

第三十五條 對受各級各類表揚和獎勵的學生建立檔案。

第三十六條 積極防止學生輟學,發現學生輟學,班主任應立即報告學校,并協同學校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學生復學工作。

第三十七條 嚴格管理學籍,專人負責,每學期至少進行兩至三次學籍核對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及時解決。

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八條 發揮學校自身優勢,組織學生開展以服務、宣傳為主的文明活動,為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服務。同時,建立社區教育基地,充分發揮基地作用,使學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時,了解、認識社會。

第三十九條 積極主動地開展家教工作。

1.成立家長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使其了解學校的發展及工作情況,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困難,集中反映學生家長的意見。

2.成立家長學校,以教學年級為單位,成立家長教學班,采取六年制方式,學生入學家長入學,學生升級家長升級,學生畢業家長畢業。每學期至少開一次課,幫助家長了解孩子,掌握教子方法,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3.每學年開展一次家長教育經驗交流會活動,評選一次“好家長”。 4.教師做好家訪工作,開好家長座談會。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四十條 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書記、副校長、副書記、主任、副教師和學生

附則

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設置黨支部、校長室、工會、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少先隊大隊部等職能工作機構。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全面負責。

校長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任命或聘任,依法對學校實施管理。

第四十二條 校長的主要職責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教育行政部 門的政策、法規、指示,結合學校的辦學宗旨和特色,領導全體教職工全面完成特色型學校的辦學任務。

2. 制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期、學年的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并督促、檢查規劃和計劃的執行;定期做出工作總結,提出改進工作的措施和意見。

3. 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其合法權益。

4. 講究領導藝術,注意工作方法,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爭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支持,保障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

5. 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四十三條 校長的主要權限

1.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進行決策和統一指揮。

2.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名或任免副校長及其他干部,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

3. 依據規定結合實際實行教職工聘任制、校內績效工資等校內勞動、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

4. 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對教職工進行獎懲。

5. 按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合理支配、使用學校經費、校舍和儀器設備等。

6. 行使國家和政府主管部門授予的其他權限。 教師和學生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校長工作原則

1.正確處理黨、政、工關系,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重 大決策須經校委會集體決定,并主動征求黨組織和工會的意見,按有關規定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方可執行。

2. 充分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有不同意見者,應正確對待。

3. 不搞特權,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

4. 加強政治思想及業務、文化知識的學習,深入教育第一線,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

第四十五條 學校成立黨支部,設書記、副書記、支委等,全面負責黨務工作。

第四十六條 學校成立校務委員會

1.校務委員會由校長、書記、副校長、副書記等人組成。 2. 校務委員會定期召開,每月1-2次。

3. 校務委員會的召開,由校長主持。重點分析、研究、反饋、交流教育教學管理等項工作進展情況;討論并通過學校發展規劃、教學改革方案、結構工資分配方案、各項規章制度等學校重大事宜。為校長的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4. 校務委員會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綜合多數人的正確意見,作出決定。在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校長有權依據多數人意見和集體利益作出最后裁決。

第四十七條 由工會組織負責,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其組織制度如下:

1.教代會推選主席團領導小組主持會議,主席團中教師代表不低于 60%。

2. 教代會每兩年為一屆,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開,教代會進行選舉和做出決定、決議,須經全體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 教師和學生

附則

3. 教代會對校長權限內的決策有不同意見時,應及時同校長交換意見,必要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上級教育工會。

第四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職能:

1.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學校工作計劃、重大 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對其提出意見和建議。

2. 審議決定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項。

3. 審議通過教職工制度、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學校各種規章制度和獎懲辦法。

4. 制定修改學校章程,報區教育局核準。

5. 評議監督學校行政領導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揚、批評、獎懲建議。 6. 討論教職工提出的各種提案,及時反映群眾意見、要求,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四十九條 政教處負責學校的德育、藝術、衛生及其家長學校等工作,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實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實現校風正、校紀嚴、教風實、學風活、校容凈的目標。政教處主任全面負責本處工作,副主任協助工作。

第五十條 政教處工作內容:

1、 認真實施《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武漢市中小學德育“六有”基礎建設創新方案》等政策法規,在學生中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抓住德育契機,利用德育基地、影視、歌曲、宣傳欄等對學生進行教育,嚴格執行升降國旗制度。

2、 貫徹落實《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禮儀常規》,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進良好校風的形成。

3、 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網絡系統,加強德育教師隊伍建設,采取多種形式,對教師進行培訓,提高其教書育人的工作能力。

4、 加強思想品德課管理,保證班隊會質量,定期召開校級主題校會、隊會,對班級德育工作進行科學公正的評價。

5、 選拔和培養少先隊輔導員,搞好少先隊工作,發揮少先隊的德育教師和學生

附則

功能,定期召開少代會,抓好陣地建設,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6、 抓好學生一日生活管理,開展“爭先進、奪紅旗”活動,使學生的養成教育扎實、深入、持久。

7、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抓好衛生養成管理,創設優美、整潔、有序的校園環境,精心設計校園文化,創設優良文化氛圍,充分利用櫥窗、板報、宣傳欄、廣播媒體等搞好宣傳工作,使校園環境全方位、高層次達到最優化。

8、 及時妥善處理學生違紀事件及家長與教師之間的偶發糾紛,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9、 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嚴禁發生違法犯罪現象,防止各類意外事故的發生。

10、 認真執行《體育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健全學校工作制度,建好學生健康卡,定期組織師生體檢。

11、 做好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各級各類評先工作。

12、 與相關部門配合抓好全員文體活動,落實文體工程,讓藝術教育溢滿校園。

第五十一條 教務處負責學校教學管理工作,組織全體教師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小學各種教學大綱和課程計劃,按照新課標的要求對教和學方面進行管理,切實保證教學質量穩步提高。教務主任全面負責本處工作,副主任協助工作。

第五十二條 教務處的工作內容

1、 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和教材,科學地安排好年級課程表,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時和調動課表。

2、 認真執行上級教育部門下發的教學文件、意見等。

3、 加強學籍管理,做好招生、編班、升留級、轉學等工作。

4、 認真組織每年一次的田徑運動會,開展好全校性的文體活動。

5、 加強對學生學習習慣的培養。 教師和學生

附則

6、 有目的、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開展教研、科研活動,指導教研組、教改實驗課題組開展教研科研活動,提高教研、科研實效。

7、 注意反饋教學工作信息,及時定期做好教學分析與業務講座,學期召開教學工作研討會議。

8、 制定教師培訓計劃,開展校本教研活動,積極組織教師進行業務培訓和崗位培訓,為教師接受繼續教育創造條件,組織教師開展基本功訓練和比賽活動。

9、 有計劃、有目的、有組織、有層次地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不斷地提高教師業務能力和理論水平。

10、 負責教學質量監控,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所學的科目進行質量檢測。定期進行備課、作業抽查。

11、 科學地安排作息時間,保證學生在校時間和老師辦公時間符合上級規定。做好學生的考勤、獎懲、質量綜合評價等工作。

12、 抓好每期教學常規管理月活動,使教學常規活動貫穿于學年始終。

第五十三條 總務處負責學校校舍、經費、財產、設備的供應、保管、維修和勤工儉學等工作,為教育教學提供保障服務??倓仗幹魅稳尕撠煴咎幑ぷ?,副主任協助工作。

第五十四條 總務處工作內容:

1、 為教育教學提供必要的物質保證。負責學校常用的各種教學設備、辦公用品、基建和維修的各種材料、設施的采購運輸工作。

2、 加強對學校設備、校舍和勤工儉學的管理,努力做到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及時監督檢查師生使用物品和愛護公物情況,制定有關制度,并嚴格執行。努力改善辦學條件,逐步實現教育手段現代化。

3、 定期對校舍、電路等進行檢修和維護,嚴防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 搞好校園環境建設,制定發展規劃。凈化、綠化、美化校園,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5、 不斷改善教師的生活條件,與工會配合努力提高教職工福利待教師和學生

附則

遇。

6、 抓好勤工儉學工作,充分利用學校創收優勢發揮其效益。

7、 做好教科書和抄本的預訂、收發等工作。

第五十五條 學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第四章

教職工和學生管理

第五十六條

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學校采取措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改善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重視培養鍛煉青年教師。

第五十七條 學校每年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考核,按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給予評定,考核結果作為受聘任教、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的依據。

第五十八條 對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突出者;輔導學生參加各種競賽成績優異者;見義勇為、同違法行為作斗爭者;為學校提出合理化建議成效顯著者;為學校爭得榮譽贏得聲譽者,學校給予獎勵。

第五十九條 學校每年評選優秀教師或先進工作者。

第六十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1.工作不講究方法,違反教育原則和有關法規,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學校交給的教育教學任務,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4.嚴重損害學校聲譽和榮譽的其他行為者。

第六十一條 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有受教育的義務。 教師和學生

附則

第六十二條 對全面發展的學生,學科競賽成績優異者,思想品德高尚、熱愛集體、愛護公物的典型人事,為學校爭得榮譽贏得聲譽的學生,學校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 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學校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與家長、社區配合進行跟蹤教育。

第五章 經費來源、資產和財務制度

第六十四條 學校的校舍、場地、設施、儀器、圖書資料,歸學校專用,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改變其用途。定期對校舍進行檢修和維護,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對侵占校舍、場地的行為,學校依法向侵權者的上級部門反映,直到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五條 認真制定并執行學校財務計劃,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專人審批制度。

第六十六條 嚴格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規定的項目、標準收取學生費用,任何人不得向學生亂收費。

第六十七條 社會捐資助學資金,納入學校財務帳目,主要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做到??顚S?。

第六十八條 學校的設備、物資統一建立帳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級管理,責任到人,及時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第六十九條 任何人損壞學校財物都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七十條 建立健全經費管理制度,經費預算和決算應提交校務委員會或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接受上級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教師和學生

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校委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經第七屆教代會于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討論通過并報區教育局核準后開始施行。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第四篇:武漢市江夏區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

(夏政規[2009]1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土地和建設管理,及時有效地控制和查處各類違法建設行為,促進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武漢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區城鄉違法建設行為的控制和查處工作。

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地區,是指紙坊街道、廟山開發區、藏龍島開發區和大橋新區。

本辦法所稱違法建設,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和與建設有關的行政許可證件或者未按照以上行政許可證件的規定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或其它設施。

第三條 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實行績效目標管理制度。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水辦事處、開發區辦事處(統稱辦事處,下同),梁子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簡稱風景區管委會,下同)和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分解并落實區人民政府下達的績效考核目標。

第四條 區人民政府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協調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協調、考核等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做好本轄區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

辦事處、風景區管委會對本轄區的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和巡查,嚴格控制違法建設行為。

第二章 職 責

第五條 區人民政府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協調機構的主要職責:

(一)制訂全區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目標管理工作責任制;

(二)受理單位和個人有關違法建設的報告及舉報信;

(三)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違法建設工作;

(四)管轄區域或者管理職責不明確的,指定有關行政機關履行職責;

(五)協調處理查處違法建設中出現的重大、突出問題和跨區域違法建設的控制及查處工作;

(六)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規劃、土地、建設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與教育;

(七)完成上級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績效考核目標;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行為的事項。

第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本轄區內下列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一)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的;

(二)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

(三)未經批準,臨時建設的;

鄉鎮人民政府發現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按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辦事處、風景區管委會對本條第

一、二款所列情形進行嚴格控制,并報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查處。

第七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全區城鄉規劃區內下列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

(二)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

(三)取得D級房屋安全鑒定書和危險房屋通知書,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除重建的;

(四)以欺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D級房屋安全鑒定書和危險房屋通知書,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

(五)未經批準臨時建設的;

(六)未按照批準內容臨時建設的;

(七)臨時建設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

本條第一款

(一)、

(三)、

(五)項所列情形,在城市管理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地區除外。

第八條 區城管執法部門對城市管理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 罰權地區的下列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

(二)取得房屋安全鑒定書和危險房屋通知書,但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拆除重建的;

(三)未經批準臨時建設的;

(四)建設工程或者臨時建設規劃驗收之后,在同一建設項目或者建筑物、構筑物上有新的違法建設行為的。

第九條 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下列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一)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改為建設用地的;

(二)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破壞種植條件的;

(三)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設的;

(四)建設工程用地超過批準的數量,多占用土地建設的;

(五)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六)農村村民建房占用土地面積超過本區規定標準的;

(七)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作永久性建設的。

第十條 區林業主管部門對下列情形列進行控制和查處:

(一)未經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建設的;

(二)未經批準,臨時占用林地建設的;

(三)臨時建設占用林地,逾期不歸還的。

第十一條 區水務部門對下列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一)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作妨礙行洪建設的;

(二)未經同意,擅自臨河建設的;

(三)雖經同意,但未按照要求臨河建設的;

(四)違法在湖泊水域范圍內建設或者填湖建設的。

(五)在壩體、溢洪道、輸水設施上建設的。

第十二條 區房產主管部門對下列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一)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

(二)房屋安全管理和鑒定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出具虛假房屋安全鑒定書和危險房屋通知書或者虛假危險等級,造成建設后果的;

(三)屬于違章建筑、臨時建筑或者證件、資料不全又不能提交證明,要求房產權登記的。

第十三條

區建設主管部門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動工的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第十四條 區交通主管部門對在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建設的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第十五條 區文物主管部門對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建設的情形進行控制和查處。 第十六條 區公安部門負責依法維護拆除違法建設現場秩序,及時制止和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

區監察部門依法調查處理行政過錯責任案件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監察對象參與違法建設案件。

第十八條 區供電、供水、供氣(燃氣,下同)等單位在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應當積極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一)建設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辦理供電、供水、供氣報裝手續;

(二)建設人擅自安裝供電、供水、供氣設施的,按有關規定予以拆除。

第十九條 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對下列情形有權進行勸阻,有義務向當地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報告:

(一)未經村民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同意報批建設的;

(二)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

協助和見證行政機關給建設人送達執法文書。

第二十條 在控制和查處違法建過程中,發現不屬于本機關(機構)控制和查處的違法建設行為,應當自發現或立案之日起2日內將本單位的調查、取證資料移送區人民政府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協調機構或者有權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行政機關。

有權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行政機關自收到移送案件材料或者辦事處、風景區管委會的報告之日起2日內,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程序立案查處。 對移送案件的管轄或者職責有異議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第五條

(三)項的規定提請指定管轄或者明確職責。

第二十一條 依法應當由區、鄉鎮人民政府和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的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巡 查

第二十二條 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風景區管委會組織有關機構、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本轄區的建設情況進行日常性巡查,對下列區域實行重點巡查:

(一)城鎮、集鎮、鄉、村莊規劃區內;

(二)江河、湖泊周邊地區;

(三)國家重點工程項目、開發區和院校及其周邊地區;

(四)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認為需要重點巡查的區域。 第二十三條

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對全區實行經常性巡查,對下列區域實行重點巡查:

(一)區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部門對城鎮、開發區、風景區的規劃區和國家重點工程項目、院校及其周邊地區進行巡查;

(二)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對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地區進行巡查;

(三)區林業主管部門對生態林地、經濟林地、濕地保護區進行巡查;

(四)區水務部門對江河、湖泊、防洪泄洪垸、堤防、水庫等區域進行巡查;

(五)區交通主管部門對公路沿線進行巡查;

(六)區文物主管部門對龍泉明楚王墓群、湖泗窯址群遺址等文物保護區進行巡查。

第二十四條 巡查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填寫巡查工作日志,匯總和上報月、季、年巡查情況。

第四章 查處程序

第二十五條 建立健全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案制度,發現違法建設行為,嚴格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辦理違法建設案件:

(一)發現違法建設,對建設現場和周邊環境、特征、有關建設與施工人員進行攝像、照相和勘驗取證;向建設人下達責令停止建設告知書,告知其違法事實和法律依據。

(二)根據初步調查取證情況報批立案。

(三)對建設人、施工人進行詢問和調查,并做好筆錄或公開錄音,準確地記載:建設人、施工人名稱或姓名,建設時間、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層數、結構類型(框架、磚混等),建設和用地審批手續,施工合同,建筑造價等情況。

(四)辦案機構或者工作人員根據調查取證情況,起草調查終結報告,并依法對違法建設行為提出處置意見,供本機關領導集體審議決定。做到適用依據正確、處置適當。

(五)向建設人下達處置告知書,告知其違法事實、處置依據、處置內容,并告知其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涉及重大行政處罰的,應當告知其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六)向建設人下達處置決定書,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處置依據、處置內容等,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和承擔拆除違法建設費用的責任。處置決定書由本機關負責人簽發。

詢問筆錄、調查筆錄、現場勘驗筆錄、陳述申辯筆錄等須經當事人簽字。

送達告知書、通知書、決定書、移送案件函、解除停止建設通知書等執法文書,受送達人或者法律規定的有義務簽收的人應當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拒不簽名的,可以由違法建設在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或者其他現場見證人簽名見證拒收和留置送達,或者采取郵寄等方式送達。

第二十六條 責令停止建設告知書下達后,經查證,不屬于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建設人下達解除停止建設通知書。

第二十七條 違法建設人拒不履行自行拆除違法建設處置決定的,依法實施強制拆除。組織實施強制拆除的行政機關應當制作執行筆錄。

第五章 處 置

第二十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情形之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置:

(一)屬本辦法第六條

(一)、

(二)項所列情形之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屬本辦法第六條

(三)項所列情形,責令限期拆除,并可處以罰款。

第二十九條 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置:

(一)屬本辦法第七條

(一)、

(二)、

(三)、

(四)項所列情形之一,由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罰款。

(二)屬本辦法第七條

(五)、

(六)、

(七)項所列情形之一,由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罰款。

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設施,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從嚴審核,并報區人民政府同意。

建設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第三十條 區城管執法部門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

(一)、

(二)、

(三)、

(四)項所列情形之一,責令違法建設人立即停止施工,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區城管執法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罰款。

第三十一條 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九條所列情形之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置:

(一)屬本辦法第九條

(一)項所列情形,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

(二)屬本辦法第九條

(二)項所列情形,責令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屬本辦法第九條

(三)、

(四)項所列情形之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屬本辦法第九條

(五)、

(六)項所列情形之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五)屬本辦法第九條

(七)項所列情形,責令限期拆除。 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違法建設,建設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有權制止。 第三十二條 區林業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條所列情況之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置:

(一)屬本辦法第十條

(一)、

(二)項所列情形之一,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罰款;

(二)屬本辦法第十條

(三)項所列情形,責令其限期補辦手續外,并處罰款。

第三十三條 區水務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情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置:

(一)屬本辦法第十一條

(一)項所列情形,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不恢復原狀的,強行拆除,并處罰款。

(二)屬本辦法第十一條

(二)項所列情形,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逾期不補辦或者補辦未被批準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設;逾期不拆除的,強行拆除,并處罰款。

(三)屬本辦法第十一條

(三)項所列情形,責令限期改正,按照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四)屬本辦法第十一條

(四)項所列情形,責令停止違法建設,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強行拆除,并處罰款。

(五)屬本辦法第十一條

(五)項所列情形,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采取補救措施,可并處罰款。

第三十四條 區房產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二條所列情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處置:

(一)屬本辦法第十二條

(一)項所列情形,處以罰款,并責令修復或賠償;

(二)屬本辦法第十二條

(二)項所列情形,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屬本辦法第十二條

(三)項所列情形,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或者他項權利登記。

第三十五條 區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三條所列情形,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第三十六條 區交通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四條所列情形,責令限期拆除,并可以處以罰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門拆除。

第三十七條 區文物主管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情形,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以罰款。

第三十八條 作出處置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書面通知供電、供水、供氣單位停止向違法建設供電、供水、供氣或者切斷供應源,供電、供水、供氣單位應當提供協作和配合。

第三十九條 區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違法建設發生安全事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并向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依法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四十條 區公安部門對屢拆屢建或者有組織地實施違法建設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理;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違法犯罪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 區監察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七條所列案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

第四十二條 依法責令違法建設人自行拆除的時限,視違法建設的體量而定,一般為3至15天。

行政機關實施強制拆除的期限如下:

(一)違法建設建至一層尚未蓋頂的,1至3日內拆除完畢;

(二)違法建設建至一層至二層的,3至6日內拆除完畢;

(三)違法建設建至二層以上的,6至10日內拆除完畢。 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強制拆除完畢的,經區人民政府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協調機構批準,可適當延長。

第四十三條 在建設人自拆期限內,作出處置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明確專人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實施監控;對搶建行為,可立即組織強制拆除。

第四十四條 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設的費用由建設人承擔;拒不承擔的,由作出處置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執法。

第四十五條 在征地拆遷中,對違法建設一律不予補償。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四十六條 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風景區管委會和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績效考核中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責任:

(一)1年內累計2次月度績效考核不達標的,對分管領導予以誡勉談話;

(二)1年內累計3次月度績效考核不達標的,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給予組織處理或者行政警告處分;

(三)1年內累計4次月度績效考核不達標的,取消單位績效考核評先資格,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給予行政警告或者記過處分。

第四十七條 不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協助、配合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不制定巡查控管方案和處置辦法的,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1年內受到3次通報批評的,取消單位當年績效考核評先資格。

第四十八條 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武漢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的規定,單獨或者合并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獎金、誡勉談話等組織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降級及以下行政處分:

(一)違法審批、越權審批、違法辦理權屬登記或者出具虛假危房安全鑒定證明的;

(二)不按規定巡查的;

(三)對于舉報或者巡查發現的違法建設,不按照規定報告、制止、移送或者立案查處的;

(四)謊報、眶報、拒報違法建設信息的;

(五)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

(六)對違法建設涉及的其他違法行為,未依法查處的。 對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人員,可以同時調離審批或者執法崗位。 第四十九條 違法建設行政過錯責任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一)1年內出現2次以上應予追究行政過錯情形的;

(二)干擾、阻礙、不配合對其行政過錯行為進行調查的;

(三)對申訴人、控告人、檢舉人或者責任追究承辦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四)在履行職責過程中有徇私舞弊行為或者收受建設人財物、接受建設人宴請、參加建設人提供的旅游或者娛樂活動的;

(五)其他嚴重的行政過錯行為。

第五十條 因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不力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或者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對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組織處理;情節較重的,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撤職、開除處分。

第五十一條 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實施、參與、包庇違法建設,阻撓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由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行政機關建議由其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警告、記過或者行政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二條 在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供水、供電、供氣單位應當提供協作和配合而不提供的,對單位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文明單位評選資格并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本辦法所涉及的行政過錯責任追究,依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行政處分審批權限等有關規定,追究行政過責任人的責任;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2008年12月25日發布的《武漢市江夏區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辦法》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第五篇:武漢化工廠實習心得

實習心得體會

在21世紀這個快速發展的時代,知識永遠是我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只有把知

識運用到實踐中去,才能讓知識發揮它該有的價值,所以知識與實踐的結合是必不可少的。 通過這次見習更讓我明白了這個道理。在大學里我們學到了更加高深復雜的知識,它讓我們對未知的事物有了更好的了解,在在這次實習中最大的收獲莫過于對于實際工業生產的見識了。在武漢有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我看到了大規模的工業生產設備,自動化的流水線,以及與學校實驗室不同的生產工藝流程。通過這次實習,我知道了對于化工產品的生產并不像學校實驗室里那樣簡單或者理想化,在實踐生產中我們必須考慮諸多問題和影響。工業生產必須把經濟效益和生產成本結合起來,并且還要考慮到對環境及周邊地區居民的影響,工業生產對于環保的要求是十分嚴格的,不能以犧牲我們乃以生存的地球為代價而進行工業化生產。正是基于上述諸多的要求和限制,工業生產技術才會不斷的進步,日新月異,各種高新科技和環保理念 正在快速融入到工業生產中,這就是書本知識和現實生產的不斷結合??傊?,通過這次實習讓我對化工這個專業有了更深的認識,讓我知道了今后畢業工作方式和內容,讓我明白專業知識在今后工作的重要性,也讓我對化工專業產生了更加濃厚的興趣。

通過為期一天的實習,我覺得我的收獲還是比較多的。收獲的不僅僅是在專業知識上 進行習,更多的還是對今后的實際的工作及環境的一個深刻的認識。

當我們下了車踏入武漢有機實業廠區的時候,我環顧四周,廠區的建筑坐落有序,廠 房林立整齊,在廠房的周圍,是排列有序的高大喬木,在廠房的另一側的食堂的門前點綴 著高矮一致的灌木,總得來說綠化做得十分的好。登上綜合樓聽合成工藝的時候,可以隱 約聞到某些刺鼻的氣味,這是每個化工廠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吧。聽廠里的工作人員介紹 合成工藝與我們互動的時候,我突然發現,自己的基礎知識是極其的不牢固,講授的工作 人員隨便問一個問題,

坐在下面傾聽的我們都鴉雀無聲,打不上來。在聽完工藝介紹之后,

我獨自思量自己的專業素養還有待提高,基礎知識更是要夯實好。開工廠坐研究工藝開發 產品這些活可不比實驗室做實驗,原料,生產率,環境污染,利潤,成本等等。這些東西 都需要潛心研究,一個傳統經典的工藝往往是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嘔心瀝血所創造出來的 結局。在實際生產中,原料的輸送,反應條件的控制,產品的提純等等都是要嚴格按照規 定來不得有一絲馬虎的。而這一切,都需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所積累的知識和平時學習中 培養出來專業素養作為必要條件。下午在廠區實地參觀。我們這個組去生產苯甲酸的車間 參觀。來到實地后,苯甲酸濃烈的刺激氣味迎面而來,參觀的學生無一不拿出紙巾捂住口 鼻。而帶我們參觀的師傅卻泰然自若,令我好生欽佩。一邊是嗆得幾乎讓人窒息的氣味, 一邊是師傅比劃著龐大繁雜的車間的各部位的講解,雖說有的地方聽的不明不白,不過我 們還是堅持著聽完講解。在離開廠區的那一剎那,心中如釋重負,卻又猶如巨石壓胸。因 為外出呼吸到新鮮空氣而放松,對日后的工作及工作環境感到壓力巨大。坐在開回學習的 大巴上,心中百感交集。短短一天的實習,不僅讓我認識到自己專業知識的貧乏,同時還 讓我見識到現實工作的殘酷。似乎到了今天,我才算弄明白這份專業具體是干什么怎么操 作。這是一份十分嚴謹不能有半點懈怠的專業,從廠區到處貼的離上次發生事故有多少天 的牌子就可以看出,搞生產搞工藝容不得半點馬虎,記得之前在學校參觀合成氨工藝的時 候,教我們專業課的周老師說武漢有機的一個罐子爆炸,半個武漢市就沒了。雖然是句玩 笑話,但是失之毫厘謬之千里,細微的差錯,也許會造成巨大的損失。這告誡了我們,在 日后的學習及工作中,一定要嚴謹嚴謹再嚴謹。同時我得向那些在濃烈的刺激性氣味中恪

盡職守,堅持自己崗位的工作人員致敬。吃苦耐勞誰都會說,但是他們把這種堅忍不拔的 精神演繹到淋漓盡致,絕對值得每一個人學習??偟脕碚f,這次的實習具體的知識雖然學 的不多,但是對自己的專業性的認識,以及把所學理論轉化為實際應用的重要性,還有對 自己的專業的那份敬業精神。都是值得我深思學習的。過多的感嘆和體會再怎么說都是無 力的,關鍵要落到實處。且看日后的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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