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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紀委制度范文

2022-06-09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的功能。制定這個制度有很多預防措施,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鄉鎮紀委制度范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第一篇:鄉鎮紀委制度范文

鄉鎮紀委制度

工作職責

(一)鎮紀委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鎮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政策、辦法和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執行。

2、負責全鎮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協助鎮黨委整頓黨風,檢查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問題。

3、負責全鎮行政監察工作。監督檢查鎮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鎮政府及各部門任命的其它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執行區政府的決議、命令情況。

4、負責調查處理鎮黨委各部門、鎮政府各部門、各單位和鎮黨委政府管理的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5、負責調查處理鎮政府各部門及國家公務員、鎮直屬企事業單位及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干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6、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表彰獎勵黨風廉政建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二)鎮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1、主持鎮紀委的全面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2、協助黨委抓好本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動和促進本鎮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組織制定鎮紀委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和總結,經常督促檢查。親自參與和指導本鎮違紀違法案件調查。

4、加強隊伍建設,積極抓好紀檢干部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和鎮紀委隊伍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5、經常深入實際,認真調查研究,針對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工作的改進意見和建議。

6、在工作中充分發揮監督作用,保證黨委、政府的各項決策的正確性。負責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匯報紀檢工作情況。

7、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鎮紀檢委員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鎮黨委和上級紀委的有關文件及指示精神,堅決貫徹執行鄉鎮紀委的決議和決定。

2、按時參加紀委會議,認真討論、研究問題,積極發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參與鎮紀委工作計劃、總結的討論,對紀委的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協助鎮黨委對黨員進行反腐倡廉教育;監督基層黨政組織和黨員干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4、協助接待、受理群眾對黨員、干部的控告,參與對黨員、干部違紀案件的調查,按照相關工作程序提出處理意見。

5、密切聯系群眾,及時了解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6、完成紀委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會議制度

1、鎮紀委委員會議由鎮紀委書記負責主持召開,每半年定期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2、會議主要內容和任務:一是傳達學習上級紀委、紀工委會議和領導講話精神。討論貫徹落實意見;二是研究討論鎮紀委及有關工作計劃,年終工作總結等文件材料;三是討論受理黨員干部控告申訴情況和對違紀黨員干部的處分;四是討論研究需要集體決定的其他事項。

3、重大問題決策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鎮紀律檢查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4、鎮紀委決定的重大事項及敏感問題,需征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同意后執行。

學習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制定本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現代科技、經濟等方面。

(一)系統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特別要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為中心內容,重點是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

(二)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章程和國家法律法規;

(三)學習中央和省、市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重點是關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四)學習黨的歷史、中國近代史和現代史,特別是國內外現代經濟、科技、法律和管理等優秀文明成果;

(五)學習紀檢監察理論和相關業務知識等;

(六)其他學習內容。

二、學習方式

(一)每周五下午為集中學習日,學習日要精心組織各類學習講座、報告會、學習交流等。

(二)黨員干部按照黨委和支部每年下發的學習重點,利用工余時間進行自學。

三、學習要求

(一)制定學習計劃。年初制定全年學習計劃,明確每月的學習內容;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學習計劃,實現自主學習,個人自學情況每季進行一小結。

(二)堅持四個結合。一是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在每周一次集中學習的基礎上,每人每天自學不少于1小時。每人每年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體會文章不少于2篇。二是政治理論學習與紀檢監察業務、法律等專業知識學習相結合,組織好集中輔導或專家授課。三是理論學習與開展調查研究相結合,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每人每年至少寫出一篇有理論、有分析、有觀點的調研文章。四是理論學習與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相結合。不定期開展知識競賽、舉辦機關論壇、組織觀摩和學習交流等活動,體現寓教于樂,增強實際效果。

四、保障措施

嚴格學習考勤登記,定期通報和檢查黨員干部學習記錄、出勤情況、讀書筆記、體會文章等。

信訪工作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鎮領導干部包片、包村;村干部和黨員包組、聯戶,分級分層對所包范圍內的信訪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鎮黨委、政府和鎮直各部門要把信訪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處理重要信訪問題,解決信訪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條 辦理信訪舉報案件堅持“分級負責,分工歸口處理檢舉、控告和申訴”、“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規定程序認真辦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結果,不得敷衍塞責。對本地區本部門發生的信訪舉報案件,不認真解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條 嚴格執行保密紀律,把信訪舉報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對違反規定,造成舉報信件失密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直至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第四條 堅持做到信訪工作半年有小結,年終有檢查、總結,并按時完成上級的各項統計報表和信訪立卷歸檔工作。

第五條 辦理信訪工作一般經歷準備、辦理、反饋、了結四個過程。

準備過程。包括總量記數、信件消毒、分揀、拆封、裝訂、蓋收信章、分送承辦人;請上訪人登記;接聽舉報電話。在工作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某些環節或工作作適當合并和簡化。 辦理過程。包括審閱來信、接談、來訪記錄、整理電話舉報記錄、轉辦、回復、情況反映、分項統計等。

反饋過程。包括中間匯報、回報結果、檢查指導。 了結過程。包括審核承辦單位查報的處理結果、呈報有關領導批準結案、按照規定立卷歸檔、由承辦單位回復信訪人。

第六條 處理來信的基本過程和方法

信件消毒、分揀、拆封、裝訂。隨信寄來的證件、現金、各種票證和其他物品,要逐一清點核對,妥為保管,防止丟失;要保持信封和郵票的完整,若發現原信封無郵票、應予注明;信封、信紙、轉辦單應合并裝訂。

審閱來信。來信是外文或少數民族文字的,可請有關部門翻譯;來信中有看不懂和無法理解的土語、方言或圖形、符號的,可請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士破譯。

來信登記。收到來信應填寫來信摘要卡,并登記來信登記簿,登記內容包括寫信人單位、住址、姓名、信件分類、內容摘要、處理意見、收信時間、轉辦時間等。摘登來信應做到言簡意賅、準確無誤、字跡清楚、條理分明。 要信送審。重要信件應及時送主管領導審閱,并按領導批示及時辦理。

第七條 處理來訪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接談。接待人員要認真聽取來訪人的申訴或反映的問題,并做好記錄,把握“熱情接待、交待政策、恰當處理、做好思想工作”的原則。接談過程中應進行必要地詢問、征求來訪人的意見、索要書面材料,確認來訪反映的內容摘要,給予恰當回答。 來訪登記。對初次來訪者,要填寫來訪登記卡,并登記來訪登記簿,登記內容包括來訪人單位、住址、姓名、分類、內容摘要、處理意見、來訪時間等。

第八條 對來訪者提出的問題、意見、建議和要求,不論是否合理,能否解決,都要熱情接待,耐心傾聽他們的控告或申訴。切忌簡單粗暴,推拖了事,更不能把上訪群眾拒之門外。對來訪人提出的問題作出符合黨的政策的處理,滿足群眾的正當要求。對不屬本工作范圍的來訪,要做好解釋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幫助聯系或介紹到有關部門處理。

述職述廉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紀委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

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鎮直各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領導干部要報告本人工作及廉潔從政情況,黨政主要負責人還要報告黨政領導班子的廉潔從政情況。

二、述職述廉的內容 (1)政治理論學習情況;

(2)遵守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及工作部署的情況; (3)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實行科學的議事和決策機制的情況;

(4)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5)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情況;

(6)密切聯系群眾,為職工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情況; (7)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

(8)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情況;

(9)在黨風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辦法、措施、制度建設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問題、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述職述廉的方法步驟

(1)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交談、發放征求意見表等多種形式,在本單位內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為述職述廉做好準備。

(2)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在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班子成員要實事求是地撰寫述職述廉報告。

(3)進行述職述廉。述職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體干部職工大會上進行,并邀請上級紀檢、組織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述職述廉后,組織干部職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述職述廉進行民主測評。民主測評結果裝入本人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干部考核的等次評定和評先評優、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村紀檢小組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紀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村有關紀檢工作的政策、辦法和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監督執行。

2、負責全村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協助村支部整頓黨風,檢查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黨員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問題。

3、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負責調查處理村級黨員輕微的違反黨紀行為。對于黨員的重大違紀行為,及時向鎮紀委報告,協助上級紀委進行調查處理。

4、制定黨風黨紀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表彰獎勵黨風廉政建設成績突出的個人。

村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一、述職述廉的對象

述職述廉的對象為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等。

二、述職述廉的內容

1、述職的內容

(1)村級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等情況; (2)集體資產資源管理、處置情況; (3)村級財務收支管理及公開情況; (4)計劃生育政策執行情況; (5)新農村建設實施情況;

(6)農村救濟救災、種糧直補、特困群眾低保等各項補貼發放情況;

(7)社會治安、農村穩定、民事調解情況; (8)下一年村級經濟發展規劃(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述職內容)。

(9)上級組織要求列入述職內容和群眾關心、關注的其他事項。

2、述廉的內容

(1)是否有在宅基地分配,集體土地征用、承包,集體資產租賃、經營,集體工程項目發包,集體物品采購等方面,為本人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

(2)是否有違反規定買賣、轉讓、占用集體土地,或違章搭建地上建筑物,妨礙土地、規劃等法律實施的情況;

(3)是否有在各種選舉活動中弄虛作假、拉票“賄選”、打擊報復、侵害村民合法權利和在發展黨員等方面搞權錢交易的情況; (4)是否有違反規定擅處置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或用村集體資產為外單位和個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貸款抵押、信用擔保等謀取個人利益的情況;

(5)是否有假借公益事業為名,非法集資、征用群眾私人財產的情況;

(6)是否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請的情況; (7)是否有在村財務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的情況;

(8)是否有組織或參與公款旅游以及變相公款旅游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的情況;

(9)是否有大操大辦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借機收錢斂財的情況;

(10)是否有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借用公款逾期不還,挪用、侵占和截留扶貧、救災救濟、新農村建設等資金和物品的情況;

(11)是否有參與宗族宗派紛爭,煽動和組織村民集體上訪以及參與色情、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的情況;

(12)是否有瞞報村級收入、脫離“村財鎮管”監督的情況;

(13)是否有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利用職權弄虛作假、包庇縱容他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14)是否有工作作風粗暴,態度蠻橫,在村務管理中侵害群眾利益的情況;

三、述職述廉的方法和步驟

村干部述職述廉工作由鎮黨委負責組織,鎮紀委具體實施,每年開展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終進行。

1、述職述廉前的準備工作 (1)撰寫述職述廉報告

述職述廉對象結合工作實際,對照廉潔自律有關規定,認真總結,實事求是撰寫個人述職述廉報告,并在大會召開一周前將述職述廉報告送鎮黨委、紀委審核。

(2)確定并通知參會人員

參加村干部述職述廉大會的人員原則上為:本村全體黨員、各村民小組長、本村鄉鎮以上人大代表、群眾代表。參會人數根據述職述廉對象所在行政村的總人口數確定,最少不得少于40人。

2述職述廉大會的程序及要求

(1)個人作述職述廉報告。述職述廉對象逐一進行述職述廉,報告履行職責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

(2)代表質詢。參加會議的人員根據述職述廉對象的報告內容提出質詢或發表意見,述職述廉對象應按職責分工作出解答。

(3)民主測評。向參會人員發放民主測評表,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述職述廉對象履行工作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認真開展民主評議,提出意見和建議。履行工作職責方面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廉潔自律情況方面分“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

3、整改要求

(1)群眾反映的意見建議進行梳理,反饋給述職述廉對象,述職述廉對象認真負責地作出解釋和說明,并制定整改措施。

(2)將述職述廉報告、測評結果、整改措施及處理結果在村務、黨務公開欄中公開。

(3)獎勵懲處。根據測評結果,鎮黨委政府對述職述廉對象予以獎勵或懲處。

(4)發現述職述廉對象有明顯違紀違規情況的,由鎮紀委調查核實。

(5)述職述廉報告、測評結果等材料歸入本人廉政檔案。

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三資”)監管工作,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理順農村集體“三資” 監管體系,建立起農村“三資”規范運作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密切農村黨群干群關系,促進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村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集體資金的管理制度

1、現金及備用金管理制度。村集體的所有現金收入,必須由村報賬員統一收取并在3-5日內及時上繳專戶管理,不得坐收坐支現金。對不按規定使用備用金,收入不入賬、公款私存、設立小金庫、坐收坐支的支出單據不予核銷;各村收款必須使用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

2、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村集體的財務支出堅持村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凡未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的均不得入賬。所有開支應填寫用款計劃單,所有開支的原始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合法,不得以白條和不規范憑證入賬。

3、零招待及差旅費補助制度。原則上村組實行零招待及差旅費補助制度。村級除確因招商引資、集體經營外,另行處理。對違反規定開支招待費,不得在村集體報支。村干部因公外出開會、學習、參觀、洽談業務等費用支出可參照有關規定報銷。

4、民主理財制度。各村成立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依據村人口的多少,由5-7名(小村3-5人)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有威望、關心集體事業、敢于堅持原則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選舉擔任,組長在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中選舉產生。村主任、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小組成員。

5、定期報賬結賬制度。村報賬員每月按規定日期到鎮財政所報賬,各村賬目和單據做到日清月結。

6、財務手續交接制度。對離任的報帳員,離任前必須結清賬目,盤點現金、實物,核對往來及債權債務,編制移交清冊一式三份,并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由鎮財政所監交。

7、財務審計制度。鎮財政所對各村的收入支出每年審計一次,逐筆審核;對村領導干部實行離任審計;對農民負擔管理實行專項審計。對審計出的問題,要做出及時處理。

8、票據管理制度。各村如需使用票據,必須到鎮財政所開具統一票據,不得私自購買收據,如發現私自購買收據收費,所有資金沒收,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制度

1、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或變更,資產的購置、變賣、報廢等事項,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報鎮財政所審核備案。

2、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要有專人管理,嚴格履行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的增加、減少、使用、出租、外借、報廢等出入庫手續。要及時登記實物保管賬,對無故出現的實物虧損,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村集體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嚴禁私自外借和私自占有。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決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村集體的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為個人或外單位抵押、擔保。

3、村集體在建工程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實行公開招投標的,鎮紀委派人到場監督。招投標方案在招投標前7天進行公告,招投標結果要及時向村民公布,并簽訂施工合同,嚴禁暗箱操作.在建工程項目要有專人監管,工程完工后要及時組織驗收,驗收工作要有工程主管、監管人、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依照合同嚴格進行施工質量驗收。驗收通過后將有關資料交村財會人員進行結轉固定資產賬務處理。

4、村集體固定資產實行租賃、非統一承包經營或者出售的,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有償轉讓其經營使用權并簽訂合同,確定村集體與資產承包經營者或使用者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嚴禁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和低價出租、出售集體資產。

5、對村集體資產進行承包、租賃、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時,必須通知鎮紀委、財政所派人到場監督指導。

三、 農村集體資源的管理制度

1、村集體所有的林木、荒山、荒灘、水面和礦產資源等經營方式的確定,必須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采取招投標、拍賣等形式有償轉讓其經營使用權的,要提前公布方案。嚴禁任何人利用職權壓價發包村集體資源,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壟斷承包或者依仗權勢壓低承包標的。

2、村集體發包資源時,必須通知鎮紀委、掛村領導、工作隊長、財政所工作人員到場進行監督指導,對承包期限較長,一次性收取承包費的,要按計劃逐列支。

3、村集體資源經營方式確定后,要及時與經營者簽訂資源承包合同,報鎮財政所備案。

第二篇:鄉鎮紀委制度(共)

東風農場管理區紀檢監察基層組織建設

二○一一年三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1、紀委工作職責

2、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3、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4、紀委委員工作職責

5、紀委委員工作職責

6、紀檢信訪工作人員職責

7、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制度

8、干部廉潔自律規定

9、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10、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11、紀檢工作聯系制度

12、紀檢監察受理信訪舉報的范圍

13、紀檢信訪辦理規則

14、紀委學習制度

15、管理區“三重一大”制度

16、管理區“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

17、管理區村(部門) “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

18、村紀檢監督小組工作制度

19、村紀檢監督小組工作職責 20、村紀檢監督小組議事制度

21、村紀檢監督小組信訪接待制度

22、村級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23、村民民主理財制度

24、村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25、工作報告制度

26、村級紀檢工作檢查制度

27、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考勤制度

28、 便民服務室主要職責

第二部分

1、管理區黨內同級監督制度

2、管理區黨務公開制度

3、管理區政務公開制度

4、嚴格管理區財務審批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5、管理區干部職務消費管理規定

6、管理區重大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制度

7、管理區領導班子議事規則

8、管理區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9、管理區紀檢工作聯系制度

紀委工作職責

區紀委在區黨委和市紀委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當好黨的紀律的守護員、廉政風氣的倡導員、制度規范的保障員和重點工作的督察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監督檢查本管理區及所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的情況,貫徹紀律檢查工作方針、政策。

二、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提出有關意見,制定措施,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三、推動黨務、政務和財務公開,規范事權、財權和人事權。

四、對黨員干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對受黨紀處分人員進行回訪教育,大力弘揚廉政文化。

五、對所轄范圍內的黨員和黨組織的違紀案件,進行檢查或協助檢查,并按照權限,對有權作出處分決定的案件作出處分決定,無權作出處分決定的案件報黨委或上級紀委處理,發現不屬于區紀委立案權限的違紀線索,及時向鎮黨委或上級紀委報告,并協助調查。

六、受理黨員、干部、群眾的檢舉、控告、申訴、信訪。

七、建設管理區、所、村 “三位一體”的懲防體系,開展糾風治亂工作,加強村務公開和村級民主管理工作。

八、服務黨委的中心工作,開展重點工作督查,加強區機關效能建設和干部作風建設。

九、建設規范化基層紀委,抓好紀檢隊伍自身的思想、組織和業務建設,提高紀檢干部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

十、向區黨員代表、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工作,認真完成區黨委和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紀委書記主持紀委全面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令在本轄區的貫徹執行情況,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黨風黨紀的基本情況以及各種違紀違法案件情況,向區黨委和上級紀委提出建議。

二、主持紀委會議,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對本委職責范圍內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整體部署,根據區黨委和上級紀委的要求,結合實際,提出工作計劃和貫徹意見。

四、對本范圍內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大問題向區黨委提出意見和建議,抓好黨委決定的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的落實催辦工作。

五、對村紀檢監督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六、負責調查處理區黨委、上級紀委交辦的重大事項。

七、負責做好區紀委委員、村紀檢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關心干部生活,充分調動紀檢干部的積極性。

八、服務鎮黨委中心工作,對招投標和村級財務工作進行督查,督促機關效能建設和干部作風建設。

九、組織紀委對黨員、黨員干部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并參與評議、考核工作。

十、負責向管理區黨代表、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和聯系工作。 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

工作職責

一、協助紀委書記主持紀委、監察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紀委會議召開的準備工作,草擬紀委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各種文稿。

二、根據不同時期的情況和任務,提出紀委開展工作的實施方案,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制度。

三、負責黨紀、政紀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對舉報線索的初核和立案的調查。

四、負責對本區重大工程建設、設備等大宗物資采購的招(議)標程序的監督。

五、負責組織對本鎮預算執行和年終財務決算、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重大工程的預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六、負責信訪接待工作。

七、完成區黨委、上級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委委員工作職責

紀委委員協助紀委書記、副書記工作,負責抓好分管的各項紀檢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認真學習區黨委和上級紀委的有關文件,貫徹執行紀委會議的決議和決定。

二、發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參與紀委各項計劃、總結的討論,對紀委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參與紀委各種文件的起草,參與紀委權限內的各種黨員違紀案件的討論。

三、參與對黨員違紀案件的調查,受理各種類型的舉報、申訴和群眾的來信來訪,并認真做好記錄。

四、參加紀委會議,并認真作好會議記錄。

五、密切聯系群眾,注意了解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反映和黨員的思想動態,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紀委書記匯報。

六、經常與村紀檢監督委員會成員溝通情況,并對其工作給予指導。

七、認真完成區黨委和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信訪工作人員職責

一、受理個人或單位對本級機關業務范圍內的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并進行必要的初查。受理黨員、監察對象對所受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

二、負責辦理屬業務范圍內的、線索清楚、案情單

一、時間緊迫、易查易結的舉報信訪案件核查部分舉報線索,為立案提供依據。注意保護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三、承辦上級和本級黨政領導批辦的信訪舉報案件的調查及其他事項的辦理任務,并做到按期優質報結調查結果。

四、協調處理群眾來信、來電和來訪等信訪問題,及時疏導上訪群眾,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五、定期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的信訪舉報信 和動態。

六、做好信訪舉報情況的登記、傳閱、統計、立卷歸檔工作,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表。

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制度

一、管理區紀委每年召集區婦聯、團委、文化站、司法所等有關部門,召開二次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座談會,共同商討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

二、創設載體,每年結合全市的黨風廉政建設宣教月活動,開展一次由全區黨員、干部參加的廉政主題教育活動,活動內容如:集中學習廉政教育讀本、聽取黨風廉政教育課、觀看反腐倡廉電教片、赴監獄接受現身說法警示教育、開設黨風廉政專題廣播節目等,加強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

三、面向全區黨員及廣大群眾,區紀委每年要開展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動,如:舉辦反腐倡廉文藝下鄉演出、張貼一批黨風廉政宣傳標語和廉政警言警句、利用村務公開欄、宣傳窗、黑板報等刊登清廉事跡、開展廉政書畫比賽、廉政故事演講比賽等,在區鎮努力營造“廉榮腐恥”的社會氛圍。

四、每年年底結合全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總結新經驗、研究新問題、提出新對策,形成具有一定質量的調研報告,以調研指導工作實踐,推動工作落實。

干部廉潔自律規定

一、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親屬、子女、家屬、宗族成員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借婚喪喜慶事宜聚斂錢財。

三、不準索取管理、服務對象的錢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饋贈、宴請或者高消費娛樂活動。

四、不準違紀違規收繳、扣押群眾財物和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五、不準在入黨、人員聘用和調整等方面搞交易。

六、不準違反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七、不準違反規定購買農村宅基地或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建造私房或挪用、私占、拖欠村集體公款和侵占支農專項資金及惠農資金補貼或以其它手段侵害集體和群眾利益。

八、不準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和以開會、學習、考察、招商之名變相公費旅游。

九、不準違反規定配備和使用交通、通訊工具,無償占用或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交通、通訊工具。

十、不準對提出批評意見的群眾進行打擊報復,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組織、煽動各種非法活動,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有損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參與或者支持賭博、色情、涉毒、封建迷信等活動。 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促進干部廉潔自律,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以及中央和省、市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述職述廉的人員。鎮領導班子成員。 第三條 述職的主要內容。

(一)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

(二)貫徹落實市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三)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績和經驗);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情況;

(五)遵守憲法、法律和規章,依法行政情況;

(六)參加黨內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

(七)密切聯系群眾,改善民計民生,實現、維護和發展群眾利益情況;

(八)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

(九)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

(十)其他需要述職述廉的情況。

第四條 述職述廉的時間。管理區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每年進行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第五條 述職述廉的范圍和方式。管理區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要在有黨政班子成員、機關各部門負責人、村黨組織負責人參加的會議上進行,與部門年度工作總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民主生活會等結合進行。同時應邀請黨員代表、群眾代表參加。 第六條 對述職述廉中隱瞞、回避重要情況,民主測評中群眾意見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況的領導干部,黨委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視情節輕重,對其實行談話提醒,進行組織處理或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構成違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鎮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強化黨內監督機制,促進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報告人范圍。鎮全體干部。 第三條 報告內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營建、買賣、出租私房(包括購買的公有住房)和參加集資建房的情況;

(二)本人參與操辦的近親屬(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婚喪嫁娶事宜的辦理情況(不含僅在近親屬范圍內辦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與外國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的情況;

(四)本人因私事出國(境)和在國(境)外活動的情況;

(五)配偶、子女受到執法執紀機關查處或涉嫌犯罪的情況;

(六)本人、配偶、子女及其直系親屬在本地經商(從事個體經營者)活動等情況;

(七)本人從事的其它有償經濟活動情況;

(八)其他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

第四條 報告人應將報告內容在事前10天寫成書面材料上報。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前報告時,必須先口頭報告,事后5天內再履行補報手續。

第五條 報告的內容,一般應保密。組織認為應公開或個人要求公開的,可采取適當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圍內公開。

第六條 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情況應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項內容。報告人不按本規定報告或不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做出檢查、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等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紀檢工作聯系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水平,使紀檢監察工作更好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聯系制度的方式。管理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黨組織、紀區委成員聯系村紀檢委員、村紀檢委員聯系黨小組和村民代表。

第三條 聯系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反腐倡廉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情況;

(二)了解紀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的新觀點、新思路,采取的新方法、新措施;

(三)了解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的情況;

(四)收集黨員、干部、群眾對紀檢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配合中心工作,加強鎮、村與群眾之間的聯系、溝通和指導。

第四條 聯系人按照要求要經常到聯系點開展調研和指導,圍繞基層干部反映強烈、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面對面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問題、推動工作。

紀檢監察受理信訪舉報的范圍

(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的規定,紀律檢查機關的受理范圍是:群眾對黨員、黨組織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和其他敗壞黨風行為的檢舉、控告;黨員、黨組織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或紀律檢查機關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其他涉及黨紀黨風的問題。

(二)根據《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的規定,行政監察機關受理群眾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三)一些雖然并不直接涉及紀檢監察機關管轄對象的檢舉、控告、申訴,而是反映社會情況、提出批評、建議或咨詢,但只要是有關紀檢監察工作方面的問題,也屬于受理的范圍。

紀檢信訪辦理規則

為進一步加強信訪舉報工作,規范信訪舉報辦理程序,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特制定本信訪舉報辦理規則。

一、受理

1、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應分別在《紀檢信訪登記、辦理情況表》上按反映的內容逐項進行登記。

2、屬于檢舉控告的信訪,應摘登檢控的主要情節和涉及的單位、人員、對重大問題要詳細記錄。屬于申訴的信訪,要摘登申訴的理由和要求,受處理情況、時間及批準機關。

3、登記及時,做到不拖不壓,無特殊情況應當日登記完畢。

4、其他涉及黨紀黨風、政紀政風問題的信訪,登記其有參考價值的內容。

5、不屬紀檢業務范圍的信訪,也要登記信訪反映的主要問題,并向領導匯報,實行歸口管理。

6、凡是領導交辦和批示的信訪舉報件,均應注明記錄批示內容。

7、一信多投和重復信訪,在原登記薄上注明件數及重復信訪時間,如反映新的問題要補登。

8、信訪舉報內容登記后,對反映一般問題的信訪件,由紀委處理并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反饋來信來訪人;屬重大問題的信訪,應及時向黨委主要領導或上級紀委匯報,然后按批示進行查處,并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作雙向反饋。

二、來訪

1、對來訪者禮貌熱情,以誠相待,對來訪人所反映的主要內容要記錄在《來訪登記薄》上,來訪者提出的問題能當即答復的按政策給予答復,不能當即答復的,約定時間給予答復或解決。

2、每月的領導接訪日,紀委應了解群眾反映的問題,凡屬紀檢監察受理范圍的應及時登記處理。

3、來訪者反映比較緊急或比較重大的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匯報,作出妥善處理。

4、凡是集體來訪,應要求他們選出代表(五人之內)其余動員先回,然后聽取他們的意見,在做好疏導工作的同時,盡快對反映的問題進行查處和反饋,防止事態激化。

三、查處、結案

1、凡鄉鎮(街道)紀委受理自辦的信訪案件,無特殊情況應從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轉辦要求回報情況的重要信訪舉報件或轉辦案件要按時回報,不能按時報結的應向交辦單位說明原因。

2、信訪舉報案件調查結案后,承辦人員應寫出調查報告和填寫《信訪結案審批表》經紀委書記審核批準后,將有關材料要求上報和本委結案歸檔,歸檔做到一案一卷。

四、歸檔

1、信訪舉報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傳遞、辦理、保管等工作要求辦理,做到及時、準確、嚴密,不錯漏遺失。

2、信訪檔案的裝訂:對裝訂線外有字跡或破損的文件材料,以及與本卷材料有關的照片、字條、信封等,要進行加邊和托裱。文件材料上的金屬物要拆除,文件材料中有圓珠筆、鉛筆、復寫字跡的,要經過復印。案卷材料要依次編寫頁碼。

3、檔案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借閱信訪舉報案件材料,要辦理借閱手續。信訪舉報檔案一般不得借出,因特殊情況確需借出時,必須經紀委領導批準,并限期歸還。

五、保密

1、對署實名的信訪舉報件實行專人登記,專櫥存放,情況只局限于受理人及調查人掌握。對違反中紀委、監察部《關于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泄露舉報者,并造成打擊報復舉報者的,經發現及時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2、檢舉、控告材料除查處案件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有關人員出示,未經檢舉控告人同意,不得公開檢舉控告人的姓名及有關情況。

紀委學習制度

一、全體紀委委員和紀檢監察干部應自覺加強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紀法規以及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的學習,注重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紀檢監察業務素質。

二、落實紀委教育學習計劃,學習內容以政治理論、上級文件、會議精神、黨紀政紀法規和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為主。

三、堅持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的方法,紀委委員每年集中學習兩次,紀檢監察干部每月集中學習半天,個人自學不少于三小時。

四、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結合學習和工作實際積極開展工作調研,撰寫學習體會,每年完成一篇理論研究或業務研討文章。

五、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業務培訓,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學習。 管理區“三重一大”制度

為加強和健全黨內監督,確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制度的貫徹落實,推進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設,促進班子民主、科學和規范決策,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三重一大”范圍

凡涉及區系統改革、發展和穩定,關系黨員干部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均屬重大事項決策范疇。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項

1、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

2、黨的建設、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等事項;

3、全區各項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和調整;

4、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

5、年度預算的制定和調整;

6、政府內部機構設置、調整等事項;

7、重大項目評估、驗收審批與污染治理,違法排污企業處罰、排污費減免等;

8、其他有較大影響的政務工作事項。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區干部職務任免;

2、副科級級干部推薦,優秀后備干部推薦、選拔;

3、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推薦;

4、區各村負責人任免;

5、其他干部任免事項。

(三)重要項目安排

1、污染治理項目;

2、自身能力建設;

3、建設、修繕、改造等基本建設工程項目;

4、大宗物品采購,大宗資產的使用安排;

5、其他需要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安排。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

1、做好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加強經費管理,嚴格執行《大冶市人民政府財務管理制度》和《大冶市人民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實施細則》,落實黨委和政府授權的分管鎮領導審批制度。

2、原則上,一次性經費開支5萬元(含)以上集體研究決定。

3、基本建設及大宗物品采購等,按照《招投標法》、《政府采購法》和《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要求進行規范操作。

二、“三重一大”議事規劃

區“三重一大”事項主要采取鎮黨委辦公會等會議形式決策。依照有關規定,“三重一大”事項在提交會議決策之前,要經過必要的民主程序進行論證,廣泛征求意見。

(一)決策范圍與規則

區黨委會辦公會議事范圍和規則,按照《中共大冶市黨委議事規則》、《大冶市人民政府辦公會議事規則》執行。

(二)決策程序

1、確定議題。區黨委會會議題由區黨委書記根據副職或機關各室、直屬單位的建議,確定研究議題。

2、準備材料。會議所需文件、材料由區分管領導組織相關單位提前準備。

3、醞釀意見。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提前一天通知與會人員,會議材料會前送達。與會人員要認真熟悉材料,醞釀意見,做好發言準備。

4、充分討論。會議由區黨委書記主持,議題由區分管領導或相關處室(單位)負責人匯報,與會人員就議題發表明確的意見。主持人應在充分聽取意見后表明自己的意見。

5、逐項表決。一次會議有多項議題應實行逐項表決。根據不同內容,表決可采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

6、作出決策。會議主持人參考表決結果,作出最后決定。

7、形成紀要。會議應指定專人負責會議記錄,重大問題應形成會議紀要,經主持人審核簽發。

(三)管理與監督

1、召開區黨委會、區長辦公會議研究“三重一大”事項,會前應以電話和書面形式,將會議時間、內容報送市紀委,接受紀委的監督。

2、經區黨委會、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重大問題,應嚴格按照會議決策組織實施;具體內容如有較大修改,應及時向市紀報告并說明修改執行的理由。

三、責任追究

凡屬下列情況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嚴重不良影響的,根據其事實、性質及情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未經集體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事后又不通報的;未向領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錯誤決定的;執行決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其他違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

各村、各直屬單位參照本實施辦法,落實本單位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的實施。

管理區“一把手”四個不直接

分管制度

為了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和領域,進一步提高“一把手”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有效地促進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廉潔自律,特制定靈鄉鎮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財務、不直接分管工程項目安排,不直接分管物資采購等“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人事工作由鎮黨委副書記和紀委書記提出初步意見,提交黨委會議討論。

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后勤招待費用和車輛運行費用支出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再由鎮長簽字報銷;其他費用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再由鎮長簽字報銷;各村(部門)由各村村主任簽字、分管領導簽字后,再由鎮長簽字報賬。

三、“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資采購:物資采購由分管領導監督把關,具體由政府辦公室實施。

四、“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項目安排:工程項目工作,由分管領導為主成立項目管理小組,項目事項等事宜提交黨委會討論。 管理區村(部門) “一把手”四個不直接

分 管 制 度

為了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和領域,進一步提高“一把手”權力運行的透明度,有效地促進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廉潔自律,特制定靈鄉鎮村(部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不直接分管財務、不直接分管工程項目安排,不直接分管物資采購等“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人事工作由村(部門)黨支部(黨委)副書記和紀檢小組組長(紀檢委員)提出初步意見,提交村(部門)黨支部(黨委)會議討論。

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后勤招待費用和車輛運行費用支出由各村(部門)經手人、證明人簽字后,再由村主任(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報銷;其他費用由分管領導簽字后再由村主任(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報銷,最后接受紀檢監督小組審核。

三、“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資采購:物資采購由會計統購保存,經手人簽字、證明人簽字后由村主任(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報銷,最后接受紀檢監督小組審核。

四、“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項目安排:工程項目工作,由分管領導為主成立項目管理小組,項目事項等事宜提交黨支部(黨委)會討論。 村紀檢監督小組工作制度

一、責任制度。村紀檢監督小組成員應明確職責,合理分工,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紀檢監督小組組長主持村紀檢監督小組全面工作并為第一責任人;其他成員協助紀檢監督小組組長開展工作,并負責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工作。

二、會議制度。村紀檢監督小組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會議,重點傳達學習上級文件和會議精神,分析研究本村范圍內黨風廉政狀況,針對存在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對策,檢查部署黨風廉政階段性、專項性工作任務等。會議由紀檢監督小組組長召集,必要時可邀請同級黨組織或上一級紀委有關人員參加。

三、報告制度。村紀檢監督小組每半年向本級黨組織和上一級紀委報告一次工作情況,并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遇重大問題和特殊事項及時請示匯報,并續報有關情況。

四、保密制度。村紀檢監督小組成員要嚴守黨的保密紀律,在協助上級調處信訪、查辦案件過程中,要注意保護當事人的正當利益和合法權益,不得泄露應當保密的內容。

五、追究制度。村紀檢監督小組成員因工作失職、瀆職而發生重大問題或因違紀違法受到查處的,取消村紀檢監督小組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村紀檢監督小組工作職責

1、在鎮紀委指導、村黨組織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村黨員干部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黨紀法規的情況,監督全村黨員干部特別是“兩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廉潔自律情況。

2、落實鎮紀委部署的紀檢監督工作任務,督促“兩委”抓好本村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配合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

3、協助鎮紀委對村“兩委”班子成員進行述職述廉及評議工作。

4、參與對本村黨務公開、村務公開、財務管理和重要資產及重大項目的監督。

5、做好本村信訪接待工作,開展各類信訪問題的排查,及時化解矛盾糾紛,解決苗頭性問題。

6、及時向上級紀委報告本村黨組織及黨員干部的違規違紀問題,協助上級紀委在本村開展的信訪調查和案件查辦工作。

7、承辦村黨組織和鎮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村紀檢監督小組議事制度

一、會議由紀檢監督小組組長主持,全體小組成員均應參加,若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

二、定期組織召開紀檢監督小組成員會議,重大事項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決策。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討論研究有關工作或問題時,每個小組成員都要充分發表意見,重大問題實行票決制。

四、紀檢監督小組成員要堅決執行會議決定,不得將會議內容擅自外傳,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五、紀檢監督小組成員之間要互相支持,團結協作,共同維護紀檢監督小組領導班子的威信。

六、紀檢監督小組會議由專人記錄,存檔備查。 村紀檢監督小組信訪接待制度

一、認真學習和模范地執行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堅持原則,不拘私情,秉公辦事,堅決抵制和反對不正之風。

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虛心接受群眾的監督。熱情接待來訪群眾,認真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做好記錄并耐心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對有不正確意見和過高要求的上訪人員,要善于做好教育、疏導工作。

三、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意見、要求和建議要積極向村 “兩委”領導匯報,對本村依法應當或者有權作出處理決定的信訪事項,應當直接辦理;對依法應當由上級行政部門單位作出處理決定的信訪事項,應當及時報送上級行政部門單位。

四、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辦實事,減少越級上訪或重復上訪。直接辦理的信訪事項應當在一周內辦理完畢,并視情況將辦理結果答復來信來訪人;情況復雜的,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對鎮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應當自收到之日起10日內辦結,并將辦理結果報告政府有關部門,不能按期辦結的,應當說明情況。

五、反映的問題,政策明確規定不可能處理的,也要給群眾明確答復,解釋清楚,以免重復來信來訪。

六、嚴守黨和國家機密,遵守紀律,不得向無關人員擴散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情況和問題,更不能把來信來訪轉到被告手里。

村級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轉變村干部的工作作風,增強為民服務的意識,強化民主管理村務工作,村級辦公程序,建立和完善村級辦公的長效管理機制,經鎮黨委研究,決定建立村級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重大事項內容

主要包括:發展黨員、培養后備干部、征地款使用、經濟項目的開發引進、重大建設項目、發展社會公益事業、水利建設、工作中因失策造成的經濟損失、發生重大事故、集體上訪以及其他它重要決策。

三、報告程序

凡涉及村級重大事項的都必須經村兩委班子人員集中研究決定,須通過老黨員、紀檢小組人員或村民代表大會的,必須召開會議討論通過,并形成書面決議,且有駐村干部參加,同時必須及時向駐村干部報告和有關負責人報告。涉及人員傷亡事故集體上訪等特別重大的事件,必須及時向鎮主要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使經濟損失、社會影響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限度,如知情不報,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公示

重大事項在實施前必須進行公示,重大事項在形成決議并報請鎮有關領導同意后,應同時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村民民主理財制度

1、在民主理財時聽取村級財務活動情況的匯報,審查財務帳目和有關資料,對有疑問的事項進行質詢,提出糾正不當支出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定期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民主理財情況;

3、參與本村的財務預、決算活動;

4、參與對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檢查;

5、有必要時,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可以要求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提請對未被村民委員會采納的意見或建議進行討論、決策;

6、向村民委員會反映村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村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一、村委班子每年向群眾述職述廉一次,村委成員每年向群眾述職述廉一次,面對面接受群眾評議和監督。

二、評議代表根據對村干部工作的滿意程度投出贊成或不贊成票。村干部述職述廉材料及現場評議結果,將記入村干部廉政檔案,作為評優評先及新一屆村選舉的重要依據。

三、述職述廉主要內容:班子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本人職責范圍內工作完成情況;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中心工作完成情況;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處理情況;重要問題如項目安排、涉及群眾利益等問題的決策情況;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及是否有違紀違法行為等情況。

四、述職述廉結束后要有專門記錄交鎮紀委、組織辦存檔備案。

工作報告制度

(一)村干部重大事項向黨支部報告

1、報告內容:①在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可能引起干部、群眾誤解和個人家庭遇到的某些問題時,需要上級黨委政府給予理解、支持和幫助的有關情況;②建房(含拆、翻建)、房屋買賣、宅基地轉讓和住房變遷等情況;③村干部本人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重大民事糾紛的情況;④本人認為需要向黨支部報告的其他事項。

2、報告形式:報告一般采用書面方式,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向鎮黨委政府報告,其他成員向村黨支部報告。

(二)村民委員會向村黨支部報告

1、報告內容:①貫徹執行鎮黨委政府的有關批示和決定情況;②村委會任期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③發展村級經濟的規劃措施,村重大投資和大額資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業和公益事業的計劃;④需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⑤需由上級黨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協調解決的提議;⑥村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以及村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方案和結果;⑦其它需要報告的重大事項。

2、報告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兩種。村委會每年至少向村黨支部報告工作兩次,碰到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村黨支部對村民委員會報告的事項,應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召集有關人員及時研究,并教育引導黨員做好宣傳工作,發揮帶頭作用。

(三)村黨支部向黨員報告村黨支部。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要定期不定期召開黨員大會,及時通報本村、本支部重大事項,主動征求意見,通報各項決策落實情況。

村級紀檢工作檢查制度

一、對村“兩委”班子決策、黨務、村務情況進行全程監督;

二、對村“兩委”班子成員辦理黨務、村務進行檢查。

三、受理群眾對本村黨員、干部的控告和檢舉;

四、協助鎮紀委對本村黨員、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考勤制度

一、便民服務中心對窗口工作人員每日進行考勤。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原則上要求提前10分鐘到崗,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即為遲到。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確有特殊情況應早去早回。窗口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須經中心負責人批準;半天以上,需分管副書記批準。未經請假,擅自外出的作離崗處理,半天以上的作曠工處理。各類請假手續均由中心登記、備案,并由個人簽字,回來后及時銷假。

三、中心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下鄉或外出處理公務等其他事宜均由中心負責人統籌安排。

四、中心工作人員請假或外出要留有聯系電話,并保證暢通,其崗位由中心負責人安排其他工作人員頂崗或兼崗。

五、中心每月匯總公布窗口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并由中心和黨政辦公室備案。

六、考勤結果納入中心崗位責任制考核。

便民服務室主要職責

1、提供法律、政策、農業技術知識、市場信息、勞動力需求信息等咨詢服務,以及計劃生育、扶貧幫困、代寫文書契約等公益服務;

2、提供證照代辦服務;

3、提供民事調解服務、化解矛盾糾紛;

4、向本村村民和相關企業提供代辦、協辦服務;

5、負責向當事人提供咨詢服務;

6、負責處理鎮政府委托村民委員會辦理的可以在村級便民服務室處理的事務。

管理區黨內同級監督制度

為充分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促進黨內民主,加強紀委對同級黨委的監督工作,促進黨內和諧,特制訂本制度。

一、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開展區黨委和管理區紀委間的同級監督工作,以促進黨內民主,發展黨的事業。

二、區黨委要進一步加強對紀委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力度,保證紀委的監督作用在黨紀條規的規定內實施,為紀委執紀監督創造條件。管理區紀委要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發揮職能作用,有效開展對同級黨委的監督工作。

三、黨委召開有關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等重要會議或民主生活會、年初年終會議時,除有保密要求外,應安排專職紀委副書記列席。

四、紀委副書記可以就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參與討論,發表意見。區黨委應為紀委副書記參與和開展監督創造條件。

五、管理區紀委可就黨委會議提出紀委副書記列席的建議,黨委應予以尊重和充分考慮。

六、建立黨委書記與紀委書記定期雙向談話制,每月談話一次以上,談話內容為機關干部(包括班子成員)的出勤、工作、廉潔自律情況、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機關效能建設情況、紀檢信訪情況、違紀案件查辦情況、黨委紀委自身建設情況等。

七、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應本著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平等友愛的態度,充分聽取對方的想法、意見和建議,并在考慮和采取工作措施時加以體現。

八、區黨委在作出重大事項決策前,其決策程序應事先征詢管理區紀委的意見。管理區紀委應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就決策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提出明確意見。

九、區黨委和紀委要正確對待相互監督,認真落實監督意見,以改進工作,促進團結,共同推進“和諧管理區”建設。

管理區黨務公開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擴大黨員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提高黨組織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黨務公開的基本原則。服務大局、促進發展;依法依紀、有序推進;因地制宜、務求實效;積極穩妥,適當公開。

第三條

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凡屬《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其他黨內法規要求公開的內容,凡是黨員和群眾關注的重要事項和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秘密,都應當公開。

第四條 黨務公開的形式。黨務公開要本著簡便及時、利于監督的原則,針對不同內容確定公開形式。適宜在黨內公開的,可通過黨內有關會議、文件、簡報、通報、黨員活動室和設立文件查閱處等形式公開。適宜對全社會公開的,可采取黨務公開欄、公開電話、黑板報、黨務公開意見箱等形式公開。

第五條 黨務公開的程序。黨務公開要遵循“事前公開、征求意見,決策和結果公開、接受監督”的基本程序。公開的項目、范圍、形式要經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對于黨內重要決策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采取黨內公開或先黨內、后黨外的順序進行。

第六條 黨務公開的時限。公開時間要與公開內容相適應,做到固定性工作長期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臨時性工作及時公開。對于重大或復雜問題,根據公開后反饋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必要時再次公開。

(一)長期公開:黨委工作職責、結構設置和班子成員分工情況;黨委的年度工作計劃、總結;黨內學習、黨員結對幫扶、黨員責任等方面的制度;黨員基本情況;黨務公開監督小組人員組成情況。

(二)定期公開:黨委開展的有關服務性、群眾性等需要公開的活動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和繳納黨費情況;新黨員發展工作,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黨員發展前公示、預備黨員轉正前公示和發展工作程序等有關內容;黨組織年度工作目標進展或完成情況;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

(三)及時公開:階段性重點工作安排以及進展落實情況;黨員、黨委年度考核情況和年度內受表彰、批評情況;黨員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情況;黨委對黨員提出的意見、建議整改落實情況;上級黨組織認為需要公開的其它內容。

管理區政務公開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提高基層政務工作的公開度和透明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政務事項,是指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需要人民群眾配合和支持的重要事項。

第三條 政務事項公開原則:依法公開、真實全面;提高行政效能,保障社會穩定;保證公開對象全覆蓋;保護國家、公民、企業合法權益。

第四條 政務事項公開的內容。

(一)法律法規規定在履行行政職能過程中必須向社會公告、公示的事項;

(二)涉及人員聘用和調整、榮譽稱號評審等重要人事事項;

(三)其他按規定須向社會公告、公示的事項。

第五條 政務公開的形式:網站;公文;報紙、電視臺、電臺等媒體;設立在人群密集或社區的固定告示牌;其他適當的形式,如聽證會、群眾座談會等。

第六條 政務公開的時限。擬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可預知的重大事項必須在事項發生之前告示,不可預知事項必須在事項發生之后第一時間告示。

第七條 政務公開的程序。凡需統一向社會告示的政務事項,由有關部門提出告示的內容、形式、時間等,按照政務公開預審制度規定的程序,經鄉鎮政府(街辦)審查同意后,由黨政辦負責組織實施公開。告示發布以后,告示發布部門應當做好相關來電、來信、來訪的接待、解答工作。對群眾反映的意見和建議,要統籌考慮,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告示形成的有關材料,由告示發布機關整理、歸檔。

第八條 政務公開事項應當包含以下要素:

(一)基本情況: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范圍等;

(二)事件的影響:包括事件發生后的性質和影響程度的預計等;

(三)擬采用的處理措施、方法:包括有關處理情況和組織措施、需要群眾做出哪些配合和注意事項等;

(四)附件:涉及政務事項的補充說明等相關資料。 第九條 對不按程序、規定公開,或搞假公開、不公開,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因告示不到位,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乃至法律責任。

嚴格管理區財務審批和管理辦法

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為規范管理區所有支出的審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基本原則

(一)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約的原則

(二)分權、授權、責任明確的原則

第三條

規范財務審批制度。實行分管領導聯審聯簽制度。分管領導由紀委書記擔任。

第四條 財務支出審批手續必須規范。支出票據必須注明用途,且必須有經辦人、審核人、審批人的書面意見。

第五條

單位聘用人員如擔任經辦人,必須有其他人員作證明人,否則財務部門要拒絕入賬。

第六條 加強監督

(一)各種費用發票一律用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正式票據,必須注明用途,且必須有經辦人,各線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行政主要負責人簽字。若遇特殊情況或超越5000元以上發票,再由黨委書記審批。

(二)行政主要負責人在“出差、接待、工作調研”等工作中的開支必須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

(三)實施政府采購制度,強化財務支出管理,凡干部使用的辦公用品(特殊專業除外)一律由黨政辦統一采購,統一登記領用。

(四)對固定資產配置和大型修繕等資本性支出和項目支出必須經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有會議記錄。

(五)對商品和服務等日常公用同一件事件支出(不包括水電費和郵電費)超過10000元以上的由分管財務領導提出方案,經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有會議記錄。

(六)實行財務公開的原則,分管財務的副職每季在班子內通報單位運行或開支情況。

(七)管理區紀委每半年對本單位財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上報縣(市)區紀委監察局。 管理區干部職務消費管理規定

一、根據事實求是、厲行節約、規范管理、有利工作的原則,對招待費、通訊費、差旅費、公務費等五個項目實行限量包干,憑帳核銷。

二、通訊費、交通費隨工資發放,超支不補,節約歸己。

三、干部外出開會、辦公事由黨政辦公室統一派車。對交通費實行包干到人,節約歸己,超支自付。根據工作范圍和縣(市)區除距離確定交通費總額,依據干部的職務、分工等因素確定補貼標準。

四、招待費和公務費按對口接待的原則,實行限量包干、一月一結,年終結算。超過包干限額由個人支付50%,節約部分按50%獎勵給個人,50%滾存下年使用。分管部門領導變動,實行砍斷結算。各管理區在總額范圍內自行確定使用方法,既可以分解到崗、包干到人,也可以由單位集中使用,記賬核銷。要加強對接待費的監督管理,定期對接待費使用情況公開公示,接受監督。

五、需憑單據報銷的各項開支,每張單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分管領導、審批領導簽字后予以報銷。實行日清月結,跨月單據不予報銷。

六、領導干部不準到下屬單位或利用職權到相關部門報銷“五項”費用,不準因節約費用延誤影響工作。

管理區重大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全面落實政務公開制度,扎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杜絕工程建設中的不正之風,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招投標范圍。

(一)凡是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都必須進入招投標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二)50萬元以下的管理區招標工程項目必須經管理區黨委會議決定是否建設,再進行公開招標(議標)。

第三條 招標單位要求。

(一)招標單位制作出詳細的工程設計圖紙和工程預算表,單項工程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工程必須附上工程預算審計報告;

(二)招標單位必須在開標前7天上墻公布或電視(廣播)發布招標公告。公告應當寫明招標工程名稱,招標工程項目的性質、投資量、質量要求、實施地點和施工單位資質;

(三)招標時,招標單位以最低工程價格決定中標單位(人)。

第四條 投標單位(人)必須先拿出工程預算總造價一半金額作為保證金匯到招標單位賬戶后,方可領取招標文件和參與招標。保證金原則上隨工程進度分批交還給中標單位(人)。如果中標單位(人)中途轉標或是無故停工,保證金一律不予退還。

第五條 招標過程由管理區紀委監督、司法部門公證。必要時,應聘請縣(市)、開發區紀檢監察部門領導監督招投標全過程。招標結束后,由招標單位宣布中標單位(人),并當場與中標單位(人)簽訂工程合同。

第六條

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招投標過程程序或需提前動工的項目由黨委會議標,并接受縣(市)區、開發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七條 招標單位必須全程監督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

管理區領導班子議事規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健全黨委領導下的集體決策制,明確議事權限,做到領導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議事范圍。

(一)管理區黨委會議事范圍: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要會議、文件精神,根據本管理區實際提出實施意見,作出決策和部署;

2、研究決定本管理區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部署本管理區重點活動和階段性中心工作;

3、討論決定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等有關事宜;

4、決定鎮(街)管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聘用、調動、借用、考核、獎懲;

5、研究決定和指導群團組織的重大事項和換屆等工作;

6、討論通過以管理區黨委名義發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文件和報告。

(二)黨政班子成員辦公會議事范圍:

1、傳達討論上級黨委、政府的重要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本鄉鎮(街辦)實際,提出實施意見。

2、研究貫徹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具體措施。

3、處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評、意見和建議。

4、討論研究全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要問題。

5、討論研究管理區各部門提交的重大事項。

6、討論研究管理區群眾組織提出的與政府工作相關的重大問題。

7、討論通過以管理區名義發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文件和報告。

8、研究屬于政府職權范圍內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黨政聯席會議事范圍:

1、制定經濟發展規劃,確定年度各項主要經濟指標。

2、完善各項經濟體制及年終的結算、兌現。

3、研究招商引資等重大事項。

4、研究調整產業結構、工業結構等重大問題。

5、研究管理區財政預決算的制定、修改和實施中的有關問題。

6、研究決定社會事業建設中的重大事項。

7、研究決定全管理區性的重大問題。

第三條 議事會議召開的時間。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有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四條 議事會議的要求。會議一般由正職領導召集并主持,必要時可委托一名副職領導召集和主持。召開會議,一般由主要領導或黨政辦公室在會前將會議時間、議題通知與會成員。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出席方能舉行。遇研究干部的任免和推薦名單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舉行。議題涉及有關部門的,必要時可通知相關部門派員列席。議題涉及到某成員或其直系親屬而需要回避的,該成員應予以回避。召開會議時,如參加人員因公、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席的,應事先向主要領導請假,并告知黨政辦公室。

第五條 會議議題的確定。議題由各成員提出,主持人確定。也可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由各分管領導負責提出。如屬政府職權范圍的議題,需要提交管理區黨委討論的,一般應先經黨政班子成員會討論并認為確有必要的,再提交黨委會討論,必要時也可舉行黨政聯席會。對于重大決策,應在會議召開之前,進行必要的協商和調研論證,然后再把議題提交會議討論決定。 第六條 議題的討論和表決。

(一)會議議事時,應由提出議題的領導或成員就議題作簡要說明。

(二)討論時要發揚民主,充分發表意見。發言要中心突出,觀點明確,會議主持人要根據討論情況進行歸納集中,提出決定或決議草案。

(三)作出決定或決議時應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爭議較多的問題,可暫緩作出決定,在作深入調查后再行商議。

(四)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必要時可在下次會議上再行提出討論。

(五)討論干部任免時,如原定人選被否定,應由組織部門按照規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選。

(六)對因病、因事缺席會議的成員,會后由黨政辦公室向其轉達會議的內容。

(七)與會成員在議事后應對需要保密的內容加以保密,杜絕失、泄密現象。

管理區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第一條 管理區黨委、政府決定重大事項,實行黨委書記負責制。嚴格遵守“集體討論、民主集中、科學決策”的程序,實行集體議事,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議事和會議決定。

第二條 重大事項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涉及管理區工作發展目標的重大事項;

(二)管理區年度計劃和中長期規劃;

(三)管理區政策措施;

(四)規模和費用較大的開資項目;

(五)對工作開展指導性強的規范性文件制發;

(六)其他人事工作等重大事項。

第三條 凡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的會議,須有半數以上領導成員到會方可舉行,其中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成員必須到會。

第四條 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的程序。

(一)咨詢論證。職能科室對重大事項要在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議題,并報分管領導同意,方可提請上會。

(二)會前協調。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的會議不得臨時動議。議題應在相關領導成員之間進行會前協調,然后由黨委書記決定是否上會。

(三)準備材料。按規定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科室準備規范化的上會材料。

(四)提前通知。會議通知(含議題及有關資料)須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書面送達應到會人員,并履行簽收手續。確實無法書面送達的,用電話或其它形式通知。

(五)充分討論。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先由分管領導或有關科室負責人向會議說明有關情況,然后安排足夠的時間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討論中班子成員應表明贊同或不贊同意見。

(六)做出決定。黨委書記在聽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作出決定。

(七)形成紀要。會議須形成“重大事項會議紀要”。按照有關規定,重大事項決定(除保密外)在機關進行通報。

第五條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集體議事及會議決定的,領導成員可臨機處置,事后應及時向領導班子及黨委書記報告。

管理區紀檢工作聯系制度

第一條 為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水平,使紀檢監察工作更好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聯系制度的方式。管理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社區)黨組織、管理區紀委成員聯系村(社區)紀檢委員、村(社區)紀檢委員聯系黨小組和村(居)民代表。

第三條 聯系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反腐倡廉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的情況;

(二)了解紀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的新觀點、新思路,采取的新方法、新措施;

(三)了解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的情況;

(四)收集黨員、干部、群眾對紀檢工作的意見、建議;

(五)配合中心工作,加強管理區、村(社區)與群眾之間的聯系、溝通和指導。

第四條 聯系人按照要求要經常到聯系點開展調研和指導,圍繞基層干部反映強烈、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面對面聽取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問題、推動工作。

第三篇:鄉鎮紀委工作制度

1.《鄉鎮紀委工作制度》 2.《鄉鎮紀委工作議事規則》 3.《鄉鎮紀委信訪舉報工作制度》 4.《鄉鎮紀委案件檢查工作制度》 5.《鄉鎮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6.《鄉鎮紀委副書記工作職責》 7.《鄉鎮紀委委員工作職責》 8.《鄉鎮紀委干部行為規范》

鄉(鎮)紀委工作制度

一、年初擬定鄉(鎮)紀委工作計劃,并報鄉(鎮)黨委及上級紀委。每半年總結一次工作。

二、每季度進行一次黨規、黨紀教育,教育采取上課或布臵學習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黨員守紀情況。

三、及時查處違紀違規案件,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復雜的不超過六個月。

四、受理黨員控告和申訴時,答復時間一般不超過三個月。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各支部紀律檢查委員會議,聽取各支部紀檢工作情況,指導做好支部紀檢工作。

六、堅持學習政治理論及紀檢業務。 1.紀檢委員每月集體學習一次。

2.組織各支部紀檢委員(紀檢監督小組成員)每兩個月集體學習一次。

鄉(鎮)紀委工作議事規則

為使鄉(鎮)紀委會議事程序化,規范化、民主化和科學化,充分發揮紀委會集體領導的作用,切實履行鄉鎮紀律監察委員會的職責,特制定本規則。

一、鄉(鎮)紀委會委員必須按時參加紀委會議,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紀委會議的,需會前請假,事后應主動了解本次會議的內容。

二、鄉(鎮)紀委會議由紀委書記主持,紀委書記缺席時由紀委副書記主持,做好會議記錄,存檔備查。

三、鄉(鎮)紀委會議事范圍:根據有關規定應由鄉(鎮)紀委討論、決定的一切有關事項。

四、鄉(鎮)紀委委員提交鄉(鎮)紀委會討論的議題由紀委辦公室負責收集,經紀委書記或副書記審定后由紀委辦公室安排會議時間、地點,并在會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紀委委員、對重大議題,紀委辦公室須將書面材料在會前送給各紀委委員,為議事作好準備。

五、鄉(鎮)紀委委員會議一般每個月舉行1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舉行。紀委會議討論決定有關事項應有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能進行。

六、鄉(鎮)紀委會議事必須嚴格遵守《黨章》的規定,充分發揚民主,各抒己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鄉(鎮)紀委會的決定或決議,在充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經出席會議的委員過半數同意方能通過,意見基本一致時可進行舉手表決,意見有分歧時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七、鄉(鎮)紀委會議事,若某議案涉及到紀委某成員或其直系親屬,該委員應主動回避。

八、鄉(鎮)紀委會討論決定的事項,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落實,由紀委辦公室傳達、催辦,并及時向紀委負責人報告執行情況。

九、鄉(鎮)紀委要經常調查研究,及時交換意見,不定期地向鄉(鎮)黨委和上級紀委報告工作情況。

十、對重大議案的調查研究及解決情況及時向紀委委員反饋和通報。

十一、鄉(鎮)紀委會議后對需要保密的內容要嚴格保密,違者要追究黨紀責任。

鄉(鎮)紀委信訪舉報工作制度

一、及時解決群眾信訪問題(鄉鎮黨委受理和縣紀委交辦件),查處各種違紀問題,解決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維護信訪舉報當事人的正當權益。

二、及時掌握群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和重要信息,預測排查、分析研究轄區內的信訪舉報動態,并上報鄉黨委和縣紀委。

三、維護社會穩定,充分發揮信訪舉報工作的優勢,密切聯系群眾,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制定轄區內的信訪舉報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對轄區內的信訪舉報工作負總責,認真落實責任制,切實抓好信訪工作的目標管理、信訪網絡建設和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六、完成縣紀委、鄉黨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鄉(鎮)紀委案件檢查工作制度

一、案件檢查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通過執紀辦案,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案件檢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為準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二、對群眾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違紀問題受理后,應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初步核實。需初步核實的,先進行初核后,寫出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并應區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三、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并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

四、初步核實的時限為二個月,立案審批時限不得超過一個月,案件調查的時限為三個月,復雜疑難的經批準可延長。

五、案件立案后,在縣紀委的指導下成立調查組,擬定調查方案和調查提綱。填寫《立案審批表》報鄉黨委審批。

六、調查取證應嚴格按照《縣紀委監察局辦理黨紀政紀案件工作規程》規定組織實施。

七、案件查結后,應及時向縣紀委和鄉黨委匯報,調查組將所認定的錯誤事實寫成錯誤事實見面材料與被調查人見面并簽字,經過集體討論,撰寫調查報告,提出處理建議。

八、經鄉紀委書記審批后按規定順序裝訂案卷材料移送審理。

九、對于查實違紀違法的黨員根據上級紀委相關規定按程序進行處理。

十、實行嚴格的辦案工作紀律,在辦案中應嚴格按照天全縣紀委監察局辦案工作人員紀律》執行。

鄉(鎮)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一、主持紀委工作,分管行政監察工作,履行黨內和行政監督兩種職能,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所在黨委、政府的指示、決議和規定。

二、協助黨委、政府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監督檢查本單位及其黨員、干部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及行政法規。

三、負責主持召開鄉(鎮)紀委全委會,針對本單位黨風廉政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意見,制定措施,認真執行;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傾向性或重大問題,在向黨委、政府報告的同時,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請示、報告。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五、受理群眾對黨員、干部的檢舉、控告,在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檢查處理黨員、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對受處分的黨員進行經常的回訪教育,幫助他們改正錯誤。

六、組織對全鄉(鎮)黨員干部違犯黨紀政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七、負責組織對全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

八、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違紀行為作斗爭,不斷增強黨性,提高黨組織的戰斗力。

九、協助鄉(鎮)黨委檢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會情況。

十、負責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領導轉辦和交辦的案件調查、反饋和通報,杜絕越級問題的發生。

十一、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黨委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鄉(鎮)專職紀委副書記工作職責

1、協助紀委書記抓好紀委的全面工作。

2、嚴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分工意見,對牽頭負責的工作,結合本鄉鎮工作實際,提出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制定和完善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4、研究不斷提高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能力的途徑、方法和具體措施。

5、深入工作實際,切實了解農村黨員干部的思想、作風等方面的狀況,向紀委書記匯報并提出不斷促進或改進的措施意見。

6、重點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基層站所負責人、村民委員會、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監督委員會班子成員廉潔自律情況,定期向紀委書記匯報,有針對性地提出促進和改善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

7、參與對干部任用工作的監督及監督檢查班子成員、基層站所負責人、村民委員會、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監督委員會工作執行情況,不定期參加基層站所、村民委員會、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監督委員會、村民代表大會等重要會議,就重要人事調整、大額資金使用、重要崗位人員任用等重大事項的公開、集體決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部署并參加基層站所負責人、村民委員會、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監督委員會班子成員任前廉政談話、述職述廉、責任追究調查處理等重要事項。

9、提議并參與審定紀委的目標規劃、工作計劃、工作要點等文件。

10、嚴格按照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實施辦法,建立完善懲防體系各項制度;配合紀委書記做好轄區廉政文化建設各項工作。

11、嚴格按照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規范公開程序、內容和時限,并督促落實鄉鎮黨務、政務、村務公開工作。

12、按照作風和效能建設的要求,組織對鄉鎮機關、部門作風和效能建設的督查。

13、接待和處理信訪舉報工作,調查信訪案件,并就教育、監督、查處等作出具體工作落實。

14、協助紀委書記加強鄉鎮紀委的自身建設,研究紀委委員、村級紀檢員、村紀檢監督小組成員、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工作業務水平提高和發揮更大作用的途徑和方法,并組織實施。

15、完成上級紀委、本級黨委及紀委書記交辦的重要事項。 鄉(鎮)紀委委員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委和上級紀委文件,貫徹紀檢工作方針政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工作部署,執行全委會決議和決定。

二、充分發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按時參加紀委會議;參與討論研究紀委各項工作計劃、總結,對紀委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參與討論決定紀委權限內的重大事項,并根據事實、情節,嚴肅認真地發表自己的意見。

三、密切聯系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群眾反映的難點及熱點問題及時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黨風黨紀及黨員的思想動態,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書記匯報,為領導決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據。

四、經常與各支部的紀檢委員溝通情況,研究做好紀檢工作的方式、方法,并對其工作給予指導,促進紀檢工作的開展。

五、在鄉(鎮)紀委的領導下,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案件查處工作。

六、忠于職守、求真務實、身正示范、遵章守紀,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七、 認真完成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積極配合所在單位的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鄉(鎮)紀委委員行為規范

一、紀委委員要時刻銘記自己的身份,時刻維護自身形象。要模范遵守《廉政準則》,言行舉止要謙虛謹慎、文明得體。要模范地遵紀守法。要切實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省和慎獨、慎微、慎權、慎為。要光明磊落,坦蕩公正。

二、紀委委員要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和文明縣城創建活動。家庭要遵守所在社區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要服從社會各部門、行業的正常管理。

三、紀委委員要爭做文明公民。要注重團結友愛、鄰里和睦。要積極爭創“五好家庭”,做到孝敬父母,愛護子女,夫妻和睦。

四、紀委委員要崇尚廉潔、反對奢侈,崇尚科學、反對迷信。要潔身自好,移風易俗,艱苦奮斗,勤儉節約。

五、紀委委員要注重培養健康向上的業余生活方式。要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身體素質。要培養健康向上的志趣和愛好,要自覺抵制庸俗低級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

六、要加強學習業余時間要多讀書、多學習,不斷提高自身修養,爭當“忠誠履職的表率、嚴于律己的表率、提升能力的表率和勇創一流的表率”。

第四篇:鄉鎮紀委各項制度匯編

1、理順領導體制,解決“誰來管”的問題。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產生問題的原因,現行這種雙重體制是所有問題的根本。改變現行體制,打破體制束縛,實行垂直條塊管理,將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最根本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要順應時代發展的需要,只有不斷創新鄉鎮紀委受雙重領導的體制和工作機制,把鄉鎮紀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權和工資福利一并收歸縣管,而根據工作需要和屬地管理原則,鄉鎮黨委對鄉鎮紀委履行同級領導權。這樣的體制安排,有利于對同級黨委、政府的監督;有利于釋放鄉鎮紀檢干部的思想壓力,鼓勵他們放手大膽地開展工作;有利于解決鄉鎮紀檢干部隊伍獨立辦案和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問題;從而在根本上解決鄉鎮紀委工作打不開局面的現狀,為鄉鎮經濟社會建設切實發揮保駕護航作用。

2、加強思想教育,解決“怎么想”的問題。對于鄉鎮一把手。要進一步加大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力度,從根本上轉變鄉鎮黨政一把手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錯誤認識,增強黨政班子成員特別是黨政一把手的責任意識。使之正確認識到黨風的好壞,對違紀違法分子懲處力度如何,直接關系到黨群、干群關系,直接關系到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直接關系到鄉鎮經濟建設的發展速度和政治穩定。正確認識到一時的保護,一時的縱容將帶來更慘重的懲處。正確處理好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的關系,以爭取更多的關心和支持,贏得主動權。對黨員、干部。要加強黨風廉政和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廣大黨員、干部自覺遵守《黨章》和法律規定,不越位、不錯位,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勵。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

益觀和法紀至上的意識,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保持清正廉潔、公道正派的作風。對鄉鎮紀委。要進一步加強黨性鍛煉,強化宗旨意識。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發揚犧牲精神、無畏精神和奉獻精神,增強憂患意識、法治意識和群眾意識,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增強反腐倡廉的信心、決心和恒心,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和任務,做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

3、改革用人機制,解決“誰來做”的問題。一要抓好隊伍。要做好鄉鎮紀檢監察工作,干部隊伍是關鍵。一方面要注重選人,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配齊配強鄉鎮紀委班子,對各鄉鎮紀委書記、副書記和紀委委員的候選人逐一進行認真細致的考核,把那些思想開拓、工作積極、公道正派、熱心紀檢工作的優秀干部選進鄉鎮紀委,特別注重選拔政治素質過硬、思想作風正派、能堅持原則并且有法律、財經、審計等專業特長的年輕同志擔任鄉鎮紀委書記,讓“能者、勇者上,讓庸者、弱者下”,徹底改變占位不謀事和“養老所”的現象,打造一批年富力強、朝氣蓬勃、銳意搞好紀檢監察工作的干部隊伍。另一方面要注重用人,在充分考慮、有利于鄉鎮紀檢工作的基礎上,加大鄉鎮紀檢干部的異地交流和任用力度。進一步加大鄉鎮紀檢干部選拔調整力度,善于發現和提拔鄉鎮紀檢干部隊伍中的優秀人才,能夠提拔重用要提拔重用,給他們以廣闊的發展空間,從而激活鄉鎮紀檢干部隊伍,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二要抓好培訓。結合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實際,加大培訓力度,通過集中培訓、以案代訓、掛職鍛煉等方式,提高干部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使紀檢監

察干部不只停留于舊有的思維模式和工作模式上,而應較系統地掌握理論政策法規、財政金融審計、以及網絡信息等方面的知識;不只局限于簡單的辦件案子就是大成績,而從抓辦案技巧、辦案效率及辦案質量上提高,增強應對各種復雜局面的能力;不只囿于懲處就是目的,而更應從抓好鄉鎮黨員、干部的教育和整體素質提高上來下功夫,從真正建立一支“廉潔、勤政、務實、精干、高效”的干部隊伍。

4、加強目標管理,解決“怎么管”的問題。一是建立聯系機制抓指導。實行“縣紀委常委掛鉤聯系片區工作制度”,將全縣36個鄉鎮分成幾個片區,分別由紀委常委掛鉤聯系,靠前指揮,上下互動。掛鉤領導定期到掛鉤點,了解、掌握掛鉤鄉鎮紀委工作的具體情況,定期召開片會,通報工作情況,抓好檢查和督促落實,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二是建立責任機制抓落實。把查處違反黨紀政紀案件作為考核鄉鎮主要領導和鄉鎮紀委書記政績的主要指標之一,簽定責任狀,對有案不查的鄉鎮黨政領導實行一票否決制??h紀委平時要抓好督促檢查,年終進行總結評比,獎優罰劣,并把目標管理考評的結果作為鄉鎮紀委書記、專職紀檢干部的工作政績向組織部門通報,載入干部檔案,與他們的獎懲、評優、晉升等掛鉤。徹底改變過去那種以鄉鎮工作繁忙為由,放松紀檢工作,甚至有案不查的現象,從而形成上下有人管、層層有人抓的局面。三是建立質量機制抓規范??h紀委加大對鄉鎮自辦案件質量的檢查力度,規范辦案程序。專門派出審理室業務骨干對鎮紀委自辦案件的證據確定、定性量紀等進行指導監督,案件經縣紀委審理室審核和縣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后,再下發處分決定

書,及時糾正質量不高、程序不規范的案件。四是建立監督機制抓促進。抓平時考查考核。平時考查主要由掛鉤聯系領導和鄉鎮黨委主要領導負責,著重考查日常工作和專項工作的進展情況。抓專項檢查考核。根據工作需要,每年都組織幾次專項檢查。抓年終檢查考核。先由各鄉鎮紀委按照評分標準進行自評,再由鄉鎮黨委審核把關,然后由縣紀委組成考核小組進行全面檢查。把考核結果與紀委工作人員經濟待遇、政治待遇掛鉤,與年終考核考核評議等相結合,體現考核結果的嚴肅性。

5、強化制度建設,解決“怎么做”的問題。鄉鎮紀委在現行的工作職責范圍內,要逐步完善有關的各項制度建設,加大治本力度,關口前移,著眼防范,加強教育,著力于源頭預防和綜合治理,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一是學習培訓制度。抓日常學習:做到每月都要組織治理論和業務學習,要有學習專題、學習材料、學習記錄、學習心得、討論交流等;抓專題培訓:邀請上級紀委業務科室負責人或邀請有關專家、學者作專題講座,內容涉及紀檢監察工作、財務審計、預防職務犯罪、經濟管理、網絡知識等。抓以案代訓:輸送鄉鎮紀檢干部到上級紀委來,參與辦案學習、實際參與辦案程序及業務操作。二是來信來訪登記辦理制度。規范鄉鎮紀委對來信來訪、舉報電話的受理,重要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由鄉鎮紀委書記親自閱批、接談,組織查處,對應由其他部門處理的問題,按規定轉交給相關部門,涉及多個相關部門的信訪問題,由鄉鎮紀委協調有關方面聯合調查處理。三是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加強鄉鎮紀委規范文書檔案的管理,統一規定學

習記錄簿、會議記錄簿、案件記錄簿、工作檢查記錄簿等格式,讓各鄉鎮紀委及每一位委員都知道如何做;對鄉鎮紀委應該具備哪些文書檔案、如何整理歸檔、如何保管都要作明確要求。

第五篇:鄉鎮紀委各項制度(16項)

鎮紀委工作制度

一、實行集體領導和委員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重大問題都要由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書記、副書記、紀委委員、紀檢監察干事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二、建立學習制度,定期組織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有關紀檢監察工作文件和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三、經常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新情況、新問題,增強紀檢監察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

四、每半年向黨委和市紀委報告一次工作。對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紀委報告。

五、與有關部門建立聯系制度,互相支持,協調行動,發揮監督機制的整體效能。

六、依據工作職責權限,建立健全信訪舉報、案件檢查、案件審理等相關工作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文書檔案、案件檔案以及群眾信訪的收發、登記、整理、歸檔工作。

鎮紀委工作職責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本鎮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二、協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對黨員領導干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參與黨員干部的評議、考核、考察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經常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受理本鎮基層組織和群眾對黨風黨紀問題的檢舉、控告、

四、申訴和建議等,檢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案件。

五、協助鎮黨委、政府抓好政務、村務、財務公開工作,參與鎮、社區、村重點工程建設、重大事項的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村級財務管理。

負責對黨的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六、指導鎮所屬黨組織的紀檢工作,加強紀檢干部隊伍建設。

七、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同級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鎮紀委工作職責

一、堅決執行上級黨委和鎮黨委的各項決策。

二、帶頭遵紀守法,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辦事公道,廉潔奉公。

三、維護黨的組織紀律,堅決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四、工作不推諉、不敷衍了事,熱情接待來訪者,認真記錄來訪者反映的情況,對來訪來信反映的情況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間調查核實,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鎮委主要領導報告。

五、嚴格執行查辦案件“24字方針”,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六、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按規定妥善保管案件資料,不準接受涉案單位或個人的宴請,不準向涉案人員泄露案情。

七、熱愛本職工作,加強學習,結合實際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紀委委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紀檢監察知識,不斷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紀委書記工作職責

一、主持紀委工作,分管行政監察工作,履行黨內和行政監督兩種職能,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所在黨委、政府的指示、決議和規定。

二、協助黨委、政府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監督檢查本單位及其黨員、干部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行政法規。

三、負責主持召開鎮紀委全委會,針對本單位黨風廉政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意見,制定措施,認真執行;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傾向性或重大問題,在向黨委、政府報告的同時,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請示、報告。

四、開展多種形式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五、受理群眾對黨員、干部的檢舉、控告,在規定的職權范圍內檢查處理黨員、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對受處分的黨員進行經常的回訪教育,幫助他們改正錯誤。

六、組織對全鎮黨員干部違犯黨紀政紀案件的查處工作。

七、負責組織對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

八、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違紀行為作斗爭,不斷增強黨性,提高黨組織的戰斗力。

九、協助鎮黨委檢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會情況。

十、負責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領導轉辦和交辦的案件調查、反饋和通報,杜絕越級問題的發生。

十一、完成上級有關部門和黨委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紀委委員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委和上級紀委文件,貫徹紀檢工作方針政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工作部署,執行全委會決議和決定。

二、充分發揮個人在紀委集體領導中的作用,按時參加紀委會議;參與討論研究紀委各項工作計劃、總結,對紀委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參與討論決定紀委權限內的重大事項,并根據事實、情節,嚴肅認真地發表自己的意見。

三、密切聯系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群眾反映的難點及熱點問題及時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黨風黨紀及黨員的思想動態,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書記匯報,為領導決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據。

四、經常與各支部的紀檢委員溝通情況,研究做好紀檢工作的方式、方法,并對其工作給予指導,促進紀檢工作的開展。

五、在鎮紀委的領導下,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案件查處工作。

六、忠于職守、求真務實、身正示范、遵章守紀,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七、認真完成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積極配合所在單位的黨組織開展各項工作。

紀委干部行為規范

一、紀檢干部要時刻銘記自己的身份,時刻維護自身形象。要模范遵守《公民建設道德綱要》,言行舉止要謙虛謹慎、文明得體。要模范的遵紀守法。要切實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省和慎獨、慎微、慎權、慎為。要光明磊落,坦蕩公正。

二、紀檢干部要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公益活動和文明村社創建活動。干部家庭要遵守所在區域的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要服從社會各部門、行業的正常管理,不搞特權。

三、紀檢干部要爭做文明公民。要注重團結友愛、鄰里和睦。要積極爭創“五好家庭”,做到孝敬父母,愛護子女,夫妻和睦。

四、紀檢干部要崇尚廉潔、反對奢侈,崇尚科學、反對迷信。要潔身自好,移風易俗,艱苦奮斗,勤儉節約。

五、紀檢干部要注重培養健康向上的業余生活方式。要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身體素質。要培養健康向上的志趣和愛好,要自覺抵制庸俗低級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

六、紀檢干部業余時間要多讀書、多學習,不斷提高自身修養,陶冶情操。

鎮紀委學習調研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理論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制定本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現代科技、經濟等方面。

(一)系統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特別要以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為中心內容,重點是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思想;

(二)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的章程和國家法律法規;

(三)學習中央和省、市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重點是關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四)學習黨的歷史、中國近代史和現代史,特別是國內外現代經濟、科技、法律和管理等優秀文明成果;

(五)學習紀檢監察理論和相關業務知識等;

(六)其他學習內容。

二、學習方式

(一)每周五下午為集中學習日,學習日要精心組織各類學習講座、報告會、學習交流等。

(二)黨員干部按照黨委和支部每年下發的學習重點,利用工余時間進行自學。

三、學習要求

(一)制定學習計劃。年初制定全年學習計劃,明確每月的學習內容;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學習計劃,實現自主學習,個人自學情況每季進行一小結。

(二)堅持四個結合。一是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在每周一次集中學習的基礎上,每人每天自學不少于1小時。每人每年學習筆記不少于2萬字,體會文章不少于2篇。二是政治理論學習與紀檢監察業務、法律等專業知識學習相結合,組織好集中輔導或專家授課。三是理論學習與開展調查研究相結合,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每人每年至少寫出一篇有理論、有分析、有觀點的調研文章。四是理論學習與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相結合。不定期開展知識競賽、舉辦機關論壇、組織觀摩和學習交流等活動,體現寓教于樂,增強實際效果。

四、保障措施

嚴格學習考勤登記,定期通報和檢查黨員干部學習記錄、出勤情況、讀書筆記、體會文章等。

情況通報制度

為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擴大黨務公開,切實保障各級黨組織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建議權、監督權,調動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加強黨內監督的積極性,制定本制度。

一、通報主體及對象

黨內情況通報主體是各級黨組織,通報對象是全體黨員。

二、通報內容

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會議精神的情況;

2、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和黨的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等方面的情況以及階段性工作目標任務;

3、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情況;

4、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人民武裝、統一戰線以及群團工作的重要事項;

5、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6、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鎮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以及整改落實情況;

7、應當通報的其它事項。

三、通報形式

1、會議通報。主要是適宜在黨內公開,并在一定范圍內向黨員傳達的情況。

2、文件通報。主要是黨內重要文件、涉及黨組織或黨員群體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時可以將文件印發到黨員個人。

3、專題通報。主要是涉及黨內重大活動,重點、難點問題解決等,針對部分群體、個人或者部門進行專題通報。

4、媒體通報。主要是需要向全體黨員通報,并適宜向社會公開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等。

5、其它通報。主要是適宜向社會公開的日常性工作或黨組織、黨員基本情況等,可采取黨務公開欄、簡報等形式進行通報。

四、通報時限和要求

1、根據通報內容的不同性質和特點,合理確定通報時限,一般性工作應在一個月內通報,重要性工作和緊急性情況應及時通報。

2、凡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的內容,不得通報。對有專門要求的決議、決定、會議內容應掌握在不同層次、在不同范圍內通報。

3、對會議討論的涉及機密的問題,不宜立即公開的重大決策、重大事項、重大案件等,應根據需要在適當的時機,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五、組織實施

鎮黨政辦公室承擔鎮委全局和中心工作相關內容的通報任務;鎮紀委承擔與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內容的通報任務;鎮委組織辦牽頭搞好黨內情況通報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具體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等內容的通報;宣傳部門負責相關宣傳報道和輿情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發揮輿論導向作用。

紀委例會制度

第一條 為強化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充分發揮紀委的工作職能,本著嚴謹、規范、高效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召開紀委會議,由紀委辦公室提出會議方案(方案內容包括: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議題、參會人員)報紀委書記審定。

第三條 會議方案經審定后,一般應提前2-3天由紀委辦公室將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會議議題通知到全體紀委委員,以便充分醞釀做好準備,增強會議效果。

第四條 紀委委員接到會議通知后,應妥善安排好自己負責的其它工作,按時參加會議,不準缺席。因公或特殊情況參加不了的,必須向紀委書記請假獲準。出席會議人員一般要超過紀委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第五條 紀委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在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召開,不得少于四次。具體召開時間根據工作實際確定。除例會外,根據工作急需,可隨時召開紀委會議。

第六條 紀委會議議事范圍:

(一)學習傳達貫徹黨的重大方針、政策、黨規黨紀、法律法規、中交股份紀委監察部和局黨委的指示精神及具體規定措施;

(二)討論黨風廉政建設規劃、制度的制定;

(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四)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情況;

(五)效能監察工作開展情況;

(六)黨風黨紀、廉潔從業、反腐倡廉教育情況;

(七)黨規黨紀、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落實執行情況;

(八)定期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形勢,提出新的工作意見;

(九)研究違法違紀案件,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黨委或黨政聯席會;

(十)紀委和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事宜。

召開紀委會議前,紀委辦公室對會議議題應充分準備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第七條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與會人員應當在個人充分醞釀的基礎上,暢所欲言,實事求是、公正公平、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確保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正確性。

第八條 在集中與會人員意見的基礎上,按照組織原則進行表決,形成會議決議。表決時可采取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

第九條 與會人員必須遵守保密紀律,對會議研究的需要階段性保密的事項要嚴守秘密,不該說的堅決不說。如果泄密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將追查和追究泄密者的責任。

第十條 與會人員參加會議時要認真做好個人會議記錄,并慎重保管。紀委辦公室參會記錄人員要認真做好紀委會議記錄。會議后形成會議紀要,并做好相關業務處理工作。

第十一條 對紀委例會形成的決議、決定以及會議中提出的工作要求,紀委委員必須認真執行,積極落實。

紀委信訪舉報工作制度

一、及時解決群眾信訪問題(鎮黨委受理和市紀委交辦件),查處各種違紀問題,解決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維護信訪舉報當事人的正當權益。

二、及時掌握群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和重要信息,預測排查、分析研究轄區內的信訪舉報動態,并上報市紀委。

三、維護社會穩定,充分發揮信訪舉報工作的優勢,密切聯系群眾,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制定轄區內的信訪舉報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對轄區內的信訪舉報工作負總責,認真落實責任制,切實抓好信訪工作的目標管理、信訪網絡建設和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六、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紀委案件檢查工作制度

一、 案件檢查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通過執紀辦案,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案件檢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為準繩,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

二、 對群眾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違紀問題受理后,應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進行初步核實。需初步核實的,先進行初核后,寫出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并應區別不同情況作出處理。

三、 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并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立案手續。

四、 初步核實的時限為兩個月,立案審批時限不得超過一個月,案件調查的時限為三個月,復雜疑難的經批準可延長。

五、 案件立案后,成立調查組,擬定調查方案和調查提綱。

六、 調查取證應嚴格按照《案件檢查工作條例》規定組織實施。

七、 案件查結后,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調查組將所認定的錯誤寫成錯誤事實見面材料與被調查人見面并簽字,經過集體討論,撰寫調查報告,提出處理建議。

八、 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按規定順序裝訂案卷材料移送審理。

九、 對于一般黨員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由支部討論,鎮紀委審批后,報鎮黨委批準,請示市紀委同意;給予其他黨紀處分的,由支部討論,報鎮紀委批準,征得市紀委同意。對于一般干部給予降級以下處理的,由鎮人民政府提出建議,經縣監察局 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十、 實施辦案工作責任制,在辦案中應嚴格按照省紀委、監察廳《關于實行辦案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暫行辦法》執行。

紀委案件審理工作制度

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審理人員要認真學習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和業務素質。

二、堅持方針,依紀審理。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程序合法的辦案方針的要貫徹于審理工作始終。定性量紀必須以《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黨的紀律檢查機關案件審理工作條例》等基本法規為依據。

三、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對犯錯誤的同志要進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做到恰當處理,既反對懲辦主義,又反對姑息遷就。

四、實事求是,人人平等。審理工作中要重事實、重證據,堅持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對違紀人員必須從嚴查處。

五、查審分離,集體審議。一般情況下,案件調查人員不得同時擔任審理人員。對需要審理的案件應明確承辦人員,審理意見需經分管領導和審理人員充分討論后形成審理報告。

六、完善程序,集體決定。凡需經本級黨委、政府、紀委決定或批準以及需報上級黨委、政府、紀委批準的案件,在正式決定或批準前,必須經過審理后形成審理報告。審理報告及下級黨組織或單位報來的有關材料按審批權限一并提請本級黨委、政府或紀委集體討論決定。

七、尊重權利,保守秘密。討論黨員干部職工處分的會議必須通知本人參加,允許為其辯護。處分決定和錯誤事實材料必須同本人見面并簽字,聽取其說明和申辯,對不同意見要復核。檢舉材料和證人證言不得給犯錯誤的人看。在結案前,審理人員不得向無關人員透漏案件有關情況。

八、及時歸檔,落實決定。已審結的案件必須將案件材料按倒裝順序及時裝卷歸檔,做到目錄清楚、裝訂整潔。對處分決定文件中要求落實的事項,審理人員應督促有關組織及個人做好落實。 黨風廉政建設領導責任制度

一、黨風廉政報告制度。鎮領導班子成員、副科級以上干部,各社區、村、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每半年要專題書面向黨委、政府報告自身廉潔情況和職責范圍內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二、黨風廉政談話制度。鎮黨政主要領導每年都要對黨政班子成員,各社區、村、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一至二次集體廉政談話,對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的,進行個別談話。各社區、村、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負責職責范圍內黨員干部的廉政談話。

三、黨風廉政責任考核制度。對黨政領導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考核要與干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考核等結合進行,必要時可組織專門考核,考核情況列入廉政檔案,作為對領導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四、黨風廉政建設獎懲制度。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得力、政績突出的干部,進行表彰獎勵。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力的,要追究責任:對雖不構成違紀,但存在問題較多,群眾意見大,已不適應繼續擔任現職的干部,進行必要的組織處理;對構成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述職述廉制度

一、述職述廉對象。黨委、政府的領導班子成員及副科級以上干部,各社區、村、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都要結合民主生活會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述職述廉。

二、述職述廉的內容。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履行崗位職責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遵守廉潔從政規定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三、述職述廉的程序。參加述職述廉的領導干部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認真搞好對照檢查,撰寫述職述廉報告;組織召開由一定范圍人員參加的述職述廉會議進行述職述廉;參加會議的各方面代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對述職述廉對象進行民主測評。

四、述職述廉結果的利用。根據民主測評及考核情況,對領導干部本人履行工作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作出綜合評定,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并記入干部廉政檔案,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黨風廉政建設守則

1 、加強黨建理論學習,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教育,增強黨性觀念,提高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自覺性和拒腐防變的能力。

2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承諾書》。

3 、主要負責人要按照職責范圍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主動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和建議,定期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4 、遵守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序,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嚴格財經紀律,做好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 、遵守職業道德,廉潔自律,不接受宴請和禮品,不參與經商活動,不用公款從事個人消費、娛樂活動。

6 、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準借工作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

7 、妥善處理統一戰線成員的來信來訪,認真對待他們反映的情況和意見,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和黨外知識分子的民主監督作用。

8 、堅持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視情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制度

一、每年初制定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定期召開由鎮婦聯、團委、文化、教育、司法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座談會,保證全鎮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組織好每年一次的廉政主題教育活動,按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部署要求,創新方式方法,不斷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

三、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每年組織開展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動,積極創建各級廉政文化示范點,打造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營造崇廉尚潔的社會氛圍。

四、結合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際,及時總結創新性經驗做法,向上級紀委、各級新聞媒體提報宣傳報道和信息稿件,形成工作亮點。

五、組織力量開展好紀檢監察調查研究,不斷研究新問題、提出新對策,形成質量較高的調研報告,以調研指導工作實踐,推動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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