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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程序

2023-05-15

第一篇: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程序

鄉鎮黨委換屆程序

鄉鎮黨委換屆選舉工作流程

(供參考)

依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市委關于鄉鎮黨委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要求,市委組織部根據以往的一些實踐經驗,擬定了鄉鎮黨委換屆選舉工作流程,供各地參考。

一、大會籌備工作

(一)黨委研究決定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有關事宜

各鄉鎮黨委要嚴格按照《黨章》和市委組織部岳組發[2005]52號文件精神,結合各鄉鎮的實際,召開黨委會議,專題研究確定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時間、指導思想、主要議程、代表名額、代表構成的指導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選舉產生辦法,作出關于召開黨代表大會的決議;排換屆選舉工作計劃,明確人員分工。

(二)向縣市區委呈報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

根據黨委決定,×月×日前作第一次報告,起草并向縣市區委呈報《關于召開中國共產黨xxx第x次代表大會的請示》。其主要內容是:

(1)黨員代表大會召開的時間;

(2)黨員代表大會的指導思想;

(3)黨員代表大會的主要議程;

(4)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名額、構成比例、分配原則、選舉產生的辦法;

(5)下屆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名額、選舉產生辦法。

(三)黨員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和審批

認真做好鄉鎮黨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是鄉鎮黨委換屆選舉中一項重要任務。因此,各鄉鎮黨委在代表選舉過程中應派出選舉工作小組,對各選舉單位進行指導,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發出召開代表大會通知

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經縣市區委批復后,鄉鎮黨委要根據黨委決定和縣市區委批復的精神,起草下發《關于召開中國共產黨xxx第x次代表大會的通知》。其主要內容是:

(1)召開黨員代表大會的時間; (2)大會的指導思想和主要任務; (3)黨員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構成比例、分配方案、代表條件、選舉辦法、選舉時間要求等; (4)對所屬黨組織和全體黨員提出希望和要求。

2、指導代表選舉工作

選舉好出席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是開好黨代會的基礎。鄉鎮黨委必須加強對所屬黨組織代表選舉工作的指導,主要是:

(1)指導黨組織按代表分配的名額、結構、條件醞釀推薦代表候選人;

各鄉鎮黨代會代表名額分配數及構成比例、產生程序,縣市區委[2006]×號文件已下發,請認真貫徹執行,如有變動需報請縣市區委批準。各鄉鎮分配到各選舉單位的代表結構,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應注意把握以下四點:一是黨員人數是分配代表名額的一項重要依據,但不應簡單地按黨員人數分配。如黨員人數較多,但比較集中的地區和單位可以適當減少代表名額;對黨政機關和比較特殊的單位要適應增加代表名額,考慮代表的廣泛性。二是黨委、紀委負責人和有關黨員領導干部因工作需要可以作為黨委提名的代表候選人分配到有關選舉單位進行選舉。三是代表構成比例是指導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選舉單位必須選什么人,不能選什么人,應當通過做深入細致的工作達到預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額時,可根據各選舉單位的實際情況,對代表構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四是要保證代表質量,不能為了實現代表構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條件。

(2)指導填寫好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登記表;

選舉單位向鄉鎮黨委呈報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時,要呈報《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冊》、《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登記表》和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醞釀情況的報告。醞釀情況的報告主要是說明醞釀的方法步驟、提名原則、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結構情況及其它需要報告的問題。

(3)黨委對候選人預備人選審查后,分別指導各選舉單位開好選舉代表的

黨員大會,代表差額不少于20%。

各鄉鎮黨委收到代表選舉單位報送的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后,要審查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額比例是否符合應多于百分之二十的規定。按《條例》規定,代表候選人數應多于應選代表人數的20%。據以往經驗,有的是不熟悉差額比例的計算方法,有的簡單地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來計算差額比例,這樣計算,差額比例就少于20%,顯然不符合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程序和不符合條件的要提出調整意見。

代表選舉的組織實施。代表候選人名單確定之后,即可選舉產生代表。支部黨員大會選舉代表的主要程序為:

A 、清點到會黨員人數。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報告應參加大會的黨員人數和實際參加大會的黨員人數,到會的有選舉權的黨員人數超過應到會黨員人數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這里的應到會人數,即按規定需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的有選舉權的全體黨員。在執行這一規定時,黨員因下列情況不能參加選舉的,經報鄉鎮黨委同意,并經黨員大會通過,可以不計算在應到會人數之內: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導致不能表達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費出國半年以上的;三是雖未受到留黨察看以上黨紀處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體弱臥床不起和長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調動,下派鍛煉、蹲點,外出學習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規定應轉走正式組織關系而沒有轉走的;六是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后,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到會的;七是已經回原籍長期居住的離退休人員,因特殊情況,黨員組織關系沒有從原單位轉到居住地黨組織、確實不能到會的;八是因各種原因,被停止組織生活的。

B、通過選舉辦法。各選舉單位選舉辦法可由鄉鎮代表選舉工作小組事先擬制,但要提交選舉單位黨員大會醞釀討論,并表決通過。其內容包括:一是制定選舉辦法的依據;二是選舉任務;三是提名確定候選人的辦法;四是選舉的方式、程序;五是選舉的有效性和有效票的規定;六是確定當選人的原則,候選人、當選人名單排列順序的規定;七是填寫選票的注意事項;八是監、計票人的產生辦法;九是選舉的紀律等。

C、推選通過監票人,宣布計票人。監票人應由黨性強、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并熟悉選舉工作的同志擔任。監票人產生的程序是:由全體黨員從本選舉單

位中不是候選人的正式黨員中推薦,經黨員大會表決通過,一般由三人組成。計票人由選舉會議的主持人,從會議工作人員或不是候選人的黨員中指定。

D、宣布代表候選人名單。

E、監票人當場檢查票箱,計票人分發選票。大會主持人說明填寫選票注意事項。

F、選舉人填寫選票并按指定順序投票。 G、監、計票人清點選票,確認選舉是否有效。

H、計票人在監票人的監督下計票。

I、報告被選舉人得票情況。進行預選的,由監票人向大會主持人報告;進行正式選舉的,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報告,并由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宣布當選人名單。

3、選舉結果的報批。選舉單位按照規定的要求選舉產生出席鄉鎮黨代會代表,應及時向鄉鎮黨委呈報選舉結果。報告內容一般包括選舉產生黨代表的會議形式、選舉方式、代表名額、代表構成比例等,還應附代表名冊、代表登記表等。鄉鎮黨委收到報告后,經對選舉單位的選舉方式和代表資格的審查,基本符合要求后即應作出同意的批復。

4、代表資格審查

(1)黨委決定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小組,一般由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委員及其他熟悉黨的工作的同志組成;

(2)代表資格審查小組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審查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條件,代表選舉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

(3)代表資格審查小組起草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四)起草黨委和紀委的工作報告

黨的委員會向同級黨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并接受審議,是黨章規定的黨的委員會必須履行的職責,也是黨代表大會的重要議程。因此,鄉鎮黨委應把起草黨委和黨委工作的報告作為黨代會籌備工作中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一份好的工作報告必然會起到統一思想,振奮精神,明確目標,促進工作的作用。

黨委工作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

黨委工作報告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回顧和總結黨委在任期內的工作。包括實事求是地肯定成績,找出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二是提出今后一個時

期黨委的工作任務及完成任務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報告,必須抓住四個環節:一是要有明確的指導思想;二是要突出經濟建設中心;三是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從本地區實際情況出發,體現地區特色;四是要堅持群眾路線,認真調查研究,充分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

起草工作報告,黨委要認真分析討論,主要領導親自參與。報告初稿形成后,要印發所屬黨組織征求意見,反復進行修改,之后提交黨委全體會議討論通過。

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

1、回顧過去的工作。主要是在鄉鎮黨委和縣市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下,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規章制度,協助黨的委員會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黨紀黨風教育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績,還存在什么問題。

2、總結紀律檢查工作的基本經驗。

3、提出紀律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及措施。

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形成后,先提交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再提交鄉鎮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方可向黨的代表大會報告。

(五)向縣市區委呈報黨委、紀委候選人預備人選

×月×日前作第二次報告,根據縣市區委對黨委、紀委組成名額和工作安排的要求,黨委召開會議,討論確定候選人預備名單,并向縣市區委呈報《關于中國共產黨xxx第x屆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的請示》,報告黨委委員、書記、副書記,紀委委員、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預備名單,經縣市區委同意后,方可提請黨代會進行正式選舉。兩委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登記表”、“名冊”;兩委委員會候選人預備人選按姓氏筆劃為序排列。名冊的說明一般包括人選數量、年齡結構、文化結構、婦女和少數民族所占比例等方面情況。

(六)制訂選舉辦法

黨員代表大會選舉辦法,是大會選舉工作的準則。選舉辦法由上屆黨委制訂,提請大會主席團討論同意后,再提交各代表組討論,經主席團匯總修改后,提交大會通過后生效。

制訂選舉辦法,要符合《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內容要具體、明確,對選舉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都

要有明確的處理方法;程序步驟要清楚,便于操作;文字簡明易懂,不能出現產生岐義的字名。

選舉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制定選舉辦法的依據;選舉的任務;提名確定候選人的辦法;選舉實施的方法、程序;選舉有效性和有效票的確定;確定當選人的原則;填寫選票的注意事項;候選人、當選人名單的排列順序;監票人、計票人的產生方法;選舉紀委。

(七)提出大會主席團組成名單

黨委根據會議的規模,提出大會主席團建議名單。建議名單一般應為黨委組成人員、紀委負責人及各代表組負責人和其他有代表性的人員組成。大會主席團成員建議名單應由各代表組醞釀討論,提交大會預備會議通過。大會主席團成員名單按姓氏筆劃為序排列。

(八)編制代表名冊

代表名冊及編制原則。黨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結束并經黨委審批后,應著手編制代表名冊,編制代表名冊,一般應注意以下幾點: 代表名冊要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單位職務、職稱等;按照代表的選舉單位、工作性質分編為若干代表組,并指定臨時召集人。

1、代表名冊應能反映代表的基本情況。

2、代表名冊原則上以代表團(組)為序。

3、代表名冊的裝訂要整齊,內容填寫要準確、清楚。

(九)發出代表參加代表大會的通知

通知要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報到等事項,并要求代表安排好工作,按時出席大會。

二、大會預備會議

(十)開好臨時召集人會議

代表報到時,應安排好代表的食宿、代表組活動、討論的地點。同時通知代表組臨時召集人參加召集人會議的時間、地點。

上屆黨委主持召開臨時召集人會議,主要內容是:

1、介紹大會籌備工作情況;

2、就大會主席團組成人員建議名單、大會議程(草案)等作說明,提請各代表組討論;

3、提出開好大會的要求。

(十一)各代表組召開會議

臨時召集人會議之后,召開各代表組會議。主要內容是:

1、傳達代表組臨時召集人會議情況;

2、醞釀討論大會主席團組成人員建議名單和大會議程(草案)。

(十二)大會預備會議

預備會議由上屆黨委主持,黨委書記一般為主持人、預備會議的議程有四項:

1、審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關于代表資格審查情況的報告;

2、通過大會主席團名單;

3、通過大會議程;

4、宣布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通過的有關事項。

大會預備會議主持詞。

(十三)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

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主要通過二項內容:

1、通過大會日程;

2、通過各代表組召集人建議名單。

大會主席團第一次會議主持詞

三、代表大會召開

(十四)大會開幕式

大會開幕式,是黨代表出席的第一次全體會議,標志著代表開始履行各項職權,是一個地方黨內外群眾最關心,最矚目的一次會議。因此,會議的準備工作必須做好,保證會議在莊嚴、熱烈的氣氛中進行。

大會開幕式一般由黨委副書記的行政負責人主持。大會主持人應說明到會代表人數,介紹列席人員,致詞歡迎來賓。

大會開幕式的內容是:

1、宣布大會開幕,全體起立,奏《國歌》;

2、上屆黨委負責同志代表上屆委員會作工作報告;

3、紀委負責同志代表鄉鎮紀委作工作報告;

4、大會休會,布置分組討論報告要求。

(十五)審議黨委、紀委工作報告

審議黨委、紀委工作報告,是代表行使監督、決策權的基本途徑。大會一定要安排較多的時間讓代表充分討論,發表意見。對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見,應吸納到工作報告中去。主席團成員要和代表一起討論。

(十六)大會主席團第二次會議

各代表組討論工作報告一定時間后,大會主席團舉行第二次會議。其主要內

容是:

1、聽取各代表組對兩個報告討論情況的匯報;

2、討論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草案),提交各代表組醞釀討論;

3、聽取上屆黨委關于下屆黨委、紀委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的說明,并討論通過下屆黨委、紀委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的說明,并討論通過下屆黨委、紀委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交各代表組討論;

5、確定計票人名單。

(十七)大會主席團第三次會議

分組討論《選舉辦法》(草案),兩委候選人和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后,大會主席團舉行第三次會議。其主要內容是:

1、通過兩個報告決議(草案);

2、聽取各代表組討論《選舉辦法》(草案)情況,通過《選舉辦法》(草案);

3、聽取各代表組討論黨委、紀委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情況,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提交大會選舉;

4、通過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提交大會表決。

(十八)印制選票

印制選票總的要求是莊嚴、大方、清晰、準確;黨委、紀委兩種選票應在顏色上加以區別;印制選票時,對候選人名單要嚴格保密;根據選舉情況,作好重新選舉的有關準備工作。

選票上的候選人姓名必須按姓氏筆劃為序排列,并寫上有關填寫說明。

(十九)大會選舉

大會選舉的一般程序是:

1、清點到會人數,看是否達到會議有效人數。按規定,參加選舉大會的黨員代表必須超過全體代表的五分之四,方能進行選舉;

2、通過大會選舉;

3、通過總監票人、監票人名單;

4、最后清點代表人數;

5、監票人當眾檢查、密封票箱;

6、領取并分發選票;

7、說明填寫選票方法;

8、填寫選票,依次投票;

9、清點票數。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選舉有效;

10、計票;

11、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報告計票結果;

12、由主持人宣布當選的委員名單。

(二十)大會主席團第四次會議

選舉結束后,大會主席團立即舉行第四次會議,從新當選的委員中提名推選一名新一屆黨委、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主持人。

(二十一)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

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紀委書記、副書記,選舉結果報同級黨的委員會通

過。

(二十二)黨委第一次會議

黨委第一次全體會議主要有兩項內容:一是選舉產生書記、副書記;二是通過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結果的報告。

黨委第一次全體會議的程序是:

1、宣讀縣市區委關于書記、副書記候選人建議名單的批復;

2、推選監票人;

3、發放選票;

4、選舉結束,宣布選舉結果;

5、通過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出的書記、副書記名單。

(二十三)大會閉幕式

大會閉幕式的內容有四項:一是宣布新一屆黨委、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結果;二是通過《中國共產黨xxx第x次代表大會關于中共xxx第x屆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三是通過《中國共產黨xxx第x次會議代表大會關于中共xxx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四是宣布大會閉幕,全體起立,奏《國際歌》,散會。

四、大會后續工作

(二十四)呈報選舉結果

大會選舉結束和黨委、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后,黨委要將兩項選舉結果呈報縣市區委,用以批準、備案。

選舉結果的報批或報道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當選的黨的委員會和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書記、副書記,如果是經縣市區委審查同意的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之內的人選,當選結果宣布后即可進行公開報道。如果有縣市區委審查同意的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以外的人當選,應報縣市區委批準后方可報道。

2、報道當選結果事關重大,必須認真對待。對當選人的姓名、性別、民族、當選職務、排列順序,一定要反復認真核對,不得有疏漏和差錯。報道的語言要準確、恰當。報道的文稿要經主持選舉會議的負責同志審簽。

(二十五)材料歸檔

對大會的有關材料,要按規定分類整理、立卷歸檔。

(二十六)做好黨代表大會工作總結,搞好文件、材料清理歸檔和大會文件資料匯編工作。

黨委在大會結束后,要對整個換屆選舉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偨Y出好的做法和經驗,找出不足和有待改進的方面,以不斷提高黨代表大會的質量。

第二篇:鄉鎮人代會程序

方組織法第11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這一條規定的法律意義在于: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不是只能舉行一次,而是必須舉行一次以上,不能一次都不舉行。按照這一條的規定和以往的慣例,現在正是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時期。同時,由于去年全縣進行了鄉鎮領導班子交叉任職的改革,這一改革的成果也需要在今年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予以確認。因此,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當前的主要工作就是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從我們以往了解的情況來看,大多數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開得都比較規范,但也有少數鄉鎮因種種原因,在召開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時有一些不很規范的地方,甚至有違法的地方。為了進一步規范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程序,確保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合法、有序地進行,現綜合地方組織法關于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規定和我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實踐中形成的慣例,提供一個規范性的程序,供各鄉鎮在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時參考。

一、會議開幕前的準備工作

(一)召開主席團會議研究決定大會有關事宜

召開主席團會議,研究決定的主要內容有:

1、確定大會開幕及代表報到的日期和地點(會期一般為一天,可以多于一天,最好是一天半,但不能少于一天)。

2、研究擬定大會議程、日程草案。

3、研究擬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議案審查委員會、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的名單草案。需要說明的是,有的鄉鎮在召開人代會的時候,模仿縣人代會的做法,只擬定了議案審查委員會和財政預決算審查委員會,而沒有擬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這種做法是不妥當的。因為縣人代會之所以沒有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是因為縣人大常委會設立的有一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代表資格審查工作。鄉鎮在召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時候,如果沒有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則無法向大會報告閉會期間代表的變動情況,也無人審查代表的變動是否合法。

4、研究大會的列席人員名單草案。主要包括不是代表的黨委成員、政府領導人員及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人民團體主要負責人、上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本鄉鎮有威望的老同志。人數沒有限制,大家只要把握一個墨刻,即列席人員的總數控制在代表總數的50%左右。

5、研究擬定代表團正副團長名單草案。

6、研究擬定大會主席團成員和秘書長名單草案。

7、研究擬定各次大會執行主席名單草案。

8、研究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的起草思路。

9、研究大會選舉工作及選舉辦法起草思路。

10、研究決定大會籌備工作的內容和人員分工,包括大會秘書處設置及工作職責。

(二)將大會開幕日期和大會議程日程草案提請鄉鎮黨委批準

主席團會議結束后,主席團應將大會開幕日期和大會議程日程草案報請黨委批準。如果黨委沒有什么意見和提出修改的內容,就可以給代表和列席人員下發通知;如果因內容需要調整或因中心工作時間不宜,還要進行修改和推移時間,直到鄉鎮黨委批準后,才能正式下發通知。這一程序要求,實際上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我們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證。

(三)下發召開人代會的通知

大會開幕日期和會議議程日程報鄉鎮黨委批準后,應按會議內容立即起草并給代表和列席人

1員下發通知。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召開會議的日期;(2)參加會議的人員;(3)報到的時間及開會的地點;(4)會議的主要內容;(5)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通知一般發給代表和列席人員的單位,在發給所在單位的同時,還可以分別發給代表個人,以保證通知的不誤。

(四)給參加會議的特邀人員發出請柬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應邀請同級黨委的領導成員、在鄉鎮“四大家”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老同志、在市縣領導崗位上退下來而又在本鄉鎮居住的老領導、上一級人大代表出席會議。因此,會前應向這些領導同志發出請柬。

(五)下發關于組織代表開展視察和調查的通知

為了讓代表在人代會上能廣開言路,審議好各項報告,給政府提出切合實際的批評及建議,在人代會前,應通知以代表小組為單位組織代表開展一次視察、調查活動。其通知內容包括:

(1)視察、調查的時間安排;(2)視察、調查的主要內容;(3)視察、調查的形式和方法;(4)視察、調查的具體要求。通知可以用文件形式下發,也可以用電話通知。

(六)起草關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在每一次人民代表大會召開預備會議時,都必須聽取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聽取和了解代表變動情況,審查補選的代表是否合法,確認代表的資格是否有效。

(七)起草提交大會審議的各項報告

起草提交大會審議的各項報告,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報告起草的好,能夠調動代表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推進政府工作。但也有極少數鄉鎮對此不很認真,有個別鄉鎮甚至連政府工作報告都不印發代表,而是鄉鎮長照著自己臨時在筆記本上寫下的提綱海侃,這既不利于調動代表積極性,同時也是對代表的不尊重。從純粹的法學理論的角度來說,僅此一條,代表就可以提出對鄉鎮長的罷免案。因此,在大會開幕之前,鄉鎮人大主席團必須召開材料專班會,落實好各項報告起草任務。

按過去的習慣做法,在鄉鎮人代會上,主要聽取四個報告:

1、政府工作報告;

2、財政預算執行報告;

3、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

4、議案建議辦理情況報告。按慣例,議案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采取書面形式。

(八)起草各類會議主持詞

鄉鎮人代會任務重、會期短、內容多。為使大會期間的各類會議開得緊湊、規范、不出差錯而富有成效,事先必須深思熟慮,分別起草好各類會議的主持詞。在通常情況下,主持詞應包括:(1)大會預備會議主持詞;(2)各次大會主持詞(包括開幕式和閉幕式);(3)主席團各次會議主持詞等。

需要說明的是,各類會議的主持詞,總結了以往會議的經驗教訓,考慮問題比較周到,語言也比較簡練,主持人主持會議時基本上應該照本宣科。但遇到特殊情況時,應作及時調整,不能死搬硬套。

(九)起草大會閉幕詞

按慣例,每次人代會結束時,都要舉行大會閉幕式,在興行閉幕式時致閉幕詞。大會閉幕詞是對整個會議情況的高度概括和總結,它應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1)宣布大會圓滿地完成了任務;(2)高度概括大會所作的主要工作和收獲;(3)對代表在大會閉幕期間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4)宣布大會閉幕。

(十)起草選舉辦法草案

選舉辦法通常是指在不違反選舉法和國家有關法律前提下,對某項選舉活動所作的具體規定。因此,起草選舉辦法是一項法律性很強的工作。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規定選舉對象。這次鄉鎮人代會的選舉對象很廣泛,絕大多數鄉鎮都要選舉鄉鎮人大正副主席、正副鄉鎮長。(2)規定每項選舉對象的職數。(3)規定每項選舉對象的差額比例。(4)規定提名、醞釀、

協商、確定候選人的程序。(5)確認選舉結果是否有效以及候選人當選結果。(6)有關總監票員、監票員及其職責的規定。(7)關于填寫選票以及投票、計票的規定。(8)規定選舉結果的公布。(8)規定其他選舉事項。

(十一)起草代表聯合提名候選人截止時間

代表聯合提名候選人截止時間,是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候選人的最后時刻。代表提名截止時間由大會主席團會議決定。在人代會上,一般都將選舉大會前的某一時刻規定為代表聯合提名截止時間,超過這個時刻提出的候選人無效。

(十二)做好大會選舉的幾項具體工作

大會選舉是一項十分嚴肅、細致的工作。為確保大會選舉順利進行,取得圓滿成功,選舉前,除印制好選票、準備好票箱和計票工具外,還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具體工作:

(1)印制選舉是否有效報告單。選舉過程中,總監票員必須向大會報告實到會代表數,實發選票數,收回選票數,以及收回的選票是少于或等于發出的選票數,以確定選舉是否有效。為確保報告準確無誤,總監票員最好不以口述,而采用報告單的形式報告。

(2)印制選舉結果報告單。人代會上的選舉應該充分體現民主。因此,在印制選舉結果報告單時,除有當選人姓名、得票數外,還應有另選他人的姓名、得票數。

(3)印制候選人介紹材料。候選人介紹材料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家庭出身、學歷、參加工作時間及經歷、政治面貌、現任職務等。

(4)印制其他表冊。如各項候選人名冊、代表聯合提名候選人登記表等。

(十三)安排大會會務工作

大會會務有很多繁雜的工作,主要有:(1)編制大會所需經費預算;(2)制作大會出席證、列席證、工作證、文件袋;(3)印制會議議案表、建議表;(4)安排落實代表及參會人員的進餐地點、分組討論地點;(5)起草并印制會議須知及作息時間表;(6)布置好大會會場,安排好大會的擴音、錄音、錄像、攝影、宣傳報道等;(7)印制和分發文件資料;(8)準備好選舉用的票箱;(9)準備好大會供應的物質(包括茶水);(10)其他事項。

(十四)安排人代會的宣傳工作。

人代會宣傳工作做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會議的隆重程度和效果。因此,應做好大會的宣傳工作。主要采取三種形式:(1)書寫標語。在書寫標語時要嚴肅大方給人以美的感覺。既要有宣傳標語,又不要亂寫亂貼宣傳標語。其內容可參照憲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黨的十六大報告等,也可以寫一些歡迎代表到來,祝大會圓滿成功的內容。(2)電視宣傳。在電視上宣傳會議的開幕時間以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的有關內容,還可以提前宣傳本鄉鎮一年來的工作業績。(3)會議宣傳。鄉鎮領導要在各種會議上宣傳即將召開的人代會的意義和影響。

二、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

(一)組織代表和列席人員報到

根據慣例,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員一般都在會期的和一天上午8:00前報到。會務的主要工作有:

1、安排好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員的進餐地點;

2、給代表、列席人員及工作人員關發出席證、列席證、工作證、會議筆記本、文件袋等;

3、對缺席原因不明的代表和列席人員,應盡可能補發會議通知,使其按時參加會議;

4、發出召開代表小組長會、代表中的黨員會議和大會預備會議的通知;

5、安排和落實好各代表團的討論地點。

(二)召開代表小組長會議

大會報到后,要及時組織召開代表小組長會議,介紹大會籌備工作概況和有關事項,提出開好大會的要求。在這次會議上,要公布代表團的劃分調整情況,要求會后立即以代表團為單位做好以下三件工作:a、推選正副團長(有的鄉鎮采取指定的方式,即使這樣,也應經

代表團的代表認可);b、召開代表團內的黨員會議,成立臨時黨支部,推選黨支部正副書記;c、審議需要提交預備會議表決通過的文件。

(三)各代表團分別召開會議

在代表報到之后,大會預備會召開之前,要以代表團為單位召開會議,主要落實好以下事項:

(1)清點到會人員,弄清缺席原因;

(2)說明會期日程安排、作息時間、會議紀律;

(3)提出會期要求,分發有關資料,審議提交預備會議表決通過的各種文件草案;

(4)推選本團正副團長;

(5)召開黨員會議,成立本代表團臨時黨支部,推選正副黨支部書記。

(四)召開大會預備會議

大會預備會議是指在正式會議開幕前,為通過會議的重要準備工作事項而舉行的有全體代表參加的會議。預備會議由上次領導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的主要內容和程序為:

(1)由上次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作代表變動情況報告;

(2)通過大會議程;

(3)選舉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

(4)通過代表議案提出及處理辦法;

(5)通過質詢案提出及處理辦法;

(6)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議案審查委員會名單和財政預決算委員會名單。

(五)召開中共黨員代表會議

在大會正式開幕之前召開代表中的中共黨員會議是一項不可缺少的程序。作為一名中共黨員,怎樣與黨組織保持一致,正確行使自己權利,履行代表職責,發揮參政議政表率作用,這是對每個黨員的一次嚴峻考驗,也是檢驗是否能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試金石。為了統一全體黨員思想,圓滿地完成大會各項任務,在大會開幕前一般都應召開代表中的中共黨員會議。會議由參會的黨委成員主持,并請鄉鎮黨委書記講話。會議的主要是介紹人代會的主要任務和議程,明確召開人代會的主要意義,要求黨員代表在人代會期間帶頭履行職責,履行作為代表和黨員的雙重義務,努力實現黨的意圖與人民群眾意志的有機統一。同時,還要在會上由分管黨群的副書記或組織委員代表鄉鎮黨委宣布成立大會臨時黨委,并宣布各代表團臨時黨支部名單。

(六)召開主席團第一次會議

預備會議結束后,新選的大會主席團要召開第一次會議,研究決定以下事項:

(1)通過大會日程;

(2)推選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

(3)通過大會執行主席分組名單;

(4)決定大會副秘書長;

(5)宣布代表團正副團長名單;

(6)確定列席人員名單(這一程序與縣以上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列席人員名單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地方組織法規定,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列席人員由其人大常委會決定,鄉鎮人大由于沒有設立常委會,因此,只能在主席團會議上確定。);

(7)通過提出議案、質詢案的截止時間;

(8)通過代表聯名候選人截止時間;

(9)審議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草案(主席團會議通過后及時提交全體代表醞釀、討論)。

(七)舉行第一次大會(開幕式大會)

(1)舉行開幕式。按慣例,換屆后的第一次全體會議要舉行開幕式,由擔任代表職務的鄉鎮黨委書記或人大主席團常務主席致開幕詞。但本次會議不是換屆后的第一次會議,因此沒

有必要致開幕詞,只要由大會執行主席宣布大會開幕就可以了。

(2)聽取政府工作報告;

(3)聽取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現在全國各級人大都在精減會議,不再在大會上聽取計劃和財政兩個報告。這次鄉鎮人代會也可以采取這種辦法,不在會議上作報告,而只是書面將財政執行情況向大會匯報,供代表審議。);

(4)聽取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

(5)通過選舉辦法。

(八)代表進行審議

大會以后,要認真組織代表們對大會的各項報告(包括議案建議辦理情況的書面報告)進行認真審議。審議可以采取三種形式進行:(1)分代表進行討論;(2)考慮到鄉鎮人大代表比較少,可以幾個代表團在一起聯團審議或圍繞某個問題進行專題審議;(3)組織大會發言。

(九)召開主席團第二次會議

主席團第二次會議在代表審議大會的各項報告即將結束時進行。其主要內容:

(1)聽取各代表團或聯團對大會各項報告審議情況的匯報。

(2)審議通過議案審查委員會,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關于議案和財政預算的審查報告。

(3)通過主席團和代表聯合提名鄉鎮人大正副主席、正副鄉鎮長候選人名單,交代表醞釀討論。如代表經過醞釀,對候選人沒有不同意見,或者代表10人聯名提出的候選人不超過選舉辦法規定的人數,可以進行選舉,就不再召開主席團會議進行研究,如果候選人總數超過選舉辦法規定的人數,還要進行反復醞釀或進行預選,再次召開主席團會議確定正式候選人。

(4)討論研究大會選舉的其他準備工作。

(十)召開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會議

主席團第二次會議結束后,應立即召開總監票員、監票人、計票人會議。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1)明確各自的職責;(2)做好選舉前的準備工作;(3)明確選舉中的工作程序;(4)熟悉計票的程序和方法。

(十一)舉行第二次大會

第二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選舉。(1)通過關于辭職請求的決定;(2)通過總監票員、監票員名單;(3)宣讀選舉注意事項;(4)正式選舉(按總監票員、監票員到位,檢查票箱,分發選票,填寫選票,開始投票,當場計票等具體程序進行);(5)公布選舉結果;(6)頒發當選證書;(7)新當選的鄉鎮長講話。

(十二)召開主席團第三次會議

第三次主席團會議在大會選舉任務完成之后和第三次全體代表會議召開之前(可以在大會計票時同步召開主席團會議),其主要內容是為開好第三次全體會議作準備,使會議圓滿地閉幕。(1)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決議草案;(2)審議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3)審議財政執行情況的決議草案。

(十三)舉行第三次大會(閉幕式大會)

第三次全體代表大會會議在投票選舉結束之后舉行。其主要內容有:(1)通過大會的各項決議(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人大主席團工作報告的決議、財政執行情況的決議);(2)新當選的人大主席致閉幕詞;(3)宣布大會閉幕,全體起立奏國歌。

三、會議閉幕后的善后工作

(一)發布選舉結果公告

公布選舉結果是將候選人當選情況正式向社會發布。鄉鎮領導人選舉產生的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應以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的名義向社會公布。公布的方式采取公告形式。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1)投票選舉的時間;(2)投票選舉的方式;(3)當選的人大主席、副主席,鄉鎮長、

副鄉鎮長的名單。建議作2號公告發布,一號是人大主席、副主席,另一號則為鄉鎮長、副鄉鎮長。

(二)向縣人大常委會和同級黨委報告會議情況

大會結束之后,人大主席團應立即將大會選舉結果報送縣人大常委會和同級黨委,同級黨委將結果報縣委。其主要內容包括:(1)本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的時間;(2)投票選舉的方式;

(3)新當選的人大正副主席、正副鄉鎮長名單;(4)大會通過的主要文件、資料。

(三)做好大會文件資料的收集歸檔

大會結束之后,應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做好大會文件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主要內容有:

(1)會議活動安排材料,包括大會議程、主持詞、主席團會議有關材料、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

(2)代表醞釀討論候選人的材料,包括候選人推薦表、候選人登記表、候選人名單名冊;

(3)會議組織領導材料,包括大會主席團成員、秘書長、副秘書長、臨時黨委、黨支部、各代表團正副團長、代表名冊、列席人員名單、領導講話;

(4)選舉工作材料,包括選舉辦法、選舉注意事項、日程安排、選舉大會主持詞、選票、總監票員監票員名單、當選人名單及得票情況;

(5)工作報告材料,包括主席團工作報告、政府工作報告、財政報告、議案建議辦理情況報告等;

(6)選舉結果的公布和報批材料,包括當選情況的公告、選舉結果報告、批復;

(7)各個程序的音像資料、照片等。

我們通常的作法是將上述材料匯編成冊。多年的人大工作實踐表明,匯編大會文件資料,是貫徹大會會議精神,指導會后工作,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的一個好方法。

(四)召開議案建議交辦會

議案建議交辦會是鄉鎮人大、政府聯合召開的會議。參加會議人員主要是鄉鎮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負責人。在交辦會上,人大主席和政府分管的鄉鎮長,要從法律和政治的高度向承辦單位強調辦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政府的領導要強調增強服務意識、公仆意識和法制觀念,努力按要求承辦代表的議案和建議。同時,還要組織學習地方組織法和代表法的有關條款,以及上級人大、政府的有關文件,使到會的同志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議案建議辦理工作的重大意義。

人大主席和政府分管的鄉鎮長,要明確提出辦理的原則、方法、步驟、要求和時限,并將議案建議按類別當場交給各單位,由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在登記表上簽字,以確保代表議案建議落實到承辦者,避免錯交、錯轉和丟失的

第三篇:鄉鎮建立總工會程序

鄉鎮(園區)建立總工會工作程序和要求

為了有利于鄉鎮(園區)總工會成立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開展建立鄉鎮(街道)總工會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制訂本程序和要求。

一、鄉鎮(園區)總工會的管理范圍

全鄉鎮(園區)工會組織,包括企業和單位工會組織。

二、鄉鎮(園區)總工會代表大會的屆期

鄉鎮(園區)總工會代表大會,屆期為五年。在特殊情況下,由鄉鎮(園區)總工會提議,經縣總工會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換屆。

三、鄉鎮(園區)總工會產生程序和籌備工作

(一)鄉鎮(園區)總工會代表大會召集機構

鄉鎮(園區)總工會代表大會的召開,由鄉鎮(園區)總工會委員會負責召集。召開第一屆代表大會,由籌備組代行總工會委員會的職責。

(二)鄉鎮(園區)總工會代表大會的任務

1、審議通過鄉鎮(園區)總工會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主要內容:本屆工會委員會取得的成績、基本經驗和存在問題;新一屆總工會工作指導思想、主要工作目標、工作任務。

2、審議通過經費收支情況報告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報告。 主要內容:工會經費收支決算情況;本屆財務工作、經費審查委員會工作的成績和存在問題;新一屆經審工作任務。

3、選舉同級總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

4、選舉產生女職工委員會。

5、選舉縣總工會代表大會代表。

(三)鄉鎮(園區)總工會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

1

1、報同級黨委批準

以書面形式向鄉鎮(園區)黨委提出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及換屆選舉的請示,包括總工會主席、副主席、委員侯選人名單,召開大會的具體日期、議程安排、代表條件、代表名額分配和產生辦法等內容,按鄉鎮(園區)黨委批復意見辦理。

2、報上一級工會批復

在向同級黨委報送《請示》的同時,將此請示報縣總工會。由縣總工會研究決定并作出批復。

3、成立籌備小組

一般3—6人組成,負責文秘、組織、宣傳、會務、后勤工作。

4、成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一般由5—7人組成,負責代表的資格審查、終止和替補工作。

(四)選代表

1、代表條件:中國工會會員,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生產、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議事能力,熱心為會員群眾說話辦事,在會員群眾中有一定威信。

2、代表名額:根據所轄企業和員工數量以及工作實際需要確定代表名額,一般不少于60名。

鄉鎮(園區)總工會機關中的代表名額一同分配到基層,但不占基層指標。

3、代表產生

鄉鎮(園區)工會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工會召開代表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其差額比例不少于10%。

特邀代表是指應邀參加大會的黨政領導干部、老工會工作者、著名勞模及民主黨派、群眾團體負責人代表等。其范圍名額等根據各自實際而定。

(五)委員候選人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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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員條件:必須是代表,并具以下條件: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勇于開拓創新;有較強的參政議政能力;密切聯系群眾,熱心工會工作,在職工中有較高威信;作風正派,辦事公道;廉潔正義,敢于為職工說話辦事。

2、委員名額:5—13名。根據實際需要可增加委員名額。

3、委員類別:

(1)工會工作者應占60%以上;

(2)先進人物、有專業知識的各種人員應占一定比例;

(3)女性應占一定比例;

委員實行差額選舉,差額比例不少于10%。

(六)總工會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的產生

1、鄉鎮(園區)總工會設專職主席一名,要求按同級黨政副職配備;設專兼職副主席2—3名。主席由黨政副職兼任的,要求設專職副主席。

2、鄉鎮(園區)總工會主席、副主席侯選人由鄉鎮(園區)黨委和縣總工會協商確定,提交總工會委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3、鄉鎮(園區)總工會主席、副主席等額選舉產生。委員會一般不設常委會。

(七)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產生

委員設3—5人,其中主任1人,主任由經審委員會選舉產生,一般由分管經審工作的副主席兼任。

(八)女職工委員會候選人的產生

設委員5—11名,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由同級總工會提名,在協商基礎上,經女會員會議或女職工代表會議舉手表決產生。主任由鄉鎮(園區)總工會專職女主席(副主席)或專職女委員兼任。

(九)代表資格審查

1、代表資格審查的機構由籌備小組或總工會委員會負責。

3

2、代表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

(1)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條件;

(2)代表的推薦選舉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3)代表名額和比例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代表資格逐一審查后,要起草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并指定報告人,在大會預備會上報告代表資格審查結果,并由代表審議通過。

3、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的主要內容

(1)對代表資格審查的過程;

(2)代表選舉產生的方法、經過;

(3)代表結構狀況,包括代表各方面的比例、年齡、文化等;

(4)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結果。

(十)代表大會需要準備的有關文件材料

1、工會工作報告(草案);

2、財務和經審工作報告(草案);

3、總工會委員、經審委員候選人預備名單及情況介紹;

4、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草案);

5、大會議程;

6、大會選舉辦法(草案);

7、大會主席團組成方案及常務主席、執行主席、主席團成員建議名單;

8、大會總監票人、監票人、計票人建議名單;

9、特邀代表名單;

10、大會宣傳工作及其他事項。

(十一)大會主席團的人員組成、產生及主要任務

1、大會主席團人員的組成

(1)本級總工會主席、副主席,經審委員會主任(或相應候選人);

4 (2)各代表團團長;

(3)部分基層工會負責人;

(4)部分先進模范人物和工會積極分子;

(5)部分黨政領導、企業代表、社會知名人士;

(6)其它有關方面負責人。

大會主席團名額,根據情況由本級總工會委員會確定,第一次代表大會由籌備組確定。

2、大會主席團的產生

大會主席團建議名單,提交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審議通過,一般采取舉手表決的方式選舉產生。

3、大會主席團的主要任務

(1)按照大會通過的議程主持大會;

(2)推選大會主席團執行主席;

(3)討論通過大會議程、工作報告和財務經審工作報告決議(草案)(因時間關系也可在代表大會通過)。

(十二)代表大會主席團執行主席的產生

工會代表大會主席團設執行主席若干人;建議名單由總工會委員會或籌備組提出,經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或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執行主席一般由上屆工會主席、副主席或擬任下屆工會主席、副主席組成。

(十三)總監票人、監票人的條件及產生辦法

代表大會總監票人、監票人必須是大會的正式代表,但不是本屆工會委員和經審委員候選人??偙O票人、監票人由本級工會組織部門推選,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后提交大會舉手表決通過。

(十四)總計票人、計票人的產生

大會選舉的總計票人、計票人由大會組織組指定??傆嬈比?、計票人在總監票人、監票人領導和監督下進行工作。

(十五)大會選舉辦法

5 大會選舉辦法,是本次代表大會選舉工作的準則。大會選舉辦法(草案)由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后提交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四、建立代表常任制,進一步發揮代表的作用

(一)代表常任制要求總工會成立后每年要召開一次代表大會,代表在任期內每年參加一次代表大會。

代表大會的主要任務:

1、審議通過鄉鎮(園區)總工會工作報告和經審工作報告。

2、討論鄉鎮(園區)工會工作的重大問題。

3、補選、增選總工會委員,經審委員。

4、選舉出席上級工會代表大會代表。

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應到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為有效。

(二)代表常任制的作用:

1、加強兩個聯系。鄉鎮(園區)工會代表要密切與本單位會員、職工群眾的聯系,聽取并反映他們的意見、建議、呼聲、要求;要加強與沒有代表的企業工會的聯系,把工會工作的有關精神傳達給沒有代表的企業工會,以及反映其所在單位員工的意見建議。

2、會員代表任期內要發揮好勞動關系信息員、調解員、安全監督員作用。

(三)代表的活動。代表可分為若干個代表小組,各小組設組長1名,可不定期地組織活動。

(四)代表因故調離選舉單位,工會組織關系轉出,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代表在任期內空缺時可以進行替補。代表資格的終止或替補,由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向大會報告。

五、鄉鎮(園區)總工會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內設機構:鄉鎮(園區)總工會成立,原則上設辦公室、組織宣傳部、權益保障部,增加設置報縣總工會批準。

(二)工作職能:

6 辦公室:

(1)負責文秘和綜合工作,處理總工會日常工作事務,起草工作計劃、總結,綜合掌握全面情況以及文件收發、督辦、文書檔案工作。

(2)負責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 (3)負責工會財務工作,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管、用。

組織宣傳部:

(1)負責工會干部協管工作,配好工會領導班子;

(2)負責基層工會的組建和會員發展工作;

(3)負責建設職工之家和工會干部培訓工作;

(4)負責職工的宣傳教育和工會活動的組織工作。 權益保障部:

(1)負責職工的權益維護工作,為職工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

(2)負責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工作;

(3)負責困難職工幫扶、送溫暖工作;

(4)負責女工工作、勞動保險、勞動爭議、勞動法律監督工作。

六、建立鄉鎮(園區)總工會工作要求

(一)要做到八個有:有工會牌子、有獨立辦公場所,有內設機構,有幫扶中心,有活動陣地,有工會財務印鑒,有制度上墻,有資料檔案。

(二)要實現五促進五提升:即促進鄉鎮(園區)工會干部配備,提升鄉鎮(園區)工會干部隊伍素質;促進組建和工會發展,提升組建率和入會率。促進鄉鎮(園區)幫扶中心建立,提升工會維權品牌效應;促進機構制度規范,提升工會服務效能(成立總工會要建立健全總工會委員會、經審委員會、女職工委員會、勞動法律工作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促進建家工作深化,全面提升工會工作水平。

7 附件:

1、沾化縣鄉鎮(園區)工會代表大會議程(參考)

2、沾化縣鄉鎮(園區)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辦法(參考)

二○○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1:

××鄉鎮(園區)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議程(草案)(供參考)

(2009年×月×日××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預備會議通過)

根據《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議程如下:

一、選舉××工會第一屆委員會;

二、選舉××工會第一屆經費審查委員會;

三、其他。

附件2:

××鄉鎮(園區)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辦法(供參考)

(2009年×月×日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

一、根據《中國工會章程》,××鄉鎮(園區)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鄉鎮(園區)總工會第一屆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選舉工作由大會主席團主持。

二、××鄉鎮(園區)總工會第一屆委員會實行差額選舉,差額率10%。推薦委員侯選人建議名單×名,選舉委員。

××鄉鎮(園區)總工會第一屆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實行等額選舉,推薦委員侯選人建議名單×名,選舉委員×名。

三、××鄉鎮(園區)總工會第一屆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侯選人建議名單,由鄉鎮(園區)黨委與縣總工會協商,鄉鎮(園區)總工會委員會或籌備小組向鄉鎮(園區)工會第一次代表大

8 會或大會主席團提出侯選人名單,經大會或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后,提交大會進行選舉。

四、鄉鎮(園區)總工會第一屆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選舉,由鄉鎮(園區)總工會第一屆代表大會全體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委員侯選人按姓氏筆畫排列。大會選舉采用人工計票。

五、××鄉鎮(園區)總工會第一屆委員會委員的選舉,分兩張不同顏色的選票進行,一張為委員會委員選票;一張為經審委員選票,兩張選票依次投入一個票箱,分別計票,同時宣布選舉結果。

六、大會選舉時,參加選舉的代表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正式代表的半數。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選舉有效;多于發出的選票,選舉無效,須重新選舉。

七、代表對選票上的侯選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棄權。同意的不畫任何符號;不同意的畫“×”;棄權的畫“△”。如另選他人,在選票的姓名空格內寫上另選人姓名,不畫任何符號。

每張選票所選舉的人數(含另選他人),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為有效票,超過應選人數的為廢票。

八、候選人的同意票超過應到會代表的半數始得當選。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過應到會委員半數的侯選人多于應選名額,按同意票多少依次取足應選名額;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過應到會委員半數的侯選人少于應選名額,由大會主席團提請大會同意,不足名額可暫作空缺;如果最后兩人或兩人以上得到同意票相等,以不同意票少的當選;不同意票相等時,經大會主席團研究,提出增加或減少委員名額的建議,提請大會表決。

九、大會選舉設總監票人1名,監票人×名??偙O票人和監票人的人選由籌備組從代表中提出,經大會通過。已提名作為委員和經審委員侯選人的,不得擔任總監票人和監票人??偙O票人和監

9 票人在大會主席團的領導下,對發票、投票、驗票、計票工作進行監督。計算工作人員由大會籌備組指定。

十、選舉會場共設×個票箱,不設流動票箱。不能委托投票。

十一、投票時,總監票人、監票人首先投票并執行監票任務,隨后主席團成員和其他代表依次在指定票箱投票。

二、投票前,有監票人打開票箱,請代表當場驗證;投票結束后,當場打開票箱,取出選票,監票人將實際投票張數報告總監票人,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執行主席書面報告選票情況,大會執行主席宣布選舉是否有效。

三、計票完畢,選舉結果由總監票人書面報告大會執行主席。由總監票人向大會宣布計票結果,由大會執行主席宣布選舉結果。委員和經審委員名單按姓氏筆畫排列。

四、本選舉辦法的未盡事宜,授權大會主席團研究處理。

十五、本選舉辦法經鄉鎮(園區)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實施。

第四篇:鄉鎮人代會基本程序(推薦)

召開鄉(鎮)人代會基本程序

(模板)

一、預備會議

議程:

1、聽取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由上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并報告);

2、通過大會議程(聽取各項工作報告,選舉);

3、選舉本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

4、通過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名單;

5、通過議案審查委員會名單。

二、主席團第一次會議

(主持:主席團常務主席,參加:主席團成員) 議程:

1、通過大會執行主席名單;

2、決定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

3、決定代表聯名提名各項選舉候選人截止時間;

4、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草案);

5、通過主席團提名的各項選舉候選人名單草案并介紹候選人情況;

6、通過新一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草案);

7、通過主席團提名的監、計票人名單(草案)。

三、第一次全體會議

(主持:大會執行主席;參加:全體代表、邀請列席人員) 議程:

1、開幕式(全體起立,奏國歌);

2、聽取政府工作報告;

3、聽取鄉(鎮)人大及財政工作報告(也可書面);

4、聽取上次大會關于代表議案意見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

5、宣布大會主席團關于各項選舉候選人提名名單并介紹候選人情況;

6、宣布各代表小組組成及小組長、記錄人名單。

四、分組討論

(主持:各小組長;參加:該小組代表、列席人員) 內容(任務):

1、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及其他報告;

2、審議選舉辦法(草案);

3、醞釀討論主席團提名的各項選舉候選人;

4、代表10人以上聯名提名各項選舉候選人;

5、代表5人以上聯名提出議案,或提出意見、批評、建議;

6、討論主席團提名的監、計票人名單(草案)。

7、討論新一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草案)。

五、主席團第二次會議

(主持:主席團常務主席;參加:主席團成員,各代表小組

組長) 議程:

1、聽取各代表小組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其他工作報告及選舉辦法(草案)情況匯報;

2、聽取各代表小組醞釀、提名各項選舉候選人情況,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

3、聽取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關于財政預算的審查報告;

4、聽取議案審查委員會關于代表議案、意見建議辦理情況匯報,確定議案;

5、通過各個工作報告決議草案。

六、第二次全體會議

(主持:大會執行主席,參加:全體代表、邀請、列席人員) 議程:

1、通過新一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名單(草案);

2、通過大會選舉辦法(草案);

3、通過監票人名單(草案);

4、宣讀主席團確定的計票人名單;

5、選舉(清點人數、清點選票、發票、寫票、投票、計票) (計票結束后,舉行主席團第三次會議。監票人報告計票結果,經主席團確認后,由執行主席向大會宣布,會后發公告);

6、通過各個工作報告的決議;

7、新當選人員作表態發言;

8、領導講話;

9、全體起立,奏國歌,宣布大會閉幕。

第五篇:鄉鎮黨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

盧市鎮黨委領導班子決策重大問題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規范盧市鎮黨委領導班子決策行為,保證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則,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盧市鎮黨委班子決策重大問題。

第二章 議事原則

第三條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確保中央、湖北省黨委、天門市委的各項方針政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第四條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一)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必須嚴格遵守“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盧市鎮黨委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并以會議表決形式體現黨委領導班子集體的意志,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黨委領導班子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

(二)對重大問題進行表決時,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做表決。

(三)黨委書記要敢于負責,有民主作風,善于發揮每個黨委成員的作用。每位黨委成員既要從黨委工作的全局出發思考問題,積極參與集體領導,又要根據集體決定和分工,創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黨委班子成員之間要加強溝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愛護,加強團結協作。

(四)盧市鎮黨委班子決定重大事情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同群眾商量,廣泛征求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布置工作任務要向群眾講清道理;關心群眾生活,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減輕群眾負擔。

第五條 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議大事,講質量,重效率;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政治、講紀律、講團結,同黨中央和上級組織保護高度一致,自覺維護大局。

第三章 議事范圍

第六條 盧市鎮黨委領導班子決策重大問題的議事范圍:

(一)學習傳達黨中央、國務院、湖北省委、政府、天門市委、政府重要會議、文件精神和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等,并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

(二)分析研究機關作風存在的問題以及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社會治安工作和關系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解決、處理好當地群眾、干群關系的問題;

(三)研究討論向市委、政府報送的重要工作、重要問題、重要事項的請示、報告等,研究制定本地區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四)研究討論本地區經濟發展思想、奮斗目標和中長期國民經濟發展指導性計劃;

(五)審定盧市鎮預算方案,研究決定重大財政支出項目和重大工業、農牧業、社會事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基本建設項目等;

(六)研究決定盧市鎮領導班子成員及部門的分工與調整等問題,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決定有關人員的錄用、推薦、任免、調整、獎懲、聘用、福利待遇等問題,表彰先進工作單位和先進工作者及重大事件的宣傳等問題;

(七)研究本地區改革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

(八)研究制定本地區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和廉政建設的政策措施;

(九)聽取盧市鎮各單位、職能部門和各村黨支部的專項工作和重要情況匯報,研究部署專項工作;

(十)其它需要集體決策的重大問題。

第四章 議事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凡研究決策重大問題的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成員到會方可舉行,其中分管此項工作的黨委成員必須到會。不是黨委成員的盧市鎮行政副職列席會議,討論研究工作時涉及到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列席,其他列席會議人員由會議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指定專人做會議記錄,做到專本專用。

第八條 黨委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須按下述程序進行:

(一)會前醞釀。研究決策重大問題的會議不得搞臨時動議。議題應在相關黨委成員之間進行會前醞釀,然后由黨委主要負責人決定是否上會。

(二)材料準備。由分管黨委成員組織有關部門準備需要提交會議研究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兩部分,即議案本身和科學論證材料。議案是指計劃、制度、政策、規章、決定、批復、提議、建議、申請、請示、合同草案等提請會議研究的目標文件;科學論證材料是指專門機構或人員通過調研、考察、考核、測評、分析等過程所形成的說明書、論證報告、考察結論、調查報告等材料。凡只有議案,沒有科學論證材料的,視為上會材料不全,不得進入議事程序,待補齊材料后方可集體議事。

(三)會前通知。決策重大問題的會議一般須提前3—5天通知應到會人員。除人事問題外,一般應將議題的議案和科學論證材料,提前送交與會人員,讓與會人員有充分的時間了解情況并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人事問題的議題,其議案和科學論證材料上會時發給所有與會的正式成員,供其會上閱讀,會后收回。會上須按通知所列議題議事,不許臨時動議其他重大問題。

(四)充分討論。會議由黨委主要負責人主持。會議先由分管黨委成員或者有關部門通報上會議題并提供相關材料,然后安排足夠的時間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討論時,主要負責人應首先聽取其他黨委成員的意見后再表明自己的態度。因故未到會黨委成員的意見,可用書面形式在會上表達。

(五)逐項表決。會議由主持人視討論情況決定可否進入表決程序。意見比較一致時,可進行表決;持不同意見(含未到會黨委成員的書面意見)的人數占三分之一以上時,需暫緩表決。會議實行逐項表決。表決一般采用記名形式(含口頭和書面形式),每位黨委成員的表決意見須記錄在案,以示負責。研究決定人事等敏感問題,可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未到會黨委成員的書面意見不計入票數(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作出決策。決策時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決定形式。領導班子按表決意見形成會議決議,贊成意見或贊成票數超過應到會黨委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七)形成會議紀要。會議須形成“重大問題會議紀要”。按時間順序進行編號。除有特殊保密的議題,內容可以從簡外,會議紀要須記錄每個議題的討論、表決情況及最后決定,說明形成決定的依據和理由,明確落實決定的責任及實施監督的辦法。“重大問題會議紀要”視情況發給領導班子成員、內設機構和下屬有關部門,還須報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否定多數人的意見作出最后決定的,須在紀要中說明理由,表決意見須明確無誤地記入會議記錄。屬于記名投票表決的,須記錄每名成員的同意、反對或棄權的意見。屬于無記名表決的,須注明是無記名投票表決,并記錄同意、反對和棄權的票數。與會人員會后有權查閱會議記錄。

第五章 違規處理

第九條 重大問題不按本規則進行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形成決定的,應立即糾正,重新議事。

第十條 未經集體議事或會議表決形成決定,又未自行糾正的,由盧市鎮黨委主要負責人負責,并對主要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嚴重違反本規則規定,不按民主議事原則議事,獨斷專行,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的,對主要責任人做誡勉談話,并要求在黨委班子會議上做出檢查,并制訂整改措施,限欺整改。

第十一條 市委組織部負責監督檢查盧市鎮黨委班子執行本規則的情況,受理有關投訴并按本規則作出相應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集體議事的,黨委成員作出處置后應及時向領導班子報告。需要補議的問題應在下一次黨委會上進行補議和修正。

第十三條 本規則所涉及的內容,凡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 本規則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鎮黨委決策程序

一、全鎮發展計劃,重大工程項目確定、組織考察和從事任免等事關全鎮穩定與發展的大事,均屬于鎮黨委議事范圍。

二、鎮黨委議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三、議事前要廣泛征求社會各階層及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充分反映民意,吸收民智。

四、決策中,要認真聽取班子成員意見,確保決策民主化。

五、決策后,要實行議事公示制,積極接受群眾監督,杜絕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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