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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時代背景下網絡社會治理的路徑探究

2023-03-02

十九大報告中提出, “要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 建立網絡綜合治理體系, 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此外, 據相關調查數據顯示, 2017年我國網民數量已從2016年的7.31億增長到7.72億, 而互聯網普及率從2016年的53.2%提升到55.8%。這意味著我國已經形成了涉及各個領域龐大的網絡社會。由此可見, 21世紀以來互聯網在我國各個領域縱深發展的迅猛程度以及對于當今社會的重要程度。在探討基于“互聯網+”背景下網絡社會治理的路徑前, 首先對本文所研究的”網絡社會治理”以及“互聯網+”進行內涵與現狀說明, 以便更好地展開研究。

一、“互聯網+”背景下我國網絡社會治理的現狀

近年來, 隨著信息技術的突破性創和“互聯網+”新形態經濟的廣泛應用, 網絡社會中的各種信息已經能夠通過網絡空間快速傳播到世界各地。從網絡消費到共享單車、共享汽車, 從網絡教育到網絡問診等等, “互聯網+”新形態背景下的網絡社會的治理模式也正在從政府主導型模式向政府主導下各主體協同治理轉變, 由傳統的縱向互動溝通方式向橫向的網絡式的互動轉化。但由于網絡社會的虛擬性, 也出現了許多新的治理問題。具體體現在, 第一, 政府對于網絡社會治理能力嚴重不足, 造成辦事效率低下, 對網絡問題管控的力度不夠。第二, 當前我國網絡社會治理大多數事務仍舊以政府管控為主, 輕視社會主體的力量, 導致社會參與所占的比重很輕, 很難真正參與到治理實踐中去。第三, “互聯網+”在推動經濟發展和給人與人之間更為密切聯系的同時, 網絡社會中涌現出了各種犯罪活動頻發、網絡執法權力濫用和不作為、社會群體的網絡法律意識淡薄的現象折射出當前我國網絡法制保障的缺失。因此本人認為治理主體責權不明和治理能力不足、法治保障不健全是網絡治理的關鍵, 也是解決問題的瓶頸所在, 維護其有序運行需要從提高政府行政水平、明晰治理主體責任、健全法治保障三個方面來進行有效治理, 以確保網絡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協調有序。

二、“互聯網+”時代背景下網絡社會治理的優化路徑

(一) 利用互聯網提升政府的網絡治理能力,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

首先要求政府必須發揮自己在網絡社會治理中的主導地位, 提升對網絡治理的能力。這就需要政府在治理過程中不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 提升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務能力, 因地制宜制定出適用本地區的治理方案。其次, 還應該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 深入了解公眾在網絡社會中遇到的難題和在各個輿論所對政府管理所發表的意見, 及時對社會管理問題作出回應, 并且根據人民意見不斷改進自身工作, 推動政府向“服務型”轉變。其次, 應設專門的行政機關負責網絡管理, 形成明晰的網絡行政管理體制, 促進各治理主體既各司其職又相互協作, 避免職責交叉、多頭管理、各自為政, 更好地促進網絡主體的自律和自覺。

(二) 充分調動多種主體參與治理的積極性, 明確網絡治理主體的責任邊界

網絡社會治理不能僅僅依靠政府嚴格管控, 僅用行政手段來治理網絡社會, 而更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治理, 擁有獨立的發展空間。一是要在黨和政府領導下, 充分調動多種治理主體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形成社會組織和個體公民的合作共治, 形成健全的網絡社會治理體系。就拿微博這類網絡運營商來說, 它們作為網絡信息傳播的中樞不僅能夠較快、較廣的傳遞最新的社會資訊, 增加網民間的互動性, 還能及時的發現、管理其網絡空間中出現的各中失范和安全問題, 并通過一定的網絡技術來遏制有害信息廣泛傳播、防止不良影響擴散。因此他們有責任來參與網絡社會治理。并且, 在多元共治體系中要根據不同治理主體的自身優勢來劃分各主體在網絡治理中的職責, 避免它們對政府部門的依附, 使各主體在行使治理責任過程中功能最大化。

(三) 統籌規劃相關領域法律規范建設, 積極推進網絡治理法治化

首先從立法層面來說, 應該健全網絡重點領域立法和規范, 制定出專門針對網絡治理的法律, 改善已有的相關法律規范, 以法律形式確定治理主體責任, 提高互聯網空間的有序運行。其次, 要提高網絡執法水平, 完善對網絡執法的監管。網絡執法是實現網絡空間法治化的關鍵, 是維護網絡安全和秩序的根本保障。要求必須加強執法隊伍建設, 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 做到嚴格規范執法, 保證公民網絡權利受損時能夠得到及時救濟;合理配置執法權力, 避免重復執法, 引起不必要的執法分歧。最后, 必須構建特色的“互聯網+法治宣傳”新體系。這就需要通過不斷壯大法治宣傳教育隊伍來大力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積極弘揚法治精神, 提高網民的法治意識, 增加法治宣傳教育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并且, 要將法治宣傳與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緊密結合, 取得話語權和主動權, 為人民大眾提供更加快捷、周到的法律服務。

三、總結

隨著“互聯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應用到各個領域的升級改造當中, 網絡社會的發展已經勢不可擋。但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的我國, 仍有存在許多關于網絡社會治理的理論和實踐問題亟待解決, 給各國政府的治理帶來了新的挑戰。本文在對“互聯網+”以及“網絡社會治理”的概念進行簡要總結的基礎上, 根據當前我國網絡社會治理的現狀, 提出從提升政府的網絡治理能力、多主體合作共治、健全網絡社會的法制保障三個方面來進行有效可行的網絡社會治理路徑, 希望能夠對于解決當前困境有所裨益, 提供一定的借鑒。但經過研究了解之后, 發現我國目前對網絡治理的研究還不夠成熟, 仍然沒有形成一個健全的理論體系, 例如在如何解決網絡治理在國際合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國外網絡社會治理模式的借鑒還需要給予更多的關注和研究。

摘要:如今, 當代經濟發展已經進入“互聯網+”時代, 互聯網成為當今社會最具發展活力的板塊之一, 涵蓋了整個社會的方方面面。網絡社會治理作為當前社會治理的主流模式, 其現實影響不斷增加的同時, 新的困境也在日益隱現。為了力爭破解這些網絡社會治理的難題, 本文對“互聯網+“時代中網絡治理所存在問題的優化路徑進行了探析。

關鍵詞:“互聯網+”,網絡社會,網絡社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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