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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

2023-06-20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第1篇

(一)審計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審查村級各項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點查明收入是否及時入帳,有無被侵占、挪用;非生產性開支是否嚴格控制,有無揮霍浪費;村內各項工程的預決算情況;未入帳的費用情況;村公益事業資金、土地補償費收入和政府有關部門下撥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村財務收支是否按時如實上墻公開;民主理財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審計集體資產、資源、資金及專業項目管理情況。審查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帳款、帳物、帳帳是否相符,集體資產、資源和專業項目的承包標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經集體經濟組織集體討論決定,標的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標機制,承包或租賃者是否按合同及時繳納承包款或租金,有無因管理不善造成集體資產和資源的損失浪費。

(三)審計村級債權、債務情況。查清債權、債務增減變化及拖欠占用情況,摸清帳外債權、債務情況。重點審查有無借款舉債用于違背政策規定的非生產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級債務,有無存在盲目舉債情況,有無將集體資金擅自借給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有無擅自為個人、企業和外單位提供擔?;虻盅旱?。

(四)查看村級民主決策情況。審查村級重大事項決策是否由村民代表會議或村集體班子會議討論決定,有無“個人說了算”的情況存在。

(五)群眾要求審計的其他問題。如村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和責任目標完成情況、村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等群眾要求審計的問題。

二、對村級組織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一)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整治完成情況;二是村級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債權債務清理情況;三是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民主理財等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等。

(二)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任期內執行財經法紀情況。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各項收入是否及時足額入賬,有無侵占、挪用、私分集體資產、資金和私設“賬外賬”或“小金庫”等問題;二是各項支出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是否符合財務規定;三是有無濫用職權搞吃喝招待、鋪張浪費等問題;四是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變賣集體資產和土地等問題。

(三)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任期內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主要內容包括:一是集體資產處置情況。村辦集體企業改制、新農村建設用地等過程中集體資產的處置情況;有無非法轉讓、轉賣和侵吞集體資產行為;二是債權、債務管理情況。村級組織舉債是否經過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并按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是否存在以興辦公益事業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為單位和個人貸款提供擔保、抵押,導致新增債務;有無借債搞達標升級評比活動等;三是土地流轉、承包和基建工程管理情況。土地流轉、發包是否符合有關政策規定,是否簽訂了規范的合同;村級基建工程建設是否按規定管理并履行招投標程序;四是專項資金管理情況。上級撥入轉移支付資金、接受社會捐贈資金和物資的管理使用情況;土地補償費和拆遷安置補償費的管理使用情況;農村合作醫療、救災救濟、優待撫恤、社會福利、糧食直補、退耕還林等各種涉農、惠農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五是財務公開情況。財務公開是否全面、真實、及時、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程序是否規范,資金收取是否超標準、超范圍以及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等。

對村級組織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質上是對其在集體領導負責制下所扮演的角色的審計,即所肩負的經濟責任審計。對“村官”經濟責任審計什么,這個問題很關鍵,如果把握不好,就會直接影響工作效果。村級組織負責人在經濟方面的職責決定了對其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因此,應結合村級組織的實際,注意把握四條原則:一是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二是真實、合法、效益相結合的原則;三是勤政和廉政并重的原則;四是突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原則。但在實際操作中,村級組織的經濟結構、規模、形式大相徑庭不一而足,審計內容應該根據審前調查所了解的詳細情況有所偏重,抓住實質內容,比如對經濟規模較小的村級組織可以偏重于財務管理和本人廉政情況等方面的經濟責任,而對經濟發展規模較大的就要兼顧重大活動決策等方面的經濟責任,以利于節約審計資源,保證審計效果。

對村級組織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應當立足于其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并據以分清村級負責人應當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在審計方法上應當突出采取賬內和賬外相結合,內查和外調相結合,審計組織和村民理財小組相結合的具體審計方法。在實施審計中要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方針,在摸清村級集體經濟家底的同時,突出對農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對涉及集體資產出租及處置、債權債務管理、土地發包承包、征地款處置、專項資金管理、村干部收入分配,鄉規民約的制訂與執行、財務公開、重大投資及投資效益等方面開展重點審計。同時注意把握原則性和靈活性。

三、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和評價內容

村級經濟組織及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除了要在財務收支方面作出是否真實、合法、效益的結論外,還要對村級的各項經濟指標進行對比,作為全面客觀公正反映與評價村級財務及領導干部任期內經濟責任的重要內容。根據村級組織經濟活動的特點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目的要求,村級經濟組織及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審計依據、審計時間、審計范圍、審計方法;

2、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3、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情況,包括制度建設、資產管理情況、民主理財情況;

4、存在問題;

5、審計評價;

6、意見和建設。在這里重點敘述一下審計依據。我們認為,在過渡階段,在法律沒有明確賦予審計機關對村級組織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的權限時,審計依據應多依賴于各地黨委、政府,根據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的有關規定。各級審計機關是各級政府的組成部門,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權利也有義務執行各級政府授權安排的各項職能工作,也就是充分利用“受托”這一手段。另外在存在問題的反映上,特別是在確定被審計的“村官”任職期間所負有的經濟責任時應堅持以下原則:堅持客觀性原則,劃清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的界限;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劃清工作失誤和瀆職的界限;堅持全面性的原則,劃清集體決策和個人責任的界限;堅持歷史性的原則,劃清前任責任和后任責任的界限。從而做到公正確定“村官”任期經濟責任,有效規避審計風險。

審計評價是審計報告的重要部分,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評價更是審計報告的中心,是審計報告的核心內容,對村級組織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評價尤為重要,如何進行審計評價,需要慎重對待。在無規范性審計評價參照的前提下,借鑒目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先進經驗,評價應側重于對村級領導干部個人的經濟責任,即重點是對村級領導干部任期內應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評價。應把握以下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不能主觀臆斷,妄加猜測。

2、評價簡明扼要,定義準確精煉,不能似是而非模棱兩可。

3、妥善處理好個人與集體關系,分清個人責任與集體責任,界定明確,責任明晰。另外只對審計涉及范圍內的事項進行評價,不可越權以及超范圍對應由組織人事部門給予評價的方面予以評價。

綜上所述,村級經濟組織及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通過對村級經濟組織及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有效的監督檢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中央支農惠農政策、資金投入等落實到位,使之真正惠及億萬農民群眾;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實現,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第2篇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其它審計項目相比,由于審計客體和審計目標的變化,其報告的特點也各不相同。

1、審計報告的作用。任期經濟責任的客體是“單位領導人”,其作用是為干部管理部門的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據,主要報送干部部門。其它審計項目的客體是“被審單位”,報告的作用在于為經營管理部門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2、審計報告的內容。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目標,從經濟事項的真實、合法、效益性轉移到“單位領導人”的經濟責任上。這一點必然導致審計報告內容的核心從反映“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轉移到對單位領導人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作出綜合的反映。

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內容

根據《辭?!方獯?,經濟是指社會物質生產和再生產的活動。責任是指份內應做的事或沒有做好應予追究的事。因此,任期經濟責任,是指領導人員任職期間對其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和國家財經法紀執行情況應當負有的責任,包括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財務責任

企業各項財務收支活動是否合規、真實,財務計劃或單位預算的執行和決定情況是否真實有效;

1、 否適量、適度地籌集到滿足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保持合理的資金結構;

2、 無對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合理確定企業的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有效配置資金;

3、 否加強日常資金管理,降低經營成本,提高資金使用率。特別是企業的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有無長期拖欠形成呆賬、壞賬和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問題。

4、 收益分配上,能否處理好各種經濟關系,注重收益分配和維護生產發展潛力的協調,有無損害企業長遠利益和社會公益的短期行為;

5、 無完善的經濟責任制,對財務的約束是否科學有效。

6、 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任期內各種財務指標是否完成,包括內部利潤總額、固定資產加報率、不良資產率、投資收益率、凈資產保值增值率等。

(二)、會計責任

是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做到會計工作依法有序;

1、 否根據本單位的業務需要,設置會計機構和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和主管人員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2、 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標準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3、 計核算體系和方法是否安全、真實、可靠,有無化公為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有無授意偽造、變造會計憑證、賬簿、報表,有無設置賬外賬等問題。

(三)管理責任

1、企業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

2、各職能部門的分工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是否能在充分履行各項管理職能的基礎上又能互相約束與牽制。

(四)經營責任

1、企業的生產經營方針是否與全公司保持一致;

2、是否樹立為用戶服務的思想;

3、經營目標責任是否分解落實,有無保證經濟目標實現的切實可行的措施和制度。

(五)社會責任

1、企業員工的招募錄用、技術培訓、職務輪換和提升、工薪水平的提高、職工福利、勞動保護、企業環境等;

2、對文化、教育、體育及慈善事業的捐贈,為軍人、失業者、殘疾人提供就業機會情況等;

3、降低能源消耗、處理“三廢”以及對社會綜合環境治理提供的服務;

4、企業安全生產,提供產品的安全性、使用效能、耐用年限及社會咨詢情況。

(六)財經法紀責任

1、任期內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合法真實性,以及各種稅費、國有資產收益、電纜的收繳情況,有無隱匿、截留、濫支亂用等違反財經紀律情況;

2、任職期間有無利用職權侵占、挪用企業資產、收受非法所得,擅自對外投資、拆借、擔?;蚴谝?、暗示有關人員弄虛作假損害投資者和企業利益的行為;

3、任職期間,在對外交往中,有無不顧國家和企業利益利用職權索禮受賄,或內外勾結,牟取私利。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結構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開頭部分。包括題目、編號和主送人或主送機關;

2、簡序部分。簡要說明審計依據、審計時間、審計范圍、審計方式及審計實施情況。

3、基本情況介紹。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的性質、隸屬關系、組織機構、職工人數及其知識結構或現職人員與退休人員比例,單位在本行業中所處地位如實力排名等,核算管理體制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4、審計情況部分。包括企業領導人任職期間單位經營管理情況,各項經營指標的完成情況、經營效益以及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情況;

5、綜合評價部分。要概括評價被審計人員任職期間的主要業績,指出問題并確認或解除被審計者的經濟責任。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審計范圍的經濟責任情況,注重數據,作出真實、客觀、公正的評價,以肯定成績,分析原因,促進管理,提高效益;

6、對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一是一般性違紀違規、管理不善、損失浪費、國有資產流失、決策失誤、經濟效益不佳等問題,應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以促進被審計單位嚴肅財經法紀,加強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二是因玩忽職守、嚴重官僚主義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貪污受賄等觸犯刑法的問題,應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結尾部分。包括落款、日期、抄報抄送單位等。

四、撰寫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把握的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界定單位領導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應盡量使用量化指標和對比的方式來說明企業的經濟營運狀況,用寫實的手法來反映企業的對外投資、償債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切忌在無審計依據的情況下隨意評價。

2、責任相結合的原則。應客觀分清玩忽職守與工作失誤、前任與現任、上級與下級的責任。同時要注意企業所處的經營環境,實事求是地剖析企業盈虧的主、客觀原因,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3、慎性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第3篇

特色的審計內容。審計評價是否客觀公正,關系到任期經濟責任和工作業績是否真實、準確,并直接影響著這些干部的榮辱升降等問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是基礎,評價是關鍵。本文結合青海銷售公司經濟責任審計實踐,從目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存在的問題、評價原則、評價方式和指標、評價內容以及在評價中應注意的問題等方面談談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認識。

一、目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存在的問題

審計評價是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內容。評價的質量如何直接關系到對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影響到對干部使用的導向問題;也關系到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最終實現,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由于兩個暫行規定沒有制定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及標準,在審計實踐中對被審計者經濟責任的評價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一)審計評價目的不明確。將經濟責任審計混同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審計評價就事論事,泛泛而論,只談事實,對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重點,即對經濟責任的歸屬采用回避的態度,違背了審計評價的重要性原則。而且對被審計單位對外提供擔保、存在的正在訴訟中的未決經濟案件等可能造成的或有損失,應承擔的或有責任不予披露,不明確責任將影響審計結果的準確性。

(二)審計評價內容不明確。內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審計評價內容過于全面化。表現為:一是充分肯定責任人的成績,如實指出存在的問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這種對成績、問題、分析的全面評價實質上是避重就輕的評價,不利于審計目標的實現;二是把被審計單位的社會效益、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納入審計評價內容;三是把被審計單位可持續發展也納入評價內容,增加了審計評價的難度,加大了審計風險。

(三)審計評價及事不及人。由于任期經濟責任的風險較大,審計人員害怕承擔風險,只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進行評價而沒對被審計者在任期內的工作狀況,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評價或者只反映被審計者任期內所存在的問題,而沒有對所存在的問題的性質、嚴重程度、后果及被審計者對這些問題所負經濟責任進行評價,造成評價主次不分,背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四)審計評價超出審計范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因此,審計對被審計者的評價,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從經濟責任的有關內容進行。但在實踐中有的審計報告總想全面評價被審計者的功過是非,從而超越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有效及相關的經濟活動范圍,把不屬于經濟責任的評價的內容加入其中,過多涉及其政治思想和工作事務。比如:“在任職期間,工作勤懇,充分發揚民主精神,為單位的發展壯大做了大量工作”或“在任職期間,被評為先進文明單位”等等,使審計評價脫離了“經濟責任”的范疇,增加了審計的風險,事實上也是不科學的。

(五)審計評價證據不足。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評價應以被審計者所在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事項為依據,不能受主觀意識的支配;對那些未經審計,證據不足或未來的經濟事項不應予以評價。但有的審計報告的主觀意識就較濃,憑自己在審計過程中所形成的感覺進行評價。有些事項的提出也缺乏相應的取證資料佐證,有的不加以分析不加查證照抄被審計單位的年終總結報告或被審計者述職報告的有關內容來評價。

(六)審計人員的素質影響審計評價質量。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特殊,這就決定了審計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強、責任大,必須要求具備有較高的政策水平,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目前我司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專職人員較少,審計項目多,都是臨時搭班子,抽到誰是誰,很難保證人員質量,審計評價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廣度不夠,難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質量。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原則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問題和審計結果的最終體現,直接影響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效果.它也是一個敏感問題,審計評價結論直接影響到領導人員個人和所屬單位、企業的利益。為了準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更好地監督、評價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必須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獨立性、權威性原則。獨立性原則是指審計執法主體在組織機構上獨立、工作行為上獨立和人員及經費上獨立。即審計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不存在經濟利

害關系,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審計人員要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做出審計判斷,表達審計意見,提出審計報告;審計機關應有自己專門的經費來源等。權威性原則是指確立審計主體依法行使審計監督、鑒證的地位和權利。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是相輔相成的。權威性是保證審計獨立性的必要條件,而獨立性則是權威性的基礎。審計主體有了獨立的組織

地位,獨立的精神狀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形象,那么審計的權威性也就樹立起來了。如果在企業領導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不遵守或弱化了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那么其評價結果就不會客觀和公正。所以,審計主體的獨立性原則和權威性原則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過程中應維護和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則。

(二)客觀公正的原則??陀^公正原則是指以事實為依據,全面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做到成績說夠、問題講透。從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政策背景、實際工作環境出發去分析問題、評價責任,做到不脫離特定條件,不孤立地看待問題,尊重事實,尊重歷史,既不夸大成績、回避問題,又不脫離實際、妄加評論,做到以理服人。

(三)責權一致原則。責權一致原則是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僅就經濟責任及其履行程度進行監督和評價,不能將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等同于同期全部業績的考核評定;同時,企業領導人的經濟責任有廣義的經濟責任和狹義的經濟責任之分,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不能僅限于對被審計者任期內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這一狹義的經濟責任進行評價。要注意考核和評價與宏觀經濟和長遠利益相關的經濟責任。責權一致原則強調在評價經濟責任的履行程度和直接效果時,考慮經濟責任履行過程中客觀環境和條件的變化,分清前任責任與現任責任的界限;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的界限;主觀責任與客觀責任的界限;故意與過失的界限(即玩忽職守與工作失誤的界限);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的界限;法律法規不健全、不配套導致工作出現斷層與錯誤的執行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界限。

(四)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原則。經濟目標完成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更是對國有企業領導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不可或缺的審計內容。經濟目標完成情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該領導人的經營能力。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必須是從量開始,以量分析;同時,經濟責任審計是一個較全面的審計,不僅要對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審計,還應對其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財務收支的合規、合法與否,與單位領導人有著直接的關系。區分違紀違規問題的責任,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至關重要的內容。違紀違規責任問題,對被審計經濟責任人來說應區別情況,進行直接責任或間接責任(即主管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定性分析。所以,對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要定量分析性評價和定性分析性評價結合起來,這樣才有助于評價的客觀、公正。

(五)謹慎原則。首先,對超出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審計人員無法取證的事項不作評價;對于審計未涉及到或雖已涉及到但審計證據不充分、證明力不足而又不可能進一步獲取有力證據予以證實的審計事項,要說明情況,據理回避;對審計過程中因種種原因無法審查和核實的事項不作評價;對審計對象評價標準不清或者沒有明確評價標準,可能造成被審計人的責任難以分清的事項不能隨意做出評價。其次,在進行審計評價時,要使用專業、規范和措辭適當的用語,對能用數字說明的問題,盡可能用數字來說明,對不能用數字說明的問題,也要用寫實的手法來反映,切忌夸張和華而不實的描述。再次,對審計取證的全面性、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審計事實的完整性進行全面檢查,看證明材料與審計結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是否前后一致,有無矛盾和疑點,通過復核把關來減少審計風險;同時,對使用法規的正確性、準確性、時效性、實用性,進行逐條對照,檢查引用的法規在對象、范圍上是否一致,在時間上是否過期失效,對違紀問題的處理是否于法有據,寬嚴適度。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范圍較廣,涉及到經濟指標的完成,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情況。任職期間遵守財經紀律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促進提高經濟或社會效益而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成效等;評價方式既有利用非指標的定性評價,又有利用財務指標和數據進行的定量評價。與定性指標相比,定量指標更具體、直觀、準確,既不易產生異議,也便于分析、考核、評價。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指標應通過定性和定量的標準進行考核和評價。

第一,定性標準。定性標準是從性質上判斷被審計者的經濟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要求。它主要包括真實性審計標準、合法性審計標準、效益性審計標準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的考核標準。真實性審計標準是指被審計者任職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必須真實地反映其經濟業務活動。財務真實性分為真實、基本真實和不真實三個層次。合法性可分為合法、基本合法、有違規行為和嚴重違規四種。效益性審計標準是指企業資金的使用能夠實現其計劃中規定的效益目標。效益目標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兩部分。經濟效益從三個方面進行評定:一是經濟性和效率性;二是效果性;三是收益性。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考核標準是指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過對內部控制的評審,審查有關內部控制的健全性、遵循性和有效性,劃出其中的冗余與薄弱環節,并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第二,定量標準。定量標準是指從數量上通過比較分析考核和評價被審計者經濟行為的量化標準。主要是指一些技術經濟指標。

四、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方式和指標

青海公司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時,利用紀檢監察合署辦公的優勢,首先聽取紀檢監察對被審計單位及其領導人員的意見,了解有無重大舉報事項;其次開展審前調查,摸清被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我們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采用的主要方法有:

(一)業績比較法。主要為縱向比較法,即任職前、后業績比較。如: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變化,流動比率、應收帳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資產負債率、資產保值增值率等變化情況。在核實資產真實性的基礎上,結合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部分離任時與任職初的增減變化來進行考核評價,以說明資產是否保值增值,以及增值的幅度。在具體工作中,對任期前就已經存在,任期內入帳的資產(如:加油站投資),在評價資產保值增值情況時應予以剔除。

(二)量化指標法。即運用能夠反映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相關經濟指標,分析其完成情況,進而分析相關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方法。如:利潤、銷售量、噸油現金營銷成本、清欠指標、質量安全環保指標等。我公司在實際工作中將上述指標又分為效益類指標(利潤)、運營類指標(噸油現金營銷成本、清欠、零售量)和控制類指標(質量安全環保)三大類。每年,公司與分公司一把手簽定《關鍵業績指標合同》,將上述三大類指標納入考核范圍,年底通過業績考核審計情況予以兌現獎金。

(三)環境分析法。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行為放入相關的社會經濟環境中加以分析,作出實事求是的客觀評價。因審計相對經濟事項來講具有事后性質,因此在審計中要從事項發生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政策背景、實際工作環境出發分析問題,評價責任。做到不脫離特定條件,不孤立地看待問題,以理服人。

(四)主觀客觀因素分析法。對具體行為或事項進行主客觀分析,推究其具體的主客觀成因,分析該具體行為或事項是由于領導干部主觀過錯,還是由于客觀因素的影響,進而作出審計評價。

(五)責任區分法。包括區分現任與前任責任、主管責任與直接責任、管理責任與領導責任、集體與個人責任等,正確區分不同責任之間的界限和不同責任人之間的界限,使審計評價做到責任清楚和明確。由集體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集體負責,由領導者個人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個人負責。在具體工作中我們要查證決策時的書面憑證,如會議紀要、可行性報告等,使責任界定有根有據。

(六)其他有效的評價方法。對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可操作的內控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內部牽制制度、財務報銷制度等)作出評價。

五、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

按照審計評價服務于經濟責任審計目的的原則,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必須以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為依據,其評價內容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一)審查任期內企業的經營目標及企業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評價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狀況和經營成果,確認任期內的經營業績。

(二)審查企業領導人在任期初和離任前的國有資產、債權債務和資本來源情況,任期內是否適時、適量、適度地籌集到滿足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 并保持合理的資金結構。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有無長期拖欠形成呆賬、壞賬和由于資金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其他重大經濟損失問題。評價企業領導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情況。

(三)審查企業的各項財務收支和經營收支是否合規合法、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策情況是否真實有效;審查職工群眾反映的經濟問題和其他有關經濟責任事項。有無隱匿、截留、濫支亂用企業資金,有無利用職權挪用企業資金、侵占企業資產、收受非法所得,或將企業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以企業資產為其他債務人提供擔保,或授意、暗示有關人員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而損害投資者和企業利益;有無利用職權索禮受賄或內外勾結損害國家利益,牟取私利。評價企業領導人任期內遵守財經紀律情況。

(四)審查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情況。是否合理確定企業的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有效配置資金。評價企業領導人的決策水平和企業的生產發展能力。

(五)通過向被審計單位有關管理人員和當事人詢問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及運行狀況,查詢被審計單位有關內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資料,查閱以前有關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檔案,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依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測試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評價企業領導人任期內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運行狀況。

六、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應注意的問題

(一)要明確評價對象。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和中辦、國辦發布的《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對象也只能是領導干部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及其任職期間的經營管理業績、相關經濟責任和廉潔自律等問題。對被審計單位和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審計,所審計的評價應是審計范圍的經濟行為和經濟責任,重點是直接經濟責任,還包括與其經濟責任有關的主管責任。對于與財務收支行為和經濟行為責任沒有直接聯系的行為和責任,審計機關不予評價。

(二)要劃清責任界限。劃清領導干部任期內與非任期內經濟責任的界限,不能將前任領導取得的成績或存在的問題當成是現任領導的成績或問題。劃清集體決策與個人決策的界限,由集體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集體負責;由領導個人決策造成的失誤,應由領導個人負責。劃清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的界限,有的問題是由一般工作人員造成的,領導只負主管責任;有的問題是領導直接經手或親自指揮的,領導應負直接責任。在責任人所屬的職權范圍內的經濟行為,根據責任人批準的計劃、制度、決議進行的經濟活動,或責任人直接經辦的事項,都應確認直接經濟責任。非直接決策或直接經管的經濟行為,應確認為主管責任。在審計評價中要將有關問題的責任認定清楚,無論是直接責任還是主管責任都應該有明確的責任人?,F任責任是要審計的責任人的責任,前任責任是責任人的前任所應負的責任。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的經營和經濟活動是連續不斷的,前任遺留下來的問題有可能對現任責任產生較大的影響,致使其任期目標難以實現。特別是接任沒有經過審計的,更要認真劃清界限,否則審計評價的參照系統就不明確,造成責任模糊。要按照有關的規定分清現任責任和前任責任的界限,目的是防止現任把責任推給前任,或者把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推到后任身上。

(三)審計評價用語要規范。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一般要報本級人民政府、組織人事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這些單位不一定了解審計部門的專業性術語,因此評價用語要考慮這一點,在實際的審計評價中不用或少用專業性很強又不容易理解的一些詞語,用語表述要與客觀事實相一致,表意清楚易懂。此外,切忌主觀評語和形容性語言。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第4篇

×××經濟責任審計訪談提綱

被訪談人姓名:

現任職務:

性別:

訪談問題(訪談內容應結合企業實際和財務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必要的調整,訪談問題越具體越好)例如:

1. ×××同志任職期間主持開展了那些主要工作。

——戰略規劃、改革改制、內控制度建設、對外投資、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

1.1取得哪些重要成效

——落實國家政策、經營發展能力、資產質量狀況、企業管理方面、抗風險能力等。 1.2存在哪些不足或失誤

——經營發展方面、重組改制方面、投資方面、經濟案件等

2. 您認為公司目前存在哪些突出問題。

——發展戰略、持續發展的劣勢、內控建設與管理、資源使用效率和效益、團隊素質、企業文化

2.1 形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什么 ——體制問題、不良的經營環境、整個班子問題、個人領導能力與決策能力問題

2.2針對上述問題,您對公司未來發展有何建議

——戰略調整方面、發揮哪些優勢、強化哪些內部控制、需要突出解決的幾個問題等。

3. 請您對×××同志廉潔自律方面做出評價;公司員工在這一方面的反映如何。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范文第5篇

作者:彭國翔 湖北省審計廳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簡言之,就是在真實合法性審計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標準和規范對企業經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核、分析和評價,并圍繞著提高經濟效益這一目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一種經濟評價活動。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包括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和后續階段,每個階段都應遵循一定的程序,靈活運用恰當的技術和方法。準備階段 審計項目確定后,就要按照審計項目的具體要求,適當配備財會人員、經濟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或有相應技術特長的審計人員,以便發現企業管理、工程技術等方面效益不高的原因,提出改進的對策和途徑。在準備階段中大量使用調查方法,采用抽樣技術,選取調查樣本,對其郵寄問卷、電話調查或者當面詢問。派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財政、稅務、銀行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單位,對被審計單位的歷史、現狀、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素質和內部控制等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同時,對相關行業的市場動態、各種可能影響企業經濟效益發生變化的信息等,都要予以關注。實施階段 實施階段包括詳細調查了解、實施審計測試,收集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醞釀審計意見三個方面的工作。

1、運用訪談等審計方法詳細調查了解,進行初步測試。

在企業效益審計中,審計人員經常需要當面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獲取某些特殊證據,因此訪談就成了效益審計中常用的審計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幫助審計人員加強對所審事項的理解,而且可以當面向訪談對象搞清楚有關事項的來龍去脈。如以訪談的方式詳細調查企業的背景情況,生產經營的組織、方式及現狀,企業的生產工藝特點,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及運行狀況等。同時運用檢查法、實驗法、現場觀察法等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制度、質量制度、勞動定額等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抽樣測試。

2、實施審計測試,收集審計證據,分析原因。

首先,開展成本費用效益審計,促使企業減本增利。從成本費用的計劃及開支范圍的制定、控制措施的實施,到考核及評價的全過程,審查原材料和能源的利用效益、勞動力利用效益等,考核成本費用的節約額和降低率,促使企業不斷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審查銷售活動的效益性,促使企業增收增利。從銷售計劃的制定、銷售的組織,到銷售完成的全過程,審查是否達到現有條件下的收入最大化,銷售費用是否節約,銷售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再次,審查資金使用情況,促使企業合理運用資金。根據資金運動規律,從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到收回的全過程,審查資金的占用情況、周轉情況以及獲利情況,提出合理籌措和分配資金的建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最后,審查企業投資情況,促使企業降投入增產出。對固定資產投資要從立項、設計、施工到竣工決算進行全過程監督,審查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計劃、進度、工程質量及工程費用的發生情況??⒐ね懂a后,對工程效益和投產后的使用效益進行全面分析評價。

在實施階段,要設計出能反映所審計項目工作特征和成果的指標,然后尋找評價的標準去進行對比分析。其中的評價標準,需要從不同的渠道獲取,如使用其他類似單位的指標、政府規定的標準、行業公認標準、請外部專家提供標準等。運用實際與計劃或定額比較,本期實際與上期實際比較,本單位實際與同類外單位實際比較,本單位實際與行業、國際先進水平比較等對比方法,找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差距。

可運用適當的技術經濟分析方法,如因素分析法、平衡分析法、圖表分析法、數學分析

法、預測分析法、量本利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分析、計算各項經濟效益指標,分析其投入與產出的比率關系,以考察是否做到了經濟、效率和效果,分析經濟效益欠佳的原因、提高經濟效益的潛力以及改進方案。

3、醞釀審計意見,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當審計證據基本收集齊全,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現狀和提高效益的潛力基本了解時,審計人員應討論、醞釀審計意見,哪些方面應當肯定,哪些地方可以挖潛,并初步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在實施階段還要認真撰寫審計日記,編寫審計工作底稿,詳細記錄審計人員實施審計的具體過程、采取的步驟和方法,它不僅是撰寫審計報告的基礎,也是后續審計的重要參考資料,還可以用來評價審計人員的工作質量。

報告階段 報告階段是對實施階段的總結,通常應包含以下環節:歸納問題、綜合分析、討論審計評價、起草審計報告、征求單位意見、審定報告、做出結論、立卷歸檔。審計人員應核實在實施階段中發現的問題,整理審計工作底稿,鑒定和補充必要的審計證據,評估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效益,提出進一步改善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建議,起草審計報告,討論審計報告,正式發送審計報告。

值得關注的是,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報告不同于財務審計報告,它的目的不是為了證實財務狀況的真實性,而是為了揭示被審計單位經濟效益的高低及其原因,并做出評價,提出建議或措施。在多數情況下,由于被審計業務的專業性強,往往不能提出直接證據來論證審計報告的結論,為了使審計報告具有充分的說服力,需要廣泛地運用間接證據和推理證據,這都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加以詳細的說明。審計報告一般應具備背景資料、審計結論、論證結論的證據、改進的建議或措施等內容。

后續階段 后續階段是指審計項目完成,經過一段時間后,對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回訪性審計的過程。企業經濟效益審計的目的決定了開展效益審計不僅著眼于對被審計單位或審計項目現時的經濟效益進行評價,更注重未來經濟效益的提高。因此,在審計項目完成后,審計人員需對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回訪性審計,促使被審計單位更好地執行審計建議和改進措施。審計人員到達現場后,可以通過座談、查閱有關資料、現場觀察等方法,檢查審計報告提出的建議措施是否執行,效果如何。對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查明原因,根據被單位執行不力或審計建議不切合實際等不同情況,督促被審計單位嚴格執行或者提出更加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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