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財產保險論文范文

2023-03-01

財產保險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縣域人身保險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保障,文章通過分析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對促進我國縣域人身保險快速發展提出對策建議。

[關鍵詞]縣域;人身保險;發展

[DOI] 10.13939/j.cnki.zgsc.2020.11.

縣域保險是指以縣域為中心、鄉鎮為紐帶、農村為腹地的區域保險,包括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近年來縣域經濟快速發展壯大,縣域保險作為縣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縣域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發展縣域保險,完善縣域社會保障體系,推動縣域經濟可持續發展,對幫助政府解決三農問題和構建和諧社會等都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1  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特點

巴彥淖爾市位于內蒙古自治區西部,總面積6.5萬平方公里,全市人口近170萬人,2018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813.1億元,在內蒙古自治區GDP排名第8位。巴彥淖爾市轄四旗、二縣、一區,符合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對縣域經濟統計范圍和口徑的有四旗(烏拉特前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后旗和杭錦后旗)、兩縣(五原縣和磴口縣),縣域總人口近115萬,約占巴彥淖爾市總人口的67.6%,2018年巴彥淖爾市縣域經濟地區生產總值為557.1億元,約占巴彥淖爾市地區生產總值的68.5%,無論從人口規模還是從地區生產總值來看,縣域經濟都是巴彥淖爾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巴彥淖爾市經濟中具有基礎性地位。而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作為巴彥淖爾市縣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通過調查分析,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具有以下特點:

1.1  區域文化觀念

巴彥淖爾市各縣域普遍區域規模小,以當地居民為主,流動人口較少。居民之間的關系或聯系較緊密,普遍存在鄉土觀念重、注重親情、注重家族的特點,接受外部信息量相對較少,市場相對封閉,傳統思想較重。在抵御風險方面,縣域居民習慣依靠家族、依靠親情、依靠人際關系來分擔風險,對商業人身保險這種通過商業方式來互濟互助、共擔風險的模式接受度較差,在文化背景和保險觀念上與城市居民有一定的差別,經濟文化形態上與城市差別較大。

1.2  縣域經濟特點

縣域經濟普遍不及城市發達,大多數縣域擁有一些地方性的支柱性產業,但多以工農業為主,縣域中小企業普遍贏利水平較低,第三產業尤其是金融業的發展程度較城市差??h域職業發展機會較匱乏,年輕人紛紛離開家鄉去大城市尋找事業發展機會,使得縣域勞動力平均素質相對較低,勞動力成本相對低廉。

1.3  縣域居民消費行為特點

縣域居民普遍對外部信息量接受較少,市場相對封閉,但居民之間的關系或聯系較緊密,因而居民間通過人際關系形成的信息交流渠道效率較高而且深受居民信任,當地有什么新鮮事件發生,很容易成為人人皆知的熱門事件。所以新產品進入這樣的市場,因觀念的保守性并不會馬上激發人們的消費欲望,反而觀望者眾,但是一旦有人開始購買,并且產品得到購買者的認可,又會引起從眾效應,較易激發一定的消費風潮。

2  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

2.1  保險觀念淡薄是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關鍵

由于縣域居民的文化素質、區域文化,使得他們相對城市居民思想觀念較為保守,雖然也渴望能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但對人身保險這種以商業模式來分擔人身風險的方式并不容易接受,習慣于養兒防老、攢錢防病,對用自己的血汗錢去購買保險公司對未來的一個承諾這種虛擬產品更是心存疑慮,所以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關鍵原因就是縣域居民的保險觀念淡薄。因而解決縣域居民觀念問題,使他們能真正認識保險、接受保險,是推動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重中之重。

2.2  居民收入相對有限是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居民收入水平也是直接影響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的因素。人身保險是商業保險,必須繳納一定的保險費,才能得到人身保險的保障,但縣域居民特別是廣大農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對有限,這無疑制約了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發展。

但可喜的是近年來,各級政府都在加快落實國務院《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收入的實施意見》(國發〔2016〕56號)精神,尤其是實施意見中提出落實“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提出“在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時,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職業化進程,帶動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卑蛷┠谞柺薪陙碓谔岣呔用袷杖敕矫嬉踩〉靡欢ǔ尚?,2018年巴彥淖爾市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42元,同比增長8.6%。其中,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97元,同比增長7.7%,農村牧區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21元,同比增長9.7%。

2.3  缺乏真正適合的險種和適宜的營銷手段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各大保險公司在制定經營戰略時,通常把主要目標區域放在城市,推出的產品也是主要滿足城市人群需求的,而縣域地區的經濟特點和居民消費行為特點決定了他們的需求與城市居民的需求并不一致,各保險公司現有產品并不適合他們的需求,針對縣域居民開發的險種少,既使縣域居民有意愿購買人身保險,也很難找到適合他們的險種,這也是制約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同理,由于縣域的文化特點和居民的消費心理與城市居民差異較大,那么針對縣域居民的營銷模式也必然要求與城市不同。針對各縣域實際,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營銷模式是推動縣域人身保險市場順利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

3  我國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發展策略

3.1  爭取政府支持,推動縣域商業人身保險的發展

由于縣域居民受限于文化素質和區域文化,思想觀念相對保守,對商業保險理念難以很快接受,但他們對政府予以充分的信任。多年來,國家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上投入頗大,在保障城鎮居民和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城鎮居民和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成為城鎮居民和農民心中值得信賴的依靠??h域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到發展縣域人身保險的重要性,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保合一”中,支持保險公司積極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充分發揮商業人壽保險公司的作用,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和商業人身保險中健康保險、重疾險有效銜接,為縣域居民建立起全方位、多層次的醫療保險保障體系。使城鎮居民和農民在使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過程中接觸、認識、理解商業人身保險,改變保險觀念,為縣域商業人身保險的發展打好基礎。

使縣域相關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充分認識到發展縣域人身保險對縣域經濟的重要性,在財政稅收方面對縣域人身保險予以一定的優惠,例如給予縣域人身保險進行適當財政補貼,提高保險代理人的個稅起征點等。同時把縣域人身保險的發展納入到當地縣域經濟的總體發展規劃中,在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的同時,使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得到和諧、健康、充分的發展。

3.2  開發真正適合縣域居民需求的保險產品

各保險公司應該根據縣域地區的經濟特點和居民消費行為特點,在充分調研縣域居民在養老、醫療、意外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的基礎上,認真對市場和產品進行細分,并在充分考慮居縣域民繳費能力和繳費習慣的基礎上,把握薄利多銷的原則,合理制訂縣域人身保險產品的價格,推出系列保費較低、保障適度的保險產品,以滿足不同收入層次、不同縣域居民的保險保障需求,讓廣大的縣域居民能夠“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完善縣域社會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但也應看到,因為各個縣域市場經濟發展、歷史文化、居民收入、人口分布等多方面差異都很大,同時針對各個縣域市場開發出針對性、個性化的險種對各保險公司都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3.3   健全客戶服務體系,員工本地化,開展多元化服務

由于縣域居民的消費行為特點,設置縣域人身保險銷售渠道時,要注重利用本地人的人際關系網絡。招聘一些文化素質較高、在當地信譽較好的本地人進行培訓后上崗,這部分人員一直生活在本地,對當地文化更認同理解,也更易了解本地居民的人身保險消費需求,并容易發揮人際關系優勢,方便為廣大當地居民提供人身保險服務。同時可選擇一些在當地有影響力的人員擔任協保員,比如鄉干部、治保主任、婦女主任等,利用他們自身在縣域居民中的影響力,宣傳保險理念和保險產品。尤其發生理賠案例后,要充分利用縣域居民間的人際溝通渠道,使居民能真正理解保險理念,認識到投保的益處,推動人身保險業務在縣域快速發展。

縣域居民社會資源往往限于當地,而當面臨外地就醫、入學或互聯網時代的商業往來時,就需要社會的支持和幫助。如果保險公司能利用自身資源,提供在客戶外地就醫、入學時予以協助或幫助他們進行互聯網商業往來等多方面個性化的客戶服務,既提高保險公司的口碑,提升行業形象,滿足客戶需求,又容易讓縣域居民接受保險、信賴保險,有效開拓縣域商業保險市場。

綜上所述,縣域人身保險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的保障,也是社會保障的重要補充。本文通過分析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的特點及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提出爭取政府支持、開發真正適合縣域居民需求的保險產品、健全客戶服務體系、員工本地化、開展多元化服務等對策建議,以推動我國縣域人身保險市場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董迎秋,段影.構建與我國縣域經濟相匹配的縣域保險發展模式[J].保險研究,2011(4):81-87.

[2]唐長勇.淺談縣域保險的發展之路[J].現代經濟信息,2017(5):324-325.

[3]鄢海云.江西省縣域人壽保險發展研究[D].南昌:江西農業大學,2013.

[基金項目]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茖W研究項目“巴彥淖爾市縣域人身保險發展對策研究”(項目編號:NJSY17399)相關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王曉華(1969-),女,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人,碩士研究生,河套學院經濟管理系副教授,主要從事經濟管理方面的教學與研究。

財產保險論文范文第2篇

關鍵詞:財產保險;保險賠償;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規定,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杀X敭a,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對財產的保險意識也逐漸提升,通過財產保險的投保進一步保全自身財產已經成為了當前社會發展的共識,財產保險由公司保險行為,主要是廠房、設備等工業需求逐漸發展為家庭財產保險、農業財產保險,同時拓展為各類的責任保險,包括產品責任、雇主責任等內容。

一、財產保險發展和保險賠償

保監會日前公布的2017年保險行業統計數據顯示,財險公司共實現原保險保費收入10541.4億元,同比增長了13.76%,這足以說明當前我國財產保險發展的速度。我國國內的財產保險發展始于上世紀八十年代,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保險的營業收入大幅提升,這足以說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人們對財產保險的重要性認知日益提升。

我國財產保險的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突出表現為保險營業收入逐年增加,保險公司的數量和規模逐年擴大但保險的保險賠償服務不到位,這也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存在糾紛的主要問題,此外虛假退保、虛掛應收保費、虛假賠案等問題時有發生。從目前來看,我國保險行業的快速發展,一些新興的保險公司規模日益擴大,市場競爭不斷加劇,一些新的財產保險項目不斷涌現出來。市場競爭機制下,經營不善和規模較小的保險企業必然存在的破產風險,同時如果小的保險企業可以抓住市場機遇,做好財產保險市場也可以逐漸擴大規模和影響力。因此,保險企業應積極面對保險服務存在的痛點和問題,著力解決保險賠償服務不到位、虛假退保、虛掛應收保費、虛假賠案等問題。目前財產保險的種類比較多,簡單可以分為財產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業保險、工程保險和責任保險等方面內容,重點是家庭財產保險和企業財產的保險。家庭財產保險可以分為基本保障和附加保障等兩方面,分為兩個類型到期還本和利率聯動型。企業的財產保險比較復雜一般是分為可保財產、特約可保財產和不保財產三類。

財產保險的賠付主要有三種方式:比例賠償、第一危險賠償和限額責任賠償。無論哪種方式,財產賠償主要是保險方對被保險對象由于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的經濟賠償,這也是產生糾紛的主要地方。保險公司與當事人就保險的具體額度、賠償的具體費用等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認定時就容易出現糾紛,特別是賠償金額劃定沒有達到當事人的心理價位時容易出現賠償的糾紛問題,如一輛價值14萬的車,在足額保險合同下,車子完全報廢最高賠付只能是14萬(不考慮折舊),但當事人認為買車所付出的包含車輛增值稅也應由保險賠付,這就說明當事人對劃定金額的方式理解存在不同,很容易引發糾紛。

二、財產保險賠償原則

財產保險賠償主要是遵循全面賠償和實際賠償的原則,具體來說,全面賠償原則:使被保險人由于保險合同所規定的風險事故所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通過保險金補償的方式得到賠償。實際賠償原則:保險人對于被保險人的賠償不得超過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被保險人不能由于保險人的賠償而獲得額外的利益。

補償原則成為財產保險的重要原則,主要是體現出保險的經濟補償職能。根據我國保險法明確規定,財產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對象為預防或降低標的損失需要支付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其總量在標的損失額度之外要另行計算,最多不應高于保險金額的總量。但同時保險法規定由于第三方形成損失而進行支付的費用以及保險公司與保險對象由于查找事故成因形成的費用需要保險公司承擔,說明保險公司付出的實際費用可能會高于保險金額。

財產保險賠付補償應遵循實際損失的原則。當事人的實際損失是保險公司的賠付判定依據,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損失進行足額補償或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補償,補償的具體標準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

對保險合同來講,保險利益始終是基礎前提,是合同的基礎原則,因此必須要注重合同的合法性。財產保險賠付過程中,應確保利益的合法性,其主要是通過經濟層面的確認,一般來講,當發生利益損害時,保險公司賠償的費用應不高于保險的利益,主要是由于部分社會人員投保存在惡意投保的行為,處于騙保的目的,其通常會進行投保雙份或投保價值高于財產價值,也就是超額投保的行為,超額投保有善意和惡意,惡意的投保是不合法的,保險公司有權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判斷,決定是否解除合同。

三、財產保險和保險賠償科學劃定

(一)財產保險價值明確

財產保險價值具體體現為當前財產實際具備的價值,是以公允價值為基準的。保險合同應是各方當事人需要提前約定的金額,也是保險公司履行賠償責任的法律界限。目前保險價值主要是有兩方面的形式體現:第一種是預先約定,也就是保險公司在財產保險合同與投保方進行約定,雙方根據財產保險價值進行提前的約定并記錄在合同當中,這種計賠方式只適用于價格過高而且難以定價的物品,多用于文物、字畫等保險當中。目前我國對定值保險還沒有具體的規范和要求,但一旦發生財產損失,保險公司都應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價格進行計賠,計賠的具體價格則是合同約定的價格,而不是實際的價格,采用定制保險這種方式可以有效防止出現雙方爭議的出現。預先約定的定制保險具有明顯的優勢,發生財產損失時,不需要進行保險標的價值進行估價,減少了理賠的環節,同時直接根據合同約定價格進行賠付,而不需要考慮物品的價格變動。另一種是根據事故引發標的具體價值進行處理操作,需要劃定保險金額才能確認保險價值,這種保險價值認定屬于不定值保險。大部分的保險都屬于不定值保險,基于賠償具體損失的原則,在計賠時主要是根據當下實際市場價格進行計算。不定值保險不需要預先約定價格,而是只列明保險金額,在發生保險損失時,需要根據實際損失進行賠付,賠付的總額不超過合同所約定的保險金額,當損失的具體價格無法用實際價格進行測算是,可以用其他估價方式進行,包括重置成本折舊等方法。

(二)保險金額劃定明確

財產保險合同之中具體的保險金額也就是投保方在制定保險合同過程中就當前保險標的,依據實際保險價值而投保的經費額度,其是保險公司行使賠償責任或支付保險金的最高限定額度。財產保險發生損失事故以后,財產保險的具體計賠金額要根據實際損失而確定,同時也要確認保險利益等因素,具體的計賠金額應不高于合同規定的最高保險費的限定。在實際操作中,財產保險的保險賠償需要結合具體的合同形式而確認,需要對比保險金以及現有價值之間的對比關系。合同主要可以分為三類,根據合同的不同賠付方式也不同:①足額保險合同。足額保險合同是指合同約定的賠付金額與財產的具體金額是一致的,一旦發生財產的損失,保險賠付的具體金額需要具體損失量進行賠付,根據損失量的確認主要是根據損失價值的公允價值來判斷,也就是當事人和保險公司共同認可的價值,如果損失的價格與被保物品價值相同,也就是遭受損失導致被保物品毫無價值,則需要進行全額的計賠。②非足額合同。非足額合同的計賠主要是根據實際損失按照一定的比例關系進行賠付,非足額合同總的保險金一般低于財產保險具體的價值,因此賠償的責任主要是在發生保險事故以后需要按照約定的關系比例進行計賠即可。簡單來說,一輛公允價值為14萬的車子,如果投保只是保了7萬,那么實際發生損失時,按照具體價格損失進行比例賠付即可,也就是損失2萬,只需要賠付1萬即可。③超額合同。超額合同在法律層面是沒有依據的,理論上來說,超額合同應不存在,主要是超額合同違背了保險法遵循的補充原則,簡單來說,超額合同就是保險金高于財產保險價值的合同,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超額合同中超出價值部分沒有法律支持也不需進行賠付。超額合同的出現主要有兩種原因,一種是惡意投保。惡意投保一般都是存在故意和騙保的行為,在發生價值損失時,當事人要求超額投保計賠,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解除合同處理。另一種是善意投保。善意投保在實際價值發生損害時只需要賠付標的現實價值范疇進行負擔即可,超出部分不需要賠付,對超額部分需要認定為無效。簡單來說,一輛14萬的車輛,投保人重復投保,按照每家保險公司14萬的方式進行投保,當發生財產損失時,不是按照每家14萬,而是兩家保險公司平均比例進行賠付,或者當事人在一家保險公司投保20萬,那么實際損失時,最大的賠付額不會超過車輛的總價也就是14萬的價格。

四、總結

財產保險賠付應進一步明確財產保險賠償的原則,防止出現賠償認定不合理、賠償不清楚的問題,引發當事人與保險公司的糾紛。隨著我國人民對財產保險意識的不斷提升,保險公司應進一步做好財產保險的相關內容,以更好明確雙方責任,進一步規范財產保險,確保雙方合法利益都得到保護,進一步推動我國財產保險的發展和進步,同時做好具體的案例分析,以更好的提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險賠償的服務。

參考文獻:

[1]王佰茹,王宜可.相互保險公司和股份保險公司適用領域研究述評及展望[J].上海保險,2018(10).

[2]錢思雯.從保險利益到保險目的:回歸保險合同的本質——兼論保險合同的主觀性與客觀性[J].商業研究,2018(10).

[3]宋燚.客戶服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分公司[J].中國商論,2018(07).

[4]繆仁康,裴淑紅.存貨增值稅損失保險賠償問題研究——以存貨項目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為例[J]財會月刊,2017(12).

財產保險論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隨著高等教育的普及和規模擴張,大學生在校內、校外實訓實習基地、假期返鄉及外出期間出現的意外及侵權傷亡事件及由此帶來的高校和受害家庭之間的大額賠償糾紛越來越多,并日益引發社會公眾和媒體的極大關注,成為困擾高校管理的一個難題。本文從風險管理的角度對我國大學生意外傷害保險的現狀進行了梳理,并對我國大學生意外風險保障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分析。

關鍵詞:高校;大學生;意外風險;校方責任險;學平險

近年頻發的大學生人身意外傷害和校園侵權事故愈來愈受到政府、輿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F代風險管理理論告訴我們,保險是一種最傳統的風險轉移手段。在我國,涵蓋大學生意外風險保障的保險產品主要有學生平安綜合險(以下簡稱學平險)和校方責任險這兩個險種。然而實踐中,學平險和校方責任險在高校中的開展并沒有起到預想中保障大學生享有足夠額度的意外傷殘或身故保障以及緩和高校和家長因補償問題而產生的矛盾的作用。

一、我國大學生意外傷害保險的現狀

(一)學平險在我國的發展

1.學平險的產生

按照權威解釋,學平險是國家專門為在校的大、中、小學生、研究生和幼兒園學生安排設計的、在政策上實行傾斜優待的一個集健康險、壽險和意外傷害險為一體的綜合性險種。1986年,學平險在我國首次以商業保險運作的方式向沈陽市100萬學生群體推出之后迅速在全國范圍內得到推廣,為大中小學生撐起了“安全保護傘”。 在我國學生無任何醫療保障的年代,學平險曾對穩定教學秩序、分散校園風險、保障學生安康、安定校生關系發揮過積極作用。該險種自開辦以來一貫堅持低保費、寬責任、高賠付的特點,僅面向學生群體推行,具有很強的社會公益性。

2.學平險營銷制度由團險向個險的變革

可避免部分風險意識低的家長不給孩子投保也為了使參保學生享受到更多的優惠,最初各類學校在投保學平險時大多采用了團險的模式,當然團險營銷過程中也出現了“強制投?!?、“回扣”、“上級規定”、“向學生家長宣傳解釋不足”等不合規的問題,理賠環節中保險雙方因條款理解爭議訴諸法律的報道屢見不鮮。為此,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條1和第八條2的規定精神,于2003年發出了《關于加強學平險業務規范經營的通知》,其中第一條“學生及學生家長有權自主選擇是否購買學平險。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強制學生購買學平險”和第二條“學生及學生家長可以自主選擇保險公司購買學平險。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強制學生購買指定保險公司的學平險”對學平險的銷售及購買行為進行了規范。該規定實質上明確了自此之后學平險的投保人由學校變成了學生或其監護人,這說明學平險已由原來的團險轉變為個險了。

3.學平險的投?,F狀

2004年以前,我國的學平險投保率高達90%以上,有的學校甚至達100%;之后,受保監會2003年新規影響投保率大大降低,如2008年廣東省投保率不足30%;全民醫保實施后不少家長對學平險的保障范圍不了解認為沒必要購買導致投保率進一步降低。

盡管2003年教育部和保監會的通知是用于規范未成年學生投保學平險行為的,并不是針對已成年的大學生的,但目前包括高校在內的各類學校為避嫌均不愿參與到學平險的投保事宜中。大學生參加全民醫保的政策實施后有的高校為撇清敏感的“回扣”等問題甚至都不再做與學平險有關的系列工作了,實踐中主要是高校要求學生家長自愿選擇保險公司并購買學平險產品。但也不乏資金充裕的高校會在不增加大學生自擔保費的情況下或明或暗地對自愿參加學校統一確定的學平險的大學生進行保費補貼(一般補貼保費的1/3到1/2)以進一步提高其所享保障水平的情況,更有上海、深圳等部分發達城市的教育局從其財政收入中列出一部分資金對當地高校中自愿參加當地統一招標的學平險的大學生保費進行補貼的情況。

(二)校方責任險在我國的發展

1.校方責任險的產生

校方責任險是指學生在學校實施的校內教育教學活動或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因校方的疏忽或者過失而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依法應由學校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被保險人和保險受益人均為投保的學校,險種歸屬財產保險中的責任保險。校方責任險是基于校園內的基礎風險保障,它有利于避免或減少學校與學生間的經濟糾紛,將學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學生的素質教育上。

2000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了我國的“校(園)方責任保險條款”并開始進行推廣宣傳。2001年9月起實施的《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的地方性法規,它明確規定了學生在教育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傷害事故后校方與受傷害學生、家長之間的責任與權利。2001年8月我國校方責任險第一單在上海誕生,中國平安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率先與上海市政府合作設立了面向經上海市教委認定并正式批準的3000所公辦和民辦中小學校、由市政府統一出資購買的校方責任險,打破了我國長期以來沒有設立校園傷害責任保險的局面。此后,武漢、北京、大連、深圳、蕪湖、海南、浙江、青海、廈門、鄭州、江蘇、四川等省市紛紛頒布地方性政策法規跟進并推行該險種,但直到2008年,我國才逐步在全國范圍內設立了模式統一的校方責任險,并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

2.校方責任險的發展歷程

(1)中小學校是學校責任保險的先行者

隨著上海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首先發布及校方責任險在上海市的先行先試,教育部以此為參考發布了《學校傷害事故處理辦法》(2002年9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第31條規定“學校有條件的,應當依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學校責任保險。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鼓勵中小學校參加學校責任保險”,這首次為我國學校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提供了直接依據,鼓勵態度也使中小學校成為整個教育系統學校責任保險的先行者。

(2)政府購買的方法保證了校方責任險在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全面推行

2007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明確提出的“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推行由政府購買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的方法,具體實施細則由財政部、保監會、教育部研究制定”,2008年4月《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關于推行校方責任保險完善校園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的通知》(教體藝[2008]2號)規定“建立和完善校園意外傷害事故風險管理機制,決定在全國各中小學校中推行意外傷害校方責任保險制度;由國家或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都應投保校方責任保險”。這些規定進一步表明了我國相關部門對中小學校責任保險推行的重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也基本效仿深圳的做法采取了政府全額資助當地全日制普通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投保校方責任保險的方式,利用商業保險有效轉移了學生在?;騾⒓訉W校組織的活動或實習期間應由校方承擔的意外或侵權責任風險,大大地減輕了學校在傷害事故賠償中的經濟負擔、社會壓力和矛盾。這種由國家和地方財政出資為學生購買校園校方責任險的方式,加速了該險種在全國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全面推行。

(3)國家對校方責任險的認識逐步深化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關于在中等職業學校推行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通知》(教職成[2009]13號)精神,教育部在總結兩年多試行經驗的基礎上,2012年4月由教育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實施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通知》,這進一步彰顯了國家對校方責任險認識的深化。

(4)高校校方責任保險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

與全國范圍內廣泛推行的中小學校責任保險相比,高校責任保險不但起步晚而且進展慢。高校責任保險制度始于2006年深圳、廈門、浙江、北京、江西、山東、重慶、上海等地區學校責任保險制度在中小學校穩步推進基礎上向幼兒園和高校的擴面嘗試。2006年4月深圳市成為我國首個政府出資為包括民辦學校和高校在內的所有學校和幼兒園購買學校責任保險的城市,此后陸續由政府出資為高校購買校方責任險的還有江蘇省、上海市、天津市等。但與責任保險發達的英美等國相比,因保險事故范圍偏窄、免責事由過多非常不利于高校有效防范責任風險,因此我國的高校校方責任保險還處于起步階段。

綜上所述,校方責任險與學平險的風險保障范圍既有交叉,又有不能互相替代的部分。實踐中,只有兩者組合才能起到全面的人身意外傷害風險的保障作用。

二、我國大學生意外傷害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校方責任險中高校責任的認定尚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

首先,實踐中除《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條款基本是涉及未成年學生的責任認定)等法律規定外,社會法中的《未成年人保險護法》可作為中小學校、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校方責任保險的法律基礎,但作為成年人的大學生在高校發生意外事故的責任劃分、賠償原則和賠償標準則缺少明確的法律依據。其次,當前國內關于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法規仍舊空白。盡管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方頒布了關于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地方性法規,但是由于各類學校對其所管理的學生因其成年人與否所付的義務也不同,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地方性法規顯然已不適合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

(二)高校責任險的全面推行仍然缺乏強有力的推行政策和保險產品

首先,現階段仍然缺乏全國性的高校校方責任險強有力的推行政策,使得我國目前高校校方責任險政府出資投保只是某些省市的個別行為,且高校的實際自愿參保率極低。這主要集中在“非強制”和“存在資金缺口”這兩個問題上。一方面,高校非強制的參保原則,使高校既缺乏動力又難以從緊張的財政撥款中每年擠出近二十萬的保費投保從而轉移該類風險損失;而根據風險集中理論,只有參保的高校足夠多才能起到有效分散風險和互相分擔較大損失的效果。另一方面,在風險自留的情況下,由于高校提供公益性教育服務、非營利的性質使其很難有相應的風險儲備資金積累,因此高校在面臨學生意外侵權責任時也難以從經濟上對致害學生進行合理的補償。

其次,當前各地將基礎教育校方責任險在高校中推廣不能彰顯高校的個性需求。由于大學生作為成年人與處于中小學?;蛑械嚷殬I學校及幼兒園的未成年人對意外傷害風險的認知、其后果的預料、出現傷殘時家長的經濟賠償訴求、學校在侵權事故中的承擔的責任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而且成年人的賠償標準也不同于未成年人,因此不適宜將基礎教育階段適合未成年人的保險條款、保險事故范圍、保險責任限額及保險費標準簡單推廣應用到高校的大學生身上,當前急需保險公司針對高校校方責任的保障訴求及特點開發出合適的新產品。

(三)大學生及高校主動利用保險轉移風險的意識較差

受傳統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的影響,我國絕大部分大學生及高校的風險管理和保險意識普遍比較淡薄,不熟悉保險的功能、作用和運行機制,不善于運用學平險和校方責任險來轉移和分散自身面臨的安全及責任風險,出事靠政府救濟、靠家庭互助的傳統思維根深蒂固。同時由于較強的僥幸心理,往往表現為對自身面臨的風險及其特點、風險損失可能的嚴重后果、風險管理的策略、相關的保險產品均認識不足。

(四)高校對大學生意外傷亡賠償責任的逐年擴大已突破校方責任險的賠償范圍

基于保護受害方權益的需要,侵權責任認定原則已由過錯責任逐漸向過錯責任與無過錯責任共存的方向發展,而高校的承擔的無過錯責任主要體現為精神損害賠償。因校方責任或連帶責任造成的失子學生家庭的經濟和精神損害賠償金額不斷上漲(精神損害賠償占比越來越大,已有突破百萬的先例),且精神損害賠償無固定參考標準往往屬校方責任險除外責任,也是造成高校投保積極性不高的一大原因。

(五)擴招以來高校生師比嚴重失衡造成意外風險管理壓力巨大

伴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培養的重心由精英教育向學歷普及的轉變,近十幾年高校在校生規模不斷創出新高,16年間增長了約7.5倍。然而具有占比絕對優勢的公辦高校受編制及上級劃撥的教育經費所限,其教學及學生管理隊伍并沒有實現與學生規模的同步增長,生師比不斷放大造成教學及學生安全管理難度逐年加大。面對適當教育、管理和保護的義務,高校無疑承擔著巨大的壓力。

(六)風險教育及管理機制缺位導致保險普及率很低

當前,國內高校幾乎沒有建立風險教育的先例,絕大多數高校也未建立起風險管理機制。風險教育是識別、估算風險,認識并合理選擇預防、自留、轉移、控制、回避等風險管理的經濟和技術方法,建立主動的風險防范意識,科學處理風險的重要前提條件和以點帶面地推廣現代風險管理知識的有效手段,也是高??刂茖W生意外傷害風險的重要途徑之一。高校風險管理機制包括校方侵權意外傷害風險管理制度、學生風險教育宣傳制度、學生日常生活、學習中的系列安全及健康管理制度等。但遺憾的 ,目前國內很多高?;咎幱谟酗L險管理需求,但不知如何下手管理,抓不住管理重點的局面。

注釋:

1 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循自愿原則。

2 保險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參考文獻:

[1]劉虹辰、張瓊,深圳學平險不需家長買[N],深圳商報,2003-8-8。

[2]沈湘卿,學平險傳統銷售渠道被封市場份額面臨重新洗牌[N],中國保險報,2003-9-4。

[3]邱璐璐,簡簡單單話保險之——校方責任險[N],證券日報,2008-9-4。

[4]馬翠蓮,政府搭臺行業指導企業主導——校方責任險的“上海模式”[N],金融時報,2014-11-4。

(本文系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廳軟科學項目(省級)《和諧社會視角下河南在校大學生安康保障體系研究》(立項編號132400410182)暨2010年度河南省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資助項目(省級)《和諧社會視角下完善河南高校學生醫療保障體系研究》(立項編號2010GGJS—242)聯合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簡介:王艷紅(1975--),女,河南鄭州人,副教授,南開大學經濟學碩士,主要從事風險管理與保險研究。

財產保險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隨著保險行業在我國大地上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出現在大眾的視野當中,購買保險的人數也是與日俱增,但是保險行業依舊在這個時代接受著不一樣的挑戰。以往的保險一般是以價格贏得消費者的購買,但是隨著人們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更希望購買一種性價比高實用的保險。所以,要得到大眾的認可,財產保險需要對自身的服務管理加以規劃。本文就財產保險服務管理問題進行了分析,論述財產保險如何在今后激烈角逐的市場上實現跨越式的發展。

關鍵詞:財產保險;大眾認可;機制管理;存在問題

1 財產保險服務管理的現狀

一般來說,保險行業中,保險被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人們在選擇保險的時候多會選擇人身保險,相比較而言,財產保險的認可度沒有人身保險高[1],但是隨著近年來財產保險的管理服務體系有了一些改善,服務水平逐漸上升,同樣也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2 財產保險服務管理的必要性

2.1 保險行業惡性競爭的出現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保險行業的興起,行業之間的惡性競爭開始出現,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想要在激烈的競爭中占有絕對的優勢,就必須從公司自身的調整開始,要讓自己具有獨特的競爭優勢,發揮獨特的技能和創造出特有的競爭能力和競爭優勢。在公司經營的過程當中,公司的經營環境是很重要的,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核心競爭力依舊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對于財產保險服務管理而言,通過管理的完善,將為保險客戶提供有效的服務,讓保險客戶對于財產保險的評價提升,進而實現保險價值層次的提升,同時能夠將行業競爭從價格競爭轉向服務競爭,實現整體行業性的發展調整,推動財產保險服務的整體發展。

2.2 加強服務管理才能保護消費者權益

傳統的保險服務中,服務質量低下是最嚴重也是最急迫的問題[2],服務質量不高,必然會引起客戶的不滿,而作為一家企業,只有讓客戶滿意,做到客戶開心的與公司合作,才能夠更好的吸引客戶和擴充客戶“存量”。群眾就是服務的對象,要與群眾密切聯系,保護群眾的利益,在之后才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創造一個良好的保險發展環境,提高業務服務水平,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基本權益需求,是保證保險行業快速穩定發展的必要一步和內在基礎。只要有了自己的特色,還能夠將客戶的利益放在一個至高無上的位置上,引得群眾的贊賞,將企業保險的口碑樹立起來,今后的競爭之路將會很輕松。

3 財產保險服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3.1 大眾對于財產保險的認知不到位

3.1.1 對品牌認可度低

大多數人對于保險行業是不夠了解的,就算是在保險公司工作的人,對于保險行業的了解也不過是停留在一個初級的階段,所以社會上的人們對于保險的了解也更是不夠深入的了,他們很少有渠道去認真的了解保險,只是在購買的時候聽賣保險的工作人員講解了一些保險的知識,不過是一知半解,而這種不完全的理解很容易讓大眾產生誤解。

3.1.2 對賠償機制有誤解

大多數人認為只要是自己購買了保險,一旦出了問題,保險公司就會賠償自己所有的損失,但是事情并不是這樣,會考慮到很多的因素,有時候賠款的額度會少于購買保險所用的資金,有時候的賠款會大于購買保險所用的資金,都是有保險機構有專門的標準來衡量的,并不是有問題就賠償。大眾對賠償機制的誤解這一點的產生多是因為代理人的介紹,當初對于客戶的承諾永遠都是往好的方面說,也就是這樣的溝通交流方式,產生了這種誤解。

3.2 業務人員辦事效率不高

3.2.1 未嚴格執行服務標準

保險公司是會有一套完整的服務體系的,而從事保險行業的人員需要按照相關規章制度來進行對客戶的講解以及后續程序的完成,客戶的利益就是公司的利益,顧客是上帝這句話也是很好的映照著保險行業。但是仍然會有保險公司對于保險賠款率的重視高于對客戶的服務,關注的更多的是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客戶的需求,而這個賠付率會影響公司的效益[3],而公司的效益會影響到業務人員自身的效益,一般來說,業務人員是靠底薪加上提成來完成整個事件的,所以只要是賣出了一份保險,他們就能夠拿到提成,而這份提成也就是在公司有效益的基礎之上的,這樣的機制導致有的業務人員在進行賠付相關程序的時候,存在損害客戶利益的想法,甚至會有行動。

3.2.2 內部知識儲備不足

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在進入公司的時候,會接受培訓,但是因為有的人員是本身沒有基礎的,只經過短暫時間的培訓,對于這份工作,對于保險行業依舊是一知半解,只能拿著自己已有的無論對錯的知識體系去向大眾推廣財產保險。保險公司只是需要將保險賣出去,所以不會顧及業務人員的方式方法,只要是盈利就行,以提成為主要的工資收入,因為底薪其實是很低的。倘若一個保險公司只是在乎業績量,在乎自己的利益,那么必定會影響大眾的判斷,最后也一定會在激烈的競爭當中被社會所淘汰。在招聘的時候就應當對業務人員的要求提高,改善工資構成比例,對企業員工進行有計劃有效果的培訓,定期核查人物,嚴格的管理才能夠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3.3 服務體系不健全

3.3.1 差異化對待目標客戶

每個保險公司都有它自己的經營理念以及服務制度,但是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對于客戶是區別對待的,帶有著而一定的傾向性。雖然保險整個行業就是要對人員進行劃分,什么樣的目標客戶需要購買什么樣的保險,都是有嚴格劃分的,這樣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但是正是這種傾向性,使得整個服務體系的崩塌,在服務管理過程當中,目標客戶的實際情況成為了業務人員首先考慮的問題。

3.3.2 資源配置不公正

在保險行業中,對于賠償機制的制定具有隨意性和個人性,沒有一對一健全的服務體系,也缺少行業與行業之間的交流溝通,賠償率也與其他保險公司有著出入。缺少標準化的賠償基礎之上,就讓大眾對于保險行業缺少了很多的信任,賠償的步驟沒有得到合理的管理與規劃,流程之間也存在不合理性,這都是資源配置的不合理,只有將資源進行合理的整合和規劃[4],什么樣的意外事故造成多大的損失,怎樣的賠償額是科學合理的,無論客戶是誰,這樣的賠償機制都是一直的,沒有區別對待。這一切都與保險行業的快速發展有著密切的聯系,在快速發展的過程當中,缺少了對公司經營效益的考察,缺少了對管理服務的,缺少了對資源的有效公正分配,讓代理人和投保人的社會責任有所削減。

4 解決財產保險服務管理問題的措施

4.1 積極創新,推出新的產品

在這個更新換代很快的時代里,保險公司想要脫穎而出,就必須發揮創新精神,研發出符合大眾口味的新的保險產品,這些保險產品擁有傳統保險的優點,同時也具有這個時代的氣息,實用性與保障性并存,才能夠吸引更多的客戶,讓保險行業開枝散葉,快速發展。

保險行業在近年來取得的發展速度是十分迅速的,財產保險服務管理在管理強化過程中,要注重產品創新性的管理,要積極的對目前市場中對保險的需求進行整理和分析,并對需求與現有保險產品進行結合,實現與客戶需求匹配的創新發展。

4.2 努力推廣,多樣銷售渠道

在現實生活中,在這個被網絡信息時代充斥的社會中,不僅僅是要把廣告做好,更重要的是還要努力創新,進一步推進保險行業與信息互聯網行業的互幫互助[5],在網絡上可以建立平臺進行保險的銷售,這樣方便了大眾,也能夠讓保險的效率變好,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事情。在擴充銷售渠道的過程中,還需要做好個體品牌的建設,要讓自身保險產品形成品牌,進而更好的讓大眾客戶接受產品。通過品牌的建設,還能夠讓客戶對產品的價值進行深度的認知,從而保障產品在推廣的過程中,能夠客戶所接納和考慮。除了利用互聯網外,保險公司還需要利用電視媒體的“公信力”,進行一些央視廣告的投放,以此來加強客戶對于產品的信任值。不論是互聯網還是電視媒體,在管理的過程中都需要做到針對性投放和系統化管理,要確保廣告的投入能夠取得正面的價值,避免因大量投放廣告對品牌產生負面影響。

4.3 改變人們的傳統觀念

傳統的觀念是很難改變的,但是只要是符合人內心某個需求的點被說中了,就算是再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都是有可能被改變的。傳統的對于保險的觀念大眾都是不相信的,認為就是沒有必要購買的,而且那個時代的人們,很少有人能夠有閑余的資金去購買保險,現在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有了更多的閑置資金,不僅僅是城市,就連鄉村也是有著財產保險的銷售市場的。

在財產保險服務管理時,要做好保險宣講員和保險推廣員的業務能力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在向外界進行保險講解的時候,能夠更加專業的去溝通,在此方面管理時可以通過將其與績效考核體系相關聯來實現管理強化和落實保障。

4.4 加強內部監管,提高知識素養

隨著保險行業的壯大,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存活在市場上,加大了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所以在這樣的生存環境之下,必須加強對于財產保險的管理,對于保險費率的計算也是要具有市場競爭力的,防止一些惡性競爭事件的發生,保障財產保險公司的安全。加強業務人員的知識儲備,對大眾進行更加詳細更加科學的保險知識的介紹,吸引更多的客戶,贏得客戶的認可是一項服務做得好的標志,一定要以科學的管理和自身的知識實力來留住客戶,創造一個有利于客戶和公司共同發展的環境。

5 結語

保險行業隨著自身的改善,依舊在社會中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可,但是在服務管理的時候,存在對品牌認可度低,對賠償機制有誤解,未嚴格執行服務標準,業務人員內部知識儲備不足,異化對待目標客戶,公司資源配置不公正等問題,是急需要解決的,只有解決了現在存在的一些問題,才能夠更好的讓保險行業得到大眾的認可,迎來更加輝煌的明天。目前國家也在出臺相關政策幫助保險行業的整改,相信在這個經濟競爭激烈的時代,保險行業一定能夠脫穎而出,不斷創新,在調整自己的步伐的同時,調整對于整個行業的認知。保險能夠讓人民生活得更加的安心,只有大家對于保險行業有了更深更合理的理解,才能讓保險行業為大眾的生活保駕護航,在改善服務管理體系的同時,為國家,為科技的發展貢獻保險的一份力量。

參考文獻

  • ??? 移動互聯網時代北京地區傳統財產保險公司戰略管理的實證研究[D].北京:北京郵電大學,2018.
  • 宋燚.客戶服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分公司[J].中國商論,2018(20):74-75.
  • 金英利.探究實現國內企業財產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J].納稅,2018(9):67.
  • 項琳靜. 中國保險業發展解困的政府支持對策研究[D].南昌:江西財經大學,2017.

單樹峰.改革創新亮點紛呈防范風險任重道遠——2016年上海市財產保險市場綜述[J].上海保險,2017(4):8-11.

財產保險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在對財產保險的基本定義與業務范疇進行概述的基礎上,分別從財產保險在家庭財產保障、農業生產保障以及社會穩定保障三個方面的作用詳細論述了其對民生改善方面的主要作用。同時,針對當前財產保險產品和營銷方面存在的不足,從財產保險公司的角度出發,提出了對應的創新策略,為充分發揮財產保險改善民生的作用起到一定的參考。

[關鍵詞]財產保險;民生;保障;產品結構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6.032

近年來,隨著財產保險產品類型的多樣化,財產保險體系日益完善。分析財產保險在改善社會民生的主要作用,提高對財產保險的認知程度,有利于財產保險的推廣。同時,在財產保險業務營銷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結合當前財產保險的實際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要,提出對應的財產保險創新改革策略,以提高財產保險結構體系的完整度,提高其對改善民生的作用。

1 財產保險的定義及業務范疇

1.1 財產保險的定義

關于財產保險的定義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其中,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將財產及其相關的經濟利益以及損害賠償作為保險標的的險種;狹義的財產保險則是指將實體物質財產作為標的的險種。在保險實務當中,一般將狹義的財產保險稱為財產損失保險[1]。

1.2 財產保險的業務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對財產保險的相關業務進行了明確的定義,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2]??梢赃M行保險的標的物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與經濟利益。其中,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財產損失保險。例如,家庭財產、房屋、車輛、生產設備等;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例如,職業責任、投資風險、產品責任、信用保險等。

2 財產保險對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

2.1 為家庭財產保駕護航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元,為家庭財產提供保障是財產保險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表現。所謂家庭財產保險就是指將居民的有形財產作為標的物的險種,是財產保險的主要險種之一。按照保險責任的差異,可以將家庭財產保險分為基本險與綜合險兩種。家庭財產保險在確保居民財產安全穩定、避免群眾遭遇意外災害、盜竊等損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從2008年開始,我國范圍內的自然災害頻發,給不同地區的家庭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害。針對該現象,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相對應的提供了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給居民的家庭財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體系。以我國的農村住房保險為例,根據保監會的相關統計資料,2012年,我國農村房屋保險費用為5.1億元,對全國范圍內的6000多萬間農村房屋進行了保險,為農民提供了約6000億元的財產保障,基本實現了對自然災害多發區域的有效覆蓋。

2.2 提高社會經濟水平,維護社會穩定發展

財產保險不但可以通過有效的風險機制為人民群眾的家庭財產提供保障,避免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問題。而且還能夠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以當前財產保險關注較為密切的“三農”保險為例,各主要保險公司對發展農村保險予以高度關注。例如,中國人保在“十一五”期間針對農業保險的投資不斷增加,獲得的農業保險費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計為1465.4萬農戶提供了包括社會治安綜合保險、小額保險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等在內的保險,對維持農村地區經濟穩定、產業均衡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時,部分保險公司還針對中央財政支持的農業產業開展了對應的保險業務,通過持續完善農業保險營銷機制和推廣發展模式,以具體的區域為對象,開發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農業保險業務。以此為基礎,將小額保險作為基本突破口,采取協調推進的模式使得農業保險業務得到了有效發展,對提高“三農”保險在農村市場的覆蓋率方面發揮了積極意義。不僅發揮了農業保險的強農、惠農作用,而且推動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維持社會穩定、改善當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2.3 為抵抗自然災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對于我國保險行業而言,過去的十年自然災害頻發使得保險業務在經營的過程中面臨著多重考驗。在發生自然災害之后,保險公司關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災害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擴大財產保險的覆蓋范圍、拓展財產保險的滲透深度,將財產保險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務民生,為災后重建以及社會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撐。據相關資料統計,中國人保財險僅在“十一五”期間就承擔風險責任金344.07萬億元、處理理賠案件7368萬件、支付賠款達到2965億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為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貢獻。

3 當前財產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 險種結構亟待優化,市場供應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雖然部分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業務發展較為全面,針對不同的市場類型開發了針對性的財產保險險種,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財產保險產品結構。但是,依然存在著產品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例如,部分財產保險產品主要以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為主,其比例甚至達到了80%,存在著嚴重的結構失衡問題[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對市場定位不合理、險種結構優化意識不明確以及適銷險種較少導致的。

市場保險供給是指在對應的時期內,保險人可以為整個市場提供的保險產品數量。這對于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為單位的保險公司而言,因為其獨立開發保險產品的能力不足,導致其所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基于全國范圍設計的產品,缺乏針對性和區域特點,使得產品的同質化程度較高,不利于滿足當地市場的供給。從當前財產保險市場情況來看,保險公司提供的財產保險產品單一,不但不能滿足市場實際需要,而且還帶來了行業內惡性競爭、內部管理混亂、會計核算難度增加、內部控制乏力等問題,直接制約著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 保險中介機構發展緩慢,制約了財產保險市場的開拓

根據國外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經驗,財產保險市場的迅速發展是建立在保險中介機構及體系的持續發展和完善基礎上的。在保險產業發達的國家,由代理人、經紀人等中介結構所提供的財產保險數量占到了總體業務的55%左右。而當前我國的財產保險代理業務主要由銀行、車輛管理所等具有明顯行政背景的兼職代理人所擔當,而且由之提供的代理業務量僅僅占到總業務數量的20%左右,遠遠低于國外保險業務發達國家的55%。這直接制約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險業務量難以提高的問題,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發揮。

4 財產保險公司業務創新策略與建議

4.1 產品結構的創新

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特色產品較少,與財產保險業務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責任險所占的比重較低。針對近些年自然災害頻發的問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必須深入思考責任保險及其相關產品的開發[4]。在具體的改革創新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產保險產品結構進行優化和創新:一是建立并完善總、分公司聯動開發機制。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和儲備是財產保險營銷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險營銷工作的基礎??偣究梢曰陔娮由虅?、綜合金融等產品構建公司的整體開發及創新平臺,從而滿足下屬分公司對保險產品的實際需要。而分公司則基于其對市場實際需求較為了解的優勢,利用對應的渠道定期將搜集得到的一手產品需求信息向總公司匯報,通過這種上下聯動的產品開發方式,保證所推出的財產保險產品具有市場根基,有利于產品的銷售;二是優化險種配置。對財產保險險種機械優化配置的過程中,可以將財產損失險、責任險以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結合起來,形成一攬子的保險產品。不但能夠顯著降低保險銷售的成本,而且能夠全面滿足投保人的實際需要;三是提高保險產品的創新頻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首先要縮短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周期;其次要針對我國財產保險方面的空白領域,例如航空航天產品,開發對應的高科技保險產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災害管理體制,例如使得家庭財產保險能夠附加地震保險條款;最后要針對當前居民生活過程中的實際需要,退出一攬子綜合類型的保險。例如,開發增值服務子女教育險、火災責任保險等。

4.2 營銷方式的創新

隨著當前保險市場客戶個性化需求增加,保險公司在推廣財產保險的過程中,應該通過靈活可變的營銷方式來贏得客戶、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例如,通過銀保合作方式進行財產保險業務的推廣。我國部分地區的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較好,保險公司通過與銀行建立緊密的聯系,使得銀行成為了該區域辦理保險業務的綜合金融類機構。但是,部分地區的銀保合作還處于較低水平,銀行代理業務在總業務量中還只是占據較小的比重。究其原因,首先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可供銀行銷售的產品類型較少;其次是當前保險公司的核心業務系統并沒有與銀行代辦點進行對接,大多處于跑單水平,直接打擊了銀行代辦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因此,在業務創新過程中,可以首先建立與銀行共贏的一體化金融體系,并開發對應的金融性產品;其次,實現保險公司業務系統與銀行的對接,使得銀行能夠真正代辦保險業務,提高其業務推廣積極性。另外,保險公司還應該充分利用電銷、互聯網銷售渠道。投??蛻艨梢愿鶕渥陨淼膶嶋H情況采取電話直銷、手機銷售以及網絡銷售等方式。例如,保險公司與通信公司聯合銷售家庭財產保險產品,并與銀行合作進行以銀行卡為載體的對應保險計劃。通過這種方式,不但能夠顯著開拓保險銷售的渠道,還能夠提高保險產品銷售效率。

參考文獻:

[1]夏炎.積極探索財產保險公司創新發展之路[J].經濟研究導刊,2013(26).

[2]張大鵬,董曉琴.河北省財產保險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J].科技資訊,2010(28).

[3]于秀軍.論我國財產保險的發展[J].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13(21).

[4]符瑞武,盧米,顏蕾.海南財產保險市場運行中問題與對策分析[J].現代商貿工業,2010,22(21).

上一篇:服裝設計論文下一篇:制造業論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