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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風險分級方法范文

2023-09-22

安全風險分級方法范文第1篇

一、填空題(每題3分,共30分)

1、煤礦必須建立(

) 工作體系,礦長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范圍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2、對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礦,一級、二級煤礦發生一般事故時降為(

)級,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時(

)等級。

3、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煤礦應加強日常檢查,每月至少組織開展(

)次全面的自查,并在等級有效期內每(

)由隸屬的煤礦企業組織開展一次全年自查,形成自查報告。

4、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

)和安全風險的(

)工作流程。

5、新水平、新采區、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1次(

)。

6、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

)、生產系統布置、(

)、勞動組織確定等。

7、(

)、生產工藝、主要設備、(

)等發生變化時,開展1次專項辨識。

8、重點辨識作業環境、(

)、重大災害因素和 (

) 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9、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由(

) 組織實施,有具體工作方案,人員、技術、資金有保障。

10、在井口或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

重大安全風險 、

管控責任人和(

)。

二、判斷題(每題3分,共30分)

1、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要求及時編制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

2、 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露天煤礦爆破參數、邊坡參數)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開展1次專項辨識。()

3、 本礦出現涉險事故隱患后,由礦長組織進行專項辨識。()

4、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要求必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5、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要求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管控工作重點。 ()

6、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要求及時編制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7、 所在省份發生重大事故后必須進行專項辨識。()

8、 本礦出現涉險事故隱患后,由礦長組織進行專項辨識。()

9、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年度辨識評估標準有1項要求。()

10、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重點對高瓦斯煤礦進行管控。()

三、選擇題(每題4分,共20分)

1、井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權重系數是()。

2、A、0.1B、0.2C、0.3D、0.4

2、井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位于第()部分。

3、 A、1B、2C、3

3、井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安全風險管控標準有()項。

4、 A.1B.2C.3D.4

4、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標準要求明確安全風險的辨識范圍、()。

A.程序B.要求C.方法

5、每年至少組織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學習()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

A、1B、2C、3 A

四、問答題(每題10分,共20分)

1.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如何規定?

安全風險分級方法范文第2篇

安 全 風 險 分 級 管 控 工 作 責 任 體 系

云南灣田集團阿令德煤業有限公司二號井

二0一七年七月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

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公司要求并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進行超前辨識、分析評估、分級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各業務科室是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

(一)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副礦長、防突副礦長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及區隊隊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立在安監科,安監科科長兼職辦公室主任并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領導組職責

1、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安全副礦長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3、各副礦長及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專業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區隊負責人負責本作業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

6、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三)辦公室職責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設立在安監科,由安監科負責檢查、督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指導、督促各科室、區(隊)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辨識程序、評估方法

(一)綜合辨識程序

1、辨識評估 每年由礦長親自組織,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系統技術人員,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公司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月度辨識評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并于當日下午各分管副礦長組織本系統骨干精英,召開本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結合本系統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進行一次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

3、周辨識評估 區隊負責人每周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人員根據辨識情況編寫作業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4、日辨識評估 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上崗干部、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及跟班干部,由上崗干部組織人員處理并匯報單位值班室。值班人員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本單位處理不了的報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

(二)專項辨識程序

1、全國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礦發生涉險事故、出現重大非傷亡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經理、總工程師和業務科室、區隊,從吸取事故教訓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角度,開展一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識別之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重點對地質條件和隱蔽致災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隱蔽致災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分管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隱蔽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3、啟封火區、排放瓦斯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新應用前的風險辨識,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

(三)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1、安全風險等級標準

由礦長牽頭組織,在“煤礦安全風險預控”辨識標準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以及集團公司煤礦專業委員會確定的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

2、安全風險評估

(1)礦、各專業系統每次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礦長、各分管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礦制定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要完善本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一檔案”。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2)礦、各專業系統每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定級結束后,要組織編寫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四、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礦、區隊、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礦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重大、較大安全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重大、較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由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季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4、由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各專業系統針對本系統存在的每一項安全風險,從制度、管理、措施、裝備、應急、責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實管控措施,組織對月度安全風險重點管控區域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落實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不斷完善改進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礦長牽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6、礦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則,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7、各業務科室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五、安全風險公告警示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公司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方法范文第3篇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實施方案

2018年3月3日 xxxxxxx

xxxxx礦字〔2018〕xxx號

關于印發《xxxxx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

的通知

礦屬各部門、各科室: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依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煤安監行管【2017】5號)要求,積極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制,提升安全風險預控水平,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牢固樹立安全管理紅線意識、底線意識,結合我礦實際制定了《xxxxxx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現予以下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201xxx年3月3日

主題詞:xxxxxxxxx

方案

通知

抄報:xxxxx安監局

抄送:礦領導、各部門、科室

豐城市xxxxx

201x年x月x日印

共印xxxxxx份

xxxxxxx煤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依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煤安監行管【2017】5號)要求,建立科學、高效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是強化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結合本礦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組織機構

為保證該項工作有效開展,并落到實處,特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安全科,xxx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二、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科學方針,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以治理隱患、防止大事故為目標,以落實責任為重點,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強化煤礦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對安全生產風險超前預控,規范安全風險,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

三、目標任務

通過危險源安全風險評估、預警防控,使安全隱患始終處于受控狀態,減少煤礦一般事故,防范較大事故,杜絕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管控辦法細則

1、隱患分級:

礦井事故隱患按其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1)A級:危害嚴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治理難度及工程量大,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的隱患。

(2)B級:危害比較嚴重,有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較大經濟損失,或治理難度及工程量較大,施工隊解決不了,須由煤礦限期解決的隱患。

(3)C級: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由施工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4)B、C級隱患由總工程師與分管副礦長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負責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對限期整改的隱患,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總工程師與分管副礦長審核簽字備案。

(5)A級隱患由礦長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的內容、資金、期限、下井人數、整改作業范圍,并組織實施。整改項目結束后,由礦長按照重大隱患的整改驗收標準組織自檢。礦井重大隱患自檢合格后,按分級監控要求及時向上級安全監察部門進行報告。申請報告應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內容、項目和自檢結果,并有礦長簽署的驗收意見。

(6)礦各部門、各隊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發現存在重大隱患,要立即停止生產,并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

有重大事故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級排查治理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寧嚴勿寬,責任到人,加大追究的原則。

2、隱患治理責任制

礦各部門、各施工隊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整改)的責任制,組織職工發現和排除隱患。

(1)礦長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負全面責任。應當每月組織一次由安全副礦長、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事故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要定期聽取有關人員及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的匯報,督促和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資金的落實,組織健全機構、配備人員、組織制定崗位責任制,主持召集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辦公會及工作會議,及時作出決策和下達指令。

(2)礦總工程師對本礦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崗位責任、開展科研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并與礦財務主管協調組織安技措資金計劃,參加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組織礦有關領導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評審,通過評審對排查出的隱患按A、B、C三級進行分級。

(3)礦安全副礦長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負直接領導責任,同時協助礦長開展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整改隱患的各項措施,參加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

(4)礦各部門、各隊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技術責任。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制定、審批和落實整改隱患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

(5)安全副礦長對礦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監察責任,并建立和保管好事故隱患整改臺賬;總工、生產、機電副礦長負責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有安全監察直接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礦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和業務保安責任制的履行情況,參加事故隱患的排查,跟蹤落實隱患的現場整改情況,對各自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實行閉合管理。

(6)礦各業務部門,是事故隱患排查和實施整改的責任部門,對隱患排查、整改負生產技術管理責任。具體負責事故隱患排查、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指導整改方案的實施以及現場整改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

(7)施工隊隊長,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責任。每天組織一次對本隊(本項目、下同)事故隱患的排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及時整改,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況。

(8)施工隊技術員,對本施工隊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技術管理直接責任。負責編制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9)施工隊班組長(跟班副隊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負直接責任。作業前,必須認真排查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提出在工作過程中應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產過程中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依靠本班組力量無法進行整改,或一時不能徹底整改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向隊、礦跟班干部和礦調度室匯報。

(10)施工隊現場作業人員,對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必須每班排查本崗位事故隱患,對排查出來的事故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須及時向班組長和施工隊帶班干部進行匯報,同時,在現場作業過程中,必須無條件接受各級領導及安全管理人員交辦的事故隱患整改任務,并按要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

3、隱患分級管理和監控

(1)對事故隱患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監控。定期組織對事故隱患進行一次徹底排查,對所排查出來的各類隱患按照下述方法進行分類和定級,對事故隱患實行分類、分級管理。

按事故隱患類別分為十類,分別是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災和其它。

(2)按事故隱患危害程度、治理難度分為三級,分別是A級、B級、C級。

A級隱患是指危害嚴重,可能造成重特大傷亡事故或者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治理難度大,需由公司或省、市有關部門組織、幫助或協調處理的隱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為A級隱患。

1、超能力、超強度或超定員組織生產。

2、瓦斯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3、通風系統不完善、不可靠,施工前未建立全負壓通風系統的;井下存在無風、微風、循環風、串聯通風;掘進工作面局扇一機供兩頭;主扇帶病運轉、備用主扇不完好、擅自停開主扇、局扇和瓦斯抽放泵;礦井總風量不足。

4、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處理。

5、超層越界開采。

6、井下存在未熄滅火區,沒有采取有效措施解決處理。

7、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材料、工藝,礦井有以掘代采、以探代采行為,通風、排水、提升、壓風設備安全檢驗檢測不合格。

8、沒有雙回路供電系統。

9、無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

10、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生產,以及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

11、有其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B級隱患是指危害比較嚴重,可能造成傷亡事故或者經濟損失,或者治理難度比較大,需有一定的工程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為B級隱患。

1、瓦斯超限作業、瓦斯經常超限、炮后瓦斯超過3%、有毒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未采取措施解決處理或未處理到位。

2、井下電氣設備失爆。

3、存在水患未按規定填繪采掘工程平面圖,在存在水患情況下作業未編制針對性安全措施。

4、掘進工作面不按規定設雙風機、雙電源或雙風機不能自動切換。

5、井田范圍內或井田周邊廢棄礦井水文地質資料不清。

6、無設計或不按設計施工。

7、無作業規程作業,未執行“一工程一措施”。

8、未嚴格遵守巷道貫通程序,巷道貫通無措施或措施不落實,貫通后不及時調整通風系統。

9、井下風門不聯鎖或聯鎖失效。

(4)C級隱患是指危害比較輕,或者對安全生產有一定影響。有下列情形之一為C級隱患。

1、提升絞車、壓風機、主扇等設備保護不全、不可靠,鋼絲繩磨損斷絲超限不及時更換,不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檢驗檢測和檢查;

2、工作面懸頂面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不采取措施;

3、采掘工作面不采取綜合防塵措施或積塵超標;

4、報廢采區、報廢采煤工作面、廢舊巷道、獨頭盲巷未按規定及時封閉;

5、采掘工作面過斷層、破碎帶、舊巷、采空區時無針對性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實;

6、監測、監控系統傳感器設置數量不足、安設位置不當、調校不及時、瓦斯超限后不能斷電和聲光報警;

7、不按月填繪采掘工程平面圖或圖紙弄虛作假。

(5)采煤、掘進、機電、運輸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質及其它相關方面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每周要與安監部門一起召開一次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分析會;施工隊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每次會議都要有原始記錄。

(6)礦安全部門要建立隱患整改檔案,對各類隱患實行“誰排查、誰簽字,誰整改、誰簽字,誰驗收、誰簽字”的閉合管理。

煤礦隱患排查和整改情況匯總表,要及時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并及時下發到相關施工隊。

(7)礦安全部門、技術部門、生產部門負責協調、跟蹤、督查隱患整改治理情況、解決隱患整改情況。

4、隱患的建檔和上報

(1)礦安全部門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下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或安全監察意見書,并跟蹤落實隱患整改的情況;對未按期完成隱患處理或因安全隱患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責任追究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礦安全部門要加強對所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的跟蹤落實,及時進行統計匯總,實行檔案化閉合管理。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檔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安全隱患的名稱和級別、危害程度、產生的原因和現狀、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單位和整改責任人、組織和參加整改驗收的人員、整改結果等內容。

(3)施工隊應當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安全隱患的落實整改情況,以及所排查出來的當月的安全隱患,向礦安全部門報告。

5、責任追究。

(1)礦定期、不定期的對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進行檢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仍繼續生產作業的部門、施工隊,立即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礦下發的相關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2)公司每季度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一次考核。 對事故隱患排查不細、治理不力、履行監督職責不到位、資料管理混亂的部門、施工隊,對責任人給予罰款或撤職。

五、工作內容

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體系,以排查治理煤礦生產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煤礦安全生產體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員工崗位規范及落實情況。明確各崗位工作任務,規定各工作崗位所需個人防護用品,明確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明確各崗位安全行為標準。

2、煤礦隱患整改臺帳和小結情況。對檢查出來的安全隱患按“五定”原則,落實整改措施、資金、時限和責任人及驗收人。

3、煤礦通風、瓦斯、火災、防治水、頂板、機電運輸、監測監控等生產系統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六大系統”的運行和建設情況。

通風管理:礦井和工作面是否具備完善的通風系統。各風門、風筒、密閉等通風設施是否完好。風速,有害氣體是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雙風機、雙電源能自動切換,保持連續均衡供風。各個作業點的測風、分風按時操作,供風點的風量、風速是否合要求。

瓦斯管理:煤礦建立完善的瓦斯管理制度明確落實到各崗位。強化瓦斯檢測,對瓦斯等級進行鑒定,瓦斯檢查員嚴格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嚴格執行瓦斯“三對口、三簽字”管理,瓦斯檢查員嚴格按程序現場交接班,每日按程序進行瓦斯情況匯報。制定瓦斯隱患處理措施,排放瓦斯嚴格按措施操作,對臨時停風地點立即斷電撤人設置柵欄、警示標志。

防治水管理:及時掌握本礦和周邊礦井的水系情況,堅持做到“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方針,并編制年度防冶水計劃,制定“防、堵、疏、排、截”的綜合防治措施。防塵管理:建立健全防塵系統,有效降低施工地點的粉塵,在主要大巷各轉載點,工作面回風風流交匯處安裝噴霧并能正常使用。

采掘管理:所有施工地點必須要編制措施和技術操作規程并嚴格按規程措施作業。

頂板管理:加強頂板管理,施工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每班派一名安監員現場監督支護質量,每旬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頂板支護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機電、運輸管理:按規定實現雙回路供電;井下機電設備保持完好,杜絕電氣設備失爆;禁止非防爆和淘汰產品下;提升運輸設備保護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

4、火工品管理:煤礦嚴禁購買、使用非法爆炸材料;建立并嚴格執行爆炸材料儲存、運輸和井下爆破作業制度,井下嚴格實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雷管、炸藥“領、用、退”數量一致,實行閉合式管理。滅火器材不允許失效,并建立管理制度,數量配備要足。

5、煤礦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

6、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設施及維修情況。

7、建立完善的應急的管理體系,每年組織一次救災演習并要有計劃、方案和總結報告,設立輔助救護隊。

六、工作開展:

㈠、制訂方案,進行動員部署。按照工作內容的要求,各有關責任人要認真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整治工作,礦每月定期(10日、20日、30日)組織三次全礦地面、井下范圍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組織全礦井下范圍內頂板管理、提升運輸、一通三防、機電管理、水害治理安全生產大檢查。

㈡、突出工作重點,認真開展此項活動。按工作內容的要求,各有關責任人員要認真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訂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對危險源和安全隱患進行辯識如發現問題交給責任人進行風險預警。

七、相關要求:

1、各相關人員必須認真落實好各自責任,分好工,做好此項工作,確保取得成效。

安全風險分級方法范文第4篇

一、總體要求

以全面持續推進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為抓手,強化預防為主理念,認真研究分析安全風險,建立完善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生產信息化系統,在預防與管控風險上狠下功夫,加快推進“安如泰山”安全生產科學預防體系建設步伐,實現關口前移、精準監管、源頭治理、科學預防,牢牢把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實現安全生產由隱患排查治理到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防控的轉變,從根本上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公司安全風險分級辨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實,我公司成立以企業法人為組長,安全經理為副組長,各項目部項目經理為成員的領導小組:

組 長:辛士禮(總經理) 副組長:楊俊寶(安全副經理)

組 員:辛明非、馬金祥、肖春海、孫志林、楊城、楊海超、

田寶軍、王福印、李孟安、王艷軍、孫海清、王文彬

三、風險分級辨識管控的建立

(一)科學預判。

針對事故發生的規律和季節特點,堅持自下而上、點線面結合,通過深入調研、召開座談會、專家論證等形式進行交流、會商、研判,深刻汲取事故的教訓,深入查找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分析深層次原因,總結規律特點,實施安全風險超前預判。

1.排查風險點。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重點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的缺陷,各生產輔助單位要全方位、全過程排查本單位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風險點,包括生產系統、設備設施、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施工場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風險。 2.確定風險等級。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點上報分管業務科室,進行分類分級,先確定風險類別(水、火等危險因素和高溫、粉塵、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險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性,將風險分為

1、

2、

3、4級(1級最危險,依次降低)。

(二)分級管控。

各職能科室對預判出的風險點、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要明確落實責任,采取具體措施,加強過程管控和整改評估,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風險分級管控,實行“三定一評”,對預判出來的問題和風險點定方向、定責任、定機制,并對風險預控機制落實情況定期進行評估,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1.明確管控措施。礦針對風險類別和等級,將風險點逐一明確管控層級(項目部、班組、崗位),落實具體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具體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施工過程在線監測措施、視頻監控措施、應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冊”于2016年9月底前報當地安監等有關部門備案。

2.風險公告警示。在公共區域公布礦井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名員工都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對策。對存在安全生產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工作場所、工作崗位,配備現場應急設備設施和安全撤離通道等。

四、 排查隱患,提高意識

項目部成立全面大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小組,堅持“實 事求是、細致全面、不留死角、不走過場”的原則對各項目部的大型設備全面檢查,針對薄弱環節和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全面檢查。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的的任務指標層層落實,明確了安全生產的崗位職責,增強了員工的責任心,同時加強檢查力度, 杜絕違章作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通過對項目部所有工程進行拉網式排查,查處薄弱環節和安全隱患,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五、 隱患治理、落實責任制

我公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每個員工都要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同時落實安全生產,一是進行不定期檢查,時時樹立安全意識。二是安全記錄,對不符合安全生產的地方隨時記錄、隨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三是整改,發動大家積極獻言獻策,及時整改薄弱環節,對以前的安全隱患再排查、再檢查,確保沒有安全漏洞。落實整改責任人,對查出的薄弱環節和安全隱患進行整改,并建立了問題庫。嚴格落實整改時間,整改完成后嚴格驗收。通過及時溝通,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杜絕麻痹大意思想,確保安全生產。

六、 應急管理和防控職業危害

1、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編制應急預案,并與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關應急預案相銜接。強化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并與救護中隊簽訂救援協議。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重點崗位要制定應急處置卡,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經常性開展從業人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險逃生技能培訓,并定期組織考核。

2、防控職業危害。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明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作業現場要配備職業危害防護裝備,定期檢查更新。要依法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防護用品用具,并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要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定期組織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和現狀評價,切實保障職工安全健康權益。

七、技術支撐

公司要結合監管部門不斷建立完善功能齊全的安全生產監管綜合信息平臺,與政府相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全省安全生產監管“一張網”。在平臺中建立風險管控系統,要充分利用該系統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全部錄入到該系統中,并利用在線監測或者視頻監控實現對風險點的動態管控。具體工作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八、工作情況

1.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推進力度。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重大意義,強化組織領導,科學制訂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狠抓工作落實。大力開展風險意識和風險防控宣傳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質。要把推進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作為集中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與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等重點工作同調度、同督導、同檢查、同通報,督促礦井嚴格落實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對排查和預判出的風險點必須嚴密監控,對發現的隱患必須限期消除,筑牢雙重安全防線,從根本上防范事故發生。

2.加大建設投入,加快平臺建設。運用信息化監督管理是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實現科學、精準、嚴格、高效安全監管 的必然要求和有力措施。要把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綜合信息平臺作為“十三五”時期的一項重要建設內容,要嚴密制訂建設方案,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加快推進信息平臺建設。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迅速組織信息平臺學習并熟練掌握應用,切實通過信息化技術手段,提高安全監管效能。 3.創建典型示范,發揮榜樣作用。各級要制定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培訓計劃和方案,積極參與安全生產現場會,把典型單位的標準、制度、管理方法推廣本單位,切實提高項目的安全生產保障水平。

4.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督導檢查。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是由以事故為重點,向以風險為重點的轉變。各部門及項目部要嚴格落實責任,組織開展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主要內容的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工作動員部署、隱患排查整治、風險摸排管控、制度(臺賬)建立、信息平臺建設等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被動應付、體系建設落后的部門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因懶政怠政未及時發現、管控而引發系統性風險、區域性風險并釀成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確保工作有部署、抓落實、見成效。

安全風險分級方法范文第5篇

安 全 風 險 分 級 管 控 工 作 責 任 體 系

云南灣田集團阿令德煤業有限公司二號井

二0一七年七月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

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公司要求并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進行超前辨識、分析評估、分級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各業務科室是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實施的責任主體。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組織機構

(一)成立“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副礦長、防突副礦長

成 員:各科室負責人及區隊隊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設立在安監科,安監科科長兼職辦公室主任并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領導組職責

1、礦長是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對安全風險管控全面負責。

2、安全副礦長負責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的監督、管理、考核。

3、各副礦長及總工程師具體負責實施分管系統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專業務科室負責具體實施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區隊負責人負責本作業區域和工藝工序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

6、班組長負責本作業區域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

(三)辦公室職責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設立在安監科,由安監科負責檢查、督促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辨識程序、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層級責任、考核獎懲等內容;

2、制定安全風險辨識的程序和方法(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

3、指導、督促各科室、區(隊)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4、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5、承辦上級部門和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工作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辨識程序、評估方法

(一)綜合辨識程序

1、辨識評估 每年由礦長親自組織,制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方案,抽調各系統技術人員,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結合我公司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部位和環節,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并對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分類梳理,綜合考慮作業場所、受威脅人數、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通過對系統的分析、危險源的調查、危險區域的界定、存在條件及觸發因素的分析、潛在危險性分析,確定安全風險類別。

2、月度辨識評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進行一次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及隱患排查,并于當日下午各分管副礦長組織本系統骨干精英,召開本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會,結合本系統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以及操作行為、職業健康、環境條件、安全管理等,進行一次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

3、周辨識評估 區隊負責人每周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本單位作業區域開展全面的安全風險辨識,由本單位技術人員根據辨識情況編寫作業區域安全風險綜合評估報告,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4、日辨識評估 上崗干部、班組長每班交接班前組織本班組崗位員工對重點工序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全面掌控作業現場班組、崗位人員的風險辨識情況;發現安全風險后及時向當班上崗干部、班組長匯報,若發現存在不符合項應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本班班組長及跟班干部,由上崗干部組織人員處理并匯報單位值班室。值班人員在崗位工種值班日志中記錄,本單位處理不了的報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

(二)專項辨識程序

1、全國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礦發生涉險事故、出現重大非傷亡事故隱患,由礦長組織分管副經理、總工程師和業務科室、區隊,從吸取事故教訓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角度,開展一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識別之前的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重點對地質條件和隱蔽致災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3、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隱蔽致災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分管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隱蔽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3、啟封火區、排放瓦斯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新應用前的風險辨識,由分管副礦長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依據。

(三)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1、安全風險等級標準

由礦長牽頭組織,在“煤礦安全風險預控”辨識標準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標準、規范以及集團公司煤礦專業委員會確定的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分級標準,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安全風險等級評估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

2、安全風險評估

(1)礦、各專業系統每次風險辨識結束后,分別由礦長、各分管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組織,針對各系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按照礦制定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標準,建立一整套安全風險數據庫。要完善本系統安全風險檔案,明確級別、管理狀況、責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況,實行“一風險一檔案”。對現場辨識出現的不同類別安全風險,必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經評估存在不可控風險的,必須立即停止區域作業或停止設備運行,撤出危險區域人員,督促責任單位制定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再重新進行評估并進行實時監控。

(2)礦、各專業系統每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定級結束后,要組織編寫安全風險綜合評估書,明確辨識的時間和區域、存在的風險和等級、管控措施和建議等內容,做到“誰辨識、誰簽字、誰負責”,存檔備查。

四、安全風險分級管控

1、根據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安全風險類型和等級,從高到低,分為“礦、區隊、班組、崗位”四級,逐級分解落實到每級崗位和管理、作業員工身上,確保每一項風險都有人管理,有人監控,有人負責。

2、由礦長親自組織實施,針對重大、較大安全風險,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員、資金要有保障,并在劃定的重大、較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

3、由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對評估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檢查分析,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季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

4、由分管副礦長牽頭組織召開專題會,每月各專業系統針對本系統存在的每一項安全風險,從制度、管理、措施、裝備、應急、責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實管控措施,組織對月度安全風險重點管控區域措施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落實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不斷完善改進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礦長牽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嚴格對照每一項安全風險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監督檢查,確保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到位。

6、礦領導帶班上崗過程中,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則,跟蹤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7、各業務科室要突出管控重點,對重大危險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系統、生產區域、崗位實行重點管控,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檢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實時動態調整,高度關注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動態評估、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實時分析風險的管控能力變化,準確掌握實際存在的風險狀況等級,并隨著風險變化而隨時升降等級,防止出現評級“終身制”,確保安全風險始終處于受控范圍內。

五、安全風險公告警示

1、完善安全風險公告制度,全公司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方法范文第6篇

為加強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組織和領導工作,組織機構如下。

組 長:礦長 書記 副組長:副總以上領導 分管負責人:安監處長

成 員:生產科、機電科、調度室、工程地測大隊、安監處、保安區及基層區隊負責人

管理部門:安監處

1.1 職責分工

1.1.1 決策層領導職責

(1)礦長:

a.全面負責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是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第一責任人。

b.督導各系統認真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工作。

c.每年底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和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進行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及提升運輸系統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d.負責曉南礦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組織實施,編制具體的工作方案,做到管控人員、技術、資金要有保障。

e.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組織開展1 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f. 負責在每月最后一次的安全辦公會上,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責任分工。

g. 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h. 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黨委書記:

a.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與礦長共同承擔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

b.負責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工作的宣傳教育與培訓。 c.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d.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3)生產副礦長:

a.負責采煤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組織制定頂板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分管范圍內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有關科室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c.負責范圍內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組織有關科室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d.礦井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組織有關科室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e. 在每旬末之前組織對采煤系統、掘進系統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旬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實旬后2天之內完成分析報告的編制工作。

f.負責組織設定重大安全風險區域作業人數上限。 g.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h.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i.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4)總工程師:

a.負責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技術管理工作,并協助礦長開展礦井年度辨識評估工作。

b.負責通風系統、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的安全風險分析管控工作,組織制定瓦斯、火災、煤塵、水害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c.在新水平、新采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組織有關科室進行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d.啟封火區、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業前,組織有關科室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e.在通風和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有關科室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f.負責范圍內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組織有關科室進行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g. 在每旬末之前組織對通風系統、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的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旬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實旬后2天之內完成分析報告的編制工作。

h.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i.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j.負責確定和劃分重大安全風險區域。 k.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5)安全監察處處長:

a.分管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與礦井年度辨識評估、專項辨識評估、月份和旬檢查分析工作開展情況,并按要求進行考核。

b.在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協助礦長開展 1 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并落實專項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

c.協助礦長開展礦井年度辨識評估、每月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工作,并落實相關報告的編制工作。

d.負責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工作的公示公告。

e.每年組織對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學習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

f.在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內容中,增加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內容,并督促檢查培訓的開展情況。

g.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h.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6)機電副礦長:

a.負責機電系統、運輸系統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組織制定提升運輸系統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在機電系統、運輸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相關報告的編制工作。

c.負責范圍內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相關報告的編制工作。

d. 在每旬末之前組織對機電系統、運輸系統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旬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并安排落實旬后2天之內完成分析報告的編制工作。

e.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f.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g.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7)掘進副礦長:

a.負責掘進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領導工作,協助生產副礦長制定頂板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在掘進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組織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相關報告的編制工作。

c.負責范圍內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組織開展1次專項辨識,并落實相關報告的編制工作。

d.協助生產副礦長對每旬組織對掘進系統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e.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f.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g.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8)副礦長總會計師:

a.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安全資金投入工作。

b.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c.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9)工會主席(紀委書記):

a.負責安全風險管控安全物資投入和監督執行工作,督導相關單位及時公示重大安全風險內容和管控措施。

b.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c.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10)生產副總工程師:

a.負責采掘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生產副礦長制定頂板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協助生產副礦長開展1次專項辨識。

c. 采掘系統進行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協助生產副礦長開展1次專項辨識。

d.礦井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復工復產前,協助生產副礦長開展1次專項辨識。

e.協助生產副礦長每旬組織對采煤系統、掘進系統月度安全風險管控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f.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g.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h.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11)通風副總工程師:

a.負責通風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總工程師制定瓦斯、火災、煤塵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在通風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協助總工程師開展1次專項辨識。

c.在啟封火區、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業前,協助總工程師開展1次專項辨識。

d.在通風系統進行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協助總工程師開展1次專項辨識。

e.協助總工程師每旬組織對通風系統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

f.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g.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h.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12)地測副總工程師:

a.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總工程師制定水害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新水平、新采區、新工作面設計前,協助總工程師開展1次專項辨識。

c.在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協助總工程師開展1次專項辨識。

d.在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進行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協助總工程師開展1次專項辨識。

e.在探放水等高危作業前,協助分管負責人開展1次專項辨識。

f.協助總工程師每旬組織對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

g.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h.執行礦領導帶班制度,帶班期間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于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情況,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分管礦領導研究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i.其他相關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1.1.2 管理層、執行層、操作層各類人員職責

(1)安監處常務副處長:

a.負責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協調、監督、考核。 b.組織安監處監察員監督檢查各類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c.組織安監處相關人員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組織收集、匯總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資料,形成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并報礦長審批。

d. 組織安監處相關人員參加礦井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組織收集、匯總相關資料,形成礦井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報告,并報礦長審閱。

e.對各系統對年度及專項辨識評估結果進行應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2)生產科科長:

a.負責頂板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生產副礦長制定頂板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組織生產科相關人員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c.協助生產副礦長每旬組織對采掘系統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并建檔和形成報告。

d.檢查督促采掘系統按要求對年度及專項辨識評估結果進行應用。

(3)機電科科長:

a.負責提升運輸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機電副礦長制定提升運輸系統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組織機電科相關人員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c.協助機電副礦長每旬組織對提升運輸系統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并建檔和形成報告。

d.檢查督促機電運輸專業按要求對年度及專項辨識評估結果進行應用。

(4)調度室主任:

a.負責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調度指揮工作。 b.負責重大安全風險區域人員上限的監督檢查。 c.負責視頻系統和通訊系統監督檢查工作。 (5)工程地測大隊隊長: a.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總工程師制定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組織工程地測大隊相關人員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c.協助總工程師每旬組織對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系統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并建檔和形成報告。

d.負責設計前專項辨識評估結果應用。 (6)保安區區長:

a.負責瓦斯、自然發火、煤塵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總工程師制定通風系統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b.組織保安區相關人員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c.協助總工程師每旬組織對通風系統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并建檔和形成報告。

d.負責啟封火區、排放瓦斯、探放水等高危作業實施前專項辨識評估結果應用。

(7)基層區隊負責人:

a.負責本區隊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 b.每天組織本區隊人員對負責范圍內的安全風險進行不間斷監控、管理,發現管控措施有漏洞或風險不可控時,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和匯報,最大限度的降低作業現場的安全風險,使安全風險在可以接受范圍內。

(8)生產科室副科長:

a.協助科長做好本科室負責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b.按規定參加年度辨識評估、礦井月度和系統每旬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c.在跟班上崗或走動巡查過程中,監督檢查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9)生產科室主任工程師:

a.負責本科室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管理。 b.協助分管負責人組織制定本系統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c.督促檢查本系統辨識評估結果應用情況。 (10)生產科室科員:

a.對分管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負責。

b.按規定參加年度辨識評估、礦井月度和系統每旬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c.在跟班上崗或走動巡查過程中,監督檢查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11)基層區隊黨支部書記: a.與區隊長同責。

b.協助區隊長共同做好本區隊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工作,每天組織本區隊人員對負責范圍內的安全風險進行不間斷監控、管理,發現管控措施有漏洞或風險不可控時,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和匯報,最大限度的降低作業現場的安全風險,使安全風險在可以接受范圍內。

(12)基層區隊副職:

a.負責本職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b.在跟班上崗或走動巡查過程中,對本單位負責范圍內的安全風險進行隨機監控。

(13)基層區隊技術主管和技術員:

a.負責本區隊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技術管理工作。 b.針對工程施工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負責制定技術治理措施,編入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中。 c.負責本區隊相關專項辨識評估結果的應用。 (14)基層區隊班組長:

負責執行和落實與本班組相關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保證執行到位、落實到位,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風險,保證現場安全生產。

(15)基層區隊崗位工人:

嚴格執行和落實與本崗位相關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發現現場安全風險不在可控范圍內,要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和匯報,嚴禁冒險作業。

1.2 管理部門

指定安監處為曉南礦安全風險管理部門,負責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開展與考核,并指導協調各職能科室和區隊、班組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

(1)常務副處長:

a.負責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協調、監督、考核。 b.組織安監處監察員監督檢查各類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c.組織安監處相關人員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2)副處長:

負責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管理和相關資料收集歸檔,不斷完善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

(3)系統監察員:

負責分管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監督檢查工作,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4)安監大隊隊長:

負責監督檢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參加礦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月度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

(5)安監大隊副隊長:

跟班及走動巡查期間,監督檢查責任區域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6)安監大隊技術員:

負責安檢員安全風險管控知識的培訓工作,指導安檢員監督檢查責任區域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7)安檢員:

負責責任區域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執行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8)培訓中心主任:

a.每年安排對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學習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

b.負責組織在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內容中增加礦井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相關內容,并組織培訓工作。

(9)培訓中心副主任

a.具體落實“每年安排對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學習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工作。

b.落實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的“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相關內容”的培訓工作。

(10)培訓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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