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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執法隊安全生產論文范文

2023-09-19

煤礦執法隊安全生產論文范文第1篇

[摘要]雖然近年來黨中央相繼采取重大舉措加強安全工作,但由于我國安全生產基礎薄弱,保障體制和機制不健全,煤礦事故仍然頻頻發生。本文在闡述我國煤炭行業的現狀和事故多發原因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各類危機現象提出了相應的對策與建議,旨在把危機管理理論引入煤炭行業作一些有益的探討。

[關鍵詞] 煤炭行業;危機;危機管理;安全生產

近年來,煤炭行業的生產事故頻頻發生,以2007年為例,從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總局網站上的年度事故通報中可以得知以下數字:3月10日遼寧撫順礦業集團老虎臺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29人死亡;4月19日河北峰峰礦業集團大淑村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17人死亡;5月5日山西臨汾蒲鄧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另有2人下落不明;2007年8月17日山東華源煤礦發生特大泄水事故,死亡172人(注:①參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這些事故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在國際上也造成了重大的不良影響。因此,危機管理在煤炭行業中的應用研究已是十分緊迫,它關系到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和和諧社會的構建。從這個意義上講,加強對危機的認識,了解其特點及其產生的誘因,學習和借鑒國外危機管理的先進理念和經驗,在此基礎上深化對危機管理的研究,探索其管理規律,提升政府危機管理能力,促進煤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顯得十分重要和緊迫。

一、 煤炭行業危機成因分析

(一)理念上的危機

各級政府、煤礦管理者以及基層職工的危機意識普遍淡薄,認識不到煤炭行業潛在危機爆發的危險性,這是目前煤炭行業危機管理現狀的一個最為深層和根本性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納入危機管理范圍的突發事件還不多。目前我國以法律的形式納入危機管理的只有屈指可數的幾種:火災、洪水、地震、傳染病、核輻射和社會動亂,對于其它的突發性事件我國基本上是事發后才臨時采取應對措施,缺乏長效的管理,更不用說納入法制軌道,進行危機管理;另一方面平時缺乏教育培訓和實踐演習,致使社會民眾在突發事件來臨時缺乏自我救助的能力,煤炭行業更是如此。以2006年5月18日大同市左云縣張家場鄉新井煤礦特大透水事故為例,該礦批準開采煤層為4號煤層,但開采者非法越層越界開采,超能力生產,超定員下井,擅自越層開采8號、14-1和14-2號等煤層,組織大量人員下井,并在14-1號煤層越界至同煤集團燕子山煤礦礦區范圍,盜采其資源,與燕子山煤礦采空區貫通,造成了特大透水事故。這起事故是安全生產責任不到位,日常管理混亂,缺乏危機管理意識的典型案例(注:②參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事故查詢系統的事故分析http://media.chinasafety.gov.cn:8090/iSystem/shigumain.jsp.)。

(二)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的危機

煤炭行業危機管理是一個綜合性系統管理工程,離不開社會各部門的積極配合、團結協作。雖然目前我國在一些領域建立了專業的危機檢測與預警機構,但社會各部門在面對突發事件時還不能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協同作戰的格局。究其原因:一是現行的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在客觀上造成了各個部門往往只對自己的主管上級負責,唯上級主管部門命令是從;二是部門利益的差異使有的部門為了自身利益,對一些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采取抵制或不予配合的態度;三是法律授權不明確。我國目前還沒有就突發事件在法律上對相關部門進行特別授權,這使有關部門針對突發事件采取特別措施后得不到其它部門的理解和配合。

從組織管理看,各應急部門的垂直突發危機事件應急管理體系較為完備,但各部門橫向之間的職責分工關系并不十分明確,職責交叉和管理脫節現象并存,缺乏統一協調。由于相互之間并沒有形成制度化的信息通報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一方面災害主管部門時常感到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緊缺;另一方面感到協調困難,其他部門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資源閑置。啟用應急指揮部雖可彌補這一缺陷,但其他應急管理階段的協調問題并未得到真正解決。因此,加快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實現資源共享、協同行動,已成為應急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風險評估不足,預警機制不健全

為了避免事故,政府部門、煤炭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監測體系,加強對煤炭行業災害風險的監測,開展有關災害風險的預報預警工作。但從全行業看,對災害風險信息的綜合利用、評估和趨勢預測則有所不足,風險評估指標體系也不健全,不利于實現超前預防和早期預警。例如,山東華源煤礦“8.17”特大透水事故發生的前一天即16日已經下大暴雨,汶河的水位已經到達警戒線,但煤炭部門、煤監部門、氣象部門、水利部門等各部門都沒有意識到汶河支流柴汶河對煤礦的威脅,敏感性不強,即風險評估不到位,預警機制不健全,致使洪水泄入井下,172名職工遇難。

(四)信息溝通和共享欠缺,社會參與程度不高

由于信息公開制度的缺失,突發事件發生后,一些政府官員出于各種考慮,往往封鎖消息,甚至編造謊言欺上瞞下、謊報虛報情況。這是我國在危機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其結果是造成全社會范圍內謠言四起,并引起民眾的心理恐慌。煤炭行業的信息溝通欠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煤礦災害風險信息報告的標準、程序、時限和責任不明確、不規范,缺乏統一的標準和要求,瞞報、緩報、漏報的現象時有發生;第二,煤炭企業和相關部門各個應急信息系統相互分割,缺乏互通互連,難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第三,缺乏綜合性的煤礦信息平臺和分析機制,無論是在信息收集匯總方面,還是在綜合評估和預測預警方面,都有所欠缺。提高煤炭企業危機管理能力,需要有全社會的參與,各種非政府公共部門、社會組織、社區、企業、新聞媒體和公眾在危機管理中都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但目前各個方面的參與程度都不高。

(五)缺乏完整和統一的危機管理的法律、法規

西方發達國家成功的危機管理經驗之一是有一個比較全面的公共危機管理法律框架,在應對緊急事態方面有法律依據和支撐,政府、公民、相關的社會組織各自應該采取什么樣的行為,法律有基本的甚至是詳盡細致的規定,使得危機的處理有章可循。而我國目前卻沒有一部完整和統一的法律,各地方也沒有專門的危機管理的法規,只有一些零散的針對某類危機事件的管理制度。這就使危機管理缺乏法律保障,危機管理不科學、不規范、不得力,而且危機處理中的人為因素過重,行政干預過多,容易引起各方的分歧,甚至可能貽誤最佳救助時機。

二、完善煤炭行業危機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一)政府在煤炭行業危機管理中的作用

1.加強煤炭行業危機管理中決策系統的建設

決策系統是危機管理的核心,主要職能是對如何應對危機做出決策。但是,從目前來看,我國煤炭行業的危機管理大部分還停留在從工作經驗出發開“碰頭會”進行決策的水平。要提高危機管理中決策系統的創新能力,首先要重視煤炭行業及其危機知識基礎設施的應用。危機決策者要充分利用各級煤炭院校、培訓機構、研究實驗室、電信網絡、圖書館、數據庫等設施系統,完善決策研究的科學方法,將危機決策引入專門化的軌道。其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危機決策者要積極順應科技發展的要求,特別是信息技術發展和電子政務發展的需要,利用高新技術進行信息的搜集、儲存、提取、分析和交流,提高危機決策的規范化、科學化和高效化程度。煤炭行業建立危機決策支持系統“不是要代替管理方面的判斷,而是去支持這項工作,并且使決策過程更加有效益”[1]。再次,要創新決策方法,應成立專門的獨立組織機構,公開甄別煤炭行業危機誘因,建設危機事件(礦難)“案例庫”,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最大限度地減少直至杜絕類似災難、事故的發生,并結合實際,為煤炭行業危機決策和管理提供新的方法。

2.建立健全煤炭行業危機管理的控制機制

在煤炭行業危機管理體系中,組織機構設置、決策機制和控制機制是實現危機有效控制的基礎。而控制機制在煤炭行業危機管理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完備程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整個政府危機管理體系的成敗。管理學中把控制工作按時序劃分為前饋控制、現場控制(或實時控制)和反饋控制[2]。依此類推,也可以把政府危機管理體系中的控制機制劃分為前饋控制、現場控制和反饋控制。

前饋控制也即預防性控制。政府危機管理的最理想狀態是將危機消滅在萌芽或潛伏時期,政府應“使用少量的錢預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錢治療”[3]。當然前饋控制并不能消除所有的危機,但它可以為危機的現場控制制造良好的條件和贏得寶貴的時間。政府危機管理體系中的前饋控制系統的構建主要包括建立危機預警系統、制定危機反應和恢復計劃、舉行反危機演習與培訓等三個部分?,F場控制也稱實時控制,反映到政府危機管理過程中也即政府對具體危機事件的管理,它主要包括危機開始階段的應急管理、危機發展階段的反應管理和危機結束階段的恢復管理三個部分,即礦井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搶險和事故后的生產秩序整頓。反饋控制亦即政府危機管理評價,通過對政府危機管理進行評價可以發現政府危機管理體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改進的意見和措施并反饋到體系之中,從而不斷完善政府危機管理體系,降低危機事件的發生率和提高對事故處理的效率,就煤炭行業而言可以提高整個煤炭系統預防和處理危機的能力。

3.完善危機管理相關法律體系建設

以法律手段來處理煤炭行業危機事件是世界各國普遍采取的措施和對策。近年來,我國雖先后制定了一些相關的法律,例如《安全生產法》、《煤炭法》、《消防法》、《礦山安全法》等,但這些法律本身的部門管理色彩較濃,缺乏對政府各部門間、政府和社會之間、部門與企業之間的協調與合作的規定。在應對高頻度的以及自然災害引發的煤炭企業緊急事件時,往往顯得力不從心。

4.建立長期相對穩定的專家咨詢機制

煤炭行業是特殊行業,技術性非常強,在危機決策中,專家不僅可以彌補決策者知識、經驗、能力和體力的不足,而且在決策的各個階段都可以為決策者提供專業性、技術性以及決策方法等方面的咨詢意見。然而目前參與政府危機決策的專家大都是“臨時征召”、“倉促上陣”,具有較大的隨意性。這不僅不利于專家作用的發揮,影響危機決策的質量,而且也不利于專家對危機相關領域的跟蹤研究。針對這種狀況,我國應建立長期相對穩定的政府危機管理專家聯系制度,分級建立煤炭行業專家庫,并按學科專長、知識技能等對專家進行合理分類,建立相應工作機制,一旦發生危機可直接根據危機類型迅速召集有關專家參與決策,從而提高決策的質量。

(二) 煤炭行業(企業)在危機管理中的作用

1.強化責任制,建立健全煤礦責任考核體系

責任制建設是搞好煤礦危機管理的根本性措施。首先要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是:首先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制定安全規劃、安全目標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使企業安全與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組織制定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以安全為重點的干部考核制度,把安全業績作為管理人員晉升、獎勵的重要因素,使其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其次要建立并嚴格落實各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制:必須建立各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部門的業務保安責任制和各工種的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和各個崗位的職工在安全生產中應負的職責,分級管理,層層落實。再次是要落實新建、改建、擴建礦井的安全管理責任。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項目核準手續。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切忌盲目追求規模和速度。應嚴加審核建井隊伍的資質,杜絕井下工程轉包,井下工程嚴禁使用與資質不相符的施工隊伍。第四是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跟蹤考核。要建立安全生產跟蹤考核制度,把考核結果與經濟利益掛鉤。

2.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培植危機意識

煤炭行業危機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在于建設先進的安全文化,這是實現煤礦長治久安的有效途徑。強化安全危機的培訓教育,提高員工素質是安全文化建設重要的一環。培訓中,對安全價值和安全行為準則的灌輸、對價值觀及行動方式的培育都應是其中重要的內容。安全文化可在企業內部把全體員工的安全需要轉化為具體的奮斗目標和行為準則,形成職工的安全生產精神動力,使其從整體上、長遠上促進煤礦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職工的安全素養。安全文化建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尊重人的價值、滿足人的需求、實現人的愿望、促進人的發展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據統計,近年發生的事故有85%以上是由于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只有通過精心構建一種先進、科學的安全文化,才能借助文化特有的影響力、滲透力和擴張力,引發職工安全觀念的變化,引導職工樹立正確的安全觀,使危機管理工作獲得廣泛的群眾基礎和豐厚的文化底蘊。

3.發揮非政府組織(煤炭行業管理協會)的作用

煤炭行業危機管理的主體應該是全國和地方的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煤炭企業,但不可忽視煤炭行業協會對煤炭行業危機管理的統領、協調和紐帶作用。我國的煤炭企業具有很強的地域性,如果成立這種地域性的行業協會將有利于對地區內的企業規制。2004年頒布的《行政許可法》也規定“政府不再干預由協會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事”。行業協會在煤炭行業的危機管理中可以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可以通過制定和優化煤炭行業標準、推動新技術的應用、加強技術力量的整合、開展應急救援方面的技術比武、開展危機(災害)治理的經驗交流等推動煤炭行業危機管理水平的提升。

4.加大安全投入,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

充足的安全投入是搞好煤礦危機管理的保障,各煤礦企業必須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安全費用必須??顚S?,對提取不足、挪用安全費用、投入不到位的行為,應該追究責任。同時應積極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制定各崗位工作質量標準和各單項工程質量標準,由跟班負責人、安監員、質量檢查員依據標準對工作質量進行評估,推行作業現場精細化管理,建設“本質安全型”礦井,實現人、機、環境的高度和諧統一,提高安全保障水平,逐步實現煤礦企業的本質安全。煤礦企業要結合實際,建立煤礦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資金投入,制定各類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加強預案宣傳和應急救援教育,公示應急救援流程,經常開展相關演練,普及事故災難預防、避險、報警、自救、互救知識,提高煤礦的防災抗災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5.加強和改進煤礦技術管理和現場管理

煤炭行業技術管理是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煤礦要健全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體系,總工程師要對技術工作全面負責。采、掘、機、運、通、安監、地測等基層單位必須配備專職技術人員,負責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煤礦行業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科技開發機制,建立安全科研機構,配備足夠的科研人員,保證安全科研經費,制定獎勵制度,特別是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配備專門的瓦斯治理研究人員。同時要加強現場技術管理,礦總工程師要定期對技術措施、作業規程、操作規程進行審查,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嚴格技術資料檔案管理,準確、及時標注圖紙資料,健全技術資料檔案,對記載礦井開采情況和隱患的技術資料以及周邊小煤礦的開采技術資料要妥善保管。許多礦井就是因為忽視了周邊小煤礦的開采技術資料而導致了礦難的發生。

總之,真正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需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下大力氣解決當前影響安全的突出問題,又要研究影響煤礦安全的深層次問題;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統一,既要抓好當前的薄弱環節,又要治理整改安全隱患,真正建立起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確實實現煤礦的安全生產。危機管理的特征決定了它區別于一般的政府公共管理。盡管本文應用危機管理理論結合煤炭行業實際提出了一些對策和建議,但煤炭行業危機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這需要政府部門、煤炭行業、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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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戴維·奧斯本蓋,特德·蓋布勒著,上海編譯組譯.改革政府——企業精神如何改革著公營部門[M].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6.p234.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risis Management Theory in Coal Industry

Shang LeiLiu Zhongbo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2249;

Work Safety Administration of Zaozhuang, Zaozhuang Shandong 277101,China)

Key words: crisis; crisis management; coal industry; colliery accidents; safe production

煤礦執法隊安全生產論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農機監理為促進農業安全的發展保駕護航,但由于農機監理的職能工作卻陷入執法不嚴、法規不到位、政策無法落地等困局?;诖?,通過淺議農機監理的工作困局,在法律法規的制定、職能部門及相關人員培訓的規劃以及政策決策執行等幾個方面探討解決方案,希望能為農機監理的發展提出幾點建議。

關鍵詞 農機監理;農業安全;行政執法

農機監理是每年農機安全檢查的組織者,是對農業機械設備和農機的操作人員實行監督、監管的職能部門,雖然目前已建立了相應的網絡監管體系,但仍有重重困境亟待解決。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為以下兩點,

1)農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未能徹底落實到各地區,而眾多的民族生活風俗也各不相同,導致相關法律工作執行不到位;初期的農機監理執法隊伍專業水平普遍較低,也造成執法效率無法提升;雖然政府實行便民優惠的農業政策,但仍有部分地區沒有貫徹實施。2)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未能及時到農民群眾中去了解情況,而且申請優惠的文書資料較為繁瑣,也進一步加劇了政策無法落地的困局。因此,要解決這一困境,需要自上而下,痛定思痛,把目前阻擋農機監理發展的“絆腳石”逐一清除,并盡快確立一套清晰、簡明的工作流程,應用到實際工作中,才有可能走出當前困境[1]。

1 農機監理概述

作為國家賦予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農機監理需要將國家農機化的相關行政政策貫徹落實到下屬各個單位,更要確保農業機械技術的檢驗工作順利執行,以及安排對農機駕駛員的考核和駕駛許可證的發放和年檢,農機駕駛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等工作。隨著我國現代化農業建設的逐漸發展,對農機監理的要求也逐漸提高,因此,農機監理必須正視當前存在的問題,結合現實情況,及時處理解決妨礙農機監理的發展的問題,從而推動農機監理的長遠發展[2]。

2 農機監理的困局

2.1 法律法規的缺失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民族眾多,風俗習慣也不盡相同。受我國遼闊疆土的管理區域所限,農業發展地區較為分散,也因氣候、地形等原因,不同地區的農業經濟發展規模各有不同,以致法律體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未能一一完善,條文細則也出現籠統的敘述概括,未能在農業生產中得以重視。一旦在實際農業違規操作時,就會造成農機監理的工作人員未能根據明確的法則做出對應的管制措施,限制了農機監理的工作范圍,造成問題惡性循環,更影響監理機制的權威性及執行力度。

2.2 業余的執法水平

農機監理的職能部門建立之初,受環境所限,工作人員的專業水平不高,職能素養較低,招募時也未能嚴格要求道德素養、服務意識、法律意識,而且農業地區分散,難以集中管理職工,導致實際工作過程中,執法效率普遍較低、監管力度薄弱、推廣優惠政策及宣傳農機監理的意識不強,既阻礙了農機監理的政策落實,影響農機監理的專業形象,也對農業從業者的農業生產積極性造成打擊。

2.3 政策執行力不足

隨著農村發展與改革進行,雖然政府已經陸續推出有力的政策推進農業產業的經濟發展,但在具體的優惠政策落地的情況卻仍遠未達到預期,特別是偏遠落后的農業地區,也正是這些地區更需要政策扶持以及急需科學技術改善農作業環境及產能,但落地速度及貫徹執行情況卻比發達地區緩慢,既打擊了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也阻礙了農機提升農業效率的發展進程[3]。農機監理的基層部門對于政策執行意識不強,執行力度薄弱,更欠缺專業知識儲備,導致政策推廣進度緩慢,嚴重影響農機監理的部門專業形象,加劇農業機械化發展緩慢。

3 農機監理的發展思路

3.1 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

當前,我國農機監理的工作正處于初級階段的發展歷程,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政策機制都未能一一完善,監理的工作流程也未能做到一步到位。隨著目前科學技術的日益精進,為了加快推動農業經濟的科技改革以及擴大農業產業規模,完善農機監理的相關法規條文勢在必行,而且除了大方向的法律約束,考慮到不同農業區域的不同因素,農機監理的工作人員應聯系地方法律法規職能部門應實地取材,深入了解農業生產所需,及時提出工作執行期間出現的問題,法律范疇盡可能細化到地方法規,根據當地農業產業實際情況明細條文細則。積極響應黨中央構建新時代農村產業,加大力度執行上級指令。與此同時,農機監理的職能部門更要緊跟農業發展的機械化步伐,確保農機監理工作能依法依據貫徹執行,確立農機監理的發展方向以及工作目標[4]。

3.2 專業的人才招募及職能培訓發展機制

農機監理的基層職能部門應加強農機監理的工作指導與領導,更要嚴格管控招募要求,落實培訓晉升機制,吸引專業的農業管理人員加入到基層職能部門之中,協調農民群眾與農機監管部門的相關工作,為農機監理的長遠發展打下牢固的基礎。

提升基層職工的福利待遇水平,以吸引高素質人才加入到農機監理的職能部門中;政府應協助加大對農機管理的資源投入,地方政府可以把農機監理的工作經費納入當地的財政預算,以保障農機監理的工作經費。另外,仍需投入硬件設備到農機監理的職能部門中,提升農機監理的技術配置,確保農機監理的工作能順利開展[5]。

按照農機監理的法律規定配備高水準的專業監理職工,明確職責與服務指示要求。將職工培訓劃入年度工作計劃,加強職工培訓,提升監理人員的知識儲備,培養高素質,專業強勢的監理人員,更要將專業知識、經驗技術、道德素質、協調能力等納入到職能考核,指導監理人員能關心群眾,深入群眾,文明執法,為人民服務。

3.3 制定嚴格的監督瀆職規則及建立職能責任制

通常在農機監理的過程,最主要的就是防控安全隱患與保持定期對農機操作的宣傳推廣,確保嚴格治理的工作作風能在農機監理的發展中得以現需,嚴抓安全檢查、重視安全支付、貫徹落實責任制。

此外,要降低農機事故的發生率,完善監督機制、管控規則與牌照制度,把農機資料進行詳細的備案并納入監理的職能系統之中,確保發生安全隱患能夠及時找到相關責任人追責,更要嚴厲打擊利用農機進行違法犯罪的行為,加強對違規操作的安全檢查,確保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農機監理的工作中所出現的安全風險。

農機監理的職能部門既需要完善的工作制度進行管理,更需要幫助加強農機技師的技術培訓。因為在農機的實際運作中,非常容易忽視細節因素而引發不必要的安全事故發生,更有操作人員不熟悉機械設備,造成操作不當,這些問題都會對農機監理的工作發展造成嚴重的阻礙。所以,農機監理的職能部門需要加強組織對相關的操作人員進行職能培訓,提升操作人員的專業素養,強化安全意識與責任感,確保農機監理的工作能夠順利開展,減少農機操作時出現的失誤,降低產生事故的風險。當農業機械從業者有專業的知識儲備時,則對農業經濟發展可以起促進的作用,幫助推進農村新時代文明建設,更可樹立農機監理部門的專業形象,農機相關的優惠政策落地的宣傳效果也會比現在的狀況好,因此,以上種種措施皆是相輔相成,任一環節的不嚴謹、缺失都會影響整個農業經濟進程,而農機監理的內部完善與改革則是勢在必行。

4 結語

隨著我國的科學技術發展日益提升,而且對農業產業的市場需求日益增長,農業經濟在新時代的社會發展將會逐漸顯現其重要性,而得技術者得天下,農機監理的工作在農業經濟中不可或缺。完善農機監理的職能工作,落實執行政府支持的優惠政策到農民群眾中,才能穩住農業經濟的發展勢頭,確保農業機械化、技術化、科學化,農業經濟才能穩定增長,長遠發展。而結合當前的實際情況考慮,農機監理正在向更高標準,更高要求的發展方向邁進,成為農業經濟新時代發展的護航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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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昀)

煤礦執法隊安全生產論文范文第3篇

【摘要】 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如何稅前扣除,與資產折舊的交叉處理及會計核算,一直困擾著企業財稅人員。文章就煤礦維簡費和安全費用涉稅問題進行探討。

【關鍵詞】 維簡費;安全費用;涉稅問題

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在新稅法下如何處理,一直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造成各地方主管稅務機關對具體政策的執行口徑也不統一,有的是實際發生時據實扣除,有的是按標準預提時扣除,一方面給納稅人帶來了不便,另一方面也給不同地區煤炭企業成本核算的可比性造成了一定影響。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6號,以下簡稱“26號公告”)明確指出,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26號公告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具體規定,現就“26號公告”的具體規定做進一步的探討。

一、“26號公告”內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現就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公告如下:

1.煤礦企業實際發生的維簡費支出和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屬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于資本性支出的,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2.本公告實施前,企業按照有關規定提取的、且在稅前扣除的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相關稅務問題按以下規定處理:(1)本公告實施前提取尚未使用的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應用于抵扣本公告實施后的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仍有余額的,繼續用于抵扣以后年度發生的實際費用,至余額為零時,企業方可按本公告第一條規定執行。(2)已用于資產投資、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該資產提取的折舊或費用攤銷額,不得重復在稅前扣除。已重復在稅前扣除的,應調整作為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已用于資產投資、并形成相關資產部分成本的,該資產成本扣除上述部分成本后的余額,作為該資產的計稅基礎,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資產折舊或攤銷年限,從本公告實施之日的次月開始,就該資產剩余折舊年限計算折舊或攤銷費用,并在稅前扣除。

3.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執行。

二、稅收政策解讀

1.企業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支出視為企業正常生產費用,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進行稅前扣除。稅前扣除額為本年度實際發生的收益性支出,與計入資產成本的資本性支出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之和。

2.公告明確規定了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要據實扣除,自2011年5月1日起,企業預提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不能在稅前扣除。

3.公告實施前企業結余的維簡費和安全費用,應以本年度及以后年度實際發生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進行抵減(包括資本性支出),用至余額為零后方可執行新政策。

4.公告實施前實際使用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形成資本性支出的,該資產提取的折舊或費用攤銷額,不得重復在稅前扣除。已重復在稅前扣除的,應調整作為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5.公告實施前形成的資產(部分使用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其計稅基礎為資產成本總額減除已使用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后的余額。折舊年限為從2011年6月份開始,該資產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剩余折舊年限。

三、其他延伸理解

1.26號公告所述的維簡費是否包括井巷費?雖然本公告沒有明確維簡費包括井巷費,但從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聯合下發的財建[2004]119號文件來看,按噸煤計提的8.5元維簡費包括井巷費。

2.已用于資產投資、并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的,該資產提取的折舊或費用攤銷額,已重復在稅前扣除的,追溯調整期為多少年?從實際工作角度來看,無限期追溯調整不具備可操作性。而且在2009年按《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規定進行會計核算時,已經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了追溯調整處理,此次追溯調整應不再涉及。如當時未進行追溯調整處理,或其他項目仍需進行追溯調整,從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來看,對偷稅、抗稅、騙稅以外的未繳或少繳稅款,稅務機關可在三年內進行追征。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四、有關會計處理

按《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4301專項儲備”科目。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形成固定資產的,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安全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企業提取維簡費和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費用,比照上述規定處理。這與“26號公告”處理原則存在差異,需要進行納稅調整。舉例如下:

例1:2010年期末,某煤礦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結余100萬元,已申報稅前扣除。2011年當年提取安全生產費用1 000萬元,發生符合規定的收益性支出300萬元,購置安全生產設備價款200萬元(未考慮增值稅等稅費影響)。按稅法規定年限計算當年購置的安全生產設備折舊為20萬元。該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2011年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企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

借:制造費用 1 000萬元

貸:專項儲備 1 000萬元

2.使用專項儲備支付收益性支出

借:專項儲備 300萬元

貸:原材料300萬元

3.使用專項儲備購置固定資產

借:在建工程2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200萬元

4.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200萬元

貸:在建工程200萬元

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

5.借:專項儲備 200萬元

貸:累計折舊200萬元

期末反映在該企業資產負債表中的專項儲備余額為500萬元。

期末匯算清繳時,根據26號公告規定,該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中,屬于收益性支出的300萬元,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于資本性支出的200萬元,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該固定資產2011年的折舊額20萬元在稅前扣除。因此,該企業2011年符合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總計320萬元,抵減2010年期末余額100萬元后,2011年可以申報稅前扣除的安全費用總計220萬元。最后,應對當年預提計入損益,但只能在以后年度申報扣除的780萬元部分中,進行納稅調整處理。

6.調整所得稅費用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95萬元

貸:所得稅費用 195萬元

例2:接上例。

(一)假設2011年安全生產費用無余額

1.2011年計提安全生產費用50億元

借:制造費用50億元

貸:專項儲備50億元

2.實際發生安全生產費用性支出5億元

借:專項儲備5億元

貸:銀行存款5億元

3.實際使用安全生產費用40億元,用于建造瓦斯抽放系統,已投入使用,假設稅法規定折舊年限為10年。

借:固定資產 40億元

貸:在建工程40億元

借:專項儲備 40億元

貸:累計折舊40億元

4.年底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假設當年利潤總額為5億元。按照26號公告,可在稅前扣除的安全費用支出為:

(1)費用性支出:5億元

(2)資本性支出:40/10=4(億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5+4)=41(億元)

應納稅所得額=5+41=46(億元)

借:所得稅費用 1.25億元(5*25%)

遞延所得稅資產10.25億元(41*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1.5億元

(二)假設2011年初安全生產費用結余60億元

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同上,1-3業務處理如前。按照26號公告,余額未使用完前,應先使用余額,2011年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億元)

應納稅所得額=5+50=55(億元)

借:所得稅費用 1.25億元(5*25%)

遞延所得稅資產12.5億元(50*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3.75億元

(三)假設2011年初安全生產費用結余30億元

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同上。1-3業務處理如前,資本性支出40億元中,使用以前年度結余25億元,其余15億元使用的是當期計提的安全生產費用??稍诙惽翱鄢陌踩M用支出為15/10=1.5(億元)。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50-1.5=48.5(億元)

應納稅所得額=5+48.5=53.5(億元)

借:所得稅費用1.25億元(5*25%)

遞延所得稅資產12.125億元(48.5*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3.375億元

煤礦執法隊安全生產論文范文第4篇

摘 要:社會經濟的發展使人們對能源的需求進一步加大,而作為提供能源的煤炭企業,其發展也越來越快。但在發展的過程中,煤炭企業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國家和人們群眾的利益,新形勢下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成為了其發展的重要內容。煤礦工會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有著監督的職責,可以督促企業安全生產,因此,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需要發揮其重要作用,保證企業生產的安全進行。文中主要就煤礦工會在企業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要作用進行了介紹,指明了企業發展中工會的重要性。

關鍵詞:煤礦工會;安全生產;重要性;探究

煤炭企業的生產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很多人員的傷亡和重大事故,不僅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產生很大的威脅,而且國家和社會的利益也受到了嚴重的損害?;谶@樣的生產情況,煤炭企業必須要就其安全生產提供有效的對策,保證生產的安全性。煤礦工會作為煤炭企業生產過程中的一個獨立的存在,就要發揮其在企業生產過程中的作用,督促企業的安全生產,降低企業生產過程中的不合法、不規范的行為,保障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

一、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的意義

我國能源工業中,煤炭占生產和消費結構的70%左右,而煤礦開采基本上都是地下作業,其事故發生占工礦企業特大事故的72.8%-89.6%[1]。而礦井總數的大多數都在小煤礦企業,但其生產條件差、生產工藝落后、難以落實安全責任、缺乏安全管理和規章制度等,生產大多是違法非法生產,全國煤礦死亡人數和重特大事故都發生在小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存在很大的問題,生產損失慘重。

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是煤礦發展的必經之路,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茖W發展要求以人為本,經濟發展也要建立在安全生產的基礎上,保護人民群眾和職工的生命健康利益。因此,在煤炭企業生產中,要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加強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是礦區發展根本利益的要求,也是煤炭企業的重要職責。

同時礦區的安全生產是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的重要內容。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建設要求,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體現的是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也是生產力發展的條件和基礎。因此,必須要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動社會發展和小康社會的建設,煤炭企業也才能更好的履行安全監管的職能任務,帶動企業健康發展。

二、煤礦工會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探究

(一)推動安全監管體制的完善

近年來,社會經濟的發展,企業的安全生產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而煤礦工會的發展,推動了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在體制、機制、規劃和投入等各個方面企業都開始重視安全生產,并落實相關的政策法規,履行企業的職責,最終獲得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而這其中煤礦工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并推動了煤炭安全生產的理論體系的建立和發展,使得其安全生產監管機制不斷發展,安全生產狀況得到好轉。煤礦工會促進了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理論體系的建立,督促企業生產以安全發展為指導原則,保障企業的安全生產[2]。這一要求從根本上解決了煤炭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理念,讓煤炭企業在生產工作中關注相關制度的落實,形成安全生產的基本責任制度。而且煤礦工會為企業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體系的建立提供了指導,通過業績考核,督促企業的安全生產,對生產過程中的失職瀆職、權錢交易等現象及時發現并嚴懲,保證安全生產法治秩序的完善。

(二)督促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

以往的煤炭企業生產中事故的頻繁發生是因為企業沒有很好的監管措施,不重視企業的安全生產,使得生產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比如操作違法、缺乏有效監管等等問題。因此,使得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缺乏執行力和公信力,不僅安全監管機構不夠健全,其權責不清晰,還經常會有權利濫用的情形,嚴重威脅著企業的安全生產。但煤礦工會的產生很大程度上減少了這些問題的發生,煤礦工會的主要職責就是監管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并為企業遇到的問題提供有效的解決途徑。對于煤炭企業的實際生產,煤礦工會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及時了解企業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對其不規范、違法的操作及時進行糾正,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并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合理的建議,調整企業的產業結構,改變其粗放的經濟增長模式,督促企業安全生產的投入等等。而且煤礦工會也有一定的權利,如果發現煤炭企業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的職責,在生產中有違法亂紀的行為,工會可以給予一定的處罰,嚴肅處理相關的負責人,督促其他企業的安全生產,最大限度的減少企業的違法操作和不安全生產對人民群眾和國家社會的利益造成損害。通過煤礦工會的安全監管,企業的生產會得到一定的規范,并提高其生產的規范性,企業的經濟利益也會得到最大程度的發展。

三、結語

時代的發展對我們的建設提出了和諧發展的要求,這既是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符合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因此,和諧發展成為了社會的發展主題。在煤炭企業的發展中,要迎合社會經濟的發展,就必須實行安全生產,減少生產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煤礦工會的主要職責是督促企業的安全健康發展,在這樣的發展背景下,工會就要發揮其重要性,推動煤炭企業的安全發展,督促企業生產的合法運行,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推動煤炭企業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樹梅.如何發揮工會在煤炭企業安全生產中的作用[J].東方企業文化,2014(22):21.

[2]王子峰.煤礦安全生產 工會保駕護航[J].法制博覽(中旬刊),2013(09):307-308.

煤礦執法隊安全生產論文范文第5篇

我國約有2.5萬個煤礦,其中2.3萬個是鄉鎮煤礦。鄉鎮煤礦的發展對緩解煤炭供求壓力、發展地方經濟、促進就業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每年煤礦安全生產事故中,鄉鎮煤礦約占70%,重大或特大事故約占80%,不難看出,鄉鎮煤礦成為制約我國煤礦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因此,要遏制煤礦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我國煤礦的安全生產水平,就要采取各種措施,改進鄉鎮煤礦安全生產狀況。

鄉鎮煤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進入煤炭行業的門檻過低。我國的礦產資源基本是低價獲得,政府收取的采礦成本很低,使得在煤炭產品的成本中,資源成本被嚴重低估。在煤炭開采過程中,需要龐大的固定資本投入。所以,煤礦的獲利主要在煤炭資源的占有上。近似無償的煤礦開采權,使一些小煤礦輕易進入煤礦行業,過低的門檻設置,造成回采率低、資源浪費的同時,也導致了煤礦安全事故的激增。

2、安全基礎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鄉鎮煤礦規模小,生產力水平低,仍沿用手鎬挖煤,巷道采煤,人拉肩扛的原始采煤方法。由于鄉鎮煤礦儲量小,開采時間有限,安全設備又需要龐大的資金投入,所以鄉鎮煤礦礦主傾向短期化行為,對安全投入的積極性不高。同時,一些鄉鎮煤礦安全設備欠缺、陳舊、老化嚴重、安全可靠性低,瓦斯監測系統失靈,巷道失修現象普遍,系統防災抗災能力差,大大增加了安全隱患。

3、安全責任不明,管理水平低下。我國煤礦中,特別是鄉鎮煤礦,多由私人投資經營,層層轉包。承包人頻繁更替,使得安全責任不明,也使得原來的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排查、治理,造成煤礦事故的發生。鄉鎮煤礦的經營者,專業知識,管理知識不足,多借助經驗安排生產,進行安全管理。而且,經營者管理意識淡薄,重效益,重生產,輕安全,對安全多存在僥幸心理,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4、從業人員素質偏低。為節約成本,許多鄉鎮煤礦大量雇傭未經培訓的農民工、臨時工。從業人員文化素質不高,安全操作技能較差,對煤礦隱患認識不足,違章作業現象普遍。而鄉鎮煤礦就業不穩定,從業人員有很大的流動性,鄉鎮煤礦經營者不愿意在人員教育、培訓方面多投入,要么在培訓方面流于形式。用工制度上的短期化行為,導致了煤礦安全生產中,人的不安全因素大大增加。

5、安全監管不力。我國鄉鎮煤礦數量龐大,位置分散,而煤礦安全監管人員有限,監管手段落后,對安全的監察難以到位。與此同時,鄉鎮煤礦常常采取各種辦法,弄虛作假,逃避監管部門的監察,使得許多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排查、治理。又由于鄉鎮煤礦對地方政府的經濟影響較大,促使地方政府包庇鄉鎮煤礦的不安全行為。一些監管部門在對煤礦下達隱患整改或停產整頓指令后不跟蹤落實,有的地方甚至存在以罰代管的現象,安全整治措施難以落實。

6、煤礦事故成本過低。隨著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不斷增長,大量農民轉入勞動密集型行業,流向煤礦的農村勞動力越來越多。2005年全國共發生死亡事故3306起,死亡5938人,其中大多數是農民工。而他們死亡的賠償金額卻相當低,死亡的礦工家屬能得到的賠償金只有幾萬元。與高額利潤相比,過低的賠償金額是對礦主安全不作為的一種放縱,使得他們對煤礦事故更加存在僥幸心理,忽視安全生產,這本身也是對人的生命價值的漠視。

7、超產、違章作業現象普遍。目前,煤炭市場供應緊張,受市場需求的拉動,高額利潤的刺激,鄉鎮煤礦超設計能力生產現象普遍存在。通過增加工作面,延長工作時間,超能力生產,使得提升、運輸、通風、采掘、供電、排水等生產環節的協調性遭到破壞。所以,有人認為超設計能力生產成為煤礦事故頻發的“禍首”。

鄉鎮煤礦安全生產的對策

1、嚴格煤礦市場準入,從源頭上防控事故。煤礦企業市場準入是從源頭上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基本制度。具備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是進入煤礦行業的前提。其中一個重要的經濟手段是資源全部有償使用,征收高額資源稅、礦山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費,提高進入煤炭行業的門檻。一方面提高資源稅稅率;另一方面,改變現有資源稅以產量為基數的征收方式,而以儲量為基數,加上儲量等級、資源回采率、環保等調整因素作為標準,煤炭儲量或回采率達到一定標準的,可減征;達不到一定標準的,逐級遞增。而具體標準可通過中介評估機構對現有資源進行的評估結論來制定。通過嚴格市場準入,不僅在資金上,而且在規模、儲量方面限制了小煤礦。在激烈的競爭中,有些不具備實力的小煤礦就會被市場淘汰出局。

2、加快煤礦產權改革,穩定安全投入預期。明晰產權就是按資源配置市場化改革的思路,堅持“誰辦礦、誰投資、誰經營、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將采礦權與資源價值、安全責任掛鉤,嚴禁違規轉讓,建立起責、權、利相統一的煤礦生產經營管理模式。政府可以通過市場,競價出讓采礦權,明晰煤礦產權,承包權變產權,從而使礦主形成穩定預期,激勵他們變短期行為為長期行為,獲得對煤礦加大安全投入的動力。

3、加強產業政策引導,提升煤礦總體安全水平。在堅決取締那些違法經營、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環保標準的小煤礦時,也應該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快中小型煤礦的整合。鼓勵大型煤礦兼并改造一批有潛力的小煤礦,通過資源重組實現資源更為有效率的配置,提升煤礦行業的整體安全水平。

4、注重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鄉鎮煤礦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各種規章制度,明確企業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操作層的安全生產責任,明確礦長、副礦長和總工程師等管理人員各自的崗位職責。特別是對鄉鎮煤礦礦長資格要進行嚴格的審核、認證。培養一批既有專業知識,又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水平的,具有職業資格的礦長,從而提高鄉鎮煤礦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

5、強制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素質。要進行強制性的全員教育與安全培訓。首先,要加強對全員的安全教育與宣傳,形成一種安全氛圍,使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讓安全生產成為煤礦人員的一種自覺行為。其次,要強化對全員的安全培訓,保證其具有足夠的安全生產知識,將崗前培訓與崗后再培訓相結合,并建立培訓檔案。未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別是對瓦檢員、放炮員等特殊工種必須堅持持證上崗。煤礦安全監察人員要對教育培訓情況進行檢查,對那些未履行教育培訓規定的煤礦企業負責人要進行相應的處罰。

6、加強安全監管,落實到位。鄉鎮煤礦應成為安全監察的重點。在增加安全監察人員的同時,要不斷創新安全監察方法,建立嚴密的安全監察信息網,提高安全監察的效率。要改變監察被煤礦事故牽引的被動局面,加強事前的監管,現場監察,將監察與事故預防相結合,對煤礦重大隱患登記建檔,實施跟蹤檢查;隱患嚴重、隨時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的,要立即責令停產整頓,整改無望的要堅決關閉;將監察執法與加強安全管理相結合,對改建、擴建、新建礦井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對建設項目安全設計未經審批擅自違法施工和未經竣工驗收擅自投入生產的,要一律責令停產整頓或予以關閉;防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嚴格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將監察落到實處。

7、加大事故處罰力度,提升事故成本。煤礦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不能流于形式的檢討,撤職,而應以安全風險抵押金提供事后救災、搶險與善后工作所需要的費用。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同時,嚴格煤礦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構成犯罪的一定要追究刑事責任。加大對傷亡礦工的賠償金額,只有通過提升煤礦事故成本,才能讓逐利的礦主們內省,在事故成本與安全收益的衡量中,激勵他們重視人的生命價值,重視安全生產投入,強化安全管理。

煤礦安全問題的解決,要立足當前,著眼于長遠。目前,我國鄉鎮煤礦安全基礎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從業人員的素質不高,為我國鄉鎮煤礦安全生產埋下隱患。而事故一旦發生,過低的賠償金額是對礦主們安全不作為的一種放縱。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對煤炭需求的不斷上升,利益誘導下的超設計能力生產,違章作業,使得煤礦安全生產的壓力也將越來越大。我們要有針對性的通過嚴格煤礦市場準入,加強產業政策引導,提升管理人員與其他從業人員的素質,加大事故處罰力度,加強監管等手段,不斷改進我國鄉鎮煤礦的安全生產狀況,遏制煤礦安全事故多發勢頭,提高我國煤礦的整體安全水平。

(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商學院)

煤礦執法隊安全生產論文范文第6篇

2012年5月2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通報了5月20-21日全國煤礦發生的3起頂板事故。這些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礦企業頂板管理基礎薄弱、支護方式落后、支護強度低、井巷支護過程安全措施不落實等突出問題。

5月20日,遼寧省沈陽焦煤有限責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礦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12人被困,其中3人獲救、9人死亡。該礦為國有重點煤礦、生產礦井,核定生產能力90萬t/a。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該礦南二采區07工作面運輸順槽掘進時采用錨桿、錨索掛網噴漿支護,但錨索支護不及時;因遇到地質構造帶頂板壓力增大,原有支護方式強度不夠,該礦決定采用架棚(架設36U型鋼可縮支架)方式加強支護,但施工時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發生大面積冒頂,導致事故發生。

5月21日,云南省東源瀘西煤業集團有限公司紅升一號井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7人被困。該礦為國有煤礦、資源整合礦井,設計生產能力9萬t/a,采礦范圍與云南省東源瀘西煤業集團有限公司云龍煤業公司一號井采礦范圍在垂直方向上重疊,形成“樓上樓”現象。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該礦K7煤層回風巷采用木支護,支護強度不夠,且巷道底部存在老空區;由于疏于日常管理和維護,巷道垮塌、通風阻力大,在礦長帶領有關人員下井進入該巷道檢查時,巷道底板陷落、頂板冒落,導致事故發生。

5月21日,遼寧省北票煤業有限責任公司臺吉煤礦四井發生一起頂板事故,造成4人被困,其中2人獲救、2人死亡。北票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由原北票礦務局改制而成,為民營股份制企業。該礦屬生產礦井,核定生產能力18萬t/a。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該礦-590m水平西一石門機巷掘進工作面位于采場應力集中區,采用梯形木棚支護,因支護強度不夠,掘進放炮后頂板冒落,導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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