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delect id="ixm7d"></delect></rt><delect id="ixm7d"></delect><bdo id="ixm7d"></bdo><rt id="ixm7d"></rt><bdo id="ixm7d"></bdo><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id="ixm7d"></rt></rt><rt id="ixm7d"><rt id="ixm7d"></rt></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 <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rt id="ixm7d"></rt><noframes id="ixm7d">

憲法論文范文

2023-09-18

憲法論文范文第1篇

憲法修改的歷程,實際上就是我國改革開放事業的發展軌跡,是中國社會變遷的歷史證明,也是中國憲法制度不斷完善、憲政事業持續進步、憲法作用逐漸增強的真實記錄。

助推經濟體制改革

20世紀80年代初,安徽蕪湖“傻子瓜子”創辦人年廣久,因為請了12個待業青年做雇工,突破了當時雇用8個人即為資本家的標準,而波瀾驟起。

而當時在浙江東南面,以溫州“八大王事件”(八位個體戶被舉國通緝)為代表的經濟整頓攪動得大半個溫州城噤若寒蟬,個體戶與私營老板,人人提心吊膽,無不擔心“八大王”的悲劇在自己身上上演。溫州市工業在1980年增速為31.5%,到1982年卻下滑到-1.7%,其后3年一直徘徊不前。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正在不斷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私營經濟發展迅速。在一些地區,私營經濟實際上已經成為當地經濟發展最具活力的有生力量。如何確定私營企業的性質,讓它在發展生產力、繁榮經濟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按照當時的認識,私營經濟是帶有剝削性質的資本主義經濟,它是在個體經濟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對公有經濟起著重要的補充作用。如果限制其發展甚至取締它,不但私營經濟本身會逐漸萎縮,個體經濟的發展也會受到影響,國民經濟和體制改革的發展必然減緩,所以必須通過修改現行憲法,給私營經濟以恰當的生存地位。

“讓他經營一段,怕什么?傷害了社會主義嗎?”鄧小平聽說“傻子瓜子”后明確表態。1984年中央一號文件中明確提出,鼓勵農民向各種企業投資入股,興辦各種企業,國家要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久,“溫州八大王”得以平反。

順應時代潮流,引領私營經濟發展,憲法修改勢在必行。1988年現行憲法第一次修正,第十一條增加規定:“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這是一個重大突破。這次修憲,肯定私營經濟的法律地位。在土地所有權問題上,這次修憲肯定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1992年春天,鄧小平的“南方談話”有力地推動了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1993年修憲,繼“私營經濟”之后再為“市場經濟”正名,明確了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還將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寫入憲法。1999年修憲,又把非公經濟提升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意味著將私營經濟等非公經濟平等地納入到了國家經濟的體系中。2004年第四次修憲一口氣提出14條意見,將第十一條修改為:“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經濟的發展”,并對其“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正是在憲法的確認與指引下,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不斷突破思想禁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不斷深化,修憲成為推動經濟發展最有力的制度保障。

勾畫國家發展宏圖

憲法不僅描述了當下的社會現實,更勾畫了國家發展的偉大宏圖。無論是“共同綱領”、“五四憲法”,還是改革開放背景下制定的“八二憲法”,都在某種意義上成為指引國家建設未來方向的航標。

1993年第二次修憲,國家根本任務又一次修正方向,從而開啟了中國“富強”之路。中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被明確寫入憲法,這是對國情的科學判斷,也是現代化建設的理論基礎。在此大背景下,憲法規定,國家將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指導下,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國家的奮斗目標,則由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變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兩個字的增加、兩個詞順序的變化,看似微小,卻寓意深刻。在憲法的普照下,“富強民主”成了時代中國的最強音。

當歷史的車輪進入21世紀,全面建設惠及全國人民的小康社會,成為黨領導下的華夏兒女激情澎湃的奮斗目標。2004年修憲,明確指出“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增加了“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同時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從而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了更為清晰的路徑和更為光明的圖景。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在共和國的憲法上留下了輝煌的足跡。從“我國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到“沿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進行現代化建設”,再到堅持改革開放載入憲法,回答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究竟多長”、“改革道路會不會變”等疑慮,四次修憲,一脈相承,與時俱進,與時代同頻共振,強力地推動著中華民族邁向偉大復興的輝煌未來。

保障人權與私產

“人權”在中國曾經是一個禁區。在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時期內,我們不僅在憲法和法律上不使用人權概念,而且在思想理論上將人權問題視為“西方產物”。特別是“文革”時期,受極“左”思潮的影響,人權被當成資產階級的東西加以批判,在實踐中也導致了對人權的漠視和侵犯。直到改革開放初期,一些重要報刊還以“人權是資產階級的口號”、“人權不是無產階級的口號”等為題,發表過一大批文章,把人權看作資產階級的“專利”,強調“無產階級歷來對人權口號持批判的態度”。

改革開放以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進行了再認識,提出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為我們正確認識人權問題提供了理論依據。1991年11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這是中國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以人權為主題的官方文件。

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首次將人權概念寫入報告,明確指出:“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權?!?/p>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再次在主題報告中將“尊重和保障人權”確立為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發展的重要目標,重申在“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中,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

在這一背景下,2004年修憲時,“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成為最為耀眼的條款,人權這個政治概念首次被提升為憲法概念,上升為人民和國家的意志。這次修憲還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边@表明,我國在憲法中首次確認私有財產權的地位,確立私有財產權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成為了人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人權入憲帶動了中國法治理念的全面更新。在2012年3月,當尊重和保障人權條款再度出現在素有“小憲法”之稱的刑訴法修正案中,人們發現從“人權入憲”到“人權入法”,人權價值已經深深融入到中國法治的骨髓之中,也必將流淌在每個人的血液之中。

從刀“制”到水“治”

從古至今,統治階級治理國家的基本方法大體有兩種:一種是依法辦事、依法治理的方法,即依法治國(或稱法治);另一種是以言代法、依人而治的方法,即以人治國(或稱人治)。要法治還是要人治,這是任何政治體制必須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法律的至高無上的權威是法治國家的顯著特征。1999年修憲中,一個非常耀眼的亮點,就是把“依法治國”正式寫入了憲法。這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決定,從此,“法治”成為了國家意志,在我國民主法治建設史上樹起了一座嶄新的豐碑。

2011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宣布“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由此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回顧中國法治建設的歷程,我們不難發現,在很長一段時間,我國正式文件中提的都是“法制”而非“法治”。1996年的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確定為治國方略,但一年多以后,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出的卻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雖只改動了一個字,卻立刻引起巨大反響。

“制”與“治”雖是一字之差,卻是治國思想的一次重大突破。法制強調的是法律制度,而法治不僅強調要有法律制度,還強調憲法和法律要處于至上的地位。法治的精髓保障人民權利和自由的同時,限制公權力的濫用。

“人類千萬年的歷史,最為珍貴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師們的經典著作,不是政客們天花亂墜的演講,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關在籠子里的夢想?!币婪ㄒ幏逗椭萍s國家機關的權力,確保其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使職權,“依法治國”的入憲,正是為國家權力依法行使打造了一具堅固的“籠子”,同時也為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提供了一道堅實屏障。

“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痹邳h的十八大報告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其中濃墨重彩的一筆,并將引領中國法治建設邁向新征程。

憲法論文范文第2篇

[摘 要]一百多年以來,英國著名學者戴雪的《英憲精義》,對于我國的憲法學者來說具有重大意義,在建構憲法學科和促進國人憲法知識方面,它都發揮了啟蒙教本的作用。此書的主要貢獻是明確了憲法學者的職責以及憲法的概念。此外作者系統地分析了歐洲各國的憲法且將其與英國憲法進行對比,由此得出英國憲法自身的特點。在一百多年之后的今天,分析和了解這些理論,對于我國的憲法和憲政的成長都具有借鑒意義。

[關鍵詞]英國憲法;中國憲法;憲政

英國憲法毋庸置疑對全社會憲政制度的研究有著重要意義,但是英國是不成文法國家的典型代表,一直以來都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要想研究英憲的憲法理論,只有在憲法慣例、憲法性判例和憲法性法律中來探索,這樣的研究方式無疑具有較高的難度。然而《英憲精義》的作者戴雪不畏艱難,打破傳統憲法的束縛,由此為憲法學的研究開拓了一片新的局面。他對傳統憲法學進行了客觀而深刻的批判,與此同時也注重吸收其進步成果,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由此構建了我們今天理解的古典憲法學。他在1885年出版的《英憲精義》(“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囊括了其理論精髓。直到今天,這部書仍然是現今學者研究英國憲法的權威。

英國憲法“不成文”的特性, 使得學者們缺乏“成文憲法”的明確對象,因而增加了憲法學者們的研究難度。然而打破傳統思維,另辟蹊徑,從憲法的實質性入手,在眾多文獻中探尋出,英憲的三大精義——議會主權、法律主治、憲法與憲典的聯系。正如作者在序文中講到:“這部書不是一部憲法大綱,更不是一部憲法通論,其目的只在于探討英憲中所包含的基本原理,或稱基本精義?!?/p>

一、憲法學人的職責

憲法學者的天職和使命是什么?怎樣成就偉大的憲法學者?一名憲法學者怎樣為其民族和國家做出貢獻?他研究的對象是什么?他又怎樣發現研究對象?這都是那些致力于憲法學的人士所必須面對的問題,也是戴雪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戴雪說:“凡是英憲的學生,其所有本分,既不可信口雌黃,亦不可純然敬畏,惟應博學與審問憲法的真相,凡是英憲的教師,其所有職務,既異于批評者所為,亦異于解嘲者所為,惟在于祛疑辨惑,與闡明法理?!雹?/p>

由此可見,戴雪對于憲法學人的天職的論述具有鮮明的分析法學的痕跡。簡而言之,就是體現了奧斯汀和邊沁的觀點。奧斯汀的《法學的范圍》的主體部分就是專門為我們解釋什么是法律。邊沁把法律的研究分為兩大類:第一是解釋和分析的學問;第二是審查和批評的學問。邊沁主張,真正意義的法學只能是解釋和分析的學問。第一類學問屬于倫理學和立法學的范疇。然而,戴雪從這些觀點著手,以至于把解釋憲法當做《英憲精義》的首要任務。

二、英國憲法的定義和特點

(一)英國憲法的定義

戴雪說,根據英國的用法,憲法包含直接或間接決定國家主權分配和行使所有規則(Rules )。論述了憲法的內容后,戴雪強調要注意該處的措辭:此處是規則(Rules),不是法律(Laws)。同時,戴雪說,這樣嚴謹的用詞是刻意要引起讀者的注意。就英國用法而言,憲法(Constitutional Law )的規則(Rules)包括兩套性質不同的原則和準則。當中有一套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他們在法院當中經常得到應用,包含成文和不成文的,制定法和普通法,這些都構成了適當意義 上的憲法,被稱為憲法的法律(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 )。另外一套規則包括默契(unDerstandings),習慣(Habits),通例(Practices )和慣例(Conventions)。盡管它們也制約主權成員、閣員和其他官員的行為,但因為它們無法在法院中實施 ,所以它們根本不是法律。

戴雪說,他絕不認為憲法慣例的重要性低于憲法法律,在這本書里作者這是想著重強調憲法是由法律和慣例這兩個相互對立的部分組成,同時這兩者的區別不同于成文和不成文的差別。無論是成文憲法還是不成文憲法,都存在憲法法律和慣例的區別。

而現實中,就算是有著完備的憲法文本的國家,就憲法學者而言,憲法慣例的重要性絕不亞于憲法文本。真正要研究一個國家的政治,只需要研究憲法慣例就足以。同樣在一些憲政國家,憲法慣例的重要性也不能小覷,比如,戴雪認為憲法慣例在美國的作用和在英國一樣重要。戴雪認為,憲法學者的對象,只是法律,和慣例沒有直接聯系。慣例的重要內容是政治,而不是法律,不需要法律學者的涉足。憲法法律才是憲法學者應該真正關注的。

憲法學者的職責是說明什么是憲法規則所包含的法律規則(即被法院所承認和使用的規則)。僅是這一點,就能讓憲法學者花費畢生精力。從這本書的書名:《憲法法律研究導論》,就可以看出,本書的研究對象其中在憲法的法律。然而慣例還是在此書中占了一章。也許讀者會覺得困惑,認為存在矛盾的地方,對此戴雪做出了解釋:第一,慣例的確重要,法律家要想完全把握憲法學的研究,就必須關注憲法慣例,不然連憲法的法律方面也會顯得力不從心。第二,憲法慣例的效力來自于憲法法律,違反憲法慣例就必將違反憲法法律,進而會受到制裁。因此,實際上,憲法慣例具有憲法法律的分性質。

(二)英國憲法的特點

戴雪認為英憲不是機械不變的,而是政治社會中一種有機體的組織。作者在論述過程中,引證了歐洲大陸國家的憲法與行政法并同英國憲法進行對比,從而得出了英憲本身的一些特點。首先,英憲具有柔性憲法的特點,它可以隨時被議會修改,這是與法國的的剛性憲法完全不同的。第二,英國憲法具有保守的特點。英國具有改革的傳統,歷代制度既因襲前代制度而又有所改革。而遵守成規無疑是英國憲法的別具一格的特點。由此推出第三,英國憲法具有連續性。這個特點是由英國民族生活的連續性決定的。最后,英憲還具有名實不符的性質,也就是理論與實際經常不符。眾所周知,英國的立憲政治是從之前的獨裁政治發展而來的,政治體制發生了變化,但某些法律,典則并沒有與時俱進,所以理論與事實不同步的情形則經常發生。英國憲法的這些特點是憲法學人不能忽視的??梢哉f,英國是世界資產階級憲政之母,英國憲法對于憲政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

戴雪在《英憲精義》首次中提出了英國憲法是不成文憲法的觀點,論證了英國憲法的特征,即“議會主權”和“法律主治”兩要義之間的聯系。其憲法理論都是英國憲法學界普遍認同的主流觀點,對后世西方憲政理論具有較為深遠的影響。該書的出版“充分體現了他作為一個治國之才杰出成就”(戴維·M·沃克語)。戴雪雖然在《英憲精義》中論證了英國憲法的基本特征,然而這些都是其形式上的特征,戴雪沒有也不可能揭示出英國憲法的本質特征。關于英國憲法的本質特征,馬克思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不列顛憲法其實只是非正式執政的、但實際上統治著資產階級社會一切決定性領域的資產階級和正式執政的土地貴族之間的由來已久的、過時的、陳腐的妥協?!?/p>

三、對中國憲法與憲政的期待

盡管距戴雪的《英憲精義》問世已有一百多年,但書中作者的觀點以及研究憲法的方法和態度對于我們仍然具有重要的意義。迄今為止我國已制定了一部成文憲法并經多次修改, 這為憲法研究和憲政建設帶來了便利, 但也在某種程度上束縛了我們的視野。我們應該去追尋我國憲法的真實存在。戴雪在著作里提到的治憲態度也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在書中戴雪指出:“我們的態度既不是批判也不是歌頌而是理解。一個以講授憲法為職責的教授應當作為一個社會的角色,要求于他的既不是一個憲法評論家,也不是一個憲法檢討者,更不是一個歌功頌德派,而僅僅是一個說明者。他的職責既不是攻擊憲法也不是保衛憲法,而僅僅是分析指明其中的法則?!睂W習戴雪的研究方法,到憲法習慣、憲法慣例和憲法性法律當中去探究我國憲法的本質特征, 應該從憲法文本背后,從憲政事實中去尋找真實的憲法。要像戴雪一樣, 在繁復的憲法判例、憲法法律、憲法慣例和習慣中找尋我國憲法的幾大精義(原則)。

戴雪曾認為,美國憲法不是法律自然生長的結果,而僅僅是一種宣示;英國憲法不是一種宣示,而是一種法律保護人權的結果。在今天看來,這樣經典的結論是不足以讓人信服的,原因是,美國憲法中也有法律生長的結果,同時英國憲法中也有權利宣示的部分。權利保障的結果和原因其實是一個連續的過程,若試圖將兩者截然分開,不外乎是抽刀斷水,并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不過整體來說,戴雪的這一論斷是比較合理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美國憲法為一種理想,而英國憲法則是腳踏實地的現實。

[注釋]

①[英]戴雪.雷賓南.英憲精義[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87.

[參考文獻]

[1][英]戴雪.雷賓南.英憲精義[M].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

[2]韓大元.外國憲法[M] 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

[3]龔祥瑞.憲法與法律——讀戴雪<英憲之法的研究導論>比較法研究[D],1995,(3).

[4]龔祥瑞.比較憲法和行政法[M].法律出版社,2003.

[5]韓新林.解讀<英憲精義>[J].法律研究,2006,(2).

[6]李俐.常曉波. 論戴雪的議會主權思想[J].中國商界,2010,(12).

[7]張彩鳳.英國憲政:商談式民主演進范式[J].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2004,(4).

[8]梅劍文.論<英憲精義>的憲政觀[D].重慶大學,重慶大學,2010.

[作者簡介]任志鋒,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

憲法論文范文第3篇

·哲 學·

3.5 真正的哲學是智慧之學呂 嘉

3.11 “人的問題何以可能?”——論康德哲學對啟蒙的吸收與轉化黃學勝

3.17 本體論:哲學對崇高的承諾與尋求——新時期哲學使命的理論自覺莊忠正

3.22 論文化產業精英的品格塑造黃品嘉 趙繼倫

·政治理論·

1.5 身體現象學:薩特存在主義哲學的內核伍小濤

1.12 “自然狀態”下赫費“思想實驗”的另一種運用

——以霍布斯的國家主權理論為研究對象石 珍

2.5 數字政治的不確定性后果

——民主與信息技術的難兼容性本杰明·巴伯 著 葉敏,譯

2.10 網絡倫理的契約論緯度與網絡實名制的道德困境肖紅春

3.29 從“民族國家”到“政治國家”

——兼論“民族國家”與“政治國家”之異同白貴一

3.34 語境主義:思考正義的一種方法論原則刁小行

3.39 和諧視域下的生態倫理范式構建研究柳蘭芳

3.45 從“生態人”假設到人的“生態化”生活方式袁 云

4.5 馬克思主義發展史研究中的“還原論”和“結合論”

——馬克思主義發展史視域中的馬克思主義研究新進展桁 林

4.12 馬克思《霧月十八日》的當代解讀白云真

4.20 毛澤東婦女解放思想的文化批判視角和女權自由主張趙 春

5.5 青年馬克思如何理解“物質”和“唯物主義”

——“對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語境中的哲學探索李 銳

5.11 理性、傳統與現代政治歐克肖特政治思想引論趙 淼

5.17 多元主義視野中利益集團與政府的關系劉恩東

6.5 論格萊斯頓的“自由帝國”思想沈秋歡

6.12 民主理論的修正與補充

——試析達爾對自由主義民主理論的貢獻喬貴平

6.17 ??碌纳眢w政治評析徐國超

·國際政治·

1.16 評析民族主義文化對當代印度外交的影響宋 靜

1.22 西方女性主義三種性別平等觀之比較許春榮

2.15 馬格里布地區一體化:進程與前景

——地區認同的視角汪長明

2.22 論英國中產階級的崛起對2010年大選的影響常勝澤

2.28 利比亞戰爭折射出的奧巴馬政府軍事戰略轉向倪正春,徐華娟

4.26 新安全觀視域下政治安全的內涵分析及其體系構建舒 剛

4.32 沃爾茲新現實主義學派的合理性與缺失

——評《新現實主義的貧困》李潔宇

5.21 國際關系民主化的美學觀照章 遠

5.27 今日之民主第三波[美]拉里·戴蒙德(著),倪春納、鐘茜韻(譯)

5.33 國際非政府組織國際法規制的可行性劉海江

6.22 冷戰后捷克政黨體制嬗變與政黨沉浮宋 靜

6.28 世紀美國行政道德發展趨勢[美]科恩 & 艾密科 著;左秋明 譯

·中國政治·

1.27 民主政治條件下社會穩定的內在機理探析黃毅峰

1.33 民生、民主與社會正義

——基于羅爾斯正義理論對中國政治轉型的一種分析鄭維偉

1.40 黨政合署:形態變遷與改革策略傅金鵬

1.44 陳云與人民來信吳 超

2.33 中國文化的協同改革與提升軟實力途徑研究王 琳

2.39 網絡政治參與:當代中國政治發展的機遇與挑戰何正玲 劉 彤

2.44 國內農民環境維權研究:回顧與前瞻張金俊

2.50 提高領導干部網絡輿情工作緊迫性的若干思考薛瑞漢

2.54 以信息化促進干部監督工作科學化

——以天津市委組織部研發使用“記實監督系統”為例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

5.40 民主革命時期共產黨積累政治信任的基本經驗及啟示上官酒瑞,陳竹汝

5.47 “富強”語境下中國現代化的三組不等式

——一種以19世紀末20世紀為時間段的考查王彩波 徐百軍

5.53 冷戰后的中國外交變遷:西方學術界的研究鐘龍彪

5.58 陳云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及其相關研究的現狀朱 磊

6.35 鄉村研究視閾中的國家與社會關系理論

——脈絡檢視與范式反思韓鵬云

6.42 文化民生概念生成邏輯的歷史考察與當下審視

——基于改善民生與主流意識形態認同辯證關系的視角劉 近

6.48 滲透與轉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意識形態與大眾媒介何紅連

6.54 通過黨章變化看黨內民主的演變特征周福振

·公共行政·

1.51 中國特色行政學:歷史審視、現實定位和建構路徑范紹慶

1.59 公共利益:政府與媒體的互動邏輯王 敏 鄧 莊

1.63 辨議勞動分工理論在管理中的應用劉西林

2.58 管理學和管理哲學的聯系與區別

——基于研究對象及學科屬性的視角彭光燦 李道模

2.63 合作生產理論與公共服務治理的思維轉換陳建國

2.68 試析賦權的合法性風險及其消解

——基于公共服務市場化的視角劉雨辰

2.72 我國非營利組織自律的演化:基于集體行動的視閾陳超陽

3.49 公共行政學研究可以撇開國家概念嗎?對勞倫斯·馮·斯坦因思想的反思

[荷]Mark R.Rutgers(著),韓瑩瑩(譯)

3.56 行政吸納社會的實踐邏輯——基于個案的描述和分析蔣金富

3.66 政府績效評估的主體選擇困境閻 帥

3.72 鄉鎮政府政策執行力研究的意義、現狀與前瞻周定財 徐元善

4.38 反思學習型組織:理論與實踐的批判張曉蘭 宋學增

4.44 村民自治與大學生村官成長機制研究申端鋒

4.50 加強公共危機管理 預防群體性突發事件

——以天津市為例傅恩來

5.66 多元共治:基層維穩機制理性化構建之制度邏輯陳發桂

5.72 危機事件是如何影響政府的羅國亮

5.78 行政決策中公眾參與主體的法律界定李國旗

6.59 專業化服務——試論我國專業社會工作發展對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啟示任 敏 胡一迪

6.64 環境保護中的政府與公民社會:“從主導到合作”

——一個研究述評王拓涵

6.70 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研究十年回顧與前瞻——基于對CNKI數據庫(2002-2011)期刊論文的文獻計量學分析胡洪彬

6.76 非政府組織提供公共物品的正當性及其邊界——基于新政治經濟學視角的考察馬全中

6.82 論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合作機制的構建陳 曦 劉 彤

·行政改革·

2.78 政策議程設置中的行動者與行動策略研究

——基于G市P區垃圾焚燒廠選址的個案吳 月

2.84 “陽光財政”政策執行評估

——以H省《陽光財政公民讀本》公布數據為分析對象墨紹山

3.77 整合、協調、回饋: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民主機制及其功能探究王 棟 徐承英

3.84 共享式改革與包容性發展——利益整合時代的現實邏輯倪明勝

3.90 “效率改進”: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的理論闡釋與實踐邏輯豐 云

3.96 尋找中國公共行政改革的均衡之美黃俊輝

4.54 論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的改革和創新劉瓊蓮

4.62 大部制改革研究述評蔡長昆

4.68 行動者、利益與行政轄區合并:一個制度分析的框架陳小華

4.73 國家建設視角下的村莊合并政策研究邢 健

5.83 論當代我國行政價值觀演變的階段規律

——以歷次五年計劃(規劃)為視角類延村

5.89 我國公務員津補貼發放的失范與規范分析

——基于合理測算與制度保障維度汪 旭 劉桂芝

·政府與經濟·

1.68 論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與金融市場發育許經勇

1.76 論鄉村水利的經濟基礎賈林州 劉 銳

2.90 邁向城鄉一體化:問題難點與未來取向陳秀山 張 帆 董繼紅

2.97 我國涉“商業秘密”信息公開之反思

——基于實證分析的視角張魯萍

3.101 關于“十二五”時期實現我國政府采購事業科學發展的若干思考杜鴻林 陳燕平

3.107 監管預算的前景與挑戰張慶才

4.99 中國的體面勞動赤字及其政策建議——基于包容性視角的分析丁開杰

4.107 基于感知公平的政府服務補救對民眾滿意度的影響研究梁建春 張國娟

5.95 地方行為、市場秩序重構與區域經濟一體化蔡玉勝

5.102 清末至民國政局的嬗變與長蘆鹽商的式微張立杰

5.108 論我國汽車產品責任實現中的政府角色張牧君

6.88 國務院宏觀經濟政策調控權的界限及改進策略柴 華

6.95 國內外環境會計研究理論綜述何 利

6.102 我國鹽業管制制度改革策論——基于日本鹽業專賣制度改革之啟示呂福玉 曾祥鳳

·行政與法·

1.82 行政復議駁回決定方式立法問題評剖

——兼評《行政復議法修改專家建議稿(討論稿)》第七十六、七十七條徐曉明

1.87 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博弈與平衡

——以《行政強制法》為視角的探討張世福 李正春

4.79 憲法實施之理吳元中

4.87 行政裁量基準的效力研究王傳干 張方勇

4.93 努力建設適應開發開放的審判體制

——關于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法院體制現狀、問題的調查與思考劉書祥

·比較與借鑒·

1.92 國民健康以人為本

——英國健康保險改革最新動向及其對我國醫改的啟示毛艾琳

1.99 法國社會保障政策變革的障礙因素:一個制度分析的視角鄧念國 向德彩

·書 評·

2.103 社會變遷視野中的政黨嬗變研究

憲法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建設法治國家,必須樹立憲法權威。依法治國,簡單而言,就是按照憲法的規定和人民的意志來管理國家,而不依照個人的意志決定事務,以憲法為最高法的法律體系是依法治國的基礎,所以依法治國就是依憲治國。

關鍵詞: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憲法

從某種程度上來看,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核心,依法治國就是依憲治國。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要想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依法治國,只能通過憲法來實現。

一、依法治國的意義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治理國家、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方略,是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舉措。第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要憲法。有了完備的法律體系的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才能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由于我國現在市場經濟比較成熟,因而相對應就需要具法制體系完善。因此,只有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才能更加更好的調動我國十三億人民的生產積極性,推動生產力不斷發展,充分地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勢,從根本上解決現代生產力無法滿足人民需求的現狀。

常言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我們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然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違法可怕、違憲不可怕”“憲法是閑法”的觀念屢見不鮮,例如以徇私枉法違反憲法法律的現象則時有發生。因此,廣大人民群眾期盼,以憲法作為我們新的起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切實維護憲法權威。

二、依法治國與憲法的關系

集治國原則、制度、體系于一體的憲法,內容充分。在治國這個龐大體系中,憲法的地位至關重要。如何去根本的理解和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的相互關系,如何去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怎樣增強維護憲法的權威性,是我們必須明確的重大課題。

依法治國的前提就是要依憲治國,在現代法治中,一個根本要求就是憲法權威至上。因此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我們必須先樹立憲法權威。首先,憲法權威與憲法的穩定性緊密相連,由政策性憲法向規范性憲法的轉變是憲法權威的樹立的必經過程。其次,要根據社會變遷不斷完善、科學的修改憲法,做到憲法社會相適應。再次,建立健全憲法自身的制度是樹立憲法權威的一個重要因素,加速憲法的規范性轉變,從而使憲法更具有更好的實踐性。

法治是要規制政府部門的權利從而達到保障公民的人權的目的,最后的目標則是盡力實現民主和人權。這是法律人盡其一生想要實現的目標,而憲法中的內容是最全面的。所以,依法治國必須要堅持依憲治國。

三、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

憲法充分體現了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的關系。

第一,依法治國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第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最高原則:“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統一和尊嚴”。第三,憲法至上原則:“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第四,憲法的最高權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第五,論述了法大于權、法高于人的法治觀念:“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由此可以看到,依法治國與依憲治國是內在統一的關系,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以依憲治國為基礎。

依憲治國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前提,全方面實施憲法是法治建設的首要任務,這是由憲法根本大法的性質和地位決定的。為維護國家和諧穩定,我們應不斷確定依法治國的方向、路徑和方法,從而保證能夠依憲治國。

四、樹立憲法權威的方法

憲法的實現程度與國家的法治程度與法治水平密切相關。如果不能樹立憲法的權威,就不能實現法治,只能出現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所追求的真正意義上的法治。所以,不斷樹立憲法的權威這項任務在我國法治建設中就顯得尤為重要。

想要建立憲法的權威,必然要經歷一個長期的、全面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須慎重考慮,堅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與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相結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最后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特殊國情的道路,從而實現我國樹立憲法權威和依法治國的目標。

五、結論

依法治國首先要實現依憲治國,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核心。依法治國作為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必須以憲法為前提,以全面實施憲法為首要任務,只有堅持依憲治國,才能保證依法治國的方向、路徑正確、方式正當,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

[參考文獻]

[1]陳端洪.論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J].中外法學,2008.

[2]韓大元.中國憲法文本中“法治國家”規范分析[J].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14.

[3]李步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J].中共中央黨校學報,2008.

[4]王娟.依憲治國:依法治國的核心[J].內蒙古電大學刊,2006.

憲法論文范文第5篇

摘 要:《理想國》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代表作,蘊涵著豐富的教育思想。其中某些教育思想對于認清中國教育現狀,促進中國當代教育體制改革和教育方式轉變有諸多指導意義。

關鍵詞:柏拉圖;教育思想;現代啟示

柏拉圖(公元前427至前 347年)是古希臘著名哲學家,生于雅典城邦衰落時期。他一生著述頗豐,《理想國》對話為西方知識界必讀之書,蘊含著豐富的教育思想。

《理想國》是一本綜合性的著作,柏拉圖不僅系統闡述了自己的哲學、政治思想,而且論述了教育問題,提出了一個比較完整的教育理論體系,包括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研究院,以及工、農、航海、醫學等職業教育問題。其最終目的都是要培養擔負領導國家大任的哲學家,即“哲學王”。他所設想的《理想國》是由哲學王依據憲法統治城邦,而哲學王和護衛者必須通過教育培養才能產生。此外,還規定了教育目的、教育體制等。因此,柏拉圖不失為古代西方偉大的教育家之一。

一、柏拉圖主要的教育思想

(一)形成教育體系,注重早期教育

柏拉圖提出了分階段的教育模式,形成了教育體系。在學前教育階段,教育內容主要是用適合的故事和游戲來引導兒童的興趣,陶冶情操。在普通教育階段,兒童7歲后進入學校接受文化課程的培養和體育項目的鍛煉。20 歲將接受第一次選拔,只有極少數的人可進入更高一級的學校受教育。而高等教育則是國家對極少數具有潛能的人施以高深的教育,經過層層篩選后極少數人成為哲學王。

在整個教育過程中,關鍵在于早期的教育。柏拉圖認為“生物,在幼小柔嫩的階段,最容易接受陶冶,你要把他塑成什么形式,就能塑成什么形式?!盵1]為此,他特別強調以做游戲、聽故事、音樂熏陶等形式來培養兒童正直、善良、正義的道德品質。同時,在教輔材料、教學內容的選擇上,要嚴格挑選、符合法律,以適合引導兒童的優良品性。柏拉圖是提出學前教育思想觀點的第一人,他關于學前教育方式、途徑、應注意的問題以及選擇教材的意見都極具價值。

(二)重視道德教育,增強道德觀念

“善”是柏拉圖在倫理道德上追求的最高目標,他所倡導的道德建立在理性認知的基礎上,“善”的養成又依賴于知識的掌握。因為只有對最高善的充分認識才能夠確保行為的道德性,如果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不善,而只是一味地跟從別人做事,那么即使能夠中規中矩也不能算作是道德行為。

柏拉圖十分看重美德的培養,認為一個人要具有美德,從小就不要接觸罪惡的形象,否則“耳濡目染,有如牛羊臥毒草中咀嚼反芻,近墨者黑,不知不覺間心靈便鑄成大錯?!盵1]同時,他主張通過音樂和詩歌,對學生進行道德教育。通過音樂來陶冶人的靈魂,形成“人與人之間的兄弟友愛,道德律令,永生觀念”的道德觀念。

(三)注重藝術教育,形成完美人格

柏拉圖注重教育在人的全面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他認為“教育就是用體操來訓練身體,用音樂來陶冶心靈”,所以音樂教育和體育教育在柏拉圖的眼中是基本的教育。在他看來,音樂可以陶冶心靈,培養一個人的愛智部分,“當一個兒童從小受了好的教育,節奏與和諧浸入了他的心靈深處,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變得溫文有禮;如果受了壞的教育,結果就會相反?!盵1]同時,他十分注重體育鍛煉,主張從童年起就接受嚴格的訓練以至一生。體育教育的目的不僅鍛煉身體、增進健康,更主要的是鍛煉“心靈的激情部分”,培養勇敢的心理品質。但音樂教育和體育教育并不是獨立的,他強調要盡可能將音樂和體育配合起來,使愛智部分和激情部分張弛得宜,配合得當,最終達到和諧。音樂教育和體育教育的結合,最終能夠使人的心靈和諧發展,形成高尚完美的人格。

(四)提出國家教育思想,重視教育與政治的聯系

柏拉圖十分關心國家的命運和人類的未來,重視教育在社會和國家中的作用,并始終把教育同國家政治緊密聯系在一起。在早期教育中,主張對兒童進行善的教育,教給他們正義、勇敢、節制等,以利于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在護衛者的培養上,從其幼年起,就在勞筋骨、苦心志、見賢思齊等方面考察,經考驗無懈可擊后,將這種人定為國家的統治者和護衛者。而治理國家的“哲學王”堅定的愛國信念,酷愛真理的品質都必須通過有意識的培養造就。

通觀《理想國》全篇,柏拉圖要求國家嚴格控制教育,教育必須為政治服務。教育內容有嚴格的規定,必須適應奴隸等級制度的需要。通過教育培養出符合奴隸制國家要求的“哲學王”和護衛者,教育實際上已經成為實現和維持理想國的根本手段和保證。

(五)提出男女平等的教育思想

柏拉圖打破了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提出了應該給予女子跟男子同樣教育的男女平等的教育思想。他認為“各種天賦才能同樣分布于男女兩性,任何一項管理工作,并不因為女人在干而專屬于女性,也并不因為男人在干而專屬于男性。各種職務,不論男女均可參加”[1]。因此,男女應同樣具備受教育的權利,給予同樣的教育內容,用同樣的培養訓練的方法給婦女,對她們進行音樂和體育教育。他主張不分彼此地使用女子,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外出打仗,女子與男子都應當一起守衛與追逐,并盡可能共同享有一切事物,女子和男子一樣可以擔任統治者和輔助者。他認為“根據自然,各種職務,不論男女都可以參加,只是總的來說,女的比男的弱一些罷了”。

二、柏拉圖教育思想的現代啟示

教育,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展的不竭動力,它的根本價值在于為國家培養出了各個方面的人才與勞動力,創造出物質和精神財富。中國歷來重視教育的發展,并不斷推進教育改革。1995年提出了“科教興國”的戰略思想,從20世紀90年代初正式提出素質教育,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再到新課程改革。但是,在教育改革發展步入深水區的今天,各種社會矛盾凸顯,許多與社會發展不和諧的教育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

由于中國教育的歷史傳統和不太科學的人才評價體制使得應試教育的弊端長期存在。應試教育將分數和升學率放在教學評價的重要位置,只注重知識的傳授和應試能力的培養,忽視德育和多方面能力的培養,難以培養出符合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應試教育內容的缺位,生活教育被放到了一邊,使得教育畸形發展,素質教育也流于形式。除此之外,中國的教育還存在著投入不足,資源分布不均,發展失衡等問題,教育日趨功利化。當前,高考改革、九年一貫制等政策的推行,使中國在探索教育改革的道路上不斷摸索前行。結合中國當前教育實際,吸收柏拉圖的教育思想,中國的教育改革應著力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重視學前教育,推進終身教育

在柏拉圖提出的整個教育過程中,兒童階段的教育起著基礎性的作用。中國的教育形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體系,但學前教育的質量仍不能滿足受教育者日益提高的教育需求?;谥袊嫶蟮膶W齡前人口基數,應著力提高幼兒教育的入園率,為更多的適齡兒童提供受教育的機會。同時,除了正規的幼教機構外,應開展各種形式的幼兒教育,為適齡兒童提供各種不同形式的幼兒教育機會。此外,還應加大對處境不利兒童的政策扶持,維護幼兒教育的公平性。

學前教育是教育的一個階段,而終身教育則是人們在一生各階段當中所受各種教育的總和,是人所受不同類型教育的統一綜合。終身教育是以人的發展為中心的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推進終身教育有助于提升中國公民的綜合素質。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建設學習型社會”。因此,中國應在注重學前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終身教育,完善教育體系,開展全方位的教育。

(二)加強思想道德建設,提升道德水平

德育是思想品德教育的簡稱,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質教育兩大方面,是實現社會政治理想的重要杠桿,是個人成長的重要保證[2]。柏拉圖極其重視人心靈的塑造與美德的培養,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夠達到“至善”。在知識經濟時代,學生成長環境日益復雜,德育工作遇到了新的挑戰。因此,中國除了提高教育質量外,還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思想道德建設,塑造學生美好的精神世界,提升道德水平。道德水平的高低關乎中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建立,關乎中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

加強思想道德建設,首先,要增強學生的愛國情感,在引導學生確立遠大志向和正確理想信念的基礎上規范學生行為,培養其良好的道德品質。其次,學校作為學生成長的主環境,德育工作的主渠道,要高度重視思想道德教育,把德育工作擺在首位,并貫穿于教育教學活動的各個環節。最后,道德的教育與建設應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要加強社會管理,規范制度行為,為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環境。

(三)重視人文教育,推進素質教育,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十分重視音樂、體育等方面的教育,注重教育在人的全面發展中的作用??梢哉f,遠在古希臘時代的柏拉圖便有了人文教育的思想火花,人文教育的根本宗旨在于提升人文精神、培養人文素質[3]。然而,由于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他沒有也不可能提出教育與生活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的問題。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是馬克思主義的重要原理,也是培養全面發展人才的基本途徑[4]。

當前,中國要適應時代發展,關鍵取決于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教育,培養出大量具有創新能力的高素質人才。但是長期存在的應試教育的弊端,嚴重影響了人才培養的質量。因此,要著力突破應試教育的弊端,重視人文教育,推進素質教育,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要求在堅持以人為本、人文教育并重的教育方針下,深化與素質教育相關的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使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在教育中成為不可分割的整體,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參考文獻:

[1] 柏拉圖.理想國[M].郭斌和,張竹明,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5.

[2] 葉瀾.新編教育學教程[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1.

[3] 司曉宏.人文精神、人文教育與人的發展[J].陜西師范大學學報,2002,(5):176-178.

[4] 潘懋元.新編高等教育學[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

[責任編輯 魏 杰]

憲法論文范文第6篇

[摘要]不受限制的權力必然走向腐敗。在西方的法治理論中,對憲法“限權”的功能有著充分的論述。文章以德國的教訓和英國政治理論家戴西、詹寧斯的限權理論為依據,闡明了現代西方法治理論中制約、監督、控制政府權力的理論觀點。

[關鍵詞]西方法治理論;政府權力;憲法“限權”功能

[作者簡介]林常穎,中共泉州市委黨校副教授,福建泉州362000

[文獻標識碼]A

權力是借助國家強制力控制、支配、影響他人的一種力量,是支撐、推動現代社會正常運轉和發展必不可少的一大資源。權力具有兩面性,即權力被正確運用,就能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和人類進步,反之就可能被濫用,導致腐敗禍害社會,殃及百姓。因此,有了權力就必須有權力的約束、監督與之相伴隨。憲法便是法治社會制約、監督政府權力的產物?,F代法治理論的真諦和本質就是制約、監督和控制權力?,F代法治理論的起源在西方,其憲法“限制權力”的理論觀點,具有跨越時間和空間的意義。

一、德國的教訓

憲法以限制權力的運行來達到民主與法治制度的穩定為主要目標。但是憲法僅僅是一紙法律文件,它的生命力來自于實際運行中,國家機關的權力受到各種制約,否則,政府權力的擴張性必將形成專制者的力量。德國曾經是歐洲封建勢力比較強大的國家。近代史上,普魯士、奧地利與俄羅斯并列為歐洲的三大封建堡壘,在英國尤其是法國的民主政治的沖擊下,到19世紀40~50年代,普魯士各邦作出了反應:“在革命高漲的形勢下,各邦群主對此都只好表示同意或默認,連普魯士國王在經過大街時,也不得不佩上象征統一的黑紅藍三色綬帶?!?850年普魯士憲法雖然是欽定憲法,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國內民主勢力的要求,它以法國1791年憲法和1830年憲法為借鑒,確立了二元君主制政體。1871年以普魯士為核心的德意志各邦實現了統一,自由主義者與容克貴族在新的基礎上達成妥協并頒布了德意志帝國憲法。該憲法仍實行君主制,但已“改革成為波拿巴專政形式的地主資產階級君主制”。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德國的封建勢力受到很大的削弱,在歐洲君主立憲制憲法大量向民主共和制憲法轉變的過程中,德國于1919年制定了《魏瑪憲法》。該憲法被視為歐洲民主憲法的典型,它由公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的國民會議制定,確立了共和制政體和人民主權:“德意志聯邦為共和政體。國權出自人民?!彼趹椃ㄊ飞系谝淮我幎ü竦纳鐣洕鷻嗬?,對以后歐洲乃至其他民主國家的憲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然而,就是這部最民主的憲法也未能阻止希特勒的專制,1933年希特勒上臺后將其擱置一邊,民主的議會制政體崩潰。為什么是民主的憲法卻產生了人類歷史上最專制的獨裁者呢?是因為在德國缺乏民主主義的教育和民主主義的傳統嗎?是因為魏瑪共和國在其誕生之初,就苦于凡爾賽條約所帶來的物資、精神的重擔嗎?還是因為掌握權力的各政黨,對于最初就敵視魏瑪共和國的各種利益集團過于寬大了呢?“我認為這些因素緊密結合在一起,便促使了德國民主主義的崩潰,并加速了它的最后衰落?!蔽含攽椃ń⒌睦硐胝茷槭裁催@么快就被獨裁所代替,它確實有非常復雜的原因,其中該憲法自身的缺陷而導致的憲法混亂是其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該憲法雖然有較多的民主內容,但卻首次在憲法上規定國家元首有“緊急命令權”,而該項權力的行使者元首有不受其他機關實質性限制的特權。在德國這樣一個有較為濃厚的封建傳統和“國家主義”法律觀占主導地位的國家,作出這樣的規定無疑為專制和獨裁提供了一個憲法上的便利。當歷史條件發生變化而不利于民主主義的時候,憲法的至上權威便被專制和獨裁所取代,也就是說它的限制政府權力、保護公民權利的功能喪失了。雖然希特勒并沒有廢除魏瑪憲法,但該憲法已經不能在實際的政治生活中發揮作用。

由此可見,在已經確立了憲法至上的國家里,憲法功能的發揮便是關鍵的因素。也就是說,民主憲政體制中國家權力的憲法控制是法律的統治最有效的手段和方式。憲法的至上性在憲政運作中的體現就是通過憲法的各種控制手段的運用來實現的。在這個過程中,國家機關的權力受到各種控制而同公民權利處于相對平衡的狀態,不論是國家機關、社團還是公民都受制于憲法。

二、英國學者戴西和詹寧斯的限權主張

西方國家近代化之后,民主政治體制得以確立,但法治作為一種思想體系并不會因此而停止。西方的法律思想圍繞法治問題進一步發展,并呈現出兩個特點:第一,現代法治理論特別注重對現存法律制度的完善,通過對近代法治模式的理論透視來闡明法治理論在不同模式的國家中所體現出來的共同點和不同點,從而深化啟蒙學者的法治理論。所以?,F代的法治理論較少從制度建構的角度去理解法治,而較多地以近代法治模式的運行為研究對象。第二,現代的法治理論適應不斷發展的政治經濟條件的需要,對政府權力的運作作出了新的解釋,由近代的消極限權轉變為積極限權,即由消極的限權憲法轉變為積極的控權憲法。

英國憲法學者戴西率先對英國法律制度中的法治原則進行了概括。由于英國是不成文憲法的國家,因此同歐洲大陸國家機關相比,英國的法治模式有不同的特征。戴西在《英憲精義》一書中以英國代議制度為出發點,認為英國的法律制度中充分體現了法治:第一,政府沒有專斷的權力,更沒有專橫的自由裁量權;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公民均受同一法院管轄、受治于同一法律體系;第三,對于英國人來說,憲法不是一切法律規范的淵源,而是個人權利與自由的結果,公民的權利不是來源于憲法,而是由普通法院的判例所形成。戴西對法治的理解雖然以英國法律制度為出發點,但仍可以概括出近代法治制度的某些共同特征。首先,他不像啟蒙學者那樣從自然法理論中去推論法治的一般原理,而是從法律制度的構造和運作機制中去總結法治的原則。因為有關近代國家的建構理論已經成為西方國家實際法律生活中的一部分,他對法治的概括是對法律制度實際運作的總結。其次,他的法治理論反映了西方歷史上形成的一些傳統的法律觀念以及由近代啟蒙學者創立的法治的一般原理。這些原理主要表現為限權政府和公民權利優越論兩個方面,而核心的內容是政府權力必須受到嚴格的限制,否則公民的權利將會受到國家機關權力擴張的侵犯。這些原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前一直在西方世界中占主導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隨著行政權力的擴張以及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干預,近代法治原理已經不能解釋國家權力在法律制度中出現的新的變化。迫切需要從理論上進一步探討適應現代條件下的法治原理,應當根據不斷發展的思想和文化來對傳統法治理論重新進行解釋。英國現代著名憲法學

者w·詹寧斯認為戴西的法治理論已經過時,不能適應現代社會法律制度和政治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對現代法律制度中的一些變化不能作出客觀的解釋。他認為,法治并不意味著必然與政府的自由裁量權相矛盾。事實上,公共機構不僅在過去而且在當代都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特別是在當代,“保障法治也許要求——英國臣民的人身財產應予完全處于‘當權者’的自由決定與裁量之下”。詹寧斯還認為,英國憲法雖然在法律形式上不同于歐洲大陸其他國家的憲法,但各種公共機構的權力與職責大部分也由制度法確定?!凹词共皇侨绱?,也不能夠得出結論說,法律規則是個人權利的結果而不是它們的源泉。國王以及其他行政機構的權力受制于個人權利:或者個人權利受制于行政權力?!闭矊幩怪鲝垖Ψㄖ卧瓌t的探討應當實行方法論上的更新,法治是實際上體現在英國憲法里的原則,是英國悠久歷史傳統所累積下來的豐富經驗的成果,不是憲法學家倡導或擁護的什么政治原則。因此憲法學者主要是去分析和發掘構成憲法現實基礎的法治原則是什么,而不是要去創造一個原則來規定法治。所以,詹寧斯認為,法治應當考慮到當代政治制度的發展情況,不要拘泥于法治意味著權力來自法律,政府應當依成文的制定法規則來進行管理這一傳統的模式。他提出一個新的法治概念:法治指的是民主或立憲政體有別于專制政體,因為“民主并不取決于執行政府的任何特定形式,也不取決于對立法機關權力的限制,更不取決于它所頒發的刑法的特征所隱含的任何東西,而取決這樣的事實,即政治權力最終取決于依賴于自由選舉,在通過自由選舉產生政治權力的國家中,對政府的批評不僅允許,而且是積極的優點,基于對立綱領和利益的政黨不僅被容忍,而且鼓勵其存在。在存在這種民主的地方,執行政府的管理必定努力取得人民的積極主動的承認和合作,因為不能說服公眾意見的政府將會在下一次選舉中被推翻”。

三、現代法治理論與“積極限權”

詹寧斯的法治主張代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西方國家理論界面對日益擴張權力而試圖重新探討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系這一發展趨勢。由于西方國家的民主政治制度已經建立,法治思想的重點亦隨之同建構國家的政治制度向完善國家的現行的政治和法律體制轉移。在對公共權力的認識及其法律控制方面有了更多的實踐經驗和理性思索,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法律關系的重新定位以及對政府自由裁量權的控制方式的多樣化,使得理論界對憲法功能的認識從理論基礎到功能主張有了一些新的認識:

1.注重社會整體利益。近代憲政體制確立之初,西方國家的法治主張以自然理論為依據,把法治原則建立在個人權利的強化和自由放任主義的基礎之上,強調公民個人權利的保護,因此帶有強烈的理想主義色彩和濃厚的個人主義傾向,這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人們對專制主義權力的憎恨以及對自由權利的向往。當代法治理論則在承認個人的權利與自由的同時特別強調法律秩序與個人權利的保障,同時強調公民權利的社會責任,尤其重視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政府權力的行使對公民權利保護的決定性影響,因此當代法治理論的價值目標更加注重社會的整體利益。

2.強調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對立與平衡。近代法治理論認為,政府權力擴張破壞了公民與政府簽訂的契約,是公民權利受到破壞的主要原因,因此強調應當依據法治原則成立限權政府。限權政府的內容包括:(1)政府的權力與公民的權利應當由憲法作出明確的劃分。政府行使權力的范圍應當明確邊界,超越憲法規定的范圍來行使權力就是非法的權力。(2)政府權力行使的手段和方式也應當由憲法和法律設定限制。由于行政權是一種最廣泛的權力,因此規定行政機關沒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行政機關必須行使的自由裁量權也應當受到立法權和司法權的嚴格制約。我們可以把近代這種通過限權,即主要通過限制政府權力的范圍和行使權力的方式來達到使政府守法的目的的觀點稱為“消極限權觀”。

現代法治理論也肯定法治應當以保護公民權利為出發點,同時也認為要保護公民權利就必須限制政府權力,現代法治理論限制政府權力的思想是一種“積極限權觀”,其主要內容包括:(1)現代法治理論認為,公民權利與政府權力兩者并不是互相對立的,而是國家的法律制度正常運轉和法律秩序確立的聯結點。從近代法律制度發展的角度來看,政府權力范圍擴大并不意味著公民權利一定減少,兩者實際上不是一種負相關,不是數量上的此消彼長,為政府權力行使的范圍劃定嚴格的邊界并沒有達到限權的目的,也并不意味著在政府不能行使權力的范圍內公民的權利就會得到保障,因為政府對公共事務的管理權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而調整。因此現代法治認為將公民權利與政府權力對立起來并不能限制政府權力的強烈依賴,通過憲法和法律來嚴格限制國家機關權力的行使范圍不是解決政府守法的最佳途徑。(2)現代法治理論認為,政府雖然只能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行使權力,但是政府在自己的權限范圍內行使權力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最主要的手段。當代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得公民權利的范圍進一步擴大,同時,公民權利的保障越來越依賴國家機關積極主動地行使權力,沒有國家機關的積極保障,公民權利就不能有效行使。因此,政府自由裁量權的存在本身并不與法治原則相沖突,法治應當限制自由裁量權的存在本身并不與法治原則相沖突,法治應當限制自由裁量權,但限制的方法不應當是采用消極的辦法,而應當通過完善民主制度和消除公民與政府之間權力關系的對立狀態來實現。(3)現代法治理論認為,限權政府主要表現在民主政治制度的實際運作方面,限權的主要途徑在于民主體制一定要保障公民在行使民主權利方面有切實的保障,將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決定權更多地交給選民去決定;另一途徑就是在政府權力擴大尤其是行政權力擴大的前提下,法律應當更多地為國家權力的行使賦予法律上的責任,進一步明確國家機關行使權力的義務性,國家機關行使權力本身是其應該履行的義務。這樣,國家機關權力的擴大就不會構成對法治原則的破壞,所以解決政府守法的問題實際上是民主政治體制的完善問題。

3.注重法律制度的完善?,F代法治理論實際上是在國家權力普遍擴張以及近代法律制度面臨嚴重危機的條件下試圖對近代的法治理論進行修改,以適應戰后政治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在法治的最基本的原則范疇方面,現代法治的價值目標以及實現法治的手段方面,現代法治理論更加注重對社會整體利益的考慮。也就是說,現代法治理論對憲法控權功能的重視不是說只有現代憲法才有控權的功能。實際上,控權一直是憲法的首要功能,但由于個人主義和自由放任主義的價值基礎使人們的視野更加趨向于限制對法律的信仰程度日益下降。在民主制度的前景暗淡時,把法治與民主制度的完善結合起來考察,通過民主制度的完善,刺激公民的政治參與以及最大限度地發揮憲法的控權功能來實現法治的理想成為時代的需要。如美國學者w·弗里特曼在解釋國家職能擴大與個人自由以及保障個人自由的法治是否矛盾的問題時認為:“法治是指在特定社會中由某一權威制定的執行的有系統的規范結構;或者簡單地說就是公共秩序的存在。它與任何意識形態是無關的,無論哪一種政治制度的秩序都包括在內?!币虼?,他認為法治首先應當承認民主的法律價值,即在一個現代民主的國家里應當充分保障個人權利,保障任何人或任何階級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其次,民主的法治應當充分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排斥專制和特權,因此在政治體制上應當實行行政和司法分立;另外,法治要求個人的權利和個人的法律責任保障平衡。英國學者韋德和菲力普在《憲法與行政法》一書中從社會哲學的角度出發,認為法治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法律和秩序優于無政府狀態;第二,政府根據法律進行活動;第三,法治是一種廣泛的政治原則。這些學者的觀點雖然各有不同的側重點,但在注重現存民主制度的完善及限制權力的觀點方面則是一致的。

[責任編輯:荷 葉]

上一篇:文化工作匯報范文下一篇:政務副校長述職報告范文

91尤物免费视频-97这里有精品视频-99久久婷婷国产综合亚洲-国产91精品老熟女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