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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重點范文

2023-09-20

合同管理重點范文第1篇

1、勞動關系:管理方與勞動者個人及團體之間產生的、由雙方利益引起的表現為合作、沖

突、力量和權力關系的總和。它會受到一定社會的經濟、技術、政策、法律制度和社會文化背景的影響。

2、勞動法:調整勞動關系及與勞動關系有密切聯系的其他社會關系法律規范總稱

3、勞動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當事人主觀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一定勞動法律后果的客觀現

象。

4、勞動法律關系:是指勞動法律規范在調整勞動關系過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勞動權利和勞

動義務關系。它是勞動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是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符合

勞動法律規范、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

5、勞動法律行為: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勞動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具

有一定法律后果的活動。包括合法行為、違法行為、行政行為、仲裁行

為和司法行為等。

6、法律淵源:是指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義的法或法律的外在表現形式。勞動法的淵源就

是由國家制訂認可的勞動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

7、法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支付

的最低工資報酬。

8、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和勞動義務發生的糾紛和爭議。

9、舉證責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規定,將通常情形下本應由提出主張的一方當事人(一般

是原告)就某種事由不負擔舉證責任,而由他方當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或不存在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該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舉證證明,則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的一種舉證責任分配制度。在一般證據規則中,“誰主張誰舉證”是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而舉證責任的倒置則是這一原則的例外 簡答

1、 勞動關系特點:法律的平等性 經濟的依賴性(相互) 管理的從屬性權益的沖突性實力的差異性 沖突的影響性(衍生為社會重大問題)

互動的復雜性(個人復雜性、集體復雜性、競爭與合作)

2、 勞動法律關系特征:

(1)它的主體雙方具有平等性和從屬性

平等性:依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確定

從屬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際形成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2)它具有國家意志為主導、當事人意志為主體的特性

(3)是在社會勞動中形成和實現的。

3、 勞動法制定原則:社會正義原則 勞動自由原則 三方合作原則

4、 激進派主要觀點:工會參與社會活動,雇員所有制和企業的雇員控制制度

5、 新保守派主要觀點:減少政府稅收,強調發揮市場規律對工人收入的作用

6、 就業歧視種類:性別歧視 農民工歧視 殘疾歧視

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歧視: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艾滋病感染者

7、 就業困難人員種類:因身體狀況造成就業困難的人員因技能水平導致就業困難的人員因家庭因素導致就業困難的人員因失去土地造成就業困難的人員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

8、 勞動爭議處理形式:(1)和解:是指爭議當事人之間自行約定,通過協商

(2)調節:是由第三者居間調和,通過疏導、說服,促使當事人互諒互讓,從而解決

糾紛的方法

(3)仲裁:即由國家授權的專門仲裁機關,行使國家仲裁權,對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

議依法進行的仲裁

(4)訴訟: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以事實為根

據,以法律為準繩,辦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所進行的一種活動

9、 工作日種類:標準工作日 縮短工作時間 不定時工作時間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計件工作時間

10處理勞動爭議基本原則:著重調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處理原則公正原則

三方原則

案例

1、 王某系某高科技電子公司職工,進廠工作時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對雙方的權利、義

務都進行了詳細約定,并約定王某月工資2000元。因王某的一次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了價值8000元的產品損失,公司通知王某將每月扣除其1000元的工資以賠償損失,王某感到公司對其每月扣除的工資數額過高,要求降低扣除工資額,公司對此給予了拒絕。雙方發生糾紛。該企業辯稱:雖然扣除了王某1000元的工資,但是王某每月仍有1000元的工資,足夠王某的日常生活需要,因此沒有必要降低扣除工資額 。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仲裁委認為,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該企業扣除王某工資以賠償經濟損失的做法于法有據,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過400元,即王某工資的20%。故王某要求公司降低扣除工資額的要求完全合法,企業應當降低扣除工資額,經過調解,雙方達成協議,企業將王某每月扣除工資額調整為350元,直至扣滿8000元,王某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直至損失得到彌補為止。

2、 2009年元月1日蔣某到公司領取2008年12月工資時,發現自己工資只有30

元。當時蔣某就向某公司提出異議。某公司稱,根據公司規定銷售10套以上軟件才有底薪800元。蔣某認為,公司當時承諾底薪800元,并沒有提出銷售10套以上軟件才有底薪800元,如果當初知道這樣,根本就不會來上班。此后,蔣某要求某公司按國家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但遭到公司拒絕。蔣某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了仲裁,要求某公司按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工資報酬。2009年元月1日蔣某到公司領取2008年12月工資時,發現自己工資只有30元。當時蔣某就向某公司提出異議。某公司稱,根據公司規定銷售10套以上軟件才有底薪800元。蔣某認為,公司當時承諾底薪800元,并沒有提出銷售10套以上軟件才有底薪800元,如果當初知道這樣,根本就不會來上班。此后,蔣某要求某公司按國家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但遭到公司拒絕。蔣某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了仲裁,要求某公司按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其工資報酬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

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給付中不得列入最低工資范疇的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勞動部在《關于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

用人單位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3、2011年10月,經過面試、口試、筆試后,石家莊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決定招用陳女士。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對陳女士說:“按照公司的規定,凡是新招用的職工要先簽訂三個月的試用合同,約定每月工資800元,待試用合格以后再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每月工資3000元。”陳女士提出簽訂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說:“只能簽訂試用合同,試用合格后才能簽訂勞動合同。”陳女士認為該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于是到監察大隊舉報。

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違反勞動法規的行為,表現在那些方面?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 李里與大地發展公司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于2008年5月1日簽訂了4年期勞動合

同,勞動合同應于2012年4月30日到期,工作崗位是公司銷售統計。李里工作表現出色,2008年9月1日公司決定送李到某統計學校培訓,以提高技能。培訓前,公司與李里簽訂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主要內容為50000元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培訓期間李里的工資照發;8個月培訓結束后(2009年5月1日),李里應再為公司服務五年;若由李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每提前1年,賠償公司損失20000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若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無須承擔此項義務。培訓結束后,李里仍在原崗位從事統計工作。2010年4月1日,李里以本崗位工作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為由向公司書面提出辭職。公司接到李里的辭職報告后,人力資源部經理專門與李里談話,明確表示公司拒絕其辭職申請,勸其在公司安心工作;并表示,根據公司內部薪資制度,下半年的適當時間將會給其提薪。同年五一節休假后,李里不再到公司上班。公司通過電話、書信等形式與李里聯系,催其履行勞動合同的義務,被拒絕。該公司遂于2010年5月8日申訴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機構維護公司的利益。請對上述案例提出分析意見。

問題:李里的辭職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案例中的勞動合同和培訓協議是否有效?李里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

答案:李里與大地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培訓合同合法有效。

李里有權辭職,并符合法律程序。

李里的辭職是一種違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培訓合同規定的義務,因此應承擔

擔約責任。賠償企業的損失。損失賠償應界定為培訓費用40000元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秘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合同管理重點范文第2篇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重點公益林管護單位)

被聘用方(乙方):_________(重點公益林專職管護人員)

為切實加強重點公益林管護,甲乙雙方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和_________,以及國家和省重點公益林管理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重點公益林管護事宜簽訂此合同。

一、管護區域與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縣_________鄉村,地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畝重點公益林委托(承包) 給乙方進行管護。管護責任區四至界線為: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管護責任區包括: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 ,分別是:

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 ,面積_________畝,生態區位為_________;

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 ,面積_________畝,生態區位為_________;

_________村(_________林班小班) ,面積_________畝,生態區位為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領導、協調、指導乙方的工作和培訓乙方;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法律、法規、條例等相關依據。

2、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不稱職的專職管護人員有權解聘。

3、向乙方指明管護區域、面積、四至界線、生態區位及地類,明確管護責任和要求。

4、對乙方逐月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及時預支當月全額管護勞務費的70%。年終考核結束,對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護任務的人員,全額兌現勞務費或補償費并續簽合同。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未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管護義務的,不予支付其勞務費或補償費并終止合同。

5、對重點公益林管護責任履行較好,成績顯著的管護人員進行獎勵。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管護責任區內的重點公益林進行巡查,負責管護責任區內的森林資源保護,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一切行為,并為甲方處理相關事件提供有價值的信息。

2、認真學習重點公益林管護的相關政策、條例、辦法等。

3、廣泛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4、對管護責任區內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亂砍濫伐、偷砍盜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開山炸石、開礦采沙、亂捕濫獵、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等行為及時有效地采取措施組織撲救和制止并向甲方報告情況。

5、準確掌握管護責任區的四至界線,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巡山記錄,按月考核和季度、總結。

6、對發生在相鄰責任區內有破壞重點公益林的行為,有義務進行制止并及時報告甲方。

7、加強學習,提高認識,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增強自身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8、根據甲方月考核結果經乙方本人簽名或簽章預支當月全額管護勞務費的70%。年終考核結束,對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護任務的,有獲得全額勞務費或補償費并續簽合同的權利。

四、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甲乙雙方不能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確需終止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并經對方同意。

4、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爭議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管理重點范文第3篇

2012年8月,上海市被住建部列為第二批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示范城市,要求在兩年間對400萬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開展單項或者多項節能改造,改造后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20%(含)以上。同一時期,東方延華攜手上海酒店業重點用能單位——上海斯格威大酒店有限公司,確立了上海斯格威鉑爾曼大酒店綜合節能改造項目,提出以合同能源管理的形式對酒店供熱、中央空調、照明、變配電及生活熱水等多個系統進行節能改造,并實施分項計量與能耗監測平臺的建設工程。

通過此次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項目的實施,鉑爾曼酒店的日常能源消耗明顯下降,并迅速躋身為上海市綠色酒店的標桿一—年節能量1400余噸標準煤,單位建筑面積節能率20%以上。該酒店項目顯著的節能效益引起了多方廣泛關注,中央電視臺曾就“合同能源管理專題”對該酒店節能改造項目進行了專訪;同時,住建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已將該項目納入“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課題示范工程,并在酒店現場召開了示范工程研討會。

合同管理重點范文第4篇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就是由原來的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 (973計劃) 、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 (863計劃) 、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基金和公益行業科研專項等整合而成, 是針對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 以及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 為國民經濟和社會主要領域提供持續性的支撐和引領。

2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含義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就是將科技部管理的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 發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 農業部、衛計委等13個部門管理的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形成一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3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的特點及其管理要求

3.1 戰略性定位

重點研發計劃的顯著特點就是其戰略性、基礎性和導向性, 反映了國家意志和發展需求。

3.2 組織實施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就是需要能夠準確地、精確地找到科技創新的發展規律, 根據基本的技術研究、技術攻略、應用示范等情況進行一體化的組織和發展, 有效地對資源進行高效配置, 將過去的不同環節的研究進行有效的整合和歸納, 然后圍繞著新崛起的力量進行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的整合實施, 具有管理效率高、信息量大等特點。例如在智能農機裝備重點項目中, 項目的實施需要依據智能化裝備, 而且必須精心制造, 能夠進行精細作業的產業產品, 然后與基礎性研究、關鍵項技術攻略、示范應用的創新型技術相結合, 并且按照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實施研究, 可以使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團體等都參與到其中研究, 并且需要分工明確。

3.3 跟蹤管理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實施就必須要在論證、申報、評審、立項、實施等方面進行科學、規范、嚴謹的管理, 還要建立決策、咨詢、執行管理分工明確的管理方式。在這個過程當中, 必須要實現過程的公開、公正、公平和透明, 必須全程進行監督管理, 科技研發動態及時報告, 及時對過程進行調整等, 全面實行科學的管理方式, 并且不斷投入相關的創新研究方式, 對結果進行評價分析。

3.4 財務管理

在規定的實施周期內, 對于專項任務所需要的費用需要進行提前估算, 重點對于在編制過程中還需要對于收入概算和支出概算進行嚴格核算, 確保收支平衡。還需要針對科技部、財政部的重點專項概算進行評估, 根據評估的結果, 結合財力能力, 財政部核定并批中央財政資金總概算和年度概算。

4 加強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措施

4.1 明確管理體系, 任務分工明確

要建立完善的項目管理體系, 實現管理人員任務分工明確就需要由科研單位的相關部門管理人員進行組織性的項目進程管理, 并且對項目進程進行宏觀調控和跟蹤, 做好宣傳和提供咨詢服務、指導服務。對于偏離科研軌道的相關參與人員要及時進行制止, 提出相關的調整建議。對于科研經費要由專業的財務管理人員進行經費使用跟進, 解決科研技術人員的后顧之憂, 一心為科研奉獻力量。

4.2 加強預算管理

加強項目承擔單位內部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力度, 在項目執行期間, 項目的任務和經費管理是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 所以就應該建立科研技術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相互配合、相互監督、相互管理, 只有強強聯手合作, 才能對科研技術和財務經費實現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控制, 最終提高科研機構的管理績效。對于重點專項項目的預算申報還必須進行提前核算, 然后對于正常的預算支出要進行控制額度, 編制預算。在項目實施過程中, 要嚴格跟進資金的進度和使用情況, 不得無故暫停資金預支, 不得隨意進行資金歸墊。

4.3 加強資金管理, 明確資金使用情況

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中, 就需要不斷地集中財力, 突出重點。對于項目支出的范圍也要進行嚴格核算, 對于重點專項項目之間的設備費、材料費、燃料動力費、勞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都歸為直接費用中, 將日常中的水電氣暖的消耗費用、相關管理費用的支指出、補助費用都歸為間接費用。

對于其他資金的來源要充分地考慮到各種渠道和出資方承諾, 才能夠進行收入預算。對于支出預算就要按照資金的開支范圍來確定不同的支出科目和不同資金來源進行編列, 并且對各種用途的資金進行推算和詳細說明。發揮財務人員的管理作用。

5 結語

要利用一切先進的信息技術, 使科研人員與財務人員進行有效交流和溝通, 通過明確財務管理體系, 任務分工明確、加強預算管理, 強化預算執行質量和增強協調交流, 強化信息共享等方式實現重點專項計劃的財務管理和有效進行。

摘要: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需要進行戰略定位、組織實施、跟蹤管理等, 才能加強管理, 對科研技術進行指導研發, 需要建立全面、科學的管理制度體系, 才能對研究過程進行實時監管和考核研究。本文針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實施財務管理實踐與思考進行研究。

關鍵詞: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財務管理

參考文獻

[1] 徐長春, 鄭戈, 林友華.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農業面源和重金屬污染農田綜合防治與修復技術研發”專項解析[J].浙江大學學報 (農業與生命科學版) , 2017 (6) .

[2] 王祎娜, 常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實施管理實踐與思考[J].中國農機化學報, 2017 (9) .

合同管理重點范文第5篇

二、建設工程項目總進度目標論證的工作步驟①調查研究和搜集資料②進行項目結構分析③進行進度計劃系統的結構分析④確定項目的工作編碼⑤編制各層進度計劃⑥協調各層進度計劃的關系和編制總進度計劃⑦若所編制的總進度計劃不符合項目的總進度目標,則調整

三、控制性施工進度計劃的主要作用①論證施工總進度目標②施工總進度目標的分解,確定里程碑事件的

進度目標③是編制實施性計劃的依據④是編制與該項目相關的其他各種進度計劃的依據或參考依據⑤是施工進度動態控制的依據

四、實施性施工(作業)進度計劃的主要作用①確定施工作業的具體安排②確定一個月度或旬的人工需求③確定一個月度或旬的施工機械需求④確定一個月度或旬的建筑材料⑤確定一個月度或旬的資金需求

五、橫道圖進度計劃法存在的問題①工序之間的邏輯關系可以表達,但不宜表達清楚。②適用于手工編制計劃③不能確定計劃的關鍵工作,關鍵路線與時差④計劃調整只能用手工方式進行,其工作量較大⑤難以適應較大的進度計劃系統。(用于小型項目或大型項目子項目上)

六、施工進度計劃的檢查內容①檢查工程量的完成情況②檢查工作時間執行情況③檢查資源使用及與進度保證情況④前一次進度檢查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七、施工進度計劃檢查后按下列內容編制進度報告①進度計劃實施情況的綜合描述②實際工程進度與計劃進度得比較③進度計劃的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④進度執行情況對工程質量、安全和施工成本的影響情況⑤將采取的措施⑥進度的預測 施工質量管理

一、質量的特性主要體現在由施工形成的建筑工程的適用性、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經濟性及與環境的協調性六個方面

二、影響施工質量的主要因素人、材料、機械、方法和環境。(施工質量環境影響主要指施工單位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制度和各參建施工單位之間的協調等因素

三、與質量有關的活動通常包括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的建立、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和質量改正等所以,質量管理就是確定和建立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及職責

四、施工質量控制是在明確的質量方針指導下,通過對施工方案和資源配置的計劃、實施、檢查和處理,為了實現質量目標而進行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系統過程

五、建設項目的工程特點①施工的一次性②工程的固定性和施工生產的流動性③產品的單件性④工程體型龐大⑤生產的預約性

六、施工質量控制的特點①需要控制的因素多②控制的難度大③過程控制要求高④終檢局限大

七、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內容①項目施工質量目標②項目施工質量計劃③思想保證體系④組織保證體系⑤工作保證體系

八、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應以質量計劃為主線,以過程控制為重心,按照PDCA循環的原理,按照計劃、實施、檢查和處理的步驟展開

九、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構成主要由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質量計劃和質量記錄(質量手冊是綱領性文件)(程序文件是質量手冊支持性文件,一般至少包括文件控制程序、質量記錄管理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內部審核程序、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十、事前質量控制正式施工前進行,通過編制施工質量計劃,明確質量目標,制定施工方案,設置質量管理點,落實質量責任,分析可能導致質量目標偏離的各種影響因素,針對這些影響因素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十

一、 現場質量檢查的方法:①目測法看外觀,清水墻面是否潔凈,涂料密實和顏色是否良好,摸通過觸摸手感進行檢查,油漆的光滑度,漿活不掉粉。敲對地面或裝飾的水磨石、地面、石材進行敲擊。照檢查難以看見或光線暗的部位,管道、電梯等內的管線、設備安裝質量②實測法,靠就使用直尺、塞尺檢查墻面、路面的平整。量用測量工具檢查斷面的尺寸、標高、偏差大理石拼縫尺寸、瀝青的溫度、混凝土塌落度。吊砌體、門窗安裝的垂直度。套對陰陽角的方正、腳踢線、門窗口及構件對角線③試驗法主要包括理化實驗和無損試驗 十

二、 十

三、 施工機械設備的質量控制:其質量控制只要從設備的選型、主要性能參數指標的確定和使用操作施工質量控制驗收規范規定,質量必須進行現場質量檢測

1、①地基及復合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要求方面進行

樁數不少1%不少3根②樁的承載力檢測同一條件不少于3根,不少1%,③樁身完整性檢測不少于10%。

2、主體結構工程①混凝土不少于10組不少于3組②砂漿抽檢數量250M3砌體每臺攪拌機字少抽查一次③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2%,不少5個。④混凝土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1000件不超過3個月的同類為一批,每批抽取一個構件 十

四、 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驗收: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合格標準:①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驗收合格②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③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安全、節能和環境保護及使用功能的抽樣檢查符合規定④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①所含分部合格②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③所含分部有關安全、環境功能檢測質料完整④主要功能項目抽檢結果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⑤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十

五、 竣工驗收鑒定證書的內容:驗收的時間、驗收工作概況、工程概況、項目建設情況、生產工藝及水平和生產設備試生產情況、竣工決算情況、工程質量的總體評價、經濟效益評價、遺留問題及處理意見、驗收委員會對項目驗收結論 十

六、 施工質量事故處理的一般程序:

1、事故調查

2、事故的原因分析

3、制定事故處理方案

4、事故處理

5、事故處理的鑒定驗收

6、提交處理報告。(事故調查的內容:工程項目和參建單位概況、事故基本情況,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防護措施,事故調查中的有關數據和資料,對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對事故處理的建議,事故涉及人員與主要責任者的情況) 十

七、 監督機構第一次的監督檢查的重點是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主題的質量行為檢查的主要內容:①檢查參與工程項目建設各方的質量保證體系建立情況,包括組織機構、質量控制方案、措施及質量責任制制度②審查參與建設各方工程經營資質證書和相關人員的資質證書③審查按建設程序開工前必須辦理的各項建設行政手續是否齊全④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監理規劃等文件及審批手續⑤結果的記錄保存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

一、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采用PDCA循環管理模式;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策劃、實施與運行、檢查和糾正措施、管理評審五大要素構成

二、 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的特點:①復雜性②多變性③協調性④持續性⑤經濟性⑥環境性

三、 安全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編寫包括: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文件、三個層次。(體系文件的編寫應遵循“標準要求的要寫到,文件寫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有效記錄)

四、 安全經常性教育的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志等

五、 安全事故的四不放過;①事故原因沒查清②責任人員沒有受到處理③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④防范措施沒有落實

六、 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工程項目、有關單位名稱②事故的簡要經過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④事故初步原因⑤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⑥事故報告單位或人員⑦其他

七、 事故調查報告的內容:①事故發生單位概況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⑤事故責任的認定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八、 現場工程標志牌設計“五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 施工招標于投標

一、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應具備的條件:招標人依法成立,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已經批準,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履行核準手續,已經批準,有相應的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二、 邀請招標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經批準可以①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出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招標人可供選擇②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③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④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比,不值得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三、 評標分為:評標的準備、初步評審、詳細評審、編寫評審報告 施工管理

一、 組織論①組織結構模式:反映一個組織系統中系統之間或各元素之間的指令關系②組織分工:反映一個組織系統中各子系統或各元素的工作任務分工和管理職能分工③組織結構模式和組織分工都是一種相對靜態的組織關系,工作流程組織則可反應一個組織系統中各項工作之間的邏輯關系,是一種動態關系。

二、 項目結構分解并沒有統一的模式,結合項目的特點參考以下原則;①考慮項目的進展總體部署②考慮項目的組成③有利于項目實施任務的發包和有利于項目實施任務的進行,并結合合同結構的特點④有利于項目目標的控制⑤結合項目管理的組織結構的特點

三、 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內容:

1、建設項目的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及其核心工程的施工方案

3、全場性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總進度計劃

5、各項資源需求量計劃

6、全場型施工總平面圖設計

7、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工程概況及施工特點分析

2、施工方案的選擇

3、單位工程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5、各項資源需求量計劃

6、單位工程施工總平面圖設計

7、技術組織措施、質量保證措施、安全施工措施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四、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的程序:①收集和熟悉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所需的圖紙,進行調查研究②計算主要工種工程的工程量③確定施工的總體部署④擬定施工方案⑤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⑥編制資源需求量計劃⑦編制施工準備工作計劃⑧施工總平面圖設計⑨計算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五、 項目經理的職責:

1、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職責

2、支持編制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并對項目目標進行系統管理

3、對資源進行動態管理

4、建立各種專業管理系統,并組織實施

5、進行授權范圍內的利益分配

6、收集工程資料,準備結算資料,參與工程竣工驗收

7、接受審計,處理項目經理部解體的善后工作

8、協助組織進行項目的檢查、鑒定和評獎申報工作

六、 項目經理的權利;1參與項目的招標、投標和合同簽訂

2、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

3、支持項目經理部工作

4、決定授權范圍內的項目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5、制定內部計酬辦法

6、參與選擇并使用具有與相應資質的非保單位

7、參與選擇物資供應單位

8、在授權范圍內協調與項目有關的內、外關系

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七、 項目經理項目目標責任書的依據;1項目合同文件

2、組織的管理制度

3、項目管理規劃大綱

4、組織的經營方針和目標

八、 風險管理構成的風險因素:組織風險、經濟與管理風險、工程環境風險、技術風險

九、 風險管理過程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響應、風險控制

十、 建立的工作性質:服務性、科學性、獨立性、公正性 十

一、 監理在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

1、審查施工單位為選擇分包單位的資質

2、監督檢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及安全技術措施

3、參加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的較底

4、審查施工組織設計

5、在單位為工程開工前檢查施工單位的復查資料

6、對重點工程部位的中線和水平控制進行復測

7、審批一般單項工程的開工報告 十

二、 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

1、工程項目概況

2、監理工作范圍

3、監理工作內容

4、監理工作目標

5、監理工作依據

6、項目監理組織形式

7、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配備計劃

8、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崗位職責

9、監理工作程序

10、監理工作方法

11、監理工作制度

12、監理設施 十

三、 施工成本 監理實施細則主要內容:1專業工程特點

2、監理工作流程

3、監理工作要點

4、監理工作方法

一、 費用構成:建設安裝工程費:

1、人工費

2、材料費(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采購及保管費、)

3、施工機具使用費①施工機械使用費(折舊費、大修理費、經常修理費、安拆費及場外運費、人工費、燃料動力費、稅費)②儀器儀表使用費

4、企業管理費(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交通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財產保險費、財務費、稅金、)

5、利潤

6、規費(

1、社會保險費①養老②失業③生育④工傷⑤醫療、

2、住房公積金

3、工程排污費)

7、稅金(營業費、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二、 造價構成;

1、分部分項工程費

2、措施項目費(安全文明施工費、夜間施工增加費、二次搬運費、冬雨期施工增加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工程定位復測費、特殊地區施工增加費、大型機械進出場及安拆費、腳手架工程費)

3、其他項目費

4、規費、5稅金

三、 工程量清單的作用:

1、為投標人投標競爭提供了平等和共同的基礎

2、是建設工程計價的依據

3、是工程付款和結算的依據

4、是調整工程價款、處理工程索賠的依據

合同管理重點范文第6篇

? 第一章安全生產管理概述

第一節安全生產形勢

考點1:三項行動

(1)安全生產執法(2)治理(3)宣傳教育 考點2:三項建設

(1)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2)安全保障能力(3)安全監管監察隊伍 考點4:我國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 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考點5:三同步

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1)同步規劃(2)同步部署(3)同步推進 考點6:近年來深圳市修訂和出臺的一批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有 (1)《深圳市安全管理條例》(2)《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 (3)《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

考點7:目前深圳市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面臨的挑戰

(1)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安全生產管理(2)安全基礎設施滯后等遺留問題 (3)城市規模和發展速度給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節安全生產方針

考點8:我國安全生產方針的歷來

2005年10月11日,在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首次將“安全發展”納入科學發展觀,并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深化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考點9:我國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

“安全第一”

就是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在處理保證安全與生產經營活動的關系上,要始終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優先考慮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實行“安全優先”的原則,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實現生產的其它目標。“安全第一”的原則是黨和國家指導安全生產的基本國策。

“預防為主”

就是按照系統化、科學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千方百計預防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前提條件。

“綜合治理” 就是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在采取斷然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實施治標的同時,積極探索和實施治本之策。“綜合治理”的根本任務就是為實現“預防為主”掃清障礙,為達到預防效果提供條件。

治理:包括依法治理、以管治理、技術治理,綜合:運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是相輔相成的辯證統一的整體。在這個體系中,預防是“重心”,“預”字是關鍵。 考點10:反“三非”:

(1)非法建設(2)非法生產(3)非法經營 考點11:反“三違”

(1)違章指揮(2)違章作業(3)違反勞動紀律 考點12:治“三超“ 生產企業:(1)超能力 運輸企業:(1)超載(2)超強度(3)超限(4)超定員(5)超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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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安全生產理念和概念

考點13: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觀 (1)安全第一的哲學觀(2)尊重人的情感觀

(3)安全就是效益的經濟觀(4)預防為主的科學觀 考點14:安全

安全就是社會公眾可以接受的危險度。 考點15:事故

事故就是人們在一個有目的行動過程中,突然發生的、違反人的意志的、導致該行動暫時或永久中止的意外事件。 考點16:危險

危險,指材料、物品、系統、工藝過程、設施或場所對人發生的不期望的后果超過了人們的心理承受能力。 考點17:風險

風險是某一有害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組合。 考點18:危險因素

危險因素是指能對人造成傷亡或能對物造成突發性損壞的因素。 考點19:有害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響人的身心健康,導致疾病(含職業病)的,或能對物造成慢性損壞的因素。

考點20:危險源

危險源是可能導致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 (1)第一類危險源:指系統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 (2)第二類危險源: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環、管四個方面的問題。

(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考點2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考點2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考點2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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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24: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是為實現安全目標而進行的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動;主要運用現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種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組織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解決和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勞動條件,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和員工的安全健康。

考點25: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是指對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各種不確定性事件進行識別和評估,并采取應對措施將其影響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的過程。

一般通過風險識別、風險估計、風險駕馭、風險監控等一系列活動來防范風險的管理工作。

? 第二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第一節安全生產法規的性質與作用

考點26:安全生產法規的概念

安全生產法規是指調整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同勞動者或生產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以及生產資料和社會財富安全保障有關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安全生產法規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解釋。

廣義的安全生產法規是指我國保護勞動者、生產者和保障生產資料及財產的全部法律規范。 狹義的安全生產法規是指國家為了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保障生產安全所采取的各種措施的法律規范。如職業安全衛生規程;對女工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關于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制度的規定;關于勞動保護的組織和管理制度的規定等

安全生產法規是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集中表現,是上升為國家和政府意志的一種行為準則。

考點27:安全生產法規的特征

安全生產法規是國家法規體系的一部分,因此它具有法的一般特征。 我國安全生產法規的特點:

(1)保護的對象是勞動者、生產經營人員、生產資料和國家財產; (2)安全生產法規具有強制性的特征; (3)安全生產法規涉及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領域,因此具有政策性特點又有科學技術性特點。

考點28: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是: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考點29:安全生產工作的最基本任務

安全生產工作的最基本任務之一是進行法制建設。 考點30: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用

(1)確保廣大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健康(2)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化管理 (3)指導用人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推動經濟發展

(4)保證用人單位經濟效益的實現和國家經濟建設的順利發展 (5)對保持社會穩定起到促進作用

第二節安全生產法規體系

考點31:目前,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由九大方面內容構成: (1)憲法

憲法第42條規定: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第43條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憲法第48條規定:“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 (2)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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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關安全生產的專項法

專項法是針對特定的安全生產領域和特定保護對象而制定的單項法律。如《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國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 (4)安全生產相關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環境保護法》、《衛生防疫法》、《工會法》 (5)安全生產行政法規

行政法規由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布?!段kU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

(6)各部委發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范性文件

國務院有關部委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而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如原勞動部頒布的《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建設工程項目職業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勞動防護用品規定》,國家經貿委頒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衛生部頒布的《工業企業聽力保護規范》等。

(7)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 指有立法權的地方權力機關、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規范性文件。由省長、市長簽署。 (8)安全生產標準

安全生產標準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生產標準屬強制性標準。

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凡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性標準,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準。

我國安全生產標準體系由基礎標準、管理標準、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其他綜合類標準組成。安全生產標準體系框架包括12個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子體系。 (9)國際公約

經我國批準生效的國際勞工公約,也是我國安全生產法規形式的重要組成部分。到目前為止,我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加入的以勞動安全衛生內容為主的國際公約共有20余項。作為安全生產的國際法規范,這些國際公約在國內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節安全生產法律責任形式 考點32:法律責任分為

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違憲責任,生產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法律責任是前三種。 考點33:規定法律責任的目的

給違法者以法律制裁,給受害者以物質和精神補償,從而恢復社會秩序實現社會公正。 考點34:追究法律責任的原則

(1)因果原則(2)責任法定原則(3)公正原則(4)及時、違法必究原則 考點35: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違反行政管理法規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行政責任一般分為職務過錯責任和行政過錯責任。

職務過錯責任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中因濫用職權或違法失職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行政過錯責任是指行政管理相對人因違反行政管理法規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構成職務過錯責任的行為人主要包括政府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工作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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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行政過錯責任的行為人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人員,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等。

考點36:行政責任制裁方式分為 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

對于國家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八種。

對于企業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留用察看、開除七種,并可給予一定的罰款。

考點37: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1)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改正等申誡罰;

(2)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停建、關閉,吊銷營業執照、取消資格、除名等行為罰; (3)罰款、沒收財產等財產罰。 考點38: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主要表現為財產責任,并帶有明顯的補償性質。

連帶民事責任是指由于甲方行為的過錯而導致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甲方要連帶與乙方一起承擔民事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79條規定,中介機構在承擔安全評價、認證、檢測、檢驗服務工作中,由于自己的過錯導致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應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86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與承包方、承租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考點39:刑事責任

我國認定和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國家審判機關即各級人民法院。 承擔刑事責任的主體:刑事違法者本人。 考點40:與安全事故罪有關的犯罪主要有: (1)危害公共安全罪(2)瀆職罪

(3)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4)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

第四節我國主要安全法規內容簡介

考點41: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嚴厲制裁安全生產領域嚴重的安全生產違法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制定了有關安全生產犯罪的規定。安全生產犯罪主要有: (1)重大責任事故罪(2)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3)危險物品肇事罪(4)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5)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等 考點4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對涉及安全生產的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消防責任事故罪的相關內容作了具體修訂。 考點43:重大責任事故罪 刑法134條:“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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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即從業人員,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觀要件表現為過失。 考點44: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刑法135條:“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有關人員,包括這些單位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的主觀要件是雖明知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但并不希望事故發生,從而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的過失。 考點45:危險物品肇事罪 刑法126條規定:“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主體是生產、儲存、運輸、使用等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包括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 考點46: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 刑法137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犯罪主體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包括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管理人員、設計人員、作業人員、監理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 考點47:消防責任事故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后增加一條,“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點48:玩忽職守罪 刑法397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犯罪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以及其他有關人員。

考點49: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構成犯罪所應承擔的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犯罪主要是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刑法229條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犯罪主體是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及其有關人員,包括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安全生產中介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 考點50: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其他關系的法律規范。 考點51:勞動者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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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2)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3)休息休假的權利。 (4)獲得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5)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6)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7)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考點52:勞動者必須履行的義務: (1)完成勞動任務。(2)提高職業技能。 (3)執行職業安全衛生規程。(4)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道德。 考點53:用人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的職責 (1)勞動法53條規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職業安全衛生設施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勞動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性輔助設施 (3)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的處理制度。 (4)勞動法54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5)勞動法55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考點54:生產性輔助設施有

(1)女工衛生室(2)更衣室(3)飲水設施 考點55:特種作業的范圍有:

(1)電工作業(2)鍋爐司爐(3)壓力容器操作(4)起重機械作業(5)爆破作業(6)金屬焊接與氣割作業(7)煤礦井下瓦斯檢驗(8)機動車輛駕駛 (9)機動船舶駕駛與輪機操作(10)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考點56:《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共7章,共90條。 考點57:職業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

(1)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2)防治職業病 (3)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 考點58: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考點59:勞動者享有的7項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1)教育、培訓權: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

(2)防治服務權: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

(3)知情權:了解作業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

(4)防護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治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 (5)批評、檢舉和控告權: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危及生命健康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拒絕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7)參與權: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考點60:職業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

(1)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活和使用。 (2)對已經被診斷為職業病的病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

(3)職業病病人的診療、康復費用,傷殘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職業病病人的社會保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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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4)用人單位沒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職業病病人的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單位承擔,除非最后的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該職業病與已無關。

(5)用人單位在疑似職業病病人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6)用人單位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當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7)職業病病人變動工作單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變。

(8)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 考點61:消防法修訂的背景

《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施行,2008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2009年5月1日正式全面實施。

全國消防日:11月9日 考點62:建筑消防設施檢測

單位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考點63:不再設置處罰前限期整改前置條件

修訂后的消防法取消了先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才能處罰的規定。 考點64:消防違法行為將面臨重罰

最高罰款數額從10萬元調整到30萬元。 考點65:消防工作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考點66:消防工作原則

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

考點67:消防安全責任主體(1)政府(2)部門(3)單位(4)公民 考點68:消防志愿者

消防志愿者既是初期火災撲救者,也是消防知識宣傳者,還是火災隱患督促整改者,更是公安消防機構工作監督者。 考點69:單位消防安全責任

(1)任何單位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

(3)任何單位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4)任何單位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5)被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的單位,應當在整改后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合格,方可恢復施工、使用、生產、經營。 考點7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特殊的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2)建立消防檔案 (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

(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考點71: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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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成年人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2)任何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3)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4)火災撲滅后,相關人員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與火災有關的情況 (5)任何人都有權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執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考點72:火災公眾責任險

國家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馂墓娯熑伪kU;鼓勵保險公司承?;馂墓娯熑伪kU。

考點73:責令改正拒不改正,被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的行為 (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2)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3)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或者有其他妨礙消防車通行行為的; (4)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對逾期不執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作出的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決定的,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強制執行。

考點74:依法行政和建立法治政府、責任政府要求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需賠償、違法要追究。 考點75:消防法主要從四個層面強化了消防安全責任: (1)強化政府的領導責任。(2)強化部門的監管責任。 (3)強化單位的管理責任。(4)強化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考點76:違反危險品建筑場所與安全距離的處罰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考點77: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的行為 (1)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考點79:民法通則的民事責任

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考點80:《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各地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要執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考點81:涉及安全生產事項的行政審批 (1)批準(2)核準(3)許可(4)注冊 (5)認證(6)頒發證照(7)竣工驗收 考點82:《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法》(原法)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02年6月29日通過,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97條,其中最多的是第二章。 《安全生產法》(新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于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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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通過,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114條,其中最多的是第二章。 考點83:三大目標

(1)保障人民生命安全(2)保護國家財產安全

m m(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考點84:五方運行機制-五方結構

(1)政府監管與指導(2)企業實施與保障(3)員工權益與自律 (4)社會監督與參與(5)中介支持與服務 新安全生產法五位一體

(1)生產經營單位負責(2)職工參與(3)政府監管(4)行業自律(5)社會監督 考點85:兩結合監管體制 (1)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2)與各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礦監察、建筑、交通運輸、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專項監管 考點86:四個責任對象

(1)政府責任方(2)生產經營單位責任方(3)從業人員責任方(4)中介機構責任方。 考點87:三套對策體系

(1)事前預防對策體系(2)事中應急救援體系(3)事后處理對策系統 考點88: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六項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新安全生產法增加一項: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考點89:從業人員八大權利

(1)知情權(2)建議權(3)批評權、檢舉、控告權(4)拒絕權 (5)緊急避險權(6)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 (7)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8)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考點90:從業人員三項義務

(1)自律遵規的義務(2)自覺學習安全生產知識的義務(3)危險報告義務 考點91:四種監督方式

(1)工會民主監督(2)社會輿論監督(3)公眾舉報監督(4)社區報告監督。 考點92:安全監管部門的三大職權 (1)現場調查取證權(2)現場處理權

(3)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權。必須在15日內作出決定。 考點93:38種違法行為

(1)政府及監管部門可能的違法行為5種(2)生產經營單位可能的違法行為30種) (3)中介機構可能的違法行為1種(出具虛假證明)

(4)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可能的違法行為2種(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

考點94:處罰方式13種

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處罰:

(1)有行政處分(2)個人經濟罰款(3)限期不得擔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4)降職(5)撤職(6)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等處罰 對從業人員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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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評教育(2)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 考點95:《深圳市工業和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考點96:《深圳市工業和商貿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 第4條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 第7條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制度。

第8條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第9條企業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人,協助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具體組織開展有關工作,對企業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企業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10條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企業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管理。企業未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的,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11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活動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規定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培訓,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培訓合格證書,但按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已取得安全主任證書的人員除外。 企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 第三章安全管理基本知識

第一節企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

考點97:企業安全管理的內容

(1)行政管理(2)技術管理(3)工業衛生管理。 考點98:安全管理的手段

(1)行政手段(2)法制手段(3)經濟手段(4)文化手段等。 考點99:職業安全衛生狀況三個決定因素 (1)人(2)物(設備)(3)管理 考點100:安全生產三大對策 (1)工程技術對策 (2)安全教育對策 (3)安全管理對策。

考點101:安全生產系統四個要素: (1)生產的人員

(2)生產的設備和環境 (3)生產的動力和能量 (4)管理的信息和資料。

考點102:安全生產管理五大基本原則 (1)生產與安全統一的原則,“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三同時原則,即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其安全衛生設施和措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運營; (3)五同時原則,即企業領導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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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同步原則,即同步規劃、同步組織實施、同步運作投產。

(5)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 安全管理采取否決權原則。

考點103:企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可劃分為

(1)決策層,包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與廠長(經理、領導班子) (2)管理層,包括企業的車間和企業職能部門 (3)操作層,包括企業一線的操作人員 考點104:企業的安全管理組織體系

企業的安全管理組織體系不是一個獨立的體系,它是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體系之中,因為企業的安全與生產是不可分的,安全寓于生產經營之中,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第二節企業日常安全管理措施 考點105:重大危險包括

(1)重大危險源(2)重大事故隱患。 考點106: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客觀存在的危險物質或能量超過臨界量的設備設施。 考點107: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可能造成10人以上人員死亡,或者5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潛在事故危害。 考點108: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的編寫時間

經市安全生產行政部門確認為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接到市安全生產行政部門的通知后,應當于30日內編寫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書。 考點109: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籌集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由隱患所在單位籌集,必要時報請企業主管部門和政府給予支持。 考點110:特種作業

特種作業是指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

考點111: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并經過有資格的培訓單位進行培訓考核取得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核發的操作證。 考點112:離崗與退休(職)特種作業人員

(1)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退休(職)的特種作業人員,由所有單位收繳其操作證,并報發證部門注銷。 考點113:有害作業分級管理理論的來源

對有害作業實行分級管理是我國于80年代初提出的。它的理論來源最早產生于1879年意大利經濟學家巴雷特的ABC分析法,后國外演變成ABC分類管理法。 考點114:我國將作業崗位的危害分為5個等級 (1)0級危害崗位(安全作業)(2)一級危害崗位(輕度危害) (3)二級危害崗位(中度危害)(4)三級危害崗位(重度危害) (5)四級危害崗位(極重度危害)

勞動部1996年作出規定,要消滅四級危害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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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15:職業安全衛生教育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 (2)安全生產責任制、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以及實際操作技能 (4)本崗位處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緊急自救、互救知識 (5)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與保管

(6)安全事故案例(7)勞動紀律(8)其他需要的內容 考點116:安全檢查表

安全檢查表有時實際上就是可能出現的隱患清單,有時是檢查企業的備忘錄。 考點117:企業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2)查制度(3)查管理 (4)查隱患(5)查安全設施等方面。 考點118:安全操作程式化

安全操作程式化是指在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維修、檢修(查)、改造等過程中,根據技術的規則,制定程式化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程序。 考點119:危險工作申請、審批制度

易燃易爆場所的焊接、用火,進入有毒的容器、設備工作,非建筑行業的高處作業,以及其他容易發生危險的作業,向安技部門或專業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方可作業,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考點120:巡檢掛牌制

巡檢掛牌制,是指在生產裝置現場和重點部位,要實行巡檢時的“掛牌制”。操作工定期到現場按一定巡檢路線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定要在現場進行掛牌警示,以防止他人可能造成的誤操作引發事故。

考點121:現場“定置管理”

m現場“定置管理”就是對現場的人流、物流要進行嚴格的位置規范化管理。一是在車間或崗位現場,從平面空間到立體空間,其使用的工具、設備、材料、工件等的位置要規范,進行科學物流設計。二是對現場的人員的行動要進行限制性管理。 考點122:對現場人員的行動進行限制性管理一般分為三種區域 (1)紅色區域,是禁止區域,其間有危險或危害。

(2)黃色區域,是警告區域,其間有一定的危險性,必要進入時,要特別注意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三是綠色區域,是安全區域,人員可以進入,而危險的物流要加以避免。 考點123:現場“三點控制”

(1)危險點(2)危害點(3)事故多發點” 考點124:防電氣誤操作“五步操作法”

(1)周密檢查(2)認真填票(3)實行雙監(4)模擬操作(5)口令操作。 考點125:檢修“ABC”管理法 (1)公司控制的大修項目列為A類(重點管理項目),A類要指定出每個項目的安全對策表,由項目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公司安全執法隊“三把關”。 (2)廠控項目列為B類(一般管理項目),B類要制定出每個項目的安全檢查表,由廠安全執法隊把關。

(3)車間控制項目列為C類(次要管理項目),C類要制定出每個項目的安全承包確認書,由車間執法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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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26: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學因素:

(1)有毒物質,如苯系物、氯、氨、一氧化碳等

(2)生產性粉塵,如石英塵、石棉塵、煤塵、有機性粉塵

2、物理因素:

(1)異常的氣象條件如高溫、低溫、高低氣壓 (2)噪聲、振動、超聲波

(3)各種輻射如X射線、γ射線、紫外線、高頻電磁場、微波、激光

3、生物因素:

(1)附著于皮毛上的炭疽桿菌、布氏桿菌 (2)蔗渣上的霉菌

(3)森林作業中所接觸到的森林腦炎病毒 考點127: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

(1)勞動組織和制度不合理,勞動作息制度不合理等,如勞動時間過長。 (2)精神緊張,個別器官或系統過度緊張,如視力緊張。

(3)勞動強度過大或生產定額不當,如安排的作業與勞動者生理狀況不相適應等。 (4)長時間處于某種不良體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考點128: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

(5)自然環境因素,如夏季太陽輻射、冬季寒冷。

(6)廠房建筑或布置不合理,如有害和無害工段安排在一起,無防塵、防毒設施等。 (7)由不合理生產過程造成的環境污染。 考點129:"5S”

"5S”指整理、整頓、清掃、清潔、態度(也稱為素養)”。因為這5項的日語發音均以“S”起頭,所以稱為“5S"。 考點130:八查八提高

(1)查領導思想,提高企業領導的安全意識。

(2)查違章,提高職工遵章守紀、克服“三違”的自覺性。 (3)查現場隱患,提高設備設施的本質安全程度。

(4)查易燃易爆危險點,提高危險作業的安全保障水平。 (5)查危險品保管,提高防盜防爆的保障措施。 (6)查防火管理,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滅火技能。 (7)查事故處理,提高防范類似事故的能力。

(8)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是否經?;椭贫然?,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考點131:生產班組安全活動“三落實” (1)時間(2)人員(3)內容 考點132:三負責制 (1)向上級負責 (2)向職工負責 (3)向自己負責。

考點133:企業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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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安全規章是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在企業的延伸 (2)安全規章是安全生產經驗教訓的總結 (3)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 考點134:企業安全檢查

(1)班組應進行日檢(2)車間應進行周檢(3)工廠應進行月檢。 考點135:日常檢查包括

(1)班組檢查(2)車間檢查(3)廠級檢查 考點136:班組檢查分為

(1)班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是工藝設備的防火控制要點。

(2)生產中安全檢查。檢查內容是員工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機器設備運作是否正常。 考點137:車間檢查的主要內容

車間檢查的主要內容是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 考點138:廠級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2)查思想(3)查制度(4)查管理(5)查隱患 考點139:企業安全經常分為 (1)日常檢查

(2)季節性檢查,根據季節特點和對企業安全工作的影響,進行檢查。 (3)專業性檢查,對易發生事故的設備、場所或操作工序進行檢查。 考點140: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分類。

(1)新員工,須接受廠級、車間級、班組級的三級培訓和教育之后,才可以上崗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堅持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訓練,并經過嚴格的考核。合格后取得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許可證,方可上崗作業。在此之后,還必須定期到政府的有關部門去參加復審。 考點141:三級教育

(1)廠級(2)車間級(3)班組級 第三節現代企業安全管理模式 考點142: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管理模式是包括安全目標、方針、原則、方法、措施等的綜合安全管理體系。 考點143:國家宏觀安全生產管理體制

企業負責、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群眾監督 考點144:三方原則 政府--企業--職工

考點145:以“人為中心”的企業安全管理模式

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模式,其核心歸結為把研究人的心理素質、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控制人的誤操作作為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 考點146:三不傷害

(1)不傷害自己(2)不傷害他人(3)不被他人傷害 考點147:以“管理為中心”的企業安全管理模式 以管理為中心的管理模式認為,一切事故原因來源于管理缺陷,要運用現代化安全管理的理論加強企業管理。 考點148:四全管理

(1)全員(2)全過程(3)全方位(4)全天候 考點149:事后型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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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型管理模式是一種被動的對策。這種模式遵循如下步驟:事故或災難發生-調查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提出整改對策-實施對策-進行評價-新的對策。 考點150:預防型管理模式

預防型管理模式是一種主動、積極預防事故或災難發生的對策。其基本的步驟是:提出安全或減災目標-分析存在的問題-找出主要問題-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方案-評價-新的目標。

考點151:HSE管理模式

HSE管理模式是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模式的簡稱,是一項關于組織企業內部職業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與審核的通用性管理模式。

這一模式或稱體系由7個一級要素和32個二級要素構成。 考點152:HSE管理模式中的評價和風險管理包括

(1)危害和影響的確定(2)建立判別準則(3)評價

(4)建立說明危害和影響的文件(5)具體目標和表現準則(6)風險消減措施 (錯:應急反應)

考點153:OHSMS管理模式

OHSMS是職業安全管理體系的英文縮寫,由6個一級要素和15個二級要素構成。 考點154:OHSMS模式的特征 (1)系統性特征(2)先進性特征 (3)動態性特征(4)預防性特征

(5)全過程控制特征(6)綜合管理與一體化特征 (7)功能特征。

考點155:戴明PDCA運行程式(亦稱PDCA循環法) (1)方針、目標、計劃(P),即計劃階段→ (2)職責、運行、實施(D),即實施階段→ (3)監測、檢查、審核(C),即檢查階段→ (4)評審、糾正、(A),即總結階段。

第四節企業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考點156:全面安全管理

全面安全管理的內容是“四全”安全管理。其內涵是全員、全面、全過程、全天候安全管理,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面管理。

“四全”的基本精神就是人人、處處、事事、時時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考點157:安全目標管理法的過程

(1)科學制定目標(2)合理分解目標(3)有效實施目標。 其中的環節最基礎和重要的是科學制定目標。 考點158:無隱患管理要解決的問題

(1)隱患辨識(2)隱患分類(3)隱患分級 (4)隱患檢驗與檢測(5)隱患檔案與報表 (6)隱患統計分析(7)隱患控制等技術問題。

考點159:安全管理和安全工程中應用微機主要有如下領域

(1)安全信息數據庫管理(2)安全分析與決策(3)安全設施及裝置的適時控制 (4)安全文字處理(5)安全管理多媒體

? 第四章安全生產專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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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機械安全技術

考點160:在機械工業中機械性傷害事故占全部事故總數70% 左右。 考點161:危區

機械設備運行時對人體可產生機械性傷害危險的部位,稱為機械設備的危險區域,簡稱為危區。

考點162:運行危區按運動狀態分為

(1)靜止型危區:尖角、毛刺、帶刃鋒利的部分。 (2)回轉型危區:由旋轉物件形成。

(3)往復型危區:由平動或往復運動的機件形成。

(4)復合型危區:由復雜運動形成的,可分解為前兩種危區。 考點163:危區有正常運行危區與故障危區之分 故障危區是指發生故障時才出現的危區,它由可動物件運動的可能方向和范圍構成。不同機械設備其危區也不完全相同,有些機械設備的危區空間區域是相對固定的,而有些則是隨著機械設備的運行而不斷的變化移動,如廠內運輸機械。 預防機械性傷害的重點是對危區的防護。 考點164:金屬切削機床的主要危險源

(1)機械傳動部件外露時,無可靠的防護裝置。(2)機床執行部件。 (3)機床的電器部件設置的不規范或出現故障。

(4)機床操作過程中出現違章作業,工、卡、刀具放置不當及機床本體的旋轉部件有突出的銷、楔、鍵,加工超長料伸出機床尾端的危險件。

考點165:金屬切削機床須選裝防護罩、蓋、欄的情況和部位 (1)距操作者站立地面高度≤2m處有外露的部位。

(2)旋轉部位(機床本體或工件)的鍵、銷、楔等突出≥3mm的部件。(錯:≥2mm) (3)高于地面0.7m的操作平臺或需巡視設備的平臺。(錯:0.5m) (4)懸掛輸送機跨越通道的下部。

(5)超出主軸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考點166:對砂輪的要求

如果砂輪附近有設備或通道,應在距砂輪機開口1--1.5m處設置金屬網加以屏障隔離。 考點167:對法蘭盤的要求

(1)法蘭盤直徑不得小于砂輪直徑的1/4--1/3,以增加法蘭盤與砂輪的接觸面。

(2)砂輪與法蘭盤之間必須襯有柔性材料軟墊(如石棉、橡膠板、紙板、毛氈、皮革等),其厚度為1--2mm,直徑比法蘭盤外徑大2--3mm,以消除砂輪表面的不平整度,增加法蘭盤與砂輪的接觸面。

考點168:各種限位、聯鎖等保護裝置和操作手柄、開關 各種限位、聯鎖等保護裝置和操作手柄、開關應靈敏可靠。

(錯:各種限位、聯鎖等保護裝置和操作手柄、開關不靈敏、不可靠) 考點169:對機床刀架的要求 (1)大刀架空程量≤1/30轉。 (2)小刀架空程量≤1/20轉。

(3)四方架壓緊后手柄應處于第一象限的0--45°,不僅易鎖緊且不妨礙操作,若超過第四象限的-45°時不許使用。

考點170:對機床接地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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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明設,應選用≥4mm的銅芯線,不許使用鋁芯線,且應沿管道或床身敷設。 (2)若暗設(隨穿線管接入設備本體),應選用≥2.5mm的銅芯線或≥4mm的鋁芯線。 考點171:對機床照明的要求

(1)機床局部或移動照明必須采用36V或24V的安全電壓。

(2)行燈應用橡膠耐油纜線,線路無老化、無接頭、無破損、無扭線。 (3)使用220V整機照明燈高度應≥1.8m(以操作者站立地面為準),線距規范,完好可靠,燈泡上部應裝燈罩。

(4)照明燈開關應靈敏有效。

(5)局部照明燈架完好,燈具可調整在任意允許的工作位置。 (錯:燈架不好)

考點172:對機床電器箱柜的要求

電器箱柜門應關閉嚴密,門前0.8m內無雜物,無工件,箱柜門開啟方便。 考點173:起重機械制造單位的安全認可 起重機械的制造,必須先取得所在地區省級安全技術部門的安全認可,安全認可每三年復審一次。

考點174:起重機械的選購審查

(1)審查所選購設備的設計、制造單位是否合法,各類安全證書是否齊全。

(2)起重機械出廠時,必須附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必須購置有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

考點175: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單位的安全認可 安裝修理起重機械的單位,必須必須先向所在地區省級安全技術部門申請安全認可,并取得安全認可證書,安全認可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考點176:起重機械使用運行檢查包括

(1)檢查:每年對在用的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2)月度檢查 (3)日檢查:起重機械鋼絲繩的安全狀況,應每日進行檢查 (錯:每季檢查)(錯:每個作業循環檢查) 考點177: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主要包括

(1)鋼絲繩的斷絲、磨損、變形、形態應符合安全要求。 (2)吊鉤應無裂紋、明顯變形、磨損等缺陷。

(3)焊接環形鏈安全要求(4)滑輪與護罩應完好,轉動靈活 (5)制動器應工作可靠,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安全要求。 (6)安全防護裝置變形安全可靠。 考點178:選用鋼絲繩的安全要求

(1)一般選用交繞鋼絲繩,使之起吊貨物時不會扭轉和松散,且必須有質量合格證。 (2)吊運熾熱或熔化金屬的鋼絲繩應用石棉芯的耐高溫鋼絲繩。

(3)起升和變幅機構不得使用編結接長的鋼絲繩。其他需要接長鋼絲繩時,必須保證接頭連接強度不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90%,且不得過滑輪入卷筒。 考點178:鋼絲繩的報廢條件

(1)鋼絲繩在一個捻節距內斷絲數超過總絲數的10%。 (2)外層鋼絲磨損量超過原直徑的40%。

(3)吊運熾熱金屬或危險品的鋼絲繩的斷絲數達到一般起重設備鋼絲繩的報廢斷絲數的一半。

(4)鋼絲繩直徑減小達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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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180:對吊鉤的安全要求 (1)吊鉤分鍛鉤和板鉤兩種。(2)吊鉤不允許鑄造、焊接。 (3)新投入使用的吊鉤必須具有質量合格等技術證明文件 (4)吊鉤應無裂紋、明顯變形、磨損等缺陷。 考點181:對吊鉤負荷試驗的要求

(1)負荷試驗,人力驅動的起升機構用吊鉤,以1.5倍額定載荷作為檢驗載荷。

(2)吊鉤應能可靠地支持住2倍的檢驗載荷而不脫落,并有防止吊重物意外脫鉤的保險裝置。

(3)吊鉤卸去載荷后,在沒有任何明顯的缺陷和變形的情況下,開口度的增加不應超過原開口度的0.25%。

考點182:吊鉤的報廢條件

(1)危險斷面的高度磨損量達原尺寸的10%。 (2)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扭轉變形超過10°。

(4)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 (5)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應報廢心軸。 (6)吊鉤上的缺陷不得焊補

考點183:對焊接環形鏈的安全要求

(1)鏈條所用材料必須有良好的可焊性及不易產生時效應變脆性。 (2)鏈條工作時,與鉛垂線之間夾角不應大于30°

(3)當出現裂紋、或鏈條發生塑性變形,伸長量達原長度的5%,或鏈環直徑磨損達原直徑的10%時,應報廢。

(錯:鉛垂線之間夾角不應大于45°) 考點184:滑輪的報廢條件 (1)裂紋。

(2)輪槽不均勻磨損達3mm。

(3)輪槽壁厚磨損達原壁厚的20%。

(4)因磨損使輪槽底部直徑減小量達鋼絲繩直徑的50%。 考點185:對制動器的安全要求

(1)對于起升機構、變幅機構的制動器必須是常閉式。

(2)通往制動器杠桿系統的“空行程”不應超過電磁鐵額定行程的10%。

(3)制動帶摩擦墊片(閘皮)與制動輪的實際接觸面積,應大于理論接觸面積的70%。 (4)制動輪表面不得沾染油污,不應有妨礙制動性能的缺陷,表面溫度不應超過200°C。 考點186:制動器零部件的報廢條件

(1)制動帶摩擦片厚度已磨損達原厚度的50%。 (2)鉚釘頭埋沒深度﹤摩擦墊片的50%。 (3)銷軸或孔軸磨損達原直徑的5%。 考點187:制動輪的報廢或處理條件

(1)輪面凸凹不平≥1.5mm,否則應重新車光。

(2)當起升、變幅機構制動輪輪緣厚度磨損達原厚度的40%,其他機構制動輪輪緣磨損達原厚度的50%時應報廢制動輪 考點188:司機室的安全要求

(1)司機室應裝設座椅、門鎖、滅火器、電鈴或警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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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司機室內工作溫度高于35C時應設降溫裝置,低于5C時應設可靠的采暖設備。 考點189:安全防護裝置有 (1)超載限制器。 (2)力矩限制器:是防止由于超載發生翻覆的安全裝置,一般在流動式起重機(如汽車吊)、塔式起重機上裝設,能自動切斷起升或變幅的動力源。 (3)極限位置限制器。

(4)緩沖器:常用的緩沖器有橡膠緩沖器、彈簧緩沖器、液壓緩沖器等。 (5)夾軌鉗和錨定裝置。

考點190:起重機械的防護欄桿高度

起重機主要兩端外側、端梁兩端外側、小車車體運行方向兩端外側、司機室通道小平臺三面外側,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墜落的外側,均應裝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應≥1050mm。 考點190:起重機械的安全標志色

流動式起重機的外伸支腿、起重臂端、回轉的配重、各類吊鉤滑輪的側板等,應涂以安全標志色;安全色可用黃底黑道或紅底白道,與水平面成45°角,傾斜的方向以機械的中心為對稱軸呈對稱形。

考點191:起重機械音響信號裝置

起重機械音響信號裝置有電鈴、喇叭等。電源宜用24V或36V,若條件限制暫用220V視為合格。

考點192:起重機的安全標志色

流動式起重機的外伸支腿、起重臂端、回轉的配重、各類吊鉤滑輪的側板等,應涂以安全標志色;安全色可用黃底黑道或紅底白道,與水平面成45°角,傾斜的方向以機械的中心為對稱軸呈對稱形。

考點193:起重機械產品出廠的安全監督檢驗的主要內容有 (1)原材料自檢資料。(2)金屬結構安全技術要求。 (3)電氣、液壓及控制系統安全技術要求。 (4)安全防護裝置及主要零部件安全技術要求。(5)運行試驗和載荷試驗。 考點194:起重機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

在用起重機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規定為2年。電梯和載人升降機安全監督檢驗周期規定為1年

考點195:起重機金屬結構安全監督檢驗的內容

(1)橋架、臂架、塔架、升降機導軌架等主要受力構件及其連接。 (2)司機室。

(3)平臺、走臺、梯子、欄桿。 (錯:保護裝置、接地、絕緣) 考點196:車輛運貨時的安全措施

(1)裝貨后的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4m,高出車身的貨物應加以固定。 (2)車上貨物伸出車廂前后的總長不能超過2m。 (錯:高5m

長3m)

考點197:廠內運輸道路安全要求

(1)設置顯而易見的交通信號標志,并裝有足夠的照明。

(2)對于運輸設備來往頻繁要地,為了確保安全,可采取防護隔離措施。 (3)車輛進出車間時,應有聲、光報警。

(4)道路轉彎半徑應便于車輛通行,主、次干道的最大縱坡度一般不應大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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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經常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專用道路的最大縱坡度不應大于6% (錯:主、次干道12%

專用道路10%) 考點198:廠內汽車行駛速度

(1)廠內汽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km/h

(2)在通過道口、彎道、行人稠密地區以及載運危險物品不應超過10km/h

(3)在出入大門或倒車時不得超過3km/h。

第二節電氣安全技術

考點199:防止觸電危險或避免電氣災害事故所采取的措施概括分為 (1)直接措施(2)間接措施

考點200:人體觸電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因素 (1)通過人體電流的大小。(2)通電時間的長短。 (3)電流通過人體的途徑。(4)電流種類。 (5)人體狀況及人的性別、年齡、健康狀況。 考點201:防觸電直接接觸預防措施

(1)絕緣法。電工絕緣材料是指電阻率在106ΜΩ以上的材料 (2)屏護法 (3)安全距離法 (4)安全電壓法

考點202: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電阻要求 電氣設備、線路類型絕緣電阻值

一般低壓線路及設備

≥0.5ΜΩ(運≥1000Ω/V) 手持式電動工具 ≥2ΜΩ

配電盤的二次線路≥1ΜΩ(潮濕環境中≥0.5Μ

電纜高壓線路(額定電壓為3千伏時)≥400--1000Ω 考點203:應屏護的裸點電器

膠蓋閘刀、開關、交流接觸器、螺旋保險、開啟式石板閘刀、開關等低壓電器的裸點在2.5m以下時,均應屏護。

考點204:變配電室的安全距離

(1)變配電設備應留足巡視檢查、維修的間距,對于低壓配電裝置正面的寬度,單列布置時不應小于1.5m ,雙側布置時不應小于2 m。 (2)背面通道寬度一般不應小于1m。通道上方裸導電部分的高度低于2.3m時,應加屏護,屏護后的通道高度不應低于1.9m。

(3)一般開關設備安全高度為1.3--1.5m. 考點205:我國標準規定的安全電壓限值 交流電壓:50V

直流電壓:120V 考點206:國標規定的安全電壓五個等級額定值

42V、36V 、24V、12V、6V。

考點207:危險環境應采用的安全電壓

凡在有電擊危險的環境中,使用的手持照明燈和局部照明燈應采用36V或24V安全電壓。 凡在金屬容器內、隧道內、水井內、周圍有大面積接地導體的工作地點,以及狹窄、行動不便的特別危險環境或特別潮濕環境中使用的照明燈應采用12V的安全電壓。 考點208:防觸電間接防護技術措施 (1)自動切斷供電的防護。(2)電氣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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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強絕緣(雙重絕緣)。(4)不導電環境。 (錯:屏護法)

考點209:IT系統防護法

為減輕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意外帶電的危險,將設備金屬外殼經接地線和接地體與大地連接,稱為保護接地。保護接地系統就是IT系統,它應用于不接地配電網中。對于低壓配電網,保護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Ω;如果配電容量在100KVA以上,保護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考點210:TT系統

在低壓中性點接地配電網中,電氣設備金屬外殼直接接地,即構成TT系統。TT系統主要用于低壓共用戶。 考點211:TN系統

TN系統是三相四線配電網低壓中性點直接接地,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接零防護系統。TN系統適用于變壓器低壓側星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對地不絕緣電網。 考點212:加強絕緣包括

(1)雙重絕緣(2)加強絕緣(3)總體絕緣 考點213:Ⅱ類設備

具有加強絕緣的設備屬于Ⅱ類設備。Ⅱ類設備的銘牌上有“回”形標志。 考點214:電氣隔離法回路電壓

一般被隔離回路電壓不應超過500V。 考點215:接地裝置

接地體頂面埋沒深度應符合設計規定,但不應小于0.6m,在地下不得采用裸鋁導體作為接地體或接地線。接地裝置的鋼體連接必須保持完好電氣通路,包括接地體的引出線在內,應采用焊接。

考點216:車間重復接地

車間內部宜采用環狀重復接地,對角最遠點也應設一處重復接地,而且車間周長超過400m者,每200m應重復連接一次。 考點217:接地裝置電阻檢測

低壓電力網中的電源系統工作接地電阻不超過4Ω。電力設備接地電阻不超過4Ω。 考點218:接地裝置標志

明敷接地PE干線的表面應涂以用15--100mm寬度相等的綠色和黃色相間的條紋。 考點219:選用漏電保護器應滿足保護范圍內線路、用電設備相(線)數要求 (1)保護單相線路和設備時,應選用單極二線或二級產品。 (2)保護三相線路和設備時,可選用三極產品。

(3)保護既有三相又有單相的線路和設備時,可選用三極四線或四極產品。 考點220:直擊雷防護措施

(1)避雷針(2)避雷線(3)避雷帶、避雷網 考點221:雷電感應的防護措施

管道與金屬設備或金屬結構之間距離小于100mm時,也應用金屬線跨接。 考點222:雷電侵入波的防護措施

(1) 閥型避雷器(2)保護間隙法(3)管型避雷器 (錯:切斷線路)

考點223:利用照明燈塔作避雷針支柱 利用照明燈塔作獨立避雷針支柱時,照明電源線必須采用鉛皮電纜或穿入鐵管,并將其埋入地中1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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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224:雷反擊、側擊、跨步電壓的防護措施

金屬物與防雷裝置不相連時,與引下線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小于5m。 考點225:靜電危害預防方法 (1)工藝控制法。(2)自然泄漏法。(3)靜電中和法。 (4)防靜電接地法: 凡加工、運輸和儲存各種易燃、易爆氣體(液體)和粉塵的設備及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機件、設備和裝置,都必須可靠接地。單獨的防接地電阻值在100歐以下即可滿足要求 (錯:攪拌控制法)

考點226:防爆電氣設備結構性能 類型說明

隔爆型這類設備具有隔爆外殼,能把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 在一個外殼內。

增安型這類設備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性混合物的火 花或危險溫度。

正壓型這類設備具有保護外殼,且殼內充有保護氣體,其壓力保持 高于周圍爆炸性混合物氣體的壓力。

充油型這類設備全部或某些帶電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點燃油面以 上或外殼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充砂型這類設備外殼內充填細顆粒材料,以便在規定使用條件下,外 殼內產生的電弧、火焰傳播,殼壁或顆粒材料表面的過熱溫度 均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考點227:易燃、易爆場所的預防措施

(1)應采用鋼管配線,用接線盒,嚴禁有裸露點或沿表面敷設。 (2)根據工作場所特點選用適當的防火防爆型電氣設備。

(3)選擇合理的安裝位置,使電氣設備盡量避開易燃易爆建筑物件。 (4)應保持電氣連接良好和足夠的絕緣能力。

(5)接地、接零完好,短路、過載和報警裝置靈敏可靠,有良好的通風裝置。

第三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技術 考點228:鍋爐的性能參數

(1)蒸發量(單位:kg/h 、t/h(2)工作壓力(單位:MPa)(3)蒸汽溫度(單位:°C) 考點229:鍋爐的類型 (1)低壓鍋爐:(P≦1.6MPa)(2)中壓鍋爐:(P2.5MPa--3.9MPa) 考點230:鍋爐由鍋爐本體和安全附件組成,鍋爐本體三大系統 (1)燃燒系統(2)煙風系統(3)汽水系統 考點231:工業鍋爐按結構型式分為 (1)火管。(2)水管。(3)水火管。 考點232:鍋爐的三大安全附件 (1) 安全閥。(2)壓力表。(3)水位表。

考點233:安全閥的裝設數量

(1)蒸發量小于0.5t/h的鍋爐至少應裝一個安全閥。 (2)蒸發量大于0.5t/h的鍋爐至少應裝兩個安全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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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額定蒸汽壓力小于0.1MPa的鍋爐,應采用靜重式安全閥或水封式安全裝置。 考點234:水位表的裝設數量

(1)蒸發量大于2t/h的鍋爐,應裝設高低水位報警器和低水位連鎖保護裝置。 (2)蒸發量大于6t/h的鍋爐,還應裝設蒸汽超壓的報警器和連鎖保護裝置。 考點235:鍋爐事故根據設備損壞程度分為: (1)爆炸事故(2)重大事故(3)一般事故 考點236:安全閥必須配有以下裝置

(1)杠桿式安全閥須有防止重錘自行轉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越出的導架。 (2)靜重式安全閥須有防止重片飛脫裝置。

(3)彈簧式安全閥要有提升把手和防止隨意擰動調整螺釘的裝置。 考點237:安全閥的大小

安全閥應裝設排氣管,其截面積至少為安全閥總截面積的2倍,并直通室外。 考點238:運行中的安全閥的檢驗周期 運行中的安全閥每年應校驗一次。 考點239:壓力表的安全要求

(1)壓力表應裝在便于觀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溫、冰凍和振動的影響。表盤直徑應大于100mm。如觀察距離超過2m,則表盤直徑不應小于150mm。

(2)壓力表精度要符合要求,工作壓力小于2.5MPa的鍋爐不應低于2.5級,工作壓力大于2.5MPa的鍋爐不應低于1.5級。

(3)壓力表量程應為工作壓力的1.5--3倍,最好是2倍。

考點240:鍋爐的烘烤時間小型鍋爐不少于3天。較大鍋爐不少于7天。 考點241:鍋爐房的定期檢查工作

(1)鍋爐使用單位應對鍋爐房安全工作實行定期檢查。 (2)單位主管領導對鍋爐房工作應每月作一次現場檢查。 (3)鍋爐房管理人員應每周作一次現場檢查。 考點242:鍋爐的定期檢驗

(1)運行鍋爐每兩年進行一次檢驗。

(2)新鍋爐運行的最初兩年及實際運行時間超過10年的鍋爐,汽改水的臥式鍋殼式鍋爐,每年應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 (3)每6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考點243:按壓力高低不同壓力容器可分為 (1)低壓容器:(0.1MPa≤工作壓力<1.6MPa) (2)中壓容器:(1.6MPa≤工作壓力<10MPa (3)高壓容器:(10≤MPa工作壓力<100MPa) (4)超高壓容器:(工作壓力≥100MPa) 考點244:壓力容器管理分類 壓力容器類型滿足的條件之一 第一類壓力容器低壓容器 第二類壓力容器中壓容器 第三類壓力容器高壓容器

考點245:壓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泄壓裝置

(1)閥型(2)爆破型(3)熔化型(4)組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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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246:壓力容器的失效形式有

(1)韌性破裂(2)脆性破裂(3)疲勞破裂(4)蠕變破裂(5)腐蝕破裂 考點247:壓力容器脆性破裂的特征

脆性破裂變形小,斷口平齊,可以形成碎塊,事先沒有征兆。 考點248: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 根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驗。

考點249:氣瓶與其他壓力容器相比具有的特殊性

(1)氣瓶內裝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壓力受溫度的影響大,因此,設計要求以60°C時的瓶內壓力作為設計壓力。

(2)由于氣瓶直徑小,無法進行內部檢查,因此,對耐壓試驗要求高,試驗壓力要求為設計壓力的1.5倍。

考點250:氣瓶檢驗周期的規定

(1)對于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2)對于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3)對于盛裝腐蝕性介質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考點251:氣瓶安全檢查的內容P392 (1)空、實瓶應分開放置,有明顯的標記并保持間距1.5m以上,且防傾倒措施可靠。 (2)作業現場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第四節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考點252:燃燒的形成條件

燃燒必須有可燃物、助燃物、火源這三個基本條件同時存在并且相互作用才能發生。 考點253:可燃物是火災與爆炸的主要預防對象,它的種類繁多,按其狀態不同可分為 (1)氣態。(2)液態。(3)固態。

考點254:根據各種物質的燃燒特性可將燃燒分為 (1)閃燃。(2)著火。(3)受熱自燃。 (4)本身自燃。(5)化學爆炸。 考點255:燃燒類型及其特性 燃燒類型表現方式特性指標

閃燃有明火作用的一閃即滅的燃燒閃點 著火有明火作用的一閃即滅的燃燒燃點

受熱自燃無明火作用靠外熱引起的自動燃燒自燃點 本身自燃無明火作用靠自熱引起的自動燃燒自燃點

化學爆炸在著火源的作用下瞬間而有沖擊力的燃燒爆炸極限 考點256:燃燒速度

氣體的燃燒速度,以火焰傳播速度來衡量,單位為m/s。

液態的燃燒速度,有兩種表示方法,一是以每平方米液面上每小時燃燒掉的液態質量表示,單位為㎏/㎡·h;二是以每小時內燃燒的液體高度表示,單位為cm/h。

考點257:物理爆炸

爆炸系統的物理狀態參數發生突變的過程。在物理爆炸前后,爆炸物質的性質及化學成分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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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改變。

考點258:化學爆炸的簡單分解爆炸

不穩定單質爆炸物質受震動或受壓而產生分解,并在分解過程中產生熱量。 考點259:爆炸極限

可燃氣體、可燃蒸汽或可燃粉塵與空氣均勻混合形成的混合物,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遇著火源能發生爆炸。這個濃度范圍就成為爆炸極限(或爆炸濃度極限)。 可燃性混合物能夠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能發生爆炸的最高濃度稱為爆炸上限。在低于爆炸下限和高于爆炸上限濃度時,既不爆炸,也不著火。

可燃性混合物的濃度高于爆炸上限時雖然不會直接著火爆炸,但它從容器或管道內逸出時,重新接觸空氣形成新的混合比例就可能引起燃燒爆炸,因此仍有發生著火的危險。 考點260:火災危險性生產分類

根據生產中使用燃燒爆炸性危險物質的危險性不同,可將發生火災危險性生產劃分為:甲、乙、丙、丁、戊共五類。

考點261:爆炸危險場所劃分為 (1)特別危險場所(A級)(2)高度危險場所(B級) (3)一般危險場所(C級) 考點262:常用的滅火方法

(1)隔離法(2)冷卻法(3)窒息法 考點263:火災、爆炸性危險管理措施

火災、爆炸性危險場所內的各種機械通風設施必須處于良好運行狀態,并定期檢測。 考點264:動火作業分為

(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2)一級動火作業(3)二級動火作業。 考點265: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的內容 (1)動火運作過程的監督管理。(2)動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3)動火管理職責的落實。 考點266:《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

(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一般為24小時。

(2)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為120小時。 考點267:一級和二級動火作業的安全要求

使用氣焊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應不小于5m,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均不小于10m,并不準在烈日下暴曬。 考點268:動火檢測分析

(1)動火分析的取樣點,均應由動火所在單位的專(兼)職安全員或當班班長負責提出 (2)動火分析的取樣點要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應保留到動火結束。 (3)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分鐘,如超過此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分鐘時,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考點269:動火檢測分析合格的規定

如使用測爆儀或其他類似手段時,被測的氣體或蒸汽濃度應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時為合格。

考點270:危險物品儲存管理

(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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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 (3)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 (4)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

(5)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 (6)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考點271:電氣熱源的管理 (1)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2)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3)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考點272:火源的管理

(1)危險品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火種。

(2)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3)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 第五章職業危害及其預防

第一節職業危害與職業病基本知識

考點273:職業性危害因素。

在生產過程中、勞動過程中、作業環境中存在有危害因素,并危及從業人員健康的,稱為職業性危害因素。

考點274:職業性危害因素來源主要包括

(1)生產工藝過程,與生產過程有關的原材料、工業毒物、粉塵、噪聲、振動、高溫、輻射及傳染性因素等因素有關。

(2)勞動過程,主要與生產工藝的勞動組織情況、生產設備布局、生產制度與作業人員體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的程度有關。

(3)生產環境,主要是作業環境,如室外不良氣象條件,室內由于廠房狹小、車間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與通風不暢等因素的影響 考點275:職業性危害的環境因素

(1)物理因素:不良的物理因素,或異常的氣象條件如高溫、低溫、噪聲、振動、高低氣壓、非電離輻射(可見光、紫外線、紅外線、射頻輻射、激光等)與電離輻射(如X射線、γ射線)等。

(2)化學因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和廢渣等都會對人體產生危害,也稱為工業毒物。毒物以粉塵、煙塵、霧氣、蒸氣或氣體

(3)生物因素: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輔料及在作業環境中都可存在某些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如炭疽桿菌、霉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和真菌等。 考點276:職業病的概念

在生產過程中、勞動過程中、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從業人員健康的因素,稱為職業性危害因素,由職業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疾病稱為職業病。 新頒布的職業病名單分10類共115種。

考點277:常見的生產性粉塵及塵肺病

(1)矽塵矽塵也稱為游離二氧化硅(SiO2)粉塵,二氧化硅粉塵能引起嚴重的職業病——矽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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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塵主要是煤塵和SiO2粉塵,這種混合性粉塵叫煤矽塵,主要引起煤矽肺。 考點278:粉塵引起的職業危害有

(1)全身中毒性(2)局部刺激性(3)變態反應性(4)致癌性(5)塵肺。 其中以塵肺的危害最為嚴重。 考點279:法定塵肺的種類

2002年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職業病目錄中列出的法定塵肺有13種。 考點280:生產性毒物概念

生產過程中生產或使用的有毒物質稱為生產性毒物。 考點281:常見的職業中毒類型 (1)金屬及金屬中毒

金屬有多種分類方法,按照理化特性可簡單分為重金屬、輕金屬、類金屬3類。金屬中毒有多種,如鉛中毒、四乙基鉛中毒、錳中毒、鈹中毒、鎘中毒。 類金屬中毒有砷中毒和磷中毒等。 (2)有機溶劑中毒

常與苯接觸,可引起苯中毒;還有甲苯、汽油、四氯化碳、甲醇和正已烷中毒等。 (3)刺激性氣體中毒

工業生產中常遇到的一類有害氣體,主要有氯氣、光氣、氮氧化物及氨氣等。 (4)窒息性氣體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氫中毒、二氧化碳中毒。 考點282:職業中毒按發病過程可分為三種病型: (1)急性中毒(2)慢性中毒(3)亞急性中毒: 考點283:噪聲可分為3類

(1)空氣動力噪聲(2)機械性噪聲(3)電磁性噪聲 考點284:振動的概念

生產設備、工具產生的振動稱為生產性振動。 考點285:振動分為

(1)全身振動(2)局部振動 局部振動病為法定職業病。 考點286:非電離輻射

(1)射頻輻射(2)紅外線(3)紫外線(4)激光 考點287:電離輻射職業病包括

(1)全身性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病

(2)局部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性皮炎及放射性白內障 (3)放射所致遠期損傷,如放射所致白血病。 列為國家法定電離輻射職業病共11種。 考點288:異常氣象條件

(1)高溫作業、低溫作業(2)高溫強熱輻射(3)高溫高濕(4)低氣壓作業 考點289:異常氣象條件引起的職業病列入國家職業病目錄的有3種 (1)中暑(2)減壓病(急性減壓病主要發生在潛水作業后) (3)高原病(是發生于高原低氧環境下一的種特發性疾病) 考點290:職業性致癌物可分為3類:

(1)確認致癌物(2)可疑致癌物(3)潛在致癌物 考點291:8種職業性致癌物可致職業癌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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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棉(2)聯苯胺(3)苯(4)氯甲甲醚(5)砷 (6)氯乙烯(7)焦爐逸散物(8)絡酸鹽 考點292: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

(1)炭疽(2)森林腦炎(3)布氏桿菌

考點293:職業病的發病過程取決于3個主要條件

(1)有害因素的性質(2)有害因素作用于人體的量(3)人體的健康狀況

第二節常見職業危害及其預防 考點294:作業環境中主要的有害因素

(1)熱濕(2)塵(3)毒(4)噪聲(5)輻射 考點295:低溫對人體的影響

溫度低于人體舒適溫度的環境稱為低溫環境。18℃以下的溫度即可視為低溫,但對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響的低溫,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溫環境下人體中心體溫低于35℃時,即處于過冷狀態。

考點296:高溫對人體的影響

溫度超過舒適溫度的環境稱為高溫環境。29℃以上對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響,可認為是高溫。人的中心體溫在37℃以上就感到熱。 考點297:高溫影響主要有兩方面 (1)高溫燙傷、燒傷

(2)全身性高溫反應,當局部體溫達38℃時,便產生不舒適反應。人體耐高溫能力比耐低溫能力差。

考點298:高溫作業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為三種類型 (1)熱射病(2)日射病(3)熱痙攣 考點299:作業環境溫的安全標準

溫度安全限度的確定原則,通常是以不出現生理危象或傷害作用的溫度作為極限標準。 考點300:高溫作業分級

國家標準按作業場所的室溫與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溫差大小,以及勞動者在一個工作日內勞動時間率的高低不同,將高溫作業分為4級,其中Ⅳ級高溫作業對人危害最大。

考點301:熱濕環境的改善與防暑降溫措施 (1)技術措施

①改革工藝過程

②隔熱

③合理布置與疏散熱源

④通風 (2)衛生保健措施

①體檢

②合理供應飲料

③加強高溫工人的營養

④合理按排作息制度

⑤加強個人防護: (3)組織措施

①加強領導

②改善管理

③檢查督促 考點302:自然通風

自然通風依靠自然風壓和熱壓來通風。自然通風降溫效果與建筑平面布置有密切關系。

考點303:全面通風

全面通風就是對整個廠房車間進行通風換氣,以稀釋室內有害物;消除余熱余溫,使廠房車間的空氣質量及氣溫和濕度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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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204:全面通風的具體實施方法可分為 (1)全面排風法。(2)全面送風法。(3)全面排風--全面送風法。 (4)全面排風--局部送風法。

考點305:影響全面通風效果的因素 (1)氣流組織方式。(2)通風風量大小。(3)房間內熱濕和有害物的產生量。 考點306:通風風量

通風風量是指在單位時間內向房間輸送(或排出)的空氣體積,常用單位為m³/s或m³/h。 考點307:粉塵

能較長時間懸浮于空氣中的固體微粒稱為粉塵。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稱為生產性粉塵。由凝聚作用形成的懸浮固體微粒稱為煙。分散性與凝聚性固體微粒和液體微粒的混合體叫做煙霧

考點308:粉塵按其成分可劃分為

(1)無機粉塵(2)有機粉塵(3)混合粉塵。 考點309:粉塵的來源

(1)固體物料的機械粉碎和研磨(2)粉狀物料的混合、篩分、包裝及運輸過程 (3)物料的加熱、燃燒、爆炸、與金屬冶煉過程。(錯:物質噴淋凝固過程) 考點310:粉塵的危害 對人體方面:

(1)對眼、皮膚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皮膚和五官炎癥。 (2)有毒粉塵(鉛、砷、汞等)引起中毒。 (3)放射性粉塵對健康的危害。 (4)引起塵肺病。 對設備與生產方面:

(1)降低能見度對生產的影響。 (2)引起機電設備的磨損。 對生產方面:

爆炸性粉塵對安全生產的危害。(錯:黑變病) 考點311:矽(硅)肺病

矽(硅)肺病是最為普遍的塵肺病,它是一種慢性進行性疾病,發病工齡短者3--5年,長者在20--30年以上。發病率因條件不同,相差很大。 考點312:我國綜合防塵八字方針 風、水、密、護、革、管、教、查。

它包括技術和組織管理兩方面的綜合防塵措施。 考點313:中毒

毒物侵入后與人體組織發生化學或物理化學作用,并在一定條件下破壞人體的正常生理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發生暫時或永久性的病變,這種病變叫中毒。 考點314:按毒物的物理形態不同可分為

(1)有毒氣體:常溫常壓下呈氣態的物質,如氯氣、氨氣一氧化碳、一氧化硫等。

(2)有毒蒸氣:有機溶劑蒸發或固體升華而形成的氣體,如苯、正已烷、三氯乙烯、二氯乙烷、汽油蒸氣等,熔磷時的蒸氣。

(3)煙塵、氣:懸浮于空氣中的凝聚性固體微粒,通常其直徑小于0.1μm。(錯:小于1μm)(錯:大于1μm)

(4)有毒有害霧:懸浮于空氣中的有毒液體微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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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315:按毒物對機體的作用性質可分為

(1)刺激性毒物:酸的蒸氣、氯、氨、二氧化硫。(錯:一氧化碳) (2)窒息性毒物:一氧化碳、硫化氫、氰化氫。(錯:氯、氨) (3)麻醉性毒物:芳香族化合物、醇類、脂肪族硫化物、硝基苯。 (4)全身性毒物:鉛、汞。(錯:一氧化碳、氯、氨) 考點316:按化學屬性及毒性可分為

(1)無機劇毒物:氰化鈉、氰化鉀、紫銅鹽、三氧化二砷、氯化汞。 (2)有機劇毒物:有機磷類。

(3)無機有毒物:致死量較高,一般不溶于水,如紅丹。 (4)有機有毒物:四氯化碳。

(5)感染性物質:含有致病的微生物。 考點317:生產性毒物進入人體的途徑 (1)呼吸道(最主要的途徑)。(2)消化道。(3)皮膚。 (錯:注射)(錯:輸血)

考點318:毒物通過皮膚進入人體

皮膚的吸收發生在與毒物的接觸過程。對于脂溶性或類脂溶性物質,如芳香族的硝基、氨基化合物,金屬有機鉛化合物以及有機磷化合物等,在與皮膚接觸過程中溶解于脂肪而進入人體。

考點319:毒害形式

(1)急性中毒。在短時間內有大量毒物侵入人體后突然發生的病變,具有發病急。變化快和病情重的特點。 (2)慢性中毒。(3)亞急性中毒。 考點320:影響毒害程度因素 (1)有毒物的毒性大小。(2)空氣中有毒物的含量。 (3)有毒物與人體持續接觸的時間。 (4)作業環境條件與勞動強度。(勞動強度大、呼吸頻率高,呼吸深度大中毒也就快。) (5)個體的年齡、性別和體質情況。 考點321:有毒有害物的最高允許濃度

有毒有害物對人體不產生危害的最高濃度被稱為有毒有害物的最高允許濃度。 考點322:衡量毒物毒性大小的指標

評價毒物的毒害大小通常用毒性來表示。

(錯:評價毒物的毒害大小通常用最高允許濃度來表示) (1)絕對致死劑量或濃度(LD100或LC100):是指使全組染毒毒物全部死亡的最小劑量或濃度。

(2)半數致死劑量或濃度(LD50或LC50):是指使全組染毒毒物半數死亡的最小劑量或濃度。

(3)最小致死劑量或濃度(MLD或MLC):是指使全組染毒毒物中有個別死亡的劑量或濃度。 (4)最大耐受劑量或濃度(LD0或LC0):是指使全組染毒毒物全部存活的最大劑量或濃度。 考點323:氣態毒物的量

當有毒物為有毒氣體時,可用體積來表示氣態毒物的量,通常用百分比(%)或ppm來表示,它們的關系為1%=10000ppm。(ppm為濃度單位,即毫克每升) 考點324:生產性毒物的防治可從三個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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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控制一切毒源,減少進入空氣中的有毒物質量。

(2)對于已散布于空氣中的有毒物進行通風稀釋、排除或回收凈化,降低空氣中有毒物的濃度。

(3)對操作者采用個體防護。

(錯:禁止生產和運輸一切生產性毒物) (錯:禁止生產和經營一切生產性毒物) 考點325:有毒物常用的凈化方法

(1)冷凝法:這種方法凈化效率低,僅適用于濃度高、冷凝溫度高的有害蒸氣。 (2)燃燒法:廣泛用于有機溶劑蒸氣和碳氫化合物的凈化處理。 (3)吸收法:是一種常用的凈化方法,它采用液體吸收劑除去含毒空氣中的有害氣體組分。 (4)吸附法:將含毒空氣與某種固體物質相接觸,利用該固體物質對氣體的吸附能力除去其中某些有害成分的過程稱為吸附。

(5)催化法:利用催化劑的催化作用,使空氣中有害氣體得到分離。 考點326:個體防護用具包括皮膚防護和呼吸防護

(1)皮膚防護:防毒面具、膠靴、手套、防護眼鏡、耳塞、工作帽、防護油膏。 (錯:氧氣呼吸器)(錯:醫療急救用品) (2)呼吸防護:呼吸器。

考點327:呼吸器分為過濾式呼吸器和隔離式呼吸器

過濾式呼吸器:主要由呼吸面具或口罩和濾毒罐組成。當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超過1%或者空氣含氧量低于18%時,不能使用過濾式呼吸器。 隔離式呼吸器:隔離式呼吸器所使用的供人呼吸空氣與作業現場空氣想隔絕,即不是從作業環境中獲得呼吸空氣。

考點328: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內容

(1)從業人員的職業史和職業中毒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中毒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4)職業病診療 (錯:從業人員的家庭狀況及家庭成員職業史) 考點329:噪聲

噪聲就是使人感到不愉快的聲音。

廣義說噪聲除了那些不同頻率、不同強度、無規律的雜亂聲音之外,還包括那些不希望強度過大的一切聲音。

考點330:人耳能感覺到的聲音頻率范圍

人耳能感覺到的聲音頻率范圍是20--20000Hz。小于20Hz的聲波稱為次聲波,大于20000Hz的聲波稱為超聲波。人耳對1000Hz--4000Hz的聲音最敏感。 考點331:聲壓與聲壓級

人耳剛能聽到的聲壓稱為閾聲壓(也稱為基準聲壓),其聲壓值為2×10-5Pa;使人產生痛感覺的聲壓稱為痛閾,聲壓值為20Pa。人正常的聽覺聲壓在閾聲壓和痛閾聲壓之間。對應人耳聽覺閾聲壓和痛閾聲壓的聲壓級值為0至120dB。 考點332:噪聲的安全衛生標準

我國標準采用的聲級是A計權聲級。如70dB(A),表示A計權聲級70dB。 考點333:我國工業企業噪聲允許范圍

我國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允許接觸噪聲值大小與接觸時間有關,接觸時間縮短一半,接觸噪聲可增加3dB(A),但最高不得超過11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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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工作日接觸噪聲時間工業企業生產場所允許噪聲的聲級 小時(h)dB(A)

85

88

91

94

考點334:噪聲的危害

(1)對聽力的影響:引起聽覺疲勞直至耳聾。(2)對生理的影響:誘發一些疾病。 (3)對心理的影響:干擾人們的交談、休息和睡眠。(4)對生產活動的影響:誘發事故。 考點335:噪聲對聽力的影響

聽覺疲勞:聽覺呈現暫時性聽閾上移,稱作聽覺疲勞。聽閾位移提高到15dB以上,離開噪聲環境后需較長時間才能恢復,這種現象即叫做聽覺疲勞。

耳聾:聽閾位移在25--40dB范圍內為輕度耳聾。聽閾位移在40--60dB范圍內為中度耳聾。聽閾位移在60--60dB范圍內為重度耳聾。長年在115dB以上的高頻噪聲環境下工作,就會造成重度耳聾。

考點336:噪聲對生理的影響

(1)噪聲會使人大腦皮層興奮和壓抑失去平衡,使中樞神經功能出現障礙。 (2)噪聲可引起心血管系統疾病。

(3)噪聲還會使唾液分泌減少,胃蠕動的頻率和幅度增加,腎上腺皮質功能增強,胃腸功能紊亂。

考點337:噪聲對生產活動的影響 在高噪聲環境中作業,人的心情煩躁,容易疲勞,反應遲鈍,工作效率下降,工傷事故增加。 考點338:噪聲對人體危害有三個構成要素 (1)噪聲源(2)傳播途徑(3)接受者。 (錯:聲在真空中的傳播)(錯:聲音的合成) 考點339:常用的噪聲控制技術

(1)吸聲(2)隔聲(3)減振(4)隔振(5)消聲。 考點340:電離輻射包括

(1)粒子輻射:α、β、中子等。(2)電磁波輻射:γ射線、X射線。 考點341:電離輻射的特點與危害

(1)α射線電離能力強,穿透能力弱,對人體的危害主要是內照射,多表現為呼吸道系統疾病,尤其對肺部危害最大。

(2)β、γ射線電離能力比α射線弱,但穿透力較強,它們能穿透人的機體,在體外就可引起外照射危害。β射線對眼睛傷害較大,要注意對眼睛的防護。

(3)γ射線穿透力很強,其照射危害多表現為神經系統和血液系統的疾病。當γ射線劑量很高時,還會造成死亡。

考點342:輻射危害必須具備的條件

(1)輻射源(2)危害途徑(3)受照射人員 防護應該從以上三個條件入手。 考點343:電離輻射防護方法

(1)控制輻射源(2)采用屏蔽隔離法(3)增大輻射源與人員之間的距離 (4)加強通風防塵(5)縮短受照射的時間(6)個體防護。 考點344:非電離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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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使物質產生電離作用的輻射,即稱為電非離輻射。主要指 (1)紫外線。(2)可見光。(3)紅外線。(4)激光。(5)射頻輻射。 (錯:γ射線裝置)(錯:X射線裝置) 考點345:非電離輻射的危害

非電離輻射引起的生物效應主要是通過“熱效應”引起的,即通過生物組織的“灼熱”作用,使生物組織產生病變。

考點346:微波輻射對人體的危害有兩種形式 (1)熱效應。(2)非熱效應。

考點347:微波輻射非致熱效應的癥狀

疲勞、頭痛、食欲不振、動作遲鈍、記憶力減退、脫發。(錯:化療)(錯:吐血) 考點348:紫外線的危害作用包括

(1)急性作用。如太陽灼傷感(強烈暴曬時)。

(2)慢性作用??梢鹌つw老化、皮膚潮紅、皮膚紅斑、皮膚癌。 (3)對眼睛作用。過度暴露可引起“電弧灼傷”、“電焊焰”、“雪盲”等電光性眼炎。

? 第六章重大特大事故預防 第一節重大危險源管理 考點349:重大危險源概念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考點350: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的組成

(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2)重大危險源的評價(3)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工廠選址和土地使用規劃 (7)重大危險源的監察

考點351:四級重大危險源監控 (1)國家(2)省(區、市))(3)市(地)(4)縣(市) 考點352: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3年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組織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考點353:重大危險源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填寫《重大危險源報表》,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考點354:重大危險源分為四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事故的;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將

一、

二、三級重大危險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考點355: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的內容:

(1)重大危險源基本情況及周邊環境概況(2)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3)危險辨識與評價(4)應急設備與設施(5)應急能力評價與資源

35

(6)應急響應、報警、通信聯絡方式(7)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8)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9)培訓與演練。 考點356:應急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預案制訂演練方案和演練計劃,每兩年進行一次實戰演練或模擬演練,并于演練l0日前通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考點357:重大危險源監督與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

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從危險區域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隱患排除后,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二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考點358:一般事故隱患整改

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工段、班組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組織整改。 考點359:隱患整改“五定”原則

(1)定臨時防范措施(2)定整改時間(3)定整改方案 (4)定整改負責人(5)定資金來源。 考點360:重大事故隱患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整改。 考點361: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的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三節重特大事故預防對策 考點362:重特大事故預防對策

(1)安全法制對策(2)安全管理對策(3)安全教育對策(4)安全工程技術對策 考點363:安全法制對策

安全法制對策就是利用法制的手段,對生產的建設、實施、組織,以及目標、過程、結果等進行安全監督與監察,使之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考點364:工程技術對策

工程技術對策是指通過工程項目和技術措施,實現生產的本質安全化;或改善勞動條件,提高生產的安全性。

考點365:工程技術對策采用的技術原則

(1)消除潛在危險的原則。例如,用不可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以導爆管技術代替導爆索起爆方法;改進機器設備,消除人體操作對象和作業環境的危險因素,排除噪聲、塵毒對人體的影響等。

(2)降低潛在危險程度的原則。如手電鉆工具采用雙層絕緣措施;利用變壓器降低回路電壓;在高壓容器中安裝安全閥、泄壓閥抑制危險發生等。

(3)冗余性原則。如在工業生產中降低額定功率;增加鋼絲繩強度;飛機系統的雙引擎等措施。

(4)閉鎖原則。如沖壓機械的安全互鎖器,金屬剪切機室安裝出入門互鎖裝置,電路中的自動保安器等。

(5)能量屏障原則。如建筑高空作業的安全網,反應堆的安全殼等。

(6)距離防護原則?;S建在遠離居民區、爆破作業時的危險距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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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時間防護原則。如開采放射性礦物或進行有放射性物質的工作時,縮短工作時間。 (8)薄弱環節原則。如電路中的保險絲、鍋爐的熔栓、煤氣發生爐的防爆膜、壓力容器的泄壓閥等。

(9)堅固性原則。如加大安全系數,提高結構強度等措施。

(10)個體防護原則。根據不同作業性質和條件配各相應的保護用品及用具,采取被動的措施,以減輕事故和災害造成的傷害或損失。

(11)代替作業人員的原則。在不可能消除和控制危險及有害因素的條件下,以機器、機械手、自動控制器或機器人代替人或人體的某些操作,擺脫危險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 (12)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則。采用光、聲、色或其他標志等作為傳遞組織和技術信息的目標,以保證安全。如宣傳畫、安全標志、板報、警告等。 工程技術對策是治本的重要對策。 考點366:安全管理對策

管理就是創造一種環境和條件,使置身于其中的人們能進行協調的工作,從而完成預定的使命和目標。

考點367:安全管理包括

(1)人的安全管理(2)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3)作業環境的安全管理等。 考點368:安全教育對策

安全教育是對生產經營單位各級領導、管理人員以及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的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的內容包括:一般安全技術知識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

第七章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第一節事故應急管理簡介

考點369:事故應急管理包括四個階段 (1)預防(2)預備(3)響應(4)恢復 考點370:預備又稱準備

是在應急發生前進行的工作,主要是為了建立應急管理能力。它把目標集中在發展應急操作計劃及系統上。

考點371:響應又稱反應

是在事故發生之前以及事故期間和事故后立即采取的行動。響應的目的,是通過發揮預警、疏散、搜尋和營救以及提供避難所和醫療服務等緊急事務功能,使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減少到最小。

考點372:恢復

恢復工作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它首先使事故影響地區恢復最起碼的服務,然后繼續努力,使社區恢復到正常狀態。

考點373:應急預案的總目標是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并盡可能消除事故,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統計表明:有效的應急系統可將事故損失降低到無應急系統的百分之六。 考點374:事故應急救援包括

(1)事故單位自救(2)社會救援

其中工程救援和醫學救援是應急救援中最主要的兩項基本救援任務。

? 第二節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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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375: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 考點376: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包括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險源,并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3)做好現場清潔,消除危害后果。(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錯)處理責任者

第三節事故應急救援系統 考點377:應急救援系統包括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2)應急救援預案(或稱計劃)(3)應急培訓和演習 (4)應急救援行動(5)現場清除與凈化(6)事故后的恢復和善后處理 考點378:事故現場凈化的方法 (1)稀釋(2)處理(3)物理去除 (4)中和(5)吸附(6)隔離 考點379:應急救援系統的運作 當發生事故時,由信息管理機構首先接收報警信息,并立刻通知應急指揮機構和事故現場指揮機構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投入應急工作,并對現場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

第四節國外重大事故應急系統簡介 考點380:美國重大事故應急系統

聯邦政府設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并成為了國家應急響應領導小組(NRT)。 國家應急響應領導小組由環保署牽頭,由16個政府部門組成。 考點381:美國重大事故應急計劃體系組成

(1)國際聯合計劃(2)國家事故應急計劃(3)聯邦應急計劃(4)區域計劃 (5)地區計劃(6)聯邦內部計劃(7)州/地方計劃 (8)容器應急計劃(9)設施應急計劃

考點382:英國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部門 (1)國家級(2)郡級(3)地方級(市級)(4)私營公司級

在哈威爾(Harwell)設有全國化學事故應急中心,具有24小時存取的計算機數據庫, 考點383:澳大利亞重大事故應急系統 澳大利亞成立了應急管理署(EMA)。EMA負責所有類型的災害,包括自然的、人為的、技術的或是戰爭(民防)

EMA維持和使用兩個聯邦災害計劃(一個用于澳大利亞,另一個用于國外援助)和一個國家響應計劃,這些計劃可滿足大多數情況的重大緊急事件和災害。

? 第八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第一節事故類別與特性

考點384:按造成事故的責任可以分為(1)責任事故(2)非責任事故 考點385: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為(1)傷亡事故(2)非傷亡事故

考點386:按事故造成的傷害方式《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分為20類 (1)物體打擊(2)車輛傷害(3)機械傷害 (4)起重傷害(5)觸電(6)淹溺

(7)灼燙(8)火災(9)高處墜落(10)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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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冒頂片幫(12)透水(13)放炮(14)火藥爆炸 (15)瓦斯爆炸(16)鍋爐爆炸(17)容器爆炸 (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傷害

考點387: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將事故分為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考點388:事故的特性

(1)事故的普遍性:無論是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還是生活過程中,危險無處不在。所以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是普遍存在的。

(2)事故的因果性:事故是由相互聯系的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是一因多果,也可以是多因一果。 (3)事故的偶然性與必然性: 偶然性(隨機性):事故發生原因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決定了事故發生的偶然性,即其發生的時間、地點、形式、規模及后果是事先無法確定的,在一定條件下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 必然性(規律性):在人、機、環、管系統中存在著事故隱患或某種危險性,在一定條件下發生事故是必然的。

(4)事故的潛伏性:在生產活動中,如果一個單位較長時間內未發生事故,會麻痹大意,忽視事故的潛伏性,這是思想方面的隱患,應予以克服。

(5)事故的可預防性:現代工業生產系統均是人造系統,這種客觀實際給事故預防提供了基本的前提,任何事故從理論和客觀上講都是可預防的。 考點389:事故與傷亡事故的關系 傷亡事故(重傷或死亡)、輕傷或微傷事故、無傷害事故的概率之比為1:29:300,這就是海因里希的事故金字塔。

在事故中無傷害的一般事故占90%以上。

海因里希的事故金字塔,揭示了事故的必然性。

? 第二節事故成因及模式

考點390:事故的發生取決于四個要素(亦稱4M要素) (1)人(人的不安全行為)(2)物(物的不安全狀態) (3)環境(環境不良)(4)管理(管理的缺陷) 考點391:導致事故的發生原因可分為

(1)直接原因(2)間接原因(3)主要原因(4)次要原因。

考點392:直接原因是在時間上和空間上最接近事故發生的原因,又稱為一次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1)物的原因(2)環境原因(3)人的原因

考點393:間接原因指引起事故原因(一次原因)的原因。間接原因主要有: (1)技術的原因(2)教育的原因(3)身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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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神的原因(5)管理原因。 考點394:主要原因

在造成某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中,對事故發生起了主要作用的原因即為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既可以是直接原因,也可以是間接原因。 考點395:次要原因

除了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它對事故的產生起了一定的輔助作用。 考點396:事故成因模式 (1)事故成因連鎖模式

該模式認為,事故發生實際上是從事故起因(成因)、事故爆發、事故補救、事故后果等一系列事故的連鎖反應結果。

(2)軌跡交叉事故模式(事故軌跡交叉致因理論) 該模式認為,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在一定的空間和時間里相互交叉的結果。簡而言之,事故的發生不外乎是物的不安全狀態(或稱故障)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失誤)兩大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3)多米諾骨牌效應事故模式(事故因果連鎖致因理論、多米諾骨牌理論)

該模式認為,傷亡事故是一系列因素連續發生的結果。這些因素包括:社會環境和管理,人為過失,不安全動作和不安全狀態,意外事件,傷亡。這五個因素形成連鎖反應,以因果關系而依次發生。

(4)能量不正常轉移模式(能量轉移致因理論)

該模式認為,任何造成傷害或損失的事故都是由能量傳遞失控而引起的。 (5)綜合事故模式

該模式認為,事故的產生過程是由社會因素引起管理因素的產生,管理因素引起危險因素,通過偶然事件(起因物和肇事人)觸發而發生事故與傷害。

第三節事故的報告與調查處理

考點397:事故調查處理的原則實事求是,尊重科學。 考點398:事故報告的時限

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在安排人員進行搶救的同時,對重傷以上的事故,應在1小時內將事故概況用電話、電報或其他快速辦法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考點399: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簡要經過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傷亡的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考點400:事故的補報

(1)生產安全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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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401:事故現場的保護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考點402:輕傷事故調查組

發生輕傷,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考點403:一般、較大、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后,按下列規定組織事故調查組

(1)一般死亡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旗)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2)較大死亡事故,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3)重大死亡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

(4)特別重大事故,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應當邀請軍隊派員參加事故的調查工作。 考點404:事故調查組組成部門和人員

(1)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2)行政監察部門(3)公安部門 (4)工會組織的人員(5)有關專家

傷亡事故有關責任人員中的國家公務員涉嫌犯罪的,應當邀請人民檢察機關的人員參加事故調查組。

傷亡事故涉及其他地區、其他部門或軍方的,還應當邀請所涉及地區和部門或軍方的有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組。 考點405:事故現場處理

(1)事故緊急處理(2)傷員的搬運(3)現場保護 考點406:事故的處理的原則 (1)“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2)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3)公正、公開的原則 (4)分級管轄原則,依照事故的嚴重級別來分級管轄 考點407:事故善后處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1)傷亡者的妥善處理(2)群眾的教育(3)恢復生產(4)整改措施的落實 考點408:傷亡事故所涉及的法律責任分為 (1)行政責任(2)民事責任(3)刑事責任

? 第九章國外安全管理經驗

第一節國際殼牌石油公司安全管理的特色 考點409:殼牌將安全工作分為兩個部分:

(1)設計、設備及程序上的安全(2)人們對安全的態度和行為。

考點410:安全標準可以是工作程序、安全守則與規例,以及廠房管理水平,其標準的關鍵是:

(1)應以書面制訂,使之易于明白。(2)標準必須告知公司及承包商的全體員工。

(3)當一項守則或標準所定的程序被認為不切實際及不合理時,該項守則或標準多不會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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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接受,相反,安全標準則較易接受。 (4)安全標準應隨環境改變。(5)安全標準的成敗取決于人們遵守的程序。 考點411:意外調查應按多項基本原理進行: (1)即時調查。(2)委派對工作情況有真正了解的人員參與調查。 (3)搜集及記錄事實,包括組織上的關系、類似的意外事故及其他相關的背景資料,以“防止類似事故重演”作為調查目的。 (4)確定基本的肇事原因。(5)建議各項糾正行動。

(6)各項建議必須貫徹執行,任何所獲的經驗教訓亦應告知公司及集團全體員工,并于適當情況下告知其他有關人士。

考點412:召開安全會議的主要目的是:

(1)尋求根治危險狀態和行為的方法(2)向全體員工傳達安全訊息 (3)獲得員工建議(4)促使員工參與安全計劃及對此作出承諾

(5)鼓勵員工互相溝通及討論(6)解決任何已出現的關注事項或問題

第二節美國杜邦公司的安全哲學、安全信仰與安全管理 考點413:安全回報

(1)某地公司把工傷作為管理成果好壞的一條標準之后的6個月內,意外傷害賠償竟降低了90%。

(2)杜邦安全管理局的客戶,按照杜邦的咨詢意見通常在頭兩年可以達到降低50%的工作日損失。

考點414:杜邦的安全哲學

(1)杜邦公司的高層管理者對其公司的安全承諾是:致力于使工人在工作和非工作期間獲得最大程度的安全與健康;致力于使客戶安全地銷售和保用我們的產品。

(2)安全管理建立的信仰:所有的傷害和職業病都是可以預防的;任何人都有責任對自己和周圍工友的安全負責,管理人員對其所轄機構的安全負責。 考點415:杜邦公司的安全目標

(1)零傷害和職業病(2)零環境損壞。

考點416:摩托羅拉公司頒布9個EHS體系標準:

(1)污染防止體系(2)危險材料管理體系(3)緊急情況預防與應急體系(4)職業衛生體系(5)事故傷害體系(6)個體防護體系(7)設備安全體系(8)培訓體系(9)合同工EHS管理體系

? 第十章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 廣深沿江高速公路2011.6.14架橋機墜海事故 1.受到責任追究的單位有:

(1)業主方(2)施工方(3)勞務方(4)廠方(5)監理方 2.長大公司責任人員追究情況

(1)總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罰款 (2)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罰款

(3)項目部:項目總經理、副總經理,撤職處分,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4)項目副經理:罰款 (5)項目總工:罰款

3.其他公司責任人員追究情況 (1)勞務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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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追究刑事責任 設備銷售者:追究刑事責任

設備制造公司質檢部部長:追究刑事責任

機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機械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處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2)監理公司:

公司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追究刑事責任

監理咨詢有限公司駐地高級監理工程師:吊銷執業資格證書, 5年內不予注冊 案例2 豐城礦務局上塘鎮榨里一號井“8.16”透水事故應急救援 事故救援成功經驗:

1.事故報告及時,反應迅速,為救援工作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2.領導高度重視、指揮科學決策是救援成功的前提

3.煤礦安全培訓使礦工掌握了自救互救常識 案例3 深圳龍崗2008.9.20舞王俱樂部火災事故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火災是由于表演人員使用自制禮花彈手槍發射禮花彈,引燃天花板的聚胺脂泡沫所致。

2.間接原因:

(1)經營管理者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消防制度和設施未落實。 (2)經營單位的員工及表演者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識。 (3)裝修沒有選用符合建筑消防規范相關要求

(4)通往出口的過道狹窄,造成現場人員逃生時,相互擁擠、踩踏,這是導致人員大量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5)

三、四樓都沒有一個窗戶,起火燃燒產生的大量濃煙,不能及時排出,很多人因煙熏窒息而亡。

(6)典型的無營業執照、無文化經營許可證、無消防驗收合格證件的“三無”擅自經營單位。

(7)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隱患排查不力、工作不實、執法不嚴。

二、對企業事故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追究

火災發生后,企業事故責任人14人被刑事拘留。分別是: (1)舞王俱樂部法人代表、董事長(2)王俱樂部總經理

(3)舞王俱樂部法人代表的親屬,協助管理(4)舞王俱樂部副總經理(5)系舞王俱樂部節目總監(6)舞王俱樂部樓面經理(7)舞王俱樂部營銷部長(8)舞王俱樂部內保副隊長(9)舞王俱樂部吧臺主管(10)舞王俱樂部電工2人(11)火災事故中的焰火節目表演者2人(12)舞王另一股東

案例4 深圳寶安2007.11.3塔吊事故 事故處理結果

工程專職安全生產組織拆卸作業負責人李X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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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班班長李X乙 拆卸作業人員劉X甲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張XX 總監理工程師尹XX

以上5人均涉嫌構成犯罪(重大事故責任罪)被刑事拘留,后1人判處有期徒刑2年、3人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1人拘役6個月(緩刑1年) 案例5 重慶開縣2003.12.23井噴事故分析

一、事故性質

這是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

二、對企業事故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追究

工程師、現場負責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技術員:負責井隊技術管理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副司鉆: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井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隊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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