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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ppp項目合同范文

2024-04-02

河道整治ppp項目合同范文第1篇

開封市祥符區惠濟河濕地公園PPP項目監理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開封市祥符區惠濟河濕地公園PPP項目監理 ,招標人為開封市祥符區環境保護局,代理機構為北京華證鑫誠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開封市祥符區惠濟河濕地公園PPP項目監理

1.2 建設地點:開封市祥符區境內 1.4 項目總投資額:約79196.20萬元

1.5 采購編號:XFGK2018021 1.6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本項目位于開封市祥符區,項目范圍西起惠濟河與馬家河交匯處,東至大廣高速,沿惠濟河兩側的河灘濕地、河堤和河堤外綠地進行建設實施。項目占地面積為2298715平方米,約合3448.07畝。其中河道面積為250160平方米,合375.24畝;綠地面積為1882835平方米,合2824.25畝;建設用地面積為165720平方米,合248.58畝。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惠濟河濕地公園“一河一帶三段十六景”。本次招標范圍為對本項目的全過程監理。

1.7工程質量要求:均達到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1.8工期控制目標:隨施工工期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

3.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證書或監理綜合資質證書; 3.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擬報本項目的項目總監在報名期間、投標過程中及監理過程中不得更換;項目總監須為本單位員工,須在本單位繳納連續一年以上的社保(2017年以來連續一年)

3.4投標企業財務狀況良好,須提供近三年度以來(2014年度-2016年度)的審計報告;

北京華證鑫誠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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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市祥符區惠濟河濕地公園PPP項目監理

監理招標文件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8年5月16日10:00整(北京時間);地點:開封市祥符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經一路與緯三路交叉口,產業集聚區服務中心10樓);

5.2逾期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開封市祥符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站上發布。

七、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開封市祥符區環境保護局 地 址:開封市祥符區經一路 聯 系 人:魯先生 聯系電話:0371-26661124 代理機構:北京華證鑫誠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北、東風南路東2幢2單元17層1704號 聯 系 人:楊女士、趙女士 電 話:0371-55190668

北京華證鑫誠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開封市祥符區惠濟河濕地公園PPP項目監理

監理招標文件

河道整治ppp項目合同范文第2篇

一、項目運作模式

本工程建設運營管理擬采用

PPP

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營合作制),由專門的項目管理公司負責工程的施工和運營管理。

二、建設規模

三、項目公司組織機構建立

1、建立施工組織機構

公司各職能部門按內部業務系統管理要求,重點加強對項目部業務系統的監督、指導,以確保合同的順利實現。

2、項目工程部組織機構的組成 項目部組織機構由三部一室組成。

(1)工程管理部:主要負責工程的施工、質量和進度以及計劃、安全、消防等工作。

(2)機電設備部:負責工程的機電設備的設計、采購、驗收、安裝工作。

(3)經營核算部:負責合同、預決算、成本以及本工程的成本核算及資金管理等工作。

(4)辦公室:負責本工程的勞資、后勤保障及對外接待工作。

四、項目部人員的職責與權限

1、項目經理

(1)執行公司的指令和交辦的任務,組織領導工程部人員開展項目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保持與工程建設中有關的部門、單位負責人聯系,確定工作中相互配合問題。

(3)審查承包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的資質。 (4)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

(5)督促、檢查施工單位開工準備工作,會同監理公司總監審核開工報告。

(6)參加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的技術交底會。

(7)參加與項目有關的生產、技術、安全、質量、進度等會議。 (8)審簽監理公司所簽發的工程質量通知單,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及處理報告,返工或停工命令以及往來公文函件及各種綜合報表。

(9)簽署變更設計審查意見。

(10)檢查工程部各業務組的工作情況。 (11)參加竣工驗收,審查工程初驗報告。 (12)審查工程竣工決算。

(13)分析項目管理工作狀況,做好各項工作的總結報告。

2、現場工程師

現場工程師是工程部派駐施工現場的專業負責人,在工程部經理的領導下對所分管的項目工作進行管理。

(1)執行工程部經理的指令和交辦的任務,編制所分管事項目的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并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2)按工程施工規范和驗收標準檢查施工單位執行承包合同情況,按監理規劃檢查監理單位的工作情況并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3)歸口審查各類變更設計,提出審查意見后呈報工程部。 (4)提出本段范圍內的返工、停工命令報告,報工程部經理審批。

(5)對分項、分部工程抽驗和參加監理公司組織的驗收。 (6)現場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復測、檢測試驗數據,核實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購供應情況,檢查進場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關鍵部位做好旁站監督工作。 (8)收集施工過程中的資料,作好記錄。 (9)組織各部門有關人員做好工程計量。

(10)掌握工程質量、進度、施工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及時填寫工作記錄。

五、項目管理的內容

1、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1)質量的事前控制

1)掌握和熟悉質量控制的依據。 2)施工場地的質量檢查驗收。 3)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查。

4)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控制。 5)施工機械的質量控制。

6)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環境、管理環境改善的措施。 A.協助監理單位完善項目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 B.協助施工單位完善質量保證工作體系。

C.主動與監理公司、質監站聯系,爭取工程建設中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

D.審核施工單位關于材料、制品試件取樣及試驗的方法方案。 E.審核施工單位制定的成品保護措施。

F.協助監理單位完善質量報表、質量事故的報告制度。 (2)質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藝過程質量的控制。 2)工序交接檢查

嚴格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進行自檢、專職檢,認為合格后,再通知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到現場會同檢驗,檢驗合格后簽署認可方進行下道工序。

3)隱蔽工程檢查驗收

隱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初驗合格后填報隱蔽工程質量驗收通知單報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檢查驗收。

4)工程質量事故處理

包括質量事故原因責任的分析、質量事故處理措施的商定、批準處理工程質量事故的技術措施或方案、處理措施效果的檢查。

5)配合監理單位行使質量監督權,下達停工指令。

為保證工程質量,出現下述情況之一者,現場工程師有權督促監理單位指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者。

B.工程質量下降經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繼續作業者。

C.擅自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D.擅自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E.擅自將工程轉包。

F.擅自讓未經同意的分包單位進場作業者。

G.沒有可靠的質量保證措施冒然施工,已出現質量下降征兆者。 6)質量、技術簽證

凡質量、技術問題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簽證,只能由工程部經理一人簽署,現場工程師可在有關的質量技術原始憑證上簽字,最后由工程部經理核簽后方有效。

7)行使好質量否決權,為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簽署質量認證意見。 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申請,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現場工程師的認證意見。

8)建立質量管理日志

現場工程師應逐日記錄有關工程質量動態及影響因素的情況。 9)組織現場質量協調會

現場質量協調會由監理公司主持,協調會后應即發會議紀要。 10)現場工程師每月向工程部經理報告有關工程質量方面情況。 (3)質量的事后控制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凡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初驗合格再提出驗收申報表,驗收程序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進行。

2)審核竣工圖及其他技術文件資料。 3)整理工程技術文件資料并編目建檔。

2、施工階段的進度控制 (1)進度的事前控制

做好工期預控,主要工作內容有: 1)編制項目實施總進度計劃

項目實施總進度計劃為對項目實施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標,是確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條款的依據,也是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計劃的依據,也是確定和審核施工進度、材料設備供應進度、資金計劃是否協調的依據。

2)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

主要審核是否符合總工期控制目標的要求;審核施工進度計劃與施工方案的協調性和合理性等。

3)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審核保證工期,充分利用時間的技術組織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4)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總平面圖。

主要審核施工總平面圖與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的協調性和合理性。 5)制定甲供設備的需用量及供應時間參數,編制有關設備部分的采供計劃。

(2)進度的事中控制

進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是進行進度檢查、動態控制和調整,另一方面及時進行工程計量,為向施工單位支付進度款提供進度方面的依據。工作內容有:

1)建立反映工程進度的施工日志

逐日如實記載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實物工程量。同時,如實記載影響工程進度的內外、人為和自然的各種因素。

2)工程進度的檢查

審核施工單位每周、每月提交的工程進度報告,審核的要點: A.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的差異。

B.形象進度、實物工程量與工作指標完成情況的一致性。 C.按合同要求及時進行工程計量驗收。 D.有關進度、計量方面的簽證。

進度、計量的簽證是支付工程款、計算索賠、延長工期的重要依據,必須由現場工程師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參加。

E.工程進度的動態管理

當實際與計劃進度發生差異時,應分析產生的原因,并提出進度調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應調整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設備的進度計劃,必要時調整工期目標。

F.為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簽署進度、計量方面認證意見。 G.組織現場協調會。

H.每月向工程部經理報告有關工程進度情況。 (3)進度的事后控制

1)制定保證總工期不突破的對策措施。 2)制定總工期突破后的補救措施。

3)調整相應的施工計劃、材料、設備、資金計劃。

3、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1)投資的事前控制

該階段的控制目的是進行工程風險預測,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性對策,盡量減少預算外的投資及施工單位提出索賠的可能。

1)協助預算部審核施工圖預算,明確投資控制的重點。 2)按合同要求,如期提交施工現場,保證施工單位正常施工。 3)按合同要求,如期按質按量供應由建設單位負責的設備到現場。

4)按合同要求及時提供設計圖紙等技術資料。 (2)投資的事中控制

1)按合同規定,及時答復總包單位提出的問題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違約和對方索賠的條件。

2)施工中主動搞好設計、材料、設備、土建、安裝及其它外部協調、配合。

3)工程變更、設計修改要慎重,提醒公司有關部門作好事前的經濟合理性分析。 4)嚴格經費簽證

凡涉及經濟支出的停窩工簽證、用工,使用機械的簽證,以及材料調價等簽證,必須由工程部經理最后核簽后方有效。

(3)投資的事后控制

1)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結算書并報預算部審定。 2)協助監理公司處理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

第二部分 對總包、分包及監理單位的管理規定

一、 對總包單位的管理

(1)總包單位應經常同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溝通,在工作流程上、質量控質、進度控制上主要參考第三部分。對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單位的管理原則上由總包單位統一管理,對于建設單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設單位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具體費用根據分包工程項目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總包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在技術質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單位。

(2)分包單位進場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3)施工過程中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在技術、質量、進度、協調進行管理,建設單位付給總包單位一定的管理費用,具體價格在總包合同中雙方約定。

二、 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1)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必須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查批準。 (2)總包單位分包的工程由總包單位負責組織三家以上的分包單位進行招標(選擇的分包單位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與,通過開標價格及各家的綜合勢力最終確定分包單位。

(3)分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對總包單位的分包工程確認單價,列入總包單位的工程結算中。

(4)分包單位進場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應對分包單位資質、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進行審查,合格后分包單位方可進場。

(5)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進度、質量及投資控制負全面責任,并履行保修責任。

(6)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隨時監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況,如建設單位撥款到位,而總包單位未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款,并影響了工程進度,建設單位有權直接撥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此款從下次總包單位的應付款中扣除。

三、對監理單位的管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以監理單位的管理為主,建設單位授予監理“三權”(停工權、復工權、撥款權),監理單位應熟悉圖紙及現場情況,并為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負責。若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為建設單位提供的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為建設單位節省了資金,建設單位將給予監理單位一定的獎勵。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監理規范及監理合同的要求監督監理單位,具體的考核及管理辦法按《施工監理合同》,建設單位每月組織施工單位對監理單位的當月表現進行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規定

一、 現場施工工程例會:

1、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施工工程例會一般每兩周舉行一次,特殊情況舉行專題協調會議;

3、現場施工例會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工程師及其它相關分包單位;

4、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內容:聽取各總包單位關于本階段工程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等完成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計劃及施工存在問題的匯報;監理工程師總結評價,指出總包單位施工中的不足和總包單位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程項目的工作要點和要求;建設單位提出意見和要求,并對各單位提出的問題做答復。

5、現場施工工程例會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要有各總包單位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認可;

6、 總包單位根據現場施工協調例會要求,完成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建設單位審查、審定、批準。

二、 現場專題技術會議:

1、現場專題技術會議一般由監理工程師主持;

2、現場專題技術會議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不定期舉行;

3、現場專題技術會議規定參加人員:監理單位駐工地代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及經濟負責人、施工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相關承包商;

4、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內容:聽取總包單位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的解決辦法、施工措施的處理意見;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要求提出的解決辦法措施;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的決定意見;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總包單位就工程項目某特定技術問題經協商后達成一致意見;

5、一般現場專題技術會議在完成后的24小時內,監理工程師必須編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各承包方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審核。

三、 現場經濟簽證:

1、 辦理經濟簽證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修改或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減少或變更等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均應辦理現場經濟簽證;

2、辦理現場經濟簽證程序:(1)由總包單位提出現場經濟簽證內容,(2)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認可,(3)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確認簽名。

3、辦理經濟簽證的相關單位負責人簽字順序:總包單位代表、監理單位總監、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4、現場簽證單填寫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須經現場測量后填寫,到場人員必須當場在現場簽證單上簽字或當場在記錄的原始數據上簽字,后補簽簽證單?,F場簽證單一式四份,建設單位工程項目部兩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審)、監理單位一份(進度結算用)、總包單位一份,現場簽證單必須在一個星期之內簽字(或蓋章)完畢,否則簽證單視同無效。簽證原則上不允許簽計時工,如有特殊臨時用工情況,必須列明用工人數及用工時間。

5、 簽證的效力:總包單位應予提報簽證的文件,但未經建設單位簽證的,均屬無效。已實施未經簽證所產生的經濟責任由總包單位承擔??偘鼏挝粚ㄔO單位的指令確有異議,在建設單位堅持要求執行時,總包單位應予以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總包單位造成的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拒不執行指令而造成的損失則由總包單位承擔??偘鼏挝粦鐚嵦顚懞炞C單,經查實不符合實際的,監理、建設單位有權拒簽。

6、合同約定之外的工作內容:必須附有設計修改或變更圖紙、技術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計劃等書面資料,相關資料必須符合國家規程規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約定;

四、 現場技術核定單:

1、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的變更均應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

2、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程序:由總承包單位提出現場技術核定單內容,并事前經設計同意,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共同現場核定確認;

3、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嚴格遵循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建設單位批準的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建設工程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4、辦理現場技術核定單的時效性:現場技術核定單必須在事發前現場核定。

五、材料價格確認單:

1、辦理材料價格確認單原則:凡屬設計施工圖未明確的材料設備、工程未計價材料設備、按合同規定允許調差的材料設備、其它特殊材料設備;

2、辦理材料價格確認單原則:根據批準的現場材料,建設單位材料員在一周時間內做好市場詢價工作,對該現場認質單的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型號、品牌、材質要求按照市場平均價格水平進行認價工作,交項目經理簽字確認;

3、辦理材料價格確認單原則:現場認價單必須在總包單位采購實施前簽字確認;

4、辦理現場認價單的規定:材料價格必須通過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確認,事后補辦及未經批準均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六、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的原則:

(1)、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建設單位的要求更改或調整設計;

2、因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設計變更:

(1)、總包單位應以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2)、監理工程師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設計變更的審核意見; (3)、建設單位項目經理作出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 (4)、需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確定,;

(5)、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總包單位;

3、因建設單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

(1)、建設單位工程師下達修改、更改或調整設計要求; (2)、由工程項目部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設計單位商定,設計單位作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意見;

(3)、由監理工程師下達設計變更通知給總包單位;

七、施工圖紙自審和會審:

1、施工圖紙自審: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總包單位進場前或單項工程施工前,總包單位應自行主持施工圖紙自審,寫出施工圖紙自審記錄;

(2)、總包單位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報送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3)、監理工程師對總包單位的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施工圖紙自審記錄提出審核意見; (5)、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安排圖紙會審時間。

2、施工圖紙會審:

(1)、施工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工程項目部組織,設計單位、監理工程師、總包單位共同參加; (2)、施工圖紙會審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現場記錄匯總整理工作;

(3)、形成施工圖紙會審紀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會簽并加蓋公章,作為指導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的依據;

3、施工圖紙自審與會審內容:

(1)、施工圖紙是否完整和齊全,施工圖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程規范;

(2)、施工圖紙是否與其說明書在內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圖紙及其各組成部分間有無矛盾和錯誤;

(3)、建筑圖與其相關的結構圖,在尺寸、坐標、標高和說明書方面是否是一致,技術要求是否明確;

(4)、熟悉建設、施工、安裝目的施工生產工藝流程和技術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關系,審查設備安裝圖紙與其相配合的土建圖紙,在坐標和標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質量標準能否滿足設備安裝的工藝要求;

(5)、基礎設計或地基處理方案同建造地點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與地下構筑物、管線間的相互關系;

(6)、掌握擬建工程的建筑和結構的形成和特點,需要采取那些新技術;

(7)、復核主要承重結構或構件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能否滿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對于工程復雜、施工難度大和技術要求高的分部分項工程,要審查現有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能否滿足工程質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設備和加工定貨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滿足;

(11)、材料的來源有無保證,能否代換; (12)、新材料、新技術的應用有無問題; (13)、施工安全、環境衛生有無保證; (14)、圖紙是否符合建設單位要求;

4、 由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圖紙會審意見送達總包單位實施執行;

5、施工圖紙會審意見原件應一式四份:設計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存檔;

八、施工組織設計

1、根據合同約定、國家規程規范、行業標準和經建設單位批準設計施工圖紙,總包單位進場二周內編制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

2、施工組織設計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準備工作計劃; (4)、施工進度計劃;

(5)、總包、分包的分工范圍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進度計劃包括網絡計劃、橫道圖計劃; (7)、技術經濟指標等;

3、監理工程師在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4、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收到施工組織審計三天內提出審核意見;

5、監理工程師將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送達總包單位實施執行;

6、施工組織設計原件應一式三份: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存檔;

7、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質量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實現。

九、工程進度計劃:

1、編制原則:根據合同約定、施工設計圖紙;

2、工程項目進度計劃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實施;

3、總包單位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進度計劃編制月度計劃或單項工程項目進度計劃;

4、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內容:月度工程項目計劃的文字形象進度說明、分部分項計劃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計劃完成投資;

5、報送監理工程師在二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

6、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查完成;

7、監理工程師送達總包單位實施執行;

8、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原件應一式三份: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存檔;

9、施工總進度計劃一經批準,是工程項目管理進度控制的目標計劃,必須嚴格監督管理實施,確保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實現。

十、施工預算書

1、編制原則:

(1)、為加強工程項目預結算管理,規范預結算編制與審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2)、工程項目預算系指招標標底、施工圖預算、承包合同價; (3)、工程結算系指根據合同、合同的調整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變更、經濟簽證等工程資料所辦理的工程項目竣工結算;

(4)、凡進行工程項目預結算編制審核工作,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建設單位現場管理工作手冊,遵循客觀、公正、誠信原則;

(5)、嚴格審核工程項目造價,確保工程項目造價的誤差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2、工程項目施工預算書由總包單位進場十五日內編制完成;

3、由工程審計事務所進行審查,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不作為最終的結算依據;

4、審查后的施工預算書原件應一式三份: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十一、甲供機電的采購及進場管理程序:

1、采購程序:

(1)施工圖紙出齊后,工程項目部應要求施工單位上交材料設備使用計劃,同時考慮生產周期,由建設單位工程師根據工程節點需求和設備制造周期等因素編制《申報采購計劃》和《招標技術規格書》。

(2)建設單位根據總公司《采購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報價招標采購。

(3)工程項目部定《采購合同》及各供貨商的入圍資格請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審批。

(4)工程項目部按經審批的入圍資格要求,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招投標。

(5)由公司有關人員實施招投標。

(6)工程項目部按《采購管理辦法》及招投標結果,與供貨廠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請審批。

2、申報程序:

(1)總包單位對建設單位提包的設備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工程名稱、材料設備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需用時間、技術質量等級、供貨地點、編制時間。

(2)總包單位提報的計劃應先提交監理單位,由總監簽訂后轉建設單位項目經理采購。

2、進場管理程序:

(1)進入工程現場的設備簽約之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必須檢查供貨廠商的法人委托書、地址、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準用證、合格證、檢測報告及其技術指標等資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圍資格要求。

(2)檢查進場設備的尺寸、規格、型號等是否符合設計及合同要求。

(3)進場設備的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做到100%,由工程項目部負責會同監理公司、總承包公司等有關單位共同參與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支付設備款。

十二、施工用水電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均由工程項目部統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項目部審核批準,用水單位必須掛表,并嚴格按批準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2、水、電費的收取。抄表日期按當地通知收費日期,按照供電局電費單及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單據收取,在每月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電、用水單位對各自的線路、管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項目部將停止供電;發現水管有漏水現象,工程項目部將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4、當水、電的總表數于分表總值出現差量時,按照各施工單位的總用水、用電量對差值部分進行公攤。

十三、工程項目檢查驗收:

1、隱蔽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工程項目工程師參加驗收簽字確認;

2、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檢查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工程項目工程師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3、單位工程項目驗收: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安排,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驗收簽字確認、備案;

4、工程項目初驗:由總包單位提出工程項目初驗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進行;

(1)內部初驗參加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2)正式初驗參加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5、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1)由總包單位提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報告和計劃安排,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批準;

(2)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實施;

(3)參加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質檢站等相關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

6、一般工程驗收資料由總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整理準備,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現場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后簽字確認;

7、單位工程驗收、工程項目初驗、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按照規定要求相關部門參加檢查評定,通過檢查評定后簽字確認;

6、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按照工程建設備案制管理規定要求,總包單位提交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簽字確認的工程項目系統技術資料、全部竣工圖和工程技術檔案。

十四、工程竣工移交:

1、根據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總包單位提出工程項目移交報告;

2、監理工程師審核同意,報建設單位批準實施;

3、總包單位提供經批準的工程項目竣工驗收資料一式四套;

4、辦理移交手續,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進行正式移交;

4、 同時建設單位和運營公司正式辦理交接手續,參加交接的人員: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及分管公司領導,相關工程竣工驗收資料交二套給運營公司。

十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進度款支付:

(1)根據審核批準的工程月報表,由總包單位提出支付申請單;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工程量,審計部門對結算進行核定;

(4)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款提出具體審核意見,并簽字確認;

2、工程支付申請單三份,分別由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保存。

十六、工程項目結算:

1、工程項目結算原則:合同約定、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移交報告、竣工驗收資料;

2、總包單位提出工程結算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經理會簽同意后,送至審計部門;

3、審計部門在完成總體審查工作; (1)嚴格按照合同、設計圖紙、規范進行竣工結算審核,審核竣工結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項目預算之內;

(2)審核竣工結算與工程項目預算差異,嚴格審核工程變更價款的真實性、合規性、合理性;

(3)審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實、經濟簽證是否確認、工程計價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

4、工作總監審定同意;

5、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在結算上確認簽字: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的準確性;

(2)建設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審核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確認單等是否嚴格按照現場管理的簽字程序確認,對不符合規定的工程量、經濟簽證、合同變更、材料價格確認單堅決不允許進入工程結算中;

6、工程項目結算書一式四份:總包單位、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工程項目部及公司;

7、工程結算付款辦法嚴格按照工程款支付辦法的程序確認,嚴格審核工程項目各階段工程付款的正確性,對最后一次工程結算付款必須按照合同規定抵扣工程預付款、工程質量保證金及水電費、定額管理費等,并由財務主管人員做付款清單備查。

第四部分 工程資料管理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總包單位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確認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建設單位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的資料管理;

2、現場工程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工程項目資料的完整、正確和安全;

三、工程項目資料管理規定: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總包單位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河道整治ppp項目合同范文第3篇

(初稿)

近年,隨著金華市城市建設的深入推進,人民群眾消費力的提升,外來就業人口的涌入,垃圾每日產出量以成倍的趨勢增長。以2015年為例,全國246個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產量達到1.86億噸,垃圾圍城已成為城市化進程中不可避免的問題。將垃圾分類回收再利用,能減少填埋廢物的數量,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減輕環境壓力,更能保護自然資源。“十三五”規劃綱中更是多處提出“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的銜接”,因此垃圾分類已成為解決垃圾圍城的重要一環。通過分類讓垃圾減量,就是為城市減負。

金華市在推進城市化進程中,如何加大力度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和垃圾無害化處理,是不可規避的問題。當前,居民意識淡薄,對垃圾分類前景的不看好,如“居民沒時間、回收利用太不方便了,耗費時間,成本高;搞不懂,不清楚什么物品可以回收利用,也不知道回收利用的好處;否認垃圾分類回收的作用,認為垃圾分類不是至關重要等主客觀原因,造成垃圾分類工作群眾基礎薄弱,垃圾分類工作的最后一公路“被堵塞”。

本項目是建立在當前垃圾分類模式基礎之上,擬建更為專業、服務功能更強的垃圾分類回收站。以背街小巷清掃、分類收集為輔助式模式,力求達到垃圾分類工作到戶。為了實現整個垃圾分類循環圈的經濟型,充分利用分類后的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同時組建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公司,加強垃圾的循環利用,讓垃圾產生價值。

一、 建設內容

(一)全區范圍內建立社區多功能垃圾分類收集房,其主要功能為:

1、回收區。在回收區內設置餐余垃圾(米和面粉類食物殘余、蔬菜、動植物油)、可回收垃圾(紙張、塑料、橡膠、玻璃)以及居民廢棄的大件垃圾、其他垃圾(磚瓦陶瓷、渣土、衛生間廢紙、紙巾)、有害垃圾(電池、日光燈管、水銀溫度計、過期藥品)等分類別區域??稍谏鐓^分類房開設困難廢棄物(大件垃圾)有償處理服務電話,通過電話聯系及時解決居民處理此類垃圾難的問題。

2、宣傳區。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和重要性,宣傳垃圾圍城危害,垃圾分類誤區等等信息。同時開設社區廣告欄,規范社區廣告張貼,避免亂貼亂畫和城市“牛皮癬”。

3、便民服務區。服務區內居民可用垃圾分類積分兌換二維碼垃圾袋、垃圾桶以及一些垃圾回收再利用物資。兌換的物資主要以垃圾袋、垃圾桶等一些生活小物資為主,防治為多換物質而制造垃圾的惡性分類現象出現。同時功能區還具備出售報紙書刊、生活服務充值等一系列便民服務功能。該區域內增派垃圾分類服務員進而也可增加就業。

(二)垃圾分類到戶。開設居民垃圾分類積分戶頭,每戶居民對應一個賬戶,做到分類責任到戶,將賬戶信息通過二維碼的形式打印在不干膠上。后期投放垃圾需在自己的垃圾袋上貼上自己的二維碼,居民投放垃圾的時候,通過垃圾稱重、掃描垃圾袋上二維碼信息對自己賬戶進行積分,積分可用于兌換物資。項目前期為社區內每戶人家分發垃圾分類垃圾桶、二維碼垃圾袋、垃圾分類宣傳手冊。適當減少居住地垃圾房、垃圾桶,引導居民去新建的多功能垃圾房投放垃圾。后期二維碼垃圾袋則通過垃圾分類積分兌換。

(三)垃圾清運物聯網。為垃圾桶安裝上電子標簽識別碼,建立“戶口”檔案,為所有垃圾運輸車裝備紅外感應器、車載無線掃描儀。通過信息交換,將垃圾桶清運時間、次數傳輸到數字化管理平臺,由調度指揮中心對全市垃圾桶清運實施24小時智能化識別、定位、跟蹤、監控、管理和調度。形成了“一條龍”智能化管理鏈條,提高了清運質量和服務水平,實現垃圾清運 “智能化”。

(四)背街小巷配套保潔。

1、針對背街小巷道路復雜的情況,健全對講手機調度系統,人工作業實現“快捷化”。為全部一線管理人員配備了對講手機。該手機集“對講呼叫+地圖定位”于一體,對講呼叫可實現單人呼叫、群組呼叫、框選呼叫、廣播呼叫。既有利于日常工作的管理,也保證迎查、應急預案的及時響應與落實。手機地圖定位功能可實現對街道內管理人員的即時定位,實時跟蹤、軌跡查詢、回放。有利于對外勤人員的工作監管和任務調度,大大提高了管理人員的工作效率。

2、建立人工作業軌跡管理系統,人工考核實現“信息化”。為一線環衛工 2 人全部配備寫有個人信息的有源卡。為質檢車輛安裝電子掃描儀,擴大掃描半徑范圍至一百五十米。通過有源卡和電子掃描儀信息交換,將作業人員的上下班、作息時間、工作狀態和行動軌跡等信息全部反饋到數字化平臺,實現對人員的全面監控。為工資量化、獎懲考核提供了可靠依據,杜絕出工不出力、在崗不作為的現象發生。

(五)廢品回收一直是困擾城市管理和群眾生活的頑癥。廢品經營戶因缺乏規范管理,亂設點,亂堆放,亂占道,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有的甚至成為偷盜份子銷贓的窩點,對城市的治安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組建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公司,結束以往個體回收戶“游擊戰”形式,支撐統一回收、堆放,公司運營以保利便民為原則,提高居民處置廢舊物品的收益,不僅可以從根本上改善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的無序混亂狀態,有利于提高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生活質量,提升城市功能、優化城市環境。

二、分類后垃圾處理渠道

(一)餐余垃圾做到日產日清,轉運至專業處理公司,經油水分離后固棄物可做發酵、堆肥處理,油類液態物可經生物技術提煉成生物柴油。

(二)可回收垃圾經廢品回收公司和中轉內以現金或積分形式收購。

(三)其他不可回收垃圾通過轉運至填埋場、火力發電廠。

(四)有害垃圾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持證處置企業,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選擇有危險廢物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進行運輸,有資質的危險廢物持證處置企業對有害垃圾進行處置或利用。

三、項目組織形式與運行管理

(一)項目經費預算

項目前期硬件投入建設、設備購置費用預計1500萬元,后期背街小巷每年保潔費用6元/平方米,以173.43萬平方計算,經費預算合計1040.58萬元,轄區內綠化帶每年管養費用5元/平方米,以27.47萬平方計算,合計137.35萬元。

(二)成立項目法人

根據國家計委《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項目建設階段組建項目法人。項目法人按照《公司法》設立公司,負責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 3 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債務償還等。項目前期建設、設備投入資金由政府和投資公司組成的項目聯合體出資,項目不足處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補足。

(三)經營權招標(運營模式)

項目合作年限(不含建設期)原則上不低于10年,不超過30年,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市政府批準可以適當調整期限。政府授權城市背街小巷特許經營權,包括垃圾的清掃、收集、分揀、儲運、處理、利用等開展公開招標,鼓勵符合條件的各類企業參與垃圾處理經營權的公平競爭。項目特許經營期間,招標人通過支付背街小巷服務費,使項目公司獲得投資回報。項目公司在特許經營期期滿后,將項目內設施、設備一并無償移交給招標人。此舉可平滑政府財政支出,增加公共衛生設施,優化項目風險分配,降低全壽命周期成本,提高公共衛生設施服務效率。同時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通過建立和落實基于績效的考核制度,加強對社會資本的監管,切實保障公共設施和服務質量得到改善,達到物有所值。

承擔垃圾分類特許經營的企業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投標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從業資質,擁有相應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在垃圾分類方面具有較好業績,其注冊資本不低于承包設施年運行總成本的50%,特許經營期期滿后重新進行招標。

四、項目效益評價

(一)社會效益

垃圾分類項目是利國利民的社會公益性項目,它的最大效益體現在社會效益方面。能引領金華地區的生活垃圾處理進入無害化處理階段,遏止垃圾二次污染。對于改善城市環境、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和促進城市的現代化建設,具有劃時代的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經濟效益

本項目的經濟效益主要來源于垃圾的減量,后續運輸處理費用的減少。財政投入很少,較好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這對公共財政短缺的情況下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捆綁建設和經營,并以服務付費,使得私人部門能夠發揮最大的能動性,通過創新、自我施壓等避免項目成本超支。

(三)環境效益

河道整治ppp項目合同范文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財金【2014】113號)、國家發改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2014】2724號)以及xx省、xx市相關規定,經xx與xx雙方充分協調一致,訂立本合同,以此共同恪守。

在本合同中,xx人民政府為本合同中政府主體方,是本合同中的甲方,以下簡稱“甲方”;xx有限公司為本合同中的社會資本主體方,是本合同中的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1條、合同術語定義

除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用語以下列定義為準: (1)本項目:xx建設項目。

(2)項目范圍:本項目具體建設內容為: xxxxxxxxx (3)投資模式:PPP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為增強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提高供給效率,通過特許經營、購買服務、股權合作等方式,與社會資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及長期合作關系。目的是政府從公共產品的直接“提供者”轉變為社會資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項目的“監管者”。

(4)建設期:指本項目的建設周期,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范圍內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資料移交接受之日止。

(5)工程施工期:自取得開工許可證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按規劃及批復分多次招標。根據當地政府的建設計劃,分期分批逐步實施,工期按定額工期執行,年度不能完成的順延至下一年度;特殊情況需提前的,由政府和投資人雙方具體協商解決。當地政府應根據年度建設計劃提前做好相關工程的施工規劃及施工圖審批,未經批準,乙方不得從事與規劃相關的經濟活動。

(6)回購價款:回購價款指根據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總額。

(7)元:指人民幣單位“元”。

(8)基準日:指本合同中用于確定具體時間節點的日期。包括驗收備案基準日(指本項目各分部驗收備案完畢取得備案證書之日)和工程檔案移交基準日(指本項目全部或分項工程檔案全部移交完畢之日)。

(9)工程相關單位:指本工程的工程咨詢單位、勘察、設計、施工、檢測、監理(含專業施工監理)單位,以及施工監控單位、審計中介機構、材料與設備供應單位等。

(10)回購期或購買服務期:指本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工作內容竣工完成并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按約定完成回購款支付之日止結束。本工程按每次招標備案工程量分期回購或xx年內購買服務,回購期或購買服務期為xx年(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情況除外)。

(11)不可抗力:指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可能預見、不可避免、無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等)、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戰爭等)等一切非人力可預測或控制的事件。

第2條、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3條、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雙方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往來公函、審定的設計成果文件、合同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以上合同文件應為相互解釋、相互說明,除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雙方特別簽訂的合同補充協議和有關確認書; (2)本合同;

(3)合同談判中的澄清文件和會議紀要;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文件及投標書附錄(含承包人在評標期間遞交和確認并經業主同意的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資料等);

(6)補遺、答疑文件; (7)招標文件;

(8)審定的設計文件、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9)構成本協議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第二章、合同主體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在xxx共同出資成立項目公司用于運作本項目。

項目公司成立后,甲方與項目公司簽訂項目合同,由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勘察、設計、建設及運營維護,并獲得項目收益。

本合同中合同主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界定如下: 第4條、政府主體 (1)主體資格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的政府主體為“xxx”,屬普洱市下轄的自治縣,現任法人代表為xxx;政府主體出現機構調整時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順延。

(2)權利和義務界定

本合同中政府主體擁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a.按本項目進度計劃完成工程立項、可研、征地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工作、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備案前的規定的前期工作;

b.按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市場化、規范化的原則,選擇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咨詢等單位;

c.監督并協助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項目建設工作; d.按照PPP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e.協助乙方協調與地方相關部門的工作;

f.負責施工階段工程變更、工程造價增減的審批工作; 第5條、社會資本主體 (1)主體資格

簽訂本合同的社會資本主體為“xxx”,現任法人代表為xxx,機構調整時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順延。

(2)權利和義務界定

本合同中社會資本主體主要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a.履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職責,按本合同籌集建設資金,并按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工程建設;

b.在本合同簽訂后編制本項目建設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報甲方審批,并嚴格按照甲方批準的計劃實施工程建設,確保建設資金按使用計劃及時到位;

c.根據相關合同約定向本工程相關單位支付合同款;

d.負責辦理工程建設一切相關手續(乙方負責辦理部分),繳納相關稅費(應由乙方承擔的);

e.配合并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的審計機構對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審計及監督;

f.組建項目管理公司并報甲方認可;

g.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完成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安全等方面達到相關標準,并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將驗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

h.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6條、對項目公司的約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設立的項目公司,對其約定如下: (1)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注冊資本為人民幣xxx萬元(大寫:xxx萬元)整,均為貨幣出資,股東須于項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各自應繳份額實繳完畢,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xxx萬元(大寫:xxx元)整,占注冊資本的xx;乙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xxx萬元(大寫:人民幣xxx元)整,占注冊資本的xx。

(2)項目公司的名稱和住所待定。

(3)經甲乙雙方協商,股東會會議按照股東認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項目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建設項目開發、投資、維護及管理。

(5)本協議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即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事宜。

(6)項目公司存續期限暫定為xx年,其成立日期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股東會同意,項目公司可以在約定存續期限屆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存續期限。

(7)項目公司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須經其他股東同意,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8)本項目建設完成并經驗收合格,項目公司付清項目工程款,并于合作期限屆滿前,項目公司股東可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退出項目公司。

項目公司股東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項目公司的,其股權轉讓價款為其認繳資本對應的數額。

(9)項目公司治理結構與本協議關于項目公司約定未盡事宜遵照股東協議及公司章程規定。

第三章、合作關系 第7條、合作內容

本合同中雙方合作內容包括的項目范圍為“xx建設項目”,具體項目內容包括xxx。

第8條、合作方式

本項目采取PPP模式,即通過授予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即: (1)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勘察、設計、施工及運營維護;

(2)單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后,項目公司將單項工程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機構;

(3)單項工程完成移交后,項目公司按照項目合同約定對已移交的項目資產進行維護;

第9條、合作期限

本項目合作期限為xx年,其中工程建設期為xx年,回購期為xx年;自項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作期限屆滿之日止。

項目合同提前終止的,合作期限相應提前終止。

合作期限屆滿或合作期限提前終止的,項目公司按照項目合同約定將剩余未交付的項目資產一次性無償、無條件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機構。

第10條、排他性約定

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排他性享有項目合同約定項目范圍內的廣告經營權、公共停車位收費權等,并獲得項目收益。

第11條、履約擔保

在項目運行過程中,根據項目建設的規模和進度,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履約擔保,擔保形式如下:

(1)甲方財政部門的擔保;

(2)甲方確保本項目進入省級及以上PPP項目庫;

(3)在項目運行期間,甲方來自國家、省地等上級部門的援助資金優先支付本項目工程款;

第四章、投資計劃和融資方案 第12條、投資總額

本項目工程總投資約xx億元。 第13條、投資控制

項目公司對本項目總投資承擔投資控制責任。 第14條、融資方案

(1)項目公司是本項目的融資主體。在項目公司框架下,乙方負責工程投資款的籌集、發放,并提供資金到位情況資料說明;甲方負責前期工作經費支付,必要時可進行回購項目融資,乙方必須配合。

(2)乙方可以向社會融資,但融資必須全部進入雙方成立的項目公司,專職用于該項目建設,融資渠道必須規范運行,并全程接受甲方監管。

第15條、政府支持

在項目運行過程中,項目公司進行融資時,政府主體應提供支持,必要時政府主體需提供擔保以保證融資順利實施。

第16條、投資監管

乙方服從甲方的監管,其中設計、代理、標底編制、監理、檢測單位的確定需經過甲方認可備案。項目實施時,甲方派專人及專業第三方參與監管。項目前期由甲方實施的工作所產生的費用,應票據齊全合規且雙方見證,并由甲方保管,待項目結束時核算入賬。項目實施時,所有資料均需雙方見證留底。項目后期移交,要做到賬清場清,各項手續齊全。乙方負責項目施工單位的落實及工程款按合同約定的支付。

第17條、違約及處理

(1)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乙方因不具備履約能力而造成項目中途停工,甲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合同,對已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實際成本進行決算。

(2)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因甲方直接原因或間接原因造成項目中斷或無法實施的,甲方需對乙方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項目前期工作 第18條、前期工作內容

為保證本項目的順利開展,必須完成以下前期工作;該部分工作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在協議范圍內協助甲方完成。

(1)項目選址、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能源評估及其批復; (2)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其批復;

(3)項目方案的審查及批復、初步設計的審查及批復、概預算的審查及批復、施工圖的審查及批復;

(4)項目用地勘測;

(5)負責完成項目用地的土地征收補償、拆遷、人員安置等工作,負責處理因征收、安置補償等發生的糾紛;

(6)聘請項目咨詢顧問; (7)其他:

第19條、前期費用的承擔

(1)本協議第18條約定由甲方負責的前期工作,其產生的費用由由甲方承擔。

(2)除本協議第18條約定由甲方負責的前期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其產生的費用由項目公司承擔,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20條、工作監管

前期工作的實施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督管理,由利益方對實施方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管,前期工作不利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21條、違約及處理

根據第18條規定的前期工作內容,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未能按照項目進度計劃時間節點完成的情形,即造成違約。 前期工作違約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擔責任,對輕微違約(未對工程建設造成實質性影響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對嚴重違約(對工程建設造成實質性影響的)按照第十一章規定處理。

第六章、項目建設及運營維護 第22條、建設條件

(1)本項目由甲方向項目公司提供項目用地及相關進入場地的道路使用權,并根據項目建設需要為項目公司提供臨時現場辦公用地。項目用地審批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公司予以配合。

(2)由甲方負責完成項目用地的土地征收補償、拆遷、人員安置等工作。項目用地的土地征收補償、拆遷、安置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項目產出說明的編制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4)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5)項目公司對其所作出的項目設計承擔全部責任。該責任不因該項目設計已由項目公司分包給其他設計單位或已經甲方審查而被豁免或解除。

(6)項目公司應當依照項目設計文件的要求,并嚴格遵守建筑法、環境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地方及行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組織本項目的建設,并承擔工程建設中應承擔的費用和風險。

(7)本項目的工程施工須嚴格按照國家、省、部委頒發的施工及驗收標準組織實施,使整個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8)條、項目公司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單位按照法律法規及招投標文件規定完成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9)甲方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按照法律法規及招投標文件規定完成本項目的監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23條、項目進度

本項目建設工期初步擬定為xx年,具體項目工期根據具體項目確定,在雙方后續簽訂的建設合同中明確規定。如出現下列情況,建設工期將順延或修改調整: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2)施工中發現地下文物使工程建設延誤; (3)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工程建設延誤;

(4)甲方提供的設計基礎資料延遲致使開工前應達到的施工條件不具備而造成的開工日期延誤;

(5)因政府主管部門審查延遲且經甲方全力協調無效所造成的延誤。

第24條、項目質量

項目質量標準按照雙方約定執行,并滿足國家現行質量規范要求。工程質量的控制主體為項目公司,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進行監督。如工程建設不符合項目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按項目合同約定執行。

在本次項目中,雙方約定按照市政工程類別選用相關質量規范及質量標準。

第25條、項目安全

項目安全實施和控制的主體為項目公司,并全程接收甲方及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如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由項目公司承擔安全責任,甲乙雙方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第26條、變更管理

工程實施過程中確因需要設計變更或現場條件變更的應由項目公司負責實施,結果經第三方審計單位共同認可。

第七章、項目移交 第27條、工程驗收

乙方負責按規范組織本項目階段性工程的竣工驗收,甲方派代表參加驗收。工程竣工驗收依據項目招標文件和建設合同所規定的規范、標準、程序及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在本項目中,甲乙雙方約定所有項目驗收均按照市政工程類別選用規范及標準進行實施和驗收。

乙方應提前10天通知甲方驗收日期。 第28條、移交日期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即可進行階段性移交;本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項目公司將單項工程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機構。

移交前5日內雙方應做好移交準備工作,在移交完成后雙方簽署《項目移交備忘錄》。

第29條、移交范圍

工程設計圖紙規定的全部工程設施及軟件資料。 第30條、違約及處理

(1)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移交延遲的,自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之日起至實際移交之日止,期間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損壞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壞及損失的維修及補建費用;同時甲方還需承擔乙方實際發生的額外的維護保管費用。

(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移交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章、收入和回報 第31條、收入來源

乙方的主要收入為甲方的投資返還,本項目的投資價款以甲乙雙方約定的第三方審計單位審計后的工程價款結論和投資人墊付的各項費用組成。

乙方需按照規定足額支付稅費。 本項目投資款年回報率為xx。 第32條、回購款支付

工程回購款由甲方負責支付給乙方,回購款支付期限為xx年,支付方式為xxx。具體為工程移交后xxx 第九章、不可抗力及法律變更 第33條、不可抗力事件

本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為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可能預見、不可避免、無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冰雹等)、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戰爭等)等一切非人力可預測或控制的事件。

第34條、不可抗力事件的認定和評估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4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及造成的損失。

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認定和評估由雙方約定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過程中,受影響一方在不可抗力影響范圍內全部或部分免除其應履行的義務。

第35條、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損失,雙方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對因其影響造成的合同無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雙方應協商處理。

第36條、法律變更

如在項目合同生效后發布新的法律、法規或對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影響項目運行或各方項目收益時,項目合同按照新法律、新法規調整執行。

第十章、合同解除 第37條、合同解除的事由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下列情況發生時可解除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雙方就合同變更無法達成一致;

(2)發生法律變更,各方不能就合同變更達成一致; (3)合同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4)社會資本主體破產清算或類似情形; (5)合同各方協調一致; (6)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第38條、合同解除程序

合同解除事件發生后,雙方確認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凍結項目公司所有資產,對工程項目進行資產核算,對項目公司進行資產及負債核算;

(2)對已經完成并移交的分項工程,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正常執行;對已經完成但未移交的分項工程,在進行竣工驗收并合格后按正常合同執行;對部分完成的分項工程,按照實際成本進行核算,雙方協商價款處理方式;

(3)雙方協商一致的,按照變更后的合同執行;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時,按照爭議處理方式進行處理。

第十一章、違約處理 第39條、違約行為認定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雙方有下列情形的,可認定為違約行為: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接收工程,造成乙方工程移交延遲的;

(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且延遲付款期限超過雙方約定的合理期限的;

(3)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變更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節點進行工程移交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嚴重滯后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嚴重缺陷或不能達到國家規范規定的,經修繕后能達到相關標準但影響了既定使用功能的;

(6)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項目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 (7)乙方在工程發包及建設過程中,不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規定要求,違規發包或轉包的;

第40條、違約行為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違約行為后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接收工程,造成乙方工程移交延遲的,自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之日起至實際移交之日止,期間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損壞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損壞及損失的維修及補建費用;同時甲方還需承擔乙方實際發生的額外的維護保管費用。

(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且延遲付款期限超過雙方約定的合理期限的,自違約之日起算,甲方每日按本工程建安費的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變更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節點進行工程移交的,自違約之日起算,乙方每日按本工程建安費的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嚴重滯后的,乙方按實際違約造成的損失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嚴重缺陷或不能達到國家規范規定的,經修繕后能達到相關標準但影響了既定使用功能的,雙方就該單項工程重新商定工程價款,乙方在原合同基礎上向甲方承擔相關損失賠償責任。

(6)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項目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的賠償責任。 (7)乙方在工程發包及建設過程中,不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規定要求,違規發包或轉包的,甲方責令乙方改正,并按次對乙方罰款10萬元/次。

第十二章、爭議解決 第41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自爭議糾紛發生之日起30日內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爭議糾紛解決期間,除爭議糾紛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第十三章、其他約定

第42條、本協議的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或經雙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本協議終止。

第43條、甲乙雙方應積極履行本協議項下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違約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

第44條、本項目中甲方與項目公司的具體權利義務在項目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并以項目合同約定為準。

第45條、甲乙雙方作為項目公司出資方應積極辦理設立項目公司相關事宜,確保后續工作如期進行。

第46條、項目合同簽訂后,并不免除本協議中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違約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47條、乙方應切實履行支持項目建設及運營維護的義務,并為項目公司在融資、建設及運營維護過程中提供相應的協助及支持,確保項目如期完成并正常運營。

第48條、甲乙雙方應對對方涉及的商業等信息如尚未公布即應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開,但是法律要求公開的信息除外。本承諾自本協議終止后仍長期有效。

第49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或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第50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蓋章)

河道整治ppp項目合同范文第5篇

1、《PPP項目合同》中關于“法律”的概念應該如何定義?

答:法律通常是一個比較寬泛的概念。根據我國《立法法》的規定,廣義的法律主要包括: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狹義的 “法律”);(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解釋(“法律解釋”);(三)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行政法規”);(四)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制定的部門規章(“部門規章”);(五)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規章(“地方政府規章”)。

2、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出臺的一些政策性文件,是否屬于《立法法》規定的法律范疇?

答: 在司法實踐中,由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出臺的一些政策性文 件,雖然并不屬于《立法法》規定的嚴格意義上的法律范疇,但 也具有一定的強制性效力。因此此類規范性文件通常也會包含在 PPP 項目合同中“法律”的范圍內。

3、《PPP項目合同》中的“法律變更”應該如何定義?

答:在我國法律中,對于“法律變更”并沒有明文的規定。在 PPP 項目合同中,法律變更通常會被定義為在 PPP 項目合同生效日之后頒布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或有關政府部門對任何法律的施行、修訂、廢止或對其解釋或執行的任何變動。

4、政府方可控的法律變更的后果有哪些?

答:在 PPP 項目中,某些法律變更事件可能是由作為 PPP 項目合同簽約主體的政府方直接實施或者在政府方職權范圍內發生的, 例如由該政府方、或其內設政府部門、或其下級政府所頒行的法律。對于此類法律變更,可認定為政府方可控的法律變更,具體后果可能包括:

1. 在建設期間,如果因發生政府方可控的法律變更導致項 目發生額外費用或工期延誤,項目公司有權向政府方索賠額外費用或要求延長工期(如果是采用政府付費機制的項目,還可以要 求認定“視為已開始運營”);

2. 在運營期間,如果因發生政府方可控的法律變更導致項目公司運營成本費用增加,項目公司有權向政府方索賠額外費用或申請延長項目合作期限;

3. 如果因發生政府方可控的法律變更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則構成“政府違約事件”,項目公司可以通過違約條款及提前終止機制等進行救濟。

5、政府方不可控的法律變更的后果有哪些?

答:對于超出政府方可控范圍的法律變更,如由國家或上級政府統一頒行的法律等,應視為不可抗力,按照不可抗力的機制進行處理。在某些 PPP 項目合同中,也有可能將此類法律變更直接定義為政治不可抗力,并約定由政府方承擔該項風險。

6、PPP項目合同中不可抗力條款的含義如何?

答:不可抗力條款是 PPP 項目合同中一個重要的免責條款,用于明確一些雙方均不能控制又無過錯的事件的范圍和后果,通常包括不可抗力的定義和種類以及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兩部分內容。

7、不可抗力的定義和界定方式如何?

答:我國《合同法》第 117 條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實踐中,合同中有時會約定只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且其效果持續一定期間以上足以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才構成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 常見的不可抗力界定方式包括概括式、列舉式和概括加列舉式三種。

8、不可抗力有哪些特殊分類?

答:鑒于 PPP 項目合同的簽約主體一方為政府,其所控制風險的范圍和能力與一般的簽約主體不同,因此實踐中一些PPP項目合同會將不可抗力事件分為政治不可抗力和自然不可抗力,并對不同類型不可抗力事件的法律后果進行區別處理。

9、政治不可抗力的細節?

答:政治不可抗力事件通常包括非因簽約政府方原因導致的、且不在其控制下的征收征用、法律變更(即“政府不可控的法律變更”)、未獲審批等政府行為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

在 PPP 實踐中,考慮到政府方作PPP 項目合同的簽約主體,對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具有一定的影響能力,因此一些 PPP 項目合同中,將此類政治不可抗力事件歸為政府方應承擔的風險,并約定如下的法律后果:

(1) 發生政治不可抗力事件,項目公司有權要求延長工期、獲得額外補償或延長項目合作期限;

(2) 如因政治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項目提前終止,項目公司還可獲得比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更多的回購補償,甚至可能包括利潤損失。

9、自然不可抗力的細節?

答:自然不可抗力主要是指臺風、冰雹、地震、海嘯、洪水、火山爆發、山體 滑坡等自然災害;有時也可包括戰爭、武裝沖突、罷工、騷亂、 暴動、疫情等社會異常事件。這類不可抗力則通常按照一般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處理。

10、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怎樣的?

答:在 PPP 項目合同中,除政治不可抗力外,一般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通常包括:

(一) 免于履行。

如在 PPP 項目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并導致一方完全或部分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在合同項下的相應義務。 但在一些 PPP 項目、特別是采用政府付費機制的項目中,也可能在 PPP 項目合同中約定由政府方承擔全部或部分不可抗力風險,在不可抗力影響持續期間,政府仍然有義務履行全部或部分付款義務。 (二) 延長期限。

如果不可抗力發生在建設期或運營期,則項目公司有權根據該不可抗力的影響期間申請延長建設期或運營期。

(三) 免除違約責任。

不可抗力條款啟動后,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或雙方另外約定的期間),受影響方無需為其中止履約或履約延誤承擔違約責任。

(四) 費用補償。

對于不可抗力發生所產生的額外費用,原則上由各方自行承擔,政府不會給予項目公司額外的費用補償。

(五) 解除合同。

河道整治ppp項目合同范文第6篇

停車場項目建議書

相對于政府傳統項目開發模式及公共融資方式,PPP項目有以下比較優勢:

1、提高公共財政使用效率 PPP項目一般由社會私人資本或者聯合體融資建設及運營,提供公共服務。共用財政投入很少,較好發揮了“四兩撥千斤”的杠桿作用,這對公共財政短缺的情況下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比較重要的意義。同時,由于捆綁了建設和經營,并以服務和產出付費,使得私人部門能夠發揮最大的能動性,通過創新、自我施壓等避免項目成本超支。在風險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機制也使得項目失敗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資源的浪費。

2、保障項目和公共服務質量 評審中標的私人資本或聯合體組建項目公司建設項目并提供公共服務。聯合體一般是由建設方、融資方、運營方組成的利益共同體,它比傳統開發模式具有更好的內部協調能力。另外,很多PPP項目通過引進國際知名建設、管理機構,帶來先進的管理經驗,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

3、實現合作雙方互利共贏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雙方的權責利。在風險分配上遵循“最優承擔”原則,即將風險分配給最有能力承擔的一方。同時,全壽命周期特點使得合同具有較大的靈活空間,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機制既能維護共用部門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滿足私人資本的訴求。

PPP項目在第一個項目識別階段,項目發起時需要提供《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第一步,尤其對于投資規模大、社會影響廣泛的基礎設施建設類項目。項目建議書主要是從項目自身的客觀條件方面考察項目建設的必要性,一般由項目發起人向發改委部門報送,提出立項申請,發改部門審查通過后下達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是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作為擬建項目立項的依據。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單位應為國家或地方發改委。

項目建議書大綱

一、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概況

(一)、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名稱

(二)、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規模

二、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必要性

(一)、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現狀及預測

(二)、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必要性

三、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規劃

(一)、擬建地點

(二)、建設方案

(三)、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進度安排

四、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建設條件分析

(一)、政策條件

(二)、建設區建設條件

(三)、建設技術條件

五、大型車輛停車場項目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案

(一)、投資估算

(二)、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六、經濟效果和社會效益的初步估計

(一)、經濟效果

1、財務評價

2、國民經濟評價

(二)、社會效益

1、環境影響

2、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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