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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與網絡犯罪范文

2023-12-26

網絡安全與網絡犯罪范文第1篇

2013年7月間,被告人許某某與盧某某共謀利用網絡詐騙他人錢財,由盧某某提供筆記本電腦、銀行卡等作案工具,并租賃某酒店式公寓等處作為詐騙窩點,許某某負責在婚戀網站誘騙女性被害人投資“彩票”實施詐騙。

同年8月間,許某某在某婚戀網站上搭識蘇某某并取得蘇某某的信任,并謊稱其是澳門彩票公司的主管,以有內幕消息可讓蘇某某中獎為由,誘騙蘇某某“投注”人民幣1萬元。隨后,盧某某以彩票公司經理的身份打電話通知蘇某某中獎人民幣278萬元,并以需繳納銀行開戶費等為由,騙取蘇某某匯款人民幣6萬元。同月18日,盧某某又聯系邱某龍(另案處理)冒充“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以蘇某某的獎金被“香港金融管理局”凍結,需要解凍費用等為由,騙取蘇某某再次匯款人民幣8萬元,后盧某某讓盧某凱(另案處理)到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取走其中的人民幣8萬元。

詐騙后,許某某分得人民幣12000元。案發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公安局向盧某某扣押人民幣15萬元退還給被害人蘇某某。被害人蘇某某對許某某表示諒解。

漳浦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許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人民幣1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許某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且犯罪時不滿18周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以被告人許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4年網絡犯罪典型案例 江蘇徐州“神馬”網絡盜竊案 2014年3月19日,江蘇徐州警方聯合騰訊雷霆行動成功搗毀了一個以“下訂單”為名,通過向多個網店店主的手機植入木馬、攔截網銀短信進行網絡盜竊的犯罪團伙,在14省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瓦解了一個完整的“寫馬—免殺—種馬—洗錢—分贓”黑產犯罪鏈條。該案受害人達261名,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 廣州“1101-黑客”銀行卡盜竊案

2014年5月,廣州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利用黑客技術、對銀行卡實施盜竊的特大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經調查,該團伙通過網絡入侵的手段盜取多個網站的數據庫,并將得到的數據在其他網站上嘗試登錄,經過大量沖撞比對后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和銀行卡資料數百萬條,最后通過出售信息、網上盜竊等犯罪方式,非法獲利1400余萬元。 浙江湖州“5·15”詐騙短信案

2014年5月,浙江湖州警方摧毀了一個群發詐騙短信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經調查,自2012年以來,該團伙由組織者聯系詐騙上家人員接收群發詐騙短信業務,再用電話、網絡等渠道將任務派單給下家,由下家通過群發器、SIM卡和電腦等設備,累計群發中獎等網絡詐騙短信上億條,非法獲利300余萬元。

重慶短信攔截木馬盜竊案

2014年5月27日,重慶警方破獲了一起利用短信攔截木馬實施網絡盜竊、并將贓款通過電商平臺以購物、充話費、購買彩票等方式套現的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3名,兩名主犯為應屆大學生。經調查,嫌疑人將短信攔截木馬偽造成婚戀網站的交友短信,通過感染受害人手機截取網銀驗證碼,再修改其網絡支付應用的密碼,最后用受害人的銀行卡去電商平臺“套現”。 江蘇揚州“3·18”釣魚盜號案

2014年5月30日,江蘇揚州警方成功搗毀了一個通過租用韓國服務器架設釣魚網站、盜取受害者網絡聊天賬號及密碼的盜號團伙,在廣東和廣西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經調查,2014年1月至5月期間,該團伙向下游的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出售非法盜取的180935組網絡聊天賬號及密碼,獲利157萬余元。 北京“2·28”釣魚盜刷信用卡案

2014年6月,北京警方成功摧毀了一個利用釣魚網站盜取用戶信用卡資料、并通過盜刷牟利的犯罪團伙,抓獲盜號人員、機票代理、詐騙人員等嫌疑人31人,涉及盜刷案件520余起。經調查,該團伙通過某網站平臺發布虛假信息,誘騙網民登錄釣魚網站,非法盜取網民的個人信息及信用卡資料;再與機票代理勾結,通過網上快捷支付的方式購買機票并出售。該犯罪團伙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盜取公民個人信息、盜刷信用卡的黑色產業鏈條,涉案金額達300余萬元。 山東濟南“1·15”航空旅客信息泄露案

2014年6月,山東濟南警方成功摧毀了一個利用航空旅客信息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查清了某航空公司訂票信息泄露源頭,堵塞了安全漏洞。經調查,該犯罪團伙通過盜取旅客個人信息、倒賣信息、實施詐騙、取款分贓等犯罪環節,詐騙旅客30余人,涉案金額達70余萬元。 廣西南寧“村長”釣魚案

2014年9月23日,騰訊雷霆行動聯合廣西南寧警方成功地搗毀了一個以聊天詐騙為目的,非法制作、販賣釣魚網站的詐騙團伙,涉及木馬作者、釣魚網站發布平臺、詐騙團伙、取現團伙等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在廣西南寧及重慶市抓獲綽號為“村長”的業內頭號釣魚網站發布者等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額30萬元。

安徽淮南網絡聊天詐騙案

2014年9月,安徽淮南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冒充網絡聊天好友的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扣查電腦、銀行卡及無線上網卡若干。經調查,該團伙犯罪嫌疑人長期在網上有針對性地盜取財務人員、經理等人群的網絡聊天賬號,通過冒充受害人,誘騙受害企業和個人進行大額轉賬。 江蘇蘇州網絡招嫖案

2014年12月15日,江蘇蘇州警方在江蘇蘇州、湖南常德、遼寧錦州和廣東湛江四地成功打掉一個通過網絡代聊點進行招嫖和賣淫的團伙,抓獲組織者、網絡招嫖代聊手、失足女等涉案嫌疑人24名。經調查,該團伙通過設在錦州、湛江和深圳的三個代聊點進行網絡招嫖,有專人負責帶路、望風、處理糾紛、記賬和匯款,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網絡招嫖黑色鏈條,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6年網絡犯罪案例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強等人虛構推薦優質股票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強為實施詐騙活動,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經典大廈某樓層,并通過中介注冊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強將招聘來的數十名公司員工分配至公司下屬名爵、德聯、創達三個部門,并安排專人負責財務、后勤等事務。三個部門又各下設客服部、業務組和操盤部。其中,客服部負責群發“經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會上漲”等虛假手機短信,接聽股民電話,統計股民資料后交給業務組。業務組負責電話回訪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調動大量資金操縱股票交易”、“有實力拉升股票”、“保證客戶有高收益”等為誘餌,騙取股民交納數千元不等的“會員費”、“提成費”。操盤部又稱證券部,由所謂的“專業老師”和“專業老師助理”負責“指導”已交納“會員費”的客戶購買股票,并負責安撫因遭受損失而投訴的客戶,避免報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間,周文強詐騙犯罪團伙利用上述手段詐騙344名被害人,騙得錢款共計3 763 4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文強等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務”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強以實施詐騙犯罪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員,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周文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陸馬強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虛構推薦所謂的“優質股票”為手段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參與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于通過炒股“致富”的心理,通過“推薦優質股票”實施詐騙行為。被告人周文強組織詐騙犯罪團伙,先通過向股民群發股票上漲的虛假短信,后通過電話與股民聯系,謊稱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內幕信息”,可由專業技術人員幫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縱股票交易,保證所推薦的股票上漲,保證客戶獲益等,騙取客戶交納“會員費”、“提成費”。一旦有受損失的客戶投訴、質疑,還有專人負責安撫情緒,避免客戶報案。以周文強為主的詐騙團伙分工明確,被害人數眾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希望廣大股民在炒股過程中,不要輕信所謂的“內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賴所謂的“股票咨詢服務”等,應當充分認識股票投資客觀上所具有的風險性,謹慎作出投資理財的決定。

案例2 河北省興隆縣謝懷豐、謝懷騁等人推銷假冒保健產品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堂兄弟,二人商議在河北省興隆縣推銷假冒保健產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間,謝懷豐、謝懷騁利用從網絡上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聘用多個話務員,冒充中國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向一些老年人推銷無保健品標志、未經衛生許可登記的“保健產品”。如話務員聯系的受話對象確定購買某個產品后,則由負責核單的人進行核實、確認,再采取貨到付款方式,通過郵政速遞有限公司寄出貨物,回收貨款。謝懷豐等人通過上述手段,共銷售3 000余人次,涉及全國20余省份,涉案金額共計1 886 689.84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一審,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以推銷假冒保健產品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本案的發起人,謝懷豐出資租賃從事詐騙活動的房屋,購買從事詐騙的器材、設備,組織進貨,謝懷騁提供熟悉推銷方法的話務員,二被告人均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陳秀杰等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單處罰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推銷假冒保健品為手段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目前,我國老年人數量不斷攀升。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日益注重養生和保健,社會上針對老年人推銷保健品的情況較為常見。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雇傭多人,冒充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打電話向老年人推銷假冒保健品,詐騙巨額錢財,且被騙老年人數眾多,分布范圍廣,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希望廣大老年朋友提高警惕,不要輕信通過電話推銷保健品的人員,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保健品。

案例3 福建省晉江市吳金龍等人發送醫??ǔ霈F異常虛假語音信息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7月份,臺灣地區人員“阿水”(另案處理)組織臺灣被告人吳金龍等人前往老撾萬象進行電信詐騙活動。該團伙在萬象設置窩點,將事先編輯好的詐騙語音包通過網絡電話向中國大陸各省市固定電話用戶群發送語音信息,謊稱被害人“醫??ǔ霈F異常,有疑問則回撥電話”。待被害人回撥時,電話轉到冒充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的團伙一線人員,謊稱被害人的醫??ㄉ嫦颖I刷違禁藥品,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引導被害人同意由其轉接公安機關的報案電話,后一線人員將電話轉接給冒充公安人員的團伙二線人員接聽。期間,二線人員以預先更改好來電顯示號碼的“公安局號碼”與被害人通話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套取被害人個人信息,謊稱被害人銀行賬戶存在安全問題,并將電話轉至冒充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團伙三線人員,要求被害人將銀行卡內的存款轉到指定賬戶,進行所謂的“資金清查比對”,以此手段騙取被害人錢財。吳金龍等人詐騙金額共計10 192 5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一審,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金龍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方式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人實施詐騙,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中,吳金龍負責召集、管理、培訓人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金龍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莊靖凡等被告人十二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發送醫??ǔ霈F異常的虛假語音信息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隨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參保人員已逐步實現全覆蓋,醫??ㄒ殉蔀槿藗兘洺J褂玫目ǚN,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被告人吳金龍等人在境外設立窩點,設置三線人員分別冒充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公安人員、檢察院工作人員,先發送“醫??ǔ霈F異常,有疑問則回撥電話”的虛假語音信息,后通過三線人員的連環詐騙,套取被害人的個人信息,誘騙被害人將存款轉至“指定賬戶”,從而騙得錢款。提醒廣大醫療參保人員不要輕信醫??ǔ霈F異常的電話語音信息,更不要輕易在電話中將重要個人信息告知陌生人。

案例4 福建省平和縣曾江權等人以臺灣居民為犯罪對象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間,被告人曾江權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漳州市多個居民小區內租房作為詐騙窩點,在各窩點搭建可任意設置顯示號碼的網絡電話平臺,并安排被告人呂文忠等七人作為窩點負責人,組織窩點內人員實施詐騙。具體實施詐騙的人員分工配合,利用曾江權提供的臺灣居民個人信息資料撥打電話,由冒充商店超市工作人員的窩點人員虛構臺灣居民“因購物有錯誤付款須取消”的事實,再由冒充銀行客戶服務人員的窩點人員以“幫助取消上述分期付款業務”為由,誘騙臺灣居民到ATM自動取款機操作,將銀行存款轉賬到窩點人員提供的銀行賬戶,從而騙取錢財。其中,臺灣被告人顏安仁介紹能提供接收詐騙贓款的銀行賬戶的臺灣地區人員給曾江權,還用自己的銀行卡為曾江權接收詐騙贓款。曾江權等人詐騙金額共計3 018 112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曾江權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撥打不特定多數人電話,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被告人顏安仁明知曾江權實施詐騙活動,而為其介紹他人提供通訊工具、網絡技術支持;提供信用卡并轉賬、支取詐騙所得款項,幫助實施詐騙。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曾江權起組織、指揮作用,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曾江權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顏安仁等被告人十年九個月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管制或者單處罰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我國臺灣居民為詐騙對象的典型案件。本案中,曾江權等大陸被告人與臺灣被告人相勾結,針對臺灣居民進行詐騙,由臺灣被告人提供臺灣居民個人信息資料和網絡技術支持,并且提供信用卡用于轉賬、支取詐騙所得款項。大陸被告人設置窩點,通過撥打電話實施具體詐騙行為。本案的發布,表明無論犯罪分子來自何地,針對何人,只要觸犯我國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案例5 福建省廈門市上官永貴等人幫助詐騙團伙轉取贓款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上官永貴與詐騙團伙共謀后,商定幫助詐騙團伙提取詐騙所得的贓款,以牟取非法利益。其后,上官永貴提供食宿,并支付每日數百元報酬,雇傭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取款。上官永貴與詐騙團伙事先聯系后,帶領上官福水等人前往廣東省深圳市、惠州市、東莞市等地,在銀行ATM機上為詐騙團伙取款或轉賬,一人取款時,其他人在旁望風。上官永貴等人參與為詐騙團伙提取、轉帳詐騙贓款共計8 954 413.78元。此外,2013年3月至8月,上官永貴還采用向不特定人發放虛假兌獎卡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共計88 671.09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上官永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向不特定人發放虛假兌獎卡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并伙同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為詐騙犯罪團伙提取、轉賬詐騙所得贓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中,上官永貴負責與詐騙團伙的上線聯系取款、交款等事宜,雇傭上官福水、上官生木等人取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上官永貴還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上官永貴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幫助詐騙團伙轉取贓款犯罪的典型案件。隨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蔓延,社會上出現了專門為詐騙團伙轉取贓款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職業取款人”。這類犯罪分子通過頻繁更換銀行卡、身份證和手機號碼,輾轉各地為詐騙犯罪團伙轉取款,作案手段極為隱蔽,嚴重干擾、阻礙了司法機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本案中,被告人上官永貴在與詐騙團伙共謀后,使用700余張銀行卡,糾集、雇傭人員,專門為詐騙團伙轉取贓款,其取款的行為直接關系到詐騙目的能否實現,已構成詐騙罪的共犯。本案的公布,在于說明為詐騙團伙轉取贓款,依法屬于共同詐騙犯罪,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處。

案例6 湖南省雙峰縣秦獻糧等人發送考試改分等虛假信息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4月至8月,被告人秦獻糧分別伙同被告人康亮賢等人,以發送“代考”、“考后改分”等虛假信息進行詐騙。秦獻糧事先購置銀行卡、手機卡和QQ號,分配給康亮賢等人,而后,秦獻糧找人發送虛假手機短信,謊稱可以考后改分、代考等,并留下聯系方式。如有人聯系考后改分或代考,由康亮賢等人各自以“定金”等方式誘騙對方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再將被害人信息交給秦獻糧,由秦獻糧冒充各地教育部門或人社部門的“領導”,以“保證金”等名義繼續誘騙被害人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秦獻糧等人用此種手段詐騙十起,騙得金額共計60 7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湖南省雙峰縣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秦獻糧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秦獻糧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秦獻糧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以詐騙罪判處康亮賢等被告人一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發送“考試改分”、“代考”虛假信息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目前,各類從業資格和職業職稱考試種類繁多,此類考試結果如何,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就業、升職等個人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即利用個別考生或其家屬的投機心態進行詐騙。本案中,被告人發送可以幫助“考后改分”、“代考”等虛假信息,以“定金”等方式先誘騙被害人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而后又假冒教育部門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保證金”等名義繼續騙取被害人的財物,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希望廣大考生及親屬以平常心面對社會競爭,不要心存僥幸,輕信此類虛假消息,應本著誠實付出的態度參加各類考試,共同促使社會進一步形成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案例7 海南省儋州市羊大記開設虛假機票網站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羊大記伙同他人開設虛假的代購機票網站“航空票務”,以實施網絡詐騙。當被害人上網搜索到虛假的代購機票網站,并撥打電話4008928000聯系時,即以“代購機票機器故障”或“票號不對,未辦理成功”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到自動取款機進行操作,轉賬匯款至被告人指定的賬號,羊大記負責取款。羊大記等人用此種手段詐騙二起,騙得金額共計49 573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羊大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通過互聯網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羊大記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通過開設虛假機票網站進行詐騙的典型案件。目前選擇航空方式出行的人越來越多,通過網絡或電話訂購機票也已成為常態。本案中,被告人通過開設虛假的機票網站,當被害人訂購機票時,以“機器故障”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將錢款轉賬至被告人控制的銀行賬戶,從而騙得錢財。希望群眾在準備出行時,應向各大航空公司的正規官方網站或客服熱線訂票或進行退票、改簽等操作,切不可貿然選擇陌生網站并聽從陌生電話的指揮進行轉賬匯款。

案例8 海南省儋州市陳潔發布電視節目中獎虛假信息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陳潔在百度吧、阿里巴巴等網站,發布關于在“中國好聲音”、“星光大道”等欄目中獎的虛假信息,同時還發布關于“抽獎活動的二等獎是真的嗎”、“中國好聲音有場外抽獎活動嗎”、“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是多少”、“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詢電話是多少”等虛假咨詢問題,并在網上予以回復,借此在網上留下虛假的“欄目組客服電話”或“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的聯系電話。當被害人撥打上述虛假聯系電話咨詢時,陳潔冒充客服人員或法院工作人員稱,被害人所咨詢的信息是真實的,并告知被害人如要領獎,需將“手續費”或者“風險基金”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陳潔用此種手段實施詐騙二起,騙得金額共計8 8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潔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發布電視節目中獎虛假信息進行詐騙的典型案件。觀看電視節目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休閑娛樂方式,近幾年來,“中國好聲音”、“星光大道”等電視綜藝節目的收視率甚高,利用此類電視節目進行詐騙,潛在的被害人范圍較為廣泛,社會影響較為惡劣。本案中,被告人不僅在百度吧等網站發布電視欄目中獎的虛假信息,同時還發布“配套”的虛假咨詢問題在網上予以回復,以此打消被害人的懷疑和顧慮。而后在被害人撥打領獎電話時,以“手續費”或者“風險基金”等名義,誘騙被害人將錢款匯入指定賬戶。此類作案手段具有很強的蒙蔽性。希望廣大群眾在看到電視節目中獎之類的信息后要提高警惕,向電視臺或是電視欄目組官方網站、客服電話進行核實。此外,有關網站也應切實履行監管義務,對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加強審核,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網絡平臺進行詐騙。

案例9 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羅仁成、羅仁勝假冒QQ好友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8月至11月,被告人羅仁成、羅仁勝利用在互聯網上盜取的QQ號碼或者利用將其申請的QQ號碼信息更改為被害人親屬的QQ信息等方式,冒充被害人親屬的身份,以“親友出車禍急需借錢救治”等理由,誘騙被害人匯款至其指定賬戶。羅仁成、羅仁勝用此種手段實施詐騙二起,騙得金額共計65 0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羅仁成、羅仁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QQ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羅仁勝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為還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羅仁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羅仁勝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三)典型意義

網絡安全與網絡犯罪范文第2篇

一、電話欠費。冒充電信工作人員稱事主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欠費,并主動幫助事主向“警方”報案。隨后,假冒的警務人員稱事主名下登記的電話和銀行賬戶涉嫌洗錢、詐騙等犯罪活動,讓事主將銀行存款盡快轉移到所謂“安全賬號”,或者到銀行ATM機上進行所謂的加密操作,實際上是將受害人卡上的資金轉到犯罪分子的賬戶。

二、刷卡消費。通過手機短信提醒,稱該用戶銀行卡在某商場、酒店刷卡消費等,如有疑問,可致電××號碼咨詢。一旦用戶回電,其同伙即假冒銀行客戶服務中心、公安局金融犯罪調查科的名義謊稱該銀行卡可能被復制盜用,讓用戶到銀行ATM機上進行所謂的加密操作,實際上是將受害人卡上的資金轉到犯罪分子的賬戶。

三、購車退稅。通過竊取個人信息等渠道獲取受害人資料后,以短信、電話等方式,冒充稅務、公安、銀行等部門工作人員,謊稱正進行購車退稅、家電退稅、退多收款等優惠活動。騙取受害者信任后,以在銀行ATM機上操作退稅退款為由,轉走受害人賬戶內資金。

四、虛假中獎。以“非常6+1砸金蛋中獎”、公司慶典或新產品促銷抽獎為由,通知受害人中大獎,再以“需先匯個人所得稅”、“公證費”、“轉賬手續費”等各種理由詐騙。

五、匯錢救急。通過網聊、電話、網站交友等手段掌握受害人的家庭成員信息,先通過反復騷擾或其他手段騙受害人手機關機,在其手機關機期間,以醫生、警察、老師等名義,向受害人家屬打電話,編造受害人突發重病、車禍、遭綁架、嫖娼賭博被抓等理由,要求匯錢到指定賬戶救急。

六、引誘匯款。群發“請把錢存到某某銀行卡,賬號××,李某某”等的短信內容。有的事主恰巧要向客戶或親友匯款,收到此類匯款詐騙信息后,往往未經核實,便將錢直接匯到不法分子提供的銀行賬戶上。

七、竊取QQ。首先通過黑客手段竊取他人的QQ號和聊天視頻,然后用竊取的視頻片段冒充實時聊天視頻,通過QQ聊天向其“QQ好友”借錢。

八、猜猜我是誰。打電話給受害者,讓其“猜猜我是誰”,隨后根據受害者說的人名冒充該熟人身份,編造理由向受害者借錢。

九、冒充領導。假冒領導、秘書或部門工作人員,以推銷書籍、紀念幣、幫助解決經費困難等為由,讓基層單位支付訂購款、手續費等實施詐騙活動。

十、高薪招聘。通過群發信息,以高薪招聘“公關先生”、“特別陪護”等為幌子,要求受害人到指定酒店面試。當受害人到達指定酒店再次撥打電話聯系時,犯罪分子并不露面,聲稱受害人已通過面試,要其向指定賬戶匯入一定培訓、服裝等費用后即可上班。以此步步設套,騙取錢財。

十一、代為炒股。以某某證券公司名義通過互聯網、電話、短信等方式散發虛假個股內幕信息及走勢,甚至制作虛假網頁,以提供資金炒股分紅或代為炒股名義,騙取股民將資金轉入其賬戶實施詐騙。

十二、ATM機虛假告示。預先堵塞ATM機出卡口,并在ATM機上粘貼虛假服務熱線告示,誘使銀行卡用戶在卡被吞后與其聯系,套取密碼,待用戶離開后到ATM機取出銀行卡,盜取卡內現金。

【警方提示】:騙子手段不斷翻新,詐騙陷阱仍須提防。凡接到陌生人電話、收到短信及上網交易被要求轉賬、匯款,或在互聯網上遇有關于網絡購物、中獎、理財、炒股等可疑信息,請您做到不聽、不信、不看、不點擊、不鏈接、不轉賬、不匯款,如有疑問請立即撥打110咨詢、舉報或報警,以防上當受騙。

電視、電子屏幕流動字幕、手機短信或橫幅內容

1、當你家中接到 “電話欠費”和“涉及洗錢”的電話時,那是騙子的誘餌;當你準備把存款轉入“安全賬戶”時,你已進入了騙子的圈套。

2、電話詐騙真可恨,中老年人最易信,接報可疑電話時,家中信息莫透露,現金不能瞎轉帳。

3、謹防冒充電信、公安、稅務、親友等,以電話欠費、購車退稅、透支消費、車禍出事、小孩綁架等為名的電話詐騙,遇騙撥打110。

4、陌生電話勿輕信,對方身份要核清,家中隱私勿泄露,涉及錢財需小心,遇到事情勿驚慌,及時撥打110。

5、凡接到陌生人電話、收到短信及上網交易被要求轉賬、匯款時,請您做到不聽、不看、不信、不轉賬、不匯款,如有疑問請立即撥打110咨詢、舉報或報警,以防上當受騙。

6、凡在互聯網上遇有關于網絡購物、中獎、理財和炒股等可疑信息,請您做到不看、不信、不轉賬,不匯款,如有疑問請撥打110咨詢。

7、遇到陌生電話警惕接,遇到要求匯款奠上當,遇到消費投資莫相信,遇到手機中獎奠受騙。

8、遇到陌生電話警惕接,遇到要求匯款奠上當,遇到消費投資莫相信,遇到手機中獎奠受騙。

9、手機一響,騙你中獎;短信發到,要騙鈔票。制卡退稅放貸款,美女招工做老板;股票炒匯汽車叫,稍有輕信便中套。

10、個人信息不外露,詢問信息要警惕,卡號密碼不可露,來電信息需詳辯,陌生號碼莫急回,正規客服需記牢,天上不會掉餡餅,貪圖小利悔不急,從來致富靠勤勞。

網絡安全與網絡犯罪范文第3篇

一、國外關于網絡犯罪概念的界定

剛開始出現計算機犯罪時, 國外學者用Computercrime表示計算機犯罪。伴隨著計算機犯罪中網絡特征的彰顯, 才逐漸使用Cybercrime這個詞, Cyber在表述與互聯網相關的句子中意思是“電子的、空間的”, 因此, Cybercrime即翻譯成網絡犯罪。

1983年5月在巴黎舉行的經濟開發合作機構把網絡犯罪的含義用虛擬犯罪來表達, 認為虛擬犯罪是指伴隨數據的自動處理和傳送而產生的非法的、沒有權限的行為。[2]該觀點所指的網絡犯罪就是廣義上的網絡犯罪概念, 并且界定過于寬泛, 處于對于網絡犯罪的初始認識階段。

有日本學者認為:計算機犯罪是指與計算機相關聯的一切反社會行為。[3]該觀點將一切涉及計算機的犯罪都視為計算機犯罪, 導致無法區別計算機犯罪和其他犯罪的界限, 刑法規定的所有犯罪都可以囊括在計算機犯罪中, 因此, 從刑法學的實際角度來看毫無實際操作意義。

據《網絡犯罪國際公約》的規定, 網絡犯罪是“危害計算機系統、網絡和計算機數據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以及濫用這些系統、網絡和資料的行為。”[4]該觀點對網絡犯罪的定義就是狹義上的計算機犯罪, 認識到廣義上的計算機犯罪的缺陷進而提出來的。該學說將廣義上的計算機犯罪的范圍加以限制, 從涉及計算機的所有犯罪縮小為對計算機本身和計算機內存數據進行侵犯的犯罪。

法國學者達尼埃爾·馬丁認為, 網絡犯罪包括“一是以信息技術為犯罪對象的犯罪, 人們將此類犯罪稱為純正的信息犯罪;一是以信息技術為實施犯罪的方法的犯罪, 這類犯罪就是與信息和通信新技術有關的犯罪。”[5]該觀點在前人的基礎上總結網絡犯罪的概念, 趨于科學化、細致化, 對這一概念的認識更為深入, 具有可取性。

從以上觀點可知, 隸屬于不同法系的不同國家對網絡犯罪概念的界定不同, 即使是同一法系的不同國家對此概念的定義也存在爭執與差異。

二、國內關于網絡犯罪概念的界定

理論界對于網絡犯罪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學說。

狹義說的代表性觀點, 網絡犯罪是指, 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等信息技術或者其特性, 危害計算機、網絡和數據安全, 危害社會信息安全, 社會危害性嚴重的行為。[4]該定義僅指利用計算機網絡所實施的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犯罪行為。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 該定義的界定已經過于狹隘, 但在當時還是具有可取性的, 僅注重計算機信息安全的利益的保護, 過于片面, 并且工具是利用計算機網絡, 目前網絡已經不僅僅局限于計算機, 當前社會已經達到三網融合的狀態, 如前述, 手機上網用戶已經高過傳統計算機網絡用戶, 還有以有線電視為代表的廣播電視網也在迅速發展, 三網絡通過技術改造, 促其技術功能趨于一體, 實現信息資源數據共享。

廣義說的代表性觀點, 網絡犯罪是指, 行為人運用網絡技術在網絡空間中, 借助網絡或者以網絡為對象實施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6]網絡犯罪是指以計算機網絡為犯罪工具或以計算機網絡為侵害目標, 以及以計算機網絡為獲利來源的各種犯罪活動。[7]網絡犯罪指借助計算機、網絡技術等信息技術手段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既包括以網絡為犯罪對象的違法犯罪行為, 也包括借助網絡或者在網絡環境中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8]網絡犯罪即以計算機 (指計算機信息系統, 包括計算機存儲信息、程序及整個計算機信息系統) 為對象和以計算機 (網絡) 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平臺的犯罪。[9]以上觀點均認為, 網絡犯罪是包括借助網絡為工具實施的犯罪行為和以網絡為犯罪對象實施的行為。

廣義說的網絡犯罪包括兩大種類犯罪, 第一種是純粹的網絡犯罪即以網絡為犯罪對象的犯罪, 如: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第二種是利用網絡實施的犯罪, 如:利用互聯網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通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網絡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利用網絡侵犯著作權、利用網絡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網絡誹謗行為、網絡竊取他人QQ號行為、非法出售公民個人手機定位信息行為、網絡游戲中“外掛”行為、利用ATM取款機故障取款的盜竊行為、盜竊網絡虛擬財產的行為、利用網絡攻擊進行的敲詐勒索行為、通過篡改系統數據實施的偽造證件行為、利用網絡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行為、網上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9]第二種類犯罪在司法實踐上, 均是按照傳統犯罪罪名予以定罪, 在處罰上考慮了網絡變異的特性與個別罪名在處罰結果上特別是量刑有所不同, 比如利用ATM取款機故障的許某盜竊案, 當然其主觀惡性不大也是量刑予以減輕處罰的原因。

折中說的代表性觀點, 網絡犯罪是指行為人在網絡空間內, 以計算機及其網絡為犯罪工具, 實施的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10];網絡犯罪是指行為人通過計算機、通信等技術手段, 或者利用其所處的特殊地位 (如ISP即互聯網服務提供商) , 在網絡環境中實施的侵害或威脅法律所保護的利益的行為。[11]該觀點是從犯罪工具的方面對網絡犯罪進行界定, 認為犯罪行為只要借助網絡這一工具來實施, 就可認定為網絡犯罪。如:利用網絡實施的盜竊、敲詐勒索、侵犯著作權、侵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開設賭場、網絡侮辱、誹謗、網上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行為, 都屬于這種情況, 都應當視為網絡犯罪。通過以上分析得出只要是運用了網絡這一工具實施的傳統犯罪都可以認定為屬于網絡犯罪, 隨著網絡信息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 網絡將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些并且越來越多的傳統犯罪工具都可使用網絡這一手段來實施, 除了“自然人對自然人的犯罪”比如強奸罪外, 勢必形成大多數傳統犯罪都可以認定為網絡犯罪, 會導致傳統犯罪和網絡犯罪區分困難, 甚至可能造成網絡犯罪概念的虛設, 達不到打擊以網絡為工具進行傳統犯罪的目的, 同時, 也不利于打擊以網絡為犯罪對象、嚴重危害網絡安全的犯罪—純正的網絡犯罪。

目前, 從世界各國司法實務來看, 以網絡為犯罪工具的傳統犯罪, 如網絡盜竊、詐騙、洗錢、敲詐勒索等犯罪仍然按照傳統犯罪定罪與處罰。并且, 我國《刑法》第287條也是同樣的規定。說明以計算機為犯罪工具所實施的傳統犯罪不作為新罪處理。故而, 以網絡為犯罪工具的犯罪并沒有必要與傳統犯罪分離, 因為這一網絡工具的利用并不能影響定罪與處罰, 故無必要從傳統犯罪中獨立出來。

三、筆者對網絡犯罪概念的理解

網絡犯罪并不是刑法學上一個或者一類犯罪罪名, 它與“青少年犯罪”、“毒品犯罪”、“無被害人犯罪”、“經濟犯罪”等術語一樣, 均是犯罪學上對一種類型犯罪的界定, 是在計算機技術條件下出現的一種新的犯罪形式, 從上文論述可知, 關于網絡犯罪概念的界定目前還處在討論研究階段, 對這一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它是個新生事物, 并且是伴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而進化, 因此, 對這一概念的有效界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需要說明的是, 目前, 有學者認為“計算機犯罪”和“網絡犯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12]認為界定網絡犯罪的概念首先應該厘清計算機犯罪的概念, 計算機犯罪概念的外延比網絡犯罪概念的外延要廣, 網絡犯罪囊括在計算機犯罪中, 計算機犯罪比網絡犯罪處于更高的層次。該觀點把網絡犯罪與計算機犯罪分離開來, 實不可取, 不論是網絡犯罪抑或計算機犯罪均需要因特網這一介質, 這是二者的共性, 在三網融合沒有出現的情況下, 稱為計算機犯罪是符合當時的情況, 也是可取的, 這是歷史形成的, 在目前的情況下, 稱為網絡犯罪更為合理, 因此, 當下計算機犯罪和網絡犯罪概念應該一致, 無區分之必要。

總結國內外關于網絡犯罪概念的界定, 筆者認為狹義說 (對象說) 較為合理, 原因在上文已經論述。隨著非計算機聯網設備的出現, 網絡犯罪的概念在狹義說的基礎上應界定為:網絡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絡進行的犯罪, 以計算機網絡技術或者為犯罪工具及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即網絡犯罪時, 計算機和網絡既是犯罪工具, 其內容又是犯罪對象。網絡犯罪的本質特征是危害網絡及其信息的安全與秩序。

摘要:通過分析國內外學者關于網絡犯罪概念的界定, 得出網絡犯罪的概念應定義為, 網絡犯罪是針對和利用網絡進行的犯罪, 以計算機網絡技術或者為犯罪工具及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

關鍵詞:網絡犯罪,概念,廣義說,狹義說

參考文獻

[1] 第36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EB/OL].http://www.cnnic.cn/gywm/xwzx/rdxw/2015/201507/t20150723_52626.htm, 2015-10-12.

[2] Ulrich Sieber, The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n Computer Crime, Berlin:John Willy&Sons Ltd, 1986.2.

[3] [日]板倉宏.電腦與刑法[J].法學論壇, 1982 (7) .

[4] 皮勇.網絡犯罪比較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2005:258, 150.

[5] [法]達尼埃爾·馬丁, 弗雷德里克一保羅·馬丁.網絡犯罪:威脅、風險與反擊[M].盧建平譯.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2002.9.

[6] 馮衛國, 張立宇.網絡犯罪及其相關問題[J].科技與法律, 2001 (4) .

[7] 張光輝.論現階段網絡犯罪的主要形式和刑法對網絡犯罪規定的立法完善[C].2005年網上犯罪理論研討論文集, 2005:370.

[8] 朱穗生.加強虛擬社會管理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研究[J].公安研究, 2008 (1) .

[9] 于志剛, 于沖.網絡犯罪的裁判經驗與學理思辨[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 2013, 5:19, 45-373.

[10] 韓哲.網絡犯罪的本質特征及其刑事管轄[J].山東公安??茖W校學報, 2002 (3) .

[11] 張楚生.網絡法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42.

網絡安全與網絡犯罪范文第4篇

“一帶一路”建設的推進及信息技術的發展,刺激了中國—東盟的數字經濟合作,帶來巨大經濟紅利,但同時也拔高了互聯網金融犯罪的發生率。對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進行考察,梳理當前各國在互聯網金融犯罪治理中的立法和司法困境。提出應對策略:形成系統化立法體系;建立層次化刑事司法合作機制。

依托信息技術發展起來的數字經濟,以互聯網為主要載體,貿易雙方通過互聯網形成的網絡空間開展經濟合作?;ヂ摼W金融秩序對于保障中國—東盟數字經濟繁榮、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至關重要。2020年是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年,合作背景下各國數字經濟規模和效益不斷擴大。谷歌、淡馬錫的聯合報告《e-Conomy SEA2019》顯示,東南亞數字經濟在發展過程中表現出了較快的發展速度,預計到2025年,其規模將達到3000 億美元[1]。然而,數字經濟合作在促進我國和東盟各國金融體系一體化進程的同時,由于各國的法律與政策對互聯網金融秩序保護的深度和廣度不一,以獲利為目的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不可避免地裹挾其中?;ヂ摼W金融犯罪不僅嚴重破壞互聯網金融秩序,危害中國—東盟各國人民財產安全,還會破壞社會穩定,甚至危害國家安全,嚴重干擾阻滯了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與發展進程。在此背景之下,對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的考察與應對研究就具有重要意義。

一、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考察

互聯網金融犯罪,包括互聯網金融產品或服務可能涉嫌的犯罪,也包括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實施的犯罪[2]。其本質仍是金融,而非刑法分則明文規定的類罪。按照主體不同,對當前中國與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進行考察,發現主要存在兩種情形:一是,互聯網金融業普通參與者所實施的犯罪,如合同詐騙、侵犯著作權、侵犯商業秘密等。以越南為例,雖然最新報告顯示,2020年越南數字經濟規模達118億美元,年均增速超過18%[3]。然而,數字經濟的發展也對互聯網金融安全提出了挑戰。作為世界上網絡信息最不安全的國家之一,越南落后的互聯網安全保障系統,導致了中越數字經濟合作中存在較高的數字產品盜版率,數字產品侵權情況頻發;此外,以數字經濟合作為名,借助互聯網平臺進行誘導性投資而引發的合同詐騙風險等情形也層出不窮,嚴重危害數字經濟效益;二是,互聯網金融平臺提供商所涉及的犯罪,如洗錢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以印尼為例,印尼是中國數字經濟合作的重要伙伴,具有巨大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潛力,據普華永道所估計,2020年印尼互聯網融資將達150億美元[4]。但由于資金和基礎設施建設的限制,印尼的互聯網金融科技并不發達,相關金融監管制度和法律制度等配套不足,因此,大量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的涌入,也給互聯網金融行業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風險。如P2P網絡借貸,在文萊和越南均不受監管且不被禁止,金融監管的空白,極易誘發利用P2P網貸平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實施龐氏騙局、利用互聯網金融平臺監管漏洞進行洗錢等犯罪風險。以洗錢為例,中國與印尼數字經濟合作中,犯罪人往往利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經過互聯網金融平臺對貪污受賄、販毒等違法犯罪所得資金以轉移、支付、隱匿、隱瞞等方式將其變成合法財產?;ヂ摼W金融中的跨國洗錢活動往往和走私販毒、資本外逃、逃稅漏稅、貪污腐敗等活動聯系緊密[5],危害嚴重。

二、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的治理困境

“正在興起的信息社會正在創造新的經濟、文化和政治機會,但同時也引發了新的風險。這些新的機會和風險正對我們的法律制度構成新的挑戰?!盵6]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向各國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戰,暴露出了各國在互聯網金融犯罪治理中的立法不足和司法合作制度弊端。

(一)立法不足

1.數量不足。(1)國內法層面。大多東盟國家網絡技術發展較為遲緩,相關立法也較為滯后,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前置法和刑事立法不足、相關罪名缺失,無法有力打擊犯罪,應對風險。如,緬甸現在適用的仍然是1860年刑法,缺乏應對新型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專門刑事立法或相關罪名。(2)國際法層面。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國際公約或多邊、雙邊合作協議簽訂不足。例如,當前我國僅與越南就合作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簽訂了《關于加強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諒解備忘錄》,暫時還沒有與其他東盟各國之間簽訂專門針對跨境電信詐騙犯罪的法律規范。

2.質量不足。(1)國內法層面。我國及緬甸、泰國、老撾等大多數東盟國家的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刑事立法存在罪狀過于模糊、刑罰過于輕緩等弊端。如我國刑法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罪狀中的“非法”和“存款”均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往往做擴張解釋,導致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淪落為“口袋罪”。(2)國際法層面。已有國際公約和多邊、雙邊合作協議涉及的跨國犯罪種類有限,大部分都只針對某一特定犯罪,合作打擊的犯罪面不夠寬泛。如前述中越簽訂的《關于加強合作打擊電信詐騙犯罪諒解備忘錄》僅針對打擊電信詐騙犯罪,而對于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其他互聯網金融犯罪則沒有涉及。

(二)司法合作制度不完善

中國—東盟相關司法合作制度不完善,包括刑事司法協助制度和其他合作制度兩個層面不足,導致實踐中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司法打擊與治理存在困境。以利用P2P平臺洗錢為例,相關犯罪隱蔽性強、鏈條長、波及面廣,因而各國之間的取證、抓捕、追贓等司法合作至關重要,司法合作機制不完善將極大影響犯罪打擊實效。具體體現在:  1.刑事司法協助制度不完善。(1)國內層面。一些國家還沒有獨立的刑事司法協助立法,或者刑事司法協助規定的內容過于模糊、狹窄或落后。例如,目前老撾沒有刑事司法協助法,其對外刑事合作往往是依據習慣進行,不確定性過高;越南和柬埔寨刑事合作相關立法內容模糊[7]。(2)國際層面。部分國家之間尚未簽訂司法協助條約或臨時互惠協議,從而導致互聯網金融犯罪的跨國刑事司法協助效率較低,難以有效打擊犯罪。例如,雖然目前東盟十國都簽署了《東盟刑事司法協助條約》,但我國尚未加入該條約,僅與部分東盟國締結了刑事司法協助相關條約或臨時互惠協議。

2.其他合作制度不完善。指對于上述司法協助制度規定內容以外的,如引渡、刑事訴訟移管、被判刑人員移管等情形下的跨國司法合作問題的相關制度不完善。重點表現為,引渡合作制度不完善。(1)一些國家還沒有獨立的引渡立法或者引渡法內容滯后等,導致引渡的審查標準不統一,引發引渡障礙問題。例如,老撾暫時還沒有訂立獨立的引渡法;而緬甸的新引渡法相對內容較為滯后。(2)國家間的雙邊引渡條約數量不足。如我國目前簽訂的雙邊引渡條約數量極其有限,大多時候只能依靠與東盟國家間的引渡條款或者臨時互惠協議來執行,但這種情形下的引渡依據不夠明確具體,影響可操作性,危害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司法打擊實效。

三、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的應對

以互聯網金融為核心的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蘊含巨大的經濟價值和金融發展前景,如何合理應對其中的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實現金融自由與金融安全的價值統一,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針對當前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中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的治理困境, 筆者建議:

(一)形成“系統化”立法體系

從國內法到國際法兩個層面,從質和量兩個角度完善各國內外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立法,形成系統化刑事立法體系,實現對互聯網金融犯罪的立法規制“閉環”。

1.國內法層面,完善各國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前置法和刑事立法。對于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前置法不足的,制定高位階前置法補充真空地帶,形成“構建階梯式”前置法體系,建立起刑事風險的“預防壁壘”;對于互聯網金融犯罪刑事立法缺失的,建議修訂滯后的刑事立法,出臺新刑事法,或者以單行刑法等形式補足現行刑事立法;對于互聯網金融犯罪相關罪名缺失的,建議通過擴大解釋或者補充法條等形式,補足相關罪名;對于互聯網金融犯罪罪狀過于模糊、刑罰過于輕緩的,建議通過司法解釋明確罪狀的適用標準,并通過刑法修訂合理配置刑罰,完善犯罪結構和刑罰結構。從而實現從源頭上遏制互聯網金融跨國犯罪,應對犯罪風險,滿足犯罪治理需求,形成集互聯網金融犯罪行為、民事違法行為、行政違法行為的一體化治理模式。

2.國際法層面,完善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國際公約或多邊、雙邊合作協議。具體而言,建議通過政府主導,就中國和東盟共同重點打擊的互聯網金融跨國犯罪,簽訂各國共同參與的中國—東盟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公約。例如,可以通過簽訂《中國—東盟反互聯網金融犯罪公約》,突出加強各國互聯網金融犯罪法律對接、配合,增進不同國家之間的互聯網金融犯罪打擊共識,完善犯罪打擊面,拓寬合作平臺,提高犯罪打擊實效。此外,也要加強國內互聯網金融犯罪刑事立法與《中國—東盟反互聯網金融犯罪公約》以及其他雙邊、多邊協議的內容銜接,實現國內外互聯網金融犯罪標準、規則相協調,避免法律適用沖突。

(二)構建“層次化”刑事司法合作機制

1.建立與東盟各國有區別的刑事司法協助制度。中國與東盟各國刑事司法協助的基礎不同,因而應當實施有區別的刑事司法協助手段。一方面,對于訂立有刑事司法協助制度,并已經有協助基礎的國家,結合互聯網金融跨國犯罪的現實情況和打擊需求,側重于完善其刑事司法協助內容,如對于互聯網跨國洗錢犯罪,可以開展聯合調查取證,建立人物分離的沒收機制和追繳資產分享機制;對于訂立有刑事司法協助制度,但沒有協助基礎的國家,結合互聯網金融跨國犯罪的現實情況和打擊需求,側重于就雙方技術性法律事務開展合作,如首先可以就司法鑒定等法律事務建立合作機制,形成司法互信。另一方面,對于尚沒有訂立刑事司法協助制度的國家,結合互聯網金融跨國犯罪的現實情況,考慮立法司法體系的協調性,側重于形成具體的互聯網金融犯罪刑事司法協助制度。如適時簽訂反電信詐騙合作備忘錄、反洗錢司法協助諒解備忘錄等。

2.形成與東盟各國有重點的刑事司法合作制度。以引渡為重點,針對中國—東盟互聯網金融犯罪刑事司法合作中的引渡問題,建議完善引渡立法、雙邊引渡協議或條約。一方面,完善引渡立法。對于沒有單獨引渡立法的,建議形成獨立或附屬的引渡立法;對于已有引渡法的國家,建議結合互聯網金融跨國犯罪的現實情況和打擊需求,完善引渡內容,如探索多元化引渡手段,建議可以思考引渡替代措施。另一方面,完善雙邊引渡條約。對于沒有簽訂雙邊引渡條約的國家,建議基于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的司法合作共識,簽訂互利互惠的雙邊引渡條約;對于已簽訂有雙邊引渡條約的國家,建議完善引渡,協調各國互聯網金融犯罪引渡審查標準、適用規則等。

四、結語

隨著信息化的發展,中國與東盟各國的數字經濟合作機制也在逐步完善。目前,中國—東盟已經建立了技術轉移協作網絡、啟動了中國—東盟信息港建設工程、共同發起了《“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倡議》、共同制定了《中國—東盟戰略伙伴關系2030年愿景》、加強雙邊合作并形成了《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2025》等,從技術到體制、機制等多個層面深化數字經濟合作。然而,正如硬幣的兩面,數字經濟合作在給中國和東盟各國帶來巨大經濟紅利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裹挾著各種跨國犯罪風險,其中互聯網金融犯罪風險尤為突出,嚴重危害各國數字經濟合作和金融發展,乃至社會穩定、國家安全。通過構建系統化立法體系和層次化司法合作機制,能夠為中國—東盟數字經濟合作的安全與穩定提供法治保障,以優良健康的數字經濟合作環境,推動數字經濟合作法治化,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但必須警惕的是,作為新生事物的數字經濟尚處于發展之中,中國—東盟的數字經濟合作之路漫漫,其中的跨國犯罪刑事風險也隨社會和信息技術的發展而不斷異化、變遷,需要各國持續攜手,共同探索應對之策。

參考文獻:

[1]黎鵬,閆俊.“一帶一路”背景下中國與東盟數字經濟合作的挑戰與策略選擇,《經濟界》,2020(5):47.

[2]盧鵬.互聯網金融犯罪急需刑法應對,檢察日報,2016,24(2): 003版.

[3]中國經濟時報.中國東盟共建數字經濟“一帶一路”核心區 https://www.sohu.com/a/312499381_ 115495,2019(5):8.

[4]Fintechnews Singapore: Fintech lending to drive Indonesia’s economic growth,https://fintechnews.sg/34442/indonesia/p2p-lending-indonesia-growth/。

[5]郭樹清等.歐元流通后的央行監管、中小企業貸款和反洗錢機制——中國人民銀行代表團赴意大利、西班牙考察報告,《金融研究》,2002(5).

[6][德]烏爾里?!R白著.全球風險社會與信息社會中的刑法,周遵友等譯,中國法制出版社,2012:273.

[7]王君詳.《中國—東盟區域刑事合作機制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2:92.

基金項目:“廣西高等學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師培育計劃”科研項目:“中柬法律文化的比較研究”;2021年度梧州學院校級科研青年項目:“互聯網金融犯罪刑法規制擴大化研究”。

網絡安全與網絡犯罪范文第5篇

2013年7月間,被告人許某某與盧某某共謀利用網絡詐騙他人錢財,由盧某某提供筆記本電腦、銀行卡等作案工具,并租賃某酒店式公寓等處作為詐騙窩點,許某某負責在婚戀網站誘騙女性被害人投資“彩票”實施詐騙。

同年8月間,許某某在某婚戀網站上搭識蘇某某并取得蘇某某的信任,并謊稱其是澳門彩票公司的主管,以有內幕消息可讓蘇某某中獎為由,誘騙蘇某某“投注”人民幣1萬元。隨后,盧某某以彩票公司經理的身份打電話通知蘇某某中獎人民幣278萬元,并以需繳納銀行開戶費等為由,騙取蘇某某匯款人民幣6萬元。同月18日,盧某某又聯系邱某龍(另案處理)冒充“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以蘇某某的獎金被“香港金融管理局”凍結,需要解凍費用等為由,騙取蘇某某再次匯款人民幣8萬元,后盧某某讓盧某凱(另案處理)到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取走其中的人民幣8萬元。

詐騙后,許某某分得人民幣12000元。案發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公安局向盧某某扣押人民幣15萬元退還給被害人蘇某某。被害人蘇某某對許某某表示諒解。

漳浦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許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人民幣15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許某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且犯罪時不滿18周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以被告人許某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4年網絡犯罪典型案例 江蘇徐州“神馬”網絡盜竊案 2014年3月19日,江蘇徐州警方聯合騰訊雷霆行動成功搗毀了一個以“下訂單”為名,通過向多個網店店主的手機植入木馬、攔截網銀短信進行網絡盜竊的犯罪團伙,在14省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瓦解了一個完整的“寫馬—免殺—種馬—洗錢—分贓”黑產犯罪鏈條。該案受害人達261名,涉案金額2000余萬元。 廣州“1101-黑客”銀行卡盜竊案

2014年5月,廣州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利用黑客技術、對銀行卡實施盜竊的特大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經調查,該團伙通過網絡入侵的手段盜取多個網站的數據庫,并將得到的數據在其他網站上嘗試登錄,經過大量沖撞比對后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和銀行卡資料數百萬條,最后通過出售信息、網上盜竊等犯罪方式,非法獲利1400余萬元。 浙江湖州“5·15”詐騙短信案

2014年5月,浙江湖州警方摧毀了一個群發詐騙短信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經調查,自2012年以來,該團伙由組織者聯系詐騙上家人員接收群發詐騙短信業務,再用電話、網絡等渠道將任務派單給下家,由下家通過群發器、SIM卡和電腦等設備,累計群發中獎等網絡詐騙短信上億條,非法獲利300余萬元。

重慶短信攔截木馬盜竊案

2014年5月27日,重慶警方破獲了一起利用短信攔截木馬實施網絡盜竊、并將贓款通過電商平臺以購物、充話費、購買彩票等方式套現的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3名,兩名主犯為應屆大學生。經調查,嫌疑人將短信攔截木馬偽造成婚戀網站的交友短信,通過感染受害人手機截取網銀驗證碼,再修改其網絡支付應用的密碼,最后用受害人的銀行卡去電商平臺“套現”。 江蘇揚州“3·18”釣魚盜號案

2014年5月30日,江蘇揚州警方成功搗毀了一個通過租用韓國服務器架設釣魚網站、盜取受害者網絡聊天賬號及密碼的盜號團伙,在廣東和廣西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經調查,2014年1月至5月期間,該團伙向下游的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出售非法盜取的180935組網絡聊天賬號及密碼,獲利157萬余元。 北京“2·28”釣魚盜刷信用卡案

2014年6月,北京警方成功摧毀了一個利用釣魚網站盜取用戶信用卡資料、并通過盜刷牟利的犯罪團伙,抓獲盜號人員、機票代理、詐騙人員等嫌疑人31人,涉及盜刷案件520余起。經調查,該團伙通過某網站平臺發布虛假信息,誘騙網民登錄釣魚網站,非法盜取網民的個人信息及信用卡資料;再與機票代理勾結,通過網上快捷支付的方式購買機票并出售。該犯罪團伙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盜取公民個人信息、盜刷信用卡的黑色產業鏈條,涉案金額達300余萬元。 山東濟南“1·15”航空旅客信息泄露案

2014年6月,山東濟南警方成功摧毀了一個利用航空旅客信息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查清了某航空公司訂票信息泄露源頭,堵塞了安全漏洞。經調查,該犯罪團伙通過盜取旅客個人信息、倒賣信息、實施詐騙、取款分贓等犯罪環節,詐騙旅客30余人,涉案金額達70余萬元。 廣西南寧“村長”釣魚案

2014年9月23日,騰訊雷霆行動聯合廣西南寧警方成功地搗毀了一個以聊天詐騙為目的,非法制作、販賣釣魚網站的詐騙團伙,涉及木馬作者、釣魚網站發布平臺、詐騙團伙、取現團伙等一條完整的黑色產業鏈,在廣西南寧及重慶市抓獲綽號為“村長”的業內頭號釣魚網站發布者等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額30萬元。

安徽淮南網絡聊天詐騙案

2014年9月,安徽淮南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冒充網絡聊天好友的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扣查電腦、銀行卡及無線上網卡若干。經調查,該團伙犯罪嫌疑人長期在網上有針對性地盜取財務人員、經理等人群的網絡聊天賬號,通過冒充受害人,誘騙受害企業和個人進行大額轉賬。 江蘇蘇州網絡招嫖案

2014年12月15日,江蘇蘇州警方在江蘇蘇州、湖南常德、遼寧錦州和廣東湛江四地成功打掉一個通過網絡代聊點進行招嫖和賣淫的團伙,抓獲組織者、網絡招嫖代聊手、失足女等涉案嫌疑人24名。經調查,該團伙通過設在錦州、湛江和深圳的三個代聊點進行網絡招嫖,有專人負責帶路、望風、處理糾紛、記賬和匯款,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網絡招嫖黑色鏈條,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6年網絡犯罪案例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強等人虛構推薦優質股票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強為實施詐騙活動,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紅谷經典大廈某樓層,并通過中介注冊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強將招聘來的數十名公司員工分配至公司下屬名爵、德聯、創達三個部門,并安排專人負責財務、后勤等事務。三個部門又各下設客服部、業務組和操盤部。其中,客服部負責群發“經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會上漲”等虛假手機短信,接聽股民電話,統計股民資料后交給業務組。業務組負責電話回訪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調動大量資金操縱股票交易”、“有實力拉升股票”、“保證客戶有高收益”等為誘餌,騙取股民交納數千元不等的“會員費”、“提成費”。操盤部又稱證券部,由所謂的“專業老師”和“專業老師助理”負責“指導”已交納“會員費”的客戶購買股票,并負責安撫因遭受損失而投訴的客戶,避免報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間,周文強詐騙犯罪團伙利用上述手段詐騙344名被害人,騙得錢款共計3 763 4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文強等人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務”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強以實施詐騙犯罪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員,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周文強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陸馬強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虛構推薦所謂的“優質股票”為手段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參與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于通過炒股“致富”的心理,通過“推薦優質股票”實施詐騙行為。被告人周文強組織詐騙犯罪團伙,先通過向股民群發股票上漲的虛假短信,后通過電話與股民聯系,謊稱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內幕信息”,可由專業技術人員幫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縱股票交易,保證所推薦的股票上漲,保證客戶獲益等,騙取客戶交納“會員費”、“提成費”。一旦有受損失的客戶投訴、質疑,還有專人負責安撫情緒,避免客戶報案。以周文強為主的詐騙團伙分工明確,被害人數眾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希望廣大股民在炒股過程中,不要輕信所謂的“內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賴所謂的“股票咨詢服務”等,應當充分認識股票投資客觀上所具有的風險性,謹慎作出投資理財的決定。

案例2 河北省興隆縣謝懷豐、謝懷騁等人推銷假冒保健產品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堂兄弟,二人商議在河北省興隆縣推銷假冒保健產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間,謝懷豐、謝懷騁利用從網絡上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聘用多個話務員,冒充中國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向一些老年人推銷無保健品標志、未經衛生許可登記的“保健產品”。如話務員聯系的受話對象確定購買某個產品后,則由負責核單的人進行核實、確認,再采取貨到付款方式,通過郵政速遞有限公司寄出貨物,回收貨款。謝懷豐等人通過上述手段,共銷售3 000余人次,涉及全國20余省份,涉案金額共計1 886 689.84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一審,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以推銷假冒保健產品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本案的發起人,謝懷豐出資租賃從事詐騙活動的房屋,購買從事詐騙的器材、設備,組織進貨,謝懷騁提供熟悉推銷方法的話務員,二被告人均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陳秀杰等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單處罰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推銷假冒保健品為手段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目前,我國老年人數量不斷攀升。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日益注重養生和保健,社會上針對老年人推銷保健品的情況較為常見。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雇傭多人,冒充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打電話向老年人推銷假冒保健品,詐騙巨額錢財,且被騙老年人數眾多,分布范圍廣,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希望廣大老年朋友提高警惕,不要輕信通過電話推銷保健品的人員,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保健品。

案例3 福建省晉江市吳金龍等人發送醫??ǔ霈F異常虛假語音信息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7月份,臺灣地區人員“阿水”(另案處理)組織臺灣被告人吳金龍等人前往老撾萬象進行電信詐騙活動。該團伙在萬象設置窩點,將事先編輯好的詐騙語音包通過網絡電話向中國大陸各省市固定電話用戶群發送語音信息,謊稱被害人“醫??ǔ霈F異常,有疑問則回撥電話”。待被害人回撥時,電話轉到冒充醫保中心工作人員的團伙一線人員,謊稱被害人的醫??ㄉ嫦颖I刷違禁藥品,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引導被害人同意由其轉接公安機關的報案電話,后一線人員將電話轉接給冒充公安人員的團伙二線人員接聽。期間,二線人員以預先更改好來電顯示號碼的“公安局號碼”與被害人通話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套取被害人個人信息,謊稱被害人銀行賬戶存在安全問題,并將電話轉至冒充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團伙三線人員,要求被害人將銀行卡內的存款轉到指定賬戶,進行所謂的“資金清查比對”,以此手段騙取被害人錢財。吳金龍等人詐騙金額共計10 192 5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法院一審,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金龍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方式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人實施詐騙,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中,吳金龍負責召集、管理、培訓人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金龍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莊靖凡等被告人十二年六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發送醫??ǔ霈F異常的虛假語音信息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隨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逐步完善,參保人員已逐步實現全覆蓋,醫??ㄒ殉蔀槿藗兘洺J褂玫目ǚN,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被告人吳金龍等人在境外設立窩點,設置三線人員分別冒充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公安人員、檢察院工作人員,先發送“醫??ǔ霈F異常,有疑問則回撥電話”的虛假語音信息,后通過三線人員的連環詐騙,套取被害人的個人信息,誘騙被害人將存款轉至“指定賬戶”,從而騙得錢款。提醒廣大醫療參保人員不要輕信醫??ǔ霈F異常的電話語音信息,更不要輕易在電話中將重要個人信息告知陌生人。

案例4 福建省平和縣曾江權等人以臺灣居民為犯罪對象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間,被告人曾江權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漳州市多個居民小區內租房作為詐騙窩點,在各窩點搭建可任意設置顯示號碼的網絡電話平臺,并安排被告人呂文忠等七人作為窩點負責人,組織窩點內人員實施詐騙。具體實施詐騙的人員分工配合,利用曾江權提供的臺灣居民個人信息資料撥打電話,由冒充商店超市工作人員的窩點人員虛構臺灣居民“因購物有錯誤付款須取消”的事實,再由冒充銀行客戶服務人員的窩點人員以“幫助取消上述分期付款業務”為由,誘騙臺灣居民到ATM自動取款機操作,將銀行存款轉賬到窩點人員提供的銀行賬戶,從而騙取錢財。其中,臺灣被告人顏安仁介紹能提供接收詐騙贓款的銀行賬戶的臺灣地區人員給曾江權,還用自己的銀行卡為曾江權接收詐騙贓款。曾江權等人詐騙金額共計3 018 112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平和縣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曾江權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撥打不特定多數人電話,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被告人顏安仁明知曾江權實施詐騙活動,而為其介紹他人提供通訊工具、網絡技術支持;提供信用卡并轉賬、支取詐騙所得款項,幫助實施詐騙。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曾江權起組織、指揮作用,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曾江權有期徒刑十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顏安仁等被告人十年九個月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管制或者單處罰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以我國臺灣居民為詐騙對象的典型案件。本案中,曾江權等大陸被告人與臺灣被告人相勾結,針對臺灣居民進行詐騙,由臺灣被告人提供臺灣居民個人信息資料和網絡技術支持,并且提供信用卡用于轉賬、支取詐騙所得款項。大陸被告人設置窩點,通過撥打電話實施具體詐騙行為。本案的發布,表明無論犯罪分子來自何地,針對何人,只要觸犯我國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案例5 福建省廈門市上官永貴等人幫助詐騙團伙轉取贓款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被告人上官永貴與詐騙團伙共謀后,商定幫助詐騙團伙提取詐騙所得的贓款,以牟取非法利益。其后,上官永貴提供食宿,并支付每日數百元報酬,雇傭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取款。上官永貴與詐騙團伙事先聯系后,帶領上官福水等人前往廣東省深圳市、惠州市、東莞市等地,在銀行ATM機上為詐騙團伙取款或轉賬,一人取款時,其他人在旁望風。上官永貴等人參與為詐騙團伙提取、轉帳詐騙贓款共計8 954 413.78元。此外,2013年3月至8月,上官永貴還采用向不特定人發放虛假兌獎卡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共計88 671.09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福建省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上官永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向不特定人發放虛假兌獎卡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并伙同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為詐騙犯罪團伙提取、轉賬詐騙所得贓款,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其中,上官永貴負責與詐騙團伙的上線聯系取款、交款等事宜,雇傭上官福水、上官生木等人取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上官永貴還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上官永貴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上官福水、上官生木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五年。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幫助詐騙團伙轉取贓款犯罪的典型案件。隨著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蔓延,社會上出現了專門為詐騙團伙轉取贓款而牟取非法利益的“職業取款人”。這類犯罪分子通過頻繁更換銀行卡、身份證和手機號碼,輾轉各地為詐騙犯罪團伙轉取款,作案手段極為隱蔽,嚴重干擾、阻礙了司法機關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本案中,被告人上官永貴在與詐騙團伙共謀后,使用700余張銀行卡,糾集、雇傭人員,專門為詐騙團伙轉取贓款,其取款的行為直接關系到詐騙目的能否實現,已構成詐騙罪的共犯。本案的公布,在于說明為詐騙團伙轉取贓款,依法屬于共同詐騙犯罪,同樣要受到法律的懲處。

案例6 湖南省雙峰縣秦獻糧等人發送考試改分等虛假信息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4月至8月,被告人秦獻糧分別伙同被告人康亮賢等人,以發送“代考”、“考后改分”等虛假信息進行詐騙。秦獻糧事先購置銀行卡、手機卡和QQ號,分配給康亮賢等人,而后,秦獻糧找人發送虛假手機短信,謊稱可以考后改分、代考等,并留下聯系方式。如有人聯系考后改分或代考,由康亮賢等人各自以“定金”等方式誘騙對方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再將被害人信息交給秦獻糧,由秦獻糧冒充各地教育部門或人社部門的“領導”,以“保證金”等名義繼續誘騙被害人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秦獻糧等人用此種手段詐騙十起,騙得金額共計60 7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湖南省雙峰縣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秦獻糧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被害人錢財,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秦獻糧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秦獻糧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以詐騙罪判處康亮賢等被告人一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發送“考試改分”、“代考”虛假信息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目前,各類從業資格和職業職稱考試種類繁多,此類考試結果如何,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就業、升職等個人利益。一些不法分子即利用個別考生或其家屬的投機心態進行詐騙。本案中,被告人發送可以幫助“考后改分”、“代考”等虛假信息,以“定金”等方式先誘騙被害人匯款至指定的銀行賬戶,而后又假冒教育部門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保證金”等名義繼續騙取被害人的財物,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希望廣大考生及親屬以平常心面對社會競爭,不要心存僥幸,輕信此類虛假消息,應本著誠實付出的態度參加各類考試,共同促使社會進一步形成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案例7 海南省儋州市羊大記開設虛假機票網站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羊大記伙同他人開設虛假的代購機票網站“航空票務”,以實施網絡詐騙。當被害人上網搜索到虛假的代購機票網站,并撥打電話4008928000聯系時,即以“代購機票機器故障”或“票號不對,未辦理成功”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到自動取款機進行操作,轉賬匯款至被告人指定的賬號,羊大記負責取款。羊大記等人用此種手段詐騙二起,騙得金額共計49 573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羊大記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通過互聯網騙取被害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羊大記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通過開設虛假機票網站進行詐騙的典型案件。目前選擇航空方式出行的人越來越多,通過網絡或電話訂購機票也已成為常態。本案中,被告人通過開設虛假的機票網站,當被害人訂購機票時,以“機器故障”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將錢款轉賬至被告人控制的銀行賬戶,從而騙得錢財。希望群眾在準備出行時,應向各大航空公司的正規官方網站或客服熱線訂票或進行退票、改簽等操作,切不可貿然選擇陌生網站并聽從陌生電話的指揮進行轉賬匯款。

案例8 海南省儋州市陳潔發布電視節目中獎虛假信息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起,被告人陳潔在百度吧、阿里巴巴等網站,發布關于在“中國好聲音”、“星光大道”等欄目中獎的虛假信息,同時還發布關于“抽獎活動的二等獎是真的嗎”、“中國好聲音有場外抽獎活動嗎”、“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是多少”、“北京市人民法院咨詢電話是多少”等虛假咨詢問題,并在網上予以回復,借此在網上留下虛假的“欄目組客服電話”或“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法院”的聯系電話。當被害人撥打上述虛假聯系電話咨詢時,陳潔冒充客服人員或法院工作人員稱,被害人所咨詢的信息是真實的,并告知被害人如要領獎,需將“手續費”或者“風險基金”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陳潔用此種手段實施詐騙二起,騙得金額共計8 8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發布虛假信息,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潔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發布電視節目中獎虛假信息進行詐騙的典型案件。觀看電視節目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休閑娛樂方式,近幾年來,“中國好聲音”、“星光大道”等電視綜藝節目的收視率甚高,利用此類電視節目進行詐騙,潛在的被害人范圍較為廣泛,社會影響較為惡劣。本案中,被告人不僅在百度吧等網站發布電視欄目中獎的虛假信息,同時還發布“配套”的虛假咨詢問題在網上予以回復,以此打消被害人的懷疑和顧慮。而后在被害人撥打領獎電話時,以“手續費”或者“風險基金”等名義,誘騙被害人將錢款匯入指定賬戶。此類作案手段具有很強的蒙蔽性。希望廣大群眾在看到電視節目中獎之類的信息后要提高警惕,向電視臺或是電視欄目組官方網站、客服電話進行核實。此外,有關網站也應切實履行監管義務,對發布信息的真實性加強審核,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網絡平臺進行詐騙。

案例9 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羅仁成、羅仁勝假冒QQ好友詐騙案

(一)基本案情

2014年8月至11月,被告人羅仁成、羅仁勝利用在互聯網上盜取的QQ號碼或者利用將其申請的QQ號碼信息更改為被害人親屬的QQ信息等方式,冒充被害人親屬的身份,以“親友出車禍急需借錢救治”等理由,誘騙被害人匯款至其指定賬戶。羅仁成、羅仁勝用此種手段實施詐騙二起,騙得金額共計65 000元。

(二)裁判結果

本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人民法院審理?,F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羅仁成、羅仁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QQ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羅仁勝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其行為還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據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羅仁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詐騙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羅仁勝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三)典型意義

網絡安全與網絡犯罪范文第6篇

一、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的新特點

( 一) 手段多樣, 信息量大

相較于傳統的傳播途徑如書籍和光盤等, 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的方式更多元化。網民可以通過瀏覽器自帶下載器、BT下載等方式進行下載, 還能利用QQ、微信等進行直接傳播。云儲存技術的進步, 如百度云盤、微盤的運用也使得單次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數量巨大。

( 二) 快速、影響范圍廣

與傳統的傳播方式相比, 網絡傳播這種數字化傳播突破印刷、發行等局限, 可在瞬間將淫穢信息發送給接收方, 十分快捷。一旦將淫穢信息張貼在網頁上既可傳播到不特定的受害人, 因而它的影響范圍比傳統的淫穢物品傳播方式更廣。

( 三) 犯罪源頭多、隱蔽性強

網絡犯罪源頭多, 每個網民可能在無意中協助了網絡淫穢物品傳播。且因網絡又具備很強的開放性, 以微信為例, 人們可能在將色情的圖片、視頻分享到朋友圈的時候, 就將淫穢物品傳播到了不特定的人群。此外, 因網絡犯罪具有較強的隱蔽性, 一般不留下痕跡。這些都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較大的取證困難。

( 四) 青少年深受其害

當青少年在上網時, 鋪天蓋地的色情信息容易勾起他們的好奇心。在缺少正確性教育的情況下, 好奇心強而自控能力較弱的青少年易于沉迷在虛擬的色情世界中。這無疑將阻礙他們形成正確的兩性觀, 還會對他們的身心健康造成惡劣影響。

二、網絡傳播淫穢物品行為界定

如果想清楚網絡傳播淫穢物品行為的刑事責任歸屬, 就須先明白哪些屬于網絡傳播淫穢物品行為。網絡傳播淫穢物品行為的具體行為主要包括了上傳行為、下載行為、建立超鏈接行為和網絡幫助行為。

一般的上傳行為不認為是犯罪。對于朋友間互相轉發一些淫穢信息, 因其不具有社會危害性, 只能認為其有傷風化卻不能將其納入刑罰范圍。但行為人將淫穢物品傳到為不特定多數人所能瀏覽的網絡空間即可認定是犯罪。至于下載行為, 一般的下載自用并不構成犯罪。在實踐中爭議較大的是P2P這種在下載的同時自動上傳的行為。通常利用P2P下載淫穢物品并不作為犯罪處理, 但若行為人具有傳播淫穢物品的故意, 了解自己所下載的信息屬于淫穢物品且知道P2P的工作原理時就應負刑事責任。

故意的建立超鏈接行為屬于犯罪, 即行為人明知道超鏈接直接指向的是顯示色情信息的網站或網頁用戶點擊該鏈接就能直接獲取相關的淫穢物品, 出于牟利或者吸引點擊量, 甚至沒有任何目的的情形下而設置并提供鏈接服務, 從而擴大淫穢物品的散布范圍, 應當被認定為一種傳播行為。對于網絡幫助行為而言, 若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和互聯網內容提供商明知道他人利用網絡傳播淫穢物品或明知道他人發布的是淫穢物品, 卻仍然提供網絡技術或內容服務的, 應當認定為幫助犯。

三、犯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分析

( 一) 淫穢物品的當事人

成年男女自愿發生性關系本身并不違法, 但若是淫穢物品的主角則要區別對待。如果淫穢物品是不慎被他人利用才在網上傳播, 則淫穢物品的當事人不應承擔刑事責任。然則當事人實為炒作者, 有將淫穢物品上傳并借此炒作的主觀故意, 就應付主要刑事責任, 本文把這種情況歸入下面一類來討論。

( 二) 上傳淫穢物品者

上傳淫穢物品者應承擔相應的治安行政責任, 傳播廣泛、情節嚴重的就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另外, 如果是違背當事人意愿而上傳相關淫穢物品的, 上傳者除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 還應當承擔侵犯他人隱私的民事責任, 情節嚴重的, 還要承擔損害他人名譽的侮辱罪的刑事責任。

( 三) 網絡發布平臺、空間服務提供商

在發現淫穢信息時, 相關網站和網絡社交平臺應及時刪除。明知他人實施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犯罪, 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費用結算等幫助的,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以共同犯罪論處。在事態嚴重的情況下, 相關網站和社交平臺會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 四) 查看和傳播淫穢物品的網民

單純的下載、瀏覽和個人收藏行為并不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 但若網友在網站或通過網絡社交平臺發送不雅視頻等, 都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 則可能被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網友還傳播了其他淫穢視頻等電子信息達四十個以上, 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在網絡時代, 防治網絡傳播淫穢物品犯罪, 加強網絡空間管理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必然要求。一方面相關法律法規還有待完善, 公檢法、政府和網絡運營單位應當積極作為, 各司其職, 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和監督。另一方面應當加強對民眾的網絡安全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 引導大眾文明上網。此外, 加強對青少年的性教育, 讓他們對性樹立正確的認識也不容忽視。

關鍵詞:網絡傳播,淫穢物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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