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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黨員發展工作制度

2023-05-13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學院黨員發展工作制度》,供需要的小伙伴們查閱,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篇:學院黨員發展工作制度

學院黨員發展工作制度

1、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指導方針 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 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 切實保證新黨員質量。

2、申請人經黨小組推薦,支委會研究同意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可被列入重點培養對象并及時安排參加黨組織的黨的基本知識培訓班。未經統一培訓或培訓課時不足、培訓考試不合格的不予發展。要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要經常與其談話教育,肯定成績,指出缺點和努力方向。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黨組織作思想匯報的制度,密切黨組織與入黨積極分子的聯系。

3、實行共青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的辦法。凡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應經過團組織推薦,然后向其所在黨支部推薦。"推優"工作在黨組織領導下進行。條件成熟的可確定為發展對象,需進一步培養的可作為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黨支部對列入發展計劃的團員,要及時提請團組織討論推薦。如多數團員持反對意見的暫不列入發展計劃。推薦對象在本末被吸收入黨,團組織認為符合條件的,下一年可繼續推薦,但不得超過兩年。

4、確定發展對象時,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則,黨小組醞釀提名,經黨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后上報學院黨總支。

5、各黨支部每年要研究上報下的發展計劃。沒有列入發展計劃的,不得發展,中途也不得補定發展計劃。凡是列入下發展計劃的對象,必須是當已列入重點考察、并完整填寫考察登記表一年以上、培養成熟的入黨積極分子。沒有達到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發展計劃。擬定發展計劃時,要正確處理質量與數量的關系,堅持質量第一。發展計劃要根據所在班級現有黨員數、非黨員數以及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全面進行衡量,不單純追求數量。沒有培養成熟的堅決不能發展真正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要注意優化發展對象的年齡結構,重點吸收業務骨干入黨。

6、認真指導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入黨介紹人要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要求其填寫時實事求是,符合規范,字跡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并認真填寫介紹人的意見,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7、積極做好討論接收預備黨員準備工作。討論前要召開群眾座談會,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并將原始記錄與《入黨志愿書》一并上報。要召開黨小組會,進行醞釀討論,支部委員會要嚴格審查《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會集體討論認為其符合條件和手續完備,方可擬出支部決議,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支部大會討論前,應將支委會意見和發展新黨員公示等準備情況上報機關上級黨委審查同意。

8、加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是:

(1) 預備黨員預備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延長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兩個月進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黨介紹人負責并及時填寫《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 轉正時隨同《入黨志愿書》一同報上級黨委審批。預備期滿,預備黨員應提交書面轉正報告黨支部要按規定進行公示并及時研究,以決定按期轉正或延長預備期不超過一年,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黨委審批。

(2) 考察期間,預備黨員應編入所在單位的黨小組過組織生活,按照規定按時交納黨費。除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在行使黨員的其它權利和義務方面,與正式黨員一樣。

(3)轉正后的黨員材料,一律報上級黨委。

外國語學院黨總支

2011年10月

第二篇:學院發展黨員工作實施辦法

xx師范大學xx學院發展黨員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是基層黨組織的一項基本任務。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使發展黨員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保證新發展的黨員質量,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發展黨員工作在院黨委領導下進行。各級黨組織要把吸收師生員工中的先進分子入黨,作為一項經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條發展黨員必須堅持入黨自愿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具體工作程序參考《xx師范大學發展黨員工作流程圖》。第二章對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及考察第四條黨組織要通過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治主張,提高黨外群眾對黨

1、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情況和存在的不足,鼓勵幫助他們發揚優點,克服缺點,積極上進,端正入黨動機。

2、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情況,約半年填寫一次對入黨積極分子全面考察的情況。

3、在入黨積極分子具備入黨條件時,向黨支部提出將其列為發展對象的建議。入黨積極分子至少每一季度向黨支部遞交一份書面思想匯報。第六條各黨總支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未進學院黨校培訓的)進行教育培訓,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每學期的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各黨總支在每學期開學第3周將培訓名單報學院黨校。黨支部要通知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校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學習,培訓后要進行結業考試,并把培訓教育情況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第七條黨總支要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有關材料整理存檔。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畢業時,應及時將材料交由招生與就業指導部轉給畢業生去向地黨組織。第三章 發展對象的教育考察預審第八條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方可列為發展對象。黨總支要在每學期開學第3周將列為發展對象的人員列入《xx學院發展黨員計劃表》,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備案。黨支部要嚴格按照黨章有關規定,全面把握黨員標準,既重點考察發展對象的政治覺悟和思想素質,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職崗位上起模范帶頭作用。 擬發展入黨的學生,還須符合以下幾個要求:

1、討論發展的當年,原則上其智育排名,

一、二年級須在班級前30%以上,

三、四年級須在班級前50%以上;

2、討論發展的當年須無不合格課程(含必修、必選課考試、考查、實習、畢業設計、畢業論文成績)。黨支部須提交學生成績表;

3、在校期間獲得校級或院級及以上的獎勵或榮譽稱號或有突出貢獻;

4、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第九條學院黨校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為20個學時,目的是進一步提高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和端正入黨動機。培訓后統一組織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各黨支部把培訓教育情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情況表》內。未經過學院黨校集中培訓并未獲得結業證書的,不能發展入黨。院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開班時間為每年的3月和10月,培訓對象是各黨總支每學期第3周上報的黨校培訓名單。學院黨校培訓的有效期為三年。第十條為便于黨組織全面了解發展對象的成長歷程和思想認識提高的情況,黨支部要及時通知發展對象寫出個人自傳?!蹲詡鳌穬热菀笳鎸嵲敿?。第十一條黨支部要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對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審,黨總支可通過函調進行。各黨組織要提前做好函調工作,不能由發展對象本人辦理函(外)調事宜。 政治審查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凡沒有經過政治審查或政審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第十二條黨支部要通過召開黨內外群眾座談會和個別了解,廣泛聽取對發展對象的意見 。座談會要由黨員教師或學生正式黨員主持,并指定專人做好原始記錄。聽取意見的重點是:發展對象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現實表現等是否符合黨員條件。半年內沒有征求過黨內外群眾意見或超過半數認為其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不能發展入黨。第十三條擬發展入黨材料,由所在單位黨總支初審并簽字蓋章。擬發展對象送審材料要用檔案袋裝好,并在檔案袋上貼上“發展對象送審材料一覽表”。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自傳》、《外調政審材料》、《思想匯報》、《黨內外群眾意見》(原始記錄)、《黨校結業證書》(復印件)、《黨員發展對象基本情況簡表》、《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情況表》。學生發展對象還須附入校以來的《xx學院學生成績表》。第十四條經院黨委預審同意后,由組織宣傳部對發展對象的情況進行公示,進一步接受群眾的監督。公示時間7天。教工發展對象公示范圍為其所在單位,學生發展對象公示范圍為其所在系。對公示后反映的意見,黨總支應及時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第十五條公示期后,沒有反對意見或有異議經核實后不影響發展的,黨總支派人到學院組織宣傳部領取《入黨志愿書》,并指導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第四章 預備黨員的接收第十六條接收預備黨員必須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程序辦理。

1、確定入黨介紹人申請入黨的人要由2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指導被介紹人認真填寫《入黨志愿書》。(2)切實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本職工作、業務學習、個人經歷、存在不足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并實事求是地填寫在《入黨志愿書》“入黨介紹人意見”欄內,并明確表態是否同意其入黨,是否愿意擔任其入黨介紹人。(3)在討論接收被介紹人入黨的支部大會上,介紹人還要負責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4)被介紹人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介紹人仍要繼續對其關心幫助教育。

2、審查《入黨志愿書》支委會要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認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3、召開支部大會支部大會接收預備黨員的程序:(1)支部書記主持會議,報告出席會議的黨員數;(2)支委會報告對申請人的審查情況;(3)申請人匯報自己在《入黨志愿書》中填寫的內容;(4)入黨介紹人介紹申請人情況并表明意見;(5)與會黨員發表意見;(6)與會正式黨員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黨支部召開支部大會注意事項:(1)支部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出席大會方可開會,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正式黨員的半數方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正式黨員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可統計在票數內。(2)支部大會討論2個以上的申請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4、送審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決議和表決情況(應到數、實到數、有表決權數、同意數、反對數、棄權數)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連同預審材料,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審查。

5、談話按照黨章規定,入黨申請人沒有經過談話的不能審批入黨。根據院黨委授權,各黨總支負責對本單位學生入黨對象進行談話。談話人必須是黨總支正、副書記,總支委員或擔任系(院)行政職務的黨員干部。申請入黨的教工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指定專人談話。談話人的主要任務是:(1)進一步了解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和入黨目的,對黨的基本知識熟悉掌握的程度,對黨員義務和權利的理解以及覺悟程度,從而考察其是否具備黨員條件。(2)提醒入黨對象要繼續接受預備期一年的考察,入黨后不能放松對自己的要求,要按時交納黨費,積極參加黨內活動,勇于承擔黨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帶頭作用。預備期滿要及時向所屬黨支部提交書面轉正申請和預備期思想匯報等。(3)談話人要將談話的情況寫入《入黨志愿書》“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欄內,并在最后明確表態是否同意該發展對象入黨。

6、審查 院黨委對黨總支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及材料,應及時審查,并召開院黨委會議,逐個審查討論,形成院黨委會審查意見,填在《入黨志愿書》相應欄目內,由院黨委書記簽章后報校黨委組織部。

7、報批以上程序完成后,黨總支填寫好《中國共產黨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將發展對象所有材料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報批時間距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黨委或授權審批部門原則上1個月內須完成審批工作。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未予審查報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無論何種原因超過三個月未審查報批的,原報批黨支部應重新開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問題,申請人本人要重新填寫《入黨志愿書》。報批時間一般不限(注:5月1日以后一般不再討論應屆畢業生發展對象的入黨問題)。

8、審批 由院黨委授權院組織宣傳部牽頭,負責發展對象入黨的審批工作。黨委組織宣傳部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有關的黨總支。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對發展對象材料不符合規范要求或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審批。對未被批準入黨的,黨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條入黨手續履行完畢后,各黨總支要及時將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并及時更新黨員的信息數據。第五章 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第十八條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黨總支組織進行,院黨委也可結合黨內重大紀念活動組織進行。第十九條預備黨員應定期向黨支部和介紹人匯報思想。預備期滿半年時,黨支部必須對其進行半年考察鑒定,并填寫《中國共產黨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該表作為預備黨員轉正時必備材料上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第二十條預備黨員應在預備期滿前1個月,向黨支部遞交《轉正申請書》。無特殊原因預備期滿超過3個月,本人未向黨組織遞交轉正申請,則不能按期轉正,視情況按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處理。第二十一條黨支部接到預備黨員轉正申請后,應審查并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預備黨員要在會上匯報自己在預備期各方面的表現。支委會要說明對其進行教育考察的情況。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條件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都必須經支部大會表決通過,表決方法與接收預備黨員大會時相同。第二十二條預備黨員的轉正經所在黨支部討論審查,并填寫《入黨志愿書》——預備黨員轉正黨支部決議,分別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和校黨委組織部審批。第二十三條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黨委在1個月內討論審批,審批結果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要及時通知本人并在黨員大會上宣布。第二十四條預備黨員轉正后,黨組織要及時將所有入黨材料歸入本人人事檔案。學生黨員畢業時,由院招生與就業指導部轉給接收單位。第六章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第二十五條各級黨組織必須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發展黨員是一項非常嚴肅的工作,要本著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把好“入口關”。要客觀公正地考察入黨積極分子,嚴格按照黨員標準和程序發展黨員,堅決抵制不正之風。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黨委要對有關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第二十六條要選配好黨總支和黨支部書記、以及總支和支部委員,并進行必要的培訓,保證工作到位和工作質量。 各黨總支要建立發展黨員工作責任制,學生黨支部要充分發揮學生黨員的作用,學生正式黨員可作為支委承擔黨員發展的材料組織、管理等工作。發展黨員各個環節的工作都要落實責任到人,及時討論和審批,杜絕疏漏和延誤。

第七章附則第二十八條本細則自二oo九年三月一日正式執行。之前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和解釋,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均以本辦法規定為準。本辦法由院黨委組織宣傳部負責解釋。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主題詞:黨員 發展 辦法抄送:師大相關部門中共xx師范大學xx學院委員會辦公室XX年3月16日印發

第三篇:會計學院大學生黨員發展工作細則

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為進一步搞好發展黨員工作,使之制度化,規范化,并使廣大同學了解和認識黨員發展的基本要求和過程,特制定會計學院學生黨員發展工作實施細則。

一、 發展黨員工作的原則和要求;

發展黨員必須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堅持入黨志愿和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禁止突擊發展。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嚴把質量關,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和發展的程序辦理。發展數量一般控制為:二年級的學生黨員比例控制在該年級學生總數的5%—7%,三年級學生黨員控制在該年級學生總數的10%—15%,四年級學生黨員控制在20%左右。

二、 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各支部首先要把發展黨員工作的著眼點放在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上,要通過宣傳黨的章程和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不斷擴大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隊伍。

(一)業余黨校學員的產生:各學生黨支部對全院學生中思想上進、各方面表現突出并主動自愿遞交入黨申請書的同學進行登記、備案,由各班團支部和本班級已有的黨員同學共同討論選出,推薦入學院業余黨校學習。在黨校學習期間,業余黨校學員要認真上好每節課,主動向組織匯報本人的思想情況;通過黨校學習的考核,成績合格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產生:對取得結業證書的同學,黨支部要及時進行分析考察,并通過各班級的民主推優程序,分期分批將符合條件的業余黨校學員列為入黨積極分子,并作為黨總支制定發展計劃的主要依據。對已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支部要安排兩名黨員對其進行培養、考察、教育,并按時間等具體要求認真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登記表》。

(三)發展對象的產生: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考察后,在聽取黨支部、培養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黨支部委員會討后,將基本具備發展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確定學生發展對象要重視團組織的“推優”意見。

三、發展程序

(一)入黨積極分子被確定為發展對象后,要經過黨員對其進行談話考察、群眾意見調查、直系家庭成員外調、政治審查等,最終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和綜合性的考查材料。

1政治審查的范圍:發展對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 ○2政治審查的內容:基本情況、歷史和政治表現,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現,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及其表現等;

3沒經過政治審查的或政治審查不合格者不得發展入黨。 ○

(二)、預備黨員接收前的預審和公示:

1支部對發展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和政審認為合格后,將形成的材○料報送上級黨組織,預審由總支負責。預審材料主要包括:

黨支部綜合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寫實登記表;入黨申請書;自傳;思想匯報;團支部的“推優”材料;業余黨校學員登記表;黨內外群眾意見;綜合性政審材料;團支部推薦表;學生成績表:要求學生主要功課的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并無不及格現象。

2發展對象預審通過后,由總支部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聽○取群眾意見,公示結束后,總支部將公示結果書面報黨委組織部,核發《入黨志愿書》。

公示制度如下:

對于擬吸納的發展對象,將在辦公室或學生宿舍對其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黨員和群眾如有異議或意見,可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向學院黨總支或黨委組織部反映,如群眾沒有對發展對象提出意見,即可填寫《入黨志愿書》,并召開支部接受預備黨員大會。如有意見,黨支部應對反映的問題認真進行核實,并報總支部審查,審查后認為符合條件的,可填寫《入黨志愿書》并召開接收大會,對審查后符合條件的應暫緩發展。

發展黨員公示榜:

根據我院發展黨員公示制的有關規定,經×××黨支部提名和×××黨支部預審,擬發展下列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公示如下:

××學院××系××年級×班

×××(姓名)

本公示自即日起7日內(××年×月×日—××年×月×日),凡對發展上述同志入黨有意見者,請及時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黨總支或 支部反映,也可直接向院黨委組織部反映。

黨總支部聯系電話: 院黨委組織部聯系電話:

×××黨總支(蓋章) ×××年×月×日

四、預備黨員的接收

(一)確定入黨介紹人。申請入黨人,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

(二)填寫《入黨志愿書》?!度朦h志愿書》應由本人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逐項填寫,填寫要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或寫字筆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不得有錯別字,不允許隨意涂改?!度朦h志愿書》由支委會審查認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填寫《入黨志愿書》注意事項附后)

(三)召開支部大會。

大會的步驟:1 申請入黨的人向大會宣讀《入黨志愿書》,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等情況。2 介紹人對申請入黨的人介紹對其培養教育情況,以及是否同意其入黨意見。3 與會黨員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充分討論。4 申請人回避并由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投票表決,贊成人數應超過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接受為預備黨員。5 支部表決后,上報黨總支審批,黨總支書記、副書記和委員負責與其談話。審批的結果要及時通知本人并在支部會上宣布。6 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通過組織生活等形式,進行教育和考察,并有組織的面向黨旗進行宣誓。

五、預備黨員的考察:

預備期一般為一年,從黨支部黨員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當日算起;2按時交納黨費;3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黨內活動,接受黨組織的教育;4隨時向培養人匯報思想,及時填寫預備黨員考察寫實登記表。

六、預備黨員的轉正 :

(一)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期滿后,由本人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不完全具備條件的可延長其預備期,延長時間不得少于半年,也不得超過一年。再不具備條件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二) 預備黨員轉正手續:

1、 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2、 召開支部大會討論,并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3 、黨支部大會上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表決。4 、報上級黨總支表決結果和審批。

(三) 轉正大會的步驟:1 、轉正人向大會宣讀轉正申請書。2 、入黨介紹人向大會介紹這一年對其培養教育等情況。

3、 與在會人員對其進行討論。4 、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對取進行表決。

5、 上報總支審批。

6、 預備黨員轉正也應在黨支部大會上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表決,贊成過半的方可通過。 附:填寫《入黨志愿書》注意事項

入黨志愿書是黨員的檔案材料,無論是申請人或是介紹人、談話人及支部和總支,都必須嚴肅、認真填寫。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現就有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 “姓名”欄:“曾用名”應按使用順序填寫。 2. “出生年月”欄:填寫公歷時間。

3. “貼照片處”: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半身照片。

4. “籍貫”欄:是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現行的行政區劃詳細填寫。

5. “家庭出身”欄:應按父母的職業(如工人、農民、教師、干部、軍人、職員、個體商業等)來定。

6. “本人成分”欄:填寫學生。

7. “現有文化程度”欄:主要按學歷填寫。在校學生應填寫為“高中”。

8. “有何專長”欄:填寫本人的業務專長,不填本人的業余愛好。

9. “現有職務”欄:是指一個人實際承擔的主要職務。 10. “入黨志愿”欄:首先要將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及怎樣做一個合格的黨員等內容寫清楚。在填寫時要聯系自己的思想認識實際,不要單純照抄《黨章》或其他資料。

11. “本人經歷”欄:包括個人的學習經歷,參加勞動和工作的經歷,一般應從7周歲或上小學一年級開始算起,根據本人不同時期所從事的職業,分段填寫。前后時間要相互銜接。同時,要填寫對你這段經歷最熟悉的證明人。

12. “獎勵或處分”欄:一般要經過一個單位或上級領導機關批準表彰和獎勵的,均可填入,并寫明何時何地何原因受到過何獎勵。處分要指有批準權限的領導機關,根據所犯錯誤的事實和性質,按照黨紀、團紀、政紀和國法所依的組織處理或刑事判決。

13. “家庭主要成員的職業和政治情況”欄:其中“家庭主要成員”只是和自己有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直系親屬。“職業和政治情況”是指上述成員現在何地何部門做何工作或擔任什么職務,參加了什么黨派或團體,有無重大政治和歷史問題。

14. “主要社會關系的職業和政治情況”欄:其中“主要社會關系”是指本人的旁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友等。“職業和政治情況”與前面填法相同。

15. “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欄:這一項沒有特別的要求。凡是申請入黨者認為表格中各項沒有包括進去或沒有完全表達清楚的問題,又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都可以填寫。

16. “入黨介紹人的意見”欄:入黨介紹人把被介紹人的思想品質和經歷表現等方面的主要情況,以及他是否已經具備了黨員條件的意見,綜合的寫在這一欄中,以便組織進行審查。兩個介紹人在填寫意見時,必須各自填寫個人的意見,第二介紹人意見不能只寫“同上”和“同意第一介紹人的意見”。填寫意見后,要簽名蓋章,注明日期。

17. “支部大會通過接受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欄:主要內容:(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對申請人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的考察,對申請人的歷史、家庭情況及主要社會關系的審查結論,主要優缺點等。(2)支部大會表決的情況應分別填清:支部實有正式黨員數、到會的正式黨員數及表決結果。

18. “上級黨組織指派專人進行談話情況和對申請人入黨的意見”欄:支部發展會后,一般由總支部委派同志與被發展人談話。應填寫如下內容:(1)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2)發展對象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3)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4)發展對象對黨內及社會上不良現象的認識。(5)發展對象對本人的優缺點的分析。(6)發展對象入黨后的打算。(7)是否同意發展其入黨的明確意見。不能寫成鑒定式的評語。

19. “黨總支審查(審批)意見”欄:凡屬總支審批的,總支審批意見應寫為:“經總支委員會討論,批準XXX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預備期一年,自XX年X月X日算起”。凡需報黨委審批的,填寫為:“經總支委員會討論,同意接收XXX同志為中共預備黨員”??傊б庖姷娜掌?,應該填寫總支討論和做出決議的日期。加蓋總支公章,總支書簽字。

20. “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欄:應說明該同志在預備期間的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的進步與提高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不能簡單的寫成同意按期轉正。決議的日期,應寫支部大會討論通過的日期。決議中要寫明支部實有正式黨員數,實到正式黨員數以及表決結果。凡延長預備期的,應寫明延長時間,如果延長或取消預備期,還要另附詳細材料。

21. “總支部審查(審批)轉正意見”欄:凡總支審批的應填寫:“經總支委員會討論,批準XXX同志按期轉為中共正式黨員,黨齡從XX年X月X日算起”。(如2000年10月8日支部大會通過入黨,按期轉正,其黨齡應從2001年10月8日算起)。須報黨委審批的,只填寫:“經總支委員會討論,同意XXX同志按期轉為正式黨員”即可??傊徟娜掌趹强傊瘑T會討論通過的日期,總支應蓋公章。

22. 有些項目沒有可填寫內容的,應寫上“無”,不得留空白。

會計學院黨總支 2007年5月

第四篇:經管學院學生黨員考核制度

經管學院學生黨員考核制度(討論稿)

為了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進一步提高我院學生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學生黨員的組織紀律觀念和服務意識,使學生黨員成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獻者、工作中的耕耘者、學習上的佼佼者、實踐中的開拓者,使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經管學院黨總支推出“學生黨員考核制度”。該制度由各支部實施,每學期進行一次??己顺煽冏鳛辄h員推薦到院、校級的評優評獎的重要依據。

依據《黨章》中規定的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結合經管學院學生黨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總則

第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重大思想政治斗爭中的態度與表現能夠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始終堅持理論學習,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在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

第二、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保守黨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黨的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第三、履行黨員義務,認真完成各級黨組織交派的任務;不得無故不參加各級黨組織舉辦的任何黨內活動,參加支部大會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無故缺席。

第四、學生黨員要端正學習態度,樹立牢固的專業思想,刻苦努力,帶動周圍的學生共同進步。

第五、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工作和義務勞動,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吃苦奉獻精神,不計個人得失,把學生利益擺在首位,切實做好廣大學生的服務工作。

第六、認真遵守校規校紀及我院學生日常管理規定。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各項活動,在活動組織中為全院學生樹立榜樣。積極營造學院良好的學風和思想輿論氛圍。

第七、學生黨員要經常了解所帶的入黨積極分子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鼓勵他們克服缺點,發揚優點,幫助其積極上進,使其端正入黨動機。

第八、學生黨員應定期向學生黨支部匯報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情況,匯報要求實事求是,要求黨員每季度至少上交一篇思想匯報。

第九、由于主觀過失或意外犯錯誤的學生黨員,應主動到院學生黨支部或院黨總支匯報情況,根據其認錯態度從輕給予不同程度的處分,對不主動匯報的,一經發現,仍無端推托責任的從嚴處分。所有犯錯誤的學生黨員(包括故意和過失)均應向院學生黨支部遞交書面說明材料,如實說明情況。

第十、學生黨員若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支部將當其進行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按照相應程序勸其退黨。第十

一、學生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二、考核細則:

(一)考核說明

1、本細則實行百分制,主要從學生黨員的學習成績、思想匯報、支部組織生活、工作情況、終合測評、民意支持率以及所獲獎勵等六個方面具體考核。每學期末由各黨支部作出考核結果并上交黨總支,黨總支審核研究后對考核結果進行公布,并記入本人組織檔案。

2、 考核結果分優(80-100分)、良(70-80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四個等級。

3、預備黨員中凡屬以下情況應延長預備期:

(1)入黨時存在的缺點,但預備期改正不明顯。

(2)入黨以后對自己要求不高,總體表現一般,先鋒模范作用不明顯。

(3)只有考評分在60分以上的才能按期轉正,考評分低于60分的預備黨員應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給予延長考察期處理。

(4)受到學院各相關部門的任何處分決定的預備黨員。

4、“優秀共產黨員”的評選。

每學年結束,學生黨支部依據考核結果,經過黨員民主推薦,反復篩選確定人員名單,報請黨總支批準,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并頒發榮譽證書。

5、為保證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學生黨支部成立專門的考核小組作具體核合,黨總支對其實行監督。黨員可對考核結果進行質疑,由黨支部作最終解釋。

三、考核內容

〈一〉 學習成績(30分)

此項基礎分為15分,有下列情況的累計加分

(1)學習成績總分居班級前5%加15分

(2)學習成績總分居班級5%-10%加12分

(3)學習成績總分居班級10%-15%加10分

(4)學習成績總分居班級15%-20%加8分

(5)學習成績總分居班級20%-30%加6分

(6)學習成績總分居班級30%-40%加4分

〈二〉思想匯報(10分)

參考依據:學生黨員每學期上交黨支部的思想匯報篇數及其質量;

(1)每季度上交三篇或三篇以上,且反映的思想覺悟及政治理論水平突出 10分

(2)每季度上交兩篇,且個人思想鮮明、觀點新穎并能表達個人真情實感 5分

(3)每季度上交一篇,且書寫工整、態度端正3分

(4)每季度未能上交一篇、字跡潦草、態度不端正 0分

〈三〉支部組織生活、工作情況(15分)

1、學生黨員在每學期內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的各項組織生活中的具表現,以“黨員日常工作考核表”為主 (10分)

(1)支部和黨小組組織生活會的出席情況

①支部和黨小組組織生活會的出席全到者得5分;

②支部和黨小組組織生活會遲到早退、會前請假一次扣1分,兩次扣2分,三次以上得0分;

③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兩次和兩次以上得0分。

(2)支部和黨小組組織生活會表現情況(5分):

①在支部和小組討論和學習中表現非?;钴S,非常積極主動,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議 5分

②在支部和小組討論和學習中表現活躍,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議 4分③在組織生活中表現一般,并有較多可行性建議 3分

④在組織生活中很少發言 2分

⑤在組織生活中表現不積極,有怨言、影響他人情緒 0分

2、支部日常工作完成情況(15分):

(1)參考依據:學生黨員在每學期內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的各項活動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具體表現,以“評分標準”為準。

(2)評分標準:

①黨員必須積極與培養對象主動聯系,至少每月1次,并認真觀察培養對象的思想動態,認真填寫培養記錄,滿分為5分;

②每次填寫材料或黨支部安排活動能夠準時到場、表現非常積極主動、任勞任怨的完成各項任務 5分

③填寫材料或黨支部安排活動無故遲到、早退現象,作風懶散、表現不積極,有怨言、影響他人情緒,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自己的任務每次扣1分

注:黨支部對黨員在一學期內的各種日常工作中的具體表現作出詳細記錄并形成正式的書面材料

〈四〉民意支持率(15分) (班級評定占10分,黨支部評定占5分) 參考依據:每學期黨支部針對黨員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

1、班級評定(滿分10分):

(1)黨員在其所在班級內的優秀率為80% 10分

(2)黨員在其所在班級內的優秀率為70-80%(不含80%) 8分

(3)黨員在其所在班級內的優秀率為60%-70% (不含70%) 6分

(4)黨員在其所在班級內的優秀率低于60%5分

2、黨支部評定(滿分5分):

(1)黨員在其所在黨支部的優秀率為80% 5分

(2)黨員在其所在黨支部的優秀率為70-80%(不含80%) 3分

(3)黨員在其所在黨支部的優秀率為60%-70% (不含70%)2分

(4)黨員在其所在黨支部的優秀率低于60%1分

<五>思想動態(滿分15分)

1、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并撰寫感想,若能在院報、校報或正式刊物上發表及被宣傳采納的加5分/篇。

3、為同學、集體班級做好事者并能得到班集體或老師認可的加1分/件。

4、輔導員對黨員綜合情況進行評分,最高分為5分

〈六〉所獲獎勵(10分)

1、在院級活動中獲獎者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

2、在校級活動中獲獎者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

3、在省級活動中獲獎者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

4、在國家級活動中獲獎者加10分

5、凡CET4通過者加3分,CET6通過者加4分,通過計算機國家二級考試者(含國三)加2分

6、凡受到學校處分者此項為0分

注:以上各項加分若有重復以最高分項計;但上述各項累計總分不得超過10分。

經管學院黨總支2014年5月6日

第五篇:天津城市建設學院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2006年3月2日,津城建院黨[2006]1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為切實保證發展黨員工作質量,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戰斗力和凝聚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鶎咏M織工作條例》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發展黨員工作,要從貫徹黨的基本路線的要求出發,切實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禁止突擊發展,反對關門主義,要積極、慎重,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學院發展黨員工作的重點是大學生、教學一線的中青年教師和“雙高”(高學歷、高職稱)教師。

第三條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要加強發展黨員工作的計劃性。每年初,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應根據學院發展黨員的總體要求及本單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的實際狀況,研究制訂本單位年度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年度發展計劃(包括發展對象名單)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二章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

第四條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并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五條由于升學、畢業分配、工作調動等原因轉到學院學習、工作的師生員工,曾在原單位提出過入黨申請的,須由原單位黨組織正式將申請入黨材料轉至我院,其申請入黨時間以實際申請時間為準。未能轉接相關材料或申請書過于簡單者,應重新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 第六條入黨申請人要定期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黨組織匯報思想,一般每學期三至五次。 第七條黨組織通過對申請人一段時間(教職工至少一年以上)的培養,對政治覺悟較高,思想素質較好,能自覺以共產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的,經過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可以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對入校前已是入黨積極分子的,可直接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繼續培養。 (一)選拔確定入黨積極分子,要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支委會成員要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可進行公示),并與入黨申請人談話后,召開支委會 (或支部大會)討論,討論情況要如實做好記錄。

(二)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后,要填寫《申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并在支部黨員大會上公布(或進行公示)。

第八條黨支部對已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應及時指定兩名黨員擔任培養聯系人,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等工作。

(一)培養聯系人要經常同積極分子談心,聽取思想匯報,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和工作、學習表現,及時指出優缺點,提出具體要求和努力方向,并經常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的成長情況,提出加強培養、教育的意見和建議。

(二)黨支部每半年應對培養聯系人的工作進行一次檢查。

第九條黨支部要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院、系兩級教育培訓機制:啟發覺悟階段(初級教育),由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組織實施;黨校教育階段(集中教育),由院黨委統一安排。已被黨支部重點培養并被列入發展計劃的入黨積極分子,應參加院黨校的集中培訓。培訓考核合格者,頒發《黨校結業證書》。 沒有經過上述教育培訓的,原則上不能發展入黨。 第十條做好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考察。 (一)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內容應包括:入黨申請書,“推優”材料,《申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黨校培訓結業證書,學習、工作、獲獎情況及各種思想匯報等材料。 (二)定期做好培養考察。培養聯系人要認真填寫《申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由兩名培養人研究后分別用藍色或黑色鋼筆填寫并簽名蓋章,支部意見欄填寫意見后加蓋支部公章,支部沒有公章的加蓋黨總支公章。黨支部和培養聯系人意見應每季度填寫一次。重點考察入黨積極分子的入黨動機、思想政治表現、組織紀律觀念和模范帶頭作用發揮情況等。 第十一條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實行年度遴選制度,不合格的要淘汰;對因畢業或其他原因離校(不含休學)的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應負責地寫出培養考察意見,隨人事檔案轉給其接收單位黨組織,以便接收單位繼續培養教育。 第三章預備黨員的接收

第十二條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后,對于各方面條件均比較成熟,已基本達到黨員標準者,在充分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綜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經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可列為發展對象。 第十三條黨支部確定發展對象后,必須在適當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各支部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公示的時間、地點。

第十四條黨支部確定發展對象時,要在一定范圍內充分聽取群眾意見,通常采用的方式有:個別訪談和召開群眾座談會。

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時應保證一定的群眾數量,一般為十人左右,且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要實事求是地記錄每個人的意見,不得隨意更改發言的原意。 支部撰寫群眾意見的材料中應對公示情況有明確體現。

第十五條黨支部確定發展對象時,要認真組織做好政治審查工作。

(一)政審審查內容主要包括: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在重大歷史事件中的表現,以及對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和態度;現實表現及主要優缺點;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基本情況;其他有必要政治審查的內容。

(二)政審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檔案和有關材料;征求有關領導、同事、老師和同學的意見。對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要外調。外調函由基層支部直接辦理。

(三)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不能直接由發展對象本人自己經手辦理有關證明材料。 (四)政治審查后要寫出政審綜合報告。

第十六條黨支部在對發展對象進行全面培養、考察和政審后,應將有關情況報黨總支預審。除口頭匯報外,還要提供下列材料:入黨申請書及思想匯報;自傳;發展對象為團員的應有團支部推優意見;群眾調查相關材料;外調證明材料;《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政審綜合報告;《黨校結業證》;其他相關材料。

(一)黨總支要指派專人認真審查黨支部上報的發展黨員材料,并做好預審記錄,預審工作要形成制度,避免隨意性。經預審,已基本具備入黨條件,并在發展計劃內的,可發給《入黨志愿書》。如有不同意見須請示上級黨組織后再作決定。 (二)直屬黨支部預審工作可參照執行。 第十七條黨總支對發展對象審查同意后,要確定入黨介紹人。申請入黨人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自己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比較了解發展對象的黨員擔任。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

(一)向被介紹人講解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如實向黨組織匯報。 (二)指導被介紹人正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 (三)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四)被介紹人批準為預備黨員后,繼續對其進行幫助教育。

第十八條經上級黨組織審查后,發展對象要在黨支部的指導下填寫《入黨志愿書》。

入黨介紹人應將志愿書表內項目和填法向發展對象解釋清楚。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要嚴肅認真,用藍色或黑色鋼筆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內容要準確。 填寫《人黨志愿書》應注意的問題:

(一) “入黨志愿”一欄,申請人應根據自己的思想認識和發展過程,著重表述對黨的認識及為什么要入黨、入黨的態度等問題。在回答為什么要求加入中國共產黨和準備怎樣做一名合格的黨員等問題時,一定要聯系自己的思想、學習和工作實際,切忌空洞。 入黨志愿沒有標題,不加稱謂,正文后邊不需要署姓名和時間。 (二)“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的填寫要與身份證一致。“曾用名”指在學習和工作期間曾經正式使用過的名字。“貼照片處”必須貼入黨申請人的近照。

(三)“籍貫”指本人祖居的地方,按現在的行政區劃填寫。如祖居地變化較多,一般應該填寫父親的出生地。具體格式為:***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縣(區)。

(四) “出生地”指本人出生地。具體格式為:***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縣(區)。 (五) “學歷”是指本人已取得最高學歷。在讀本科、高職學生應為高中;在讀專接本學生應為大學???碩士研究生為大學本科;

(六) “學位或職稱”是指本人已取得的學位或職稱,在讀本科、高職生應填無;研究生和教職員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七) “單位、職務或職業”是指本人現在工作情況。具體格式為:天津城市建設學院*系*級*專業*班學生或天津城市建設學院*系(處、室、院、所、中心)*教研室(辦公室、科)*(科長、教師等)。

(八) “現居住地”是指本人現在居住情況。

(九) “本人經歷”一般從上小學開始,起止年月要銜接。“何地、何部門”要寫具體單位全稱。“何職務”應寫明具體職務。“證明人”應填寫最熟悉本人情況的人或在一起工作過的人,不能填寫自己的親屬。

(十) “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欄中,學生一般只填寫入大學以來,因自己工作、學習表現,受到的院級以上獎勵或處分。教職員工一般填寫距現在五年之內所受到的院級以上的獎勵或處分。

(十一)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父母或撫養人、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會關系”填寫與本人有密切關系的或本人受其影響較大的親屬、朋友。

(十二) “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填寫本人需要向黨組織說明而在其他欄目中包括不了的問題。

(十三)如表上某些欄目沒有內容可填時,應寫“無”,不要劃“×”或“/”。

(十四) “入黨介紹人意見”應對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質、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認真分析,作出全面評價,不能只寫工作表現,要表明自己對被介紹人入黨的態度。兩名介紹人應分別填寫自己的意見。

第十九條及時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 (一)準備工作

1.召開支委會,聽取入黨介紹人關于發展對象的情況匯報,認真審查發展對象的《入黨志愿書》等材料,確認發展對象具備入黨條件,手續完備后,形成支部大會決議草案。 2.布置會場:懸掛黨旗和“×××黨支部發展新黨員大會”的會標。

3.支委會提前將開會的時間、地點通知全體黨員、發展對象和列席會議的入黨積極分子。 (二)主要程序 1.大會由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主持。主持人清點、報告應出席黨員人數和實際到會人數,宣布會議內容。

2.發展對象宣讀《入黨志愿書》。

3.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的基本情況、現實表現及入黨培養、教育和考察過程等,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4.支委會向支部大會報告對發展對象審查的情況及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的情況。 5.大會討論。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是否具備黨員條件、能否入黨進行討論,充分發表意見,肯定成績,指出不足。

6.大會表決。表決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即可作出通過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7.宣布支部大會決議。

8.會議發言。發展對象談自己的感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列席會議的入黨積極分子也可以發言,談自己的感想。

9.各支部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適當調整會議議程。 (三)注意事項

1.要保證出席人數。如果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實到會人數不足應到會人數的一半,支部大會不能舉行;雖超過半數,但缺席人數較多,一般也應改期召開。

2.發展對象和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如發展對象不能參加會議或兩名入黨介紹人均不能參加會議時,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如一名介紹人不能出席會議,但在會前已將被介紹人的情況向支部作了負責的報告,可以召開支部大會。

3.對于支部大會上黨員提出的問題,支委會或發展對象應予以解答。如果某些問題一時難以弄清,可暫時休會,待弄清后再繼續開會。

4.做好大會記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內容、會議主持人和記錄人;應到會人數、實到會人數、缺席人數及原因,發展對象和列席人員;會議討論情況及表決結果;綜合全體黨員的討論意見形成的決議等。 第二十條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后,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發展對象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

支部大會決議主要應包括以下內容:發展對象的主要優缺點,支部大會對其基本評價,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對發展對象能否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各有多少),以及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全稱等,最后黨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第二十一條黨支部要及時將接收為預備黨員同志的《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入黨志愿書》及其他必備材料等移交黨委組織員,進行組織談話。 (一)談話前的準備

1.認真審查入黨材料是否齊全,包括入黨申請書、入黨志愿書及其他必備材料等;檢查入黨手續是否完備,有無違反黨員發展規定的情況。

2.了解發展對象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和組織上對發展對象的培養情況,發展對象及其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歷史情況是否清楚,黨支部的決議是否符合要求等。 3.根據審閱材料和調查了解的情況,確定可否與其談話。

4.談話要針對每個發展對象的具體情況,事先擬定好談話提綱,確定談話內容和重點,避免公式化、簡單化。 (二)談話內容

重點了解發展對象對黨的認識是否正確,入黨動機是否端正,思想覺悟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政治品質和工作態度,對自己的優缺點的認識,有無政治歷史和其他方面的問題。同時對其進行正確對待入黨問題的教育。 (三)談話后的工作

1.向有關黨總支、直屬黨支部說明談話的基本情況,對發展對象的基本看法,并提出可否發展其入黨的建議。

2.組織員意見如果同黨支部看法不一致,應通過進一步調查研究,盡量取得一致意見,確實不能統一的,要上報黨委組織部研究。 (四)注意事項

1.黨支部納新大會后,黨總支要在兩周內將發展對象的入黨材料送交組織員,組織員在收到材料后一周內應安排談話。

2.組織員代表上級黨組織對發展對象進行考察和教育,一定要嚴肅認真,保證談話質量,不得委托他人代行組織員職責。

對入黨手續不全或不具備入黨條件的人,不得同意其入黨。 3.黨總支應做好內部分工,妥善安排組織員談話。

4.黨總支所屬黨支部發展的黨員,組織員談話要在黨總支審批之前進行;對直屬黨支部發展的黨員,組織員談話要在報學院黨委審批之前進行。 第二十二條黨總支經學院黨委授權可以審批接收預備黨員;直屬黨支部發展黨員要報學院黨委審批。

審批工作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黨總支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討論并表決決定。對符合黨員條件且入黨手續完備的發展對象,可批準其為中共預備黨員。審批意見要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由黨總支書記簽字。

(二)黨總支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原則上應在兩周內審批完畢。 (三)黨委組織部將不定期地檢查或抽查各單位發展黨員工作的情況。

第二十三條黨總支審批預備黨員后,要及時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并通知本人開始正常參加黨的組織活動。

對未被批準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黨支部應肯定其優點,指出存在的問題和努力方向,鼓勵其克服缺點,繼續接受組織的教育和考驗,爭取早日入黨。 第二十四條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發展黨員后,要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基本信息的登記備案工作。 (一)黨總支簽署意見后,應將有關材料及時報送學院黨委組織部備案,并及時更新黨員信息管理數據庫。

(二)黨總支報院黨委組織部備案、直屬黨支部報院黨委審批的材料包括:入黨志愿書、《申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入黨申請書、自傳、思想匯報、外調證明材料、群眾調查有關材料、政審綜合報告、《黨校結業證》、團支部推優材料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三)上半年發展畢業班黨員工作報組織部備案、審批時間截至到五月十五日,發展其他黨員備案、審批時間截至到六月十五日。各支部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至次年一月一日原則上不再進行黨員發展,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必須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本年度發展黨員備案、報批工作,過期組織部將不予辦理。

第二十五條發展對象被批準為預備黨員后,應組織參加入黨宣誓。

學校黨委組織部每年“七·一”前后組織一次全院性的預備黨員代表宣誓活動。各黨總支和黨支部可自行組織宣誓儀式。

第四章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第二十六條預備黨員在一年預備期內的教育以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和基層黨支部為主開展,要把預備黨員及時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通過參加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并分配適當的工作,對他們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每季度討論一次預備黨員的情況,及時了解、掌握預備黨員的思想、學習和工作動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二十七條預備黨員由黨支部確定培養聯系人加強教育和考察。培養聯系人應在支部大會后每三個月填寫一次《中國共產黨預備黨員考察表》,做好鑒定工作。

預備黨員應經常向黨支部匯報思想情況,兩個月作一次書面匯報,積極參加組織生活,認真履行黨員義務,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考察。 預備黨員因畢業或其他原因離校(除休學)時,黨支部應將教育、考察的情況形成書面材料,轉給所去單位的黨組織。

第二十八條預備黨員應在預備期滿之前兩周,主動向黨支部提出轉正申請。轉正申請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本人簡況,何時被批準入黨,何時預備期滿;對照黨員標準,匯報自己入黨后履行黨員義務情況,政治、思想和作風方面的進步,工作及學習表現,缺點的改進情況及努力方向。

黨支部應認真聽取黨內外群眾對預備黨員轉正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支委會根據預備黨員的申請報告、培養聯系人的考察意見、群眾的反映,對照黨員標準,就預備黨員能否轉為正式黨員提出意見,然后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支部大會的程序主要有:

(一)支部書記宣布會議內容,清點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 (二)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宣讀轉正申請報告。

(三)預備黨員聯系人或黨小組介紹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情況,提出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的意見。

(四)支部黨員進行討論,充分發表意見。

(五)大會表決。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議。

(六)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可以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意見和表決結果表明態度。 第三十條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應當注意的問題,參照本細則第三章第十九條的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具備黨員條件的應按期轉正;對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得少于半年,最多不超過一年;對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對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黨支部要慎重對待,在支部大會討論之前,必須先向上級黨組織匯報情況,并拿出初步處理意見,意見不一致時,黨總支應上報學院黨委組織部。不能用拖延討論轉正時間的辦法,來變相地延長預備黨員的預備期。

第三十二條黨支部要及時將支部大會通過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決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期間的表現;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支部大會的表決結果,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對預備黨員能否轉正的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各有多少),以及通過決議的日期,支部名稱等,支部書記簽名蓋章。 第三十三條黨支部要及時將預備黨員的《入黨志愿書》、《入黨轉正申請報告》等材料上報黨總支審批。直屬黨支部報學院黨委審批。

黨總支報院黨委組織部備案、直屬黨支部報院黨委審批的材料包括:轉正申請書、《中國共產黨預備黨員考察表》、思想匯報、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申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表》、自傳、群眾調查有關材料、外調證明材料、團支部推優材料、政治審查綜合報告、《黨校結業證》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黨總支對支部上報的關于預備黨員的轉正決議,應在兩周內討論審批。

審批意見填寫在《入黨志愿書》內,注明審批時間,黨總支書記簽名。批準按期轉正的,要注明黨齡起始時間,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算起;延長預備期的,要注明延長期限;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要據實說明原因。 直屬黨支部轉正報批程序參考黨總支報批程序。 第三十五條黨總支對預備黨員轉正問題討論審批后,要及時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書記要與本人談話,并將審批結果在支部大會上宣布。

對延長預備期的,黨支部要向其說明延長的原因,教育其正確對待,接受考驗,積極改正缺點和不足,努力成為一名合格黨員。經過延長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備黨員條件,可轉為正式黨員;對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要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后,黨組織應將有關情況在《入黨志愿書》中填寫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檔案。 預備黨員轉正后的所有入黨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五章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紀律

第三十六條學院黨委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對發展黨員工作每年檢查一次,并向有關黨組織通報檢查結果。要重視對專兼職組織員的選拔、配備和培訓,充分發揮他們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作用。黨委組織部每年要向黨委報告發展黨員工作情況和發展黨員工作計劃。要如實反映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對違反黨章規定現象的查處情況。要加強對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的培訓、監督和檢查。 第三十七條黨總支要認真貫徹落實黨委關于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加強對黨支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保證發展黨員工作的質量。黨總支、黨支部要把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召開的有關會議,特別是黨支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大會的會議記錄妥善保存,以備檢查。

第三十八條建立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對違反黨章規定而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對有關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違犯黨紀的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條以前所下發的有關發展黨員工作的規定和解釋,凡與本細則不一致的,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細則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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