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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證費收取標準

2022-08-31

第一篇:房屋公證費收取標準

委托書公證費收取標準

核心內容:公證費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收取的費用。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地方公證費收取的標準,希望對您有幫助。

地方公證收費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50元,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400元/件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600元/件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800元/件;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按標的額的2%,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駕駛證、成績單、獲獎名次、經歷、學歷、

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80元/件;證明聲明書200元/件;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400元/件;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300元/件;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200元/件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700元/件

3、對物的保全不動產800元/件,其他物證保全300元/件

4、侵權行為和事實900元/件;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400元/件。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500元/件;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其他法律文書400元/件;

2、證明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100元/件。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最低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七、對其他民事協議、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

1、證明宅基地使用(農村建房)協議100元/件;

2、證明擔保,按擔保額0.3%收取,最低200元/件;

3、證明抵押登記,按登記額的0.2%收取,最低收200元/件;

4、證明勞務合同:50元/件;

5、證明農轉非合同:50元/件;

6、證明股票發行:30000-100000元/件;

7、證明拍賣:比照經濟合同收費,最低200元/件;

8、證明開獎:2000元/件;

9、證明開標、決標結果:5000元/件;

10、證明抽號:50元/件;

11、證明產權、所有權、使用權、財產分割按標的額的2%,最低200元/件;

12、證明財產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公民個人500元/件,法人單位2000元/件;

13、起草及修改合同文本:200元/件;

14、常年公證服務:雙方協議收費;

15、證明婚前財產或夫妻財產約定按財產標的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件;

16、證明監護協議:100元/件;

17、證明計劃生育協議:30元/件;

18、證明定向培訓協議:300元/件;

19、證明出國留學協議:500元/件; 20、證明居住公證:200元/件;

21、證明健康狀況、尸體檢驗、尸體火化、指紋:200元/件;

22、翻譯:參照國家有關譯文規定收費(公證書譯文60元/件);

23、外文打印、校對每千字收費3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

24、解答法律咨詢:公民個人10元/小時,單位3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25、查詢公證檔案:50元/卷;

26、保管遺囑:30元(件)/年;

27、保管遺產:雙方協商收費;

28、公證書副本:10元/份;

29、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200元/件; 30、專項調查:調查費、差旅費、交通、住宿等由雙方協商收費。篇二:國家公證費收費標準

國家公證費收費標準

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按照規定收取公證費,公證收費標準簡介如下: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3、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注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證明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

(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

(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

(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

(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

(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

(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

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于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

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14、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一收費,最低收費10元。

15、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

 

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

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

19、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收費3~5元。

地方公證收費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執行:標的額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50元,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 400元/件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 600元/件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 800元/件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

按標的額的2%,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駕駛證、成績單、獲獎名次、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80元/件;證明聲明書 200元/件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400元/件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300元/件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 200元/件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 700元/件

3、對物的保全

不動產 800元/件

其他物證保全 300元/件

4、侵權行為和事實 900元/件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 400元/件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500元/件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其他法律文書 400元/件;

2、證明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00元/件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最低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七、對其他民事協議、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

1、證明宅基地使用(農村建房)協議100元/件;

2、證明擔保,按擔保額0.3%收取,最低200元/件;

3、證明抵押登記,按登記額的0.2%收取,最低收200元/件;

4、證明勞務合同:50元/件;

5、證明農轉非合同:50元/件;

6、證明股票發行:30000-100000元/件;

7、證明拍賣:比照經濟合同收費,最低200元/件;

8、證明開獎:2000元/件;

9、證明開標、決標結果:5000元/件;

10、證明抽號:50元/件;

11、證明產權、所有權、使用權、財產分割按標的額的2%,最低200元/件;

12、證明財產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公民個人500元/件,法人單位2000元/件;

13、起草及修改合同文本:200元/件;

14、常年公證服務:雙方協議收費;

15、證明婚前財產或夫妻財產約定按財產標的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件;

16、證明監護協議:100元/件;

17、證明計劃生育協議:30元/件;

18、證明定向培訓協議:300元/件;

19、證明出國留學協議:500元/件;20、證明居住公證:200元/件;

21、證明健康狀況、尸體檢驗、尸體火化、指紋:200元/件;

22、翻譯:參照國家有關譯文規定收費(公證書譯文60元/件);

23、外文打印、校對每千字收費3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

24、解答法律咨詢:公民個人10元/小時,單位3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25、查詢公證檔案:50元/卷;

26、保管遺囑:30元(件)/年;

27、保管遺產:雙方協商收費;

28、公證書副本:10元/份;

29、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200元/件; 30、專項調查:調查費、差旅費、交通、住宿等由雙方協商收費。

八、證明簽名、印鑒:

1、證明法人印鑒、法人代表人簽名的收800元/件;

2、證明公民個人簽名、印鑒的收100元/件。

九、證明競賽的收2000元/件

十、親子鑒定(現場監督抽取血樣)收300元/次

十一、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的收300元/件

十二、證明民事委托書的收200元/件(涉及財產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 十

三、證明執行書(決定書、通知書)送達公證的收300元/件(本市轄區以外的收2000元/件)

四、凡未列入收費標準的公證事項,可參照上述條文中相類似的公證收費標準收費.篇三:國家公證費收費標準

國家公證費收費標準

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按照規定收取公證費,公證收費標準簡介如下: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3、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注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證明經濟合同、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1)標的總額不滿10萬元的,收費10~50元;

(2)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收費100元;

(3)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收費300元;

(4)10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收費600元; (5)2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收費1000元;

(6)300萬元以上不滿400萬元的,收費2000元;

(7)400萬元以上的,收費3000元。

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于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

接受益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14、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一收費,最低收費10元。

15、翻譯,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對,每千字5元。

 

16、保管遺囑或其他文件、證據保全,收費5~10元。 1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費2~5元;

18、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

19、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文書,收費3~5元。

地方公證收費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執行:標的額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 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50元,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400元/件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600元/件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800元/件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

按標的額的2%,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駕駛證、成績單、獲獎名次、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80元/件;證明聲明書:200元/件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400元/件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300元/件 2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 200元/件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 700元/件

3、對物的保全

不動產:800元/件

其他物證保全:300元/件

4、侵權行為和事實:900元/件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400元/件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500元/件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其他法律文書 400元/件;

2、證明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00元/件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最低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七、對其他民事協議、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

1、證明宅基地使用(農村建房)協議100元/件;

2、證明擔保,按擔保額0.3%收取,最低200元/件;

3、證明抵押登記,按登記額的0.2%收取,最低收200元/件;

4、證明勞務合同:50元/件;

5、證明農轉非合同:50元/件;

6、證明股票發行:30000-100000元/件;

7、證明拍賣:比照經濟合同收費,最低200元/件;

8、證明開獎:2000元/件;

9、證明開標、決標結果:5000元/件;

10、證明抽號:50元/件;

 

11、證明產權、所有權、使用權、財產分割按標的額的2%,最低200元/件;

12、證明財產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公民個人500元/件,法人單位2000元 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服務收費: /件;

13、起草及修改合同文本:200元/件;

14、常年公證服務:雙方協議收費; 3

15、證明婚前財產或夫妻財產約定按財產標的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件;

16、證明監護協議:100元/件;

17、證明計劃生育協議:30元/件;

18、證明定向培訓協議:300元/件;

19、證明出國留學協議:500元/件; 20、證明居住公證:200元/件;

21、證明健康狀況、尸體檢驗、尸體火化、指紋:200元/件;

22、翻譯:參照國家有關譯文規定收費(公證書譯文60元/件);

23、外文打印、校對每千字收費3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

24、解答法律咨詢:公民個人10元/小時,單位3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25、查詢公證檔案:50元/卷;

26、保管遺囑:30元(件)/年;

27、保管遺產:雙方協商收費;

28、公證書副本:10元/份;

29、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200元/件;30、專項調查:調查費、差旅費、交通、住宿等由雙方協商收費。

八、證明簽名、印鑒:

2、證明公民個人簽名、印鑒的收100元/件。

1、證明法人印鑒、法人代表人簽名的收800元/件;

九、證明競賽的收2000元/件

十、親子鑒定(現場監督抽取血樣)收300元/次 十

一、證明譯文與原文相符的收300元/件 十

二、證明民事委托書的收200元/件(涉及財產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

十三、證明執行書(決定書、通知書)送達公證的收300元/件(本市轄區以十

四、凡未列入收費標準的公證事項,可參照上述條文中相類似的公證收費標200元) 外的收2000元/件)

準收費。 4篇四:公證費收費及標準

公證費收費及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

部分,收取0. 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 標的額2o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oo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o.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 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證明用于職工公積金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 每件收費100元。

4、證明用于組合貸款的個人住房抵押合同 每件收費150元。

5、證明非財產性民事協議如贍養協議、扶養協議、變更撫養 權協議等 每件收費100 元。

6、證明計劃生育協議等 每件收費100元。

7、證明知青子女回滬委托監護協議等 每件收費100元。

8、證明資助出國留學協議等 每件收費200元。

9、證明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家庭財產分割協議、遺產分割協議、 婚前財產約定、離 婚財產分割協議等 每件收費400元。

10、證明民間借款、還款協議、合同 每件收費400元。

11、證明房屋動遷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等 每件收費400元。

12、證明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收養關系 每件收費500元。

14、證明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收養關系 每件收費1000元。

15、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如繼承權公證、用于繼承的親屬關系公證、贈與合

同公證、受贈或受退贈書公證等 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

過)刑事處分等 每件收費80元。

2、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每件收費500元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

費400元。

4、對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 每件收費200元。

5、對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 每件收費800元。

6、對不動產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1000元。

7、對其他物證的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400元。

8、證明資助出國留學協議等、對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每件收費1000元。

9、制作票據拒絕證書 每件收費4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每件收費500元。

2、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 每件收

費500元。

3、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文件的副本、節本、譯本、復印本與原本相符,合同(協議)或其他文書上的簽名、印鑒、作出日期等 每件收費10o元

四、提存公證 按標

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1、辦理通囑公證 每件收費400元(不涉及財產的200元)。

2、保管遺囑

(1)文字遺囑

(2)音帶、音像遺囑

3、清點遺產 每宗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4、確認遺囑效力 控受益額的1.5%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5、保管遺產 每年收取保管費300元。租用銀行保管箱、倉儲等費用另計。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1、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 公民個人財產每宗收費500—1000元,法人及其他組

織財產每宗收費1000一2000元??捎呻p方在幅度內商定。

2、證明對財產的評估、估損 公民個人財產收費5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財產每宗收費1000元。聘請專家費用另計

八、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對解除

收養的公證 每件收費500元。

2、對恢復父母子女關系的公證 每件收費500元。

3、對認領親子的公證 每件收費500元。

4、證明其他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 涉及人身權益的,每件收費100元,涉及民事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300元,涉及商務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0元。

5、對聲明書、委托書的公證 公民個人申辦的每件收費2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申辦 的每件收費500元。

6、對保證書的公證 公民個人申辦的每件收費300元,法人及其他組織申辦的每件收

費500元。

7、證明股票發行 每件收費30000—100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8、現場監督股份公司創立大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召開和決議文件的通過 每件收

費2000—4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9、證明申辦養老金、勞動保險金、子女助學金、撫恤金、救濟金等相關公證 每件收

費50元。

九、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與公證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保管文書,代擬和修改

與公證相關的法律文書

1、抵押登記 每件收費300—1000元,可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2、代擬修改有關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經濟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300—1000元,可

由雙方在幅度內商定。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認證事務 每件收費50元。

4、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事務 每件收費300元。

5、保管文書 每件每年收費2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費,租用保管箱費用另計。

6、代擬和修改民事法律文書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收費5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 收費200元。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1、開獎抽號公證 非經營性開獎抽號每件收費500元,經營性開獎抽號每件收費1000 元。

2、拍賣公證 每件收費1000元。

3、招投標開標、決標公證 每件收費3000元。

4、證明健康狀況、指紋、尸體檢驗、尸體火 每件收費200元。

5、產品抽樣檢測公證 每件收費500元。

6、征繳養路費協議公證 每件收費100元。

7、納稅證明 每件收費200元。

十一、與公證相關的各類服務收費

1、民事法律咨詢 涉及財產關系的,每半小時收費100元,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半

小時收費50元。簡單的口頭咨詢免費。

2、經濟法律咨詢 每半小時收費100—200元??捎呻p方在幅度內商定(不足半小時, 按半小時收?。?。

3、委托專項調查 市內調查的,每件收費50元,赴遠郊調查的,每件收費150元,

出省市調查的,每天收費200元,住宿、就餐、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另行收取。

4、辦證上門費 每件收費100元。

5、上門送證費 每件收費30元。

6、公證書副本費 每本收費10元。

7、公證書翻譯費 每千字收費6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

8、其他文書翻譯費 民事文書每千字80元,經濟合同文本每千字100元。

9、外譯校核費 每千字2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計算。

10、常年公證服務 以自愿原則由雙方商定

十二、對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1、對己受理的公證事項,未經審查,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每件收費10元

2、對已經審查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篇五:公證費收費標準

公證費收費標準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計價費[1998]814號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收?。?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收?。?標的額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意義的法律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每件收費50—80元。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每件收費300—500元。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費200—400元。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100—20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500—800元。

3、對物的保全:(1)不動產每件收費500—1000元;(2)其他物證保全,每件收費200—40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00—100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每件收費500元。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每件收費300—500元;

2、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每件收費50—100元。

四、提存公證

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關于撤回申請

對于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七、地方具體標準的制定

對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并報國家計委備案。 對上述各項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并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地方公證收費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一)、證明合同(協議)

1、證明經濟合同

(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按下列標準執行: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的,按200元收??;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按下列標準執行:標的額20000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50元,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

(二)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 400元/件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 600元/件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 800元/件

(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 按標的額的2%,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一)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姓名、駕駛證、成績單、獲獎名次、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80元/件;證明聲明書 200元/件

(二)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400元/件

(三)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300元/件

(四)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 200元/件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 700元/件

3、對物的保全 不動產 800元/件 其他物證保全 300元/件

4、侵權行為和事實 900元/件

(五)制作票據拒絕證書 400元/件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一)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500元/件

(二)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其他法律文書 400元/件;

2、證明及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100元/件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最低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 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七、對其他民事協議、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

1、證明宅基地使用(農村建房)協議100元/件;

2、證明擔保,按擔保額0.3%收取,最低200元/件;

3、證明抵押登記,按登記額的0.2%收取,最低收200元/件;

4、證明勞務合同:50元/件;

5、證明農轉非合同:50元/件;

6、證明股票發行:30000-100000元/件;

7、證明拍賣:比照經濟合同收費,最低200元/件;

8、證明開獎:2000元/件;

9、證明開標、決

標結果:5000元/件;

10、證明抽號:50元/件;

11、證明產權、所有權、使用權、財產分割按標的額的2%,最低200元/件;

12、證明財產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公民個人500元/件,法人單位2000元/件;

13、起草及修改合同文本:200元/件;

14、常年公證服務:雙方協議收費;

15、證明婚前財產或夫妻財產約定按財產標的額的2%收取,最低200元/件;

16、證明監護協議:100元/件;

17、證明計劃生育協議:30元/件;

18、證明定向培訓協議:300元/件;

19、證明出國留學協議:500元/件;20、證明居住公證:200元/件;

21、證明健康狀況、尸體檢驗、尸體火化、指紋:200元/件;

22、翻譯:參照國家有關譯文規定收費(公證書譯文60元/件);

23、外文打印、校對每千字收費30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

24、解答法律咨詢:公民個人10元/小時,單位30元/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25、查詢公證檔案:50元/卷;

26、保管遺囑:30元(件)/年;

27、保管遺產:雙方協商收費;

28、公證書副本:10元/份;

29、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200元/件;30、專項調查:調查費、差旅費、交通、住宿等由雙方協商收費。

八、證明簽名、印鑒:

1、證明法人印鑒、法人代表人簽名的收800元/件;

2、證明公民個人簽名、印鑒的收100元/件。

第二篇:預定房屋收取定金協議

甲方(售房方)乙方(購房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誠實、信任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交房屋款項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預定,經雙方商定預訂款為人民幣整(¥元),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視為生效,起同等法律責任。

二、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整(¥元)現金,作為甲乙雙方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買賣合同乙方付購房總款時,乙方所付定金轉為房價款,如甲方反悔,則由甲方向乙方付違約金人民幣元整(即定金款的50%);如若乙方反悔,則由乙方向甲方付違約金元整(即定金款的50%)。

三、甲乙雙方商定預定期天,乙方于年月日前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元整(¥元)。

四、在本協議第三條預定的預期限內(即年月日)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第三篇:閑置房屋如何收取物業費

閑置房屋如何收取物業費?應該全額收取還是收取部分?

懸賞分:5 | 解決時間:2007-7-29 15:02 | 提問者:zhaoxuefu

最佳答案

物業管理公司對開發商未銷售的住宅都是收取物業費的,收取比例在前期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有規定,通常在物業費的50%-70%之間。

如果是已經銷售的房屋,即使閑置,業主也要全額繳納物業費。

物業管理問答

1、什么是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2、業主做為房屋的所有權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哪些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3、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哪些義務? (1)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3)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5)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4、業主大會由哪些人員組成,并有哪些職責?

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業主大會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2)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3)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

(4)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5)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6)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

5、業主委員會是個什么性質的組織,并有哪些職責?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 (5)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6、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名義從事違反法律、法規活動的,應承擔何種責任?

業主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7、在什么情況下應該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入住率達到60%以上的;

2 (2)入住率達到30%以上,且物業交付使用已滿2年的。應當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8、業主大會籌備組如何成立?并做好哪些籌備工作?

在業主大會成立前,應當在物業所在地的區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導下,街道辦事處 (鄉鎮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社區黨委領導下,由社區代表、業主代表、建設單位組成業主大會籌備組,負責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 籌備組應當做好下列籌備工作:

(1)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2)參照政府主管部門制訂的示范文本,擬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和《業主公約》(草案);

(3)確認業主身份,確定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 (4)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名單; (5)做好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準備工作。

9、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形式有哪幾種?

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 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

10、業主委員會委員當選的條件?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11、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經費如何籌集?

答:業主委員會的活動經費由全體業主共同分攤,但不得超過同期物業管理費總額的 1%。具體數額和計劃由業主大會審議決定。

12、電梯、高壓水泵等高耗費設施設備的消耗如何分攤?

有電梯、高壓水泵等高耗費設施、設備的高層、小高層、多層住宅的共用設施、設

3 備的消耗按實分攤,物業管理企業應按實際消耗,向業主收取。具體分攤辦法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商定,可按面積分攤,也可按戶分攤。

13、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發生價格糾紛該怎么辦?

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發生價格糾紛時,業主委員會應給予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調處。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也可直接向價格主管部門投訴。

14、物業管理企業可否利用物業設置經營性設施?

物業管理企業利用物業設置廣告等經營性設施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使用人和業主委員會同意后,方可辦理審批手續,其經營性收入應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

15、物業管理企業自行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的服務,業主是否應該支付費用?

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費用。

16、如何劃定物業管理區域?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擁有相對獨立的共同設施設備的物業,應當由區、縣 (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劃歸于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17、前期物業管理的費用由誰來承擔?

物業交付使用前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交付使用后至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由建設單位和物業買受人按照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承擔。

18、實行物業管理的區域,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列支的途徑:

(1)已按規定繳納物業維修基金的,從該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 (2)公有住房出售時,已按規定繳納維修基金的,從該基金中列支; (3)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從房屋租金中列支;

(4)不屬于上述范圍的私有房屋及其他物業,由業主或使用人按其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承擔。

4

19、物業自用部位指哪些?

自用部位,是指一套房屋內部,由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自用的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陽臺、開井、庭院以及室內墻面等部位。 20、物業自用設施設備指哪些?

自用設施設備,是指一套房屋內部,由房屋的業主或作用人自用的門窗、衛生潔具、家具用品以及通向總管的供水、排水、燃氣管道、電線等設備。

21、物業共用部位指哪些?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等部位。

2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有哪些?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 (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建筑智能系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郵政信箱、娛樂設施等設施設備。

23、業主大會作出決定應多大比例通過?

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必須經與會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通過。業主大會作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必須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業主大會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24、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和設施由誰維護?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25、為什么要設立物業維修基金?

物業維修基金的設立可以保障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維修、養護與更新。 5

第四篇:物業費收取標準

物業費收取標準 一級收費標準 1.00 元 / 月 . 平方米 ( 已包含稅、費 ) 基礎條件 小區封閉;

有不少于小區住宅總建筑面積 3 ‰

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綠化率 35% 以上 ( 包括水面 ) ; 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 1500 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動館所 300 平方米以上; 專用固定停車泊位 1 個 /3 戶;

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三項以上安全防范設施; 固定體育活動場館不少于二項設施。 公共秩序維護 : 1 、門崗室美觀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 24 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12 小時立

崗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 、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 24 小時不間斷巡邏,不少于 12 次,對小區重點部位每小時巡

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及 時報告有關部門。 3 、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 、

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 行駛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 、

設有中央監控室的實施 24 小時安全監控并記錄及時。 6 、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 樹木等。 7 、對火災、水浸等突發事件有應急處理預案。 8 、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 、小區內公共區域 (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 ) 每天清掃 2 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 信報箱等每周擦拭 2 次。 2 、公共區域日常設專人保潔,保持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無雜物。 3 、公共樓道每天清掃 2 次;扶手每天擦洗 2 次,保持干凈整潔。 4 、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5 、按樓棟口、樓層收集垃圾,每天 2 次。 6 、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7 、垃圾設施每天清潔 2 次,無異味。 8 、公共區域玻璃每周擦洗 1 次。 9 、對區內主路、干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10 、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11 、

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 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 適時投放消殺藥物, 有效控制鼠、

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2 、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級收費標準 0.75 元 / 月 . 平方米 ( 已包含稅、費 ) 基礎條件 小區封閉;

有不少于小區住宅總建筑面積 3 ‰

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綠化率 30% 以上 ( 包括水面 ) ;

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 1000 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動館所 200 平方米以上; 具備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其他一項以上安全防范設施; 體育活動場地不少于一項設施。 公共秩序維護 1 、門崗室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 24 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10 小時立崗值

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 、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進行 24 小時不間斷巡邏,不少于 8 次,對小區重點部位每 2 小時

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事故

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 、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 、

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 行駛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 、

設有中央監控室的實施 24 小時安全監控并記錄及時。 6 、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 樹木等。 7 、對火災、水浸等突發事件有應急處理預案。 8 、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消防培訓,保證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 、小區內公共區域 (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 ) 每天清掃 1 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 信報箱等每周擦拭 1 次。 2 、公共區域日常設專人保潔,保持公共區域干凈整潔無雜物。 3 、公共樓道每天清掃 1 次;扶手每天擦洗 1 次,保持干凈整潔。 4 、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5 、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 2 次。 6 、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7 、垃圾設施每天清潔 1 次,無異味。 8 、公共區域玻璃每月擦洗 2 次。 9 、對區內主路、干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10 、進行保潔巡查,樓道內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11 、

建立消殺工作管理制度, 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 適時投放消殺藥物, 有效控制鼠、

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2 、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三級收費標準 0.50 元 / 月 . 平方米 ( 已包含稅、費 ) 基礎條件 小區封閉;

有固定管理服務用房; 綠化率 25% 以上;

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 500 平方米以上; 固定活動館所 100 平方米以上;有簡單的體育活動器械、設施。 公共秩序維護 1 、門崗室整潔,人員統一著裝。設專人 24 小時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 8 小時立崗值

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 、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巡邏,其中夜間巡邏不少于 5 次,每次巡邏不少于 1 小時,并做好 巡查記錄。

巡邏過程中對可疑人員進行詢問, 發現火警或治安隱患、 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 、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 、

對出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引導, 行駛有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非機動車輛停放整齊。 5 、

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雨篦子、小品、花、草、樹 木等。 6 、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 、小區內公共區域 (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 ) 每天清掃 1 次,干凈整潔;室外標識、宣傳欄、 信報箱等每半個月擦拭 1 次。 2 、公共樓道每天清掃 1 次;扶手每周擦洗 2 次,保持干凈整潔。 3 、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袋裝。 4 、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 1 次。 5 、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6 、垃圾設施每周清潔 2 次,無異味。 7 、公共區域玻璃每月擦洗 1 次。 8 、對區內主路、干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9 、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0 、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四級收費標準 0.35 元 / 月 . 平方米 ( 已包含稅、費 ) 基礎條件 小區基本封閉; 有固定管理服務用房; 有簡單的綠地、樹木、植物。 公共秩序維護 1 、配備門崗室,設專人 24 小時值勤。對本區機動車出入驗證;對外來機動車登記換證。 2 、小區內公共娛樂設施、水池等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 、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器材可隨時啟用。 保潔服務 1 、小區內公共區域 ( 硬化地面、主次干道 ) 每天清掃 1 次,干凈整潔。 2 、公共樓道每天清掃 1 次;扶手每周擦洗 1 次,保持干凈整潔。 3 、根據小區實際情況合理布設垃圾桶、果皮箱。 4 、按樓棟口收集垃圾,每天 1 次。 5 、垃圾清運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滿溢現象。 6 、垃圾設施每周清潔 1 次,無異味。 7 、公共區域玻璃每 2 個月擦洗 1 次。 8 、對區內主路、干路積水、積雪、煙花炮屑及時進行清掃。 9 、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消殺工作,適時投放消殺藥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蠅等害蟲孳生。 10 、飼養寵物符合有關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告,并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在四級收費標準中,除基礎條件、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必須達到相應的標準外, 《辦法》

中對房屋管理、設施維修養護、綠化養護管理和綜合管理服務也列出了相應的規定,物業部

門需符合所有條件,方能收取相應的費用。

第五篇: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省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印發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甘肅省物業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并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以及對物業服務收費實施管理的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均應遵守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本實施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所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政府提倡業主或業主委員會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管理企業;鼓勵物業管理企業開展正當的價格競爭,禁止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形成。

第五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分級管理。

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并具體負責對持有

一、二級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市(州)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州)各區(市)持有三級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接受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縣級(不含縣級市、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在地持有三級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企業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州)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七條物業服務收費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普通住宅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非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商業、工業、

第八條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等,并定期公布。

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備案制。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按照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基準價,結合小區的物業服務實際情況,在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同時,自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管理權限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確因特殊情況雙方協商不一致的,可由物業管理企業或業主委員會提請價格主管部門協調仲裁。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小區和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物業管理企業應按管理權限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申請核定指導價。

申請核定時應提交物業服務收費的申請報告、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物業服務合同、小區物業管理的具體實施方案、服務內容及成本核算等資料。

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十條物業服務收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費,按月收取。經業主同意,也可按季收取。 辦公寫字樓、別墅等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價格主管部門應給予規范指導。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的公示格式,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內容等進行公示。各物業管理企業的公示內容應按管理權限報經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查監制。

第十二條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約定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是指由業主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按本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約定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第十四條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干制的,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在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的大修、中修和設備更換,應由原開發建設單位負責,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或由業主承擔。

第十五條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屬于代管性質,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將其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支出。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者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業主或者業主大會對公布的物業服務資金預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及時答復。

第十六條物業服務收費采取酬金制方式的,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十七條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第十八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第十九條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已交付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自物業交付次月起計收。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連續超過三個月的房屋,經物業管理企業登記確認后,從第四個月開始,其物業服務費用按收費標準的70%交納。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上述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雙方應當簽訂委托協議,可向委托單位收取代辦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未收費到戶產生的損耗由供應單位承擔。

第二十一條物業小區二次供電管理費、二次供水設施運行費等按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加價標準核定。

第二十二條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企業已接受委托實施物業服務并相應收取服務費用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重復收取性質和內容相同的費用。

第二十四條對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裝修裝飾垃圾清運、代辦服務和其他特約服務等收費,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執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未作規定的,由委托雙方協商確定,并在委托協議中約定。

第二十五條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企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的監督。物業管理企業違反價格法律、法規和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甘肅省價格管理條例》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物價局會同省建設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實施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八條原甘肅省物價局、甘肅省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甘價房地[1996]200號)自本實施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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