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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自由讀后感3000字

2023-06-18

第一篇:論自由讀后感3000字

讀《論自由》有感2000字

四月裂帛

密爾的《論自由》為西方思想發展史畫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倡導自由與追求個性的思潮對西方人影響至今,滲入到生活中的各個角落,讀完之后我想談談自己的一些觀點。

1.密爾自由理論中的現實主義和浪漫主義色彩

對于倡導自由的論述有兩大支點——權利理論和功利主義,密爾對自由的探討顯然屬于后者。他所說的功利"必須是最廣義上的功利,即以人作為進步的存在者的永久利益為依據的功利。"我的理解是指對于社會即人類發展的重要性和觀點或言論本身的真理性。密爾試圖劃清社會可以合法施加于個人權利的界限,那么就必然要以功利的得與失為出發點進行勸服,在本書的扉頁上提綱挈領地引用洪堡的《政府的權限與責任》中的名言"人最豐富而多樣的發展具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奠定了文章現實主義的基調。

然而,就我看來,他的理論也一定程度上具有浪漫主義色彩。密爾受托克維爾影響,重申其"多數人的暴政"這一政治論題,核心觀點是"‘人民’與作為權力施加對象的人民并不總是一回事;而所謂‘自治政府’也不是每個人管治自己的政府而是每個人都被其余所有人管治的政府。"但這個觀點是建立在一個假設基礎上的:政府作為社會公器真正代表了大多數人的聲音,就中國的狀況來看,政府長期處于與人民"脫節"的狀況,正希望通過反腐等一系列措施拉近與人民之間的距離,這樣"暴政"就不成立。若從微觀的角度說,"每個人被其余所有人管治的政府"顯然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不應一概而論。政府的決策兼顧所有人的利益的是不現實的,作為政府來說,對于多數人和少數人的決定并不是單選題非此即彼的關系,而是可調和與協商的,這個社會也不只有一個階層,而是多種社會利益錯綜復雜的共同體,因此這樣"二元的假想"是浪漫且富有哲學內涵的。再者,密爾的論證大多將自由的對立面設定為與人相關的權威(精神、世俗、文化、法律),事實上,自身和時代的物質局限遠比精神局限的影響更加深遠,沒有物質的支撐,思想自由只是一句空話,這也是密爾自由思想的不切實際之處。

2、密爾自由思想中社會責任意識和時代觀的萌芽

"任何在總體上不尊重這些自由的社會,無論其政府形式如何,都不是自由的社會;在任何一個社會中,這些自由的存在如果不是絕對和不受限制的,那它也不是完全的社會。"密爾認為,人的自由的恰當領域是不剝奪他人的自由,即"自我保護".這說明在創造"觀點的意見市場"的同時人應擔負起對他人、國家和社會的責任。故我也認同老師上課所說的維基解密的正確性有待評判的觀點。我國現在允許宗教自由的也是建立在對社會不造成危害的基礎之上,這一層面和傳播學中的社會責任論有相似之處。我所說的"社會責任"還包含另一方面,政府(和能做出決策影響社會的集體)有通過觀點的探討給人們判斷正確與否的機會的社會責任,然而現今對于觀點表達的懲罰仍然依法存在,黨媒在體制內的限制已然為"意見市場"立定了"市場準入原則",單一與趨同的觀點讓新聞事業禁錮于框架之中,失去了原有的活力。

密爾對言論自由的探討始終都是允許謬誤生存,讓正確的和錯誤的觀點都能在"意見市場"上流通??墒墙Y果呢?自由的思考與討論能完全避免錯誤產生嗎?顯然不能。"一個人得以更多接近了解一個題目的整體,唯一的途徑就是傾聽持各種不同意見的人能夠就此說些什么,并研究每種不同的心智特寫能夠觀察的它的方式。"這里密爾用了"接近"一詞暗示了思想和言論自由帶給社會效用的局限性。()后文更明確地提出"只是我們已做了人類理智現狀所允許的最大努力:我們沒有忽略能使真理有機會達至我們的那些東西。"這都看出他內心時代觀的萌芽和思維的嚴謹性。

3、密爾自由理論中"極簡原則"的前提和社會效用

密爾對自由的范圍設定了一條"極簡原則",即"當有權絕對地支配社會以強力和控制的方式處置個人的事情時,無論采取合法懲罰形式下的物質力量,還是公眾輿論下的道德強壓的手段,其準繩是自我保護,即人類可以個別地或集體地對任何成員的行動自由進行干涉,其唯一的正當的理由只在自我保護。"但這樣的原則前提是在一個文明群體之中,如果這個社會上只有少數精英,多數人都平庸的情況下,或者說其自我保護的對象并不被社會輿論所認同,那么這樣的原則在短時間內就不能對社會產生普遍效力。尤其是公眾輿論的道德強壓,相比法律來說更具有社會性和不確定性,受傳統思想影響更深,需要全民思想素質達到一定境界才能維護這樣的準則,因此我認為個性的解放不應只停留在優劣差別上,即少數人和多數人,階級與階級,社會精英和平庸的人之間,而是更加注重多樣性和多元化,畢竟從廣義上說個性沒有高低優劣之分,其評判標準也是社會上人們內心所認可的價值觀而已。并且,密爾在倡導個性解放的問題上希望社會上的多數人能寬容和理解少數精英的個性,我認為這是需要一個長期循序漸進的過程,因為只有個人的積極的思想推廣到大集體中來,整個社會才能說真正意義上的思想進步。

第二篇:《論自由》讀后感

讀約翰•密爾《論自由》總結

寒假期間,讀了約翰•密爾的著作《論自由》一書,附帶查找了一些關于自由主義和功利主義的內容和淵源,頗有收獲?,F想就這本影響人類歷史發展的好書做個小結。

一、 密爾自由主義觀點的歷史淵源

英國19世紀有自由主義、保守主義、實證主義、社會主義等各種社會思潮盛行,密爾在各種思潮中受到許多思想家的新觀念、新方法的影響,他有選擇與吸收性的把早期功利主義學說與許多新思想的重大營養成分結合在一起,為他的自由主義思想提供了理論依據。思想來源主要有:

l、邊沁的“功利主義”是密爾自由主義思想的基石

密爾因為父親的緣故從小就有機會與邊沁接觸,這使他有機會置身于更大更自由的空間,除了父親一直教導他運用邊沁的“最大幸福原則”來觀察事物外,邊沁的《立法論》也真正把密爾帶入了功利主義。邊沁的功利主義思想對年輕密爾的確實產生了影響,密爾在其早期信仰與傳播功利主義思想。

2、圣西門、傅立葉、歐文等空想社會主義的思想

圣西門的從工作到分工合作的社會計劃,傅立葉的保存私有財產原則,歐文的合作社計劃,他們看到資本主義的弊端和無產階級的悲慘狀況,對資本主義制度加以批判,這些都啟發著密爾,加之密爾在東印度公司35年的職業生涯,他日益同情勞工階層,這使其功利主義發生了轉變,加入了公益或社會利益的內涵,也為其向自由主義思想的過渡提供了理論依據。

3、法國思想家孔德的實證主義思想

密爾欣賞孔德,對孔德最后一部著作《實證政治學體系》,他說,“盡管孔德的著作除了對人文主義的信仰外不承認任何宗教,可是它

仍使人難以難以抗拒地相信:全社會一致承認的道德信仰可以用一種難以想象的力量和潛力。來影響每個人的行為和生活。這本著作可以說是對社會學家與政治學家的一個重大的警告:如果人們一旦在思維中忽視自由與個性的價值,將發生何等可怕的情景”。這對密爾中后期自由主義思想中其對自由與個性的重視起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二、 個人與社會的關系

如果用一句話來概括密爾的自由主義思想,那就是“除非個人行為正在傷害或者必然會傷害他人或社會的利益,社會不得限制采取那一行為的自由。”密爾在論證自由主義的觀點時,出發點是功利,其自由學說的核心是公民自由,而民主政治和制度重構則是其自由學說在實踐中的應用。本書共五章,探討自由的含義,論證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個性自由發展、社會權威的限度等問題,其主要意義在于闡明個人自由與他人自由之間、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個人自由與社會限制之間的界限。

1、 自由與個性

密爾認為“在并非根本涉及他人的事情上,個性應該張揚,這是可取的。”并且,在他看來,“個性的自由發展是幸福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關于這點,本人是信奉的。作為社會的人,既有社會性又有個性。人的社會性通常是通過法律或者習俗等方式加以塑造,而個性是人的獨立地位和自我存在價值的體現,個性的自由發展是個人和社會進步的首要因素。假設在過度的壓制下,人們首先想到的是順從習俗或者隨波逐流,而不會想到遵從自己的意向,不會想到發揮自身所長。當人們的心靈逐漸屈從于枷鎖,人們不再依循自己的本性,而是避免行為古怪和鶴立雞群,于是個人就會消失在群體之中,公眾意見統治著世界,由此導致“集體平庸”,人類才智會逐漸衰退和喪失。因此,應當鼓勵個性自由,寬容生活方式、個人習慣或癖好的多樣化。

同時,密爾認為,崇尚自由是改進以上情況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密爾的自由主義是建立在對自由的捍衛與個性的發展之上的。他將個人自由分為三個領域:一是思想意識的內在領域自由,包括良心自由、思想情感自由,言論自由等;二是追求個體情趣和志趣的自由;三是與任何人相互交往的自由。密爾認為,任何一個社會,此三方面的自由都是必不可少的、絕對的,都應當受到尊重,否則,就不是完全的自由。沒有個性的人在思想方面是別人的奴隸,在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上任人擺布,在擴大自己社會活動上處處碰壁。“必須不使自己成為他人的妨礙”。

2、 思想自由與討論自由

密爾認為,公民自由中最重要的方面是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即在科學、道德、教育、文化、宗教等問題上,人民有表達自己意見的自由。他認為“一個自由的社會要承受并保護這種自由——可被說服而不可被強制的權利。”

在討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一章里,密爾以大量事例和推理來論證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們決不能確信我們竭力窒息的意見是一個錯誤的意見;假如我們確信是一個錯誤的意見,要窒息那種意見仍然是一個罪惡。”

密爾認為,人的認識能力畢竟存在有限性和可能錯誤性,因此,即使大多數人認為是正確的意見(公眾意見),也不應該抹殺少數意見的存在。如果抹殺它們的存在,就意味著人們認為自己的意見絕無錯誤性。而這種“完全正確的意見”是不存在的。第二種情況,假定某種公認的意見是正確的。那么它與對立的錯誤之間的沖突可以產生對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認識和更加生動的印象。第三種情況,兩種相互沖突的學說,不是一種為正確,另一種為謬誤,而是二者分攤了介于正誤之間的真理,這種情況在日常生活中更為多見;公認的學說只是

體現了一部分真理,于是就需要不一致的意見來補充其余的部分。因此,自由的思考和討論,發表一切意見的自由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討論中不應該采取法律干預的手法,也不應該采取謾罵、諷刺、人身攻擊等方法。

同時,個人自由最基本的方面之一就是政治自由,而人們能夠自由的表達意見則是政治自由的核心。設想一下,一個無法自由表達自己心中所想的社會,每個人都誠惶誠恐,那會是個多么可怕的世界。

3、 個人自由與社會控制

本書開篇,密爾就寫道“這篇論文的主題不是所謂的意志自由,不是與被誤稱為哲學必然性的學說不幸相反的意志自由,而是公民自由或者社會自由,即社會能對個人合法施用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無疑,密爾是要告訴我們個人自由與社會控制是密不可分的,它們的關系此消彼長,而如何控制這天平的走向是人們要探討的關鍵。

密爾指出,在民主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現多數的意志干涉個人自由和侵犯少數權利的危險,即“多數的暴虐”。這種“多數的暴虐”可能通過公共權力機關的行動來實施政治壓迫,也可能表現為流行觀念和公共輿論等形式。在這種情況下,密爾強調保護個人自由和權益,反對集體意見對個人自由的干預。

然后,密爾又不否認社會控制,他認為要找到社會權威可以對個人獨立進行合法干涉的限度,并維持這個限度免受侵蝕。“人類獲準干預其他任何人的行動自由,不管是以個別的方法還是以集體的方法,唯一的目的只有自我保護。”對于文明社會里的任何成員,可以違背其意志而正當的行使權利,唯一的目的只有防止對他人的傷害。易言之,就個人行為而言,只有涉及他人的部分才有服從社會的義務,對于只涉及本人的部分,個人的獨立性是當然和絕對的。從中不難看出,密爾從功利的角度出發,把人們生活分為私人部分和公共部分,他倡導個人自由,又認為適度的社會限制是必要的。

為此密爾做了不少的假設。假設一個人嚴重傷害了自己,如損害自己的財產或者身體,但是必然會直接或間接的傷害到相關的人,對于上述假設,密爾也有所解釋。“當一個人因這種行為而違背了他對另一個人或一些人的明確的規定義務時,這種情況就被劃在涉及自身的行為之外,理應受到本來意義上的道德責難。”那么,如果對于一個人因個人行為而對社會造成純屬偶然或者可以說是推定的損害,而那一行為即沒有違反對公眾的任何特定義務,也沒有對自己以外的人引起明顯的傷害,那么這個人是不用遭到責難的。

與此同時,密爾也分析了誤用自由的情況。密爾認為,對于自己的事務,一個人應當有樂意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自由,但不應以他人的事務就是自己的事務為借口,同樣自由的代替他人來做自己喜歡的事,同樣也不能以自由的名義隨意干涉他人的自由。

綜上所述,密爾站在功利的角度上,論述個人和社會的關系,倡導個人自由,又認為適度的社會限制是不要的。他認為,只要個人的行為不干涉自身以外其他人的利益,個人就不必為該行為向社會負責。如果其他人認為其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對其忠告、指導、勸說甚至回避,但不能以法律的強制手段來干涉。反之,對于有害于他人利益的行為,個人應該負責,并且應該受到來自社會或法律的懲罰。

三、 自由主義觀點與社會主義法治

自由主義的產生和興起,是在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社會的進步突飛猛進。而如今中國也是處于生產力迅速發展、社會進步突飛猛進的大變革時期,政治、經濟、文化和人民生活方式都正在經歷著日新月異的變化。隨之而來的是多元化的思潮涌入,傳統觀念淡化。在這個特殊變革時期,筆者認為更要借鑒密爾的“自由觀”,在進一步解放思想崇尚個性的同時,把握個性自由的尺度和公共權力的方向,有效調和個人與社會、法律與道德之間微妙的關系。在目前個體權利和公共權力兩相擴張的社會轉型期,我們應不斷尋求人的個性自由和社會

的全面發展的平衡點。密爾的自由主義的要義在于通過政治途徑創造一個積極的有序社會,形成一種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從而保證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成員都能充分地發展自己的才能和個性,促進社會全體的進步,促進“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第三篇:論自由讀后感

管理學院 公共管理一班

鐵文君

摘要:“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自由是否是人的必需品呢?當人的溫飽問題解決時,談論自由是否有意義?當人解決了溫飽而圖進一步發展后,自由又有什么意義?或者說更根本的問題在于中西方對于自由的意義相差甚遠呢? 關鍵字:自由 思想自由 討論自由 話語權 真理

《論自由》一書中引言交代了文章的背景,一個國家已經進入選舉權和責任制政府的時期,人們不僅意識到政府權力是可以通過投票或其他政治制度予以限制或更換的,而且更深層次的認識到就算政府權力可以限制,但不代表對自由的限制有所減少,而是該種限制通過其他方式表現出來。除了將自由的討論限制在以上社會基礎上外,作者在引言中還排除了對他人利益有損的自由以及基于對他人有益的行為而自身利益有所限制的自由。“惟一實稱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只要我們不試圖剝奪他人的自由,不試圖阻礙他們取得這種自由的努力。”

作者認為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應該是絕對的自由,對于社會掌握話語權的少數人認為是“真理”,而社會大多數并未認可是“真理”是否需要進行討論的問題,其意義不僅在于我們通過討論認識到了真理,而是通過對真理的討論使人們主動接受真理,而不是被動接受,更重要在于對該問題的深入討論可以找到通向真理的道路,或者說離真理更進一步吧。 自由的好處不言而喻,但現在撇開政府不管,就連國家普通公民還對自由一詞有所顧忌,也就是說無論權利者還是權力者對自己擁有自由都沒有信心。事實上改革開放所取得的成績究其根本,就是在于在經濟領域松綁了,給予了經濟自由,給予了公民相當程度的經濟處分權,農民可以相對擁有土地的處分權,城市居民可以勇敢從事工商行業,因為自由激發了人民的主體性和積極性,更通俗地說,讓人民有了真正當家作主的感覺,人們的自由就是最大財富的源泉。當我們受惠于自然依然渾然不自知,這本身就是最大的悲哀,也就是說沒有了自由,就沒有了自己的主體性,回到裴多菲的詩句中去,離開自由的愛情最終會使雙方窒息,喪失了自己發展的可能性,于是雙方最后還是失去了愛情;沒有了自由的生命,那生命的意義就不是由自己發現,而是被別人預先設計好,隨之而來的結果與主體已經沒有相關了。不自由毋寧死的嘆息,當個體在生存時總是由于社會既有的僵化道德、教條或者潛規則而放棄自由,個體的幸福感就得不到滿足,人的創新從何談起。

捫心自問,我們是否對得起前人浴血奮戰而換來的自由呢?我們是否有自信去理性探討并爭取自由呢?胡適曾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爭國家的自由!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封建時代早已過去,我們還有奴才意識嗎?不需要自由嗎? 參考文獻:《論自由》

約翰密爾

《容忍與自由》

胡適

第四篇:論自由讀后感

說到自由,首先要明確自由著一個領域。這個領域包括著,第一,意識的內向境地,要求著最廣義的良心的自由;要求著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著在不論是實踐的或思考的、是科學的、道德的或神學的等等一切題目上的意見和情操的絕對自由。說到發表和刊發意見的自由,因為它屬于個人涉及他人那部分行為,看來象是歸在另一原則之下;但是由于它和思想自由本身幾乎同樣重要,所依據的理由又大部分相同,所以在實踐上是和思想自由分不開的。第二,這個原則還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由訂定自己的生活計劃以順應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歡的去做,當然也不規避會隨來的后果。這種自由,只要我們所做所為并無害于我們的同胞,就不應遭到他們的妨礙,即使他們認為我們的行為是愚蠢、背謬、或錯誤的。第三,隨著各個人的這種自由而來的,在同樣的限度之內,還有個人之間相互聯合的自由;這就是說,人們有自由為著任何無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聯合,只要參加聯合的人們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騙

個人與社會,被統治者與統治者,自由與權威。

個人與社會相對于社會,個人永遠是個弱者,人們總是通過有限的理性去認識自己和社會,并通過法律使個人在社會中能夠占有一席之地,讓自己的意志得以表達,從而實現人在社會中的最大自由。密爾說:凡主要關涉在個人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個性,凡主要關涉在社會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社會。每一個人都受到社會的保護,每個人對于社會也就應該有一種報答,那么這種報答要以何種方式?或者還說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種行為準繩?在密爾看來,首先是彼此互不損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衛社會或其成員免于遭受損害和妨礙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他自己的一份,這些條件,如果有人力圖規避不肯做到,那么社會是有理由以一切代價去實行強制的。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個人的行為要有一定界限,當一個人都行為有害地影響到他人的利益的時候,社會就對他有了裁判權 對于一個人的自己的利益(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關切最深的,社會對于個人所懷有的關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間接地,因此社會權威無論以何種方式以對社會成員施以所謂的“保護”為理由,如果不被當事人允許或認同,那么對于社會成員的自由都是一種壓迫與威脅,需要加以阻止,以社會成員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見自由,無論社會發展到何種地步,我們一定要爭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討論自由與個性自由,這樣才會明清真理,糾正謬誤,因為唯一實稱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統治者掌握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用這些權利對于被統治者施以壓迫,剝奪他們的自由,當然人類的歷史就是一個爭取自由的過程,因此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統治者的權威被建立在選舉、授權的基礎上,他們不敢隨意施設自己的淫威,被統治者就以為統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辦事,認為個人自由和國家權威是統一的,但事實上,這是永遠不可能達成的理想狀態,密爾認為,這種情形會產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數的暴虐,多數人的意志決定一切不屬于多數人的少數人的自由和權利被忽視;所謂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躍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視或受到壓迫。

社會權威和個人自由:密爾把個人放在第一位,重視個人的自由與社會權威對自由最小的干預,社會對個人施以權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與社會輿論,密爾就是要找到一條準則,不論所用方式是法律懲罰下的物質力量還是社會輿論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它為準繩。在經過正確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爾找到了這條原則,即: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為自己的好處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避而遠之,這些就是社會對他行為表示不滿所能采取的正當步驟;第二,關于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應當負責交代,并且還應當承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如果社會的意見認為需要用它們來保護自己的話。密爾極力主張個人對社會的獨立性并對社會的積極作用持謹慎態度,這與密爾所處的時期有著一定的關系,由于當時的資本主義已發展到壟斷階段,個人的作用比起社會整體的作用已越發不明顯,使得該學說具有廣闊的群眾基礎。因此密爾提醒人們不要失去自我,因為“對于本人自己,對于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

一自由與集體

而談到自由就要談到集體(所謂的集體)。一些集體的存在并沒有很好的為集體里的個人帶來福祉與利益,更多的是為了這個集體中少數人的利益和權力,里面的大多數人是“被”加入的,他們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順”的侵犯。密爾說:人民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貨最活躍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結果是人民會要壓迫其自己數目中的一部分。其實,我覺得當中的少數人在數量上并不是少數,而他們的愿望與聲音就這樣被“少數服從多數了”。而服從的結果并不一定給集體帶來很多好處。時間久了,可能就會產生“奴性服從”。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實,很多時候,若有什么意見被迫緘默下去,那個意見可卻可能是真確的。有時候,一項任務沒有被授予一個人而是另一個人,前一個人卻可能是最合適的。

其實,進步與自由是有很大正相關性的。密爾說進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還是自由,因為一有自由,有多少個人就會有多少獨立的進步中心。這個觀點可以很好的解釋我們國家在創新上出現問題的原因。

二,自由與思想的禁區

當然,最大限度的倡導思想自由并不意味著公眾想說啥就說啥,想怎么說就怎么說。我們必須為公眾的自由設定一個圍攔,即不允許他假借思想自由而惡意攻擊他人、攻擊社會。揭示了我們這個社會對人們思想自由的一種限制,對思想領域里先行者無情的打壓。而當局所掩飾確是事實的真相,先行者們的所作所為卻不會對社會產生立竿見影的惡性影響。

在中國,我們的官方總是人為的設置了一些思考的禁區,而他們所限制的禁區卻恰好是一個社會最敏感、最關鍵的領域。他們總是在這些最為重大的問題上事先放置一套他們的理論,并給予其最崇高的評價,似乎他們的這套理論便是最完美、最完善的。與此同時,他們決不允許任何人在探討這些問題是越雷池一步,即不能脫離他們已經制定的理論;抑或是說在其他人大體上要和他們一致、不能和他們唱反調。如果有誰公然地挑戰他們的“權威理論“,他們便會抗戰到底。他們一定會借社會的強力無情地對這個”反動“的理論進行批判,甚至在極端的時刻還會對持有這種觀點的思考者給予殘酷的人身攻擊。倘使你還是執迷不悟、不知悔改,那他們就會讓你在”他們的地盤“上決無立足之地。他們一定會極力地壓縮你的”反動理論“影響的范圍,一定會讓你這個”恐怖分子“徹底的消失在公眾面前。在把你掀翻在地之后,他們再給你的思想和理論冠上冠冕堂皇的“反人民、反社會”的枷鎖,讓你永世不得翻身。

最后,公眾在他們的忽悠下竟輕易地更加相信了官方的所謂的正統理論。

三,自由的現實意義

人類的自由,也就是人類個性充分發揮的自由。密爾認為一個人如果能力已經臻于成熟, 就可以而且 應該能夠按照他自己的方法去認識去解釋經驗,這是他的特權,也是他的正當條件,所以人類的官能在對于他人的經驗問題上即便是正確的經驗也要充分地選擇消化吸收,不然,便只會減弱而不會增強它的理性功能。密爾把人性比作一顆樹,需要生長,并且從各方面發展起來,需要按照那使它成為活東西的內在方面的趨向生長與發展起來。因而人性不是一架機器,不能按一個金屬框架造出來,又開動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它規定好了的工作,并不象利用機器人去打仗、做工、種田那樣簡單。 人性在人身上的表現不僅在于人做了什么事,主要之點還在于做這件事的是什么樣的人,因為事情只要條件具備都可以做, 而不同的人做相同的事情則可能會有不同的表現以及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通往奴役之路》讀后感

“自由的精神就是對自己是否正確不是很有把握的精神”。--哈耶克

《通往奴役之路》針對的是英國戰爭期間左傾對于自由主義威脅提出的 。 因此 很多地方哈耶克都不是單純的描述自由主義的具體價值觀而是在與集體主義的辯駁之中不斷澄清自由主義關于一些基本問題的看法 理是越辯越明 在不斷的辯駁和澄清之中哈耶克將自由主義的基本觀點明了的闡發了出來 價值判斷與單純的情感宣泄室不同的 哈耶克對于社會主義的攻擊時建立在其嚴密的論證以及自己本身所持的觀點的基礎上的 因此 這樣的價值判斷實際上更有其價值 其價值在于 通過其價值判斷我們能更清楚的了解其思想 通過哈耶克罵的什么 怎么罵 用什么罵 我們基本可以勾畫出他的思想輪廓

本書引論中,哈耶克大聲疾呼,西方世界的民主國家,有重蹈德國覆轍的危險。因為一股祟尚社會主義之風,正在這些國家到處彌漫,而作為文明基礎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卻漸漸被人淡忘。

自由主義說到底其實是關于人權的一種思想

哈耶克指出

自由主義的根本是個人主義

有必要指出的是

這里的個人主義并不是道德意義上的

利己主義

而是一種對于個人作為一個獨立個體權利的認同

基于這一出發點自由主義宣揚自由這一價值觀的意義

自由的是指個體的人具有選擇的權利

其外延是豐富的

民主

平等

以及法治 都是其必要保障

然而這些都是有其特定含義的

關于社會主義 哈耶克是十分反感的 哈耶克認為,社會主義是對自由的最大威脅,它天生就具有獨裁主義傾向。 甚至于直接指出 社會主義等于奴役 這在中國很多新舊左派看來簡直反動至極 然而當我們看完這個書的時候再結合我國若干年的慘痛經歷 我們會發現 此言不虛 哈耶克認為 社會主義與納粹主義盡管一左一右 但是都是持集體主義的 他認為 計劃主義是走向極權主義的必由之路 或者說第一步。獨裁較之政府管制更為有害,它從根本上危及到個人自由。因此,以自由為靈魂的民主主義,勢必與社會主義水火不容,它們除了“平等”二字以外,別無共同之處.但即便是平等,二者也有云泥之別。民主主義是從自由中尋求平等,而社會主義的平等,只能是從奴役和抑制中實現,因此社會主義的民主,只是徒有虛名。

哈耶克堅信,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保障。他把實行私有制的社會,稱作“富人得勢的世界”,而實行公有制的社會,在他看來,是“只有得了勢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在私有制社會,窮人的機會雖然比富人少一些,但只要通過個人努力,同樣可以發財致富,雖然每個人的收入不可能均等,但走向致富之路的機會卻是均等的,這是真正的社會平等??稍诠兄粕鐣?,盡管窮人名義上是公有財產的主人,但實際上,哪一部分財產也沒他的份。不僅如此,由于事無巨細都被當局牢牢控制.老百姓只得低聲下氣,任人擺布,靠當權者的“恩施”過日子。哈耶克于是問道,究竟是一個“富人得勢的世界”好,還是“只有得了勢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好呢?

在哈耶克看來.一切類型的計劃經濟都是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法西斯主義并沒有多少區別,它們都是集體主義。哈耶克認為,迄今為止,對配置資源來說,競爭最為有效,計劃是與競爭鮮明對抗的,它只有被用來彌補市場缺陷時,才能與競爭結合起來。如果完全限制競爭,而用計劃取而代之.那么結果必將一塌糊涂。哈耶克歷數了計劃經濟的種種弊端。

計劃會導致生產效率低下。在市場經濟中,信息浩如煙海,情況復雜多變,一個人縱有三頭六臂,也無法面面俱到,考慮到所有相關因素,因此,分散決策勢在必行,由當局用單一的計劃來控制經濟,只會弄巧成拙。而且,在計劃體制下,企業家的收入和升遷,并不僅僅取決于業績,而往往由上級主管部門說了算。這樣,企業家與其“眼睛朝內”,在企業埋頭苦干,還不如“眼睛朝上”,多與上級部門聯絡感情。加之在計劃體制下責權不清,企業無論虧賺,都與企業家沒有多大關系,所以,他們在決策時,通常并不從企業利益出發,而是投上級所好,看他們眼色行事。事已至此,企業又何談經濟效益呢?

更糟糕的是,經濟計劃必然導致政治集權。假如要制定一項登山計劃,由于個人的偏好不一致,在選擇目的地上,難免意見分歧?;蛟S有人想看泰山的日出,有人想欣賞華山的險峻,也有人想一睹黃山的風姿……結果大家七嘴八舌,吵成一團,計劃胎死腹中。要想計劃順利進行,就得推出一個權威,由他獨攬大權,最后一錘定音。這樣, “獨裁”就不可避免。而且,要大規模地推行計劃,獨裁的效果最為明顯。因此哈耶克說,獨裁和計劃是一對孿生兄弟,相伴相隨,形影不離。

政治上的專制,又會產生“當代蒙昧主義”。所謂“當代蒙昧主義”,是指“思想的統一性”。在中央計劃體制下,當局為了達到一定目的,總是開動一切宣傳機器一日復一日地向人們灌輸同樣的思想。結果全體人民形成了同樣的思想模式,最后某個人或某個集團的思想支配一切。“當代蒙昧主義”之所以站得住腳,主要在于當局炮制了一種“高尚的謊言”,使得人們相信:當局要建立的道德標準.是惟一正確的;當局要努力實現的目標,正是他們所希求的。比如,30年代德國政府為了消滅猶太人,找出了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大造輿論,在人們頭腦中形成一個觀念:猶太人是世界上最可惡的,必先誅之而后快。雙手沾滿鮮血的德國青年,并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罪孽,反而洋洋自得,充滿崇高的使命感。他們空有健康的軀殼,卻已經喪失了自己的獨立思想。

耶克論證了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社會體系必然走向獨裁專制與腐敗

第五篇:論自由讀后感

愿自由之光永照

——讀《論自由》有感

“不自由,毋寧死。”這似乎是聲嘶力竭的呼喊的話語,將人類共同的對理想的追求,表達的淋漓盡致。

塔西佗說,“追求自由是人至高無尚的心向”;英格索爾說,“自由之于人類,就像亮光之于眼睛、空氣之于肺腑、愛情之于心靈”。 塞萬提斯說,“自由是上帝賜給人類的最大的幸福之一”;盧梭也說,“人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縱觀人類歷史的發展長河,盡管經歷過無知的蒙昧,專制的黑暗,人類對于自由的呼喚似乎出自一種本能,永遠照耀著這一段進步的征程。

近日讀完《論自由》一書,對于自由,權威,個人,社會等問題又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墩撟杂伞酚墒攀兰o英國哲學家、邏輯學和經濟學家約翰·密爾著。該書是自由理論體系的集大成之作,論述了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權利,在西方被高度評價為“對個人自由最動人心弦,最強有力的辯護”。

該書最早的中譯本為清末很有影響的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翻譯家和教育家嚴復所譯。其譯名《群己權界論》很好的表達了本書的核心內容——個人在政治社會中或者說公民在國家中的自由,即所謂的“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

《論自由》共分為五章:第一章,引論;第二章,論思想自由和

討論自由;第三章,論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第四章,論社會駕于個人的權威的限度;第五章,本文教義的應用。就整體來看,在該書中密爾探討了自由的涵義、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個性自由、社會權威的限度以及個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問題。

政府甚至是社會在多大程度是可以干涉到個人的自由呢?如何才是正確衡量這一限度的原則呢?在經過正確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爾找到了這條原則,即: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為自己的好處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避而遠之,這些就是社會對他行為表示不滿所能采取的正當步驟;第二,關于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應當負責交代,并且還應當承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如果社會的意見認為需要用它們來保護自己的話。隨著經濟危機的日益嚴峻,各國政界和學界對于政府權責的范圍,政府在公眾生活和經濟建設中所應當扮演的角色,掀起了新一輪的極具現實意義的討論。政府應當在多大程度上參與甚至是干預公眾生活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大政府和小政府誰才是一個理想的值得信耐的管理者?密爾的理論無疑是一個最小政府觀念的強大支持。就個人觀點而言,盡管經濟上的凱恩斯主義所主張政府的積極干預和有效地管控似乎在當下更具有對癥下藥的現實意義。馬克思主義在歐洲再次受到熱捧,也似乎說明加強政府的干預和政府的責任日益成為解決危機的一劑良方。但作為一個公民,更應該時刻保持對于政府可能的對公民權利的壓榨與竊取的警惕。

同時作者強調自由思想在社會進步上的重要意義。一個不能容忍各種思潮的碰撞,不能給予各種新的主張與想法充分的寬容和實踐機會的社會,是難以有開創性的創造的。我們不應該以權威扼殺掉任何指引人類社會進一步發展的創造力的萌芽。我覺得這對于中國的發展極具現實意義。由此我聯想到,如果沒有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人們的思想解放,破除對兩個凡是的權威的迷信,就不會有改革開放至今中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個方面如此偉大的成就;同時我們也應該深刻的認識到,在未來深化改革的過程中,如果我們不能更好的解決好對個人、個性以及新的思想的積極維護,處理好政府與公民的權責關系,開倒車的歷史悲劇也是值得我們警醒的。

人們的思想總會反應在人們的性格上,不同思想的人們就會有不同的性格及其生活方式,即個性。主張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的一個必然結果,就是發展了人的個性,而個性的發展如同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一樣對人類和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人類對自由的追尋,點亮了人類文明的光芒?!墩撟杂伞芬粫浞株U釋了自由對于個體幸福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意義。對于自由的討論或許正如對真理的理解一樣永遠沒有蓋棺定論的那天,這也正是她的美妙之處。但是在社會、政府日益強勢的今天,對這個問題的思索更值得引起我們的重視。因此,概括言之,我們應當珍惜并捍衛我們的自由,尊重并捍衛他人的自由。這是個人幸福的保障,更是社會進步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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