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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中心應急聯動機制

2023-06-17

第一篇:綜治中心應急聯動機制

創新綜治聯動機制 深化平安南廣建設

中共南廣鎮黨委

南廣鎮人民政府

今年以來,南廣鎮切實把深化平安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置于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通過建立健全鎮、村二級綜治維穩聯動機制,走出了一條適合南廣特點的綜治工作新路子,促進了全鎮社會治安明顯好轉,呈現出良好局面。

一、轉變觀念,確立大綜治大維穩的新思路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化、經濟結構的調整和利益格局的變化,綜治維穩工作遇到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當前各種社會矛盾大量涌現,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尤其是南廣作為一個農業、工業大鎮,在這方面表現尤為突出。新的形勢和新的變化,對基層黨政組織抓好平安建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對復雜的社會矛盾和穩定形勢,我們不能簡單地照搬過去的做法,既不能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也不能部門之間各自為陣、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必須轉變觀念,整體聯動,形成合力,通過建立新的工作機制來尋求有效解決問題的辦法。

一是確立大綜治大維穩的觀念,建立黨委、政府統攬全局、各方參與的工作格局,防止少數部門孤軍奮戰。當前的社會矛盾涉及面廣、化解難度大,單靠一個部門解決問題很難湊效,必須確立大綜治、大維穩的觀念,切實把綜治、維穩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維穩部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廣泛參與和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

二是確立大整合大聯動的觀念,建立多個部門整體聯動的工作機制,防止部門之間各自為戰。近年來,一些地方出現的群眾投訴無門、部門相互推諉、問題久拖不決,以致群眾越級上訪、集體上訪的現象,主要原因就是部門之間各自為戰,力量整合和工作聯動不夠。要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必須充分整合力量,建立大聯動的工作機制,實現力量的整合、職能的融合、信息的匯合和工作的配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確立抓基層打基礎的觀念,建立堅實有效的基層工作平臺,防止基層工作軟弱無力。綜合治理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村級治調主任大多身兼數職,基層綜合治理工作在一些地方有所削弱,少數地方的村級組織軟弱無力,治保調解組織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的社會穩定。因此,必須立足基層,建立堅實有效的基層工作平臺,真正做到綜治工作在基層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實。

基于這樣的認識,鎮黨委召開常委會議經過認真分析研究,決定從建立健全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入手,學習外地經驗,結合本地實際,建立鎮、村綜治維穩工作二級聯動機制,以此推動全區綜治維穩工作實現新的跨越。

二、整合力量,建立二級聯動、運轉高效的新機制

從整合綜治力量入手,著力構建鎮、村綜治維穩工作二級聯動機制,努力實現力量的整合、職能的融合、信息的匯合、工作的配合,保證全區綜治維穩工作高效運轉。

一是建立鎮綜治維穩聯動中心,做到鎮級聯動管住面。我們充分整合綜治成員單位力量,成立了高規格的鎮綜治維穩聯動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推動全鎮各級各部門落實綜治維穩措施,開展信息收集、協調指揮、督查督辦、責任追究等工作,重點抓好領導交辦的處置群體性事件和協調處理影響全鎮社會穩定的重大疑難案件。

二是建立村級綜治聯動工作站,做到村級聯動管住點。在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建立由綜治、治保、調解、管片民警、治安協管員、村民小組組長和群防群治隊伍等力量廣泛參與的綜治聯動工作站,由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兼任工作站主任,治調主任兼任副主任,定期組織綜治維穩工作人員深入群眾,及時掌握社情民意,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組織基層治安防范,搞好法制宣傳教育,實行糾紛聯調、治安聯防、感情聯誼、困難聯幫、生產聯助,切實發揮維護治安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

三、完善制度,激發綜治聯動工作的新活力

在“聯”字上下功夫,在“動”字上求實效,通過完善三項制度,確保綜治聯動中心真正發揮作用。

一是完善領導責任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綜治維穩工作任務逐級分解,明確鎮、村二級責任,即鎮黨委明確一名專職主任,一名專職副主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抓綜治維穩工作,把工作責任落實到每一級組織和每一名領導干部。鎮黨委政府將各級聯動中心建設情況納入綜治檢查考評和雙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對未按要求完成聯動中心建設的單位,在全鎮進行通報批評,有力地推動了全鎮二級綜治聯動機制建設工作。

二是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鎮聯動中心每月、村聯動工作站每半月開展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在重要節日和特殊時期,由鎮綜治聯動中心組織對突出矛盾糾紛進行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逐件登記,逐級匯總,分類上報。對一般矛盾糾紛,由村級綜治聯動工作站定人包案,限期調處,就地化解。對于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問題,實行一個問題、一個專班、一名領導、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集中力量,盡快化解,防止矛盾蔓延擴大。對于確需上級有關部門解決的問題,及時報請區綜治聯動中心協調解決。

三是完善獎懲激勵制度。按照年初鎮黨委政府與各單位簽訂的綜治、信訪目標責任書,將綜治維穩工作責任目標細化到項,對各鎮進行百分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價主要領導工作實績的重要標準。對年終考核命名為平安單位的,鎮政府從財政預算中撥出???,實行一次性獎勵。對不重視綜治維穩工作,工作不負責任,出現重大不穩定問題的,堅決實行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并追究領導責任。

四、立足基層,提升綜治聯動工作的新效能

二級綜治維穩聯動機制的建立,有效地整合了力量、整合了資源,激發了潛能,促進全鎮綜治維穩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發展的良性軌道。

一是促進了大綜治大維穩工作格局的形成。通過綜治聯動機制的建設,全區綜治維穩工作不僅建立了上下貫通、左右協調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而且建立了較為完善、操作性強的工作流程,還有強有力的人、財、物保障,工作的覆蓋面更寬,信息匯集更及時,工作效率更高。二級綜治維穩聯動機制的建立,形成了大綜治、大維穩的嶄新格局,各級黨委、政府駕馭復雜社會矛盾和治安局勢的能力大大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也更強。

二是促進了綜治維穩工作基礎的強化。通過建立二級聯動機制,進一步規范了綜治、維穩、信訪、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和社區民警、治調主任、中心調解員、義務調解員、治安協管員的職責,使綜治維穩工作在基層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實,解決了許多過去想解決而無力解決的問題。

三是促進了干群關系的融洽。綜治維穩聯動機制的建立,不僅搭建了一個部門聯動的工作平臺,也搭建了一個方便群眾、服務群眾的溝通平臺;不僅有效防止和杜絕了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及時解決了群眾的利益訴求、贏得了群眾的理解、信任與支持。群眾普遍反映,過去反映一個問題,找了多個部門、跑了很長時間也解決不了問題,現在到了綜治維穩聯動中心就算找到家了。

第二篇:應急救援聯動機制范文

南大港管理區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為有效整合南大港管理區相關力量和社會公共資源,對 管理區范

內的

發事

應急求助進行應急處置的職能 機構和指揮平臺。南大港管理區成立應急聯動中心,其職責 是統一受理管理區各類突發事件和應急求助的報警,組織、

協調、指揮、調度相關聯動單位應急處置一般突發事件和求 助;

遇有重特大突發事件, 協助領導統一組織、 協調、 指揮、

調度相關聯動單位開展應急處置。牽頭負責對管理區應急聯

動工作的機構、隊伍、裝備、預案、制度、經費等方面工作

進行規劃、組織、協調。 應急聯動中心的職責:

( 1 )受理管理區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的報警。應急聯

動中心受理通過“ 110 ”報警電話或者其他方式的突發公共 事件報警后,應當立即予以核實,啟動相應的應急聯動處置

專項預案,并向有關聯動單位的指揮機構下達指令,組織, 協調,

指揮,調度有關聯動單位進行處置。 ( 2 )負責應急聯動處置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在處置過 程中,

應急聯動中心應當收集, 匯總突發公共事件有關情況,

根據現場實際或征詢有關專家意見,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綜

合研判,確定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屬于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的,要直接組織、協調、指揮、調度有關聯動單位開展應急

聯動處置。

( 3 )負責組織聯動單位對重特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應

急處置,并協助管委會組織實施緊急處置。

對屬于重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的,要立即組織實施先期 應急處置,同時上報管委會同意后,征詢有關專家意見,做 好后續應急處置隊伍和資源的組織,調度等準備工作,協助 管委會組織、 協調、 指揮、

調度有關聯動單位實施緊急處置;

屬于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還應當立即通知有關聯動單位指

揮人員和專家進駐應急聯動中心。

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時,應急聯動中心可以根據現 場處置的工作需要,開設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負責現場 處置的組織、協調、指揮、調度。應急聯動中心配合現場應

急聯動處置,

負責現場外應急處置隊伍、 資源的組織、 協調、

調度。有關單位應當為現場指揮部的開設提供必要的場地,

并提供現場指揮部運作所需的后勤保障。

( 4 )負責對南大港管理區應急聯動工作的指導。

( 5 )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應急聯動單位的職責

公安、衛生、安監、建設、交通等部門以及各企事業單 位(以下統稱為聯動單位) ,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下列的 應急聯動處置工作:

( 1 )設立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建立 24 小時值班備勤機

制,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 2 )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和預警,對發生或者

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及時報告南大港管理區應急聯動 中心; ( 3 )按照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組建和管理應急處置

隊伍,專家隊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隊伍的訓練和演練;

( 4 )按規定配備、管理、使用應急處置的專業設備,

器材、車輛、通信工具等裝備、物資和經費,保持應急處置

裝備,物資

的完好,確保應急通信的暢通;

( 5 )根據應急聯動中心指令,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聯

動處置預案的要求,迅速指揮,調度本單位應急處置隊伍, 專家隊伍和資源,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處置突

發公共事件。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向應急聯動中心反饋處置

情況和有關信息。

( 6 )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資源的交流與共

享,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提供及時、準

確、全面的基礎材料、數據、情況及其他有關信息;

( 7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其他工作

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由應急聯動中心向管委會匯 報,管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應急聯動處置工作終止后,有關聯動單位應當及時向應 急聯動中

報告

置情

有關信息。應急聯動中心匯總 后,按照規定報告上級政府和部門。

第三篇:地震應急聯動機制的建立

山東省地震局 劉博

摘要:應急救援工作是防震減災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健全完善的地震應急聯動機制是順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本文利用深入調研、比較分析等方法,對地震應急聯動機制的歷史沿革和現狀進行了闡述和分析,對當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剖析與探討,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建設等方面的建議。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種類多、分布地域廣、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重。洪澇、干旱、臺風、風暴、雷電、地震、沙塵暴、地質災害等在我國都有發生。70%以上的城市、5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氣象、地震、地質和海洋等自然災害嚴重的地區。近15年來,我國平均每年因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約3億人(次)受災,倒塌房屋約300萬間,緊急轉移安置人口約800萬人,直接經濟損失近2000億元。

近年來,我國破壞性地震頻發,地震災害不斷,已成為社會關注和研究的重點領域。

一、地震應急聯動機制的現狀

地震應急聯動機制是政府將所有資源納入到一個統一指揮的調度系統內,協調指揮各相關部門,向社會公眾提供緊急救助服務的聯合行動。地震應急聯動機制的運作程序包括收集匯總地震信息、會商、提出對策、建議啟動應急程序、對地震現場監測和評估、善后處理和恢復重建。

以往,地震發生后,應急工作都是單災種應急管理,聯動效率低。但是地震災害有損失大、涉及受災范圍廣等特點,僅依靠本省的力量、本系統的力量是無法應對的,所以建立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實行跨行政區域、多部門、軍地聯動的應急聯動。

在實踐中,我國也對地震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進行了有益的嘗試。比如2005年11月26日的江西九江-瑞昌地震,就調動了安徽、湖北、福建等省的部隊、部門、區域優勢力量趕赴現場開展應急工作;2006年7月4日的河北文安地震,

中國地震局及其直屬單位、河北、北京和天津地震部門在地震現場聯合開展應急工作。實踐證明,較大的地震或具有重大社會政治影響的地震事件,開展地震應急聯動十分必要,這也是今后地震應急工作發展的必然趨勢。

近年來,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建設伴隨著全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建設得到了進一步發展。特別是5.12之后,我國對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建設作了很多理論和實踐探索。

如何在新形勢下建設好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增強社會抗御地震災害的能力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一項重要工作。

我國目前的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大致分為三類形式。

區域聯動機制情況2006年9月,中國地震局印發了《全國地震應急區域協作聯動工作方案(試行)》,將全國分成六個區域,在地震系統開展地震應急聯動工作。自地震應急區域協作聯動工作開展以來,各聯動區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整合了區域內的隊伍、裝備、車輛等各種應急資源,加強日常和震后的相互協作與聯動,形成了區域的應急合力。各區域協作聯動工作體制、機制日漸成熟,體制建設逐步完善,工作機制運行也趨向平穩。汶川地震后,各區域應急協作聯動工作發展加快,逐步與日常應急工作相銜接,工作內容正在向多方位、多層次、多領域延伸和拓展,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視和認可。各地震應急協作聯動區結合自身特點進行了規模不同、內容各異、形式各樣的地震應急演練。這些演練的開展為各區域磨合機制、檢驗隊伍提供了平臺,為提高地震應急工作效率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汶川8.0級地震、西藏當雄6.6級地震、四川攀枝花6.1級地震等,西南和西北區域啟動應急協作聯動機制,派出人員支援受災省份開展工作。

山東省地震局根據本省情況,下發了《山東省地震應急區域協作聯動工作實施方案》,將全省劃分為魯東、魯中和魯西三個地震協作聯動區。定期召開會議,加強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同時,山東省還與河南、江蘇等省建立了區域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提高了地震應急能力。

軍地聯動機制情況中國地震局與總參、武警部隊和公安部消防局就國家和省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建設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近幾年,各省地震系統和當地部隊相繼舉行了各種軍地聯合演練。天津、山西、甘肅、遼寧、黑龍江、四川、云南、新疆、山東、寧夏、重慶、廣東、海南、陜西、福建、江蘇、青海等省,

根據當地情況,或依托消防部隊、或依托武警部隊、或依托解放軍工程部隊,先后組建了省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規模從60人到150人不等。針對地震災害事件,各救援隊與本省地震部門建立了工作機制,制定了應急預案,建立了震情災情信息通報制度。

2006年,山東省地震局與省公安消防部隊等多家單位在濟南市舉行了“軍地聯合地震應急救援演練”; 2007年10月,武警山東省總隊和山東省地震局制訂了《武警山東省總隊省地震局地震應急救援協作聯動方案》;形成了軍地地震應急聯動機制。

部門聯動機制情況中國地震局和國家測繪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中國氣象局等單位建立了聯動協調工作機制,向中國地震局提供基礎地理信息、企業安全生產和災區氣象等相關信息。部分省局也建立了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綜合協調救援隊伍建設和緊急救援行動。青海省地震局與省鐵路、民航建立協作機制,設立了震后的快速應急綠色通道。廣東省地震局與省委宣傳部建立了震后災情信息快速發布的地震應急宣傳工作機制。

根據工作情況,山東省地震局和山東省人防辦(民防局)聯合下發了《山東省地震局關于充分利用人防資源提高地震應急救援能力的通知》。利用人防戰備資源,大力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加強部門聯動,密切協作,共享資源。實現工作互補,建立運轉靈活的應急聯動工作機制。

二、地震應急聯動機制目前存在的問題

(一)聯動機制需進一步加強

制約應急聯動機制建設的首要問題是體制問題,搭建一個技術平臺容易,但是要統一到一個平臺上,調度各方提高協同程度和應急反應速度卻不易。因為這里有體制和利益方面的沖突,這就需要有政策和體制上的保障。

(二)應急聯動缺少長效機制

近年來,通過由政府組織、地震系統牽頭開展的應急聯動,使各部門得到了鍛煉,提高了實戰能力,應急資源得到了優化配置,比較好的應對了地震災害。但是,應對地震災害是一項長期工作,僅靠幾年一次的應急聯動演練還很難鞏固和提高部門間、軍地間、區域間地震應急聯動機制,一旦地震來臨,應急聯動機制不能短時間發揮效能。

(三)區域聯動機制尚未完善,協調能力不強

當前,地震應急六個協作區已經制定了《地震應急區域協作聯動聯席會議章程》和《地震應急區域協作聯動工作方案》及各種制度,個別區域也開展了協同演練,初步形成了應急機制,但是還很不完善。主要表現在:在處置地震事件中,明為各司其職,實為各自為政,尚未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缺乏統一的指揮協調機構,各協作單位之間缺乏協調和信息溝通渠道,難以形成工作合力;多數區域尚未進行過協作配合、互相協同演練;制度建設也僅限于地震系統內部,沒有利用地震部門作為各省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平臺節點的功能來有效整合全社會的應急信息和資源。

(四)軍地協調待溝通,軍地應急體系有待加強。

根據預案規定,地震應急聯動機制形成后,一切行動要服從應急指揮機構。但是由于部隊上級管理部門和地方上級管理部門不相隸屬,在協調聯動時往往受部隊動用權限,地震應急聯動時調遣較難。

軍地聯動應急指揮保障體系距實踐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軍地情況通報、聯席會議、需求對接、應急預警等長效機制尚未全面建立,各系統建設相對獨立,還沒有完全通過體系合成和信息融合連結成一個有機整體。且地方對軍隊參加非戰爭軍事行動的相關保障(如財政、設備等)沒有作出明確具體規定,各種保障能力較弱。

三、進一步健全并完善地震應急聯動機制的建設的建議及措施

(一)建立完善配套的規章制度

與建立其他體制、機制一樣,地震應急聯動機制的建設也要建章立制,走規范化、法制化的路子。2007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實施后,各地方要通過配套法規和地方條例來進一步明確應急聯動各部門職、權、利的關系,加強各相關部門的協調與合作。研究制訂突發事件應對法的配套制度,修訂完善現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聯動工作的組織構架、運作規則、處置程序、應急平臺建設的技術標準及應急聯動主體責任、經費保障等都要用制度和法規來加以規范。

(二)建立完善地震應急區域聯動指揮協調機制

指揮協調機制是應急區域聯動的運行規則,建立切實可行的指揮協調機制是有效開展應急區域聯動的保證。

建立完善地震應急指揮協調機制,首先要建立一個指揮協調機構,按照現行體制,建立實體機構的可能性不大,可以明確一個臨時性機構或依托一個部門來統一指揮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其次是制訂應急區域聯動指揮協調制度,即應急區域聯動運行規則,并在實踐過程中不斷修正完善,真正使應急區域聯動工作在應對地震災害中取得實效。指揮協調制度應包括應急預案、應急資源配置、應急隊伍調用、協同演練、信息互聯互通、經費保障等。

(三)開展應急聯動演練

應急聯動機制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同時有很多個單位和部門參與,還涉及到指揮技術系統的運行,指揮協調機構的運作,應急隊伍的調用,應急物資的配置等等。為了提高各部門的協調配合能力,檢驗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運行情況,指揮協調機構的運作機制,保障應急聯動的實戰能力,要經常性的、全面的開展應急聯動演練。

(四)提高公眾的防災意識和應對能力

軍地和政府建立聯合指揮機構,聯合指揮和調動應急救援資源。以同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軍隊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建立聯合指揮機構,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時由聯合指揮機構下達指令,在派遣救援力量時,采取重要任務用重兵、險要之處用精兵、留足預備力量防意外的原則,保證各種力量緊緊圍繞著一個目的、一個意圖和一個重心展開,協調有序,以充分發揮聯合行動的整體威力。

第四篇: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初探

網絡輿情,有人將其定義為“互聯網上流行的對社會問題的看法或言論”①,也有人認為“互聯網上傳播的對某一焦點事態所表現出的多數人的有一定影響力的共同意見或言論”②。本文將網絡輿情定義為通過互聯網傳播的公眾對現實生活中某些熱點、焦點問題所持的有較強影響力、傾向性的言論和觀點,主要通過BBS論壇、博客、新聞跟帖、轉帖等實現并加以強化。

由于互聯網具有虛擬性、隱蔽性、發散性、滲透性和隨意性等特點,越來越多的網民樂意通過這種渠道來表達觀點、傳播思想。對相關政府部門來說,如何加強對網絡輿論的及時監測、有效引導,以及對網絡輿論危機的積極化解,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國家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也是創建和諧社會的應有內涵。

網絡輿情的聯動應急機制,指政府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職能機構,對網絡輿情尤其是負面輿情的監測預警與控制,從而實現有效化解網絡輿論危機的目的,包括監測、預警、應對三個環節。在監測環節,有關人員和系統對網絡輿情的內容、走向、價值觀等方面進行密切關注,將最新情況及時反映到有關部門;在預警環節,對內容進行判斷和歸納,哪些會對社會穩定造成負面影響,哪些容易引發激烈的社會矛盾,哪些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對這些正在形成、有可能產生更大范圍影響的輿論進行篩選,為接下來可能發生的網絡輿情走向做好各種應對準備;在應對環節,當網絡輿情變為現實的網絡輿論危機事件后,有關政府部門采取的具體行動,如何化解危機、消除不良影響。這三個環節有機組合,從整體上構成了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

網絡輿情監測

網絡輿情監測體系的建立主要依靠兩方面保障:一是人力、資金等物質方面的保障,二是計算機軟件系統等技術方面的保障。

就物質保障而言,各地政府相繼成立了專門負責網絡輿情分析的機構,由專人組成若干小組,24小時不間斷對重點網站的輿情、重點論壇進行監控。各下屬職能單位和部門,尤其是衛生、教育、交通等和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也不同程度上由專職或兼職人員承擔起本部門內的輿情監測任務。此外,對網絡輿情較集中的場所如各高校的BBS,通過諸如聘用學生作為兼職的“網絡調研助管”等方式,密切關注學校BBS和校外主要網站動態。通過各層次、各領域建立起來的組織機構,從物質、制度、資金、人力等方面,保證了網絡輿情監測體系的日常運作。

就技術保障而言,要監測網絡輿情,少不了及時有效的信息搜集、信息處理、信息研判、信息反饋、信息決策系統,這就需要有強有力的技術系統尤其是一套高效的計算機軟件系統。對輿情信息的監測與分析必須要瀏覽和查找海量的網絡信息,包括網絡新聞報道、相關評論、網絡論壇等,從這些信息中提取與事件相關的輿情信息,然后分析輿情信息的時間與空間分布情況,再通過多種手段和渠道進行正確的輿論方向引導??梢?,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更新,網絡輿情監測和輿情分析有必要通過與之相匹配的科技手段來進行。

正是依托了物質和技術兩大體系,網絡輿情監測部門才能對輿情信息進行評估,分析規劃輿情監控內容,形成輿情預警信息。同時,根據輿情的監控級別規劃新的監控內容,開始新的監控周期,形成一個具有生命特征的周期往復的社情民意反饋系統。 從類型上看,網絡輿情監測分為日常監測和突發事件監測兩種。

日常監測,指將網絡輿情監測作為本部門的一項日常工作不間斷進行,隨時掌握網絡輿論的導向、特點和趨勢。日常監測的意義在于,隨時了解網絡輿論的動態、方向;一旦發現有不利于社會穩定、重大的虛假輿情,可以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通過“輿論領袖”等手段,對日常輿情進行引導;為有關部門提供社會輿情方面的決策支持。

突發事件監測,尤指當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時,對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突發事件的變化因素多,內部關系較為復雜,發展趨勢難以預測,相關信息紛繁復雜,給管理機構的信息判斷和決策增加了難度。另外,由于突發事件中的矛盾雙方往往處于對立狀態,影響或阻礙了原有信息溝通渠道的正常功能,從而給各種“小道消息”提供了填補信息真空的機會。此類事件突發性強、社會影響大、給決策者思考的時間短,如果不及時準確獲得最新信息并加以判斷處理,產生的后果非常嚴重。而巨大的壓力使決策者很難從容地對所有信息進行采集、整理和判別,一些有價值的信息可能被遺漏或者忽視,從而對處理決策產生誤導。因此,在突發事件出現時,完善的輿情監測機制、及時有效的輿情信息匯集和分析,全面掌握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極其重要。

網絡輿情預警

網絡輿情預警是指從危機事件的征兆出現到危機開始造成可感知的損失這段時間內,化解和應對危機所采取的必要、有效行動。網絡輿情的預警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環節:

1.制定危機預警方案。針對各種類型的危機事件,制定比較詳盡的判斷標準和預警方案,以做到有所準備,一旦危機出現便有章可循、對癥下藥。

2.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保持對事態的第一時間獲知權,加強監測力度。

3.及時傳遞和溝通信息。即與輿論危機涉及的政府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建立和運用這種信息溝通機制,已經成為網絡輿情管理部門的重要經驗。以上海為例,無論在涉日輿情、地鐵調價,還是普陀城管打人等“網絡熱點輿情”處理上,各部門協同作戰、相互配合、共同商議,判斷危機走向,對預案進行適當修正和調整,以符合實際所需是危機應對的重要措施。

網絡輿情預警的意義在于及早發現危機的苗頭,及早對可能產生的現實危機的走向、規模進行判斷,及早通知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應對危機的準備。危機預警能力的高低,主要體現在能否從每天海量的網絡言論中敏銳地發現潛在危機的苗頭,以及準確判斷這種發現與危機可能爆發之間的時間差。這個時間差越大,相關職能部門越有充裕的時間來準備,為下一階段危機的有效應對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2005年8月15日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紀念日,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于當天參拜靖國神社的舉動引起網民極大憤慨。為有效控制、理性引導網上涉日輿情,上海市網絡輿情管理部門未雨綢繆,8月11日起就密切關注境內外中文新聞類網站、外電有關報道和評論、網民留言情況,及時把握媒體對小泉動向的報道以及網民情緒發展動向。在制定周密預案的同時,有關部門及時和各大網站進行溝通,協同作戰,共同做好危機事件的預警。通過網絡管理平臺向全市100多家影響較大的重點網站(含新聞網站、登載新聞網站、論壇網站、918愛國網等網站)發出《關于近期加強論壇等互動欄目管理的通知》、《關于加強網上涉日報道管理的通知》等兩則通知。上海網絡宣傳管理辦公室還加強了監測力度,做到專人專項24小時值班,在第一時間內把最新情況通報有關部門。正是采用“預案+協同作戰+全方位監測”三合一的立體預警模式,使上海順利度過了“8·15”輿情危機。

網絡輿情應對

從上海等地的情況看,完善有效的網絡輿情應對,必須要依托:

1.強大的組織保證和物質、技術支持。如上海市專門成立網絡宣傳管理辦公室,與各大互聯網站建立緊密的聯系、溝通機制,通過網絡編輯業務培訓和資格認證制度加強網絡輿情管理隊伍的素質。

2.制定一套較為成熟的網絡輿情日常監測制度。各地危機預案正在或者已經制定,尤其是面對突發事件,能夠在短時間內制定高質量的預案。以“8·15網絡涉日輿情”為例,預案內容包括通知上海所有新聞網站,對相關消息不做頭條、不開專題、不開設新聞留言板、不在論壇中討論;加大監看力度,遇有相關敏感信息及時專報。15日、16日兩天,編制關于“小泉參拜靖國神社的相關新聞網上傳播情況及輿情態勢專報”;監看中如發現上海網站及其論壇上,如有過激言論或負面信息,立即刪除并報告;傳統主流媒體評論部做好素材與引導文章準備工作等。

3.遇到重大突發事件,能夠在短時間內調動和整合各種力量,形成聯動,產生危機應對的合力。以“地鐵調價”為例,網管處指定專人積極與公安、通管局加強聯系,及時溝通,及時處理;公安、通管局也指定專人與網管處聯系,各部門間建立起了穩定、順暢、高效的溝通渠道。這對于提高處理違規網站的時效,及時應對突發熱點起到了關鍵作用。

4.危機事件后的系統有效評估。內容包括危機情況、采取措施、對下一階段走向的研判、對前一階段應對的總結、反思與建議等。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有好的評估機制,每經歷一次危機,就是對管理部門應對網絡輿情危機能力的提升。

盡管如此,由于網絡傳播是新事物,而網絡輿情更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尤其當出現重大突發網絡輿情危機時,在很多方面因缺乏足夠的經驗而尚待改進。

1.對網絡輿情監測范圍有待擴展。很多城市,對網絡輿情危機的日常監測,目前主要集中于衛生、教育等與老百姓日常生活聯系密切的領域。事實上,社會生活中的任何領域,都有可能引發大的負面網絡輿論,進而形成危機事件。因此,適當擴大監測范圍,擴大監測機構的人員規模,是今后努力的方向之一。

2.預案大多是原則性規定,缺少具體的操作指導和演練。要做到預案求實,不僅要有危機發生后應對各種可能情況的多套行動(遏制危機、處理、消除危機,重建或恢復正常狀態)方案,更要通過教育、培訓、演練或計算機模擬、培養,提高領導者的指揮能力和職能部門的應變能力。從現有情況看,在制定網絡輿情危機預案時,還有相當部分預案比較粗線條,也缺乏對預案內容的日常培訓和演練。一個優秀的預案,就是一本好的操作手冊,對危機發生時的具體步驟,都作了明確而細致的規定。當預案制定后,要不定期地進行演練,提高警惕性和實戰能力。

3.信息公開要進一步提高。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在信息傳遞方面喜歡欺上瞞下,報喜不報憂,致使內部信息渠道嚴重阻塞或扭曲;與此同時,政府部門缺乏規范、及時的信息披露制度,宣傳主管部門習慣用傳統粗暴的方式管理大眾傳媒,媒體缺少必要的法律保護,使媒體的信息傳遞作用和社會監督作用受到極大限制。再加上部分政府為了“保穩定”,部分官員為了“保烏紗帽”,以及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過分看重吸引外資、發展旅游等方面的近期局部利益,使得一些政府部門在危機處理中信息透明度較差。

完善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的措施

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中,監測、預警、應對三個環節,既有先后順序、也有交叉混合??雌饋?,每個環節逐步向后推進,但實際上,不斷融合、互動。監測是常規工作和基礎工作,耗費精力最多。預警其次,當通過監測發現有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輿情時,就開始進入預警階段。就發生概率而言,應對的幾率最小,只有當現實的危機發生后,才開始進入應對程序。但是,危機應對的重要性并非可以由此而小覷。監測、預警、對應三個方面構成政府網絡輿情管理部門最重要的工作任務,并形成緊密契合、逐層推進的工作流程。

1.制定詳細而周密的網絡輿情危機階梯預案

詳細而周密的預案,保證了在危機發生時有條不紊,獲得最大程度的主動權。除了制定《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總預案》外,還可以借鑒《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將危機分為四級,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每一等級都由不同級別、不同范圍的力量參與到危機應對中,根據危機的等級,調動與之對應的資源和力量進行危機化解。

2.盡快實現網絡立法

網絡立法是凈化網絡空間,減少網絡情緒型負面輿論的有效保障。國外的做法給了我們很好啟示,美國參議院于1995年6月通過了《傳播凈化法案》。新加坡政府則規定,新加坡的3家ISP(網絡服務供應商)和擁有網址的政黨、宗教團體和個人都必須在新加坡廣播局注冊并接受其管理。其管理的內容包括“可能引起對政府痛恨或輕視的內容,或煽動對政府不滿的內容,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和國防的”等等③。

3.保持信息的公開通暢

有關研究顯示,當權威信息缺失時,就給小道消息傳播提供了契機。因此,當網絡輿情危機出現時,要最大程度地爭取傳統媒體的支持,利用傳統媒體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是一個有效舉措。通過新聞發言人,既向公眾傳遞了權威信息,又將信息內容歸口到“新聞發言人”這一權威信息源。

4.發揮“輿論領袖”的積極引導作用

根據傳播學規律,“輿論領袖”在影響受眾的態度方面,作用明顯。尤其當網絡上出現海量的信息時,一般公眾往往會無所適從。這時候,他們更需要權威的“輿論領袖”的聲音作為自身決策的重要依據。就目前我國一些較有影響力的論壇的參與情況看,培養論壇的“輿論領袖”,利用這些“輿論領袖”來引導網上輿論,已成為普遍做法。這些“輿論領袖”有見地、有代表性的發言一般被版主用醒目的字號和色彩加以強調,放在網頁的突出位置,以強化主流言論,孤立非主流言論。

5.強化網絡“把關人” 任何信息傳播,都是信息選擇的過程,其間充滿了各種各樣的“把關人”。網絡把關人包括網站編輯、網管等,在信息選擇、引導輿論方面的作用至關重要。網絡把關人應是信息提供者、信息引路人、信息規范者和監督人,設置好有關話題或議題,吸引終端上的個人參與到公共話語空間,通過自由熱烈的網絡交互,及時的新聞報道,再加上詳盡的事實背景材料,對不同空間的話語進行整合,在交流中引導大眾輿論,促成正確輿論的形成。在把關中,切忌簡單粗暴地刪帖,要注重運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引導藝術,使網民產生理性和情感上的認同與共鳴。

6.加強技術在網絡輿情引導控制中的作用

常用的網絡技術手段包括對IP地址的監測、跟蹤、封殺;網管的全天候值班監測,對負面消息進行及時清除;運用智能型軟件進行敏感詞組的自動過濾;對論壇發帖的延時審查及發布;對國外敏感網站瀏覽限制;部分重要論壇實行實名認證制度等。盡管這些做法會引來種種爭議,但至少在短時期內依然是網絡輿情引導控制的有效手段。

7.探索網絡輿情聯動應急創新機制

初步設想是,由網宣辦牽頭,負責網絡輿情的日常監測,每天或每周按部門對網絡輿情進行分類整理,針對各部門的情況,提供簡單的輿情監測分析報告,及時向各職能部門進行反饋?;蛘呖梢越iT的“網絡輿情內部信息系統”,網宣辦位于該系統的核心,負責將每天監測到的信息分門別類地傳遞到各職能部門。具體職能部門通過該系統,在第一時間內獲得和本部門有關的最新網絡輿情,并對這些輿情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研判,決定采用何種方式進行應對。當出現重大危機事件時,由各部門抽調熟悉業務的工作人員,加入到網宣辦的工作中。專業人士的加入,體現了具體職能部門對危機事件的重視,也體現了政府高效執政的姿態,對盡早化解危機,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注釋:

①杜駿飛主編,《中國網絡新聞事業管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216頁

②李瓊瑤,《網絡輿論的現狀及引導》,湖南行政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

③佘紹敏,《互聯網信息流通中的政府控制》,新聞與傳播研究,2000年第4期

第五篇:張家界市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登封市市應急協調救援聯動機制

為全面整合我市現有的應急協調救援力量,建立統

一、完善的應急協調救援指揮調度體系,使各部門、各社會協調救援力量在處臵各類災害和突發事件中能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圓滿完成各類應急協調救援任務,特制定登封市市應急協調救援聯動機制。

一、建立健全市應急協調救援指揮機構

(一)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應急委)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市各有關部門開展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應對處臵工作。主要職責是:

1.健全組織機構,完善預警聯動機制和應急協調救援工作機制;

2.掌握各類應急協調救援隊伍建設和突發事件情況,制定完善應急協調救援預案并組織聯合演練;

3.協調專業、志愿、企(事)業應急協調救援隊伍,將其納入綜合應急協調救援隊伍的動員、訓練、調度、作戰體系;

4.加強各類應急協調救援隊伍的培訓、訓練、演練及管理;

5.組織應急協調救援裝備、物資配備和儲備,建立健全應急協調救援物資、應急處臵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

保障制度,統籌各類應急物資日常準備和應急狀態時的生產、調配、供應,并建立全市范圍內跨區域的應急物資調劑供應渠道;

6.組織應急知識普及宣傳教育活動;

7.及時收集、核實、上報突發事件相關信息,根據災情需要及時調度、指揮相關力量進行處臵;

8.依照相關規定,發布應急協調救援信息。

(二)應急委下設應急指揮中心,具體履行應急委統一指揮應對處臵突發事件職責??傊笓]長由分管應急協調救援工作的政府領導擔任(必要時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指揮長由政府各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辦、政府應急管理、公安、安監、駐地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急協調救援支隊和突發事件相關單位負責人擔任,承擔應急協調救援職責的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應急指揮中心設在市政府辦,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辦分管負責人兼任。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指導、督辦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應急協調救援工作。

二、應急協調救援聯動單位職責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湖南省應急協調救援實施辦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組建綜合應急協調救援隊伍的通知》精神,在

對全市各社會應急協調救援力量進行整合的基礎上,成立以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的應急協調救援力量體系。

(二)市應急協調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登封市軍分區司令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急救中心、市應急協調救援支隊(消防支隊)、武警市支隊、市交警支隊、市政府應急辦、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人防辦、市地震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質監局、市城市行政執法管理局、登封市日報社、登封市電視臺、市氣象局、市政府新聞辦、登封市電業局、登封市市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市自來水公司、電信登封市分公司、移動登封市分公司、聯通登封市分公司、中石化登封市分公司、中石油登封市分公司、廣鐵集團登封市車務段、廣鐵集團登封市工務段、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荷花機場分公司、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天門山中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慈利中隊等單位和部門。

(三)各成員單位共同職責

1.組織制訂和完善本單位應急協調救援方案、制度,明確人員職責。

2.加強本單位應急協調救援力量的管理、訓練,不斷提高相應的應急協調救援技術、技能。

3.督促檢查本單位應急協調救援力量、裝備,按要求落實值班、備勤制度。

4.定期參加市應急委組織召開的應急協調救援工作會議,落實上級關于應急協調救援工作的相關指示和工作措施;參與綜合應急協調救援隊伍統一組織的聯合訓練、演練和應急協調救援作戰。

5.本單位應急協調救援人員和力量發生變動時,及時上報市應急委備案。

6.突發事件各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所在單位,在接到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領導,按照指揮部決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各成員單位參與應急協調救援。

7.接到應急協調救援指揮部或應急委(應急指揮中心)的命令后,指揮本單位應急協調救援力量和裝備迅速出動,按要求到達現場,受領并完成總指揮部分配的作戰任務。

(四)各應急協調救援聯動單位內部職責

市政府應急辦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完善應急預案。

2.協調應急委各成員單位和應急協調救援聯動成員單位參與應急協調救援工作。

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

1.督促市直各新聞媒體做好經常性應急協調救援宣傳報道工作。

2.發生各類災害事故和突發事件后,及時組織各新聞媒體組織宣傳報道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大力宣傳報道應急協調救援英雄模范人員的事跡。 市公安局

1.發生較大以上火災和突發災害事故時,市局領導到場,擔任滅火協調救援和災害事故處臵指揮工作,市委、市政府領導到場后,移交指揮權,參與指揮決策;

2.根據較大以上火災和災害事故現場需要或按現場指揮部的命令,調集治安、交警、派出所等相關單位警力到現場承擔警戒、人員疏散、轉移、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任務;

3.涉及縱火、暴力破壞活動的突發災害事故,迅速到場控制現場,現場取證,調查案情。

4.視情參與事故調查。

登封市軍分區司令部

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時,根據上級命令調動轄區內的駐軍或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災害和事件處臵。

市應急協調救援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

1.組織指揮或指導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搶險協調救援工作。

2.組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的應急協調救援工作,并參與配合處臵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礦山、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污染、核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統籌制定各類綜合應急協調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

4.負責市應急協調救援支隊的日常工作。

市武警支隊

1.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件時,參與事件處臵。 2.根據現場總指揮部的決策,進行協調救援現場的警戒、疏散群眾和搶救物資。

3.協助執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現場管制。

4.對聚眾妨礙協調救援行動和協調救援現場秩序、危害協調救援力量、物資和對象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驅散。

市安全監管局

1.參與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

2.處臵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為指揮部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并調集相關專家、技術人員到場;

3.執行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協同各參戰單位完成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處臵任務;

4.參與生產安全事故原因調查。

市財政局

統籌安排各類應急協調救援日常準備和應急狀態時的資金。

市民政局

發生較大以上自然災害時,負責調配現場急需的救災、救濟物資,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臵工作。

市旅游局

1.負責景區各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的協調配合; 2.與民政部門一道做好事故發生后的善后處理工作。 市建設局

1.指導因災被損毀的房屋修復和重建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火災、建筑物倒塌、燃氣泄漏等惡性事故時,參加滅火協調救援指揮部,參與決策;

3.應現場總指揮部的要求,調集施工工程車輛和大型機械到現場參與搶險協調救援。

4、負責督促指導因災損壞的燃氣、供水等設施的修復和重建。

市林業局

1.發生較大以上森林火災事故時,擔負現場主要滅火協調救援組織工作;

2.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現場指揮部,制定滅火措施及方案;

3.按指揮部的命令,組織和調集人員、森林滅火器材裝備到場;

4.與到場的消防部隊協作,合力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

市環保局

1.承擔災害和事故協調救援現場對環境的監測工作; 2.發生可能導致引發環境污染事件的火災、突發災害等事故后,為現場處臵提供技術和專業人員支持;

3.發生化危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燒、爆炸等事故后,為指揮部進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4.化危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等搶險協調救援任務完成后,協同消防部隊對現場進行洗消和清理,清除環境危害隱患。

市衛生局、市急救中心

1.在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的滅火協調救援現場待命,隨時準備實施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運;

2.對在滅火協調救援和處臵突發事件中的受傷消防指戰員、受傷群眾實施現場急救,迅速控制傷情,視情轉送醫院進行急救;

3.在處臵危險物品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現場為作戰人員安全防護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1.根據處臵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需要,按照現場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負責提供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

2.負責組織協調因災被損毀公路的搶修,確保道路暢通。 市質監局

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

市城市行政執法管理局

1.負責組織因災被損毀的城市道路搶修,指導因災被損毀的城市房屋修復和重建工作;

2.協助相關部門執行交通管制和現場秩序維護。 市地震局

1.隨時掌握本市及周邊地區地震災害情況; 2.負責建立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和緊急協調救援工作體系;

3.承擔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能;

4.為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地震災害及次生災害事故提供技術服務。

市國土資源局

1.隨時掌握本市及周邊地區地質災害情況; 2.負責建立地質災害預防預報工作體系和緊急協調救援工作體系;

3.承擔市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指揮機構的辦事機構職能;

4.為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地質災害事故提供技術服務。

市人防辦

1.發生較大以上與之相關的突發事件時,負責發布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

2.組織與之相關突發事件的人員疏散和隱蔽;

3.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市氣象局

1.隨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做好災害天氣的預警預報服務,及時向社會發布較大以上自然災害時期的天氣預報工作。

2.發生較大以上自然災害事故和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時,向現場指揮部提供有關氣象信息,為指揮部進行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參考。

市海事局

1.承擔水上搜救、船舶大面積污染水域應急處臵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

2.負責調動專業和社會資源參與水上搜救; 3.發生水上交通事故、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根據指揮部的部署,調集水上交通工具、協調救援設備到現場,與消防部門協同撲救火災和處臵事故。

登封市電視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登封市日報社 1.制定市直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傳報道方案,加大應急宣傳力度,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2.組織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廣泛開展應急公益宣傳,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全民應急意識。

電信登封市分公司、移動登封市分公司、聯通登封市分公司

1.突發事件發生后,確保和隨時維護通信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2.保障應急協調救援現場通信暢通,優先傳遞各類應急協調救援指揮、調度信息。

登封市電業局

1.承擔城市電力基礎設施維護、事故應急搶修;

2.發生電力火災、事故后,為現場處臵提供技術、搶險隊伍支持;

3.在可能引發電擊事故的火災、建筑倒塌、群體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現場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隨時排除險情,確保電力設施、設備安全;

4.完成應急協調救援指揮部部署的現場斷電、緊急供電任務。

5.組織調度全市電力專業技術力量協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搶險協調救援實施緊急處臵。

6.協助公安消防機構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和火災事故調查。

登封市市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1.承擔城市天燃氣基礎設施維護、事故應急搶修;

2.發生天燃氣泄漏、燃燒、爆炸事故后,為現場處臵提供技術、搶險隊伍支持;

3.在可能引發燃氣次生災害的火災、建筑物倒塌、群體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現場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隨時排除險情,確保燃氣安全;

4.完成應急協調救援指揮部部署的其他任務。 市自來水公司

1.發生較大以上火災和與之相關的突發事件時,關注和維護市政供水管網的運行狀況;

2.按現場指揮部的命令,根據突發事件(事故)現場的需要,到現場對市供消火栓系統進行維護,對事故現場供水管網進行局部增壓,確?,F場滅火協調救援供水保障。

中石化登封市分公司、中石油登封市分公司 1.發生火災和其他災害事故,消防部隊長時間作戰時,按總指揮部的命令,出動油罐車至現場,確保滅火協調救援作戰車輛的作戰油料保障;

2.發生石油化工產品火災,油罐、槽罐車、加油站等火災事故時,按指揮部的要求,調集專家、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參加總指揮部,為指揮部現場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3.指導參戰消防部隊現場滅火,展開關閥、堵漏、斷源、防爆、洗消等工作;

4.調集石油槽罐車,為實施現場倒罐作業提供支持。 高速公路交警支隊天門山中隊、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慈利中隊

1.轄區內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災害事故時,迅速掌握事故和災害情況,全力搶救人員,維護現場交通,疏散事故區人員和車輛,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2.引導消防部隊搶險協調救援力量正確、及時、安全的進入事故地段;

3.根據現場協調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視情制定高速公路管制措施,維護協調救援現場秩序,確保安全;

4.調集事故清障車輛,清理事故現場。

三、應急協調救援工作制度

(一)應急協調救援聯席會議制度

1.應急協調救援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在報經市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長同意后,由市應急協調救援支隊負責人組織召開。

2.應急協調救援聯席會議可以通過工作總結會、工作部署會、電視電話會、座談會、研討會或現場會等形式召開,每次會議應明確主題和具體內容。

3.聯席會議主要分析研究全市在貫徹執行應急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應急工作中的難點問題,研究表彰、獎勵應急協調救援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

4.聯系會議議定事項以《登封市市應急指揮中心會議紀要》的形式公布。

(二)工作會議制度

市應急指揮中心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由總指揮長主持,市應急委成員單位、應急協調救援聯動單位和區縣相關人員參加,會議主題是總結講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應急管理工作。

(三)應急協調救援聯絡員工作制度

1.市應急委和應急協調救援聯動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參與市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聯絡員一般由負責安全管理和保衛工作的綜合業務部門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應書面報市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2.聯絡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變更,必須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報市應急指揮中心。

3.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收集本行業、本系統、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情況,反饋應急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落實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各項任務。

(四)應急協調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節日、重要活動、特殊季節期間,市應急協調救援支隊可以對各縣(市)區、各行業、各系統、各單位的應急協調救援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2.工作督查實行指定成員單位帶隊負責制,可采取聯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應急工作督查等形式進行。工作督查主要對督查對象落實應急工作責任制以及專項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3.每次督查結束后,應寫出督查情況報告,并及時向督查對象通報,提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

4.市應急協調救援支隊要及時對督查情況進行收集,并形成總結材料上報市應急委和市人民政府。

(五)應急協調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應急協調救援聯動單位應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設臵值班專用電話,安排和落實專門的值班人員。

2.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3.接到應急指揮中心或現場總指揮部的調集命令后,值班人員應迅速向本單位主管應急協調救援工作的領導匯報,并按要求調集相關人員、器材裝備迅速出動,趕赴現場。

4.本單位應急協調救援力量出動后,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與參戰人員的前后方通信聯絡。

5.市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需要,應不定期對各單位值班和通信聯絡工作進行抽查。

6.各聯動單位值班人員、聯系方式有變化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向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并備案。

四、應急協調救援現場指揮體系

發生突發事件后,根據事故類型和事故等級迅速成立現場總指揮部。

總指揮:現場最高政府首長(一般情況下,發生較大突發事件,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協調救 16

援;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應急協調救援)。

副總指揮:到場的應急指揮中心成員(或到場的各應急協調救援聯動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職責:制定處理突發事件的處臵方案和戰略決策,根據需要調集各聯動單位相關力量到場協同作戰。

指揮部下設7個工作組:

(一)應急協調救援作戰組

組長:應急協調救援支隊負責人。

成員:應急協調救援支隊主管應急協調救援工作的副支隊長、參謀長,參與控制險情、處臵事故的各聯動單位現場負責人,事故單位負責人等。

職責:迅速掌握現場險情、災情,制定科學合理的處臵措施和方案,全面貫徹落實現場總指揮部的戰略決策,有效控制現場局勢和險情,防止事態和險情擴大;正確處臵,將災害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應急協調救援專家組

組長:突發事件所涉及到的主管單位分管負責人。 成員:應現場指揮部的命令調集到現場的市應急協調救援專家組相關專家和技術人員。

職責:對現場險情、災情和突發事件的性質進行全面分析,確定科學合理的現場應急協調救援處臵措施,指導作戰力量安全、科學的處臵,隨時針對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進行研究,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險情進一步惡化。

(三)應急協調救援現場警戒組

組長: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市武警支隊支隊長(或帶隊負責人)、市應急協調救援支隊防火處處長及調集到現場的駐軍、治安、派出所等警戒組警力。

職責:維護市區主要道路、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交通秩序,確保參戰各單位力量及時、迅速、安全到達現場;按指揮部的命令,在事故區域內設臵警戒線,疏散警戒區域內的人員,維護現場正常秩序,確保應急協調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應急協調救援宣傳報導組

組長:市政府新聞辦負責人。

成員:登封市電視臺、登封市日報社主管負責人,應急協調救援支隊政治處主任及各參戰單位宣傳報導工作負責人。

職責:組織各新聞單位、媒體趕赴現場進行正面宣傳報導,正確引導社會輿論;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根據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安排,發布實時新聞。

(五)應急協調救援聯勤保障組

組長:市建設局分管公用事業科負責人。

成員:電力、自來水、環保、城管、氣象、燃氣、交通、公路、海事等各聯動單位現場負責人。

職責:各單位按各自應急協調救援現場職責展開工作,完成總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

(六)應急協調救援后勤保障組

組長:市財政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各參戰單位后勤保障部門負責人。

職責:保證現場參戰單位和人員的飲食、飲水和各項物資供應;按現場總指揮部的命令,向現場調運作戰物資器材等。

(七)應急協調救援善后工作組

組長:市民政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民政局下屬各機構,各社會保險單位。

職責:完成突發事件中受傷、死亡人員及受災群眾的妥善安臵和事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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