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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在校結婚的看法

2023-01-11

第一篇:大學生在校結婚的看法

對于在校大學生結婚的看法

我覺得在校大學生結婚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愛情說來就來了,任誰也擋不住,不是有一句歌詞是這樣寫的嘛,愛情可以教人成長。只要到了法定年齡想結就可以,根本毋須管世俗的眼光。

如果說在校大學生結婚不被認可是因為他們沒有獨立的經濟基礎,家庭生活來源沒有保障,那么我想說走出校園走進社會的人結婚了難道就不啃老嘛!在校大學生難道就沒有自己創業的嘛!都說結婚不是兩個人的結合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既然雙方選擇結婚那么兩家人一定是認可的。本人認可,家庭認可,那么就是考慮到了所有的因素,不是嗎!就拿渤海大學來說,我現在還沒有聽說過誰結婚了。正常情況下不結婚只有兩個原因一個是愛的不夠深,另一個當然就是愛的夠深但是時機未到,就好比沒有經濟基礎、得不到父母的認同!由此看來能在學校提出結婚的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一個人的一生說短不短說長不長,沒有人會隨意浪費!

如果說由于沒有社會經驗,不能面對組成家庭后,再畢業融入社會的沖擊而不被認同。我就覺得這個觀點有點偏激。不結婚的在校大學生出去工作就能有社會經驗嗎?社會經驗是不是生活經驗,如果是,那么我想說家庭是孕育生活經驗最好的地方。如果一個人自身沒有能力走到哪都會被沖擊,相反是金子在哪都會發光。雖然說校園與社會有著天壤之別,但是有沒有社會經驗,面不面對沖擊都和結不結婚沒有關系!這個觀點就有點類似紅顏禍水,把禍國的責任都推到女人身上一樣!

還有人認為在校大學生還在讀書就結婚很不妥是因為他們還是學生,主要工作是完成學業。如果他們在校期間結了婚,對學業有一定的影響。對于這點我想說的是有沒有結婚生子之后還考研考博的,有沒有結婚生子之后還要努力學習的行業,比如教師、通訊員等等。在我的周圍雖然沒有結婚的,但是有談戀愛的,他們之間有的不是墮落而是動力,兩個人誰都不想比誰差!兩個人的學業是前進還是后退是取決于自身的,愛學習的人怎樣都會學習,不愛學習的人即使有保姆侍候著也是一樣不會有好成績。

最后我覺得允許在校大學生結婚,與取消大學生入學年齡限制一樣,都是社會的進步,說明我們的社會更寬容更自由了,是可以被認可的。但畢竟還是學生,我認為他們還是應該多與老師和家長溝通多聽聽他們的意見,再做這樣重要的決定。

第二篇:大學生結婚的看法

大學生結婚是利是弊?答案眾說紛紜。有說可以互幫互學,在學業上共同進步和提高、生活上可以互相照顧的;有說到大學來就是為了求學,組建一個家庭后,背上沉重的家庭責任,將會影響限制知識的獲取和自身素質的提高。

大學生結婚已不是一件什么新鮮事了。大學生結婚的利弊問題成了校園討論的熱點話題,目前在點評老師網上談論最多也是大學生的結婚問題。

大學生結婚是利是弊?答案眾說紛紜。有說可以互幫互學,在學業上共同進步和提高、生活上可以互相照顧的;有說到大學來就是為了求學,組建一個家庭后,背上沉重的家庭責任,將會影響限制知識的獲取和自身素質的提高。

對大學生結婚,學校是怎么看待的,社會人士是怎么看待的,結婚當事人是怎么看待的,他們的家長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1,學校的看法

自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頒布以后,大多數老師擔心大學生結婚的現象越來越多,將給學校的管理帶來嚴重的問題。

北京某高校學生處的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如果允許大學生結婚,那必然也要尊重他們婚后的權利,那么就必然要涉及住房、生育等諸多問題。他分析說,學校本來擔心學生惹出事端,禁止學生在校外租房,所以大學生結婚后,其夫妻的住宿問題就很難解決,再加上如果在婚后懷孕的話,目前在休學、彈性學制等制度的設計上還不完善的中國高校也很難應付變化。因此禁止大學生婚育的做法雖然有人指出是違法的,但高校也有高校的苦衷。

華中師范大學的李老師告訴記者:作為高等院校的學生,其主要精力應該放在學習上,這一點不容置疑,過早地結婚除不利于學業的完成外,還會從此背上沉重的經濟負擔。該老師建議年齡還小的大學生,最好在大學里不要選擇結婚。"首先,高校里絕大多數大學生還沒有自己獨立生活的能力,還沒有經濟來源,結婚是不能完全依靠家里父母的。其次,大學時光很寶貴,建議學生以學習為重。"

2,社會的看法

山東省勞動的社會保障廳的一位官員擔心地說:"大學生結婚,他們的戶口最不好解決。當他們有經濟負擔后,他們可不可以享受城市低保的待遇?如果有了孩子,戶口落在哪里?如果入學時已經把戶口遷到了學校所在地,孩子的戶口能落下嗎?而如果當初就落不了戶口,準生證的問題又怎么辦?

北京的一位官員說:"雖然國家上規定,達到法定年齡的大學生可以結婚,但并不認為鼓勵他們結婚。大學生結婚一則不利于學校的管理,二則增加了家庭的負擔,三則影響了學校的學風。"

3,當事人的看法

結婚上學兩不誤

天津大學的博士研究生劉先生和天津師范大學在校本科生王女士于2004年5月1日舉行婚禮。王說:"覺得自己和相愛的人已經具備結婚的條件,也符合法律的規定,所以,就想把事兒辦了,而且也做好了生活學習兩不誤的打算,讀書期間不生小孩。"劉先生說:"我們結婚并不草率,是經過考慮的,一是我們的經濟條件允許,我的收入可以支付得起日常的開支和兩人的學習費用。二是我們有明確的生活計劃,雙方都要努力完成自己的學業。三是我們的生活能力足以達到組成家庭的要求。"

小文是北京人,在鄭州讀電腦軟件的研究生,妻子小梅在上海讀研究生。兩人談了數月戀愛后,火速領證成為夫妻,春節前就要辦酒了。與許多同齡人相比,小文是幸運的,家境良好,經濟不成問題,但夫妻二人不在同一城市,讀書期間兩地分居限于學校規章和經濟實力,也不能經?;ハ嗵皆L。更令小夫妻擔憂的是:結婚后為避免兩地分居,如何在一個地方找到工作也是個難以解決的大問題。小文特別提醒同學們:因為工作難找,別草率決定讀書期間結婚。

4,家長的看法

中國人民大學的小王與重慶第三軍醫大學的小張從高二時開始交往,雖然相隔兩地,感情甚篤。雙方家境都不錯,不過提起結婚,小王的媽媽還是不同意:"沒有經濟基礎怎么能成家呢?再說工作還沒定向,將來指不定分到哪兒?,F在要結婚,肯定是家長掏錢。結婚是權利,但暫時放棄這項權利也未嘗不可。"

清華大學的小李與女朋友青梅竹馬,但他的母親王女士不太贊成孩子現在結婚:"如果非要結婚,那自然只能是雙方家長負擔了。目前狀況下還能撐一段時間,但你要做長遠打算啊!雖說可以不急于要小孩,那吃穿住怎么辦?"

為此,有的高校還圍繞這一熱點話題,以"大學生結婚利與弊"為辯題,展開了激烈的唇槍舌戰。最后誰勝誰負,這里我們況且不說,而重要的是大學生應該從各方面考慮,正確處理好自己的婚姻問題。因此筆者認為:我們對自己的能力和日后的發展還沒有太大的信心時,或我們還沒有在家庭的壓力下負起責任的能力時,還是不要輕易結婚為好。

前段時間看四川衛視“情感龍門陣”,節目中兩位在校結婚的大學生分別講述了婚后對他們學習、生活上的影響,感觸頗深,作為一名在校的大學生,我想談談我自己對于在校結婚的一些看法。

總的來說,我不是很贊同在校結婚,原因如下:首先,在校大學生還不是很穩定,這個不穩定包括很多方面。

就金錢來說,上學期間大多數學生還是要靠父母的錢交學費,供養生活費。而在校結婚后,兩個人沒有經濟來源,又不能單靠一方的父母。其中大部分男生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妻子向岳父岳母要錢,這個時候落在男生身上的擔子往往會重些,很多時候他們要利用課外時間去打工賺錢,而生活中的油鹽醬醋又豈是兼職工資能解決的,于是生活的瑣事代替了往日的甜蜜,作為沒有心理準備的年輕一代,心中不免會有很多失望,與此同時,還丟掉了學業、朋友„„

就畢業后的前程來說,畢業后兩個人有可能在不同的城市找到自己心儀的工作崗位,如果在校已結婚,要么面臨兩地分居,而兩地分居的婚姻總不是那么回事;要么一方放棄自己的前程跟隨伴侶,如今的工作很難找,再想找到一份心儀的工作談何容易?

再者,在校大學生婚后不小心有了孩子,該要還是不該要。不要,那畢竟是一個小生命,打胎會影響以后懷孕的可能;要,雙方現在還都在上學,自己都還顧不過來,怎么去照顧一個孩子?懷孕期間,又要休學,耽誤學業,同時還有可能面臨同學的閑言碎語和另眼相待,進而嚴重影響兩個人的心理、情緒。節目中邀請的女孩,本應該是一個無憂無慮、天真爛漫的大學生,然而過早的結婚、有孩子,使她每天精力疲憊,不敢和老師、同學有過多的交往,怕說漏自己的秘密,被同學另眼相待;對同學的話十分敏感,總認為同學在說自己,過著躲避猜疑的日子。 當然,也有結婚后相互鼓勵,相互支持,出色完成學業,一路走好的婚姻,但這樣的婚姻畢竟是少數。

我們還是涉世不深,心理不很成熟的大孩子,怎樣處理好婚姻與學業、孩子與學業的關系,我們還很陌生。每對情侶有他們自己的情況,讓我們尊重每一對在校情侶所作出的決定,祝愿他們一路走好

第三篇:對在校大學生結婚問題思考

內容摘要:結婚是每個公民的法定權利,我國現行的法律保護大學生的結婚權??墒?,大學生結婚缺乏現實基礎,大學期間結婚不利于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從人的全面發展角度,應當對大學生的結婚權進行限制。

關鍵詞: 大學生、大學、結婚權

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從《婚姻法》的角度說這不是個問題,大學生能不能結婚?只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說了算?!痘橐龇ā防锩鞔_規定: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也就是說,一對男女,不論是不是大學生,只要自愿,沒有《婚姻法》所載明的禁止結婚的情況,且男已滿二十二周歲,女已滿二十周歲,就可以結婚,任何第三者不得加以干涉。這個“任何第三者”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當然也包括大學。

那么為什么新《婚姻登記條例》出臺后,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會成為問題呢?為什么山東大學、武漢大學改變校規,同意符合條件的在校本科大學生結婚

成為新聞呢?主要是由于長期以來我國在校本科大學生游離于《婚姻法》之外,教育主管部門和大學絕對不允許在校本科大學生結婚。還由于在校本科大學生結婚的確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我們認為,必須在充分考慮人的全面發展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充分尊重大學的辦學自主權。

一、法律是否允許大學生結婚?

法律上,大學生享有結婚的權利,這種主體的自由意志得到了國家的承認,它具有合法性,表現為一種普遍的權利,任何對于它的侵犯都不僅僅是對主體意志的侵犯,也將受到國家強制力的回映。這一點在我國的法律中已經得到了體現。 作為公民權利的“保障書”《婚姻法》作為民事領域處理婚姻關系的基本法律,則對公民的結婚權作出了進一步地細化,規定男女雙方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只要符合法定婚齡,沒有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后就確立了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從立法的角度看,立法者在制定《婚姻法》時并沒有考慮對大學生結婚作出任何限制。大學生可以自由地行使自己的結婚權,這是雙方意思自治的表現,如同當事人之間簽訂的一份合同,只要不違背法律,國家即予以確認,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涉。德國圣哲康德就曾經把婚姻比作是男女雙方互相利用對方性器官的契約。當然,我們

認為,婚姻也是男女雙方建立在兩性結合基礎上的一種非常重要的社會關系。既然如此,為什么新《婚姻登記條例》出臺后,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會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呢?

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原1994年實施的《婚姻登記條例》中,對于公民登記結婚時要求提交的文件主要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和單位介紹信等,而在新《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后,取消了對于單位介紹信的要求。這意味著什么?結婚提交介紹信,就是要求公民所在單位(或所在地居委會)出示公民婚姻情況的證明,身處異鄉的大學生們,他們要結婚就必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得到所在學校出具的未婚證明后才能登記結婚。實踐中,這就成為了大學生結婚的一個前置性程序,學??梢酝ㄟ^這個前置性程序來審查和控制學生的結婚權,并作為一種手段來禁止大學生結婚,這種制度設計,巧妙地將婚姻當事人的實體權利主張兌變為毫無權力支持的程序請求,而權利的被規制實質上意味著權利的被蔑視或權利的消滅。對于打算結婚的大學生們來說,這一紙未婚證明就成為一道無形的限制,難以逾越。而介紹信這一法定要件一旦被取消,學校某種程度上就喪失了對于學生結婚權的控制,只能直接面對已經發生的事實而無法挽回,這將給學校正常的管理和教學工作帶來消極、負面的影響;而更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擔憂的問題是:大學生在各方面條件還不具備的情況下,一旦結合將難以承受兩人世界所帶來的種種難題,以至于不能很好地實現求知權而耽誤學業,影響前程。因此,由于新《婚姻登記條例》的變化,學校實際上陷入了尷尬和兩難的境地。一方面,法律沒有明文禁止大學生結婚;另一方面,大學生結婚明顯不利于其自身的發展,弊大于利,也會給學校工作帶來消極影響。

二、高校對大學生結婚的態度

大學作為一個法人團體,它可以自由地治理自己的內部事務,最小程度地接受來自外界的干擾和支配.這種自主管理權在現行法律法規中得到了具體的體現,《教育法》第28條第一項中指出高校有權按照規章進行自主管理,在第43條規定了受教育者應當遵守所在高?;蚱渌逃龣C構的管理制度?!吨腥A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11條也規定高等院校應當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高校作為公法人,既然手中握有自主管理權這一利劍,面對大學生結婚,校方所能做的就是通過事后懲處來予以控制。原國家教委在1990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0條曾對此作出具體地規定,指出“在校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將作退學處理,”并在第33條強調“取消學籍或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應當說,行政機關把如何處置大學生結婚問題的權力授權給了各高校,在這一問題上,校方可以自主規章、自主判斷、自由裁量。對此,各高校管理層

對大學生結婚的普遍心態是以限制大學生的結婚權為代價保障其教育權和求知權的實現。從我國當前的社會發展和具體國情來看,這一做法也是合情合理的,是站在學生的利益角度來考慮問題,社會和家長對此基本上持贊同和默許態度。

現在的問題在于,高校擁有了處置大學生結婚的法律權力,但是在以個人權利為原點的現代法治社會,這種權力同大學生享有的法定結婚權之間發生了沖突。從法律位階的角度,高校禁止在校大學本科生結婚的法律依據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而《規定》本身只是原國家教委制定的一個部門規章,它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足以對抗全國人大制定的有關公民婚姻關系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并且,當我們重新審視《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立法主體時,不難發現,原國家教委(教育部)作為國務院下屬的一個職能部門,在制定《規定》時根本無權對大學生能否結婚作出任何形式的限制,《規定》第30條明顯違背了法律保留原則。結婚權應屬于憲法第二章中公民的基本權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條的規定,能對這一權利進行限制的立法主體僅限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原國家教委的行為是屬于典型的越權立法,該條款應視為無效。

三、大學生是否應該結婚

對于婚姻,馬克思曾經做過非常形象的比喻,他指出,一個人干不了事,要想美好地渡過一生,就只有兩個人結合,因為半個球是無法滾動的。所以每個成年人的重要任務就是找到和自己相配的另一半。的確,婚姻是人生的重要支柱,缺少它,就不算是完美的人生。但是,學生的天職是學習。大學生處于人生的最重要階段,是成才的黃金季節,理應好好把握,在青年時期扎扎實實地打好學業的基礎,才能成就一番事業,成為一個有益于國家和社會的人。對大學生來說,奮斗才是根本;相反,婚姻愛情會沖擊學習。在人生的寶貴時期,把美好的時光浪費在花前月下,沉溺在脈脈柔情之中,不僅浪費時間,勞民傷財,造成精神上的困擾,也喪失了大學生應有的責任,勢必要影響學業。那么,大學生應如何正確處理學業和婚姻兩者之間的關系?正確的答案只能是個人的情感應當服從于事業(學業),如果脫離了事業(學業),婚姻和愛情就會變得渺小和蒼白,失去鮮活的力量。正如培根所說,“一切真正偉大的人物,無論古人、今人,只要是其英名永銘于人類記憶中的,沒有一個是因為愛情而發狂的人,因為偉大的事業抑制了這種軟弱的感情。”

人是唯一有理性的存在,但是理性并非人的一切,人類的情感、意志、欲望乃至群體的無意識等諸多非理性因素每時每刻都在驅動著人們的行為,導向得當,控制有方,它就會和人們的理性相輔相成,成為推動社會發展的強大力量。反之,它將如脫韁之馬,決堤之河,

造成意想不到的災禍?;橐鲎鳛槿祟惽橛捏w現,其本身的理性與否深刻地影響著作為歷史主體的人的發展和活動,關系到人們是否可以能動地認識和改造自然、社會與自身,實現人的本質力量和全面發展。 從以上論述中,我們得出了一個邏輯上相矛盾的結論,法律上不禁止大學生結婚,而高校禁止大學生結婚雖然違反了法律,卻又合乎情理。

在當代中國,面對社會的深刻變革,如何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發展?最重要、最急需、最緊迫的就是通過提高人的素質來實現這一目標,進一步推動社會經濟和文化的前進。大學生作為社會發展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他們的成才與否、是否具備較高的素質是決定整個民族生死攸關的大事。大學生應通過不懈的努力,利用大學創造的育人和成材環境,為個人充分、自由、全面地發展創造條件。結婚作為一項復雜的社會活動,將從各個方面影響大學生的成材,不符合中國的國情。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也不利于國家和民族的發展。那么,在當前提倡人的全面發展的社會歷史背景下,面對學生權利和高校管理中因限制結婚而引發的沖突,我們應當如何應對呢?這又是一個引人深思的問題……

第四篇:英語專四系列:作文之范文賞析--在校大學生結婚

題目:Getting Married in College 寫作要求

In 2005, 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lifted the ban on students getting married while still in college. And it has been a hot topic for people from all walks of life. What’s your opinion about it?

Write on Answer Sheet Two a composition of about 200 words on the following topic:

Getting Married in College

You are to write in three parts.

In the ? rst part, state speci? cally what your idea is.

In the second part, provide reasons to support your opinion OR describe your idea.

In the last part, bring what you have written to a natural conclusion

or a summary.

Marks will be awarded for content, organization, grammar and appropriateness. Failure to follow the instructions may result in a loss of marks. 審題思路

本題是一道觀點選擇型的題目,論述對在校大學生結婚一事的看法 ,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

思路1:贊成在校大學生結婚 ,原因可以從法定結婚年齡、大學生情感需求等方面講 ;

思路2 :反對在校大學生結婚 ,原因可以從大學生心理成熟度、經濟條件等方面講 ;

思路3 :對此持中立態度 ,提出判斷標準:如果各方面條件成熟 ,可以結婚 ,否則還是不要結婚為好 。

思路4 :先擺 出贊成者和反對者各自的理由,然后給出自己的看法 ,并進行簡單說明(補充更多理由 )。

范文賞析

Getting Married in College

Since 2005 the ban was lifted by the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n college students’ getting married, it has been a hot topic for students, parents and educators and their attitudes differ sharply. Some hold the positive view and others think differently. In my view, I believe they’d better not get married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s.

引言部分:作者提出熱議話題:在校大學生現在允許結婚了,并提出自己的觀點:他們最好不要結婚 ,用following reasons 引出下文。

First and foremost, though mostly adults, college students are actually immature psychologically . Their wishes to get married are, more often than not , impulses. I admit that it is a basic right for those who have reached the appropriate ages to get married marriage is more solemn and requires more than just reaching the age. In addition, the university or college is a place to study instead of a community to lead a family life. Allowing college students to get

married would adversely affect their study. For instance, they would spend too much time attending to their family and love, thus unable to concentrate on their school work. Besides, as tudents, they are not ready to support a family ?nancially.

主體部分:作者從幾個方面述了反對的理由,而且在說明自己的觀點的同時也提及了支持者的觀點。這種對比可以更加凸顯這一話題的爭議性,同時更體現了作者做出這樣選擇的慎重性 。

Weighing the arguments of both sides, I would still say “no” to getting married in college, though it’s their legal right.

總結部分:作者經過衡量,選擇持反對觀點。這里使用的 weighing the arguments of both sides 呼應了前段第一條理由提及的“人權”或 “法定婚齡”,使結論顯得更客觀。

亮點回放

1. ban : “禁止、禁令 ” ,可以做名詞和動詞 ,此處為名詞,注意與之搭配的介詞為on , 表示“對 „„的禁令”。

2. lift: 一般表示“舉起 、抬起” ,此處表示“解除(封鎖 、

禁令等 )”。

3. hot topic: “熱議話題” ;此處topic可以用issue替代 ,不過topic更普遍隨意些 。

4. hold: “持有(觀點 )” ;此處hold the positive/negative view也可以寫成be for/against sth. ,表示

“持同意或反對意見”。近義詞為think, maintain, claim, believe, consider ,都可以引導表示觀點的從句 。

5. immature psychologically: “心理上不成熟”。

6. more often than not: “往往 、多半” ,常用作插入語 。

7. a severe violation of: “對 „„的嚴重違背” ;此處也可以用動詞形式severely/seriously violate ,不過用名詞形式更為正式 。

8. solemn: “莊嚴,嚴肅” ;比serious更貼切 。

9. adversely affect: “對 „„產生不利的影響” ;adversely表示“不利地 、逆 向地” ,比較正式,另外它的名詞形式adversity

(逆境 )也是常用到的。

10. attend to: “專注于、照料” ;注意此處的to為介詞,后面接名詞或動名詞 。此處也可以用更常見的take care of來替代 。

11. weigh : “稱重、衡量”;此處表示“衡量”, “weighing the arguments of both sides, I believe/think...”常用來引出自己觀點 ,同學們可以借鑒 。

12. say “no”to: “對 „„說不” ,表示反對意見 ,近義詞為oppose/disagree with/disapprove of等,反義詞為say“yes”to ,此處to為介詞 ,后面接名詞或動名詞 。

第五篇:大學生對兩會的看法

尊敬的黨組織:

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是我國的政治“風向標”,經濟“晴雨表”,更是老百姓的“暖心劑”。來自全國的5000多名代表、委員懷揣議案、提案聚集首都,在短短的十幾天時間里盤點過去,勾勒未來。代表、委員們應是代言民意的化身,議案、提案中也應飽蘸民生問題,在老百姓眼里,兩會承載著老百姓的民生期待與厚望。

談及民生,不外乎房價、教育、物價、看病等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話題。從各網站的調查看,廣大網友無不以超越以往的關注民生姿態期待兩會召開。這種期待發自內心,兩會必然關注。“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這是溫總理和網友對話時說的話,生活得有尊嚴就要讓普通民眾免于生活窘迫的決心,要過得幸福、享受尊嚴,就必須出臺更多的政策和措施,從制度層面著手改善民生,通過制度的完善以靠近關懷冷暖的目標,這顯然是當今兩會承載的重要使命。

譬如房價,這是當下最焦點的問題。房價的持續走高,畸形發展,使得越來越多的人成為“房奴”,背負的沉重的生活包袱。“蝸居”成為熱詞。房價的畸形走高顯然違背民意,也嚴重阻礙了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更是給中國經濟和金融良性發展埋下了隱患。很多網友寄希望于兩會成為房價走勢的拐點,希望國家出臺物業稅,靠公共的力量干擾畸形的市場價格??慷愂盏牧α磕芊窭兆?ldquo;脫韁”的房價,實際效果尚不得知,但希望國家靠行政的力量,把拉動內需和平抑房價的矛盾解決好,杜絕地方政府寅吃卯糧地制造并出售“地王”,房地產商依靠財力大肆攻城掠地、跑馬圈地現象,卻實實在在是百姓的呼聲。

還有教育問題,打破現有的教育不公平現狀,讓教育資源更加合理配置,也是老百姓的一大憧憬。受教育權是百姓的基本權利,長期以來,教育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引發了一些列的矛盾與糾紛,“富二代”與“貧二代”的受教育不公平現狀呼喚政府依靠政策的出臺,加大對教育尤其是農村教育的投入。兩會召開前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這部醞釀數年、歷經十數次易稿的規劃綱要首次面世,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本屆兩會,圍繞《綱要》,力促教育公平,提倡教育家辦學,打破潛規則、斬斷利益鏈,去除學校行政級別以及如何應對和改善困擾多年的教育發展不均衡的問題自然也會成為委員代表熱議的焦點。

民生問題的焦點還有“看病難、看病貴”,這也是一個長期困擾百姓生活的沉重話題。拉動內需的引擎之一在于擴大消費,如果不治愈治愈“看病難、看病貴”的頑疾,忌憚于“一病返貧”的老百姓終究不會從容消費。新醫改方案在去年4月6日正式公布,凸顯出不少新變化,但經過時間的檢驗,這些變化能否治愈“看病難、看病貴”的頑疾,能否破解醫療問題的困局?新的醫改方案怎樣才能讓老百姓得到更多實惠,相信這也是代表、委員代言民生的重要議題。

此外,引導大學生自主創業,改變現代產業工人“農民工”待遇,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戶籍改革,帶來深刻教訓的食品安全問題等等這些和老百姓息息相關的民生問卷,都需要“兩會”期間展現的新規劃來作答。

匯報人:xiexiebang

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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