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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應急避險機制范文

2023-10-10

自然災害應急避險機制范文第1篇

1. 日本政府的災害應急機制

■制度建設:災害應急制度化

日本的自然災害應急機制的建設是從制度建設開始的。作為地震高發國家, 針對于地震災害, 日本政府首先從制度上配備了非常完善的法律法規, 它們都被當作一種國家制度集中收錄于《日本現行法規總攬》。日本擁有各類危機管理法律40余條, 其中涉及減輕地震災害的法律就有10多部。針對可能發生的較大規模的地震, 日本政府還專門出臺了《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和關于《地震防災的國家財政特別措施法》等相關法律。其對地震災害的預防、應對措施、信息傳遞、災后重建以及財政金融等措施做了具體規定。

日本《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是日本在應對地震危機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在第二條中規定:在有可能發生顯著地震災害的地區, 都道府縣應編制地震防災緊急事業5年計劃, 在此之前必須聽取有關市鎮村長的有關意見。第三條中還規定了符合主管大臣確定標準的有關事項。除此之外, 預防地震可能帶來的次生災害的條款, 如防沙、防止海洋污染等的措施也在條文中有所體現。值得注意的是, “編制地震防災緊急事業5年計劃”這項措施, 在我國救災預案中是幾乎沒有的。

■信息管理:現代信息技術和信息傳播的最大化利用

在信息化時代, 信息的流通、管理在災害應急中承擔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信息的及時流通可以為決策者提供及時、準確的情報, 同時可以向民眾傳達真實有效的災難情況, 在保證民眾知情權的情況下, 有利于穩定其情緒, 避免其情緒失控而增加決策者的壓力, 惡化決策環境。日本作為發達國家, 現代通訊、網絡等信息技術非常發達, 在此基礎上, 他們也建立起了科學的信息系統和相關的信息管理制度。

日本的災害信息和通訊系統相當發達。行政管理體制方面, 一旦發生災害, 各個有關指定行政機關和指定公共機關立即通過其各自的系統將災害信息上報到內閣府, 由防災局直接處理。為了防止災害產生的重大危害, 日本在災害救助方面的通訊設施包括四種方式:基本的通訊系統、衛星系統 (有28個災害管理機關都能夠通過衛星進行聯絡和交換信息) 、廣播聯絡網 (一旦有線的通訊網絡被破壞, 即可及時運用無線系統進行聯絡) 、立川廣域救災通訊網 (聯絡各個救災組織并存儲有災害管理的有關信息) 。

地震發生當天, 日本消防廳專門開設“災情Twitter” (微博) , 提供災情信息交流。此外, 根據災害對策基本法以及防災基本規劃, 當發生災害時, 政府通過媒體播放受災情況安民告示信息, 媒體根據應急預案, 馬上更改節目播放搶險救災信息和災情。日本中央政府和全國各地方政府的危機管理中心都裝有十幾臺電視, 收集各大媒體的報道, 及時掌握信息。首相菅直人舉行震后首次記者會, 呼吁民眾從媒體收看收聽政府的信息。對于日本政府的這些做法, 我國政府在應對汶川地震時雖充分體現, 然而, 對災害信息范圍的管理, 不僅僅要突破局限于災情數據的做法, 也要突破僅僅限于計算機網絡系統的事業, 通過有力的信息管理, 掌握足夠的關于救助條件、救助物資、救助人員、救助手段等方面的信息。

■危機教育:培養民眾危機意識, 樹立政府公信力

地震通常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 并且有較強的破壞性。一旦發生, 往往會出現公眾恐慌的局面, 而公眾的恐慌又易導致危機事態進一步發展, 所以, 政府在非危機時期對民眾進行危機教育就顯得重要而且必要。作為多地震國家, 日本平常就注重防震知識和自救手段的傳播, 有針對性地進行演習并安裝最先進的警示系統。這種做法既培養了民眾的危機意識, 也樹立了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奠定了構建日本政府公信力的文化心理基礎, 確保了面對危難時各項救援工作的有序性和有效性。日本在高度重視專家和專業隊伍建設的同時, 建立了公共安全志愿者隊伍, 并定期進行培訓, 以提高全民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在其每年一度的9月1日“防災日”, 全國各地方政府、居民區、學校和企業都要舉行各種防災演習, 特別是各地震多發區的居民組織都要進行一次綜合性防震訓練和地域防災訓練。此外, 日本將應急管理經費納入國家預算體系, 建立應對危機基金, 有穩定的資金保障, 一般每年花費在防災上的經費達3兆~4兆日元, 大力度的經費投入促進了日本防災科普工作的發展。

■組織構置:設置常規化的政府應急機構與部門

日本基本建立了以政府首腦為核心的應急管理組織體制。日本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 就建立起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應急管理體制。在這一應急管理體系中, 政府根據不同的危機類別, 啟動不同的應急管理部門。日本的應急管理系統是一個以法律、制度、功能為依托, 以首相為最高指揮官, 內閣官房負責整體協調和聯絡, 通過安全保障會議、中央防災會議、金融危機對策會議等決策機構制定危機對策, 由國土廳、氣象廳、防衛廳和消防廳等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合實施的組織體系。除中央、地方政府和專門組織機構外, 日本的各企業、機關、學校、醫院、街區等都有各自的管理組織和應變措施。另外, 日本還建立了一批專門從事風險事業的機構, 如“日本應急管理中心”、“日本應急管理協會”、“日本應急管理咨詢公司”等等, 體現出政府應急管理組織體系高度的完整性。

此次地震發生后, 在參加國會預算會議的首相停止會議, 設立了“地震緊急對策本部”, 指導全國抗震救災工作。日本政府能夠在災難發生的第一時間停止預算會議, 快速啟動救災機制, 這既為救災贏得了時間, 也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內部更加團結。

■協調與整合:政府、非政府組織和國際組織等力量的綜合協調與整合

整合龐大復雜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 保證應急管理各部門在危機狀態下高效、協調的聯系和協作, 除了建立具有會商決策功能的綜合體系外, 還應建立常設的、權威的、具有獨立地位的、凌駕于各職能部門和機構之上的綜合協調部門。

“3.11”地震當日14時50分, 日本緊急救災司令部成立, 15時14分, 司令部第一次會議召開, 菅直人要求內閣官房長官枝野幸男每兩個小時召開一次新聞發布會, 向公眾和媒體同胞地震公布相關情況。截至11日晚, 司令部總計召開不同級別、不同主題會議十余次。同時, 他召集各政治黨派和獨立派別, 呼吁各派攜手幫助政府共同應對緊急災情。這些有序的安排都得益于日本本身強有力的應急管理協調機制, 在災難突然來臨時能充分調動各機構協調救災。

根據日本《災害對策基本法》的規定, 日本的防災組織包括內閣指定的行政機關、地方行政機關和公共機關。其中內閣首相指定的行政機關包括經濟產業和中小企業廳等29個機關團體;指定的地方行政機關包括糧食事務所、經濟產業局等24個機關;指定的公共機關包括日本電信電話公司、日本銀行等在內的37個公共機構。日本政府積極加強政府管理部門、防災研究者和地區民眾三者之間的聯系和溝通, 其3000多個市、區、町、村自主防災組織率約達60%, 多數家庭加入其中。目前, 日本正努力建成一個由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組成的全社會防災體系。

在全球化的今天, 許多突發性災難所產生的影響不僅僅局限于一個國家, 因此, 在應對突發性災難過程中, 加強區域間、國際間的人員合作和科技交流, 建立完善的合作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11日夜, 剛上任的日本外相松本剛明會晤記者, 請求駐日美軍協作救災, 外務省請求澳大利亞、中國等38個國家和地區派出救援人員, 提供救援物資。作為日本的近鄰, 中國政府第一時間向日本政府提供了人道主義物資并派遣救援隊赴日展開救援。

2. 日本災害應急機制的不足和教訓

當然, 日本政府的這一套災害也有它的不足之處, 筆者認為這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其一是因為政治陣營的不同而導致的國內各方力量不夠團結。民主黨、自民黨等不同政黨之間, 及民主黨內部不同派系之間, 雖然在地震發生后都自覺進入了“政治休戰”, 但當菅直人要求有豐富執政經驗的自民黨參加“救國內閣”時, 卻遭到自民黨的拒絕。自民黨考慮的是, 如果自民黨人進入內閣, 當災后人們對政府有哪些應對失誤進行問責的時候, 自民黨也會落得“陪綁”的下場, 同時也失去了站在問責方進行“秋后算賬”的主動地位。另一方面, 可能出于救災效率和志愿者自身的安全考慮, 日本政府在對待國內民間自發組織的救助的態度始終保持著欲迎還拒的曖昧態度。這造成了政府抱怨人力不足的同時, 卻又不愿投入志愿者的尷尬局面。全國各地不斷有人表示要做志愿者, 但日本政府認為, 經驗不足的志愿者反而會妨礙救援活動, 對于無法自己解決食宿問題的志愿者干脆不予接受。

其二則表現在對待國際救援上, 缺乏一種“特事特辦”的靈活性, 這極大暴露了日本有關官僚機構的保守和墨守成規。如對國內外的救災團體要求參加救災行動的“許可證”, 對海外救援的藥物要求獲得相關單位的批準, 甚至對于一些震區的物流公司運送援助物資的批準都時間太長。結果一方面是災區缺乏食物、汽油和藥品等必備品, 成箱的救援物資 (有些是在地震幾小時以后就送來了) 一直躺在東京的倉庫里, 眾多的志愿者和救災團隊因為無法得到日本政府的許可證而難以全力投入抗震救災。外國的醫療志愿者也被告知, 由于他們沒有日本的行醫資格, 只能在災區進行“最有限的必要醫療操作”。

與中國有關的一個案例或許最能說明這個問題了, 不少中國人也略有所知——“3·11”地震發生之后, 中方立即著手準備組織緊急救援隊。12日, 全員在北京機場集合, 當時隊員共計80余名, 還有12匹救援犬。然而最后, 根據日方的安排, 這支救援隊伍的人數卻減至15人, 在運輸第二批物資時, 按照日方要求該批燃油全部由中國自己負責運送到災區愛媛縣和廣島縣, 否則不接納。這一點應該值得我們反思, 災難發生時, 在對國內非政府組織和國際組織救援的態度和舉措上要持有“特事特辦”的靈活性, 最大限度縮短國內外救災組織獲取救援許可的時間。

3. 日本災害應急機制對我國的啟示

一是從制度和法律上進一步明確地完善我國的災害應急機制。我國已經制定和頒布了一些應對危機狀態的法律和法規。但是, 從整體上看, 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尚不完善, 最核心的問題在于, 當前我國憲法沒有關于危機狀態或緊急狀態的規定, 政府緊急管理權也沒有明確的憲法授權, 我國尚沒有一部完整的危機或緊急狀態管理法。因此, 為了使政府應急管理法制化, 使應急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就有必要加快應急管理的立法。應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 從憲法上授權政府具有應急管理的能力, 限定其職能。同時, 系統制定一部《應急管理法》, 把各種危機的管理都納入到統一程序和制度中, 而不再是分散管理, 使不同的政府部門各行其道。

二是完善政府應急管理的信息系統和決策支持系統。應急管理最大的特點之一在于災害的不確定性和環境的復雜性, 完善的信息管理對于應急管理能力的提高至關重要。應急管理需要一個宏觀的決策識別系統, 這也需要政府管理體制的改變, 把現代信息技術運用于政府的應急管理之中, 這將有利于穩定人心, 最大限度減少危機事件的危害和損失。

三是要完善物資儲備體系, 加強危機教育。日本將其防災體系滲透到商品領域, 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震來臨時民眾的心理恐慌和市場秩序的紊亂, 這一舉措對我國政府有很大的借鑒意義。目前, 我國全國救災物資儲備網絡雖已基本形成, 但卻不能滿足賑災需求, 戰略物資的儲備工作只限于中央層面, 地方政府僅提出應急預案, 因此有必要設立中央與地方的二級儲備體系, 小的災害以地方應對為主, 大的災害則以區域援助和中央應對措施為主。此外, 政府要針對民眾的實際需求建設一些商業網點, 以備居民能接受到具體的服務。在危機教育方面, 要使民眾時時意識到危機的存在, 并且經常性地、不遺余力地對尚未發生的危機進行應對性演練。通過多種手段向公眾普及應對危機的知識與技能。比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 廣泛地宣傳如何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 增強公眾的應急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 提高公眾應對各種危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另外, 我國應該設立專門的災害應急機構和部門。在當前情況下, 我國在中央政府建立高層次的應急管理領導指揮和協調機構是十分必要的。這一機構的主要職能在于制定應急管理的戰略、政策和規章制度, 進行危機信息管理, 進行危機風險評估。從災害綜合管理的角度看, 借鑒國外災害應急管理機構設置的經驗, 我國應當建立統一的、專門的自然災害應急管理機構, 有必要建立由國務院主要領導人牽頭的處理包括自然災害在內的各種危機事件的綜合協調部門。其日常運作就是定期召集專家對一定時間內可能發生的包括自然災害在內的各種危機進行預警分析, 該機構獨立設置, 隸屬于政府機構序列, 在該機構下設立專門應對自然災害的職能部門, 如自然災害局。這樣可以減少行政運作成本, 當災害一旦突發, 最大限度縮短時間, 提高效率??紤]到危機的多樣性, 應明確不同政府機構在承擔某些特定應急管理時的職能和職責, 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調的應急管理體制和組織體系。在災難真正來臨時, 要及時充分協調各方利益, 達成共識, 用最短的時間贏得團結, 為救援增強力量, 提高凝聚力。

最后, 要懂得在救災應急過程中充分利用非政府組織和國際組織的力量。非政府組織可以在減少災害, 減輕災害損失, 摒除不利于減災的思想和行為等方面發揮作用。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和優勢在于:第一, 協助政府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補充專業應急力量的不足。第二, 非政府組織大多是依托基層社區或特定群體組成, 對所在區域內的具體情況較為熟悉, 可以為趕來的業應急救援人員提供救援必備的相關信息, 并組織現場引導、人員疏散, 為災民提供心理撫慰、宣傳解釋等幫助。第三, 降低政府提供應急公共服務的成本。此外, 非政府組織能在第一時間內有組織地進行自救互救, 有效減少地震災害損失和人員傷亡, 它能成為籌集民間慈善捐贈的組織者, 有效降低政府救災資金的支出壓力, 而政府在這一方面只是一個倡導者和規范者。

在全球化的時代, 危機事件不是孤立的, 一個國家或地區出現的危機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國際化的影響。應急管理問題一直是國際社會、國際組織和區域組織十分關注的問題。我們的政府有責任, 也有必要與國際組織在應急管理方面開展合作, 積極拓展與國際性的組織和地區性的組織之間的合作, 以爭取其在資金、人員、技術、教育、培訓以及道義上的支持, 加強與國際組織在信息方面的溝通。同時, 我國政府也應重視國家之間的合作。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發達國家擁有發達的科技、世界一流的實驗室, 在應急管理上也擁有豐富的資源和管理經驗優勢, 本著獨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原則, 我國政府可以考慮與科技強國平等合作, 共同研究尋找和解決應對危機事件的方案。

自然災害應急避險機制范文第2篇

在學校教導處、體衛處的精心安排下,全體老師的認真組織下,全校師生的積極配合下,今天組織了地震應急疏散演練活動,整個演練過程既緊張逼真,又有條不紊,演練按方案進行,達到預期目標取得圓滿成功。

學校全體師生在整個演練過程中沒有出現任何不穩定現象,達到了預期的演練目標,為以后防震避險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隱患險于明火,防患勝于救災,防震應急演練,意義重大,通過這次演練,同學們學會了發生地震時的逃生方法,達到了我們的預期目的,災害無情,生命無價,安全第一,預防在先,作為青少年,更要提高安全防患意識,及時加強學習安全知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掌握在緊急情況下,機智逃生的本領,并向家人、鄰居積極宣傳,讓更多人關注安全,珍愛生命。

學校組織這樣的活動,目的是為了增強全體師生安全意識,提高師生的自救自護能力,在演練中,同學們在老師的指導下迅速、有序、安全的疏散,老師們組織到位,保障有力,保證演練的成功。學校在地震應急模擬演練前,對各班學生進行了地震常識、應急避震、自救互救等安全教育培訓。同時對演練現場做了精心的準備和布置。演練過程中,當學生們聽到“地震發生”的信號(警笛)時,能及時在老師的指揮下迅速從教室的不同出口有條不紊地向操場疏散。疏散完畢,各樓層負責人匯報了師生撤離情況,班主任開始清點本班人數并做了匯報。此次演練師生撤離教室時間僅用5鐘,所有師生“安全脫險”,演練圓滿結束。

我校將以這次防震演練為契機,進一步把安全工作做好,做實,把各個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為繼續維護平安校園,和諧校園而不懈努力!

自然災害應急避險機制范文第3篇

摘 要:本文從高校應急避險教育的內容、意義、存在問題以及對策等方面進行探討,提出通過應急避險教育讓大學生掌握相關的避險知識,樹立一定的防范意識和應對危機的良好心態,既有助于大學生順利成長成才,又有助于預防、應對與化解突發事件。

關鍵詞:大學生;應急避險;安全教育

突發事件的產生與發展具有突發性和不確定性,通過應急避險教育讓大學生掌握相關的處理應急事件的避險知識,樹立一定的防范意識和應對危機的良好心態,切實提升大學生的危機處理能力和化解能力,既有助于大學生的成長成才,又有助于高校預防、應對與化解突發事件。

一、應急避險教育的內容

應急避險就是對突如其來的可能對生命體帶來傷害的外界環境變化(緊急情況)的應急躲避反應。應急避險教育本質上是一種積極的事前教育,即通過系統地、有計劃地開展應急避險相關知識技能的教育和訓練,提高受教育者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從思想和管理兩方面考察,高校對大學生的應急避險教育應包括生命安全教育、科普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奉獻教育等五個方面內容,教育課程的設置應從提高預見性、體系常態化和應對多樣化等方面考慮。

二、應急避險教育的意義

1. 維護高校穩定

應急避險是高校穩定的重要基礎。根據風險社會理論,突發事件在人類社會一直存在,高校師生是社會成員的重要部分,也時刻面臨著突發事件,對于突發事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具有不可推卸的預防、處理和化解風險的責任,同時承擔著維護高校穩定秩序的職責。高校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其穩定情況廣受社會各界關注,并對社會穩定有著重要的影響,可以說高校穩定則社會穩定。加強應急避險教育,有助于提升高校在面對突發事件時的抗風險能力,有助于高校在處理突發事件后更好地完善各項防范措施。因此,學會應急避險與維護穩定是高校必備的行政能力,是不忘初心,繼續前行的必然要求。

2. 大學生成長成才的內在需要

安全是大學生成長成才的基礎和前提,因此大學生應急避險教育是高校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和安全教育的重要范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就21世紀教育曾提出的口號是“學會生存”。尤其是為實現中國夢而努力奮斗的新時期,更需要大學生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增強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掌握遇到突發事件時的脫險技能與本領,為自身健康成長成才、報效祖國奠定良好基礎。

三、高校學生應急避險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

1. 相關法律法規對大學生應急避險教育重視不足

政府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文件時,未曾涉及有關大學生的應急避險教育,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關于高等教育的文件中,都沒有明確要求高校大學生接受應急避險教育。

2. 大學生應急避險教育意識淡薄

大學生普遍上對應急教育缺乏科學認識,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還有相當多的大學生將應急避險教育等同于常規的安全教育,影響了應急避險教育的專業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3. 大學生應急避險素質較低

大學生缺乏必要的應急知識與技能,在課堂上所接受的教育只是知識層面,缺少系統正規的實踐層面的技能培訓。在遇到突發事件時,一些大學生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與救助有需要的同學。據調查,有72%的學生缺乏應對突發災害的安全知識和逃生技能。因此,應急避險教育亟須普及。

4. 大學生應急避險教育缺乏實效性

由于部分高校自身資金的缺乏,應急避險師資與器材嚴重缺乏等原因,應急教育并沒有真正納入大學生安全教育教學體系中。一些高校安排應急避險教育課時少,存在將應急避險教育課程“科普化”和“業余化”等問題,應急教育避險體系過于強調科普宣傳手段,對知識講授、技能培訓與應急演練等方式缺乏足夠重視,教育手段有待改善。對于消防、急救等方面的自救技能培訓與實戰演練,每年只是在開學初開展一次,且大多數學生并不能親手操練。

四、高校實施應急避險教育的舉措

1. 完善制度,對大學生進行法律規范教育

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門在頂層設計上可以對應急避險教育進行統籌規劃,提供日常教育必要的組織和經費保障,培養師資力量,支持應急避險教育的課題研究,提供相應的教育設施和場地,為課程的順利有效開展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可以從與學生日常學習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入手,指導大學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等類型的突發事件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大學生的守法自律意識,預防違法犯罪行為,使他們在面對突發應急事件時能夠采取合法的行為進行自救互救。

2. 增強危機意識,樹立科學的應急避險教育理念

目前,我國大學生的危機意識較為薄弱,大學生遇到人身、財產、交通和災害等突發事件處理不當的事例屢有發生。高校應完善應急避險教育管理體系,形成一個穩固有序的管理網絡,盡可能做到應急避險教育科學化、日?;拖到y化。增強危機意識,強調生命至上和預防為先的原則,可以有效避免突發事件對大學生造成的身心傷害。從大學成長成才的長時段看,應急避險教育是實現較低成本預防與化解突發事件的關鍵因素和基礎。

3. 明確重點定位,提高大學生的應急避險能力

大學生應急避險素質的提高依賴于知識與技能水平,全面掌握應急避險知識與技能水平對于事前預防規避突發事件風險,減少各種災害損失和緊急狀態下做到科學合理逃生等有著極為重要作用。高校對大學生開展應急避險知識與技能培訓,把重點放在提高大學生的應急避險逃生和實踐能力上,既能兼顧保障應急避險教育的覆蓋面、增強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等多維度目標,又能幫助大學生在遇到突發事件時挺身而出救助他人,堅持重點突出和能力導向,與應急避險教育的多維目標并不矛盾。

4. 高校加強規劃,完善大學生應急避險教育體系

上級教育部門應將應急避險教育課程納入安全教育教學大綱,使其成為大學生安全教育重要知識組成部分。同時,課程的設置要涉及加強大學生應急避險教育的實操演練,建立定期使用的演練基地,設定實踐課程方案,研究制訂應急演練標準與規劃,要求學生參與學習和實踐。在實操中,要保證應急預案的完整性和實操性,危機情景的設置要能有效地訓練大學生處理危機的反應能力,實操結束后,要有專門人員對實操進行評估,根據效果,進一步對課程的設置進行修改完善。

參考文獻:

[1]夏肖林.應將應急避險能力教育納入中國學校體育課程體系[J].社科縱橫,2008(4).

[2]張梅,欒秀群,董亞臣.大學生應急避險教育現狀分析[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4(17).

基金項目:2011年度廣西高校安全穩定研究課題“高等學校應急避險預案范式研究”。

作者簡介:李永偉(1983— ),男,河南淮陽人,漢族,碩士,桂林理工大學管理學院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高校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周章明(1978— ),男,湖北宜昌人,漢族,碩士,桂林理工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高校黨建與思想政治教育。

自然災害應急避險機制范文第4篇

1 停電及故障導致人員困于電梯中

1.1 事故分析

高層電梯運行過程中, 每一次發生事故都不是偶然的, 而是有著深入的原因所導致的, 必須根據相應的原因及故障類型, 選擇匹配的方法來處理, 由此來決定相關的應急避險方法、救援方案。經過總結, 停電及故障導致人員困于電梯中, 是最常見的故障, 這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 電梯在運行過程中出現停電故障。高層建筑的耗電量龐大, 內部的電器元件較多, 電梯運行過程中, 必須在足夠的電壓下運行。當瞬間電流加大后, 電梯運行將出現嚴重的停電故障, 直接導致電梯出現制動現象, 促使電梯轎廂門緊閉, 內部人員將會被困。第二, 電梯運行過程中發生故障。在大部分情況下, 故障發生的概率較低, 但如果某些元件出現損壞, 或者是電梯的內部出現破壞, 將直接導致電梯的安全系統啟動, 發生極大的安全故障, 內部人員無法正常開啟電梯門, 導致被困的問題出現。第三, 乘客扒門自救的危險。大部分人在被困電梯后, 勢必會思考一系列的自救方法。扒門自救是最常見的情況, 但卻是最危險的方法。例如, 扒門的過程中, 倘若沒有機械鎖的作用, 而電梯又處于樓層之間, 并非是平坦的地方, 此時的乘客將有很大的概率墜落到井道之中。

1.2 應急避險及救援分析

高層建筑電梯事故發生后, 如果未在第一時間進行解決, 很容易導致一系列的安全隱患, 屆時所產生的安全隱患, 將會是非常嚴重的, 甚至容易造成連環事故。為此, 應對之前的安全事故進行總結分析, 充分了解應急的標準和救援的目的, 實施有效的方案和措施。建議今后的應急避險及救援方法, 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第一, 工作人員在發現電梯故障后, 必須要在最短的時間內, 將電梯的主要電源按鍵進行操作, 由此來避免電梯繼續運行, 從各方面來降低電梯故障的危險。第二, 檢查電梯事故的過程中, 應將電梯轎廂的位置、方向進行明確, 要以最精確的坐標, 確定平衡標志、具體樓層, 否則無法最好的接觸故障。此外, 針對高層電梯事故的處理當中, 還必須對講電話的位置進行確定, 由此來加強安全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減少不良因素的影響。第三, 技術人員的幫助是必要的。例如, 倘若發現電梯??吭谀骋粋€樓層半米距離的地方, 技術人員則要在樓層的廳外, 選擇應用專業的三角鑰匙開門, 之后按照秩序來將乘客救出, 避免發生混亂的情況。

2 電梯超速

2.1 下行超速保護手段

依照相關規定, 如果在電梯的轎廂當中, 應該配有下行過程中, 使用的安全鉗。這種安全鉗能夠在電梯限速動作超標的時候, 尤其是電懸掛裝飾遭到破壞之后, 通過導軌夾緊這種方式, 使又在重量要求轎廂暫停工作能夠得以實現。因此, 要求相關工作人員必須要在電梯中裝有限速裝置, 這樣能夠降低電梯在失靈時候制動力以及拽引力不足, 而導致轎廂超速或者是出現墜落的風險。安裝限速器的目的就是, 利用限速器開關的開啟和管壁能夠將不安全的回路斬斷, 對于電梯整體運行實施掌控, 進而確保轎廂對于一個安全的環境。

2.2 上行超速保護手段

高層建筑電梯運行過程中, 上行超速的出現, 將引起非常嚴重的安全事故, 其所造成的惡劣影響是難以估計的。為此, 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 必須要對上行超速, 采取一系列的保護手段來完成, 降低上行超速所帶來的不利影響。本文認為, 上行超速的保護工作, 可選擇應用在曳引牽動電梯上進行保護處理, 增加控制速度的零件、檢測元件等等, 由此來在硬件上實現對上行超速的保護。除此之外, 在日常的工作中, 上行超速的保護工作, 還必須不斷的將保護裝置進行優化處理, 一旦電梯發生了故障, 就可以讓電梯轎廂良好的降落, 直至到安全的位置, 再通過技術人員和救援退伍來配合, 實現對內部乘客的救援工作, 降低安全事故的影響。

3結語

本文對高層建筑電梯事故應急避險、救援展開討論, 從已經掌握的情況看, 多數高層建筑的電梯事故都能夠得到有效處理, 應急避險、救援均獲得了良好的處理, 整體上的水平獲得了較大的提升。今后, 必須對電梯故障的應急避險及救援工作, 開展深入的分析和探討, 健全工作體系, 強化工作指標, 由此來為電梯內部的乘客, 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

摘要:高層建筑已經成為了社會上的主流建筑, 在很多方面都推動了國家的全面發展。在高層建筑當中, 電梯是必要的配備, 倘若電梯發生安全事故, 那么應急避險以及救援工作, 就成為了主要的內容, 且在很多方面都將產生極大的影響。文章針對高層建筑電梯事故應急避險以及救援展開討論, 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關鍵詞:高層建筑,事故,電梯,救援

參考文獻

[1] 孔剛, 劉磊, 趙青.高層建筑電梯事故的應急避險及救援[J].中國特種設備安全, 2012, 05:12~13.

[2] 韓遠馳, 霍鯤.淺析高層建筑電梯事故應急避險及救援[J].化工管理, 2015, 14:238.

[3] 孔剛, 劉磊, 趙青.談高層建筑電梯事故的應急避險及救援[J].中國物業管理, 2013, 12:64~65.

[4] 孔剛, 劉磊, 趙青.高層建筑電梯事故的應急避險及救援[J].現代物業 (上旬刊) , 2011, 12:33~35.

自然災害應急避險機制范文第5篇

1 停電和電梯故障使人員被困

1.1 乘坐電梯時突然停電

對于電梯突然停電的問題, 人們不會再感到害怕。因為, 在電梯停電的時候, 轎廂里面設置的應急燈會迅速點亮, 困在電梯里的乘客主需要按動電梯里的應急燈開關就會將其點亮, 之后電梯里的乘客可以通過按動報警開關進行報警, 并通過撥打電話等待物業公司的救援。

1.2 乘坐電梯時, 電梯的突發故障

遇到電梯突發故障, 人們也不必要對其過度驚慌。因此, 電梯在運行中突發故障時, 電梯的控制系統還處于較為安全的程序保護狀態, 而非人們錯誤認識下的危險狀態。因此, 此刻的人們不必因電梯突發事故過度緊張。

1.3 在電梯受困后扒門自救易出現的問題

在電梯受困后扒門自救易出現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 如果人們扒開轎門后是出于不平衡的樓層位置時, 且被困者看到的是井道墻壁, 如若這個時候所在轎廂和對面轎廂的井道壁距離超出了0.15米, 人們就會可能遭遇墜落的危險。其次, 如若這個時候所在轎廂和對面轎廂的井道壁距離不到0.15米, 人們不會出現墜落的危險。但在后來救援工作中對轎廂的移動, 其移動不當也會造成擠壓或者剪切的危險。最后, 如果在救援的過程中, 被扒開的轎廂和樓層地面之間的落差較大, 這個時候出來的人們在從轎廂跳下來的時候很容易摔倒在地, 并在摔倒后很容易從轎廂護角板的縫隙里掉入井道中。

由此可見, 在電梯突然出現故障停止運作時, 人們采取扒門自救的行為具有很高的風險性, 因此, 被困人員輕易不要自行扒門進行自救, 要耐心等待有關專業人員的救援。

1.4 緊急救援措施

電梯出現安全故障的時候, 需要電梯管理的有關工作人員在經過日常演練的基礎上根據具體的電梯操作規范對受困在電梯里的人們進行援救:首先, 要在第一時間將電梯的主要電源按鈕進行關閉, 從而減少電梯接下來運行帶來的危害;其次, 對轎廂的??课恢靡约胺较蜻M行確定, 同時要對平衡標志、樓層顯示以及對講電話的所處位置進行準確定位, 從而保證在采取措施的及時和安全;再次, 如果遇到電梯??吭谀骋粚拥?.5m范圍時, 電梯有關技術工作人員要在此層廳外利用專業的三角鑰匙打開轎門, 之后按照秩序幫助受困人們離開電梯;最后, 如若電梯沒有靠在某一層的0.5m范圍時, 有關電梯技術操作人員要在電梯機房利用扳手、電梯手輪將轎廂進行遷移。

2 電梯超速限制措施

2.1 下行超速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 在轎廂里存放著可以在下行時使用的安全鉗, 安全鉗可以在電梯限速動作超標, 特別是其懸掛裝飾損壞的時候, 利用導軌夾緊的辦法實現對有載重量規定轎廂停止工作。這就要求有關人員要在電梯里安裝限速器, 從而有效減少在電梯失靈情況下制動力和拽引力不夠時候轎廂超速或者墜落的危險。限速器的安裝作用在于通過限速器開關運作來切斷不安全的回路, 對電梯的運作進行控制, 從而保證轎廂相對安全的環境。

2.2 上行超速保護裝置

上行超速保護裝置設備是在拽引牽動電梯上安裝的, 主要由速度監控、檢測原件等零件構成。上行超速保護裝置能夠對轎廂的上行速度進行檢測, 并保證電梯在出現故障時, 將其轎廂降落到安全、合適的位置。

3 發生火災

電梯一般設置在高層建筑中, 人們在高程建筑發生火災時, 習慣選擇采取乘坐電梯進行離開。但這種選擇是非常不安全的, 在火災期間搭乘電梯, 可能引發火災停電致使被困轎廂, 從而大量煙霧使人窒息而死。普通電梯只擁有消防功能, 如果出現火災, 電梯使用單位的操作員打開位于基站以及撤離層的消防開關和大樓消防聯動系統自動運行, 電梯如果不應答外呼以及內選信號, 轎廂需返回相應撤離層, 準備待命。

4 應急救援演練

有關文章規定:制定出緊急情況和突發狀況的救援方案是電梯使用單位提前應該進行準備的, 比如學校、商場、寫字樓、公寓、醫院、酒店、大型超市、展覽館及熱門景區及人流密集客流量大的地區的電梯使用單位, 每年應該至少進行一次大型的救援演練及緊急疏散。其他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特點自行進行疏散演練等救援演練。與此同時應在電梯轎廂等明顯區域張貼海報等宣傳品宣傳電梯注意事項。

摘要: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 高層建筑的數量越來越多, 電梯逐漸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但是電梯雖然給我們的工作與生活帶來諸多便利, 它也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尤其是近幾年來電梯事故出現的次數不斷增多, 造成了巨大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因此, 必須全面開展高層建筑電梯事故的應急避險與救援普及工作。

關鍵詞:電梯故障,緊急救援,超速,應急演練

參考文獻

[1] 孔剛, 劉磊, 趙青.高層建筑電梯事故的應急避險及救援[J].中國特種設備安全, 2012, 05:12-13.

[2] 聶蕊.基于可持續減災的御災性城市空間體系構建和設計策略研究[D].天津大學, 2012.

自然災害應急避險機制范文第6篇

1 規劃目標

隨著溫州城市創園工作的持續推進, 進一步加強城市綠地系統建設, 完善城市綠地系統的防災避險功能, 提高城市綜合防災避險能力是創園工作的一項核心內容。規劃按照“平災結合、均衡布局、暢通網絡化”的原則, 在深入調查城市現狀公園綠地, 充分對接《溫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2011-2020) 等相關規劃的基礎上進一步梳理城市公園綠地, 以城市公園綠地為前提, 通過改善調整、規劃新增等策略系統布局應急避險公園綠地, 并逐步形成一個核心公園綠地應急避險場所分布合理, 固定公園綠地應急避險場所布局均衡, 臨時公園綠地應急避險場所服務半徑基本覆蓋的科學合理、實際高效的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體系。

2 規劃意義

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是指處于相對安全地帶, 配備相應避險設施, 對城市災害具有一定的抵御和緩解作用, 具有防災減災功能的城市公園綠地, 是城市防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平時意義:平時履行休閑、娛樂和健身等功能, 同時改善生態環境, 可起到凈化空氣、防風固沙、凈化水體等作用, 據相關研究表明, 河岸植被寬度30m以上就能起到有效的降溫、過濾、控制水土流失、減少洪水對河岸沖刷、防風消浪、提高生境多樣性等的作用。

(2) 災時意義:公園配備相關救災所需的設施和設備, 在發生地震、火災、洪澇、臺風等突發公共危機事件, 造成人們居住環境破壞和生存資源的缺乏時, 能夠發揮避險場所的作用, 即在災害發生后一段時期內, 躲避由災害帶來的直接或間接傷害, 并能保障災時基本生活, 其與人們的生活和生命安全切身相關。

3 規劃內容

3.1 總體規劃構思

首先, 規劃以相關法規為依據, 在借鑒相關成功案例及研究成果的基礎上, 根據溫州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避險人口規模及應急避險公園綠地類型和相關規劃標準。

其次, 規劃以城市自然山水格局、城市功能分區及相關行政邊界為基礎, 根據城市人口及公園綠地分布情況, 劃分利于形成防災天然屏障、利于防止次生災害蔓延、利于救援疏散及避災資源共享互動的城市防災分區。

再次, 在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類型劃分和城市防災分區的雙重引導下, 根據城市公園綠地的規模等級及分布情況, 從市區級、片區級、社區級三層切入展開應急避險公園規劃布局, 并形成層次清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半徑合理的應急避險公園場所。同時結合城市交通廊道規劃形成不同等級的防災疏通廊道, 并與應急避險場所共同構建系統化、網絡化的城市應急避險公園體系。

最后, 以城市應急避險公園規劃總體布局為基礎, 根據防災公園綠地的有效利用面積和相關設施設置標準進行設施設置要求引導, 并對已建和已進行詳細設計的公園進行避險設施布局示意, 并明確近期建設目標和相關實施要求。

3.2 規劃結構

規劃共布局7處城市核心避險公園綠地, 38處城市固定避險公園綠地, 191處城市臨時避險公園綠地, 并明確應急避險公園綠地的設置要求。在城市防災避險分區的基礎上, 規劃根據城市公園綠地現狀及規劃發展要求, 各分區人口等情況進行避險公園綠地規劃布局, 并形成“七核、多中心、多點”的總體規劃布局。

(1) 七核:指規劃布局形成的7個城市應急核心避險公園綠地。該類避險公園是整個城市應急避險體系的核心, 承擔著整個溫州市中心城區避險人員的安全和日常生活。規劃確定將城市楊府山公園、中央綠軸 (包括世紀廣場) 、高教園區中心綠地 (包括學子廣場) 、甌海中心綠軸 (包括甌海中心廣場) 、龍灣中心綠軸 (包括龍灣中心區廣場) 、金海湖公園、翠微-濱江 (局部) 公園設為城市核心避險公園綠地。

(2) 多中心:指規劃布局形成的38個城市固定避險公園綠地。該類避險公園是城市應急避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更是各防災避險分區的避險中心, 承擔著各避險分區內避險人員的安全與日常生活。規劃確定石鼓山公園、石根山公園、臥旗山公園、仰義公園、郭溪公園綠地、甌海區濕地公園、景山公園、半塘園、松臺-九山公園、華蓋山公園 (包括中山公園) 、海壇山公園、桃花島公園、上陡門蒲公園、濱江CBD中心綠軸、繡山公園、狀元鎮公園等公園設為城市固定避險公園綠地。

(3) 多點:指規劃布局形成的臨時避險公園綠地及下一層級的城市臨時避險公園綠地, 也是城市應急避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各防災避險分區中基層的應急避險場所, 其與居住區人口關系密切。規劃以500米服務半徑為基礎, 選取位置合適、面積達1~10ha的公園綠地確定為臨時避險公園綠。

此外, 規劃提出可將與基層社區關系密切, 用地面積達0.1~1ha且具有一定有效避險用地面積的公園綠地劃定為緊急避險公園綠地, 以滿足基層社區緊急避險需求。

4 規劃實施措施

4.1 規劃實施建議

4.1.1 注重近遠期結合

近期, 根據實際情況及建設需求, 選取有條件完善、實施的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進行實施建設。遠期, 并在近期實施的基礎上, 根據社會及防災發展需要選取有條件的公園綠地進行實施建設。遠景, 在遠期實施的基礎上根據整體發展目標進一步完善。

4.1.2 突出場所多元互動

即實現應急避險公園綠地與其他應急避險場所相結合實施策略, 規劃依托溫州公園綠地的分布布局設置了相關等級的應急避險公園綠地場所, 但根據相關的服務半徑要求本規劃的應急避險公園綠地難以覆蓋整個中心城區。因此, 在急避險公園綠地服務半徑無法覆蓋的區域應結合城市廣場、學校操場等城市開敞空間補充設置, 以形成全覆蓋的城市應急避險場所。

4.1.3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給水排水:加強城市給水系統的應急救災能力, 在城市遭遇災害時, 應保證每個防災分區的飲用水供應安全, 加強臨時水源的儲備與臨時供水系統的應對能力;同時應加強對排水的重要干管進行檢修, 提高干管的抗災防災能力。

電力電訊:結合城市電力設施建設, 重點加強供電薄弱區域的電網運行安全建設, 確保災害時的基本供電安全, 并加強臨時供電系統的儲備以應對災害;同時結合電信網絡建設, 重點保證重要電信設施的建設安全。

物資儲備:結合現狀并加強城市救災生活保障物資倉庫及救災裝備器材保障物資倉庫的建設, 完善物資儲備與設施建設, 提高城市應急抗災能力。

4.2 規劃實施措施

4.2.1 完善技術標準及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的應災能力

(1) 要盡快完善城市綠地系統防災避險的配套規章與技術標準, 使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系統建設工作科學、規范、有序進行。

(2) 科學配備應急避險設施, 并加快組織實施以形成完善的避險系統, 加強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的應災能力。即根據“平災結合”原則, 合理布局城市防災避險公園, 并在各公園內按照相關標準、規范, 配備應急供水、供電、排污、廁所等必要的應急避險設施, 整體加強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的應災能力。

4.2.2 努力做好城市綠地保護和防災避險設施維護

(1) 嚴格保護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城市各類綠地必須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建立嚴格的城市綠化“綠線”管制制度, 將防災公園等各類綠地列入綠線范圍, 嚴格保護。要依法查處破壞綠地和防災避險設施的行為。

(2) 加強應急設施的維護和管理。要加強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及應急避險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使城市公園綠地應急避險設施時刻處于完好狀態, 確保災時能夠正常發揮作用。同時應根據本規劃要求積極新建或改建應急避險公園綠地, 對于新建公園若不符合防災避險基本要求的不予驗收, 責令整改。此外還應加強對應急避險公園綠地的應急設施進行定期檢查,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應急設施要盡快更換和完善。

(3) 開展科普教育。要大力開展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的科普教育功能, 向城市居民積極宣傳城市公園綠地的應急避險功能, 廣泛告知避險公園綠地的具體位置、功能及使用方法等, 增強居民的應急救援避難意識和行為能力。

4.2.3 建立監管機制

(1) 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城市綠地防災避險工作, 把城市公園綠地應急避險工作列入重要議程, 各項費用要列入政府公共財政預算。要加強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機構建設, 穩定專業技術隊伍, 建立部門協調機制, 保證城市應急避險公園綠地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 加強監督檢查。各級園林主管部門應將城市公園綠地應急避險工作作為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重要內容, 并確保應急避險工作能落到實處。同時規劃建議城市園林、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 分工負責, 加強對城市公園綠地應急避險工作的監督檢查。

摘要:隨著城市規模的迅速擴張和人口的大量集聚, 作為巨型“承災體”的城市, 在面臨地震、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和戰爭、污染、恐怖活動等人為災害的威脅時, 整體抗災避險能力往往十分脆弱。城市公園綠地作為城市重要的公共開敞空間, 擁有開闊的休閑場地, 方便通達的道路交通, 天然的綠色植物屏障和適宜的水儲備系統, 其閑時是居民休閑、娛樂的重要場所, 災時則將轉換為重要的避險疏散場地, 是城市應急避險場所的首選。

關鍵詞:城市公園,綠地,應急避難,規劃

參考文獻

[1] 《溫州市城市公園綠地應急避險場所規劃 (2013年-2020年) 》[S]

[2] 《溫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2011-2020)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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