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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死因監測工作制度范文

2023-09-23

醫院死因監測工作制度范文第1篇

(二〇一四年)

為統一開展我中心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以下簡稱慢性病)防治工作,做好主要慢性病的發現、報告、診治、隨訪和評價,暢通運行慢性病管理流程,建立統

一、有效的死因監測和腫瘤報告體系,制訂本規范。

1、任務分工 村服務站點:

(1)負責出具本村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每旬集中交鎮服務中心防???,第三聯交死者家屬注銷戶口,第四聯交死者家屬作火化憑證。

(2)將死亡信息即時登記到《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運行手冊》中的“居民死因監測登記表”中,每旬集中報鎮級服務中心防???。

鎮級服務中心醫療科:

(1)負責出具院內死亡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即時交防???。

(2)協助進行死因推斷工作。

鎮級服務中心兒保門診:負責嬰兒死亡登記并報防???。 鎮級服務中心防??疲?/p>

(1)統一保管本鎮《死亡醫學證明書》,統一編號,建立發放、回收臺帳,填寫、保存第一聯。

(2)每月與鎮社事辦核對死亡登記信息。

(3)負責本鎮所有死亡信息的收集、復核和報告,填報“居民死因登記月報表”和“慢性病防治鎮級月報表”中的死因監測部分。

(4)負責死因信息網絡直報,對《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及時進行復核和完善,尤其是填明調查記錄,于次月15日前完成網報。

(5)組織開展本鎮居民死因漏錯報調查。

2、資料要求

《死亡醫學證明書》使用臺帳必須與其發放、回收、質控等實際情況相符。鎮村死因登記必須相符、必須與《死亡醫學證明書》內容相符、鎮級死因登記與慢防鎮級月報表的統計內容相符,即表冊相符、表證相符、表表相符。

《死亡醫學證明書》填寫使用要求:

(1)統一編號:例如 200901001 注解 2009為年代,以后逐年類推(必須4位),01為鎮代號,001為死者編號。

(2)第一聯必須根據第二聯內容對應填全項目并保存,注:醫師簽名為村醫生簽名,院內死亡的為接診醫生簽名。

(3) 第

二、

三、四聯統一蓋衛生院公章,不得蓋防???、村服務站等其他章,不蓋騎縫章。

(4) 第二聯填寫注意點: a.框外地址欄不得缺項。

b.死者基本信息不得缺項,農民工作單位填寫其住址,出生日期不詳用“99”。

c.死亡原因必須在對應欄目填寫,不得填寫出格,車禍等非正常死亡必須在I(a)直接死因欄填寫臨床疾病,在I(b)根本死因欄填寫詳細的非正常原因。

d.診斷單位和診斷依據不得缺項,癌癥等診斷明確的疾病不得填寫村醫生死后推斷、不得填寫未就診和不詳,溺水等非正常死亡不得填寫死后推斷、不得填寫未就診和不詳、可填寫臨床依據等,衰老可填寫村醫生死后推斷。

e.醫師簽名實行“雙簽名制”。 f.調查記錄必須包括就診過程(時間)、就診單位和臨床表現等。 鎮級“居民死因登記月報表”填表說明:

備注欄填寫對應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未出具證明書的不填。

3、網絡直報

鎮級服務中心配全電腦網絡等設備,按全市統一要求開展死因網絡直報。慢防醫生收到死亡證明書7日內或填卡日期后1月內進行網報,否則視為網報不及時,對審核不通過的3日內訂正后提請重審。

4、重點指標

全年報告死亡率≥6‰,《死亡醫學證明書》填寫規范率≥95%,不明原因死亡(含衰老)<5%,不明原因死亡入戶調查率達100%,網報及時率≥95%、合格率達100%

黃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心

2013年01月04日

抄 送:區衛生局,區疾控中心慢病科

醫院死因監測工作制度范文第2篇

一、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監測資料,加強死因監測檔案的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死因監測檔案包括死亡報告卡片、登記冊、報表等監測的原始資料和計算機數據庫。

三、死因監測資料設專人負責監測檔案的管理,科室人員負責自身工作范圍內業務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注意防火、防蟲、防潮、防鼠,保證檔案的絕對安全。對有損壞的資料及時進行修復、復制。

五、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注意死亡個案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絕密檔案專柜保管。計算機錄入需保密的資料要加密保存。

六、借閱、抄錄、復印、備份監測資料必須出具有關單位證明,并由疾控中心主任簽字批準。發生失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當事人和管理人員責任。

七、死因監測工作的原始記錄要長期保存,錄入計算機的數據使用有效的方式備份保存,應有兩套備份。

死因監測工作培訓制度

一、為提高死因監測工作人員死因監測方面的業務素質,滿足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培訓采取逐級培訓的形式,縣疾病控制中心負責對鄉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培訓,鄉級以上醫療機構負責對本單位內部及轄區村級醫療單位進行培訓。

三、對新從事死因監測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全國疾病監測系統死因監測工作規范(試行)》、《全國死因登記信息網絡直報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等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四、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每年舉辦一起死因監測工作培訓班,對各鄉鎮衛生院、縣直和廠礦醫院的死因監測管理人員、臨床醫生和防疫醫生有針對性地業務知識培訓。

五、各鄉鎮衛生院以舉辦學習班或以會代訓的方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對轄區內從事死因監測工作的專業人員進行有關的業務基礎知識和技能培訓,每年至少對轄區從事監測的工作人員培訓1次。

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死因監測科,派專業人員參加各鄉鎮的業務培訓,對基層醫生進行技術指導。

死因監測例會制度

一、為及時收集死因監測資料,了解監測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和解決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本制度。

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月28日召開鄉級以上醫療機構防疫例會,安排布臵監測工作,討論死因監測工作中存在問題和解決辦法。

三、各醫院每月召開一次死因監測工作討論會,提高死亡報告的填報質量。

四、各鄉鎮農村衛生工作站,每月組織轄區村衛生室(個體診所)防疫人員召開一次防疫例會,收集、填寫和審查上報的出生、死亡等監測資料,討論死因監測相關事宜。

五、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人員,輪流參加各鄉鎮的防疫例會,了解死因監測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協調處理各方面關系。

六、例會應有簽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妥善保存。

死因監測工作考核評比通報制度

一、為了全面、及時、準確地了解我縣死因監測系統工作開展情況,依照國家死因監測點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對象為全縣各級各類從事死因監測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己瞬扇∑綍r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三、平時考核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施,每季度檢查轄區監測單位的二分之一,全年至少對轄區監測單位督導、檢查2次;考核由縣衛生局組織實施,考核采取百分制。

四、死因監測工作考核內容包括:組織管理、規章制度、資料管理、例會和培訓記錄、與相關機構協調工作完成情況。

五、檢查、督導和考核應有詳細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考核材料上簽名。檢查結果以簡報形式上報和反饋,定期進行通報。

六、每次考核結果均計入單位年終考評成績。對死因監測工作開展好的單位通報表揚,前三名給予物資獎勵;對工作落后的單位通報批評,后三名單位主管領導做出書面檢查,工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死亡登記報告管理制度

為加強醫院死亡報告和死因統計工作的管理,提高死因報告工作質量,同時,為及時準確地發現診斷不明死亡病例,為傳染病和新發傳染病監測和預警提供基線數據,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均為死因信息責任報告人。

2、凡在醫院發生的死亡個案(包括到達醫院時已經死亡、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院內診療過程中患者死亡),均應由診治醫生作出診斷并逐項認真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須將死者生前的癥狀、體征、主要輔助檢查結果及診治經過記錄在《醫學死亡證明書》上的調查記錄欄內。

3、在家中或其他場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醫根據死者生前的病史、體征或醫學診斷,對其死因進行推斷,填寫《醫學死亡證明書》報至鄉鎮衛生院。

4、醫院死因監測管理人員收到《醫學死亡證明書》后應逐項認真審核,如發現有錯項、漏項、邏輯錯誤等問題,立即向報告人進行核實、補充或訂正,必要時組織醫院有關專家對死亡病例進行實地調查核實,采集病史。

5、對院內死亡病例網絡直報人員在開具死亡證明書后7天內完成網絡直報工作(縣級醫療機構要確定根本死因并進行死因編碼)。

6、對村級上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死因監測人員應在30天內完成審核,并通過網絡進行報告。

7、醫院死因監測人員要做好原始死亡醫學證明書的保存與管理,協助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8、醫院要定期檢查各科室死亡報告情況,并對預防保健科網絡直報工作進行定期督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死亡病例網絡直報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管理,充分發揮網絡直報的優勢,提高死亡登記信息報告質量,依據《全國疾病監測系統死因監測工作規范(試行)》、《全國死因登記信息網絡直報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要求,制定死亡病例網絡直報制度如下:

1、鄉鎮以上醫療機構為死因信息網絡報告的責任單位,對《死亡醫學證明書》及副卡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平臺上的《全國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2、醫院死因監測管理人員收到《醫學死亡證明書》后應逐項認真審核,如發現有錯項、漏項、邏輯錯誤等問題,立即向報告人進行核實、補充或訂正,必要時組織醫院有關專家對死亡病例進行實地調查核實,采集病史。

3、醫院死因網絡直報人員,收到《醫學死亡證明書》后應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網絡直報。對院內死亡病例7天內完成網絡直報;對村級上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在30天內完成審核和網絡直報。

4、在進行網絡直報時要認真填寫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戶口所在地、常住地址、主要職業、婚姻狀況、文化程度、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直接導致死亡的原因或情況、根本死亡原因、最高診斷單位、最高診斷依據、填卡醫生、填卡日期等信息。對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打開“調查記錄”欄,填寫病人生前癥狀、體征、主要輔助檢查結果及診治經過等。

5、網絡直報人員應保障網絡直保系統有關設備和運行環境的安全,保障計算機功能正常發揮。經常檢查直報系統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網絡直報人員應對網絡直報系統的帳戶、密碼等資料妥善保管,密碼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應在8位以上,應有數字與英文字母組合,并嚴格保密。

死亡信息核實補充制度

一、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報告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據《全國疾病監測系統死因監測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要求,制定死亡貪睡核實補充制度。

二、縣疾控機構要及時審核轄區內醫院上報的《死亡報告卡》,對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無法編碼的《死亡卡》的死亡病例要通知報告單位進行核實調查。

三、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防??曝撠熕劳鰣蟾娴尼t生,對上級認為死因填報不清、急診死亡及來院時已死亡、無診療記錄或病史不詳的個案等需要核實的個案,需查閱原始資料,必要時進行入戶調查。

四、縣疾控中心每季度到縣公安、殯葬管理部門、婦幼管理部門、勞動局社保中心等單位查抄死亡信息,反饋給轄區衛生院,由衛生院進行數據核對,及時進行查漏補報。

醫院死因監測工作制度范文第3篇

居民死亡報告和死亡原因監測統計工作是通過持續、系統地收集人群死亡資料,并進行綜合分析,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變化趨勢和規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構建公共衛生系統的基礎數據,具有重要的社會經濟意義和科學價值。死亡資料分析產生的期望壽命、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等健康指標和死因統計信息,是反映國家和地區社會經濟水平和文化發展狀況的重要科學指標,是政府制定社會經濟以及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衛生政策和評價人口健康水平及社會衛生狀況的重要依據,也是醫學、人口學、社會學等科學研究的重要基礎。

為規范我區死亡報告和死亡原因登記統計工作,提高死亡報告工作質量,及時準確地發現診斷不明的死亡病例,為傳染病和新發傳染病監測和預警提供基線數據,特制定本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建立持續、高效的五華區居民死亡登記報告和死亡原因監測系統。

2、開展死因監測工作,了解五華區居民病傷死亡水平、主要死因分布及其變化趨勢。

3、分析、評價我區居民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變化趨勢及其影響因素,為政府制定社會經濟以及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衛生政策和疾病預防控制對策、評估干預措施的效果、評價居民健康狀況和衛生狀況提供科學的依據。

二、監測工作機構建設

1、成立五華區死因監測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全區死因監測網絡直報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管理和監督考核。

組 長: 郭亦兵 區衛生局副局長 副組長: 羅燕平 區衛生局防??瓶崎L

張 潔 區疾控中心主任

成 員: 陳宇寧 區衛生局醫政科科長

蔣 青 區衛生局基層衛生科科長

江家云 區疾控中心副主任

周 麗 區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衛生局防???,負責全區死因監測網絡直報工作的日常管理與組織實施。局屬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本轄區死因監測工作。

三、死亡監測報告對象及職責主體

(一)監測報告對象

發生在五華區轄區內的所有死亡個案,包括在轄區內死亡的戶籍和非戶籍中國居民,以及港、澳、臺同胞和外籍公民。

具有五華區常住戶籍的全部居民屬于登記和統計對象。無論是否在本地辦理暫住證或臨時戶口的流動人口,屬于登記對象不屬于統計對象。

(二)監測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1、監測報告單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均為死因監測報告的責任單位。

2、監測報告人: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均為死亡信息的報告人。 具有職業醫師資格的醫療衛生人員方可填報《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三、監測內容

以衛生部、公安部、民政部規定的《死亡醫學證明書》作為統計憑證;監測內容包括死者的年齡、性別、死亡地點、死亡原因、診斷級別、診斷醫院等17項指標。

《死亡醫學證明書》共分四聯,由主管醫生填寫、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第一聯為出證單位存根;第二聯由出證單位直接寄(送)至五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第三聯為戶籍管理部門注銷戶口憑據;第四聯為殯葬火化憑據。

《死亡原因調查表》共分兩聯,由調查醫生填寫、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第一聯為出證單位存根;第二聯由出證單位直接寄(送)至五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死因監測報告程序

(一)死亡信息收集

1、醫療衛生機構死亡個案 凡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生的死亡個案(包括到達醫院時已死亡、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院內診療過程中死亡)均應由診治醫生作出診斷并逐項認真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須將死亡者生前的癥狀、體征、主要的輔助檢查結果及診治經過記錄在《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背面的調查記錄欄內。

(1)縣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

縣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指定專人每天收集醫院內《死亡醫學證明書》,按照衛生部《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死亡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行)》(附件1)要求,在開具《死亡醫學證明書》7日內完成死因編碼和網絡直報。同時,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填寫完整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報送五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并做好交接記錄。

(2)縣級以下醫療機構

對于發生在縣級以下醫療機構(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私營醫院等)的死亡個案,由診治醫生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并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填寫完整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報送五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并做好交接記錄。

(3)各級醫療機構發現不明原因肺炎死亡病例,按照《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行)》進行報告。

(4)新生兒死亡,包括活產隨即死亡的嬰兒應由診治醫生或接生員(助產士)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

2、家庭死亡個案

在家中死亡者,由所在地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或承擔該地區預防保健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如醫院地段)的醫生,根據死者家屬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體征和/或醫學診斷,填寫《死亡原因調查表》,同時必須填寫死亡調查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致死疾病的全稱、診斷單位、時間、依據),由家屬簽名,并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填寫完整的調查表上報五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應定期向居委會(村委會)或消息靈通人士了解本社區居民死亡情況,補充死亡信息,及時進行入戶調查,填寫《死亡原因調查表》。

3、其他場所發生的正常死亡個案

由負責救治的醫生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屬于在醫務人員到達之前死亡者,由救治醫生根據死者家屬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體征和/或醫學診斷,進行死因推斷后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

4、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并出具《法醫鑒定書》,衛生部門根據公安司法部門的《法醫鑒定書》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

(二)人口學信息的收集

出生信息的來源:戶籍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居民的出生登記工作,是提供出生資料的法定部門;計劃生育、婦幼保健部門掌握的出生資料是補充的來源。

人口信息的收集: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專人負責每年到當地公安部門和/或統計部門獲得當年的分地區、分年齡、分性別人口資料,以及分地區、分性別的出生、死亡、遷入、遷出人口數。

每年3月1日前,五華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將收集的上年出生個案信息及人口資料上報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死亡醫學證明書》的管理

1、歸檔管理:《死亡醫學證明書》和《死亡原因調查表》第一聯應由鄉或鄉級以上醫院指定專人妥善保存,以備核實、查詢;第二聯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國家級檔案管理,并按衛生部《全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規范》規定長期保存。

2、轉卡: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收到的《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審核后,將非轄區的《死亡醫學證明書》轉往死者戶籍地區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上報昆明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五、數據審核、編碼、錄入和統計分析

(一)縣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網絡直報資料的審核、分析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每個工作日上網審核轄區內縣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報出的死亡病例信息質量(錯項、漏項、邏輯錯誤、死因編碼等),對有疑問的卡片及時向報告單位查詢核對,確認后的卡片參與進行統計匯總,按年進行動態分析。

(二)全部監測報告資料的審核、分析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專人對收集的《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核實,按照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負責對轄區內收集的上月全部死亡個案進行編碼,錄入死亡報告信息管理系統,并進行統計分析。

六、機構與職責

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協調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計生、統計等相關部門,爭取開展工作所需要的經費、政策及相關工作環境與條件,組織開展死因監測工作。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死亡報告與死因統計工作的技術管理部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死亡報告和死因統計工作的業務執行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該項工作。

(一)區衛生局

1、負責組織領導轄區內所有參加死因監測工作的醫療衛生單位和專業機構貫徹落實本方案,并將死因監測工作列入對所屬醫療機構工作考核內容。

2、管理協調死因監測工作中各相關單位的協作關系,定期聽取工作匯報,掌握死因監測工作進展情況。

3、利用本區死因監測信息,有計劃的制定相關疾病的預防控制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設立專門崗位,落實死因監測工作,負責本轄區死因監測工作的業務管理、人員培訓和質量檢查。

2、在每個工作日上網審核轄區內縣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報出的死亡病例信息質量(錯項、漏項、邏輯錯誤、死因編碼等),對有疑問的卡片及時向報告單位查詢核對,確認后的卡片參與進行統計匯總,按年進行動態分析。

3、按月進行第二級質量復核,對存在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填發質量復核通知,組織實施漏報調查。

4、在衛生局的領導下定期與當地公安、民政、婦幼和計生部門核對死亡信息,及時做好補報工作。

5、定期對轄區死因監測有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技術指導,對轄區死因監測工作進行督導、質控和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撰寫工作通報,及時反映評估結果;

6、對死因進行ICD-10編碼,建立計算機數據庫,按月完成月報表,于每月15日前報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析報告同時上報五華區衛生局及相關部門。

7、永久妥善保存所有死亡醫學證明書,不得損毀或丟失。

(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1、明確職能部門,設立專門崗位,負責對本單位醫生填寫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和《死亡原因調查表》進行第一級質量審核,對存在問題者及時進行核查。

2、于每月5日前匯總本機構上月填寫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和《死亡原因調查表》報送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h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同時應按照衛生部《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死亡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行)》要求,在開具《死亡醫學證明書》7日內完成死因編碼和網絡直報。

3、建立健全醫院死亡登記報告管理制度,定期開展自查,對填報不合格或存在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核實并重新按要求填寫上報。

4、基層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地段醫院)同時負責本地區家庭死亡案例的入戶調查和漏報死因的調查工作。

七、質量控制

(一)死亡信息核實

各醫療機構對本機構填寫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和《死亡原因調查表》進行第一次審核,避免出現漏項和錯項。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定期對各醫療機構上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和《死亡原因調查表》進行再次審核,對項目填寫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寫不規范或存在邏輯錯誤的,返回醫療機構進行追蹤和核實,對于通過核對仍然無法獲得準確信息的,要求重新進行調查核實。

(二)死亡信息補報

基層衛生機構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定期到同級戶籍管理、殯葬服務管理和婦幼部門核對出生、死亡信息。發現未登記報告的死亡個案,應摘錄相關信息,發放補充調查通知單,注明死亡信息來源,并要求轄區相應醫療機構進行補充調查。

(三)監督核查

1、現場督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現場督導,檢查死因監測工作開展情況,記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提供技術指導的同時及時將督導情況上報區衛生局,在衛生局的組織領導下對疑難問題進行協調解決。

2、錯誤核查: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定期抽查、核對《死亡醫學證明書》和《死亡原因調查表》填寫質量和編碼質量,要求項目填寫錯誤或不完整、死因填寫不規范或邏輯錯誤者的比例不超過5%;ICD—10編碼錯誤的比例不超過5%。

3、漏報核查: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區衛生局的領導下定期與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和婦幼保健機構核對死亡信息,檢查漏報情況。死亡數、嬰兒死亡數不應少于公安部門、民政部門和婦幼保健機構的報告數字,漏報率原則上應控制在5%以內。

4、死因不明核查:所上報死亡案例中,死因分類為診斷不明及其他原因的死亡個案占全部死亡個案的比例城市不超過5%,農村不超過8%。

八、經費保障

爭取政府的支持,將死因監測工作列入常規工作經費預算,解決常規監測工作經費。

醫院死因監測工作制度范文第4篇

1. 轄區內發生的所有死亡個案,包括戶籍和非戶籍中國居民,以及港、澳、臺同胞、外籍公民。

2. 轄區外死亡的戶籍居民。

二. 鄉鎮、街道衛生院、分院工作職責

1. 收集在家或本院死亡個案信息,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

2. 摸底補漏。

3. 核實死亡信息,開展質量控制。

4. 30天內完成網絡直報。

5. 每月及時將《死亡醫學證明書》上報cdc。

三. 村級衛生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收集死亡信息,協助入戶調查工作。

四.《死亡醫學證明書》基本內容

1.第一部分是死者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民族、職業、戶口、婚姻、文化、工作單位、出生、死亡日期、年齡、死亡地點等。

2.第二部分是死亡原因,指與死亡有關的疾病或損傷診斷,死亡原因又分為

1、2部分。

3.第三部分是根本死因及統計分類。

五填寫要求

1. 采用統一的《死亡證明書》的基本格式,逐項認真填寫,

不能漏項或錯項。

2. 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書寫,字跡清楚,不得用圓珠筆、紅筆或鉛筆書寫。

3. 死亡原因填寫用醫學專業疾病名稱,并用中文書寫,不得用中文書寫,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縮寫。

4. 《死亡證明書》內容不得涂改,必須有醫師簽名及醫院蓋章。

六.基本情況項目填寫

1.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每一項目,字跡清晰,不缺項,不錯項。

2.注意邏輯關系。

3.填寫選擇性問題時,只可選擇最適合的唯一答案,不能多選。

七.證明書填寫

1.主要職業及工種:按就職時間最長的職業填寫,并盡可能同時填寫職業和主要從事的工作,如人工中的車工、鉗工、電工、紡織工、電鍍工、炊事員等。

2.常住戶口地址,應按戶口薄上登記的住址填寫完整,城市要填寫到街道、里弄門牌或樓房、單元室,農村要填寫到行政村、組。

3.現居住地址、聯系電話。

4婚姻狀況:按法定的婚姻狀況分為未婚、已婚、(再婚、復婚、同居)、喪偶、離異、不詳5種情況選擇,打對號,對

老年人應注意“喪偶”一欄的選擇。

5. 生前工作單位:指死者在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時間較長的那個單位;

6. 出生日期與死亡日期:按照公歷填寫年、月、日,如按陰歷的話則推遲1個月計算。

7. 實足年齡按周歲計算。

a. 未滿1周歲的嬰兒填寫實足年齡,28天以內的新生兒,填寫存活天數,未滿1天的新生兒,填寫存活小時。 b. 死亡時已過生日,實足年齡=死亡日期-出生日期 c. 死亡時未過生日,實足年齡=死亡日期-出生日期-1.

8. 可以聯系的家屬姓名,應填寫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和其他情況的直系親屬或者同事、鄰居的姓名。

9. 住址或工作單位:指聯系人的具體住址或工作單位,如有電話號碼應盡量填寫,以便于聯系。14歲以下的兒童要填寫父母的姓名、住址、單位。

部分死因

是證明書的主要內容,需要填寫直接導致死亡的疾病或損傷,以及該疾病或損傷的更早的原因,如有兩個或多個疾病,前后列于第1部分各行上,則每個疾病都是記在其上行另一個疾病可接受的原因,即疾病之間需要有邏輯順序。

在1部分中還需填寫每個報告的疾病或情況從發生到死亡時大概的時間間隔,如果能填出來,則可以幫助判斷各種

疾病間的關系。

1.(a)行至少填寫一個疾病,填寫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或損傷中毒的臨床表現,不要只填寫各種衰竭情況。

2.一行填寫一個疾病。

3.各行之間的邏輯關系為(c)至(b)至(a)。

4.每個疾病發病距死亡的時間間隔盡量填寫。

5.追蹤最早疾病,填寫的行數是不限定的,根據情況可增加填寫(e)(f)等行。

第二部分填寫注意事項:

1.第二部分是對第一部分內容的補充,用于填寫促進死亡,但與導致死亡的疾病或情況無關的其他有意義的情況,應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2.第二部分有明確診斷的慢性疾病都需報告,特別是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壓、腫瘤、冠心病等。

3.按照重—輕程度在同一行依次填寫。

4.注意調查詢問。

最高診斷單位:

a. 針對第二部分死因生前就診情況。

b. 如果有多個死因,綜合多個死因選擇最高一級醫療單位。

c. 同一死因多個級別單位就診,選擇高級別診斷單位。 d. 上述填寫的診斷單位與調查醫生、填報醫生所處的單

位級別無關。

最高診斷依據:

a. 針對第一部分死因生前疾病就診情況。

b. 如果有多個死因,綜合多個死因選擇最高級別的診斷依據。

c. 同一種疾病實行診斷分級,區最高級別的組織進行切片診斷。

醫院死因監測工作制度范文第5篇

1、所有執行職務的醫務人員均為死因信息責任報告人。

2、凡在醫院發生的死亡個案(包括到達醫院時已經死亡、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院內診療過程中患者死亡),均應由診治醫生作出診斷并逐項認真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須將死者生前的癥狀、體征、主要輔助檢查結果及診治經過記錄在《醫學死亡證明書》上的調查記錄欄內。

3、轄區內在家、養老服務機構、其他場所正常死亡者,由臨床醫生根據家屬或知情人提供的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村委)開具的居委(村委)證明、家屬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死者身份證或戶口本和生前病歷,對其死亡進行推斷,填寫《醫學死亡證明書》。

4、醫院死因監測網報人員收到《醫學死亡證明書》后應逐項認真審核,如發現有錯項、漏項、邏輯錯誤等問題,立

1 即向報告人進行核實、補充或訂正,必要時組織醫院有關專家對死亡病例進行實地調查核實,采集病史。

5、對院內死亡病例網絡直報人員在開具死亡證明書后7天內完成網絡直報工作。

6、醫院死因監測人員要做好原始死亡醫學證明書的保存與管理,協助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7、醫院要定期檢查各科室死亡報告情況,并對死亡病例網絡直報工作進行定期督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

死因監測檔案管理制度

1、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監測資料,加強死因監測檔案的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死因監測檔案包括死亡報告卡片、登記冊、報表等監測的原始資料和計算機數據庫。

3、死因監測資料設專人負責管理,科室人員負責自身工作范圍內業務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4、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注意防火、防蟲、防潮、防鼠,保證檔案的絕對安全。對有損壞的資料及時進行修復、復制。

5、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注意死亡個案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

6、死因監測工作的原始記錄要長期保存,錄入計算機的數據使用有效的方式備份保存。

7、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3 死因監測工作培訓制度

1、為提高死因監測工作人員死因監測方面的業務素質,滿足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2、醫院每年組織對臨床醫生進行一次死亡監測培訓,培訓內容側重于《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正確填寫及根本死因的確定。

3、對新從事死因監測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全國疾病監測系統死因監測工作規范(試行)》、《全國死因登記信息網絡直報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等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醫院每年派出死因監測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死因網報人員參加上級培訓班。

4

死因監測例會制度

1、為及時收集死因監測資料,了解監測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和解決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本制度。

2、組織各臨床科室每季度召開一次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死亡信息的收集、報告等,提高死亡報告的填報質量。

3、各科室要高度重視死因監測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死亡報告討論會,討論死因監測相關事宜,對存在的問題要盡快解決,使《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得到不斷完善。

4、死因監測管理工作人員應及時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例會,了解死因監測工作的開展情況,協調處理各方面關系。

5、例會應有簽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妥善保存。

5

死亡信息核實補充制度

1、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報告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據《全國疾病監測系統死因監測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要求,制定死亡信息核實補充制度。

2、對認為死因填報不清、急診死亡及來院時已死亡、無診療記錄或病史不詳的個案等需要核實的個案,需認真核實調查,提高死因推斷準確性。

3、醫務部負責醫院內《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審核及蓋章,對有疑問的死亡證明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進行核實。

4、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的醫生,對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實調查,并在死亡證明書上填寫調查記錄。

6

死亡病例報告自查與獎懲制度

1、當班診治醫師為死亡病例報告責任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漏報、緩報、瞞報死亡病例。

2、各科室建立死亡病例登記本、自查登記本,各科室負責人每月自查一次,醫務科每月自查一次,醫院死亡病例報告管理小組每季度自查一次,自查情況要有記錄。

3、對查出有漏報、緩報、瞞報死亡病例要責成有關人員立即進行補報。

4、對實習、進修和新參加工作的醫務人員進行死亡病例報告的崗位培訓。

5、對死亡病例報告有突出成績的人員予以獎勵和表彰。

醫院死因監測工作制度范文第6篇

培訓中,劉院長首先總結了2012年我鎮腫瘤及死因監測工作情況,闡明了開展死因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對去年的工作做了肯定,同時也指出了不足。居民死亡原因監測數據是公共衛生信息的重要和基本的信息之一。對死因的客觀記錄和研究,將有利于準確估計疾病模式的變化速度和方向,也能連續觀察人群中不同性別、年齡的人群,各類死亡原因的水平和變化趨勢。隨后,防保所副所長就腫瘤及死因檢測的重大意義做了進一步講解,并對全鎮各衛生室2013年第一季度,腫瘤新發病例及死因監測報告做了通報,對工作完成較好的衛生室提出表揚,對工作完成較差的衛生室通報批評,并責成衛生室主任要重視此項工作,規范填寫腫瘤報告卡及死亡原因證明書,對調查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做了基本要求。衛生院蔣醫師又對《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正確填報、根本死因的確定、死因鏈的正確填寫、報告流程及時間規則進行了詳細講解。 最后,劉院長又對2013年死因監測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衛生室主任要提高對死因登記報告工作的認識;二是建立健全死亡報告管理制度,完善填報流程,確保填報質量;三是認真落實死因監測工作各項措施,特別關注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努力做好居民死因監測工作。

本次培訓內容豐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使村級衛生人員對腫瘤及死因監測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系統的認識,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鎮腫瘤及死因監測工作奠定了基礎。

漁溝鎮衛生院防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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