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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政府債務風險范文

2024-01-18

防控政府債務風險范文第1篇

關于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調研報告

——綠森公司風險防控機制領導小組

按照鶴崗分子公司黨委《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實施方案》總體部署、工作要求,結合林業的工作特點,本著緊密聯系崗位實際,緊密聯系工作實際,以崗位為點,以分管業務為線,深入分析了綠森公司廉政風險防控方面存在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總結,制定相應措施,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 廉政風險

1、思想道德方面

以分子公司黨委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實施方案為統領,以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礦林發展氛圍為目標,結合綠森公司輸實際,找準廉政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形成長效機制,細查思想道德風險點。為了避免查找的風險點不準、不實,都是些泛泛而談空話的現象,我們嚴要求、嚴識別、嚴界定,自覺做到密聯系實際,即緊密聯系自己的日常表現實際。這樣就使每名干部查找的廉政風險既具體、又實在。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理想信念動搖、政治素質低;工作敷衍,組織觀念不強;作風漂浮,不深入基層實際;不注意辦公節約、鋪張浪費;工作軟弱,作風渙散;受到外部因素的誘惑、干擾而導致不廉潔行為。

2、制度建設

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以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解決滋生腐敗的深層次問題,不斷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對本單位、本部門規章制度,特別是對擁有行政審批權、執法權以及人、財、物管理權等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崗位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梳理。鶴崗分子公司黨委頒布《十條禁令》后,綠森公司結合本單位實際從新修改了綠森公司《防火戒嚴期占地紀律》,構建防控制度審查機制。

3、明確崗位職責

崗位職責整體存在廉政風險點,廉政風險查到崗,風險隱患界到點,這是廉政風險防范工作中我們的一項具體舉措。具體實施中,我們始終堅持以崗位為點,以分管業務為線,環環相扣查找廉政風險點,確保風險點查得準、找得全、定得實。公司一直圍繞綠化的整體工作從綠化項目、苗木采購、財務資金使用、物資采購等方面入手,對綠化工程、苗木采購、計劃財務、物資采購等崗位逐一排查廉政風險點。

二、針對上述廉政風險,綠森公司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領導重視,全面發動開展廉政風險排查防范

公司領導深入基層,廣泛調研出思路。公司黨委針對如何完善懲防體系建設,從源頭上預防腐敗問題,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在公司全面推開廉政風險排查防范的工作思路。

2、各司其職,形成合力。

搞好反腐倡廉的理論學習,先進人物先進事跡的宣傳教育;加強對黨員干部反腐倡廉的學習;紀檢部加強了干部和黨員遵紀守法的警示教育和黨紀法規知識的測試與答卷等;各基層黨支部落實黨員干部中心組的學習中,注意將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內容學習。

3、完善廉政制度建設

按照“一級管一級、一級帶一級”的要求,在黨委與基層單位正職簽訂責任書。將廉政建設責任制列入基層班子任期目標中,根據黨委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總體安排,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廉政建設的工作任務,并分解落實責任人。

三、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

1、紀監部門每年要開展一次工作檢查,檢查各單位反腐倡廉工作計劃制定和任務分解情況以及對上級文件、指示精神在本單位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并積極協助黨委對各單位完成任務情況進行考核。

防控政府債務風險范文第2篇

(一) 、地方城投公司起步階段 (1992年至2008年)

1992年7月上海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總公司在浦東新區成立, 宣告中國第一家地方城投公司正式誕生, 隨后, 各地相繼成立城投公司。

(二) 、地方城投公司擴張階段 (2009年至2010年)

2008年, 中央政府提出積極財政政策和寬松貨幣政策, 出臺了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在此背景下, 各地城投公司呈爆發式增長, 據有關統計數據, 2008年末全國只有3000多家, 而2009年末增加至8000多家, 一年間增加1.66倍, 2010年末進一步增加至1萬余家。

城投公司隨著數量迅速增加, 貸款也在飛速擴張。2008年末城投公司貸款余額僅為1.7萬億, 2009年末躥升至7.38萬億, 到了2010年末則高達9.09萬億。此時, 對城投公司債務風險的擔心與日俱增。

(三) 、地方城投公司相對平穩階段 (2011年至2014年)

2010年, 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發[2010]19號) 和財政部等四部委的 (財預[2010]412號) 兩個文件下發后, 商業銀行不再向納入銀監會監管的城投公司發放貸款, 城投公司重點轉向二大專業銀行 (國開行、農發行) 借款, 但二大專業銀行發放貸款有限, 地方城投公司特別是縣 (市) 級城投公司, 開始向信托公司、租賃公司為代表的影子銀行高息借款。

國發[2014]43號文出臺后, 財政部對2014年末地方城投公司存量債務進行清理甄別, 最終將政府債務規模鎖定為15.4萬億。這意味著中央對此前城投公司舉借的債務認賬, 也意味著城投公司2014年底未納入財政債務系統的債務和2014年底以后的舉債, 財政不再兜底。

(四) 地方城投公司隱性債務擴張階段 (2015年至2016年)

按照2015年新《預算法》及國發[2014]43號文的要求, 2014年12月31日以后城投公司應剝離政府融資功能。城投公司融資方式轉向政府購買服務和PPP項目, 特別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舉債規模大。業內人士推測,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 (2017) 50號]文下發前, 城投公司在2015至2016年,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PPP項目、發行城投債等形式舉債, 形成的債務總量是存量債務的1.5至2倍之間, 地方城投公司隱性債務規模巨大。

8年間, 經過四輪不同形式的擴張, 地方城投公司的債務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但城投公司卻沒有做大做強, 特別是經濟欠發達的地級市及縣級城投公司仍是政企不分, 人員不強, 資產不優, 現金流不足, 無主營業收入, 無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高負債, 低收益是很多地方城投公司現狀。

二、地方城投公司債務風險影響因素。

地方城投公司, 尤其是經濟不發達的地級市及縣級地方城投公司, 一無優質經營性資產, 二無穩定主營業務收入, 三無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城投公司表面是實體公司, 其實是“三無”企業, 基本是以政府劃撥土地或通過資金空轉拍來的土地, 作為資產做擔保進行融資, 一旦出現土地儲備不足或價格下降, 就可能無法按期支付債務本息, 或者無力履行或有債務法定代償責任, 甚至引發財政金融風險。防控地方城投債務風險, 必須充分考慮地方城投公司債務風險影響因素:

(一) 國家宏觀政策風險

國家金融政策松緊變動會對城投公司融資產生很大的影響, 當國家金融政策偏松, 在地方政府信用隱性支持下, 城投公司很容易獲得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 債務急劇增加;當國家金融政策偏緊, 自身造血功能不足, 靠借新債還舊債的城投公司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

(二) 地方財政風險

如果地方政府財政狀況良好, 一方面財政通過補貼、增加資本金, 來降低城投公司資產負債率, 以提高城投公司再融資能力, 另一方面財政通過及時回購城投公司承擔的政府公益性建設項目, 使城投公司獲取還本付息資金。因此, 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好壞是城投公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

(三) 公司財務風險

地方城投公司, 尤其是經濟不發達的地級市及縣級城投公司, 為滿足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發放條件和債券發行條件, 通過資產并表和公司賬務處理“做大”公司資產和虛增營業利潤, 盲目舉債, 存在較大的財務風險。

三、城投公司債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黨的十九大提出, 要堅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 2017年底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提出,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重點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首先必須有效防控地方城投公司債務風險, 堅決防范城投公司債務風險, 確保不發生區域性財政和金融風險, 不僅是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以及地方城投公司管理者的重要經濟任務, 更是重大政治責任。

(一) 嚴格按國家政策要求, 清理并推進城投公司改革轉型

(1) 要對地方各級政府歸屬的城投公司進行清理, 鎖定城投公司目錄名單, 實行分類處理, 撤銷“空殼類”、整合“相近類”、轉型“實體類”。對只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 且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空殼類”城投公司, 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銷;對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實體類”城投公司, 剝離其政府融資職能, 通過整合國有土地資產、盤活經營性國有資產, 做實優質資產, 提升盈利能力, 創造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 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 轉型為市場化、統籌化、實體化、可持續化國有企業。

(2) 嚴格控制城投公司數量。各地省級城投公司不超過2家, 地級市城投公司、縣 (縣級市) 城投公司不超過1家。

(二) 、清理并分類處理城投公司存量債務

(1) 政府性債務:2014年年底以前, 城投公司存量債務, 一是納入地方債務系統存量債務, 通過政府債券置換等方式處置, 由當地財政負責還本付息;二是未納入地方債務系統定向債務置換存量債務, 由城投公司負責做好續貸、還貸工作, 財政負責兜底。

(2) 公益性項目債務:2014年底以后, 城投公司通過政府購買服務、PPP項目、發行城投債等形式為政府公益性項目的舉債, 由城投公司負責做好續貸、還貸工作, 政府履行配置資產、授予特許經營權、支付政府購買服務及財政補貼資金等責任。

(3) 自營項目債務:城投公司自營項目債務本息由城投公司負責償還, 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監控。

(三) 加強對城投公司重大融資行為監管和考核

(1) 強化地方政府對城投公司債務監管。國家財政部或國家發改委要建立全國城投公司債務統計平臺, 每月定期統計各省 (直轄市) 城投公司債務變動情況, 對城投公司重大融資行為隱瞞不報, 嚴格問責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企業負責人。

(2) 提高城投公司投融資信息的透明化與公開化, 將監管機構和社會監督力量引入到整個城投資金籌集和使用的全過程中, 有效保障各地城投公司的投融資行為合法合規進行,

(3) 地方政府對城投公司融資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評價結果作為企業管理者業績重要考核指標。

(四) 嚴格落實監督問責機制

(1) 為完成地方政府政績工作、形象工程, 城投公司違法違規舉債、違規使用債務資金, 追究當地黨政決策者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2) 對城投公司從事或參與違法違規融資活動的, 依法依規追究企業及其相關負責人責任。

(3) 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城投公司提供融資、依法依規追究金融機構及其相關負責人和授信審批人員責任。

(4) 對中介機構、法律服務機構違法違規為城投公司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信用評級報告、法律意見書等的, 依法依規追究中介機構、法律服務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的責任。

四、結語

雖然監管層對地方城投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日趨嚴格, 但伴隨著近十年來, 尤其是4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實施數年來, 城投公司數量呈爆發性增長, 債務大量累積, 危及地方政府財政安全。各級地方政府必須牢固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和正確政績觀, 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采取綜合治理措施, 加強地方城投公司債務管理和風險防控, 促進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持續健康發展。

摘要:城投公司是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簡稱, 是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投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國有獨資公司。我國在2015年新預算法實施之前, 規定地方政府不得舉債, 但快速擴張的城市建設需要龐大資金, 地方政府就通過設立城投公司, 來籌集建設資金, 城投公司就成了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主要載體。在這種情況下, 探討我國地方城投債務風險的防控就顯得尤為迫切。本文從城投公司債務風險影響因素、防控措施等方面, 探討我國地方城投公司債務風險防控的具體策略, 供我國各個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城投管理者借鑒與參考。

防控政府債務風險范文第3篇

(總第201期)

審計署審計科研所 2010年9月14日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幾點建議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地方政府不得舉債、預算不列赤字。而現實情況是地方政府規避法規約束,多頭舉借債務,尤其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舉債融資規模膨脹迅速,資金運用效率不高,償債風險日益加大。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地方政府為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融資的現實需求,也有政府與市場邊界不清,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不統一導致地方政府資金緊張等體制性因素,還有政府官員績效考核導向偏差引發的地方官員非理性投資沖動,以及統籌監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監督等管理因素。對于地方政府的債務管理情況及債務風險,各級審計機關要予以高度的關注,客觀分析和看待其形成的原因,準確把握問題的核心,從如何更好地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角度,研究和提出防范和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建議。

一、分類施治,疏堵結合,完善風險管理,建立控制體系

(一)清查存量債務,積極化解風險。

根據先清理后規范的要求,應該把妥善處理地方政府的存量債務,作為當前地方政府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

1.摸清債務總量,分清類別結構。

對于中央政府來說,當務之急是全面摸清各地債務規模底數,并在與各地財力比較的基礎上初步確定債務總體風險大小;同時分清地方政府債務結構,掌握各種類型債務的特點及成因,以確認償債風險,劃分層次、區別對待,有針對性地研究制訂相應化解措施。

2.區分舉債主體,落實償還責任。

對政府部門、機構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債務,以及由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融資平臺公司因提供公共服務產生且無償債資金來源的債務,地方政府應承擔直接償債責任;對各類融資平臺公司因基礎設施、公益性項目建設而產生,且有償債資金來源的債務,地方政府應督促其按計劃、合同的要求嚴格履行還款義務,盡量避免其向政府直接債務轉化;對與公共服務無關的市場行為所產生的債務,應本著“誰舉債,誰償還”的原則,由舉債主體自行償還,政府不承擔兜底責任。 3.保障還款來源,全力化解風險。

在分清舉債主體、落實償還責任的基礎上,要及時制定償還計劃,科學籌措償債資金,按時履行償債義務。其中:

對承擔直接償還責任的債務,地方政府應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債務規模和期限,及時安排償債資金;對承擔兜底責任的債務,如高校、醫院、交通等單位因公益性項目舉借的又具有收入的項目債務,主要通過項目收入逐步化解,不能滿足償債需求時地方財政要適度給予補助,將其風險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對不承擔兜底責任的債務,地方政府應督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范運營管理,提高自身持續經營能力,通過自身收益來逐步償還,也可引進民間資本,優化股權結構,提高償債能力。 4.關注敏感類型,分類評估風險。

對通過“借新還舊”方式償還的債務,地方政府應積極關注舉債主體的償債能力,分析“還舊”中本金和利息的比重,并合理測算其未來收入,以評估其風險;對主要依靠土地出讓收入償還的債務,地方政府應加強對土地市場的動態監控,及時掌控、準確評估和跟蹤提示該類債務風險,同時嚴格土地出讓金管理,以保障還款資金來源;對舉債建設的在建項目,應由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牽頭,及時統計清理,在督促地方政府理順債權債務關系的基礎上,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保證其后續融資來源,防止因信貸政策變動造成“半拉子工程”。

(二)規范新增債務,實現有序管理。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地方政府新增債務不可避免。從長遠來看,應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體系,實現債務增長適度,管理規范。

1.允許地方政府適度舉債。

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內含地方適度舉債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國際上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國家普遍賦予地方政府舉債權?;诋斍胺侄愔曝斦w制的逐步完善和地方政府現實的融資需要,在劃分政府間事權的基礎上,賦予地方政府包括舉債權在內的應有財權,是進一步深化財政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也是規范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根本出路。中央政府應給地方政府留下一定的融資空間,允許地方政府公開發行地方債券,使得地方政府除了貸款之外有了更多的舉債途徑。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地方政府過度依賴銀行融資,分散風險,能夠推動隱性債務顯性化;另一方面,由于發行債券的審批條件嚴格,可以促進地方政府改善治理,提高政務的規范性和財政的透明度,規范債務管理。同時,由于債券發行是市場行為,通過公眾購買的選擇取向,可以提高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社會公益性和經濟效益性。

在地方債發行初期,建議發債權限定在省級人民政府,市縣政府如有發債需要,須在省級安排發行額度中進行統籌安排。同時,建議先期在東中西部分別選定經濟發展較快、償債能力較強的省份進行試點,根據試點結果確定進一步推行的深度和廣度。

2.科學確定地方政府債務規模。

從各國情況看,管理地方政府債務的有效手段是合理確定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確定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要綜合考慮相關因素。中央政府要統籌控制地方舉債的總體規模,在協調

國債與地方債務規模關系的同時,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在“十二五”規劃中的發展功能定位、財政收入狀況、償債能力以及歷史債務規模等因素,合理確定地方債務省際平衡比例,科學確定舉債計劃。鑒于東、中、西部的實際情況不同,如中央轉移支付在財政收入中所占地位差異懸殊,在確定債務規模時應有所區別。一般而言,根據償債能力,各地債務規模應控制在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定比例范圍內(以±20%為宜)。 通過建立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預警指標體系控制債務的規模。風險預警指標體系中需要綜合考量各類債務風險指標,如主要選取負債率、債務率、償債率和償債準備金等四個關鍵指標進行風險控制。由于目前國內這方面的研究成果尚未成熟,更缺乏實踐檢驗,因此應先將其作為內部掌握的觀察指標來評判適用性,待條件成熟后再作為地方政府舉債規??刂频墓_依據。同時為增強對地方政府舉債責任的約束,提高地方政府償債能力,應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其資金來源于債券發行溢價、投資項目收益等。借鑒國際經驗,同時考慮到我國經濟快速成長期的承受能力較強,可以確定當年債務還本付息總額的一定比例如80%~100%作為償債準備金。

3.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

地方各級政府在債務警戒線和中央核定的債務限額內,應按照預算確定債務舉借規模、方式與舉債資金使用方向、償債安排(包括償債準備金)以及舊債還本付息情

況,報上級政府審核后編制債務預算,然后報經同級人大審核批準。同時,地方政府發債需要完善審批制度, 遵循審慎性原則和必要性原則, 嚴格審批,不得隨意舉債, 對舉債的必要性要進行充分論證, 實行嚴格的項目審批制度,舉債籌措的資金用途、投向必須明確, 符合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舉債的用途應集中于解決公益事業和民生問題。根據國際上通行做法,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政府舉債資金除短期債務外,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只能用于與公共事業相關的資本性支出。具體包括:一是非經營性公益事業,二是當前必須解決的民生問題,三是當前必須解決、又沒有收入來源的公共建設項目。政府需要明確哪些是其能夠承受和控制的風險,然后決定以承擔或有債務的方式對哪些項目提供支持,最后還需要建立風險分擔及對項目的監督和控制機制。除了源自不可控的外部風險,政府面臨的內部風險主要是項目選擇和設計,良好的設計能夠減少項目的潛在財政風險。1

4.明確管理機構,歸口統一管理。

從國際上來看,在債務管理部門的確定上,除個別國家外,絕大部分國家都由財政部直接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職能。鑒于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債務的直接擔保者和最終償還者,而且政府債務的規模和效益與各級財政狀況等緊密相關,因此,應明確財政部門為地方政府性債務的主要管理部門,強 1白海娜《政府或有負債:影響財政穩定的潛在風險》見《財政風險管理:新理念與國際經驗》Hana Polackova Brixi 馬駿主編 梅鴻譯/校,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第69頁。

化集中、統一管理力度,全面負責地方債務的統計分析、舉債審查、登記備案、規??刂?、償債資金籌措、債務資金使用監控、風險預警等工作。同時,將清理規范后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劃歸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限定和強化管理其融資行為。

5.納入預算管理,改革預算會計制度。

西方國家的債務管理實踐表明,將地方政府性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是增強債務透明度的有效舉措。地方政府應建立起債務預算編制體系,對債務進行確認、記錄、報告,不僅反映債務數量金額的變動,而且反映債務對其資產負債狀況及風險的影響,并據此統籌財力狀況與舉債規模、債務結構。對直接債務,應納入債務專項預算管理; 對或有負債中的顯性負債,應在預算附表中顯示, 并應對各類擔保的數額、結構和基本運行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同時,改革現行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的預算會計制度,最終建立起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會計制度,據實反映地方政府債務增長情況、或有負債情況、債務項目的建設及績效情況,強化債務借、用、還全過程的管理與監督。 6.強化風險預警,健全監管體系。

由于財政風險來源廣泛,其監控和管理涉及到許多部門,因此,這些部門之間的協調十分重要。

首先,財政部門應建立債務風險監控與預警機制。哥倫比亞、美國等國債務管理實踐證明,完備的風險預警和監控體系對防范債務風險起到了重要作用。財政部應牽頭盡快研究建

立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和控制體系,以保證地方債務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指標體系可考慮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水平、負債率、償債率、債務依存度、預期借款需求占政府收入的比例等因素,根據實際情況設定風險控制線,對越線的地方政府及時發出風險提示,并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提高地方政府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的能力。

具體測算,負債率即年末地方政府債務余額與當年地方GDP的比。根據國際經驗,發達國家一般將負債率控制在45%左右的水平,但是發達國家財政收入占

GDP的比重一般都在30%—40%之間,遠高于我國,我國負債率指標擬設定為25%—35%。債務率即年末地方政府債務余額與當年財政收入的比。目前,國際上沒有統一標準,但大多在100%左右,我國擬設定為80%—100%。償債率即當年還本付息額占當年財政收入的比重,國際上一般為20%,我國擬設定為16%—20%。另外,設立償債準備,并將其限定在債務還本付息總額的80%—100%。 其次,各級人大和社會公眾應加強對地方政府舉債情況及債務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以有效制約地方政府舉債權的濫用。日本的地方債制度表明,地方債券使用效率高低的關鍵在于債券項目管理是否科學。因此,增加地方債券使用的透明度、公開性,有助于提高地方債券使用效率。

其三,金融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金融機構向地方政府放貸的監管,督促金融機構建立起以項目風險、融資平臺公司自身風

險和地方政府財政風險為一體的綜合風險評估模式,嚴格審查新增貸款,并對既有貸款重新進行風險評估,完備手續。

二、著眼長遠,促進發展,推動完善體制,健全法律法規

(一)深化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的財權與事權。

明確的事權劃分是配置財權、確保財政供給能力與財政支出責任相匹配的前提和基礎。1994年我國實行分稅制改革時,在界定政府事權劃分時依照國際慣例,中央承擔了諸如國防、法律、秩序等重大國家事務的供應責任,但在支出責任劃分、支出結構上沒有明確,特別是省以下各級政府在事權劃分、支出結構調整上沒有突破性動作。事權與財權劃分不清晰、財權與事權不統一和事權與財權劃分缺乏法律規范等問題困擾各級政府,造成了財政資金規模效益較低、監督機制不健全等問題。為此,需要進一步明確劃分中央以及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合理劃分財權,促進二者匹配。同時還要積極發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作用,在財政支出中大幅壓縮轉移支付比重的前提下,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清理整合專項轉移支付并壓縮其比重。也可借鑒德國等國家的成功經驗,嘗試橫向轉移支付。

(二)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投資體制改革,規范地方政府投資行為。

從根本上解決地方政府的舉債投資沖動,需要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應合理界定和劃分地方政府的職能范圍,準

確把握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將政府職能真正轉到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上來;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公共財政制度的基本要求,改變目前我國政府活動范圍的“越位”和“缺位”現象。其次,規范地方政府的投資行為和擔保行為, 實行嚴格的債務投資決策機制,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的行為,加強對違規決策投資和擔保的責任追究。

(三)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債務法治化管理。 以法律確認地方政府舉債權,是實現對地方政府債務制度約束的最有效舉措。為此,我國應盡快修改預算法,規定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賦予地方政府法定的舉債權。同時,預算法要

明確規定地方政府債務要納入預算編制,地方政府要嚴格編制債務預算、決算、向人大報告和向社會公眾披露,以增強舉債全過程的透明度。

修改擔保法,強化地方政府擔保的法律責任,允許地方政府除了為外國政府轉貸擔保外,還可有條件地為政府債務進行擔保,并對擔保條件、原則、程序、方式等加以嚴格限定;同時,在《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加大對地方政府違規擔保的處罰力度,在司法實踐中增加對地方政府違規擔保行為造成損害的民事賠償責任的追究力度等。

(四)確立政府中期財政預測制度。

為了推動財政的可持續性,我國政府應該加強對財政中長期風險評估,引入一套中期財政預測(如三年預測)制度,在這一制度框架中應包括:將債務風險在內的財政風險納入財政分析和決策中;根據國家的風險融資和風險管理能力采 取措施;考慮預算外和預算內項目的中期財政成本及運作效率。政府應該將中期財政預測納入每年向人大提交的預算報告。這一機制可以使得政府對短期政策的長期后果作出定量的估算,為人大對這些后果進行評估提供可能性。這將從體制上有效地限制政府發生過度直接負債或隱性負債。只有將或有和其他財政風險都考慮到的情況下,中期財政預測、預算本身、政府融資和借款計劃才會比較貼近現實。2

三、加強審計,強化問責,創新方式方法,促進債務管理

(一)開展專項審計調查,掌握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及結構。

雖然近幾年來不同的部門如財政部、銀監會等都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過不同方式的統計和調查,但由于動機、視角和信息透明度的不同,并未能完全掌握地方政府債務的規模,也就不可能深入地揭示其中隱含的風險。僅就審計署2010年對18個省70個市本級地方政府債務進行的專項審計調查來看,如果不及時理清債務規模、結構,對債務風險的防范就無從談起,因此,審計機關應該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專項審計調查,以便及時掌握規模、控制風險。

(二)強化審計問責機制,完善經濟責任審計指標體系。 為了改變因缺乏問責機制所導致的地方政府領導干部無視舉債規模、存在風險的現狀,應強化在領導干部經濟責 2白海娜《政府或有負債:影響財政穩定的潛在風險》見《財政風險管理:新理念與國際經驗》Hana Polackova Brixi(白海娜) 馬駿主編 梅鴻譯/校,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43頁以下。

任審計中對地方政府舉債行為的評價力度,將地方債務的相關指標、風險狀況、化解舊債情況等納入地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指標體系,建立完善領導干部任期內長期的財政績效評估機制,避免地方政府的短期行為。

(三)深化預算執行審計,促進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將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是國際上通行且比較成功的做法,我國現階段財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要推動預算的公開、透明?,F階段對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的缺乏也使得預算執行審計

的內容不能完整反映政府財政運行的真實狀況。因此,通過深化預算執行審計,將債務審計納入預算執行審計的法定范圍,是加強對地方舉債約束、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債務管理、推進預算公開、透明的重要舉措。

(四)改進審計組織方式,保證債務審計的力度和深度。 我國地方政府債務涉及面廣、點多、量大。而現階段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審計組織方式,在縱向上說,往往僅局限于一級審計機關,未能形成上下溝通;從橫向上說,也大多是局部審計,不能涵蓋全部。這樣的方式既不能使上下級審計機關信息充分交流,也不能對債務全面掌握,無法滿足及時提示債務風險、為國家財政、經濟運行決策提供政策依據的目標。因此,在未來對債務的審計中,應該在審計署的統一指導下,協調中央、省、市、縣四級審計機關的力量,通過組織不同級次、不同領域的債務審計或審計調查,同時結合預算執行審計和地方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形成力量整合、上下聯動,以推進地方政府債務審計不斷深入和推廣。

該課題為審計署審計科研所2010年立項研究課題 作者:南京特派辦課題組

課題統籌:李 玲 課題負責人:劉 利 課題組成員:丁德明 胡正祿 錢夫中 王小霞 王景東 趙 青 鄭海峰

盧紅柱韓華溢郭珊珊 劉素合 牟 遙 黃敏杰 宋秀輝劉洪潔 吳繼光 主題詞:防范 化解 地方政府債務 風險 建議 報:署領導。 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審計廳(局)及科研 所,南京審計學院,署機關各單位,各特派員辦事處, 各派出審計局。

防控政府債務風險范文第4篇

【摘要】當前,我國地方政府舉債規模過大,一些地方政府存在舉債的隨意性與過度舉債,財政入不敷出與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差是形成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重要因素。對此,應從建立健全政府擔保、借款、投資機制,建立科學高效的舉債償還機制,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等三個方面防范與化解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關鍵詞】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舉債;防范與化解

一、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現狀

(一)地方債務規模風險現狀

這是指由于債務規模過大可能導致的到期債務無法支付的風險。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融資的機構分散,合法與不合法的債務并存,總量還難以把握,從某些地區的典型案例來看,地方政府債務的規模已較大,有的甚至超過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笥債務余額共計107174.91億元,這一債務總額占2010年GDP的四分之一,超過當年全國財政收入。此外,據審計署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高于100%的市級和縣級政府分別達到78個和99個。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已經進入“拆東墻補西墻”、循環舉債的周期。截至2010年底,有22個市級政府和20個縣級政府的借新還舊率超過20%,還有部分地區出現了逾期債務率超過了10%。這意味著,今明兩年可能迎來第一個到期還債高峰。審計署報告顯示,2011年、2012年到期償還的債務分別占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中的24.49%和17.17%,有不到三成的負債要從2013年至2015年開始到期。若再考慮到一些無法統計的因素,如欠發工資、違規擔保、民間集資所形成的債務,其債務總規模還要更大。有些地方的財政或有負債的規模還超過其當年地方財政收入的幾倍甚至十幾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的規模風險已經很大。

(二)地方政府債務的結構風險現狀

指地方政府債務中,不同種類的債務對地方財政構成的威脅。具體而言表現為顯性債務、或有隱性債務、外債等風險。

1、顯性債務風險?;蛴酗@性的內債壓力主要體現在政府擔保的債務上,如目前地方政府擔保的多數項目或者是沒有直接效益的基礎設施建設,或者是效益不佳的競爭性項目。因此,這極易形成地方政府財政的現實債務,加之,這些擔保債的還款時間較為集中,對地方財政形成的潛在沖擊不容低估。

2、或有債務風險和隱性債務風險。我國地方政府的或有債務和隱性債務所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主要有社保資金缺口、農村合作基金會金融風險的轉嫁、糧食采購和流通中積累的虧損、地方政府擔保問題,等等。最近幾年,地方政府的或有債務和隱性債務規模日益擴大,而在一般的財政預算和債務統計中卻沒有這部分內容,甚至許多地方政府在做決策時都不考慮這部分債務。實際上,隨著某些條件的出現或者某些或有事件的發生,這些或有債務和隱性債務將不斷顯性化、直接化,其可能造成的風險損火不容忽視。

3、外債風險。政府外債具有外債的一般特征。地方政府外債風險主要涉及到外債的規模、期限、效益、幣種、匯率以及利率風險。以重慶市為例,1994年到1999年期間,以美元為單位的外債在每年外債中的比例均在94%以上。

二、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成因

(一)投融資體制不健全

目前,我國仍處于向市場經濟過渡的轉軌階段,地方政府在投融資活動中行政干預較多。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巨額資金,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多元化的投融資方式,導致地方政府融資渠道比較混亂。再加上不甚合理的財政制度,導致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財政支持。對 此,地方政府只能打政策“擦邊球”,依靠組建投融資平臺,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進而造成大量的地方政府債務。目前地方投融資平臺的大規模增加已成為地方政府負債的主導性原因。

(二)地方政府債務監管機制滯后

要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監管和控制,首要條件是數據準確、規模清晰。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統一的政府債務統計、計量體系,并且由于地方政府債務存在合法性問題,使得地方政府債務自產生以來就缺乏統一和公開的數據。政府無法掌握債務的整體情況,因而無法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實時的監管和控制。同時,由 于信息披露機制的缺乏,多數地方政府債務的舉債主體含混不清,債務結構復雜且性質多樣,使得監管的難度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運用手中權力可以較為容易的擴大債務規模。然而,這些以銀行貸款或以政府信用做擔?;I集的社會資金如果運用不當,則會進一步擴大地方政府債務規模。

(三)不科學的政績考核助長了盲目舉債

目前,我國對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考核還不能有效地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程度與當地財力的承受程度,而是主要通過 GDP 指標和財政收入作為考察標準。同時,我國多數基層政府的主要領導任職期限較短, 為增加任內政績使地方 GDP 在短時間內實現快速增長,其有效手段就是增加投資與政府購買。因此,地方政府在財力不足的情況下,只能通過舉債的方式促進 GDP 的增長。地方政府官員行為短期化和盲目舉債,除了不斷增加政府債務數額規模,積聚財政風險以外,還在一定程度上透支了政府信譽,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防范與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舉措

(—)建立健全政府擔保、借款、投資機制

1、實行嚴格規范的債務投資決策責任制。為了杜絕行政領導隨意決定項目取舍的非科學做法,地方政府在使用、管理貸款資金時,要建立嚴格的債務投資決策責機制,以規范的形式明確項目負責人應承擔的管理和償債的責任。同時,為避免投資決策失誤,應實行整個投資項目的決策者一貫負責制,對從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確定,并且全面監督項目實施的過程。對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甚至利用主管項目之機違紀違法的,要追究其責任。

2、建立健全政府債務擔保機制,減輕潛在的債務風險。目前在地方政府的債務中,由政府擔保的債務具有一定的規模,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債務風險的不確定性。針對這一現狀,地方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擔保債務風險的防范,制定規范的擔保。一般來說,對于市場競爭性項目,要采取借款單位與貸款機構借貸直對方式,財政不予擔保。為了部分減輕擔保債務的風險,對于確需財政擔保的項目,政府可根據項目的性質和特點,建立健全分級擔保、反擔保和實物擔保等擔保制度。國外的實踐證明,對于那些借款限制、借款途徑不太可靠、控制風險的能力有限、風險的承受能力較差的政府來說,政府提供直接的財政支持比提供擔保更為合適。

3、要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依法理財,既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也是化解財政風險的要求。為了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當不斷完善現有的法規,適時制定包括政府融資投資決策條例、償還條例和決策失誤責任條例在內的一系列法規,對政府融資實行法制化、規范化管理。第一,對地方政府債務的核算逐步由收付實現制過渡到權責發生制。在按照權責發生原則對政府債務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后,政府及其部門所負擔的全部債務事項,只要償債責任應該由政府預算會計主體承擔的,都應納入預算會計核算和監督范圍。在權責發生制下,預算會計應反映當期發生的債務行為對以后的財務責任和影響。這樣可對預算會計主體所擔負的債務風險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以防范和化解現實的和未來的償債風險。第二,要貫徹謹慎性原則。對地方財政來講,其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種風險和不確定性,這就要求政府會計核算應當保持必要的謹慎,以充分估計各種財政風險和損失。

(二)建立科學高效的舉債償還機制

1、成立政府外債監管中心,并逐步實行由外債監管中心統一實施外資、內資及貸款償還資金的統一管理。實行監管中心向預算口提出外債項目所需管理費、配套資金、償還資金的支出計劃,按照項目實施情況和貸款資金的到位情況掌握各種資金的支出管理,這樣做有利于全面了解項目所有資金的到位和支出情況。強化項目財務資金的監督,避免資金的失控和浪費,也有利于項目的執行和貸款的償還。

2、建立第二預算系統。建設資金入預算,資金實施綜合平衡,舉債不能超負荷。搞建設,要舉債,但所舉的債,必須在適度范圍內,同時不能給后任留下包袱。為此由計委每年在公共預算期間,做出下財政投融資計劃,財政部門根據負擔能力進行審查,將有關意見與計劃一起報有關權力機構審查,獲得批準后,作為“第二預算”與公共預算一起作為財政活動予以執行。所有政府性建設項目的舉債,授權計委管理,其他部門不得各自為政,多頭舉債,以扭轉多頭舉債、分散使用、財政兜底的局面;舉債要有規模計劃,嚴格跟預算安排走,最大程度地控制舉債數額;舉債要先預算償還成本,要嚴格規定償還時間;貸款使用,必須經區政府常務會議批準等。

3、明確債權,整頓債務。當前,或有負債的存量消化和增量控制是政府應注意的問題。對合理的或有負債,要在清理債權債務、明確償債主體、劃清償債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規范和整頓,并通過債務重組、債務轉換、債務轉移或政府直接支付等方式盤活和消化因轉貸、墊付、擔保而形成的債權和資產,盡可能降低或有負債的風險。對于新增債務,應實行嚴格的債務責任制,按市場化原則明確債務償還主體,理清償債責任,規范債務清償行為,堅決杜絕償債主體的轉移行為。同時應本著“誰借誰還誰受益”的原則,建立借用還相統‘、責權利相結合的債務管理新機制,依法確立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償債責任及連帶責任。

(三) 加強財政收支管理

1、夯實收入基礎。夯實收入基礎,必須建設收入來源,支持收入來源的發展。只有強大的、廣泛的收入來源,才可能有源源不斷的財政收入;只有收入來源不斷擴展,地方經濟不斷發展,地方財政收入才能夠夯實。第一,要以建立穩固、平衡的財政為目標,發展經濟,培育新的財源增長點。工業要上規模,農業要?;A,優化產業結構,大膽地發展個體私營經濟和鄉鎮企業,通過引導和政府支持,實現區域經濟新的飛躍,以建立廣泛的收入來源。第—二,加強并完善現有的地方稅收管理,爭取市政府在稅費留成上的支持。分稅制財政體制實施后,中央稅體系已基本形成,而地方稅體系建設卻相對滯后,地方事權與稅權不適應,使地方政府財政資金緊張,難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地方財政的職能作用。因此,一方面要加強稅費的管理,防止稅費流失;另一方面,按照財權與事權統一的原則,建立明晰的稅收管理權限體系,獲取上級政府在稅費上的支持。第三,統一財權,強化財政調控權威。地方政府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其職能,必須集中本轄區所有可用的資源,對現行的已經存在各項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即統一財權,并強化財政調控的權威。統一財權,提高財政的支付能力,必須理順混亂的稅費關系,糾正稅費不分,以費擠稅的局面。

2、規范財政支出。第一,重新界定財政的供給范圍,減少日益增長的行政事業性經費開支,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原則,對能源、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應建立政府投資引導機制。第二,財政要根據量力而行、量入為出和勤儉節約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開支。建立嚴格的財務內部控制機制,使風險意識在每一筆財政資金的支出中得到體現。除有關法規已有規定之外,要制止:將一些項目的支出增長與GDP或財政掛鉤的做法,地方財政支出增長必須低于地方財政收入增長,地方財政收支要按照《預算法》的要求自求平衡,不能出現赤字。財政資金的支出應該優先保證農業、國防、教育、科技環保等公共部門的發展需要,將支出重點放到充分發揮現有生產能力和公共設施服務能力上來,減少對傳統工農業的投入。第三,繼續深化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機構和壓縮編制,減少行政經費支出,嚴格控制社會集團消費開支,結合深化價格體制改革,逐步減少財政的各項補貼性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參考文獻:

防控政府債務風險范文第5篇

一、政府融資平臺概述

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一般是指由地方政府成立的, 以城市投資建設與融資為目的的公司, 一般也叫做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 或者簡稱為“平臺公司”??偟膩砜? 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資產主要是由政府直接注入的土地、股權、規費等等, 以此來達到金融機構的融資標準, 并且通過地方政府的直接或者間接“擔保函”來增強自身的信用能力, 以此提升融資的額度和質量。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于政府融資平臺的分類, 我國的政府融資平臺主要可以分為:開發區 (園區) 投融資平臺、國有資產管理公司、土地儲備類中心公司、城市建設投資類公司等等六大類別。如果按照還款來源分類, 也可以分為財經資金還款類、自由現金流資金還款兩個大類。

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出現和發展具有相當的歷史原因和現實需求, 其在近年來中國在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過程中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促進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公共財政的有益補充, 并加快了城鎮化進程與促進民生改善。

二、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分析

(一) 政府融資平臺的債務規模增長較快

我國實行了40年的改革開放, 在經濟社會取得驕人發展成績的同時, 全社會的負債水平卻也隨之快速累積, 當下已經處于高位。根據wind數據庫的統計分析可以得出, 截至2016年, 全國所有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總負債超30萬億元, 其中有息債務也超過了20萬億元。該數據還只是僅僅包括了已經發過債的平臺公司, 不包括沒有發債的基層政府平臺公司。不可否認, 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打破了由于分稅制帶來的不利影響和制度缺陷, 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彌補了巨額的投資和捉襟見肘的財政收入之間的缺口, 將政府的融資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市場化和公開化。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機時期, 我國的政府融資平臺對于各地應對金融危機的效果起到了極大的支撐和促進作用, 但是同時風險暴露也在逐漸地累積, 這也是導致后來的政府監管收緊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 政府融資平臺運營的安全性和獨立性不足

政府融資平臺的運營還是存在著明顯的問題和不足, 例如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程度方面等等。當下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主要是負債經營, 但是總體來講其負債率處于較高水平, 部分平臺公司的負債率甚至達到了80%以上, 其中的風險不言而喻。較高的負債率反應的是平臺公司僅僅作為了地方政府的“錢罐子”, 而沒有相應的業務支撐以及風險控制, 使得平臺公司運營的安全性受到了極大的影響。同時, 由于政府融資平臺是由政府發起設立并且注入相應的資產, 因此, 在眾多的平臺公司運營過程中, 政府介入的程度都呈現出較深的現象, 使得平臺公司的運營缺乏市場化運作的獨立性。也正是由于平臺公司的獨立性不足, 使得其在具體的融資過程中容易出現主體不明晰的現象, 平臺公司與地方政府不明晰的界限還有可能增加政府的財政風險, 平臺公司債務風險的傳導會使得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都面臨著較大的風險沖擊。

(三) 地方政府財政現狀助推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累積

上文已經提及, 政府融資平臺的出現是由于“分稅制改革”, 使得地方政府陷入了“財權上收, 事權下放”的困境, 為了打破這樣的困境, 平臺公司才應運而生。隨著分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落地實施, 地方政府在實際的預決算過程中深深地感受到了其準確預測的難度逐漸加大, 且當下的財稅會受到更加錯綜復雜的經濟因素的影響, 因此也具有相當的不確定性。同時, 由于相關的監管制度不健全, 使得地方政府在財務收入方面存在著“超收”或者“短收”的不良現象, 并且“超收”已經成為地方政府解決資金問題的重要方式之一。上述的行為都體現了地方政府對于財政收入的約束不足, 也就直接助推了融資平臺公司的發展以及相應的債務風險的累積。

三、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范的措施建議

(一) 結合財政風險和平臺公司債務風險, 做好系統性的防范

通過政府融資平臺出現和發展的基本緣由來看, 原本僅僅屬于金融范疇的平臺公司債務風險已經與原本僅僅屬于財政范疇的政府財政收入產生了密切的聯系, 并且在國家實行了嚴格管控政府融資平臺措施之后, 這種關系變得更加的微妙。在此背景下, 我國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風險防范應該是結合了財政風險控制的系統性的防范, 僅僅針對平臺公司的債務風險的防范不能夠適應具體的風險暴露現狀。所謂系統性的防范體系, 主要是通過宏觀層面、地方層面和自我層面等等三個子體系, 實現對于日常經營過程的實時動態監控, 以及通過常備預警措施將風險損失降到最低。

(二) 建立健全日常監管機制, 積極推進平臺公司的轉型發展

結合上述的系統性的防范措施, 地方政府應該建立起相應的日常監督管理機制, 主要包括聯動反應機制、動態監測預警機制和預警措施備案機制等等, 做好風險預測、風險評估以及風險應急處理的具體工作。同時, 結合當下密集出臺的國家監管控制政策, 地方政府應該積極的推進平臺公司的轉型發展, 在增強平臺公司獨立性的基礎上逐步進行市場化的運作, 同時做好風險隔離、債務隔離等等方面的基礎工作和機制設計。例如截至2017年年末, 在我國央行的推動下, 在我國總計11734家融資平臺公司中約有21.7% (2549家) 已經進行了市場化的改造和轉型升級, 在監管上已經納入到了一般公司的貸款管理。但是仍然有近80%的平臺公司還處于按照平臺公司貸款管理。由此看來, 推進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轉型升級的市場化發展之路還任重而道遠, 還需要切實的進行落實和推進。

(三) 引導區域間政府的財政交流, 杜絕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累積動機

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出現是由于地方發展需求與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之前的缺口導致的。因此, 我們建議要積極的引導區域間的地方政府的財政和投資交流, 一方面要切實的杜絕某些財政收入不足的地區的過度融資和建設行為, 同時另一方面也要積極引導資金充裕的區域與那些經濟欠發達的區域加強合作, 在一定程度上打破行政區域的財政限制, 實現財政區域化和綜合化, 緩解多個行政區域所組成的大區域的全面發展。

四、結語

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具有十分鮮明的歷史意義, 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融資平臺的大量舉債也使得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面臨著較大的債務風險, 且其自身的非市場化運營也阻礙了平臺公司的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建議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平臺公司自身, 都要保持合理的投資規模, 量力而行并規范融資行為, 在積極踐行國家相關監管措施的基礎上, 積極完善相應的防范體系, 切實推進市場化經營的轉型升級工作, 不斷強化對于債務風險的認識和了解, 增強防范的意識和能力。

摘要: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在很長一段時間, 對于我國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 特別是在地方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更加是不容忽視, 在一些財政收入較低的地區甚至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與政府融資平臺發揮重要積極作用的同時, 其面臨的債務風險也是由來已久的。隨著我國城鎮化和工業化浪潮的逐步深入以及內外部經濟形勢的轉變, 使得該風險呈現出越來越醒目之態勢。鑒于此, 我們將在概述政府融資平臺的基礎上, 詳細分析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的特點和產生, 最后有針對性地提出一些應對和防范措施建議, 以期能夠更好地促進政府融資平臺健康發展, 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

關鍵詞: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防范

參考文獻

[1] 孫潔晶, 張建新.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管理分析[J].商業經濟, 2017 (2) .

[2] 周琦.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風險管理分析[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 2017 (35) .

防控政府債務風險范文第6篇

2013年6月國家審計署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做了全面深入的審計, 審計結果顯示, 在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層級結構中, 市、縣 (區) 的債務規模占地方政府債務總量的比例高于省級政府債務規模占地方政府規??偭康谋壤?。進一步比較分析還發現, 西部欠發達省份市、縣 (區) 級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占本省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的比重總體上高于東部發達和中部較發達省份, 貴州省這一比重尤為偏高。貴州省近幾年GDP都保持了較高的增速, 令全國為之矚目。然而背后一個不爭的事實是, 貴州省的地方政府債務率也一直保持全國最高水平。因此可以說, 大規模的債務支撐了貴州省近年的高速經濟發展。與此同時, 債務風險也累積到很高程度。中央相關部委多次指出, 目前地方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但是局部地區存在較高的風險。貴州省債務率在2017年就高達178.9%, 居全國第一。因此貴州省今后經濟發展面臨的一個主要障礙, 就是如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本文對貴州省近年的債務風險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 并提出風險防范和化解的應對策略。

一、貴州省近年經濟增長狀況

貴州省自2012年以來經濟保持較高速度增長, 增速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連續7年排名全國前三名。表1是貴州省經濟增長速度與全國水平的比較。

二、貴州省近年債務狀況及債務風險

(一) 貴州省近年債務規模狀況

貴州近幾年之所以能取得如此之快的發展, 與大規模的基礎設施投資密不可分。而基礎設施投資所需資金, 主要是通過政府舉債籌措, 導致近年來貴州債務規模處于相當高的水平。債務規模指標不僅體現絕對數值上, 同時還體現在相對數值上, 債務率這一指標真實地反映了一國或地區的真實負債狀況, 而且使不同地區之間有了可比性。近年來貴州省無論是債務絕對規模還是相對規模, 在全國各省中都處于較高水平。更為矚目的是, 自2013年以來, 債務率水平一直高居全國前三位, 這一事實充分印證了貴州近年來的發展是借來的發展。表2反映了貴州省近年來的債務規模狀況。

數據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其中部分年份數據經國家統計局依據新的核算方法修訂。

數據來源:財政部網站、貴州省財政廳網站及相關年度貴州省政府工作報告;WIND資訊;2018年債務率由本人根據公式測算得來。注:1.2013年債務余額數據為2013年6月末審計署審計所得數據。2.債務率=年末債務余額/綜合財力。其中, 綜合財力=公共預算收入+基金收入+中央轉移支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3.2013年6月份國家審計署對全國債務審計之前, 缺少各省債務的真實數據, 因此無法計算比較得出貴州省債務在全國排名。

數據來源: (1) 負債率根據各年貴州省債務余額和當年GDP數值計算得來, 計算公式為負債率=當年債務余額/當年GDP;債務余額數據來源于國家審計署網站, GDP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網站。 (2) 債務率數據來源于國家財政部網站。

(二) 貴州省債務風險分析評估

貴州省近年的巨額債務在帶來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也積累了大量的風險。一般用于評估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指標有三類:一是債務負擔指標, 該指標又細分為三個二級指標, 即負債率、赤字率和債務依存度;二是債務償還能力指標, 用償債率或負債率表示;三是債務資金使用指標, 該指標又細分為三個二級指標, 即債務期限結構、債務資金收益率、債務資金的資產形成率。為簡單明晰和易于比較, 本文選用負債率和債務率兩個指標來分別反映貴州省的債務負擔和債務償還能力, 并和全國其他省份進行比較。而債務資金使用指標由于無法獲取債務的具體時間和收益, 無法進行計算得出具體數值, 本文僅用負債率 (債務余額/GDP) 和債務率 (債務余額/綜合財力) 兩個指標來反映貴州省近年的債務風險狀況。由表3反映了貴州省2013年以來的債務風險狀況。

對于負債率指標, 國際上通常以《馬斯特里赫條約》規定的60%作為政府債務風險警戒值, 超過60%則意味該地區政府的債務負擔風險較大。從表3中可以看出, 2013年至2018年, 貴州省各年負債率均超過了60%的警戒線, 尤其是2013-2016年, 債務負擔均相當高, 不僅高出全國平均水平, 而且在全國各省排名中均位于前列。到2017年、2018年, 貴州省的負債率才降至63.56%和61.66%。

債務率指標反映的了地方政府綜合財力中可用于償還債務的能力, 該指標超過100%, 就意味著地方政府當年的綜合財力不能償還當年的債務, 因此就需要借新還舊。從表3中可以看出, 2013-2018年債務率均在100%以上, 且在全國排名均居前三名, 尤其是2014-2016年, 這三年貴州省綜合債務率都居全國第一名, 而且遠遠高于排名第二的江蘇省和山東省。到2017年和2018年, 雖然該指標分別降至121%和100.9%, 但在全國排名中仍居第二名和第三名, 如表2中所示。

通過對貴州省負債率和債務率這兩個債務風險預警指標可以看出, 貴州省近年來在取得高速發展的同時, 債務風險也積累到了很高的程度。因此, 貴州省當前面臨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如何防范債務和化解債務風險。

此外, 貴州省的債務期限也存在風險。中短期債務償還壓力大也是當前貴州省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表現。由于大量債務主要通過政府擔保, 由融資平臺向銀行或信托公司貸款, 該類貸款大多都是中短期貸款, 其中以3-5年的短期貸款為主, 且利息成本較高。此類貸款的還款高峰集中在2016-2019年, 很多已經逾期。這部分債務短期內不能靠地方財政預算支出來償還, 只能靠借新還舊來維持, 這無疑又加大了中、短期債務償還壓力。

三、貴州省債務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 財政收入少是導致貴州省債務風險的根本原因

貴州省的經濟發展與東部省份一個明顯的區別是, 經濟增長的同時并沒有帶動財政收入同比例增長, 尤其是縣、鄉級財政收入更少, 導致財政收入遠遠不能滿足支出需求。

(二) 基礎建設和民生建設需求高是貴州債務風險的客觀原因

經濟發展中需要在基礎設施建設 (如道路交通、學校) 和民生投資 (如保障房、經濟適用房) 的投資占整個投資的比重高于中、東部省份。就基礎設施建設來說, 由于地處多山地區, 地理因素的差異極大, 同樣里程的公路所需建造成本大大高于東部和中部省份的市、區和縣。此外, 由于經濟水平發展整體落后于中、東部省份, 貧困人口比例高, 政府用于保障民生的投資 (如保障房) 就較多。而經濟發展落后又導致財政收入水平低, 財政收入來源少, 面對日益增長的基礎設施和民生建設投資需求, 財政收入遠遠不能滿足, 西部欠發達省份只能依靠大量舉借外債來彌補這種收支缺口。加之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房建設這類投資期較長且收益甚微, 甚至無收益, 導致近幾年西部省份市、縣 (區) 地方政府債務呈現逐年增長的趨勢。

(三) 片面追求GDP高速增長的政績意識是貴州省債務風險的主觀原因

我國現有的政府官員激勵機制中, 經濟增長指標占據很大比重, 導致地方政府官員晉升錦標賽式競爭, 這種考核機制導致地方政府官員片面追求GDP高速增長的政績意識。貴州省在地方財力有限的情況下, 為了在短期內取得任職內的GDP高速增長, 其最優選擇是通過舉債進行基礎設施投資。

(四) 投融資管理體制不健全是導致貴州省債務風險的制度原因

投融資管理體制不健全是導致地方債務不斷膨脹的一個主要原因。目前, 貴州省融資平臺數量多, 融資決策主體及償還主體不明確, 投資決策失誤責任主體不明確, 導致債務風險向下任政府轉移。

四、貴州省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對策

目前貴州省正是債務償還的高峰期, 債務風險已經暴露出來。2019年第一季度, 貴州省GDP增速為10.1%, 較去年第一季度有所下降。如果不能化解當前債務風險, 貴州省經濟增長速度就會下降。本文針對貴州省債務風險產生原因, 提出以下化解風險的對策建議。

(一) 嚴格控制地方債務規模

鑒于當前我國的財政體制和經濟發展狀況, 地方政府不借債是不行的, 但是要根據地方政府自身財力狀況和基礎設施建設需要舉借適當規模債務。借鑒日本的做法, 建議實行限額管理, 嚴格控制地方債務規模, 由全國人大對地方政府舉債設置規模上限。地方政府債務總限額由國務院根據國家宏觀經濟形勢等因素確定, 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年度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加上當年新增債務限額 (或減去當年調減債務限額) , 具體分為一般債務限額和專項債務限額。省級地方政府短期舉債規模向全國人大申請, 獲得批準后才能舉債。市、縣 (區) 地方政府舉債規模向省人大申請, 獲得批準后才能舉債, 并報全國人大備案, 全國人大對市、縣 (區) 的債務限額進行間接指導監督。

(二) 完善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

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 解決“舉債主體、債務用途、償還方式”的問題。2014年新《預算法》已經明確了地方政府可以作為主體舉債, 然而對于如何管理、債務用途、償還方式等, 我國目前尚無明確的系統的規定。同時, 對于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披露, 也缺少相應的監管部門。因此, 本文認為解決當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中管理混亂、債務透明度低的關鍵舉措是健全地方債務管理法規, 并設立獨立的管理和監督機構部門。

(三) 用市場化的方法疏導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對于貴州省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防范和控制不僅要采用“堵”的方法, 即規模限額管理, 同時還要采用疏導的方法。目前許多地方政府對自身債務的風險持過于樂觀的態度, 加之大量隱性債務的存在, 加劇了地方政府債務的真實風險。十九大報告指出, 要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 尤其是加快債券市場的發展。地方政府債務的依法依規, 不僅有利于地方政府低成本、低風險的融資, 而且有利于債券種類的發展, 優化市場主體工具箱配置?;诖? 本文提出, 可以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 再將地方政府債券投放到資本市場流通交易, 讓市場對地方政府債券的風險進行評價, 這樣可以使債券的隱性風險得以顯性化。暴露風險未必是壞事, 因為一旦大量累積的隱性風險集中爆發, 將會對金融市場帶來沖擊, 也會對宏觀經濟帶來負面的影響。美國市政債券占美國GDP總量比重很大, 就是因為市政債券可以在資本市場上流通, 把風險控制在市場可接受的水平之內。此外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 還可以有效降低地方政府舉債成本, 解決“短借長用”資金錯配問題, 是穩增長、防風險的重要舉措。

摘要:近年來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持續增長, 成為當前中國經濟最大的風險, 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成為我國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貴州省在近年來保持了較高的GDP增速, 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貴州省的債務率在近年也居全國最高水平。毋庸置疑, 貴州省的近年的高速經濟增長很大程度上是由債務來支撐的, 同時債務規模和期限風險也已經非常突顯。本文對貴州省債務風險和原因進行分析, 并提出相應的風險防范和化解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地方政府債務,債務風險,期限風險,風險防范,風險化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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