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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著作權的行使及權利救濟問題研究

2023-02-22

一、合作作品的概念及其界定

( 一) 有共同創作某一作品的意思表示

合作作品, 不僅要求作者思想觀點與情感傾向近似一致, 還要求作者間有相互合作和共同創作和明確意思表示。這往往需要合作作者有相同或相似的感情的共鳴、生活素材和共同創作的欲望 (1) 。

( 二) 始終貫徹著合作創作的意圖

有意識地協調各作者的創作風格, 使創作成果做到協調統一, 相互銜接, 整體和諧的目標。這正是合作作品區別于匯編作品、結合作品的特點。根據這一原則, 可以區別那些表面是, 但實際上并非是合作作品的情形。

( 三) 作者所完成的文學藝術形式應達到著作權法所要求的作品的標準

合作作者所完成的作品, 應當是合作作品整體的有機組成部分。所以為了出版秩序, 對作品進行單純技術加工、編輯排版等未賦予作品本身新的表現形式, 不屬于合作作品的創作。

二、合作作品侵權救濟及賠償分配問題及完善建議

( 一) 存在的問題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9 條的規定, 只要合作不違反法律規定, 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利, 每位合作作品的作者均有行使作品整體的著作權權利。

國際上很多國家在知識產權中規定了“請求法律救濟獨立行使原則”。即當合作作品的著作權被侵犯時, 任何合作作者都可在不經其他合作作者同意下獨立提起訴訟。但是我國這一方面尚無明文規定。

我國《著作權法》有關合作作品的規定許多概念較為模糊籠統, 甚至缺失。合作作品因為其作者的特殊性, 作品權利行使的整體性, 當權利遭受侵犯時且合作作者不能達成訴訟的合意, 應如何參與訴訟, 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提起合作作品侵權訴訟的主體如何界定?

誠然如果所有合作作者達成合意再好不過, 但是如果僅有部分合作作者要起訴, 要不要征求其他人的同意? 如果合作作品是由可以分割的部分組成的, 各個合作作者可以就自己享有著作權的部分提起訴訟, 這點毫無疑問。但是如果作品是整體不可分的, 部分合作作者希望提起訴訟的情況下, 如果需要取得訴訟的主體資格, 是按照比例原則投票表決還是通過別的方法? 如果詢問其余著作權權利人, 當他們放棄了起訴后, 起訴所得賠償如何分割, 是不是仍需要給予其他放棄起訴但共同享有著作權權利的人。

對于這些問題的解決主要存在三種觀點。 (1) 由全部合作作者達成合意共同提起訴訟。 (2) 少數服從多數, 在合作作者中進行表決, 表決通過即視為全部通過。 (3) 部分作者可不征得其他作者同意就屬于己方的權利提起訴訟。

這三種觀點均存在一定的缺陷。第一種, 希望全部作者都達成合意顯然是最理想的狀態, 但征求其他作者的同意費時費力, 很多情況下難以征得所有作者同意。第二種無疑是對少數合作作者權利的踐踏, 多數人的決斷并不一定能保證是正確的。第三種起訴后若確定侵權, 法院如何裁決賠償費用的承擔? 是判決賠償全部損失或只判決賠償部分損失? 如果是只判決賠償部分損失, 那么其他合作作者是否可就同一事項再提起訴訟? 所得賠償利益是否及于未參與訴訟的其他著作權人?

( 二) 完善建議

1. 鼓勵合作作者事先簽訂合同, 約定發生糾紛處理辦法。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歸根到底屬于私法權利, 由于私法注重意思自治, 當事人若達成合意, 則省去日后部分作者征求其他作者授權提起訴訟的麻煩。

2. 允許部分作者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應當承認部分著作權人作為侵犯著作權訴訟中訴訟主體地位, 若其他作者不同意一并提起訴訟, 法院應當依職權追加為共同原告。

在涉及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權問題時, 因訴訟標的是共同的, 處分權和管理權須由所有權利人共同行使。

3. 明確放棄訴訟后果。如果其他著作權人聲明不參加訴訟, 依照“一事不再理”, 當其他著作權人以后再以同種事實理由提起訴訟的, 法院應不予受理, 提起訴訟的部分合作作者所獲的賠償不應當及于放棄參加訴訟的其他著作權人, 以督促著作權人及時行使權利。

在案件繁多的今天, 如果放任合作作者單獨提起訴訟, 則構成司法資源浪費。一事不再理原則與共同訴訟制度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訴累。

4. 如果是因為法院的過失或者其他不可歸責于本人的原因未能查明、遺漏共同作者的, 可以允許其日后就被侵犯的著作權單獨第三人撤銷之訴??梢蕴崞饐为毜谌顺蜂N之訴的作者應當是因不可以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不參加訴訟是因為自己的不知情, 如果已經參加訴訟, 其提供的事實及主張已為法院所了解, 再提起撤銷之訴就缺乏正當性和必要性。如果法院已經通知參加訴訟, 第三人沒有正當的理由拒不參加, 那么其不可提起撤銷之訴。 (2)

5. 賠償數額應當以提起訴訟的著作權人所應當享有的權利為限。按照“任何人不應該從侵權行為中獲益”和“賠償以損失為限”的原則, 法院判處侵權人賠償的數額應當以被侵權的合作作者自身受侵害的權利為限。這樣可以防止遺漏的合作作者的應獲賠償的權利提前被分割, 誘使提起訴訟的合作作者故意隱瞞其他合作作者而分割賠償。

摘要:著作權客體范圍龐大、權利主體復雜, 關于合作作品, 我國著作權法規定過于模糊、籠統, 合作作品因其作者的特殊性、作品權利行使的整體性, 當權利遭受侵犯且合作作者不能達成訴訟的合意, 應如何參與訴訟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關鍵詞:合作作品,權利救濟,權利歸屬

注釋

11劉春田主編.知識產權法 (第五版) [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15.90.

22 李浩.民事訴訟法學 (第二版) [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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