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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

2023-05-29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 促進能源行業與生態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環保部特制定并于近日發布了《能源行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以下簡稱《方案》) 。

《方案》指出, 要加快重點污染源治理, 加強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著力保障清潔能源供應, 推動轉變能源發展方式, 顯著降低能源生產和使用對大氣環境的負面影響, 促進能源行業與生態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 為全國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實現提供堅強保障。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2號)、《廈門經濟特區生態文明建設條例》及《美麗廈門戰略規劃》,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河海兼顧”,系統推進水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水資源管理。堅持政府市場協同,注重改革創新;堅持全面依法推進,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落實各方責任,嚴格考核問責;堅持全民參與,推動節水潔水人人有責,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實現人水和諧、永續發展,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市建設,加快建設美麗中國典范城市。

二、主要目標 ㈠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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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屬、醫藥、石材加工等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并實施清潔化改造;新(改/擴)的十大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按規定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置換比例將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確定。(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局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推進重點行業實施技術改造。2017年底前,電鍍行業全面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實施清潔材料替代;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醫藥行業實施綠色酶法生產技術改造;廢紙造紙行業實施生產流程工藝提升改造,實現水循環利用,減少廢水排放。(市經信局牽頭,市環保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持續整治礦山采選行業。主要交通干線、流域干流、一級支流、飲用水源沿岸一重山及生態控制線范圍內禁止礦產開采,取締該區域內的采礦(石)場及流域所有無證、非法采礦;2017年底前全面關停同安區新民鎮、洪塘鎮、五顯鎮、海滄區、翔安區內厝鎮、新圩鎮范圍內的飾面石材礦山;原則上不再新批建筑用石材(碎石)礦山開采,對現有采礦場加強監管,到期不予續期,實施關停。(市國土房產局、市行政執法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017年底前,溪流匯水范圍內的建筑飾面石材加工企業應搬入石材加工集中區,石材加工集中區要配套建設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零排放。采取實施差別電價等措施促使其他區域現有零散分布的建筑飾面石材加工企業盡快遷入石材加工集中區。(市經信- 4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站)建設與改造。根據污水專項規劃,加快推進新開發片區的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工程建設。積極推廣建設獨立型、地埋式污水處理廠(站)?,F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因地制宜進行提升改造。到2017年底前,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站)應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或再生水利用標準要求。新(改/擴)建污水處理廠排入水體的污水,其排放標準達到或優于所排放水體的水環境功能區水質要求。(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市環保局等參與)

加強管網配套建設。強化城中村、老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F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應與配套管網、再生水回用管網建設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運行。城鎮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各區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2015年底前,老城區超過50%的面積要實現雨污分流。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盡快推進有資質的第三方參與污水管網建設和運營。(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推進污泥處置處理。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利用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加大非法污泥堆放點的查處力度。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的達標改造。2020年底前,污泥無害化處理- 6

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優化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引導發展現代設施農業和生態農業基地建設,鼓勵推廣節水灌溉栽培技術。(市農業局、市水利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產局等參與,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加快農村生活污水設施建設。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農村生活污水采用截污集中納入污水處理廠(站)處理,或因地制宜采用經濟實用型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處理。推廣尾水回用,加大尾水在農田灌溉、市政景觀綠化、生態補償水中的使用比例。農村公廁統一納入農村污水治理內容。2017年底,島外九條溪流匯水范圍內的鎮、村(居)全面實現污水有效處理; 2018年底,全市各鎮、村(居)全面實現污水有效處理,污水收集處理率達到95%以上。建立健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統一運行統籌管理機制。(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環保局、市衛計委等參與,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推動溪流河道保潔整治。實施《廈門市溪流養護實施辦法》,加強溪流河道清淤疏浚、保潔,建立健全溪流保潔工作制度,溪流保潔實現“四有”(有責任主體、有專人負責、有經費保障、有相應設施),全市溪流保潔率達到100%。(市水利局牽頭,市財政局等參與,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4.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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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方案。未完成淘汰任務的轄區,暫停(從嚴)審批和核準其相關行業新建、擴建項目。(市經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產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嚴格環境準入。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落實空間準入、總量準入、項目準入“三位一體”的環境準入制度,在項目引進、項目審批、土地利用等環節落實生態控制線的剛性要求,實現最嚴格的空間保護。制定實施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各區政府要根據實際對轄區溪流匯水范圍內確定嚴控的建設項目清單。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實施水污染物消減方案。2020年,組織完成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現狀評價。(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利局、市規劃委、市經信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研究建立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適時提出區域限制措施。(市海洋漁業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優化空間布局

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以水資源、水環境承載力和建設適宜度為依據,落實“多規合一”管控要求和空間布局規劃及功能定位要求,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禁止在生態控制線范圍內新、擴建工業項目,已建項目要制定搬遷計劃。到2030年,所有工業項目都要進入對應的專業工業園區。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旅

游業。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禁止在水環境質量不能穩定達標的區域內建設新增不達標污染物指標類的工業項目。主要溪流匯水范圍內,要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合理調控海岸帶區域經濟發展空間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規劃委牽頭,市國土房產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安監局、市海洋漁業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制定《廈門市生態控制線管理實施細則》、《廈門市城市開發邊界管理實施細則》,將城市開發邊界納入全市“多規合一”空間信息管理平臺統一管理,明確河岸線、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布。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海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加大對現有違規非法擠占建設的整治力度,實現限期退出。建立健全生態空間保護的評價考核追責制度。(市規劃委、市國土房產局牽頭,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市海洋漁業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㈢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1.控制用水總量

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落實《廈門市水資源戰略規劃》。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區域,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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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加快海綿城市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快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在城市總體規劃和生態保護、水資源、綠地系統、功能分區、環境保護、市政和交通基礎設施等專項規劃編制和“多規合一”工作中,融入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統籌建設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對城市原有生態系統進行保護和生態修復,建設“滲、滯、蓄、凈、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應安裝雨水利用設施。按照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的目標要求開展城市建設。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規劃委、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國土房產局、市水利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發展農業節水灌溉。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到2020年,全市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8以上。(市水利局、市農業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推動海水利用。以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為先導,實現產業引領示范,探索海水淡化水作為水資源的重要補充,形成我市生活用水“第三水源”。新建的住宅小區試點采用海水沖廁,在電力、化工、石化等行業,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為循環冷卻等工業用水,鼓勵使用海

水源熱泵。(市市政園林局、市發改委、市海洋漁業局牽頭,市經信局、市建設局、市水利局等參與)

3.科學保護水資源

加強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全面落實“河長制”,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考核管理機制,建立溪流檔案,形成“一溪一檔,一段一檔”,從嚴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市水利局牽頭,市市政園林局、市環保局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保障溪流生態流量。禁止新建水電項目。加強溪流湖庫水量調度管理,按照生態流量保障要求,編制水量調度方案。貫徹實施省政府《關于萬里安全生態水系建設實施意見》,探索在溪流入??诮ㄔO平原水庫,重視發揮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質、保障生態流量中的作用。加強生態流量保障工程建設,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采取閘壩聯合調度、生態補水等措施,維持溪流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茖W核定水電站最小生態下泄流量,指導督促水電站安裝下泄流量在線監控裝置,落實生態下泄流量要求。對不符合溪流最小生態流量要求的水電站,實行限制運行,對安全隱患重、生態影響大的水電站建立報廢和退出機制。(市水利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㈣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

1.強化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明確各類水體水質保護目標,逐一排查達標狀況。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行政區要編制水體水質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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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財政局、市水利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水源地的日常保護管理,做到工程建設與水源保護兩兼顧。(市水利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衛計委、市環保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公開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安全狀況。市、區兩級人民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對涉及供水安全的環節要加強衛生學評價和衛生監督。及時向社會公開水源水質狀況(市環保局負責)、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市市政園林局、市衛計委負責)。自2016年起,每季度及時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市市政園林局、市環保局、市衛計委牽頭,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參與)

加快備用水源建設。加快推進湖邊水庫、竹壩水庫、溪頭水庫等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建設雙水源之間的互調管線,提高調動能力;尋找應急替代水源,按照應急替代水源要求完善兩

二、溪頭和坑內水庫管理和建設。到2020年,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市水利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規劃委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防控地下水污染。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廠、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及其入駐的工業園區等區域應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應實施封井回填。(市市政園林局、市經

信局、市國土房產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水利局、市規劃委、市國資委負責)

2.提升流域水環境總體質量

深化溪流水污染防治。實施《加強主要溪流保護管理保障水安全實施意見》,嚴格落實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實施防治結合、分級推進、聯動執法。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重金屬及其他影響人體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對匯入湖庫和海域的溪流應實施總氮排放控制,落實控源、截污、清淤、活流措施,富營養化水平到2020年要有所好轉。推進水質超標溪流及交界斷面的整改,相關區域要執行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筛鶕h境質量改善需要,擴大特別排放限值實施范圍。(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規劃委、市農業局、市建設局、市行政執法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海洋漁業局、市國土房產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3.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編制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方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會公布治理情況。各區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體排查,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并建立城市水體監測評價體系;于2017年底前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水體;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水利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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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系統,以及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的保護力度。實施增殖放流,探索建立海洋生態補償試點工作。(市海洋漁業局、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推進海洋生態整治修復。圍繞濕地、沙灘、海灣、海島四類典型生態系統,加強九龍江口海灣濕地保護和修復,開展廈門長尾礁至五通的沙灘修復工程,加強互花米草等外來入侵物種的防控和治理,維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加強海漂垃圾整治。嚴格控制海灣內圍填海,將自然海岸線保護納入海洋環保責任目標考核。(市海洋漁業局、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參與)

㈦強化科技支撐

1.推廣示范適用技術。加快技術成果推廣應用,重點推廣飲用水凈化、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湖庫富營養化治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污泥處置等適用技術。建立環??萍夹畔⒐蚕砥脚_,推動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發揮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作用,加強水處理重點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的產、學、研合作,推廣控源減排和清潔生產先進技術。(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攻關研發前瞻技術。整合科技資源,通過相關科技計劃等,加快研發重點行業廢水深度處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標準處理、海水淡化和工業高鹽廢水脫鹽、飲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處理、地下水

污染修復、危險化學品事故和水上溢油應急處置等技術。開展水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新型污染物風險評價、水環境損害評估、高品質再生水補充飲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強水生態保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水環境監控預警、水處理工藝技術裝備等領域互動交流。(市科技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產局、市市政園林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局、市衛計委、市安監局等參與)

3.大力發展環保產業

培育規范環保產業市場。對涉及環保市場準入、經營行為規范的法規、規章和規定進行全面梳理,廢止妨礙形成統一環保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健全環保工程設計、建設、運營等領域招投標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委、市水利局、市海洋漁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農業局、市司法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加快發展環保產業。建設規?;?、規范化的環保產業園,以環保技術研發和推廣、環境評價和污染治理、技術咨詢和司法鑒定等產業集群,打造綠色環保超市。鼓勵發展包括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維護管理的環保服務總承包模式、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處理和工業園區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明確監管部門、排污企業和環保服務公司的責任和義務,完善風險分擔、履約保障等機制。(市環保局、市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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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金融辦、市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銀監局、保監局牽頭,市經信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證監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完善水環境生態補償制度。研究制定促進主體功能區發展的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生態保護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采取財政轉移支付、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等方式,加大橫向生態補償實施力度。(市財政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經信局、市農業局、市市政園林局等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 1.完善法規標準

健全法規、規章。在《廈門經濟特區生態文明建設條例》等法規的引領下,加快推進修訂《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廈門市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等地方性法規。建立完善廈門市水污染防治、生態補償辦法、生態控制線管理、排污許可、化學品環境管理等規章制度,研究制定環境質量目標管理、環境功能區劃、節水及循環利用、飲用水水源保護、污染責任保險、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環境監測、生態流量保障、船舶和陸源污染防治等制度。(市環保局、市海洋漁業局、市水利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國土房產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廈門海事局、市農業局、市衛計委、保監局、安監局負責,市法制

局負責指導審查)

完善標準體系。貫徹落實國家各項環境質量標準及污染物排放標準。結合我市情況,修訂廈門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在水質長期超標的區域實施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利局、市經信局、市質監局等參與)

2.加大執法力度

加強對排污單位的排放監督。重點排污單位應按要求安裝特征污染物在線監控設施。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達標企業應采取措施確保穩定達標;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自2016年起,要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定期抽查并向社會公布排污單位的排污情況。(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局、火炬管委會參與,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嚴肅查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領域越權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久試不驗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建設局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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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網絡征集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對重大決策和建設項目的意見。(市環保局負責,市水利局、市行政執法局、市海洋漁業局參與)

3.構建全民行動格局。樹立“節水潔水,人人有責”的行為準則。加強宣傳教育,把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和水情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高公眾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客觀規律的認識。依托中小學節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環境教育等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環保社會實踐活動。支持民間環保機構、志愿者開展工作。倡導綠色消費新風尚,開展環保社區、學校、家庭等群眾性創建活動,推動節約用水,鼓勵購買使用節水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市委宣傳部牽頭,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教育局、市建設局、市文明辦參與)

四、保障措施

㈠強化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

各區人民政府是實施本實施方案的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管理的原則,各區政府制定落實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逐年確定分流域、分海域、分區域、分行業的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任務分解、責任到位。要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城鄉水污染治理,強化監管,確保完成各項任務。(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經信局負責)

㈡嚴格落實“河長制”

河(段)長要落實工作責任,督導下級河段長和相關部門履行

職責,協調河流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間的糾紛,組織整改包干河流突出問題,開展水環境應急事件處置,協調處理流域保護管理、水環境綜合整治的重大問題。河(段)長聯系部門,要負責協助河長、河段長履行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定期開展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河(段)長。(市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㈢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

各類排污單位要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自行監測,落實治污減排、環境風險防范等責任。中央企業、國有企業和省屬、市屬企業要帶頭落實,工業集聚區內的企業要探索建立環保自律機制。(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局、市國資委參與)

㈣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

建立水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一月一調度、一季一督查”的工作機制,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力度,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落實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本行業污染防治的技術指導和督促檢查。各項任務牽頭部門要做好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并定期調度檢查任務的進度,工作進展情況在月調度會上定期通報。加強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進展和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環保局牽頭,市水利局、各有關部門參與)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新都麗苑A區(XDG-2011-53號地塊) 建設單位:無錫恒大房產開發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江蘇南通三建集團有限公司

設計單位:上海中房建筑設計有限公司、江蘇省第二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監理單位:南通瑞達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的結構類型:13#~17#房剪力墻結構,車庫及商業裙房框架結構,主樓與車庫整體相連,車庫地下二層(局部一層)??偯娣e12.9萬㎡。

二、制度與網絡建設

1、針對本工程特點及揚塵防治要求,制定落實公司、項目部、班組的三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在執行制度中,明確各級所承擔的職責。

2、建立揚塵防治管理網絡,成立揚塵治理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組長,專職安全員、責任工長為副組長,專項工長、施工員、材料員為組員,實施揚塵治理工作。不定期針對現場實際工作情況召開工作會議,嚴格控制揚塵。設立揚塵防治工作電話:18051591198(0510-8853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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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揚塵防治網絡領導小組體系圖

組長:黎 哲副組長:季衛沖副組長:季永輝副組長:蔡 衛組員 :李江組員 :周樹兵組員 :徐匯松組員 :黃軼嶠組員 :張輝組員 :包建斌組員 :施蔡飛施工班組

3、管理班子平時對本項目的揚塵情況建立工作作業臺帳,明確控制點、措施及整改情況。對各班組成員進行防塵治理衛生教育,做好防塵工作。

三、施工現場揚塵主要來源

1、土方開挖及土方回填產生的揚塵;

2、清理施工建筑垃圾產生的揚塵;

3、裝飾分部粉刷時攪拌水泥產生的揚塵。

4、現場各種來往車輛產生的揚塵。

四、現場揚塵控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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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過實施確保工地施工現場達到無錫市揚塵治理檢查要求,做到施工利民、便民、不擾民。揚塵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五、揚塵控制點

1、工地圍墻及大門封閉控制;

2、現場硬地坪施工;

3、現場材料進出揚塵控制;

4、混凝土使用控制;

5、土方施工揚塵控制;

6、砂漿的使用;

7、建筑垃圾處理;

8、生活垃圾處理;

9、工地腳手架施工現場揚塵控制;

10、結構樓層施工揚塵控制;

11、裝飾施工階段揚塵控制。

六、現場管理控制

1、日常管理 (1)施工現場保潔

施工現場四周采用封閉為磚砌圍墻,高2米;施工區內派清掃人員每天進行定時清掃,及時灑水,確保路面清潔;日常車輛進出必須對車輛進行沖洗,保證灰土不帶出工地。生活區、辦公區由清潔人員每天進行清掃,并設置密閉式垃圾桶。

1)每天進行1-2次的清掃,清掃的灰塵和垃圾必須及時處理至垃圾存放點,不得滯留,

2)在清掃前必須對路面進行灑水,防止清掃時產生揚塵污染周圍環境, 3)車輛進料必須進行登記,車輛出門必須進行清洗, 4)生活區垃圾箱及時更換垃圾袋,及時清運, (2)沉淀池

1)工地沉淀池做的三級沉淀, 2)每周對沉淀池進行清理,

3)不得將漂浮物和固體物排入沉淀池 (3)專用建筑臨時儲存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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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1)建筑垃圾必須分類堆放,不得混堆 2)保持周邊清潔,不得散落 (4)垃圾及材料運輸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運輸,能導致在運輸途中的撒、漏、揚等不良現象,造成揚塵污染及其他環境影響,必須實施控制。

1) 垃圾清運和砂石材料的進場必須由車廂自動翻蓋的車輛實施封閉運輸, 2)車輛出門必須用水沖洗 (5)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鋼筋、砂石等均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將產生鋼筋粉飛揚、砂石塵飛揚等粉土污染,因此必須加以控制

1)嚴格控制成型鋼筋進場,鋼筋進場后及時整理歸類堆放,做好標識 2)砂、石子堆放在專用池槽,控制進料量,做到隨到隨用,不得大量囤積 3)堆積砂石時用密目網覆蓋,使用砂石時禁止將所有遮蓋的密目網全部打開

2、階段性管理

在加強基礎設施日常管理同事,必須按以下五個階段進行動態管理,定期做好揚塵污染的監控工作。 (1)臨時設施階段

1)施工范圍進行封閉施工,保持施工場地整潔、整齊、美觀,

2)將進出口用砼進行硬化,并設置沖洗設備及沉淀池等,施工運輸車輛、設備出工地前必須做除沉、除泥處理,防止出廠車輛將泥土、塵土帶入城市道路,

3)對可能產生粉塵的施工,采取先灑水或在施工中噴水的辦法減少粉塵的產生。 4)、施工現場設置的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開水房等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所用建筑材料符合環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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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2) 基礎施工階段

與土方施工單位簽訂文明施工管理協議,協議中必須強調防止施工揚塵污染的責任制,共同做好揚塵控制。

與土方施工單位簽訂文明施工協議,協議中必須強調防止施工揚塵污染的責任制,共同做好揚塵控制。

工程土方開挖時合理安排施工進度與車輛安排,做到隨挖隨外運。 除做好硬地坪外,其他露土部位必須保持覆蓋密實,不得隨意開挖翻土。 土方的暫時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揚塵外,還應設置圍擋,防止進入水體,特別是在雨季,應采取措施防止隨雨水沖刷進入水體或市政雨水管道。棄土要在指定地點進行填筑。 (3)結構施工階段

1)所搭設的腳手架必須全部密目網進行外圍封閉,無損壞和漏洞,舊網在使用前必須清洗干凈。

2)結構周邊的臨邊防護必須用密目網設置,底邊設置防空隙的踢腳板,防止垃圾從樓層外圍散落而產生揚塵。

3)現場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漿(或袋裝干砂漿),碾壓過程要灑水降沉,施工現場設置攪拌場地,場地盡量遠離居民區

4)樓層清理垃圾時,預先灑水濕潤。待濕透后進行清掃,各樓層垃圾集中堆放,用勞動車從施工升降機清運至地面,為防止垃圾在清理時因分吹、抖動而產生揚塵,在使用勞動車清運時,每部車上都必須遮蓋密目網。禁止從預留洞、內天井或電梯井向下拋扔垃圾,更不準從結構外圍拋扔垃圾,

5)清掃電梯井垃圾時,禁止使用抖動安全網的方法,必須用特殊工具伸入網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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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進行搗清

(4) 裝飾施工階段

1)由于裝飾期間的建筑垃圾品種較多,故在現場設施的垃圾堆放點必須進行分隔,以便分類堆放裝飾建筑垃圾,

2)在進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時,必須設置專用封閉的切割間,操作人員必須戴好口罩,

3)拆除腳手架,禁止焚燒直接掀翻竹笆,必須先行灑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現場禁止焚燒垃圾廢料等,

5)裝飾用的石膏粉、膩子粉等必須袋裝,并裝入庫集中管理,

6)裝飾階段應相應組織石材、木制半成品進入施工現場,實施裝配式施工,減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產生的揚塵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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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方案

目錄

一、工程概況 .................................................................................................................. 1

二、制度與網絡建設 ........................................................................................................ 1

三、施工現場揚塵主要來源 ............................................................................................. 2

四、現場揚塵控制目標 .................................................................................................... 2

五、揚塵控制點 ............................................................................................................... 3

六、現場管理控制 ........................................................................................................... 3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繼續開展堆場揚塵專項治理。深化砂石場、白灰場、黏土磚廠、煤炭經營場所等各類堆場揚塵污染治理,2017年6月底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停產治理;2017年10月底前仍達不到要求的,一律關停。

西安市臨潼區2017年“鐵腕治霾·保衛藍天”

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

根據《陜西省“鐵腕治霾·保衛藍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相關行動方案,依據《西安市2017年“鐵腕治霾?保衛藍天”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結合全區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市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強化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通過分級管理、專項督查、綜合整治,提高相關部門和企業揚塵污染防治意識,完成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積極推動全區鐵腕治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措施19條》,按照圍擋、覆蓋、沖洗、硬化、密閉、灑水“6個100%”和施工圍檔、出入口道路硬化與基坑坡道處理、自動沖洗設備安裝與使用、遠程視頻監控安裝與使用、清運車輛密閉、拆除過程中使用專

業降塵設施濕法作業、裸露地面與拆遷垃圾覆蓋“7個到位”的管理標準,扎實有效做好建設工地揚塵治理工作。

(二)加強現場監管。向出土工地、拆遷工地作業現場派駐監管人員,確保作業過程中“7個到位”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到位,防止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超高裝載、帶泥上路,杜絕“黑車”和未經審批的車輛參運。

(三)對全區建設工地實行紅、黃、綠掛牌管理制度(綠牌為達標施工、黃牌為警告整改、紅牌為停工整頓)。

(四)嚴格執行“禁土令”。冬防期間(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地鐵項目和市政搶修、搶險工程,以及市政府批準允許動土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凡允許涉土作業項目,應從嚴執行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對措施執行不到位的,一經發現,一律叫停。

(五)強化揚塵治理日常監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頻次,通過定點值守、機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監管。凡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被市(區)鐵腕治霾辦、牽頭單位通報存在不符合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設工地,嚴格執行“三個一律”,即: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處罰,一律全區通報。

三、責任分工

(一)區建住局牽頭負責全區建設工地(建設階段)揚塵治理工作,督導各責任單位扎實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根據《西安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考核辦法》,細化、量化考核指標,每月對各相關

責任單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進行考核排名。對于發現存在揚塵污染問題的工地,裁定并督導監管責任單位整改落實。負責建筑工地、市政工程等建設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建設工地紅黃綠掛牌制度》,并指導各責任單位落實,負責全區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掛牌管理工作。

(二)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區建筑物、構筑物拆遷工地(非城棚改)、出土工地、綠化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納場,以及渣土清運車輛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導各責任單位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并進行檢查、考評。對于發現存在揚塵污染問題的出土、拆遷工地,裁定并督導監管責任單位整改落實。根據《建設工地紅黃綠掛牌制度》負責全區出土工地、拆遷工地和綠化工地掛牌管理工作。

(三)區城改辦負責全區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建筑物、構筑物拆除施工和城棚改項目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建設工地紅黃綠掛牌制度》負責全區城(棚)改項目工地掛牌管理工作。

(四)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區交通設施的建設、維修和其他道路開挖、管線敷設等建設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建設工地紅黃綠掛牌制度》負責全區交通建設工地掛牌管理工作。

(五)區水務局負責全區水利建設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建設工地紅黃綠掛牌制度》負責全區水利建設工地掛牌管理工作。

(六)區建住局負責地鐵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建設工地紅黃綠掛牌制度》負責全區地鐵建設工地掛牌管理工作。

(七)國土分局負責全區違法用地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地的揚

塵污染防治工作。

(八)規劃分局負責全區違反規劃的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地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十)各街辦、各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本轄區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根據《建設工地紅黃綠掛牌制度》對轄區建設工地實行掛牌管理。

四、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4月10日前)。各責任單位要切實把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作為一項長期重要工作,早謀劃、早部署,形成整體合力推動工作落實,細化工作措施和方案,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落實。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1日—4月31日)。由各責任單位組織對本轄區內的建設工地按照“6個100%”和“7個到位”以及《建筑施工揚塵治理措施19條》、《西安市建筑垃圾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市政辦發〔2016〕38號)、《西安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圍擋及出入口管理規定》(市政辦發〔2016〕53號)、《西安市建筑垃圾消納場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內容主要包括:

1.規范圍墻圍擋設置,并對殘損處及時進行整修; 2.對建設工地大門及時進行清洗或定期用油漆刷新; 3.及時清理建筑工地大門和圍墻圍擋上的各類廣告、過時的通知、公告及其他宣傳標語,確保整潔;

4.沖洗臺、沖洗設備、視頻監控系統按要求設置,對不能正常

使用或達不到效果的及時進行維修,確保良好使用;

5.對工地內的裸露黃土、不能及時清運的土方或垃圾及時用密目網覆蓋,對破損的密目網及時進行更換;

6.對施工現場損壞的道路及時進行修補;

7.建筑工地加強工地門衛管理,配置足夠的保潔人員,對工地或廠區圍墻及門前衛生及時進行清掃和保潔;

8.開展學法用法活動。組織建設工地從業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西安市建設工地及兩類企業揚塵治理措施》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切實提高法律意識、環保意識、責任意識;

9.督促建設工地制定完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和制度; 10.建筑垃圾消納場按照規定硬化出入口道路,設置洗車機、洗車槽、沉淀池,配置各種機械設備,對已消納區域進行覆蓋或綠化,對消納區域定期灑水抑塵。

(三)掛牌階段(5月1日—5月30日)。按照紅、黃、綠牌制度,由區級各責任單位對建設工地初驗后提出掛牌意見報市級責任部門復檢后予以掛牌。

(四)鞏固保持階段(6月1日—12月底)。對集中整治階段取得的成效進行保持,加強日常巡查檢查,按照紅黃綠牌制度,對建設工地掛牌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同時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確保揚塵污染防治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區建住局設立建設工地(建設階段)揚塵污染防治專項工作組,牽頭負責全區建設工地建設階段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在區城市管理局設立建設工地(拆遷、出土階段)揚塵污染防治專項工作組,牽頭負責全區出土工地、拆遷工地、建筑垃圾消納場、渣土清運車輛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各相關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專項負責本單位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實監管責任。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完善建設工地管理臺賬,落實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對轄區的每個建設工地都要有揚塵污染治理監管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做到權責明確,履職盡責,確保揚塵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到人、措施準確到位。

(三)強化宣傳教育。各責任單位要引導和督促建設、施工、監理、渣土清運等企業單位積極開展揚塵防治教育培訓,進一步提升防塵治污意識,落實揚塵治理責任,不斷增強揚塵防治自覺性。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責任單位要成立專項督導檢查組,堅持不間斷地開展督導檢查活動,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向社會公開督導檢查情況和處罰情況。各街辦、各園區管委會要成立專項巡查組,加強日常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促進建設工地落實揚塵治理工作主體責任。

(五)加大懲戒力度。各責任單位對發現揚塵污染問題的建設工地,依據有關法規、規定,視情節分別予以約談、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頓。首次檢查出現問題的,由街辦、園區管委會對建設單位相關責任

人進行約談,多次出現問題的,由區級相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實施約談。依照《西安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實施行政處罰的,將不良行為記入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并作為文明工地評選的重要依據。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專 項 方 案

編制人: 項目經理:

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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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

一、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二、工程概況:

1、工程性質:

工程名稱:蘭州安寧區安瀾祥園項目工程一標段 設計單位:甘肅省建筑設計研究院 監理單位:甘肅省建設監理公司 施工單位:江蘇南通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2、工程概況

蘭州安寧區安瀾祥園項目由蘭州高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本工程一標段由1#、2#、3#主樓及整體地下車庫組成,其中1#樓地下2層、地上28層,建筑高度為84.3米,±0.000對應絕對標高為1533.70米;2#樓地下2層、地上31層,建筑高度為93.30米,±0.000對應絕對標高為1534.00米;3#樓地下2層、地上33層,建筑高度為99.30米,±0.000對應絕對標高為1534.30米。1#、2#、3#樓為高層住宅樓,均設兩層人防地下室,局部塔樓二層為電梯機房及樓梯間。

三、控制目的

本工程從土方開挖、基礎、結構到裝飾、總體工程結束,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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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規范操作、材料的進出場、自然環境因素等,均會造成揚塵污染,且本工地處北濱河路路邊,因此施工中的揚塵污染將直接危害廣大職工和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同時也將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因此實施施工揚塵控制,保護環境,維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成為項目部切實抓好的環境保護工作之一。

四、管理目標:

1、施工揚塵污染控制達標;

2、無市民重大投訴;

3、無因施工揚塵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級處罰和通報批評;

4、上級部門檢查驗收達標;

5、其中,揚塵控制達標的具體指標有:工地圍墻封閉;堆土用密目網覆蓋;木工棚全封閉;建筑垃圾入庫、每天清運;材料進出采用自動覆蓋車輛,車輛進出用水沖洗;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漿;生活垃圾袋裝化;腳手架密目網全封閉;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灑水清掃。

五、組織建立:

本工程建立由建設單位領導,監理單位監督,施工單位工作的管理網絡,負責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控制的策劃、組織、落實、并從財力、物力、人力上實施戰略布置,將本工程的施工揚塵控制溶入到整個管理中。

六、責任制考核:

實施施工現場揚塵控制,責任在領導,管理在崗位,關鍵是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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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項目部必須在建立和健全各項揚塵控制規章制度的基礎上,落實各級管理責任,將施工揚塵控制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緊緊聯系在一起,使之終貫穿于整個施工管理過程中,成為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環境因素的一個補充要素,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控制。

1、項目經理是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的責任人,須對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控制負全面責任;

2、各管理崗位人員須對施工揚塵控制列入施工全過程管理的范疇,對照自己的職責,加強管理;

3、班組長是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的第一責任人,須對施工現場的揚塵污染控制負全面責任;

4、項目部宜與各施工班組操作人員落實施工揚塵控制責任,制定獎罰制度,以推動施工揚塵污染控制的進程。

七、控制點

1、工地圍墻及大門封閉控制

2、現場硬地坪施工

3、現場材料進出揚塵控制

4、混凝土使用

5、土方施工揚塵控制

6、砂漿的使用

7、建筑垃圾處理

8、生活垃圾處理

9、工地腳手架施工現場揚塵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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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結構樓層施工揚塵控制

11、木工房管理

12、裝飾施工階段揚塵控制

八、管理控制

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圍墻圍欄,不得留有缺口,底邊要封閉,不得有泥漿外漏,圍棋圍欄應堅固、穩定、整潔、美觀,重要地區和主要路段范圍內的圍墻圍欄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圍擋高度不低于1.8米。禁止緊靠圍墻內側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裝材料,以及腳手架鋼管、模板、竹片等。

2.建筑工程的施工料具必須按照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的位置放置,水泥、石灰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當嚴密遮蓋或者在倉庫內存放,現場任何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卸裝、物料堆放必須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揚塵控制措施。

3.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專門配備保潔員負責車輛進出的沖洗、清掃和保潔工作,施工現場出入口應設置車輛沖洗池,配備高壓沖洗設備,沖洗池四周必須設置排水溝和兩級沉淀池,運輸車輛出場前必須沖洗干凈確保車亂、車身不帶泥,并建立車輛沖洗臺賬。

4.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出人口、作業區、生活區、主干道應采用砼硬化,道路的強度、厚度、寬度應滿足安全通行衛生保潔的需要,施工現場應設排水網絡系統,禁止將泥漿、污水、廢水等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

5.在對樓層、腳手架、高處平臺等進行建筑殘渣及廢料清理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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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采用灑水降塵措施,嚴禁采用翻竹籬笆、板鏟拍打、空壓機吹塵等手段,樓層內的建筑垃圾、渣土應采用裝袋扎口封閉清運,并采用垂直機械清運或者管道清運方式,嚴禁凌空拋擲和亂倒亂卸。 6.當晴天5天以上,且風力達6級以上時應暫停揚塵點的土方開挖作業,并對工地采取灑水降塵等措施,風力達5級以上時,嚴禁外架拆除、模板拆除、樓層內建筑垃圾清掃等易產生揚塵的作業 7.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應當專門設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場地,并在48小時內完成清運,不能按時清運的建筑垃圾,應采取圍欄、遮蓋等防塵措施,不能按時完成清運的土方,應采取固化、覆蓋或者綠化等揚塵控制措施。

8.建筑工程施工區域的裸露地面,采取臨時綠化,網、膜覆蓋等措施,防止揚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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