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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輿情應對范文

2023-09-11

網絡輿情應對范文第1篇

在當前復雜的網絡輿情環境背景下,輿情危機爆發越來越頻繁,而在探究誘發輿情危機發生和走向的過程中,我們不得不注意群體層面的“群體逆反”心理,因為它帶給我們的麻煩遠比個體層面的逆反心理大得多,更是多數情況負面信息發酵成危機的“震源”。

群體逆反心理促使輿論質疑成輿情常態

所謂群體逆反心理,就是一群人對某個事物或者某個觀念的原正確性與原正當性產生了懷疑甚至否定,走到與之相對的另一個極端上去的一種特殊的心理現象。社會上經常會出現這種現象:愈是正面宣傳的東西,受眾愈是反感;愈是批評錯誤的思想言論,受眾愈是同情;原先對某個事物絕對相信,現在卻對此徹底否定等等。這些都是群體逆反心理的表現。而當前幾乎成為常態的網絡輿情質疑現象也是群體逆反心理在起作用。

群體逆反心理特別容易表現在需要作出價值判斷的場合中。當一群人對某個價值觀已經厭倦,一旦有人提出了與原價值觀截然相反的判斷時,就會立刻在群體中引起巨大的共鳴。群體中的成員不假思索地全盤接受了其反面的東西,在另一個極端上產生了思想上的共振,同聲相應、同氣相鳴,形成一股巨大的輿論能量。

厭倦、抵觸心和好奇心是群體逆反心理產生的三大原因,而當前中國網絡受眾環境無疑深化了公眾厭倦、抵觸心和好奇心。一方面,網絡輿情傳播提高了受眾的參與度,網絡信息的貧民化進一步增強,網絡媒介創新帶動了網絡輿情傳播越發趨于個性化;另一方面,我國網名結構呈現低年齡、低學歷和低收入的“三低”特點,這就決定了網絡輿情傳播面存在強烈的多元訴求、非理性的情緒、娛樂化的心態、相對缺失的社會責任和道德自律等問題,這些都問題成為形成群體逆反心理的重要因素。又加之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期,各類社會矛盾越發突出,各種問題集中爆發,當這些遭遇群體逆反心理,質疑無疑就成為公眾群體對待突發事件最常見的聲音。

民意外衣下的群體逆反心理加速輿情危機爆發

群體心理的極端性易導致矯枉過正,而對其的濫用更是危害無窮。網絡輿情一直以來都被看作是社會輿情和民意的“晴雨表”,確實很多情況下很大程度上,網絡輿情是公眾民意訴求的一部分。但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推進,網絡輿論傳播表現出草根化、多元化、多極化和匿名化的特點,這些特點與公眾群體逆反心理交叉作用,使得網絡輿情危機更加具有不確定性、易爆發性和偏激性。此時的民意背后捆綁著群體逆反心理,真正理性和合理訴求被有意或無意淹蓋,于是,輿情風暴肆虐成災。

因為群體逆反心理是依存于數量眾多的“群眾”身上,在這種心理驅使下的意愿,必然會在形式上表現為“民意”,在數量上占了壓倒性的優勢,此時,我們已經很難清除其包含的不合理因素了,在順應民意的強大驅使力下,政府往往會被迫做出“順應民意”的決策。“偽民意”把政府綁上了“逆行”的戰車,毫無阻力地將其推向另一個極端,直到全車人都撞得頭破血流,才會停下錯謬的腳步。而此種情境下催生的行為對社會起不到絲毫的推進作用。

樂思輿情監測系統:http:// 特別需要警惕的是,群體逆反心理若伴有特定的催化劑,還會引發群體性事件。雖然群體逆反心理并不必然導致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只有在引爆點、時間、地點、有同一心理的成員在場等因素都具備的情況下,才會導致其發生,但作為社會管理的主體,必須清醒預計群體逆反心理可能帶來的危害,才能有效地處理由于群體逆反心理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應對群體逆反心理需加強輿情引導建設

在網絡輿情發酵過程中,受到網絡“把關人”缺位、“意見領袖”權威聲音缺失、輿情引導機制缺乏的影響,群體逆反心理成為輿情危機發酵的重要動力,一旦處理不好,容易引發群體性事件,直接影響政府工作和社會穩定。因此,疏解群體逆反心理,最根本的是強化輿情引導機制建設。

首先,建立網絡信息收集與反饋機制,為正確輿情引導決策提供數據支持。網絡輿情反映了一定的社情民意,是公眾意見表達的渠道。因此,應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網絡輿情信息收集與處理機制,切實關注公眾群體反映的各種問題,綜合分析,對于不合理的要求或者雖然合理但一時無法解決的,要耐心細致地做好輿論引導。例如,某一事件發生后,政府部門可以利用像樂思輿情監測系統這類軟件,采集事件的媒體報道,網友評論等內同,分析公眾對該事件持什么態度,有什么要求,質疑什么東西等等,這是做好輿情引導必須的決策依據。

其實,建立輿情管理與引導機制。我國網民“三低”特點使得他們有智力趨向成熟但易偏激、自尊性強但易形成逆反心理、情感豐富但波動大等心理特點,社會矛盾、工作生活壓力、偶然性事件的發生、國際國內熱點問題都備受他們關注,而認識上的共鳴及可能誘發網絡群體性事件與輿情危機。因此,必須進一步完善網絡輿情管理與引導工作機制,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處置預案,當有事件發生時,能夠及時按預案形式,防止因準備不足而手忙腳亂,錯過引導最佳時機。而在引導過程中,則要堅持: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避,宜全不宜偏,宜軟不宜硬和宜緩不宜急的原則,做到引導的有的放矢。

網絡輿情應對范文第2篇

而網絡輿情如果處理得當, 則能贏得社會尊重, 樹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形成良性循環。以李某某案件為例。當事人親屬、律師在網上為犯罪嫌疑人開罪的言論與公眾的仇富、嚴懲的言論針鋒相對, 形成兩股強大的輿論壓力試圖左右法院判決。而審理本案的北京市海淀區法院, 不畏輿論壓力, 努力尋求與輿論良性互動, 堅持法律原則, 依然按照法院審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正常程序不公開審理, 依法做出公正裁決并通過媒體、網絡依法公開判決結果, 切實做好判后答疑, 贏得了社會輿論一致好評。

那么, 法院如何有效應對網絡輿情?筆者認為可從以下五方面著手:

一、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網絡輿情

如今, 法院受到高強度、高密度、高持續度的全程關注已成常態, 一旦相關人員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瑕疵、錯誤, 極易導致網絡輿情。只有規范司法行為, 強化人員素質, 嚴把案件質量關、便民服務關、廉潔自律關, 提高審判質量和實現公正司法, 讓每一個當事人, 無論勝敗, 都能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義, 這才能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網絡輿情的產生。

二、從思想上重視網絡輿情

法院對網絡輿情這一新事物重視不足, 忽視了其對司法形象的影響, 延誤了處理輿情的先機和主動權。其實, 網絡輿論的醞釀、發酵、爆發到最終消散, 是有規律性、可控性的, 要摒棄“捂”和“堵”的思想, 第一時間介入, 盡快回應、跟進、處理, 是可以做到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的。

同時, 法院還應深化司法公開, 主動通過各類媒體, 及時通報重大事件, 進行法治宣傳教育, 通過“法院開放日”、“歡迎來聽庭”等線下活動與網上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方式, 加強自身輿論引導能力, 樹立法院良好形象, 拉近與公眾的距離, 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

三、從隊伍上提升應對網絡輿情能力

因案多人少, 法院在人才配置上更多傾向業務庭室, 實乃無奈之舉。但法院干警埋頭苦干實干所獲得的成績, 很可能因為對網絡輿情的應對不當而被世人所忽視甚至懷疑。因此, 各級法院應保證相關人員的配置和培養, 通過內部設立、購買社會化服務或在某個行政區域內建立統一的專門機構, 挑選具有媒體、網絡技術、法律專業綜合背景的人員, 組建復合型團隊, 定期進行專項業務培訓, 將經驗教訓介紹給法院其他干警, 從而提高全體司法人員應對網絡輿情的能力。

四、從機制上加強應對網絡輿情的聯動能力

法院還應與外部其他單位、機構建立聯動協作處置機制。各級法院除了向上級法院匯報外, 還應向地方黨委政府部門匯報。各級黨委的宣傳部門在應對網絡輿情已先行一步, 有較為豐富的經驗和優秀的人員、先進的技術裝備配置, 獲得其支持, 能大幅提高法院應對能力。同時, 法院應建立健全與公安、檢察院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聯動機制, 加強信息共享, 形成合力, 共同應對。

此外, 法院在平時就應注重加強與各類媒體的溝通交流, 法院可借助這些媒體、“意見領袖”、“網絡大V”輻射面廣、影響力大、認可度高的宣傳引導優勢, 通過非法院渠道, 減少公眾的疑慮和抵觸情緒, 及時向公眾發布權威信息, 對輿論進行正確引導。

五、從法律上提供應對網絡輿情的保障

最高院、最高院出臺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 已對超越法律底線的網絡輿情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立法, 但仍顯薄弱, 應進一步加強相關立法, 將網絡輿論納入法治軌道, 加強法律對其規制和保障。同時, 通過立法促進“網絡道德”的建立, 增強網民言論的理性, 強調媒體報道的客觀真實性, 讓網絡充滿理性的聲音。

相信只要法院積極穩妥、主動出擊, 應對新媒體形勢下網絡輿情, 必能樹立陽光司法的良好形象, 為推進全社會法治建設保駕護航。

摘要:新媒體時代網絡媒體對法院提出了新挑戰、新要求。法院應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網絡輿情, 從思想上重視網絡輿情, 從隊伍上提升應對網絡輿情能力, 從機制上加強應對網絡輿情的聯動能力, 從法律上提供應對網絡輿情的保障, 積極有效采取措施積極主動應對網絡輿情。

關鍵詞:網絡輿情,法院

參考文獻

網絡輿情應對范文第3篇

國外學者赫爾曼 (Herman C, 1969) 首次對危機進行定義, 認為危機是一種威脅到決策主體最高目標、在情境改觀之前的可反應時間有限、發生超乎主體意料的情境狀態。希斯 (Heath R, 1997) 認為危機是一種對人和資源構成威脅, 對人、資源和組織產生可見或不可見影響, 信息缺失、充滿不確定性, 幾乎沒有時間去行動或反應的情境。

國內學者張成福等 (2009) 認為只有在超出社會正常狀態并且政府管理能力缺失時, 危機事件才會爆發, 此時要求政府和社會采取緊急的特殊措施加以應對。付業勤 (2014) 認為危機事件是由于內部管理不善或外部環境變化引起突發事件、事故、災難、災害, 需要在短時間內充分調動資源, 加強管理, 并具有涉及面廣、突發性、威脅性、緊迫性、不確定性、擴散性和兩面性特點的緊急、突發的事件、情勢、情境或狀態。

至今, 學者對于“旅游危機事件”這一概念尚未有權威界定。謝朝武, 鄭向敏 (2007) 最早提出“旅游業危機事件”, 并認為旅游業危機事件包括安全性危機、經濟性危機、社會文化危機和政治性危機四個方面。謝朝武 (2008) 認為業外突發事件是造成旅游業危機的重要來源, 并通過分析業外突發事件與旅游業危機的關聯影響模型, 對旅游業處理業外突發事件的應急任務做出總結。直到2014年, 付業勤才對“旅游危機事件”有了初步界定, 認為旅游危機事件由旅游業內危機事件和涉旅危機事件兩方面構成, 是由旅游活動和旅游產業運行直接產生, 或與旅游活動、旅游產業、旅游地、旅游資源、旅游企業和旅游接待設施等有關的危機事件。

2 關于網絡輿情的相關研究

在國外, 沒有直接關于“輿情”和“網絡輿情”的詞語, 一般用“Public Opinion”一詞來表達“輿論”、“民意”、“公眾輿論”, “公眾意見”和“民情”等范疇。“網絡輿論”則被譯為“Network Public Opinion”、“Internet Public Opinion"、“Online Public Opinion”或“Cyberspace public opinion”。

國外學者赫伯特布盧默 (Herbert Blumer, 1947) 認為網絡輿情是在不確定的時間里, 在確定的公共場所內, 人們因討論產生的集體性行為。德國社會學家諾埃勒·諾依曼 (Noelle-Neumann, 1974) 提出著名的“沉默的螺旋”理論, 該理論認為有群體性傾向的網絡輿情之所以會產生, 是由于公眾的意見和另一方因為沉默反復博弈的結果, 致使公眾最終形成具有某種一致性的輿論。美國氣象學家愛德華·洛倫茲 (Edward Lorenz, 1963) 的“蝴蝶效應”理論強調在事情發展的初始階段, 細微的變化經過不斷發展, 能帶來整個系統劇烈的連鎖反應, 從而顯著影響未來的狀態。凱斯·桑斯坦 (2003) 認為, 高度發展的信息技術使得信息獲取方式快速、便捷但也使信息出現窄化的情況, 從而容易使各種仇恨群體形成一致意見并相互影響。

我國最早關于網絡輿情的相關研究始于2003年, 2004年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公報《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提出“要高度重視互聯網等新型傳媒對社會輿論的影響, 建立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的要求后, 在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和社會轉型時期矛盾凸顯的雙重壓力下, 成功的引起了政府部門及國內專家學者的關注, 成果主要集中在內涵、特征以及形成機制三個方面:

2.1 網絡輿情內涵研究

王來華 (2003) 認為輿情的發生是由于民眾在一定的社會空間內, 圍繞社會事項的發生演變對國家管理者 (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產生的社會政治態度的集合。劉毅 (2007) 認為網絡輿情的發生是由于公眾利用網絡發布對社會生活中各個方面的熱點問題的態度及意見的總和。

2.2 網絡輿情特征研究

劉毅 (2007) 認為網絡輿情的特征表現在六個方面, 分別是自由性與可控性、互動性和即時性、豐富性與多元性、隱匿性與外顯性、情緒化與非理性、個性化與群體極化。徐曉日 (2007) 也認為網絡輿情的特征表現在六個方面, 與劉毅稍有不同, 分別是廣泛性和匿名性、現實批判性、突發性、群體極化傾向、群體壓力性。

2.3 網絡輿情形成機制研究

余秀才 (2010) 借助西方學者輿論"場"論對網絡輿論形成動因進行系統研究, 認為網絡輿論場由新媒介場、心理場和社會場三部分組成。朱恒民 (2011) 分析網絡輿情的產生受到突發事件、政府、網絡和社會環境四個方面的影響。顧潔瑩 (2012) 通過仿真分析后, 發現信息時間、感染系數和公眾承受能力三個方面的相互作用導致網絡輿情的產生。

3 關于政府應對網絡輿情的相關研究

國外關于政府應對網絡輿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相對民主的政治體制, 在網絡輿論管理過程中政府是否占據主體管控作用, 一些學者對此持支持態度, 如:戴韋·普里查 (David·Pritchard) 認為, 媒體活動在公眾工作生活中發揮著巨大作用, 影響著公眾對社會信息的判斷, 政府為了維護良好的社會氛圍有責任對媒體活動進行合理監管。約翰·謝菲爾德 (John·Sheffield) 認為, 公共政策的實施效果會受到社會輿情的影響, 網絡輿情作為社會輿情的一部分在公共政策的實施進程中發揮重要作用, 政府有理由對其予以管控。另一方面是關于在應對網絡輿情時具體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法, 羅伯特·格爾 (Robert·Gellman) 以政府和民眾的雙向互動為基礎, 進而提出政府有效獲取、傳播信息的方法。學者們普遍認為對于網絡輿情的管控應該是多元化的, 如立法管理、技術手段監控、行業自律、市場自發調節等。

國內關于政府應對網絡輿情的研究主要從理論分析、案例分析、政策分析等多角度切入, 相比于國外, 研究成果較為豐富。針對網絡輿情發生的不同階段, 政府在不同階段要有側重, 防止網絡輿情愈演愈烈, 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3.1 加強輿情監控機制, 實現制度和技術保障

陶建杰 (2007) 提出構建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 包括監測、預警、應對三個方面, 并創新性的提出構建網絡輿情政府監控部門可以有效地監控網絡輿情。趙子劍、王森 (2010) 提出網絡輿情預警平臺、網絡輿情公關平臺、網絡預警管理小組可以構成一個有效的網絡輿情監測管理體系。王升華 (2009) 認為引導網絡輿情需要從行政許可、加強立法、技術手段三個方面推動網絡文明建設。周文飛 (2010) 提出政府為了加強自身回應能力要著重開展法制化建設運行機制, 包括建立公共權力的保障機制和依法行政的監督機制, 還有與之配套的能動有效的回應載體和理性法制的回應流程設計。史波 (2010) 認為一個完善的突發事件網絡輿情預警機制需要多元主體合作提供預警的協作保障, 其中既包括高效的監測分析系統, 還需要專家的智力保障以及新聞媒體的高度配合。

3.2 增強輿論引導能力, 掌控主流輿論

紀紅, 馬小潔 (2007) 認為政府在網絡輿情事件的發展中要掌握主動權, 在分析研究網絡輿情搜集方法的基礎上, 提出善用“炒、發、放、凍、化”等幾種策略。蔡曉平 (2011) 等從政府引導公眾需求的緊急性的獨特角度, 著重分析政府在應對突發事件網絡輿情時首先要進行選擇性的匯總, 再針對不同種類的輿情采取不同的引導方式和引導策略。秦健 (2011) 認為, 在突發事件網絡輿情爆發后, 黨政部門領導、各部門新聞發言人等要善用網絡新媒體, 如在微博上公布事情進展、解釋答疑、闡釋相關方針政策, 及時安撫公眾負面情緒, 主動進行網絡輿論引導。

3.3 建立綜合治理體制, 創新治理路徑

李華軍 (2013) 提出在新媒體時代, 政府在形象修復時為了獲得公眾的認同和媒體的支持, 需要建立科學系統的危機傳播管理體系, 創新行政管理方式, 使得在網絡媒體信息傳播中政府形象實現最優化。汪青云 (2016) 突出政務微博在應對網絡輿情時在媒介發生的重要作用, 政務微博的有效公開一方面可以滿足公眾知情權, 緩解公眾不良情緒;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修復政府形象。韓永軍, 詹成大 (2017) 首先肯定了政府在網絡輿情治理中發揮的主導性作用, 并提出政府在制度、公共政策、人才資源、科技、全球資源和法治六個方面的供給側改革路徑。

4 關于政府應對旅游網絡輿情的相關研究

這一部分研究多為跨學科研究, 其中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付業勤 (2014) 強調政府在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管理的首要地位, 政府要設置網絡輿情管理專門機構, 建立包括輿情監測、會商、社會協調、預案執行、事件處置、輿情引導、新聞發布、微博溝通和善后恢復在內的旅游目的地輿情管理系統, 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減輕旅游危機事件給旅游業帶來的消極影響。駱娟, 閆靜 (2015) 以三亞市為例, 指出當地政府在網絡輿情應對方面存在應對不及時、重視程度不夠等問題, 并對此提出了積極公開信息、建立監測預警機制、健全應對機制等對策建議。丁璐 (2015) 通過分析“鳳凰古城收費事件”網絡輿情傳播與政府回應行為的相關性, 發現政府應對網絡輿情有助于弱化網絡輿情對政府造成的沖擊, 對進一步提升政府的輿情防范能力具有一定的意義。

5 相關文獻評述

當出現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后, 政府作為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管理的首要主體, 在應對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中責無旁貸。通過查閱相關文獻, 筆者發現目前在政府職能領域, 學者對于政府應對網絡輿情的研究成果已經較為豐富, 且研究方法多以理論闡述和案例描述性分析為主, 但研究主體多集中于突發公共事件, 政府在網絡輿情發生的不同階段所采取的應對措施和手段對公共突發事件具有一定的普適性, 但旅游危機事件作為公共突發事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其存在的特殊性, 政府如何弱化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給其帶來的負面影響, 進一步提升政府的旅游輿情防范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探討;在旅游管理領域, 學者對于旅游危機事件的研究多以基于公眾感知度的情感內容分析法為主, 且多集中于旅游危機事件的時空分布規律、發生機理、網絡傳播效應、對旅游地形象的影響等方面, 很少有研究以政府為主體, 突出政府在旅游危機事件中對網絡輿情的主體管控作用研究。本文通過對國內外相關文獻的基本梳理, 以期引起學者們對旅游危機事件中政府如何應對網絡輿情的關注, 從而進一步提升政府的輿情防范能力, 積極打造政府為民形象。

摘要:當出現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后, 政府作為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管理的首要主體, 在應對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中責無旁貸。本文通過梳理國內外關于旅游危機事件概念界定、網絡輿情、政府應對網絡輿情以及政府應對旅游網絡輿情的相關研究, 以期引起學者們對旅游危機事件中政府如何應對網絡輿情的關注, 從而進一步提升政府的輿情防范能力, 積極打造政府為民形象。

關鍵詞:危機事件,旅游危機事件,政府應對

參考文獻

[1] 付業勤.旅游危機事件網絡輿情研究:構成、機理與管控[D].華僑大學, 2014.

[2] 謝朝武, 鄭向敏.旅游業危機的應急管理研究[J].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 2007 (9) .

[3] 易臣何.突發事件網絡輿情的演化規律與政府監控[D].湘潭大學, 2014.

[4] 朱恒民, 李青, 洪小娟.網絡輿論生成危機的誘發因素[J].南京郵電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 2011 (2) .

[5] 顧潔瑩.基于SNA的高校突發事件網絡輿情演進機理研究[D].哈爾濱工程大學, 2012.

[6] 周文飛.淺析地方政府應對網絡輿情的問題及思考[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 (下旬刊) , 2010 (6) .

[7] 史波.公共危機事件網絡輿情應對機制及策略研究[J].情報理論與實踐, 2010 (7) .

[8] 汪青云, 胡沈明.突發事件中政務微博信息發布理論框架建構[J].現代傳播 (中國傳媒大學學報) , 2016 (11) .

網絡輿情應對范文第4篇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 網絡已逐漸成為社會主要媒體, 隨著網民數量的激增, 突發事件網絡輿情也呈現出前所未有的活躍狀態, 網絡輿情是指通過網絡表達和傳播的大眾對現實生活中熱點問題所持有的具有一定社會認同性言論和觀點以及各種態度和意見的總和, 這些內容會通過微信、微博、新聞跟貼、轉貼, 評論等迅速擴散并加以強化。由于互聯網虛擬、自由的特點, 越來越多的人幾乎可以隨時隨地的通過網絡來了解信息, 同時將自己的觀點、思想發表在網絡上。網絡上的網民會對各種事件做出回應并展開討論, 依據事件的影響力引起不同范圍和程度的社會關注, 如有不慎, 負面的網絡輿情將對社會公共安全形成較大威脅, 形成難以控制的網絡輿情危機事件。

網絡輿情危機事件就是針對某一特定事件所產生的密切關系到群眾利益的輿情, 這些信息迅速在網絡上傳播并引發短時間的極強關注, 并掀起很強的社會反映, 最終形成激烈的認識或觀點對抗。如果應對不及時, 輿情危機就可能愈演愈烈, 難以控制。

加強對網絡輿情的及時監控、輿論引導, 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 有針對性的制定網絡輿情的預警流程以及事件發生時的應對措施, 對于提高政府突發事件網絡輿情導控能力, 促進社會良性運行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網絡輿情的監控、預警和應對機制, 指政府及事件涉及的相關部門對網絡輿情尤其是負面輿情的監控預警與控制, 以達到及時化解網絡輿情危機的目的。這個過程包括監控、預警、應對三個環節, 在監控環節, 需要對網絡輿情的具體內容進行密切關注, 及時發現網絡輿情變化并上報有關部門;在預警環節, 需要專業人員對輿情內容進行提取和總結, 對輿論進行篩選, 為接下來可能發生的網絡輿情發展方向提供參考建議, 同時做好各種應對準備;在應對環節, 一旦網絡輿情發展成為現實的網絡輿論危機事件后, 有關政府部門可以按照預警人員提供的建議并結合實時的情況采取具體行動, 控制事態發展。這三個環節步步相扣, 整體上構成了網絡輿情監控預警應急機制。下面的內容就將從這三個環節進行詳細闡述。

二、網絡輿情的監控

網絡輿情監控是要看從每天網絡言論中及時準確的發現隱藏的危機。要想保持對網絡事件的第一時間知情權, 就必須加強網絡輿情的監控力度。這個可以通過利用各類可以識別多種語言的輿情監控系統、軟件, 快速來采集、篩選各種互聯網上的信息, 從中快速、有針對性的提取敏感信息。

網絡輿情監控主要需要兩方面保障:一是物質方面的保障。在物質保障方面, 需要政府及相關部門成立專門負責網絡輿情監控的機構, 24小時連續不間斷對網絡輿情進行監控, 特別是一些重點網站、論壇更要密切加以關注。通過政府、公安機關、學校等重點機構相互配合, 各層次、各領域建立起來的組織機構給與大力支持, 才能使網絡輿情監控體系高效工作。二是技術方面的保障。要監控測網絡輿情, 必須及時有效的進行信息搜集、篩選、處理、研判、反饋等這一系列的工作, 這就少不了計算機相關軟件系統的支持。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更新, 網絡輿情監控使用的科技手段越來越先進、高效, 特別針對一些特殊用途研發了一系列的軟件系統。

從輿情監控類型上看, 網絡輿情監控分為日常監控和突發事件監控兩種。

日常監控, 是由專門的政府機構、公安機關網絡輿情監控部門進行的一項連續性的日常工作, 通過這項工作可以快速掌握網絡實時輿情。如果發生重大的輿情危機事件, 可以及時反饋, 為下一步應對做出準備。

突發事件監測是發生緊急突發事件或者影響人們社會生活的重大事件時, 對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引起突發事件發生變化的因素眾多, 現場隨機性強, 相關信息紛繁復雜, 決策困難。另外, 由于突發事件中往往會出現處于對立狀態的矛盾雙方, 稍有外界刺激, 矛盾激化非常迅速。這類事件突發性強、矛盾尖銳、社會影響大、發展時間短, 如果不及時判斷處理, 產生的后果非常嚴重。由于時間限制及事態發展迅速注定有關部門很難從容地對所有信息進行仔細采集、整理和甄別, 某些信息可能被遺漏或者不夠重視, 從而影響最終應對。因此, 在網絡輿情危機事件出現時, 完善監控機制、高效的輿情信息匯集和分析, 極其重要。

三、網絡輿情危機事件的預警

網絡輿情預警目的在于早些發現危機事件隱患, 提前做好應對危機的準備, 在從事件的征兆出現到危機開始形成實際危險這段寶貴的時間內, 及時化解和應對危機。危機預警能力如何, 主要看能否從大量的網絡信息中發現隱藏的危機, 并準確判斷從發現到危機可能爆發之間的時間差。從預警到應對時間越長, 參與應對機構準備的時間越充分, 為有效應對與處置爭取了更多機會。網絡輿情危機事件的預警流程主要包括:

(一) 制定危機事件預警方案。未雨綢繆, 針對有可能發生的各種類型的網絡輿情危機事件, 提前編制較完備的判斷標準和預警方案, 如果危機事件出現便可按照方案應對, 不會因為事發突然, 應對措手不及而慌亂。

(二) 在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 隨時關注事件發展, 加強監控, 保持對事件發展程度信息的及時獲得。

(三) 部門之間需要及時傳遞和溝通信息。危機事件的爆發往往是復雜而迅速的, 這就需要輿情危機事件涉及的各部門保持緊密溝通, 建立和運用信息傳遞和共享機制, 各部門協同作戰、相互配合, 全面客觀的判斷事件走向, 提出最佳預警方案, 來共同應對危機事件。

四、網絡輿情危機事件的應對

網絡輿情危機事件出現后完善有效的網絡輿情應對主要包括以下環節:

(一) 制定網絡輿情日常監控制度。及時發現輿情變化, 遇有相關敏感信息及時上報, 對敏感消息重點監控。監看中如發現有過激言論或負面信息, 立即刪除并報告;聯絡主流媒體及時做好正面輿論引導準備工作等。

(二) 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 要以最快的速度調動和整合資源, 形成部門聯動, 產生多部門、多渠道應對危機的合力。這對于提高處理危機事件的速度, 及時應對突發狀況會起到關鍵作用。

(三) 網絡輿情危機事件平息后要進行階段性總結評估。包括危機嚴重程度、處理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對下一步走向分析、對之前工作的總結與建議等。好的總結評估可以對管理部門應對網絡輿情危機能力帶來提高, 為下一次應對提供經驗。

(四) 幾乎所有危機事件的化解都離不開強大的組織保證和物質、技術支持。盡管如此, 由于網絡飛速發展, 網絡輿情危機事件這一個全新的課題, 特別在重大突發網絡輿情危機發生時, 在一些方面尚不完備。

(五) 在物質可承受范圍內對網絡輿情監控范圍繼續擴大。隨著自媒體時代的到來, 社會生活中的各個領域, 都有可能引發大的負面網絡輿論, 進而形成危機事件, 因此進一步擴展網絡輿情監控范圍是很有必要的。

(六) 危機事件預警方案需要進一步細化, 并對預案內容進行培訓和演練。成熟的預案是一本好的操作手冊, 需要經過實戰的檢驗, 在危機發生時應對的具體步驟, 都要作了明確而細致的規定, 而不是粗略的泛泛而談。當預案制定后, 還要進行演練, 以提高實戰能力。

(七) 信息公開要進一步提高。

五、完善網絡輿情危機事件聯動應急機制的措施

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中包括監控、預警、應對三個環節, 這三個環節既隨著事件發展逐步進行, 三個環節是密切聯系、環環相扣的。監控是預警的基礎, 工作量大且內容單一, 需要投入的精力也最多。預警其次, 當發現有危機事件時, 就進入預警階段。應對排在最后一項, 只有真正的危機發生后, 才啟動應對程序。但是, 危機的應對是最重要的, 監控、預警做的再好, 應對不成功就會全盤皆輸。監控、預警、對應三個方面構成網絡輿情危機事件處理的全過程, 三者之間緊密契合、逐層推進。為了更好的處理網絡輿情危機事件, 特提出以下完善的措施:

(一) 依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按照四級危機等級制定不同級別的網絡輿情危機階梯預案, 危機按等級由與之對等的不同的力量參與到危機應對處置當中來化解危機。

(二) 推進網絡信息傳播立法。依靠法律凈化網絡空間, 約束網民信息發布、傳播、言論等行為, 從而降低網絡危機事件形成的概率, 用法律來威懾網絡暴力。

(三) 保持信息的公開通暢。讓權威信息占據主動, 不給小道負面輿論傳播提供任何機會。所以, 當發生網絡輿情危機事件時, 要發揮主流媒體長期以來建立起來的社會公信力和權威, 發布最及時權威的信息, 避免小道負面信息對社會的影響, 主動掌握網絡輿情的走向。

(四) 發揮積極輿論導向的引導作用。

(五) 繼續發揮計算機技術在網絡輿情危機事件中的引導控制作用。常用的網絡技術手段包括對IP地址的監測、跟蹤;對負面或者虛假消息進行及時刪除;對非法網站和信息的屏蔽;運用輿情監控軟件進行重點語句的自動識別、提取、報警或者過濾等;部分重要網站實行實名認證制度等。這都是網絡輿情引導控制的有效方法。

(六) 進一步探索網絡輿情危機事件聯動應急創新機制??梢越⒍嗖块T參與的、專門的“網絡輿情內部信息系統”, 平時各職能部門通過該系統進行監控, 并獲得屬于自己部門職責的網絡輿情進行分析, 根據事件發展決定如何應對。當出現重大危機事件時, 由各部門分別派相應工作人員, 加入到應對工作中。

摘要:從網絡輿情危機事件形成發展過程分析了網絡輿情危機事件的監控、預警及應對, 并提出完善網絡輿情危機事件聯動應急機制的措施, 對互聯網輿情危機事件分析、應對具有一定參考價值。

關鍵詞:網絡輿情,輿情監控,輿情預警,輿情應對

參考文獻

[1] 佘紹敏.互聯網信息流通中的政府控制[J].新聞與傳播研究, 2000.

[2] 崔偉.網絡輿情與引導機制研究[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 2014.

[3] 丁菊玲, 勒中堅.網絡輿情危機事件形成因素分析[J].情報雜志, 2011.

[4] 陶建杰.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初探[J].青年記者, 2007.

[5] 陶建杰.完善網絡輿情聯動應急機制[J].黨政論壇, 2007.

網絡輿情應對范文第5篇

微時代是在互聯網時代發展到新媒體時代后產生的, 主要指使用微博客、twitter等為主的自媒體為傳播媒介的代表, 以短小精悍的作為內容傳播特征的時代, 是互聯網傳播的新階段。2009年新浪網推出新浪微博內測版, 中國開始進入了微時代。如今的微時代已不是開疆拓土的變革時代了, 它已經快速地變成了我們的基礎平臺, 我們如今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不能繞開微博、微信等平臺。高校在應對網絡輿情方面, 更是應該搞清楚微時代傳播挑戰, 以現有的輔導員隊伍為基礎, 做好立體化的防控體系。

2 微時代的傳播特征對高校網絡輿情的影響

微時代在傳播學方面的主要意義, 使得話語權的壟斷性質被打破, 自上而下的信息流動被改變, 個人為中心的話語圈的建立等等諸多方面, 已迫使傳統媒體不得不轉型, 體現在思想政治教育者面前的有積極的影響, 但是更多的還是沖擊與挑戰。

(1) 微時代大學生群體的主流意識被動搖, 大學生面對網絡輿情時難以自覺地使用主流價值觀做出判斷。微時代中話語壟斷被打破, 話語權進一步趨于分散, 面對網絡事件的輿論, 從微博誕生之初, 就給個體表達提供了渠道。這里的每一次表達都可以被看作一個權力話語的中心。大學生不再是單純地接受輔導員為其宣傳的設計好的意識形態, 而是根據自己多元的文化做出價值判斷。因而, 網絡事件發生時, 想要通過以往的號召去控制輿情, 讓大學生不傳謠是很困難的。當大學生不能識別信息的真假時, 他們往往會對一個個信息進行再加工, 從而增加了信息的傳播效率。

(2) 微時代沖擊了思想政治教育者的主體地位, 教育者對網絡事件的解釋能力被淡化。微時代中主流價值觀逐漸分解的同時, 作為最一線的輔導員漸漸地失去了以往掌控話語權的專家和權威的控制作用。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在微時代快速地成長起來, 使得他們自主的選擇自己認為是對的答案, 這就嚴重地沖擊了教育者的主體地位。以往輔導員面對一群人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集體”正在被淡化, 在網上形成的新的部落化生存結構使得輔導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環境正在變得越來越復雜。

(3) 自下而上的信息流動趨向和更加互動的趨勢更符合青年大學生的使用習慣, 使得網絡事件的輿論常??焖俪霈F多個井噴式的爆發。這對于需要管控高校輿情做好思想引領的輔導員來說是極大的挑戰, 按照以往的工作方法常常是按下個葫蘆起了個瓢, 這邊還沒查明信息的中心發布者, 那邊已經形成群體對事件的認同, 形成規模效應了。不斷分享和@朋友, 這些大學生可能只是成為了事件傳播的鏈接, 龐大的人數也使得一旦發生惡性事件很大程度上得屈服于法不責眾, 而只找出幾個核心發布者也需要耗費極大的網絡成本和時間成本。輔導員的日常工作龐雜, 很難專門騰出時間做網絡輿情的處理。

3 在高校建立以輔導員為基礎團隊的立體化網絡輿情管控系統

3.1 以輔導員為基礎, 應對高校網絡輿情的新挑戰

對輿情進行正確引導, 是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們的分內工作, 但是隨著網絡時代, 尤其是微時代的到來, 以往的應對方案, 乃至整個應對體系都需要進行深刻的調整, 但是這套體系的建構依然需要依靠高校輔導員來進行。第一, 輔導員是一線的學生工作管理者, 學生中出現的輿情動態, 輔導員可以第一時間掌握。第二, 輔導員在學生中間長期以來的建立的情感紐帶和話語權, 他們的發聲在學生心中有一定的威信。第三, 當校內發生不良網絡輿論, 輔導員可以最快速地通過既有的管理體系識別發布輿論的源頭學生或傳播的中心學生, 并可以在第一時間與學生面對面談話。第四, 輔導員一般比較年輕, 經常和學生在一起, 最了解學生的心理及面對網絡輿論的反應。最后, 輔導員長期管理學生已經建立了一套管理體系與流程, 這套體系可以有效地保障學生管理的效率, 我們應該在這套體系之上構架網絡輿情的管理, 這樣才能保證最有效的運行。

3.2 以微時代為平臺, 建立高校“立體化”輿情防控體系

(1) 線上線下兩手抓, 主動建立微時代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平臺。微時代的到來不僅僅都是挑戰, “危”與“機”總是并行而來的。微博、微信等可以極大地豐富高校在網絡上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 擴展教育的方式;實時化、共享性的特點促使輔導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以隨時隨地的展開, 極大地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效率。主動出擊, 建立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的微時代自媒體平臺已經是各個高校的共識, 從目前的經驗來看, 各個高校都已經建立了相應的官方微博、公眾號的平臺, 這樣在應對網絡事件時, 高校也就有了自己的發聲平臺, 有了官方的聲音應對網絡輿論的風險。

(2) 線上線下教育相結合, 守好現實世界與虛擬世界兩處陣地。即使是互聯網無所不在的世界, 學生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的建立依然和現實的世界脫離不了關系。高校輔導員引導學生對網絡輿情做出識別和判斷, 除了網上平臺所下的功夫以外, 更應該守好自己的傳統陣地。在現有的教學模式中, 學生還是要上思想政治理論課, 還是有定期的主題班會, 還是會經常性的和輔導員見面。輔導員要引導學生應對未來隨時可能會爆發的網絡輿情, 平日的理論教育就更是少不了, 而且要真正做到入耳、入腦、入心。還應對升級輔導員既有的管理模式, 可以學習政府的網格化管理模式, 對學生進行三級網格的精細化管理, 并對學生的風險類型進行初步劃分, 以備建立風險應對系統。

(3) 事前事后都能管, 針對大學生的特點, 提前建立網絡輿論事件的風險識別系統與應對體系。并非所有的網絡輿論事件都為大學生群體所關心, 當然也不是所有網絡輿論都會引爆大學生群體, 對高校乃至社會造成危險。那么對于高校來說, 針對當代大學生所關注的內容, 根據危險程度, 爆發類別等提前建立一個多元化的風險識別系統就是非常應當的。由于網絡事件的傳播對輔導員和學生時間上其實是一致, 那么擁有豐富經驗和判斷力的輔導員就可以在事件爆發之初, 還未形成危險輿論時及時根據系統識別風險, 并根據應對方案及時發聲, 或介入處理。這樣可以極大地降低高校每次應對網絡輿論引發的風險時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更加重要的是極大地提高了高校輔導員在應對網絡輿情的先期研判能力, 中期處理能力及后期教育能力。

(4) 校內校外分別化, 匯集多方力量又針對事件的發源地在校內校外的不同, 分別調動力量解決事件的網絡影響力。網絡輿論的爆發對于大學生們來說, 大多數的情況都只是輿論的參與者、傳播者甚至旁觀者。因此輔導員所要管控學生的范圍就是網絡范圍內的不違反法律法規與公序良俗, 以及線下的思想政治教育。然而有些事件是發生在校園內部的甚至學生本人的身上, 這樣的事件中, 學生們就可能變成了事件的親歷者, 輿論的發布者, 甚或煽動者。高校處理這樣的事件緊迫且危險, 學生本人也極易觸犯法律法規。面對這類情況, 應該在風險識別預案中做專門對待, 高校各級部門聯動, 并使用提前構架好與公安、司法、行政、交通、文化、衛生、媒體等部門的聯系, 必要時甚至購買專業的風險評測機構軟件, 由輔導員負責每日對數據研判結果進行識別和分析, 做好應對準備。

這樣建立起的高校應對網絡輿情的系統是立體化的, 它包含了“線上線下”“事前事后”“校內校外”等諸多維度, 同時又是可操作的, 其中每一項的關鍵節點都是建立在既有輔導員的學生管理系統之上的。從微時代的到來是歷史發展的產物, 是不可扭轉的, 網絡輿情帶來的危機也是不可避免的, 對于高校來說, 能否轉危為安, 或者轉危為機, 很大程度上都是看高校是否能夠主動升級其原有的資源, 如輔導員主動出擊, 在微時代擁有自己的話語權。

摘要:中國進入以微博為傳播媒介的微時代已經快十年了, 微時代的新媒體通過網絡對群眾關心的事件起到過很多積極的作用, 但是形成的網絡輿情也常常出現偏差, 引起不好的社會效果。高校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陣地, 微時代的到來對高校輔導員應對網絡輿情提出了諸多的挑戰。在互聯網世界中成長起來的大學生, 比起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們來說更快也更深刻地適應了微時代的到來, 同時由于他們的年齡, 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還在成長的階段, 他們對于網絡上的輿論無法完全正確判斷。這樣對輿情應對的不適配問題就擺在了高校, 尤其是一線輔導員的面前。輔導員作為高校應對網絡輿情的中堅力量, 依靠原有的學生工作管理體制, 在高校建立立體式的輿情應對系統, 應該是高校輔導員在微時代應對網絡輿情爆發的最佳策略。

關鍵詞:微時代,網絡輿情,輔導員,思想政治教育

參考文獻

[1] 金釗, 王政堂.新時期思想政治工作手冊[M].北京:人民日報出版社, 2009.

[2] 王學儉, 劉強.新媒體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3] 王愛玲.中國網絡媒介的主流意識形態建設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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