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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違法違紀剖析材料

2022-12-19

第一篇:部隊違法違紀剖析材料

違紀違法案件剖析材料

違紀,詞語即違反紀律,意指違犯了紀律、違反了規則等有約束力的行為,或是違反了有關章程。凡是其行為與組織、團體、單位等對相關人員行為紀律要求相抵觸的,都屬于“違紀”。但違紀不一定即是違法。第一文檔網今天為大家精心準備了違紀違法案件剖析材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違紀違法案件剖析材料經過一個多月對警示教育案例材料的學習,本人深刻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官加強自律、提高修養的重要性。要做到廉潔司法,就必須不斷加強修養,自覺接受監督,增強法紀意識。

一、加強黨性修養,牢固樹立宗旨意識。

每一名法官都要自覺提高自身修養,要從思想道德教育這個基礎抓起,不斷夯實廉潔司法的思想道德基礎、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我們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法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而不是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必須緊緊圍繞為人民司法、廉潔司法這個根本問題,牢固樹立宗旨意識,時刻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謀利益。

二、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艱苦奮斗本色。

要加強管理,強化監督,從而建立“教育、監督、制度”三位一體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要認真處理好情與法的關系,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公私分明,做到兩袖清風,一身

正氣。“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廉潔司法,必須始終保持艱苦奮斗本色。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我們黨保持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一個重要法寶,也是新形勢下加強司法廉政作風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增強法紀意識,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我們要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權力觀,自覺遵守法官職業道德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五項嚴禁規定,著力解決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廉潔司法方面容易出現的問題,成為遵紀守法的模范。

我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進行對照檢查,加強自律自警意識;同時還要做好他律,監督管理好我們身邊的其他同志。要以警示教育活動和各項廉潔司法的文件為基礎,時時提高警惕,堅守職業道德,維護法律的尊嚴,為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違紀違法案件剖析材料根據市委、市紀委《關于召開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要求,我堅持問題導向,嚴格標準,嚴查細對,扎實做好案件剖析、專題研討、問題查擺等各項工作,由表及里深入思考,由外到內深挖根源,警醒了思想,升華了認識。下面,根據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實際,從認識和體會、問題和不足、根源和分析、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四個方面,做個剖析發

言,不妥之處敬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的認識和體會

深化“三個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并結合專項整治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行動,開展對照檢查,這既是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更好履行職責使命、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重要舉措,也是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縱深推進從嚴治黨的有效抓手。

近段時間以來,我集中學習了____總書記關于堅持標本兼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深刻論述以及省、市深化“三個以案”工作會議精神,觀看了《迷失的權力》等警示教育片,原原本本學習《黨章》《準則》《條例》等黨內法規,以市縣☆起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例為反面“鏡子”,立足自身實際,全面對照掃描,舉一反三,發人深思,必須引以為戒,縱觀這些違法違紀典型案件,可以看出,盡管他們的違紀違法手段、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深入剖析案件卻有著共同特點,概括起來就是:信仰迷失,底色蛻變;監督缺位,用權任性;缺乏敬畏,底線失守;政商不分,站位不正。

長期放松思想政治學習,丟掉了宗旨、忘記了初心、背離了黨性,導致理想信念動搖、價值觀扭曲和道德缺失,才導致走到了人民的對立面,身陷囹圄。通過對☆違紀違法原因的深挖,使我們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嚴峻性、復雜性和長期性有了更加深刻清醒的認識,進而反思自我、

改進提升,避免重蹈覆轍、慘痛再現。

二、對照檢查存在的問題

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我始終堅持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自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在工作、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但對照此次專項警示教育的標準和要求,我認為自己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貫徹落實“四個意識”方面?!顕乐剡`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工作紀律,毫無“四個意識”,對黨中央關于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這對我是一個警示。雖然我在政治上能夠始終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決維護____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但在學用關系處理得還不好,理論學習和具體實踐一定程度上存在脫節。

(二)遵守政治紀律方面。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是黨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作為一名黨員,我保持堅定的政治意識,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黨中央倡導和要求的堅決做到,黨中央反對和禁止的堅決不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____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守組織紀律方面。嚴明的組織紀律是保持黨的創

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基本條件?!畎妇痛嬖诓话匆幎▓蟾鎮€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干部等違背組織紀律的問題。我在工作中能夠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做到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自覺維護班子團結;服從組織安排,擺正個人與組織的關系,嚴格按照程序、規矩辦事;能夠按照要求,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情況和有關事項。但在組織生活中,與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主動溝通交流多,與一般干部職工交流談心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論事,講工作、講成績較多,很少談問題、談缺點,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觸及靈魂深處上做的還不夠,在頻度和深度上還需進一步加強。

違紀違法案件剖析材料為加強政府系統黨員干部的黨紀政紀和法紀教育,進一步提高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和拒腐防變的能力,11 月 9 日上午,X 政府機關組織黨員干部在 X 中級法院旁聽了 XXX 職務犯罪案件庭審,這對機關干部產生的思想觸動是深刻的,啟示是有益的,“前車之覆,后車之鑒”此案例為黨員干部提供了一面明斷得失的鏡子。

X 是從基層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的,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曾做過一些有益的工作,并在多個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他的工作作風、領導水平和協調能力、曾是領導和同志們肯定和認可的。從庭審中了解到,他是隨著權力和地位的改變,逐漸放松了自身廉潔自律和接受監督的要求,發展到

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和親屬謀取私利,從而走向違法違紀之路。通過這個案例,一是深為 X 因私欲膨脹斷送了自身大好的前途和人生而惋惜,二是我個人也從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體會如下:

一、要注重主觀世界的改造

“物必自腐而生蟲”。黨的宗旨是為人民服務,黨員干部的工作是為人民謀利益,能不能正確對待名、權、位,是對每個黨員干部十分現實的考驗。擔任什么職務、從事什么工作、取決于組織的培養和使用,加之自己的努力和機遇。而做什么人、走什么路,是自己可以選擇的。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本應“來去無牽掛”,名位錢財是生不帶來、死不帶走的東西,如過于看重了就成了負擔,自己很累,家人擔心,別人看著也不順。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其主要原因就是背棄了正確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學習,忽視了主觀世界的自我改造。理論上的糊涂就會導致政治上的動搖,政治上的動搖就會失去正確的發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態度,就會被各種誘惑所俘虜。

二、要注重嚴格自律和自覺接受各種監督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一個人面對各種誘惑,最大的敵人是自己。中央要求黨員干部要嚴格自律,自覺接受他律。所謂自律,就是欲望上自制,人格上自尊,法規上自重,順境中自勵,逆境中自強,得失上自省,經得

住考驗,邁得過關口。所謂他律,就是自覺接受組織和紀律的監督,保持清醒的頭腦,戰勝各種欲望。實踐已反復證明,忽視自律、拒絕他律,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思想認識是前提,自律是內因,監督是途徑,制度是保證。自律與他律的有效結合,是保障黨員干部不犯錯誤和少犯錯誤的關鍵所在。作為黨員干部,要始終把自己置于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不斷加強黨性鍛煉和黨性修養,嚴把工作、生活、社交圈中的各個關口,做到誘惑面前不昏頭,不正當利益面前不伸手。

三、要注重樹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中央強調反腐倡廉,就是要求每個黨員干部更加牢固地樹立思想道德防線和黨紀國法防線,堅持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執行好各項廉潔自律的規定,經得起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做到不正之風不染,不義之財不收,不法之事不做,遠離燈紅酒綠,遠離低級趣味,管好家人部屬。工作上勤政廉政,收住心,管住口,管住腿,拿好筆,在廣大干部群眾中樹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讓人不重蹈覆轍。當前,我們正處在大變革、大調整、大發展的時代,科技進步日新月異,知識更新日益加快,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對黨員干部的知識水平、理論修養和工作能力以及抵御各種誘惑的意識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對世情、國情和 X

情的深刻變化,作為政府工作人員,我們更應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知識積累,不斷優化自己的知識結構。同時,堅定理想和信念,不斷改造自己的主觀世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地位觀、權力觀,筑牢思想上的防線,才能立于不敗之地。

警示教育帶給我們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給我們的教訓也是極深刻的。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每個黨員干部將面臨的各種誘惑和考驗還很多,因此,我們一定要經常打掃頭腦中的灰塵,做到自律自省,警鐘長鳴,拒腐防變。

第二篇: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材料寫作概要

查辦案件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是紀檢監察干部的一項基本功,也是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的內要要求,同時也是紀檢監察干部綜合素質的體。

一、 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的意義

加強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的剖析,對于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典型案件剖析是警示教育的載體。從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對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上看,中共中央頒布的《實施綱要》明確指出,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違法違紀案件發生原因,分類分層次開展教育”。從查處案件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教育黨員干部方面看,必須把開展警示教育貫穿于案件查處的全過程,堅持邊查案、邊教育。從創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的需要方面看,近年來,各地各部門綜合運用各種載體和手段進行警示教育,通過召開案件總結教育會、舉行案例剖析展覽等,就是一種有益的探索。特別是執紀執法機關利用執紀執法辦案優勢,抓住有利時機,選取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違紀違法人員在什么情況下、在什么問題上、在哪些環節中犯錯誤、栽跟頭,并運用反面典型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正是利用了案件剖析這一有效載體,效果也比較明顯。

(二)典型案件剖析是制度建設的前提。反腐倡廉的實踐表明,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缺陷往往很難完全通過主動查找來實現自我完善,通過查辦案件、剖析案例,則能夠暴露和發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弊端,從而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創造有利條件。例如,從前些年查辦的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發現,一些擁有行政審批權、干部人事權、財權的關鍵崗位之所以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易發多發,都與某些管理制度和體制機制存在的缺陷有關,進而采取了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審批制度、財政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在預防腐敗方面取得明顯實效,這些領域的腐敗現象較過去在逐步減少。重慶市2007年以來查處了房地產領域窩案串案之后,中紀委監察部第五紀檢監察室進行了專題調研分析,重慶市委市政府對產生這些案件的深層次原因也進行了剖析,發現容積率調整等方面問題嚴重、原有政策彈性過大,出臺了《進一步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等規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項制度,體現了案例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是專項治理的依據。查辦案件是重點揭露和集中解決問題的好時機。通過案例剖析,能夠發現一些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的問題,增強見微知著的敏銳性,有針對性地及時部署專項治理工作,一個領域一個領域地抓,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由點及面,達到“查處一案、治理一線”的效果。例如,近年來,通過大量案例分析發現,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問題仍然易發多發,立項審批、規劃審批、項目選址、工程招投標、土地出讓、設備采購、征地和房屋拆遷、工程監理和質量驗收、預算追加和資金結算、水電氣配套、規費征收減免緩、銀行信貸等諸多環節都存在權錢交易的空間,理所當然地成為反腐敗的重點領域。因此,中央決定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把它作為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建設的切入點,規范領導干部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行為。

(四)典型案件剖析是“一案三報告”的內容。目前,不少執紀執法機關實行“一案雙報告”制度,即案件查辦后,不但要形成對案件的調查處理報告,還要針對發案地區、部門和單位存在的體制機制制度上的漏洞和弊端,形成整改的建議報告,有的還形成總結報告,對推進預防腐敗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什么是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體

(一)內涵。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是指執紀執法機關針對查處的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對案件特點、發案原因、警示意義進行分析,從而達到教育黨員干部、健全完善制度、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活動。其特點是:一是權威性。它是一種有組織的活動,由執紀執法機關開展或委托授權有關人員進行,而非個人行為。與社會上一些人員為吸引讀者眼球、引起轟動效益,依靠道聽途說和打探消息撰寫的花邊新聞報道有著本質區別。二是典型性。案件本身的特點、原因、教訓、啟示,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是在認真地剖析基礎上得出的結論。三是實效性。對于加強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具有現實意義,充分體現了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與其他文體的區別。典型案件剖析與機關公文的區別。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處理公務時制作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范格式的文書,是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請示和答復問題,報告和交流情況的工具。典型案件剖析不是為上述要求而開展的活動,而是對案件特點、發案原因、警示意義進行剖析。在《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設定的公文種類中沒有這種文體,在一些公文寫作知識資料中,也找不到這種文體的寫作方法??梢?,無論是寫作目的,還是內容、格式等,兩者都是有區別的。比如,紀檢監察公文中的調查報告,是客觀地對案件調查的文字記載、事實真相的書面表達、責任劃分的初步認定,有固定格式,無需對案件特點、原因、教訓、啟示進行深度表述。典型案件剖析與新聞報道的區別。這里僅就典型案件剖析與報告文學的區別作一比較。如《大貪官李真覆滅記——來自中央紀委的特別報道》屬于典型的報告文學,筆墨多用在違紀違法事實的描述上,分別從“霹靂出擊:中央紀委攻堅不為難 找寶行動 從外圍固定證據;錢能通神、 ‘土老冒’成了有魄力之人

致富有道、工程回扣不能漏、機關算盡、官商勾結好發財;風正帆揚、嚴懲腐敗得民心”六個方面客觀地對案情和查處情況進行報道,從標題到內容,側重于運用敘述、描寫的表達方式,文學色彩比較濃郁,形象生動,饒有趣味,而對案件特點、原因、教訓、啟示則不作分析論述?!妒バ拍畹撵`魂能走多遠—對李真貪污受賄案的剖析》屬于典型的案例剖析,從“喪失信念注定要走向毀滅、監督是防范腐敗的關鍵”兩個方面,對案發原因進行剖析,而且有教訓、有啟示,從標題到正文,語言嚴謹,政論性強,富有說服力。同是一位作者,同是一個案件,表達方式、文體風格截然不同,這充分體現了兩種文體的區別,也反映了作者駕馭不同文體的能力和水平。而在剖析材料的寫作實踐中,常常存在的毛病是:把案件剖析材料寫成報告文學、記敘文之類的材料,有的習慣于在標題上“貼標簽”,雖冠以“剖析”二字,但卻缺乏深入的剖析思考,把那種單純對案情敘述報道當作案例剖析,把本來應該由作者完成的剖析任務交給了讀者去思考,顯然是張冠李戴,也發揮不了案件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與案件查辦工作中常用文體的區別。案件分析是對于特定行為是否構成違紀及如何定性處理進行的討論分析,包括案情介紹、分歧意見、焦點問題、分析意見。例如《王某等人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紀在國企改制中隱瞞盤盈抵算不良債權的行為如何定性》。案件點評是對某一典型案件查處工作或某一申訴案件辦理中的經驗做法進行點評,對不足之處甚至是失誤進行反思,包括基本案情、點評。例如《處理重大復雜案件要善于運用政策——評一起串案、窩案的處理》。案件查辦經驗材料是對查辦案件工作或突破某一典型案件的做法、經驗進行總結,以利于借鑒、交流和推廣,往往以案件點評中的個案經驗作為例證。這方面材料較多,不再舉例。以上三類文體不需要對發案原因、案件警示意義進行剖析,而且語言表達方面專業性要求較強。

三、怎樣進行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

(一)典型案件剖析的寫作。

1、標題。所謂題好文一半。制作典型案件剖析的標題應做到準確、鮮明、生動,使標題真正能夠成為內容和主題的高度濃縮。一是單標題。例如《王懷忠腐敗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訓》的標題,而且這個標題采取的是直白的表達方式;二是雙標題。主標題又稱虛題,概括出剖析材料的主題副標題又稱實題,點出所剖析的人物和案件。例如《失去信念的靈魂能走多遠對李真貪污受賄案的剖析》的主標題,就運用了擬人的修辭手法,具有形象生動的語言表達效果,而副標題則直白地點出人物和案件。

2、開頭。開頭是全文的序幕。這個序幕如何拉開,有兩種方式(1)敘述性開頭。即用高度概括的語言介紹案件查處情況,這種方式最為常見。這里要注意:對案件有關情況的介紹不是案情的全面鋪開,不易占用太多篇幅,事無巨細地羅列犯錯誤人的具體違法違紀情節和經過,而是概括介紹,然后很快過渡到正文,因為正文中會就案件的特點進行較為詳細的敘述。例如《王懷忠腐敗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訓》的開頭:先概括敘述案件調查、處分和審判情況,然后以 “王懷忠從一個孤兒成為副省長,又從一個副省長淪為死囚,給人諸多的啟示和深刻的教訓”一句話轉入正文,具體案情的展開則在正文中案件五個方面的特點中敘述。又如《信念動搖之后——河南省水利廳原廳長張海欽違紀違法案件剖析》的開頭部分更加簡單,主要介紹了案件處理情況和進行剖析的背景,案件具體情況放在正文中與案件四大特點一并敘述。(2)政論性開頭。用簡潔明快、堅定有力的政論性語言,揭示案件的性質,表明對案件的看法和態度。例如《失去信念的靈魂能走多遠—對李真貪污受賄案的剖析》的開頭部分。

3、正文。這一部分是對案件的認識、看法與態度,帶有很強的指令性,是全文的重點,寫作難度也比較大,既要對案件特點進行歸納,又要分析發案原因、總結警示意義;既要有具體的敘述,又要有議論分析。(1)歸納案件特地。要在仔細研究案情的基礎上,歸納出所剖析案件的典型之處,與其他案件的不同之處。其作用是:一是對開頭部分的案情概括充實拓展,使讀者對案情更進一步地了解。二是為下面的原因、教訓剖析作鋪墊,使讀者對案件有一個全面的理性認識和把握。例如《王懷忠腐敗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訓》一文,正文中第一部分就概括歸納了案件的五個特點:即違紀違法數額巨大、情節惡劣、集政治蛻變、經濟貪婪、生活腐化、作風專橫于一體的全方位腐敗、后果、危害嚴重、反調查能力強,頑固不化;案件查處的社會政治效果好。這里應注意:一是案件特點的敘述不是案件調查報告的照抄照轉,而是通過對案情認真研究,歸納概括的結果。二是案件每個特點歸納出來之后,都要附以事實材料來印證,否則,特點就是空穴來風。例如《王懷忠腐敗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訓》一文,在分析第二個特點時,分別從組織人事、土地批租、國企改制、工作作風、生活作風五個方面,列舉大量實例和數據,充分反映了案件這一特點;三是有的剖析材料這部分以描述案情來代替,雖沒有突出“特點”一詞,實際上也是經過對案情的認真思考,以小標題的形式,圍繞案件幾個方面的特點,精選相關材料來展開。(2)分析發案原因。對違紀違法原因的分析,要注意揭示出問題的本質,從主觀與客觀的角度分別指出產生問題的根源,以教育廣大黨員干部。例如《失去信念的靈魂能走多遠——對李真貪污受賄案的剖析》一文,緊扣喪失信念、不受監督兩個方面,側重于分析李真腐敗的主觀原因。例如,用李真“與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萬物皆空,不如權力在握之時,及早做些準備”的自說自話,道出了其信念動搖、思想滑坡的事實。又如,李真在河北省委作秘書時,以河北“第一秘”自居,同級領導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就是級別高點的領導,他也“狐假虎威”地說訓就訓一頓。說明其他領導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已經失去了監督制約,成為脫韁野馬,導致腐敗必然無疑?!锻鯌阎腋瘮“讣陌盖榧捌浣逃枴芬晃?,則從思想道德防線失守、監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藐視黨紀國法四個方面分析了王懷忠腐敗的原因,既有主觀原因分析,又有客觀原因分析。比如,在對監督管理上的失控進行剖析時,作者引用了這樣的材料: “王懷忠的胡作非為早就引起了阜陽干部群眾的強烈不滿,從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來,一些干部和群眾不斷向上級組織反映王懷忠的問題,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王懷忠不僅沒有受到懲處,反而被提拔重用,這在客觀上助長了他的囂張氣焰,使他忘乎所以”,發人深省地揭示出監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是案件發生的一個客觀原因。這里應注意:一是要在違法違紀事實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剖析原因,做到有觀點、有例證,不僅要講清道理,還要擺出事實。例如《王懷忠腐敗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訓》一文,在論述“被監督者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是監督的重要前提”這個分論點時,是這樣剖析的:他曾吹噓“阜陽是他王家的天下”按阜陽1300萬人口計算,他就是“世界第58位總統”,他把有人為討好而送他的“潁亳兩州一圣王”的對聯視為珍品收藏。通過兩個事例,很形象地說明了王懷忠走向滅亡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把自己凌駕于千萬人之上而不可一世、拒絕監督的結果。二是要抓住要害,入木三分,突出重點,創出新意。因為相同性質案件有許多,而違紀違法的原因和教訓大同小異,不用心鉆研就無法體現剖析材料的特點,有可能是千人一面,很難有新意。因此,要在深入研究分析案件本質上下功夫,尤其要在典型材料的選用上多做文章。(3)總結啟示意義。在對案件特點、原因深入剖析的基礎上,這一部分主要是揭示警示意義,提出能夠給人以啟迪、發人深省的論斷。不求多只求精,抓住幾點,講深講透,增強說服力和感染力。寫作這一部分應注意:一是本部分內容的擺放位置。具體有兩種結構形式。第一種是分析原因與指出警示意義有機結合,每一個原因分析之后,緊接著提出一條啟示。例如《王懷忠腐敗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訓》一文,在對四個方面的原因和教訓剖析時,采取了邊剖析原因、邊揭示警示意義的方法,在分析每個原因之后,接著指出這方面的警示意義,包括對組織和黨員干部的啟示,推理嚴謹、邏輯嚴密,結構銜接非常自然,可以說是水到渠成。如“思想道德防線的失守”一段,在剖析原因之后,以“前車之覆,不可不鑒”一句引出對每一個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的啟示意義。第二種是與案件特點、原因分析兩個部分并列來寫,把幾個方面的啟示意義歸納在一起,獨立作為一個部分,擺放在原因分析部分之后。例如《信念動搖之后——河南省水利廳原廳長張海欽違紀違法案件剖析》一文,特點、原因、啟示三大部分,各自獨立、自成一體,分別以三個小標題明示。其中,第一部分是“案件:呈現四大特點”,第二部分是“剖析:走向腐敗的衍化”,在這兩部分之后,把“啟示:常修為政之德”作為第三部分,從領導干部要正確使用權力、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領導干部要謹慎交友三個方面分析提出警示意義。二是啟示意義部分以議論為主,力求簡明扼要。如果是第一種結構方式,因前面原因剖析中已經列舉事實,這里則無需對事實材料再詳加敘述,直接點出意義即可;若單獨成為一個部分,可以適當展開。三是要體現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對黨員干部的新要求、新論斷。

4、結尾。有的以總結式結尾,例如《王懷忠腐敗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訓》一文,用“總之,王懷忠案件再一次警示我們„„”一段話結束全文。有的在啟示意義結束后戛然而止,不再畫蛇添足,例如《信念動搖之后——河南省水利廳原廳長張海欽違紀違法案件剖析》一文,就沒有那種拖泥帶水之感。

(二)案件剖析材料的寫作要求。

1、了解熟悉案情。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對案件查處情況的了解熟悉程度,決定了對案件特點、原因、意義剖析的深度。了解案情的途徑:一是仔細研讀調查報告、處分決定、通報、判決書等與案情有關的材料,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好違紀違法人員的懺悔書,如馬鞍山市國土局原局長王海風的懺悔書,對 “朋友”的三點新認識:“講得清、記得老、跑得快”,就很能說明領導干部慎交友的現實問題。二是與直接參與辦案的人員座談,了解一些調查報告中沒有展開敘述的具體情節;三是對有關違紀違法人員進行現場采訪。四是關注社會群眾對案件查處情況的反映。

2、提煉正確觀點。這是由剖析材料的權威性、指令性和約束作用決定的。剖析材料一旦作為警示教育的教材,就會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產生影響和效用。如果立意有誤,觀點偏頗,就會產生相反的教育效果。因此,達到這一要求,必須提高我們把握政策法規的能力和水平,學會科學分析問題的方法,提煉出正確的觀點,寫出符合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剖析材料。

3、選擇典型材料。一是把握材料豐富與精煉的關系。占有、選用的材料越多,文章的立體感就越強、就越豐滿、就更能以事實服人。但也要防止材料的簡單堆砌,并非材料使用的越多越好,關鍵是做到典型精煉,確保能夠印證案件的特點、論證提出的觀點。二是要重視細節材料的巧妙運用。注重細節運用,從小處入手,小中見大,常常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調查報告中沒有使用的案情材料,常常不被重視的材料,在剖析材料中可以有效利用,這也是使剖析文章生動形象、具體可感,增強讀者閱讀趣味的出彩之處。典型案件剖析雖與報告文學有別,但并不排斥形象的語言運用,尤其是在對細節進行描述時,可以適當借鑒報告文學語言形象生動的表現手法。例如《失去信念的靈魂能走多遠——對李真貪污受賄案的剖析》一文中,對李真嗜錢如命的本質進行分析時,就選用了一個很典型的細節:當聽說中央紀委要查他時,他想把一個箱子里的錢轉移到香港,但一看箱子里的錢還不滿時,就通過朋友通知一個想承包某工程的老板說先送50萬元人民幣,等到工程合同簽完后,再從里面扣,否則我就要把工程承包給別人。那個老板把錢送來后,填滿了這個箱子,李真就把多余的錢放在了另一個箱子里。如果有機會,李真承認會將另外一支箱子也裝滿的。通過人物的行為、語言、心理的描述,充分說明了李真“撈錢,撈得越多越好”這種貪得無厭的丑陋嘴臉。

4、形成獨特風格。寫好案件剖析材料,要堅持“文有定法” “文無定法”的規則。所謂“文有定法”,就是說案件剖析材料內容和形式有其特定的要求,是有一定的寫作規律可循的,至少應做到形似。所謂“文無定法”,就是說案件剖析材料寫作又有一定的靈活性,不能循規蹈矩、千篇一律。在語言風格方面,有的端莊嚴肅,有的生動形象在敘述表達方面,有的概括簡要,有的具體翔實;在謀篇布局方面,有的把案情與特點合并敘述、有的單獨歸納特點,有的把原因與啟示合并剖析,有的特點、原因、啟示自成一體??梢?,在遵循總體原則的情況下,要善于創新,針對具體案件,進行巧妙構思,既能借鑒調查報告、通報的嚴謹,又能吸收報告文學的生動形象,充分運用敘述、議論、描寫等多種表達方式,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撰寫出高質量的剖析材料。

摘自人民日報

第三篇:消防部隊違法違紀案例

一、牛彬彬違紀案

牛彬彬,男,漢族,1986年7月出生,2004年12月入伍,河南蘭考人,馬鞍山支隊戰士,中士警銜,2009年6月借調省公安廳擔任公務員。2010年10月3日擅離工作崗位,外出合肥、南京等地吃喝玩樂,與地方女青年不正當交往,經多方查找,10月9日將其帶回。根據牛彬彬的違紀事實,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有關規定,給予行政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崗位。

二、王其江違紀案

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間,安慶支隊大觀區大隊政治教導員王其江與地方女性張某存在不正當兩性關系,2010年6月7日下午,張某丈夫余某多次到大觀大隊與王其江交涉,并發生糾紛,信訪至支隊、總隊,在部隊內外造成不良影響。根據調查情況,經總隊紀委研究,報黨委批準,給予王其江行政記過和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三、高勇違法違紀案

高勇,男,山西河曲人,1983年7月出生,2001年12月應征入伍服役于解放軍66157部隊,后調入消防部隊,為山西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隊士兵,中共黨員,上士警銜。2003年3月,山西省公安消防總隊未報經部消防局批準,擅自將其調入太原市公安消防支隊;2009年3月,又通過山西省公安廳借調到公安部裝財局開車。

2010年4月11日凌晨1時,高勇駕駛部裝財局公務車行至北京市崇文區祈年大街時,路遇一步行年輕女子,高先后兩次詢問該女是否搭車,待該女上車后,遂將其強奸。北

1 京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后于4月22日下午將高勇抓獲。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四、儲勝華違紀案

儲勝華,男,漢族,1973年2月出生,安徽岳西人,1992年9月入伍,1995年12月入黨,1996年7月從武警學院消防工程系畢業后分配至安慶市消防支隊工作,案發前任安慶支隊水上消防科科長,技術10級工程師,武警專業技術少校警銜。2008年9月20日,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接安徽省高級人民檢察院批轉群眾來信,對安慶支隊水上消防科科長儲勝華涉嫌受賄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并予以刑事拘留。經查,安慶支隊水上消防科科長儲勝華以低于市場價8200元為個人購臵房產一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經總隊紀委研究并報總隊黨委決定:免去儲勝華安慶支隊水上消防科科長職務,由專業技術10級降為專業技術11級,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江蘇淮安支隊違紀案

2010年“八一”建軍節期間,淮安消防支隊先后組織該市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支隊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工程公司等召開了三次座談會,共收取慰問金51.7萬元。一是7月23日通過發送請柬、電話通知等方式邀請億力房產、上海綠地、紅豆集團等12家在淮投資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該支隊會議室召開座談會,其中8家企業共提供慰問金19萬元,最少為1萬元,最多為10萬元;二是7月26日通過發送請柬邀請該支隊列管的51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支隊會議室召開“服務地方經濟暨‘四個能力’建設座談會”,實際到會的47家單位中有35家單位共提供慰問金24.8萬元,最少為1000元,最多為8萬元;三是7月28日電話邀請16

2 家消防工程公司在該支隊會議室召開座談會,共收受慰問金7.9萬元,最少為2000元,最多為1萬元。從8月12日開始,淮安消防支隊采取向有關慰問單位發出退款函、安排專人上門退款等方式,將違規收取的慰問金全部退還有關單位。江蘇消防總隊黨委日前作出決定,責令淮安消防支隊黨委作出深刻檢查,取消該支隊年度評先資格,對支隊軍政主官進行誡勉談話。

六、張家口支隊“8.24”案件

2009年8月24日21時許,張家口支隊蔚縣大隊大隊長張保禮帶領大隊參謀王華、三期士官沈紅、合同制消防員王海軍、茹啟磊與地方4名消防工程從業人員,前往距縣城7公里的壺流河水庫捉螃蟹。期間,6名水庫管理人員前來制止。張保禮等人得知螃蟹是放養的情況后,放歸了所捉螃蟹。在另一處的王海軍、李煥忠與水庫管理人員高士文、潘金堂發生沖突,王海軍用木棒擊傷高士文頭部。之后,張保禮等人將傷者送往蔚縣醫院救治,高士文因傷情加重,在轉往張家口251醫院途中死亡。

經法醫鑒定,高士文系腦左側粉碎性骨折、腦顱損傷致死。此案初步定性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王海軍涉嫌故意傷害致死罪,進入起訴階段。

七、三起執法不規范引發的信訪案

2006年10月1日,黑龍江省嫩江縣羽絨服大世界發生火災,當事人滕玲玲夫婦因對火災原因認定不服,自今年3月以來連續多次到部消防局上訪并攔截車輛,影響了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經查,針對這起火災,當地市、縣公安消防部門先后6次作出認定書。嫩江縣消防大隊于2006年12月12日以嫩公消認[2006]第0010號《火災原因認定書》認定起

3 火原因不明。當事人向黑河市消防支隊申請重新認定后,黑河市消防支隊于2007年2月25日以黑公消重[2007]第0002號《火災原因、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撤銷了嫩江縣消防大隊的《火災原因認定書》,責令重新作出認定;2007年3月7日,嫩江縣消防大隊以嫩公消認[2007]第0006號《火災原因認定書》認定‚電線短路產生火花引燃羽絨服等服裝引起火災?,同時制作送達了嫩公消責[2007]第0006號《火災事故責任書》,認定當事人負有間接責任。當事人對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再次申請重新認定。黑河市公安消防支隊于2007年5月16日以黑公消重[2007]第0001號《火災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作出維持原責任認定的結論,當事人不服開始上訪。2008年9月,黑龍江省消防總隊責成黑河市消防支隊重新調查; 2009年1月8日,黑河市公安消防支隊以黑公消重[2009]第0001號《火災原因、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決定撤銷嫩公消認[2007]第0006號《火災原因認定書》,維持嫩公消認[2006]第0010號《火災原因認定書》,認定起火原因不明。

2009年8月17日,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商戶任杰到部消防局上訪,反映興隆縣玉興百貨大樓存在火災隱患,以及興隆縣消防大隊執法違法的問題。經調查,興隆縣消防大隊2008年7月發現玉興百貨大樓存在嚴重火災隱患,但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消除;該大隊于2006年12月對玉興百貨大樓進行消防驗收時,出具的《消防驗收意見書》編號為興公消字[2005]第0013號、落款時間為2005年12月4日,發現錯誤后又出具了編號為興公消字[2006]第0013號、落款時間為2006年12月4日的《消防驗收意見書》,但未將存在錯誤的意見書收回;該大隊于

4 2008年1月14日對玉興百貨大樓地下一層京聯超市送達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興公消檢字[2008]第0003號)中,竟錯誤地出現了‚不服本決定,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的內容。

2009年4月30日,河北省承德市金太陽歌廳發生火災,造成3人死亡。部消防局工作組在指導火災調查中發現,該場所未經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進行裝修改造后,于2006年8月7日申請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承德市雙橋區消防大隊于8月10日違反法定程序出具了同意其開業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在以后多次消防監督檢查中均沒有發現該場所未依照消防技術標準設臵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吊頂裝修材料不合格、疏散樓梯采用木質材料、兩個安全出口間距不足等火災隱患。

八、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原政委張志廣違法違紀案

張志廣,男,漢族,1958年2月出生,198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赤峰人。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轉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工作,歷任消防處干事、參謀、副科長,現役干部處副處長、處長,現役工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職。2003年4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政委、黨委副書記。

經查,2004年以來,張志廣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政委期間,為解決劉某的提職問題,收受賄賂3萬元;為解決梅某的提職問題,收受賄賂3萬元(已退回)及巴林雞血石1塊;為解決王某入伍問題,收受賄賂3萬元;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將消防總隊配發的三星牌筆記本電腦和無線上網卡給其女兒異地使用,一年多時間在總隊掛賬上網費3

5 萬余元;在總隊網球館打網球期間,用公款消費;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兩性關系等問題。根據張志廣的違紀事實,經部黨委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由正師職降為副團職、由武警大校警銜降為武警中校警銜處分,并安排其退出現役,收繳其違紀所得,責成其退賠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經部黨委同意,近日由內蒙古自治區紀委作出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九、宣城支隊涇縣大隊肖春華違紀案

經查,原宣城涇縣大隊給養員肖春華(男,江西奉新縣人,1979年12月出生,1998年12入伍,三級士官)自2004年至2007年,通過收取不入賬、改動憑證、虛報重報伙食費等方式貪污公款,嚴重違紀。其收取地方單位慰問金時,在開具票據、填制憑證經審批后,藏匿憑證不記賬,也不向支隊會計核算中心報賬。報銷大隊正常經費開支時,在經費結算單‚金額合計(大寫)?前留有空白,待大隊領導簽字同意報銷后,再從外面找來的發票附后,改動票據張數,在預先留下的空白處填上數字。采取重復填制市場采購單的方式,重報虛報部隊伙食費。

總隊對肖春華違紀案件高度重視,在全省消防部隊安全穩定電視電話會議上給予宣城支隊通報批評,責令支隊黨委向總隊黨委作深刻檢查,對負有責任的大隊軍政主官分別給予嚴重警告、警告處分。

十、滁州支隊羅慶文受賄案

2007年10月15日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對羅慶文涉嫌受賄一案進行了宣判,判處羅慶文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沒收財產3萬元??傟狘h委報請省公安廳黨委,給予羅慶文開除黨籍、開除軍籍、取消其武警中校警銜的處分。

6 羅慶文,男,漢族,安徽定遠人,大學文化,1966年5月出生,1983年10月入伍,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10月提干,歷任班長、副中隊長、中隊長、副科長、科長等職,2004年3月任滁州市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處長,副團職,武警中校警銜。

經滁州市瑯琊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4月至案發,羅慶文利用職務之便,為多家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04640元。

2006年初,南京市消防工程總公司副經理李某某受博西華家用電器有限公司邀請,參與該公司雙開門冰箱車間、半成品倉庫消防工程前期準備工作。李某某經朋友介紹結識了羅慶文。為獲得羅慶文的關照,李某某從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先后5次共送給羅慶文現金73000元及雷達男式手表一塊(價值12300元)。

2005年初至2007年案發前,羅慶文利用職權,為滁州市金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經營活動提供關照,滁州市金盾消防公司經理周某某為了表示感謝,送給羅慶文現金35000元及JVC攝像機一部(價值2340元)。

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收受合肥禧靈消防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周某某所送現金35000元

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羅慶文利用職權,為安徽鑫達消防電氣安全檢測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檢測業務提供關照,該公司經理施某某為表示感謝,利用年、節送羅慶文現金共43000元。

2005年元月至2006年10月,羅慶文為滁州市消防器材裝備供應站經營活動提供關照,該站負責人王某某,利用年、節期間送給羅慶文現金共22000元。2005年12月華威科技

7 公司托請王某某送給羅慶文好處費8000元。

2006年5月至2007年3月先后收受滁州市東方文化娛樂有限公司董事長殷某某送購物卡20000元

2004年4月,滁州白云商廈為感謝羅慶文在商廈隱患整改過程中給予的幫助和支持,整改項目負責人唐某送給羅慶文5000元本商廈購物卡;此外,該商廈經理涂某某分別于2005年、2006年、2007年春節前后送給羅慶文5000元本商廈購物卡。

2006年底安邦雅都公司投資興建的金光大道購物廣場即將進行消防驗收前,該公司副總經理陳某某送給羅慶文10000元現金,2007年春節前,金光大道購物廣場通過消防驗收正式開業后,陳某某為表示感謝又送羅5000元購物卡

2007年3月19日,天正商場消防設計通過消防支隊審核,總經理李某某于2007年3月下旬到羅慶文家中看望羅慶文,送其10000元現金。

2006年初,警通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某某,在羅慶文辦公室送羅1000元購物卡;2007年春節前,又在羅慶文辦公室送羅3000元現金。之后,掛靠警通公司承接工程的王某某到羅慶文辦公室送羅慶文現金5000元。

十一、滁州市消防支隊定遠大隊士官陶功大嚴重違紀案 陶功大,男,1995年12月由馬鞍山市當涂縣應征入伍,滁州市消防支隊定遠縣大隊三級士官,給養員。

2007年6月26日14時左右,陶功大以交水電費為由請假外出,當日晚飯時,發現其未歸隊,中隊干部以為其在外與朋友吃飯;6月27日早操時中隊發現陶功大未參加,以為其昨晚因醉酒不醒人事,派人到陶單獨居住的房間窗口查看,發現其仍然不在。6月27日15時許,大隊在陶功大房

8 間內桌上發現其出走時留下的三張紙條,自稱模仿大、中隊領導簽字冒領3100元及炒股等事,字里行間流露出輕生意圖。接滁州支隊情況報告后,總隊極為重視,要求滁州支隊迅速展開調查,積極尋找陶功大的下落,并當即派出工作組赴定遠駐隊督辦指導。2007年7月11日,陶功大在云南機場登機時因持假身份證被機場安檢人員扣押,7月13日,陶功大被支隊派人帶回,其逾假不歸長達16天之久。

經總隊工作組、滁州支隊和定遠縣大隊查實:陶功大模仿定遠大隊張作德大隊長、中隊孫建何副指導員簽字,分別于2006年4月7日、5月9日、8月28日和2007年1月23日到縣財政結算中心共領取現金3100元,出走時大隊庫存現金短款480元,并帶走一輛折款約250元的自行車。同時,經大量調查取證和陶功大本人交代并查實:2007年6月26日15時03分,陶功大請假后,沒有交水電費,而是在中國工商銀行定遠新大街分理處取款3萬元后出走。出走期間,陶功大曾服藥自殺未遂,并先后到達合肥、南京、無錫、上海、寧波、廈門、大理、昆明等地,期間,還在寧波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化名孫建。另外,經調查,陶功大在服役期間,與江蘇兩名女網友通過網上聊天、手機短信等方式長期保持聯系,并利用請假回家的機會與女網友見面,且與其中一名女網友發生不正當性關系。

陶功大嚴重違紀情節惡劣,影響極壞。經總隊研究,給予陶功大除名處分和開除黨籍處分;責成滁州支隊要進一步分析深層次原因,追究定遠縣消防大、中隊干部的領導責任。

第四篇:公安消防部隊違法違紀行為分類及解釋(試行)

為規范、統一公安消防部隊違法違紀行為分類及稱謂,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等有關規定,對公安消防部隊違法違紀行為按三級指標劃分為1l大類63項93種。

一、違犯政治紀律類

指違犯黨的政治紀律,危害黨在政治上高度統一的行為。分為9項9種:

1、拒不執行中央政策:指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決定,或者故意作出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重大工作部署、決定相違背的行為。

2、散布錯誤言論:指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表反對、違背四項基本原則、改革開放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違犯黨和國家有關規定,播出、刊登、出版有上述問題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的行為。

3、非法集會游行:指組織、領導、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或者以提供信息、資料、財物、場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動的行為。

4、參加非法組織:指組織、領導、參加旨在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敵視政府或者危害國家安全的非法組織;組織、領導、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行為。

5、非法提供情報:指參加國(境)外情報組織,或者向國(境)外機構、組織、人員非法提供情報的行為。

6、叛變叛逃:指投敵叛變,向敵人自首;在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申請政治避難,或者違紀違法后逃往國(境)外、外國駐華使(領)館;在國(境)外公開發表反對黨和政府的言論;故意為上述行 1 為提供方便條件的行為。

7、違犯民族宗教政策:指挑撥民族關系制造事端或者參加民族分裂活動;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煽動騷亂鬧事,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其他違犯黨和國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行為。

8、利用宗族勢力搞破壞:指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妨礙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

9、其他:指其他違犯政治紀律的行為。

二、違犯組織、人事紀律類

指違犯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以及軍隊、公安現役部隊有關組織、人事方面的原則、制度和規定的行為。分為8項8種:

l、違犯民主集中制:指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重大決定,或者違犯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的行為。

2、不服從組織決定:指拒不執行組織的分配、調動、交流等決定的行為。

3、違犯干部選拔任用、職稱評審規定:指在干部選拔任用和職稱評審工作中,違犯干部選拔任用和職稱評審有關規定,使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人得到提拔任用或者使不符合職稱評審條件的人獲得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

4、違規發展黨員:指違犯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弄虛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或者為非黨員出具黨員身份證明,或者違犯有關規定程序發展黨員的行為。

5、違犯戰士考學、士官選取規定:指違犯公安現役部隊院校招生有關規定,采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或者其他手段,使不符合入學條件的戰士錄取為部隊院校學員;或者違犯士官選取有關規定,將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選取為士官或晉升為上一級士官的行為。

6、違規征接新兵、招錄普通高校畢業生:指違犯國家征兵政策或者公安現役部隊接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工作有關規定,采取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征兵條件的人員征集入伍,或者把不符合接收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招錄為部隊干部的行為。

7、違犯外事工作有關規定:指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國(境);在出國(境)過程中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造成不良影響或者經濟損失;在出國(境)過程中擅自脫離組織,或者從事外事、機要等工作的人員違犯有關規定同國(境)外機構、人員聯系和交往;故意為他人脫離組織出走提供方便條件的行為。

8、其他:指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一以及其他違犯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

三、違犯廉潔自律規定類

指違犯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中有關廉潔自律方面規定的行為。分為6項6種:

1、違規占有公私財物: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經管的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或者以購買物品時象征性地支付錢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或者無償、象征性地支付報酬接受服務、使用勞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人或者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支付、報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應當由個人支付的出國(境)留學費用,由他人支付、報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占用公物歸個人使用,時間超過六個月,或者占用公物進行營利、非法活動的行為。

2、索受禮品禮金:指索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饋贈,不登記交公;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 3 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受對方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饋贈的行為。

3、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指違犯規定經商辦企業;從事有償中介活動;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違犯有關規定兼職或者兼職取酬;其他違犯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行為。

4、親屬違犯從業限制規定:指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犯有關規定以個人獨資、與他人合資、合股、合作、合伙,或者以承包、租賃等方式進行消防產品生產、銷售、維修、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施工、監理、檢測、消防中介服務等營利性活動的行為。

5、揮霍浪費公共財產:指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用公款出國(境)旅游;違犯規定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購買、更換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轎車或者對所乘坐的小轎車進行豪華裝修;其他揮霍浪費公共財產的行為。

6、其他:指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等其他違犯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

四、貪污賄賂類

指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受賄和變相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挪用公款;擁有與合法收入差額較大的財產或支出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以及隱瞞境外存款的行為。分為7項7種:

1、貪污:指單位或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違犯有關規定,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或者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集體私分;在國內公務活動或者對外交往中代表單位接受禮品,按規定應當交公而不交公的行為。

2、受賄:指單位或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變相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經濟往來中違 4 犯有關規定收受財物或者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或合伙私分;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其他黨和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變相非法收受請托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收受對方財物,查實本人知道;以及《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規定的行為。

3、行賄:指單位或個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黨和國家、部隊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犯有關規定,給予財物或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4、介紹賄賂:指向從事公務的人員介紹賄賂的行為。

5、挪用公款: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進行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時間不足三個月,但數額較大的行為。

6、財產來源不明:指個人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較大,本人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的行為。

7、其他:指違犯有關規定隱瞞境外存款等其他貪污賄賂行為。

五、破壞經濟秩序類

指違犯國家法律法規,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行為。分為4項4種:

l、走私:指違犯海關法規,非法運輸、攜帶或者郵寄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物品進出國(邊)境,逃避海關監督、檢查,偷逃關稅的行為。

2、單位挪用專項資金:指單位挪用財政資金或者上級機關撥給的專項資金的行為。

3、單位經商辦企業:指單位違犯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的行為。

4、其他:指其他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行為。

六、違犯財經紀律類

指違犯國家和部隊財政經濟管理法規和制度,給國家和集體利益造成損失的行為。分為6項6種:

l、隱瞞截留坐支:指隱瞞、截留、坐支應當上交國家的財政收入;合伙私分隱瞞、截留款的行為。

2、違規借用存儲公款:指個人借用公款超過六個月不還;個人借用公款進行營利或者非法活動;違犯有關規定將公款借給他人;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的行為。

3、違犯“收支兩條線”:指違犯“收支兩條線”集中收付制度,將應當納入法定賬簿的資產未納入法定賬簿或者轉為賬外的行為。

4、違犯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指違犯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法律、法規的行為。

5、違犯會計法規:指在財務管理活動中違犯會計法律、法規,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的行為。

6、其他:指不按預算或用款計劃核撥國家財政經費、資金,違規為他人提供擔保等其他違犯財經紀律的行為。

七、失職瀆職類

指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分為5項19種。

l、拒不執行上級命令:指拒不執行上級機關和領導依法作出的決定、命令或者布置的任務的行為。

2、玩忽職守:具體包括5種:

①不作為或者消極作為:指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要求履行 6 防火檢查、消防行政許可、滅火救援、火災原因認定等法定職責的申請,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或者故意拖延不辦,造成后果的;在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中出警遲緩或者消極應付,造成后果的;對管轄范圍內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者不及時處理的行為。

②不依法行政或者辦案:指對不符合法定消防安全要求的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對依法應當予以批準的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事項不予批準,或者違犯消防行政執法、刑事執法程序辦理案件造成后果的行為。

③失密泄密:指丟失秘密文件資料,或者泄露黨和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負責任,致使發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的行為。

④指揮監管不力:指公安消防部隊的領導干部指揮、決策不當或者因疏于教育管理監督,導致隊伍中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或者重大事故,應當追究領導責任的行為。

⑤其他:指其他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采取推諉、拖拉等方式不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

3、徇私舞弊:具體包括6種:

①出具假證:指在消防行政執法或刑事執法活動中,弄虛作假出具虛假審核驗收意見書、虛假鑒定報告、虛假現場勘查報告、虛假責任認定書等證明文件的行為。

②辦關系案:指在執法辦案中故意偏袒一方或者對案件降格處理,顯失公平、公正的行為。

③透露案情:指在消防行政執法、刑事執法和火災原因調查中,向有關當事人透露調查情況或者工作部署,幫助當事人逃避責任的行為。

④瞞報謊報:指違犯有關規定,以隱瞞事實真相為目的,瞞報、漏報火災事故、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按照規定應當上報的重要情況的 7 行為。

⑤違犯回避制度:指違犯法律有關規定,在執法辦案中應當回避而不回避,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⑥其他:指其他徇情枉法、作假舞弊的行為。

4、濫用職權:具體包括5種:

①插手消防經營性活動:指受經濟利益驅動,利用職權插手、干預被監督單位正常經營活動,指定或者變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企業、消防中介服務組織或者消防產品銷售單位、品牌的行為。

②違規處罰收費或者侵占財物:指在消防執法活動中違犯規定實施處罰或者以各種方式亂收費、亂攤派;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財物;違規查封、扣押、沒收他人財產,或者擅自使用、調換、變賣、損毀被查封、扣押、沒收財物的行為。

③違規設立行政許可:指違犯有關法規擅自設置行政許可,強令被服務對象履行檢測、維修、保養、備案等非法定義務的行為。

④濫用強制措施:指在執法辦案中違犯規定采取強制措施,侵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⑤其他:指其他濫用執法權力的行為。

5、其他:指其他失職瀆職、以權謀私行為。

八、侵犯權利類

指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行為。分為3項13種:

1、侵犯人身權利:具體包括7種:

①誣告陷害:指故意捏造他人違紀違法事實,向黨和國家、部隊有關機關、組織或者領導干部作虛假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到紀律和法律追究的行為。

②故意殺人: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③故意傷害: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④強奸: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行 8 為。

⑤非法拘禁:指利用職權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⑥非法搜查:指利用職權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行為。

⑦其他:指其他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

2、侵犯民主權利:具體包括5種:

①打擊報復:指對批評、檢舉、控告進行阻撓、壓制,或者將批評、檢舉、控告、申訴材料私自扣押、銷毀,或者故意將其泄露給被批評人、被檢舉人、被控告人;對批評人、檢舉人、控告人、證人及其他人員進行打擊報復、陷害的行為。

②壓制申辯:指對黨員、官兵或者公民的申辯、辯護、申訴、作證等進行壓制的行為。

③侵犯通信自由:指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為。

④干涉婚姻自由:指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為。

⑤其他:指其他侵犯民主權利的行為。

3、其他:指其他侵犯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的行為。

九、嚴重違犯社會主義道德類

指嚴重違犯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社會主義道德規范的行為。分為4項4種:

l、騙取榮譽:指以非法獲取榮譽為目的,通過虛構、謊報、隱瞞偽造等手段,向黨和國家、部隊有關機關、組織、單位騙取不應該得到的榮譽的行為。

2、通奸、重婚或包養情人:指與他人通奸、重婚或包養情人,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3、利用職權等發生性關系:指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4、其他:指其他嚴重違犯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十、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

指違犯社會管理法律、法規,妨害國家機關對社會的管理活動,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分為4項10種:

l、違犯治安管理行為:具體包括7種:

①從事嫖娼賣淫活動:指嫖娼、賣淫,或者組織、強迫、介紹、教唆、引誘、容留他人嫖娼、賣淫,或者故意為嫖娼、賣淫提供方便條件的行為。

②參與色情淫穢活動:指進行色情、淫亂活動:制作、復制、出售、出租、傳播、觀看淫穢影視書畫或者其他淫穢物品;觀看淫穢表演,組織進行淫穢表演的行為。

③猥褻侮辱婦女: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

④參與賭博活動:指參加賭博活動,或者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參加賭博屢教屢犯,或者賭資較大,或者在工作時間賭博,或者在國(境)外賭博;故意為賭博活動提供場所或者其他方便條件的行為。

⑤參與毒品活動:指違犯有關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精神藥品或者其他違禁品;以牟利為目的,違犯有關規定種植毒品原植物或者制造、運輸、販賣毒品、精神藥品和其他違禁品的行為。

⑥尋釁滋事:指故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⑦其他:指其他違犯社會治安管理的行為。

2、侵犯財產:指以盜竊、詐騙、搶劫、敲詐勒索等方式侵犯公私財物的行為。

3、違犯計生政策:指違犯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破壞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實施的行為。

4、其他:指其他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

一、違犯警務紀律類

10 指違犯《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和公安部及公安消防部隊內部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分為7項7種:

l、酒后駕車:指違犯規定,在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的飲料后,駕駛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的行為。

2、工作時間飲酒:指在工作日的上班時間和早晨、中午,以及在執行警務活動和值班、備勤前及其期間,飲酒或飲用含有酒精飲料的行為。

3、打罵群眾:指在執勤執法和日常生活中耍特權,毆打或指使他人毆打群眾、辱罵他人的行為。

4、冷硬橫推:指對辦事、報警、報案、求助、咨詢的群眾態度冷漠、生硬、蠻橫、推諉,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5、違犯警用裝備使用管理規定:指違犯規定出租、出借或者私自贈送轉讓警車、消防車、警服、警用車輛號牌、警用標志等警用裝備;為非公安消防部隊人員辦理士兵證、警官證、駕駛證、行車證等證件;為非公安消防部隊車輛辦理警用車輛號牌;違規駕駛警用車輛或者使用警燈、警報器,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

6、違犯公安網使用規定:指違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網違規行為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的行為。

7、其他:指違犯《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和公安消防部隊有關內部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篇:教育系統違紀違法案件剖析報告

《關于教育系統違紀違法案件整改通知書》的報告

我校本著加強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員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精神,嚴格按黨章和教師職業道德辦事。這些年來,我校始終保持了學校的圣潔之地,沒有出現一例有違紀違法的人和事。從新聞媒體上,我們也經常聽到、看到教育系統中出現的許多違紀違法的案例,這對我們無疑是很好的反面教材,對我們有著很好的警示作用,對促進我校教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無疑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從制度上杜絕違紀違法

我們學校能做到沒有違紀違法的一個案例,這跟學校能制定出一套制度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學校如果會出現違紀違法的案件,一般也是經濟腐敗案件,這在我們學校沒有這樣的土壤。校長、總務等相關領導,與經濟接觸比較多,他們為了保證學校所有人的清廉清白,簽了《廉潔自律保證書》,讓大家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而且學校還與每位教師簽訂了安全責任狀,也嚴格要求所有教師不得去做有違紀違法的事,做到有制度,有人監督,并且與教師的績效工資掛鉤,讓違紀違法的成本太高,做到不能違,不敢違。從而營造出了健康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

二、加強了學校的管理 要想學校好,跟學校管理是分不開的。我們學校重視建設一支堅強的領導班子,使整個領導班子在學校教學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在每學期開學初,學校能根據工作實際,進行領導班子分工,把整體工作有機的分解和細化,做到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做到管理到位、責任到人;學校能定期召開領導班子會議,討論、研究和部署各項工作,把各項工作都在會議上解決,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作用。又有一個能干,作風正派的李志良校長做為學校領頭人。學校的校風學風都有了根本性的轉變。每一位領導班子成員都能做到遵規守紀,在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學校不斷延伸管理的觸角,抓環節、細節的落實,達到管理的精細化,從而杜絕違紀違法的案例產生。

三、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教師是立校之本,師德是教育之魂。師德師風建設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夏陽中心小學深化師德師風建設:學校加強制度建設,將師德師風納入教師績效考核;要求每位教師定期參加教師集中政治學習;每學期每位教師都要寫出師德體會。通過活動,學校涌現出了一批師德師風典型模范,涌現出了許許多多的優秀教師,對全面推進學校師德師風建設邁上新的臺階。

四、加強學校廉政建設 為了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辦學行為,我校堅持加強黨風廉政、反對腐敗的工作過程中,從學校工作實際出發,全面落實廉政責任制,堅持把好加強政治學習,把好宣傳教育關;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覺悟;加強警示教育。進一步貫徹實施反腐倡廉工作方針,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有力地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有效地促進了學校各項工作向前發展。

綜上所述,我校能保持違紀違法零案例,跟學校制度建設和學校管理工作是分不開的。我們堅信只要我們堅持狠抓教師職業道德建設,領導在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我們學校將更加健康發展,違紀違法的人和事都無法在我們學校發生,我們的學校將變成更加和諧健康的樂園。

夏陽中心小學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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