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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人員管控具體措施

2023-06-03

第一篇:重點人員管控具體措施

涉校涉生重點人員管控管理措施

黃塘中心小學涉校涉生重點人員管控管理措施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學校維穩工作的精神與要求,加強學校重點人員的管理,確保學校的安定和祥和,努力做到各類重點人員和治安危險分子不漏管、不失控,嚴防重點人員赴京聚集上訪、滋事鬧事、行兇傷人等案事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建立以下涉校涉生重點人員管控管理措施。

一、建立排查機制,摸清重點人員數。經常組織學校范圍內的集中清查行動,做到實名、實情、實數、實時登記,發現重點人員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二、明查暗控,掌握動態。對穩控人員實行“幫教”制度,“幫教”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德育處主任擔任,具體工作人員由重點人員所在的班級班主任或年段長、保衛科人員負責,將重點人員納入學校重點監控對象,安排班主任、年段長和保衛科人員做好對重點人口的日常監控工作,動員年段老師或學生暗中監督重點監控對象的行蹤,發現問題及時與班主任、年段長和保衛科干事聯系,保持信息暢通。

三、多方聯系,加強調處。加強與重點人員的聯系、走訪和溝通,積極做好思想工作和勸導工作,學校從多方面幫助重點人員解決一些實際工作、學習和生活困難。并多與重點人員溝通和疏導,勸導其保持冷靜,依法維權,不組織、參與非法聚會等活動,達到穩控目的。

四、下調度,上匯報。學校每學期召開一次穩控情況調度會,及時向上級負責部門上報重點人員情況。通過對情況的分析、研究、判斷,得出合乎實際、合乎情理的結論,為下一步工作做好準備。

五、全天值班,加強穩控。加強在工作日的值班工作,并規定保衛科科長在休息日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接到通知及時行動,時刻注意重點人員的動向,保證落實穩控工作。

黃 塘 中 心 小 學

2012年1月

第二篇:商貿企業具體財務管控6重點

1. 強化全面預算管理,將未來一年問題提前暴露,使未來一年公司利潤目標變為可控,同時將公司各單位績效實時監控;

2. 對運營子公司實施利潤中心管控(總公司是一級大利潤中心,子公司是二級中利潤中心,子公司下銷售項目是三級小利潤中心),將各利潤中心之”營業資本需求額(A/R+其他A/R+存貨-A/P-其他A/P)”“利潤額”作為每月結兩大核心考核指標,與公司上年12月下達的指標進行比較,差異拉入獎罰考核。(事前各利潤中心與公司逐級簽訂獎罰協議);

3. 在利潤中心管控基礎上對個銷售項下的各銷售明細產品訂單實施盈利分析,能追蹤到每款產品客戶,訂單號,規格,售價,返利,進價,運費,促銷費,傭金,其他合理分割的運作成本,最終核算出每款產品的毛利額與利潤額,直接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數據支持,同時納入各產品銷售負責人的績效指標;

4. 物流存貨(含在途存貨)必須拉入重點管控,實施及時對賬機制,月底日,當月進貨額與在途存貨必須與供貨商供應鏈系統數據必須吻合,當月出貨額必須與客戶進貨額(含在途)匹配,杜絕貨倉人員單貨不一(即無單出貨,無貨列單及單貨不一),對存貨的內控稽核分月結和不定期稽核,嚴控存貨賬實不符,同時將存貨比率(每月平均存貨/每月銷售額)納入物流負責人績效考核指標,實施庫齡分析確實推動公司最底存貨成本控制及最優存貨質量;

5. 公司應收回款及信用政策管控必須到位,客戶實施A.B.C三級信度控制,實施賬齡分析,確保資金回籠速度,避免呆壞賬;

6. 集團實施統一的資金管控措施(含預算),各子公司區域帳戶除保留公司每日規定的資金限額外,所有的資金回款,一律實施銀企聯網,按限額設定要求系統自動劃撥及時轉入母公司統一的一個銀行帳戶,子公司需求資金由母公司劃撥,母子公司相互資金劃撥視同借款,按利潤中心管控制度要求互相記收借款利息,即實現資金統一收支調配,按季,月,周資金計劃,盈余的資金及時納入理財動作等,缺口資金及時事前籌備。

第三篇:淺談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的開展

摘要:所謂重點人員,指的是公安機關根據規定,對存在危害行為嫌疑或前科進行記錄的人員,主要包括涉恐人員、涉穩人員、涉毒人員、在逃人員、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及本地需要關注其他人員等。一直以來,通過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科學管控,在預防及減少違法犯罪、及時準確打擊違法人員、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公共秩序穩定等方面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近年來,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并進入社會轉型階段,流動人口數量大幅增加,重點人員脫離管制的現象越發嚴重,尤其是很多重點人員為脫離公安機關管控范圍,往往居無定所、人戶分離,對社會治安秩序形成了嚴重危害。針對這一情況,加強基層公安機關對重點人員的管控能力勢在必行。筆者作為一名基層公安民警,特從加強重點人員管控方向出發加以研究,希望能夠起到拋磚引玉的積極作用。 關鍵詞:重點人員;管控工作;問題;對策

眾所周知,人口管理是公安機關各項工作的基礎,而對重點人員的管控又是其中的重點及難點。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及社會的轉型關鍵期,違法犯罪的誘發因素呈增多趨勢,在一段時期內,違法犯罪行為有可能呈總體上升態勢。因此,做好重點人員管控工作就成為了具有緊迫而又長遠意義的任務。

一、當前重點人員管控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重點人員列管范圍狹小,漏管現象較為突出

雖然目前我國《重點人口管理工作規定》中明確提出了重點人員的定義及列管范圍,但真正落到實際工作中卻往往很難把握。因為其中所提及的“危害行為嫌疑”,只是有一定跡象或可能性,其中很多不明顯的情況,如果沒有深入調查難以界定,甚至存在捕風捉影、主觀臆造之嫌?;诖?,目前很多基層公安機關列管重點人員之中,主要以刑釋解教不足五年者為主,真正有現實危害性的重點人員列管較少。同時,目前流動外來人口作案現象增多,但外來人口列管比例卻相對較小,只有部分犯罪事實被查實的流動人口列管其中,漏管情況較為嚴重,這也影響了公安機關打擊職能的有效發揮。

(二)重點人員管控體制不夠完善健全,導致失控現象突出 由于基層公安機關缺乏與其他政府部門的有效合作,且內部未能形成整體合力及集聚效應,再加上公安情報信息資源共享執行不力,直接導致重點人員失控現象突出。具體而言,一是基層公安機關往往缺乏與司法、民政等部門的聯系溝通,針對重點人員管控領域尚未形成統一的快速聯動機制;二是公安機關各基層部門之間也未能加強溝通聯系,缺少必要的信息交流,集聚效應發揮不突出,而且目前重點人員管控任務只是單純地由基層公安機關及情報信息部門負責,其他警種很少參與,導致管控力量太過弱小,效果并不明顯;三是雖然目前基層公安機關開展了重點人員動態管理工作,但由于相關數據庫及信息庫不夠健全完善,且情報信息資源共享存在地域局限性,直接制約了動態管控效能的發揮;四是針對重點人員雖然實行“雙列管”制度,但由于重點人員所在戶籍地派出所與現住地派出所缺乏有效銜接,導致其情報信息掌握有限,同樣造成失控情況的發生;五是基層公安民警并未真正落實重點人員“四知”“四熟悉”要求,對重點人員的管控工作流于形式,有時甚至是為了檢查而管控。

(三)負責管控的社區民警缺乏有效方法,管控效果不佳 當前,“列而不管、管而不控”現象在基層公安機關內部非常突出,尤其是負責管控的社區民警缺乏創新舉措,其工作理念仍舊停留在以往的靜態管控模式上,未能從依靠社會力量、利用技術手段等方向出發考慮提升管控能力,導致重點人員管控工作效果不佳。

(四)相應的管控制度不夠完善,工作表面化嚴重

一方面部分社區民警存在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的問題,加之社區民警本身工作任務很重,導致其深入轄區了解重點人員情況的時間有限且形式主義嚴重,在工作中存在對重點人員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列管不全、登記不及時、錄入不規范、談話格式化等方面的問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重點人員的管控制度不夠完善,正在執行的《重點人員管理制度及考評制度》由于缺乏與現實的可行性銜接,往往處于形同虛設的階段,亟待優化提升。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社會環境巨變

隨著當前我國經濟及社會的發展,“戶口空掛”“人戶分離”等現象逐漸增多,傳統重點人員管理模式不再適應現實需求,導致重點人口見面難、熟悉掌握其情況難、獲取有用信息難,再加上由于公安部取消了刑釋解教人員必須返回戶籍所在地的約束,直接使一大部分重點人員脫離管控,甚至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同時,重點人員情況的日趨復雜,也給列管人員范圍的界定帶來了很大困難。

(二)缺乏有效協作

由于相關部門協作配合不夠,主要是監獄與基層公安部門聯系不夠、異地協查通報制度落實不力、公安機關內部信息溝通不足、政府部門與公安機關交流不足、社區民警交接不到位等,導致重點人員管控工作開展不順暢。與此同時,以往在重點人員管控過程中發揮過重要作用的治安隊,由于市場經濟的發展,其力量也逐漸弱化,導致基層公安機關只能孤軍奮戰,相應的管控及幫教措施難以落實。

(三)管控理念落后

重點人員管理雖然為基礎工作,但由于其任務繁重、涉及面廣、短期內無法看到實效,因此并未引起相應重視,很多基層派出所及社區民警存在應付思想,并未真正樹立“防患于未然”的意識,導致重點人員管控工作開展不利。

(四)社區民警缺乏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社區民警本身所負責的工作就非常繁重忙碌,往往只能本著“重處置、輕預防”的原則開展工作,加之基層公安機關的獎懲措施無法得到全面落實,因此社區民警對重點人員管控工作并不重視,對重點人員的管控也只是停留在表面,無法真正起到預防犯罪、促進和諧的目的。

三、加強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的措施

(一)集聚社會力量,加強對重點人員管控工作的齊抓共管。一是要加強與監獄、勞教、司法、民政、用工企業的外部聯系,積極依靠重點人員鄰居、治安積極分子、公安信息員等社會力量,全面掌握重點人員的實時狀況,同時以互聯網為基礎,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網及重點人員信息平臺,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線上線下管控;二是基層公安機關要加強與外來人口戶籍地派出所的聯系,更好地為雙向管控夯實基礎;三是要針對重點人員經常滯留的區域,布控治安力量,開展跟蹤管控;四是要經常與下落不明的重點人員周圍群眾加強聯系,側面了解他們的情況并進行追蹤,確保全面受控。通過各類措施的深入實施,進一步解決由于社會環境巨變、重點人員流動等帶來的問題,時刻了解重點人員的現狀,確保因人制宜采取管控措施。

(二)形成內部聯動機制,準確收集相應信息,確保重點人員列管到位。一是引導社區民警通過日常治安巡查、檔案材料整理、暫住人口排查等有效方式,全面發現更多需列管人員;二是引導社區民警及時將各類重點人員信息輸入相應的信息平臺,確保信息共享共用;三是引導社區民警通過全國性數據庫及信息庫內容比對,發現高危重點人員納入列管范圍;四是引導社區民警開展分類動態管控工作,提升對重點人員的預警管控。

(三)借鑒外部良好經驗,不斷創新管控理念,以“宜疏不宜堵”的理念開展工作。在實際工作中,基層公安機關要做好安置幫教工作,堅持對重點人員進行正面引導,深入到重點人員中間開展耐心的安置幫教工作,結合重點人員的不同情況因人施教,以“教育、感化、挽救”為方針,對重點人員進行妥善安置,讓他們更好地回歸正常的社會工作及生活之中。同時,對于家庭情況困難的重點人員,要將政府和社會的關愛送到他們心間,充分利用志愿服務等有效方式開展幫扶,引導他們真正自食其力、融入社會,做守法公民。

結語:總之,加強對重點人員的管控,關乎基層公安機關預防打擊違法犯罪,關乎社會的安定團結,更關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從根本上加以重視,并全面落實有效措施開展此項工作,確保 “發現得了、列管得準、管理得活、控制得住”,真正讓重點人員能夠回歸社會。

第四篇:脊柱骨科重點??平ㄔO具體措施

脊柱骨科重點??平ㄔO的具體措施分為中期和長期兩部分展開

1、中期(2010年至2015年):

(1)突出臨床診療的中醫特色,著力提高臨床治療效果。確立了重點病種腰椎退行性疾病、骨質疏松相關脊柱疾病及脊髓神經損傷,以“瘀阻脈絡、肝腎虧虛”為核心病機,以“補益肝腎、祛瘀通絡”為貫徹始終的治療大法,形成了中醫辯證施治結合治療腰椎退行性疾病的治療體系和質量控制系統。

(2)發揮圍手術期的中西醫結合優勢 ①內外兼治:手術前后中醫的整體辯治

腰椎退行性疾病多為老年患者,大部分均合并骨質疏松,術前術后運用中醫治療改善骨質疏松,提高內固定把持力;以活血通絡法預防術后深靜脈栓塞形成;采用補益肝腎、祛瘀通絡法,促進損傷神經功能恢復;運用中醫辨治方法積極處理圍手術期并發癥,如腹脹、便秘、尿儲留、發熱等不適,促進術后修復。

②筋骨并重:重視在治療脊柱骨性結構情況下,盡量保護軟組織,學習新微創手術治療骨質疏松性椎體壓縮骨折、腰椎椎間盤突出癥等疾病,減輕了手術治療脊柱疾病時周圍軟組織損傷,縮短了手術時間、加快了術后康復。引進Quandrant微創系統,采用小切口治療腰椎退行性疾病(包括內固定),建立了腰背肌及腰椎小關節關節囊在腰椎手術中的周圍軟組織處理原則,提高了手術療效,減少了術后并發癥;建立了多病種脊柱手術操作規范。

③動靜結合:發揮脊柱手術術后中醫康復優勢,早期進行功能鍛煉,促進功能恢復。

治療康復體系包括單純中藥治療、中藥封包治療、微創手術配合中藥治療、腰背肌功能鍛煉為核心的康復治療體系;

療效評價體系包括:以疼痛、功能狀況等為主要內容的臨床評價體系,與以脊髓神經壓迫及脊柱穩定性評估為主要內容的影像學評價體系,骨質疏松采取骨密度檢查為評價方法;

(3)我科何振輝教授根據近40年的臨床經驗,創腰椎大推拿手法,后經科室全體成員臨床采納改進,命名為“腰椎回環斜牽抖伸法”,該法大量用于臨床實踐,治療腰椎間盤突出癥取得了良好的療效,根據臨床研究證實,對于膨出型及突出型椎間盤突出癥患者可取得滿意療效。

(4)制定脊柱骨科最優化的臨床路徑規范,編寫培訓教材,教材既強調中醫經典的學習,又要追蹤學科前沿;完善現有脊柱技術和方法,探索新的臨床科研方向;加大科研轉化力度,將前期研制的新型技術、藥物或材料逐步應用于臨床;提升脊柱骨科知名度,進一步開展先進脊柱骨科技術。

(5)、加強人才培養,優化學術梯隊。充分發揮學科帶頭人的領軍作用,不斷提升學術骨干的綜合能力,加大后備人才培養力度,擴大國際交流規模,選送有培養前途的青年骨干到國外著名的脊柱醫療機構進修、學習、攻讀學位。為青年骨干創造優良條件,支持青年骨干開展科研學術活動,使一批青年骨干盡快成為學科醫療、教學、科研的中堅力量。打造一支專業分工明細、特色突出、團結協作、朝氣蓬勃的學術團隊。通過努力,使科室學術團隊的科研意識、創新意識、臨床能力等諸方面均得到不斷提高和加強,學術隊伍建設進入可持續發展的科學軌道。

(6)、科學研究與學術交流??茖W研究是提升科室在業界地位和知名度的有效途徑,也是臨床科學不斷發展的源泉和動力。為此,科室除了努力高質量地完成現有在研科研項目的各項研究內容外,應重點注意科研產出,包括論文書寫和成果積累以及可能的科研開發與應用,爭取發表高影響因子的SCI論文,力爭獲得高檔次的科研成果,同時,還要多途徑爭取科研經費,力爭獲得高級別和上規模的科研課題資助。

2、長期(2016年至2020年): (1)結合科室實際,我們提出六個主要臨床研究方向,并就其科學性和可行性加以論證。①中醫辨證論治及手法等特色治療脊柱退行性病變,如頸椎病、腰椎間盤突出癥、腰椎椎管狹窄癥等,是我科的傳統優勢,是發揮中醫特色的關鍵所在,也是臨床上的常見病、多發病,應進一步發掘、創新。②隨著老齡化社會的迅速到來,骨質疏松椎體壓縮性骨折嚴重危害老年患者的生活質量,繼續加強補腎填精、強壯筋骨法,結合微創手術,防治多節段、嚴重畸形的高齡骨質疏松椎體壓縮性骨折的研究。③加大對脊柱腫瘤中西醫結合優化治療方案及生存預后的研究,延長生存期,提高生活質量。④在鞏固脊柱骨科的傳統優勢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復雜脊柱側彎、后凸脊柱畸形等三維矯形術、頸椎椎弓根螺釘固定術、胸腰段原發和轉移性腫瘤的全脊椎整塊切除術等高難度手術圍手術期中醫干預的安全性研究。⑤脊柱骨科微創技術是脊柱領域臨床水平和科學技術發展的主要標志,積極開拓微創技術治療脊柱疾病的新領域。⑥脊髓神經損傷的研究,特別是脊髓損傷后的神經功能、膀胱功能重建。

(2)建立高水平的學術隊伍,學科帶頭人在國內外學術團體的影響力增強,教師隊伍中具有博士學位者占30%以上,培養既精通中醫理論、又掌握高新技術、有能力承擔國家級重大項目的后備學科帶頭人與青年學術骨干,使學術隊伍的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強。 (3)加強學術交流,一方面,通過學術交流及時掌握本學科專業的最新發展動態,展示本科室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通過選送業務骨干到國外知名學術機構學習進修,加強與國外相關機構與知名學者的聯系,適時邀請一些學者到科室參觀、講學,這種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是加強學術交流的有效途徑。在可能的情況下,爭取舉辦國內和國際的學術研討會,不斷促進科室的學術交流,加快科室的業務發展。

(4)力爭國家級科研課題立項2項以上,省部級科研課題5項以上,獲省部級科技成果獎2項以上,發表學術論文40篇以上,其中力爭發表SCI收錄2~3篇。

第五篇:防止作業人員高處墜落安全管控措施

生產作業防止人員防高處墜落

安全管控措施

一、工作目的

高處作業是電力生產中常見的、安全風險比較大的工作。為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2007年安全生產目標和工作重點》(閩電安監„2007?1號)和國家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七項重點措施(試行)》,加強公司系統生產作業過程高處作業的安全管理,提高人員防高墜意識,完善各類防高墜的安全設施,強化一線人員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防范能力,完善防高墜預案,防止生產作業人員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特組織開展2007年防止高處墜落專項安全監督工作。

二、組織方式

公司成立電力生產防止高處墜落專項安全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負責制定公司專項安全監督方案,并對各部門專項監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各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將公司防止高處墜落專項安全監督的要求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車間、班組、個人,保證專項監督工作取得實效。

三、重點整治監督內容

專項監督的重點要緊密圍繞強化人員防高墜意識、完善防高墜安全設施、加強高處作業安全工器具管理、加強高處 作業過程安全控制管理、完善應急預案管理等五個方面進行。各單位要按照下述工作重點開展專項安全監督。

(一)強化人員防高墜意識

各部門要通過危險點分析、事故案例教育、違章考核等方式,強化人員安全意識,使一線職工養成進入高處作業現場自覺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帶,設置或檢查防止高處墜落的措施(安全圍欄、安全圍網、蓋板、警示標語等)的習慣。通過階段整治工作,最終要使一線員工人人明確并確保做到高處作業的“四個必須”:必須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采取可靠的防高墜措施,必須認真檢查作業環境是否滿足要求,必須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示。

(二)完善防止高處墜落的安全設施

1.輸電線路桿塔的爬梯、爬釘必須齊全、完好; 鋼管桿橫擔處應設有檢修人員轉位時手扶用的牢固的手扶構件。桿塔名稱、編號標記必須清晰、齊全、唯一,維護人員應定期檢查核對,確保桿號能夠和系統圖圖實相符。

2.變電站龍門構架爬梯必須齊全、完好。固定在建筑物、設備上(不包括鐵塔、水泥桿)的鋼直梯,梯段高度超過3米的必須要裝有護籠。

3.各種樓梯、鋼梯、高空平臺均應采取防滑措施。凡墜落高度在2.0米以上的工作平臺、人行通道(部位),在墜落面側應設置固定式防護欄桿。

4.梯子應堅固完整,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作業人員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攀登時的總重量,硬質梯子的橫木 應嵌在支柱上,梯階的距離不應大于40cm,并在距梯頂1m處設限高標志。梯子不宜綁接使用。

5.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并應經施工及使用部門驗收合格并掛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應定期檢查和維護,作業前應先檢查穩定性。

6.為了方便防高墜裝置在變電站的使用,各單位應在變電站初設會審和施工圖會審時,對開關站通道、場地的平整度等提出相關要求,設計單位、基建部門應尊重運行單位的意見。

(1)建設無障礙通道,確保高空作業車或電動液壓升降平臺能夠無障礙地到達設備區。

(2)設備區域下方場地應修整成方便快裝腳手架、電動液壓升降平臺、高空作業車的運輸以及固定的平地。

7.各單位應積極推廣輸變電設備檢修防高墜落的新技術、新成果,如在輸變電桿塔、構架安裝桿塔防高墜裝置,在變電檢修工作中采用刀閘檢修平臺、快裝腳手架等。

8.生產廠房裝設的電梯,使用前應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取得準用證,并定期檢驗。電梯應有專責人負責維護管理。嚴格執行安全使用規定和定期檢驗、維護、保養制度。電梯的安全閉鎖裝置、自動裝置、機械部分、信號照明等有缺陷時必須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傷亡事故。

9.電力生產防止高處墜落的安全設施要做到“三同時”,即要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 用。

(三)加強高處作業安全防護工具管理

各部門要按照《長樂市供電有限公司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長電安„2005?305號),加強登高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做好采購、試驗、保管、運輸、使用等全過程管理。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四)加強高處作業過程安全控制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國家電網公司安全技術勞動保護七項重點措施(試行)》(國家電網安監„2006?618號)的要求,加強高處作業過程的安全控制管理,并重點做好以下幾項監督檢查:

1.作業前的重點監督檢查內容

(1)經醫師鑒定,有妨礙高處作業的病癥(體格檢查每兩年至少一次),不允許參加高處作業。

(2)發現現場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精力不集中等癥狀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人員應衣著靈便,宜穿軟底工作鞋。

(3)遇有雷雨、暴雨、濃霧、六級及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高處作業。

(4)能在地面進行的工作,不在高處作業;高處作業能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的工作,必須在地面上進行,盡量減少高處作業和縮短高處作業時間。高空作業附近有帶電體時,應作好感應電的防范和防止誤碰帶電體的措施。

(5)凡檢修時可能形成的墜落高度在 2.0 米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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