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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項目投資協議范本

2022-12-12

第一篇:vc項目投資協議范本

PE與VC投資時對賭協議的18個陷阱

對賭協議雙方中,公司與公司大股東一方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只能簽訂“不平等條約”,業績補償承諾和上市時間約定是協議中的重要條款

這是理財周報記者為你總結出的對賭協議中常見的18種條款。 對賭協議,這是PE、VC投資的潛規則。

當年,蒙牛VS摩根士丹利,蒙牛勝出,其高管最終獲得價值高達數十億元股票。反之,也有中國永樂與摩根士丹利、鼎暉投資對賭,永樂最終輸掉控制權,被國美收購。 作為“舶來品”,對賭在引進中國后,卻已然變味。企業方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簽訂“不平等條約”。于是,越來越多投融資雙方對簿公堂的事件發生。

當你與PE、VC簽訂認購股份協議及補充協議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則一不小心你就將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18條,我們將逐條解析。 財務業績

這是對賭協議的核心要義,是指被投公司在約定期間能否實現承諾的財務業績。因為業績是估值的直接依據,被投公司想獲得高估值,就必須以高業績作為保障,通常是以“凈利潤”作為對賭標的。

我們了解到某家去年5月撤回上市申請的公司A,在2011年年初引入PE機構簽訂協議時,大股東承諾2011年凈利潤不低于5500萬元,且2012年和2013凈利潤同比增長率均達到25%以上。結果,由于A公司在2011年底向證監會提交上市申請,PE機構在2011年11月就以A公司預測2011年業績未兌現承諾為由要求大股東進行業績賠償。

另一家日前剛拿到發行批文的公司B,曾于2008年引進PE機構,承諾2008-2010年凈利潤分別達到4200萬元、5800萬元和8000萬元。最終,B公司2009年和2010年歸屬母公司股東凈利潤僅1680萬元、3600萬元。

業績賠償的方式通常有兩種,一種是賠股份,另一種是賠錢,后者較為普遍。 業績賠償公式

T1補償款金額=投資方投資總額×(1-公司T1實際凈利潤/公司T1承諾凈利潤) T2補償款金額=(投資方投資總額-投資方T1已實際獲得的補償款金額)×〔1-公司T2實際凈利潤/公司T1實際凈利潤×(1+公司承諾T2同比增長率)〕

T3補償款金額=(投資方投資總額-投資方T1和T2已實際獲得的補償款金額合計數)×〔1-公司T3年實際凈利潤/公司T2年實際凈利潤×(1+公司承諾T3同比增長率)〕 在深圳某PE、VC投資領域的律師眼中,業績賠償也算是一種保底條款。“業績承諾就是一種保底,公司經營是有虧有賺的,而且受很多客觀情況影響,誰也不能承諾一定會賺、會賺多少。保底條款是有很大爭議的,如今理財產品明確不允許有保底條款,那作為PE、VC這樣的專業投資機構更不應該出現保底條款。”

此外,該律師還告訴記者,業績賠償的計算方式也很有爭議。“作為股東,你享有的是分紅權,有多少業績就享有相應的分紅。所以,設立偏高的業績補償是否合理?”

在財務業績對賭時,需要注意的是設定合理的業績增長幅度;最好將對賭協議設為重復博弈結構,降低當事人在博弈中的不確定性。不少PE、VC與公司方的糾紛起因就是大股東對將來形勢的誤判,承諾值過高。 上市時間

關于“上市時間”的約定即賭的是被投公司在約定時間內能否上市。盈信瑞峰合伙人張峰認為“上市時間”的約定一般是股份回購的約定,“比如約定好兩到三年上市,如果不能上市,就回購我的股份,或者賠一筆錢,通常以回購的方式。但現在對這種方式大家都比較謹慎了,因為通常不是公司大股東能決定的。”張峰這樣告訴理財周報(微信公眾號money-week)記者。 公司一旦進入上市程序,對賭協議中監管層認為影響公司股權穩定和經營業績等方面的協議須要解除。但是,“解除對賭協議對PE、VC來說不保險(放心保),公司現在只是報了材料,萬一不能通過證監會審核怎么辦?所以,很多PE、VC又會想辦法,表面上遞一份材料給證監會表示對賭解除,私底下又會跟公司再簽一份"有條件恢復"協議,比如說將來沒有成功上市,那之前對賭協議要繼續完成。”

方源資本合伙人趙辰寧認為“上市時間”的約定不能算是對賭,對賭只要指的是估值。但這種約定與業績承諾一樣,最常出現在投資協議中。 非財務業績

與財務業績相對,對賭標的還可以是非財務業績,包括KPI、用戶人數、產量、產品銷售量、技術研發等。

一般來說,對賭標的不宜太細太過準確,最好能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否則公司會為達成業績做一些短視行為。所以公司可以要求在對賭協議中加入更多柔性條款,而多方面的非財務業績標的可以讓協議更加均衡可控,比如財務績效、企業行為、管理層等多方面指標等。 關聯交易

該條款是指被投公司在約定期間若發生不符合章程規定的關聯交易,公司或大股東須按關聯交易額的一定比例向投資方賠償損失。

上述A公司的對賭協議中就有此條,若公司發生不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關聯交易,大股東須按關聯交易額的10%向PE、VC賠償損失。 不過,華南某PE機構人士表示,“關聯交易限制主要是防止利益輸送,但是對賭協議中的業績補償行為,也是利益輸送的一種。這一條款與業績補償是相矛盾的。” 債權和債務

該條款指若公司未向投資方披露對外擔保、債務等,在實際發生賠付后,投資方有權要求公司或大股東賠償。

啟明創投的投資經理毛圣博表示該條款是基本條款,基本每個投資協議都有。目的就是防止被投公司拿投資人的錢去還債。

債權債務賠償公式=公司承擔債務和責任的實際賠付總額×投資方持股比例 競業限制

公司上市或被并購前,大股東不得通過其他公司或通過其關聯方,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 毛圣博告訴記者,“競業限制”是100%要簽訂的條款。除了創始人不能在公司外以其他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外,毛圣博還提醒另外兩種情況:一是投資方會要求創始人幾年不能離職,如果離職了,幾年內不能做同業的事情,這是對中高管的限制;二是投資方要考察被投公司創始人之前是否有未到期的競業禁止條款。 股權轉讓限制

該條款是指對約定任一方的股權轉讓設置一定條件,僅當條件達到時方可進行股權轉讓。“如果大股東要賣股份,這是很敏感的事情,要么不看好公司,或者轉移某些利益,這是很嚴重的事情。當然也有可能是公司要被收購了,大家一起賣。還有一種情況是公司要被收購了,出價很高,投資人和創始人都很滿意,但創始人有好幾個人,其中有一個就是不想賣,這個時候就涉及到另外一個條款是領售權,會約定大部分股東如果同意賣是可以賣的。”毛圣博這樣解釋道。

但這里應注意的是,在投資協議中的股權限制約定對于被限制方而言僅為合同義務,被限制方擅自轉讓其股權后承擔的是違約責任,并不能避免被投公司股東變更的事實。因此,通常會將股權限制條款寫入公司章程,使其具有對抗第三方的效力。實踐中,亦有案例通過原股東向投資人質押其股權的方式實現對原股東的股權轉讓限制。 引進新投資者限制

將來新投資者認購公司股份的每股價格不能低于投資方認購時的價格,若低于之前認購價格,投資方的認購價格將自動調整為新投資者認購價格,溢價部分折成公司相應股份。 反稀釋權

該條款是指在投資方之后進入的新投資者的等額投資所擁有的權益不得超過投資方,投資方的股權比例不會因為新投資者進入而降低。

“反稀釋權”與“引進新投資者限制”相似。毛圣博表示,這條也是簽訂投資協議時的標準條款。但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涉及股權變動的條款時,應審慎分析法律法規對股份變動的限制性規定。 優先分紅權

公司或大股東簽訂此條約后,每年公司的凈利潤要按PE、VC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優先于其他股東分給PE、VC紅利。 優先購股權

公司上市前若要增發股份,PE、VC優先于其他股東認購增發的股份。 優先清算權

公司進行清算時,投資人有權優先于其他股東分配剩余財產。

前述A公司的PE、VC機構就要求,若自己的優先清償權因任何原因無法實際履行的,有權要求A公司大股東以現金補償差價。此外,A公司被并購,且并購前的公司股東直接或間接持有并購后公司的表決權合計少于50%;或者,公司全部或超過其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0%被轉讓給第三方,這兩種情況都被視為A公司清算、解散或結束營業。

上述三種“優先”權,均是將PE、VC所享有的權利放在了公司大股東之前,目的是為了讓PE、VC的利益得到可靠的保障。 共同售股權

公司原股東向第三方出售其股權時,PE、VC以同等條件根據其與原股東的股權比例向該第三方出售其股權,否則原股東不得向該第三方出售其股權。

此條款除了限制了公司原股東的自由,也為PE、VC增加了一條退出路徑。 強賣權

投資方在其賣出其持有公司的股權時,要求原股東一同賣出股權。 強賣權尤其需要警惕,很有可能導致公司大股東的控股權旁落他人。 一票否決權

投資方要求在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對特定決議事項享有一票否決權。 這一權利只能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實施,《公司法》第4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而對于股份有限公司則要求股東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也就是“同股同權”。 管理層對賭

在某一對賭目標達不到時由投資方獲得被投公司的多數席位,增加其對公司經營管理的控制權。 回購承諾

公司在約定期間若違反約定相關內容,投資方要求公司回購股份。 股份回購公式

大股東支付的股份收購款項=(投資方認購公司股份的總投資金額-投資方已獲得的現金補償)×(1+投資天數/365×10%)-投資方已實際取得的公司分紅 回購約定要注意的有兩方面。

一是回購主體的選擇。最高法在海富投資案中確立的PE投資對賭原則:對賭條款涉及回購安排的,約定由被投公司承擔回購義務的對賭條款應被認定為無效,但約定由被投公司原股東承擔回購義務的對賭條款應被認定為有效。 另外,即使約定由原股東進行回購,也應基于公平原則對回購所依據的收益率進行合理約定,否則對賭條款的法律效力亦會受到影響。

二是回購意味著PE、VC的投資基本上是無風險的。投資機構不僅有之前業績承諾的保底,還有回購機制,穩賺不賠。上述深圳PE、VC領域律師表示,“這種只享受權利、利益,有固定回報,但不承擔風險的行為,從法律性質上可以認定為是一種借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條第二項: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 違約責任

任一方違約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占實際投資額一定比例的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上述A公司及其大股東同投資方簽訂的協議規定,若有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實際投資額(股權認購款減去已補償現金金額)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上述深圳律師告訴記者,“既然認同并簽訂了對賭協議,公司就應該愿賭服輸。但是當公司沒錢,糾紛就出現了。”據悉,現在對簿公堂的案件,多數是因為公司大股東無錢支付賠償或回購而造成。

第二篇:項目投資協議范本

項目投資協議

編號: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關于本協議的背景及特殊說明

1.1甲方系的管理主體,甲方負有對引進項目的社會、經濟效益及其投資主體的背景、投資真實性進行評審的責任。

1.2乙方系,注冊資本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登記住所。經營范圍:。

1.3乙方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投資主體。甲方支持乙方參與競買規劃范圍內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用于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1.4乙方須在參加土地競買前,將其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關系變更到,或在注冊一家資本金不少于萬元人民幣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公司,新公司成立后,由新公司履行本協議項下乙方的權利義務。

2.關于本協議標的項目用地的基本情況

2.1乙方意向競買的地塊(以下簡稱項目用地)位于,凈用地面積畝(以掛牌文件為準),土地性質為用地,使用年限年。項目用地的主要規劃指標:(以正式規劃條件為準)。

2.2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以掛牌出讓方式向

乙方提供項目用地。項目用地所在區域土地拆遷整理成本均價X萬元/畝,擬掛牌起始價萬元/畝。

2.3與本項目動工時間、建設周期相關時限的界定:乙方競

得項目用地后,與國土部門正式簽定《土地出讓合同》的時間為乙方取得土地的時間。

3.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甲方有權對本項目的的社會、經濟效益及其投資主體

的背景、投資真實性進行評審和考察。

3.1.2甲方有權根據的土地利用規劃、控制性詳

細規劃、產業規劃及環境保護條件對引進項目提出明確的規劃、建設、財稅、環保等指標要求。

3.1.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項目建設、后期經營過程中違反國

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提示、警告和制止。

3.2甲方的義務

3.2.1甲方按本協議相關條款,積極提供有利條件支持乙方

參與競買項目用地。

3.2.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項目規劃、建設的報批手續,并為本項目建成后生產經營提供優質服務。

3.2.3甲方應努力保障乙方的投資、建設行為不受外界不法

行為的侵害,如有此情況出現,甲方應協調相關部門處理。

3.2.4 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及辦理享受各級政府的有關扶

持政策。

4.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的權利

4.1.1在項目用地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件掛牌出讓時,乙方有權參與項目用地競買。

4.1.2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招商引資及建設、經營過程中的

行政指導性服務。

4.1.3乙方按規定享受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扶持政

策。未來扶持政策如有變更,執行變更后的新政策。

4.2乙方的義務

4.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準確、合法的相關資料供甲

方審核。

4.2.2為體現乙方的投資誠意和建設本項目的決心,本協議

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項目履約保證金萬元(履約保證金標準:)。本項目按期開工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的50%;乙方按約定納稅滿1年,甲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的25%;乙方按約定納稅滿2年,甲方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的25%。(退還履約保證金均不計利息)。

4.2.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月內乙方須將其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關系變更到,或在注冊一家資本金不少于萬元人民幣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公司。

4.2.4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乙方須開始納稅,自

開始納稅之日起2個月內乙方在納稅額不少于萬元。

如果乙方競得項目用地:

4.2.5本項目總投資不得少于萬元人民幣。

4.2.6乙方應在競得項目用地后6個月內動工建設本項目,建設周期不得超過18個月(動工修建之日起)。

4.2.7自乙方競得項目用地之日起,5年內乙方每年在納

稅額不少于萬元(按周期年度計)。

4.2.8本項目建成后10年內,乙方的工商注冊、稅務關系

不得遷轉出。

4.2.9乙方如需引進合作方共同建設本項目,合作方須將工

商注冊、稅務登記關系變更到,或在注冊新公司參與合作。

4.2.10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土地的用地性質和地上

建成房屋的使用性質。

4.2.11乙方如需對項目用地進行重新開發或轉讓需經甲方

書面許可。

5.違約責任

5.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4.2任意一項約定,將不能享受任

何扶持政策,對乙方已享受的相關扶持政策,甲方有權追溯。

5.2如果乙方未達到本協議4.2.1、4.2.

2、4.2.3、4.2.4

的要求,甲方將不支持乙方參與競買項目用地。

5.3如果乙方競得項目用地后不按規定時間動工建設或竣

工(不可抗拒等特殊情況除外),除承擔《土地出讓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外,每逾期1日,將按項目履約保證金總額的3‰向甲

方支付違約金。

5.4如果乙方未達到本協議4.2.7的要求,將不能享受政府的任何扶持政策,甲方將不支持乙方申請及辦理享受各級政府的有關扶持政策。同時,乙方須按本協議4.2.7約定納稅額不足部分的20%向甲方繳納違約金(周期年度期滿后2個月內繳清),如未繳清違約金,甲方有權通過司法途徑追繳。

5.5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4.2.6或4.2.10,或本項目投資強度、產出效益、建設、規劃、管理等指標達不到項目履約要求,甲方將上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進行處置。

5.6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4.2.8,須支付甲方違約金萬元(項目用地拆遷整理成本價與出讓地價差額)。

6.其它約定

6.1本協議約定事項如遇相關政策變更,按新政策執行。

6.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法院判決。

6.3本協議僅用于甲乙雙方關于項目投資的約定,不作任何其他用途。

6.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20年月日20年月日

第三篇:風險投資協議書范本風險投資協議書范本投資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合作原則,就甲方遷入乙方工業園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責任:

1)甲方將在海淀區中關村科技園區注冊的高新技術公司,在土地和廠房條件具備后一個月內遷入并注冊在乙方管轄的楊鎮工業開發區。

2)甲方將其承擔的國家“863”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劃項目、國家“十五”科技攻關計劃項目、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項目和國家火炬計劃項目等項目的科技成果,在乙方工業園區進行產業化。

3)甲方有義務引進其它的“863”項目公司落戶乙方工業園區,并配合乙方向上級主管部門報批高新技術園區等有關事項。

4)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合法經營,盡快讓科技成果產業化,為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作出貢獻。

5)甲方招聘企業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本地人員。

2、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甲方遷入乙方工業園區工商注冊登記需要的土地及房屋證明文件。

2)乙方負責提供甲方的項目產業化所需要的土地和廠房,并保證屬于北京市規劃局批準的工業用地。

3)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三個月內,乙方協助為甲方獲得(前期)不少于200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資金

4)甲方落戶乙方園區之后,乙方負責落實并保證甲方享受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稅收、人才引進等等;同時享受地方政府對引進的高新技術企業上繳的增值稅返還政策(即:增值稅地方政府留成部分50%返還給企業)。

相繼解決甲方總經理、

5)在甲方落戶乙方工業園區之后,乙方應按照當地政府的投資政策,副總經理(或相當于副總經理)級別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學歷)的科技人才的北京市戶籍。

3、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不少于12畝,人民幣9萬元/畝,50年使用權;廠房:1500M2,輕鋼結構,600元/M2。上述廠房由乙方投資修建,土地與廠房作價合計人民幣200萬元左右。

2)乙方以上述土地和廠房(約200萬元)入股參與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占甲方公司12%的股份,享有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益,并委派一名代表參加甲方公司董事會,但不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同時,乙方將12畝土地50年的使用權和1500M2廠房的產權轉入甲方公司名下,并協助甲方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出讓金以及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手續費由公司承擔。5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的股份按原價回購。

3)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三個月內將甲方需要的1500M2廠房建成,并交付甲方使用。

4)乙方交付甲方使用的土地,必須做到六通(即:路、電、水、通訊、蒸汽、排污)一平;上述六通一平的費用屬于12畝土地面積以外的投資由乙方負責,12畝土地面積以內的投資除了廠房、道路、圍墻和崗亭外由甲方負責。

4、違約責任:

1)本協議除了法定原因外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單方解除。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3)承擔違約責任的范圍應包括守約方的直接損失和履約應得的合同收益。

5、不可抗力

1)本協議的履行因發生地震、水災、非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戰爭、社會**、流行瘟疫等不可抗力事件,可以中止;如果協議的繼續履行已不可能或不再必要,可以協商終止。

2)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形成的違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以公平的原則協商解決協議中止或終止后的遺留問題。

6、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解釋而發生爭議,如協商解決不能,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并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四篇:vc 風險投資工作流程

風投業務流程及步驟?首頁 > 在商言商

國際風險投資的運作過程,一般包括了以下幾個步驟:

1. 項目初審:國際風險投資機構在拿到申請表或商業計劃書后,往往只用很短的時間走馬觀花地瀏覽一遍,以決定在這件事情上花時間是否值得。必須有在幾分鐘時間內就能吸引他眼球的東西,才能使之花時間仔細研究。因此,申請登記表或商業計劃的第一部分如何撰寫,對融資者來說就顯得非常重要。

2. 內部磋商:在大的國際風險投資機構,相關的專業人員或幾大部門,一般都會定期聚在一起,對通過初審的項目建議書進行討論,以決定是否需要進行面談,或者回絕。因此他們是協同做戰,任何一個人,往往都沒有絕對的決策權。因此融資方若想靠走人情通關系而獲得融資,在風險投資領域內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3. 意向會談:如果風險投資機構對融資方提出的項目感興趣,則會與融資方進一步接觸,甚至通過多輪會談直接了解其企業和項目的背景、管理隊伍和企業發展前景及戰略規劃等,這是整個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融資方通常并不知道風險投資商對項目的選擇和價值評估標準,因此在會談中如何快速領悟對方言語間的意圖并做出正確、合理、快速、靈活的回應,就顯得格外重要。

4. 風險評估:如果初次面談較為成功,接下來便是風險投資機構開始對融資方的經營情況進行考察以及盡可能多地對項目進行了解。他們往往會通過即定的工作流程和審查程序對意向融資方的管理、戰略、技術、市場、優勢、潛力、規模、團隊等進行仔細的評估,這一程序甚至包括與潛在的客戶接觸,向技術專家咨詢并與管理隊伍舉行幾輪會談。這一過程往往也是風險投資機構合理規避自身風險的必要和重要環節。他們會嚴陣以待,絲毫不會馬虎。

5. 條款清單:審查階段完成之后,如果風險投資機構認為所申請的項目前景看好,那么便可開始進行投資形式和估價的合作談判。通常融資方會得到一個條款清單,概括出涉及的內容。融資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條款清單上的內容,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環節。這個階段,實際上也是風險投資商對融資方的合作誠意、態度與執行力的判斷與考察。

6. 簽定合同:風險投資機構力圖使他們的投資回報與所承擔的風險相適應?;诟髯詫ζ髽I價值的評估,投融資雙方往往會通過多輪談判與協商,達成最終成交方式與價值。此后,雙方才進入合同協商與正式簽約的階段。若融資方能走到這一步,基本就可以算成功了。

7. 執行跟蹤:投資生效后,風險投資機構便擁有了風險企業的股份或以合同約定的其他合作方式的監管權利。大多數的風險投資機構將在董事會或合作項目中扮演著咨詢者的角色。他們通常同時介入好幾個企業,所以沒有時間扮演其他角色。作為咨詢者,他們主要就改善經營狀況以獲取更多的利潤提出建議,幫助物色新的管理人員(經理),定期與企業家接觸以跟蹤了解經營的進展情況,定期審查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財務分析報告。由于風險投資機構對其所投資的業務領域通常了如指掌,所以其建議會很有參考價值。從這個意義來說,獲得風險投資的融資方,可以說同時也獲得了一個頂尖的智囊團。

8. 資金退出:一般風險投資公司一般在3-10年取得一定收益后,即會采取一定的方式安全退出,回收資本金并獲取利潤,以進入新一輪的項目投資。其主要方法有:公開上市、股份回購、股權出售(一般為購并和第二期購并)和清算四種。

以上,就是筆者在親自操作風險融資過程中,所了解并總結出來的主要過程。并且據我所知,若以100個遞交了融資申請的項目為例,通常80%的項目會在第1個階段就被投資方PASS掉;剩下20%的項目在第2個階段過后最多會剩下5個;而這剩下的5個項目在經過第3階段的會談后,真正能進入風險評估環節的,通常也就只剩下1個了。剩下的這1個項目,若能通過投資方的風險評估,基本就成功了。因為在后期的幾個環節,投資方對項目方的態度會有明顯的不同,他們不僅僅會盡量指點并協助項目方完成后期工作,在出現意見分歧時也往往會采用公平合理的磋商方式,而不會象前幾個階段給人感覺那么“盛氣凌人”了。因為此時的投資方基本已經看準了項目方是一個香饃饃,不想輕易拱手讓人了。

需要著重提醒大家一點的是:本文中所述的8大環節,每一環節又是由若干小的流程和環節組成及相互控制的,可謂環環相扣,一步錯了即全盤皆輸。因此即使融資方心中明了風險融資的大環節和步驟,若不具備極強的洞察力、應變力、協調力、專業力、管控力和談判力,融資一事基本上也是“竹藍打水一場空”。

第五篇:VC投資報告的典型內容:

A. 簡介/執行摘要:這部分通常是一頁篇幅,需要非常簡要地對這個項目進行總結,深度的分析和討論會在報告的其他章節分別介紹。

1. 公司簡介:幾行文字,介紹公司情況

2. 擬投資額:投資金額,本輪融資總額,資金來源(后面詳述)

3. 投資的有利面/投資理由:簡要說明為什么值得投資。通常是團隊、市場和技術差異等因素。

4. 不利面/關鍵風險:突出影響公司發展或投資回報的潛在風險。管理團隊的缺陷、強大的競爭對手、等

5. 目標:資金使用計劃、融資后要達到的里程碑。與團隊及其他投資人形成統一的公司發展方向及目標。

B. 市場機會:簡介之后,就是投資報告的主體部分了。每部分內容根據項目的不同,可長可短。市場部分需要介紹潛在的市場容量,公司如何在市場中存活,對面哪個細分市場,等。

1. 市場:市場容量,分析師對市場觀點,客戶及行業內人士的看法;

2. 要解決的問題:管理團隊對問題的描述跟VC的調查結果匹配嗎?

3. 問題核心/價值:不是對產品的描述,而是描述能夠減輕客戶的“痛苦”,VC跟哪些客戶或潛在客戶溝通過?他們怎么說?

4. 競爭:非常重要的部分。明確現在的競爭狀況和未來的競爭形式,公司如何生存?

C. 產品:產品是什么樣的,有哪些客戶,他們為什么購買,購買需求跟市場機會/存在的問題匹配嗎,產品有壁壘嗎,其他人可以做嗎,需要多少R&D費用?

1. 產品描述:包括誰購買,誰是用戶

2. 知識產權:是投資的重要部分,律師對知識產權審查過嗎?

3. 產品研發計劃或路線圖

4. 價格、毛利、規模效應:由誰負責“生產”,如何才能達到規?;?,物流成本是多少?

5. 通過對現有客戶及潛在客戶的調查,產品存在的問題是什么,有待開發的性能有哪些?

D. 銷售/市場策略

1. 目標客戶:他們在哪里,產品如何到達他們?

2. 銷售流程:銷售成本,不同渠道的成本差異;

3. 是否跟行業人士的看法及市場分析相符;

4. 如果公司已經有客戶,列出重要客戶并進行案例分析,列出主要收入來源;

5. 對外合作及業務拓展策略對市場營銷重要嗎,對贏取客戶重要嗎?

E. 團隊和顧問:

這可能是最重要的部分。有時候,這部分直接寫在簡介的后面。需要列出每個團隊成員的真實、詳細的背景,以及準備聘請的人員和人員需求分析。VC通常會評價哪些團隊成員是合格的,哪些還需要提升。

F. 運營計劃:公司越晚期,歷史財務報表內容越多。

1. 季度及月度的運營費用

2. 歷史財務:只需要包含重要的歷史財務數據,如果收入水平比較大,就需要財務審查,對于早期公司通常是不需要財務細節的

3. 資金使用:跟簡介中“目標”部分的描述相對應

4. 收入計劃,收入模型及利潤

5. 利潤率分析

6. 員工計劃:根據公司發展規劃,制定的人員招聘計劃

G. 投資描述/結構/細節

1. 投資額,本輪融資總額,資金來源,股份比例;

2. 股份類型;

3. 其他事項:比如團隊已投入的資金,是否有可轉債以折扣價轉成股份,等

H. 長期融資計劃

1. VC基金中還需預留的投資額度

2. 公司到能夠自我滾動發展,還需要多少資金

3. 財務預測:本輪融資后,公司發展里程碑,這些里程碑的價值分析

I. 退出分析

誰是潛在收購方,如果要做IPO,公司需要多大規模,可比公司的價值,投資回報分析

J. 項目歷史

項目來源,跟哪些人交流過,已經做過哪些盡職調查,等

附件:

1. 股權結構表

2. 其他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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