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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肺炎防治手冊

2022-08-29

第一篇:非典型肺炎防治手冊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

凼底鄉小學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通知精神,積極有效地預防“非典”疫情。確保全鄉學生與家長的身體健康、生命的安全,特制訂全鄉小學非典型肺炎防治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胡總書記、溫總理有關“非典”工作防治講話精神為指針,以衛生部、省、市、區有關“非典”防治文件通知精神為內容,以防治結合為措施,確保“非典”肺炎在全鄉小學無人產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身體健康。

二、 組織機構:

全鄉小學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唐遠亮同志為組長,

王世民、劉禮明、王守榮同志為副組長。劉禮明同志專管全鄉小學“非典”防治工作;王守榮志抓全鄉小學“非典”防治工作;鄧子正、唐建富、唐杰林、鄧禮勃、全明富為組員,負責各片、校“非典”防治工作,搞好上傳下達工作。

三、 工作目標:

1、嚴防疫性使入,做到無一病例進入學校;

2、宣傳到位。真正做到全體師生對非典型肺炎的知識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讓全體師生慎重對待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但又能出現恐慌情緒。

3、對外來人員一是認真了解,二是做好登記。

4、實行責任追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村小負責人,各班主任是

直接責任人;誰出現問題,將追究誰的責任。

四、 具體措施:、

1、

加強宣傳教育,做到全體師生對“非典”防治知識人人皆知,

家喻戶曉。

2、

進行專題知識講座,開好全體教師會,全體學生會。定期、

不定期地對非典防治知識進行考試。

3、

認真搞好墻頭、校園板報,班級板報宣傳、書寫好致學生家

長的一封信進行宣傳。

4、

進行食品衛生檢查每天均要對學生食堂、學校商店進行食品

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5、 各校、各班認真上好體育課,保證學生一天有一小時的活動。

6、 學校要對寢室、廁所、食堂、教室進行消毒。

7、 保證經費投入,做好必要的物質準備。

8、

搞好學校衛生工作,保證學校食堂衛生、寢室衛生、廁所衛

生,堅決消滅衛生死角。

9、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體黨員、全體教師,同心協力搞好

非典肺炎的防控工作,把防治非典肺炎作為第一政治責任,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上來

凼底鄉中心小學

2003.4.2

4“非典”廣播專稿

凼底鄉小學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防治非典型肺炎的通知精神,積極有效地預防“非典”疫情。確保全鄉學生與家長的身體健康、生命的安全,特制訂全鄉小學非典型肺炎防治方案:

五、 指導思想:

以胡總書記、溫總理有關“非典”工作防治講話精神為指針,以衛生部、省、市、區有關“非典”防治文件通知精神為內容,以防治結合為措施,確保“非典”肺炎在全鄉小學無人產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身體健康。

六、 組織機構:

全鄉小學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唐遠亮同志為組長,

王世民、劉禮明、王守榮同志為副組長。劉禮明同志專管全鄉小學“非典”防治工作;王守榮志抓全鄉小學“非典”防治工作;鄧子正、唐建富、唐杰林、鄧禮勃、全明富為組員,負責各片、校“非典”防治工作,搞好上傳下達工作。

七、 工作目標:

1、嚴防疫性使入,做到無一病例進入學校;

2、宣傳到位。真正做到全體師生對非典型肺炎的知識無人不知,無人不曉,讓全體師生慎重對待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但又能出現恐慌情緒。

3、對外來人員一是認真了解,二是做好登記。

4、實行責任追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村小負責人,各班主任是直接責任人;誰出現問題,將追究誰的責任。

八、 具體措施:、

1、

加強宣傳教育,做到全體師生對“非典”防治知識人人皆知,

家喻戶曉。

2、

進行專題知識講座,開好全體教師會,全體學生會。定期、

不定期地對非典防治知識進行考試。

3、

認真搞好墻頭、校園板報,班級板報宣傳、書寫好致學生家

長的一封信進行宣傳。

4、

進行食品衛生檢查每天均要對學生食堂、學校商店進行食品

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5、 各校、各班認真上好體育課,保證學生一天有一小時的活動。

6、 學校要對寢室、廁所、食堂、教室進行消毒。

7、 保證經費投入,做好必要的物質準備。

8、

搞好學校衛生工作,保證學校食堂衛生、寢室衛生、廁所衛

生,堅決消滅衛生死角。

9、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體黨員、全體教師,同心協力搞好

非典肺炎的防控工作,把防治非典肺炎作為第一政治責任,放在第一工作位置上來

凼底鄉中心小學

2003.4.24

第二篇: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預案(2013修訂)

瀘州市納溪區護國鎮衛生院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預案(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有效應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級負責、依靠科學、依法管理”的原則,立足于“防大疫、抗反復”,一旦發生疫情,及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迅速控制疫情,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預防和控制本鎮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分管院長為副組長,各科室主任為成員的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護國鎮的非典型型肺炎疫情處臵的組織領導和統一指揮,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格局。

(二)非典型型肺炎疫情處臵小組

1、醫療救護組:由業務副院長任組長,住院部內、外科主任、護士長為副組長,住院部全體醫護人員為組員。負責患者或疑似患者的現場搶救、運送、診療、轉診。

2、流調組:由防保站副站長為組長,防??乒ぷ魅藛T為組員。負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負責健康人群疾病預防、健康宣傳和疫情監測等。

3、消殺滅組:由防保站副站長為組長,防???、后勤等人員為組員。負責疫源地、疫點、醫院及相關公共場所的消殺滅工作。

4、綜合信息組:由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工作人員、專職公衛人員等為組員。負責事件相關信息的傳遞、收集、處理、匯總報告等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正確做好輿論 1 導向和信息發布工作。

5、后勤保障組:由分管后勤院領導任組長,醫院后勤工作人員為組員。負責突發公共事件處臵過程中的藥品、器材及各項物資的準備和供應,維護處臵環境的秩序穩定等工作,確保處臵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章 疫情監測與報告

一、疫情監測

(一)工作原則: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原則,做好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的主動監測工作,及時發現和報告可疑病例。

(二)監測重點對象:醫院門診就診的發熱、咳嗽病人;來自省外高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地區的出差、旅游、學習、務工、經商、探親人員;來自省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重點病區的人員。

(三)監測網絡的設臵:村衛生站(室)、個體診所、私人醫院、學校、交通檢疫點、村委會共同組成全鎮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監測網絡。

1、村衛生站(室)、個體診所、私人醫院認真按照診斷標準作好診斷和轉診工作,及時篩查、報告疑似病例。

2、學校要建立全體師生健康狀況晨查制,發現可疑病人及時報告并向醫院轉治。

3、交通檢疫點要具備基本條件,規范工作程序,做好旅客檢疫和留驗工作,發現可疑病例及時報告并送醫院診治。

4、建立以護國鎮衛生院為中心,村衛生站(室)為依托,村為基礎的預防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監測和報告體系。各村委會要組織對外出務工和其他活動的人員進行登記造冊,重點對從疫情流行區近期返回的農民工、大專院校學生和其他人員情況的全面清理排查,以村為單位,逐一登記,加強監測。一旦發現有發熱、咳嗽等癥狀的可疑病例及時報告并送醫院診治。

二、疫情報告

(一)報告人。醫療保健人員、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個體開業醫生等醫療衛生人員為責任報告人。學校、交通檢疫留驗站、鎮、街道、村委會負責人為規定報告人。知情群眾為義務報告人。

(二)報告程序。責任報告人除按常規疫情報告要求進行報告外,對發現的病人或疑 2 似病人要立即報告護國鎮衛生院防保站。規定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對發現的可疑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要及時報告護國鎮衛生院防保站。護國鎮衛生院防保站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區衛生行政部門和鎮人民政府。

(三)報告時限。發現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于2小時內報告,積極協助上級疾病控制機構開展初步調查。

(四)報告要求。實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和新增病例每日報告或零報告制度。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第四章 現場處臵

一、處臵原則

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臵,及時撲滅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一)、外省輸入疫情。在長途公共汽車站、火車站、機場、水運碼頭或主要公路關口設立檢疫留驗站,負責按《四川省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交通檢疫留驗工作規范(試行)》對入川客車司乘人員進行檢疫。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按規定送指定醫院進行診治,并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交通工具中的“密切接觸者”在當地留驗站集中進行隔離觀察。

(二)出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散發疫情按屬地管理原則,配合上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學應急處臵工作隊進行處理。按要求將病人和疑似病人轉移至當地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指定醫院進行診治,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污染環境進行消毒,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按規定要求及時上報疫情。同時采取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防止續發病例。

二、現場處臵職責與分工

(一)指揮機構??赡芑虼_定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發生后,在鎮政府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現場處臵的組織指揮工作。

(二)執行機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處臵工作隊承擔現場具體處臵工作任務。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現場污染物處理、標本采集、環境消毒、病人救護和轉運與隔離等。

(三)支持機構。各村衛生站(室)、個體醫生、私人診所是現場處臵的支持機構,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做好人員、物資調配;病區建立與隔離和病人 3 后續治療;嚴重污染區外圍的消殺滅工作;社會動員,群防群治;監測和后續處理等工作任務。并請求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全力配合現場處臵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流行病學調查。重點對可疑病人的接觸史進行詳細的流行病學調查,特別是發病前的接觸情況,以及到外地務工、與可疑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接觸的情況,以便發現可能的感染來源線索。詳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提綱(試行)》。

(二)指定醫療機構。確診病人或疑似病人送區衛生局指定的醫院隔離治療,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醫學觀察的時間不得短于2周。

(三)醫療救治。病人就地隔離治療,治療方案參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推薦治療方案和出院診斷參考標準(試行)》。由于本病病因尚未完全確定,目前暫無特效治療藥物,主要是采取抗感染、對癥治療和支持療法。發生呼吸困難的,要盡早采用吸氧和機械輔助通氣等措施。一定要注意開展系統規范的治療,不斷總結、完善治療方案。病區環境平時加強病房通風換氣,避免房間密閉,可用紫外線照射,過氧乙酸薰蒸或噴霧等;地面、墻壁、門窗可用含氯消毒劑噴霧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劑擦拭;痰液等分泌物用含氯消毒劑浸泡。詳見《醫院消毒隔離工作指南(試行)》。

(四)現場處臵。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進行衛生處理,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嚴密消毒后處理。對死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遺體按照立即消毒、就地火化的原則進行處理,不得轉運,不得采用埋葬等其他方式處理遺體。不得舉行遺體告別儀式或利用遺體進行其他形式的喪葬活動。檢疫留驗站旅客的檢疫留驗和交通工具的消毒等現場處臵工作詳見《四川省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交通檢疫留驗工作規范》。

(五)實驗室檢測。采集疑似病人、臨床診斷病人的急性期、恢復期血清樣本。采集、運送及保管的技術要求詳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實驗室檢測標本采集技術指南(試行)》“血清樣本采集與運送”部分。標本采集后,應注意原始標本的妥善保存和留樣,送區疾控中心。

(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防止醫源性感染、醫院內感染、實驗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擴散。

(七)、醫療衛生人員在處臵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過程中,防護應按 4 如下工作流程:

1、轉運流程。

穿、戴全套防護用品→出車至醫療機構接病人→將病人安臵在車廂→將病人轉運至接受醫療機構→更換全套防護用品→返回→車輛及設備消毒(污染物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人員防護消毒。

2、穿戴及脫防護物品流程。

穿戴防護物品流程:連身服→長筒膠靴→防護頭套→口罩→防護眼鏡→隔離衣→膠皮手套。

脫防護物品流程:隔離衣→膠皮手套→防護眼鏡→口罩→防護頭套→長筒膠靴→連身服。

四、宣傳、培訓、疫情信息發布和保密

(一)、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和多種宣傳形式,在全區廣泛開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預防知識的宣傳。教育群眾加強個人衛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工作環境的空氣流通;根據天氣變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參加鍛煉,增強自身抵抗疾病的能力。

(二)、按分級培訓的原則積極做好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關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診斷治療、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等相關知識的培訓。

(三)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學應急領導小組要按上級有關指示,統一口徑,注意保密,正面宣傳,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

(四)除省委宣傳部對外發布的病例數字外,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資料均需注明“機密”字樣,并按保密要求妥善保管、處臵。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實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要注意保護病人及密切接觸者的隱私權。

第五章、技術措施與后勤保障

一、技術措施。組織醫護、公衛人員培訓,學習有關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要求。技術措施參照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訂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術方案》。

二、后勤保障。統一指揮,統一調配,多方協作,快速、準確、高效配合現場工作。

(一)經費支持。應提供足夠的處臵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及其他相應工作所需經費。

5

(二)物資供應和儲備。做好應急藥物、器械的供應和儲備。

各地應制定藥品、器械、防護設備等所需物資的儲備方案,配備必需的交通、通訊工具,現場醫療救護設備和消殺滅藥械、個人防護物品,以保障應急任務的執行。

(三)現場通訊。建立運行良好的通訊網絡,提高信息傳播效率,準確通報信息。

第六章 組織體系和應對能力建設

建立、健全高效、統一的組織保障系統:必須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危害性予以充分認識,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安定團結的大局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應體系,在思想上、組織體系上做好處臵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應對準備。

第七章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處理結果評估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學應急領導小組在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處理完畢后,要對處理過程與結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與教訓。通過科學評價提出處理類似事件的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八章 附 則

預案管理與更新:根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第三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訓方案

附件: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

為落實全國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訓工作的通知》(衛辦科教發[2003]70號)要求,立足于長期抗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簡稱"非典"),提高預防和治療水平,進一步做好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為防治工作準備

充足的技術力量,特制定本.一,培訓目標

1,全面提高各級,各類衛技人員和管理人員對"非典"防治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的認識,掌握"非典"防治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2,使定點醫院和發熱門診的醫護人員熟練掌握"非典"基本知識,診斷標準與治療規范,出院標準,隔離病區和病人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正確使用常用救護設備;掌握院內隔離防護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提高醫療救治技術,降低病死率,做好自身防護工作,減少院內感染.

3,使從事疾病預防與控制的專業人員,特別是流調人員,掌握"非典"基本知識,流行病學知識,流行病學調查方法,預防控制措施,消毒,隔離,防護等知識和技能,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流調工作力度,提高流調效率,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并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4,使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和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包括鄉村

(第3頁,共7頁)

醫生)掌握"非典"基本知識,流行病學知識,基本防護措施,疫情報告程序,可疑病人轉運與初步處置原則,以及公眾預防指導原則,做到及時發現并報告疫情,迅速采取初步救治和隔離,防護措施.

二,培訓對象和內容

按照不同培訓對象的崗位職責及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做好基礎培訓和分類培訓,必要時進行強化培訓,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踐的基礎上不斷總結提高.同時,根據對"非典"疾病研究的進展和疫情的變化,及時調整培訓內容,使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及時掌握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和新規范.

(一)基礎培訓:包括衛生技術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全體職工.主要內容為:"非典"基本知識,診斷標準和治療原則,流行病學調查方法,隔離病區設置及操作規范,隔離防護措施和規范,相關法律法規.

(二)分類培訓:

1,定點醫院和后備醫院的醫護及相關人員

⑴臨床醫師.參與救治工作的各級,各專業臨床醫師.主要內容為:呼吸系統疾病基本知識,"非典"臨床診斷標準,鑒別診斷要點,治療原則和規范,呼吸及循環系統監測基本知識和技能,血氣分析基本知識和技能,酸堿平衡紊亂的治療原則,嚴重并發癥(如呼衰,腎衰)的救治技能,ICU知識和技能,無創通氣與有創通氣技術以及心理治療基本知識等.

⑵護理人員.主要培訓內容為:呼吸系統疾病護理知識和技能,隔離病區管理及操作規范,病人管理,重癥病人搶救基本技能,呼

(第4頁,共7頁)

吸支持的各項臨床觀察,呼吸機,心電監護儀等設備的操作使用方法等.

⑶工勤人員.主要培訓內容為:隔離病房的空間,地面,物品消毒方法和規范,病人嘔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及其他污物處理原則和方法,病人尸體的處置原則和方法等.

⑷放射,檢驗等醫技人員.主要培訓內容為:相關放射,化驗指標,"非典"病人檢驗樣品采集,轉運,保管規范,輔助檢查設備消毒方法,與其他疾病鑒別診斷的要點.

⑸消殺人員.主要培訓內容為:各種消毒劑的使用,配制,殺毒原理,不同污染程度區域所用的消毒方法,如何檢驗消毒實效等.

2,發熱門診醫務人員

主要培訓內容為:上述定點醫院的基礎培訓內容,發熱病人的就診程序,"非典"臨床診斷標準及診療規范,疑似病人診斷標準,鑒別診斷要點,消毒隔離防護規范,隔離留觀室的防護原則和管理,疫情上報制度和上報程序,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和內容,病人轉運原則等.

3,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主要進行基礎培訓,主要內容為:"非典"的基本知識,診斷標準和鑒別診斷要點,基本預防控制和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基本防護措施,疫情報告程序和方法,相關法律和法規.

4,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和農村衛生人員

主要進行基礎培訓,側重在"非典"的基本知識,臨床診斷標準和鑒別診斷要點,公眾預防指導原則,個人防護措施,可疑人員基本處置原則,疫情報告程序和方法,消毒和隔離的基本方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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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法律法規.做到能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普及"非典"知識和科學預防原則,及時發現并上報疫情,迅速實施初步救治和隔離,防護措施.

各醫療組(隊)在進入隔離病區前,流行病學調查后備人員在參與非典流調工作前,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強化培訓,并進行隔離防護的實戰演練.

三,培訓教材

根據不同培訓對象和培訓內容可選擇下列教材:

1,衛生部組織錄制的《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培訓參考資

料》光盤(一套7冊).內容包括:"非典"的公眾預防;"非典"的診斷與治療;轉運"非典"病人的安全措施;醫院的消毒,隔離與防護;預防"非典"醫院內傳播的消毒與防護方法;鐘南山院士講座.

2,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編寫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訓教材(修訂版)》.

3,《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辦法》;《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

4,衛生部制定頒發的有關防治"非典"的文件,規范和指導原則.

5,衛生部,科技部,中華醫學會編印的有關"非典"防治宣傳手冊,折頁等.

6,衛生部科教司指定,制作的其他培訓教材和課件.

四,培訓組織與安排

按照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開展培訓工作,省衛生廳負責宏觀規劃,分類指導

(第6頁,共7頁)

和協調,各地市衛生局按屬地管理原則,統一指揮轄區內醫療衛生資源,安排培訓工作.根據工作的輕重緩急分期分批地進行培訓,每輪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5天.定點醫院,后備醫院的第一或第二梯隊人員,發熱門診醫務人員,一線流調人員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人員的培訓工作,必須在此文件下發后15天內完成.全體人員的第一輪培訓工作應在文件下發后30天內完成.

培訓可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盡可能采取現代遠程教育技術,通過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或自學與輔導相結合的方式;在保證疫情不擴散的情況下,也可采取專家集中講課,專題講座,現場演示等方式.在培訓工作中應充分發揮學術團體和高校的作用.

五,培訓考核與評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導檢查,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登記考核,考核成績可納入當年繼續醫學教育和在職,在崗培訓管理.

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各地市的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各地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各醫療,預防機構培訓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鄉,村兩級衛技人員培訓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培訓工作要盡可能利用現有的醫療和教育資源,所需經費從各級"非典"防治經費中列支,任何培訓機構不得收取培訓費用.

未按照要求開展培訓工作或在限定時間內未完成培訓任務的地區,衛生部將給予通報批評.因為培訓工作開展不力,影響防治工作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職能部門的責任.各地在培訓過程中要及時總結經驗,加強組織與管理,及時解決培訓中發現的問題,并將培訓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我部科技教育司.

(第7頁,共7頁)

第四篇:關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預案(最終版)

廈門電子職業中專學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學校內暴發流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關于做好學校秋季開學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見》(教體藝廳[2009]7號)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指示精神,根據廈衛防控[2009]4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應急預案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建立校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制度。 組長: 張永強 校長 (統籌管理) 13600906122 副組長:王善軍 副校長(具體分管) 13806088787 羅建南 副校長 8876971 賴暉煜 副校長 8875715 成員: 王 葦 辦公室主任 8875191 李建平 德育處主任 13806068500 嚴偉青 代德育處負責人 6116566 張 藝 教務處主任 8833503 陳介欽 培訓處主任 13959219803 張殿彪 保衛科科長 13459038029 廖懷東 總務處副主任 13959217447 林志峰 教研室副主任 13860466121 鮑海濱 團委會負責人 13646025136 洪嬌蓉 團委會負責人 15980801245 下設辦公室: 組長:李建平 (嚴偉青代負責人) 成員:王美仁(校醫) 5522689 張 帆(校醫) 15859258583 嚴偉青、楊秀玲、劉美珍、劉勁松、劉金福、胡萍、各班主任、曾生根、陸萍、陳海水(生管)、葉醫生(外聘夜間醫生)、黃濟佑、林彬蘭、陳飛

二、明確職責,具體分工,落實到人,守崗有責。

在校學生做到“一日三測”,即:個人在家自測、早晨班級檢測,住宿生晚上檢測。實行“三表上報”制度,即:班主任每日檢測填表,年段匯總報表,醫務室匯總報表。全體師生每日必需測溫,所有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都必需測溫。具體工作流程:

1、晨檢和因病缺課追蹤:班主任根據統計表格,每天早讀時間在班級組織學生體溫測量,體溫超過37。5度,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的學生,必須到醫務室進行復測,班主任負責跟蹤、落實、報告。

2、班級出現發燒、體溫超標的學生,班主任將具體體溫數填入流感上報統計表內→報年段長匯總(每天中午11:00前校內短消息報送醫務室張帆老師)→報醫務室匯總→報市疾控中心和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

3、未住校生出現流感樣發燒癥狀經醫務室復測建議到醫院進一步確診,班主任要將學生確診情況及時反饋到醫務室登記備查,學生在家進行隔離觀察,待體溫降至正?;蛘哚t院出具的相關證明方能返校。

住校生出現流感樣發燒癥狀經醫務室復測需到醫院進一步確診,由保衛科郭文凌老師負責送學生到醫院進行診治,班主任負責追蹤學生確診情況及時反饋到醫務室登記備查,病情嚴重者需住院隔離,排除H1N1流感樣住宿生返回學校進入隔離房間繼續觀察,待體溫下降正常范圍或者觀察到7天隔離期,方能繼續恢復學習。

4、周末、節假日白天(由值班生管老師對留宿同學進行體溫測量,并及時將情況由校內站內短消息的形式報送醫務室張帆老師),陳海水老師具體負責監督,體溫測量情況填入統計表格內,有發燒同學及時報告本班班主任,由郭文凌老師送學生到醫院進行確診,確診情況及時反饋到醫務室進行登記,班主任要注意跟蹤反饋。

5、晚上8:30——10:30由外聘退休葉醫生對住校學生進行體溫測量,登記入夜間體溫測量表格內,有發燒學生及時通知當晚帶班領導及班主任,送醫院確診后由班主任將診斷結果反饋醫務室,具體情況處理由葉醫生做出決定。

6、全校教職員工每天到校必須到黃濟佑老師辦公室測量體溫,(絕對不得代填體溫,如有發現報市教育局進行處理),具體溫度登記到統計表內,有發燒流感樣教職員工建議不到學校工作或教學,到醫院及時就診,待體溫恢復正常拿醫院開具相關證明返校。由黃濟佑老師匯總報醫務室。

7、所有在校人員由各自分管處室負責測溫,所有進入校園的外來人員,由門衛測溫、登記,體溫超標不得進入校園,嚴格控制外來人員的進入和流動。

三、全員參與,全面防控,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1、根據流感防控工作需要,必須保障防控所需物資、場所、人員、經費到位。

2、預先儲備指定相對獨立的場所,做為隔離區,一旦發生密切接觸者集中醫學觀察。

3、物業公司對學校進行一次全面大消毒,包括教室、宿舍、圖書館、食堂、小賣部等學習生活場所密集的地方。如有發生發燒學生的班級立即進行消毒處理。(由總務處聯系物業公司)

4、加強班主任、年段長、校醫、生管人員自身的防范和保護,確保防控骨干人員的健康安全。

5、始終保持高度警惕,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坐班制度,保證精力投入并隨叫隨到。

四、普及常識,預防在先,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1、學生或者教職員工有流感樣情況,請自覺及時佩帶上口罩,立即到校醫務室進行就診。

2、學校廣播站,板報、墻報,班級黑板報和校園網,加強對甲型H1N1預防知識和預防措施的宣傳,增強師生自我防范、自我保護意識.

3、加強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的教育,要教育并督促學生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如: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紙巾遮住口鼻,并將用過的紙巾丟入垃圾桶,經常用肥皂和流水洗手,尤其是在咳嗽或打噴嚏后,避免接觸流感樣癥狀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如果生病,應留在家中,并減少與其他人接觸,避免感染他人,避免前往人群擁擠場所,保持居住場所的開窗通風,加強體育鍛煉,注意膳食營養等,增強免疫力。

4、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系,取得家長的密切配合和支持,增強教育效果;

5、注意從衛生防疫部門獲取防治知識,不斷更新宣傳教育內容,各班要做好板報宣傳工作。

6、任課教師要注意課室、實驗室和其他校舍門窗是否打開,通風是否良好,發現問題就地立即解決。

7、學校生管人員注意檢查學生宿舍是否通風,及時糾正緊閉宿舍門窗的現象。

8、學校近期不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日常要確保學生課間休息時間,不拖課、不提前上課,動員學生課間休息時間盡量離開教室,到操場、走廊活動;

9、禁止在室內抽煙,預防污染室內空氣,禁止到網吧及人員密集的地方。

廈門電子職業中專學校

二OO九年九月七日

第五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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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35號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已于2003年5月4日經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吳儀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的發生與流行,保障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列入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管理。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按照傳染病防治法、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級負責,依靠科學,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衛生部對全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監測管理工作;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任務。

第五條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健康教育和法制宣傳,清潔環境,提高群眾防治意識,發動社會力量群防群控,切斷傳播途徑。

第六條按照國家規定,對參加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和保健津貼;對參加防治工作作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參與防治工作發生疾病、殘疾、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第七條衛生部及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開展地區之間、醫療機構之間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防治經驗的交流;積極開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工作;鼓勵、支持開展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有關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以及預防控制措施,并有權檢舉、控告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二章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以下簡稱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工作人員發現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必須立即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疫情或者接到疫情報告,應當立即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第十一條 衛生部根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情況,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衛生主管部門通報。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毗鄰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接到通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必要時,應當及時通知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預防控制工作。

第十二條 衛生部及時、如實向社會公布疫情;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如實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疫情。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農村疫情監測和疫情報告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縣、鄉、村三級疫情信息網絡。

第三章預防與控制

第十四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進行監測與預警;

(二)對疫情報告進行匯總、分析、評估;

(三)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四)對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采取必要的醫學觀察措施;

(五)對醫療機構的消毒、隔離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六)對疫點進行隔離控制和消毒;

(七)對醫療機構外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八)對疾病預防控制人員進行專門的業務培訓;

(九)對公眾開展健康教育和醫學咨詢服務;

(十)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必要時,向集中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醫療機構派駐人員,協助醫療機構開展預防控制工作。

第十五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從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科學研究機構,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防止醫源性感染、醫院內感染、實驗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擴散。

對從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科學研究的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根據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

第十六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被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進行嚴密消毒后處理。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應當及時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八條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報請當地政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九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或者接到疫情報告時,應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一)及時到達現場, 調查登記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

(二)對密切接觸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并根據情況采取集中隔離或者分散隔離的方法進行醫學觀察;

(三)對醫療機構外被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進行衛生處理。

第二十條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觸者及其他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采取預防控制措施。拒絕配合的,請公安機關按照條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協助。

第二十一條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死亡后,尸體處理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和衛生部、民政部《關于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遺體處理和喪葬活動的緊急通知》的規定,立即消毒、就地火化。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必要時可以對尸體進行解剖查驗。

第二十二條交通工具上發現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以及國境口岸和入出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集裝箱、行李、郵包等需要采取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應急控制措施的,按照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醫療救治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指定專門的醫療機構負責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指定專門機構和車輛負責轉運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轉診制度。

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醫療機構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隔離、消毒條件,配備必要的救治設備;對病人和疑似病人應當分開隔離治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衛生行政部門對定點醫療機構的建設應當給予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指定醫療機構設立發熱門診和隔離觀察室,負責收治可疑發熱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發現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應當采取應急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鄉(鎮)衛生院應當根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設立發熱病人隔離觀察室, 發現可疑發熱病人時,及時通知縣級醫療機構派專門技術人員診斷或者轉診。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傳染病醫療救治設施的改造和建設。

第二十五條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設立預防保健組織或者人員,承擔本單位和責任地段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一)及時、如實報告疫情;

(二)承擔責任范圍內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預防、診斷、治療任務,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治療水平;

(三)對醫療機構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排泄物進行嚴格的衛生處理;

(四)負責對醫療機構內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體進行消毒處理;

(五)對醫護人員進行專門的業務培訓;

(六)宣傳疾病防治科學知識;

(七)依據有關規定開展其他防治工作。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執行衛生部關于醫院感染管理規范、醫院消毒衛生標準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使用有效防護用品,防止醫務人員感染。

醫務人員應當增強傳染病防治的法律意識,接受專門的業務培訓,遵守操作常規,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個人防護。第二十八條對流動人口中的病人、疑似病人應當按照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原則,及時送當地指定的專門收治病人和疑似病人的醫療機構治療。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收治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實行先收治、后結算的辦法,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為由拒收病人。對農民(含進城務工農民)和城鎮困難群眾中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實行免費醫療,所發生救治費用由政府負擔,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購進醫療防護用品、藥品和醫用器械,必須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和辦法進行,確保質量和安全。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衛生部對全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進行督察、指導。

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進行督察、指導。

第三十二條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對下列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一)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報告;

(二)醫療機構、留驗站(所)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處理;

(三)公共場所的消毒;

(四)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

(五)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消毒產品、 防護用品的質量;

(六)依法開展其他監督檢查工作。

第三十三條衛生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建立領導、協調機構,組建預防控制專家組和醫療救治專家組,組織和協調技術攻關。

衛生部組織制定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指導原則和技術規范。

第三十四條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和醫療救治隊伍,加強對農村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嚴重地區的疫情控制、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提高農村地區控制疫情的能力和診斷、治療水平。第三十五條衛生部根據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籌協調衛生資源,調集醫療衛生人員參加防治工作;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指定醫療機構承擔醫療救治任務,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參加防治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必須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對其主要負責人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

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的;

(二)在防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三)對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督察、指導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的。

第三十七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及其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由有關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對有關醫療衛生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紀律處分,并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依法吊銷執業證書;造成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傳播、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他嚴重危害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法履行疫情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的;

(二)拒絕服從衛生行政部門調遣的;

(三)未按照規定及時采取預防控制措施的;

(四)拒絕接診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

(五)未按照規定履行監測職責的。

第三十八條有關單位和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嚴重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體污染的污水、污物、糞便不按規定進行消毒處理的;

(二)造成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醫源性感染、醫院內感染、實驗室感染或者致病性微生物擴散的;

(三)生產、經營、使用消毒產品、隔離防護用品等不符合規定與標準,可能造成傳染病的傳播、擴散或者造成傳染病的傳播、擴散的;

(四)拒絕、阻礙或者不配合現場調查、資料收集、采樣檢驗以及監督檢查的;

(五)拒絕執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六)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故意傳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造成他人感染的。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參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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