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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供應范文

2023-09-25

貨幣供應范文第1篇

從營銷理念起步的

“魅力神話”

虛擬貨幣理念,最早可追溯至網絡營銷的理念與實踐。一些網站為鼓勵網民更多訪問而采用獎勵策略,它們以累計訪問時間換取積分,積分可兌換實物獎品。之后,隨著網絡游戲與網絡軟件產業的發展,部分網游公司開始發行點卡,由消費者大額購買后充入虛擬賬戶獲得游戲幣,用于相關游戲消費、購買裝備等。由于網游人氣急速上升,出現了玩家之間的裝備交換,此時游戲幣成為可以在虛擬世界交換的虛擬貨幣。迄今,虛擬幣甚至已經成為部分網站運營的重要載體。

而比特幣在互聯網的“問世”創造出其他電子貨幣或虛擬貨幣無法企及的“神話”,源于其擁有以下六個“不俗”的優點:其一,去中心化,整個網絡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其二,世界流通,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并可以在任何一臺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其三,交易費用低,幾乎是實時交易且無手續費;其四,無隱藏成本,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進行支付,沒有額度與手續限制;其五,專屬所有權,操控私鑰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主人之外無人可以獲??;其六,跨平臺挖掘,軟件挖掘過程中可以在眾多平臺上發掘不同硬件的計算能力。事實上,繼比特幣之后,有種類繁多的“山寨幣”相繼問世,比如來特幣(Litecoin)、質數幣(XPM)、比奧幣(BeaoCoin)、安全幣(SecureCoin)、阿儂幣(AnonCoin)、點點幣(PPCoin)等。

貨幣虛擬風險不“虛擬”

支付或投資,不容忽視的固有風險。癡迷于虛擬貨幣的“玩家”們往往忽視了其面臨的潛在風險,事實上,以下兩種制約貨幣正常流通的關鍵風險恰是當前虛擬貨幣體系無法規避的。第一,保值及流通風險。一般而言,虛擬貨幣價值穩定及正常流通與三個因素密切相關:發行者經營虛擬貨幣的長久性,發行者對虛擬貨幣的購買力保證,以及發行者對其持有的已售虛擬貨幣綁定的預收款項的有效使用,而上述因素僅建構在單個企業信用的基礎上。相對于構筑在國家信用和法律體系基礎之上的紙幣,虛擬貨幣缺乏公信力支撐,抵御沖擊的基礎脆弱。

第二,安全性風險。迄今為止,安全性一直是制約數字貨幣發展的最重要的瓶頸因素之一。由于缺乏現實貨幣的防偽技術,一些電腦黑客可能會利用其安全漏洞,通過私服、外掛等技術濫發虛擬貨幣,比如2007年5月到2008年9月,一個倒賣游戲幣的團伙就曾在我國雇傭廉價勞動力和使用外掛獲取大量虛擬貨幣。

游離于監管之外,沖擊正常金融秩序。隨著虛擬貨幣走出虛擬世界,開始與法定貨幣建立雙向兌換關系,并逐漸介入實體交易,其固有隱患便不可避免地會波及國家正常金融秩序。在虛擬貨幣支付及流通范圍逐漸超越虛擬世界的背景下,其幣值穩定及流通風險便會向現實世界傳導,從而沖擊正常貨幣政策,主要表現在幾個方面:其一,虛擬貨幣大范圍發行和流通將迫使基礎貨幣量減少,產生鑄幣稅風險并影響央行獨立性;其二,虛擬貨幣發行使貨幣供應量和存款倍數產生預期之外的波動,導致宏觀調控風險。其三,如果虛擬貨幣未來在某種程度上整合統一了,則意味著另外一種貨幣和支付手段產生,沖擊傳統貨幣流通體系。

未來數字貨幣家族成員?

虛擬貨幣不能繼續“野蠻生長”,亟待監管規范和引導??紤]到虛擬貨幣產生及流通機制的非傳統性,其規范發展也就不只是金融管理當局的責任,還需借助互聯網立法的力量以及虛擬貨幣世界的自律機制。

首先,金融監管當局應建立健全虛擬貨幣發行及流通的管理機制。只有那些擁有良好資信狀況、征信記錄、嚴格安全措施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企業才可能獲得發行許可,考慮對虛擬貨幣發行實行分批核準制度,將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限于本企業虛擬服務支付以及投資收藏領域,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獲得央行許可并應滿足一定的信息安全要求。其次,推動完善互聯網法律體系。加快推動互聯網技術專利保護立法,嚴厲打擊危害網絡安全的黑客行為、虛擬貨幣的非法發行和交易行為、依托于虛擬貨幣的非法交易行為等,為數字貨幣技術創新以及數字貨幣體系的有序流通營造安全的網絡環境。最后,支持虛擬貨幣發行企業行業協會建設。引導虛擬貨幣發行企業開展公平、良性的競爭,推動虛擬貨幣發行及流通的統一規則及標準制定,與監管、立法形成“三輪”合力,共同致力于創造規范、有序、安全的虛擬貨幣流通環境。

比特幣“神話”揭示了國際貨幣體系的現實弊端,或許可視為一種改革的“民意”表達。作為虛擬貨幣領域的“佼佼者”,比特幣誕生并崛起于國際金融危機席卷全球的特殊時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眾對現實貨幣體系弊端的不滿。比特幣沒有集中發行方、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點,一定程度上正是避免政府操縱貨幣數量和不同幣種之間匯兌損失的針對性制度設計,難怪有人認為比特幣是一群電腦狂人對完全不同貨幣之路的大膽嘗試。

因此,在未來的國際貨幣體系改革過程中,不妨考慮借鑒比特幣設計的部分科學理念,比如引入超國家或民間力量,由官方或者IMF等國際組織出面,研發類似的產品代替現行紙幣或與紙幣一起流通,也可以考慮由私人研發但經過官方特許發行,并由官方監管流通。這樣,在如此混合流通體系中,虛擬貨幣與主權國家貨幣的兌換比率的變動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各國貨幣體系改革的警示力量?;蛟S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美國著名經濟學家林頓·拉魯什預言,從2050年開始,網絡虛擬貨幣將在某種程度上得到官方承認,成為可以流通的通行貨幣。

貨幣電子化是可以預期的發展方向,虛擬貨幣有望成為未來數字貨幣世界的有機組成部分。盡管部分觀點認為,虛擬貨幣不等同于電子貨幣,但是從國際清算銀行對電子貨幣的定義來看,虛擬貨幣的性質大致包涵在電子貨幣中,即消費者向其發行者支付傳統貨幣,而發行者把這些傳統貨幣的相等價值,以電子、磁力或光學形式存儲在消費者持有的科技電子設備中,供消費者進行經濟交易的一種等價媒介。因此可以認為,虛擬貨幣本質上是數字貨幣家族的一部分。

電子貨幣自19世紀70年代產生以來,雖然并未像某些預言家預言的那樣,在較短時間內取代傳統貨幣行使貨幣職能,但磁卡、電子錢包等技術的應用越來越普及卻是不爭的事實。展望未來,隨著信息經濟的飛速發展,經濟生活以及宏觀調控信息化程度將不斷提升,在妥善解決電子貨幣安全性、公信力等因素的基礎上,數字貨幣逐漸取代紙幣將是可以預期的方向,而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的核心設計理念可能被未來數字貨幣體系所借鑒。屆時,虛擬貨幣或許已經是能夠與法定數字貨幣自由兌換的電子貨幣世界的有機組成部分。正是基于對貨幣電子化的樂觀預期,部分金融機構已著手新一輪的競爭布局,比如摩根大通就于2013年12月11日向美國專利局申請了類似比特幣的虛擬支付系統專利。

貨幣供應范文第2篇

摘 要:本文對歐盟由“準平行貨幣”向“單一貨幣”逐步推進的貨幣合作路徑及其政策協調機制進行了探索。從中得到了5點啟示,并結合東亞經濟金融合作的狀況,提出了東亞金融合作應實施漸進式、梯度推進的多重平行貨幣合作、宏觀經濟政策逐步協調趨同的發展模式。

關鍵詞:歐洲模式;東亞金融合作;路徑演進;政策協調

貨幣供應范文第3篇

中國以黃金為幣的歷史源遠流長,從春秋戰國到新中國建立,長達二千余年的歷史長河中,黃金一直在我國貨幣制度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對我國貨幣歷史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長期以來,我國貨幣史學界、經濟史學界以及錢幣學界對我國歷史上是否以黃金為幣,一直存在較大的爭論和分歧。當前學術界普遍認同的仍然是彭信威、蕭清等前輩貨幣史學家的學術觀點,認為黃金自春秋戰國時期進入流通領域,秦漢時期發展到頂峰,東漢以后,黃金的使用“驟然減少,而且它的貨幣作用也衰退了”。部分學者因黃金作為貨幣的使用范圍不夠廣泛,流通性遠不及銅錢,故而否定黃金的貨幣性,認為“黃金非幣”。

然而,黃金在我國歷史上究竟是否作為貨幣呢?我們認為自春秋戰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黃金一直是我國貴金屬貨幣體系的一員,是我國古代乃至近現代貨幣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黃金的貨幣特征或貨幣作用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流通區域而有所不同。從黃金的自然屬性來看,黃金具有易于分割、百煉不輕,可以反復使用,不易消耗、磨損的特質,是一種天然適于執行一般等價物這種貨幣職能的貴金屬。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隨著商品交換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從而商品價值日益發展成為一般人類勞動的化身,貨幣形式也就日益轉到那些天然適于執行一般等價物這種社會職能的商品身上,即轉到貴金屬身上?!疸y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這句話已為金銀的自然屬性適于擔任貨幣的職能而得到證明”。同時,馬克思還進一步指出“這些物,即金和銀,一從地底下出來,就是一切人類勞動的直接化身”。我們理解馬克思的論述有如下兩層含義:第一、只要商品貨幣經濟存在,黃金就是當然的貨幣;第二、黃金一旦為人們認識、了解和掌握,它就充當了貨幣的職能。

馬克思描述的是人類貨幣歷史發展的普遍情形,同時也是世界各國貨幣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那么,在我國古代貨幣歷史的發展歷程中,是否存在特殊的情形,或者特殊的規律呢?從目前掌握的文物考古的資料看,我國先民對黃金的認識始于商代早期。上世紀70年代,我國文物工作者在河南鄭州早期商代遺址中,發掘出一件黃金制成的飾品。在河南安陽、輝縣,山東益都,山西保德,北京平谷等地的商代墓葬中均有黃金制品出土。1986年,在四川廣漢三星堆遺址出土了包括金杖、金箔面罩、虎形金箔、魚形金箔等一批商代中晚期的黃金制品。眾多的考古發現的成果充分說明進入商代以后,黃金已為我國先民認識、了解和掌握,只不過因當時的我國社會尚處于商品經濟的萌芽階段,交換僅限制于以物易物,即“抱布貿絲”的狀況,并未形成貨幣經濟,故未當作貨幣使用,只作為器飾寶藏。從目前出土的商代黃金制品的器形來看,多為金箔、金葉、金皮等形狀,并多為重要墓葬使用,說明黃金已為當時十分珍貴的物品,其價值已為當時的人們所認識和了解。西周時期黃金的使用情形與商代基本一致。

進入春秋戰國以后,隨著我國商品貨幣經濟的日漸形成和發展,社會財富逐步積累,黃金遂登上了我國貨幣歷史的舞臺?!豆茏印窌杏邢韧酢耙灾?、玉為上幣,以黃金為中幣,以刀、布為下幣”的記載?!包S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管子·輕重乙》。春秋戰國時期,尤其進入戰國以后,我國史籍中關于黃金使用的記載甚為豐富,當時黃金的使用以“斤”或“鎰”為單位,大凡購買貴重物品,包括千里馬、寶劍、玉器以至美女等,均有以黃金計價的記載。貴族、大地主、大商人的家產亦以黃金計值,其時已有“千金”,乃至“萬金”之家。黃金還被大量用于賞賜、饋贈、賄賂等活動。戰國時期的齊國,出現了專門從事黃金交易的“鬻金者之所”。南方的楚國是當時我國黃金主要生產地,不僅出現了早期的黃金鑄幣——金版,即“爰金”和“盧金”,還出現了稱量黃金用的砝碼和天平。建國以來,考古工作者在湖南楚墓中發掘出了大量的砝碼和天平,不僅說明黃金作為貨幣使用在當時已較為普遍,同時還說明當時的“爰金”和“盧金”是當作稱量貨幣來使用的。

秦統一全國,首次制定了全國統一的貨幣流通制度。秦始皇”中一國之幣為三等,黃金以鎰名,為上幣;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為下幣;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藏,不為幣”(《史記·平準書》)。從而在制度上確立了黃金在我國古代貨幣體系中的地位。

漢承秦制,以“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因此黃金在漢代貨幣制度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影響。我們今天所說的“金錢”一詞,始見于《史記·貨殖列傳》。太史公把“金”與“錢”并列,且把金置于錢之上,客觀地反映了當時“以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的貨幣流通體制下黃金與銅錢的關系。即大數用金,小數用錢。司馬遷在《史記·平準書》中關于當時物價的記載曾言:“物踴騰糶,米至石萬錢,馬一匹則百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貨幣流通領域大數用金,小數用錢的狀況。大凡百姓日常生活均使用銅錢;而大宗交易,如購置田宅、大牲畜和貴重物品等,則多使用黃金支付。翻開史籍,《漢書·東方朔傳》有“豐鎬之間,號為土膏,其價畝一金”的記載;《史記·趙括傳》有“王所賜金帛,歸藏于家,而日視便利田宅可買者買之”的記載;《史記·呂不韋傳》有“復以五百金買奇物玩好”的記述。這些記載表明,當時的大宗交易多用黃金支付。在漢代,黃金還被大量用于儲藏、賞賜等方面。王莽死后,府庫中藏黃金七十萬斤;董卓身亡,塢中所藏黃金亦達二、三萬斤?!尔}鐵論》中有“大夫積千金,士積百金”的描述,表明存儲黃金已是漢代士大夫中存在的普遍現象。在《史記》和《漢書》中,關于漢代黃金用于賞賜的記載非常豐富,賞賜的數額最多的一次為五十萬金,動輒數萬金,少亦數十金。漢文帝說:“百金,中民十家之產也”(《史記·孝文帝本紀》),說明當時人們擁有財富的多少往往以黃金來衡量。漢文帝始實行的“酎金”制度,規定各諸侯、列侯需按所轄人口數向少府繳納黃金作為“助祭費”,不按質按量繳納者將會受到王削縣,侯免國的處罰。在西漢律法中,對一些違法犯罪亦采取罰金治罪的辦法。如漢哀帝時,為防止諸侯官吏與民爭利,曾經規定“諸侯在國,名田它縣,罰金二兩”(《漢書·哀帝紀第十一》引如淳注曰)。這種“酎金”制度和罰金治罪的辦法無疑為西漢政府搜括黃金的重要手段。漢代黃金的形制多為圓餅形。武帝太始二年(公元95)下詔將黃金鑄成馬蹄、麟趾形狀。但漢代的馬蹄金和麟趾金在使用時并不是以枚計值,而是按重量流通使用,因此它仍然屬于稱量貨幣,還不是真正意義的黃金鑄幣。漢代黃金的使用多以“斤”為單位,以“兩”為單位的情況亦時有出現(《漢書·哀帝紀第十一》)。

在災禍戰亂綿延不斷的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經濟凋敝,貨幣經濟出現實物化的趨勢,谷帛取代銅錢成為這一時期的主要交換媒介,但以黃金計價的情況亦時有出現,如西晉愍帝建興四年(公元316)十月,“京師饑甚,米斗金二兩,人相食,死者太半”(《晉書·孝愍帝紀》)。北周統治下的河西諸郡和梁朝統治下的南方交廣之域則多以金銀為貨幣(《隋書·食貨志》)。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黃金的使用還出現了從以“斤”為單位到以“兩”為單位的變化。

在錢帛兼行的唐代,黃金的貨幣性特征亦有跡可尋。如武德四年,唐高祖因李世民平王世充功高,故賞賜李世民“黃金六千兩”(《唐書·本紀二》)。唐代黃金還被鑄造成“開元通寶”形式供宮廷貴族把玩和饋贈使用。在唐代還出現了專門從事打制金銀器飾,兼營生金銀買賣的金銀鋪,并在金銀鋪的基礎上形成了金銀行?!肚貗D吟》中“一斗黃金一升粟”的描述反映了黃巢起義期間物價騰貴,經濟凋敝的社會現實,同時亦表明唐代黃金仍然具有支付功能。

宋代,黃金是政府財政收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真宗天禧五年計有黃金收入14400余兩、黃金支出13500余兩(《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九十七)。宋代賦稅的征收已部分使用黃金支付,如仁宗景祐年間,商人買茶,每百貫茶價中,六十貫于見錢,其余四十貫允許折納金銀等(《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六十三)。宋代政府黃金的支出多用于賞賜,《宋史·石普傳》有因石普平定李順起義有功,而賜以黃金三百兩的記載。正是因為宋代政府對黃金有大量的需求,因此宋太宗才會感嘆疑惑“西漢賜予,悉用黃金,而近代為難得之貨,何也?”(《宋史·杜鎬列傳》)。宋代的金銀鋪已演變成金銀交引鋪或金銀鹽鈔引鋪,除經營金銀器飾的打造外,還兼營生金銀的買賣和從事兌換業務。

在元朝時期,元朝政府推行紙幣流通制度,實行集中金銀于國庫的政策,禁止攜金銀出海外,禁止民間私自買賣金銀,金銀的買賣由政府在各地設立的平準庫或交鈔庫負責。在“中統鈔”發行之初,紙幣和金銀是可以相互兌換的,金銀一度充當紙幣的發行準備。中統初年,元政府規定黃金和紙鈔的比價為黃金一兩易“中統鈔”十五貫,后更為“赤金每兩價鈔二十貫”(《元典章》卷二十《戶部六·鈔法》)??梢?,在實行紙幣流通制度的元代,黃金同樣發揮著貨幣的許多功能作用。實際上,元政府雖然實行集中金銀于國庫的政策,禁止民間私自買賣金銀,但并不禁止民間擁有金銀。因此,黃金在民間的使用也就不足為怪了。元代黃金的型制多鑄成“元寶”型,即我們今天常說的“金元寶”。元代的金銀鋪除經營金銀器飾的打造外,同樣兼營兌換業務。

在明代初年,由于元末紙幣流通制度的崩潰,銅錢又恢復了在各地的流通。在明洪武年間,明朝政府在鑄造方孔圓錢的同時,于洪武八年(1375)又開始發行“大明寶鈔”。因此,明初的貨幣制度實際上是錢鈔兼行的貨幣流通制度。明代發行的紙幣不備金銀本錢,禁止民間私自交易金銀,允許人們用金銀向政府換易“寶鈔”。規定鈔四貫等于金一兩(《明史·食貨志五·錢鈔》)。明朝政府為了推行紙幣制度甚至一度禁用銅錢,使得當時“杭州諸郡商賈,不論貨物貴賤,一以金銀論價”(《太祖實錄》卷二五一)。明中葉以后,白銀取代紙幣和銅錢成為主要流通貨幣,在流通領域逐步形成了大數用銀,小數用錢的貨幣流通格局。黃金則多用作儲藏手段和較大數額的支付。明代被籍沒的權貴,其家中大多藏有大量的黃金?;鹿賱㈣粴⒑?,從其家中搜出黃金達1205萬兩(陳洪謨《繼世余聞》)。佞臣錢寧入獄后,從其家中亦搜出黃金十余萬兩(《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五》)。嚴嵩之子嚴世蕃被斬后,從其家中搜出黃金“三萬余兩”(《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太監李廣自殺后,明孝宗皇帝聽說其家中有一本奇特的書,遂派人把它取來一看,原來是一本收受賄賂的登記簿,“多文武大臣名,饋黃米白米各千百石。帝驚曰:‘廣食幾何,乃受米如許!’左右曰:‘隱語耳,黃者金,白者銀也’”(《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二》)??梢?,用黃金來進行賄賂已是當時朝野上下非常普遍的情形。明代黃金除鑄成金錠外,還鑄成金錢供皇帝賞賜、以及富貴人家把玩使用。明代黃金對白銀的比價呈逐漸走高的態勢,由明初的一比四、一比五,逐步增加到明末的一比十、一比十三(顧炎武《日知錄》卷十一《黃金》)。

清代沿襲了明朝的貨幣流通格局,大數用銀,小數用錢。黃金仍然主要用作儲藏手段,大額支付,以及充當儲備貨幣等職能。入清以后,隨著海運技術的不斷發展,新航路的開通,使得東西方的貿易交往更為頻繁。而古代中國的金銀比價一向都比歐洲國家低,較高的時候為宋代,一度達到一比十四,但為時很短暫,明代最低亦達一比四。實際上,在清以前,中國的金銀比價大多在一比十以下,而同期歐洲國家的金銀比價則很少在一比十以下。在清朝初年,我國的金銀比價仍然在一比十左右,而同期歐洲的金銀比價為一比十五。因此,歐洲商人來華貿易,大多帶有白銀,換回黃金,從而使得我國的金價開始逐步向國際金價靠攏。清乾隆末年,我國的金銀比價已與國際金銀比價基本持平。在十九世紀后半葉,世界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均紛紛放棄銀本位或金銀復合本位幣制,實行金本位幣制。并紛紛拋出白銀,購進黃金。1888年至1900年,短短十三年間,我國黃金流出達73692萬海關兩,白銀的流入亦達7062萬多海關兩(彭信威《中國貨幣史》P850)。對當時以白銀為主要流通貨幣的清王朝來說,白銀的大量流入造成了白銀購買力的急劇下降,物價騰貴的狀況亦因之形成,百姓生活大受其苦。在這一時期,金銀比價一跌再跌。至十九世紀末,金銀比價跌至一比三十,再加上帝國主義入侵強加給清政府的大量戰爭賠款都要折合黃金支付,從而使賠款的銀兩數額隨銀價的下跌不斷增加,使本就積弱已久的清王朝的財政更加苦不堪言。為了挽救形將崩潰的清王朝的財政狀況,一些朝廷官員遂上疏朝廷,提出進行幣制改革,實行金本位幣制。光緒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頒布《整頓圜法酌定章程》,開始進行幣制改革,規定“所造三品之幣,即文曰大清金幣、大清銀幣、大清銅幣,通行天下,以歸一律”。光緒三十二年(1906),戶部造幣總廠開始試鑄大清金幣,該幣正面中央銘文為“大清金幣”,正面外圈銘文為“光緒丙午年造·庫平一兩”;背面圖案為蟠龍圖,四周鈐云紋。重約37g,成色98%。分為大云、光邊和小云、齒邊兩種版式?!按笄褰饚拧笔俏覈鴼v史上中央王朝鑄造的首枚具有近代意義的黃金鑄幣,但由于它仍然以重量為單位,因此它仍然沒有完全擺脫稱量貨幣的性質。

辛亥革命后至1935年民國政府實行法幣改革期間,我國以白銀為主要流通貨幣,黃金大多用作儲藏手段,大宗交易亦使用黃金支付,由于當時各帝國主義列強均已采用金本位,故大量的國際債務亦需折換成黃金支付,因此,黃金在此期間更多地充當了國際貨幣的角色。民國元年(1912),民國政府在南京造幣廠鑄造孫中山像開國紀念金幣。該幣無面值,是我國歷史上政府鑄造發行的首枚紀念金幣。其正面中央圖案為交叉的五色旗和鐵血十八星旗,外圈文字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幣”;背面圖案為孫中山側面像。民國4年(1915),北洋政府頒布《修正國幣條例草案》,規定十元、五元兩種面值的金幣鑄造標準為:十元幣含純金一錢六分零二毫,金九銅一,重一錢七分八厘;二十元金幣倍之。嗣此,“金九銅一”遂成為這一時期鑄造金幣的含金量參考標準。民國五年(1916),天津造幣總廠鑄造中華帝國袁世凱像十元金幣,它不再以重量為單位,而是以元為單位,這是我國歷史上首枚真正具有近代意義的黃金鑄幣。此后,各地軍閥政府相繼開始鑄造金幣。1916年云南造幣廠鑄造了唐繼堯像擁護共和紀念金幣,面值為五元、十元兩種。1922年,唐繼堯為了緩解軍餉之急,又鑄造了“當銀幣五元”和“當銀幣十元”兩種面值的金幣。1926年,時任直魯聯軍總司令的張宗昌令天津造幣廠鑄造了面值分別為十元和二十元的山東省金幣。1927年,奉系軍閥張作霖又令天津造幣廠鑄造了張作霖像金幣,面值分別為五十元、四十元和二十元。需要指出的是,這一時期鑄造的金幣實際上是按當銀幣多少元來流通使用。

清末至民國期間,海關關稅收入一直是我國償還外債的重要來源。在1930年以前,關稅收入均以白銀征收,而外債的支付則需將白銀兌換成黃金或外幣。由于白銀價格的不斷下跌,從而使得我國政府的財政支出不斷增加。為了改變這種不利狀況,1930年1月,國民政府下令自1930年2月1日起,進口關稅以黃金為單位征收。規定海關金單位與黃金的比價為:一個海關金單位含純金0601866g。在關稅征收時可以白銀按當日的金銀比價折合海關金單位繳稅。為了簡化海關關稅征金制度的手續,方便關稅的繳納征收,國民政府令中央銀行于1931年5月1日起正式發行“海關金單位兌換券”,即所謂“關金券”。初始發行的“關金券”分為十元、五元、一元、二十分、十分等5種面額。其頒行的《關金兌換券辦法》規定,其準備金十之六為現金,十之四以信譽較好的外國銀行發行的黃金債券作為保證。由于其發行之初實際為十足的現金準備,且“憑票即付”,因此,“關金券”實際是可以兌換成黃金的“兌換券”,是當作黃金流通使用。1942年4月,國民政府財政部規定關金券按1∶20的比價與法幣并行流通,從而使關金券成為實際上的金單位紙幣。1948年,隨著法幣的急劇貶值以及金圓券的出籠,關金券與法幣一起退出流通。

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發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宣布發行金圓券,停止發行法幣和關金券。其頒布的“金圓券發行辦法”規定:“中華民國之貨幣以金圓為本位幣,每元之法定含金量為純金022217公分(g),由中央銀行發行金圓券,十足流通行使”。金圓券雖然規定了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并部分以黃金作為發行準備,但由于它不能兌換成黃金,因此,它并不是金本位幣制,而是一種信用紙幣。國民政府在頒布“金圓券發行辦法”的同時,還頒布了“人民所有金銀外幣處理辦法”,該辦法規定:“黃金、白銀、銀幣及外國幣券,在中華民國境內,禁止流通買賣或持有。人民持有黃金、白銀、銀幣及外國幣券者,應于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九月卅日以前,向中央銀行或其委托之銀行,依下列各款之規定兌換金圓券”(《昆明市歷史資料匯編》散輯)。這種禁止人民持有黃金的政策顯然是無法執行的,于是,1948年11月12日又頒布“修正人民所有金銀外幣處理辦法”,規定:“黃金、白銀、銀幣及外國幣券準許人民持有,但除銀幣外,禁止流通買賣”(《昆明市歷史資料匯編》散輯)??梢?,國民政府發行的金圓券,名義上是以黃金為發行準備,實際上是國民政府搜括黃金的重要工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于1950年頒布了”金銀管理暫行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對黃金實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采取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收購和配售,統一制定黃金價格,統一辦理黃金進出口業務,嚴禁民間黃金流通的政策。建立了全國統一的人民幣流通的貨幣制度。在人民幣流通體制下,黃金的貨幣作用主要體現為儲備貨幣和國際支付結算,其作為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職能已不復存在。1979年,國務院決定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發行黃金紀念幣。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第一套黃金紀念幣為1979年發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30周年紀念金幣。1982年,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了第一枚十二生肖紀念金幣和國寶大熊貓紀念金幣。此后,每年均有各種題材的紀念金幣發行,并延續至今。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紀念金幣雖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的性質,由于其面值與實際價值相差較大,故只是用作紀念收藏和饋贈之用,并不直接流通。1983年,國務院頒布“金銀管理條例”,明確了國家對金銀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購買,統一配售的政策。實際上仍然把黃金當作具有一定貨幣性,并對我國貨幣穩定、金融穩定有重大影響的特殊商品來進行管理。2001年,國務院決定對我國黃金管理體制進行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取消對黃金“統購統配,統一管理”的傳統管理辦法,開放黃金市場,充分發揮市場對黃金資源配置的調劑作用。2002年10月,上海黃金交易所正式掛牌成立,這標志著在我國實施多年的“統購統配”的黃金管理體制不復存在,作為我國金融市場重要組成部分的黃金交易市場逐步開放,并將對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2004年2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履行的職責包括:“監督管理黃金市場”;“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這表明黃金在今天仍然是作為我國的儲備貨幣,仍然是關系到我國貨幣穩定、金融穩定的特殊商品。也就是說,黃金在今天仍然具有一定的貨幣性。

自春秋戰國以來,黃金在我國各個歷史時期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著貨幣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作用。黃金的貨幣作用因不同的歷史時期和不同的流通區域而不盡相同。我國先民認識、了解和使用黃金的過程充分證明馬克思關于金銀問題的論述的科學性?!敖疸y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這句話同樣在我國貨幣歷史的發展進程中得到證明。黃金的自然屬性是一種天然適宜充當貨幣的貴金屬,而作為貨幣則是黃金的社會屬性。是社會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賦予了黃金貨幣的職能。

注釋:

①蕭清《中國古代貨幣史》,人民出版社 1984年12月,第一版P138。

②“西漢黃金非幣論”《中國錢幣》1990年第3期。

③馬克思《資本論》,人民出版社,第一卷P107。

④馬克思《資本論》,人民出版社,第一卷P111。

⑤見《鄭州商代城遺址發掘報告》,《文物資料叢刊》第一集,文物出版社1977年版。

⑥高至喜《 湖南楚墓中出土的砝碼和天平 》《考古》,1972年第4期。

(責任編輯 高聰明)

貨幣供應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以金融經濟學界始終重點關注的貨幣政策變動與股票市場之間的關系問題為切點,在分析國內外相關研究現狀、方法與取得成果等的基礎上,重點從貨幣政策變動是否對股票市場產生作用、怎樣作用;我國滬深兩市的反應及貨幣政策對股票市場變動的反應與調整四個方面,探析了貨幣政策變動對股票市場產生的影響問題,以期對提高我國相關貨幣政策制定水平,更好的利用貨幣政策調整促進我國股票市場和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有所啟示。

【關鍵詞】貨幣政策 股票市場 影響效應 滬深股市

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變動與股票市場之間的關系,始終是金融經濟學界研究與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一般情況下,貨幣政策變動會直接或者間接的對股票市場產生影響,貨幣政策變化首先對人們手中的財富多少產生影響,人們手中財富多少的變化又通過消費與投資需求影響到股票市場的總需求,人們可能通過改變投資方式對股票市場的總供給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到股票市場中股票的價格及走勢。因此,借助于貨幣政策的調整來影響與促進股票市場健康發展,就成為一條有效的經濟調控渠道。但是,當前貨幣政策變動究竟對股票市場能夠產生什么影響、產生多大影響,產生影響的機理及股票市場變動能不能用來指導我們相關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等問題,我們的認識還不是很深入,有必要就上述問題作進一步探討。

一、國內外貨幣政策與股票市場關系研究的現狀

國外貨幣政策變動與股票市場之間關系的研究文獻與內容已相當豐富,概括起來國外相關研究方法、內容框架主要遵循兩條主線,其中一條主線是用官方公布的發行的貨幣總量或者基礎貨幣量來衡量貨幣政策變化,而在實證分析上主要是采用單方程“協整分析”方法結合Granger因果關系檢驗來開展研究,是早期廣泛采用的研究方法之一。另一條主線則是源于1980年Sims和1992年Bemanke與Blinder的研究成果,1980年sims首先提出了一種新的多方程計量分析方法,即向量自回歸,簡稱為VAR,自此VAR成為貨幣政策變動與股票市場之間關系研究的一個方便且有效的工具;1992年Bernanke和Blinder則在VAR方法的基礎上詳細論證了聯邦基金利率是一個有效的貨幣政策合意度量指標,自此開啟了國外相關研究的大幕。

國內已有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探討我國貨幣政策變動與股票市場之間的關系問題,其基本思路則是參照前述國外的研究方法,取得了一定研究成果。首先,理論方面,2002年我國學者易綱、王召嘗試進行了封閉條件下包含金融資產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模型構建研究,得出增加的貨幣供給不會完全轉化為商品價格上漲,其中一部分會流入到股票市場中引發股票價格上漲,進而產生財富效應拉動人們進一步消費。實證方面,2003年我國學者胡援成、程建偉以貨幣供應量、名義利率和真實利率為解釋變量,以我國滬深股市中的股票流通總市值為被解釋變量,采用協整、Granger因果檢驗方法進行了分析研究,得出貨幣供應量與股票市場之間存在著正向因果關系。理論與實證結合方面,2009年我國學者何國華、黃明皓利用“協整分析”方法證實了股票流通市值與貨幣供應量M1之間呈正相關關系,而與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之間呈負相關關系。

二、我國貨幣政策變動對股票市場的影響效應探析

如前所述,VAR已經完全替代單方程分析成為貨幣政策變動與股票市場之間關系研究的主流方法。筆者在評述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基礎上,欲進一步厘清我國貨幣政策變動對股票市場的影響效應,討論情況如下:

(一)貨幣政策變動的股票市場作用力度及特征

已有研究證明,國家的貨幣政策與股票市場之間總體上存在著正向相關關系,一般來說擴張性貨幣政策對股票價格上漲有昨,緊縮性貨幣政策則不利于股票市場發展。通過進一步的分析研究發現,我國貨幣政策變動對股票市場的作用力度接近于1:1,有非常明顯的“政策市”特征。在我國股票市場對貨幣政策變動的反應時間上,一個重要特征是“時間短”,貨幣政策變動會在短時間內對股票市場產生影響,影響可以分為兩步,第一步是政策變化影響股民預期而影響股票市場供給,引發股票價格變動;第二步是貨幣政策真正影響到人們手中的財富量而引起股票市場供求變化,進而影響股票價格及走勢。后者較前者發生慢,但影響更持久。

(二)貨幣政策變動的股票市場反應作用機理

貨幣政策變動對股票市場產生影響,主要借助于流動性效應、通貨膨脹效應和產出效應三個效應來實現。三個效應中,其中流動性效應占據著統治地位,這說明我國的股票市場是一個明顯“資金推動型”市場,當我國實行的是擴張性貨幣政策時,增加的貨幣會傾向于流入股票市場而非實體經濟。通貨膨脹效應,對于股票價格的上漲有一定貢獻,股票市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抗通貨膨脹作用,因此有人將股票市場稱為通貨膨脹的“避風港”。產出效應,相對于前兩個效應而言,其對股票市場的貢獻率最小,就實際情況而言其對股票市場的影響幾乎是一個令人遺憾的結果,根本原因在于產出效應是與我國實體經濟的發展息息相關的。

(三)貨幣政策變動的滬深股票市場反應異同

總體來說,滬深兩市對于我國貨幣政策變動的反應基本上是一致的,都與貨幣政策變動呈正向相關關系,在時間作用特征上也基本相同。如果說有所不同之處,主要體現為兩個方面:一是貨幣政策變動對滬市的作用力度較深市要大一些;二是滬市的貨幣政策反應較深市更加的平穩。兩個不同之處與兩市的上市公司特征有關。滬市上市公司規模相對較大,不乏一些超級大盤,而深市上市公司多為中小企業,市值相對較小,上市公司規模越大,受貨幣政策變動影響也越大,但對抵抗力也較大,故反應較平穩;深市多為中小企業,經營機制更為靈活,對貨幣政策變動能夠及時做出調整,故作用力度會相對小一些,但是由于公司規模小反應可能更為劇烈。

(四)貨幣政策對股票市場變動的反應與調整

貨幣政策根據股票市場的反應做出調整,前提條件是貨幣政策能夠對股市產生較大影響,如前所述本文已經給出了肯定答復。貨幣政策變動的原有目的是促進實體經濟發展,這就轉化為以下兩個子問題:第一個問題是貨幣政策變動能否通過股票市場作用于實體經濟;第二個問題詞是如果貨幣政策能夠通過股票市場作用于實際經濟,這種作用是否有效率?就第一個問題來說,在我國實行擴張性的貨幣政策的情況下,有相當部分的貨幣增量會轉變為“熱錢”流入股票市場,對我國實體經濟產生的作用有限;第二個問題來說,貨幣政策變動如果能通過股市有效率對實體經濟產生作用,股票市場本身應該首先有效率,通過研究現我國股票市場本身還缺乏有效的價格發現功能,還不能發揮股票市場應有的聚集與分配資金功能??梢哉f,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貨幣政策--股市--實體經濟”作用鏈條,至少目前為止,貨幣政策還沒有必要就股市變動情況做出反應調整。

參考文獻

[1]屈晶.我國貨幣政策對股票市場影響的實證研究[J].經濟問題,2015,(01).

[2]鄒萍.貨幣政策、股票流動性與資本結構動態調整[J].審計與經濟研究,2015,(01).

貨幣供應范文第5篇

關鍵詞:貨幣供給;內生性;外生性;生態系統

一、引言

貨幣供給性質究竟是內生的還是外生的?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和判斷決定了中央銀行貨幣調控中間目標及其方式的選擇,并將直接影響到貨幣調控的效果。然而,貨幣供給性質問題一直是現代貨幣理論爭論的焦點所在,其是否可以完全由中央銀行控制,是評判貨幣調控效果所必須回答的一個基礎性問題,而這恰恰被當前已有的相關研究所忽略。

貨幣供給在整個貨幣循環體系中處于源頭的地位,中央銀行能否獨立控制貨幣供給,是導致貨幣供給外生抑或內生分歧的關鍵。學術界對貨幣供給性質的討論持有三類觀點:第一類觀點認為,貨幣供給是經濟運行過程的一個外生變量,由中央銀行獨立自主地加以決定;第二類觀點認為,貨幣供給是經濟運行過程的一個內生變量,由經濟主體的需要內生決定,中央銀行不能有效地控制貨幣供應量;第三類觀點認為,貨幣供給既是外生變量又是內生變量,中央銀行并不能完全控制,還受制于經濟主體的內生需要。很顯然,上述觀點分別從不同角度分析了貨幣的創造過程,形成了外生、內生以及內外生貨幣供給理論,構成了現代貨幣理論的基石。

縱觀貨幣發展史,理論界關于貨幣供給性質的爭論從來沒有間斷過,正是這些爭論推動著貨幣理論不斷向前發展。但是,貨幣供給的性質到底怎樣?內生抑或外生?是貨幣經濟學中始終不容回避的最基本理論問題,直接涉及宏觀經濟理論及有關對策研究,構成許多理論和現實問題爭執的根源,用傳統的思維方法難以達成共識。有鑒于此,本文梳理了國內外學術界有關貨幣供給性質的研究文獻,在此基礎上,通過借鑒生態系統物質循環和貨幣及貨幣流通相關理論的研究成果,從仿生學角度對貨幣循環的定義、特點及描述方法進行了探討,并運用貨幣循環理論解釋了貨幣供給兼具內生性和外生性,它既是內生變量又是外生變量。

二、相關文獻回顧及評價

(一)貨幣供給外生論

貨幣供給外生論是西方主流經濟學的傳統觀點,在其經濟模型中,假定貨幣是交換的產物,貨幣供給可以被視為外生變量。因而,中央銀行能夠有效地調節貨幣供給進而影響經濟主體的運行。

西方經濟學界主張貨幣供給外生論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凱恩斯與弗里德曼,下面分別就其主要觀點綜述如下:

凱恩斯是倡導貨幣供給外生變量的典型代表。他認為:貨幣供給是由中央銀行控制的外生變量,其變化影響著經濟運行,但自身卻不受經濟因素的制約。這與凱恩斯經濟理論的產生背景密切相關。凱恩斯經濟理論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必然產物,也是1929年—1933年大危機的直接產物。他雖然沒有進行貨幣供給的定量分析,但是開創了外生貨幣供給理論,為國家干預經濟提供了一種政策工具,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由此可見,凱恩斯的貨幣外生論與其貨幣非中性思想一脈相承,構成了凱恩斯國家干預理論的基礎。

堅持貨幣供給外生論最為有力的莫過于以弗里德曼為首的貨幣主義者。根據MV≡PY的恒等式,貨幣主義者在貨幣流通速度V穩定、真實產出Y長期內不受M變動影響的前提下,得出了影響貨幣供給的三個主要因素:(1)基礎貨幣H,它由銀行準備金與公眾所持有的通貨構成;(2)存款與準備比率D/R,即商業銀行的存款與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之比;(3)存款通貨比率D/C,即商業銀行存款與非銀行公眾持有的通貨C的比率。貨幣主義認為,中央銀行能直接決定基礎貨幣H,而H對于D/R和D/C有決定性影響。也就是說,中央銀行只要控制或變動H,就必然能在影響D/R和D/C的同時決定貨幣供給總量的變動。在這種情況下,貨幣供給無疑是外生變量。

表面上看,貨幣主義者得出的這些結論可以很好地證明貨幣供給的外生性,但仔細分析可知,這些結論是站不住腳的。最主要問題在于:弗里德曼把貨幣供給歸結為基礎貨幣H、存款與準備比率和存款通貨比率的固定函數過于簡單化,實際上這兩個變量及其決定因素之間是會發生交叉影響的,特別是D/R和D/C往往隨經濟活動的漲落而變動,不能作為貨幣供給方程式的固定參數看待。比如,中央銀行在公開市場上購入國債以增加基礎貨幣的行為,在基礎貨幣增加的同時,利率下降,貨幣乘數的許多相關系數,如超額準備金率、現金漏損率等都會發生變化,貨幣乘數與基礎貨幣無法完全隔離;另外,影響貨幣乘數的諸多因素中,如超額準備金率、現金漏損率、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的比例等都取決于商業銀行和公眾的資產選擇行為,在短期內是經常發生變化的,不可能由中央銀行完全控制;此外,20世紀80年代西方國家中央銀行的貨幣量目標屢屢失準,也說明貨幣供給并非完全由中央銀行決定。

與西方經濟學界相比,中國經濟學界關于貨幣供給性質問題的研究起步較晚,成果也相對較少且主要產生于改革開放之后。這些成果中,主張貨幣供給外生論觀點幾乎是微乎其微,在此不做討論。

(二)貨幣供給內生論

貨幣供給內生論在其經濟模型中假定貨幣是生產的產物,貨幣供給可以被視為內生變量。因而,貨幣供給內生論提出了貨幣供給的數量由經濟主體的需要內生決定,中央銀行不能有效地控制貨幣供應量。貨幣供給的變動,不決定于中央銀行的主觀意愿,起決定作用的是經濟體系中實際變量如收入、投資、消費等因素以及微觀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如果認定貨幣供給決定于內生變量,那么貨幣供給總是要被動地決定于客觀經濟過程,而中央銀行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其變動。

內生性貨幣供給的思想可追溯至早期的貨幣名目主義者詹姆斯•斯圖亞特,他在1767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原理的研究》一書中,指出一國流通只能吸取一定量的貨幣,經濟活動水平使貨幣供給量與之相適應,這一原理后來被亞當•斯密加以繼承,又被銀行學派加以發展。

現代內生性貨幣論較為代表性的觀點來自1959年英國《拉德克利夫報告》,以及美國的格雷和托賓等人。1959年的英國《拉德克利夫報告》提出的中心論點是,對經濟有真正影響的不僅僅是傳統意義上的貨幣供給,而且是包括這一貨幣供給在內的整個社會的流動性;決定貨幣供給的不僅僅是商業銀行,而且是包括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內的整個金融系統;格利和肖在《金融理論中的貨幣》一書中認為,商業銀行在貨幣創造過程中,會受到其他金融機構的競爭,于是貨幣供給不僅決定于商業銀行本身,而且決定于其他金融機構和社會公眾的行為。因此決定貨幣供給的不僅僅是中央銀行,還包括整個金融系統和公眾。托賓在批判簡單的基礎貨幣模型基礎上,對貨幣供給進行了一般均衡分析,建立了資產選擇模型,該模型突出了貨幣供給的內生性和貨幣傳導過程中的資產替代性,指出了存款準備比率和存款通貨比率的變動是由經濟過程內生決定,從而推導出貨幣乘數具有內生性。

在中國,主張貨幣供給內生論的學者比較多,主要的代表性觀點有:李春琪(2003)從“倒逼機制”的角度分析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梁曉輝,黃玖立(2003)從理論分析和實證檢驗的角度,得出了我國貨幣供給并不是中央銀行可以控制的外生變量,而是由各個經濟主體相互作用內生決定的。謝羅奇,胡昆(2005)從基礎貨幣與貨幣乘數的內生性以及電子貨幣的發展三個方面論述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表現,并用傳統計量方法對我國貨幣供給內生性進行了實證分析。周可可(2006)本文利用格蘭杰因果檢驗(Grangercausali-tytest)對我國廣義貨幣供給量(M2)與國內生產總值(GDP)進行因果檢驗,得出了我國貨幣供給的內生性結論。耿中元,曾令華(2006)運用Engle-Granger兩步法、誤差校正模型、Granger因果檢驗等計量經濟方法,以中國為例檢驗了內生貨幣假說,得出了中國的貨幣供應量本質上是內生的結論。

從以上介紹可以看出:貨幣供給內生論的提出無疑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新的觀察視角,它強調貨幣供給量作為內生變量主要是由銀行和企業的行為決定的,而銀行和企業的行為取決于經濟體系內的許多變量,中央銀行只能順應經濟運行的要求供給貨幣,而無法執行獨立的貨幣政策,更不能支配銀行和企業的行動。試問,如果貨幣供給是完全內生的,那么中央銀行的創立有什么意義?貨幣政策的作用在哪里?世界上又有哪個國家是所謂純粹的市場經濟?世界上又有哪個國家的政府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是中性的?因此,世界上任何國家的政府都會利用貨幣這個政策變量作為干預經濟生活的工具。

(三)貨幣供給內外共生論

凱恩斯革命以來,人類經歷了通貨膨脹、滯脹、通貨緊縮等各種經濟難題的困擾,對經濟運行的認識也逐步走向深入:主流的貨幣供給“外生論”和“內生論”只是抽象的理論模型,貨幣供給內外共生論可能更符合實際。西方經濟理論界,主張貨幣供給內外共生論的學者居少數,其代表性觀點主要有:羅賓遜,卡爾多為首的貨幣供給內外共生論。他們認為,從形式上看,全社會的貨幣供給都是從中央銀行出去的。因而,它在形式上是一個外生變量,但實質上供應多少貨幣并不完全取決于中央銀行的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經濟系統內各因素變動的結果。例如,在經濟高漲時期,經濟主體的貨幣需求會增加,銀行系統的貸款會相應增加,中央銀行想控制也難。因為商業銀行會設法逃避。同樣,在經濟蕭條時,經濟主體的貨幣需求會減少,銀行系統的貸款會相應減少,中央銀行想增加也難。因此,貨幣供給在形式上外生的,背后卻具有濃厚的內生性。英國著名貨幣理論家勞倫斯.哈里斯在其《貨幣理論》一書中提出了自己的貨幣供給內外共生論。他認為,貨幣供給的變動可能是由外生因素所決定的,例如金本位制下新金礦的發現,或者政府為戰爭提供資金而進行的借款。貨幣供給的變動也可能由貨幣需求所決定,以至于貨幣需求的增加引起了銀行部門增加它的計劃貨幣供給。從這一角度來看,貨幣供給是由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社會成員共同創造。此外,貨幣的需求和供給都要受到某些同樣的影響。例如,名義收入的增加會引起貨幣需求與銀行體系計劃的供給貨幣同時增加。由此可見,哈里斯認為決定貨幣供給的因素有兩個:一個來自經濟體系之外,是外生變量;另一個因素來自經濟體系內部的貨幣需求。

在中國金融理論界,黃達教授主張貨幣供給內外共生論。在《宏觀調控與貨幣供給》一書中,黃達教授明確指出:“貨幣供給模型是M=m×B。由此可以看出,決定貨幣供給的是三個因素:C/D、R/D與B,C/D是貨幣供給中通貨與存款貨幣之比;R/D是準備金存款這個在商業銀行之間流通的貨幣與存款貨幣之比;B是基礎貨幣。這三個因素,在有的西方宏觀經濟學教材中,分別歸之為私人行為、商業銀行行為和中央銀行行為。事實上三方面的行為對這三個因素的作用是交叉的”。很顯然,黃達教授的觀點認為貨幣供給由私人行為、商業銀行行為和中央銀行行為共同決定,因而貨幣供給既是內生又是外生。崔建軍(2005)從幣材、經濟體制、貨幣供給結構、貨幣供給機制等多個層面探討了貨幣供給的性質。其研究結論是: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供給兼具內生性和外生性,它既是內生變量又是外生變量。初桂娟(2007)從光的波粒二象性角度分析了貨幣供給的內生性和外生性。

三、分析方法的闡述

運用生態系統的原理和方法來分析和考察金融系統時,不難發現金融系統具有很多生態學特征。首先,金融系統的發展和演進也經歷了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的過程。其次,金融系統的結構秩序也是從競爭中形成的,競爭的最主要特征是優勝劣汰。再次,正如自然生態系統一樣,金融系統也是在一定的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環境下形成的,同樣具有鮮明的環境選擇特征。最后,金融系統同樣是一個具有自我調節功能的整體,并且這種自調節能力也是有一定的限度??偠灾?,金融系統具備了生態系統的許多特征,但由于自然界中的每一個生態系統都包含了生命系統和環境系統兩大部分,并且系統內部的生物與生物之間,生物與環境之間不斷地進行著復雜而有規律的物質交換和能量流動。因此,金融系統要真正仿生成一個生態系統——即金融生態系統,還必須具備以下兩個基本條件:一是金融系統必須具備生命系統和環境系統兩個基本組成要素。二是生命系統和環境系統之間必須通過復雜的物質交換和能量流動才能維系。鑒于此,筆者曾提出了金融系統模擬生態系統的四個假設條件:金融交易主體是生命體、貨幣循環等同于生態系統中的物質交換,信用流等同于生態系統中的能量流動以及政府在金融生態中的地位可以視同于人在生態系統中所起的作用?;诖?,金融系統就能完全模擬成一個生態系統,相應地金融系統中的貨幣循環與信用流動就成為了該生態系統的核心功能。因此,在金融生態系統的貨幣循環中,貨幣是最重要的物質,它是金融主體內部之間以及金融主體與環境之間相互聯系的樞紐。

與自然生態系統中的物質一樣,貨幣起源于環境(交換是信用的一種方式),構成了金融生態系統中的金融個體與群落,并經由生產者(中央銀行)、消費者(金融機構群落)、分解者(微觀經濟主體)所組成的營養級交叉循環,最后同樣歸還給環境(信用關系的終結),構成金融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谝陨戏治?,筆者假定了貨幣即金融生態系統中的物質,貨幣在各類金融主體之間的相互交換即為金融生態系統的物質交換。因而,貨幣是金融生態系統演化的起點,它是金融主體與內外環境(信用、經濟、法制、社會、文化以及制度等多種因素組成)在時間和空間上相互偶合的產物,通過交換的方式在各種金融主體之間反復循環,就構成了金融生態系統中的物質基礎。因此,它在金融生態系統既是生產的產物,又是交換的產物。在此過程中,中央銀行作為金融生態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的物種,它不僅需要適應金融生態系統其它金融主體和內外環境的需要,充當生態系統物質循環的“鎮流器”,而且還能夠調控金融生態系統其它金融主體與改善內外環境,發揮生態系統物質循環的“遙控器”功能。

與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一樣,金融生態系統中的貨幣循環與信用流動也是借助于生物之間的取食過程進行的,兩者也是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同時進行的,它們把各個組分有機地聯結成為一個整體,從而維持了金融生態系統的持續存在。貨幣循環與物質循環一樣也具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開放性。貨幣循環具有開放性,它不僅可以在不同地區之間、不同國家之間進行貨幣交換,而且還帶有全球性,可以在全球金融生態圈中進行貨幣交換;二是反復性。金融生物群落和內外環境之間的物質(信用關系)可以反復出現、反復利用,周而復始進行循環;三是平衡性。貨幣循環在不受政府(其作用等同于人類)干擾的條件下,一般是處于一種穩定的平衡狀態。然而,貨幣循環區別于物質循環的本質特征在于:一是雙向性。貨幣循環既可以由生產者流經消費者再到分解者,又可以由分解者流經消費者再到生產者。因而,在貨幣理論中一直存在內生與外生之爭。二是調節性。從貨幣循環的供給路徑來看,中央銀行通過合理控制與消費者(金融中介機構)之間的物質交換(發行基礎貨幣),從而達到有效的控制各金融主體之間的物質交換量(貨幣供應量),實現金融生態系統健康、有序的發展。三是適應性。從貨幣循環的需求路徑來看,金融生態內外環境的變化,比如信用環境的改善、經濟環境的快速發展以及金融主體內部制度的完善等等會促使分解者對貨幣的需求不斷增加,致使分解者與消費者之間的貨幣交換量不斷增加,導致了中央銀行為滿足金融主體的需要而被動的創造貨幣,從而提高了金融主體不斷適應內外環境的變化,最終增強了金融生態系統的穩定性。

物質循環可以用庫、流通率、周轉率和周轉時間幾個概念來描述。貨幣循環同樣也可以用以上幾個概念加以描述。貨幣在金融生態系統中同樣存在一個或多個貯存場所,這些貯存場所就稱為庫。例如,貨幣在中央銀行時是一個庫,叫發行庫。貨幣在商業銀行時又是另一個庫,叫業務庫。發行庫的性質有點像自然生態物質循環中的貯存庫;業務庫與自然生態物質循環中交換庫相似。在生態系統中用流通率來描述單位時間或單位面積通過物質的數量,而金融生態系統中是用一定時期內貨幣的流通量來加以表述。由于金融生態系統中貨幣循環有兩條路徑,因而,在一定時期內貨幣流通的數量有兩種描述方法,即貨幣供給量與貨幣需求量,貨幣供給量按口徑大小又可分為M0、M1、M2、M3……。金融生態系統中也用周轉率來描述貨幣的周轉速度,又稱貨幣流通速度,它是指單位貨幣在考察期內流通的平均次數,即考察期內社會商品和勞務的交易總額與流通中的貨幣量的比值。周轉時間即周轉率的倒數,在金融生態系統中它是用來描述經濟貨幣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指標。

四、本文的結論

(一)金融生態學原理告訴我們:生物不僅能夠適應環境,同時還能夠改變環境

一方面中央銀行作為生態系統中的一個關鍵物種,它必須不斷地與周圍的物種進行物質交換和能量循環。因此,它需要適應其生存的內外環境。所以,內生理論可以解釋為中央銀行必須與其生存的內外環境相適應。即認為,承認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是對生態系統內在運行規律的認可;另一方面,中央銀行作為生態系統中的一個生物體,它又能夠改變其周圍的內外環境。即承認貨幣供給的外生性又是對生物體能夠改變環境的認可。

(二)為什么貨幣理論中會有內生與外生之爭

對于這一問題,如果我們從貨幣循環的角度就很容易進行解釋。原因主要在于:貨幣循環的雙向性,因而,貨幣循環就有兩條路徑。不同的學者分別從這兩條路徑進行研究,自然得出了不同的結果。從貨幣的供給循環路徑研究得出了貨幣是外生的,而從貨幣的需求循環路徑得出了貨幣是內生的。

(三)貨幣即是內生的又是外生的

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第一,貨幣循環的雙向性決定了貨幣即是內生的又是外生的。由于在貨幣循環的過程中,各金融主體之間進行貨幣交換的過程是相互的,因而,各金融主體內部之間以及金融主體與外部環境之間會發生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一方面從貨幣的供給循環路徑來看,中央銀行(生產者)創造貨幣的多少必然會影響金融中介機構(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行為的改變最終會影響分解者(微觀經濟主體)的行為選擇。在這一傳導過程中,各金融主體之間的行為變化也會改變金融生態環境(信用、經濟、法制以及制度等內外環境)。從這一視角來看,貨幣是外生的。另一方面,從貨幣的需求循環路徑來看,由于內外環境的變化,會促使微觀經濟主體(分解者)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會不斷地影響金融中介機構(消費者)的行為,最終會導致中央銀行會被動地創造貨幣。從這一視角來看,貨幣又是內生的。第二,貨幣循環的調節性與適應性也決定了貨幣即是內生的又是外生的。貨幣循環的調節性說明了貨幣是外生的,而貨幣循環的適應性又說明了貨幣是內生的。第三,金融生態學原理告訴我們:金融主體不僅能夠適應環境,同時還能夠改變環境。從這一點來看,即是內生的又是外生的。

(四)如果僅承認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是純粹的內生變量,完全由金融生態系統內在客觀規律所決定,則否定了生物主體能夠改變環境的客觀規律

那么,中央銀行也絕不可能成為開天辟地以來人類偉大的發明之一,貨幣調控就沒有任何意義可言了;如果僅承認貨幣供給是外生性,是純粹的外生變量,完全由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主觀地控制,那么,中央銀行就萬能了,則否定了金融生態系統的內在規律性。因此,正確把握貨幣供給即是內生的又是外生的性質,才能正確認識中央銀行及貨幣政策的作用,這才是可取的科學發展觀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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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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