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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科技服務論文范文

2024-03-02

農村科技服務論文范文第1篇

隨著經濟和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農村信息化建設成為重點關注對象,農村信息化的建設極大地促進了我國農村發展和農村市場經濟的繁榮,成為推進新農村進程的重要方式。目前,廣西桂林市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還存在著信息服務平臺集成度不夠高,綜合性不強、服務手段單一等問題。因此,建設具有“社會化”和“綜合性”應用特點的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實現綜合服務平臺的社會化應用具有重要意義。本文主要結合桂林當地社會化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的構建進行探究。

現階段,農村信息化成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一種重要發展方式。桂林從2000年開始構建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目前,桂林已經初步建成了覆蓋全市11縣6城區及部分鄉鎮、村的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信息化在服務農業生產等方面發揮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但同時也應該看到,桂林農村信息網絡基礎設施仍不夠完善,農村科技信息應用能力還比較弱。因此,建設以完善信息服務網絡、充實信息服務內容、擴大信息服務覆蓋面、增加信息服務手段、增強信息服務能力、提高農民信息素養為目的的社會化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綜合服務平臺)具有重要意義。

桂林農村信息化發展的現狀

桂林農村基礎網絡設施日趨完善。2015年,桂林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68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365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970.83億元;桂林的電信業務快速增長,農村寬帶已從無到有,正處于從有到優的發展過程中,桂林所有縣、鄉(鎮)已全部覆蓋寬帶,通寬帶的村總數達1300個,互聯網寬帶接入用戶85.16萬戶,固定電話用戶57.96萬部,移動電話用戶456.58萬部;電視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98.3%,通有線電視村總數達1528個(數據來自2016年桂林經濟社會統計年鑒)??萍?、農業、電信等部門也加強了“三農”服務網站的軟硬件建設。經濟的發展和農村基礎網絡設施日趨完善,為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奠定了扎實的基礎。

桂林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逐步完善。桂林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經過科技部門十多年建設,已建成了由科技部門、科研院所、信息服務站、種養大戶、涉農企業(協會、合作組織)等組成,包括1個市級、17個縣(區),116個示范鄉鎮,2322個示范戶的農村信息化服務體系。特別是在2008年以來,先后實施了以“三農”科技服務網建設、農業信息“三網通”示范與應用等一批自治區級和市級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通過項目的實施,進一步規范了各級信息服務站的建設要求,信息服務站按“六個一”要求進行建設,建立了各類規章制度,使桂林農村信息化建設目標更加明確,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搭建了互聯網、電話網、電視網等相結合的信息服務平臺,科技信息以多種服務形式逐步普及到農村基層,服務效果顯著。

構建社會化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的必然性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應用,信息技術對農村生產、經營、生活方式帶來了很大的變化,成為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重要方式,推動著農村的經濟發展。

首先,綜合服務平臺的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加快農村科技信息建設,整合農業資源,使農業科技信息服務手段多元化。

其次,構建綜合服務平臺能更好地解決“三農”問題。做好“三農”工作并解決好“三農”問題需要科技信息技術的支持,將網絡技術、通信技術、多媒體技術等技術運用到農村建設,有利于推動農村現代化的發展,綜合服務平臺的構建能更好地為本地農村經濟服務,推動農村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設。

最后,綜合服務平臺的構建勢在必行。通過使用信息技術等先進技術來提升農業資源的利用率,提高農產品的質量,保護生態環境,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建設具有“社會化”和“綜合性”應用特點的綜合服務平臺,是推進農村信息化的有效手段,“社會化”是指通過低門檻、平民化、個性化和多元化的服務功能,為用戶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綜合性”是指運用信息技術、互聯網技術、三網融合等技術,對互聯網、電視網、電話網等進行資源、技術和服務的整合,建立科技資訊、遠程培訓、科技視頻、通訊呼叫4個中心,實現多種媒體、多種終端的農村科技服務模式,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全方位、一體化、分眾式的綜合信息服務。

構建社會化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存在的問題

構建綜合服務平臺過程中,少數縣和鄉鎮的領導信息化意識不濃,思想觀念落后,對信息化服務農村經濟的重要作用認識不到位,導致經費投入不足,人員和設備配套不理想,造成個別鄉鎮、企業、農戶工作積極性不高。

由于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村勞動力不斷向城市轉移,基層科技信息服務隊伍人才斷層現象日益普遍。同時,下級服務站管理員、信息員、技術員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不一,特別是在信息采集、加工處理能力,視頻拍攝、制作能力,科技咨詢解答能力和遠程培訓服務能力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足,影響了綜合服務平臺的整體成效。

構建社會化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的措施

創新觀念,建設服務體系。以創新的理念開展工作,建立長效穩定的服務體系。在原有農村信息化項目建設的基礎上,深入服務,不斷探索適合地域發展的服務體系,實現市、縣、鄉鎮、村的四級聯動新模式,整合各部門資源,搭建一個既符合本地農村特色,又服務功能完善,操作簡便的綜合服務平臺,服務當地農村經濟的發展。

加強培訓,提升服務質量。農村科技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的關鍵在于服務隊伍的建設,要重視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要選擇責任心強、愿在農村扎根的人員進行系統培訓,使其適應工作的需要。同時,將熟悉構建綜合服務平臺的各種專業人才充實到這支隊伍中來,形成一支結構合理、素質良好,能為農村提供信息服務的隊伍。

統籌規劃,加強管理。統籌規劃、加強管理是推進農村科技信息化的重要環節。堅持“統一規劃、統一管理、資源共享”的原則,把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作為全市社會信息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進行規劃實施,整合科技、農業、電信等部門的資源,加強各部門間合作,建立聯席辦公機制,實現信息資源共享,提升綜合服務平臺的服務能力。

立足市情,搭建綜合服務平臺。根據桂林市農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建設集科技信息資訊中心,視頻中心、呼叫中心和遠程培訓中心于一體的服務中心,搭建綜合服務平臺,通過不斷完善綜合服務平臺中“三農”科技服務網、三農服務熱線“966118”電話平臺、農信通手機平臺、農視通農業視頻點播系統的服務功能,建立方便快捷的服務模式,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同時,組建農村科技信息新媒體服務團隊,構建移動新媒體服務平臺,將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有效拓展到移動客戶端,使農民可通過微信,手機信息服務應用等隨時隨地地獲取農業科技信息,提升農業科技信息服務的時效性,拓展農業科技信息綜合服務的寬帶和廣度。

綜上所述,社會化農村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的構建成為推動桂林市農村現代化發展的主要方式。綜合服務平臺具有“社會化”和“綜合性”應用特點能適應桂林市農村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能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服務。

農村科技服務論文范文第2篇

農村職業教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揮有很大作用。①在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綜合素質方面發揮了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針對農民的技術教育朝著普及的方向發展,職業教育也逐漸走向了大眾化,農民的整體綜合素質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但是,由于大部分地區的農民其文化層次較低,掌握了一些技術的農民比例更是偏低,而建設新農村,沒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素質做基礎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加強職業教育,特別是農村職業教育,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整體水平,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進而有利于發展新農村的建設。②在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方面發揮作用。農村地區較大一部農民由于沒有一技之長,這些農民不得不外出打工,打工時又不能很好地融入當地的經濟生活。所以加強職業教育,培養農民的勞動技能,從而讓農民有一技之長,這些農民外出創業不但能改變自家的經濟條件,還可以帶動鄉里鄉親到外面發展致富,整體上有利于農民勞動力的轉移。③在為青少年提供致富技術方面發揮作用。由于農村的經濟條件不好,很多農村青少年沒有升學、就業或外出務工的門道,通過職業技術教育的培訓,可以讓這部分青少年掌握一定的致富技術,還可以為青少年提供致富的信息,拓展致富的思路。④在培養農民技術骨干方面發揮作用。建設新農村,急需大批的農民技術骨干。通過對農民進行職業教育的培訓,可以培養一批既具備理論知識,又擁有農業實踐技能的復合型人才,這樣將有利于新農村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職業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是存在較多問題,尤其是在針對農民的職業技術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較多。如單就這方面來說,就存在如下問題:①投資不足。對農民的職業技術教育需要政府經費方面的大力支持,但是目前,大多數地方的關鍵任務就是搞好城市經濟建設,政府對農民的職業技術教育投入遠不能滿足現實需要。②認識不正確。職業技術教育是我國教育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而針對農民的職業技術教育,它的目的是為農村培養生產、服務和經營第一線的技術型和實用型人才。但是,由于社會偏見,大多數人本身就看不起對農民進行的職業技術教育,部分教師也在熱愛著農村職業技術教育的同時由于得不到政府方面的支持、及至社會的理解,最終選擇了背棄職業教育。③不注重整體發展。針對農村農民的職業技術教育,應該是既要培養當地的實用技術型人才,又得為外出打工農民培訓一技之長;既注重理論方面的學習,更得注重實踐技能的操作。但是往往大多數的職業教育機構受到外界利益的驅使,不能做到全局考慮。④師資力量得不到質量保證。師資的問題是農村職業教育的非常重要的問題。因此,政府應當建立一支適應農村形勢的綜合素質較高的師資隊伍。但是,由于農村職業教育起步較晚,發展較慢,教師隊伍的教學水平遠遠不能勝任“雙師型”的教學任務。

那么,應該如何加強職業教育從而促進新農村建設呢?①要加大對農村職業技術教育的宣傳力度。加強這方面的力度,可以營造農村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有利于提高社會對農村職業教育的關注度和認識,有利于在社會上形成尊重勞動技能、尊重農村技術型人才的社會風尚。②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加強職業教育的政策。為此,農村職業教育要繼續促進“農科教結合”,實施“新農村建設雙帶頭人培養工程”等。各地在農民職業教育時,要充分挖掘農村各類職業學校、成人函授學校以及各種農村技術培訓機構的作用,把農業科技推廣、科技開發、扶貧開發和教育培訓緊密結合起來,大力普及農用先進技術,提高農民的科學文化綜合素質。③要加強涉農類職業技術教師隊伍的建設。針對農村職業教育師資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地要積極開展以農村技術教育骨干教師為重點的全員培訓,鼓勵教師在職學習有關農村技術教育知識、提高學歷層次。吸引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各種特殊技能人員到農村技術培訓機構擔任專、兼職教師,有計劃地安排農村技術培訓教師到企業事業單位去進行專業實踐。同時適當提高農村技術職業教育教師的工資收入,穩定農村技術職業教育教師隊伍。④要多渠道增加對農村職業教育的經費投入。比如農村科技開發、技術推廣的經費,可適當用于農業職業培訓;國家和地方要加大對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的投入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向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捐資,等等。⑤要做好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農民的職業技術,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對發展農村綜合經濟有著重要意義。因此,農村職業教育還要進一步擴大培訓規模,提高培訓的質量,從而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合理有序轉移和廣大農民脫貧致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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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科技服務論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文章從建設鞏固電網、切實轉變電力企業觀念、提高供電服務水平和加強農電隊伍建設幾個方面闡述了提升電力系統服務能力與新型農村集鎮建設的關系,提出了電力系統提升服務能力的關鍵措施,以期為其他地區新農村建設提供參考。

[關鍵詞] 供電企業;提升;電力水平;服務;新農村建設

“十一五”期間,農村工作的重點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供電企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產業。在新農村建設中,發展農村經濟需要電力保障,農村集鎮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強化電網建設,改善農村發展環境、促進農村社會事業進步需要電力支撐,提高農民生活水平需要更高的電力服務水平。因此,全面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供電企業承擔著義不容辭的責任,同時也是供電企業自身加快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必然選擇。作為電力企業,應當從戰略的高度明確所肩負的歷史責任,建設適應新農村發展需要的農村電網,建立與新農村相適應的農電管理體制、農村電力服務體系,為農村電力事業可持續發展提供強大的支撐。

一、建設鞏固電網

對農村電網進行徹底的改造,合理布置電源點和配電變臺,降低損耗,是為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電力的保障。電力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規劃先行、統籌兼顧,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即從“三農”實際出發,區分輕重緩急,優先解決薄弱環節,分類指導,扎實推進;要加強研究、爭取政策,即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分析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主動向各級政府匯報工作,積極爭取政策支持;要長期奮斗、量力而行,即充分認識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把各項工作推向前進。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貢獻,就是要進一步建設好、完善好農村電網。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做出了一系列加快農村電力發展的決策和部署。特別是1998年以來進行的大規模農網建設與改造,對推動農村電力建設實現了歷史性跨越。

二、提高供電服務水平

供電服務涉及千家萬戶,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貢獻,還需要縣鎮級電力企業進一步加強、改進和提升優質服務水平。搞好優質服務,單有硬件上的投入遠遠不夠,還需要建立“和諧電力”、“客戶服務”的理念,需要建立規范的農村電力營銷管理制度,實施“三公開”、“四到戶”、“五統一”的管理,徹底治理“收費難、業擴報裝難、報修難”三難問題。因此,縣鎮級電力企業要加強營銷管理和優質服務建設,強化行風建設,實行社會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走訪客戶制、零時檢修等制度。進一步健全營銷管理、供電所管理、電工管理制度,實行供電所目標管理責任考核辦法,把營銷與優質服務列入考核內容進行考核。要向社會聘請行風監督員,每年召開1~2次行風監督員和客戶代表座談會,公開舉報投訴電話,在各服務窗口均設立意見箱和投訴箱。同時要在各基層供電所建立營業窗口,做到“服務基層”、“服務一線”,提倡“人人是窗口,事事在服務”的作風,始終將“人民電業為人民,全心全意為客戶”的理念根植于農電管理中,使農電管理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和諧相融。電力供應對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提高,更是體現在多方面。為農戶提供安全、衛生的能源,可以進一步改善農戶的生產生活環境和生活條件,提高人們的健康水平;電力的綜合利用,可為發展鄉鎮企業和庭院經濟創造條件,增加農民收入;用電水平的提高,可帶動洗衣機、電視機等現代生活設施進入農家,進一步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

三、切實轉變電力企業觀念

農電市場有三個明顯的特性(1)壟斷競爭性。它屬于自然壟斷和完全競爭之間的壟斷競爭性行業。\"壟斷性\"體現在一區只能有一個供電企業并實行區域專營,獨占市場,這一點也反映在我國的電力法中。\"競爭性\"反映在需方對商品或服務不滿意時,有權選擇其他能源消費方式。(2)投資主體多元化。(3)用電季節性強,供需波動幅度大。但隨著社會的進步,隨著電網的改造以及電力體制的不繼改革,隨著電力市場的不斷發展,電力買方市場已經逐步形成,客戶對服務質量、供電質量、價格水平等問題提出了越來越嚴格的要求,也將成為社會長期關注的熱點和焦點??h鎮級供電企業不再是政府的職能管理部門,也不是政府的附屬物,而是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行業管理監督下的企業,它具有法人資格,是國電公司的第三級法人,是市場運作的主體。電力企業的生存最終將取決于經濟實力和發展潛力、市場影響度和占有率,不僅要求電力企業具有還本付息和擴大再生產的能力,還應具有較強的投資能力。電力企業不再有行政立法權和執法權,而是作為市場運作的經營主體,它與客戶的關系是經濟利益關系,企業必須依法辦事。因此,縣鎮級供電企業需要轉變觀念,不能再有那種管理粗放,市場意識、成本意識、服務意識淡薄,依法治企觀念不強,人員多、成本高、勞動生產率低等問題。直供直管縣供電企業進行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改革,是電力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電力企業走向市場、參與競爭和下一步進行改革的體制基礎。因此,必須提高認識,積極推進,加快改革步伐。

四、加強農電隊伍建設

農電工是直接為農民、為農業、為農村經濟服務的最前沿戰士。加強農電工隊伍建設,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是息息相關、密不可分的。

要加強農電工隊伍建設。堅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用原則,優化農電隊伍結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隊伍穩定。同時加強教育培訓,全面實施人才戰備,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認真開展“學習型企業”創建活動,培養學習型員工,培養復合型管理人才,打造學習型團隊,不斷優化人員結構和知識結構。同時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崗位技能和知識培訓、技術競賽和崗位練兵等活動,以崗位為平臺,以農村供電服務實踐為課堂,全面提高員工技能水平,使員工自覺做到愛崗敬業,創新奉獻,主動為新農村建設多做貢獻。

穩定農電工隊伍。一要明確農村電工的用工性質,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與其建立正當的用工關系,維護農電工的合法權益。二要積極探索執行效益工資制度、科學調整計酬方式和工資模式,建立工資與獎金、福利直接掛鉤,輔之以縝密、嚴格管理的考核制度,努力實現多勞多得。三要切實關心農電工生活,嚴格落實勞動保護、養老保險和各種福利待遇,解決其后顧之憂,強化其歸屬意識,保持農電工隊伍的穩定。

農村科技服務論文范文第4篇

摘要:我國是農業大國,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角色就是農業,農業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重視。農產品的質量好壞、數量多少往往受制于氣候、天氣等因素。我國對于農村的氣象服務以及災害防御體系并不完善,很多地區由于落后的認知觀念和先進科學知識的匱乏,很難形成有效的氣象服務。因此,國家要大力支持并且建立健全農業氣象服務和災害防御體系,在相對落后的地區引進人才和技術,大力發展農業。

關鍵詞:農業氣象服務;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

引言:農業是我國的基礎產業,任何一項產業的發展,都離不開農業。雖然國家現在側重于工業、服務業,但是也要重視農業的發展。農作物的產出和氣象之間緊密相關。提前預測出天氣變化,在一定程度上能減少損失,是以,必須充分發揮氣象服務在農業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農產品的質量和數量,從而提高經濟收益。

一、健全農業氣象服務以及災害防御體系重要性

近幾年,全球氣候變暖,氣候的變化趨勢和之前有所不同,不規律的天氣變化,給農作物的生長環境帶來了很大的挑戰,也限制了農業的發展。如果不能及時了解到最近氣候變化,那么在極端天氣來臨時就不能提前做好防范措施,這會造成很大的損失,建立完善的氣象服務站以及災害防御體系迫在眉睫。及時掌握信息,就能及時想出應對的策略,能夠最大程度的保護農作物。大力推動這兩個體系在農業發展中的建設有助于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降低農產品因外界因素而受到破壞的概率,從而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民眾的幸福度,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因此,國家要重視并且大力發展這兩個體系,以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效果。

二、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籌集資金難度大

氣象服務和災難防御體系的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以政府的財政支出為主,在體系建設中,需要一級一級往下延伸,最后確定到每家每戶,因此,這是一個巨大的工程,需要消耗巨大的資金。我國的地域發展形勢參差不齊,并不是每一個地區的發展都是平衡的,其中不乏一些貧困、落后的地區,例如西北等地的落后地區,這些地區的經濟收益普遍不高,也缺少一些支柱性產業的支撐,傳統農作物增產難度比較大,該地區的財政收入也相對不足,因此,很難支撐這一巨大項目的投資[1]。

(二)技術人才相對不足

設備問題和人才問題是目前體系建設過程中的一大重要問題?,F在,很多地區仍然沿用很久之前的觀測方式,沒有根據新情況做出相應的調整,這樣難免有所疏漏,所以并不是很及時準確。同時,由于落后地區的發展前景相對來說不太好,不能吸引大量的人才前往。思想落后,思維方式也很長時間沒有得到改變,在分析氣象數據和預測天氣趨勢時,往往根據已有的思維方式思考問題,不能深入分析,或者分析錯誤等等這些現象,都不能將氣象體系的優勢完美展現,總體效果上還是會有一些不足。對于目前來說,技術方面的人才在很多地區都嚴重缺乏。

三、建立健全體系的措施分析

(一)加大資金投入

當地政府應該結合當地的氣候情況,適當加大資金的投入,以便于更快的引進相關設備,減少農業損失。在災害來臨前,相關部門可以準確預測到相關信息,從而能夠快速使農戶保護好農產品,降低惡劣天氣帶來的損失。當地政府要著重推動當地的特色產業,吸引資金的投入,從而也能減少相關設備的資金壓力,從而實現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積極擴建人才隊伍

人才對于一個地區的發展使極為重要的。政府應該大力引進相關技術方面的人才,有相應的政策支持和優惠,保證更多的人愿意留在該地區。拓寬人才引進渠道,不唯學歷和身份,只要是技術過關,對當地發展有利的都可以引進。建立獎勵機制,激發每個人的工作潛能,提高工作動力,吸引更多的人才在當地發展,更好的帶動當地的經濟效益。

(三)加強氣候檢測和數據審查

在進行氣象監測中,工作人員應該嚴謹對待,精確記錄好每一次惡劣環境出現前的數據,進行分類,從而能夠確定類似的惡劣環境下一次來之前的數據,通過對數據進行分析,能夠增強預測的準確性,也能夠讓民眾更加信服。因此,工作人員要對數據更加進行嚴謹的審查,確保每一次數據的準確性,可以采用數學分析的方法,取多次的平均值作為最后確定的數據,這樣下次在遇到平均值附近的數據,都可以進行快速的預防[2]。

(四)制定完善的災害預防體系

在進行系統完善時,要注重各種災害的數據,要設置預警信息。對于不同的災害,要有相對應的防范措施,并且根據每次新加入的災害數據,要及時完善相應的措施,并且也要確保這些措施的可實施程度。系統更新新的數據時,要及時和服務對象溝通,及時通過各種渠道對外發布,從而提高災害的預防能力。在進行完善體系的過程中,應該逐漸擴大預警的范圍和覆蓋面,以便快速通知到每個農戶,確保他們能夠及時做出防范措施,在最短的時間傳播到更多的地方。這些都需要當地政府和農口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和農戶的溝通渠道暢通及時,大家齊心協力、通力合作才能夠完成,缺少任何一項都不可以。農戶們也要認真學習一些相應保護農作物的措施,以便能夠快速且準確的做到這些措施,才能減少經濟損失,更好的發展當地的經濟,提高當地的經濟收益。

四、結語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氣象服務以及災難預警體系在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國之根本是農業,一旦農業出了問題,沒有足夠的糧食產出,沒有充足的農副產品供應。這些都會對國家經濟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發展農業就要注意氣候問題,氣象服務和災難預警的完美結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當地的經濟收益,更好的發展農村經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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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科技服務論文范文第5篇

[摘要]農村水利工程作為農業生產的基礎設施,是農村土地經營的先決條件,對于發展農村經濟意義重大。產權改革是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直接影響到工程效益發揮和農業生產經營效率。農地三權分置辦法實施后,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的發展理念對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確定、流轉等問題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必須創新新形勢下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治理模式的設計,包括產權打包置換資金模式、“1+1+N”產權內化模式、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主導的產權私有模式等,以期充分發揮新型農業經濟主體作用,實現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與農業經營方式轉變的協同發展。

[關鍵詞]三權分置;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家庭農場;產權內化;專業大戶

土地經營非常依賴水利工程,產權明晰、主體配置合理的農村水利工程有利于加速推進土地流轉。三權分置作為深化農村土地產權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創新,其主要目標在于加快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優化土地資源配置,這勢必會帶來農業生產方式和生產組織的改變,形成土地規?;洜I。隨著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快速涌現,農地用水特點發生改變,如何界定流轉土地所帶來的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歸屬、滿足實際用水需求成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重點關心的問題。以往土地分散方式下尚能運行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已成為促進農地流轉、推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一大阻礙。因此,在農地三權分置新背景下,改革調整多種形式籌資興建的農村水利工程的所有權、使用權等產權歸屬,合理制定隨同農地流轉的產權轉讓機制,建立起有利于農村水利良性發展的產權模式變得尤為重要。
一、相關文獻綜述

關于我國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問題,現有研究多以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分析背景,普遍認為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改革與農村經濟體制之間嚴重不相適應,水利工程有人用、沒人管、“搭便車”問題突出[1](P41)。雖然在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農村進行了多種形式的產權模式市場化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大多數工程產權改革僅停留在表面,暴露了很多問題。例如,劉石成研究認為農村水利工程過分倚重市場化取向的改革,易造成經營者為確保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而變更農業灌溉用水的用途和功能,引發承包者和用水戶之間的矛盾與沖突[2](P40)。為此,學者們對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治理創新模式展開了新一輪研究,普遍認為產權模式改革的核心是產權配置,即如何對所有權、管護權及收益權進行合理的歸屬劃分[3](P14)。

僅有少量文獻探討了土地流轉新形勢下,農村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問題。金問榮、施宏江研究認為土地分散經營弱化了農村水利工程的管護主體,制約了農村水利工程的建設,而土地流轉、規模種植能激發種糧大戶對于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積極性,有利于明確水利工程的管護主體[4](P37)。何昆等則認為土地流轉易造成相關水利設施的維修、管護缺乏條款約束,加劇經營主體只使用、不保養的情況[5](P51)。郭珍從集體行動理論的角度,認為農地流轉使村莊中經營農業的成員數量減少,會促進集體行動的形成,最終提升農村水利工程的供給水平,建議村委會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作爭取資金用于農村水利工程建設[6](P21)。王健宇、余艷歡在探討農業經營方式轉變特點的基礎上,認為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農田水利建設的意愿強烈,但受經營規模和財力限制,需要政府提供通暢便捷的參與途徑與政策扶持[7](P7)。

至此不難發現,現有研究多聚焦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大背景,或者僅關注了土地流轉背景下,農村水利工程的建設管理問題,對于息息相關的農地三權分置將給農村水利工程產權配置與模式改革帶來的具體影響尚未展開合理研究。農地三權分置后,土地將大規模流轉,現有的產權模式能否較好地匹配農地生產方式?三權分置改革會給目前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帶來哪些影響?在三權分置背景下,相應的產權模式要如何創新變動以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現實需要?最后,又如何進行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的整體設計和框架構建以配套服務三權分置辦法的實行?這些問題都不得而知。本文將結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和農地三權分置實施背景,試圖回答這些問題,具體從以下三方面展開:首先,按投資建設主體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各類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進行分析;其次,通過研究三權分置辦法的改革內容和預期的農地經營變化,分析其給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帶來的影響;最后,創新提出三權分置下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的思路設計和框架構建,順應新型農業生產方式的轉變發展。
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

我國農村水利工程,以用于農業生產的小型工程為主,其實物表現形式主要有水庫、機井、水塘、蓄水池和中小型泵站等,功能主要是農村人畜飲水、防洪、排澇、灌溉。產權作為法律層面的專業表達,含義復雜,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主要是指所有權、經營管護權和收益權,其產權模式改革就要求適時地選擇合理的產權改造方式,調整滯后的管理維護模式,建立起新形勢下責、權、利相統一的資源配置機制。

20世紀80年代,我國農村土地大力推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戶擁有了相對穩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生產資料和生產工具都分配到戶,但由于農村水利工程的不可分割性,產權依然歸“集體”所有。新形勢下的問題逐漸產生:隨著公社和生產隊在歷史舞臺上的消失,“集體”沒有了可依托的組織載體,農村水利工程所有者主體自然就“缺位”,工程實際產權開始模糊,制約了水利設施效益的發揮[8](P50)。黨的“十四大”后,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改革展開了一系列廣泛而深刻的有益嘗試,在明確所有權、放開建設權、搞活經營權的理念倡導下,逐漸形成了政府投資建設的農村水利工程、財政補助建設的農村水利工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籌資籌勞建設的農村水利工程、農民或者其他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農村水利工程、政府與社會力量共同投資建設的農村水利工程。通過分析農村水利工程的投資建設主體和經營管理主體可以看出,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治理模式主要有以社會資源介入不足為特征的產權公有公營模式、以經營權置換管理責任為實質的產權公有私營模式、以農戶為建設主體的產權私有私營模式(見表1)。

(一)以社會資源介入不足為特征的產權公有公營模式

農村水利工程的盈利能力和公益性是影響產權改革組織效率的重要因素,在長期的改革實踐中,由于部分水利工程的“公共物品”屬性比較突出,“搭便車”問題普遍存在,凸顯出明顯的弱經營性和強公益性[9](P5),難以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工程建設和經營管理,很多農村水利工程基本上仍維持著由政府出資建設、管護的公有公營模式,典型代表為水渠。作為與水庫等蓄水設施配套使用的農田輸配水工程,水渠實質是農村骨干水利工程的一種附屬設施,通常難以獨立運行,基本上沒有收益來源,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產權模式的改革。目前就大部分水渠工程而言,干渠、支渠依然由灌區管理所、鄉鎮水利站和村組所有、負責管護,斗渠、農渠則主要由村、村民小組負責,這種產權的公有公營模式在實際運營中存在諸多問題,具體表現在:一是農業稅費改革后,農業稅取消,以村集體為主導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主體普遍面臨管護經費不足的困境,加之水費收繳困難,基本無法實現收益權,村集體缺乏基本的管護動力,消極怠工情況嚴重。二是村、村民小組難以有效實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按規定,“一事一議”所作出決定必須得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支持。而在現實情況中,各家利益不一致,很難統一。特別是農民從事職業不斷多元化發展,對農村水利工程的依賴度有所降低,對于這類弱經營性、高管護成本的水利工程更是缺乏參與度。再加上我國村級組織人員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這類產權模式下的農村水利工程多數存在沒錢管、沒人管、不會管的局面,產權配置低效甚至無效,村集體的產權主體作用進一步弱化,引入社會資源介入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改革顯得非常迫切。

(二)以經營權置換管理責任為實質的產權公有私營模式

農村水利工程承擔著保障農業生產的社會功能,在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基礎上,探索社會化、多元化的水利工程運行模式也是非常必要的。一些蓄水、灌溉類農村水利工程由于自身特性,具備良好的經營性,社會資金投入積極性較高,不少地區堅持所有權歸政府或集體,逐步放開經營使用權,典型代表為水庫。承包人不僅有水面經營權,在政府放棄水費收繳權的情況下還能獲取水費灌溉收入,甚至利用水利工程從事其他多種經營,如荒山種植、休閑度假等[10](P56)。該模式由于能給產權承包人帶來可觀的經營性收益,從而得到一定的推廣應用。但從實質上來說,這種產權模式大多是不徹底的、淺層次的,產權主體虛化嚴重。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產權承包人基本上是兼業經營,僅對水資源運營、經濟效益方面比較重視,對于農村水利工程只負責日??醋o,建設和維修所需的必要資金、勞動投入仍由政府承擔,這種經營權利置換管理責任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改革范圍非常狹窄。第二,產權承包人的資格準入標準不明確,村集體作為發包方對于承包方的選擇缺乏規范性考察和相應的懲治措施,導致產權承包人為了自身經營效益而損害農戶利益、影響農田灌溉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背離了以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改革促進農業生產的目標。第三,多數農村水利工程共享程度較高,敞開式的輸水線路大大增加了產權承包人管護成本,更加削弱其對于農村水利工程管護的積極性。例如灌溉排澇時,泵站提水,從水源到配水處,主干渠幾乎能使覆蓋范圍內的全部農戶受益,公益性很強,二級支渠和一級支渠的受益農戶面也很大,很難準確界定真正的受益者及其受益程度,水費的收取對象和標準很難明確判定,承包人的收益權無法保證。

(三)以農戶為建設主體的產權私有私營模式

農民或其他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農村水利工程,責權利較統一,產權一般歸個人所有或聯合體共同所有。這里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82年分田到戶至2002年稅費改革前,農民稅費負擔很重,加上干群關系緊張,農民對于集體灌溉體制愈發不滿,要求自辦水利的呼聲很高。但當時村集體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行政組織仍可以發揮對接市場化運作的水利設施的功能,保證農田基本灌溉,產權私有私營模式就一直未得到實質發展。第二階段是2002年稅費改革后,村社集體的逐步虛化使其無法再主導農田灌溉的相關事宜,單一農戶即可成為獨立的灌溉主體,家家搞水利的現象普遍,特別是打井、挖渠等小微型水利工程更深受農戶歡迎[11](P99)。這種以農戶的實際灌溉需求為出發點、農戶自建自用的產權治理模式,一定程度上能避免“父愛主義”式水利設施建設,工程效益在短期內都普遍發揮良好。然而,由于這類農村水利工程所共有的投資規模小、建設標準低、管護水平低下等特征,直接導致:第一,產權明確但難以長久為繼。自建農戶一般囿于資金的籌集,水利設施建設非常簡陋,日常老化嚴重,加之農戶普遍沒有管護意識,尤其是聯戶建造更容易出現管護責任互相推諉問題,實際中小微型水利工程的閑置現象很嚴重,久之產權模糊,損害農戶的經濟利益。第二,經營性被低估,收益權虛置。這類工程雖然以農戶自身的灌溉需求為目標導向,但理論上可以對其他農戶進行有償供水,實現收益權,發揮水利設施的社會效應,但實際運行中迫于機井建設的缺陷和管護的缺失,出水量有限,滿足自有灌溉需要就很困難,靠收取水費獲得收益的情況基本沒有。第三,建設隨意性大,難以實現與國有骨干工程的有效銜接,這種缺乏規范性的產權配置模式直接成為大中型水利設施的破壞者。
三、三權分置對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的影響

近年來大量的農業人口轉向第二、三產業,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主體相分離現象越來越普遍。2016年10月國務院提出《關于完善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繼兩權分離后又將農戶享有的承包經營權派生出經營權,農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格局形成[12]。三權分置辦法的核心在于嚴格保護承包權、加快放活經營權,前者主要強調依法維護承包戶在使用和流轉農地各方面的權益,并賦予其在抵押擔保等方面更充分的土地權能,順應了農戶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經營權的意愿,使得農戶進退有據,更多農戶傾向于流轉農地、外出務工;其次加快放活經營權,允許新型經營主體享有在流轉土地上所得的合理收益,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將快速發展,相應的農田用水需求和灌溉特點也將隨之改變,對于現有的在個體細碎化經營方式下形成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具有一定的沖擊(見圖1)。

(一)農民外出增多,產權公有公營模式下的農村水利工程處境尷尬

三權分置辦法嚴格保護農民家庭的唯一土地承包地位,農戶沒有了土地流失的后顧之憂,更傾向于進入二、三產業勞動獲取更高收入。據統計,截至2016年6月,全國2.3億農戶中流轉土地農戶比例超過30%,沿海發達地區一比例甚至超過50%[13]。農民外出增多,直接降低了村集體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建設產權公有水利工程的可行性。一直以來,農戶雖然是水利工程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但參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的意愿并不強烈,進行非農業生產后,水利需求減弱,就更不愿意在農村水利管護和維修上付出成本,村集體無法強制籌資或籌勞。特別是在勞動力大量棄農外出的情況下,村集體雖然計劃組織未外出者負責產權公有性質的水利工程維修和管理,并分攤相關成本,但實際難以實行。由此,這類產權公有公營的水利工程,面臨的處境相當尷尬:經營性不足、經營成本高,私人不愿經營;村集體維修和經營管理,但經費不足,無力管護,只能依靠農戶;農戶外出增多,村集體無法召集安排事務,產權維護逐漸弱化。

(二)家庭農場、種植大戶不斷涌現,成為產權私有私營模式的新型配置主體

隨著農村勞動力流動速度加快,土地經營呈現出明顯的集中趨勢,家庭農場、農業大戶經營方式日益增多。據統計,截至2016年6月底,全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超過了承包地的1/3,在沿海發達地區這一比例更是高達1/2[14]。農地經營主體的轉變給產權私有私營模式下的農村水利工程發展帶來了直接的影響。一方面,農戶放棄農業生產、選擇外出務工,之前自建的農村水利工程大多陷入無人管理的困境。農戶常年在外從事多種經營,對水利設施依賴性下降,對其維修管護和經營運轉更不甚關心,機井、渠系等毀損嚴重,一些配套設施的偷盜現象也是屢見不鮮。即便一些工程保管良好,也由于先天建設的缺陷性和日常管護缺失,產權承接人再更新改造的成本極高,產權流轉非常困難,這類以小農為主要建設主體的產權私有私營工程,往往面臨被棄置的結局,產權模式難以為繼。另一方面,農業大戶的經營表現出一定程度的規模效益,經營收益水平比普通農戶優勢明顯,種植收入是其主要收入來源,對于農村水利工程的依賴性很高。由于其用水需求大、資金實力強,有極強的意愿和能力參與到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15](P10)。特別是為了節省用水成本,在建設發展節水灌溉工程方面積極性很高。例如重慶魚濺村,農業大戶自主投資建設滴灌設施、防滲渠道等,成為推動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發展的重要力量??梢?,三權分置背景下,家庭農場、農業大戶等經營主體取代普通農戶,成為農村水利工程產權私有私營新型配置主體已是必然趨勢。

(三)農業合作經營和企業化經營發展迅速,推動產權公有私營模式的改善

農戶組織形成較大規模的集合體,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共同參與農業經營或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可形成農地規模效應。從成員構成上看,農民專業合作社多由分散的個體農戶自愿聯合,而農業企業作為一種企業法人組織,多由農業大戶主導建立,相對而言更具規?;蛯I化。這兩種經營主體都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投資能力,參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管護的能力和基礎條件都要優于普通農戶。在農地集中經營、用水需求更統一的新形勢下,由農民專業組織和農業企業經營管理所有權公有的大中型農村水利工程(例如水庫、泵站等)能站在保護農戶利益角度,有效避免以往承包人常出現的因私損公現象,并且能夠安排專業養護人員對水利工程進行維修、管理,發揮農村水利工程經營管理的外部積極效應。但由于組織特性,其成員素質水平和組織管理能力很難得到保障,角色分工不明確,且缺乏有效監督,久之易引發社員的機會主義行為[16](P25),需要進一步明確內部產權,制定產權明晰的合理流轉機制,發揮全員力量對農村水利工程進行經營管護。
四、三權分置背景下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設計

(一)產權模式的具體設計

隨著三權分置改革的推進,農村水利工程的使用主體和需求特性發生了顯著變化,給水利工程的產權配置提出了全新要求。根據國務院《農田水利條例》的規定,鄉鎮政府在組織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方面應協調好社會各方力量,若土地依法流轉,應當同時明確該土地上農村水利工程的運行維護主體。因此,本文有針對性地提出以下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設計(見表2)。

1.產權打包、置換資金模式

針對灌溉渠道、防洪工程等公益性很強卻基本沒有收益的產權公有水利工程,在三權分置背景下,很有必要采取管護權、收益權等產權捆綁打包并以產權置換資金模式,以緩解村集體籌資籌勞難的困境。其優點在于將產權獨立的水利工程實行整體管理,一方面政府和集體可以落實具體管護責任,減輕管護負擔,另一方面產權承包人能以較小的投入成本實現水利系統的統一計劃與調配,降低運行成本。具體而言,村集體可以將水庫等主體水利工程與渠道、溝系等附屬工程進行產權捆綁,要求產權承包人在經營管理水庫的同時,一并負責相關附屬工程的維修養護,并出讓工程周邊閑地給產權承包人進行經濟種植,以水利工程產權換取管護資金,實現“曲線救國”。根據需要,政府可適當給予財政資金補貼,保證產權承包人的積極性,同時加強必要的監督管理:一是明確合同責任,確定日常管理的范圍與基本工作;二是落實考核細則,確保產權承包人對于主要水利設施和產權打包下接管設施的管理一致性、科學性;三是建立可行的管護不力懲治措施,避免管理附帶性問題出現,逐步解決強公益性、低盈利性農村水利工程的產權主體功能弱化難題。

2.以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為主導的產權私有模式

在三權分置下,土地連片經營,農業大戶、家庭農場可以構成獨立的大規模灌溉單元,其用水方案和分配水量方案具有高度利益相關性,加之足夠的盈利能力完全能超出水利工程投入成本,容易形成一致集體行動,單獨或聯合起來共同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農村水利工程,從而取代普通農戶,成為新形勢下農村水利工程的主要建設主體。對于以往分散土地上零星布局的農戶自建水利設施,家庭農場和農業大戶作為產權承包人應對其進行適當的維修改造,由縣級水利管理部門頒發給其新的產權證書,并相應注銷原農戶的產權主體資格,對于不可再用水利設施進行徹底的報廢以免其占用耕地,干擾其他水利設施運行;對于家庭農場、專業大戶投資新建的農村水利工程,其工程建設需要根據政府批準的農田水利規劃,向縣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報告,項目完工后也只有通過水利管理部門驗收,才能正式運行。

工程建設完成后,其管護權的具體落實,一方面需要政府主動及時提供技術服務支持和工程管理指導,開展水利行業人員培訓、水利專家座談、農田設施專業養護公司經驗交流;另一方面,要根據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匹配進行的原則,對其進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界登記工作、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根據政府批準的設計和自然地理條件,劃定工程管理范圍和安全保護范圍,做到:一是有利于農村水利工程的管護和正常運行,便于通行、檢查、巡邏;二是有利于搞好水利設施附近的水土保持工作;三是不影響正常農業生產活動的進行。另外,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對于其他農戶可進行有償供水,依法收取水資源經營收入和灌溉服務收入,還應配套水權價格同步改革,向政府申請水價優惠政策。該產權模式能基本實現水利工程的責、權、利統一,在規范運作指導和充足財政補貼的情況下,能夠保證農村水利工程得到很好的效益發揮。

3.“1+1+N”產權內化模式

為了避免委托代理問題出現,引發機會主義行為,損害各社員利益,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企業在農村水利工程的經營管理上,需要設計制定產權內部全員化模式,為全體社員頒發登記相應的農村水利工程使用管理權證或者簽發產權協議證明,按其投資入股比例明確各自管護責任和收益分配,由此實現農村水利工程所有權歸集體、經營管理權整體歸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企業、具體歸全體社員的“1+1+N”產權內化模式。例如,針對農村水利工程的日常維修養護,除了與專業養護公司開展合作外,從成本收益的角度看,更應該發揮社員作用。既可以組織安排各個社員在規定期間輪流管護,也可以適當提高利益分配比例安排固定社員長期管理;針對政府補貼、水資源經營和提供用水服務而得的各種日常收入,應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的發展基金、公益金,由專人管理,用于組織水利工程的正常運轉。同時,水費實際收取價格、蟲害防治等收費標準則應召開社員大會討論商定;另外,若社員需要對其享有的農村水利工程部分產權進行質押、抵押或流轉,應該經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企業大股東或其余社員商量同意并核查其管理履行情況后決定,并對新入社的產權承包人進行必要的情況了解。

(二)其他

在三權分置新背景下,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將更加凸顯,提高農村水利工程產權配置效能,必須堅持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作為產權配置主體,全面盤活水利工程效益;同時,農村水利工程直接服務“三農”,必須由政府進行整體的組織與協調,承擔部分公益型功能補償責任。在具體實踐中,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農業生產情況復雜,三權分置的實踐進程和實施情況存在明顯的地區差異,應該結合不同地區的耕種特點、農村水利工程類型和產權治理等實際情況,靈活設計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
五、結論

農地三權分置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的又一農地制度創新,其關鍵在于穩定農戶承包權和放活農地經營權。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戶外出從事多元化職業,對農村水利工程依賴性降低,村集體一事一議主導下的產權公有公營農村水利工程處境尷尬,需要逐步引導社會資源的介入。放活經營權后,家庭農場、農業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發展迅速,成為新形勢下農村水利工程的主要建設主體和經營管護主體,但由于資金、技術、組織管理等問題限制,對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的改革有一定阻礙作用。因此,本文對三權分置背景下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進行了創新設計:針對目前以社會資源介入不足為特征的產權公有公營模式下的農村水利工程,實行產權打包以置換資金模式;針對以經營權利置換管理責任為實質的產權公有私營模式下的農村水利工程,實行“1+1+N”產權內化模式;針對以農戶為建設主體的產權私有私營模式下的農村水利工程,實行以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為主導的產權私有模式。新的農村水利工程產權模式能夠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用水需求和經營特點,優化農村水利工程運行與管理,促進農業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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