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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能源安全論文范文

2023-11-27

歐盟能源安全論文范文第1篇

歐盟國家車多, 高速公路網密度很高, 高速公路將城市相連接, 但道路交通事故特別少。這與歐盟對交通安全的重視是分布開的, 歐盟對公眾的宣傳使得公眾具有強烈的公眾交通安全意識;同時完善的交通安全工程設施也是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之一;此外, 行之有效的車輛管理也保障了交通道路的安全;最后對各種道路違法行為的嚴格執法是道路安全帶最重要的保障。

既是這樣歐盟在30, 000人在在2014年因交通事故而喪生, 而且更多的人在事故中受傷。死亡和受傷導致嚴重的社會和經濟問題, 據歐盟交通委員會估計歐盟國家每年因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失占歐盟GDP的百分之二。為了降低交通事故, 歐盟委員會決定實施道路交通法實施綱要, 其目的是促進在歐盟各國警察在交通管理中的嚴格執法。

二、歐盟對道路安全法實施的作用及實施條件的理解

(一) 道路安全法實施的作用

交通規則是調整道路的使用者之間和道路使用者與周圍環境關系的準則, 其目的是促進道路交通的暢通及安全。無意識的道路違章行為應當通過道路和車輛的設計來解決, 而道路參與者有意識的違章行為必須通過警察的執法予以糾正。

法律的實施涉及到兩個廣義的方面, 一是建立在制裁之上的, 即當行為人違法后受到的處罰。換言之, 當事人違反某種行為遭受的損失或者如果遵守該規定會得到什么獎勵。二是當事人遵守法律的內部動機。即當事人對遵守法律而得到的社會承認的滿足感或成就感。該觀點認為人們傾向于符合社會認可的方式進行活動, 因此, 如果人們認為遵守規則是社會普遍遵守的, 人們就會傾向于遵守該規則。如果該規則符合人們對道德準則和公平正義的認識, 人們就會自覺的遵守該規則。

(二) 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件

荷蘭學者Noordzij提出, 道路交通規則如果要被人們接受并自覺遵守, 應當滿足以下五個條件:一、法律對于所有的道路使用者來說簡單易懂;二、易于遵守;三、不與其他法律沖突;四、不與當事人的特定權利相沖突;五、當事人易于辨別什么是違反交通法的行為。

遵守交通法的因素可以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外部因素是指外部的對當事人產生消極影響的因素, 如制裁或可能導致的損失;內部因素是當事人內在的固有的遵守法律的信念。

對于迫使當事人遵守交通法的外部因素來說, 首先是如果其違反交通法會產生受到法律處罰的危險, 而該危險是確實存在的。即當事人如果違反了交通法規, 就有可能被交通執法機構發現并被處罰, 如醉酒駕駛被警察發現后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實際存在的風險使得駕駛員對道路違法行為充滿警惕, 并有意識的避免交通違法行為。

對于遵守交通法的內部因素是道路使用者關于法律的信念, 自覺遵守法律的信念源自于社會準則, 或者相信政府有權對人們的行為施加影響。在歐盟過去幾十年中, 通過警察的執法行為以及公共宣傳的影響下, 駕駛員已經接受了酒后不駕駛作為個人的行為準則之一。這表明在開始遵守交通法是由于避免處罰的動機, 而逐步內化為個人的信念和行為準則。

三、歐盟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行為處罰的規定

歐盟法律規定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有罰款、罰金、暫時 (永久) 吊銷駕駛證、沒收車輛、強制恢復原狀、監禁或社區服務。對交通違法者處罰的目的是保障社會的安全和影響違章者和其他社會成員的行為。

(一) 罰款

罰款是警察對交通違法者最經常采取的措施, 對于罰款的數額通常在法律中都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在道路交通法中, 或者是由專門的條款進行規定。一般各國法律限制交通警察對罰款數額的確定。

(二) 累計扣分制度

累計扣分制度是對駕駛者的多次違章進行累加, 從而導致駕駛員可能喪失駕駛證。對交通違章者, 除了進行罰款以外, 還對駕駛員進行扣分??鄯质轻槍`章者個人, 因此可以被警察攔截后當場處罰。歐盟大多數國家采用了累計扣分制度來防止多次違法道路交通法的人員駕駛車輛。歐盟所有采取累計扣分制度的國家都實行駕駛員培訓課程。參加者多是因違章被扣分的駕駛員, 該課程的目的是使駕駛員認識到違章行為的風險和提高他們遵守交通規則的態度, 而不是提高他們的駕駛技術。

(三) 吊銷駕駛證或扣押車輛

交通管理機關可以吊銷交通違章者的駕駛證, 實際上各國吊銷駕駛證的程序是不同的。歐盟的許多國家, 只有公訴人可以吊銷違章者的駕駛證, 有時只有法官才有權吊銷違章者的駕駛證。在少部分國家, 警察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吊銷違章者的駕駛證。吊銷駕駛證的同時也意味著駕駛員要獲得駕駛證要重新通過考試。同時, 在嚴重交通違章的情況下, 車輛可能被扣押。警察一般可以由對車輛進行暫時扣押, 對車輛的沒收一般要有法院作出決定。

(四) 社區服務或監禁

社區服務也是提高違章者對自己違法行為認識的方式之一。例如西班牙對服用違法藥物的駕駛員判處31-90日的社區服務。在歐盟, 服用違法藥物駕駛是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 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在歐盟的一些國家甚至會被判入獄一年。監禁是對交通違章行為最嚴厲的處罰, 通常是對社會具有嚴重危害的刑事違法行為, 典型的案件是組成嚴重后果的道路碰撞行為。

四、歐盟對典型違反道路安全法行為的法律實施

(一) 酒后駕駛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酒后駕駛而導致的死亡人數沒有準確的數字, 但是研究表明酒后駕駛導致的死亡人數要高于政府公布的統計數字。在因酒后駕駛導致的死亡人數占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數, 在法國是29%, 在荷蘭是25%。

歐盟交通安全委員會估計在歐盟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數至少25%與酒后駕駛有關。如果駕駛員沒有酒后駕駛, 至少7, 500人的死亡可以避免。

1. 關于酒后駕駛的法律規定

在歐盟, 關于酒后駕駛的法律規定, 一般包含在高速公路法和其他處理違章者的法律中。包括對酒后駕駛的處罰, 法院的特別程序, 扣分制度, 呼吸酒精測試, 以及個人責任的規定。所有的這些規定是對駕駛員的嚴厲震懾。2001年歐盟交通安全委員會在建議書采用了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的最高允許標準。對一般的駕駛員要求不超過0.5g/l, 對不熟練的駕駛員和載重貨車的駕駛員要求不超過0.2g/l。

歐盟交通安全委員會2007年邀請各成員國, 試圖對年輕人和初學者以及駕駛危險車輛的駕駛員的酒精含量的零要求。該倡議得到歐盟大多數國家的同意。雖然歐盟交通安全委員會在建議書中提出了酒精含量的標準, 同時也鼓勵各成員國采取更加嚴格的標準, 實際上德國和西班牙等國家的標準低于歐盟交通安全委員會的標準。

2. 公眾對飲酒的駕駛的認識

在歐盟各成員國中, 公眾對飲酒駕駛的標準認識非常低, 只有不到27%的人能夠對本國血液酒精含量標準給出正確答案, 超過36%給出錯誤的答案。此外, 37%承認他們不知道飲酒駕駛的標準。在意大利、塞浦路斯和比利時等國問題最嚴重。

3. 對飲酒駕駛的處罰

在歐盟對飲酒駕駛的處罰主要包括以下幾種:罰款、扣分、參加培訓吊銷駕駛者、扣押車輛和監禁。除了處罰以外, 對經常飲酒駕駛者還可以受到心理和健康治療來檢查是否已經酒精成癮。采取不同的措施限制經常飲酒者駕駛車輛, 甚至限制其家庭成員駕駛車輛。

至于對超出血液酒精含量限制的罰款, 取決于血液酒精含量標準的測量。血液中酒精含量超出限制的程度將相應的增加處罰的程度。例如扣分的增加、吊銷駕駛證的時間和監禁的判決等。其他的因素也會影響處罰, 如駕駛大貨車、載重貨車或駕駛公共服務車輛;道路和天氣情況;運載乘客;不能令人接受的駕駛方式;駕駛車輛的位置 (如位于學校附近) 以及事故造成的損害等。

此外, 對于經常酒后駕駛者, 必須在汽車儀表盤上安裝一個點火器鎖, 每次點火前都須向這個鎖吹氣檢測體內酒精濃度, 以杜絕酒后駕駛行為。

(二) 超速行駛

過快的和以不適當的速度在道路上行駛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問題之一。三分之一嚴重交通事故的原因是超速駕駛;所有的交通事故中超速駕駛都是事故的原因之一。超速駕駛在歐盟各國是普遍存在的現象?,F有數據表明在通暢的道路上超過30%的駕駛員高速公路上超速駕駛, 80%以上的駕駛員超速行駛在城市里超速行駛。盡管公眾都理解超速駕駛存在的危險, 但是超速駕駛行為普遍存在而且被社會廣泛的接受。這顯示出人們在信念和行為之間的不協調。即駕駛者都認為超速駕駛是危險的, 但是在駕駛過程中經常的超過對駕駛速度的限制。

1. 歐盟道路超速行駛的現狀

在許多國家, 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遵守速度限制的比例要高于在城市或農村道路上對車速的限制。但是, 據歐盟道路安全委員會的統計, 在高速公路交通通暢, 仍然有超過30%的駕駛員超速行駛。車輛超速最低的是愛爾蘭, 只有15%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比例最高的是匈牙利和西班牙。

捷克共和國、奧地利、法國的農村的道路上只有不超過30%的駕駛者超速行駛, 而在農村道路上超速行駛比例比較高的國家是丹麥和波蘭, 2007年, 在這兩個國家超過70%的駕駛者超速行駛。

在波蘭超過80%的駕駛者在城市的道路上不遵守限速的規定;在匈牙利70%的車輛超過在居民區30km/h的限制和51%的車輛超過50km/h.的限制。

2. 歐盟對超速行駛的規定及實施情況

歐盟各國國內的法律通常對不同的道路的限速進行了規定, 同時在道路的旁邊或者是在路燈的上方, 通過交通標志標示出來。限速可以是固定的或動態的。后者主要是在外部情況發生變化的時候, 為了防止交通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歐盟大多數國家, 在市區限速一般是50km/h。在居民區或學校一般限速30km/h。

在歐盟, 超過四分之三的人認為超速行駛是影響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只有不到百分之二的人認為超速駕駛對交通安全根本沒有影響。

對于超速駕駛的處罰執行, 可以通過每一千人中開出的罰單來估計。這反映的概率要超過駕駛員在駕駛員超速駕駛時被當場抓住的可能性。每年一千人中因超速駕駛而收到罰單比例最高的國家是荷蘭、奧地利和瑞士。這幾個國家自動攝像和檢測設施廣泛的使用。在葡萄牙、立陶宛、捷克和保加利亞等國因超速行駛的罰單就比較少。

五、歐盟道路安全法實施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一) 完善各種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

道路交通死亡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個:一個是超速, 二是酒后駕車, 三是不使用安全帶。道路安全問題在歐盟各國之間的差異非常大, 比例已經達到了1:4, 甚至有的國家是1:5的差別。我們使用的這個比較數字是每百萬人口死亡率, 每百萬人口死亡率各個國家都在增加, 但是有些國家增加得比較快。法國是用FR來表示的, 法國是死亡率下降最快的國家, 目前道路安全特別是在法國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 在這方面, 特別是針對于駕駛員的管理法國出臺了許多政策, 由于這方面的管理比較得當, 就使得在交通事故方面以及在交通死亡率方面都得以下降。

(二) 嚴格執法

捷克雖然說在在過去幾年中間的投入不斷加大, 而且對于駕駛員的違規行為也出臺了新的法則, 捷克的這些新出臺的政策仍舊沒有能夠遏制交通死亡率的增長。通過觀察捷克的相關數據, 會發現捷克的態勢已經呈現了惡化之勢。這表明對于任何一個國家來說最主要的并不是立法, 而是執法。推出法律后必須要加強執法, 否則就會使得推出的法律形同虛設。

(三) 加強宣傳, 增強駕駛員和公眾的安全意識

歐盟的運輸企業的安全意識強, 自覺執行有關法律法規, 安全投入、安全措施、安全教育都很到位, 特別注重加強運輸工程的安全管理, 如不能保障安全, 寧愿退出也不冒險生產經營。駕駛員遵章守紀, 嚴格控制車速, 自覺系安全帶, 紅燈時絕對等候, 在沒有紅燈的路段見行人過馬路時絕對禮讓。民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強。在城市馬路上, 自覺走人行道, 極少有闖紅燈等現象。

摘要:歐盟是世界上交通最發達的地區, 同時也是世界上交通事故發生最少的地區。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而導致了交通運輸業的飛速發展, 同時交通事故的發生不斷增加。歐盟在道路安全法的實施方面的有關經驗, 對于我國道路安全法的實施, 減少交通事故方面具有借鑒意義。

歐盟能源安全論文范文第2篇

摘要:隨著我國藥物臨床試驗事業的蓬勃發展,藥物臨床試驗損害作為一種新的損害情形在賠償訴訟中尚存司法定性爭議。作為對賠償制度的補充,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已在英美建立。相較之下,《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只較為籠統地規定了我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的大體模式。因此,將系統整理英美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模式,以期為完善我國模式提供參考。

關鍵詞:

藥物臨床試驗;藥物臨床試驗損害;損害補償;藥物臨床試驗責任險

D9

文獻標識碼:A

1國外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

1.1 美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

美國《聯邦規章典集》(21 CFR 50.25 (a)(6))規定,“若臨床試驗風險超過最低風險,則研究者必須在試驗開始前向受試者表明損害發生時是否提供治療或補償。若是,研究者需具體說明有哪些補償措施,或受試者經何種渠道可獲得更多信息”。此處“最低風險”指代日常生活風險或日常身體/心理檢查的風險。從該條款可以看出,申辦者/研究者實際上并沒有被施加補償受試者損害的法律義務。盡管如此,美國政府部門、高校研究機構和試驗申辦企業仍自發制定了一些補償計劃,共同組成美國藥物臨床試驗的損害補償體系。

1.1.1 政府補償項目

自2007年7月9日起,美國政府機構Medicare與Medicaid服務中心(CMS)開始為Medicare參保人提供臨床試驗損害補償,相關規定收錄于《臨床試驗政策》中。根據該政策文件,申請享受Medicare補償的臨床試驗必須帶有治療目的,即招募目標疾病患者為受試者。當試驗同時滿足CMS規定的科學合理、真實可靠等其它特征時,試驗項目負責人可向美國獨立政府機構醫保研究與質量管理局(AHRQ)提出資格審查申請。隨后AHRQ將召集專家小組,共同鑒定該試驗是否符合Medicare補償條件。此外,這支專家小組還將定期組織會議審查試驗進展,隨時向CMS提出補償調整建議。不過,FDA新藥臨床試驗將自動歸入Medicare補償范圍。最終,在符合條件的臨床試驗中,若遭受損害的受試者同時為Medicare受益人,將享受CMS就其后續治療費用提供的補償。

除CMS外,早在1998年,美國老兵事務部就開始為其資助的臨床試驗提供受試者損害補償,并由受試者所在地的VA直屬醫療機構免費提供治療。當該醫療機構無法提供受試者需要的緊急救治或專家指導時,也可轉至VA直屬醫療機構外的醫院進行治療。不給予補償的情形包括:受試者未遵循試驗方案所致損害和非VA資助的臨床試驗。

不難發現,以上政府補償項目的共性為只針對特定人群。例如,CMS需事先嚴格篩選臨床試驗,在這樣的試驗中,只有作為Medicare參保人的受試者方可獲得補償。VA則只針對其資助的臨床試驗,并排除由受試者自身因素導致的損害。但是,Medicare參保人僅限65歲以上老人,而作為主管老兵事務的部委,VA資助的臨床試驗也非常有限,還可能更多地與老年人口疾病治療藥物有關。由此,美國政府受試者損害補償項目的受眾范圍實際上非常狹窄,且由于CMS與VA從未公開過補償記錄,這些項目的實施效果和影響實屬未知。

1.1.2 高校研究機構自籌資補償項目

美國許多高校附屬醫院均開展臨床試驗,但美國衛生部2005年對102家高校臨床試驗中心的調查結果顯示,只有16.3%的高校試驗中心自愿給予受試者損害補償,其中以華盛頓大學的受試者損害補償項目建立最早、發展得最為成功。

華盛頓大學受試者損害補償項目始建于1972年,性質為自籌資無過錯補償,只適用于學校自身申辦的臨床試驗。在該項目中,只要受試者因試驗程序或藥物造成損害,便可選擇侵權訴訟,或向校方申請補償,兩者不可兼得。申請補償者,經校方審查同意后,將在華盛頓大學附屬醫院獲得免費治療,同時獲得最高一萬美元醫療費補償。某些偶發費用(如交通費、兒童護理費)也在交涉范圍之內,但受試者的工資損失和精神損失不予補償。

對于由企業申辦的臨床試驗,華盛頓大學認為申辦企業首當其沖負有受試者損害補償義務。因此,試驗開展前,校方會同企業商定損害補償責任分配,并將結果寫入研究合同。在校方強大的談判能力下,目前發展出的補償責任分配體系為:一般情況下,由申辦者為受試者提供損害補償,當損害由校方研究者自身導致時,企業無需提供補償,由校方自擔責任。這種方式的受試者損害補償又稱合同補償項目,將在下文詳細說明。

自設立受試者損害補償項目以來,華盛頓大學每年一般需要受理1-2起補償案例,但每年總補償成本很少,基本不超過3000美元。事實上,這種高校自籌資補償項目的運作成本并不高昂。根據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的統計,損害補償成本平均為侵權訴訟成本的1/20??梢?,在保障受試者及時獲得損害補償、維護生命健康之余,設立此類項目還將為高校大大節約成本。

1.1.3 申辦者與研究者合同補償項目

雖然部分政府機構與高校已自發建立受試者損害補償項目,但這些項目多半只針對政府或高校自身資助的臨床試驗。即使未作此限定,也可能為申請享受補償政策的試驗設置嚴格的篩選條件,如前述Medicare補償項目。事實上,政府與高校資助試驗只占一部分,更多的臨床試驗由私人藥企申辦。但是如前所述,美國聯邦法律未強制申辦者或研究者為受試者提供臨床試驗損害補償。因此,為保障受試者和自身利益,研究者通常會跟申辦企業在研究合同中明確劃分補償責任,例如華盛頓大學針對企業申辦試驗的做法。

要求申辦企業承擔受試者損害補償責任具有經濟理論依據。損害發生時,通常只有兩種選擇:將損害造成的損失留給受害者,或將這種損失轉移至別處。別處可為某個實體,也可為整個社會。經濟理論認為,損害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最能高效支付的人承擔。因此,對于藥物臨床試驗而言,經濟理論支持將損失轉移給試驗申辦企業,因為申辦企業一般比受試者擁有更多資源,調用資源時也比號召社會力量更高效。此外,申辦企業還可借助保險、提價或其它創收機制彌補經濟損失。因此,從經濟角度考慮,申辦企業是承擔損失的最佳人選。

盡管許多申辦企業承諾補償受試者臨床試驗損害,但受試者要想真正獲得補償可能仍舊存在困難,因為在美國,申辦企業并不要求依據無過錯原則提供補償。由此,為維護自身經濟利益,企業往往為補償設置重重條件。例如,申辦企業盡管在知情同意書中申明其補償責任,但僅限于“在您嚴格遵照試驗研究者的指導下,損害是服用受試藥物的直接后果,且醫療保險并不擔負相關補償時”。為此,受試者為獲得補償必須證明自身與損害無關,而這在受試者同時為患者時顯得更加困難。一旦無法證明其損害直接由試驗導致,沒有醫療保險的受試者反而將面臨沉重的醫療負擔。

圖1美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

1.2 英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

英國涉及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的法律框架由歐盟指令(2001/20/EC、2005/28 EC)以及依指令而制定的《(臨床試驗)人用藥管理規章》構成。三者均關注補償程序透明度,令申辦者/研究者公開受試者損害補償措施及相關保險政策,卻未就損害補償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為彌補缺少強制性法律規定的不足,英國制藥行業協會(ABPI)制定了一系列受試者損害補償指南。盡管有人曾質疑ABPI指南作為非法律文件的實施效果,但經過三十余年發展,ABPI指南已使英國制藥業從倫理角度達成了對受試者具有損害補償義務的共識。

在ABPI指南的指導下,當前英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的構建如圖2所示。試驗開始前,經倫理委員會審查確定申辦者參加的臨床試驗保險符合指南要求后,申辦者方可開展試驗。對于首次在人體上進行試驗的藥物,由于其不良反應發生率較已有試驗經歷的藥物更高,故兩類試驗需具備不同水平的擔??傤~:首次在人體上進行的藥物臨床試驗,保險公司擔??傤~至少為每項試驗500萬英鎊;已有試驗經歷的藥物臨床試驗,這一數字為250萬英鎊。若申辦企業同時開展兩種類型的藥物臨床試驗,可選擇每年定期為所有試驗合并購買保險。另外,由于損害可能具有長期潛伏性,因此保險條款應確保在試驗結束(最后一名受試者使用最后一劑量藥物)后三年內均生效。

藥物臨床試驗損害發生后,補償申請最好由受試者經研究者向申辦者提出,也可由受試者直接向申辦者提出。一旦確定試驗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申辦者將依據無過錯原則提供補償,即不論其是否存在過錯,也不論受試者是否有能力證明申辦者存在過錯或試驗用藥物存在缺陷,申辦者必須迅速給予損害補償。試驗開始前,申辦者還必須在知情同意書中向受試者明確傳達該補償原則,對受試者達成契約承諾。

在具體補償金額的確定上,倫理委員會發揮著關鍵作用。綜合考慮過去三十年內該試驗領域的補償申請數量、先前法庭判例中給付的賠償金額以及保險市場的實際供給能力,倫理委員會可決定減少補償金額或為其設定上限。若受試者自身對損害也負部分責任,或能夠從其它保險渠道獨立獲得補償,則補償金額可相應減少。在II、III期臨床試驗中,還需權衡患者受試者原先疾病的嚴重程度、出現不良反應的可能性,并比較試驗用藥物和當前標準治療藥物的風險收益比,以靈活調整補償金額。例如抗癌藥物臨床試驗中,由于臨床上采用的標準治療手段(如鉑類藥物)風險高且收益不理想,那么試驗用藥物的補償或可酌情減少。最后,當試驗當申辦者與受試者就補償金額大小存在意見分歧時,可訴諸第三方仲裁者。

圖2英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

2 國外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給我國的啟示

2.1 細化《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定

英國制藥行業協會發布的全國性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指南,雖無法律約束力,但因內容面面俱到,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相比之下,我國雖然已經有《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這一部門規章涉及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但其規定還較為籠統,僅要求申辦者對于發生與試驗相關的損害或死亡的受試者承擔治療的費用及相應的經濟補償,卻只字未提補償范圍、補償金額、補償程序和利益沖突處理,因而在具體實施中收效有限。因此,為更有效地建立我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可能需要細化《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條款規定。

在細化規定的同時,還需注意補償金額應隨受試者身份的不同而合理改變。英國ABPI系列指南特別將I期與II、III期臨床試驗區別對待,因為在II、III期臨床試驗中,盡管開展研究仍為試驗的首要目的,但醫生從心理上更可能將受試者視為目標疾病的患者施以治療,并預期患者受試者可能從免費使用試驗用藥物中獲益。在發生相同損害的情況下,健康受試者還可能比患者受試者遭受更多損失。因此,補償金額有必要出現適當波動以實現公平。

2.2 鼓勵發展藥物臨床試驗責任險業務

英國ABPI指南明確要求試驗申辦企業參加保險,并對擔??傤~作出了詳細規定。在美國,雖然保險并非法律強制,但若申辦者未辦理這類保險,風險投資公司和試驗機構將不會有意愿啟動試驗,從而無形中迫使企業參加保險。就性質而言,這類針對藥物臨床試驗損害的保險屬于責任財險。由于我國保險業發展水平暫時不及西方發達國家,因此國內目前只有極少數保險公司開設有這類藥物臨床試驗責任險業務。因為缺少保險機制的支持,即使申辦者有意愿為受試者提供補償,也可能在經濟上力不從心。

因此,鼓勵國內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藥物臨床試驗責任險業務,簡化理賠手續,科學設置保險條款。同時,鼓勵和要求申辦者投保藥物臨床試驗責任險,尤其當試驗用藥物可能存在高風險時,萬一受試者發生損害,藥廠可將經濟負擔轉嫁給保險公司。實務中也可將試驗醫院同時作為被保險人,當損害事件發生時,受試者很可能首先找到醫院討要說法,此時醫院若能出示保單將能有效化解潛在的醫患糾紛。

2.3 發揮倫理委員會的監督審查作用

從英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來看,倫理委員會在多處環節均發揮著重要作用。例如,倫理委員會需要在試驗前審查申辦者投保的保險,確認保險是否達到要求的擔保金額和有效期限。損害發生時,倫理委員會還將主要負責補償金額的設定。但在我國,倫理委員會的發展起步較晚,而且出于歷史原因,倫理委員會的職能還主要局限于試驗方案倫理審查和醫療倫理問題咨詢。但是作為保護受試者權益的兩大基石之一,倫理委員會有義務協助實現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而且其綜合學科背景的成員構成,使之在我國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中,可發揮重要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3 結語

藥物臨床試驗損害內涵豐富,但只有部分損害情形應獲得補償。當前,我國《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的相關條款還稍顯籠統,加之我國藥品臨床試驗責任險尚未充分發展,導致受試者發生藥物臨床試驗損害時鮮有補償。從英美藥物臨床試驗損害補償體系來看,完善我國《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發展藥物臨床試驗責任險和加強倫理委員會的參與力度成為必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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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王呂蓉,女,西安外事學院專職教師,講師,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商業賄賂。

歐盟能源安全論文范文第3篇

人民幣對歐元匯率問題第一次占據中歐峰會舞臺中央

11月28日第十屆中歐峰會在北京召開前一天,一個高級別的歐盟游說團要執行他們的使命:歐元集團財長會議輪值主席、盧森堡首相容克,歐洲央行行長特里謝以及歐盟經濟和貨幣事務委員阿爾穆尼亞,受命要在人民幣問題上對中國施加壓力。這是10月間歐元區財長會議一致的決定。

“目前中歐貿易赤字的規模和擴大的速度,已引起中歐雙方的共同關注?!睔W盟駐華大使賽日安博在峰會召開前接受《財經》記者專訪時表示,歐中貿易赤字攀升及其所帶來的人民幣匯率問題,將是擺在此次中歐領導人談判桌上的首要議題。

人民幣匯率問題將第一次占據中歐峰會的舞臺中央。

歐盟匯率轉向

至少在今年10月歐元區財長會議之前,歐洲國家在公開場合對人民幣匯率問題的態度一向是較為溫和的。歐盟態度的轉向,反映了今年中歐經貿關系赤字擴大增速加快、歐元走勢強勁及歐盟內部貿易保護主義情緒抬頭的事實。

2005年,中國首次超過美國成為歐盟的第一進口來源國。根據歐盟統計,到2007年底,歐盟對中國的貿易逆差將升至1300億歐元,超過中美貿易逆差在2006年時的水平。

“這幾天我倍加關注的是2000萬美元這個數字。因為這是反映每一小時歐盟對中國貿易逆差擴大速度的數字?!睔W盟委員會貿易專員彼得曼德爾森在11月8日歐盟美國峰會之際,于華盛頓發表的演講中獨辟中國一節,抱怨當前歐中貿易失衡及中國重工業行業過熱,暗示中國受管制的匯率政策已成為歐美共同挑戰。

歐盟領導人認為,中國在全球化進程中,正憑借被低估的人民幣匯率獲得出口優勢。在美元持續貶值的情況下,中國增大其外匯儲備中歐元比重的預期將繼續抬高歐元利率,從而對歐盟的出口企業造成沖擊。

另一方面,由于歐盟內部成員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和結構的差異,自歐盟2004年啟動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擴盟進程以來,考量歐盟內部不同地區對經濟全球化的承受能力,一直是歐盟政策制定者關注的重點之一?!皻W盟內部的中南歐國家,如法國、意大利等國,在近年來經濟走緩的情況下支持貿易保護主義的聲音愈加強烈?!鼻迦A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向《財經》記者分析,“再加上新入盟國家在產品結構上和我們的替代性較強,他們支持貿易保護主義的主張就可能通過政治渠道反映出來。這一趨勢將在今后繼續走強?!?

在貿易保護主義情緒泛起以及歐元匯率居高不下的壓力下,歐盟在10月歐元區財長會議之后,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調整了姿態,開始強勢要求人民幣對歐元進行升值。

中國于2005年7月實行匯改,開始讓人民幣改盯一籃子貨幣而進行有管理的浮動。根據摩根士丹利研究報告,2005年匯改至今,人民幣對美元名義匯率升值了9.9%,但升值速度遠低于歐元,相當于人民幣對于歐元貶值了8.72%。

11月20日,當歐元對美元匯率觸及歷史高位1歐元兌換1.48美元之時,歐元集團財長會議輪值主席、盧森堡首相容克在歐洲議會發言時明確指出,人民幣匯率被低估了20%至25%,并向外傳達將借峰會之機敦促中國政府允許人民幣對歐元自由浮動。

李稻葵認為,人民幣對美元及歐元的不同走勢,在一定程度上和美歐之于中國的政治影響力大小有關?!爱吘?,如今中美關系被中國視為頭號雙邊關系,中國面臨來自美國方面的在人民幣匯率問題上的壓力就要大很多,歐盟內部實際上一直不能真正團結起來,沒能形成統一的聲音?!?

而在此次中歐峰會上,歐盟正匯集成一股力量,對人民幣匯率形成全面施壓的態勢,以期扭轉同中國貿易赤字不斷擴大的事實。這一訴求還將被納入中歐在今年啟動的《伙伴關系與合作協定》(PCA)的談判中。

氣候變化

人民幣匯率之外,促進中國在氣候變化上進行合作,是今年中歐領導人峰會的另一個重點。

2007年無疑是全世界的“氣候變化年”,一系列國際會談的重心似乎都和氣候變化、能源危機、面對全球挑戰等一系列課題聯系在了一起。而歐盟又在今年成為了全球舞臺上在應對氣候變化、抵御全球變暖方面最為積極的活動者。

今年2月,歐盟確定了與1990年相比到2020年單方面至少減排20%溫室氣體的目標。在12月初聯合國巴厘島氣候變化會議召開之際,討論氣候變化、協調中歐在應對全球共同挑戰的立場,成為了此次峰會另一項重要議題。

中歐雙方在2005年峰會時曾開始介入氣候變化議題,確立了《中國—歐盟氣候變化聯合宣言》的法律框架,不過在當時并非會談重點。今年以來,歐盟在能源安全、氣候變化、環境保護等全球性議題上對中國提出了更多要求,中歐關系也越來越超出雙邊范疇。

在此次峰會上,中歐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磋商將不僅僅是一個權宜之計,還將成為加速中國和歐盟在氣候問題上進行科學技術轉讓合作一個啟動器。目前,中國已從歐盟購買了大量用于提高能效的技術和設備,這在一定程度沖抵了歐盟對中國的貿易赤字。

據安博大使介紹,此次峰會將會討論歐盟和中國科技部合作的近零排放二氧化碳發電的二期合作項目,以及在北京籌措建立中歐清潔能源中心等具體問題。另外,在此次峰會召開前一天的中歐商務高峰會上,歐洲投資銀行將同中方簽署一項5億歐元的貸款,用于中國應對氣候變化以及在開放和利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努力。

非洲焦點

在外交和政治領域,中歐將在此次峰會上就緬甸問題、伊朗核問題以及臺灣問題進行磋商。其中非洲問題將被特別關注。

2007年可以說是歐盟的“非洲年”,今年兩屆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和葡萄牙,都將非洲問題置于其任期內的頭等任務之一。今年年底,還將在里斯本舉行第二屆歐盟非洲峰會。由于非洲在歐盟戰略上的突出以及近兩年來中國在非洲政策上的逐步廓清,此次峰會上,非洲問題將成為不可回避的又一焦點。

2006年,中國同非洲的貿易額已超過500億美元,僅次于美國和法國,列第三。預計中國將在2010年成為同非洲貿易額最大的國家。如今非洲經濟發展的一到兩個百分點來自于中國的貢獻。

鑒于中國在非洲的影響力與日俱增,歐盟開始逐漸意識到在非洲的多級格局正在形成。歐盟愿意承認在2000年聯合國“千年峰會”所確定的到2015年使貧困人口降低一半的全人類共同目標下,“后來者”中國對非洲的興趣可能對后者擺脫貧困、融入國家貿易體系也是一個機遇。

歐盟大使賽日安博對《財經》記者說:“我們歡迎中國在非洲的活動和努力以及在聯合國框架內進行的維和行動,但是在中國對非洲提供的低息貸款上、以及在一些有爭議的國家地區,如津巴布韋和蘇丹達爾富爾,我們需要和中國在此次峰會上進行協調?!?

“歐盟已經度過了原先那種對中國在非洲的全部事務一片指責的階段?!敝袊F代國際關系研究院歐洲研究所所長馮仲平對《財經》記者說,“不過,也應該看到中國和歐盟在非洲政策上的分歧。中國在非洲投資和援助活動奉行的是不干涉內政、無任何附加條件的政策,這和歐盟在非洲長期執行的以善治、民主和人權發展政策形成了區別?!?

過去,歐洲懷疑中國在非洲大陸活動的合法性、擔心非洲的民主化進程可能會被破壞、甚至憂慮其在當地的發展政策會被中國在非洲的經濟務實政策所排擠。在此次峰會上,歐盟希望在非洲的發展問題上,與中國協商并尋求今后在這一大陸可能發掘的合作機會,并且在達爾富爾問題上與中國加強磋商,共同處理蘇丹危機。

從其所著重關注的貿易逆差及人民幣匯率、氣候變化及非洲問題這三大議題來看,也可窺出中歐關系在近一兩年來已悄然發生變化。

在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解除對華軍售等傳統問題上,雖然中歐之間一直保持磋商,但不再成為主導峰會的重要議題。目前中歐關注的眾多問題均已超越中歐之間的范疇,而逐漸具有了全球性的特征。

歐盟能源安全論文范文第4篇


2018年春季出國展項目發布會成功舉行

2018年3月14日,由《進出口經理人》雜志借展出海俱樂部舉辦的2018年春季出國展項目發布會在北京成功舉辦。本次發布會主題是“伊朗市場”,近70位展覽業內人士到會,6家展覽企業發布了伊朗出國展優勢項目。這已是借展出海俱樂部組織的第28場發布會。

歐盟能源安全論文范文第5篇

[摘要]歐盟區域政策是歐洲一體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歐洲一體化的政策保證,對縮小地區間差距起了關鍵的作用;歐盟區域政策及其經驗對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即泛珠三角區域1l省區市必須制定相應的區域政策,成立專門的區域政策執行機構及援助基金等。

[關鍵詞]歐盟;區域政策;泛珠三角區域;借鑒

[作者簡介]甘開鵬,云南大學歐洲研究中心講師,云南大學博士研究生,云南 昆明,6500910

我國目前正倡導的泛珠三角合作對于沿珠江流域的九省二市(9+2)而言,是一個充分發揮互補優勢,促進各省區市共同發展的良好機遇,是我國區域合作與發展中的一個新嘗試,也將是東、中、西部經濟互聯互動、協調發展的新突破,有可能成為中國區域經濟發展的一個新范式。然而,在泛珠三角經濟合作過程中,如何處理省區市之間的平衡發展問題,開發落后地區,協調區域經濟關系,避免其與發達地區差距過大,同樣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從經濟和社會一體化角度看,盡管歐盟經濟一體化是在一個超國家政治設置之下進行的,而泛珠三角經濟合作基本上是在一個傳統的“國家政權”政治設置之下開展,但是作為“區域經濟一體化”,兩者之間或許也存在著諸多的相似之處。因此,歐盟的區域政策實踐,對泛珠三角經濟合作或許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歐盟區域政策及其主要內容

歐盟的前身歐洲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EEC)在推進一體化中,把解決地區發展不平衡問題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制定了相應的區域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1958年的《羅馬條約》前言強調,“切望通過縮小存在于各地區間的差距和降低貧困地區的落后程度,加強各國經濟的—致性和保證它們的協調發展”;條約第130條A款又提出,“共同體尤其應以縮小地區發展水平和降低最貧困地區(包括農村地區)的落后程度為目標”。

1972年,歐共體在巴黎首腦會議上達成共識,決定于1975年設立歐洲地區發展基金(ERDF)。巴黎會議宣言指出:“沒有經濟貨幣聯盟就沒有歐洲聯盟,沒有適當的和有效的以物質資源和基金作為支撐的地區政策,就沒有經濟與貨幣聯盟……國家和政府首腦同意,在共同體內,正確的目標應給予最優先考慮,結構和地區的不平衡可能影響經濟和貨幣聯盟的實現?!?988年,歐盟對地區政策的資助翻了一番,政策變得更加連貫和合理。附加原則、輔助原則、伙伴原則被作為新政策的基礎而加以強調。更重要的是歐共體委員會為結構基金(歐洲地區發展基金、歐洲農業指導和保證基金的指導部分和歐洲社會基金)制定了五項目標(后來因歐盟擴大又增加了一項)。這些目標是:(1)促進共同體經濟落后地區的發展。這是指人均GDP不到共同體平均水平75%的地區。(2)工業衰退地區的調整。這是指高失業率,即工業(主要包括煤礦、鋼鐵、紡織和造船業)就業嚴重衰退地區。(3)解決長期的失業,尤其是青年人失業問題,使失業工人重新進入勞動力市場。(4)培訓適應產業調整和新技術的勞動力。1991年的馬斯特里赫特條約體現了深化歐洲一體化的堅定政治意愿。馬約強調地區平衡的政治意義,肯定了1988年以來歐共體在結構基金方面所作的改革,并要求歐盟致力于消除地區之間的發展不平衡。馬約特別重視1988年所規定的五個優先目標的第一個:“促進落后地區的發展與結構調整?!贝送?,條約規定:“為了協助歐共體的最貧困地區開展環境保護和建立運輸體系的基礎結構,歐共體在1993年12月31日之前設立‘聚合基金’,這是歐共體統一的保障?!?999年3月,歐盟對地區政策進行改革,將六大援助目標減為三大援助目標,即:(1)旨在“促進落后地區發展與結構調整”,并確定了受援地區范圍;(2)以支持結構調整地區的經濟與社會轉型為目標;(3)支持教育、培訓和就業政策與體制的調整和現代化。

自歐共體成立起,歐盟經過不懈的努力與調整已經形成統一的區域政策,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有問題地區”的解釋,即需要對經濟和社會基礎結構給予援助以促進其經濟長期增長的地區;得到中、短期經濟援助,通過直接投資方式,抑制“夕陽工業”,促進新興工業,以調整產業結構的地區;受到世界經濟波動或共同體政策影響以及預計可能要受到影響的地區;成員國邊境地區。二是成立地區發展委員會,建立地區基金。地區發展委員會每兩年提出一份地區狀況報告,作為比較成員國地區發展規劃的基礎。三是協調成員國與共同體地區政策。共同體的地區政策是成員國地區政策的補充。四是制訂判斷“地區發展失調”的指標,即過去5年失業狀況,在農業和衰退性工業部門中就業的勞動比重、過去5年人口凈遷出率,國內生產總值水平和趨勢。

從歐盟共同地區政策的實際效果來看,成員國的地區不平衡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以愛爾蘭為例,人均GDP在1983年只有共同體平均水平的64%,到1995年則接近歐盟平均水平的90%。另外,從1988年到1996年,歐盟目標1地區的人均GDP也由平均水平的64%提高到69%。顯然,歐盟推行的地區政策雖然無法完全消除成員國之間的經濟差距,但在整體上已取得了可觀的效果。

這個提供援助和保證團結的工具是一種特殊類型的政策措施,其目標和功能是幫助落后的成員國盡可能快地克服困難參加經貨聯盟。聚合基金的一個重要政治使命就是要幫助有特殊困難的窮國達到規定標準。這些政策抑制了歐盟內部發展的不平衡,平衡了各方利益,推動了一體化高級目標的實現。

二、泛珠三角區域內部差異分析

泛珠三角的11個成員地區中,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沿海發達地區(廣東)及中西部貧困地區并存,成員間的發展差距非常大。這些地區之間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工業區與農業區、沿海與內地、平原與山區的差別,主要表現在人口密度、國民生產總值、人均收入、生產力結構、就業水平等方面的對比上。2005年,泛珠三角11個成員地區中,從人口規模來看,以四川(8750萬人)、廣東(9194萬人)和湖南(6732.1萬人)人口最多,三省合計已占泛珠三角總人口的52%以上。從國內本地生產總值來看,廣東(21701.28億元)和香港(12695港元)經濟總量大體相當,兩者合計占泛珠三角地區的50%以上,顯示出兩地在經濟總量上遠大于其他九個成員地區,居絕對優勢。而貴州(1942.00億元)與云南(3472.34億元)等西部地區的經濟總量則偏低(具體數據見表1)。

另一方面,泛珠三角各省區市各部門長期以來單從自身角度把自己管理的產業部門論證為“主導產業”,導致內陸9省區市的三次產業結構不盡合

理,總體來看,偏低的第三產業發展嚴重地制約了三大產業的平衡發展,也影響了對港澳產業的承接。這種產業結構也顯示了地區與地區之間正處于不同的發展階段,也會影響到地區之間整體的不平衡發展。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中提出了“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要求,并擬定了包括基礎設施合作、產業與投資合作、農業合作、勞務合作等一系列內容。這些合作的目標旨在促進勞動力由中西部向沿海地區流動,產業由沿海地區向中西部轉移,從而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更加緊密的經貿關系,帶動內地特別是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的西部地區經濟發展,協調11省區市平衡發展。然而,《協議》對于如何縮小區域差距缺乏具體的區域政策,也沒有制定相應的區域政策,這就不可能有效地縮小地區之間的發展差距。

三、借鑒與啟示

從歐共體到歐盟,其區域政策經歷了一個提出、發展、改革和完善的過程,有力地縮小了歐盟成員國之間的地區差距,從而推動了歐洲一體化的順利進行,這也為世界其他地區的一體化實踐提供了諸多的啟示。泛珠三角區域要建立統一大市場,實現區域內的資本、貨幣、人員的自由流通,就必須消除阻礙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各種因素,而協調地區之間的平衡發展就是關鍵的一步。

1.制定相關的區域政策

歐盟的前身歐共體在認識到成員國之間發展差距問題時就著手制定了相應的政策與措施,以促進地區之間的平衡發展。在區域經濟發展過程中,地區之間出現發展水平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問題,但國家或地區可以通過制定區域政策進行宏觀調控,以協調地區之間的平衡發展。因此,在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中,11省區市應借鑒歐盟經驗,以法律或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明確各省區市在泛珠三角區域發展中的責任,合理確定各自的負擔比例,保證扶貧資金的投入,加強對項目的審計、監督[引。

2.成立負責執行區域政策的專門機構或部門

歐盟是通過地區發展委員會來執行區域政策的,地區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是監測各成員國區域政策的制定、執行和實施效果,并每兩年向歐盟呈遞地區發展狀況報告。11省區市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中同意建立區域內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制度、秘書協調制度和部門銜接落實制度,這也為泛珠三角區域政策的制定和將來區域政策的實施奠基了制度保障。同時,泛珠三角應盡快地設立一個負責區域政策執行的常設機構,其職能在于協調各省區市之間的利益沖突,從而更有效地促進泛珠三角區域政策的實施。

3.建立專門的基金,并對實施效果進行評估

歐盟區域政策之所以取得了成功,主要在于其區域政策有強大的財政支持,早在1973年,共同體委員會就通過了一份關于地區發展的報告,奠定了共同體發展政策的基本框架,設立了歐洲地區發展基金、歐洲社會基金、農業基金等財政支持手段。之后,歐盟又設立了“結構基金”和“聚合基金”,有力地促進了歐盟貧困落后地區的快速發展,以追趕上歐盟的平均發展水平。泛珠三角區域內的發達地區有責任提供資金支持,為落后地區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而且只有貧困落后地區真正發展起來了,泛珠三角才能達到“互利共贏、共同發展”的目標。在扶貧基金正式投入之后,泛珠三角相關機構應對扶貧基金的實施效果進行監督、評估,將基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并及時地對區域政策進行調整。

[責任編輯:舒 生]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圖表請以PDF格式閱讀原文。

歐盟能源安全論文范文第6篇

摘要:最近國際證券市場朝一體化方向發展?;貞C券市場的一體化,跨國證券信息披露規則也走向一體化。本文結合證券市場一體化的發展情況,探討了跨國證券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的理論模式及法律實踐,并提出了我國參與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合作的對策。

關鍵詞:跨國證券;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對策

資本市場的開放是大勢所趨,證券市場國際化是一股潮流??傮w看來,證券市場國際化發展要經歷全球化、一體化、全球一體化這一循序漸進的過程。近年來,世界各大證券交易所合并大潮興起,這標志著證券市場已漸漸走向一體化。本文結合證券市場一體化的發展情況,探討了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的理論模式及法律實踐,并提出了我國參與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合作的對策。

 一、證券市場一體化

 證券市場一體化是證券市場國際化的一個階段或者一個層面,要清楚證券市場一體化的內涵、外延以及實踐情況,必先了解證券市場國際化的概況。

(一)證券市場國際化

證券市場國際化是指各國證券市場的全球化和一體化。這里所謂的“全球化”特指以前并不重要的證券市場的崛起以及全球范圍內以前并不存在證券市場的國家出現眾多具有活力的證券市場,“一體化”是指各國證券市場的快速融合,“國際化”則包括“全球化”和“一體化”。而“全球一體化”是指全球范圍內各個地方的證券市場融為一體,它是證券市場一體化的高級形態。由上可知,全球化所說的是世界各地證券市場崛起的動態現象,而一體化意指各地崛起的證券市場融為一體的表征。全球化是一體化的前提條件,而一體化是全球化的縱深發展。

(二)證券市場一體化內涵與外延

證券市場“一體化”的內涵是指各個證券市場中市場主體、行為及其法律適用等各種因素的同質化趨勢,外延則是指這些同質化因素所延展到的市場范圍。證券市場“一體化”的內涵可從一國角度和國際角度來理解:從一國角度看,證券市場的一體化是指一國證券市場具有多元性;從國際角度看,證券市場一體化是指不同國家證券市場之間的相互融合和相互依賴。

(三)證券市場一體化的實踐

現在,世界各大證券交易所非互助化即公司化改革以及橫向合并的浪潮風起云涌。盡管納斯達克市場正在非互助化的進程中,位于法蘭克福、斯德哥爾摩、阿姆斯特丹、澳大利亞、倫敦、香港的證券交易所近來完成了他們的非互助化的進程,并且時常導致市場的聯合。例如,位于阿姆斯特丹、布魯塞爾和巴黎的證券交易所近來合并形成歐洲新市場,新加坡股票交易所在現有與澳大利亞股票交易所聯盟的基礎上計劃尋求與東京股票交易所的聯結,香港聯交所現正擴大同中國大陸證券交易所的聯結。證券交易所的非互助化及其橫向聯合擴大了跨國投融資活動的規模,增進了市場效率,加強了不同證券市場、不同發行人和不同投資者的同質化發展,標志著證券市場國際化已由初始的全球化階段漸漸步入了一體化、全球一體化階段。

 二、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的理論模式

 證券市場走向國際化說明市場化取向更強,市場效率更高。同時,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更有機可乘。因此,很多國家從市場規律出發,順應市場的變化轉變了對跨國證券的監管思維,從實質性審查走向信息公開披露監管,并且加強了信息披露監管的國際合作。證券市場國際化由全球化階段逐漸步入一體化階段,相應地,各國對信息披露的管轄也由競爭走向協調,信息披露規則邁上一體化。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實質是不同國家之間共用相同的披露標準。根據各國證券市場之間的經濟聯系和監管體制的共性因素,證券信息披露規則的一體化可以有兩種形態,其一是相互適用,其二是普遍適用。

(一)信息披露規則的相互適用

信息披露規則的相互適用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監管體制較為相似,經濟聯系較為緊密,這些國家之間可以互相承認對方國家體制的信息披露標準。

理論上,信息披露規則的相互適用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普通的相互適用協定”(normal reiprocity agrernents),以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多法域信息披露制度”(MJDS)以及歐盟國家間的護照制度為典型,此種模式中的證券發行適用發行人因國法;另一種是“便捷式相互適用”(Portable reciprocity),此種模式中發行人選擇遵循的法律與交易行為地脫離了關系。便捷式相互適用是普通的相互適用的擴大化,它建立在一個簡單的觀點上:基于他們選擇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中成本和收益的內部化程度,發行人將選擇能使所涉及到的證券交易各方當事人共同盈利最大化的保護機制。

(二)信息披露規則的普遍適用

信息披露規則的普遍適用是指信息披露規則的協調和統一,即在不同的國家之間針對信息披露問題制定統一的標準,每個國家都根據這個標準修改自身的規則,但在最初時這些國家之間的規則并不相同。普遍適用是對證券市場區域一體化和全球一體化的回應。證券市場全球一體化不能一步到位,只能由區域一體化逐漸過渡到全球一體化,由單個方面的合作逐漸走向全面合作。相應地,信息披露規則也只有先通過區域的和某些方面的協調,才能實現全面的統一。

三、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的法律實踐

世界各地證券市場一體化發展不均衡,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不能同步。再說,立法實踐中,信息披露規則相互適用和普遍適用亦不像理論述說中那樣截然分開。因此,以下立足于雙邊合作、區域性合作以及全球性的多邊合作幾個層面,著眼于相互承認與協調統一兩個視角,對跨國證券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的法律實踐加以分析,以資借鑒。

(一)美加多法域信息披露制度

美加多法域信息披露制度實質是一種相互適用制度,它是美國和加拿大就跨國證券信息披露進行的雙邊合作,體現了信息披露的母國控制原則,即由對證券交易行為的屬地管轄轉向對證券發行公司的屬人管轄。美國的國內資本市場體系和監管制度都比較完善,但對國際化的證券市場的管理存在諸多障礙。為力促真正的全球化的市場制度,美國SEC在通過《S條例》和144A規則的基礎上,于1991年6月與加拿大共建了“美加多法域信息披露制度”(簡稱MJDS,由U.S.MJDS和CMJDS兩部分構成)。該制度是美加政府間一項互惠的雙邊安排措施,它要求各方接受依據對方法律程序編制和審查過的有關特定證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

根據U.S.JDS的規定,加拿大發行人在美國從事發行證券的有關事務,應分別依1933年和1934年證券法的規定進行注冊,但該制度省略了其中重疊的內容。根據CMJDS,加拿大證券管理局針對美國發行人在加拿大發行證券也采納了相應的披露制度。美加多法域信息披露制度

的實質是相互承認對方有關法律在本國的效力,在某些場合中,這種“承認”實際上并不存在承認程序,而是一方國家的信息披露文件可直接在對方領域生效。它的建立為美加兩國私人發行人在對方證券市場從事活動提供了便利,簡化了特定事項信息披露的程序,降低了信息披露的成本,同時也提高了兩國證券監管部門的工作效率。  

(二)歐盟有關證券信息披露規則的統一

歐盟信息披露規則的一體化是區域性的較為全面的一體化。歐盟的指令就證券領域法律規制的合作規定了三原則:相互承認原則;最低限度的協調原則以及母國控制原則。這三原則也體現在歐盟信息披露規則的一體化過程中。關于相互承認原則,歐共體特別制定了兩個指令,即:《第一相互承認指令》和《第二相互承認指令》。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注冊地在歐盟任一成員國的公司申請在歐盟成員國發行或上市,必須遵守歐盟指令中的相互承認條款。這些條款規定了任何招股說明書文本必須被申請上市的其他成員國確認,而不必那些國家監管當局的許可。歐共體及其指令中多邊性質的相互承認原則不僅適用成員國之間,在一定條件下還可能擴展適用于歐盟之外的非成員國。

除相互承認制度以外,歐盟就證券信息披露規則亦達成了較高程度協調。歐共體對證券市場進行信息披露統一二規制的過程中,重點規制證券上市,再而規制證券發售。規制證券上市的指令主要有1979年通過的《準入指令》和1980年通過的《上市說明書指令》,規制證券發售的指令主要是1989年4月通過的《公開發售指令》??紤]市場變化的需求,歐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于2003年11月4日通過了《修改說明書指令》,該指令統一了證券公開發行招股說明書及交易招股說明書,建立了一個新的統一信息披露體制,對上市說明書不再單獨立法,這是該指令的最大創新之一。

應該指出的是,由于《修改說明書指令》對證券公開發行招股說明書及交易招股說明書的統一,相互承認制度將被“通知”制度取代,該制度僅要求發行人對招股說明書概要進行翻譯。說明歐盟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即將超越相互適用階段而進入普遍適用階段即區域性的全面一體化階段。這一模式足以垂范于其它區域性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監管的合作。

(三)《外國發行人跨國發行和首次上市的國際披露準則》

證券市場的全球一體化在短期內不可能實現,信息披露規則全球一體化的全面展開也需有個漫長的過程。目前,信息披露規則全球范圍內的一體化只能首先在易于統一的某些單個方面進行。證監會國際組織技術委員會于1998年9月發布的《外國發行人跨國發行和首次上市的國際披露準則》邁開了成功的一步,其制定了一套公認的財務報告以外的披露準則,以便外國發行人按照東道國的審查批準程序,用之于在跨國發行和上市時單一的披露文件中?!锻鈬l行人跨國發行和首次上市的國際披露準則》對適用范圍作了規定:該準則僅針對財務以外的披露要求,不涉及發行人制作其財務報告時所應遵循的會計、審計原則。本準則不涉及適用于某些國家對其他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諸如企業合并、收購、交易要約、私有化交易、利害關系人交易。本準則亦不適用于集體投資計劃,以及無營業記錄的“新創立”公司。本準則未涉及某些情況下要求的修改性的持續報告信息披露,例如,違背內幕交易法律,披露重大的發展和反欺詐的保護。本準則也不涉及與權益證券上市有關的適合性標準,諸如公司的經營業績、資產規模、營利能力、市場流通、股價等,這些標準由證券交易所制定。

由上述對準則適用范圍的規定可以看出,此準則雖然是全球性的統一化的信息披露準則,但其統一局限于非常狹隘的層面。而且,在某些法律轄域內,可能采取其他措施,諸如對準則加以補充。在效力上,國際披露準則僅為外國發行公司編報單一披露文件提供了備選準則,但對本國或外國發行人而言,這并不意味該準則已替代現行的法定披露要求,或在東道國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阻止外國發行公司應用現存的披露要求。盡管如此,此準則對外國發行人跨國發行和首次上市的非財務報表事項信息披露要求的統一所做出的努力,是信息披露規則全球一體化過程中重要的一步,其為信息披露規則的全球一體化樹起了新的里程碑。

 四、中國進行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合作的對策

 證券市場一體化從外界給我國證券市場以沖擊。為應對證券市場一體化的沖擊,我國應積極參與信息披露規則的國際一體化合作,以引導我國證券市場融入國際一體化,發達國家及國際社會在這方面的經驗可資借鑒。但是,參與信息披露規則的一體化合作應立足于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現狀,才不至于在國際合作中矯枉過正。

(一)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

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也要經歷由初始進入全球化證券市場的階段到一體化階段這一過程。中國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全球化中一個重要的新興市場,近10來年漸漸邁上了國際化之路。證券市場國際化是一個雙向的活動,包括國際化的證券融資和國際化的證券投資兩方面。從1992年1月我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在日本成功發行了100億日元的債券至今,我-國在國際化的證券融資方面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在國際化的證券投資方面,我國做得很不夠。這制約了我國企業在國際投資市場做強做大,也削弱了我國證券業的抗風險性能。加入WTO以后,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具有了雙向性,我國企業引進外資的同時,我國投資者也開始投資于海外證券市場,新近中國公司在海外發生的并購案例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以上著眼于市場主體和行為的多元性分析了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從市場體系本身的國際化來看,我國的證券交易所要實施橫向聯合戰略、走出去與其它國家和地區的大型證券交易所合并為時尚早。但我國國內的證券交易市場比較統一,證券交易所屬于“航母型”,對國內各種層次的證券市場具有整合力??稍O想,上海證券交易所將以發展主板市場為取向,而深圳證券交易所則集中于發展創業板市場。如果進一步對證券交易所進行公司化的結構改革,我國證券交易所實施走出去的戰略與港澳臺地區以及其它國家的證券交易所進行橫向聯結或合并是可實現的。屆時,我國的證券市場才算真正融入證券市場一體化的浪潮中。

(二)我國參與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合作的對策

目前,我國對跨國證券信息披露還較少規制,我國公司海外發行上市主要遵守東道國的信息披露規則,我國未接受外國企業來華發行股票和上市,從而國內法也就缺乏對我國境內的外國證券的信息披露要求。但事態是發展的,隨著跨國投融資的雙向流動和我國證券市場逐漸融入雙邊、區域、多邊的一體化市場,我國應改變現存的法律狀態,積極參與跨國證券信息披露監管的國際合作,走向信息披露規則的一體化。

根據我國證券市場一體化發生的層面、與其它國家和地區經濟聯系的緊密程度以及證券市場監管體制的共性因素,可就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合作實施不同的策略。

1.一國四地的一體化合作。我國是一個主權國家,但在一個主權國家內存在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和臺灣等四個經濟或行政上相對自主的地區。雖然由于法律傳統不同,四地證券市場監管體制存在一定的差異,但其經濟聯系越來越緊密。證券制度也趨同發展,所以將來的四地證券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可先采取相互適用模式。只有四地證券市場真正達到一體化時,信息披露規則才能完全統一。

2.雙邊的相互適用模式。在與我國經濟聯系比較緊密、證券市場發育程度比較近似以及監管體制具有較大共性的國家之間,我國可學習美加多法域信息披露制度的模式,建立信息披露規則相互適用制度。這既可以促進我國與它國證券市場一體化,提高市場效率,又能平衡各方利益,以免出現市場一邊倒的現象。

3.區域一體化模式。區域經濟合作是國際經濟合作的一種模式,亞太地區眾多國家間經濟合作日益加強,因此,并不排除的可能性是:隨著各國證券市場的趨同發展,將來亞太地區眾多的國家間可學習歐盟指令的模式,達成區域性的證券信息披露規則的統一。中國作為亞太地區的一個經濟大國、強國,在區域性的信息披露規則一體化中應有所作為。

4.多邊的或全球性的合作模式。證監會國際組織技術委員會于1998年9月發布的《外國發行人跨國發行和首次上市的國際披露準則》是信息披露規則全球性多邊合作的一個典范,中國應積極參與此類型的全球一體化合作。但基于國際披露準則的軟約束力,我們首先應適應性地完善國內準則,以利于國際披露準則的轉執行。

責任編輯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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